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 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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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2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责任班主任
年 班 学生
学生家长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3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机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放学时间:早上7:50到校,11:50放学;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学;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学。希望家长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学生骑车或步行上学放学的同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的责任书5
为了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村总支、村委会实行书记、主任负总责,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战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村支两委要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对所辖区域通村通组公路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确保对乡村公路的全程监控。
四、村支两委干部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
五、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管段干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信息渠道,随时将交通隐患信息上报,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六、管段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夏季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的路段,要确定人员24小时监控。
七、及时上报隐患或交通事故,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责任人: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关键词: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 重要保障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我国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汽车已进入广大百姓家庭。汽车数量的大幅度增长,而公路的发展,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汽车的拥有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增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攀升,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这就给我们带来了如何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一新课题。即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了车辆驾驶人、行人等人员的行为规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中有关规定,结合公路部门工作实际,有下列一些问题需要着手解决:
一、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四、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3.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视情节暂扣或取消其从业资格证件。
五、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凡因客运站原因造成超员超载的,除按规定承担分载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的责任。
六、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督促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硬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人,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
七、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八、加强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助理同志担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局副局长、交警五大队副队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交通局、教文体局、农经委、工商分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五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时间安排
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四)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五)驾驶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
1.严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车辆逢车必查,依法从重处罚。
2.严查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依法予以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罚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4.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做到快速出警,快速调查,及时处理。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各镇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在农村地区加油站、乡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等宣传警示标志;公安派出所、农机部门要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农村中、小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拒乘农用车、拖拉机”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不断改善通行条件。区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部门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增加设置警告标志,增加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公安部门要加大巡逻密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对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务求彻底整治。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源头化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办主要领导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布局,根据群众出行的需求,开辟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条件;要做好农村道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国、省、区道管控,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工商部门要搞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迁移、清理。各镇办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通告》,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有限公司)《**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和“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内所有部门、科室。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驾驶人员以及车辆交通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督导。
组 长:初卫星
副组长:王勇 张廷欣
成 员:邢国利 金征农 汪国勇 周承波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廷欣
安全管理员:周承波
第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培训,负责对车辆挂牌、维护、年检、保险、维修、油料使用、非工作时间用车、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卫生进行统一考核监督管理。并设立车辆及在岗驾驶员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第六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维修考核等规章制度,完善车管部门、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等各级职责。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级车管部门及驾驶员应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第七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须与局(营销部)领导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八条 驾驶员上岗条件
(一)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劣迹、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上岗前经理论、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上岗驾驶员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持有《上岗证》。
(四)《上岗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从严控制,分级负责”的原则。除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外,其他任何领导(副科级以上)不予办理《上岗证》,不得驾驶公车。
(五)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市局(有限公司)安保科每年审验一次《上岗证》,对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视情给予缓审,直至吊销《上岗证》。对已调离驾驶员岗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回《上岗证》。
第九条 在岗驾驶员每人每年须向所在单位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有:理论教育和考试情况;安全行驶及奖惩情况;事故登记和处理情况等。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第十二条 提高安全意识,讲究文明礼貌,做到七不开,即:有经验不开英雄车,技术好不开冒险车,路面好不开侥幸车,行人少不开麻痹车,任务重不开急躁车,心里烦躁不开斗气车,无交警不开自由车。
第十三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行驶;严禁争道强行,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 **区局(营销部)所有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机动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有: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情况;车容车貌和日常管理情况等。
第十六条 车辆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坚持三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四勤(勤检查、勤、勤紧固、勤保养)制度,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七条 对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送货车辆只能按规定路线行驶,专卖稽查用车只能用于专卖稽查管理,严禁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其他工作用车,先由用车单位、部门领导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之后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批,再开据《派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使用,对非生产经营车辆和非值班车辆坚持“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上岗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十九条 租用系统外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签定《租 赁合同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严禁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开公车,严禁驾驶员以公名义私自出车。一经发现,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车管部门负责人、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非在岗驾驶员、非驾驶员、在岗驾驶员200元的罚款。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医疗费用),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正式工驾驶员待岗一个月,外聘人员予以辞退。扣罚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资5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维修、加油及各种手续证件办理,由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实施,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车辆出现较大故障由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鉴定并报局(部)领导签字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外出车辆出现故障急需维修时,应先告知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取得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三条 带车外出执行任务时,带车人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带车人因不尽职责而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带车人的管理责任。带车人和司机要做好车辆的看护管理工作,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第二十四条 班后一律将车停放在单位院内;车库内严禁堆放杂物挤占车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分别处以30—5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五章 加油管理
第二十五条 车辆用油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加油单(本、卡)制,驾驶员凭加油单(本、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不能打白条,其他所用油料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购买、结算。长途车辆需要在外地加油的,应开据正规发票,归队后将加油凭证交给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验证,签字后方可报销。根据所有车辆状况逐一制定耗油标准并做记录,月底进行考核,实行节奖超罚制度。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交通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每周必须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记录。
第二十七条 教育内容要贴近工作实际,其内容: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车辆电路、机械常识、车辆简单故障的排除,职业道德、相关规章制度等。
第二十八条 提倡驾驶人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各项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和考试,无故缺勤者,罚款自理。
第三十条 通过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使每一名驾驶人员都熟知交通法规和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理论常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遏制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续岗,不合格者待岗学习,再进行补考,当月内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正式工调离本岗位,外聘驾驶员应予辞退。
第六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实施必要的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单位报案。及时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报告事故的大小、性质、经济损失等情况,并于12小时内向市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详情。不得隐瞒不报。
第三十三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出事地点,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处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四条 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科室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将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报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奖励原则
(一)各科室应把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奖励内容,积极开展“优秀驾驶员”活动,以此来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当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岗驾驶员,局(部)给予通报表彰,返还当年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再奖励与上缴风险抵押金同等数额的奖金。
第三十六条 处罚标准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依责任的大小,按下列标准给予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的,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负主要责任的,扣罚8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80%的经济损失。
(三)负同等责任的,扣罚5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50%的经济损失。
(四)负次要责任的,扣罚1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10%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 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饮酒和醉酒驾车的处罚
(一)饮酒驾车的处罚
1. 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3个月的工资和6个月的所有奖金。
2. 违反第二次:正式工驾驶员扣罚6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及全部安全责任金。
(二)醉酒驾车的处罚
1. 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扣罚个人缴纳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12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只发最低生活费,并待岗半年。
2. 违反第二次:经市局(有限公司)批准,正式工驾驶员开除公职。
第三十九条 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章未列出的其它违规行为,按本单位及其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责任事故隐瞒不报,一旦核实,部门、科室主要领导承担与责任人等同的处罚金。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局(营销部)交通安全责任部门也是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 “领导干部”是指局(部)副局长(副经理、工会主席)以上干部。
第四十四条 “经济损失”是指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金额。
我是广西运德集团公司邕宁汽车总站的营运驾驶员(经济责任人) ,为确保安全驾驶车辆,我向集团公司、广大旅客和社会各界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春运、重要节假日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期间的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肇事可耻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训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提高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进一步认识安全驾驶、安全营运的重要性。
三、驾驶中,保证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带病驾车、不盲目超车、不开斗气车;不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和上下客;不冒险通过漫水路、漫水桥和傍山险道。
四、严格执行驾驶员配备、休息管理制度,自觉进入长途客车中途休息站休息和遵守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有关规定。
五、做好车辆例保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按时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检验。坚持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安全自检,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单位对车辆运行动态的监控,不擅自关闭或破坏车辆动态监控设备
七、依法经营、进站经营,服从站务管理,严格遵守检验报班制度。
八、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制度,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做到发班前向乘客宣读《安全告知》,中途停车休息向乘客宣读《中途停车休息告知》。
九、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集团公司、本单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行车管理承诺书二
作为上海亚利包装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我承诺: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 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若有违反,除应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费用,还应按私用公里数 20 元./公里的标准交纳罚款。
三、 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等,并由本人将出行时的公里数记录后交由所属部门主管处备案。
四、 坚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生被盗、损坏,由本人负责赔偿。
五、 熟悉掌握所驾车辆,执照驾车。
六、 车辆行驶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使汽车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七、 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
八、坚持绝不酒后开车,绝不闯红灯,绝不疲劳驾驶,绝不超速行驶,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如因违规行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完全由我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九、 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
十、 坚持每月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关键字:私家车私车公管交通事故
1.私家车快速进入家庭的现状
据统计资料显示,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河庄坪小区目前有住户1600余户,其中拥有私家车的住户达721户,占总住户的45.1%,仅2010年就新增私家车107台,比上年增长20%。迅速增长的家庭小轿车,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便利条件的同时,随之出现的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交通事故等一系列问题,不能不令人感到担忧。尤其在人员密集的小区内,私家车的安全管理问题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私家车发展为何如此迅猛,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们的生活变富裕了,有了部分积蓄,从经济上有能力买得起私家车。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从“生存型”转向“享受型”;二是随着油田的发展,职工生活基地与上班所在地不断发生变化,上班及回家探亲成了困扰职工的一大问题;三是国家积极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为私家车快速进入家庭打下了基础;四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健全推动了私家车的快速发展。
2.私家车事故频发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1私家车事故频发
由于私家车驾驶员都是近几年拿照的新手,新手增多无疑增加了许多交通隐患,驾驶新手成了新的马路杀手。据统计资料显示,驾龄在1-3年的新手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显多于驾龄在5年以上的驾驶人员,驾龄在20年以上的最少。2010年,陕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累计发生4774起,同比增加522起,上升12.28%;死亡1294人,重伤2156人,经济损失7241.69万元。其中,私家车事故占80%以上。
2.2私家车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2.2.1驾技不佳
统计显示,在交通事故中,70%左右的驾驶人驾龄不满2年。这些驾驶人缺乏相关的驾驶经验,盲目跟车、盲目超车,行车过程中观察不周、操作不当、麻痹大意,且处理突发事件经验极为不足。
2.2.2心有旁骛
私家车驾驶人有其特殊性,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私家车驾驶人中有不少人是新手,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约束性不强,极易出现边驾车边思考问题、驾车抽烟、接打电话等行为,行驶过程精力分散,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2.3疲劳驾驶
有了私家车,很多家庭就有了节假日自驾游的习惯,由于私家车驾驶人因为工作关系,一般很少出远门,一旦跑长途,几个小时下来,自然人困马乏。在外面游玩时,私家车驾驶人作为游客玩得非常累,但在回程时别人休息他还要驾车,身心疲惫易惹祸端。
2.2.4驾照共享
部分私家车拥有人,错误的认为驾驶车辆很简单,可以“无师自通”,不用参加正规培训,于是乎,一人有证全家通用,教无证人几个驾驶动作,只要会开就行;其次,车是自己的,让谁开都行,别人管不着。因此,私家车无证驾驶和让无证人驾驶的现象极为突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2.2.5酒后驾驶
据有关资料表明,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陪,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在好友相聚的场合,在亲朋团圆的宴席,不少私家车驾驶人放松了警惕,最终经不住酒的诱惑,亲朋好友的劝说,使应有的防线溃决。更有甚者,喝点酒后,不听朋友家人劝告,觉得自己开车水平很好,殊不知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能力和判断力,最终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2.2.6超速行驶
对于很多私家车驾驶人员来说,超速行驶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私家车驾驶人员爱开英雄车,行驶过程中,见不得别人的车比他快,超车欲望强;二是过分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忽视了车辆在超速行驶时,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判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车过程中不看限速标志,根据路况自由行驶。
2.2.7车况不良
调查资料显示,90%以上的私家车驾驶人员不熟悉车辆维护、车况勘察能力,日常驾车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导致车况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判断,以至于很多时候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另一方面,部分人员选择购置二手车,车到手后,不是这里不合适就是那里出问题。开始,还有耐心花钱修车,修的次数多了也就烦了,最后,干脆对付着驾驶,带病出车。而长期的机件安全状态不良,给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埋下了隐患。
3.企业介入私家车管理的必要性
虽然私家车姓“私”,但人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还是姓“公”的,所以对私家车的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更何况一旦出了问题,不单单是对私家车主的影响,对企业本身也会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故而企业有必要、也有义务对员工的生命财产负责,本着“人本为怀”的原则,企业介入私家车管理是对广大干部、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关爱,是对个人、家庭、事业的一种责任。
3.1企业与私家车主鱼水关系的需要
对于长庆油田采油一厂河庄坪小区来说,721户家庭的私家车驾驶人员均属于油田在职员工,从表面上看私家车主与企业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雇佣关系,存在着对立性。但是,在更高的层面,企业需要有才能的、健康的员工去发展壮大;员工必须依赖企业的业务平台才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理想,两者又是和谐统一的、相互依存的鱼水关系。
3.2企业与私家车事故影响的需要
作为企业的员工,私家车主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保障,同时,企业有权利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企业员工的私家车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势必会造成经济纠纷或者人员伤亡,从而会给企业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产生纠纷,因交通事故让私家车主与别人发生纠纷,势必会给私家车主的情绪带来影响,这种不良情绪势必就会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员工正常上班情绪,轻则误时误工,重则违章操作;二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不仅误工,而且给企业和个人均会带来损失,不利于企业和员工的健康发展;三是作为企业员工的私家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企业与员工的相辅相成关系,就会损坏企业形象,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3.3工伤条例、强制保险等法规影响的需要
自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就牵扯到员工上下班驾乘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有必要把私家车的管理纳入公管的范畴,很多企业采取定期派发内部通勤车,明确规定员工上班期间不得驾乘私家车等措施,但收效甚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企业介入管理的可行性
私家车从购买到日常维修保养乃至发生事故纠纷,都没有行会自律、缺乏归口管理,许多私家车主急于享受有车一簇的便捷,未能考虑购车后的使用、维护、事故处理及规范运行等一系列问题,加之私家车主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平时要正常上班,没有更多的时间学习相关知识,交通法规知识欠缺,驾驶技术不精,遇事不知道如何去处理等等。而企业参与私家车管理,有其规范、科学、系统的管理优势,从日常运行管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车辆检维修服务,车辆事故纠纷协调等方面,都能提供比私家车主更为完善、全面、可靠的服务,有利于私家车健康规范发展和和谐运行。
4.1企业具有的优势
4.1.1管理优势
企业介入私家车的管理有企业的优势,一是企业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为私家车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企业有成型的车辆运行监管系统,成熟的管理平台,丰富的管理经验,为私家车日常运行提供监管服务;三是企业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为私家车审验、纠纷调解、维护保养、事故理赔等提供组织服务。
4.1.2培训优势
对私家车的管理首先是对人的管理,人管好了,车自然就管好了,要管好人,就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思想教育,针对个别私家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观念淡薄、交通常识缺乏的情况,企业有能力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对驾驶人员讲授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课,分析常见事故原因,传授预防事故和处置突况经验。不断提高驾驶人员防范事故、处置突况的能力;二是进行政策法规教育,针对部分私家车主思想上存在的“私家车姓私、单位无权干涉”等抵触情结和模糊认识,企业有责任组织员工学习国家、企业有关车辆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通过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虽然私家车是个人的,但作为企业的员工,私家车的运行,无时无刻不牵扯企业的利益,企业参与管理,更是对员工生命财产的一种关爱。
4.1.3便利性
企业参与私家车管理,有其独特的便利性,首先,企业有其专业的车辆管理机构,有条件也有能力组织把关车辆的证照、第三者交强险办理,年审等,确保车辆来源渠道合法,证照齐全,无违法违章记录,一旦出现问题能够依法理赔。此外,企业有健全的管理培训机制,能为私家车主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方面的服务。第三,企业有其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企业参与管理后,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私家车驾驶人员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私家车驾驶人员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行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提供强力监管机制,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私家车违章、事故的发生。
5.企业管理私家车的具体措施
5.1明确责任
针对长庆油田采油一厂实际,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员工的私家车由车主所在基层单位负责管理。一是引导私家车主本着“以人为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树牢“出车即有危险”的道路交通行车理念,提醒私家车主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允许驾驶私家车,不听劝阻的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律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是私家车主所在基层单位担负起对私家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提醒、安全警示、安全管理的责任,各基层单位要将私家车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凡因对私家车管理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造成交通事故的车主承担全部费用之外,也将严肃追究事故车主所在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事故处理纳入管理考核。
5.2建立管理系统
私家车必须在车主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清理登记,统一建档管理。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私家车管理台账,认真统计核实每辆私家车的车主、车牌、投保公司及险种等基础信息,与私家车主及其家属签订《行车安全承诺保证书》,严格掌控私家车静态、动态状况,确保私家车行车安全。对基层单位瞒报私家车或者没有建立完善私家车档案管理的单位,纳入管理考核。
5.3培训管理
各基层单位通过利用安委会、班前会、月度季度会,黑板报、宣传栏、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新闻网络等媒介,根据雨季、高温、冰雪、路滑等季节变换特点,对私家车驾驶员进行换季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纠违章、消事故、促安全”活动。要求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主动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操作技能,自觉接受所在基层单位安全部门和相关管理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私家车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检查,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严重违章行为。使私家车管理保持良好局面,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私家车“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切实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为交通安全系上“保险带”。
5.4监督管理
一是基层单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时刻监督拥有私家车的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车内装置,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甚至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并督促私家车主要定期检查保养车辆。私家车外出跑长途,必须向所在基层单位汇报,基层单位要肩负起叮咛、嘱托、教育的责任,对外出跑长途不向所在单位汇报或者瞒报的,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私家车的运行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5.5服务管理
通过对有私家车的员工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公管”不是限制私人空间,而是在引导大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庆油田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实行的一种保安全、保通畅的有效服务方式。私车“公管”,就是帮助员工家庭安全文明驾车,让他们认识到,私车‘公管’既树立了员工良好形象,又保障了家庭幸福,管出安全、管出团结、管出和谐。
交通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了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家庭的幸福与安康,xx年x月x日,我保证做到:
1、树立首都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认真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的约束能力。
2、行车中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不尾随和穿插有警车护卫的车队,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开带病车辆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3、出行时带齐有关证件以备查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虚心接受交通民警的教育与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22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
4、行人在出行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5、有私家车同志,出行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6、开车时系好安全带,并线时打转向灯,行车时注意礼让行人。
单 位:北运河管理处杨洼闸管理所
领导签字:
职工签字:
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确保全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按照我厂保卫科制定的《炼钢厂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作为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炼钢厂交通安全《三条禁令》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公安交通部门和我厂保卫科的管理,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和我厂保卫科交通安全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保证人:
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中交通安全的平安顺利出行及全体施管人员的生命与健康,特制订本责任书。
1、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一般交通违法,杜绝严重交通违法。服从交通民警和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相符的车辆。
3、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件,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及停车警示牌,不得驾驶带病车、尾气超标车上路。
4、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肇事逃逸等严重违章行为,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5、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除接受交警处罚外,单位将视情况予以批评、警告直至经济处罚。
6、应自觉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性活动。
7、从生活区到施工现场,上下班要按照交通规则顺人行道行走,不准横穿机动车道,不翻越护栏,注意交通信号,不闯红灯,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8、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车辆禁止任何人员搭乘与运送。
9、若工人上下班需车接车送,则必须使用客运汽车,严禁超载。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它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客车不得用作载人车辆。载人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10、以上条款必须遵照执行,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最高限处罚。
劳务作业队:
责任人: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保证书范文: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 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我们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我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为了我们的明天,为了国家的明天,我与班主任老师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自身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车时靠右行,不并行,不撒把,不飙车,按学校规定的路线或最安全的路线上下学,放学后按时回家。
3、不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和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对运载学生的可疑车辆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领导汇报或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这一突出问题,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清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现制定县城监大队渣土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整治行动,及时整治和消除城区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建筑渣土沙石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建筑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清查阶段
全面摸清我县渣土车拥有量及使用情况,进而理顺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整治前期,城监大队弃土管理服务站对全县的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进行详细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宣传教育阶段
做好渣土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前期由城监队员深入工地向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驾驶员宣传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向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驾驶员发放宣传材料,召集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渣土运输安全管理会议。让在建工地、渣土砂石运输单位、运输车主认识到渣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全民整治、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阶段
1、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渣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配合默契,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采取设卡检查的方式,查处违章违规车辆,在建工地现场阻止车辆带泥上路,要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车辆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卸放工程渣土和严重污染路面的现象。
2、中午、晚上、周末安排值班人员对存在运输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如黄家排、山城山庄、龙郡首府路口、龙津国际背后、朝阳路等处进行轮班蹲守,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由县城监大队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参与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并建立日常动态监管制度,GPS监控平台必须连接当地渣土办、交通、公安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监管系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会同住建、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按照《三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完成对建筑渣土沙石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
5、堵住源头严管重罚。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制度,运输工程渣土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工程渣土准运证》,按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检查。按照“堵住源头、严管重罚”的工作方针,严厉查处渣土车的各类违规行为,对存在运输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和违法卸放工程渣土行为的公司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