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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对民族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07 09:02:10

导语:在文化对民族的重要性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文化对民族的重要性

第1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汉语交际水平;途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化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语言与文化的交汇之地。世界六大语系中三大语系的语言汇集在这里。在13个世居民族中,有通用汉语汉文的民族,也有拥有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民族,但长期以来,各民族人民在共同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优良传统,已形成了多种双语类型,其中以“民——汉”双语型为主。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她和少数民族的母语一样,是传播信息的重要载体。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日益加快,在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和掌握好汉语,是21世纪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就新疆这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而言,对少数民族汉语交际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更新。因此,如何提高少数民族的汉语交际水平,是迫在眉睫的事。

一、何为“双语”教学

在对少数民族的汉语交际水平进行研究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何为“双语”教学?就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双语”教学是指少数民族学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言(普通话)组织教学的一种教学形式。由于经济发展、教育基础和语言环境的差异,决定了新疆“双语”教学模式的多样化。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母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教学模式;二是汉语授课、加授母语的教学模式;三是部分课程使用母语授课、部分课程使用汉语授课,其中以少数民族中小学数、理、化等课程使用汉语授课,其它课程使用母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居多。[1]2004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以提高汉语教学质量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2]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其“双语”教学模式,由现阶段的本分课程用汉语授课,或除母语文之外的其它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最终过渡到全部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同时加授母语的模式,使少数民族学生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双语”教学占据十分必要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新疆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仍处于薄弱环节,所以当前强调的是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学习汉语,提高汉语交际水平。

二、少数民族提高汉语交际能力的必要性

学习语言的目的是培养语言交际能力,而口语交际能力是语言交际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是高信息化、高效率化的时代,人们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口语交际,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具有高质量的口语交际水平。现实生活中,汉语之所以成为各民族的共同交流语言,成为全国通用语言,是由它的社会文化价值、使用范围及其影响等因素决定的,一个民族如果不通晓汉语,就无法与外界交流,就很难发展。因此,汉语交际已成为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需要和其必备的能力。一个正常的人,固然要会听会说,但要达到听得准确,说得得体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接受系统的训练才能达到。汉语交际水平的高低关系着少数民族在信息交流纷纭复杂的现代社会中生存发展和他们在社会交往中的成败和事业发展的大事。因此,作为基础学科的语文就应为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打好基础,把口语交际教学放在重要的位置。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为口语交际提出了新的教学课题。我们应当从“面对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的高度,来认识口语交际的重要性

三、少数民族汉语交际水平较低原因

现如今,虽然在新疆已经实行了“双语”教学,但是少数民族的汉语交际水平还处于较低状态。

1、“母语”影响汉语的读音和语意表达

少数民族在使用汉语时,在语序、语音和用词方面都受到自己“母语”的影响。与他们进行交流时,会发现他们会将语序颠倒,因为从语法角度来看,少数民族语言的句式结构与汉语有所不同。因此在新疆一些较偏远封闭的地方,人们对汉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平时只讲自己的“母语”,很少讲汉语。如,简单的日常生活用语“你吃饭没有?”说成“你饭吃没有?”又如“你哪里去?”对你的回答“我XX去。”同时,他们在说汉语时往往会掺杂母语的语音,许多时候由于汉语词汇量相当的大,会导致他们用词不当,从而会使在进行汉语交际时让人费解或闹笑话。

2、少数民族所处环境及其自身因素

制约少数民族汉语交际水平高低的是少数民族所处的环境及其自身内在的因素,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其自身内在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其一,少数民族的汉语学习环境的“大气候”(即社会环境)和“小气候”(即生活或校园环境)的严重缺失。在交际层面上,人们的语言行为与其文化不可分割。政府尊重并支持突出民族特色文化,加上一些少数民族对自己文化的崇拜和遵从,思想的保守,导致他们对外来文化的不适应。[3]在偏远的地区,由于缺乏说汉语的语言环境,汉语水平有限,他们会在日常的交际中使用自己的母语。其二,自身的汉语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够以及对自己的汉语交际能力缺乏自信感。一般而言,少数民族对汉语学习缺乏个人兴趣和爱好,也缺少社会就业需要等功利性或目的性的学习动机,致使口语学习缺乏主动参与性,导致大多数少数民族由于掌握的词汇量不够,想表达的内容无法用汉语表达或听不懂对方的表述,从而对用汉语进行交流产生了一定的“抗拒性”。

四、提高少数民族汉语交际水平的途径

1、增强自信心,相信自己能说好汉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汉语已成为少数民族必备的交流工具之一,因此,学会汉语成为他们的必备课程。但是,在新疆许多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由于受地域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影响,讲母语已成为习惯,要想让少数民族开口说汉语是件比较困难的事。因此,要想提高少数民族的汉语交际水平,必须先帮他们树立自信,消除畏惧心理,从而给予他们勇气和信心。久而久之,会慢慢适应并敢用汉语进行交流。居里夫人说过:“我们应有恒心,更要有自信心。”自信是对自我能力和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第2篇

我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56个兄第民族在广大地区生活繁衍,各民族都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背景和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并直接流传,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传统舞蹈形式。各民族民间舞蹈由于历史传统文化、地域、自然环境、生活方式等多重影响,使得各民族都在不同程度中积淀着本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审美心理、、传统观念、风俗习惯等文化现象。因此,各民族舞蹈特有的风格特点和情感表现都与他们本民族的民间文化息息相关的。而把民间舞蹈文化融入到民间舞课堂教学中更能体现大学民间舞教学的文化性,因为在课堂教学中还有部分教师只是纯粹的让学生对各民族的舞蹈动作单纯的外在模仿,而不注重民间舞蹈文化性的加强使得学生对各民族特有的风格、内在情感把握还略显不足,使学生不管跳什么民族,风格、情感都是一样的,没有特色、平淡无味。所以我认为作为一名民间舞蹈老师必须对民间舞蹈文化有更深的认识并运用至课堂教学中来启发学生的内在表演形式,这样能使学生更好的区别和掌握各民族不同的风格及韵律,并对民间舞产生浓厚的兴趣。总的说我认为在民间舞蹈课堂教学中是离不开民间舞蹈文化做基奠的。

一、浅谈对民间舞蹈文化的认识

民间舞蹈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植根于人民生活沃土中代代相传演变,每个民族都用自身特有的原生态舞蹈动作和思想情感来表现社会生活,反映出各民族的习俗文化、风土人情、民族精神、审美心理、、图腾崇拜等历史文化内涵。

每个民族都有着不同的、根深蒂固的、图腾崇拜的传统文化意识,也作为一种心灵的寄托。特别是在传统的祭祀年节中通过民间祭祀舞蹈体现出人们希望得到祖先神灵的庇护、避免灾难,过着幸福、兴旺的生活。

罗雄岩教授在他的研究中,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划分为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农牧文化、绿洲文化、海洋文化等五种文化类型,这是由于各民族地域、自然环境和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形成的。农耕文化型—主要是分布在东北、华北、长江中下游等三大平原区,以及西南云贵高原的丘陵河谷地带的少数民族,他们以耕作劳动为主,多信仰佛教、道教,以及祖先崇拜、多神崇拜,企盼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观念。舞蹈形式丰富多样,舞姿动律优美、和谐、安详。如汉族、朝鲜族、傣族等。草原文化型—主要是居住在辽阔草原、骏马驰骋的蒙古族,他们以从事狩猎、游牧与畜牧业为主,普遍信仰萨满教,而且他们把翱翔于蓝天自由的雄鹰和驰骋草原的骏马作为本民族的象征。使得蒙古族舞蹈动作独具潇洒、豪放的风格,并在舞蹈中体现出有着“天之骄子”之称的蒙古族人民心胸开阔、桀骜不驯、勇往直前的性格。农牧文化型—主要是居住在青藏高原、云贵高原上的山区或河谷地带,以从事农业、牧业、林业的劳动生活为主的民族,如藏族、羌族、纳西族等。在藏族舞蹈中由于地势、自然环境、劳动生活的关系,形成藏族舞蹈前倾、懈胯、松弛的体态风格。他们的舞蹈文化与宗教文化密不可分,他们信仰藏传佛教、崇奉多神,如神鸟“孔雀”(吉祥的象征),在舞蹈中人们用舞姿来模仿神鸟的形态,充分体现出藏族人民虔诚的宗教心理,对美好愿望的憧憬。

绿洲文化型—主要是居住在沙漠边缘绿洲上的村落,且多是古代“丝绸之路”的交通重镇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乌孜别克、塔吉克族等民族。他们以从事农耕与畜牧为主。普遍信仰伊斯兰教但也有萨满教的观念遗存。因为他们是个热情好客、以舞迎宾的民族,所以舞蹈表现形式丰富多彩,技术性较高,而且有着绿洲文化色彩和丝绸古道风韵并继承发展古西域乐舞文化。海洋文化型—主要分布在中国东部的沿海地区,有高山族、黎族等民族。他们的民间舞蹈形式与风俗文化、宗教文化密不可分,并用传统舞蹈来表现对神灵的崇拜,更能体现出人民企盼“人海和谐”的心态和“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

通过上述我们对民间舞蹈文化的潜在认识,使我们更深的了解各民族民间舞蹈由于历史传统文化、地域、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而导致各民族的民族心理、传统观念、舞蹈形式也有很大差异,所以说各民族的传统舞蹈形式与他们本民族的文化是紧密联系的。而回归于民间舞课堂教学,我认为把民间舞蹈文化融入其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现今还有大部分学生只是纯粹的模仿和复制老师的动作,而对于各民族特有的风格、内在情感却很难把握,这是由于老师在教习过程中忽略了民间舞蹈文化性的渗透和启发导致的结果。所以,要想使学生更好的把握各民族舞蹈风格就必须先让他们了解各民族舞蹈的传统文化。

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作为一名民间舞蹈老师把民间舞蹈文化知识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指导和启发学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能使学生更准确的掌握不同民族的动势原理和风格特色,并培养出学生运用身体语言生动地体现不同地区的民间舞蹈文化。下面我就以民间舞课堂中训练的几个方面来说明民间舞蹈文化的重要性。

(1)从体态、动律中体现民间舞蹈文化的重要性

东北秧歌的基本体态是始终保持上身前倾、略含胸、膝部微屈、重心在前,它是始终贯穿于舞姿动作中。然而对于许多新接触东北秧歌这一民间舞种的学生来说在做动作过程中,总是产生对东北秧歌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基本体态而感到疑惑,他们根本对这种体态的由来全然不知,只是纯粹的外在模仿老师的体态,所以久而久之在舞蹈动作中很容易忽略基本体态的表现,而失去了东北秧歌独特的内在韵味。所以,我认为作为民间舞蹈老师在教习东北秧歌基本体态之前,先对学生讲述其体态的来源及文化,来启发学生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就以东北秧歌基本体态、动律来说,形成这种体态、动律也是根他们本土传统文化、地域和生活方式等密切联系的。因为他们居住在辽阔的东北平原,地势平坦、寒暑分明,生活在这里的汉族人民,多是从事垦荒、开矿、搬运的劳动者,他们受大自然与劳动生活的陶冶培养,而形成了东北人民朴实、坚韧、直率、乐观的性格以及喜欢氛围浓郁、线条粗犷的审美情趣。还有每逢年节、庙会时,人们都敲锣打鼓,舞动秧歌,热热闹闹的来求神保佑故土新居两地平安和共同娱乐、消除乡愁、增进团结,充分体现出东北人民那种奔放、热情的心理。其中由高跷秧歌表演最受众人欢迎,并逐渐在东北等地区形成了才高跷舞动的传统舞蹈形式,踩高跷的由来跟原始图腾崇拜、有着密切联系,踩着高跷舞动也是其民族的独特风格体现。所以,东北秧歌而在踩高跷时,由于脚下绑有木跷,所以身体一定不能往后仰,只能是上身略往前倾、含胸才能保持平稳。正因为这本民族舞蹈文化的关系才形成了东北秧歌特有的基本体态和动律。然而,回归于课堂中,虽然是脱离高跷,但通过学生对东北秧歌其体态由来的了解,让学生以后在跳所有的东北秧歌舞蹈动作中都能始终把握住基本体态的呈现及不再会脱离东北秧歌的内韵和风格。东北秧歌中的基本动律(上下、前后、划圆动律)步伐特点(前踢、后踢步等)也是源自于民间高跷文化,因为踩着高跷两脚的不断走动,踢出去快而有力,落地扎实,换脚时找平稳,膝部有规律的顿挫。所以形成了课堂中“急出、慢落、稳移重心”步伐特点并体现出东北秧歌特有的“艮劲儿”和“点”与“线”之间强化“韵”的到位。因此,在教习基本动律过程中,自从有了民间高跷文化知识的渗透才使学生在动作中能准确把握住了东北秧歌特有的“稳中浪、浪中艮、艮中俏”主体风格。

而蒙古族舞蹈的基本体态、动律与东北秧歌基本体态、动律完全相反。

蒙古族基本体态是在后点步位上,上身略后倾,后背挺拔、颈部稍后枕,手摆放在身体两侧的斜前方位,架势要有宽广、粗犷的感觉,视线远望。还有蒙古族基本动律、动作的训练如:肩部(硬肩、柔肩、碎抖肩等),臂部(柔臂等),和许多马的动作及步伐。这些动态都是蒙族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其特有的风格表现。这种体态、动律、动作的形成也是与本民族的传统舞蹈文化密切相关的。这是由于蒙族人民居住在辽阔的大草原上,远望过去无边无际。蒙族人民喜爱仰望天空看着雄鹰自由翱翔,他们把矫健的雄鹰作为本民族的象征,所以人们用肢体来模仿鹰的姿势,如柔臂等动作,并体现出蒙族人民心胸开阔、勇敢、桀骜不驯的性格。也由于他们以从事狩猎、游牧业、畜牧业为主,常年骑在马背上驰骋草原。人们常说草原文化是马背文化,马背民族由于草原环境影响对生命这种自然运转格外敏感,人与畜群的生死相互依托。“马舞”不仅是马的形态外化的提炼,更是融入了对大自然的体验,马背不仅依靠自然而是还要与之拼搏,所以马背民族对人的力量意志肯定有着不同于农耕民族更不同于都市人群的体验。所以在传统舞蹈文化中也有许多模仿马的舞蹈动作形式,也充分体现出蒙族人民勇敢、豪放、英俊潇洒的个性。他们用肢体动作传情达意,显现出民族的传统文化,并表达他们对本民族生活的热爱。

(2)从心态把握中体现民间舞蹈文化的重要性

在所有的民间舞课堂教学中,朝鲜族舞蹈是最难跳的舞种,特别是其心态表现部分是学生们最难把握的一环。朝鲜族舞蹈主体是沉稳、典雅、含蓄的风格特征,讲求“内韵”,是用心里的气息和感觉带动肢体运动。鲜族舞的心态特征是贯穿于所有的鲜族舞蹈动律及动作中。而在课堂中学生们主要是对鲜族心态的理解不深,所以只是外在训练动作而缺乏鲜族独特的内在韵味,并体现不出鲜族人民沉着坚韧、典雅、含蓄的性格。所以在教习鲜族的心态过程中运用本民族的历史背景、民族思想观念等文化知识显得尤为重要。朝鲜族具有浓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它是勤奋团结、勇于抗暴的民族,历史上曾多次遭受外来侵略,抗暴斗争层出不穷。长期的抗暴斗争形成了朝鲜人民沉着坚韧的心理。另外,中国儒家文化传入朝鲜,人们有意无意识的接受儒家文化思想,其中以儒家思想文化中的精髓即“义”、“礼”、“孝”道德观念,成为朝鲜人民的主要思想观念,在这种思想影响熏陶下,形成朝鲜人民质朴、内敛、典雅的性格。

只有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传统思想观念在学生们脑中根深蒂固,学生们才能更容易的把握朝鲜族舞蹈的心态特征,在舞蹈动作中心态把握准确了才能跳出鲜族独特的内在韵味及沉稳、含蓄、典雅的风格特征。

所以我认为在民间舞课堂教学中,想要学生们更快更准确的掌握好各民族不同的心态特征,就必须得让学生对各民族历史舞蹈文化、民族精神、审美心理了解才行,所以说民间舞蹈文化在各民族舞蹈心态把握方面也显得及其重要。

(3)从动作形态特征中体现民间舞蹈文化的重要性

在民间舞课堂教学中,每个民族都有着不同的动作形态特征,这也与各民族的民间舞蹈文化不同息息相关。主要是因为各民族的、图腾崇拜观念不同所导致。

例如:藏族舞蹈中就有模仿孔雀的“孔雀吃水”动作形态,它的由来是因为藏族人民视孔雀为吉祥的象征,它是人们喜爱的飞禽,像活佛一样出生在拉萨,孔雀虽吃有毒的叶子,却能变得更美丽,寓意可把恶劣变成美好,把灾难化为吉祥。所以在藏族舞蹈中人们喜欢模仿孔雀形象来体现藏族人民虔诚的宗教心理和抒发人们对幸福、和谐生活的向往。

此外还有朝鲜族人民有着崇鹤的审美观念,视鹤为吉祥、长寿的象征,所以在舞蹈中有大部分仿鹤的动作形态如“柳手鹤步”、“鹤飞翔”等动作,来表现朝鲜人民纯洁、高尚、典雅的心理和蕴籍着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结语

通过以上所述,真的可以使我们了解到,民间舞蹈文化与民间舞课堂教学是紧密联系的,各民族特有的舞蹈风格都是受各民族传统舞蹈文化的影响而来的。而回归于民间舞课堂教学中,许多学生只是仅仅停留于模仿和复制动作而缺少对各民族舞蹈文化性的了解导致不管跳什么民族都是一种韵味,没有特色。所以,在课堂教学中不管是某个民族的任何一方面的训练,要想使学生更容易、更准确的掌握各民族的风格特点和民族心理,并使学生对民间舞产生浓厚的兴趣,那么作为老师运用民间舞蹈文化知识融入到课堂中来启发和指导学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学生在跳着某个民族的舞蹈的同时,其实也就是在演绎着某个民族的文化,演绎的好坏直接与他们对此民族舞蹈文化的认识密切相关。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民间舞蹈文化对民间舞蹈课堂教学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罗雄岩著.《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第38~40页

2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间舞系编.《论中国民间舞艺术》山东友谊出版社第132页

3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编.《文舞相融》上册上海音乐出版社

4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编.《文舞相融》中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第426~433页

5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编.《文舞相融》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第751~758页

6潘志涛主编.《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上海音乐出版社第227页等

第3篇

关键词:小学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任何一种文化的延续都离不开教育。少数民族留存下来的无论是历史、语言、文字、思想,还是音乐、体育、绘画、服饰、宗教,都是人类文化发展长河中的瑰宝。那么如何使文化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教育的这种方式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体现出少数民族文化的魅力,是当前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特色民族文化在教育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民族学领域,对“文化”一词的解释与文化学界的解释基本类似,即文化是人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过程中所造出来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以及人们所具有的各种生产技能、社会经验、知识、风俗习惯等。[1]民族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需要国家政府做好保护措施,使得物质文化能够长期的保留下去,精神文化需要借助教育来传承。民族文化的存在对一个民族有独特的价值,它能体现出一个民族的内涵。民族文化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也至关重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与西方国家文化的交流渗透日益频繁,使得我国一些民族文化呈现出逐渐消失的态势。从某种程度来讲,发展和传承特色民族文化我们应从教育抓起,在教育中实施特色民族文化的精髓,使祖国文化在保护性传承的基础上得到长足的发展。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活力源泉,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因素。所以说,了解一个民族,必须先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尊重一个民族,必须尊重这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必须发展这个民族的文化。做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2]因此,将特色民族文化融入在教育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扩大繁荣少数民族的文化精髓,使之不断发扬广大。

二、特色民族文化在教育中的实施现状

在当今全球化的浪潮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处于断裂和重构之中,当前中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衰落消亡是普遍性的。[3]紧抓少数民族的教育,重视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刻不容缓。在现代化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现代文化不断增多的过程也基本成为传统文化衰退过程。[4]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使得少数民族的教育现状相对滞后于汉族文化教育。首先,发展不均衡问题突显。在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现状就截然不同,那么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教育现状更是不均衡的。少数民族地区间、聚居地与杂散地间、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也相差甚远。例如,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比较少,许多孩子都是直接升入小学,很少有从学前教育升入小学教育的这个过程,孩子们很难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师资缺乏,辅导少数民族的专业幼儿教师较少。发展的不均衡性很难实现多民族文化交融学习的理想形态目标,特别是考评体系的省际统一性标准,使得少数民族聚居地特色民族文化很难纳入基础教育范畴内。其次,教师缺乏民族文化的知识。有调查数据表明,教师对本地民族文化、民族历史、民族特色语言及风俗等了解匮乏。教师也很难承担传授民族文化的这份责任,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特色民族文化的了解与掌握。教师是小学教育中的主力,无论是在校园文化的建设过程中,还是学校在开展有关于特色民族教育文化的实践活动时,教师都发挥着主要引领作用。一所学校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这什么样的校风,教育出来的学生就会有什么样素质,教师对于民族文化知识的掌握及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特色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效性。因此,教师应该结合当地情况,学习特色民族文化、民俗、历史、风俗等有关的知识,掌握少数民族文化精髓所在,并和学校教育体系、课程体系进行匹配发展分析,使得学校的教学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最后,教育资源匮乏问题突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协同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必然要素,少数民族一般都生活在偏远的乡村地区,艰苦的生活条件,造成了人们的教育意识普遍薄弱。许多人们生活都不能有一个很好的保障,他们也很难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到教育的建设中,很难展开校园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活动。民族地区的教育经费短缺,不能及时的开展有助于特色民族文化的教育活动。学校的教学设备贫乏且陈旧,民族特色文化不能很好的在教学实践中生成。

三、特色民族文化在教育中发展与传承的有效策略

1.巩固民族地区教育体系,改善师资力量及办学条件

普及教育体系方法是现在刻不容缓的事情,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尽管全国大多数城市已经实现义务教育的指标,但对于生活环境较差的地区,教学环境、师资力量仍存在着极大的隐患,虽然已经存在着特岗教师等一系列的改善方法,然而艰苦的教学环境使得很多教师望而却步,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很多特岗教师存在“下不去”“回不来”的问题。因此,建议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本民族教师优先考取特岗教师等针对性政策,选取可以在本地扎根的少数民族优秀教师执教,在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地学校充分的自主选择权,落实教师之间的轮流交换机制,完善教师的培训体系,本着发展民族文化的宗旨,多元融合的发挥教育合力。此外,还应通过多渠道整合,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彻底解决因为环境因素影响造成的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入不敷出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慈善的方式,让许多热爱公益的人士参与到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中来。培养具有专业的少数民族教师,赋予他们更好的优惠政策;也可以通过本地区特色民族文化的宣传,推动当地产业链及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自给自足的解决好当地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做好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性传承

发展文化离不开教育,教育离不开文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我国有许多民族语言种类,汉语、藏缅语族、苗瑶语族、阿尔泰语族、蒙古语族等。由于汉语的发展和西方语言的引进,使得少数民族语言逐渐衰落。一个国家的教育无论有着多么深刻的改革,无论受到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影响多大,都不可彻底摒弃自己的传统,所谓教育的民族性正在于此。[5]因此,我们应在基础教育中全面开展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教学活动工作,逐渐形成以“授课民族语”和以“授课汉语”为主的教学活动模式。近年来,许多省份开始重视少数民族的语言,为抢救少数民族语言、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开启了少数民族语言保护传承的工作。但是规模较小,影响范围不是很大。

3.扎实长效的推进少数民族文字的学习

文字也是文化交流与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特色,传承与保护特色民族文化中的文字也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的书法教学中,无论是硬笔还是软笔教学,大都是以汉字为基础,极少涉及到少数民族的文字。可以在小学书法课上同时开设汉字和民族文字的教学,增加书法课的乐趣,使得小学生了解多种文字形式。尽管现在的语文课程中已经教授了汉字的写法及其用法,然而无论是汉族文化还是少数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文化,不能仅仅学习汉字,所以在民族地区的教学活动中也应涉及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字,使其传承下去。从而达到充分发扬特色民族文化传承的目的,激发学习少数民族文字的热情。

4.开展以“民族特色文化”为主题的活动

在小学阶段,可以由学校的少先队、班会、夏令营等丰富多彩的组织形式,开展以“民族特色文化”为主题的活动,促进同学们积极参与,使其了解中华民族五十六个民族中每个民族独特的文化精髓。这些多元化的文化精髓恰恰体现了祖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其保护、传承与创造性发展更是当前函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唤起每个生命保护特色民族文化精髓的使命感。现在汉族文化占据了国内极大的一部分,很多少数民族也逐渐“汉化”,对民族特色的了解也逐渐在减少,开展这类的主题活动,使孩子们在活动中去认识这些文化,去细细品味不同的文化知识所带来的不同的感受,其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少数民族文化都是带有一些神秘色彩的,让人忍不住去探索研究那些带有独特韵味的文化传承,在活动的过程中让学生明白各族文化的特色、起源、仪式等等,加深各族文化的交流,并进行融合发酵。教育人类学认为,人之为人的特性就在于他本性的丰富性、微妙性、多样性和多面性。因为人的发展方式也应是丰富多彩、多样化的。正因如此,把特色民族文化渗透在教育的各个领域中,使学生对人类文化的多样化发展与特色民族文化精髓产生浓厚的兴趣,促进多民族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共存,使得特色民族文化能通过教育的形式得到有效的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

[2]王宏.浅谈少数民族文化的地位和作用[J].大众文艺,2010(18).

[3]杨福泉.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J].思想路线,1998(5).

[4]王希恩.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及其走向[J].民族研究,2000(6).

第4篇

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文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我国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认为:第一,学校教育是一种武器,是民族、人民解放的武器,是动员民众最可靠、最有效的武器。他强调用教育点燃中华民族生命的火焰,放出中华民族生命之光明;第二,学校教育要提高民族素质,使人天天改造,天天进步,天天往好的路上去;第三,学校教育要使中国实现民主和富强,“教人创造富有的社会,不创造富有的个人。”学校教育的功能还体现在它的延续作用上。通过教育,可以把老一辈优秀的行为、思想和感情传给新一代,并在这基础上不断继承和发展。因此,学校教育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最佳渠道。而民族音乐多姿多彩,具有丰富的地方特色和历史内涵,见证中国文化的发展,是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音乐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民族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教育和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文化的教育是不可行的,没有教育的文化就失去了它的实际存在价值,教育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的音乐教育是分不开的。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学校不重视音乐课,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使得美育和德育在有些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一直没有占据有效地位,这就必然造成人们对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的理解产生严重偏差。苏霍姆林斯基曾多次表明过这样的观念: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课作为审美教育的前沿阵地,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正确健康的审美观。学校要正确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抓紧建设传统音乐教育课程,使之不要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在学习中国民族音乐,了解和热爱祖国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价值、创造性价值及道德观念。

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在教育学生时教授的是“六经”,即“礼、乐、诗、书、易、春秋”,其中他把音乐教育放在了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乐纪·策篇》也说:“乐者,德之华也。”认为音乐是道德的精华,可见,音乐对道德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不仅仅在古代,在现代教育中,音乐作品同样渗透着德育教育的内容。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遗产和建国以来优秀的音乐作品中,大多蕴藏着进步的思想内涵。很多优秀作品是通过音乐来感染和教育学生,把思想与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接受德育,在潜意识中提高学生们的道德品质和爱国精神。

音乐的独特之处在于能使人的心灵发出震颤,音响流动的每一瞬间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情绪、情感变化。音乐的产生过程是全部的创作过程,无论学生的表演或欣赏都必然伴随着创造性的表现和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想象。音乐又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同一首作品,有多少听众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感受,这一特征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具有比其他学科较大的优势,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的发挥。音乐课应以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更加和谐文雅和充满爱心为教学目标。优秀的民族音乐不仅让学生在欣赏美的同时提高了自己的创作思维,而且在潜移默化中也提高了自身的道德水平。

民族音乐作为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它以最具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在教育中将反映我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通过学习和聆听民族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民族音乐当中的美和丰富的感情,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民族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毋庸置疑,民族音乐文化在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几千年来的中国音乐史及现代的音乐教育现状看,我国音乐要得到真正的发展和提高,必须以中华民族本土音乐为主,如果把西方或者其他流行音乐当成主流,而将民族音乐作为附庸的话,必然会带来民族音乐衰退乃至消亡。学校教育作为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要使民族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得以很好地传承,就要强调民族音乐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所以要加强民族音乐教育,改善教育措施是关键。

第5篇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族政策的落实,民族文化旅游、民族医药、民族工艺等产业的开发均给民族地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民族文化是知识经济,通过企业的运作可以转化为资本。如今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民族文化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贵州是一个自然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富足的大省,而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分布在全省众多旅游景点的各个少数民族中都蕴藏着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如苗族服饰和蜡染、侗族的鼓楼和风雨桥、布依族和水族的铜鼓文化、彝族的彝文古籍和金石刻、水族的水书等在全国都享有盛名。不少民族风情浓厚的自然村寨都成了有名的民俗村,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贵州还是中草药之乡,目前得到国家批号投入生产的民族医药就有200余种。贵州的民族旅游业、民族医药业正在成为贵州的支柱产业。社会的发展急需大批懂得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开发等方面的人才。而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形成,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演进,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将会更加密切,不同文化群体的接触正在打破民族之间的藩篱。新的观念和生活方式传入民族地区之后,正在促使人们民族心理素质发生变化,最终将导致民族传统价值观念的改变和民族文化的变迁。例如,在贵州西部,居住着80多万彝族,由于多数是与其他民族杂居,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语言、服饰、礼俗在部分地区已经逐渐消失,许多用彝文写成的宗教经典,祭祀仪式已很少有人懂得,彝文古籍的整理、翻译、研究正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彝族传统的音乐和礼俗歌也因老歌手的去世而逐渐失传。这些文化变迁的类似现象在其他民族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虽然许多专家学者做了大量的工作,出版了不少研究民族文化的著作和资料。但仍然有不少的民族文化未被收集和整理,有的甚至濒临灭绝的危险。

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有着十分紧密的的关系。民族语言文字的产生是民族心理素质上自显性和排他性的表现。当一个民族借用了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而不再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时,正是自己的民族自显性弱化甚至消失的时候。语言系属是划分民族和民族支系的重要依据,是一个民族文化积淀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学家罗常培先生在《语言与文化》一书中指出:从词语的语源和词语的变迁可以透视出一个民族过去的文化轨迹,从一个民族的构词心理可以看出一个民族文化素质的高低,从民族语言中借词的使用可以看出民族间文化的接触和交流是否频繁。从以民族语命名的地名可以寻觅民族迁徙的踪迹,从民族的姓名制度可追溯该民族的来源。从亲属称谓上可以看出民族的婚姻制度,正说明了语言对研究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没有民族语言就没有了侗族大歌、苗族的多声部合唱,没有人再能释读彝文古籍和水书。

二、双语教学在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作用及建议

第6篇

关键词:高师;音乐教学;民族音乐;文化传承;

一个民族的特征最直接的是由它的民风、民俗、民乐表现出来,它是一个民族情感和理想的载体。将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融入到高校的音乐教学中去,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音乐教学的偏西化倾向的改变,也有利于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对于学生民族意识的提升和爱国精神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促进高校的音乐教学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

目前,各种音乐文化以铺天盖地的气势滚滚而来,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面临着延续和生存的威胁,要坚定弘扬民族文化精华的基本立场,只有加强民族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才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才有利于创造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音乐文化。民族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很多优秀作品是通过音乐来感染和教育学生,把思想与艺术有C地结合起来,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提高了学生们的道德品质和爱国精神。在教育中要将反映我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很多教师在上欣赏课时借助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的各种图片,让学生体验到不同的视听享受,使本来抽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化,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分析乐曲的不同变化。同时,又将各民族的风格通过音乐得以传承和发展。

二、高师音乐教学和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

高师音乐教学是推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民间的文化组织明显地存在着各种不稳定因素,政府的各项保护与传承政策因各种因素难以推行,民族音乐不能迎合年轻一代的审美需求,所以民族音乐的传承人也越来越少。因此,高师音乐教学要主动承担起推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任务。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还有赖于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们,通过接受音乐教育来推动并实现民族音乐的文化传承。因此,民族音乐的文化传承也是实现高校音乐教学的重要基础。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把音乐纳入基础教学课程,并且慎重选择音乐教材,聘请民族音乐方面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授课,办讲座等,可见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三、高师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文化的缺失

(一)重技轻论

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的关系密切,民族音乐文化需要在实际的教育中得以传承,但在高师的音乐教育中,大部分音乐教学环节中只关注音乐技巧,忽视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知识的教学。这种重技轻论的模式,对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带来严重阻碍。就陕北民族歌教学来说,经过练习学生能够掌握好陕北民歌的演唱技法,但却对艺术作品中所展示丰富的异域风貌和人文特色了解甚少。

(二)流行音乐的发展对民族音乐文化带来冲击

多元化的文艺形式,使得人民群众对文化的审美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民族音乐取材是人民劳动、爱情和生老病死的生活元素,这些都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人民对民族音乐文化比较热衷,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人民不能在民族音乐文化中找到生活的缩影,导致民族音乐在民间传播受到阻碍。

四、高师音乐教学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策略

(一)树立现代教学理念,突出音乐教学民族性

音乐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树立正确的文化继承观念,培养民族传承意识,要不断的改革与创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传承。首先,音乐教师要重新认识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性;其次,要让学生用正确的态度看待民族音乐文化,在原有文化基础之上进行创新,突出民族这一特色,才是教育多元化的目标。因此,高校音乐教学在对待外来音乐文化时,不应盲目跟从,而应有选择性地、理性地学习,把本土音乐文化精神传承下去。

(二)完善音乐课程设置,推进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改革音乐教学体系,设置作曲技法课程,民族音乐民族元素挖掘,作曲技术与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要想让音乐教学课程的设置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与合理,只有把高师音乐与民族音乐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对高师音乐的课程设置进行合理的改革,将民族的音乐曲目适当的加入到教材中,做到民族与现代的合理搭配,才能促进学生的音乐素养。这种做法能够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的重视,对传统音乐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增强自身对民族传统音乐的认同感。

(三)改善与创新教学模式,达到民族与现代的高度融合

为更好地将民族的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必须打破传统的、陈旧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模式的创新。首先,教师选择一些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加强学生对民族的音乐的认识与熟悉,并体会其中的美感;其次对传统的民族音乐进行系统的规划与分类,使学生认识到传统音乐中各个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深刻的理解民族文化的共性和区别,并掌握各个民族音乐文化的特点;最后,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民族音乐进行授课,通过互动式的提问,进行情景教学法,将传统的民族音乐展现在课堂教学中,使教学与民族文化的传承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各自的发展。

(四)利用多媒体在民族音乐教学中的作用

高师民族音乐教学要积极开发利用多媒体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的作用。民族音乐的教学不仅要讲授教材上的基础理论和文化知识,还要让学生学会赏析音乐,并能够体会其中蕴含的音乐文化。多媒体可以为学生们提供大量的音乐素材,并且用多媒体播放高音质的民族音乐,能够让学生们更好地欣赏音乐。另外,还可以借助多媒体为学生们播放一些精通民族音乐的专家、学者开办的讲座视频,以此提高学生们的欣赏和创新能力。还可以利用多媒体把民族音乐的文化历史逼真地呈现出来,以给学生更直观、更形象的感受,让学生们学习起来更容易。

(五)创造民族音乐文化表现舞台,传播民族音乐艺术

多元文化视角下的音乐教育,强调音乐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在民族音乐教学中,首先在课前布置学生通过书籍,网络查找有关少数民族的生活地域、生活方式、经济形态、文化传统、语言及民歌风格的相关知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并在教学过程中借助少数民族风土人情的各种图片及视频,将传统音乐与流行音乐相结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能体验到不同的视听享受,使本来抽象的内容变得具体形象化,有利于学生赏析不同民族的音乐特点,更好的让学生在音乐中感受和体验快乐。

(六)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音乐教育水平

高师音乐教师作为是主要的音乐教育者,其个人素质和能力高低将直接影响音乐教学和文化传承质量。从目前我国高校音乐教师队伍来看,其素质和能力与要求的相差深远,所以为了实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目标,就要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个人音乐能力和素养,只有教师队伍的水平提高了,其教育才会有积极成果,才能起到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玉兰.试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J].大舞台,2014(03).

第7篇

一、少数民族传统生计保障的人权价值

国际人权法之所以将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纳入其保护的羽翼之内一方面是出于尊重民族差异和包容文化多样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少数民族传统生计与少数民族诸多人权关系紧密,是实现少数民族人权的重要途径。

(一) 有利于少数民族集体人权的实现

按照人权主体的不同,人权可以划分为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个人人权是基于个体所享有的人权,集体人权是指某一类特殊人群集体享有的权利。少数民族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理应享有集体人权。少数民族的集体人权主要包括自决(自治)权、发展权、环境权、自由处置自然财富和资源权等等权利。少数民族的这些集体人权得到了众多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确认。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既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体自由自主地决定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方式,也与土地拥有及其自由处置土地之上的资源紧密相关,同时还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分割。比如,有研究成果表明,基于牲畜流动性和多样性的畜牧民族的生计方式有利于生态环境健康,而且补充了野生动物的保护;土著人民的领土与生物多样性较高的地区重叠较多。因而毫无疑问的是,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保护是实现上述集体人权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 有利于少数民族个人人权的实现

少数民族个人人权是指少数民族个人所享有的一些特殊人权。早先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保护的少数民族个人人权的内容较为单薄,其中最有法律约束力的少数民族权利条款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27条,权利内容局限于宗教、语言和文化自由。20世纪70年代后,与少数民族权利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文件逐渐增多,国际社会确认的少数民族权利范围逐渐拓展,权利内容覆盖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少数民族传统生计影响着少数民族获取适足的食物、获得体面尊严的工作、传承民族文化遗产以及享有传统知识产权,因而影响着少数民族的食物权、工作权、财产权和文化权等诸多个人权利的充分实现。

二、少数民族传统生计保障的国际人权法源

正是由于传统生计与少数民族人权之间关系紧密,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才得以成为国际人权法的保障对象。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尚未形成专门针对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立法,国际人权法对其的保护散见于少数民族权利条款或专门的少数民族权利立法之中。

少数民族的国际立法最早可以追溯至1555年的《奥格斯堡合约》。19世纪,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扩及非宗教性少数民族群体。此后直至20世纪中叶《国际人权》制定,具有真正国际法意义的少数民族权利条款才得以出现。这些条款包括: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 第2条,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 第2条,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 第2条和第26条,他们用近乎一致的措辞宣示了少数民族的平等和不歧视权。从此,平等和不歧视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少数民族权利立法和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实践之中。此外,该阶段形成了一批以反歧视为主题保护包含少数民族在内的少数人权利的国际人权文书,比如: 《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1963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3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1973年)、《种族与种族偏见问题宣言》(1978年)、《消除就业及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1981年)、《取缔教育歧视公约》(1960年)、《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1985年) 等等。在该阶段有关少数民族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中,除了强调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受教育权、工作权等等权利外,还确认了影响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自决(自治)权、土地权和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比如,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第1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1条都确认了少数民族的自决(自治) 权; 《土著和部落人口公约》(1957年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1989年修改为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 的第11条确认了少数民族的土地权和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

随着国际社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由同化转向为多元,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也出现了新的发展,权利范围进一步扩大,权利内容更为细化,尤其强调保护对少数民族自由自主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各项人权,这些权利直接或间接保护着少数民族的传统生计。该时期代表性的立法成果有: 《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联合国关于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1992年) (下文简称少数人权利宣言) 以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2007年) 等等。《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在序言中提及应顾及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各类机构、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的愿望以及保持并发扬本民族的特点、语言和宗教的愿望,并应注意到他们的法律、价值观念、习俗和看法常常受到侵蚀。该公约第2条进一步承认,应尊重其(少数民族) 社会文化特点、习俗与传统以及他们的制度,以符合其(少数民族)愿望和生活方式,消除存在的可能差距。尽管该公约没有明确使用传统生计一词,但毫无疑问的是,习俗与传统、本民族生活方式等表达包含了传统生计之意。《少数人权利宣言》的第4条也强调了对少数民族传统的尊重和发扬。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的第23条以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第20条为名副其实的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条款。《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的第23条不仅确认了包括狩猎、捕鱼、器具捕兽和采集在内的有关民族手工业、农村和社区工业以及自然经济和传统谋生手段是少数民族文化权以及发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强调了政府在该方面的促进和实现义务。该条款明确宣示了少数民族拥有传统生计的自由,并强调了传统生计对于少数民族发展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被评价为提供了少数民族能够不加区别地享受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必要最低标准的《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20 条也明确承认了少数民族享有传统生计的自由,并强调少数民族传统生计被剥夺时享有救济权利。

三、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人权保护途径

从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少数民族传统生计保障已经得到了国际人权法的确认。但是,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充分保障还必须依赖于与传统生计密切相关的人权的充分实现。从已有的有关少数民族权利的国际人权法律文书来看,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人权保护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 土地权保障

土地权是少数民族最重要的权利之一,一方面因为土地权是影响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质量的核心权利,另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大量的实例证明许多国家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掠夺了少数民族的土地和资源,对其各项人权的实现可能造成毁灭性影响。正因如此, 《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和《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都对少数民族的土地权规定得极为详尽。其中, 《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第二部分(第13-19条) 就是土地权章节;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不仅在序言中提及少数民族的土地权在历史上曾被大量剥夺的事实,而且在正文中用第8条、第10条、第25-30条、第32条近十个条款详细阐明了少数民族土地权的内容和保障手段。根据《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和《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有关规定,少数民族的土地权是一项内容复杂的权利,它包括彼此相关的五个部分:享有传统占有或使用土地的权利;享有附属于土地之上的天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自由支配权;禁止强迫迁离传统占用或使用的土地或领土;土地以及附属于土地之上的资源被占有或损坏后,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有权确定、制定和参与开发或利用其土地或领土和其他资源等公共事务。

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实现当然离不开土地权的充分保障,因为没有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资源和环境,传统生计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第14条第1款更是明确阐述了土地权保障对于传统生计实现的重要性,要求各缔约国政府在适当时候,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对非为其独立但又是他们传统地赖以生存和进行传统活动的土地的使用权,尤其应关注游牧民族和无定居地的耕种者的土地使用权。国际社会也曾有一些类似的判例,在LubiconLake Band诉加拿大案中,人权事务委员会认为,加拿大政府侵犯了里贝卡湖区印第安部族的土地权,威胁了该湖区传统部族的传统生计方式。

(二) 发展权保障

根据《发展权利宣言》和其他相关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规定,发展权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内容繁杂的人权,主要包括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的权利。少数民族传统生计属于发展权的范畴,正是因为享有发展权,少数民族才可能选择适合其自身发展的生计方式,其两者亲密的关系也可从相关的少数民族发展权条款的表述中窥见一二。比如,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20条就呈现了两种权利的包涵关系,土著人民有权保持和发展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或机构,有权安稳地享用自己的谋生和发展手段,有权自由从事他们所有传统的和其他经济活动。由此可见,少数民族发展权直接影响着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实现程度。

(三) 自决(自治) 权保障

自决权作为国际社会最先承认的一种少数民族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不再仅仅是一项排斥(分离)的原则,而是一项包容的原则。越来越多的国际人权法学者承认,在后殖民时代,少数民族的自决权赋予了新的含义:内部自决权利即民主治理权利和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利成为了自决权的主要方面。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自决权的认识更为全面,他们不仅将自决权视为实现人类安全和满足人类需求的持续选择过程的可能结果和表达,而且认为自决权是包括各种对文化安全的保障、各种形式的自治和自主、经济自立、在国际层面的有效参与、土地权利和能够维护自然环境、精神自由、确保自由表达、有尊严地保护集体以及充分参与民主程序的权利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少数民族的自决权在今天更多应被视为一种自治权,即自由、自主地决定少数民族群体和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充分自由参与国家公共事务。少数民族的自决(自治)权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体的基本人权,而且是实现所有少数民族个人权利的基本原则。

对少数民族传统生计而言,自决(自治) 权的充分享有同样非常重要。试想一个未能充分有效参与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制定的少数民族群体,如何对抗国家或多数群体对其生计方式和生存环境的干预和威胁,遑论自主决定其生计方式。众多国际人权文书都宣示了少数民族的自决(自治)权,比如: 《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不仅在序言和第3条中明确宣示了少数民族的自决(自治) 权,而且将该权利贯彻为保障该宣言所列权利的基本原则。

(四) 文化权保障

在人权谱系中,文化权是一项复杂的权利,其权利内容较多,有学者曾将文化权利划分为十一个类别。少数民族的文化权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文化自决权和文化使用权。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理应属于少数民族文化权的范畴。少数民族传统生计保障是指少数民族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保持传统生计方式,因此应被纳入少数民族文化自决权的保障范围之内。许多国际人权法律文书都通过保障文化权来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生计, 《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约》的第23 条就是其中的典范,该条款不仅明确表示传统生计是少数民族文化权的一部分,并且规定相应国家义务予以保障。

除了土地权、发展权、自决(自治) 权和文化权是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生计的重要途径外,工作权、财产权以及传统知识产权的保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生计自由的实现。

第8篇

关键词:大学生; 国家认同; 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 G642/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3)04-0047-04

国家认同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意识,是维系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培育和增强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因而大学生的国家认同问题受到学者们的关注,成为近年来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学者们运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大学生国家认同进行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现将有关研究综述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内容研究

纵观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国家认同的研究文献,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国家认同的内涵

(1)认同的含义和特征 关于“认同”的含义,学者们从以下四个角度进行了界定。第一,从词源学角度界定“认同”。“认同”一词译自“Identity”及其衍生词“Identification”,指“认同感”和“认同行为”。《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认同”的解释是:“认为跟自己有共同之处而感到新切;认可,赞同。”第二,从哲学角度界定“认同”,认为“认同”是指具有“归属感”或“身份感”。认同是一种辨识过程,其目的在于确立自己的“身份”,找到自己的“归属”。[1]第三,从社会学角度界定“认同”,认为认同主要描述一种特殊的集体现象,包含群体特性和群体意识两个层面。第四,从心理学角度界定“认同”。弗洛伊德将“认同”移植到心理学领域后,经埃里克森(Erikson)的发展,认为“认同”实际上是关于“我是谁”这一问题的回答。[2]“认同”是人类的基本特性之一,是某种深刻的、基础的、持久的或根本的东西,区别于“自我”表面的、偶然的、易变的内容和表征。[3]综上所述,认同首先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其次,认同是关于“我是谁”、“我们是谁”的回答,与不认同或斥异相对立,是一种归属感和身份感;再次,认同包含个体层面上的自我认同和社会层面上的社会认同,且自我认同是社会认同的基础,社会认同是自我认同的表现;最后,认同的客体是丰富的、复杂的,因而认同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民族认同、国家认同、地域认同,又有文化认同、政治认同,等等。因此,我们在使用“认同”这一概念时需要做特别的说明,或者是从一般意义上讲,或者是从特殊意义上讲,以免窄化或泛化研究对象。

关于认同的特性,学术界也有一定的研究,如王成兵认为其中最为关键的特性有四个,即连续性、差异性、整合性、同一性。[4]陈茂荣则将其表述为性、政治性、领土性、阶级性、合法性、波动性。[5]

(2)国家认同的含义 国家认同,主要是民族成员对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归属感。关于国家认同的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第一,国家认同是国民认同,其主体是公民,其客体是民族国家共同体。如贺金瑞认为国家认同即国民认同[6],徐则平提出国家认同是指公民认同并效忠于民族国家。[7]还有学者将国家视为一种政治共同体,认为国家认同是指公民对国家的政治权力和权威的认同。[8]第二,国家认同是民族成员对国家共同体的归属感。认为国家认同实质上是一个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形成捍卫国家和民族(国族)利益的主体意识。[9]可见,已有研究在国家认同的界定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认同的客体即国家是民族共同体、文化共同体还是政治共同体,不同学者的指认存在差异。二是国家本身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国家认同也随着国家形态的变化而变化,比如现代民族国家认同不同于封建王朝国家认同,而且现代民族国家本身也是复杂多样的,已有的研究对其中的差异关注不够。

(3)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之间的关系 首先,国家与民族的关系。国家与民族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一方面,国家与民族密切相关。民族国家首先出现于西欧,后向全球扩展,成为基本的国家形态。而民族国家就是建立在民族对国家认同基础上的国家,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统一的国家。[10]另一方面,国家与民族又有区别。“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不一定必须有共同语言,如多民族国家,而民族则必须有共同语言。”[11]一个国家可以包含不同的民族,同一个民族亦有可能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国家和民族的疆界有时是一致的,但更多的时候是不一致的。[12]其次,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是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两者关系论述较为全面的是张宝成发表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比较》一文,他认为两者既有差异又存在一致性。他在该文中分别从认同的客体、认同的基础两方面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差异,从民族、国家、经济、现代化的角度说明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冲突性;两者之间的一致性表现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互为前提,国家认同认可、保护民族认同,并借助民族认同中的血缘和文化传统因素来获得。[13]也有学者从产生的先后顺序和时代背景阐述两者之间的关系,认为国家认同是在国家构建过程中形成的,甚至是在国家形成之后才产生的,因而人们对国家的认同是可以选择的。对于不同民族的人们来说,对于本民族的认同是与生俱来的,而对于国家的认同则不一定是与生俱来的,它可以被强化,也可能被弱化,甚至产生背离。[14]钱雪梅则从认同的基本特性出发,考察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先后顺序、二者价值地位的高低、国家认同是否会削弱民族认同等问题。[15]韩震从发展的角度提出,我们必须把国家认同放在高于民族(族群)认同的地位,即族群认同不能超越或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国家的文化认同必须大于族群的文化认同。[16]

2.关于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

第一,从宏观层面讨论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有学者指出,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国家认同,有利于整合和凝聚各种力量,推动边疆地区科学发展;有利于推动当代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增强国家软实力。[17]也有学者指出,全球化使民族国家的疆界淡化,超国家认同冲击国家认同;与此同时,国内次国家组织和团体的兴起也冲击着国家认同。因此,我们要加强国家认同建设。[18]第二,从微观层面讨论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如有研究者认为,新疆地区民族认同意识较强,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文化观以及西方霸权文化的渗透、侵蚀,以及构建和谐民族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使新疆地区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必要性凸显。[19]陈达云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教育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发展、少数民族的发展的重要性凸显。[20]

3.关于大学生国家认同的现状和原因研究

(1)关于大学生国家认同的现状 总体上,大学生具有较强的国家认同意识,对国家具有较强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有学者从对国家的认识、情感和责任、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各民族大学生之间相处、各民族大学生接受中华文化和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等方面对大学生的国家认同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大学生具有明确的国家意识,积极认同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己既是本民族的成员,更是中华民族的成员。[21]何峰从认知和情感两个层面分析了大学生的国家认同现状。通过调查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认知的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感在逐渐增强。[22]与此同时,学者们也分析了大学生在国家认同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一,相对于汉族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感较弱。姚学丽对新疆维吾尔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新疆维吾尔族大学生认为自己承担的公民身份较差,而民族身份最好,且民族身份中存在情绪化的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可能导致狭隘民族主义,换言之,他们的民族认同感强,而国家认同感弱。[23]何慧星等对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和汉族大学生对“五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认同的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在国家观认同方面,汉族学生高于少数民族学生,且汉族学生的国家观认同与少数民族学生的国家观认同之间呈显著差异。[24]第二,大学生对国家的内涵缺乏理性认识。吕芳对北京部分高校大学生的国家认同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大学生对我国历史文化的认识较肤浅,其爱国主义情感更多指向原初性的情感联系、共同的历史文化以及原初的民族特征,而不是指向未来的公共文化、政治价值,即事实性认同多于建构性认同。[25]

(2)关于大学生国家认同问题的原因 关于大学生国家认同问题的原因,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取得了一些共识。第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大学生的国家认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意识形态渗透和颠覆的矛头对准我国,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其中,对我国大学生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输入资本主义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动摇其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和历史认同。[26]第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还不尽完善,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贫富差距拉大,削弱了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极端主义等思潮蔓延,给大学生国家认同带来严重冲击。[27]第三,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体系不健全,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高校国家认同教育的实效性欠佳,影响了大学生国家认同感的培育。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重要性未引起有关部门和高校的足够重视,且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高校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实效性不强,认同教育存在偏重课程体系、偏重知识传授的倾向,不利于大学生形成较强的国家认同。[28]此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以国家认同教育为核心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有关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的规定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29]第四,大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思维能力,但还不够成熟,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不同程度上存在精神懈怠问题,这对于他们形成明确的国家认同意识是一种限制。另外,大学生的成长环境也影响其国家认同,这一点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中表现突出。当然,大学生国家认同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其形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尚须进一步深入研究。

4.关于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对策研究

不少学者在分析大学生国家认同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的对策,主要有:第一,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确立政治认同,通过中国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认同,通过历史教育强化历史认同,进而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更新教学理念,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实效性;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过程中,重视母语教育和传统文化的传承;重视历史教育。[30]第二,在尊重民族认同的基础上,强化国家认同。有学者提出应该通过构造中华民族文化共同的文化基础和文化象征符号,增加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重叠内容,以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31]郑晓云提出,要在充分尊重各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文化发展权益的基础上,强化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32]第三,政府要树立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努力建设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体系。[33]第四,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为主渠道,增强大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身份感和国家认同感;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34]

二、整体评价

总体而言,近年来学术界就大学生国家认同这一课题展开了探讨,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少数民族大学生(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的国家认同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这方面的研究相对集中。由于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文化认同、政治认同、身份认同等密切相关,已有研究往往将国家认同与后者联系起来。国家认同问题涉及多方面内容,已有研究从民族学、政治学、教育学、传播学等视角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该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毋庸讳言,已有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对国家认同及其相关概念(如民族认同、文化认同、政治认同、历史认同、身份认同)进行追根溯源式考察得较少,从民族政治学、政治哲学视角对国家认同的基础和条件、重要性和必要性等问题进行学理分析得较少。对国家认同的基础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研究者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国家认同概念,因而在分析大学生国家认同现状时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其研究成果缺乏可比性。其次,社会调查方法的运用不够恰当,资料统计分析不够科学。如有的仅采用问卷调查法,未辅之以适当的访谈;在统计分析数据资料时,频数统计多,而相关性分析较少;原因分析未能建立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而往往诉诸理论层面的推演,导致现状部分和原因部分不协调,等等。最后,在探讨增强大学生国家认同感的对策时,往往追求“大而全”,面面俱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三、几点想法

鉴于已有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大学生国家认同感的研究,我们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加强国家认同基础理论的研究,要明确国家认同及其相关概念,弄清国家认同的基础和条件、重要性和必要性等问题,使大学生国家认同的研究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如认同与斥异是对立统一的,二者此消彼长,而且相互依存;认同与不认同,不仅仅是由主体主观愿望决定的,还需要考虑“他者承认”。著名政治哲学家查尔斯·泰勒在《承认的政治》一文中指出:“认同(identity)一词在这里表示一个人对于他是谁,以及他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理解。这个命题的意思是说,我们的认同部分地是由他人的承认构成的;同样地,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认,也会对我们的认同构成显著的影响……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只是得到扭曲的承认能够对人造成伤害,成为一种压迫形式,它能够把人囚禁在虚假的、被扭曲和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35]换言之,认同是以社会承认、社会接纳为条件的。因而在研究大学生国家认同问题时,需要考虑这一因素。其次,加强有关大学生国家认同社会调查方法理论的研究,科学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在调查中应尽可能涵盖大学生国家认同及其教育的现状,以便获取客观、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使我们对现状的把握和原因的分析建立在更可靠的基础上,避免原因分析的“空对空”。最后,明确研究的“场域”,即研究在什么范围进行,以便使研究在特定的“论域”中尽可能深入、具体、细化。我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对策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鉴于有的研究者在所提对策中并未明确“行为主体”,换言之,未明确回答“谁去做”的问题,或者所提对策中涉及多个“行为主体”,在行文中没有侧重点,因而在研究中应力求在明确的“场域”中讨论对策,避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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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多元文化;民族性;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14-0017-04

教育作为社会传播文化和培养人才的主要途径,课程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一般说来,课程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总是体现一定社会或社会群体的主流文化,常以社会主流文化代言人的形式出现,它将社会主流文化转化为适合学生接受的方式,使学生在课堂学习及与教师的日常交往中,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习得了这些文化,这些文化表达了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民族个性、阶级属性等内容,对学习者施加影响,培养一定社会需要的人。但是,单一文化的社会毕竟是少数,对于具有不同于汉族儿童心理特点、处于非主流文化背景下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因其所处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等与汉族学生不同,接受程度也是不同的。虽然少数民族人口少、分布集中,但有着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平等的身份和地位,教育不能忽视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背景而进行。因此,在教育中存在着如何适应少数民族学生发展的问题,很多学者都认为实施多元文化教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法。

一、 概念解读

1.少数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教育。

(1)少数民族文化一般有三个层面。①价值――精神层面。少数民族文化及其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形成的某种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部分,即少数民族文化的旨趣、格调、情感结构、心态、理想境界等,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包括维系各种文化理想,世界观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物质设施和条件,有关的想法和观念等;②制度层面。为展现其功能必需的,使主体依照一定的规程实施和表现变化及影响力所产生的文化效益。具体包括各种少数民族文化制度、活动方式文化实践――认识活动的物质设施和组织机构少数民族文化的各种学说和理论。其作用是对系统内构成因素进行协调;③物质层面。具体的物质表现形式,如文字、服饰、风俗习惯等,是最直观的表现方式,也是最容易理解的形式。

(2)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也有三个层面。①外观层面。具体的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民族人才的各类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一切物质设施、经费、师资、生源、教材、设施等,与国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对民族教育的关注程度有关;②中观层面。输入的文化价值和行为模式,表现为现代文化意识发生更迭,传统文化蜕变,打破人们对传统生活方式的认同和己有心理体验的平衡。新旧文化的交替转变带来的矛盾与冲突,构成这一层面的基本冲突;③微观层面。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构成这一层面的基本因素。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与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民族间的交互活动对每个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结果表现在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冲突和融合。

多元文化教育并不仅仅是少数民族教育,然而在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是多元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但是,以往一提到少数民族教育,总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强调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性,这本身就是一种以汉族文化、城市文化为主导的教育理念,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并不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就一定要把眼睛紧紧盯住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活方式,少数民族文化也有优于汉族文化的方面,不能以经济文化的发达与否判断不同民族的文化优劣一与否,更不能无视民族差异进行标准化教育。

2.语文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各民族的语文是这个民族世代创造的结晶,反映了民族精神、民族生活的全部历史。语文本身的发展反映了这个民族的发展。正如乌申斯基所说:“语言不仅表现为一个民族的生命力,而且它正是民族生命的本身。”语文教育更重要的是它的文化性。语言侧重于通过隐喻、神话和记叙的解释来发展课程的丰富性,将语言置于诠释的框架之中,使语言与文化相统合,视语言为文化的决定因素之一。因为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的时候,必然会学习到所蕴涵的文化内容和精神。有人对我国小学三~六年级语文课文进行过一项调查,指出其价值观名列前十位的分别是:爱国与民族精神、唯物主义、人际关系、勇敢、进取、科技、诚实、机智、节俭、勤劳,其中道德题材占31%、战争题材占19%、儿童生活题材占12%、其他题材占10%,而少数民族文化却鲜有涉及。

二、当前我国少数民族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民族地区语文课程的民族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总的来说,在我国目前的小学语文课程中,其民族特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首先,总的来看,我国民族地区小学生课程体系受到通用或具有实际通用地位的教材的极大制约或影响;其次,在“一纲一本”时期,在民族地区小学所使用的民族文字教材体系中,占绝对优势地位的是统编通用教材所包含的内容。翻译过来的教材内容自然全部是统编教材的内容;编译而来的教材,一般对统编教材改动极少;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使用乡土教材的乡土教育在小学中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再次,1986年,国家开始对中小学教材中的义务教育教材建设进行重大改革,改革“一纲一本”的统编通用教材,实施“一纲多本”的教材建设体制。但是,在实施“一纲多本”的这些年中,由于种种原因,“一纲多本”的改革对民族地区中小学课程没有实际性的影响。新编的人教版义务教育教材具有实际上的通用教材地位。即使是民族文字编写的义务教育教材,内容仍然受到这种教材的强大影响。

2.语文教材的内容缺乏民族性。教材是课堂教学的文本依据,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的性质。就目前来看,我国小学语文教材的内容主要包括:介绍祖国的资源,表现祖国的物产丰富,以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讲述先进人物的故事,鼓励学生克服困难、拥有远大理想;介绍少数民族的生活,表现少数民族与汉族群众的团结和友谊,等等。在表现民族团结的课文中,出发点还是以汉族为中心,讲少数民族生活总是也讲到汉族人民生活,总是有号召少数民族向汉族靠拢的倾向。如果课文中涉及的少数民族问题,教师也不会给学生讲述与这个民族有关的历史文化知识,而且这些文章都不是单独介绍少数民族,而是重点在于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对少数民族的生活几乎不会有详细介绍。这必然造成少数民族的学生对课文中讲到的、与他们的生活相距甚远的、对他们将来的命运至关重要的内容只能被动接受,不能有所怀疑,当然更不得不全盘吸收。总之,语文教材很好地履行了作为主流文化代表的义务,对非主流文化的关注却很缺少。

3.民族地区语文教师的民族文化及民族性观念淡薄。作为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民族地区语文教师对民族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决定其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是否能尊重民族差异,是否能有效传播多元民族文化。通常在每个少数民族小学的语文教师都受过师范院校的系统培训,具备从教资格。但是,仅仅这些还不够,还必须熟悉自己所处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特定地理环境、文化和习俗。如今在小学任教的语文教师都是在汉族文化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他们熟悉以汉族文化为中心的传统,本身所了解的少数民族文化就有限,而对民族性的认识更是不够,甚至是误解的。在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下,他们始终对回族学生带有偏见和误会,总是处于一种躲避状态,抱着完成任务的心理工作,只求结束课程就万事大吉,当然不会在教学中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文化背景和心理特征,不会针对学生的个性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当教师自身就是汉族人的时候,与学生的民族差异性大,对学生所处民族的文化了解甚少,因而在教学过程中心存戒备,造成民族之间的误解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三、转化措施

上述问题并不是一所学校所独有的,在很多民族地区的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都存在,而且不只是在语文教学中存在。作为一个具有独特文化传统的、人口众多的民族,在学校里存在着主流文化与亚文化、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一同激荡着人们头脑的文化多元性。笔者认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语文教学民族性缺失有以下若干途径:

1.提高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教师对多元文化教育的认识。多元文化时代的来临,对教师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多元民族的态度和价值,对学生的不同文化及各民族、群体的文化有充分了解,能从多元文化的观点看待社会的诸多问题。教师要能代表社会的文化多元性,要把年龄、性别、宗教、社会阶级、民族、种族、语言等主动地包容进教学策略、课程、教学方法、考试中。而要做到这些,前提就是教师要正确评鉴自己在所属文化中承担的角色,客观地看待自身的文化。作为教师,如何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做好教育工作,学者们提出了各项守则,提醒教师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行为。不同的学者对教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但都提到了教师要充分认识和了解不同的文化,公平对待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使学生了解其他族群的文化,慎重选择教材,筛除有民族偏见的材料,在反思中不断纠正对待多元文化的偏见,等等。

2.将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体现本民族文化的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民歌等编入语文教材,供民族地区学校使用。我国民族地区的学校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课程,民族地区的学生,不论城市与乡村所要求掌握的内容与汉族地区的学生没有差别,对少数民族学生了解和掌握及传播本民族文化是不利的,而目前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也仅限制在高等教育中,少数民族文学在基础教育阶段几乎没有涉及,更谈不上研究。民族地区的中小学生对本民族丰富的民族文学几乎一无所知,他们从小接触的都是三皇五帝、女蜗补天、嫦娥奔月等以汉族文化为主的内容。而对本民族的历史传说、神话故事的学习则来自于长辈,从学习得来的几乎没有。一说人类的起源就是女蜗造人,殊不知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都各有一套民族起源的说法。很多人对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其他民族的文化一无所知,到了大学的中文系,才知道中国人不都是黄土造的,原来中国人还有更离奇的诞生方式,而少数民族学生对汉族人祖先的了解程度更是远远高于对本民族祖先的了解。事实上,其他民族的人数虽然远小于汉族,但他们的文学艺术成就却不能被忽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话传说、史诗、民歌,有些作品因其杰出的艺术成就而流传甚广,如藏族的史诗《格萨尔王》、白族关于阿诗玛的传说和壮族刘三姐的故事等,这些都已经成为文学艺术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教材编写者有必要将少数民族文学作为语文教材的重要内容,将各民族的优秀文学作品合理的编入教材,供教师选择和学生使用。

3.师范教育的课程设置要满足民族多元文化教育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以后,师范教育成为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论题,在制订的师范教育修业计划中,有诸如多元文化教育、文化多元论、多元民族意识等标题。这些计划的目的在于:增进对文化多样性的历史洞察、理解各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特别是与学校教育有关的行为和态度;认识和消除个人对少数民族的偏见,与其种族和民群体进行建设性的交往,尊重多元化并将其融入教学。在设置多元文化课程及将多元文化观念渗透进所有师范教育课程的基础上,有两点是必须注意的:首先,应将文化动力(culuartldnymaios)整合进所有实习和实际的教学情境中,要求未来教师在所遇到的任何教学情境中,都要观察和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某些方面。如果多元文化问题仅限制在一两门课程上,其重要性就被大大的削弱了,而在实习和实际教学中亲身经历则不同。加强教学实习,增长在多元文化环境中教学的经验,教师学会面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的最好方式,就是实际的教学情境。在必要时,可让未来教师就所观察到的种种偏见,以及自身存在的偏见公开讨论,建立一个不断减少且最后消除偏见的环境;其次,师范教育的课程计划必须要延伸到师范生毕业后的第一年,给从事教学工作的师范生必要的帮助,促使他们能恰当处理与不同文化背景学生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平等、公平的课堂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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