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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区别

时间:2023-10-08 15:43:51

导语: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区别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区别

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预算管理;结合;问题;优化策略

在会计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无法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及政府需求,这也加快了政府推进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从而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及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结合中存在的问题

1.两者对接工作相互分离

事业单位预算部门在编制预算过程中需要以会计准则和各部门提交的预算资料作为编制依据,以此来开展预算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对接工作中相互分离的现象,即在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相同科目中存在内容不同的问题,往往会计核算中的内容要比预算管理中的内容更加广。由于两者对接工作互相分离现象的存在,这对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两者的结合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缺少完善的预算审核机制

目前,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审核方面相应的规范和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预算审核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预算存在随意更改的问题,这必然会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预算执行和进度信息的反馈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预算执行力度下降,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3.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

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采用的编制方式较为落后,预算基数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这对预算编制的质量带来较大的影响。同时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对预算编制工作缺乏有效重视,对全年支出没有合理性规划,这就使预算编制不合理的现象一直很难得到彻底的解决。

4.预算会计无法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现行的预算会计无法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和负债状况,无形中增加了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同时,预算会计更侧重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数据,无法全面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成本和负债等信息,o法实现对运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其已无法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结合的优化策略

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二者的结合提供重要保障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的结合,需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因此,需要进一步对事业单位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并在法律上对其执行的权利和地位进行明确。对原有预算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对二者的职能范围进特规范,并强化对预算管理及财务会计的有效监管。

随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审核制度,确保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且在当前财务会计电算化实现后,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财务网络管理体系,充分的利用现代化手段来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

2.优化会计科目和预算科目的设置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在两者结合过程中需要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即在事业单位对某项经济活动进行开展预算时,需要确定其在会计科目中的归类,使该活动预算管理中的内容与会计科目内容保持一致性,从而更好的推进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3.规范预算编制的方法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由于受到使用方法的制约,变的过于形式化,忽视了实质大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事业单位的预算部门应该对单位中的资金情况进行重点关注,采取有效的手段对其进行综合性的预算,因为预算编制工作比较复杂,所以要事先对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为后期的预算编制工作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另外,还要对零基预算进行转变,从增量预算的角度入手对其进行完善,要对预算指标进行明确。

4.加快会计电算化两套系统的建设

事业单位原有的电算化系统只适应预算会计的核算,但新的会计系统要包括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两个系统,达到数据共享。与此同时,还必须保证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预算编制系统的完全对接,以此实现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新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能够利用科目编码的设置,对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自动识别、选择记账系统,不影响预算收支的业务,直接计入财务会计系统,既影响预算收支又引起资产负债变化的业务,同时计入两个系统。会计期末,电算化系统能够自动生成两套会计报表。

5.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相较于收付实现制下的预算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会计核算更加复杂,这就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都习惯了预算会计核算,对于财务会计核算较为陌生,因此需要在预算管理与财务会计结合过程中强化对会计人员业务的培训,努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队伍的业务水平及专业技能,从而为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会计的结合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二者之间结合的不断深入,预算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这不仅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而且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萱.浅析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的结合[J].财经界(学术版),2016,17.

第2篇

我国政府会计核算方法的创新———扩展的复式记账法

扩展的复式记账法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在统一的账户体系下进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其中,预算类会计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核算,财务类会计科目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核算。对于同时涉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在财务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搭载一个(或几个)预算会计科目,实现二者同步核算。扩展的复式记账法的特点是对会计基本复式记账方法进行扩展,以解决预算类和财务类会计账户同时核算时由于会计基础不同引起的记账矛盾。

(一)基本原理。理论上,独立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六个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进对我国政府会计核算方法创新的思考韩晓明内容提要: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建立完整的政府会计体系、全面完善政府会计功能的过程中,如何进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有机结合,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转换,尽可能降低改革的难度和成本,是政府会计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具体问题。本文创新性地探讨了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机结合的会计核算方法,以期为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一些参考。关键词:政府会计会计核算扩展的复式记账法行会计账务处理;独立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也包括六个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从会计核算的内含和外延看,上述两套会计体系所采用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对应收应付项目确认的差异,即:收付实现制核算项目+应收应付项目=权责发生制核算项目上述公式表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很大一部分核算内容是重合的,即收付实现制核算项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存在不同会计基础间的差异,存在差异的仅限于应收应付项目,而这些项目基本体现于财务会计的六要素当中②,因此,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有机统一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基于此,在政府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于仅涉及财务会计的业务和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依据常规的复式记账法进行核算;对于既涉及预算会计、也涉及财务会计的业务和事项,则采用收付实现制③,在资产、负债或收入、费用类科目确认的同时,也在预算类科目中加以确认,即采用扩展的复式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扩展的复式记账法核算的基本做法是,登记账户时,在采用普通财务会计复式记账法做会计分录的基础上,搭载一个(或几个)预算会计科目,即以相同金额同时登记至少3个账户。

(二)实质及优越性。扩展的复式记账法是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体系中重复的部分合并,实现在一套会计制度中同时反映两套信息的目的,即不再单独反映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三个会计要素,而是通过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三个会计要素合并反映。因此,虽然形式上是扩展的,即在财务会计复式记账法做会计分录的基础上搭载预算会计科目,实质上,仍然是两套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即“预算会计体系+财务会计体系”(见图1)。扩展的复式记账法通过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实现对基本会计核算方法的扩展,具有以下优点:第一,避免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账”对同一业务的分别处理所带来的信息孤立,建立起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了政府会计信息的全面统一,同时,还能够保证充分发挥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各自的积极作用。第二,清晰反映同一业务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存在的关联性,有利于追踪预算收支的后续过程,在实现政府对与预算资金有关的资产、负债进行有效监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三,理顺了政府预算在年末进行权责发生制调整的会计处理,同时,统一的会计科目易于实现政府财务报告在各个层次的合并。第四,在扩展现有记账方法的基础上形成,兼容基本的复式记账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成本较低,较易实现现有会计制度体系向新制度的转换,而且,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工作量增加幅度相对较少。

扩展的复式记账法实务示例

以下通过几个政府和公益性单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对扩展的复式记账法进行进一步说明。其中,“财政借入款(本金、利息)”为负债类科目,“一般预算支出”为预算类科目,“国库存款”为资产类科目。“一般预算支出”账户依据等式1进行平衡,“财政借入款(本金、利息)”和“国库存款”科目之间实现平衡⑦。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依据权责发生制记费用增加和累计折旧增加,不进行预算会计账户的账务处理,分录略。除了对上述既发生预算收支、又引起资产负债变化的业务采用扩展的复式记账法登记账户以外,其他业务仍旧遵循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一贯做法,采用普通复式记账法进行核算。会计期末,预算会计根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账户数据直接编制预算收支表,财务会计按照财务会计账户数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运营绩效表)。实务中采用扩展的复式记账法登记账户时,可以对预算会计的账户打专用标记,以便于实现后续的会计信息生成以及进行稽核、审计。

结语

第3篇

关键词:新制度;事业单位;收入核算;改进

一、引言

2015年10月,财政部以78号令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后于2017年又以财会〔2017〕2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要求我国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执行行业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均不再执行原制度。新准则与《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实施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一件大事,引入了全新的核算理念。收入作为一类重要的会计要素,新准则目前的基本思路是在预算口径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计量基础核算预算收入,在财务会计口径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的核算,使会计信息有了明确的标准,有利于更好地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透明度。

二、新制度下事业单位收入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收入核算范畴的变化

当前的新制度对事业单位收入核算的范畴进行了调整,相比原来的处理也进行了相应的变化规定。一方面新制度是通过“双体系”记账模式扩充了大量的财务会计相关科目(或对原预算会计科目相关科目进行了细化),另一方面数量也大于预算会计科目,这样使得事业单位在核算时可以更好地结合单位业务的经济实质来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在报表编制时,也能够更为真实地体现事业单位的相关收入,使利润表更为真实、可信。

(二)收入核算方式的变化

新制度实施前,事业单位基本上是按预算会计口径进行相关的收入会计核算。即对相关的收入科目要求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收付实现制的体现。简要地讲,财政补助收入与上级补助收入等专门款项,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收到时就确认为收入,而经营性收入则执行类似于企业的收入确认条件,即要求在提供商业或劳务收到货款或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事业单位对跨度较长的项目其收入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在新制度实施后,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财政拨款收入与事业收入一般情况下和原来的保持不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科研单位等开展科研活动或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取得的相关拨款要计入事业收入核算,对捐赠收入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仍按原方式确认,对其他收入也参照原方式进行。

(三)科目设置的变化

在新制度中,以科目编号4001-4609对收入种类进行了规范,共计11个科目,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由于新准则要求事业单位对涉及相关财务会计方面进行“平行记账”,故而对应的预算会计科目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预算会计口径而言,也有相应的更新,包括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等9项。而原制度主要是通过预算会计科目口径进行核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诸项。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科目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为事业单位特有的科目。

三、新制度下事业单位收入核算关键点与改进

(一)明确新制度下的事业单位收入与预算会计收入的异同

目前实施的新制度收入核算设定的相关科目与预算会计的收入类科目对应关系还是非常明显的,但是也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因此,要做好新制度的收入确认与优化,首先要明确当前制度收入科目与原预算会计收入科目涵盖的内容存在的异同。1.基本一致的相关科目。以新制度的预算收入科目为例进行分析。一级科目中,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等与原制度相比,均多了“预算”二字,这一方面是与财政〔2017〕25号文规定的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进行区别,更重要的是表示此类科目主要用于计量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对应的收入项目。新制度中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主要用于替换原制度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核算内容一样,重点在于计量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相关财政拨款。2.新增的收入科目。新增了从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此项目与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类似,只是核算的收入来源不同,此科目主要计量的是同级政府其他部门的相关拨款。此项目还包括了其他政府部门横向转拨的相关款项。新增了债务预算收入。该项目主要是核算事业单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借款,而这些借款本身是纳入预算管理范畴的,但由于此处系预算会计口径,故而取得的借款也归入“收入”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部分借款纳入了预算会计范围,但是其偿还资金特别是债务本金不能以财政资金为来源。3.其他变化的科目。针对该项目,主要是指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此科目在原制度中列入其他收入下,作为二级科目存在。此科目在本次新制度变动中,升级为一级科目。

(二)改进收入核算方法

一方面,会计人员要根据“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要求,对经济业务发生而进入财政专户的实际金额进行记账,涉及预算会计核算的要平行记账并定期核对,年末进行结转。要注意对以合同进度分期确认收入的,必须按一定的方法来确定完工进度;另一方面是要重点关注经济业务中的特殊处理。除大体平移的相关要求没有大的变化外,会计人员要重视如下特殊事项的收入核算。1.对外投资产生收益的相关核算。事业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提供较多的社会基础公共服务,参与多元化经营,同时也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着各类投资行为。原则上讲,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因此也需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2.房屋出租收入的核算。新制度实施后,房屋租金的处理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对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着出租房产的情况,也需要认真对待其变化情况。此前事业单位在收到款项时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会计处理,而新制度实施后,则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加之大多数租金往往为预付方式,少部分为后付方式,事业单位就需要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在预收租金的情况下,收到租金时(假定此时不考虑税费),财务会计口径记账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预算会计口径为“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其他预算收入——租金收入”。在定期确认收入时,记账为“借:预收账款;贷:租金收入”,预算会计口径不做处理。在后付租金的情况下,在确认应收租金时,财务会计口径记账为“借:应收账款;贷:租金收入”,预算会计此时不做处理。在收到租金时,财务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预算会计处理为“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其他预算收入——租金收入”。3.部分财政专户返还方式形成的事业收入。此类情况相对特殊,也需要特别注意其正确处理方式。首先,收到相关款项实现收入但暂未上缴时,记账为“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缴财政款”;其次,在向财政专户缴款时,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借:应缴财政款;贷:银行存款”;最后,收到财政返还的事业收入记账为“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此时预算会计直接记账为“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事业预算收入”。

(三)结合新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收入综合管理

1.深入认识相关调整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与管理的影响。从预算会计收入的分类来看,分解为财政拨款预算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两个科目,这样能够很明晰地看出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来源与构成,便于了解事业单位的资金流向,对财务内部往来核对与冲销、会计报表合并提供良好的基础。债务预算收入属于新增的预算收入科目,这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管控与政府债务规模的了解可以有直观的分析与判断。投资收益从二级科目调整到一级科目,充分体现了对该科目的重视,也反映了当前对事业单位投资管理的严格要求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现。2.随着事业单位服务与参与市场经济程度的加深,事业单位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要增强对收入综合管理的认识,对各类收入的构成进行梳理,并整理出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紧密相关的责任单元,确保收入的真实、有效。对财务管理部门而言,应设置专人核算收入,并且对收入的核算提出相应的要求,一方面要与各类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各类经济合同要全面掌握相关签订与实施情况,掌握收入确认的形式要件;另一方面要根据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对各类收入按要求进行准确的处理,并结合合同规定与经济业务的实质,在收入确认时处理好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在资金流入流出时进行相应冲销,并注意登记台账与进行账龄分析。

四、结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进展,对事业单位的收入核算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当前,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应深入分析新制度的相关规定,区分与原制度的区别,并在双体系的模式下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使事业单位的财务与经济状况能够得到良好的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计量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钱嘉琪.浅析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0(17):37-38.

第4篇

【关键词】高校 会计制度 改革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在我国延续多年的由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组成的预算会计体系将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的新体系所取代。财政部根据这三种预算会计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加以规范。

一、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的概念

按会计辞典的解释,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办法和程序的总称。根据这个解释,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就应该是高等学校进行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则、办法和程序的总称。

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是为了实现该校的发展建设目标,加强学校调控,强化财务会计管理的手段;是国家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章等在高等学校的具体体现,它是社会主义法制在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当前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根据现行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来对高校人才培养成本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是比较难的,笔者设想,应在高校的财务部门设立成本会计组,也可以依托现行的会计核算部门进行成本会计核算。

(一)高校收支核算不能形成配比

从事业收入看,高校收入来源除财政拨款外,主要是收取学费和教学科研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学校获得的这部分收入应当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不计人事业收入。但现行会计制度没有规定收入确认的时间,高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教学、科研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财政部门甚至在当年都不能及时返还,在会计年度高校收入与支出无法配比,影响了高校资金运作,高校在财政专户即使存款很多也不能形成支出。

(二)高校资产核算方法不科学

在固定资产上,高校会计制度首次引进了“资产”概念,并规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但会计科目设计及其核算内容与“资产”这一会计要素本身不相吻合,高校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实际上这是资产价值形态的转换,并没有发生耗费和损失,而按“会计制度”规定直接列支,对已经存在的经济资源就作为“耗费或损失”来处理,高校固定资产只有与虚设的固定基金相对应,这实际上使固定资产核算游离于会计核算系统之外。这既虚列支出,又不利于资产管理。

(三)会计科目设计与核算不能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内容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设计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都无法涵盖高校发生的经济业务,例如,高校房改资金收支业务、融资贷款业务等,不可能做到“大收大支、全收全支”。由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同一所高校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如何体现其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呢?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均无法反映。

三、完善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一)改收付实现制为权责发生制

在权责发生制会计下,能通过非现金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费用、溢余和损失的核算,而把某一个体的经营活动和影响它的交易、事项和情况,与它的现金收入、现金支出联系起来。故权责发生制会计能提供有关某一个体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的信息,从而满足非赢利组织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这是仅限于现金收支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所不能提供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非赢利组织会计包括高等院校会计的会计基础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有助于高校教育活动收入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学校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高校支出与收系起来并形成配比,促进高校支出的“代际公平”,为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高校改革创造条件。

(二)建立资产及其价值补偿核算体系

根据高校固定资产的类别,应采取有所区别的资产补偿核算方法。对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应采取折旧的办法。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从资产评估(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减值处理到计提折旧已有一套成熟的核算方法和管理办法,是很科学的,高校应予采用。对文物和陈列品以及图书,则应采取设置基金的办法。因此,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科目,将“修购基金”的明细科目名称改为“图书、陈列品基金”,并按不同渠道提取资金,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满足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要求。

(三)改进完善高校会计报告体系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给出了“资产负债表”“收人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三张基本报表,这是需要的,但仅靠这三张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是远远不能满足要求的。建议增加“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成本核算报表”等基本报表,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助于高校内部管理和决策的会计信息,提供有助于有关部门评估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的信息以及评价办学效益和领导业绩的信息。

改革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可吸收这一观点,目前高校成本核算也不宜过细,否则靠加工出来的相关数据核算成本将影响成本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实际上,政府预算科目中“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成本中的人员性成本,“公用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支出中的非人员性成本;学校征地、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则属于资本成本。

四、结论

面对当前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改革措施对其进行管理与控制,加强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是当前高等教育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任务,要积极地开展相关调研,为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崔小杰,雷振海.高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对比[J]. 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第5篇

一、权责发生制引入的模式分析

(一)单基础会计模式如果一个会计主体只使用一种会计基础、设置相应的一套账户进行日常账户记录,并编制相应基础的会计报表,则称为单基础会计模式。比如我国现行政府会计采用的就是单基础会计模式,即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进行日常记录,编制的报表也同样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反映预算收支的收支报表和资产负债表。单基础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使得政府会计在会计、报告和预算中保持一致,具有一定合理性和易操作性。然而,单基础模式所形成的一套会计账户无法满足在预算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同时进行确认和反映的情况,比如,向国外的贷款,目前只能在预算收支表上确认支出,却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债权。由于预算收支表与资产负债表的会计基础的一致性,使得无法满足管理人员对基于修正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信息和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的双重需要。当然,单基础会计模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单基础”,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呈现的是“一种基础为主、多种基础并存”的格局。因为我国的政府支出机构众多,层次级别也很多,各自的具体情况差别较大。有些领域使用权责发生制较难,有些领域则显得容易的多。因此,这些并存的不同会计基础常常出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收入确认与支出确认之间,财务报告与预算系统之间等。因此,有学者建议,我国政府会计可以在记账时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而在编制报表时将报表调整成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报表,如同企业会计报表中包括了调整后的现金流量表一般。但是,收付实现制报告调整成权责发生制报告,需要相应的记录,或者证据,这样做不仅违背了账表一致的会计程序,调整的数据是否具有客观性、真实性还值得考证。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调整成收付实现制报告容易,但反其道行之就比较难了。这种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附加”权责发生制报告的做法,在根本上采用的还是单基础会计模式。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从计量、确认到报告始终采用的是一套账户,使用的是一种会计基础,只是在最后将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报告调整成权责发生制的报告而已,这与双基础会计模式还是有本质区别。

(二)双基础会计模式 如果在一个会计主体下使用两种会计基础进行日常账户记录,形成两套独立的账户,并且编制不同会计基础的两套会计报表,则称为双基础会计模式。比如,在近期出台的高校会计征求意见稿中,通过设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期结余”、“累计结余”四个预算会计科目,与财务会计科目进行平行核算。相应的,预算会计科目最后汇总为预算收支表,而财务方面的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征求意见稿中,资产负债表由原来的“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形式改为以修正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表也相应的改为收入费用表,报告的是以修正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入和支出,这样能够准确的提供相关的财务和成本信息。由此可见,双基础会计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克服在单基础会计模式下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信息的混淆;而在这种模式下通过在一个会计主体下设置两套不同的账户、报告,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也必然造成一个会计主体下两种不同会计体系的形成――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近年来,关于双基础模式下会计体系的划分的研究越来越多,陈立齐(2004)认为,随着权责发生制的加大,难免会导致政府会计与传统的现金制预算越来越分离,而这种分离的理论根源在于预算注重收入和支出的流量,而会计的出发点是资产和负债的存量。Christiaens(1999)也认为,实际上会计系统不应该混合,每个系统的规则不应该主导其他会计系统。 在“大总分类账”中,三种会计系统各自保持各自的规则, 并满足不同会计信息需要,具体如表1所示。张琦(2007)主张,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既要以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为目标,但又不能削弱会计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为代价,将政府会计系统划分为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与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系统,发挥两类不同会计系统各自的优势功能。总之,双基础模式在我国政府会计领域的实施和发展是对传统模式的一种挑战,这种模式不仅引发人们对政府会计体系改革的思考,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未来权责发生制改革的思考。

二、政府会计双基础模式发展思考

(一)目前的政府会计环境决定了仍应夯实收付实现制基础我国政府会计面临的环境很多,比如财政管理改革、财务压力、全球改革压力、制度安排等。其中,财政管理改革应该是我国当前最主要、也是最核心的环境之一。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陆续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部门预算的编制模式导致了信息需求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包括收入、支出、债务发行和其他信息在内的功能强大的政府会计和报告系统;集中性的政府采购改革需要增强支出控制力度,增加采购的透明度、规范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支出行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更是需要通过国库对预算会计系统进行追踪和监督财政交易;财政收支分类改革根据重新划分收入和支出,用不同方式、不同侧面对政府收支活动进行了清晰的反映,说明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这些财政改革都需要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强调对预算资金的完整、全面的管理,准确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的全貌,并了解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尽管采用双基础模式将形成以权责发生制为主的政府财务会计与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预算会计两套体系,但这两套体系的发展优先顺序完全取决于我国政府会计对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的需求程度。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源动力主要来自预算管理系统的需要,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都需要管理部门对政府预算资金进行包括拨款、付款在内的监管,需要对资金实行全程性和全面性的追踪和核算。我国所进行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改革都显示了我国政府强调对资金的集中化控制,最为关心的是预算资金的安全,其次才强调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现阶段我国政府会计即使是向双基础制发展,但仍应优先发展和着重发展预算会计体系。

(二)形成“两种会计基础为主,各种会计基础并存”的格局与单基础会计模式一样,双基础会计模式形成的各自体系中也会存在其他多种会计基础并存的格局。比如,在以修正收付实现制为主的预算会计体系中需要引入承诺制会计基础,以克服收付实现制所反映的信息“滞后”的缺陷。承诺基础与权责发生制所采用的“正式的法定责任”概念不同,其使用的是一种“支出意向”概念,有时甚至在作出决定或者承诺时就记录为支出。根据这种基础所记录的会计信息虽然比“法定义务”可靠性上要稍差,但是所记录的时间显然要比权责发生制要早,更比收付实现制要早。但是,承诺基础的引入也会给管理当局造成困惑。因为政府部门在承诺购买之初就予以记录,也就是这笔支出并没有实际发生而使其在会计中提前“发生”了,造成实际支出信息失真的情况。因此,笔者建议,承诺制所反映的“支出”可以在备查账里进行反映,不在预算支出表里确认,而是以披露的方式予以公示。

(三)解决双基础模式的协调整合与成本问题 双基础模式虽然使得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彼此独立发展,然而,双基础模式毕竟是在一个会计主体下进行的,两个系统之间的会计信息必然具备可比性。笔者认为,双基础模式下设置的收支账户的分类方面可以采用统一的财政收支分类的方式,也就是两种系统所采用的账户分类尽可能保持一致。双基础模式的全面应用还缺乏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改革过程中还要考虑发生的成本和可操作问题。但如果两套账户通过电算化程序运行将使得会计人员工作变得轻松。比如,通过计算机自动识别哪项交易应记入哪个系统,会计人员只要输入会计分录,最后自动生成财务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的两类报告,同时满足使用者对财务信息和预算信息的不同要求。

参考文献:

[1]王雍君:《政府预算会计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陈胜群、陈工孟、高宁:《政府会计基础比较研究――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与崛起的权责发生制,孰优孰劣?》,《会计研究》2002年第5期。

[3]张琦、程晓佳:《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方向与协调:一种适合我国的改革路径》,《会计研究》2008年第11期。

[4]陈立齐、李建发:《国际政府会计准则及其发展评述》,《会计研究》2003年第9期。

第6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一、基本准则的创新与突破

(一)政府会计体系的转变

目前的预算会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政府绩效评价、财政透明度、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需求。虽然预算会计体系在实施运用过程中有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但仍然缺乏一个完整科学的标准体系。基本准则的出台有利于引导政府会计体系由预算会计体系向现代政府会计体系转变,“二元系统论”者认为现代政府会计体系由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构成,由于核算基础的不同,应当分别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建立参照企业会计系统的“四元系统”(包括政府管理会计、政府成本会计)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长期目标。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二元系统”,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合理的政府会计体系,才能真正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及时、有效、合理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核算模式的创新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核算对象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会计要素。这样的分类给政府会计核算和信息报告带来了不便,特别影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因而有必要加以改进。《基本准则》在过去会计要素划分上有所改进,第一次提出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但与当前的预算会计中的收入和支出有所区别,主要起到反映公共部门运行成本、资产管理效率的作用。会计核算模式的创新,既能满足基于不同确认基础的会计报表需求还能反映公共部门活动所包涵的会计核算对象,政府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具有科学合理性和普遍适用性。

(三)政府会计报告的转变

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信息过于分散不集中,不能满足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信息披露形式的不合理进一步阻碍了财政运行的透明度。对内部信息需求者来说没有充分的根据来做出政府决策,对外部使用者而言,不能摸清政府财务活动实际运行情况。《基本准则》除了要求编制过去的决算报表外,还应编制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反映政府营运成本绩效情况的收入费用表和反映政府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现金流量表,符合情况的还需要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有利于规范政府财务信息的披露和利用,有利于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四)政府会计规范模式的转变

目前,我国政府会计规范采用的是会计制度规范模式,会计制度主要是解释会计科目、记账制度、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报告的内容,侧重于具体业务规范。由于我国传统预算会计体系和会计制度的弊端,三套政府会计制度自成体系、缺乏衔接,导致政府会计制度不能整体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营运业绩,而且现有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模式与国际规范模式存在脱轨现象。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出台,表明我国开始采用政府会计准则规范模式,突破了长期以来单一预算会计制度规范模式,开启了我国政府会计的准则时代。规范模式的转变可以借鉴企业会计规范模式转变进程,模式转变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实现近期改革目标即建立“准则+制度”的混合模式,第二步实现长期改革目标即建立与国际政府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相接近的准则规范模式。

二、基本准则实施的相关建议

(一)加快政府会计体系建设

政府会计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也涉及到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的制定与出台。基本准则仅是政府会计体系的一小部分,是建设政府财务会计体系的开端,可以借鉴企业会计体系,积极起草制定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具体准则的制定才能体现基本准则的意义,应用指南的跟进才能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具体准则。加强政府会计学术探讨,充分发挥各界力量,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积极解决政府会计改革中的“硬骨头”。规划出各项措施的时间轴,稳扎稳打,循序渐进,让政府会计改革在稳中求进,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政府会计体系。

(二)注重政府会计人员的培养

在具体准则出台前先做好政府相关人员知识理念的更新和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政府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更应该重视加强政府会计教育问题,努力克服人才瓶颈问题。加强政府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既需要高校的努力也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推动。高校是培养政府会计人才的孵化器,要充分发挥好高校的作用,注重引进政府会计方面的师资力量,做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使之能胜任政府部财务会计与审计等方面工作。政府部门既要注重对人才的吸收也要重视政府会计在职人员的培养与后续教育,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三)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

政府部门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外部审计)制度有利于完善国家财政监督和治理体系的构建,有助于防范当局债务风险,满足社会民众对政府财务信息和财政活动透明度的需求,让民众充分享有政府财务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首先要推动外部审计的制度化建设,制度的设计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撑,积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外部审计提供法律依据。可以先在小范围试点时机成熟再推广运用,同时赋予注册会计师相应的权利,保证政府审计的顺利实施,以获得充足、合理的审计证据以发表审计意见。其次,审计服务购买主体大部分是被审计对象,容易造成虚假审计报告,而且当前审计服务主要运用于政府投资审计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等少数领域,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及其工作的监管和事后评价,从而保证政府审计质量。再次,高效运用审计结果,是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作用的意义所在,建立有效的结果利用机制,不仅能发挥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更有助于形成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三大审计协调统筹关系,提升审计的有效性、合理科学性,让政府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刘安天.加快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落实进度[N].中国会计报,2015.

[2] 邢秀英.公共受托责任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目标定位及路径选择[J].财会月刊,2015.

[3] 刘光忠.关于推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若干建议[J].会计研究,2010.

第7篇

关键词: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变化;对策

2015年10月,财政部对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这是在我国深入开展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进行的较大范围的制度完善和修订工作。此次修订是一次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尝试,对促进形成我国更加透明、更加完整的政府财务信息以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等有重要的帮助。对于新制度,需要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人员熟悉并掌握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规则的变化内容,调整会计系统设置与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形成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新制度中的主要变化内容

(一)组织会计核算业务的思路变化

新制度是根据《会计法》和最新的《预算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的,目的是能够全面反映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和资产的使用存量情况。新制度重点借鉴了财务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在会计业务核算中增加了“双分录”的核算规则,从而及时地反映政府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例如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外债资金时,债务责任仍然由下级政府负责,本级政府只是暂时性垫支。这样就产生了应收项目,具体会计核算分录应记为: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而对应地借记“应收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外债转贷款”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突破性地引用了这种核算规则,不仅清晰地反映出政府现金流的变化过程,而且也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有利于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质量。

(二)新增了“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新制度中新增了“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用以核算财政部门存放在商业银行中的财政资金,并与放置在国库中的存款资金相区别。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放置在商业银行中,是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后,财政部门将原下拨预算单位的资金收归到财政单一账户中,仅下发用款额度的集中支付形式而出现的。这种财政资金管理模式有两方面好处,一方面规范了预算单位的用款行为,提高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控制程度;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会集中大量现金可以有效地进行财政资金的调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而这项业务因商业银行的存款利息会产生回收差额,应将差额作为本级财政的一项收入处理,所以,本次修订特别规范了这项活动的会计核算工作。当财政资金转入商业银行时,借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贷记“国库存款”;当存款收回国库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按照原存款的本金部分,贷记“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并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三)增加了借款、债券发行和投资业务的核算

随着政府经济活动范围的拓展,同级财政除了正常财税资金的收付业务之外,还存在对外借款、发行地方政府性债券以及政府股权投资等业务。本次修订也针对这些业务内容,设置了相关科目与核算规则。其中将原制度中的“暂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分为专门核算对外借款的“借出款项”与核算其他日常管理活动形成的内部借款的“其他应收款项”科目。内、外不同目的的借款事项分开来核算,有利于直观掌握政府的债权结构,便于有效实施财政管理。针对政府债券业务,新增了“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和“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分别用于核算政府发行的长短期债券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业务。这些修订内容适应了加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要求,满足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等业务核算的需要。在政府股权投资核算业务中,增加了“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科目,并且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核算政府投资于各类组织机构中的股权权益。这三方面的制度内容修订,适应了我国当前政府活动的新趋势,并有效借鉴利用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核算优势,来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的变动,减少了收付实现制下财务信息的不全面与数据滞后性的不利影响,提升了我国财政信息的时效性和有用性。

二、加强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的对策

(一)适应“双分录”核算规则的工作思路

适应“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思路,需要财务人员熟悉并掌握“双分录”的核算规则,并且建立起对应的核算业务核查机制,防止出现操作差错。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财政部门学习新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制度内容,特别是了解权责发生制基础下的应收应付项目的业务核算,使得基层核算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核算技巧,并能实现准确核算。其次,做好会计核算系统的升级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与软件公司沟通,对系统内的核算规则和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与新制度实现对接。最后,建立必要的核算核查监督机制和措施。新制度实施初期,可能会出现业务操作不规范或者遗漏的情况,必要的核查和监督活动将有效降低会计核算差错。财政部门可以将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核算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以保证核算内容的准确性。

(二)规范财政部门的理财活动

新增了“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以及规范了相应业务的核算规则,有利于财政部门开展理财活动,增加一般预算收入。随着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有更多的资金留存在国库中,如何更好地利用起来,一直是财政部门关心的问题。财政部门可以利用这次会计制度修订的契机,积极寻求理财机会,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定期、债券等投资理财形式,通过合理计划年度内本级以及各下属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变化,结合预算收入的进度等,科学组织理财活动。同时,按照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报经必要主管部门的同意,符合相应的制度要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弥补一般预算收入的不足,同时也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新业务的学习

面对借款、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股权投资等核算新规则的应用,财政部门首先要完善内部会计核算系统的升级工作,按照新要求在系统中增设新科目,并且捋顺科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按照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以方便日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与查询工作。其次,使用这些负债类、权益类科目对于财政部门的财务人员是一次新的挑战,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人员对这些核算规则的学习,并且加强与政府债务管理部门的沟通,了解业务信息和业务特点,并设计必要的控制程序,提高权益类、负债类业务的核算准确性。另外,随着地方政府性债权、债务类业务的增多,财政部门需要强化相关基础性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建立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核对机制,保证基础性数据的完整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修订,对规范财政会计核算行为,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以及债权、债务结构情况有重要的帮助。除了本文提到的核算规则、国库现金管理、借款管理、政府债务发行以及政府股权投资等业务的核算变化外,还有增加财务报告附注的要求。报表附注能够更加清晰地反映出政府的或有事项,对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可读性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财政部门的财务人员需要认真了解并熟悉这些变化内容,通过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不断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质量,促进政府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薇.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亮点解读[J].现代商贸工业,2015(26).

[2]薛双全.新环境下财政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5(9).

第8篇

【关键词】 会计 核算 内容 分析

引言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确立了五个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要素构筑资产负债表,所以也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和支出两个要素构筑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称为收入支出表要素。下面就对预算会计要素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 关于负债表的三个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1.1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了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凡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1.2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1.3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1.4预算会计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采用“净资产”称谓,这与国际通行的用法一致。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这个差额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 结余核算要则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2.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非凡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2.2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非凡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2.3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非凡性,主要表现如下:①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②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③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④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⑤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第9篇

随着财政部2014年10月制定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6年6月制定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改革热潮已经来临。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注重财务会计的建设而忽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事业单位建立管理会计体系不但是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会计改革的要求,也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与联系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同为会计的两大分支,长期以来人们重视财务会计的研究而忽略管理会计,在实际工作中也更多的运用财务会计,二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对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还是对外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对内称为管理会计,对外称为财务会计。尽管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有所区别,但二者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关系。

(一)服务对象方面

财务会计侧重“外部会计”的同时也为内部服务,管理会计侧重“内部会计”的同时也在为外部服务,财务会计提供的资金、成本、利润等财务指标,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者也同样适用,是他们制定决策、编制计划不可缺少的,同样,企业外部投资人、债券人不但关注财务指标,也需要了解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可见,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服务对象上虽有明显区别,但也有一些交叉服务现象。

(二)资料来源方面

财务会计要取得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要记账、整理、汇总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而管理会计并非直接取得会计凭证,而是取得会计核算资料,为管理者提供会计信息与决策支持系统。

(三)职能定位方面

财务会计的职能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进行反应监督,而管理会计更多对未来的生产活动进行规划控制,是对财务管理的进一步管理,二者职能方面有所区别。

二、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现状

管理会计起源于西方,萌芽于20世纪初,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我国管理会计相关理论引入较晚,起初很多学者更多关注理论研究,实践应用落后。随着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如绩效评价方法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平衡计分卡,成本管理方法中的作业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在我国很多企业得到了较好的应用。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管理会计仍呈现各自探索阶段,应用效果较差。

(一)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

目前,我国管理会计尚未形成较完整的理论系统及标准,理论研究赶不上实践发展的需要,虽然有些单位能够利用管理会计的部分职能指导单位的发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但总体来说,我国很多事业重视财务会计的应用,单位管理会计应用较少,部分事业单位甚至管理会计应用空缺,极大的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

由于我国管理会计起步较晚,管理人才匮乏,尤其是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更是难求,一直以来,我国比较注重财务会计领域的发展,大多数院校注重培养财务会计方面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进入企事业单位,也较多关注单位财务会计方面工作,更注重财务会计的“记录价值”,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得较好,但不能有效的运用管理会计方法为单位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受到较大限制。

(三)缺少有力的信息支撑

我国管理会计信息化领域发展较慢。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越来越多企业开始运用全面预算管理软件、作业成本法软件等一些管理软件来加强企业的管理会计信息化,但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亟待推进,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信息化工具大部分是会计软件中自带的部分管理功能,工作人员也只是简单的运用这些软件中的核算功能,专门针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会计信息软件目前市场上处于空白状态,事业单位管理体系构建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三、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构建切入点

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构建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系统,应以预算管理作为切入点,总体思路是:以预算管理基本内容为基础,将预算管理职能与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联系起来,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嵌入到预算管理系统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同时与预算会计系统衔接起来[1]。

(一)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履行其职能和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重要手段,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绩效评价等,事业单位将预算管理与管理会计相结合,一是管理会计系统提供单位内部预算管理的各类信息供相关决策者使用,促进财务与业务部门的融合,二是运用管理会计工具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等管理情况与绩效目标对比,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

(二)与内部控制相结合

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管理系统,控制的过程就是信息产生、传递、反馈的过程,它涉及到单位的方方面面,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能够督促内部管理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为管理会计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撑,管理会计通过对财务数据的统计分析来评价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效果,二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四、加快发展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已进入管理会计发展的春天,随着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我国管理会计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抓住这个契机,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用管理会计的思维去工作,更好地为单位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人才,事业单位应注重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资格考试、在职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单位管理会计人才的成长,打造一支专业知识过硬的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切实帮助事业单位提升管理会计水平。

(二)加快信息系统建立,提升管理会计信息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建设管理会计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设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相关性。事业单位应加快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建立单位内部财务和业务部门畅通联系的信息平台,通过平台的应用,不但可以将预算编制、执行、决策分析发送到平台上,使业务部门一目了然,了解资金动态。同时,业务部门将项目情况发送到平台上,财务部门也可以掌握业务部门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展情况的对比分析,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