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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互联网金融分析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1.1、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
其中第一个特点,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客户基础。2013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较2012年增长0.7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提升2%。可以看出我国的网络金融发展存在客观基础,且该基础将不断稳固、发展。
第二个特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空便利。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在时间上的限制,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营,使金融服务更加人性化,更贴近客户,更能满足客户需求。
第三个特点,是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自从他们出生的哪一天起,就是通过不断创新、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而不断向前推进的。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的新兴事物,互联网金融只有时刻记住客户的需求,才能使他在金融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
2、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2.1、美国的案例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不言而喻,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自然受到不小的冲击,那么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呢。我们可以先从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了解。
根据相关的研究著作,我们得到这么一条结论,从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来看,并没有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很大挑战。“从传统金融业务信息化看,整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在冲击传统金融业务的同时,也是在巩固传统金融的地位。美国移动信用卡、手机银行等发展较为快速,2012年增速分别达到24%和20%,但是这没有弱化信用卡、银行的金融功能,反而提高了传统业务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传统金融业在互联网络的支持下变得更加便捷,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2.2、我国商行的案例分析
那么对于我国是不是影响也是一样呢?事实上,我们可以从各大商行的年报中窥探互联网金融对其业务发展状况的影响。
2.2.1、工商银行
在这里我们选取工商银行A股市场2013年年报进行摘录。
“电子银行渠道建设:以信息化银行建设为重点,紧跟移动化、个性化、智能化发展潮流,加强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综合性、开放性的电子银行平台。2013年,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6亿户,移动银行、个人电话银行客户相继突破1亿户。开电子银行交易额比上年增长14.8%,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业务笔数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至80.2%。”
从财报中我们可以看到,“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80.2%”,超过五分之四的业务是基于网络进行,且这一数字还在逐年上升。可以发现工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向上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银行信息化建设在工商银行企业战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2.2、建设银行
同样选取建设银行在A股市场2013年年报进行解读:
“2013年,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易量占比达85.40%,较上年提高3.68个百分点。”同样的,建设银行也把网上业务放在重点位置。
与此同时,建设银行的网络业务也有他自己的特点,“本行个人网银推出跨行资金归集、家庭现金管理、快捷转账、百易安、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等功能;新增欢迎页及精准营销栏位;整合对公电子渠道,推出新企业网银;完成海外版企业网银二期优化和纽约、新加坡、法兰克福等5家海外分行上线推广;在支付宝、银联、铁路客运等领域的电子支付份额同业领先。”完成了海外市场业务的上线管理运营。
所以我们不难得到结论,我国商行从没有停止进军互联网金融,在重视程度上也没有像一些研究文章中说的“不足够重视”。
在各大商行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前提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户无疑问的提高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但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潮从没有把任何一家银行拒之门外,商业银行又有着顶尖的人力、智力资源,至于能不能拿到互联网中的一张门票,则要看各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面对挑战,可能最大的风险就是墨守成规。”
3、建议与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其带来的新挑战,并由此重新调整自身的业务结构,加快渠道转型,并且取得了不菲的成效,商业银行已经在理念创新、业务创新等方面积极的面对新变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使得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同样的,也使得两者的合作成为重大可能。
事实上,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拥有者最广泛的资源,拥有者优势的政策地位,最重要的是拥有者极为广泛的智力资源,这一切,在互联网日趋重要的今天,都给予了传统银行极大的先发优势,商业银行面对冲击和机遇,应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努力利用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先发优势,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也将朝着更深层次、更紧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郑联盛.美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没有产生“颠覆性”[N].证券日报,pp.1-2,2712014.
[2]香曲尖措.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对比及启示[J].时代金融,2013.
[3]郭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J].产业与经济论坛,2013.
[4]李海霞.利用网络银行优势打造银行众筹平台[N].河北经济日报,pp.1-2,1332014.
从金融到互联网金融,货币的存储、交易和支付从线下的柜台到云端,交易的凭证从纸质的合同和单据变成虚拟的电子合同和数据,交易的时空限制消失了,只要能够接到互联网,无论你是在度假的海滩,家里的沙发还是奔驰的列车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完成交易。交易的速度和频率也大大改变了,你不用浪费宝贵的时间在银行大厅里拿号排队,也不用看柜员的脸色办事,只要愿意,你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无限的交易。互联网金融似乎改变了一切,我们熟悉的银行大厅、ATM机、柜员、票据、纸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网上银行、APP银行、微信银行、在线支付、电子账户等等。有的学者甚至预言,未来传统的银行不复存在,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没有银行的世界。从金融到互联网金融只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洪流的一个缩影。如果人类文明是一条没有终点的漫漫长路,那么每一次技术进步都是一个标记历史进程的里程碑。例如冶铁技术定义了以物质为基础的文明,蒸汽机技术定义了以能源为基础的文明,而互联网则定义了以信息为基础的文明。我们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金融也不例外。互联网时代,主要带来两个改变,一是信息技术正在前所未有地彻底改变全球化进程中的各种联系;二是互联网创造一种新的社会组织,那就是无处不在的网络社会。我们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总体进程孤立地看待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弄清楚金融的变与不变。
2互联网金融的实质
理解互联网金融,只需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从金融到互联网金融,哪些地方改变了,哪些地方没有改变?第二,互联网金融是什么,不是什么?回到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辩争。互联网金融的口号是,如果银行不作出改变,我们就要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批评传统金融机构靠垄断躺着赚钱(靠利差就可以活得很好),重资产而低效率,只和土豪(大型企业)做朋友,不为贫弱(中小企业)拔一毛;而传统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批评是,互联网金融总拿技术忽悠人,互联网金融就是一场烧钱游戏,互联网金融缺少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缺乏法律监管,存在非法集资、跑路等风险。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综合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辩争,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不应该改变其金融本质,也就是价值交换必须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必须防范风险和接受监管。同时,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必须拥抱互联网时代,建立强大的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系统,发现客户需求服务客户需求的能力。同时转改观念,接受连接一切、服务至上的互联网思维。因此,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搞资金池、交易不透明甚至存在自担保自融资的网贷平台不是互联网金融。缺乏强大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大数据支持的传统金融机构也不是互联网金融。缺乏风险控制能力逃避监管不是互联网金融,思维僵化拒绝改变也不是互联网金融。尽管互联网公司的估值模式不同于传统企业,但是简单粗暴地烧钱毕竟不可持续,遵循价值规律寻找最佳的退出方式对于互联网公司不应该成为例外。
3走向未来的互联网金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现实意义;未来趋势
从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通过余额宝推出的互联网基金模式开始,仅经历了9个月的时间就积累了5400多亿的资金规模,这与已经经营十年的浙商银行资金总数相当,从而使得天弘基金成为了我国最大的基金公司。这也拉开了互联网与金融深度合作的序幕,颠覆了传统的金融价值理念、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以开放、分享、合作、平等的原则为基础,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的高门槛限制,以低成本、灵活的方式为中小客户群服务,体现出了普惠金融的价值,从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政府的态度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政府一直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在2013年国务院部署的金融领域19个重点研究课题中就包括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又下达了一系列的重要文件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工具、服务模式等进行进一步的强调。在2013年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对互联网金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参与广、成本低、支付便捷、透明度高、数据丰富等多重优势,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在金融发展方面的第一份权威文件。不仅国家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重要的新兴产业给予大力的支持,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纷纷表达出对互联网金融的高度热情,比如北京中关村、上海黄浦区等都将金融互联网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在大力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企业的态度
随着互联网金融优势的凸显,大部分企业都开始向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商业银行也针对互联网金融搭建了P2P平台。比如民生银行建立了善融商务、工行建立了支付+融资的综合性电商平台等。同时由腾讯马化腾、阿里巴巴马云以及中国平安马明哲三个企业联手建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也建立起来,并得到了保监会的执照。而太平洋保险以及新华保险等大型的保险企业也分别设立了自己的互联网保险平台。
3.互联网金融中IT企业和移动运营商的态度
从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后,主流IT运营商就表现出了积极的参与态度,比如阿里巴巴推出了阿里小贷以及阿里金融,京东的京东互联网金融、京保贝,百度推出了百度百发,腾讯推出的微信支付,国美的在线金融产品等。同时三大移动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也获得了第三方支付执照。利用网络终端就可以实现支付。此外,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也不断的提高,研究的方向呈现多元化发展,很多金融机构开展了与互联金融研究的合作,比如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等。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展望
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空间巨大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弹性、想象空间巨大的概念和产业,从当前其发展的情况来看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新的模式将会不断的被开发出来。首先,信息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也在不断的被突破,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比如人脸识别技术,有效的改善了金融身份认证中的难题;其次,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市场将会不断的被细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大规模发展后,传统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都开始将触角伸向互联网金融市场,并利用自身的优势,对市场进行细分,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比如阿里小微的招财宝、团贷网的房宝宝等;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不断挖掘客户的需求,并针对客户的需求开发满足个人或者企业的个性化服务。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结构无法实现对个人以及中小企业的全面覆盖,而互联网却能够通过快速的创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这也将促使更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的研发。
2.大数据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手段
无论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其本质都是金融,而金融信用是其根本和生命,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主要在于能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用户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进而能够对信用评估和风险定价进行准确的分析。但是我国的征信体系一直不够完善,唯一比较完善的央行征信系统也不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这种缺乏可靠数据的情况,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只能通过线下征信获得更多的数据资料,从而导致运营的成本升高,无法发挥出互联金融的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急需数据共享,以此来消除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增大投融资双方的风险,但是由于缺乏数据共享的平台,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数据共享陷入到困境之中。同时,监管层面也认识到了互联网金融中征信难的发展障碍,开始积极准备将互联网金融信息与央行征信系统进行连接,进而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数据共享,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将竞争聚焦在产品、用户体验、风险控制等方面,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透明化、健全化和完善化的信用数据发展。
3.互联网金融将受到法规的监管
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市场准入以及市场的监管上都缺乏有效的依据,监管的成本较低。这种情况导致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钻法律政策空子,采用“用户体验”的方式来打破传统的行业准则,从而实现监管套利的目的。缺乏规则的互联网金融过于注重互联网精神,导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加剧。针对互联网金融这些风险问题,我国政府也开始积极的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在2014年出台了《国十条》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等进行强调。由此可见,当前互联网金融中可预见的金融问题将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管,其套利的空间被逐渐缩小,形成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局面。此外,在监管方式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机构的数量在不断的发展、业务以及风险传播也在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只有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息进行实时的把握,才能够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因此大数据的科技化监管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的主要发展趋势。
4.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行业的虚拟化
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但使传统的金融行业的经济损失受到影响,同时也使其精神层面造成严重的创伤。传统金融的小客户价值意识淡薄以及缺乏人文关怀等弊端引起了人们的反感,而传统金融行业也开始认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并开始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向互联网金融进行发展,通过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实现共享经济。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在近几年期间必须要对金融业的形态进行重构,使金融行业以新的姿态展现在大众的面前。因此我们可以预见将来商业银行的概念会保持下来,但是其为客户的服务将逐渐向“云”服务形式转化,而实体将会逐渐减少或者消失。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金融行业开始认识到了其发展中的瓶颈,因此将互联网技术引入到金融行业的运行和经营中。同时其他行业也开始认识到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并利用互联网涉足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这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式还不够明朗,存在很多的监管漏洞也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在提升监管力度的同时,还需要能够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完善金融业态的重构。
参考文献:
[1]向思遇.互联网金融业态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2]贺任飞.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J].低碳世界,2016(1):94-95.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它将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结合,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目前在我国有四种形态: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和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在2014年两会期间首次被总理提及,随后又对之给出了异军突起的评价和明确的要求,即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对乌鲁木齐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互联网金融在此机遇中迅速崛起。当前处于“一带一路”金融核心区的乌鲁木齐,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高瞻远瞩的人才培养观。作为新疆的首府,乌鲁木齐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更是迫在眉睫。
二、互联网金融现状分析
1.全国现状分析——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口网站等形式。其中,P2P和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两种主要形态。有关报告数据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2014年,伴随着京东与天猫等进入市场,交易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整体交易规模则突破了千亿。2016年7月9日至10日,“2016中国一带一路互联网金融战略发展峰会”,在上海IBP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在会议中,有关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目前虽告别爆发式增长阶段,面临优劣淘汰的转折,也宣告着互联网金融新一轮的时代到来。国民财富积累和庞大的市场需求,必将促使它迎来新的飞跃。在8月1日的《P2P网贷行业2016年7月月报》中显示,2016年7月P2P网贷行业单月成交量达到了1829.73亿元,较2016年6月环比增加了6.77%。一次次数据屡创新高,体现了互联网行业迅速稳健发展的事实。互联网金融不仅是对传统金融的改进和完善,更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结合将促使我国金融体制的深层次改革。2.新疆现状分析——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十余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疆开始运转,14家互联网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待审批,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初步形成了集聚效应。P2P是新疆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采取的主要模式,只有两家互联网企业采取众筹模式。互联网金融不仅开辟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也开启了草根理财的新时代。来自新疆银监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4%,各项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增幅列全国第九。 新疆卓盈控股集团通过整合已成为一家以互联网金融行业及传媒为核心的综合性集团公司,自治区工商联书记万水、董事长王浩楠说:当前的大环境,在新疆做互联网是机会,卓盈要在这个机会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以上信息均表明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新疆国民经济的主导行业之一,而大量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将成为新疆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速稳健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分析
从当前的人才需求市场看,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都需要金融专业知识和网络思维模式的人才,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的短缺不论数量和质量的不足都会制约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年网络金融诈骗大肆猖獗,对互联网金融基础知识的普及更是刻不容缓。这都需要集金融基本业务、网络技术处理、法律知识于一体的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快业务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目前新疆各大高校培养的金融人才大都以基础型人才为主,无法满足金融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更加剧了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需求。因此,如何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培养相应的互联网金融人才是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当前面临的挑战。1.乌鲁木齐各大高校人才的培养。1.1优化课程设置。首先,各大高校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应增加互联网金融相关的课程,注重计算机网络技能与金融专业知识的结合,提高综合水平。其次,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高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遵守行业法律法规,适当增加和法律相关的课程。最后,各高校还应因材施教。(1)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在入校之初,根据学生的特长、今后的目标、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2)培养不同侧重点的人才。首先针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这三大金融子行业,高校应注重培养金融知识基础扎实,技能过硬,金融业务熟练的互联网金融复合人才。其次,对于维护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安全和健康发展,以及规范行业制度的等方面,高校因侧重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技能和法律知识。1.2差异化的特色培养战略。各高校应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结合学校的特色,实行差异化的特色培养战略,选取适合于本校的培养模式。2.职业学校人才的培养。现在部分高职已经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而新型互联网金融复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法与传统培养人才有很大区别;乌鲁木齐各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各招聘网站中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招聘需求、招聘条件及具体的职位,定向培养高职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例如,针对提高某个区域整体互联网金融水平,高校可以定向培养互联网金融基础人才,了解和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和基础计算机操作技能;而对于高精尖互联网金融企业,高校则应加强对互联网金额精英人才的培养,精通金融知识、熟练各种金融业务,同时具备的高强计算机技能,完备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一定的营销能力。3.专业培训机构人才的培养。专业性强的金融行业和运行节奏快的互联网行业相结合,形成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业,从而对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复合人才的培养模式既不同于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基础培养,也不同于高职院校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定向培养,它主要针对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在职人员的进修与深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3.1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新员工的入行基础培养,培养能够掌握互联网金融基本知识,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经营模式、基本技能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3.2定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普通员工的能力加强,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企业整体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3.3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精英人才的深造,培养将金融知识技能、市场营销知识技能、网络信息技术、法律知识技能等集于一体,更专业的高精尖人才,不仅有利于防范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更有利于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伴同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而发生的,依靠于互联网电子平台,以第3方支付、P二P网络贷款、网络众筹等为主要模式的新型金融模式。与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较,互联网金融作为1种新兴业态在短时代内开辟出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显示出超强的发展潜力。互联网金融业态包含网络支付结算、网络借贷、理财中介、网络信息服务、虚拟货泉、传统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网上银行、网上保险以及网上证券)等。目前,在我国发展较快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以第3方支付平台为代表的网络支付结算类、以P二P平台为代表的网络融资类和网络投资理财中介类模式。第3方支付平台所代表的网络支付结算业务是互联网金融业态中起步较早,发展比较成熟、完美的模式,是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及挪动终端对于接银行支付结算系统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的第3方平台。依据艾瑞咨询的统计,二0一五年第1季度我国第3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范围到达了二四三0八.八亿元,比二0一四年同期增长了二九.八%。[一]P二P网络平台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将闲置资金出借给资金短缺者的网络融资模式。依据谢平的定义,P二P网络贷款平台需要依法注册,其特征是通过互联网来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包含信息沟通、信誉评价等在内的媒介服务。[二]P二P平台最近几年来发展异样迅猛。依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截至二0一五年六月底,P二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二0二八家,比二0一四年底新增了二八.七六%。二0一五年上半年P二P网贷平台的成交总额到达了三00六.一九亿元。[三]网络投资理财类指网络投资中介机构应用其互联网门户以及挪动终端,将对于第3方支付的在途资金、支付工具吸存的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基金、股票,以到达保值增值目的。我国最有代表性的网络投资理财产品是余额宝,截至二0一五年二季度末,余额宝范围为六一三三.八一亿元。[四]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可以归纳为:虚拟化、直接性、高效性、资源同享性、普惠性以及风险性。[五]互联网金融主要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作为虚拟的交易场所,通过平台进行的交易、支付、结算,使用的是电子货泉或者虚拟货泉,即虚拟的运营方式。直接性表现为投融资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完成交易,不需通过银行等中介,既给投融资双方带来了便利,又降低了融资本钱。高效性体现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提供服务时突破了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大大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力。资源同享性反应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混业经营,同时提供多种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特征。普惠性则反应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面临的客户以个人、小微企业为主的普惠金融的特征。传统商业银行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因为信息不对于称对于个人和小微企业存在必定的金融排挤行动,而互联网金融平台所面对于的客户不受地域限制,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购买金融产品以及服务,实现了金融资源的全社会同享。风险性表现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包括信誉风险、操风格险以及法律风险等在内的业务风险、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情势、特征及来源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情势
互联网金融风险既拥有与传统金融相同的共性风险,如信誉风险、操风格险等,又拥有互联网金融特性抉择的特有风险,如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从概念上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经营发展进程中,因为环境因素、轨制因素和其他因素致使的资金、财产、信用遭遇损失的可能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情势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几种类型:[五]一.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运营风险主要包含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运营进程中发生的信誉风险、管理风险和操风格险。信誉风险主要是网络交易主体因为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呈现问题未按请求履约而构成的履约风险。管理风险则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缺点以及失误致使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操风格险以及市场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不良而引起的经营风险。操风格险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存在管理漏洞、轨制缺点或者人员素质不高,致使的因为互联网企业的员工操作或者是消费者失误而引起的风险,比较常见的是由对于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不熟练或者背反内节制度操作而致使的金融损失。市场风险则主要来源于信息不对于称而引起的因为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二.技术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发生以及发展起来的,而互联网以及信息技术的某些缺点不可防止地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系统性的安全风险。如网络的安全隐患、身份认证局限、交易信息泄漏、程序设计漏洞,和软件设计缺点、黑客侵入、计算机病毒分散等均可能致使互联网金融虚拟交易中信息丢失,从而给交易主体带来风险。三.法律以及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业态,目前尚未有明确的金融立法以及监管条例,也没有统1的行业自律组织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互联网金融行业交易主体以及交易行动呈现问题时,没法可依、无据可循,这致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状况。目前,除了了第3方支付平台以外,其他互联网金融领域准入门坎较低,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到金融领域中来,机构数量大幅增添,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风险。以P二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依据网贷之家的讲演显示:二0一五年上半年新增添的问题平台到达四一九家,是二0一四年同期的七.五倍。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拥有强传染性、虚拟性、时效性以及繁杂性。[六]互联网金融机构是以开放的互联网作为运营平台,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与信誉网络联动,1旦某个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网络节点产生风险都会传染到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这类传染性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特性,能够突破业态的限制、突破时空的界线,可能带来极大的损失,乃至致使金融危机的产生。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特征抉择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以及分散也是在网长进行的,拥有虚拟以及隐秘性,增添了防范以及治理的难题。同时,虚拟化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交易对于象、交易进程隐约,增添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于称。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于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请求高,系统的任何漏洞、安全隐患以及人为的操作不当均可能带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因素一般为不容易觉察的,拥有超繁杂性的特征。
(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来源
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短期内迅速发展,几近渗入到经济的每一个角落,介入的消费者范围也迅速膨胀。1旦互联网金融的某个领域呈现问题,就可能致使整个经济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因而,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来源进行深刻探究,有益于咱们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对于策。第1,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滋长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发生的环境。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在我国还处于早期阶段,已经有的办法、文件只是局限于激励或者扶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明确、具体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尚未树立。比如,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
来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以及退出机制,致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门坎低,企业鱼龙混杂,行业无序发展,对于于破产或者跑路的企业也没有适合的市场退出机制,影响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乱健康发展;因为没有树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表露轨制及相干法规,导致互联网金融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于称,致使了互联网金融领域信誉风险时有产生,大大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第2,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及监管法规的缺失诱发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我国目前存在的金融分业监管的情势不合用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的1站式服务方式,因此,除了了第3方支付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经营牌照外,其他的互联网金融机构1直处于监管空白的状况,没有外部束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风险以及收益的选择方面,更重视收益,而忽视风险,表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忽视风险内控体系的建设,将经营的重点集中在拓展市场份额、增添企业盈利方面,从而诱发了金融风险。第3,互联网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症结在于其对于于大数据的信息处理以及利用能力,而在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展开业务的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包含信息安全风险、操风格险等在内的安全隐患。另外,跟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竞争越来越剧烈,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资本实力、技术实力、人员素质、经营战略以及管理能力都将影响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以及驾驭风险的能力。第4,我国的信誉体系不健全也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发生的缘由之1。传统金融机构节制信誉风险主要依赖的是典质、质押以及保证等担保措施,而互联网金融企业良多融资行动是树立在小额、信誉、扩散基础上的,在我国信誉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没法准确地了解融资者的信誉情况,从而终究致使金融风险的发生。 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对于策
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使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应针对于上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情势、特色以及来源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采用下列的治理对于策:[七]
(1)完美法律法规,构建行业监管体系
首先,要制订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干的法律法规,包含明确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主体行动的立法、互联网金融安全性方面的立法、网络交易标准以及规则的立法、制约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表露的立法。同时,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构,树立起行业自律组织,树立起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互相配合的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门坎,同时行业自律组织要制订统1的行业自律准则,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使行业自律的内部束缚与监管的外部束缚相互配合,到达防范以及治理风险的目的。二0一五年七月一八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0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增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监管的5大原则,即“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立异监管”,同时明确了监管主体,即人民银行监管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证监会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银监会监管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保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但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相干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终究实现规范发展仍是1个长时间的进程。此外,值患上注意的是,《发展意见》中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监管采取的依然是分业监管的方式,而互联网金融自身拥有多元化的发展特征,分业监管是不是能够有效地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还拥有必定的不肯定性。
(2)加强互联网金融安全部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安全部系的建设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条件以及基础。首先,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亟须改善,要加大对于硬件的建设以及保护、对于安全设施的投入,强化对于信息系统的维护,也包含提高软件的设计能力,如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的安全走访、身份认证和分级授权登陆等技术,要通过完美密钥管理来防范信息技术系统。第2,我国要努力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以防范因为技术引进带来的阴碍国家金融安全的风险。第3,在宏观层面上要树立起立异的金融安全评估机制,制订高规格的信息安全标准。
(3)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
要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运营以及管理进行监控,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树立完美的组织机构以及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制订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应从下列几方面着手:1是监管机构应答互联网金融树立动态监控机制以及大数据监控模式,监管机构应针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动态数据树立风险分析模型以及程序,主动分析被监管机构的运行状况,评估其可能存在的风险。2是树立消费者监督管理机制,以施展互联网金融介入者的主观能动性。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是消费者最关切以及注重的问题,通过树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服务中心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互联网金融企业应通过消费者服务中心按期向用户表露相干业务与产品动态。消费者中心应设立投诉中心,来匡助消费者维权。3是要施展舆论监督的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会计发展;影响
一、会计环境和会计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会计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结果,当社会经济逐渐的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后,会计也就应运而生了。但是,外界的环境是会随着社会的经济的发展状况而不断变化的,对会计的影响也就有所不同,大体上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我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会计行业进行分析。社会以及经济环境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体制中的各种主体经营的进步和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是造成会计环境发生改变的主要原因。社会经济的每次变革,都会影响到会计的主体以及会计的方式等一系列会计领域上的变革,在某种程度上对这一关系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具有一定的因果性。其二,会计体系在构造的过程中有很多差异的产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会计外部的条件有所差异。这种差异让会计服务的主体发生了改变。我们通过对世界各个国家的会计体系进行分析,很容易发现,在会计行业中,差别的存在是十分客观和普遍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9年发表了会计的框架,提到各国的财务报表其实是有所差别的,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各国国家的社会经济的环境有所不同,所使用的法律环境也各不相同,甚至不同国家在进行国家级的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所考虑的财务的报表的使用者也不相同。对于该言论进行分析,我们能够看出,在会计计算中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会计环境各不相同。其三,会计的环境对会计的影响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会计环境的发展也朝着正向不断地发展,会计体系就会在方法和制度等方面得到很好的发展和进步,可是如果外界的条件不是很理想,市场经济不断的倒退,比如我国曾经处在的“”及“”的时候,我国的会计制度就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受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大多数的企业在进行财会管理的工作中因为失去了管理及控制而导致整个财会工作变得十分混乱。
(二)会计人员对会计环境产生反作用
当会计不断地受到会计环境的改变的同时,会计也会对环境产生发挥作用的影响。其一,受到会计环境的影响下,会计体系必须不断地完善和改进,这样完善了的会计体系就能够更好地对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这样会计所处理的信息的准确性也就有所提高,甚至还可以帮助各种信息的使用者获得对企业有帮助的会计信息,十分有利于信息的使用者对当前经济形势进行分析,从而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有效地控制好企业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从而最优化进行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还会间接地影响到我国的教育、文化以及政治环境等多个方面。此时,会计还能够更好的协调各个方面上的经济利益的关系,尽可能保证利息的平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提供保障。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不断完善的会计体系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环境向正向发展。其次,会计体系中所具有的监督职能还可以防止并控制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及会计人员做出违规违法的行为,保证社会经济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其三,在作用相互性和事物双面性进行分析,我们能够知道,不正确的会计的行为会为会计环境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社会经济中,财务造假的现象时刻提醒着我们,随意滥用会计不但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传递,影响到信息的分享,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不当配置,还会触犯到相关的法律,从而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此如果不是靠转变经营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的效率,而是仅仅依靠着会计人员发现会计体系中存在的漏洞所获取比较高的利润,那么长此以往,社会经济的整个外部的经济环境的分析都会遭受很严重的影响,产生经济泡沫,这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都是不可估计的。
二、互联网金融和会计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业内业外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互联网金融的探讨,也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可是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还是存在比较明显的特征的,特别是在金融环境中。
(一)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如今,互联网金融的职能就是对资金进行融通,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但是其本质还是金融。网络投资、网络支付、网络融资都是承担了传统的金融工作,主要的目的还是对资金的融通,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就是对资金进行流通。
(二)互联网金融内在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内在的特征就是创新,创新的服务模式以及创新的服务内容,互联网金融能够迅速地发展和壮大的主要原因是互联网金融对客户的需求的感知能力要比传统的金融行业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内在主要工作就是关注客户的需求,对客户的体验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当前互联网企业的得天独厚的信息,更好地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依然担负着很大的期望和压力,一方面,在进行投资、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方面的主导部分依旧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且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改变。另一方面,我国依然没有出台相应的互联网金融的管理规定。
(三)互联网金融外在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以及传统金融的主要职责都是一样的,但是所利用的载体却不相同,传统的金融行业所运用的载体是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那个企业或者是互联网金融机构所采用的缺失一个虚拟的平台,如第三方支付公司、P2P公司等。这些公司在整个互联网金融中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却最大化的弱化了中介的地位,显示出了很明显的渠道特征。与此同时,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的习惯也提高了互联网那个金融渠道的优越性。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会计的环境,更需要会计行业努力的发展,以使其能够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利用会计的发展来宏观的对整个环境进行调整。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会计体系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理念会影响到会计的目标
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会计行业的第一种影响就是“决策有用导向”。该种影响的产生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理念。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会计体系的观念和环境。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写作性和共享性等用户的思维,我们仅仅从用户思维的角度进行分析,很难发现互联网的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有什么不同,二者都是将用户作为金融发展的重心,这种概念并没有出现什么改变,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大部分的传统品牌的厂家都在不断宣传“以客户为重心”、“以用户为中心”以及传统的将消费者作为中心思想进行宣传。如今,互联网的发展沼气蓬勃,但是传统的用户思维和过去相比却变得更为重要了。既然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思想都是一样的,他们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这种区别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具有不断的勇于创新、勇于尝试新的改革方式以及互联网金融所独具的信息优势等,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地降低在传统的金融领域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让很多供应商能够更好地掌握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以及消费者的偏好,与此同时,消费者在互联网中进行消费还能够得到更多的信息,如产品的品牌、价格及用户使用的评价等多方面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者的。互联网金融的这种思维方式会直接影响到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系统在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置、分析和传递的过程中都必须要围绕着用户进行分析,用户的决策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格局,因此会计的目标也在不断改变,不断朝着“决策有用观”的方向发展。“决策有用观”的观点本质就是主要强调结果的导向,主要作用就是为信息的使用人提供能够帮助他们的会计信息,以便于其能更好地做出决定,这种方式的应用必须建立在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的基础上的,所提供的会计的信息一定要具备有用性和相关性这两个方面。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用方式也会对会计信息造成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会计系统带来的第二种影响就是加快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产生这种影响的原因就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的主要特征就是信息化的应用,和其他领域的发展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依靠于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创新,而是将一项发展的比较久的业务和一项发展了很多年的技术相结合而形成的新的一种业务模式,让人们认识到现代科技和传统的金融行业的融合也能做到如此的完美无瑕,传统的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领域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互联网金融善于充分的运用和把我自己所具有的优势,如网络信息化,互联网金融掌握的用户的信息量是传统金融行业所无法达到的。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充分地将互联网“开放、协作、平等、分享”的精神良好的融入了传统的金融业务中来,通过采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一系列科技工具的运用,形成了新型的金融业务的模式,从而让市场环境变得更加透明,使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信息变得更加对称,促进了多方协作,使业务的操作变得更为简单、快捷,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系统业务的工作效率。
互联网金融所独具的这个特征可以说改变了整个会计体系所存在的环境。充分的利用现有的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断的挖掘并使用已有的信息资源,更好地促进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争取做到知识共享,这样就能够有效增强社会经济的质量和经济增长的速度,更好地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的转向市场透明化的方向,提高供应方和需求方的信息对称性,加大信息的需求性及信息的共享性,从而建立统一的会计信息平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会计信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新的手段以及新型的金融模式都加快了会计体系的提出,促进了会计体系的统一标准化的发展,符合建设统一的标准化的会计信息的平台的要求。如果公司企业是上市的公司,那么会计信息和该公司的证券价格间的联系关系是影响到企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上市公司中,股票价格的本质就是投资人对上市的公司经营的成果的一种期望和评价,虽然股票的价格和公司的经营的效益也不是绝对的统一的,甚至有的时候股票的价格和公司的经营效益还会产生背离的现象,但是能够影响到股票的价格的本质依旧是上市公司所做的业绩。而一个公司业绩的表现方式就是通过公开会计信息。和传统的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在公司的质量方面较为规范,其公司内部的会计信息的共享以及会计信息的传递都比较标准,符合相关的规定。可是,在现有的社会经济体制中,上市公司的数量依旧是有限的,大多数在实体经济中发展的企业都没有良好的平台和途径来保证会计信息能够等到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如果企业内的会计信息无法信赖,和企业的发展不相关、不能相互比较,那么市场金融的定价体系就会发生一定的改变,甚至会产生扭曲现象。市场金融就无法进行正确的定价,从而影响到整个市场金融的发展,进而危害到整个市场金融的效率和功能。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整个会计体系的影响
出现多层次的会计体系是对会计体系产生的影响之一,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影响的项目之一。产生这种影响的原因主要就是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的所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促进了新型的企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新的业务模式的产生,为新产品的诞生提供了动力。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诞生和成长的过程。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平台出现在借贷业务中来,如第三方支付的企业、P2P企业等。这些企业从无到有,都见证了互联网发展的过程,同时这些新型的业务和企业的诞生和成长,进一步对会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那就是如何真实地反映出市场信息,对该企业内部的信息以及企业出现的状况及时的进行处理和反馈。我们将P2P企业作为案例进行分析。首先P2P企业的主要模式就是信息中介,在市场中作为金融信息的中介,但是却没有像传统的金融机构那样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某过于对风险的控制,风险控制的模式以及风险控制的要求要根据企业的运作模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比如人人贷以及拍拍贷的出借人以及借款人之间的交易都是自行的交易,而P2P这个企业只不过是为其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作为二者交易之间的见证人,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网络上存在的风险依旧是处于完全不可控制的状态中的。然而,会计体系的工作就是对该风险进行控制,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适用于这种类型的企业的自身特征的会计规范和相应的较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制度,从而更好地保证企业内部能够准确、及时地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分析以及传递和反馈的工作。利用会计信息更为有效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分配,从而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
和传统的金融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并没有发生什么本质的改变,知识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方式和销售途径,比如现在广为使用的余额宝等一系列产品。用户的账户就是企业的最大资产,和零售商品的占有率相同。可是这样的资产和人力资本相同,并没有将其纳入到传统的会计计量中来,从而导致现有的经济体系中,会计无法准确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情况,十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金融机构中变现的更为突出。整个金融市场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市场也为理性化,对金融机构所具有的效率以及金融资源的程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金融市场的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对会计体系来讲,不仅仅是一种压力,还是一种不断推动会计体系进行改革的动力。对此,会计体系只有不断地向着多角度、多层次的方向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现有的金融市场,满足金融市场的理性化和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争取做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从而推动整个会计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很多方面的发展,会计的发展也受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只有不断完善会计体系,使其更好地完成对信息的传递及分析等相关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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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回报率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经济、金融具有较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大众中被认可度的提升,为迎合市场需求,互联网与金融市场联合推出了各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入了大众视野,学习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行财务管理,也成为大众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基于此,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影响因素进行适当研究非常必要。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优势及种类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优势相较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具有回报率高、投资门槛低、方便快捷、流动性相对好等优良特点。第一,相较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理财期限灵活度更高,理财产品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恰当投资期限,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率。第二,传统理财投资门槛(如股票、信托产品等)大多为几万元起步甚至几十万元起步,过高的起步门槛将多数理财人士进行了分割。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无门槛,大众人群、小微企业均可以参与理财,投资门槛较低。第三,资金投向高度透明、方便快捷易操作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突出特性,理财产品使用者仅需联通网络登录手机浏览器或手机APP,就可以投资理财产品,或查看投资现状,无时间限制,便于及时把控风险,节约时间。第四,相较于传统理财产品(如银行定期存款等)而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好。一次投出后可以按周期回款。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根据理财产品品种差异,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互联网贷款、网络证券类、互联网理财类、互联网货币支付类等几种类型。其中互联网贷款基金包括京东白条、蚂蚁借呗、蚂蚁花呗、平安易贷等几种类型;网络证券类特指经营炒股软件提供咨询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如平安证券等;互联网理财类包括余额宝、网易理财、京东金融等几种类型;互联网货币支付类包括财付通、支付宝、京东支付等几种类型。根据理财产品发行公司平台类型差异,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可以划分为互联网平台类、基金直销类、银行类、电信运营商、其他类。其中互联网平台类又可划分为门户网站类(新浪微财富、网易现金宝等)、电商类(阿里巴巴余额宝、腾讯理财宝、京东小金库等)、搜索网站类(百度百赚、百发等);基金直销类主要是基于货币基金本质将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推广的基金产品,如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推行的活期通、汇添富基金全额宝等;银行类主要是由各大银行依托原有理财产品基础与基金公司、互联网进一步合作推出的银行系互联网理财产品(如工商银行薪金宝、平安银行平安盈、中国银行活期宝等);电信运营商主要是以激活手机用户预存话费沉淀资金为对象推出的财务余额自动理财类服务,如中国电信翼支付联合民生银行推出的“添益宝”等;其他类主要是经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资金传递的产物,如煜达投资城、陆金所等,其本质上为P2P产品,大多对应中小型、小微企业。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影响因素
(一)社会因素社会因素特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者为强化社会层面效用、提升层次感而产生的使用欲望。比如,同事间均使用相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则其会有共同的聊天话题,甚至在获得没有使用对应类型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人员的称赞、羡慕。进而提升自身优越感、自豪感,展现个体社会价值。依据Kelman关于社会影响的研究可知,社会因素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的影响过程可以划分为Compliance(顺从)、Identification(认同)、Internalization(内化)三个环节。在个体期望获得奖励而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顺从,但并非一定改变个体态度。在个体产生与他人(或群体)建立、维持某种关系的意愿而主动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认同,尊重他人(或群体)的价值观。在个体因他人(或群体)价值观与自身相符合而接受他人(或群体)的影响时,会发生内化,进而实施对方行为。依据上述理论,信息性社会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规范性社会影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关注度)、社会认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适用人群)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主要社会影响因素。其中信息性社会影响特指个体将他人信息作为判断事物证据的倾向,认为他人信息、知识对自身有利。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繁多、风险评估难度较大,使用者会根据其外部社会化信息进行判定,进而对潜在消费者产生产品质量信号。如互联网理财网站会提供购买对应理财产品人数、理财产品阶段销售情况数据,较大的购买人群、较高的销售额会给潜在投资者一个信号,即多数投资者均看好此产品,进而提升其对产品认知,产生使用对应理财产品意愿;而在规范性社会影响下,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会融入在线游戏、SNS、移动购物等领域开展宣传,通过关注、点赞,提高公众认知度,激发投资者使用对应理财产品积极性;在社会认同影响下,消费者倾向于选择、接收与群体价值观趋同的产品。如中产人群大多使用起投点更高、年化收益较高的产品;而学生等人群倾向于风险较低、赎回期短、年化收益低的产品。
(二)情感因素情感因素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的影响机制具有独特性,主要因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投资平台是投资者、借款方交易平台,投资方不具备募集资金最终用途、收益决定权,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情绪就在间接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造成了影响。特别是年轻群体,在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不仅关注其功能价值,而且对其时尚感、新奇感、优越感均具有一定需求。只有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与消费者情感需求相适应,才可以激发其使用欲望,获得更多消费者青睐。目前来看,取巧心理、从众心理、品牌心理、谨慎心理均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具有影响。其中取巧心理、从众心理、品牌心理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存在正向影响,从众心理影响程度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收入、年龄在从众心理、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间无显著调节作用;而谨慎心理对投资者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意愿具有负向影响。
(三)风险因素由“e租宝”(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立案侦查可知,大众在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不仅需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在行业存在的风险,而且需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法律监管机制以及网络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在行业存在的风险主要涉及了经营模式风险、信息披露不完整、非法风险。其中行业经营模式风险主要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受信用风险控制,互联网仅为资金流量入口,包含“e租宝”在内的诸多网络借贷平台均采取类似于传统金融机构的线下审核模式,缺乏完善的制度性保障;而根据百度搜索引擎中显示的“e租宝”信息可看出,其披露内容多为所属公司、注册资金、产品类型、借款企业大致业务,缺乏担保、保理等详细核心信息;非法风险主要指因缺乏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提供平台资质、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极易出现非法发放贷款、非法金融租赁、非法资金拆借等其他《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另一方面,法律、监管机制存在的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期间常见风险。前者主要指我国当前缺乏关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保障,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平台合法性始终存在争议,导致部分不法商家“钻空子”,出现违法行为,如“e租宝”在融360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的网络贷款评级报告中就将其评为C-级,并指出无资金托管、自融、虚假标的等违法行为;后者主要是因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隶属于互联网、金融交叉行业,其本质存在特殊性,无专门特定监管细则。而监管空白尴尬境地的存在,也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面临着诸多风险。此外,安全技术滞后、风险管理人员不足等,也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者考虑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如小型互联网平台被黑客攻击后极易发生对借贷方贷款截取、敲诈勒索情况,造成大量资金损失。
(四)功能因素不论是传统金融理财,还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使用,消费者均较为注重理财产品的功能价值,操作更加简单、投资收益率更高、实用价值更高、品牌信誉更好、稳定性更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往往会获得更大的使用人群基数。特别是在投资效益率方面,由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较之普通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款具有更高的效益,且节省了用户排队等候、转账时间,无手续费,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并使用。如我国居民选择余额宝类理财产品的本质因素是由于余额宝的购买形式不仅局限于线下购买、投资,还可以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在不同时段进行互联网网络投资。同时相较于银行定期存款、国债而言,余额宝可以随时随地的提现、存入,帮助人们更加灵活地掌握自身消费、投资额度的科学化配比。同时作为一家基金公司,余额宝具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可以为用户提供更高额的收益、更稳定的投资回报率。除此之外,作为现代互联网金融中重要代表产品,余额宝依托支付宝平台搭建了用户消费、投资一体化理财模式,通过经营平台与住宿、饮食、交通等商业公司合作,兼具小额贷款、商业银行利率业务、商业银行代管业务、类产品购买、金融机构彩票产品等功能,可以在代替现金等价物开展交易的同时,促使用户在短时间内登陆账户实现多种类型生活必需品投资、购置,获得更大的用户群体凝聚力。
互联网金融是相对传统金融出现的一种金融表现形式,通俗来讲是在传统银行基础上进行“互联网+”的创新融合,这个概念最早在2012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之父”的谢平教授提出来,其目标是大众金融、普惠金融和消费者金融--即让大众都能享受的金融服务。
二、政策背景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的热门词,刚进入2017,腾讯金融、蚂蚁金融、百度金融就吹响了新的冲锋号。与传统的银行、证券行业的历史悠久不同,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兴起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从当前形势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即从传统互联网扩展金融到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支付再到竞争和网络信用。与英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政策的范围变得更广泛,因为新经济市场的网络效应,互补性和规模经济,导致的失败的可能性更大。互联网金融火热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隐藏着不少风险。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非法集资、经营不善“跑路”、利用监管漏洞套利......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已经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此外,由于许多公司的跨国性质,以及国家市场之间的依赖关系,反垄断机构的利益经常重叠。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很有前景的领域,其中信贷服务是一个重要的支柱。了解相关问题互联网信用服务不仅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这种新现象但还拥有潜在的解决实际问题。大数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许多互联网服务公司的商业信用。
三、发展趋势分析
1.水平:两级分化大小并存。大多数人习惯使用电子网络这一行业发展模式来推断P2P网络未来在信贷行业的前景。可是在相对规模集中的条件下,当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缺乏一定的元素(比如地理等约束),产品或服务的个性化程度越高,对区域也就有更高的需求,细分市场的特点也就越明显,从而网络将会达到高度的集中点。基于同种原因,P2P网贷两极分化和大小并存也就产生。
P2P和各种金融模式是唇齿相依的,其涉及到的领域有一般借款,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个人消费金融,商业贷款、汽车贷款和抵押贷款等等。它对于平台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需求。目前P2P模型,主要有3类:一是线下交易模式,二是承诺本金和保障的网站运营模式,三是不承诺本金的网站模式。后两类主要是线上交易,网络作为中介平台。然而线上交易多数为客户端交易,其互联网属性已经有向半互联网属性转变的趋势,这对网络平台的运营提出了一定的区域要求,使得业务发展多元化,同时P2P因金融属性而具备的复杂性也是不可估量的。
与我们上面所讨论的相一致,中国为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相对比较业余。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急需金融服务。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人们有强大需求去接触更大的消费者群体,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价值”意义重大。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在互联网行业培养了一代受过良好教育的IT工作者。这使得开发和实施先进的模型能够充分利用预测修正的价值,并提供多种服务。
此外,中国严格的隐私保护法律同西方国家有所不同。这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挑战,但也为互联网信贷服务公司提供了机会。它允许他们大量精准地收集所需要的数据。此外,他们的工作可以通过提出适当的隐私保护指南来为社会做出贡献。
2.纵向:专业化和加强控制。一个成熟发展的平台,包括资金的前端和后端资产,中间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技术的支持,在P2N模式(P2N中的“N”一般为多家机构,即借款人来源是网贷平台合作公司,集成化的模式构成,囊括P2B,P2C等多种产品构成,典型的互联网思维模式抢占市场份额和流量入口为第一要旨,上线没多久成交量比较大的平台多属于这种模式)中,互联网平台实际上改变或削弱资产的功能,由机构资产风险控制。鹏金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这一模式的高度关注,业内有专家认为在这种模式下,如果出现大额度违约,担保公司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垫付,平台就容易被担保公司绑架。这体现该模式风险可控性低,不符合当前市场监管的潮流。从中我们可以看到P2N模型的成功和风险点,即“机构风险控制”:如何与合作伙伴管理风险。事实上,“利润率”也反映出行业链中不同部分利润分布的趋势。通俗地说,由于竞争生存的需要,劳动分工的需求和趋势会变得更加明显。
事实上,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该平台被定位为信息中介,不能自行担保。与此同时,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更多的平台将寻求第三方托管,机构可能都是外部的第三方机构也可能是分离资产管理公司的平台本身。换句话说,P2N不会完全消失一段时间,而是随时有可能会蓬勃发展。细化劳动分工是一个趋势,但在这个方向上,行业利润被分割。根据行业的一般规律,价值链利润越高,越高的利润的门槛越高,未来的净贷款,利润的分配就会显示出一个凹曲线的形状。凹凸的程度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竞争水平,竞争越激烈,曲线凹程度越低。在利润的驱动下,经过详细分工,该平台将追求利润向上游和下游资产发展资金,并显示对发展趋势的控制。
从传统金融服务到现在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发展,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被普遍认可是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的银行带来便利的服务方式,能够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不妨以网上银行为例,这个平台可以帮助银行的各种组合打破时间和空间等的限制,扩展高端的客户链,升级所需要的业务流程,便于数据的处理,以及降低服务的成本,从而可以实现信息化和集约化的管理效率的提高。
在第三方支付的繁荣时期,互联网金融不仅取代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而且更重要是“提取”了银行当前的存款。以alipay(支付宝)为例,这种支付模式可以满足各种付款要求,在社会通过灵活的方法和分配循环资金投入自己的超额储备账户通过其有利的电商平台,这样可以减少活期存款率和间接增加基金在银行的成本。总而言之,网络金融的影响商业银行通过一些渠道,吸引了“减少管理成本”的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会降低银行承担风险的水平,但“融资成本”的效应会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国际经验;借鉴;建议
一、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一)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性
1.互联网金融发展产业已初具规模。一是第三方支付快速增长。《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交易规模稳步提升。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向证券、基金、保险等多个行业领域渗透,金融化趋势明显,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333.99亿笔,金额24.19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55.13%和41.88%。移动支付行业发展迅猛,业务规模延续高速增长态势,逐渐成为电子支付发展的新方向。①二是网络借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2007年,国内首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全年网贷成交量(2528亿元)增长了288.57%。②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北京、浙江和上海。三是传统银行业模式的电子化趋势明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对网上银行等的开发力度持续加大。从发展趋势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Analysys易观智库的《2016—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趋势预测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全年市场交易规模达16.36万亿元,同比上涨104.2%,预计至2018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将达52.11万亿元。③同时,基于小微企业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网络借贷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2.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呈现深度融合趋势。一是金融业与互联网业、电商业进行合作融合,提供不同于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例如,中国平安正在与阿里巴巴、腾讯公司商议合作,共同出资成立众安在线,主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二是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加快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例如,阿里巴巴集团设立阿里金融,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阿里金融平台现已涉及网上支付、小额信贷、金融产品销售、财产保险等多个领域。
(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1.交易便捷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产品(服务)的发行、交易和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无须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实现了资源配置脱媒,有效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例如,美国的网银开户费仅为传统银行的1∕20,业务成本仅为传统银行的1∕12。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能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充分性。④2.促进金融服务多元化,已成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一是优化融资市场结构。这种较单一的融资结构,加大了企业融资的难度,也给银行经营转型带来了压力。随着网络信贷的迅速发展,互联网融资模式正在形成,将改变银行作为单一信贷供给方的格局,优化资金配置。二是改变支付结算服务单一格局。近年来,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业务类型已从单纯的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延伸到水电气缴费、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等方面,改变了银行独占资金支付的局面。3.增强信用信息完备性,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信用体系的完整性。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应首先满足完备性要求,即具有覆盖全面的数据库。互联网金融有参与度广、信用数据丰富的特点,可作为现有征信平台的补充,增强信用记录的完整性。二是保障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主体的行为都可以被电脑“忠实”记录。在积累信用资料上,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的优势。例如,通过阿里巴巴等网络电商平台,可以实时监测客户的销售状况和现金流等运营信息,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运营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4.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服务网络化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降低了借贷的准入门槛,手续简便快捷,开辟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新途径。一是摆脱传统信贷对抵押物的依赖。在“网络平台+小额贷款”模式下,电商企业可通过实时监控会员企业的信用状况,提供信用贷款。在人人贷型、众筹型融资模式下,借款人和投资人双方通过自主选择,根据自愿原则完成交易,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二是在技术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许多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未能建立健全财务体系。由于难以通过财务数据评估信用状况,银行往往采取借贷行为,以规避信用风险。网络借贷通过大数据与便捷信息流等,在技术上产生征信手段的创新,拓宽金融服务的目标人群。截至2014年10月底,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突破2000亿,服务的小微企业达80万家。⑤5.扩大金融覆盖面,丰富包容性金融体系。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三农”支持措施,但由于居住较分散、网点运营成本较高等原因,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金融供给不足问题。《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6)》,报告显示,长期以来,农村等偏远地区的银行机构网点设置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当地金融支付结算需求受到抑制。⑥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个乡镇仅有2.13个金融网点,1个网点服务约2万居民。移动支付化的互联网金融,能有效应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在非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移动支付已成为当地农村居民小额汇款转账的主要手段,有效弥补金融基础设施不足,替代传统网点式物理服务空间。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金融监管的困境
(一)信贷资金脱媒加大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难度
网络借贷下信贷资金脱媒,加大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难度。一是影响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在网络借贷模式下,网络平台可聚集并调动社会闲置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但是这些借贷资金脱离了银行等金融体系,也不受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未纳入M2与社会融资总量统计,造成货币供应量被低估。二是造成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失灵。货币政策一般通过金融体系传导,从而实现对整体经济的调控。网络借贷实现金融“脱媒”,并且游离于常规监管之外,影响了传统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二)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一是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明确的监管体系和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一些互联网企业频频打球,大搞线下业务,甚至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底线,潜在较大的金融风险。二是信用环境有待完善。与国外模式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仍处于初建阶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网络信贷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网络平台的内部机制,提高了运营成本和坏账风险。
(三)网络借贷的风控水平参差不
齐难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较显著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认证、信用核实等方面的难度。借款人可能有意屏蔽不利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用材料,投资人和网络平台无法有效鉴别借款人的风险水平。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在人人贷、众筹融资模式下,网络平台一般不监控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无法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诺用途。三是缺乏对借款人的有力约束。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网络平台主要采取公布黑名单处理,缺乏强有力的催收力度和法律手段,存在追缴难、维权难等问题。
(四)网络资金流动难以监控,潜在安全性和合规性风险
一是资金收付形成大量沉淀,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由于资金收付存在时间差,客观上导致大量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对这些沉淀资金的管理,基本靠网络平台自律,潜在较大风险。例如,部分网络存在技术漏洞,数目庞大的沉淀资金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由于网络平台内控失效,发生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此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个别网络平台席卷客户资金潜逃的事件。二是资金来源和去向难以监控,容易成为洗钱工具。在技术上,网络平台难以逐一核实查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如交易主体的身份信息、交易背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等。在意愿上,网络平台也缺乏核实查证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因此,网络平台容易充斥匿名和假名账户,成为洗钱犯罪的温床。
(五)金融数据通过网络存储和传播,存在泄密和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运行主要依托于网络,存在系统运行故障、服务器崩溃、遭受黑客攻击、感染计算机病毒等技术风险隐患。⑦目前,我国网络系统软件大部分由国外引进,在数据加密和身份辨别上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算法系统,整体产业链的安全防范水平有待提高。据CNCERT监测发现,2015年网页仿冒、拒绝服务攻击等已经形成成熟地下产业链的威胁仍然呈现增长趋势,针对中国网站的仿冒页面(URL链接)191699个,较2014年增长85.7%,涉及IP地址20488个,较2014年增长199.4%。⑧网络安全的隐患,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六)经营模式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
互联网金融交易具有虚拟化、无纸化、非中介化的特点,交易双方信息具有较强的隐匿性,同时跨国交易和资金转移更为方便,对税收征管带来较大的挑战。一是税收要素的确认难度较大。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准确认定税收主体、征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等税收要素的难度较大。二是税收监管的难度大。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出现税收规避问题,对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申报、税源监控、税收保全、税务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的国际监管经验
(一)美国:以现有法律为基础的适度宽松监管
美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在法律体系、监管主体和职责分工等方面,与传统金融监管的差别不大。一是以现有法律体系为基础。美国以业务为监管对象,主要从现有法律中寻找监管依据,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修订完善现有法律。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美国将其视为传统货币服务的延伸,实行联邦和州双重立法监管机制。⑨联邦立法主要是将适用于银行的保密法、反洗钱法等法律延伸至非金融机构,重点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报告、反洗钱法和打击金融犯罪。州立法则负责具体业务监管,2000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通过《统一货币服务法》,目前美国有40多个州采取或参照该法制定了州内监管法律。对人人贷型网络借贷,被归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准入,网络借贷企业必须取得证券经纪交易商牌照方可经营。⑩对众筹融资,美国颁布《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美国是唯一在法律上认可众筹股权融资的国家)。二是多元的监管主体。美国现有金融监管法律出自美国国会、财政部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多个机构,因此有多个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三是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例如,美国《统一货币服务法》对业务范围和准入有明确要求,但对注册资本金没有严格要求,仅规定其维持2.5万美元的资本净值。
(二)欧盟:以审慎原则为核心的联合监管
一是以机构为监管对象,建立较全面的监管制度框架。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欧盟先后颁布了《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指引》《境内市场支付服务指令》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欧盟将网上支付机构视为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要求其在电子货币发行、交易清算、回赎等方面接受相关法律管辖,受相应监管机构的监管。对网络借贷,虽然没有建立专门的新监管机构,但是也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二是各成员国共同合作的监管主体。由于欧盟高度一体化和全方位联合的超国家性质,欧洲中央银行要求其成员国采取一致性的监管原则,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三是采取审慎监管政策。例如,欧盟《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开办、经营与审慎监管指令》不仅对自由资金、初始资本金和持续资金要求进行了规定,也严格限制其业务范围和投资活动。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也对注册资本金、业务活动、投资限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监管的建议
(一)鼓励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以其突出的便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获得了广泛的客户基础和持续的内生动力。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包容性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对此应顺势而为,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和鼓励其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和金融监管体系,与美国和欧盟地区有较大的差异,难以直接套用某一国家的监管模式。建议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符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的监管体系。一是采取适度谨慎的监管原则。考虑到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阶段,应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基础上,重点促进健康发展。二是采取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存的模式。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下,机构监管是必然的选择。同时,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实行业务监管有助于避免监管缺位。三是由相关部门联合监管。基于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重的模式。如果由单位部门进行监管,将导致部分环节的监管缺位。四是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一方面,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修订补充现有法律制度,适时调整监管要求;另一方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可专门的指引规则。
(三)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明确监管重点
一是明确界定业务范围。从资本实力、风险管控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合理设置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发放牌照。二是分类确定监管重点。在总体上,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都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防止黑客非法侵入与干扰。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要积极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对网络借贷业务,尽快将其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来,引导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控体系。
(四)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相结合
一是由监管部门履行他律性监管。监管重点在于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向符合条件的网络借贷公司开放征信系统,创造有利于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商业环境。二是依托行业协会形成自律规范。监管重点在于完善风险管理和技术标准。例如,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便投资人掌握风险状态,建立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标准,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提高交易系统的可靠性。
(五)在流转环节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
在流转环节,我国对金融业征收的是营业税,对一般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提供的应税劳务征收。一是对一般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征收范围包括:贷款(包括典当、透支等特殊贷款形式)、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是指有偿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所有权的行为)、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贴现、再贴现、押汇、银行结算、担保)。二是对中央银行,只对其遗留的一般经营行为征收,征收范围包括:企业贷款业务、发行、兑换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对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向金融机构贴现、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外汇以及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六)互联网金融应按照现行税收制度规定纳税
虽然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但本质上是纳税人之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资金划转或融通业务,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其交易行为适用的基本税制要素是明确的,从事互联网金融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现行税收制度的规定纳税。
(七)结合“营改增”改革,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