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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市场风险

时间:2023-10-05 1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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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市场风险

第1篇

内容摘要: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农村信贷的需要,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供给缺失的成因,并为化解我国农村融资难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实施农产品供应链物流金融模式。

关键词:农村 农产品供应链物流 金融模式

长期以来,如何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各方面对农村金融问题更加关注,宏观层面就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框架的表述也日渐清晰。然而,在对目前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框架分析之后,笔者认为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下文对此进行具体探讨。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命脉,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利润增长点。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我国现代农村建设的金融要求。但是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它已经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瓶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金融体制服务于城市部门需要致使农村成为金融资源的净供给者

总体而言,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围绕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体现的是“农业哺育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国家战略。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大量的资金流向城市。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在为城市工商业部门动员农村的储蓄,它们吸收存款但很少对农户放款,甚至不少地方的商业银行根本就不对农户发放贷款,而受到过多行政干预的农村信用社更是无法体现农村合作金融的初衷,使我国农村金融在总量上供不应求。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农村金融需求的结构也越来越丰富,但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基本上仍维持着政府垄断的状况。农村金融供求呈现出明显的总量与结构的双重失衡,农村资金一直在“非农化”。

(二)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农村快速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对资金产生了多样化的需求。虽然民营经济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经济领域,但涉足金融行业却面临着极高的门槛,国家仍进行着严格的金融管制。金融管制的结果是农村金融市场被国有银行及信用社垄断,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只能由单一的国有部门满足,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不被政府认可。

农村金融供给缺失成因分析

(一)金融抑制方面

1.传统金融机构支农功能趋于弱化。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满足需要大量储蓄和贷款支撑。然而为了规避风险,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最近几年,传统金融机构支农功能不断弱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不断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1998年至今,四大国有银行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大大弱化了在农村的金融业务,致使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单一,农村金融市场日趋垄断化,造成农村资金严重外流。二是中国农业银行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重大调整,企业化行为日益突出,资金投放已从以服务业为主,转为与工商业并举,竞争的视角也从农村转向城市,长期保持的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大大弱化。三是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严重,使资金大量流向相对收益率较高的城市,真正需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贷款。四是中国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提供了巨大的吸储空间,而其大部分资金转入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流出农村。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以对农村金融机构再贷款方式部分又返还给农村领域,但这种贷款规模十分有限,远远不能补偿农村资金的流失。

2.新生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金融组织制度缺失。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存贷业务网点收缩,邮政储蓄分流只储不贷,2007年以来,部分省市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为解决农村小额信贷问题提供了新渠道。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其自身组织制度的缺陷,还不能满足现有农产品发展的金融需求。我国政府调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全面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重视乡村银行、村镇银行建设,由于初具规模的民间金融组织制度缺失,筹资和用资成本高,加之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易引发局部金融风险。

(二)农村信贷市场方面

1.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远比城市普遍和严重。银行往往很难知道分散在各地农村的小额农户是否按照合同写明的目的申请贷款,获得贷款后如何使用,也难以确认农户是否会策略性赖账。当赖账出现时,由于缺乏法律措施,惩罚手段往往难以奏效。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农贷整个申请、获得、使用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产生信用风险。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各种金融机构往往难以辨别贷款的风险程度。尽管自2001年以来,信用社不良贷款呈现下降趋势,正常贷款增长迅速,不良贷款率也以比较快的速度逐年下降,但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然很高。

2.缺乏可抵押物。在一项贷款合同中,借贷人只负有限责任。如果项目运作良好,除非策略性赖账者外,他将归还贷款;项目运作不良,借贷人将不支付任何东西。在难以获得有效信息,缺乏信用记录保障的情况下,为了预防赖账损失,各种金融机构通常坚持信贷合同要有抵押物。但农村可用来抵押的物品主要是农村的土地、房屋、劳动力以及农机具等,但银行可能不愿意接受这些抵押物。农村的抵押物对于金融机构无效的原因是执行成本太高,或近乎不可执行(如劳动力以及没有完全产权的土地)。由于工商信贷的借贷双方对抵押物估价大相径庭,加上抵押物执行机制缺乏,农村放贷的抵押物机制不像城市那么完善。因此,农村并非没有抵押物,而是缺乏商业金融机构需要的抵押物;农村也并非没有克服抵押物缺乏导致赖账风险的措施(比如声誉机制、担保机制等),但这些机制可能仅在社区内部有效,商业金融机构通常无法利用这些措施。

3.特质性成本与风险。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经济一般以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户通常有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有明显季节性、单笔存贷款规模小、生产项目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比较大、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等特点,这决定了农村信贷服务的风险较大。农业投资的长期性、高风险和低盈利性,与商业资金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性”要求相悖。农业的自然依赖性也导致信贷的地区风险较大。

农产品供应链物流金融模式的提出

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其本身不可改变的问题,新一轮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又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如何增加对农村信贷的投放,改进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此问题,本文提出应发展农村供应链物流金融模式。

(一)模式描述

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指挥中心与信息平台作为供应链支持系统,内与各农户进行信息交流,外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和有效沟通,对提供农用物资的企业和购买农产品的企业需求作出快速响应,从而提高组织化程度并实现农户与企业的关系由松散的买卖型向紧密的一体型转变。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有关信息,这样物流企业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由商业银行统一授信于物流企业给农户提供融资服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二)供应链物流企业处理农户融资问题的优势

1.信息优势。由于农产品物流企业往往和农户生活在同一个地域,并存在许多其他联系,如生产、贸易、信息等。这样他们往往拥有比任何金融机构更好、更多的信息。他们可以利用这些信息给金融机构提出贷款规模的建议或直接控制贷款规模;也可以在收获季节直接到农业收获的现场,及时地收回贷款。

2.对抵押物要求较灵活。农产品物流企业往往比金融机构愿意接受农民的抵押物。比如,由于与农民联系紧密,或许对于将这一小块土地作抵押感兴趣;当一个劳动力(借贷人)无法归还贷款时,雇主也可能愿意接受劳动力作抵押。因此,当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接近贫困的借款人时,农产品物流企业可以做得更好。通常情况下,农产品物流企业对抵押物的要求比较灵活。在缺乏抵押物或不要求抵押物的条件下,农产品物流企业也能很好地控制风险。

3.能有效降低信贷成本。农产品物流企业在降低成本上有许多方法。比如,对于农户居住分散带来的管理成本,他们由于居住地域更接近,采用的交通与信息获取方式更为灵活,几乎没有成本。同时,他们除了帮助融资之外,往往还有生产或贸易上的联系,可以经常地互通信息和进行小额资金往来,相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他们的成本大大节约。对于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他们可以通过季节性利率浮动以及签订生产与贸易订单方式来降低,这也是金融机构无法做到的。另外,由于农业自然依赖性或信用文化原因导致的地区风险,互联易、统筹基金以及收回抵押物等方法,也使得农产品物流企业能够灵活应对风险。

综上所述,由于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解决了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安排在农村的生存发展,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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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宏观形势来说,供给总体而言是不足的。首先,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不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法充分发挥支农功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其次,农村商业金融非农化发展,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撤并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收缩农村业务,致使农村商业金融机构数目锐减。再次,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难度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化、非农化倾向严重,据银监会统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本充足率只有2.35%,远低于8%的正常标准。另外,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受限制,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不规范,贷款资产回报率低,服务规模小。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其“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

    二 、供应链金融下的融资模式研究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有以下三种:

    1.采购阶段的保兑仓融资模式

    处于供应链下游的农业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账款,才能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可以运用保兑仓业务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农业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该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第三方物流的参与,其作用主要是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

    2.运营阶段的融通仓模式

    农业小企业的特点决定其固定资产比例较小,存货等动产比例较大,无法获得大规模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因此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模式(融通仓模式),即商业银行委托物流企业对农业小企业提供的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动产状况符合质押条件的,银行核定贷款额度,与其签订动产质押合同,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协议,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3.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农业小企业往往存在不能及时收到购货方货款的情况,售货方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商业银行同时要对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了解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三、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面临的风险

    1.自然风险

    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力的依赖比较明显,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村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可能将风险转嫁到农村的金融体系。同时我国尚未建立起农业保险、农业风险转移、补偿等机制,因此农产品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

    2.物流风险

    农产品属于易腐易逝产品,在物流过程中需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其腐烂变质,这就增加了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另外农产品供应链的大部分处于农村地区,虽然现今农村运输设施已大幅度改良,但仍无法满足农产品供应链的需要。

    3.市场风险

    以农产品作为抵押,银行面临着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受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会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这样就会使银行信贷风险加大。同时,农产品市场信息极为分散,难于全面把握市场供求信息及竞争者、合作者的信息。

    4.信用风险

    包括农产品企业融资信用不足、偿还能力有限和财务信用缺失等方面。农产品企业通常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不高,偿还能力也有限,银行在对其办理贷款融资的时候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有些农产品企业为获得贷款融资,可能会提供一些虚假的财务信息,进一步加大了信用风险。

    四、保障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措施

    1.发展农业保险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发展了农业保险或农业信贷保险,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农业保险体系。如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的基本框架,合理设定补贴机制,促进保险和再保险相结合。短期内,在农业保险严重缺失、商业性保险难以进入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模式,立足市场原则,辅之以国家政策扶持,建立起多元化农业保险经营体系。

    2.加强物流监管

    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中主要提运输、仓储及监管等服务。为此,应加快对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方面的建设,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供应链长度;运用先进的货物保管技术,减少货物毁损;加快信息技术建设,实现实时监控,提高对风险的反应和处理效率。

第3篇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互联网金融; 交易成本;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86-03

引 言

20世纪末,随着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一项全球瞩目的金融创新。自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成功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陆续跟进。供应链金融不仅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还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同时,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发展迅猛,金融模式随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等领域,传统金融体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在实践中,供应链金融源自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互联网金融则是由技术创新引发的金融业态创新,两者均服务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供应链金融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点对点”经营模式,改变了单纯依靠质押、抵押贷款模式,其融资需求催生出存款和大量中间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12年共计16家上市银行开展由供应链金融催生的外业务规模合计占上市银行信贷规模的19.5%。因此,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在互联网金融引起的“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商业银行努力转型摆脱“利差业务独大”的有效手段。同时,互联网金融以其低门槛、高度开放的特点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参与,P2P网络借贷实现了小额存贷款的直接配置,以阿里巴巴、京东、eBay等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为平台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阿里小贷公司共投放贷款280亿元,服务对象超过13万家小微企业与个人。互联网金融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对传统金融机构提出挑战,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能否取代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能否成为银行成功抵抗互联网金融的手段值得深思,因此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比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然后从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四个角度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

一、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

供应链金融通过特定的产业链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企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产―供―销”链条借以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一方面降低整个供应链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借助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协同运作,在银行与企业间努力构建一个互利共存、持久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核心企业、信贷企业、物流公司、银行。核心企业是整条供应链资金流与物流的信息集合中心,是配合银行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关键,然而当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或担保的质押品价值超出其债务上限,将引发更广泛的系统性风险。信贷企业若违约则影响其与核心企业间正常合作关系,该安排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违约概率。物流企业主要担任第三方监管的角色,通过对货物出库、运输和入库等物流信息的掌握,了解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动态,缩短信息采集的半径,提高信息的深度和准确性,辅助银行开展仓单质押、融通仓和保兑仓等多项业务。物流企业借助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并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银行依靠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信贷企业的存货质押以及物流企业对货权的控制降低对信贷企业授信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具备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职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行业结合互联网精神的产物。

传统金融机构与非传统金融机构均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形式及电商化形式,如网上银行、银行商城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包括借助信息技术推出金融服务的电商企业、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移动终端理财应用软件服务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本文研究的互联网金融指由非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融资服务、P2P网络借贷服务及众筹等业务。

二、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推进了“金融民主化”进程。金融民主化进程呼吁公众参与金融活动,内化金融知识,预防社会出现财富和权力过度集中,更重要的是,“金融民主化与金融人性化是同步的”,在设计金融体系、模型和预测时都应把人类心理因素考虑在内。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大带小”,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使得整条供应链上符合信贷要求的中小企业能够享有金融服务,银行拓宽市场的同时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信贷市场中。互联网金融则借助电子技术尤其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个体参与到金融市场中。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一定程度地体现了“金融民主化”精神,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从整条供应链出发,以企业为单位服务更多的客户,而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并以个体为单位扩大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供应链的核心价值之一在于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有效沟通,减少信息在供应链中传递的损耗,最终达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以供应链管理与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联网技术使得供应链金融参与方能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体现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体系的双向渗透,不断发展的搜索引擎与云计算等后台技术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对潜在客户实现精准识别,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数据挖掘技术使得获取用户行为信息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使得公众间信息更加透明。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同之处在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银行所需的“软信息”依赖于其他参与方: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通过SCM信息系统与CRM信息系统提供信贷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往来信息,物流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提供质押品的物流信息。只有整条供应链以及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程度较高,提供的关于信贷企业的信息足以满足银行要求时,银行才可能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适用于所在供应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均拥有完善、先进的信息系统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则依靠信息技术的发展减小参与方信息不对称程度,相较于供应链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用户信息,因此其所服务的对象无需拥有先进的信息系统,只需是互联网用户即可,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能够飞速发展的基石。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降低了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融资模式创新,通过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互相协调与优化设计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经济效率。供应链金融主要从交易频率、交易稳定性、资产专用性三个方面降低交易成本。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频率。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连结的产业系统提供金融解决方案,若银行能够与供应链上的企业维持稳定的交易关系,必然能促使交易各方主动沟通,降低交易频率与交易成本。其次,供应链金融可以提高交易稳定性。在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基础上,供应链能够发挥协同效应,减弱交易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再者,供应链金融还能提高资产专用性。供应链金融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能够使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更为主动地进行专用性投资,链内企业间互相监督降低了企业违约可能性,信贷企业能够维持其资产专用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在交易的不同阶段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不同。在交易初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弱化了客户接触与服务渠道实体的重要性,利用IM(即时通讯)、社交平台、电商平台等界面完成与客户的沟通,降低交易初期的成本;在交易中期,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网络广泛收集客户的各类数据并且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判断客户资质,其信息分析的成本非常低,如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电商金融机构通常采用自动化量化贷款模型,显著提高放贷效率,降低放贷成本;在交易后期,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资金回收与监管资金使用的实体机构,很难有效约束贷款资金的专用性,在此阶段无法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能降低交易成本,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借助供应链来降低交易频率、提高交易确定性、确保资产专用性,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只有当供应链与银行合作长期且稳定、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为实现共同利益互相协作以及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互相监督时,银行才有可能向该供应链上的信贷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能力来自于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有效处理的成本低,因此需要所服务的对象在互联网中留下足够的数据,包括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信用数据等信息,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获取满足放贷模型需求的足够数量与质量的信息,才有可能提供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均借助信息技术进行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子业务,因此其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角度进行有效管理。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贸易背景特定化的特点,银行可以借助信息系统对信贷企业的交易流、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资金挪用、盗用。互联网金融机构借助搜索引擎与云技术收集、存储客户交易行为的多维度数据,建立信用评级与风险控制模型,并利用数学与统计学模型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如电商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大数据建立量化放贷模型代替人工审核,将风险评估与管理过程自动化、程序化、批量化。虽然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风险管理中都借助信息技术,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商业银行其他融资业务一样,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及贷款监控要求,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仍依靠传统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信息技术的存在提高了获取数据的效率与质量,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则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并有效处理数据,将传统的被动防御、事后处理式风险管理转为主动识别、事中控制式风险管理。但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质押实物与监管实体,其线下风险控制能力较弱,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这使得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加入了技术风险。

三、结论与展望

本文对比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两种金融模式,并研究两者在推进“金融民主化”进程、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加强风险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的联系与区别。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无法代替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具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金融拥有更大的平台、更多的数据以及更好的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则在于充足的资本、良好的信用和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因此,互联网金融适合于“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乃至个体的融资需求,而供应链金融则适合发展稳定、有核心企业信用担保的供应链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二者无法取代对方,但是可以互相借鉴。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以竞合思维创建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金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构成了直接威胁,供应链金融机构必须借鉴其运作模式,并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首先应横向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等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基于自身现有数据能力与业务平台,聚合其他企业的多方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其次应纵向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建立共同发展的协作关系,从横向与纵向角度共同建立共生化的金融生态系统。

供应链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挖掘并整合客户信息,共享线上线下数据。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之一在于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与整合,商业银行虽然受银监会与央行监管无法将其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对接,但可以在银行信息系统内部实现数据集中,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线下资源,共享不同银行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借助互联网金融中的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对信贷企业的信用评估、风险评价、信贷资产分类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此为基础提供个性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之一是稳健的风控体系与监管体系,而互联网金融由于过于依赖计算机系统及互联网,同时外部缺乏相应监管机构,因此其薄弱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利用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提升防火墙、数据加密技术、智能卡技术等信息技术,参照行业的技术标准,与国际上相关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与规范接轨,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功能型监管”,提高金融交易安全性,保护客户信息,从内部与外部共同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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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upply chain finance developed rapidly in our country as an innovative financial business, which has already become an important field for commercial banks and supply chain enterprises to expand their business space, enhanc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and optimize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Starting from the core enterprises, this paper make systematic classification of the risks existed in supply chain finance, and point out the corresponding risk control options, according to several major financing models during the process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supply chain fiance process.

Key words: supply chain finance; financing model; risk management

“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围绕某一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为供应链上单个企业或者上下游多家企业提供全面而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促进整条生产供应链“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力经济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从整个产业链条的角度出发,在掌握供应链管理程度与核心企业信用实力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授信,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转化为整条产业链的风险管理,在推进整条产业链发展的同时,为众多中小型企业谋求了一条有别于旧的融资模式的融资新途径。

1 供应链金融模式分析

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的有序运作依靠于这条供应链上各个节点企业的物料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链接。商业银行针对核心企业的配套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资金缺口弥补困难的问题,从核心企业出发,将供应链上的金融服务模式大致分为三类:核心企业在采购环节的保兑仓业务和订单融资模式,核心企业在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以及配套企业运营过程的存货质押业务。

1.1 采购阶段的供应链融资――保兑仓业务和订单融资模式

在采购阶段,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型企业从上游大型企业获得的货款付款期往往很短,有时还需向上游企业预付账款以获得所需产成品、原材料等维持经营运作。这个阶段的融资难问题可通过保兑仓业务和订单融资服务来有效解决。

1.1.1 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又称买方信贷业务,是指在供货商即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由银行控制货权,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以贸易中的物权控制包括货物监管、回购担保等作为保障措施,而开展的即缴保证金、即提货物的一种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该项业务牵涉到供应商、核心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四方,参与主体之间通过签署《保兑仓协议书》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保兑仓业务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与供应商的批量销售,不仅降低了银行的融资风险,增加了客户资源,也有效解决了供应链上非核心企业和处于节点上的中小型企业的融资便利,有效解决了其全额购货的资金困难。另外,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保兑仓融资业务以供应链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作为前提条件,由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的中小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并以金融机构制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为其获得不小的收益。

1.1.2 订单融资模式

核心企业由于在供应链上占据优势的主导地位,往往会通过不平等条约挤压中下游的中小型企业,不会提前支付全额的订单货款,相反却会在中小型企业完成订单后延期付款。由此一来,就要求中小型企业自身具备大量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支付生产和人工费用,而此时的中小型企业又往往面临着向银行获取贷款难的问题,所以其流动资金缺口就越来越大。订单融资模式,是指金融机构以企业所签订的有效销售订单为依据,实行“一单一贷、回款结算”的风险控制办法,发放针对该订单的全封闭式贷款业务。该业务模式下,供应商企业可以凭借拥有的核心企业订单资源向银行进行融资,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此外,核心企业对物流企业和整个运作流程全程监控,较高的支付信用又可以很好地保证银行资金安全。

1.2 销售阶段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当核心企业向供应链上的下游企业分销产品时,下游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很难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核心企业,此时核心企业便会有无法收回货款的担忧。银行为核心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有效地完成了核心企业的分销行为,保证了其应收账款的安全。供应链上,第三方企业为核心企业承运货物时需事先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并取得货物的运输权收取货款,下游企业在提货时将货款分期支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取货物。因此,该模式下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和供应链运作情况得到银行更多的关注,借助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为中小型企业和供应链整体运作提供融资途径,同时使银行的授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3 运营阶段的供应链融资――存货质押业务

所谓存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接收动产作为质押,并借助核心企业的担保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向中小型企业发放贷款的融资业务模式。该模式下,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之间会签订担保合同或质物回购协议,协定在中小型企业违约时,由核心企业负责偿还或者回购质押动产。核心企业的配套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但本身拥有的可质押的固定资产较少,而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往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通过协议担保的方式,有效地为中小型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并与融资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稳定的供货来源或分销渠道。在此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充当着银行和企业间的桥梁,为其提供着质押物的保管、价值评估和去向监督等服务。

以上几种融资模式虽然在适用条件和具体运作方面存在差异,但都集中体现了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理念和特点。一方面,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有效解决了供应链上中小型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难的问题,进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另一方面,打破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往只评估单个企业的局限,并通过大型核心企业作为信用担保,从而降低了金融风险,从静态关注企业财务数据转变为对企业经营的动态跟踪,实现了模式上的根本转变,还极大地发挥和体现了第三方物流的中间纽带作用。

2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

在审视供应链金融这个方兴未艾的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时,供应链金融虽然在结构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我们在调控资金流时,往往将流动性的优先性排序置于安全性之前,加之过程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供应链金融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

2.1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类

2.1.1 政策和法律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末端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抬。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同时,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出台都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的许多环节上存在着种种漏洞和相互矛盾之处,如物权法规定质权人不仅限于金融机构,而银行法却规定企业间不许从事融资业务,核心企业作为信用担保开展金融业务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2.1.2 市场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动产多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其划分由于供应链所属的行业领域不同所产生的种类也很多。这些动产的价格随着市场供需变化在不断波动,而贷款回收时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一旦资产价格正处于低谷,就给银行经营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因此,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所具有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相对较高。

2.1.3 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供应链融资凭借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控制,以及操作模式上的自偿性结构化设计,构筑起用于隔离中小型企业信用风险的强大“防火墙”。而制度流程的严密性和操作运行的执行力直接关系到“防火墙”的效力,并决定信用风险最终是否被有效屏蔽。此种模式在解决供应链上中小型企业融资困境的同时,带来了大量的贷后操作环节,在实质上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转移,对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以及严密性对贷款能否收回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此可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远大于传统业务。

2.1.4 监管风险

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的规模日益扩大,结构也趋于复杂,这就需要强有力的科学监管来保障供应链金融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同时,结构复杂化将导致信息传递延迟使上下游企业间沟通不充分,对客户需求理解产生分歧。就目前的情况看,供应链中的运输和仓储等环节缺乏标准和规范,流通过程中物权也很难得到保证,银行和核心企业在流程的监管和控制上存在很大难度。

2.2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流程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原有的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即在银行资本实力、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能力等银行自身可以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银行业务,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其风险管理可依照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信息反馈的操作流程层层推进。

风险识别,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指对供应链金融过程中不同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预判和系统化分类。风险识别时,关键在于找到风险的成因以便从源头处予以杜绝。现有的风险类型可分为:法律风险,供应链金融广泛采用的各种授信服务,因而我们在确保授信资产与授信主体间实现有效的隔离,担保过程不受其他外界因素干扰上应投入较大关注;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虽然有着核心企业信用作为强大依托,但其金融服务主要还是面向中小型企业展开,因而信用风险就成为了首要的风险关注类型;操作风险,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需要经过大量的审核、监管和控制工作,这就给风险管理人员带来了更大的工作量和后台操作,如何保证每一笔操作都能够做到准确无误,成为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面临的又一新课题。

风险评估,就是通过对识别后的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和数据描述,判断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而得出所需采取风险控制的最优应对措施。但由于供应链金融还是一个新兴金融服务,能够提供的数据积累尚不完备,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企业发展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的量化处理有一定难度。因此,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要求银行注重数据的积累,不断提高定量分析的能力和系统优化的水平。

风险控制,就是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作为参照依据,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允许的波动范围内。风险防范、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分散、风险抑制、风险保险和风险补偿等方法都可作为银行风险控制的有效选择,例如: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货押融资引入第三方监管就是一种风险分散方式。

信息反馈,指的是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从供应链金融牵涉的多方那里实时获取信息和评价,并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以便将遇到的新生风险纳入风险防范体系,并对已有风险控制措施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实现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系统优化,这也将有利于实现各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交换与互通。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和模型化,动态的、实时的风险评估模型的建立更是不可或缺,加大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开发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可提高其业务风险管理效率并使其成本大幅减少。

2.3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措施

2.3.1 完善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法律制度

法律是社会经济生活规律的滞后反映,但是有秩序的经济活动却需要完善的系统的法律制度作为强大支撑。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生业务,发展时间尚短,相关法律还需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国家的立法部门应尽快完善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动产抵押物和动产抵押查询制度;此外,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押物所有权也在主体间流动,需订立各项契约,维系平等有序的主体间合作关系,为供应链经营提供强制性规则。

2.3.2 推动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

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牵头综合金融服务网络平台,包括工商、税务等政府相关机构,以及银行同业、保险、投行、担保等机构的参与,并借助此平台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线上化,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包括授信、结算、理财、资金管理在内的全面综合服务。加速推进经济和金融体制的改革进程,引导充裕的流动性从单一的资本市场回流到有真正融资需求的实体经济中。政府应打破原有市场垄断,不断鼓励和刺激民间投资,加快金融市场的开放,多渠道促进国内充裕流动性输出,以缓解现阶段资产价格膨胀的巨大压力。

2.3.3 严把授信群体市场准入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基础,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供应链金融良好运作的保证,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严格筛选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作为抵御供应链信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3.4 建立流动市场评估体系

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着质押商品的销售和变现价值。中小型企业从供应链融资主要依靠存货和应收款等流动资产作为抵押,而存货易受目标市场的供需情况、需求变动和市场价格稳定性,以及时间、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因而对企业资产的评估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应适时定期地进行信息搜集和价值评估,以确保信息的价值性。

2.3.5 强化内部操作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的时效往往成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大量的后续操作环节致使供应链金融面临着高出传统业务很多的操作风险,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需加强与合作方的联系,注意其资格审查和质量抽查。即督促物流企业不断提高仓库监管能力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的办理质押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押物的监管能力,避免因管理疏漏和操作不规范而产生的内部风险。

第5篇

为争夺微贷客户,银行可谓煞费苦心。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融资中国》记者,由于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动,以及金融脱媒业务的倒逼,未来大型公司可通过发行债券等业务从资本市场更廉价的去融资,所以银行会越来越重视小微金融的市场。

郭田勇预计,未来小微金融极有可能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主体。而政策对小微金融的倾斜更坚定了他的信心。“银监会已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其中包括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计入存贷比考核。”他说。

抢滩登陆

其实,围绕小微金融的争夺战,早已热闹开了。

国家开发银行可谓中国小微金融的引路人。时间回溯到2005年(这也是联合国小额贷款年),国开行从德国引进了小微贷款技术,但由于小微金融属于资金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国开行在这方面没有优势,便采取了与12家城商行合作的模式。原国家开发银行小微贷负责人、现英菲尼迪投资合伙人胡斌告诉《融资中国》记者。

五大行对小微金融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根据工行公布统计数据,2011年该行通过网络融资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3000亿元。截至2011年末该行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的网络融资余额已近1800亿元,较年初新增906亿元,增幅达101%。工行曾经表态,2012年将在国内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全面推广名为“小额便利贷”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服务。

而《融资中国》记者从交通银行了解到,交通银行为此打造沃德小企业品牌,开办沃德小企业业务的网点新增36家至91家。截止2012年三季度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3.58%至人民币10,478.77亿元。

建设银行则设立了单独的小企业业务部,专门负责为小微企业服务。建行中期业绩公告显示,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小微企业贷款6814.15亿元,增幅7.84%。

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小微金融市场也逐浪已久,并且模式各异。

民生银行2012年中报显示,其核心业务品牌,小微金融服务――商贷通在公司贷款占比已经接近20%。民生银行从最初的商圈模式,发展到现在城市合作社。这种模式后来被其他商业银行仿效。

而北京银行与商务部签署了《推动商圈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但北京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融资中国》记者,就协议带来的效应还没有具体的数字统计。

中信银行采取了“1+N”的模式,“1”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N”是大量的上下游小微企业。利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质,来考核上下游小微企业,并以此确定贷款额度。

招商银行的模式是,将小微金融服务与PE结合起来。按照马蔚华的说法,招行青睐成长性好、高科技的小微企业,并将贷款与吸引股权投资结合起来,招行先将项目推荐给私募基金,私募投了以后银行再贷款,招行最终将帮助这些企业进行IPO。

此外,包括阿里、京东等也将小微金融作为主攻的方向。在与建设银行成立中国网络银行失败后,阿里更通过阿里金融,直接切入小微金融市场,阿里金融通过一个银行系统所不具备的且涵盖了30多万家企业的信用数据库,极大降低了阿里金融的贷款风险。截至2012年6月末,阿里小贷公司已累计为超过13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超260亿元,不良率为0.72%。而在2012年7月20日,阿里金融已经实现单日利息收入100万元。

蓝海还是红海?

从最开始城商行试水小微金融,到现在的五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业的纷纷杀入,小微金融市场现在已经容纳了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而VC/PE也不甘人后,纷纷与银行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中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3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额的21.72%。

渣打中国中小企业理财部华北区总监林添富认为,“中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在中国不仅有庞大的市场,更有良好的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在这个领域大有作为。”目前市场做得还不大,整个市场需求很大,但供给却并不充分。在中国有4000万的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贡献的GDP高达60%,解决了75%的城镇就业。

潍坊银行行长闫卫兵告诉《融资中国》记者,“当初我们做小微金融时,确实有赌一把的意思,因为德国的微贷属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而在潍坊银行的微贷里有抵押有担保的用户也不是很多。但是当时认为没有不适合的客户,只有不适合客户的产品。”2011年,潍坊银行微贷中心放款2500户,放贷金额3.6亿,而整个潍坊银行仅在当年4月就已盈利100万。

闫卫兵坦承:“小微贷款开始做的时候是赔钱的。2011年,客户数到1600户时,才达到收支平衡。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对于贷款利率并不敏感,而对于获得资金的速度敏感。

在小微金融市场中,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主要资金用于短期拆借,也就是过桥资金,反而在利率,市场深耕方面不如银行。潍坊汇通小额贷款公司一位副总告诉《融资中国》记者,当银行真正重视了小微金融市场时,小额贷款公司肯定会面临转型,但小额贷款公司并不一定希望转成村镇银行,因为利润下降的厉害,而村镇银行在吸储方面也太弱势。

进入微金融的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表示,“希望更多金融机构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来做小微企业,我们不担心与大家在业务上发生冲突,因为这个市场太大了。”据悉,包商银行近几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345亿元,最小笔贷款可低至3000元。

在小微金融市场,大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不会挤压地方城商行的生存空间?对此,郭田勇表示:中国的小微金融市场非常庞大,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相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资金的供给量反而太少,进入这个市场的金融机构也太少。

胡斌对《融资中国》记者表示,100万额度以下的小微金融市场,保守估计约为10万亿,其中做的比较好的民生银行也才做了4000亿左右,若是加上额度200万―300万之间的,整个小微金融市场能达到15万亿―20万亿,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规模与风险

由于小微企业基本属于无抵押无担保类型,而且小微企业本身的风险大于大型企业,其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远远大于大中型企业,所以小微金融的市场风险必须有效可控。多家银行2012年中报数据显示出不良率与不良贷款额度的抬头趋势,反应了经济下行殃及小微企业的生存。因此,规模与风险的平衡是进入小微金融市场机构都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小微金融服务的标准是另一待解难题。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位,是由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来规定,而对于贷款的额度则是由银行来规定,所以基本形成了城商行、股份制银行、 国有大行各有各的规定。有专家建言,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统一协调,同时加强对小微金融的政策支持,达到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目的。

闫卫兵表示,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2012年已发或者待发的小微企业金融债,总规模达到2800亿元,而城商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比较窄。他希望未来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在管理和政策上能够更加宽松。

据了解,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的小微金融上限额度较高,而在国外,小微金融的贷款额度通常在30万以下。胡斌说,“现在国内做小微金融,每家银行都有每家银行的标准,小微金融市场面向的是广大的中小企业主,管理成本高,风险控制尤为重要。”

第6篇

摘 要 近年来,银行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煞费苦心,各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也应运而生。本文试图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供应链金融体系,分析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探索商业银行在开拓中小企业市场方面的业务创新。同时指出了如何防范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并为我国商业银行完善供应链金融管理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供应链金融 商业银行

最近,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一方面商业银行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往往把精力集中在大企业上,认为大企业规模大、资产多、信誉好,但是近些年越来越大的存贷差使我国商业银行苦于需找新的优质客户。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在政策上出台了一些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但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目前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比例仅占主要金融机构放贷数额的16%,有70%的优质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本文从这个问题出发,试着用供应链金融理论为商业银行寻找一个有效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的手段,帮助商业银行开拓中小企业市场。

一、供应链金融理论概述

(一)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的概念是在上世纪80年代被正式提出来的,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供应链管理正在取代原来的管理模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其中心原则是以相互协作共盈理念为核心,重视客户市场整体性,强调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发展出来的创新业务,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从供应链金融的运作原理和流程来说,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及其他配套结算、咨询等服务。

供应链金融具有以下特点:商业银行不涉及物料流,所以在供应链中只须解决资金、金融产品流和信息流的问题,供应链更容易体现其效用;商业银行的大集中工程和先进的信息系统构架为供应链应用创造了必要条件;国际银行业横向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符合供应链的精神实质,为银行组成小规模固定化的业务团队、实现银行“随需应变”提供了运营环境。

二、商业银行开拓中小企业市场的必要性

(一)银行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金融形势变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多样化投资工具的日益普遍,储蓄分流不断加快,在社会信用中居于垄断地位的商业银行正面临着“金融脱媒”的严峻挑战。在我国金融脱媒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些业绩优良的大公司通过股票或债券市场融资,对银行的依赖性逐步降低;二是随着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迅速崛起,企业资金调配能力加强,而且开始替代银行提供财务顾问、融资安排等服务;三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造成了大企业客户的流失和优质贷款被替换,直接导致了贷款利息收入的下降。在这一形势下,优质大型企业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成为更为稀缺的资源,银行对于这类企业争夺的激烈程度和成本的付出也必然越来越高。因此,发展中小企业无疑是商业银行开拓新的市场和客户必然选择。

(二)有利于银行对整个供应链金融进行控制

从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可以得知,商业银行正从对单个企业风险的控制向对整个供应链风险的控制,中小企业在这个过程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中小企业是商业银行供应链的重要节点,它的成长性很强,并在经济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次,中小企业贷款难会影响整个商业银行供应链的运营,这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供应链节点的断裂,进而影响整个供应链金融的绩效。最后,商业银行要控制供应链的资金流,必须获得中小企业的支持,而通过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可以有效地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良好关系,缓解不规范运作的动机,增强供应链资金流的可视性和可控性。

三、供应链金融下商业银行开拓中小企业市场的理论分析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立

1.供应链金融行为主体的确定

供应链金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主体: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上存在分工和交易的企业;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监管机构,在我国主要是指银监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

2.供应链金融的产品

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类产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也包括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原材料质押融资。此外,还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以及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

3.供应链金融的市场类型

根据上述产品特点,供应链金融市场基本上属于货币市场,其供求双方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或者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4.供应链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

(1)制度环境

供应链金融运行的制度环境涉及三方面的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担保物范围与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中不同权利的优先顺序等;司法体制,包括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的判决机制、裁决公正程度与裁决的执行效率;银行业务监管制度,包括监管的具体方法、对象和政策。

(2)技术环境

技术环境包括银行日常运营当中的金融技术和支持供应链金融活动的各种自然科学技术,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状况。各因素结合在一起,才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其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二)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管理的分析

供应链金融信贷管理的核心是授信问题,即确定商业银行给予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对于银行而言,产业供应链整体信用和在产业链上企业的信用要比其他单个企业信用要强,与一般企业授信管理不同,供应链金融授信需要建立一套专门的额度确定办法,其特点是把主体评级和供应链业务上的企业评级结合起来,银行可以给予中小企业授信或放大了授信。供应链金融授信金额等于传统授信限额即折算有效的净资产金额,加上供应链授信的增加金额,其中供应链授信的增加金额是与中小企业所在供应链的信用系数成正比的。商业银行可从以下六个因素出发确定其所在供应链的信用系数,来决定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

1.核心企业信用系数

核心企业在供应链当中的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决定了整条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对供应链信用系数进行确定时,首先要考查核心企业的信用系数。核心企业信用评级所考察的内容具体包括: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资信状况和基本面风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的方法与商业银行的日常贷款业务相同。

2.交易流程控制程度

交易流程控制程度主要包括交易封闭程度、企业信息透明化程度和业务品种风险控制程度。交易封闭程度指交易完成后银行对回笼资金足额偿还银行贷款保障程度;企业信息透明化程度是指企业提供交易信息、交易对手信息、资金使用信息的频率、准确性和充分性程度;最后还要对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授信业务品种按风险权重从大到小排列,对交易风险的控制从小到大排列,来实现对不同业务品种进行分别控制。

3.企业之间的交易记录

企业交易记录考察的内容包括商业交易记录和信用交易记录。商业交易记录是指上下游企业已完成交易的次数、交易量大小;信用交易记录指回笼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是否存在贷款不良记录,以及企业近两年内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案件,对商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记录等。

4.交易产品价格走势和收益

商业银行需要对交易产品的主要性能、产品当前和未来市场供求情况、产品竞争力、获利能力进行分析。产品的主要性能分析包括性能指标、特点、先进性、生命周期及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产品当前和未来市场供求情况,主要从现有国内外同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产量和销售量、生产能力利用情况、等角度,分析近三年产品市场供求及变化情况、未来若干年(五年以上),国内外产品需求总量、品种、价格趋势等;产品竞争力分析是分析借款人与主要竞争对手在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质量和价格、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相比的竞争优势;获利能力分析包括分析产品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额、销售利润率、资本回报率等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5.供应链绩效水平

商业银行可以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柔性四个方面来考察供应链的绩效水平。物流协调方面主要包括供应链运输成本库存周转率平均缺货比率;资金流协调方面主要包括储存成本现金周转率;信息流协调方面主要包括信息交流频率、信息传递及时率、信息传递准确率和单位信息交流成本;供应链柔性方面主要包括数量柔性、时间柔性和产品柔性。

6.银行与企业的战略关系

不同银行根据其自身发展战略,与企业建立的战略关系的内容不同。一般来讲,与银行建立战略关系的企业是指所属行业前景良好、发展空间较大、现金回流稳定、盈利持续增长且业务信誉状况良好的小企业,主要包括:具有较强内外贸易自偿性现金流的小企业,为发展良好的龙头企业做配套的小企业,经营波动小的稳健型小企业,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小企业,其他偿债能力强的优质小企业。

根据对以上六个影响因素的分析,商业银行可以对供应链信用水平进行定量化的分析,具体方法如表1所示。该表对各个影响因子的权重以及评价因素对评级的影响程度的确定,可以根据相关记录,组织有关专家来进行评定。其中,供应链所得分数即为信用系数,商业银行可以对供应链的信用系数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对中小企业进行分别授信。

通过以上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立及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管理的分析,可以得到在供应链金融下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融资关系,其关系如图2。

四、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控制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如下三种风险:由商品价格波动造成的市场风险,由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借款人和第三方物流造成的信用风险,以及由内部程序和人员操作、外部欺诈引起的操作风险。根据风险的性质,商业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来进行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

(一)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

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独特性,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以“对物流和资金流的动态控制”代替“对资产负债表的静态分析”。传统的银行业务主体授信方式是以“好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对企业实行的是准入控制的审查,对授信人的资金流向和资金回笼缺乏控制手段。供应链金融业务不应片面强调受信主体的财务特征和行业地位,也不该简单依据对受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而是注重以真实贸易背景为依据的流程设计对风险的实际控制效用,以及对企业违约成本的评估。

(二)加强行业的动态监测和选择,防范供应链整体风险

行业风险会带来供应链的整体风险,商业银行作为经济体系中的中介,要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加强对行业的监测分析,包括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成熟度、技术风险、行业垄断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稳定程度等。在此基础上,一般应选择产品价格稳定、产品供应渠道稳定、产品销售稳定、流动性强、便于控制的商品,如汽车、建材、金融和能源类等商品。为防范商品的价格变动风险,还可以研究运用期货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三)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

识别客户是银行一切业务的基础,根据回避原则,必须在业务开展前了解客户的资信和财务状况,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客户信用的审查。另外,还要加强对企业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查,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建立配套的信贷审批制度,审查供应链主体的贸易资格、相关的贸易合同、发票、单据等,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用风险。

(四)加强对动产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对于防止出现虚假仓单或保管人与出质人串通的欺诈风险,商业银行应选择信用好、有资质的第三方,并与其签订监管协议,明确连带责任,并可设立保证金。对于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防范措施包括:制定印刷、固定格式、预留印鉴或密码、由指定专人送至银行,并在仓单和合作协议中申明由借款人保证仓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融通资金风险由借款人负完全责任。

五、对我国商业银行完善供应链金融的建议

(一)加强金融制度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决定了供应链金融的供给能力,也影响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因此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应放松金融管制,在对国有商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支持中小商业发展的基础上,引入产业资本,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增强金融机构创新的活力,逐步改变我国社会融资来源单一,信贷风险高度集中在银行的局面。

(二)加强供商业银行应链金融业务的专业化运营

1.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合作

商业银行可通过收购物流企业,或进一步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建立专门的部门,专业化运营供应链金融业务,减少交易成本,降低物流企业信托责任缺失的风险。如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后,可充分利用与邮政物流的“姻缘”,发挥在物流方面的网络、人才、系统、技术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建立完善客户交易审查评估体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主要都是静态的数据,没有反映日常交易的动态信息,如现金流状况等,这是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瓶颈,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客户交易系统。商业银行本身作为经济社会中的信息中介,企业的结算账户开立在银行,其日常交易结算也是通过商业银行完成的,商业银行完全有条件、有基础去开发这个信息系统。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还要研究专门的模型,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形成完善的客户交易审查评估体系。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4日

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一)供应链。供应链由企业生产的扩大发展而来,传统的供应链定义认为供应链只是制造企业内部的一个物流过程,是指将企业从企业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通过生产的转换和销售等过程,再传递到零售商或用户的过程。伴随着产业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相互协调的重要性的上升,供应链的概念范围从企业内部扩展到企业之间。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产业不确定性的增加,企业之间关系呈现出日益明显的网络化趋势。现代供应链的概念也更加注重围绕核心企业的网链关系,包括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供应商的供应商、乃至一切前向的关系,以及与用户、用户的用户、乃至一切后向的关系。

从供应链的机构来看,供应链是动态的,并且包括在不同阶段之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从图1可以看出,它是从初始供应商向最终用户顺流而下且不断增值的产品和服务的传递过程,也是从最终用户到初始供应商的资金流逆流而上的传导过程;同时,伴随着物流、资金流的运动,信息流也在供应链中交叉流动。(图1)

(二)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全方位服务,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根据行业特点和产业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制定金融服务方案,不仅将资金注入到核心企业,而且更有效地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中,成为了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方式。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一个产业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核心企业,以该核心企业为中心点,将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和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即M+1+N模式),为整个供应链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目前已经成为境内外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焦点和新的重要业务增长点。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为协调供应链资金流,降低供应链整体财务成本而提供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对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金融在风险控制技术上的创新体现为充分利用供应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创新则体现为以中小企业为市场导向,力图弥补广泛存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从国家竞争力视角看,供应链金融由于能够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增强供应链上企业从事创新的能力,从而有助于提升一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实践中,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大型企业,或是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或是为供应链提供资金流服务的商业银行,又或是为供应链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强化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一)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空间,培养优质行业客户群体。《欧洲货币》杂志将供应链金融形容为近年来“商业银行交易性业务中最热门的话题”。供应链金融使商业银行以一种低风险的方式开拓高风险的市场,商业银行服务的主体是整个供应链,信用风险评估也从对中小企业静态的财务数据的评估转到对整个供应链交易情况的评估,将把握单个企业的风险转换为把握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开发了新的行业客户群体,更重要的是培育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过去,商业银行实行大客户战略,重点服务大客户,容易使得信贷授信过于集中,进而导致贷款风险过度集中。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分散信贷投放,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改变过于依赖大客户的局面,而且商业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物流、信息流的长期跟踪监测,能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真实的经营资料,从而发现一批成长过程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面向的对象由单一企业变为供应链整体,也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

(二)供应链金融可以提升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近年来,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核心企业将创新重心不断向财务供应链领域转移,从单纯的减少自身资金占压,转变为不断提高供应链整体现金流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加快核心企业的销售回笼,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其次,供应链金融通过搭建高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可促进合同订单、发货收货、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的及时交换,使商业银行得以适时介入具有不同金融需求的供应链各环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整个供应链条经营成本;第三,供应链金融可以稳定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其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有助于企业扩大销售。尽管多数核心企业实力强大,然而一旦供应链中的某个成员出现融资问题,不可避免地就会影响到整个链条的正常发展和竞争力。供应链金融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将商业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有效促进供应链战略同盟的形成。从表面上看,商业银行资金注入单一中小企业,但由于供应链的关联性,进入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资金可以带动整个链条运转,所以核心企业也从供应链融资服务中受益颇丰。

(三)供应链金融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很大,然而受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限制,再加上抵质押担保不足、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一般较难从商业银行成功申请到贷款,因此常常由于缺乏短期流动资金而错失良机。供应链金融服务最大的特点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核心企业,并以此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整体提供金融支持。在这种服务及风险考量模式下,由于商业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将弱化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本身的限制,使得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即便某个企业达不到商业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商业银行就可以针对这笔业务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可跳出仅对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通过深化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结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从企业所处的供应链及其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考虑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并基于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配套融资,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信用支持,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因企业自身的特点所带来的融资限制。

(四)供应链金融有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竞争优势的形成。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使其得以控制全程供应链,为其创造了新的增长空间,提升了综合价值,稳定和吸引了众多客户。在现代物流业务中,激烈的竞争使基础性的物流服务如仓储、运输的利润率下降到较低水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现代物流的主要利润来源已经转向各种增值服务,如物流方案设计、包装分装、多式联运,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日益成为物流服务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使物流企业与供应链的合作加深,有助于形成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逐渐转向强调跨企业界限的整合,使得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已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的物流供应商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会大幅度提高。

三、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产品分类。(图2)

(二)供应链金融主要产品介绍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予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四、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现状

国内供应链金融始于1999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当地开展业务时进行的探索与尝试。2005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全国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初步整合了20多项产品和服务,包括动产现货质押、提货担保、先票/先款后货、成品油提单质押、国内保理、商票保贴、未来货权开证业务等产品,建立起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

伴随着深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功开展,国内很多商业银行也积极发掘其中的巨大市场,并投身到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物流融资”等名异实同的类似服务。紧跟着深发展、民生、浦发、招商等中小商业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中国银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浦发银行提出“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民生银行推出动产质押业务与应收账款及票据的全系解决方案等。同时,渣打、汇丰等以传统贸易融资见长的外资商业银行,也纷纷加入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的竞争行列,供应链金融服务成为热点。

五、对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及建议

(一)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伴随着资金、货物商品、单证仓单等的流动,也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如何结合风险来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

1、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链群。鉴于供应链金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还属于较新的业务,应当采用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比较完备、行业秩序良好、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以后再逐步扩大运营范围至其他行业。另外,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要选择具备一定的规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和影响力的核心企业,同时,不断优选供应链成员企业,通过调阅财务报表、查看过去的交易记录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手段,帮助核心企业制度性地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合作企业进行严格筛选,保证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

2、通过多方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管。为了防止供应链上单个融资企业的问题引发整个供应链的灾难,商业银行应选择一个强大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并与其信息共享、充分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信用管理。物流企业可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帮助商业银行监控物流和企业动产,达到商业银行控制货权的目的。商业银行在给整个供应链融资和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掌握整个供应链企业的经营信息,减少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为保证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成员间加深信任,商业银行可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ERP系统平台,利用EDI等信息处理技术,建立物料与资金数据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以保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物流、信息流活动的无缝整合,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共赢关系。

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供应链金融是多环节、多通道的一种复杂系统,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系统与应急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充分的准备。商业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运作情况,掌握供应链企业的内部薄弱点,观测外部环境的发展趋势,对于一些偶发但破坏性大的事件,必须预先制定应变措施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估指标体系,当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发出预警信号,在预警系统做出警示后,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工具或方案,规避、降低或管理最大最紧要的风险。

(二)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就是指商业银行在有约束条件或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时所制定的决策方案。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实现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效率。世界先进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表明,流程再造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迅捷、有针对性的服务,而这正是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特别地,商业银行应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进行设计改造。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呈现出额度小,频率高,要求速度快,时效性强等特点,其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极不相符。因此,就需要商业银行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贷链条,优化授信流程,提高信贷审批质量和效率,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如由总行信审部成立专门的贸易融资业务审批室,分行一级抽调审批人员在贸易融资部进行该项业务的审批,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批效率。

2、尝试业务外包。所谓业务外包就是将供应链金融中不属于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的部分物流、信息流管理工作予以外包,主抓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建立物流监管方合作和评估体系,通过合格第三方的仓储、运输和现场监管的专业操作,实施物流监控。业务外包不仅可以使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风险的转移和分散。

(三)创新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在供应链金融运作中当业务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时,商业银行应从客户需求出发,对原有产品进行创新或重新组合,积极研发服务新品,提供管理、营销、现金管理、重组企业供应链、供应链融资等一系列的创新服务。

第8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加大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内涵,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措施,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满足经济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2012年,全县信贷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增幅在全市继续保持领先。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信贷营销、激励和授权授信,抓进度、求均衡、重落实,务求实效。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要予以信贷支持,与企业共克时艰。我支行将通过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综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的评价。

二、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辖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一是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涉农贷款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县域金融机构要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对支农力度大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人民银行将给予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支持。积极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小额信贷产品和微型金融服务方式,扩大农户贷款的覆盖面和满足率。扩大农村有效担保品范围,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占涉农贷款的比重,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有机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二是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配套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对于促进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围绕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技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特别是对今年县政府计划安排的47亿元投资项目要积极给予配套的信贷支持,主动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对接,加快贷款审(报)批,明确授信额度,加快信贷发放进度。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利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越是在经济困难的时期,越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2012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量要不低于上年水平。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增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弹性,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完善审贷模式。健全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科学独立的考核机制,形成与中小企业风险相对应的差别化风险拨备制度。强化并理顺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通过动产质押、第三方保证等方式构筑多层次的风险共担体系,满足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创新和发展基于价值链、供应链的贸易融资业务,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成长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对外经贸企业的信贷支持。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高,在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冲击仍在加剧的背景下,尤其要加强对外经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外经贸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审批制度,积极争取扩大业务审批权限。在确定外经贸企业的授信额度时,充分考虑企业的订单情况、出口收汇情况、还款记录、发展潜力等,与外经贸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关于调整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继续拓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对于优质外经贸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下浮。

五是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我县服务业发展已处于加速阶段,各金融机构要主动顺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趋势,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特别要支持辖区外贸出口、进口及内贸、运输物流、金融服务、会展、休闲旅游等支柱产业和科技信息、文化创意、中介、高端培训等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要针对服务业的特点,加快金融产品开发,加大对生产性的农村服务业、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六是坚持“绿色信贷”原则。各金融机构要增强环保意识,建立可持续的绿色信贷投入机制,充分运用征信系统,将企业和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作为贷款发放的前置条件,改进授信措施,通过优化信贷结构扶优限劣,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发挥金融资源的导向和集聚作用,拓展节能环保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循环经济“十大行动计划”、“十大节能工程”和“24·10”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促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

七是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房地产信贷管理的各项政策,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变化,适时反馈房地产金融政策效应,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金融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廉租住宅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等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的住房消费,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尽量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照优惠条件给予支持。

八是鼓励合理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继续大力推动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加强对消费信贷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管理方式,积极培育新的消费信贷增长点,发展文化、旅游等潜在消费市场,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九是改善对就业、助学等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深入学习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4号)精神,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切实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就业人群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金融支持帮扶工作,推动小额担保贷款逐步向个人创业贷款过渡。进一步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和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扩大助学贷款的覆盖面。

三、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稳步推进海域使用权、渔船捕捞证、林权抵押贷款以及股权、专利权、收费权、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探索农房、宅基地抵押等业务,大力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把握股权投资试点契机,搭建信息对接平台,促进股权投资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进一步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发挥票据承兑、信用证、保理、保函、信托理财等表外融资业务的贷款替代功能。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稳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信贷组织的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金融、民间投资和微型贷款组织在支持小企业、“三农”以及扩大民间多样化需求中的独特优势。

四、主动适应市场改革,积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定价能力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农村信用联社地位的长期稳定,确保支农方向不变。县域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转化经营机制,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防止不良??经济社会发展。县农村信用联社要认真配合当地人民银行扎实做好专项票据兑付后的监测考核工作,改革进程中的典型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认真做好农村经济金融和农村信用社经营财务状况数据库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农村信用联社经营财务状况相关数据,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积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利率政策,及时反馈政策效应和利率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在利率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主动完善内部计结息操作规则,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客户,增强利率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继续按时向人民银行报送各类利率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即将出台的Shibor建设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扩大应用范围,拓展以Shibor为基准或参照其定价产品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风险定价能力。

五、扩大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强化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创新,扩大市场规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要积极申请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和外汇交易市场,拓宽金融机构投融资渠道,疏导流动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要积极利用发行金融债、次级债的机会,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建立补充资本的有效机制。积极参与人民币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力争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业务上取得进展。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培训、创新产品宣传、投资者风险教育等活动。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在货币市场低利率背景下,各金融机构要适当平衡资产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加强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研究与管理,完善市场业务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切实防范风险。参与金融衍生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尽快在交易中使用该协议文本。要根据创新产品特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同业拆借管理实施细则》、《辖区金融市场业务信息报告制度》(修订版)等有关要求,合规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及时上报业务信息。已加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市场披露信息。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的金融机构应按季向人民银行报备新增或减少的网点数、具体增减的网点名单。各银行间市场成员要将业务开展情况、内控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市场交易出现的异常情况按年报送人民银行。

第9篇

大宗商品市场在中国

中国在最近10年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消费国和生产国,中国的铁矿石需求量预计在2012年将占世界铁矿石总供给量的60%,其中6亿吨依赖进口。与此同时,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大豆、棉花、铜、铝等有色金属消费国,以及世界上第二大的原油消费国(约占全球需求的40%)。而尽管中国不断通过拓展原有企业产能以及兼并收购等方式来增加国内产出,中国矿产资源的匮乏以及国内产出的供不应求,使得中国对大宗商品多品种的进口依存度长期居高不下。

过去10年,中国对大宗商品的强劲需求一直是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的主要驱动因素,投资者和开采商也寄望于中国对大宗商品的强劲需求来推高大宗商品价格。然而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结构转型的影响,从2011年起中国对大宗商品的需求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供应商信心下降,导致近期大宗商品价格的普遍下跌。图1所示为主要大宗商品在相应期货交易所的近期价格及变化。

而五年以来第一次,相比去年GDP增长率8%,中国将2012年GDP增长率预期调低至7.5%。7月份中国的进出口量连续第二个月下降,进口增长率从6月的6.3%降低到4.7%,不得不说大宗商品进口大幅缩水是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更为消极的消息是,7月份中国的银行贷款总额相比上月急剧下降41.3%。在这样低迷的经济形势下,外资银行应当怎样为企业,尤其是大宗商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外资银行在中国

2011年是外资银行在中国实现显著增长的一年。中国的181家外资银行总利润为167.3亿元,资产总额上涨23.6%,达到2.15万亿元。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由1.83%上升到1.93%。而仅占市场份额约2%的资产总额也预示着外资银行在中国还有着长足的成长空间。

普华永道近期的《外资银行在中国》报告称,尽管预期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受访的外资银行首席执行官仍然普遍对外资银行在2015年前保持至少每年20%的业务增长速度充满信心。虽然他们认为中国的监管环境严格依旧,但是对于外资银行来说依然存在着很多机遇,比如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长期来说对海外贷款者都是利好消息。

2012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年内第二次降低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降低31个点,存款利率降低25个点,意在促进信贷增长提振经济发展。根据渣打银行内部预测,第三季度基准利率将会再降25个点到5.75%。而尽管市场对于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担忧在加剧,但却并没有外资银行的总部决定要调整他们在中国的投资策略。因为事实上,外资银行依托于全球的网络以及更为多样精良的银行产品,在中国依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外资银行服务大宗商品企业

相比一般企业,大宗商品企业往往有着更为强烈的海外资金需求,如进口、海外兼并收购等金融服务需求。预付款购买的市场惯例使得大宗商品企业有着相对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而通过兼并收购来实现扩张的需要,也使其有着长期资本资金的融资需求。

依托于强大的全球运作网络,外资银行更为擅长提供优质的国际贸易相关服务,比如信用证、进口贷款、信托收据贷款、信用票据议付、仓单融资等等。并且为了更好的满足大宗商品交易商和生产商的流动资金需求,外资银行还可以提供更为量身定制的银行产品,如预付款融资、结构型贸易融资(以较低的海外融资成本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库存管理计划(表外融资解决方案)等。

在金融市场产品方面,还可以提供与大宗商品指标挂钩的融资产品(如把利率与大宗商品价格挂钩),场外套期保值(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掉期、期权交易等)以及其他更为完善精良的为客户管理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的套期保值方案(比如结合套期保值和融资于一体的结构产品)。而凭借更为专业且拥有国际视野的团队,外资银行还能够提供有建设性的长期融资方案,比如杠杆融资(为兼并收购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设计资金供给方案)及项目融资(为项目建设提供长达五年的资本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在中国作为大宗商品融资的首选银行,其一流的大宗商品专项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以上提及的所有金融服务。

商品市场的挑战与机遇

目前,中国市场对大宗商品的需求依然旺盛,但却并不意味着业内公司就能够轻松盈利。事实上,国内很多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公司越发的感受到了步履维艰。全球经济形势的低迷固然难辞其咎,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市场的结构性问题。首先,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价格波动现在已不仅仅是供需变动造成,更多的是受到市场情绪的支配。因为每个市场主体所熟悉的只是供应链的一个环节,对于市场风险则缺乏整体的把握;其次,作为全球大宗商品的第一大消费国,中国大量大宗商品都强烈依赖进口。但是与那些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上占有重要市场份额的巨头企业相比,中国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也较弱,在国际市场上很难取得议价权。

为此预期中国大宗商品企业会加快并购重组的步伐。一方面,通过对国内企业的兼并收购,推动部分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议价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海外收购,进一步完善供应链。近年来这一趋势发展虽然不快,但已日渐明显,因此融资对大宗商品企业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大宗商品生产企业需要投入资本来建造厂房设备,大宗商品交易企业则需要资金来保持较高的存货周转率和维持预付货款需要。

未来几年,预期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继续降低,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将更大,其未来走势也变得更加难以预测;这样很多大宗商品企业将不得不面对包括融资困难、利润下滑、需求疲软、产能过剩等各种问题。因此流动性和风险管理仍然是在大宗商品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外资银行能够为大宗商品企业提供创新、多样化的融资方案,这些方案在帮助企业降低流动资金成本的同时还能使企业保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并且尽管央行年内已经连续两次降息,但是境内融资成本仍然高于境外,凭借境内外市场的网络优势,外资银行可以利用资金成本的差异,使客户拥有更好的现金管理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