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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干部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一、为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执法职责分解是指把市卫生监督中心负责执行或协助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分解到中心主任、副主任、科长和执法人员。
三、执法职责分解后的权责关系,执法人员对科长负责,科长对分管副主任和主任负责,分管副主任对中心主任负责,中心主任全面负责。
四、执法职责分解要求明确各级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做到分工明确、执法到位、责权相符、职责到人。
五、具体将每个市管单位执法职责分解到人,每个市管单位至少有两名责任监督员(详见附表),分管副主任为责任领导。
第二章 领导行政执法职责分解
(一)主任职责
1.对本机构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负全面责任。
2.对本机构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3.对重大复杂案件和事项,组织有关负责人集体进行讨论,报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决定。
4.将本机构承担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分管副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5.负责分管范围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审阅分管科室起草的文件,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内容。
3.负责审核、批准分管科室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内容。
4.组织实施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第三章 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职责分解
(三)科室正职职责
1.在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
2.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并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查,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当的内容,保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适当。
3.组织办理和审核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4.将本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本科室工作人员,经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四)科室副职职责
1.协助科室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2.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适当。
3.办理或者组织办理、审核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保证各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4.办理或者组织办理中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第四章 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分解
(五)卫生监督员职责
1.共同行政执法职责
(1)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等。
(2)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3)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4)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6)参与食品卫生、职业中毒等危害人体健康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指导、协助行政相对人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8)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交付的其它任务。
2.食品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职能调整之前)
(1)对餐饮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提出卫生审查意见;参加新、扩、改建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对指定专业技术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勘察,作出卫生学评价。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指导和协助餐饮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参与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5)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6)执行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
(1)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2)指导和协助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4)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故。
(6)执行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4.传染病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
(1)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7)执行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5.医疗机构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
(1)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执业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4)对医疗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5)执行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6.职业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
(1)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参与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提出处理建议。
(6)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7)执行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7.放射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职责
(1)对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对放射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3)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对新建、改建、扩建涉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负责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进行审核。
(5)参与放射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幼儿园将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幼儿园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幼儿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幼儿园卫生创建工作再创佳绩,得分99分以上。
3、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健康知识考核知晓率达100%。
4、新生入园健康体检率达100%。
5、及时控制园内传染病疫情,杜绝二代病例出现。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按照"五有要求"(有专职教师、有课表、幼儿有读本、老师有教案、期末有评价)上好健康教育课。健康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开展好健康教育传播活动: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如开学第一周是"防近宣传周",我们就大力宣传"防近"的知识和重要性,要用多种形势、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讲座等。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卫生宣传月"活动、"5•20"营养日活动、"9•20"爱牙日活动、"12•1"艾滋病防治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
2、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
(1)规范管理幼儿园卫生: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到人,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卫生健教工作资料的整理:对相关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做到建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3、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六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近视、沙眼、龋齿和肠道蠕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好监测和防治手段。
4、传染病控制工作
要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幼儿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关键词】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问题
0.引言
公共卫生是全国人民健康的公共事业,主要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对食品、药品和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对传染病的监控和防治、卫生宣传教育、免疫接种等方面的内容。目前,慢性非传染病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新的疾病负担,对全球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在发展中国家,防控流行性传染病仍然是比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卫生组织的相关报告表明,大多数患者因传染病死亡,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其死亡人数较多。传染病对人类的生命安全具有较大的威胁,同时也严重影响着人类和社会的发展。因此,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变得极其重要[1]。
1.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存在的问题
1.1缺少充足的资金支持
由于疾病控制机构的经费保障和保障标准没有统一,使得公用卫生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不够均匀、公共事业的发展也不够均衡。大多数疾病控制机构受到运行机制和人员费用等各面的限制,使得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以及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另外,由于我国卫生资源总体不够充足,资源配置方面不够科学合理,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些问题比较突出,使得大多数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人员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人才流失的现象十分严重。
1.2缺少高素质的疾控人才
目前,我国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工作人员在专业结构的配置上不够合理,多数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水平较低。在村镇卫生所的公共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组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三分之二的工作人员学历在中专以及中专以下,只有少数人员的学历在大专以及大专以上。其次,在村镇卫生所的工作人员中几乎没有高级职称人员。有少数部分人员的年龄在35岁以下,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在35岁以上。最后,大多数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是临床医学或者是护理专业,只有个别人员的专业学科是公共卫生专业。从以上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大多数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专业技能不够强[2]。
1.3缺少相关法律和保障机制
我国公共卫生部门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治疗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保障机制不够统一协调,无法相互作用,从而使得许多医疗工作者只注重传染病的治疗,而忽视了预防控制工作。我国公共卫生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无法及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另外,当前的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公用卫生人员职业培训、专业技能的提升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
2.优化公共卫生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2.1建立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首先,在建立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时候,政府应该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及政策支持,在完善疾病科学研究、监控设施和方案以及预警机制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就需要加强各方面的管理机制建设,在资金投入的方面,需要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投入,有效的改善现有的疾病控制设施和手段。在偏远地区,需要密切观察饮水卫生和粪便管理,确保人民饮水安全。各个地区需要及时的沟通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传授预防控制的经验。政府部门需要把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作为重要事项来管理,将公共卫生事业归入到社会总体发展的规划中,并协调好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发展。在公共卫生部门内部,需要进行卫生体制改革,将政府的卫生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卫生服务中来。另外,需要加强对传染病应急方案的制定。在传染病疾病的防治工作中,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传染病的应急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进行。针对比较常见的传染病,需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该病的发展方式和传播途径等情况,确保该病一旦发生传染疫情的时候,能够有效的处理和规划。
2.2加强公共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大多数人对传染病的认识还不够充足,尤其是一些新发的传染病,没有高效的治疗措施和疫苗,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严重者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需要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正确看待疾病,并逐渐掌握一些必要的自我防护和急救措施。在宣传的时候可以通过宣传栏、定期宣传服务以及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
2.3加强对公用卫生管理人员建设
公用卫生管理的范围已经不再仅限于传统的传染病防治、卫生设施和饮用水的控制管理方面,目前,还加入了重性神经疾病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儿童保健、孕妇保健、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社区康复等内容。由于公用卫生事业和工作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其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因此,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得分人员需要加强自身专业技能,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参与各种相关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服务能力。
3.总结
对公用卫生和传染病相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可以有效的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居民生命健康,从而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在防治传染病的时候,还需要根据当地以及我国基本国情进行考虑,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传染病防治体系。
【参考文献】
卫生部印发了《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规划》明确要求,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基本用药名录,从政策上保证梅毒患者诊疗费用报销。
曾被消灭的古老性病梅毒,20世纪80年代重新出现,蔓延至全国,近10年传播明显加剧。全国疫情信息系统报告数据显示,199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80406例,200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327433例,发病率年均增长14.3%。2006年梅毒发病数首次跃居全国甲乙类报告传染病种的第四位,2009年梅毒发病人数名列第三。
对此,该《规划》提出梅毒防控目标:5年有效遏制发病激增,10年逆转疫情上升趋势。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梅毒患者在具有梅毒确证检测和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规范的诊疗服务和随访,其病情被保密,医药费用能报销,就不会再“病急乱投医”。同时,医生应主动建议就诊的疑似梅毒患者接受检测,并提供检测前咨询,解释检测和规范治疗的意义,并在医疗过程中对梅毒患者进行健康指导。
药品安全拟建“黑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严重违法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
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行业禁止和行为限制的规定,强化退出机制,保障处罚有效实施,维护执法严肃性的一项积极探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力求通过打击个别严重违法者,对违法行为予以警示和震慑,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纳入“黑名单”的八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也应当纳入“黑名单”。
慢性病致死占总死亡的85%
目前我国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2.6亿人,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5%。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介绍,当前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慢性病患病、死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内容繁多的系统工程,包括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的控制,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救治,以及贯穿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其中,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疫情信息的不准确和渠道的不通畅直接影响着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和控制[1]。2003年的“非典”疫情暴露出我们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疫情及报告信息渠道不畅,也反映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解文昌市疫情报告管理监督现状,探索科学有效的疫情管理监督执法模式,我们于2005~2006年抽样调查了辖区中51家医疗卫生单位的疫情报告及监管现状并进行了汇总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从文昌市辖区314家医疗机构中抽查51家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学校(幼儿园)校医室。调查抽样单位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的传染病疫情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等。
1.2 方法
按照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设计的表格和培训要求到抽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和现场指导。
2 调查结果
2.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及运行情况,见表1。表1 文昌市疫情报告管理状况(略)
2.2 疫情报告与核查情况
51家医疗机构及5家学校(幼儿园)校医室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例数为1 400例、疑似病例9例,其中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疫情报告例数分别为917、433、占95.8%,其他部门仅报告59例,占4.2%;检查16家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有传染病报告登记的仅有3家(18.75%)。随机分别抽查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单位传染病登记20例、200例和20例与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疫情报告,复核符合率为100%、97%和80%。
2.3 传染病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
在调查的10家一级医疗机构、5家学校(幼儿园)中都有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方式有宣传栏、广播、讲座、宣传画等。
在5家学校卫生兼职管理人员与在校学生接受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培训的3家,共培训5 959人次;传染病知识考核结果为优秀2家,良好3家。
2.4 存在问题
2.4.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奖罚制度不落实。大多数一级医疗机构都没有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未建立与责任报告人的报告卡交接记录。门诊部(除庆龄妇幼保健院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都未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2.4.2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不善及运行不畅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均有统一格式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报告登记卡,基本上配备疫情报告电脑网络,实现了疫情报告个案管理,但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诊断未按照标准命名,漏、错项较多,书写潦草等。虽然已配备直报电脑,但人员素质偏低,上网操作不熟练;部分电脑未能专报专用。
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普遍较差,大部分没有门诊日志、没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没有传染病报告卡、没有了解疫情电话、也没有参加传染病疫情培训。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这段期间,有81.25%的单位从未报告过传染病。
2.4.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有专门的疫情报告机构和人员,网络直报运行通畅,记录完整,每月有疫情分析报告,但对一级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维护指导较少,且几乎没有开展对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业务指导。
2.4.4 学校(幼儿园)
在抽查的5家学校(幼儿园),均在文昌市的文城镇,可算是上等档次。但5家单位均无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家没有晨检制度,3家没有缺课登记管理制度,2家没有熟知疫情报告电话,4家无传染病登记记录、也没有返校证明,2家专兼职的校医没有接受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培训。
3 对策与建议
3.1 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的医务人员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尤其对相关的 疫情管理人员及疫情报告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推动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2 针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普遍存在传染疫情报告“盲区”的现状,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这类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好坏与执业年审挂钩,以真正做到许可与监管衔接[2]。
3.3 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大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或迟报现象进行检查并追究法律责任[3]。
3.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信息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定期维护和检查,24h维护应达到100%。
3.5 医疗机构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各项制度,要加强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报告传染病疫情意识与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
3.6 学校(幼儿园)除了自身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外,还要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如学生缺课登记、返校健康证明、家访等。
【参考文献】
[1]陈永祥,徐克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监督与对策研究项目总结,卫生部《2005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监督与对策项目资料汇编》[m].2006,6:24~25.
监局:
贵局于2020年5月26日对我院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我院存在以下问题:1、预检分诊制度未建立落实;2、依法执业工作未到位;3、放射防护不到位;4、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放射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检测。
我院在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林院长高度重视,立刻对照监督意见书,对我院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建立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将预检分诊和导诊分开;认真完善门诊日志要求登记内容一定要齐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加强依法执业工作,按照《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医、护、药、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医疗废物处置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
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重新梳理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细节,进一步健全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医院院长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2、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铅山卫东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并张贴于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醒目位置处。规范、指导各科室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等管理。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以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
三 放射管理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
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由院长全面负责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辐射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射线装置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并及时修订辐射安全管理规定、X射线机运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护与安全设备维护与维修制度、个人剂量监测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等。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证》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等项目信息及时记录并管理。
今年全市要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创建文明平安卫生城市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突出抓好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疾病防控力度,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创城市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月活动
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推动全年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活动全面整治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为全面提高爱国卫生整体水平,创建健康城市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治,确保活动月取得实效。同时,将“活动月”内容向全年延伸,以月促年,使全市居民健康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逐步使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步入长效管理的健康发展轨道。
(二)全面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
要加大综合管理力度,注重城乡联动,狠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特别要在整治交通、市场秩序、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集中开展对“五小”、“六边”和废品收购站的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为XX年我市申报省级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卫生乡镇、村屯、社区”创建活动
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卫生乡镇、村屯、社区”活动。重点解决好垃圾、污水、粪便、烟尘处理等问题,搞好乡镇、村屯、社区绿化美化,全面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努力培育出更多的省级卫生社区、卫生乡镇和卫生村,促进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四)重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坚决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重点治理乡(镇)街所在地(含撤并乡镇政府原驻地)环境秩序;村屯环境秩序;公路(屯路)环境秩序。要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清沟排淤、填平坑洼、清除垃圾等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要规范集贸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要加大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灭鼠、灭蟑螂、灭蚊蝇活动,控制四害密度增长,确保“四害”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年内修建1200座粪尿分集式无害化农村环保厕所,新建沼气池1521个。争取完成抽样化验500眼农户水井的水质检测。
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平罗县地处银川平原北部,辖七镇六乡共128个行政村(含原陶乐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0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中级职称的134人,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医疗站和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较差,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