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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酒店;市场营销;SWOT分析
中国经济型酒店—————个改变中国大众旅游生活质量的产业。查尔斯·福特曾说“:旅馆(Hotel)和餐馆会改善一个国家中人们的生活。”经济型酒店当然也包括在其中。
一、经济型酒店市场营销的优势分析
在我国各个地区,品牌竞争、规模拓展的局面已经展开,“如家”、“锦江之星”、“莫泰连锁酒店”、“7天连锁酒店”“、格林豪泰”等品牌已逐渐割据市场。目前,“7天连锁”似乎是走在整个经济型酒店品牌的前列。因此,它的营销前景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突破。
1.经济型酒店的服务优质,价格适中
在具备一定的服务水平、价格水平,符合一般公务、商务旅客的要求的条件下,经济型酒店的价格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网点众多,管理成本相对较低
在旅游、公务、商务目的地,一般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经济型酒店,酒店布局上具备相对的优势。相对于高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的管理成本较低。一些经济型酒店的管理费率远远低于高星级酒店的水平。
3.有一定客源背景
和高星级酒店、普通社会旅馆一样,经济型酒店也存在数量巨大的客源。由于经济型酒店定位于大众消费,因而经济型酒店将自己的目标市场定位在普通商务人士、工薪阶层、大众旅行者和学生群体上,而高星级酒店往往以高端商务人士、高收入阶层和公费游客为主要目标市场。
二、经济型酒店市场营销的劣势分析
1.盲目模仿,缺乏个性
经济型酒店在中国刚刚起步,尤其是一些国内的经济型酒店投资者,在建设初期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不是根据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来组织策划经营,而是片面模仿别的高星级酒店,因此造成市场定位混乱,在客源的选择上非常盲目,没有重点。另一方面,一些从中低档国有饭店改造而成的经济型酒店,在建造初期都是按照普通星级酒店标准设计的,其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都较齐全。
2.单体经营,规模优势不明显
国内的很多经济型酒店都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型酒店之所以“经济”就是因为其较低的成本,连锁经营或集团化经营能够统一采购、统一培训、统一提供技术支持、统一市场营销等,从而降低了成本和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3.缺乏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手段不全
国内的很多经济型酒店为中小型企业,所有者和投资者没有雄厚的资金来进行品牌建设。而从国际经验来看,酒店品牌在扩展过程中都伴随着强大的营销和预订系统的发展,都伴随着企业文化的渗透和市场份额的扩大。我国经济型酒店的经营者往往只注重内部管理,缺乏在市场开拓、品牌打造、网络预订等方面的意识和手段。
三、经济型酒店市场营销的机遇分析
1.国际模式可以借鉴
经济型酒店在我国起步较晚,我们在保持和发扬自己独特魅力的同时,也要注意按照国际行业市场的要求和标准来规范自己,尤其是要多向外国经济型酒店学习。
酒店是国际化、标准化特点强的产业,先进、适用的酒店模式应用会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从建筑外观到先进材料,从设施到使用物品,从电脑硬件到软件,从经营模式到管理服务规范以及绿色环保等。
2.我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国
目前,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国。
3.市场需求旺盛
我国经济型酒店市场需求旺盛,几个大城市和几块区域成为热点。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型城市的经济型酒店需求非常突出,市场条件比较成熟。
四、经济型酒店市场营销的挑战
1.来自市场的挑战
过去的成功经验并不代表未来成功的保障。更何况,过去10年中国经济型酒店之所以取得辉煌的业绩,与其说是市场营销的战果,还不如说是搭乘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这班车。传统的、原始的营销手法,如发单片、跑客户、开中介和签合同继续有效,但远远不够。
2.来自组织的挑战
房间数超过200间的经济型酒店在近年来大量出现,经济型酒店那种门店没有市场营销部门和人员的组织结构,已经不足以应对庞大的房量造成的长期出租率无法有效突破的困境,相当多的大房量由于管理不善、营销不利、促销无方,而陷入困境。这是机遇,但同时也是挑战。因为这些酒店普遍房量较大,经济型酒店那种老套的方法和曾经令人自豪的扁平化以及无中层管理者和部门经理的组织机构,已经无法有效地组织起门店的营销。
3.来自新技术的挑战
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市场营销重要的营销工具之一,但是没有看到哪家经济型酒店设有网络营销经理,而要招聘此类人才也是非常困难。中国经济型酒店呼唤适合于中国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理论的出台。
五、结论
关键词:经济发展;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挑战;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7-0112-02
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为扩大就业提供动力;而扩大就业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对我国经济增长以及就业形势的改善有着重要作用。但是,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互动效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要想实现良性互动,必须要解决互动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此,本文针对当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就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了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关键点,并提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策略,希望能为我国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所带来的就业问题
第一,经济转型所带来的就业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许多传统制造业开始向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空有技术创新,却没有与技术相匹配的先进设备与人才也是不可行的。首先,企业技术创新会需要大量的科技型人才。企业在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岗位设置的数量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如果引进大量的科技型人才,那么原有的不符合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要求的人T就会被迫下岗,造成结构性失业。这些失业人员当中有的已经在该岗位工作了很长时间,年龄也比较大,再次就业将会有很大的难度。其次,由于技术创新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所以在劳动市场当中难以找到符合企业要求数量的高素质人才。而一旦人才供应不足,企业的技术创新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1]。
第二,平均工资水平提高所带来的就业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劳动力成本都比较低,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这一优势大力发展经济。现如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们对工资与社会待遇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发展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增加社会保障福利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对就业形势而言,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人们就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也就更高。消费拉动经济,通过扩大内需的方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后,就可以为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企业运营的成本就会提高,如果运营成本提高的幅度太大,那么企业运营的经济效益将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某些中小型企业,本身的盈利能力就不是很强,如果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那么企业将难以继续吸纳人才,甚至还要从原有基础上进行裁员,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第三,扩大内需与提高汇率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以前我国的经济都是靠外需拉动的,而近年来,我国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内需,使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种经济发展动力的变化并非偶然,而是生产方式、产业关系调整的必然结果。经济发展动力的转变,就意味着社会资源分配、社会价值观以及社会消费行为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的变化。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扩大内需的方式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但是内需市场的发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要优化产业结构,还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处理。而大量的劳动力转移使劳动力市场产生较大的波动,从而影响到就业。而汇率的提高会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受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许多中小型企业的运营成本会大大提高,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将会明显减少,所以增加了社会就业压力[2]。
二、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关键点
要想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的良性互动,必须要把握好关键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要考虑到社会的就业形势;在扩大就业时,要考虑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任何一方都不能被忽略。过去都是让就业单方面地适应经济发展形势,而如今必须要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的良性互动,在保证社会就业率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关键点如下:
第一,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协调。实现良性互动最重要的就是互动双方关系的协调,防止出现经济发展速度快、就业困难或者就业率较高、经济增长缓慢的情况。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之间是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关系,所以,在经济发展时,要控制好发展速度,防止速度过快而导致企业盲目增加就业岗位,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在扩大就业时,也不能盲目地追求数据,防止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泡沫经济”等问题。
第二,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劳动力的优化配置是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重要手段,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失业率。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产业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劳动力配置方案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要优化劳动力配置方案,在发掘新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还要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比如,对结构性失业人员开展转职培训工作,加大对失业人群的救助,加强对再就业人员的扶持等,使得结构性失业人员能够尽快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3]。
第三,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在开发人力资源时,必须要考虑到对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两方面的影响。同时,要注意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人性化因素,改变过去劳动力被动接受环境的行为,合理开发人力资源,使得人力资源开发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社会的就业率。
三、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良性互动的策略
第一,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扩大新兴产业规模是我国目前为解决就业问题所提出的重要战略。2010年,我国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进行了严密的规划,把节能环保型产业、信息技术型产业、生物研究型产业、先进设备制造产业、新能源开发产业、新材料研发产业以及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等七大新兴产业作为战略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些新兴产业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再加上这些产业通常都具备与之匹配的产业链,所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对改善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效果。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完善服务体系、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的方式扩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从而为就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最终实现由产业发展带动就业[4]。
第二,扩大传统产业就业需求。虽然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系与产业结构都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总体水平不高,农业生产效率比较低,工业发展还未完全实现自动化,高新技术产业技术还不够成熟,所以三大产业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利用这一优势,就可以扩大就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优化产业配置,增加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可以将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创新型产业融合在一起,既能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又能推动技术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在农业方面,现代化农业重在技术创新和生产管理,所以对技术型人才与生产管理型人才的需求量有所提高,为农业技术型人才以及农业生产管理型人才提供更多就业的机会,也为附近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造条件。其次,调整工业发展结构,促进高技术产业就业。我国中低技术型工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比较强,相比而言,高技术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相对薄弱,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所以需要调整工业发展结构。最后,促进社会服务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服务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与技术服务行业,而社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相对较少,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所以要促进社会服务行业发展,挖掘社会服务行业的就业潜力[5]。
第三,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就业。虽然大型企业可以一次性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但是全国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绝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为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且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因此,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就业成为我国缓解就业压力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中小型企业缺乏强有力的融资手段,投资较少,严重制约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我国为解决这一问题,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进行了规划,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发展,使其成为集中的产业群;出台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从而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四、结语
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为扩大就业提供动力;而扩大就业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经济增长点,保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必须要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关系,通过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扩大传统产业的就业需求、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等手段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就业率,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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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爱民,男,39岁,汉族,湖南省攸县人,聘任干部,系攸县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
被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蒋中秋,局长。
1990年王爱民被聘为攸县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同年10月22日,王派该站业务员贺良其持中国农业银行攸县酒埠江营业所的信汇凭证,在常德市鼎城区食杂果品公司长沙经营部购进价值53040元的副食品。尔后王以常德市鼎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欠其毛毯款为由拒付货款,用电报通知对方来人协商处理。同年10月25日,鼎城区食杂果品公司以被王爱民诈骗财物为由,要求被告鼎城区公安局立案并追回损失。被告于1990年11月8日20时以诈骗案作出收容审查决定书,将王爱民收容审查,关押在常德市收审所。12月3日,攸县派出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与被告就偿还货款和解除对王爱民的收审问题进行协商未果。12月13日,被告在将原告关押一个月零5天的情况下,才向上级主管机关办理收审延期手续,要求延期收审一个月,但未获领导批准。1991年1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集被告和攸县、株洲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听取案件汇报后,明确表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责令被告对王爱民立即解除收审。被告表面上表示同意,实际上却不执行。同年1月21日,被告对原告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原告家属张秋良写出了担保书后,被告又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把原告王爱民交给常德市鼎城区供销社食杂果品公司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在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及检察机关的直接干预下,被告才于1991年2月2日撤销对王爱民监视居住的决定,将原告释放回攸县,共关押87天。因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原告及其家属的误工、差旅、伙食费等直接经济损失1856.25元。王爱民不服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于1991年3月18日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在我任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期间,用银行信汇单在常德县食杂果品公司长沙经营部购进价值5万余元的食品。因经济纠纷未付货款,而被告以诈骗罪将我收容审查,关押及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7天,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收容审查决定,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王爱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收审是合法的,不同意赔偿。
「审判
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用信汇凭证购物时,虽有欺诈表现,但属民事违法行为。被告以诈骗案将原告收容审查,违背了公安部1989年《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是超越职权的行为,且延期收审又未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违背了公安部1985年《关于严格控制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因此,被告收审原告王爱民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对原告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四、五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1年9月10日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被告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原告王爱民收容审查的决定,二、由被告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赔偿原告王爱民经济损失1856.25元,限判决书生效后30天内付清。
宣判后,当事人没有上诉,被告自觉履行了判决。
「评析
(一)收容审查不是刑事侦查措施,而是公安机关用来对付特定对象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管理相对人对收容审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鼎城区公安局虽以诈骗犯罪将原告王爱民收审,同时还采取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刑事侦查手段,但并不能改变收容审查的行政行为性质,也不能因此而剥夺王爱民的诉权。
(二)王爱民的起诉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本案中,鼎城区公安局于1990年11月8日作出对王爱民的收容审查决定,并于当天付诸实施。1991年2月2日鼎城区公安局撤销对王爱民监视居住的决定,将原告释放回家,共关押87天。王爱民于同年3月18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此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被告鼎城区公安局作出收容审查决定的时间,即自1990年11月8日起开始计算,到1991年2月6日止。但是被收审人王爱民在收审期间的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不能依法行使其诉权。1991年2月2日被释放后,按法定的起诉期间还剩4天。如果要求其必须在4天内行使诉权,既不符合立法愿意,也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收容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管理相对人因丧失人身自由不能起诉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案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王爱民被解除收审的1991年2月2日起计算。王爱民应当从被解除收审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据此,王爱民于1991年3月18日起诉,攸县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关键词 毛板红板栗;嫁接;结实;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 S6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087-02
板栗(Castanea mouissima Blyme)是我国优良的干果树种,是重要的园艺生态与经济林树种。近年来,我国科技工作者在板栗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主要是从板栗的良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嫁接技术与管理、营养成分等单方面进行研究[1-18],但对于板栗嫁接林分长期连续的结实状况及其经济效益分析尚未见报道。东兰县是全国“板栗之乡”之一,是该县农村的一项重要支柱产业。据最新资料统计,全县现存板栗面积2.17万hm2,其中已进入盛果期的面积达1.21万hm2,是中国重要的板栗生产基地之一。本文在东兰县长乐镇选择毛板红板栗品种嫁接林分及未嫁接林分连续6年的结实情况等进行定位对比研究,探索出嫁接林分果实状况的年际动态规律,为该县板栗产业化经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 区域概况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自然概况
研究区位于广西东兰县长乐镇境内,其板栗林下灌草植物种类主要有野牡丹(Melastoma candidum)、地桃花(Urena lobata)、杜茎山(Maesa japonica)、掌叶榕(Ficus simplicissima)、弓果黍(Crytococcum patens)、雀稗(Phragmites thunbergii)、五节芒(Miscanthus floridulus)、纤毛鸭嘴草(Isachne ciliare)等,高度0.2~1.7 m,覆盖度30%~70%。土壤为新生代第四纪沙页岩发育的赤红壤,土层厚度40~150 cm。据东兰县气象站(东经24°31′,北纬107°22′,海拔286.5 m)资料,年平均气温20.1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3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1.0 ℃,极端最低气温-2.4 ℃,极端最高气温39.2 ℃,年平均日照时数1 527.1 h,年平均风速1.1 m/s,无霜期361 d,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1.2 研究方法
在东兰县长乐镇永模村同一坡面(SE)、相同海拔(460 m)高度地段上12年的毛板红板栗林设置固定标准地,林分密度为480株/hm2,共设2个处理,即嫁接林分和未嫁接林分,每块标准地面积为667 m2,3次重复,共6块样地。嫁接林分与未嫁接林分分别于每年9―10月果实成熟时分别收获,经脱壳后称重,计算果实空苞率及单位面积产量,并根据当年市场平均销售价进行经济效益估算。根据观测数据分析均值、变异系数,并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
2 结果与分析
2.1 果实空苞率
果实空苞率是表征果实重量和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从表1可以看出,毛板红嫁接林分果实空苞率变幅在2.43%~3.80%,多年平均空苞率为2.98%,相应比未嫁接林分空苞率(4.86%)下降38.68%。显示出嫁接林分具有良好的果实遗传增益效应。经过对嫁接与未嫁接林分果实逐年空苞率的差异显著性检验,结果其t值统计量=13.442 4>t0.01=2.898 2,达到极显著水平。说明毛板红板栗品种通过嫁接与经营管理后,对于降低果实空苞率的效果极为显著,这是毛板红板栗接穗能保持原来母本优良遗传性状的缘故。
2.2 果实产量
果实产量是板栗生物产量的重要指标。从表2可以看出,嫁接林年产量变动在1 175~1 935 kg/hm2,多年平均值为1 554.2 kg/hm2,比未嫁接林分平均值(194.2 kg/hm2)提高8倍以上。从年变异系数来看,嫁接林为2.8%~9.8%,相应比未嫁接林分(11.1%~25.0%)小得多,充分显示出优良接稳具有良好的相对稳定的遗传特性。经过连续6年平均产量的差异显著性检验,结果t值统计量=22.574 6>t0.01=2.898 2,达到极显著水平。充分说明,通过毛板红板栗品种的嫁接与经营管理后,对提高自身的果实产量极为显著。
2.3 经济效益分析
从经济价值上来看,按毛板红板栗果实市场平均销售价10元/kg计算,得出经济价值估算结果(表3)。从表3可以看出,嫁接林分逐年产值变化在11 750~19 350元/hm2,多年平均值为15 541.7元/hm2,比未嫁接林分年平均值(1 941.7元/hm2)提高7倍以上。经过历年平均产值的差异性检验,结果t值统计量=22.574 6>t0.01=2.898 2,达到极显著水平。如果按嫁接林分投入价值为3 750元/hm2计算,其年纯收入则为11 791.7元/hm2。可见,经过嫁接技术等集约经营管理后,对于提高板栗的经济收入是极其显著的。
3 结论与讨论
通过连续6年进行毛板红板栗品种嫁接与未嫁接林分果实空苞率、产量及经济价值的定位对比研究,充分说明了毛板红板栗品种嫁接林分对于减少果实空苞率、提高果实产量、增加经济收入极为显著,这是该县农民脱贫致富的门路之一,应该加以推广应用。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毛板红板栗品种的优中选优,不断筛选高产优质的良性循环,建立毛板红板栗优良种源基地、采穗圃或种子园,以充分地发挥其遗传增益效应,为推进和实现板栗的产业化经营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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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MGM(1,2)模型 海洋产业 劳动生产率 就业弹性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经济正在逐步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海洋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给劳动力就业带来契机,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也将助推海洋经济取得进一步发展。因此,将海洋产业与就业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为扩大就业、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制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目前,把就业理论和海洋经济理论结合起来进行海洋经济就业的专题研究还比较少。张万鑫对海洋产业发展对经济影响与就业弹性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着重研究海洋产业与就业相关关系,并建立了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提出了发展策略。孙昭君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对我国沿海地区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海洋产业结构、收入水平和制度政策等因素对各地区海洋产业吸收就业水平的影响进行了计量分析,得到各因素对我国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就业吸纳水平的影响程度。周洪军对全国涉海就业人员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对主要沿海区域涉海就业进行调查分析,阐明了全国涉海就业人员的特点,指出了存在问题,给出了发展建议。崔旺来、周达军、刘洁等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对海洋产业发展中的劳动就业贡献率及其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进行了分析预测,指出海洋产业是浙江省吸纳就业的主力,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周井娟以我国主要海洋产业为研究对象,从就业弹性和单位岗位贡献两个角度出发,对主要海洋产业的就业拉动效应做出分析。上述文献均从定性与定量的角度分析了经济增长与涉海就业互动影响,但由于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不完善,导致统计计量模型的有效性降低,且模型结果与实际结果存在比较大的误差。
灰色系统理论建模所需的样本量较少,精度较高,能较好地反映系统的实际状况。鉴于上述文献中所采用的定量分析模型的局限性,本文拟采用MGM(1,N)模型进行分析,该模型是灰色GM(1,1)模型的多元推广,旨在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对相互影响关系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未来几年的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以及吸纳就业人员总量,并测算出未来几年劳动生产率和就业弹性的走势,希望能够为今后制定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一些重要参考依据。
一、海洋产业发展与就业状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海洋生产总值从2001年9518.4亿元上升至2011年45570亿元,年均以16.95%的速度快速增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8.81%提高到9.67%,产业贡献度不断增强,涉海就业人员从2107.6万人上升至3420万人,年均增长4.96%。然而,由于主要海洋产业发展的资源禀赋、生产要素以及技术条件等差异,因此相应的产业活动及其就业分布各具特色。2001年到2010年,海洋产业的增加值与从业人员变化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发现,虽然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发展起步较晚,增加值不大,对海洋经济的贡献度不高,但其增长率较高,发展前景巨大,并且海洋生物医药业从业人员的增长率也比其他产业高,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较大。
从2010年来看,主要海洋产业就业吸纳主要集中于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以及海洋交通运输业等几个海洋产业,占海洋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为66.38%;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石油天然气、海洋船舶工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总增加值的89.32%。从2001年到2010年的演变来看,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占主要海洋产业从业人数的比例在下降,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人数比例在逐步扩大。
二、海洋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与就业弹性分析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是地区比较优势的一项重要指标。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一定时期内某产业实现的产值与该产业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的比值来表示,用公式表示为:劳动生产率=产值(万元)/劳动力人数(人)。劳动生产率越大,说明该产业的人均产出效应越高,劳动生产率越小,说明该产业的经济效益越低,在研究某产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时,不能只看到其吸纳劳动力的绝对数量的多少,而应同时考虑到该产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
就业弹性是衡量经济增长引起就业增长大小的一个指标,即在某一时期内就业数量的变化率与产值变化率之比。海洋产业的就业弹性可以用来反映海洋产业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能力及其变化趋势,其实质是对海洋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的变动幅度及海洋产业自身变动幅度的一个反应。用公式表示为: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产值增长率;新增就业机会=1%*就业弹性*就业人数。就业弹性系数越大,说明该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越强;系数越小,说明该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越弱。当就业弹性水平较低时,即使经济保持高增长,也不一定会对就业有较强的拉动。分析海洋产业的就业弹性,便于了解海洋经济增长对劳动力就业拉动的能力。涉海就业机会的增加不仅与海洋经济增长的百分点与就业弹性有关,还与当期的涉海就业人数规模有关。
从图1可以看出,海洋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国民劳动生产率,并且其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说明海洋就业增加1个单位所创造的产值大于国民就业增加一个单位所创造的产值,如果国民经济中剔除了涉海的部分,那么非涉海部分与涉海部分两者的差距还要大一些。该图也从一定层面说明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就业会继续呈现出趋海性移动的态势。
虽然,海洋经济从业吸纳总量不如国民经济总量的吸纳总量,但从图2可以发现,海洋就业弹性明显高于整个国民就业弹性,说明海洋经济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比国民经济吸纳能力强,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资源来支撑。
三、海洋产业吸纳就业人数预测与分析
多变量灰色模型自提出以来,应用到多个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海洋生产总值与海洋从业人数两个指标所受影响因素较多,相关因素复杂且数据信息难以获取,自身数据也较少, 模型有解决此类问题的优越性。
通过上述模型对海洋生产总值和涉海就业人数预测,以期能够为今后制定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一些重要参考依据。
从表2中的海洋生产总值的拟合平均相对误差绝对值(MAPE)为1.61%,涉海就业的MAPE为0.11%,误差很小,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很好地从动态的角度展示了生产总值和就业人数的发展变化,该模型可以用来作预测,得到表3。
从预测结果看,到“十二五”末期,海洋生产总值规模将达到近10万亿元,涉海就业人数将达到3800万人,通过对劳动生产率与就业弹性系数的测算发现,劳动生产率和就业弹性系数在未来几年将持续上升,发展态势良好。根据前述新增就业机会计算公式得到2007年至2015年我国新增就业机会如图3所示。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文利用MGM(1,N)模型从系统的角度,动态分析并预测了我国海洋产业生产总值与就业人数未来发展趋势。根据目前海洋经济的发展态势,“十二五”期末,劳动力需求将达到3800万人,劳动力的增长也为海洋经济的继续发展带来契机,2015年,预计生产总值将达到近10万亿元。为了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需要有力的对策来支撑。
第一,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是影响就业水平的根本因素。上述分析中,我国海洋产业的发展对就业有着显著的影响,提高海洋经济增长的质量,保持海洋产业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能够有效提高海洋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
第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上述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对就业有着显著的影响。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海洋第三产业,特别是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这几个产业的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将带来的就业机会高于其他海洋产业所带来的。
第三,加强海洋劳动力教育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完善培训制度与体系,促使海洋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达到劳动力在数量上和结构上满足海洋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形成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产业就业力增加的良性互动。
(注:本文获得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课题广东省海洋经济综合评价及试验区建设研究项目(AOCZDA201102-1)的资助。)
【参考文献】
[1] 张万鑫:我国海洋产业与就业关系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
[2] 孙昭君: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我国海洋产业就业状况及趋势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08.
[3] 周洪军:全国涉海就业情况调查与分析[D].天津大学,2005.
[4] 崔旺来、周达军、刘洁、汪立、朱婧:浙江省海洋产业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11,31(8).
[5] 周井娟:我国主要海洋产业对劳动力就业的拉动效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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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办高校;就业;对策
近年来,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11年5月,全国共有民办普通高校386所,其中河南民办高校24所。伴随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就业问题就民办高校面临的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在高校普遍遭遇就业瓶颈的情况下,民办高校更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民办高校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质量密切相关,可以说就业质量的好坏决定了学校的办学前景。
本文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大背景,在分析民办高校就业难问题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探索解决河南民办高校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民办高校就业问题面临的困境
1、就业基础薄弱
民办高校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河南民办高等教育扮演着中国高等教育探路者的角色,其中黄河科技学院创办于1984年,1994年实施专科学历教育,在此之后省内民办高校发展迅速,现在已达24所。但总体而言,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短,可以借鉴的经验有限,很多学校走的是边探索、边发展的模式,就业工作也是如此,大部分民办高校的就业工作借鉴公办院校的模式,以招聘会基础上的双向选择为主要方式开展就业工作,自我求新求变的不多。另外,民办高校由于属于非营利性企业,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无法与公办院校相比,导致其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有限,与社会、企业及各级各类能吸纳毕业生的社会组织联系不紧密,与公办院校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很多民办高校出现校企合作不通畅的情况,导致其学生培养质量难以提高。做好学校与社会的良性沟通,提高自身的办学特色,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学校的就业率是民办高校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2、就业指导缺乏针对性
相对公办院校,民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的意义尤为重要,这主要是受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和学生特点影响。在就业指导方面,因为囿于资源有限,民办高校与公办院校比差距明显,主要表现在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滞后,就业指导的形式单一和针对性不强。在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方面,由于经费原因,民办高校的就业指导师很难有机会大规模参与省内外的市场化就业指导培训项目,使其指导理念、指导水平难以跟上市场的发展变化。据调查,大部分省内民办高校都没有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进行有效的就业指导,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有的民办高校对就业形势、社会需求的把握还不甚准确,只是单纯针对毕业生来做就业工作,未能统筹考虑招生、人才培养、就业三者关系。上述原因导致一部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迷茫,不了解社会的人才需求,不了解市场真实状况,对单位吸纳人才的标准不行处,对自身定位模糊,最终导致就业质量不高。
3、社会对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
当前,在大学生自主择业的背景下,许多单位吸纳毕业生往往依赖的首要指标就是学校的名气。与公办大学特别是与名牌大学相比,民办高校由于是三本或专科,很难说形成了品牌影响力,社会认可率不高。民办高等教育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由于公私对立的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导致民办高校从一开始就处于弱势地位。随着国家关于民办高校支持政策的出台,尤其是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民办高校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但仍有很多人对民办教育抱有偏见,不能给予民办教育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的学生给予平等的对待。对民办高校的歧视,使社会对其培养的人才也天然持一种偏见,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民办大学生成为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学生的就业自信心不足,在就业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往往觉得自己比公办大学学生“矮一截”,他们往往把遭遇的各类歧视归结为自身的能力,归结为学校教育的失败甚至是社会原因,这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会对民办高校的偏见。
二、民办高校解决就业问题的路径
1、确定专业设置的市场导向,培养地方经济建设紧缺人才
以市场为导向,是民办高校的必然选择。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背景下,民办高校更应瞄准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设置和调整专业。如果民办高校紧跟在公办院校后边亦步亦趋,必将会失去发展的机会。民办高校应坚持特色化发展道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开展调研,对于地方经济紧缺行业、紧缺人才有充分的了解,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明确设置专业的就业范围,明确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根据市场的人才需求合理设计核心课程和实践环节,为学生规划就业前景。要对所开设专业进行全面全程的跟踪监测,建立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监测机制,及时根据中原经济区的人才需求,调整市场需求较低的专业,如果某一专业就业率连年降低,可以选择缩减招生计划。在专业设置中一定要避免跟风现象,避免对一些热门专业的盲目申报,专业设置应该以市场为导向。
民办高校应该在充分利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有力时机,不断勇于创新办学思路,在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源竞争形势下,认真分析调查中原经济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分析区域经济特点,着眼大局,克服短期经济利益的局限,本着办一流民办大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形成良好的办学氛围。
2、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推进民办高校就业工作的必由之路。教学质量不高一直是困扰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民办高校要树立新的形象,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就必须以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根本,针对目前民办高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提高质量应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必须更新教育观念,确立新的育人理念,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追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使教育教学由“以教为本”转向“以人为本”、由封闭式的“围墙”教育变为开放式“启发”教育,由注重纯理论教学转向注重实践教学,由注重知识的积累转向知识的创新。二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加强科研队伍建设。针对重点建设学科,优先建立专职的科研队伍;力争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培养属于自己的“名师”、“大师”,从而以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推动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最终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3、注重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技能
民办院校应加强与社会、企业的深度合作,拓宽培养渠道,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以及国外教育机构联合培养人才,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校的职能不仅在于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还要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开办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全方位指导学生提高与专业相关的职业素养,使学生能提早为进入社会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民办高校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这是根本。民办高校可探索人才培养与企业联合订单的培养模式。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开发特色课程,在教学内容中贯彻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重视学生基本职业技能、职业能力、职业精神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探索和推广现场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方式,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统一、专业学习与岗位要求的统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统一,进而加强专业的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学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4、打造队伍,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力度
就业指导工作的好坏已成为一个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很多大学生之所以出现就业难,原因在于学校缺乏有效的、贯穿大学始终的就业指导服务。为了解决学生的就业困惑,民办高校应该从学生进校开始,通过一系列的课程、讲座和大赛让学生对自己适合什么样的职业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认识。同时要让他们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有所了解,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不至于盲目和不知所措。
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是基础。就业指导教师的非专业化、年轻化是民办高校指导老师的特点之一,他们囿于本身工作经验缺乏,传授的知识大都不能与劳动力市场紧密结合。因此,要采用引进就业指导专家、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资格、心理辅导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就业指导教师的队伍中来,通过体系化培养培训方式的完善,逐步建立由就业指导老师、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师、心理咨询老师、KAB创业导师、专业课老师组成的高素质的职业专家队伍。
此外,民办高校应该加大职业规划教育及创业教育的力度,从大一开始开设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并通过大赛、社会实践贯穿学生整个大学生涯,使学生在参与中树立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主动学习、主动成长、成才。从相关的资料来看,民办高校的大学生选择创业的比例远高于公办高校的毕业生。在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大批创业精神及创业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的历史时期,民办高校应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力度,设置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开设相关课程和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业实践指导,利用社会和市场化培训等有效资源,给有创业想法的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同时,学校还可以利用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给在校生提供一种虚拟的创业空间或创业条件,以丰富学生的创业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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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雷.民办高校就业现状及对策分析[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3):142-144.
抵押权利人:(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二条 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条 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四条 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 甲方承诺声明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关键词: 基金家族绩效;基金家族风险;面板数据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34-06
一、引言
作为一种现资方式,基金具备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以及专业理财等功能。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基金对社会大众和经济组织的投资与风险管理,对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对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完善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等都产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实际中,基金通常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而是从属于某个基金家族。所谓基金家族(Fund Family)是指同属于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秉承同样的经营宗旨,坚持同样的经营理念,至少2只基金构成的集合。随着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基金家族也发展壮大起来,成为了基金市场重要的竞争主体。截至2012年2月底,中国共有68个基金家族,总计1485只基金。基金家族内部的关系是竞争与合作并存,单只基金作为基金家族的一个成员,其业绩表现以及风险状况等必然会受其所在家族的影响,所以孤立地对单只基金进行研究必然会带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中国基金业一改连续增长的态势,2008年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历史性倒退,直到全球经济开始逐步回暖,基金业才出现了复苏的迹象。受此番金融危机影响,在行业规模、竞争格局、基金投资以及基金投资者行为等诸多方面,基金产业呈现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禀性与特征。本文基于基金家族视角,系统性、综合性地考察金融危机前、危机中以及危机后基金家族的绩效表现、风险水平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基金家族相关情况,选择投资于合适的基金家族,做到谨慎、理性地投资,另一方面有利于基金家族顺应基金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恰当的投资策略,秉承“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二、文献综述
关于单只基金绩效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较为丰富,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资金流入量、投资策略、基金经理特征、规模、基金市场特性以及基金管理特征等。如Chevalier和Zllisort,Massa和Patgiri,Khorana和Servaes,Pollet和Wilson,Ferreira和Keswani以及曾德明等分别进行了相应地探讨。
关于基金风险的研究主要涉及单只基金风险度量以及风险影响因子等,例如,文献[7-10]分别运用不同的样本展开了。
关于基于单只基金层面上绩效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学者们的看法存在很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两者负相关;其他一些学者认为两者显著正相关;还有学者认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两者关系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不断变化的[13]。不难看出,这些研究都没有从基金家族的层面,考察绩效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目前,大部分文献都侧重研究单只基金,这与基金从属于某个基金家族的事实不符,故以单只基金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已不能很好地解释基金业诸多现状。本文拟从实证分析的层面,全面而系统地考察金融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家族风险的关系,旨在理清金融危机给基金产业带来的深远影响,继而为投资者深刻认识不同经济形势下基金家族的实力和潜力并有针对性地投资于合适的基金家族提供相关决策参考。
三、研究假设
金融危机对基金业产生深远影响,使整个基金业进行了重新整合,基金家族绩效的关键影响因素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的关系产生了相应的调整。另外,由传统金融理论如有效市场假定、期望效用等可知,基金家族风险和家族收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这样看来,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的关系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若市场状况比较乐观且家族要求的风险溢价得到了补偿,基金家族绩效得以提升;若市场氛围偏冷且家族要求的风险溢价无法得到补偿,则这种追求风险的投资行为非但不能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反而带来较大的损失,最终使得家族绩效状况恶化;当市场有效性不足且基金家族套利行为受限时,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由上述分析可知,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之间的关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鉴于此,提出研究假设1。
假设1: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的。
基于股票惯性假说,股票惯性因子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基金家族绩效持续性的存在。另外,由基金经理才能假说可知,基金家族具备一定的择时择股能力,能够按照既有的投资风格,持续、稳定地操作,使得基金家族具有良好的业绩延续性,即家族未来绩效很大程度上受过去绩效的影响。基于此,提出假设2。
假设2:基金家族绩效呈现持续性。
单一的“打造明星基金”策略实际上就是一种“集中投资策略”。采取单一的“打造明星基金”策略会使家族旗下各基金绩效两极分化较严重,且无法有效地分散系统性风险,这样一来,家族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而且无法实现家族资源的优化配置,严重制约家族整体绩效的提升。鉴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3。
假设3:基金家族绩效受家族投资策略影响,且对采取单一的“打造明星基金”策略的家族而言,其绩效明显逊于策略多样化的家族。
四、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2006年6月23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颁布,这时开放式基金也已初步形成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及QDII基金的总体框架。因此,2006年是中国基金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鉴于此,本文选取成立于2006年前的基金家族作为研究对象,同时要求它们拥有至少2只开放式偏股型基金,而且收益记录在2006~2011年间是连续的。最终,来自32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03只开放式偏股型基金满足上述要求,被选作研究样本。
选取2006年1月~2007年7月、2007年8月~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2011年12月三个样本区间,并分别定义为金融危机之前、金融期间和金融危机之后。
样本基金的收益率、收益率的标准差、Sharp指数以及资产净值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君安”数据库。使用的统计软件为Eviews 6.0。
从表3的参数估计结果可得到如下结论:在金融危机期间,基金家族前一期的绩效(Preperfft)和基金家族风险(Riskft)都是基金家族关键影响因素,但是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Devft)的估计系数不显著,也就是说投资策略无法显著影响基金家族绩效。
对比分析金融危机前和危机中相关关系模型的回归结果发现,基金家族风险(Riskft)的估计系数由危机前的-0.182变为了-0.4162,这说明金融危机使基金家族风险对绩效表现的负面效应放大。
3. 金融危机之后模型的回归结果。
在金融危机后,相关关系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4。
表4混合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
由表4中参数估计结果可以发现,基金家族风险(Riskft)的系数不显著,换言之,金融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风险关系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基金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加上不乐观的宏观环境,金融危机后基金业绩效状况仍不够理想,依旧处于低谷,因此在此阶段基金家族绩效的决定性因素不是风险而是家族的投资策略等其它因素。
如表4所示,基金家族前一期的绩效(Preperfft)和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Devft)的系数均显著。其中,基金家族前一期的绩效(Preperfft)的估计系数为正数,证实金融危机后家族绩效也呈现持续性。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Devft)的系数是正数,表明金融危机后家族若采取“打造明星基金”的策略,不均衡地分配内部资源,有意识地偏袒“明星基金”,则可改善家族整体绩效状况。
(三)实证结果分析
1. 在三个时间段内,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的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金融危机前和危机中两者呈显著负相关,而金融危机后两者关系不显著,这也就有力地验证了研究假设1。金融危机前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呈负相关,说明基金家族投资风险未得到补偿,可能的原因:在市场状况较好时,基金家族呈现偏好风险的投资倾向,这种不理性的投资行为非但不能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反而带来较大的损失。金融危机期间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呈负相关,可以用行为金融的“风险-收益悖论”来解释,这说明整体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基金家族投资风险未得到溢价补偿。另外,金融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关系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金融危机期间各基金家族受创严重,危机过后急于弥补损失,基金家族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但是此时宏观环境并不乐观,市场秩序还未完全恢复,这样一来,市场有效性不足,基金家族的套利行为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2.无论是金融危机前、危机中还是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其前一期的绩效都是显著正相关的,这说明基金家族绩效具有明显的持续性,这与研究假设2一致。可能的原因是:整体上看,在一段时间内基金家族秉持一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一方面股票惯性因子效应凸显,另一方面投资策略以及管理层在一段时间内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3.金融危机前以及危机中,基金家族绩效与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的关系均不显著,而危机后两者显著正相关。这就说明:危机前和危机期间,投资策略对基金家族绩效的影响并不明显;危机后,对采取单一的“打造明星基金”策略的家族而言,其绩效表现更优良。危机前和危机期间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投资策略的关系不显著,可能是因为:金融危机之前,基金家族管理层人员流动频繁,没有保证投资策略有效、持续地执行;危机期间经济氛围偏冷加上基金产业的结构性问题凸显,整个基金业陷入困境,基金家族难以通过调整投资策略改变其绩效状况。在金融危机后,单一的“打造明星基金”策略对基金家族绩效产生了正面影响,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经过此番金融危机的洗礼后,基金家族管理层更专业、更稳定,能够有效、持续地实施投资策略,故投资策略能够显著影响家族绩效;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后基金家族通过在家族内部不均衡地分配资源,采取“打造明星基金”的策略,能使家族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运用,家族整体业绩得以提升。由此可见,基金家族绩效与家族投资策略的关系并非固定不变,在不同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基金家族投资策略对家族绩效的影响是不同的,这明显有悖于研究假设3。
六、结论
本文采用来自32家基金管理公司103只基金的数据,选取金融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三个时间区间,分别建立了混合效应、固定变截距及混合效应面板数据模型,探析了金融危机前、危机中以及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基金家族风险的关系,实证分析后得到以下结论:
1.由数据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知:金融危机后基金家族平均绩效状况持续恶化,陷入低谷,可能是由于危机中各基金家族受损严重,且危机后基金产业竞争日益激烈;金融危机后家族面临的风险水平降低,可能的原因是,经过此次金融危机的考验各基金家族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且整个行业经历了重新整合。另外,危机期间的监管措施发生了效果;危机中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最大而危机前最小,说明金融危机加剧了基金绩效两极分化。
2.从三个面板数据模型的回归结果来看,金融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风险的关系不一致。可能是因为,基金家族在危机中遭受重创并经历了重新整合的过程,因此在不同时期基金产业的特征变化显著。这也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危机的确给基金业带来深远影响,是基金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性转折点。
3.金融危机后基金家族绩效与家族内各基金收益率的组间标准差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对采取“打造明星基金”策略的家族而言,其整体绩效表现优良。其原因可能是,明星基金的溢出效应显著影响家族旗下其它基金的资金流入量,继而提升了整个家族的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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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保证合同法律关系中,保证合同为单方无偿合同,保证人不享有任何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但却必须承担保证范围内的法律义务和经济责任;债权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被保证人则既无权利也无义务。从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涉及保证合同经济纠纷案件来看,如何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实体处理上存在着不被重视的现象,只考虑到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存在保证法律关系,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债权人的起诉请求,当主合同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在保证人身上“打主意”,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从而把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寻求该保证人承担责任的结果,较少考虑到保证人的免责条件。本文之所以要从保证人的免责规范说开去,意在从另一角度为审理涉及保证合同经济纠纷案件拓搌思路,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保证合同的免责规范
如何根据案件事实,分析认定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是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保证合同的免责规范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认定。
(一)保证不成立的认定
保证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保证如不成立,保证人理所当然的应免于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不成立的情形有:1、主合同不具有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也不成立。谈不上承担民事责任问题;2、从合同不具有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形式要件有三种类型(1)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订立的独立的书面保证合同。(2)由保证人单方出具的交给债权人的独立的保证书。(3)在经济合同书面附设保证条款,保证人签字盖章同意担保。需要说明的是,在审判实践中也会遇到保证人以口头方式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对于以口头方式进行保证的,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证明或保证人事后承认,以及口头保证责任已开始履行,否则,凡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保证,视为保证合同未成立。我国《担保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从逻辑原理分析,应当即为必须。3、主从合同之间没有保证的关联性。从合同存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都与主合同存在直接的依附关系,即以主合同为保证对象。以主合同的内容为保证内容,以主合同的义务为保证责任。有的保证人在主合同尾部加盖公章,但在盖章处无担保人或未明确说明同意担保的字样,也不设证明人栏目,这种情况如查证无任何关联性,则不能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二)法律禁止保证的认定
为了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保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禁止担保的条款。如对保证人资格及保证条件作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保证如违反禁止性规定,则保证责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法律禁止充当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担保法》规定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不能作为保证人的主体有两类,一是国家机关(特殊条件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是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2、主合同由于双方故意签订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保证人明知者外,免予承担保证责任。如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等等其它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所列行为的。
(三)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之一,保证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保证责任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形式主要有:1、单位或个人以享有特权,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法人为他人提供保证;2、人超越权限,明知自己无权采取欺骗手段以被人名义提供担保的;3、被保证人偷盖或骗盖保证人公章的;4、保证人有重大误解实施担保的。
(四)保证方式的认定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对于不同的保证形式,《担保法》相应规定了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具体的免责规范,主要集中在《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在此不作叙述。
(五)时效的认定
时间是法律行为的重要组成部份之一,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稳定,必须规定时效,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约定时效的界限,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时效的债权人,应当由他自己承担责任。
二、保证合同免责规范的具体适用
从上面的规范中,可知保证合同免责的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情况,归纳起来,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法律关系中得以免责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一)主债消灭,保证责任消灭,主要指债务人如期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二)主债变更,保证责任是否免除,应视具体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债的主体变更,包括债权人变更和债务人变更两种:1、当债权人变更,原债的标的和内容不变,且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均未改变,债的担保应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保证人不得以事先不知而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不应当免除,但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部分内容由《担保法》第二十二条加以规范;2、当债务人变更时,原债务人退出了债的关系,作为对原债担保的保证人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而实施担保,保证人是否信任新的债务人并为之担保由其自行决定,并向债权人重新作出明确表示,订立新的保证合同。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让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原保证合同失效,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部分内容由《担保法》第二十三条加以规范。
第二种情况,债的标的和内容的变更,《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是否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变更,保证人概不承担保证责任呢?如在保证范围内,协议减少了债务人的义务等。根据我国立法原则,笔者倾向于凡对债务人作有利更改的,如前所述,减少债务的数额,对保证人仍有效,保证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反之,对债务人作不利更改的,对保证人无效,如增加债务数额的,延长偿债期限等。
(三)依保证合同,债权人有过错,保证人可免责。如果由于债权人的故意或过失使保证期限,保证范围或保证前提条件发生改变,保证责任应予免除。主要有:主债务设定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内容,债权人予以抛弃,在抛弃的担保物权范围内,保证人免责;债权人未依法定情形和时间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催告清偿债务或提出履行请求,保证人可免责;在保证人不知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的,保证免责。这些方面的内容,《担保法》都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