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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会议

时间:2023-10-08 15:44:17

导语:在安全事故会议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安全事故会议

第1篇

段家兵

同志们:

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首先由我通报全区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情况,然后对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对第二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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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方面:第一季度,共接警9起(抢险救援6起,一般性火情3起),抢救被困人员1人,警情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30%,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好转。

二、第一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通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到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检查机制。

根据上级领导和文件要求,区消安委制定了《五桂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五桂山开展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五桂山“四类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第一季度重大节日的工作部署,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和在建工地、校园、厂企、出租屋、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按照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500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0宗,落实整改措施80宗,责令限期整改10家,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按照《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通知》,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及消防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1月10日和3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派发消防安全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第一季度,区消安委共组织专职消防队及相关部门开展灭火自己疏散演练1次,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2次,举办消防培训3次,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任务完成率为99%,隐患排查率96.3%,隐患整改率为95.7%,各项指标保持高位运行。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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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部分场所未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范围,单位监管分工不明,导致出现漏管现象,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排查,在5月底前,将未纳入网格化监管的单位场所全部录入中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是一般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被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均为灭火器过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火栓被遮挡等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此类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体现出监管部门巡查员巡查工作不细致深入,复查整改不及时,单位消防巡查职责不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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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的隐患的排查力度。

按照网格化工作划分,各相关部门、村(居)务必按照办事处工作部署落实好辖区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治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各有关部门、村(居)要严格整治标准、及时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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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骨科医院事件教训深刻值得深思

医者怀父母之心,悬壶济世,本为世所称赞,然而医疗安全事故的出现,却让医患对立,引发医疗纠纷,让医院声誉毁于一旦。2005年12月24日xx骨科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再一次敲响了医疗事故猛于虎的警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事件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骨科医院发生的事件虽然未发生在我院,但教训极为深刻。2005年12月27日早晨我科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讨论了此事件。马红梅主任首先宣读了事件经过及张院长的指示。大家踊跃发言,深刻分析我们自己,针对我科可能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表示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医护人员一致认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综合治理,即:要以加强医疗管理为中心,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以转变传统观念为内容,以阻塞各种漏洞为方法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第一,规范医疗活动管理,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要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求人人持证上岗。经常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加强医疗管理,有章可循是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中心环节。科室一定要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要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指标。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使科室的医疗工作有条不紊的惯性运行。

第二,我们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操作。首先,坚持首诊医生负责制。下级医生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请示上级医生。同时进行医患双方的及时沟通交流,签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等。协助完成一些必要的检验及辅助检查。诊断依据要确凿,其次,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交作好记录。严格等级护理制度,勤巡病房,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在治疗操作中严格三查八对,严格无菌技术。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医疗安全是重中之重。

第3篇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各中小学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如下:

一、目标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各中小学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班主任参加,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排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措施、制度,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性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教师,并定期检、监督,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4、学校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有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本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智能工作机构,配备与本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实施安全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各学校工作和教师考核的内容。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学校放学时,要有老师护送小学生过马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8、确保学校年内无火灾,不发生交通安全、危房倒塌、建筑物安全、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物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严禁中小学无驾照驾驶摩托车、汽车,确保师生无因事故引起的死亡或重伤事故。

9、完善安全工作分析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责任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二、实绩考核

(一)考核按“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有步骤进行。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安全事故的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和年终目标考核奖励。

(四)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后必须上交300元安全生产考核保证金。对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返还保证金。对不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将保证金全部上缴镇财政。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盖章)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德清”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利用相关部门资源,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强化用人单位安全生产“三基”(基层组织、基本制度、基本培训)工作为抓手,建立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工伤事故预防,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发生,降低用人单位的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或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工伤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工伤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地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主要议题是传达省、市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伤事故动态,研究协商应对措施,并对工伤事故多发单位进行通报。

(二)建立工伤事故预防监管责任制

工伤事故预防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生命与健康的有效手段。做好工伤事故预防,促进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工伤事故预防责任制。县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对工伤事故预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工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联合县地税部门建立完善工伤浮动费率机制,严格工伤事故认定工作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工伤事故和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对策,加大对事故多发行业的企业的指导、检查、培训力度,依法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整改,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劳动者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场所的监测与评价、职业病诊断等工作,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防护、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诊疗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给县安监局和县人力社保局。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工会帮助企业主做好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对职工工伤事故预防的教育,依法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企业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牵头落实主要工业园区路段(口)的物防措施和时段限速标志,认真调查核实交通事故原因,依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加强《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县建设局:负责加强建筑企业工伤事故预防教育、培训、引导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县财政(地税)局: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负责安排落实相关经费,负责落实上浮企业费率。

(三)建立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县安监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体系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县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工伤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建立工伤事故联合排查制度

县人力社保、安监部门要联合建立工伤认定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交换、情况互通的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各自信息进行互通,并根据互动交流信息,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事故多发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措施,对违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法规等问题,根据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并强化和完善工伤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对涉及共性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并及时针对性做好工伤事故预防工作部署。

(五)建立三级预警通报制度

实行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通报制度。对年度内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生产区域内工伤事故发生人次除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下同)达到2%、5%、8%以上,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发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通知书,并及时向县安监、建设、公安等部门通报,由其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同时,将典型事故案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伤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六)建立奖罚制度

将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列入各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凡当年工伤事故发生率在5%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用人单位,不得参加先进评比,并采取上浮费率、媒体曝光等措施进行处置。对按规定全面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且年度内没有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给予工伤事故预防奖励。费率上浮办法另行制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工伤事故预防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第6篇

在三鹿奶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县各职能部门反应迅速,切实按照上级要求,认真主动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成效明显。目前,我县工作比较正常,没有滞后和出现重大问题。今天召开专题会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安全事故为代表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做好我县三鹿奶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关系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覆盖面广、数量大。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重大的民生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在这个问题上,我县与全国一样,工作虽有进展,但仍存在比较普遍、明显的问题。就奶粉安全事故来说,最近几年已发生过两次,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部分人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水平低下,唯利是图。政府要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要有所作为。在三鹿奶粉安全事故处置中要消除三个片面认识,一是认为我县患儿较少,与全国、省、市相比,数量微不足道,存在无所谓的思想。要认识到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绝不能因患儿数量少而忽视问题的严重性。二是认为我县没有乳制品企业和大型的养殖场,上级要求的任务比较轻,存在无所作为的思想。要清楚看到目前我县还有很多无牌无证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很多的食品安全隐患,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去履行职责。要充分理解县委县政府提倡的是大力发展家庭工业,而不是发展家庭食品加工业。三是在此次奶粉安全事故的处置过程中,包括筛查、救治、安抚、稳定等,工作量大、面广,人手紧缺,存在畏难的思想。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工作态度,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工作。

二、明确任务要求,抓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重点工作。今天上午电视电话会议上,吕省长指出要加强患儿的筛查、救治工作,加强市场流通环节、奶制品企业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奶农的监管和指导;孙书记要求要启动紧急预案,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我们要牢牢把握,深刻领会。尤其是职能部门一定要心中有数,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传真、函、领导讲话等,要认真研读,在职责范围内,联系实际,明确自身工作任务,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丧失解决问题的重要时段和机遇,造成工作的重大失责。

第7篇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沟通协作

2007年初,为了预防职务犯罪和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罗源县安监局和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由县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和县安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联合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本县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监督环节职务犯罪动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交流,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同时通过邀请检察院预防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乡镇部门防范安全事故会议及县政府季度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沟通理解。一年以来,根据安全生产特点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打击无证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达到了良好效果。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

联合工作小组从抓好法制宣传、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有效监督三方面入手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

以抓好法制宣传为着力点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利用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实防线。

二是利用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参观了监狱、听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做到了警钟长鸣。

三是分析安监系统容易产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开展了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防范教育,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此外,罗源县检察院还为县安监局提供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极大地促进安监局工作的开展。

以抓好制度建设为根本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在于制度。一年来,罗源县检察院配合县安监局根据罗源县的特点,针对行政许可、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等不同岗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有章可循,正确履行权力,自觉预防职务犯罪。

以抓好有效监督为重要手段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成立的联合工作小组,根据安监工作特点,及时跟踪监控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进程及环节,同时罗源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职能,及时发现隐患,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检察建议有效落实。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重特大安全事故通报机制

第8篇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xx〕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第9篇

我听了后有三点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一是安全生产是法律责任。安全生产具有强制性、约束性,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讲条件,不能打折扣,违者必受罚。二是安全生产是内在要求,企业安全维系着员工的生命、健康,关乎着企业的存亡,必须要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贯穿到每一个环节、细节。三是要为发展植入安全基因。无论是经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人员,都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不误,要增强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效益的理念,将安全意识像基因一样植入我们的头脑,层层相因,代代相传,成为维系健康持续发展的密码。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传达落实好培训会议精神。与会同志回去后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区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应急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规定,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强化员工安全教育。要广泛开展每周一题、班前一题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抽答、安全事故案例宣讲、全员安全知识培训考试、百日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员工安全教育活动,对员工实行安全生产交底,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