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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形成的区域差异、城乡差距在逐渐扩大。近几年来,城乡一体化思想正在逐渐受到重视,不仅是观念上的转变,也是政策措施的转变,对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1]。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实现我国整体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有重要意义,所以通过对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把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提出几点合理的发展策略。
1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分析
1.1自然村落布局分散,城乡工作难以开展
我国各地区在自然环境、文化构成、风土人情等方面差异比较明显,造成部分地区农村自然村落数量庞大、布局分散,使得城乡发展难以规划,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发展。分散的村落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也给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带来了一定难度。近两年来,随着经济和交通的发展,村与村的距离正在缩小,但由于各村镇行政分割,在村镇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上难以共建共享,也给新农村建设发展带来了影响。
1.2村镇基础设施薄弱,城乡一体化交流不畅
我国村镇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比较薄弱,最明显的就是交通道路不畅。很多地区的道路建设落后,质量偏低,路面破损速度快,公路改造和维修不到位;农村基础公共设施的不健全,部分村落的排水系统、排污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比较匮乏,造成新农村建设质量偏低;代表信息时代的互联网,在有些地区还尚未普及,不利于城乡信息交流,给农村和外界交流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发展。
1.3城镇建设缺乏合理规划,资源浪费严重
很多地区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房热情高,胡乱划分土地进行建房,导致布局整体缺乏规划,村容村貌问题严重,部分农村宅基地审批环节不当,造成楼房建设用地的随意性,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管理和规划,出现农民个人用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矛盾性;垃圾处理、排污系统等公共设施无人问津,垃圾污染、土地滥用、不完善的道路建设,存在着大量的落后局面。加之农民缺乏现代化意识,不懂得资源的合理利用,造成土壤污染严重和土地资源浪费,很多地区还出现了因小企业发展带来了水资源污染和破坏问题,加剧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很多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问题正在发生甚至恶化。
2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下新农村建设的合理路径
实现城乡一体化对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通过技术、资金、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城乡结合相互发展,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协调发展[2]。
2.1大力发展农村城市化
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首先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城市化。首先,针对农村城市化地域差异进行区别对待,走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由于我国农村各地自然条件不均衡、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农村城市化就要针对这二者的不同找出不平衡原因,并进行特别指导,建设特色新农村。其次,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为建设新农村奠定经济条件基础,走向新的发展道路。最后,挖掘本地区特色经济产业,大力发展支柱产业,以点带面的发展农村经济。
2.2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
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更新农民思想观念,从基本层次上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引导其自主发展,防止农民被边缘化。所以农村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式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质量。这就要求建立农村基础建设管理机制,基于农村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农村道路建设、公共设施服务系统建设,加强城乡交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构建联系中心和各村落的干线公路,并对公路进行周期性的维护和改造;完成村落之间的电讯和互联网覆盖,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条件基础,彻底扭转农村交通不便、交流不便的局面。
2.3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小城镇是城市化进程的关键过程,在农村城市化发展中的作用也也越来越大,充分发挥小城镇的经济发展作用,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小城镇在经济发展上有着辐射作用,对小城镇周围的农村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通过小城镇的建设,给农村区域发展提供一个合适的着力点。发挥小城镇的经济辐射作用,以它贴近农业、根植农村、服务农民的特点,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找到新路径。
2.4引进多元化投资机制,发展农村经济
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引进不到位,通过多元化投资机制的建立,有力的突破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经济建设的资金限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形成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个人投资和引进投资多种资金投入格局,极大的改变农村建设的内需不足问题。合理的利用引进的资金发展农村经济,改革农村原有产业的运行模式,并逐步的创新农村产业发展新道路,提高资金的有效性,让农民获益。
3结语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系统工程,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3]。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关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让更多处在现代化边缘的弱势群体感受到现代化、信息化的优越性,逐步提高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刘文琦 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文政.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审视[J].中国农学通报,2009,17:343-347.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统一;方法;数据;精度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114
[中图分类号] F301.2;P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202- 03
我国的地籍管理规划中明确指出:土地调查的任务就是促进土地统一分类、统一调查、统一登记和统一统计,基本实现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的统一管理,从而使土地管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在土地调查中反复提到的就是“统一体系”。然而,由于历史、经济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原因,在当前的土地管理和土地调查中,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一直处于分开工作的状态。不同的工作人员从事不同区域的土地调查与管理,造成了接边图形和统计面积的困难,部分偏远地区甚至出现了由于土地调查数据不清造成的权属混乱并产生纠纷的现象。因此,在今后的土地调查和土地管理中,迫切需要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并在调查的过程中制定和应用全国统一标准和精度,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系统。实施“在内业上以图管地,在外业上以证管地”的“高科技的地籍”管理方式,就必须走一条管理规范、科学、严谨、适用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之路。
1 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有利于促进土地管理部门的统一和整合
最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制约和限制,以及城乡土地资源存在的明显差异,使得我国的土地调查工作被人为地划分为农村土地调查系统工程和城镇土地调查系统工程两项,并且从事调查的机构和从事管理的部门各不相同,这就使得调查出现了数据重叠和图形接边上的矛盾,同时还加大了管理的工作量。统一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工作,就是要对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统一和融合,对土地调查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与分配,避免人员的重叠与交错,从而进一步提高土地调查人员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2 有利于促进户籍制度和土地整理工作有效进行
现在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水平持续上升,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等政策逐步建立,特别是城镇化的进程在逐步加快,城乡差异在逐渐减小。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属状况的变化每天都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也是大量交错和结合,城乡区域的概念也在逐渐模糊。同时,近几年由于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人口转移,很多农村人口逐渐定居在城镇,这就无形地加快了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之间的相互流动速度。再者,土地整理工作的不断实施,就使得废弃的独立工矿用地有变成良田的趋势、所属的建设用地有变为村庄的趋势。因此,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工作,加快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系统、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对提高土地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水平,促进户籍制度和土地整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1.3 有利于促进土地调查工作的综合性管理
在现有的土地调查管理模式下,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调查的侧重点不同。城镇土地侧重点是宗地,而农村土地侧重点是地类。实施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就可以使农村土地在原来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主的基础上加强对土地权属的管理,使城镇土地在原来以土地权属为主的基础上加强对土地类型的调查。同时,在此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可以应用于实际工作的,信息资源较为完整、准确度较为合理、现实性较为良好的土地调查信息库,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可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工作的综合性管理质量和水平。
2 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的优势分析
2.1 一次调查,两套成果
在一套技术方案的指导下,通过数字化的新型测量技术,使用同一工作底图,就可以得到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组成城镇土地调查和农村土地调查两套成果,这两套成果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土地调查工作的效率,从而达到节约土地调查成果经济成本的目的。
2.2 避免干扰,实现对接
地类图版与宗地的统一是城乡土地调查一体化的基础,它为同步进行地类管理与地籍管理提供了基础,同时避免了对宗地和地类利用电脑进行自动分析时出现的冲突、交错和缝隙等。从而使得大数据在管理中实现无人工干预的自动验算以及纯自动化的功能。
2.3 数据位置,保证一致
统一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土地调查的实施,能够真正保证城镇土地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在空间位置定位上与统计数据结果上的一致。
2.4 数据对应,全面应用
建立城乡土地调查一体化数据系统,实现城乡土地调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就是全国的土地统计数据都建立在每一个图版的准确的面积上。并且通过城乡土地一体化调查可以逐步实现调查和数据的对应化,数据可以直接应用于地籍管理、耕地的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不动产登记等各个方面。
3 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缺乏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调查成果衔接性不畅
我国正在进行的土地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现有的三种土地调查在标准、方法、技术和制度等多方面都难以满足土地调查日趋变化的需求。在以往的这三种土地调查中统计出的数据甚至还经常会出现在范围划分、土地分类、调查精度等方面与现实的土地需求相矛盾的地方,因而对土地调查数据利用价值有较大影响。现在,二元体系的城乡土地调查要逐步转变为一元体系的城乡土地调查,从数据上实现全面衔接,这样才会有利于对城乡土地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应用和全面统计。
3.2 缺乏统一的数据坐标系统,调查成果共享度不够
为了使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可以更为有效地进行,我国曾经出台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这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立,就为城镇土地调查和农村土地调查划分统一了分类体系和数据标准体系,同时也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利用数据系统提供了方便。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城镇土地数据系统和农村土地数据系统在数学基础、调查方式及精度、地类分类编码、比例尺、覆盖区域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见表1,影响了不同地区以及城乡之间调查成果的共享利用,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目标的实现。
3.3 缺乏统一的数据精度,调查成果应用值不高
通过调查分析,由于调查方式的不同,加上城乡土地一体化调查精度的分区不够准确,导致农村土地调查的比例尺是1∶2 000,而城镇土地调查的比例尺为1∶500。在现有的数据资料中,农村土地调查的精度会更为粗略,而且不同精度间数据缺少相互换算,很多因为精度不够而缺乏应用价值。
4 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的方法和途径
4.1 建立统一的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方法
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工作应统一调查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三个步骤、五个阶段”进行,即按照先准备、再外业、后内业的步骤,落实好准备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地类调查阶段、地籍测绘阶段和内业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到调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人员准备、资料准备、技术准备、组织准备。这是进行土地调查的基础,在这个阶段应该对城乡土地一体化调查的精度和仪器精度有提前的运筹。
(2)权属调查阶段:权属调查阶段主要包括界址调查、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宗地草图绘制、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填写土地权属调查表等。
(3)地类调查阶段:地类调查阶段主要包括图斑调查、线状地物调查、零星地类调查和填写土地调查记录手簿等。
(4)地籍测绘阶段:地籍测绘阶段针对调查精度不同,测绘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5)内业阶段:内业阶段主要包括对外业资料进行整理和对土地调查数据系统进行建设等。
4.2 建立城乡一体化统一数据库系统
基于目前国家对县级土地调查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有着如此迫切需求,应用国土资源日常管理中的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并保证数据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就必须要求土地调查工作在数据统计方面建立并应用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建设要以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系统为主,同时还必须规范并整合市(地)、省、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从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系统。城乡土地一体化数据的建设主要可以分成四个阶段。第1阶段为建库准备,第2阶段为数据采集与处理,第3阶段为数据入库,第4阶段为成果归档,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4.3 建立城乡一体化统一数据精度和标准
在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是标准体系的建立,一旦有了标准体系,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由于城镇和农村的土地调查数据,在数据组成、数学基础、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城乡土地一体化调查要对土地调查数据重新整合,从而实现城乡土地调查数据在空间尺度、时间尺度和属性内容等多方面的统一和衔接。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必须符合已经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部门标准。同时,标准体系的建设过程别需要考虑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问题的需求,对原有数据进行一定修改和补充,从而制定一套具有适用性、层次性、系统性的数据标准规范。针对不同地区范围的土地调查工作对数据的统一要求,制定出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数据标准,实现城乡土地调查数据资源共享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黄亮,姜栋.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理论与方法初探[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9,26(6):79-83.
关键词:新农村;地籍;城乡一体化。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城乡经济和建设日趋融合以及对集体土地产权管理逐渐加强,对地籍管理提出了城乡地籍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将在2010年前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建立土地统一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土地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四级(国家、省、市、县)联网互通的土地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村庄地籍调查覆盖率达到95%。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如何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建设城乡一体化地籍,以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对搞好地籍管理工作,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地籍建设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实际上被人为的分成了两块。城镇地籍管理注重资产管理主要是完成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变更调查及相应的统计等工作,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国有土地,包括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农村的地籍管理则偏重资源管理主要是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主要是管理土地的利用情况和集体土地权属状况、完成地类变更,统计等工作。目前城镇地籍的主要管理模式:按市—区(县)—街道—街坊—宗地—面状图斑对数据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单元为街坊;农村地籍管理主要方式:按市—区(县)—乡(镇)—村—面状图斑对数据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单元为行政村[2]。由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多年来实际上按照不同的体系分别进行操作,实施的是城乡分割的地籍管理。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成立,使得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有了基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各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及专家学者也都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思路。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统一认识和模式,只是各地在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城乡地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方法不尽相同。
2、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探索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要以地籍信息化带动地籍管理工作的跨跃式发展,推动土地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地籍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满足和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信息建设的需要,以及具体细致的掌握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信息,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全面提升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势在必行。国土资源部在地籍工作“十五”计划纲要中曾明确指出,将地籍信息化和城乡地籍一体化作为奋斗目标,同时颁布了新的城乡一体的土地分类标准,为城乡一体化工作做了标准化方面的准备.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不仅业务性强,而且涉及大量的技术问题。因此,必须着眼未来,科学设计,规范实施,确保可持续发展。纵观城乡地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目前我们应该优先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
2.1功能设计与系统结构
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首先要确保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因此,系统在功能设计上,应以需求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当前所需的初始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土地利用分析、变更调查、变更登记、查询、信息等功能,而且要为以后的发展预留扩容空间,以便适时调整完善,发展多功能地籍。同时也应兼顾性价比因数,确保上下联网并可持续发展。系统可采用四层体系结构:第一层为用户操作界面;第二层为自动流程控制;第三层为逻辑处理、数据访问和数据隔离,最低层为系统空间数据库[4]。
2.2土地分类与数据标准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经颁布了以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3个一级地类,15个二级地类的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以及《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新的土地分类标准较原有城乡两套不同标准更能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需要。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同以及实施的进度和新旧资料的衔接,全国马上全面执行新的土地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国土资源部又颁布了现阶段的过渡方案,原有资料可以作为过渡方案实施操作,但新开展的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必须以全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为依据,确保各项调查直接到位。另外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城乡数据库标准,所以,各地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与国家标准的转换,以便最终形成覆盖全国的城乡地籍数据库。
2.3坐标系统与成图比例
目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54坐标系,城镇地籍调查部分是80坐标系和54坐标系,而且绝大多数是各个城市的自有坐标系,而必须要在同一投影方式和同一坐标系下对相邻地区不同比例尺空间数据进行拼接,对于不同投影方式和坐标系统下的坐标必须进行转换。所以,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必须有统一的坐标系和投影方式,确保城乡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坐标系一致,同时确保与原有成果、与周边单位的成果数据衔接。此外,为形成统一的成果,日常开展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也必须采用该坐标系[5]。
城镇与农村地区的数据精度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城乡不同比例尺势必存在接边问题,必须按照“不重不漏”的要求,从应用的角度,积极探索大比例尺地籍调查,以提高基础图件的精度,拓宽成果的应用领域同时又要确保无缝连接,以解决城乡结合部位普遍存在的权属关系混乱、权利主体不明等问题。
2.4数据组织模式和结构
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重点是城乡地籍数据统一的组织模式和结构,在这种模式下不再对城乡地籍进行区分,而只有业务管理要求上的不同,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组织管理模式为:市—区(或县)—街道(或乡、镇)—街坊(或行政村)—权属单位—图斑,数据组织的最小单位为街坊,一个街坊可包含多个权属单位,如城镇地籍中的街坊;时一个权属单位也可由多个街坊组成,如农村的一个行政村。
2.5编码方式
原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县(区)-乡镇-村-图斑编号体系,以图幅为数据管理单元,在数字化地籍实现之前,不失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有效的管理体系,但由于图幅线为理论界线,不仅实地无法确定,而且人为造成了许多宗地和图斑的分割,实际使用存在许多问题,也很不方便,在当前数字地籍情况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编号体系和城镇地籍调查地籍编号体系相比缺乏科学性。城镇地籍调查地籍编号体系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执行街道-街坊-宗地编号体系,对于同一宗地的不同地类反映的不够全面、科学。要建立统一的方式来管理城镇和农村的地籍数据,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制定一个城镇、农村统一的分类和编码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编码,前提是要兼容以前的城镇和农村的编码标准。该要素编码不仅能用于建库后的数据库管理,而且要能够知道前期的数据采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其作为编码标准的作用[6]。
3、政策建议
1)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要解决好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下的土地管理工作。找准土地管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平衡点和切入点。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促进城乡地籍管理,建设城乡一体化地籍。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发展;社会保障
京津冀协同发展关乎区域行政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其中社会保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一个易被忽略,实则非常重要的问题。加快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既是京津冀城市群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为整个区域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供有力支撑。
1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含义
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的含义是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包括所有社会成员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或者在分立的多个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连接,使之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包含对象、项目、管理、标准和经费来源等方面的要素。第一是对象一体化,即实现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是项目一体化,即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各个项目之间形成整合的制度体系;第三是标准一体化,即对社会保障对象实行统一的保障标准;第四是管理体系一体化,即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一的管理体系;第五是经费来源一体化,即统一建立制度化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体系。
2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重要意义
2.1理论意义。区域社会保障一体化属于福利经济学的范畴,关系并惠及民生,是政府公共职能职责所在,体现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职能。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加强区域社会保障一体化,城市政府主体共同对京津冀公民社会保障障碍提供地方财政支持,有利于使经济区政府间的合作深入到公共财政等核心利益层次,使区域合作进入各类主体利益关系调整新阶段。
2.2实践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一体化比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具有实质性意义,这个可以从经济、社会、体制、技术四个层面来说明。
2.2.1是更紧密的经济一体化。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有助于实现京津冀区域内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使经济一体化赢得要素流动的红利,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2.2是更广泛的社会一体化。社会保障从本质上来说体现的是一种政府财政的利益分配问题,实现京津冀区域内的社会保障一体化,有利于京津冀区域在财政收入分配上向社会公平的推进。
2.2.3是更深层的体制一体化。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实现,从制度高度要求三地在财政体制机制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一体化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事权和财政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机制。
3当前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3.1对象、项目体系和制度安排等一体化的不完全。在京津冀区域中,和全国的情况类似,存在着针对各种不同人群的多个社会保险体系。且多个体系和制度之间的空缺,导致部分社会成员至今未能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同时,社会保障项目体系并不完整,普惠型的社会福利项目在京津与河北之间,城乡之间仍然还有很大差距。同时,随着社会保障项目的增多,新建的项目与传统的项目之间的制度整合存在较多的问题。
3.2管理方面的一体化程度不高。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从宏观层面上看,已经形成了比较成体系的政策制定和指导监督体系,但在具体的经办层面上仍然是碎片化的。且地区之间没有制度化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渠道,无法解决农民工等异地就业和居住人员申请社会救助项目的问题。同时由于具体管理经办单位不统一等问题的存在,常导致多个组织以不同的资源和不同的方式同时介入一项社会保障事务,导致保障待遇叠加和重复受益。因此,在管理方面的一体化程度低下的问题也是其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3经费来源方面存在一定的碎片化现象。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安排在基本制度上仍是沿用1994年实行分税制时的规定,在京津冀区域同样如此,中央单位以外的人员均由地方财政负责其社会保障所需的财政经费。尽管近年来事实上中央财政已经在很多社会保障项目中承担了很大比例的财政投入,但是对中央政府的财政责任仍然缺乏制度化的规定。
4加强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建议
4.1明确一体化的基本方向、原则和步骤。首先需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认清一体化建设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发展的意义,在社会保障发展战略中坚持一体化基本方向。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促进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整合。应该认识到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难以一步到位,而应该分步骤进行。
4.2加强中央政府对京津冀区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统筹管理。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需要中央政府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并采取恰当的政策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责任不应该被割裂开来或此消彼长,而应该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通过恰当的方式形成在中央政府主导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制度体系。
4.3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强化京津冀社会保障一体化水平,首先应该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包括社会保险类项目和社会救助类项目的统筹层次;其次,要加快京津冀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应该把“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现阶段京津冀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目标;再次,应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最后,要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在已经实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社会救助项目统一的管理体系,医疗保险与服务之间在管理上的协调,以及社会保险与社会之间管理的统一和协调。
作者:楚伯微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丁雪梅.关于现代保险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探讨[J].劳动保障世界,2013(9):200-202.
[关键词]文化强国;核心价值;文化产业
从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开始到党的十,我们党多次重要的会议都对社会主义文化进行了深刻阐述。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把文化建设看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十六大首次提出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十七大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十进一步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从我党对文化发展的历次部署上可以看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规律认识越来越全面、深刻,所采取的措施越来越得力,走文化强国之路势在必行。
一、充分认识文化强国的重要意义
(一)从国内视角看
1、文化强国是历史经验的总结:研究中国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规律性的认识,譬如说,凡是中国历史上比较长远的朝代,基本上建国大约100年左右的时期是这个朝代最兴盛的时候,例如西汉汉武帝时期,唐朝唐玄宗时期,清朝乾隆年间等。同时,我们还会发现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不只是经济上发达,文化上也必然辉煌。例如唐朝,唐盛世不仅经济实力、军事实力非常强盛,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文化非常发达。唐朝的服装、诗歌、乐舞等都堪称世界艺术的珍宝。唐盛世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一度形成了盛唐特有的局面: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政策开明和睦、对外政策开放兼容。但是到了清乾隆末年,虽然当时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一,而此时西方发生了工业革命,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迅猛,清朝统治者却看不到这个世界的大变化,闭关自守,拒绝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乾隆末年危机显现,以致清朝后来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直至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面前不堪一击,使中华民族遭受莫大屈辱。
2、我国文化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得我们必须下大气力进行文化强国建设。有些地方对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把GDP增长当作唯一追求的目标。其实,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国力和文明程度在可操作性上的三种资本,即文化和民族灵魂资本、金融和经济资本、科技知识资本是相互联系的,第一种资本才是最重要的,它决定着国家的存亡。还有一些领域道德失范,其突出问题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持怀疑态度,荣辱观严重错位;有些官员道德沦丧,生活腐化堕落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也极为罕见。还有诚信缺失、信仰缺失;等等。我国的文化水平与综合国力不适应,与经济增长不适应,与国民素质要求不适应,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一个真正的世界强国应当同时是经济强国、文化强国、军事强国的统一体,而且人们常常把“文化强国”视为强国的一个主要标志;国家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文化的比拼。中华民族要实现中国梦,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文化的繁荣兴盛是必不可少的。
(二)从国际视角看
世界上的主要大国都一直采取文化立国的国策,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例如,日本多年以来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国民素质,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给我们的启示是令人深思的。美国十分注重新教伦理道德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道德教育的传统是美国强盛的主要历史原因。另外,美国靠强大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在世界文化市场上建立和扩大霸权。韩国则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韩流”便席卷亚洲乃至全球,韩国文化、韩国精神和韩国产品的影响力也随之扩大。近年来,虽然我国文化产业迈上了新台阶,在影视生产、图书出版、新兴业态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文化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却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10%以上的水平,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所占份额则更少。文化资源大国与文化产业弱国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建设文化强国的路径选择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的价值精神动因,而且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的深刻根源。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文化强国的旗帜与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没有适合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国国情的核心价值体系或核心价值观念,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这个国家、民族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引领时尚、引领社会风气,这在这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化强国战略的成败。
(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先进文化
当前,我们面临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但同时又面临着历史上少有的矛盾凸现期。构建和谐社会呼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先进文化,大力倡导儒家文化中“和”、“德”、以人为本的观念,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三)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是将我国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和思考,而不是将二者区别开来,独立设计,这是遏制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文化市场需求的根本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必须走出三个误区,即农村文化城市化的误区,农村文化建设全靠政府出资的误区以及农民在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中只是局外人的误区。针对第三种误区,我认为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都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不仅都是文化消费者的主体更是文化创造者的主体;只有走出这种误区,才有利于培养文化主体的文化认同感,加快实现城乡之间文化的整合,并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7月22日,“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挂牌仪式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隆重举行。陕西省委农工办主任郑梦熊和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任宗哲共同为“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揭牌。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白宽犁主持揭牌仪式。省委政策研究室、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涉农部门及部分地市、区县领导同志、基层代表和专家学者共4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与会代表就“十三五”期间陕西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城乡差距较大是陕西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贯彻“五个扎实”要求,推动追赶超越,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联合成立“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打造陕西“三农”研究高端平台。据了解,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是接受省委农工办与省社会科学院双重领导,依托省社会科学院的开放式、公益性研究机构。研究团队由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策研究人员、新闻从业人员组成。研究院将秉持严谨、客观的科学态度,开展典型经验总结、改革方案设计、区域规划编制、重大战略研究等活动。
近三年来,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围绕“三农”问题,先后推出了一批重要成果,与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合作编撰了240万字的《陕西当代县域经济》史料型图书;与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合作推出了6卷本《陕西科学发展实践与探索》系列丛书;为省政府代拟了《陕南移民搬迁白皮书》、《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白皮书》;受农业厅委托完成了《“十三五”陕西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国内首部以“精准脱贫”为主题的蓝皮书和四卷本的《精准脱贫在陕西》丛书,编撰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有望年底正式出版。
“陕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的建立,将对陕西乃至西部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将对陕西农村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程,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抓手,按照城乡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划分,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建立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4、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重点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以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先期在街道、镇、镇启动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到年底之前,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配备配齐清扫保洁队伍,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购置垃圾压缩收集车,健全合理的运输方式;建立长效环卫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队伍;城乡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实现统一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垃圾成堆、垃圾遍地的现象基本消除。
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运作模式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网络。
(一)户分类:由住户自行清扫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并将属于集中收集清运范围的垃圾倒入自己设置的垃圾收集设施,或袋装后按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二)村收集:各村(居)按标准要求配备保洁员,配置垃圾箱,合理划分保洁员责任区域,由保洁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三)镇清运:各乡镇街道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压缩运输车,定时到村(居)收集各垃圾箱内的垃圾,并运送至市垃圾综合处理场。
(四)市处理: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对收集的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乡镇街道、村(居)不得自行填埋或焚烧,杜绝垃圾“转移”、垃圾“搬家”现象。
三、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和运行管理
根据以上运作模式,结合农村垃圾实际产生量,各乡镇街道每15-20个村庄配备1辆垃圾压缩运输车,负责辖区内各村的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工作。各村(居)每100户设置1处600升垃圾箱,设1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备1辆三轮垃圾收集车,负责村(居)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以及垃圾的收集。
垃圾压缩运输车、垃圾箱、三轮收集车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采购,购置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条件分别给予补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用由各乡镇街道筹集支付,市财政按照进场垃圾数量和运距进行奖励补助。村庄保洁员务工补助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居)自行解决,市、乡财政按户给予补助。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负责聘用管理村庄保洁员。保洁员享受务工补助,负责垃圾箱、三轮收集车管理。乡镇街道负责垃圾压缩运输车管理,采取竞标的方式,以合理低价优选承包人,并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明确作业标准、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投入保障,确保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政策,编制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规划,搞好市级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镇村保洁队伍,配齐环卫设施和机械设备,组织好辖区内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运工作,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考核。各村(居)负责做好辖区内卫生清扫、保洁和收集。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车辆设备分期付款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加强对收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督查局、农工办、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一体化发展;改革;配套改革
最近几年,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内各大地区掀起了一体化城乡建设浪潮。基于十七大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政策,当地政府部门需全面落实到位,将综合改革视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坚持科学发展观原则,突破农村改革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新路子,带动综合改革,促进全面发展。
一、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理念,创新发展思路
紧跟国内开放型经济的高速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城市化、工业化及国际化经济的发展进程,尤其引领全局改革发展的的科学发展观原则,严格遵循城乡统筹发展的大潮流,坚持“三农”、“三化”齐头并进,转变改革发展新格局,带来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大变化。处于改革发展新阶段,经济发展区面临着各种挑战,存有一定的问题:土地资源欠缺,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空间需求无法满足;未集中农户住宅,居住环境欠佳;生产方式落后,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等种种问题。针对此情况,综合配套城乡一体化改革推进已迫在敏捷,重视经济二元及社会架构的转变,运用新型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立足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坚定发展引导理念,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走向特色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改革发展目标,坚持以优富领头为发展向导,科学规划,创新制度,拓展内需,保障组织建设顺利进展,努力营造和谐先进优美的现代文明发展环境,争创规划城乡发展、综合配置资源、布局产业、公共服务及各项管理结为一体化的新格局。对此,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过程中,需建立在四条基本原则基础之上:首先,贯彻优先发展富民的原则。综合配套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推进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主要在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落实、维护与发展。其次,贯彻创新制度的原则。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环节需大力创新,深入实践,用事实来证明一切,并积极构建公平性、高效性、科学化的发展体制。再者,重视基层建设,尊重群众发展诉求。合理转变传统城乡二元化结构,推进一体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一定程度上可进一步创新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农业和谐推进,建设实践性和谐发展的社会,并适度放手,予以一定的激励和支持,将统筹兼顾原则贯穿于发展始终。最后,有机结合发展改革、城乡以及经济社会的关联性,突破关键点,综合推进,政府协助市场化运行,并合理统一当前发展目标与长远规划,兼顾好改革发展间的稳定性关系,有效分类引导,合理制定改革发展统筹策略,加快改革发展进程,夯实创新改革系统有序进行。与此同时,一体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制的建立需予以特别关注,兼顾长效保障农民收益、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新型集体经济的动力体制、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运作体制、统筹社会管理城乡机制。
二、立足实践,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改革
创新体制是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根本环节和核心点。快速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明确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向导性,尽可能实现一体化城乡建设政策体系的建立,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加速农业转型再升级,才能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着力实现农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在发展转变过程中,注入了全新动力,拓展了经济内需空间,实现了经济发展建设的大飞跃。除此之外,有力地支撑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策略,最大限度的推动了全局发展工作,促进了经济迈向更快、更高、更多农业实惠的新轨道。
一是全面推进一体化城乡建设“三大集中转变”原则的贯彻实施,布局城乡空间进一步优化。试点改革先导区,需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良好示范性作用,大力推进分散的农村居住向集中社区转变,乡村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化经营转变,促使城镇、工农业、居住、生态等功能空间优化布局。
二是全面落实“三大置换”,深入探索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捷径。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农民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保障性住房,实行换股、换保、换房进城进镇。
三是促进“三合作”,走富民强村道路。加快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建立各类富民合作社,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形成了集体经济与农民持续共享资源增值收益的长效机制,创新了全新化模式的共同富裕之路。
四是重视“三大创新”,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农业发展载体、农业经营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并适度拓展农业的发展规模,对粮食规模经营户实施收购价外补贴。
五是加强“三项举措”,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着力推进集合各项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并重点关注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提升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部分中心村,打造一批创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引导周边小型自然村庄有序集中营造基础;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建设一批新型小城镇,为吸纳农民进镇入户、享有公共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组织引导,夯实一体化城乡改革发展强大后盾
一是坚持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各级政府部门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的现代化。为此,需要形成城乡齐抓共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机制。设立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改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切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二是坚持改革发展的开创性。将突破核心、点面互动贯穿于改革发展始终,鼓励和引导先导区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合理建立先导区,加大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投融资和金融制度、户籍制度、农村合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增强改革发展的开创性。
三是坚持改革发展的实效性。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农民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评体系,把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对各有关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的考核,每年年初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评和奖励,确保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省“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启动仪式。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工程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广大旅游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各届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是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去年专门召开高规格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旅游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和扩大开放的重要平台。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农业为依托、农村为空间,具有潜力大、覆盖广、受益群体多等特点,是旅游业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我省是传统农业大省、旅游资源大省,全省70%以上的旅游资源分布在农村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空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是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环境优化和传统文化传承、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把实施“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列入20__年要着力办好的十项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部门联动、多方投入、市场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促进乡村旅游向特色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局面。纳入“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的128个重点村,要珍惜机会、鼓足干劲,挖掘优势、迅速行动,突出特色、提升品位,努力提高乡村旅游整体水平。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