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5 10:40:32
导语:在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工商部门转型升级,必须有良好的行政作风作保证。而良好的行政作风,则来源于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是行政法治的生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明晰责任。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管职能;二是有利于摆脱监管困境;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有利于改善工商形象。
二、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快了政府由“权力制”向“问责制”转化的进程。在20xx年1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系统视频会议上,卢炳辉局长在会上提出:今后凡出现纪律作风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单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给工商人员带来了更多的问责风险。
(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一是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直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工作量。二是随着监管职能的延伸和工作领域的拓展,造成了工商职能泛化,需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使工商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工商执法风险不可避免。三是基层工商所应对专项行动、突击任务多,职能不清、责任边界模糊,无法实行严格的定岗定责。岗位不明确,容易产生工作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清,易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得工作不到位,最终影响基层工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水平有限。一是个别人员纪律作风不强,容易造成问责风险。今年以来,工商系统在督察中发现了个别窗口及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作风散漫、不假外出、擅离职守、上班炒股玩游戏、上网娱乐聊天、着装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纪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工商人员业务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行政疏漏。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检查不记录、不登记,甚至根本不进行实地检查,仅凭在台账上、业务系统内制假造假,应付检查,蒙混过关。一旦面临问责,只能是无据可查,无证可取,无言以对,干部个人和工商部门都将面临严重的不作为风险。三是个别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生硬,执法中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容易激化干群矛盾。
(三)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一些轻微违反纪律作风行为、不良现象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在基层工商所,所长只能采取口头警告等软性措施,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利于队伍管理。二是工商干部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缺乏可供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细则,缺乏制度规章的保障。面对风险,只能凭经验规避,凭运气免责。
(四)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的规定、办法、制度大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实践自发采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和体系,对运用条件、范围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且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种类繁多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了解,不熟悉具体的概念特征和操作要点,降低了监管执法的质量,引发问责风险。
三、对工商监管问责制的几个思想误区
各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些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不仅个人的前途受损,而且危及家庭。执法风险和问责的压力是基层工商人员最大的工作压力。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对问责制不了解,有的人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影响而对问责制抱持否定、排斥或忽视态度,因此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不能自觉、正确地对待问责风险。
(一)“逃避”心态,对问责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免存在违法运用、不当运用或出现失误的情况,因此需要健全问责机制加以监督约束以使其有效运作,使各项行政行为得到强有力的监督 和保障。但有的基层人员认为“多做多担责,少做少担责”,精神压力大,怕出事、怕得罪人,怕被投诉的思想比较普遍,不愿意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反而造成行政不作为,加大自身的问责风险。
(二)“消极”心态,还没有树立监管问责意识。基层的同志常说,工作累一点还不怕,就怕出事。因为风险有时是自己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新的形势下,违规行政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犯“恶意之错”,由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造成行政质量不高、效能低下、程序错误都将受到惩处。
(三)“侥幸”心态,认为问责风险离自己很远。相继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劣质行政、瑕疵行政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但是目前我们一些干部对此仍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冬眠状态,认识不足,把握不住,审视不够,错误地认为工商部门有责任无风险,认为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离自己很遥远。
四、防范和规避问责风险的几点建议
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规行政的边缘,可以说责任无处不在,责任无时不在,随时面临着被责任追究的可能。应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抵御问责风险: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一是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辩证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不能因为问责风险客观存在而杯弓蛇影,惶惶不可终日。要执法肯定有风险,但只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风险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三是要有为百姓解难,为社会尽责的胸怀,明白担负起这些责任所应具备的能力和所应达到的水平。
(二)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工商的行政职权。一是全面梳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来源和依据,特别是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使工商干部自身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将涉及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权在工商所服务大厅的触摸屏、电子滚动公开屏、政务公开活页平台,以及工商所的对外宣传栏公开。收集管理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把工商部门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管理对象。三是接受群众问责和查询工商所的行政职权及依据等内容,做好对部门、对群众的解释、沟通、协调工作,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形成了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良好环境。
(三)提升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一是明确工作岗位标准,制定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积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的岗位素质标准,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监管执法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质量要求,明确干部每个岗位、各个环节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从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以履岗能力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转型升级的需要,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转型,着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履岗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执行方针政策、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专业型执法人才队伍。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商所干部交流,促进基层干部队伍“人才流动”,从而激发基层干部的创新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的履岗能力,培养工商管理工作的“多面手”,以个人履岗能力的提高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完善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对登记大厅、工商所等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纪律、着装、服务态度等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控。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15投诉电话、红盾投诉网站等4个投诉渠道,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了一个自我规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绩效考核,要对制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实行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告诫制、否定备报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四是制定执法职权问责,说明、约谈与回访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二、大力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
配合《条例》出台,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及时制定《条例》落实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一是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条例》学习和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注重日常化妆品科普工作,鼓励根据季节、用户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三、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
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整治,净化我市化妆品市场。
一是《条例》实施后,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机构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创新对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网络经营者的监管措施,进一步降低经营环节安全风险,有力保障化妆品经营安全。二是深入开展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质量状况专项调研的同时,重点加强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等有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三是依法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加工、非法添加、经营假冒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快建立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机制,将稽查执法力量充实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动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检查率达到100%。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备案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备案后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产品严肃依法处理。
五、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保证我市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安排,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市局进行抽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化妆品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依据。及时做好抽验不合格化妆品及上级交办问题和线索处置工作。
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规范和程序,增加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份/每百万人口。
关键词:监管目标“三公”原则投资者保护市场安全
长期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严重背离,中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常常被误读,政策制定者的本意与市场的反应往往南辕北辙,所制定的一些政策本来要解决一些现存的问题,结果是旧的问题没解决,反而又引起了一些新的矛盾。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上市公司、券商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暴露出中国证券市场政策监管目标的不清晰。监管者的监管目标常常处于变化之中,时而强调为国企改革脱困服务,时而强调优化资源配置,时而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时而强调“维护稳定”,强调股票指数的稳中有涨,涨幅有限,试图调控指数,因此,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与具体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目标,与其他目标有相似之处,其中之一,就是目标的层次性。从层次上区分,证券市场监管目标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
监管就要达到特定目的,而目的来源于监管原因。从现实来看,克服市场的缺陷,弥补和矫正市场失灵,诸如信息不对称、垄断、外部性,既是证券监管产生的原因,自然也是证券监管的目的。监管的根本和长远目标就是解决市场失灵,促进证券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发挥市场的功能。而证券市场的本原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价格发现、投资和融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源配置。因此,监管的根本目的,还在于保证证券市场本原功能的正常发挥。
在任何国家,证券市场都是现代市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及其发展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与社会稳定和政治形势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市场参与主体的范围和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它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因此,市场的运行和发展,涉及到千家万户,与整个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市场的波动,在中国这种特定的条件下,与社会稳定的联系更加紧密。
证券监管的根本目标,尽管各个国家表述不一定相同,但通过证券监管维持证券市场本原功能的发挥,以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一条是相同的。国际监管部门组织(IOSCO)的公开网页里明确指出:证券监管应当促进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
因此,从长远和最终目的而言,应保证证券市场持续、健康、稳定、高效,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社会安定、和谐和健康发展。从我国《证券法》也可以看到这个根本目标,《证券法》指出:“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综合上面的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根本目标是,矫正市场失灵,促进证券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有利于证券市场稳定、持续、健康、高效的发展,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维护社会秩序,有助于社会安定、和谐和健康发展。在证券监管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这些根本目标,强调从社会整体而不仅仅只是证券市场本身来制定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监管活动。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具体目标
对于证券市场监管的具体目标,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各国的要求也不相同。
国际监管部门组织在《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1998.9)》中提出证券监管的三个目标: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透明,降低系统风险。保护投资者是核心和精髓,后两个目标也是保护投资者的间接手段。
《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立的两个基本目标是:第一,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实质性(material)信息。第二,禁止证券售卖过程中的误导、虚假和其他欺诈行为。显然,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美国证券立法的宗旨。
《美国1986年政府证券立法》更加明确和突出了投资者利益保护这个目标,“国会决定政府证券交易受公众利益的影响,为此必须使:第一,为这种交易和相关的事宜和活动提供统一性、稳定性和效率。第二,对证券中间商和证券交易商普遍实行适当的管理。第三,规定相应的金融责任、账务纪录、报告及有关的管理办法;从而保护投资者并保证这些证券的公平、正当和流动性的市场”。
日本1948年的《证券交易法》规定:“为使有价证券的发行、买卖及其他交易能够公正进行,并使有价证券顺利流通,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法律”。
韩国1962年的《证券和交易法》写明:“本法旨在通过维护证券广泛的和有条不紊的流通,通过保护投资者进行公平的保险、购买、销售或其他证券交易,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中国香港1989年颁布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四条指出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是:使证券市场有足够的流通量,并公平、有秩序和有效率地运作;控制和减低交易系统风险,避免市场失灵和适当地管理风险,以确保一个市场的危机不致影响其他的金融范畴;保护投资者;促进一个有利于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经济环境的设立。
中国《证券法》则规定:“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比较国际监管部门组织、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地区及我国对证券监管目标的理解,综合考虑我国政治、社会、经济、体制、证券市场参与者的特殊情况,本文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具体目标是:保护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透明与高效,降低市场的系统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
这些目标是相互联系的,在有些地方会有交叉,而且他们之间还可能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例如,确保市场的“三公”、透明与高效及其做法,同时也能保护投资者,降低市场风险;降低市场风险及其措施,也能保护投资者;保证证券市场的安全,自然就保护了市场参与者。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是以上所列证券市场监管的共同目标,因为这是实现证券市场本原功能的前提,如果没有市场参与者,资源配置无从谈起。因为市场失灵会影响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矫正市场失灵,也就是要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强调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降低市场的系统风险,也是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安全,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这对整个社会的利益是有利的。当然也就是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既是目标,又是原则,也是手段。
总之,证券监管目标首先要强调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要体现出一般经济目标的核心—效率与公平,又要体现出证券市场的特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降低系统风险。明确监管目标对于证券监管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需要特别指出,中小投资者保护不仅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小投资者保护还是重要的监管目标,是监管的归宿。
确保公开、透明,降低市场风险,既是保护投资者的有效措施,又是实现公平和效率目标的途径。
需要强调的是,投资者保护,是要让潜在的投资者进入,但不是静态地重视现有投资者的账面亏损,既要考虑现在投资者的利益,也要重视未来投资者的利益;要重视现有投资者的声音,也要经得起现有投资者的质疑和指责,但不能以现有投资者的这些质疑和指责为监管决策的依据,而是以其中理性分析的成分作为决策参考。重视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不是说要保证每个投资者在这个市场都稳赚不赔,而是强调要不受欺诈和歧视。
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的效率性目标,不是指证券监管本身的效率,而是指通过证券市场监管,实现证券市场效率。
效率在经济学中多以帕雷托效率表述,是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上的定义,在经典的经济学教科书中有明确的论述。因为证券市场的虚拟性等,对证券市场效率的认识就与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很大的不同。要在帕雷托效率的一般原则下,考虑证券市场的特点。
根据证券市场的特点,证券市场效率分为资源配置效率、运行效率和信息效率。
(一)资源配置效率
证券市场的效率主要指资源配置效率,即能否保证把有效的资源配置到资源效率最高、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那里。在证券市场中,客观存在着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制约因素:其一,市场的公开程度,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及执行程度,市场相关信息在市场内传播的范围、速度、密度和保真度影响了市场参与者能否容易地获得真实、准确、客观、完整的信息。其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及规范化程度和市场容量,决定了市场的参与热情和活跃程度。其三,市场的运行规则,包括规则是否完备、严密、稳定等,守规和执行成本,对规则及监管活动反应的灵敏程度。其四,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及竞争程度。
(二)证券市场运行效率
所谓证券市场运行效率,按照通常的理解,是指生产信息的效率和交易效率,后者包括一级市场证券发行和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因为生产信息的效率难以估算,人们对运行效率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交易效率。即证券能否以最低的成本发行,能否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交易成本为交易者完成一笔交易,它反映了证券市场的运行功能、组织功能的效率。
(三)信息效率
所谓信息效率是指证券市场的资金分配效率,即市场上的股票价格能否根据有关信息做出及时的反应。证券市场效率理论也称市场有效性理论(EfficientMarketHypothesis),由20世纪60年代芝加哥大学教授法玛(Fama)提出,是目前西方学术界在证券市场效率方面影响最大的理论。该理论将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定义为市场的有效性,有效性是指证券价格对市场信息反应的有效化,如果证券价格会对所有能影响它的相关信息做出及时、快速的反应,市场即达到了有效状态。有效率的证券市场中,证券价格既充分表现了它的预期收益,也体现了它的基本因素和风险因素,所以任何参与者都不可能通过这些有关信息买卖股票以获得超额收益。有效市场理论重点研究证券市场价格与信息利用之间的关系,投资者行为与信息的效率性的关系,认为不同的信息对价格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
证券市场监管的安全性目标
这里的安全性主要是指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根据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来源、特点、危害,鉴于系统风险的失控和爆发不仅会对证券市场整体运行产生影响和冲击,而且会与其他市场风险发生共振,从而引发破坏性更大的危机,又因为证券市场在宏观经济体系和整个社会的地位非常重要,所以一旦发生危机,必然会对整个经济和社会造成非常大的危害。因此监管者对于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必须高度重视,证券市场安全性应该成为监管的重要目标。
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单个产品所特有的个别风险和整个证券市场都面临的系统风险。个别风险应当由证券产品购买者或持有者自己承担,证券监管主要是降低和控制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undiversifiablerisk),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影响和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上整个价格的下跌,从而给股票持有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一)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特点
第一,交易价格的多变性。证券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又很难控制,其中某个因素的细微变化就会导致证券交易价格的变化。
第二,证券市场风险的传染性与联动性。证券市场处在整个市场的核心,风险一旦形成,就会迅速向其他市场扩散、放大,对整体经济产生严重的影响。这种传染性从资金的角度,主要表现在:证券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会影响到其他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在交易者利用金融机构贷款在证券市场投资时,一旦系统风险发生,导致投资失败,不能归还贷款,损失就得由金融机构来承担,证券市场的风险就会迅速扩散到其他领域;如果证券市场上大量投资者严重亏损,损失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有可能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这种传染性市场主体的角度,主要表现在:监管者、交易所、券商、基金公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这些市场主体中的单一主体产生风险时,将会迅速波及到其他主体,如某一基金公司出现问题,会影响到一种证券价格或几种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严重的会影响交易所甚至整个市场和市场主体。第三,风险影响的社会性。中国沪深两个市场开户数已经达到1亿多户,证券市场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阶层,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证券市场一旦出现较大的市场系统风险,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将是广泛而深远的。
(二)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来源
第一,证券市场本身的高风险特点。因为证券产品的虚拟性、市场的脆弱性、信息不对称等,证券市场具有很高的风险,具有内在不稳定性,极易产生动荡。
第二,外部的诱发因素。证券市场自身因素只是内因,并不必然会引发系统风险和剧幅下跌,系统风险的形成通常还因为外部因素的诱发。这些外部因素有政策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的冲击、突发事件等。张宗新(2005)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政策因子对系统风险有显著影响。前三个因素在经典教科书中均有详细的分析,此处仅对后两个因素进行探讨。
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个国家被国际金融资本冲击的可能越来越大。只要有利可图,投机家短期内就可集中大量资金冲击某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使得这些市场剧烈下跌。
所谓国际游资,即国际短期投机资本,指的是为追求高额投机利润在世界范围内资本市场快速流动和炒作的短期资金。20世纪90年代,由于高科技手段、各种金融创新及各种衍生产品和工具的出现,国际游资也有了一些新特点。这些以前无组织的资金开始被对冲基金组织和整合,威力和冲击性明显增强。
对冲基金(HedgeFund)指的是通过私人有限合伙制的形式募集资金,利用财务杠杆(Leverage)和卖空(ShortSelling)投资策略,运用多种衍生工具进行组合投资的工具。对冲基金的操作范围很广,不容易被监管,因此对新兴市场的冲击非常大。
例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对冲基金猛烈冲击泰国,导致该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随后又对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进行了多次冲击。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期间,对冲基金曾对中国香港发起了4轮冲击,导致香港股市暴跌并波及东南亚各国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所以,对冲基金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冲击必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会对证券市场形成强烈的冲击。
第三,市场参与者的操作风险。一般市场参与者的操作问题通常属于非系统风险,不大可能危及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和安全,但是如果市场机制不健全,证券市场不成熟,在交易制度方面的建设严重滞后,监管失当,这类风险极有可能爆发并成为引起系统风险的重要诱因,从而对整个市场造成破坏性影响。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就曾经出现过不少次市场参与者的严重违规交易事件。其中影响最广、破坏力最大的,当属1995年2月23日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在国际市场上则有著名的“巴林事件”等等。
(三)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危害
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一旦发生,有可能引发证券市场的危机,这必然会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监管者等所有市场参与者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一,资产价格暴跌,财富大幅缩水,市场参与者损失惨重。证券市场出现全面价格暴跌是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爆发的最主要、最常见表现形式。如1929年发生的纽约股市大崩盘,从1929年9月到1933年1月,道•琼斯指数跌去84.3%;1987年10月19日发生的股市危机,一日之内道•琼斯指数即下跌508点,跌幅达22.6%。同日,欧洲大陆、东南亚、日本等地也出现股市暴跌,香港恒生指数暴跌了11%,并于一周之后再度狂跌,创下35.5%的历史最高纪录。又比如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期间,两个月内墨西哥股票指数下跌了59%,阿根廷和巴西市场则分别下跌了14%和17%。
证券是某类资产的符号,证券价格下跌意味着所代表的资产的贬值。因此,资本市场的价格暴跌必然带来整个社会财富的损失。1987年,美国股市崩盘导致5000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的八分之一,8天之内世界各国因股价暴跌而损失的财富达到2万亿美元;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股市崩溃使整个国家财富缩水近50%;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仅从10月20日至10月28日,香港股市总市值就减少了2.1万亿港元。
第二,引起中介机构的破产。投资者因遭受重大损失、丧失信心而退出市场,这又会引起证券市场流动性急剧下降,交易量清淡;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困难,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因市场资金短缺,银行贷款利率上升,加大企业负担,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经营困难。同时还会引发中介机构破产,冲击金融体系,影响金融市场和整个市场体系。
第三,引发经济、政治、社会动荡。一方面,由于风险影响的社会性,影响的范围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另一方面,造成的损失很大,影响的烈度很大,所以会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危”市场,风险和危机经常出现。因此,应该将降低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第四个目标。具体表现在,证券市场监管应该设法降低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避免因剧幅波动影响证券市场自身的稳定、安全,防止大起大落,防范市场崩盘,冲击金融体系及整个经济体系的安全。
需要强调的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安全非常重要,指数的稳定也非常重要,监管者应该关心指数,但这不应该成为监管部门调控指数涨跌的借口。不是要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控制市场的正常波动,而是着眼于避免和防范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
参考文献:
1.郭冬梅.从公共利益论看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浙江金融,2008.9
2.陆一.闲不住的手:中国股市体制基因演化史.中信出版社,2008
3.李稷文.中国证券市场政府管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一、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具有显著的演变特征,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转变的过程,金融生态指的是金融市场自身具备的能够调节平衡状态的能力,政府是维持金融平衡的重要力量。金融生态还具有竞争特征,在信息化时代下,任何行业都避免不了激烈的竞争,金融资源的局限性更是增加了竞争压力,金融工具、企业兼并、企业收购、银行倒闭、银行股份制改革、金融全球化都是激烈竞争环境的产物。金融生态还具有良好的制度特征,金融环境决定了金融活动是否能够高效率和低风险进行,一方面良好的环境能够规范金融市场的运行制度,协助金融主体抵御一定程度的风险,另一方面,还能维护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和交易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生产效率。
二、金融生态和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经济学中的法律制度
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也是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工具,可以完善法律制度的整体结构。经济发展数据表明,影响经济提高效率的最大因素是制度不是技术,因此实现法律制度的最大向效率是完善金融生态的根本方式,而制度经济学可以为完善法律制度提供管理方向和方式。按照管理形式、惩罚力度、执行机构的权威性可以将制度分为两种,即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法律则属于正式制度,在金融生态平衡中发挥的作用较多。
(二)法律制度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金融生态体系中包含的各种产品和工具,以及交易双方的贸易过程都建立在签订和履行合约基础上,因此金融市场的平衡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护。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市场更是和法律共同发展,有共进退的关系,法律制度为金融市场营造了良性竞争的氛围,改善了调节机制,降低了金融从业人员的操作风险。
三、完善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执行制度
每一项法律要想发挥其本身的作用,都离不开法律背后强有力的执行。因此,对法律有效的执行至关重要。完善法律执行制度,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提高金融执法效率。无论是金融机构诉讼案件还是金融债权,时间拖得越长,势必带来更大的损失。要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因个人原因而耽搁延误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问责。第二,规范收取相关费用。避免重复收费、乱收费,对于有争议的收费项目,可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收集意见,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第三,加强执法人员行业自律。执法人员应按规定办事,依法办案。
(二)完善法律?O管制度
监管是维持金融平衡的重要方式,也是高效率市场运作的保障,因此完善法律监管制度能够提高金融生态的监管效率,具体完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建立监管问责体制,落实金融市场的监管责任;针对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制度,发生问题后直接实行解决制度,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第二,提高监管效率,建立金融市场法律制度的稳定框架,调整调节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处置制度之间的关系,尽快落实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第三,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吸取发达国家的建设技巧,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监管道路。第四,运用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方式,培养金融主体的自觉管理和自由签订合同意识,让金融主体依靠自身的调节能力、经营能力、风险防御能力克服金融市场中的不稳定性因素。
(三)调整法律制度
金融生态属于开放型环境,其运行和发展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为此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法律制度,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首先,要提高诚信法制建设效率,出台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完善征信系统和金融账户管理体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其次,要完善中介运行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度,使其能够成为独立于金融机构的市场主体。最后,要规范司法制度,强化权利保护观念,追求司法公正,将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
一、工商建设,职能
能理解并把握工作精神,工作思路,谋划,坚决工作的。工作大家的,的发展势头,在工商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消保维权等。
1、稳妥工商转型升级。把转型升级贯穿工作的主轴线,大胆,把转型工作推向纵深。市局制定出台转型工作意见后,各转移工作重心,工作思路,从“收费型工商”向“监管服务型工商”的转轨。各以网格化监管改革为切入点,“1X1模式”设置机构,各工作岗位职责,安排人员布局,了转型工作的实质性步伐。月份,市局“定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酝酿和调研,制定出台了基层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精神,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津贴、年度责任奖、文明创建奖、13个月奖励工资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相,起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该办法市局的肯定,王贤军局长批示在系统推广。省局2次以简报的对网格化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做法分别予以介绍。
2、尽心服务经济发展。便利准入平台。制定出台《支持经济转型应对金融危机市场主体发展的28条意见》,“一降、二放、三减、四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改进登记注册程序,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截止,新发展企业38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家,个体工商户2032户。“28条意见”市的肯定,市办公室以文件向。商标战略平台。制定商标宣传、服务、培育、激励、维权五项制度,商标知识“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商标查询服务109件次,对430件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了调查摸底,2家企业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5件商标办理注册人名称变更,申报商标注册93件,6件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罗桥所还被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商标工作先进”。挂点平台。与30家企业了点制度,“一对一”的帮扶,“百名干部进千企、架设商企桥”服务月活动,送政策法规上门、送发展上门、送登记服务上门、送经营上门,商企关系。活动中,帮助693户企业办理年检、登记手续,12家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向530户企业合同咨询服务。企业融资平台。运用动产抵押职能,放宽动产抵押登记,简化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破解企业的融资难题。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63起,主债权金额达2.3亿元。再就业帮扶平台。个私协会与市场主体紧密的优势,组织个私业主结对帮扶下岗职工活动,举办“百企送千岗,帮扶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帮助1500余名农民工再就来,市“四大家”肯定。
3、尽职尽责监管执法职能。主要是了“六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发放许可证116户;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对13个类别的食品检测;食品添加剂、农村市场及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照经营户23户,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查缴不合格食品920公斤。月份,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在全省的专题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两打一治”工作。“查侵权、打假冒”百日执法行动,与劲牌公司、虹泰铝业等企业打假,远赴江西、安徽、河南等地帮助企业维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传销高压态势,与公安等执法,捣毁传销聚集、授课窝点9个,教育遣返受骗人员113人,移送公安机关司法21人。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对打假和传销工作了报道。整治虚假广告。“四制四查”广告监管工作机制,以率高、量大、意见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为,专项整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向社会公示虚假广告40条,立案广告案件2起。农资市场监管。
“红盾护农”行动,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90户,取缔非法农资经营户15户,对35个主要农资经营品种定向监测和抽样检测,经营不合格农资案件5件。市场主体普查和无照经营清理、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共取缔无照经营户216户,督促469户经营户办理证照,取缔“黑网吧”28家,没收电脑主机64台。六是“两虚一逃”专项执法,以交叉检查、执法的办案,对行业和有性的执法检查,在近月的内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类案件4起。
系统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以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了监管执法职能的。截止月底,共办理违章经济案件1468起,以市局名义办理程序案件121起,万元案件52起,罚没金额332.46万元。
4、全心全意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质监、烟草等举行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电视台开辟消费维权栏目,制作消费维权专题报道7期,红盾信息网曝光典型案件、消费警示16条。实验中学首个校园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受到师生欢迎。健全消费维权网络。12315消费申诉举报网络进社区、进村组、进商场、进市场步伐,基层消费维权站点已达367个,行政村维权点274个、社区维权点28个、商场超市维权点62个、旅游景点维权点3个。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88件,调解消费纠纷281件,调处率达98%;市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解决1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消费维权执法。以关系民生商品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查获不合格钢管750根,成品油0.8吨,油漆45桶,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起。
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素质转型
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优、政策高、执法能力强、整体形象佳的干部队伍为,干部队伍建设,以转型升级新。主要是“四抓”措施:
抓学习,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转型。省、市局和的安排,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工商发展上、得实惠”的要求,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工商转型紧密,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各阶段,工商特点。整个活动富于实践,市学习实践活动评价,垂管唯一代表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抓培训,干部队伍能力转型。以闭卷考试的分别对机关干部、基层班子、基层干部能力测查,摸清队伍的素质现状,“六能六会”制定有性的学习培训计划,多层次、多、的培训学习。共组织微机操作、食品安全、责任审计、执法办案等培训5次,参训人员107人次。
开展“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情况汇报
市委纪: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在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满、懒、散、难”等问题,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现将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后,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开展工作,成立了“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活动安排、督导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配档表,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对活动进行了深入动员。会上,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开展“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纪委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查摆活动
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三查五创两监督”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每名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提升境界、高点定位、争创一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忧患意识、全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等方面,既从政治方向上、思想观念上、宗旨意识上找差距、谈认识,又能紧密联系个人工作实际情况,从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依法行政、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从更高的要求上查找作风建设中的不足和工作中的缺陷,做到解剖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
三、找准存在的问题。
通过学习和查摆问题,全局一致认为:前阶段虽然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部分业务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是对照市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比照全国先进单位,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定位不高,满足于在全省工作前列的位次,不能站在全国更高的层面上找差距、比先进,盲目乐观,夜郎自大,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创新的动力,有满足于现状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争创一流的意识还不够。
二是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和监管对象了解不全面,与监管相对人接触少,企业存在问题了解不详细。工作上忙于日常事务多,开拓创新突破性工作少。
三是凭经验干工作,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细致,浅尝辄止,在业务学习上,对自己分管的业务学得多,不分管的学得少,对整个药监业务知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四是片面强调人员少、技术装备差等客观因素,个别同志在困难面前畏难发愁,在一些难点问题面前束手无策,消极应付。
四、认真进行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为:监管工作要想有成绩,有突破,就必须在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上下功夫,思想解放到位、创新力度大,工作就会赢得主动,就会充满活力。面对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精神去开展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全省当标兵,全国在前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创一流、争先进。一是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明确了具体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健全完善了整改落实台账,各单位、各科室将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解,认真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负全责,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认真抓落实,科室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三是倒排工期,局党组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调度,通报了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对下阶段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主要整改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加理论学习的时间,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和领导水平。在加强党组成员自身业务学习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全面加强全系统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服务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优势,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扶持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动兼并重组,加快食品医药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突出加强对生物科技园区、医药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帮扶和指导,加快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竞争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提高食品医药产业在全市经济大格局中的比重,推动我市食品医药产业由大市向强市迈进。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权力运行到那里,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就延伸到那里,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不去碰“高压线”,不去越“警戒线”,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集中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等各类违法行为,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基本药物经营保障体系,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全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突出抓好餐饮无证经营、食品原料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小餐馆、火锅店的监督检查。
五是扎实做好亚沙会餐饮食品药品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组建亚沙会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整治行动和实战演练,为确保亚沙会期间餐饮食品、药械安全、无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创造条件。
六是加快基础设施和机构建设。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办公设施、执法装备、检验设备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力度,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信息化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开发区、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
五、自觉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了社会监督员制度,在社会各个层面聘请了50名社会监督员,运用网络、通讯、媒体等平台,接受市民投诉举报、政策咨询,分别组织了全市40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召开了药品政策座谈会,组织了全市31家药品经营企业召开了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局通过***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承诺事项进行了公开承诺,个人签订了《岗位服务承诺书》。市局还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实行了《执法监督卡》和《执法回访卡》制度,窗口单位实行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评价卡》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认证检查和监督抽验等行为由办事群众和相对人当场进行评价,为推进活动的开展,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活动敢得实效。
关键词:“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2-0114-03
随着传统企业与移动互联网的跨界融合,我国食品工业也面临着产业组织方式、生产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从以“价格战”为主的终端竞争,转向以诚信与创新为内涵的品牌竞争,和以产业链安全为主的价值竞争,呈现小型化、智能化与网络化的新特点,食品安全更加成为产业竞争力的基础。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民众对食品的信任危机使食品制造业竞争力受挫,出口通路受阻,食安问题教训惨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中速发展新常态,包括食品产业在内的各行业竞争愈加激烈,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迫于生存压力不断挑战安全底线,食品安全监管的形势更为严峻复杂,传统的监管模式面临更大挑战。由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总体上“多、小、散、乱、差”,食品生产链条环节多、过程长,监管难度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食品监管部门应主动借力“互联网+” 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手段方式,开创食品产业安全管控新模式。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强化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推动企业主动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并增加食品安全保障投入,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使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从而形成食品安全管控无缝隙、精细化、企业与监管部门双赢的大数据监管新模式。
一、完善 “互联网+”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提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整合目前各类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实现信息共融共享。完善追溯管理、认证、考核等配套制度,统一追溯的深度和精确度,增强追溯系统的权威性,对生产、流通、销售等领域全程监管。
1.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二维码追溯系统
近两年食品安全风险前移,来自农产品原料污染成最大风险,涉农企业成高危群体。生鲜食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之一,种类纷繁,从田间到超市有多种动态变化,消费量大,需要采集海量数据,有较高的技术门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破解数据壁垒,实现信息的全面联通。通过“互联网+”,建立食品产业全环节、全链条、全覆盖的信息可追溯平台。在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强制推行质量追溯系统并鼓励更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使之成为企业产品入市销售的必要条件。利用二维码这一高效率、低成本的技术可以快速高效地收集信息,建立食品从产地到餐桌的“履历”,并形成巨大的数据库,实现生鲜食品数据记录从田间地头到超市菜场的信息全链条联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可追溯可追踪,便于约束生产和清查污染食品来源。
食品安全信息二维码追溯系统可包括两类信息:第一类是法定式信息,包括生产厂家、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基本配料等最基本要素,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类是精细化信息,包括食品的生产者、供货商信息、食品的主要原材料来源,食品检测或自检情况等。例如,蔬菜提供的精细化追溯信息包括整地、播种、施肥、杀虫直至采摘整个过程。大数据“云”端架构能够覆盖农场、牧场、屠宰场等原料供应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超、餐饮、学校等消费端,可追溯品种包含肉类、豆制品类、蔬菜果品等几乎全部生鲜。不仅可以正向追溯,也可逆向追溯。数据上传到公众信息平台,可以对食品生产、销售进行全流程监控。例如,在销售分公司营业厅可以直观地看到企业生产的实时监控画面,影像视频等信息资料数据存档可查,达到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不断点、全覆盖。二维码追溯系统数据信息从生鲜食品可扩容至几乎所有食品品种,实现更大范围覆盖。
2.“互联网+”技术应用于企业生产链,不仅实现智能生产和网络营销,也使企业合作向高层次发展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宽带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向食品产业的广泛渗透。更多的食品企业开始利用“互联网+”健全对产业链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内控体系。设立进货食品数据库,完善包括进货情况、保质期情况、销售出货情况等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信息,促进了食品安全生产向集约化发展。通过扩网络、促转型、上规模,更多食品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开发电商及O2O渠道。不同于以往封闭的信息平台,网络销售平台直接面向消费者,由单一销售模式转变为系统销售,将“线下”的实体优势与互联网“线上”的优势结合起来,消费互动也向广度与深度发展。
企业通过应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产业链追溯体系,使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获得市场认可,企业间有合作意向时可通过相互验厂明确合作安全保障,防范合作风险,相互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形成强强联合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创新“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由于食品种类、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众多而分散的特点,传统的人工监管模式受制于专职人员数量限制,无法实现精细化监管,加之传统监管技术手段与方式的落后,导致大量安全监管漏洞。实施“互联网+”,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与应用,实现对海量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共享,建立起全流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改变原来人盯企业的监管模式,从而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管控的精细化、全程化、常态化。这一技术变革不仅带来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升级,也带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变革,不失为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技术路径之一。
1.通过“互联网+” 打通生产、流通全程全域监管链条
政府监管部门应创新监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首先,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中结合“互联网+ ”,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的同时,加强审批环节监管。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强化信息网上公示,建立健全证后监管制度。监管部门在企业获证一个月内进行复核性检查。获证一年内对其上市的产品进行随机性抽查。获证一年以上的实施常规性监管。鼓励和引导企业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公示更多生产经营过程、设施及销售物流数据,使食品安全监控的不同阶段的数据无缝衔接,对食品的注册、生产层层严格把关,对销售情况随时随地跟踪抽检。
2.在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推行信息化监管的新模式
建立“互联网+基层监管网格”,将监管、协管人员实施网格化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位细化到各社区、各村、各街道。在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将网格化监管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实现“互联网+电子监管”。通过远程授权开通网格管理系统模块,通过平台系统对网格的工作人员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监管人员利用手机、pad、电脑等将监管巡查过程形成“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分流问题处理反馈归档”信息化处理系统,形成食品的“电子标签”,确保食品质量源头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控。既方便了商家建立台账、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依托无线网络、GPS定位、移动终端等互联网技术,建立“互联网+移动监管平台”。实现精准定位和移动执法。基层执法人员可通过关键字搜索准确查询主体信息,并在电子地图上定位,有效防范无证照主体进入市场,对企业违法行为和巡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现场取证,实时上传到网格管理系统和局域监管平台,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实时查看监管情况,还可以追溯过去多日的监控视频,及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实现从传统监管向快捷、精准、高效的信息化监管转变。
在此基础上全面升级企业信用监管系统,构建信用分类监督机制,对企业按风险度、诚信度分级实施监管。对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建立惩戒与淘汰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推行“阳光厨房”建设
“阳光厨房”是餐饮单位通过可视厨房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过程,让厨房生产环节纳入公众监督。“互联网+”给“阳光厨房”提供了技术支持。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可以作为打造“可视化厨房”、“阳光厨房”的试点,在生产的关键控制点安装摄像头,消费者和质管人员可通过直播视频观看餐饮链条的各个环节,保证食材健康、配送卫生,对质量问题随时掌控、及时管控,消除风险隐患。
4.推动“互联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经营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食品安全共治生态。规定食品生产企业披露食品安全信息的义务以及披露的方式和场所,使公众能从正规渠道获得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企业有责任承诺并保证数据真实,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虚假标识、编造、伪造食品相关信息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对企业产生无形的约束力。
通过网络增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政府信息、消费者互动等多种服务,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波动异常,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提醒消费者提前采取预防应对策略。还应利用网络加强对消费者食品生产相关知识的普及,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抵制,减少恐慌,减少网络谣言对商家利益、行业声誉带来的破坏。
保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监督举报网站,开通电话、微信、短信等举报渠道。消费者通过手机终端扫描二维码或包装袋上的条形码,即可查看食品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餐饮服务单位等级等食品安全信息;还可通过免费下载手机查询软件或超市终端查询食品安全信息,不仅可以明白消费、放心消费,还可参与监管。通过微信公众号使用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实时固定证据并上传到市场监管微信维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食品监管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情况,远程联动被投诉商家尽快核实解决,并在微信维权平台上给予投诉者答复。线上不能解决的,工作人员可转到线下进行调解。
三、促进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升级
随着食品网购、微信代购的日益火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选择网络平台。但由于网络监管缺失,网上销售假劣食品泛滥成灾。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难度大,存在主体监管难、地域管辖难、调查取证难、查处取缔难、执法要求高等多种问题,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尽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互联网食品交易的规定,增设了网购、网络食品、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交易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但是由于网络食品经营店入市审查门槛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形同虚设,加之物流的便捷性,假劣食品的来源地、销售地并不一致,违法活动的跨地域性和扩散性更强,消费者不易索得购物发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缺乏购物凭证,加大了案件查处的难度,提高了打击成本。实名登记只能确认损害赔偿的具体责任人,无法牵出整个售假系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调查难度、取证难度和索赔难度。尽管存在这些困难,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依然势在必行。
1.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经营、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行为,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审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提高网售食品经营主体的入市门槛,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制管理。严格要求卖家提供食品的来源以及正版授权,并对这些来源和授权证明进行定期抽检,确保网络平台上的商品质量。赋予行政执法机关更有力的监管武器,大幅提高知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行为,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同时还增加了行政拘留等处罚,对违法者形成震慑作用。
2.建立网络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建立多级网络食品安全监测点,一旦发现假劣食品坚决查处
建立一支跨区域的专门监管队伍,线上线下联合打击。线下要加大对生产假劣食品企业的查处力度,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假劣食品的生产;线上要加强对食品售卖商家的监察力度,提高辨认真假产品的能力和水平,强制推行网络食品安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网购平台服务商和食品网站的行业自律。完善举报机制,发动消费者举报违法行为和线索。试行网上食品消费纠纷先行赔付,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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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ying on the "Internet plus" to construct a new mode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ZHAO Yan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Medical College,Nanjing 210029,China)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县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客观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有了新提高。近年来,县政府与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与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与执法股室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出台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是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新起色。年,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乡镇换届,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了11名兼职食品药品管理员,在261个村和6个社区聘请了267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基层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初步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已发展药品经营企业71家,批准了12家乡镇卫生院和3家中心药店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代购配送业务,14个乡镇卫生院和176个村级卫生室达到了“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标准。依托“万村千乡”工程,加快改造传统商品营销网络,积极构筑农村现代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切实保障了农村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
三是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取得新成效。在食品市场整治上,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市场秩序有了新的改善,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年全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家1723家,查处食品违法行为190起,涉案货值金额40多万元。在药品市场整治上,集中开展了“两打”专项行动、疫苗专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18家,乡镇及以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达100%,村级卫生室监督检查覆盖面达90%。检查药品、医疗器械11.79万个品种(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8起。完成基本药物抽验49个批次,日常监管抽验和跟踪抽验104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0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考核组验收。
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去年9月至11月,我县二中学生和南漳县板桥镇一冯姓家庭举办结婚宴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安排专家对出现症状的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业务指导,使病情得到了及时遏制,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能力得到肯定。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新形势
当前,由于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依然突出。近几年,从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到面粉增白剂,尤其是问题奶粉的死灰复燃,问题食品层出不穷,食品药品安全备受关注,各级政府及食品药品各个监管部门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担负着越来越重的社会责任。我县食品行业小而散的局面还没根本改变,企业诚信还不高,监管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不再满足于有饭吃、有药用,而是更多地注重健康、注重安全,更多地追求买得放心、吃得安全、用得可靠。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养殖滥用激素、抗生素,食品加工违规使用添加剂,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成分等现象时有曝光,触目惊心,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降低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任度,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法律法规对监管责任的追究更加严厉。近年来,社会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容忍”,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县也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监管失职渎职和职务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强化措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重点,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为抓手,大力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改善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㈠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继续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强化加工环节监管,提高生产质量,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超市、商店、药店和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切断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流通渠道,改善安全消费环境;强化餐饮消费场所监管,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特别是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近年来,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课题,必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乡镇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按《襄阳市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村信息员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食品药品检测力度,注重检测结果的有效运用,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必须立案查处。
㈡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拒绝地沟油、诚信鲜榨果汁、放心早餐行动、严防问题猪肉上餐桌、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等活动,确保整治效果。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等重点品种,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虚假广告药品下架、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慎用抗生素、严控麻黄碱类制剂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同时,认真抓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挂牌督办和督查工作,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企业和经营点。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㈢以健全网络为重点,切实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要加强对“两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信息员)的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主观能动性。要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巩固提升连锁超市、放心店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配送中心建设,不断扩大乡村食品统一配送的范围和品种,尽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逐步建立起安全、方便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鼓励有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营、加盟、特许等连锁经营模式,把药品连锁经营网点延伸到农村。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网络,依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联络站、村级信息点,有效整合基层监管资源,逐步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网络,并实现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要依托12315和消协组织,在乡镇设立投诉举报站,在社区、村委会、农村中小学校和食品门店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点,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管格局。
㈣以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健全制度,逐步建立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价、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状况,及时准确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努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㈤以提高监管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从讲政治高度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这既是履行职能的需要,也是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对待,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同时,注重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企业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通过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食品药品市场体系,促进我县食品药品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注重队伍建设,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四、加强领导,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领导,明确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逐级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力度,督促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要整体联动,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掌握动向,了解情况,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工商部门要加大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通信、邮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督查制度,完善履责考核、激励、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
严把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关,确保进入我县餐饮服务市场的企业和人员合法合规。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247家,完成开办现场审查33家,换发证201家,责令整改13家,组织从业人员体检632人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6场次,培训从业人员269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学校食堂、工业园区职工食堂、大型聚餐等重点领域,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冷荤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重点环节,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节庆活动、夏秋季节等重点时段监管,集中力量防控风险。截止6月初,县餐饮服务监督所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56人次,执法车辆302次,开展日常性监督506户次,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等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三)强化专项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
1、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从3月初至4月下旬,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春季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护校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护校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检查各学校和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场所设施、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为重点内容。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对全县47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20余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56份,责令整改通知23份,对4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2、深入推进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求餐饮业主必须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为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鹰食药监字[2013]2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各类餐饮单位(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进行监督性抽样检查,共抽检元宵、猪肉、淡水产品、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油炸面制品、腌渍菜、自制糕点、非发酵豆制品、小麦粉、辣椒粉、食用植物油、消毒餐具、生活饮用水、自制饮料等15个品种共17个样品,对抽样不合格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上半年,我局成功为县两会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积极做好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把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环节容易出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了对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我县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突出重点,着力强化药械安全全程监管
(一)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扎实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全县范围内定制式义齿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面专项检查。以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检点,监督各牙科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义齿的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46人次,检查单位14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予以查封扣押处理。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义齿使用行为,建立全套的义齿购入、验收、使用档案记录,确保使用在患者身上的每一颗义齿都可以追溯到来源。二是组织实施加强中药质量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中药材的涉药单位下发了检查通知,组织人员对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制售假劣中药材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三是对学校及幼儿园医务室展开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县的中学、小学、职业院校医务室及幼儿园医务室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医务室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2、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环节以及使用环节,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县药品批发企业和卫生院以上级别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单位开展100%全覆盖监管,加大了基本药物品种药品监督抽验力度,并在抽样工作中积极应用《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样80批次,其中基本药物品种监督抽验59批次,并协助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基本药物进行评价性抽验104批次,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医疗器械监督抽样15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6例。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始终坚持把开展稽查打假和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主要措施,按照“打防并举、纠建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药品市场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市场整治,今年已累计立案一般程序案件3件,医疗器械案件1件,货值合计3.5万余元,制假售假和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行为逐步规范,城乡群众的用药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多措并举,全面履行药械监管职能
1、认真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将GSP跟踪检查工作和药品监督抽样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乡镇药品零售企业开展GSP跟踪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4人次,对11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药品GSP跟踪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并在后续的复查过程中对屡犯不改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
2、积极迎接新版GSP实施工作。今年六月开始,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开始正式实施。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新版GSP,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探讨新版GSP实施的背景下药品流通市场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学习交流中提升自身监管水平。在检查过程中对各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乡镇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解答部分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疑问,帮助企业做好新版GSP的准备实施工作。
3、积极整治药品违法广告。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中的“七个一律”,重点加强对夸大功能主治范围、专家及患者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疑难杂症类等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同时加强监督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宣传和违法销售药品行为。
4、构建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群众举报投诉统一处理平台,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并对外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31,上半年共收到来自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2例,来自国家局委托某机构进行的投诉举报暗访电话1例,对投诉举报均做到有登记、有处理、有反馈,并整理记录到台帐存档。
5、探索药械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宣传板块以及印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出严厉打击假劣药品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三、注重管理创新,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一)全力做好示范县争创工作。经县政府积极申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审核,县被确定为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县。目前已制定《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将把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管支撑,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逐步建立药学服务新体系。5月份,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网格的县药学服务组织(药学会)顺利建立,从而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企业唱戏”的一体化农村公共药学服务工作格局。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常年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和临方加工、建立药历服务,卫生机构常年提供健康和用药安全知识及处方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促进药学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着眼于提高效能、完善服务、创新工作、谋求发展,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日常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的作风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抓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执法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勤政高效的行政机关。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以向先进学习为标杆,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找差距、强服务、争进位”。继续深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充分锻炼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其奋力创优意识。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准确的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有假必打、打假必严,及时查结,接受社会监督。24小时接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械质量案件举报、投诉。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做好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围绕创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倡导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服务、常宣传的“六常监管”模式,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严格落实,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更加均衡,技术支撑更加有力,应急处置更加高效,群众健康意识更加普及。
(二)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全力开展新版GSP实施工作,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电子监管,切实解决药店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师不在岗、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高风险药品和重点品种的监管,严格广告药品、特殊药品监管,促进各涉药企业自身管理不断规范。
(三)继续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以无证生产经营为重点对象、以非法渠道购销为重点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打击违法行为。利用技术监督手段,加强监督抽样工作,提高抽验的针对性。建立案情通报、案件会审、案例分析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能力。建立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互动协作机制,查处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提高打假治劣的力度和效率。
(四)抓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开展对涉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五)加强各种重大节日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全力做好“升学宴”“谢师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逐步建立县级排查、乡镇级巡查和村级自查为载体的“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分级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点的属地排查、防控工作。探索建立规范、防控、整治为一体的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