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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管风险

时间:2023-10-07 15:57:27

导语:在外部监管风险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外部监管风险

第1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170-02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现有的企业数量十分巨大,因此对这些企业而言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要想在市场中生存并且得到发展显得十分困难。而且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规避和应对各种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在企业的对外投资方面,要做好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准备,将企业即将受到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减小企业受到损失的概率,让企业得到更多的收益,从而让投资回报率增加,使企业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并且发展。但是目前我国还是采取传统方法对对外投资进行内部控制,因此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都无法满足企业需要。这就需要企业在风险管理的导向下进行对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1 目前企业对外投资中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

1. 1 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佳,内部控制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虽然内部控制这种机制在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已经普遍应用,但是在我国企业中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很多企业的内部控制只是做表面文章,没有建立其系统化的内部控制系统和内部控制流程,单凭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抽出时间来完成,没有投资涉及的各岗位风险控制机制,不能起到全员参与、全面控制的作用。因此对投资的风险控制,仅停留在概念上,没能真正落到实处,使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的效益大打折扣;在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的企业中,也没有将风险管理的意识在企业中进行传达,成了悬挂在半空中的红头文件,没有落地生根,无法发芽成长,因此没有起到内部控制体系真正的作用。此外,对于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而言,他们的风险意识较为单薄,对“风险”一词的认识较为片面,因此在实施风险控制上手段较为机械单一,预见性不强,无法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一旦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遇到风险是无法进行规避的,只能在事后进行补救。

1. 2 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风险预警的效果不佳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已经初步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制度,并且开始在企业对外投资中进行尝试风险管理导向下的内部控制,但是这种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全面,管理的方法不够科学,因此并没有达到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应有的预警的效果。从实施结果上来看,风险控制的各部门之间联系和衔接不够,成为各自独立的风险控制中心,在这样的风险管理制度下,即使企业中的每个部门能够很好地将自己部门和工作过程中即将遇到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进行识别以及规避,但因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不足,从而导致这种方法下进行风险管理控制的成本极高,风险控制的链条连贯性不足,因此对于企业全局风险控制的效果不好,只能对于企业中一些小的风险或某一方面的风险进行控制,对那些企业大型投资项目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规避和控制效果并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1. 3 企业中进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工具较为落后

目前在我国的企业中,各种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进行风险管理的工具都较为落后,在很多企业中普遍出现了在进行了风险管理但是企业中仍然无法很好地进行风险规避的情况。在风险管理方法上而言,很多企业的风险管理方法都是靠管理人员依靠个人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对于企业的现金流进行确认,对于企业中各种资产进行处置与投资。但是只依靠风险管理从业人员的个人工作经验与专业知识进行风险管理控制也就不能按照市场具体的变化来进行风险管控,也就很容易将企业置于受到损失,甚至破产的危险境地。而在风险管理的工具上,我国目前的很多企业也没有使用现达的工具,仍然采用的是传统风险管理工具,从而无法将企业中的信息及时而准确地传达到风险管理人员的手中,导致了企业信息的传达仍然还要采取会议的形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效果不好,在这样的工具下也就无法很好地对企业对外投资中的风险进行管控。

2 在风险管理导向下进行内部控制的意义

2. 1 更有效率的规避企业投资风险

由于在风险管理导向下进行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是直接基于企业投资可能遇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内部控制,因此可以只对企业投资的特点进行分析,并且通过这些特点来将企业可能会受到的损失进行科学的计算,从而得到企业将会受到的最大损失,也就能够很好地规避这些风险。而传统的内部控制由于是对整个企业内部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因此就无法很好地对企业外部投资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和风险进行评估和规避,企业也就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也就造成了在金融危机后很多企业倒闭的情况。

2. 2 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企业中的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普遍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由于没有风险意识,所以盲目地就进行了对外投资,没有注意到在投资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也就造成了很多企业在投资后回报少,甚至因为投资战线过长、时间过于集中而造成资金链断裂,不但得不到回报,甚至使企业破产倒闭的现象。但是对于企业而言,收益就是生存下去的基本条件,无法得到有效的收益也就会让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从而导致了金融危机后大批企业无法生存的情况。

3 在风险管理导向下企业对对外投资进行内部控制的方法

3. 1 增强企业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

要在风险管理导向下对企业的外部投资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首先应该让企业内部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是让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需要具有风险管理意识,企业中的基层管理人员和每一位员工也需要有风险管理的意识,从而加强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并且企业应该定期对内部员工进行风险管理控制的培训活动,让企业员工在平常工作过程中能够很好地将企业可能会受到的风险与损失与企业投资收到的收益进行分析和衡量,从而对企业投资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而且不仅能够对企业对外投资进行很好的内部控制,对企业内的一些员工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也能够通过基层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管理来很好的发现与规避,保障企业利益。

3. 2 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

由于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时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状况,并且在交易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信息需要传达,所以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必须进行完善。加强了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后,在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进行信息的传达,从而让风险管理从业人员能够对于对外投资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与比较,从而达到有效进行内部控制的效果。而且在进行风险管理导向下的内部控制过程中,需要对于对外投资中的每一个阶段性信息进行真实、完整,没有偏差的记录。如果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很完善,这些信息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及时而完整地传达到企业中进行参考和备份。对于这些信息的记录与备份也能够很好地进行。而在企业投资资产的记录控制方面,如果企业的沟通机制优秀的话也能够让这些资产的记录控制工作有效进行。

3. 3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控机制

目前我国很多的企业在风险管理机制上还是采取让风险管理从业人员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来进行管理的。因此要让企业在风险管理导向下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一个重要条件便是要在企业中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企业投资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可能会出现的意外进行分析,考虑企业的资金预算是否能够应对这些风险与意外,并且对于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从而保证了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能够很好地规避这些意外,减少企业的损失,增加企业投资的收益。

3. 4 完善企业监督机制

在建立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后,企业内就应该靠着这些管理机制对企业的对外投资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而要有效地进行内部控制,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保证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能够保证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效果与态度,从而让企业的对外投资风险降低。并且对于企业内一些员工的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也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建立完善的企业监督机制,能够确保企业的对外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保证企业对外投资能够得到收益,并且减少风险。

企业对外投资的各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不论哪一个环节出现控制薄弱的问题都会对该项目投资的整个布局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立内控制度,严格限制审批权限和级别,对大型投资应采用联席会议或董事会或高层管理会议,群策群力,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而一叶障目,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4 结 论

在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企业能够得到收益、减少风险的重要方法之一。而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就必须在风险管理导向下进行。因此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并且在企业内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与监督机制,以保证企业投资能够得到收益。

参考文献:

[1]万碧云. 对外投资立项后的内部控制问题及建议[J]. 老区建设,2009(12):23-24.

[2]黄军超. 风险管理导向下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8):181-182.

[3]杜红. 风险管理下集团企业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的对策研究[J]. 时代金融(下旬),2013(10):272-272,287.

[4]金闻.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研究[J]. 现代商业,2010(7):108-109.

第2篇

关键词:经济危机 银行监管

一、经济危机下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银行经营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

其次,经济危机进一步加剧了银行风险。

由美国次贷引发的经济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殃及各行各业,而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是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经济危机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影响程度均加大,如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在经济危机中会加剧,经济危机使借款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而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会使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加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另外,经济危机使国际金融环境发生恶化,造成汇率、股市大副波动、投资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加剧了银行的市场风险;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使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受到影响,可能会加剧银行的操作风险。

最后,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有优势。

一般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受到的监管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外部监管主要指银监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外部审计机构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指银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因此其监管具有及时性、全面性,这也是内部监管有别于外部监管的重要特点之一。另外,内部监管来自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一般对银行风险、银行业务流程比较了解,一般能够提出对银行的经营具有增值作用意见和建议,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

综上,经济危机下银行不能仅依靠外部监管防范银行风险,而应该加强内部监管,银行内部监管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应对措施

在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该如何切实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如何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笔者认为,以下几点供参考。

1.重视银行内部监管

银行经营管理层必须正确认识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始终贯穿科学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是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前提和基础的思想,把加强银行内部监管作为促进业务发展的宝剑,而不是认为银行加强了业务发展会阻碍业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监管真正起到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员工

银行操作风险来自银行内部员工,在经济危机带来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近期,各家银行发生案件的势头有所上升,分析这些案件的发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银行员工参与的内外勾结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内部审计监管中很难发现,如何应对这类银行风险,笔者认为,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风险控制原则,此条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各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员工”,一名合格的银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内部控制中除了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外,对员工的了解不应仅限于八小时内,应该对员工八小时外的情况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员工是否参与赌博、其消费是否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教育

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品种、业务范围也不断的有所创新;随着高科技的应用,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也不断发生变化,银行面临的银行风险发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无形中加大了银行内部监管的难度,一名合格的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提高,学习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学习银行业务专业知识,只有这样,其在日常的检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体现其增值的作用。

第3篇

摘要: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主要的金融机构纷纷卷入危机之中,全球实体经济增长呈下降趋势,失业率递增。而这次危机的罪魁祸首——金融衍生品又再一次成为研究的热点。现阶段,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还有待完善。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又对银行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更深层次看,风险管理程度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规模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联系。 本文在介绍我国银行发展衍生品必要性、我国银行衍生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法规、风险管理体系两方面论述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现状,并分别从内外两个方面研究了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选用了一个适合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我国银行的实际,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具体方案。同时,以内部控制为重点,辅以外部管理。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状况 2008年,由住房贷款抵押证券衍生品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了全球各地。衍生品从最初的风险规避工具到现在金融危机的引发者,其中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我国处于这个特定的国际金融形势之下,银行衍生品的发展即受到国际金融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特征。金融危机不仅给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且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从我国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必要性考虑,主要有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其中,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包括规避风险的需要、转移赢利点、增强市场竞争力等。在中国衍生品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投资者对衍生品业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投资者的需求主要分为两类:来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和来自个人投资者的需求。 二、我国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定背景下,通过对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是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的改进。 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内部控制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现在衍生品业务起步较早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这套体系中不乏有我国银行借鉴的地方,但我国银行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业务范围等都与国外银行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果不假思索,直接把国外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照搬过来,非但不能控制风险,反而会不利于风险控制的实施。各大银行应该先结合自身现有衍生品品种、高级管理层的衍生品业务知识、特定环境,设定适合自己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 其次,内部控制制度衍生品的创新,而不断更新是风险控制的准则。对银行而言,金融衍生品可谓日新月异。相应的,衍生品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衍生品需要一套可随着衍生品的不断变化而更新的内部控制体系。高级管理层应该在银行衍生品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设计出一个动态循环的内部控制体系。 最后,考虑到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避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成为风险控制的障碍。内部控制会有几个固有局限会限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内部控制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这几个因素,尽量避免局限性给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带来障碍。 三、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还不完善,还存在着众多问题。要为银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高效的外部监管机制。要从外部监管的关键点和具体对策两方面着手。 我国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关键点: 首先,要确立外部监管安全和效率并重的外部监管目标。 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安全只有在整个银行体系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长久实现。因此,要确立衍生品风险监管安全与衍生品市场发展效率并重的金融监管目标,从而确保银行衍生品业务在有效的外部监管下,高效发展;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促进银行衍生品市场的规范;构造衍生品创新与衍生品监管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透明、公开的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 其次,要加强银行衍生品风险的外部监管的部门协作。 在实行以银监会为主的统一的监管模式下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因为衍生品业务不仅是在银行范围内,更是在证券、保险等都有很大的市场。所以可以考虑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独立监管之上建立总体协调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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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集中监管奠定基础。从长远看,建立一个综合金融管理、统一制定协调政策和监管标准的衍生品监管委员会,还是必要的。 再次,促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确保各监管机构之间有效协作,中国银监会要在提高信息供给的充分性、准确性、规范性制度安排方面做出协调统一。如建立统一的会计体系或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发展,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透明度,保证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公布等,保证信息共享的稳定性,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最后,客户监管中以机构客户监管为主要监管对象。 目前,我国银行衍生品机构投资者普遍存在着内部专业人员不足、境外金融机构转移风险大、风险提示透明度低等问题。因此,外部监管的力度应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管中应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规定衍生品交易中的透明度,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自主营销和背对背交易。 纵观国际衍生品外部监管历史,同时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本文结合我国实情和银行现状提出了从两个方面对我国银行衍生品外部监管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第一,建立统一的外部监管模式。我国银行衍生品的外部监管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分层监管所带来的监管无序和混乱。因此建立统一的外部监管模式,是加强外部监管的首要选择。在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内,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进行金融监管。统一的监管模式可以提高管理的协调性,及时处理管理中的盲点,容易判断金融机构资产组合总体风险。 第二,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当前,国际上已经就建立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国际金融风险管理体系问题达成共识。我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涌入中国,国际游资流动性加大。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防范控制金融风险,要求各国监管当局开展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与磋商,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国际间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进行监测管理的机制。通过国际合作和经验、技术借鉴,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使我国金融业在融入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降低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秩序的有序运行。 田超 金融衍生品发展现状及制度安排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年()。 孙宁华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形成及防范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年()。 叶永刚 衍生金融工具概论 武汉:武汉人学出版社 年()。 金歌 金融风暴下的中国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 杨迈军 衍生金融品市场的监管 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 年()。 谭燕芝 金融衍生品监管基于契约经济学的分析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年(.)。 刘红忠 金融市场学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年()。 文章屋在线 wzk.co

    

第4篇

新协议对内、外部评级法应用的具体规定

新协议规定银行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依据是评级,此评级可以是外部评级也可以是内部评级,应根据银行采用的风险资本计量方法来确定。其中,使用标准法计量的银行必须采用外部评级结果,使用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可以有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选择。以上各种评级方法的使用必须得到银行监管当局的认可。

对于标准法下对外部评级机构的认定,新协议确立了六项认定合格标准,即客观性、独立性.国际通用性、透明度、资源充分度和可信度。外部评级机构提供可靠评级结果的基本条件是要拥有充足可靠的历史数据和相关信息资源,具有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稳定的评级方法系统,能够不受政治经济及其他因素的干扰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级活动。

利用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进行资本金计量的内部评级方法与标准法的根本不同在于,银行对于重大风险要素的内部评估值可作为计算资本计量要求的基本参数,即可基于银行自身的内部评级系统来计算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其中,内部评级法中初级法仅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他数值由监管部门提供,而高级法中所有资本要求的计算参数都要由银行测算数值来决定。

应用内、外部评级方法进行资本计量的比较

新协议指出,基于内部评级结果进行风险资本计量的内部评级方法是比标准法高级的处理风险的方法,其优点是:使资本的计量更具有风险敏感性,更能反映银行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同外部评级相比,银行内部评级体系能掌握更多的关于债项和债务人的信息,评级结果更为严格。由于新协议的最低资本规定,银行应用内部评级结果可以获得更有利的监管资本测算结果,因而,内部评级法的应用可以促进银行安排更高级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机制,有利于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但是,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具有严格的技术前提和规范,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系统、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高级的风险管理和缓释技术等,因此,对内部评级法的应用有基础条件的限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现在难以适应新协议中技术方法的复杂性要求。

标准法下采用外部评级的优点是:评级公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强,其评级结果的社会透明度高。在企业国际化背景下,大型评级公司能够取得更广泛的信用信息,使评级更加全面。外部评级公司的业务受到市场、社会和业界、监管部门的多重制约和监督,具有维护其自身公正性并积极促进评级技术进步的压力和动力。

但实现外部评级机构的优势同样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只有基于比较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成熟评级机构才具备上述优势。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经济中,评级公司的实力和技术条件往往都处于较低水平,评级结果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也不够成熟,这些都制约了外部评级机构评级业务的可靠性和客观性。其次,新协议中对外部评级机构的认:定,一般都要求评级公司有较强的实力和规模,如具有充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具有广泛的信息资源渠道以及相当容量的信用信息库等。

我国应用内,外部评级方法的现状与发展评级行业建议

我国银行业应用新协议内部评级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管理信息系统落后,评级信息资源积累不足,处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水平比较低,风险管理体系不成熟,缺乏有关风险缓释方法的应用,内部评级系统落后,与新协议的要求差别较大,现行银行的债项评级基本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法,尚不能称是新协议要求的贷款评级分类,从银行业监管当局看,目前尚无完善的资本监管制度,现行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离新协议要求差距很大;另外,监管指标和监管技术体系都不够先进和完善等。针对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目前银行业尚不具备采用内部评级法的技术和管理基础,同大多数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一样,我国在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之前,只能应用标准法来适应新协议的要求。

但在标准法下应用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时,我国的外部评级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没有发达的信用服务行业和信用产品市场,我国的外部评级机构评级业务数量相当少,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行业规模,导致评级技术水平不够发达、信息数据资源库的积累程度低,从而影响了评级结果质量。我国外部评级机构与新协议的认定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

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适应新协议对评级制度的要求和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对于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和外部评级机构的发展应采取如下策略:

鼓励和推动国内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开展构建自身内部评级体系的工作,促进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新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应用将成为商业银行能否达到国际管理标准的标志之一,是未来银行业内部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内部评级法对我国银行业的积极意义表现在:新协议允许管理水平高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因此各银行可将资本充足率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大小紧密结合起来,这有利于银行彻底改变当前资产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低下问题。新协议对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规定的具体标准及要求较少,有利于各银行根据国内实际情况作进一步完善。

重视外部评级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外部评级机构,提高其运作水平,促进银行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

外部评级机构的发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从提高社会主体信用度的角度看,发展外部评级机构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增强风险控制能力的目标是一致的。

在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内部评级法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新协议的要求,可以应用外部评级结果来测定银行风险程度和计算监管资本要求。针对我国外部评级行业的不足,应按照新协议对外部评级机构认定的相关标准来促进评级行业的发展,努力使其生产出客观有效的评级产品,使银行在标准法下的风险管理手段真正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

从推动银行业加强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的角度来说,外部评级机构将是支持该项工作的重要技术和信息资源伙伴。当前制约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核心因素是评级技术手段和人才资源问题,另外银行自身信息系统的落后也影响着内部评级的开展。基于这一点,外部评级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人才优势,以及其在评级市场上的运作经验,同商业银行开展其内部评级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技术合作,另一方面,外部评级机构的信息资料系统可以为商业银行信息采集提供帮助。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思考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方面,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保持或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80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业务的范围,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更多地应用数学、信息学、工程学等方法,深化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

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是重要的原因。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任务及要求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应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转变,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由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6篇

关键词:银行监管 新巴塞尔协议 资本充足监管 市场约束

一、新巴塞尔协议的提出及其三大支柱

20世纪90年代,欧洲货币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拉美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剧烈的金融动荡,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需求更为合理和高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以维护本国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单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无法真正实现银行的安全运营,2004年6月G10的中央银行首脑一致同意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新巴塞尔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提出以“三大支柱”为理念的监管框架,即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强调三者间的互补和协调配合,力图为银行建立更具风险敏感性的风险管理体系,真正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

1.第一大支柱:资本充足监管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考虑了历史经验教训、现代金融的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作为三大支柱之一的资本充足监管有以下特点:

1.1正式的银行监管支柱。资本充足率被纳入正式的金融监管框架,即监管当局要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检查。

1.2扩大的风险管理范围。银行风险从信用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项风险,力求使银行资本更客观、更全面地反映银行面对的各项主要风险,保证银行资本充足率能对银行业务发展和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引起的风险具有足够的敏感性。《新巴塞尔协议》标志银行监管的基本框架由单纯的信用风险管理走向全面的风险管理。

2.第二大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各国监管当局应该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者并用。通过两项检查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既要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数量相匹配,也要监督银行的资本金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相匹配。在第二大支柱下,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从原来单一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水平转向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

3.第三大支柱:市场约束

《新巴塞尔协议》摒弃了“银行信息不宜公开”的传统观点,第一次将市场约束机制引入监管框架。市场约束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性的潜在作用。

第三支柱还是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监管”和第二支柱“监督检查”能否有效防范银行风险的重要保证。有效的信息披露措施可以让市场参与者了解到银行风险状况和资本化程度的关键信息,通过给银行施以外部监督,有利于促使银行更有效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新协议在特在适用范围、资本结构、风险披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做出了具体的定性、定量的信息披露规定。

二、《新巴塞尔协议》与银行有效监管

不论是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还是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监管目标是一致的。它们都试图通过促进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以达到保持稳健经营、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间、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间都不应是替代关系,而是紧密相连、相互补充和互相增进。

1.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共同完善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

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是本,而外部监管为末,从外部对商业银行加强监管不能代替商业银行自己做的功课。银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银行监管体系得以稳健高效运转的微观金融基础,外部监管只是发挥市场防范风险的约束作用。

在《新巴塞尔协议》对第一大支柱资本充足监管的论述中,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银行风险衡量曾只采用外部评级,但《新巴塞尔协议》倡导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险模型,给了银行更多防范风险的主动权。银行风险尽管受到社会经济中外生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但如果银行内部各项业务的实际经营人员能做好事先对风险的评估、过程中的控制、事后相机性的灵活调整,风险则能得到有效控制。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监管活动中,无论是现场检查还是非现场检查,监管当局都非常强调和重视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监管。在允许银行以内部评级法来弥补资本充足率管理中风险估计不足的问题上,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必要前提。

2.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共同实现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目标

市场约束提高了政府监管的反应速度

市场约束缩短了政府监管采取行动时滞,而且市场主体在某些方面会比监管者更有远见,在评价银行状况变化时比监管者更为及时有效。以对有问题银行的处理为例, 表面市场约束可以帮助政府监管提高监管的效率,市场约束机制实际上在发挥着对政府监管的补充功效。引入市场信息后,由于市场的反应比监管部门的检查更为迅速和准确,政府监管认识问题的时间明显缩短了。

政府监管通过市场检查可以获得比市场主体更多的内部信息,能为市场约束提供完整权威的信息。政府监管比市场力量更善于挖掘公司管理层刻意隐藏的信息,监管者较易发现“不好”的信息,但前提是频繁的现场检查。事实上,对银行风险的识别毕竟要以中央银行能够提供高效准确的信息为基础,信息只有在及时集合、处理和分析后所提供的结果才有指导意义。

总的来说,市场约束能够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信息来补充政府监管传统现场检查的时滞;而政府监管更容易挖掘公司管理层刻意隐瞒以至市场约束不易发现的信息,监管者能更好地理解银行所处的复杂宏观形势。所以对于风险状况预测的最佳方式是市场约束与官方监管的有效结合。

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结合、银行效率与银行安全的最优均衡是银行监管目标的重中之重。美国银行监管过分注重金融创新,而忽视风险控制,其结果往往导致银行风险的积聚并引发危机。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却偏向严格的合规性监管,这虽能有效控制风险,但对金融创新不利,难以确保银行效率的提升。

面对目标倾向性偏颇的银行监管方式,如何构建一种能兼顾银行效率提升和风险控制的科学监管政策体系,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过市场约束机制下的利益相关人相互制衡来降低风险,维护银行良好运行,是实现银行效率与安全目标的有效途径。运用市场方法能有效实现稳定目标,因为市场约束能在存款保险等金融安全网下有效削弱银行或者存款机构的风险转嫁激励。

综上,在政府监管中通过引入市场约束,将促使银行监管在安全与效率中找到最佳的结合。

3.三大支柱间的关系总结

在资本充足率要求下,仅凭政府监督检查或市场约束来完成对银行的有效监管并不现实。政府监督检查能根据自己的信息能力与监管成本来决定监管的范围与程度,而市场约束则能在市场具有信息优势的领域完成对银行的监督。所以一个合理的监管设计应该是政府监督检查、资本充足监管与市场约束的有效配合,共同实现银行有效监管目标。

三、《新巴塞尔协议》对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我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公开承诺将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原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并积极参与了新协议的讨论。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逐步与国际金融业相融合,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我国银行监管已经是大势所趋。面对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规定的新变化,尽快适应新协议的要求,以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已成为金融监管当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1.加强资本充足监管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杠杆率监管;实施反周期监管;完善资本补充机制;优化资本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2.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2.1优化市场结构,加大银行业的竞争程度;

2.2加强公司治理,缓解软预算约束与问题;

2.3合理设计存款保险制度,调动存款人的积极性;

2.4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3.加强银行信贷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监管

银行信贷必须紧贴实体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银行信贷极易催生泡沫经济,进而引起金融动荡甚至经济危机,这是美国次贷危机给我们的教训之一。中国政府应该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监管,确保信贷流入实体经济。未来应大力贯彻落实贷款新规,确保银行信贷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根本性方向。

参考文献:

《银行监管有效性研究》 刘晓勇 2007.10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问题研究》 孟艳 2007.9 经济科学出版社.

第7篇

关键词:公司;资本扩张风险;监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资本扩张对公司而言可以说利害具在,使用得当,可以提高公司利润, 增加股东收益, 反之安排则会欠妥当, 并会加速公司亏损甚至破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环境下,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资本扩张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此, 每个公司在财务监管工作中, 必须重视资本扩张风险的防范工作内容, 以达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资本扩张风险的目的。

一、公司资本扩张风险的内容

(一)借贷风险

引发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造成公司借贷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倘若出资规模大而筹入资本少,公司就可能失去良好的获利机会,或使已出资在建的项目停工,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在公司资产总额中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比例不当,对公司收益产生负面影响而形成资本扩张风险。我国现在大多数公司的生产经营资本主要是自有资本和银行借入资本。借入资本比例越大,资产负债率越高,财务杠杆利益越大,伴随其产生的资本扩张风险也就越大。

(二)出资风险

公司投入一定资本后,因市场需求变化而影响最终收益与预期收益偏离的风险,可能造成公司盲目扩张或者丧失发展机遇,后续资本链条断裂或者资本使用效率低下。

(三)资本营运风险

现代社会公司间广泛存在着商业信用。如果对往来公司资信评估不够全面而采取信用期限较长的收款政策,就会使大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若没有切实有效的催收方法,公司就会缺少足够的流动资本进行再出资或到期归还的债务,从而引起公司资本扩张风险。这是指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安排;取得资本和归还负债的时间安排。如果负债的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本应筹集长期资本却采用了短期借款,或者应筹集短期资本却采用了长期借款,都会增加公司的借贷风险。因此,在借债时也要考虑到债务到期的时间安排及借债方式的选择,使公司在债务偿还期不至于因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在借贷顺序上,要求发行债券必须置于流通股融资之后,并要求注意保持间隔期,如果发行时间、借贷顺序不当,必然会加大借贷风险,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造成公司资本扩张风险的原因

公司资本扩张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公司外部原因,也有公司内部原因,而且不同种类的资本扩张风险形成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总体看来,公司资本扩张风险成因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一)外部原因

1.公司财务监管环境复杂性是形成资本扩张风险的一个外部因素。财务监管环境涉及范围很广, 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环境等。这些因素对公司财务监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财务决策更多的是适应这些因素的要求和变化。如果公司机构设置、监管人员素质、财务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造成公司财务监管系统缺乏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反映滞后,方法不利,就会产生资本扩张风险。

2.公司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公司的财务活动涉及的问题很多, 遍布于公司运营的全过程, 比如公司借贷中的自有资本与借款的比例以及相关的负债经营问题, 公司投资过程中的多元化出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中的比例问题、公司日常资产监管中的存货监管以及应收账款监管等一系列的问题,而且,伴随着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发展速度的加快, 大多数公司的财务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 这就更加剧了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二)内部原因

1.公司财务监管人员对资本扩张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资本扩张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资本扩张风险。财务监管人员的资本扩张风险概念狭隘,缺乏正确地市场风险意识,这也是资本扩张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公司内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对公司资本扩张风险的影响。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管制度不完善是我国公司当前财务工作中的巨大缺陷,公司领导层内部、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同下级组织机构之间在资金利用,财产处置以及利润分配等多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权责不明晰的混乱局面,从而降低了公司资本的使用效率,造成公司资本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难以得到落实。

三、资本扩张风险的监管方法

(一)强化资本扩张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本扩张风险观念。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都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公司监管层和财务部门的员工,并把风险防范的精神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并且落到实处。财务人员要具备扎实的财会知识,做好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对潜在的资本扩张风险作出预判和评估,并处理和解决好已经发生的扩张风险。

(二)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监管资本扩张。加强内部财务监管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授权制度、核算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内部报告制度、电子信息监管制度、风险预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监监管度,防范和监管诸如担保业务等各种潜在的风险。

(三)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管,优化资产结构,减少不合理的资本使用,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1)货币监管;(2)应收账款监管;(3)实物资产监管。

许多公司监管者都对资本监管很重视,却忽略了实物资产的监管,于是实物资产监管便成为资本扩张风险监管的软肋。对于现有的存货而言,在满足生产和销售的前提下,还要尽力减少总的存货成本,这就需要财务工作人员根据自身以往的有效经验和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最佳的存货量。至于固定资产,一定要建立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体系,合理的计算折旧率和相关各项工作准备。

第8篇

[关键词]外部审计;银行监管;公众利益;注册会计师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立足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但是由于风险导向过度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在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下面临着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的抉择,存在着审计失败的风险与报酬的替代关系,在审计失败、诉讼风险很低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的投入也相对较低,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降低审计质量,在某次业务的短期审计过程中,风险导向审计并不能完全降低审计风险。针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商业银行而言,其经营稳定性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其银行监管也需要利用外部审计的工作,这就对审计需要保护公众利益、处理好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提出了要求。

韩晓梅(2006)认为:审计以保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首要职责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人员应当以保护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为目的,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对审计客体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审计客体提供的相关信息的质量向包括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内的信息使用者提出意见。白晓红(2003)认为:“公众利益导向审计”的要求与风险导向审计从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应有所不同,提出了判断保证服务的标准的五个条件,有助于执业会计师义务与责任界定、委托人对认证意见的正确使用、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依赖,进而提出了公众利益导向审计的框架。张梁彬(2004)则认为:我国当前的银行监管体系是不包括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但是随着监管形势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监管的必然要求,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在银行监管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框架性介绍,分析了银监会在引进注册会计师审计方面的作用。

上述文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公众利益导向审计为出发点,介绍审计目标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变化。另一类是介绍银行监管如何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是文献均未考虑到监管与审计的相互补充关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都是考虑到公众利益,但两者的具体目标不一定一致,而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对公众利益非常重要,所以基于公众利益的视角讨论注册会计师审计和银行监管的关系显得非常有必要。本文介绍了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然后通过分析两者涉及的公众利益,得出结论: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之间并非都存在着合作的关系。据此,讨论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在公众利益上存在的不一致性,文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弥补两者的不一致性。

二、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

银行监管指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在公司治理、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顾客应有的努力等方面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银行遵循情况的监督进行强制性管制。外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出具审计报告,增加除责任方以外的第三方信任的一种鉴证行为。

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存在许多共同点:从目的来看,都是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从性质来看,银行监管是政府性的强制行为,而外部审计可以看作是兼具政府性强制行为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行为的结合,正是这种性质的不同。使得银行监管具有强制力,而外部审计则不具有强制力的治理效果;从方法来看,银行监管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都要收集关于银行经营管理、资产质量等以会计信息为主的综合信息,通过分析转化为相关的风险指标。从而对被监管银行的风险性质、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可见监管机构收集到的信息是监管的基础。其中的财务报表信息就是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信息,注册会计师也需要根据银行监管的信息。分析被审计银行是否存在重大的经营不确定性,以确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都涉及到一种保证的责任,银行监管保证了银行的规范、持续经营,外部审计对于弥补银行监管中的不足又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所以对于投资者、存款人、债权人等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而言,银行监管和外部审计都符合他们的利益。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发现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需要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在这种情境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成为银行监管的又一种辅助方式。

三、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涉及的公众利益

商业银行的存款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不同程度上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措施,影响该银行的利率及其资产价格,从而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但是由于银行系统作为经济活动的媒介地位,市场这种外部力量对银行机构的制约有时会呈现出效力上的不足与时间上的滞后,所以需要一个强制机构取代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时银行监管就具备了公众利益的特征。

外部审计涉及的公众利益即审计报告的预计使用者,由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复杂化,特别是上市公司涉及到众多的投资者,使得外部审计的预计使用者多元化,这使得外部审计的公众利益不断被强化,外部审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公众利益的特性。

银行的公众利益对象包括了传统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银行债权人。实际上,由于银行的特殊性,它还包括与金融系统有利益关系的人,根据金融系统覆盖面的不同,公众利益甚至可以涵盖每一位公民。考虑到公众利益对于银行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性,由于委托人仅仅是银行所有者,所以审计的委托关系并未体现银行公众利益的一面。外部审计与公众利益可能不一致,使得银行监管成为一种,必然需求,这是一种更持久的公共监督。

四、外部审计、银行监管的关系:公众利益的视角

从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的一般关系来看。银行监管可以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会计师也会向监管部门报告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银行违规行为;从上述公众利益的分析来看,银行监管从性质上起到保护公众利益的作用,而审计却并未体现其公众利益的一面,尽管审计最初考虑了保护公众利益的审计目标。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对于商业银行的关注面是有所不同,这就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合作关系。

第一,银行监管重在保护银行系统

的稳定,从而保护存款者的利益。银行监管者更关注银行内部和外部系统的稳定性,关注银行合规和持续经营的能力。监管者运用其财务报表来评估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检查其经营活动和经营过程。这是公众利益的主要体现。外部审计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主要关注向股东或董事会报告银行的财务状况,所以外部审计更关注银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和公允性,虽然也考虑管理层所使用的持续经营假设,但这不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任务。这与公众利益并未体现一致性,相较于银行监管而言,注册会计师审计更多是对银行的所有者服务。

第二,监管者关心银行是否维持了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作为其安全与审慎管理的基础;而审计师在大多数时候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以确定审计过程中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依靠这一制度,但是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是为了计算获取审计证据的多少。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可以从注册会计师对所获信息的可信度的分析中获益。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复杂,许多实行现场检查的监管当局也被迫将重点放在财务报表上,这时,监管者需要寻求审计师的帮助。

但是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对待公众利益的不一致性。决定了银行监管只能谨慎地利用外部审计的工作,因为审计合谋和商业银行经营复杂性所致。外部审计工作可能存在缺陷,如果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地实行检查和监督,仅利用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这将不利于监管银行经营的合规性及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银行监管的产生具有国家的监督性质,而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具有强制性,但更多是经营行为,虽然审计最初以维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为目标,但是这种目的被审计内在的局限性所抑制,所以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可能会因为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被打破。

第一,在注册会计师未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与银行监管的监督行为将成为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行为。银行监管的监督作用在这时显得更加重要。

第二,在注册会计师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时,由于注册会计师与银行监管关注的侧重点不同,银行监管不仅要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关注,而且需要关注注册会计师未能考虑的稳定性及合规性方面。

五、结束语

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存在与公众利益的不一致性,使得我们必须要求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声誉市场的建立,恢复审计的最初面貌,保护公众利益,承担社会责任。除此之外。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与银行监管部门的联系,具体有以下两种措施。

第一,执行商业银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该保持更强的独立性,执行更有效的质量控制复核,注册会计师不仅需要报告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行为,还必须报告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银行监管相关的事项。虽然这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量,但是这可以成为银行监管当局监督的控制点,而且注册会计师报告的责任只是报告,并不负责具体调查工作,不仅有利于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也有利于实现银行监管的职能。

第9篇

外资银行跨境风险特征及传染渠道

外资银行跨境风险是指外资银行因母行或母国发生较严重风险或危机而对其在华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由于外资银行天然的跨境特性,其母行或母国的多数风险和危机容易对在华经营机构经营造成威胁,从而形成跨境风险。从近年情况看,外资银行跨境风险存在以下特征和传染渠道。

外资银行跨境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是国别风险性。所谓国别风险性,是指从跨境风险产生的源头看,外资银行的母国出现经济、政治和社会动荡,包括发生战争、政权更迭等严重事件,导致两国正常的联系中断,从而对该国在华所有外资银行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持续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使得外资银行跨境风险的国别风险特性有所增强。二是突发性和易感性。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在无事前征兆的情况下,不少外资银行母行从事的高杠杆、高风险业务,可能由于判断失误瞬间招致巨额亏损,使银行迅速陷入危机,进而引发跨境风险。此外,由于银行经营的内在脆弱性,跨境风险一旦形成,极易通过恐慌或信心崩溃传染至在华经营机构,并引起不良后果。三是局部传染效应。从跨境风险传染的后果看,由于“示范效应”的存在,当某家外资银行受跨境风险传染后,市场对政治、文化背景相同的同一国家或地区外资银行产生忧虑,从而使风险在局部范围得到进一步传染。同时受“羊群效应”影响,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外资银行受到集体冲击后,更多的投资者会跟随市场作出反应,从而使在华外资银行整体都受到冲击。外资银行跨境风险传染的主要渠道一是通过恐慌或信心危机引发在华经营机构挤兑风潮。当外资银行母行或母国出现较严重风险或危机时,由于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即使在华相关外资银行经营正常,国内市场仍可能对其产生忧虑,一旦发生风吹草动,就容易造成恐慌或信心危机,进而引发挤兑风潮并使银行因资金耗尽而陷入困境。二是通过同业往来或关联交易渠道抽取资金,引发在华经营机构流动性困难。外资银行母行在重大风险或危机爆发前后,为挽救自身的经营失败,可能设法通过同业往来和关联交易等手段,或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名,在较短时间内从在华经营机构抽取大量资金用于维持其日常经营,在华经营机构却因失血过多导致流动性水平大幅下降,造成日常支付和经营困难。三是通过股权变更、业务分拆等方式导致在华经营机构正常经营受干扰。当外资银行母行进入危机处置阶段时,相关重组和出售计划如涉及在华经营机构的股权变更或业务分拆等事项,在华经营机构的各项业务可能受重组事项影响而陷入停顿或出现亏损;而因控制权变化导致的战略变化和前景不明,也将引发在华经营机构管理层变动频繁或人心不稳,使内部管理出现混乱。外资银行跨境风险监管机制现状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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