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16: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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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质量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内市场日益复杂,竞争局面不断加剧,招标工作的服务质量不仅决定了招标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对后续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合同履约质量和投资等的控制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工程项目招标不仅仅能为招标者节省经济成本,还可以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工程项目行业的发展。
1招标存在的现状分析
1.1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有许多招标人在委托招标的过程中,以“外陪标、内定标”的方式威胁招标机构,通常要求招标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招标,不然就不将业务委托给招标机构。为了避开公开招标,招标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拖掉或者变为邀请招标,有些业主为了私利,没有按规定将自己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把项目化整为零;在信息上做文章,没有走正规流程,不按时公开信息,限制信息范围,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1.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工程项目招标服务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从而相关机构在推行招标制度时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此外,法律法规中对招标行业的准入度不高,竞标单位良莠不齐,导致了招标机构过多,而造成招标程序过于混乱。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标资质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商务部颁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然而,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壮大,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很难满足其发展需要。
1.3招标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项目招标行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机构执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队伍建设水平低下:招标市场集中度偏低,业务市场较窄,缺乏长远打算;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靠不正当途径来获取业务。此外,工程项目招标机构乱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工程项目招标机构往往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现今的社会竞争中,相互竞争激烈,的机构过多,没有诚信度,也没有在整个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模式。那些人为了获取业务宁愿使用一些非常手段获取利益,打压竞争者,形成恶性竞争环境。甚至存在不少机构都是以少收费、不收费为幌子承接业务,以超低的价格中标。然而,一旦开展业务后就找各种理由开始乱收费,将一些隐性项目收取高额费用,工程运行中变更一些项目的费用,导致最后工程完成后高额结算,从而影响到我国工程项目行业的发展。
2工程项目招标质量管理策略
2.1深化自身性质的认识,保证常规服务周到细致
要对自身的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实现其独立性质。招标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设置的,以招标为主要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此,招标机构在招标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基本性质,在业务的执行和办理过程中,不受到其他组织或者机构的干扰,防止政府部门的部分不合理的要求以及管理,严格执行第三方原则,认真开展招标业务,保证机构的独立性。
2.2完善信用机制,加快信息化的建设
在工程项目招标发展过程中,必须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自己的情况,学习人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市场经济的信用体制,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工程项目招标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变革,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快捷、高效、成本低、传播面广的特点日益受到机构的青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招标机构的信息收集、沟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此外,还应及时地将失信的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公开化,对招标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评价等,建立一个网上公共平台,积极引入社会互动,把包括违规行为、信用考核等所有信息加入平台,使工程项目招标事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迸行,使得大家都有知情权,能够明白自己究竟该选什么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
2.3建立严格的市场招标准入制度,建立企业的品牌
当前,我国的招标机构数量较多,行业的集中程度偏低。由此,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严格的工程项目招标机构的审查机制,加强市场的清理,对于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或者机构。应撤销其工程项目招标的资格,同时还应根据行业的实际状况,提高招标的准入标准,从而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招标机构数量较多的状况,工程项目的招标机构也应加强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可通过考虑制订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展开持续有效的质量检查与审核,从而快速建立企业品牌,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形成良好的企业品牌文化。
2.4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工程项目招标质量管理的保障,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法律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持评标法律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相互冲突的条款应当抓紧进行修改。此外,还应根据我国工程项目招标市场,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职责,为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问题,明确集中管理的执法主体,对整个工程招标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5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环境竞争日益剧烈,工程项目招标机构若要持续性的发展,必须从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开始。必须提高从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重视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并要求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工程项目招标服务是一门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的综合工作,招标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因而,在工程项目招标工程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已成为该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有一批与之相适应的招标从业人员,并建立一支现代化队伍,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精通经济管理与法律规范,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好地满足当今工程项目招标行业的发展,进而提升工程招标质量。
3结束语
工程项目招标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建筑业市场经济完善的重要标志。如何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是现在建筑行业面临的一大难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工程项目招标机构的建设,提升其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本国市场环境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工程项目招标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吕磊涛.浅议招标全过程质量控制[J].陕西建筑.2012(05)
关键词:工程造价;内涵;问题;措施
Abstract:The engineering project decision-making, investment planning, project investment control and construction financing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engineering cost.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project cost, this article from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notation, summed up the current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roposed solutions.
Key words:Project cost; Connotation;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正在逐步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模式,使工程造价的管理科学、实效。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当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笔者将做浅薄的阐释。
1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1.1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依循工程造价的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造价确定与控制,经营与管理,技术与经济等问题,是寻求合理使用人力、财力和物力,实现投资效益的一系列的行为和组织活动。合理确定,提高效益,有效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1.2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
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的管理,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节约建设单位的投入资金。此外,还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建设材料的过度使用,减少材料的剩余量,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在房屋的建设过程中实施造价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着建设的经济效益,关系着房屋建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工程造价管理就能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实现房屋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2我国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管理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的房屋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一样,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体制的缺陷。虽然,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问题,并逐步颁布了一些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令制度,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致使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够健全的问题,不能满足市场和人们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在加入WTO之后,这些法律仍然存在着与该组织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所以,加强房屋建筑行业的立法管理工作,与国际惯例“无缝接轨”是我国政府部门在当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另外,当前我国的房屋建筑造价的政府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各部门之间的必要联系和有效的协调与配合不够,常出现各个部门间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脱节,甚至矛盾的现象,这些都间接导致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的建筑工程造价的“三超”的问题。此外,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管理主体不明确等也是不争的事实。
2.2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普遍缺乏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更为薄弱。以前,一些企业和管理部门主要都是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工程的实施阶段,过分重视承包造价、造价变更和结算,相对来说就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还有就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必要的相互沟通,造成估算不足,形成管理缺口。设计单位的工程概算,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和相关的,具体的约束,就会出现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的问题。监理单位在对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进行管理的时候,普遍较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进行考虑。这样的话,综合这些问题就都较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实现。
2.3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当前的建筑造价管理没有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先进的房屋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管理方法,工程建设材料的采集没有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同时工程建设材料的储存量也不合理。应该充分的利用市场规律以及价值规律的进行房屋建设工程造价预算。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诸如政府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的越位。同时,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2.4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我国当前阶段的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对于部分发达国家较落后,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4.1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比较忽视,对于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及传播缺乏统一规则,不能进行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在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的状态。这样的最终结果就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建筑管理者都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对信息进行深加工。
2.4.2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2.4.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的工程造价网大多是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创建的,一些网站的内容主要是信息定额,企业或公司介绍,招投标信息,相关文件转发等。在网站上,网站的管理者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显示出来,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较少。
除此之外,我们现在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不能对有限资源进行最有效的利用。建筑单位管理理念落后,沿用传统管理理念,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束缚,没能将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致使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导致房屋建设工程造价的提高。
3解决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规,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招标业务起步时间不长,当前招标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业主及招标机构本身对其业务工作内容认识仍不全面,招标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局限于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简单地停留在重复性的程序上,呈现出同质低层次无序竞争的不良趋势,服务质量水平整体不高。没有真正发挥其作为专业机构的特长和优势,招标机构具体项目运作不够规范,法人内部约束机制有待建立健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招标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亦亟需完善,诸多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招标事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的现状分析
1、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相关方面的调查显示,有许多招标人在委托招标的过程中,以“外陪标、内定标”的方式威胁招标机构,通常要求招标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招标,不然就不将业务委托给招标机构。为了避开公开招标,招标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拖掉或者变为邀请招标;有些业主为了私利,没有按规定将自己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把项目化整为零;在信息上做文章,没有走正规流程,不按时公开信息,限制信息范围,从而规避公开招标。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建筑工程招标服务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从而相关机构在推行招标制度时实践经验不够丰富,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此外,法律法规中对招标行业的准入度不高,竞标单位良莠不齐,导致了招标机构过多,而造成招标程序过于混乱。
3、招标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机构执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招标队伍建设水平低下;招标市场集中度偏低,业务市场较窄,缺乏长远打算;招标机构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靠不正当途径来获取业务。此外,建筑工程招标机构乱收费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机构往往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现今的社会竞争中,相互竞争激烈,的机构过多,没有诚信度,也没有在整个行业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的模式。那些人为了获取业务宁肯自己赔钱,使用一些非常手段获取利益,打压竞争者,形成恶性竞争环境。甚至存在不少机构都是以少收费、不收费为幌子承接业务,以超低的价格中标。然而,一旦开展业务后就找各种理由开始乱收费,将一些隐性项目收取高额费用,工程运行中变更一些项目的费用,导致最后工程完成后高额结算,从而影响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二、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策略
1、深化自身性质的认识
要对自身的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充分实现其独立性质。招标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设置的,以招标为主要业务并提供有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在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时不能出现明显的错误,或者含糊不明的地方,不能有歧义和矛盾出现,各项条款都不能与投标人的利益相违背等,作为专业的投标机构,应该是具有丰富经验和广泛投标商信息的,要有的防止漏洞产生而给投标人可乘之机。
2、完善信用机制,加快信息化的建设
在建筑工程招标发展过程中,必须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自己的情况,学习人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市场经济的信用体制,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变革,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快捷、高效、成本低、传播面广的特点日益受到机构的青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为招标机构的信息收集、沟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此外,还应及时地将失信的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公开化,对招标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评价等,建立一个网上公共平台,积极引入社会互动,把包括违规行为、信用考核等所有信息加入平台,使建筑工程招标事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使得大家都有知情权,能够明白自己究竟该选择什么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
3、信息资源的有效掌握与沟通
信息是做好各项招标工作的保证。信息在招标工程中贯穿于各个环节。信息是否沟通及时,是否掌握充分,是否公开透明,都直接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招标机构所应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等多方面的信息。招标机构不仅要充分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如招标人对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等要求,以及招标人资金安排的想法等,还应充分了解投标人的情况,如造价、质量、工期、技术和财务状况等,同时对于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的最新动态也应及时关注。信息掌握得越充分,招标过程就越主动,招标效果也会越好。招标机构也承担着与传达信息的任务。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承接招标任务后,应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标讯,的标讯为越多的潜在投标人所了解,招标的选择性就越大。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招标各方面的信息传递工作,在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招标管理机构四方面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筑工程招标质量管理的保障,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法律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为了保持评标法律规则的统一和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对涉及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相互冲突的条款应当抓紧进行修改。此外,还有根据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职责,为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职权问题,明确集中管理的执法主体,对整个工程招标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环境竞争日益剧烈,建筑工程招标机构若要持续性的发展,必须从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开始。必须提高从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并要求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与委或公路局提供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并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测、审核工程量。因为,建筑工程招标服务是一门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的综合工作。招标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因而,在建筑工程招标工程中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己成为该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这就需要有一批与之相适应的招标从业人员,并建立一支现代化队伍,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精通经济管理与法律规范,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更好地满足当今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发展,进而提升工程招标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招标行业作为建筑重要行业之一,与整个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密切关系,是建筑行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的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招标服务质量,对提高招投标质量以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文一委托人: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
4、总 投 资: 。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监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章) (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表: 代 表: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文二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大浏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相关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后,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同时,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1、 劳务分包人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经营范围: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箱梁桥施工的准备工作、场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支架、模板、钢筋加工制作就位、砼工程、预应力张拉以及与该桥箱梁施工有关的本协议中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及进度控制
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20xx年 7 月 30 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总工期为4个月,甲方根据工期要求,两桥箱梁同步进行施工,支架、模板一次性搭设、安装。如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等投入以补滞后工期,确保总工期内完成所需工程。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路工程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优良 等级。
5、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与劳务分包人的劳务分包任务相关的图纸 1 套。
6、项目经理
6.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6.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唐贵军 。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可以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的住房、用水、用电问题及其他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其中项目部已把低压电送至桥的附近。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负责提供钢筋、钢绞线、砼与大型设备(吊车、泵车);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工程承包人的阶段、月、旬、周施工计划,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8.3、劳务分包人全权委托本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实施结算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活动。
8.4、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5、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6、劳务分包人所施工工程,如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返工费,由劳务分包人自负。
8.7、在施工期内,如劳务分包人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计划工程,经工程承包人劝告后仍无明显改进,工程承包人有权调整其承担的工程任务,如仍然不能完成计划工程,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8.8、劳务分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转包他人,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单价结算,并应按工程承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
8.9、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不得向工程承包人施工人员行贿同时不得有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将清退出场。
8.10、劳务分包人不得拖欠劳务分包人自己及施工关联方的人工工资,机械台班费用,材料费等。
8.11、劳务分包人不得与当地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任何劳务往来。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遵守甲方对安全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
9.2、乙方应按甲方安全管理作业,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办法,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费用。
9.3、鉴于该施工的箱梁桥与正在施工的长浏高速相交,分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密闭的安全通道)确保桥下行车安全,若引发事故和矛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所有费用。
10、安全防护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按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相关要求进行各种安全防护。
11、事故处理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保险
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承包工作内容
按照本协议工程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桥梁箱梁施工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
13.1、箱梁桥施工的准备工作、用水、用电、施工工棚、钢筋加工棚、场地的硬化(包括支架的基座砼为20cm其他区域为10cm)的所需人工以及机具。
13.2、支架工程:提供支架所需材料,并架设拆除,按要求预压,确保满足支架的承重要求
13.3、模板工程:乙方提供模板,箱梁外露面必须用经大浏公司、监理处确认的优质的模板,且有足够的刚度确保不会形变。模板安拆、涂脱模剂等。
13.4、钢筋工程: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就位、包括绑扎,焊接,所需的机具和耗材,电焊机不少于8台。钢筋不考虑损耗。
13.5、砼工程:浇注砼;振捣砼;砼养生。
13.6、预应力工程:预应力钢绞线的安装、张拉、压浆等所有工作。
13.7、以及与该桥箱梁施工有关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如保卫等)。、
14、劳务报酬
14.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4.2 采用上述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14.3.1甲方仅进行质检、试验、测量及施工过程控制等工程管理,单价中包括乙方设备、人员的进退场、施工场地清理、工程施工的人工费、设备费、耗材、施工人员的保险费以及意外事故风险金、安全保卫以及协助甲方测量、质检和试验等一切与此相关的作业的费用;甲方仅供所需设计钢筋、钢绞线、砼的材料。同时甲方负责吊车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工期质量奖。
14.3.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与本协议工程范围内钢筋安装、砼浇注(前台)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细目如果未列入上述结算细目中,则是乙方为完成本协议工程内容所必须完成的附属工程义务,其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有关承包细目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
14.3.3本合同单价已包含因天气、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而造成的误工费用。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甲方施工员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负责人,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复核并由甲方项目副经理确认。
15.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甲方施工员和乙方按月或约定时间将实际完成但不超过设计数量的工程量报甲方工程科审核,经甲方主管副经理认可,项目经理批准方可给予结算。对乙方未经甲方主管副经理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6、劳务报酬的支付
16.1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按以下方案进行。
16.1.1、在结算时,应扣除甲方为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和协助乙方完成工程量的费用。 16.1.2、工程完工后,乙方施工的工程经过监理验收合格,携相关资料到工程科结算。结算后须出具工程款项已结清的书面证明。
16.1.3、本工程甲方不预付款,乙方开工后,甲方按乙方每月工程进度付款,付至约总价款的50%~70%(含价拨款),每月付款一次,剩余工程款待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后90日内付至95%,总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待总体工程(指整个14标)竣工验收后退还乙方。
16.1.4、如乙方对其所做工程的质量问题不维修或乙方未作答复,甲方可直接维修,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接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监理、业主书面批评指令,甲方将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6.1.5、甲方以转帐支票形式或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17、施工变更
17.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按照变更进行施工: 17.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因变更减少工程量,乙方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17.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7.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7.5 变更的计价:本合同中有规定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单价,直接套用;合同中无规定的,可以套用甲方与其他乙方签订的相同或相似的合同单价;均无套用的,双方协商确定。
18、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14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19、争议
19.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长沙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0.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1、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3、违约
2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条款以外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若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量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
24、合同终止
24.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5、合同份数
25.1本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26、补充条款
26.1 双方约定:遵守甲方的劳务结算管理的规定。
26.3 双方约定:遵守甲方的与劳务分包相关的其他规定。
2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桥梁建设工程合同范文三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稳 7cm油面及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20xx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
3.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 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
2. 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 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xx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8日
4.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委托人:电 话: 电 话: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领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核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范围、申报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负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交易窗口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窗口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负责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负责对招标投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四、交易范围及注意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站主要交易范围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乡镇、村、社区属于国有、集体投资或控股,工程造价在所在县(市、区)规定应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额度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等工程建设)。
(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乡镇、村、社区在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三)资产处置项目:乡镇、村、社区所属公共资产(包括企业、房屋、土地、水库、鱼塘、沙场、采石场、林木、果园、茶园等)的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
(四)其他应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程序由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各地实际,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范。
(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由业主(发包、采购)方形成书面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
(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对应急或者特殊情况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的,必须书面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
五、监督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都进入了交易站进行交易,交易方式、交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以及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等情况;监督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承揽本地工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严肃纪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
六、工作要求
以开发区运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为研究对象,简单的阐述了BT建设模式在开发区运用中存在的弊端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对某开发区某市政道路基础设施运用BT模式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开发区;BT模式;总结分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6004701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全国各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各类开发区,为了开发区的长久发展及吸引好的招商项目,开发区在基础设施的投入越来越大,因此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的资金缺口巨大。
近几年,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及世界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开发区进行融资相当困难。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利用民间资本采用BT模式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成为了各开发区的主要方式之一。我最近几年一直在开发区工作,参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某开发区的某市政道路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了全面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发现BT模式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法律环境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BT建设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统一合同范本,BT模式中涉及的回购方式和回购担保也没有相关法律的支持。开发区在运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处于摸索阶段,只是个别地方出台了当地的BT建设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在合同条款、运行模式、组织方式等方式方法都不同,都没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支撑,均具有地方特色,普遍存在考虑问题不全面,建设项目造价高,BT模式存在着政治风险、技术风险、履约风险及回购风险等。
2 难以控制分包
BT模式一般是开发区管委会隶属的集团公司与投资建设方签订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建设方与施工总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由于开发区与总包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对总包单位进行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由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只受到投资建设方的制约。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由投资建设方按照合同给总包单位支付进度款,总包单位和投资建设方有利益关系,所以总包单位实际上只服从投资建设方的管理。虽然开发区的甲方代表对分包单位有不同的看法,只要投资建设方与总包单位意见统一,开发区的甲方代表也很难实际控制分包。
3 BT建设模式适用范围不明确,易造成资金浪费
BT建设模式必须与开发区的未来财政收入相适应,如果开发区违约会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开发区在采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的时候,必须谨慎,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和未来的财政收入来决定使用BT建设模式,不要乱用BT建设模式。我个人认为,使用BT建设模式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该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二是开发区当前的财力不能负担该项目的建设资金。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开发区可以使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然而,实际当中,有些开发区即使财政资金充足,而采用BT建设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因为根据BT建设模式一般情况下开发区要给与投资单位一定的投资回报,这样会造成资金的浪费。
4 BT建设模式监管难,建设当中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采用BT建设模式建设基础设施,潜在的投资单位少,开发区为了早日建成项目,会在实际的操作当中为其开绿灯。一般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先施工,后招标;二是实施过程中随意要求变更签证增加造价;三是施工过程中一味追求进度,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一是不经过招标,先内定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程序只是走个过场,这样会使真正的优秀单位很难参与,极易产生腐败现象、超设计概算等,致使项目造价比不采用BT模式的情况下高出很多,造成国有资金浪费;二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投资单位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会和总包单位想尽一切办法要求变更签证增加项目造价,致使项目造价过高;三是开发区为了吸引招商单位前来投资,给招商单位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会要求投资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反而在质量和安全上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会产生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5 BT项目参与方多,协调难度大
BT项目参与方多,仅依靠合同约束各方很难实现。开发区、投资单位和总包单位都站在各自单位的立场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扯皮和推诿现象。投资单位既是投资者又是监管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降低建设标准、私自变更建设内容以及建筑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项目管理是由投资单位和开发区组成,项目管理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双方博弈的结果。由于开发区和总包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甲方不能直接对总包单位进行管理,只能通过对投资单位的管理间接地对总包单位进行管理,这样管理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我个人认为,开发区运用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发区拓展了融资渠道,缓解了资金压力,同时也让民营资本进入到开发区的建设当中,达到双赢的目的。但在实际应用当中存在以上弊端,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加强和规范BT建设模式的管理
为了减少BT项目风险,使得开发区的基础设施能顺利开展,开发区应借鉴国内外的管理经验,出台符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的BT建设模式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需明确BT模式的适用范围,详细规定怎样选择投资人,明确各方的责权,管理权限及详细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包括:回购期、合同价、投资回报率、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因素、履约担保、回购担保、违约责任与索赔以及纠纷争议解决等
内容。从而规范BT项目管理,减少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总造价,保证项目质量。
5.2 规范招投标,降低工程造价
在项目建设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信誉好的企业,开发区和投资人先签订BT框架协议,明确投资额的确定方法、奖惩机制、投资回报率、回购担保、履约担保等,可以有效的约束投资企业,迫使投资企业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奖惩机制等可以充分发挥投资人在项目管理上的丰富经验,不仅可以为开发区降低项目造价,还可以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
5.3 要严格控制规模,慎重选择BT项目
开发区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开发计划,避免盲目扩张,BT建设模式一般适用于造价高、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对于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的项目,则不宜采用BT模式。此外,国家应尽快出台BT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使BT模式得到健康的发展。此外,开发区应制定BT项目的审批程序,使得每个BT项目得到开发区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有效控制BT模式的适应范围,避免滥用,节省开发区财政资金。
5.4 强化BT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
开发区应该严格监督项目质量,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另外在签订合同中需明确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投资人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质量。
总的来说,BT建设模式在开发区的运用还处于摸索阶段,BT模式在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使得社会上的民间资本也能参与到开发区建设当中,为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但是由于各种原因,BT模式在开区的应用也很不规范。希望,在国家还没有出台BT相关法律法规前,开发区能借鉴国内外经验,规范BT模式的使用,使BT模式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黄歌.蒙鹏程.关于BT模式在我国运用的探讨[J].工程建设,2007,(04).
[2]王耀辉.基础设施建设BT投融资运行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09.
关键词:成本管理;安装;工程造价;管控措施
引言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中控制机电设备的投入与产出往往是所有的安装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自始至终贯穿整个工程项目。要保证一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从重点着手,切实解决机电安装环节的造价管理。本文主要阐述了机电设备在大中型项目工程的安装过程中遇到的会影响到其造价的重难点因素,并对管理、控制机电工程的费用安装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力求做好相关工程的管理,对于机电的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探讨与合理管理措施。
1 关于机电安装的工程造价的问题及特征
机电安装工程现普遍应用于各种大中型工程项目中,机电安装造价属于工程造价的一部分,但由于其自身特点,和其他工程造价也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以普遍性的观点来看,机电安装造价由以下几个主要内容构成:人工费、机械费、主材费、辅材费、管理费、利润、实施项目管理费、其他额外费用和税金。任何项目的机电工程造价都不是一定的,其造价不仅与上述提到的几个主要内容有关,往精细处看,材料、工艺、设备选型、设计方案、人员流动等都可能造成机电安装造价的浮动。
2 机电安装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
从广义上说,机电的安装费用及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很多,如城市给排水、通风系统、计算机通信设备、综合布线、弱电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都会成为其影响因素,涉及领域很多很广,导致系统组成负责,造价一般较为难以控制。这里主要讲述几个根本的、重点的影响因素。
2.1 方案设计
工程项目中的方案设计是所有后续项目的龙头。调查显示,在初期设计方案时,不同的阶段对于机电安装造价的影响不同,据统计,初始设计阶段约占75%-95%,其次在设计机电工程的技术时约占35%-75%,施工图设计约占5%-35%。由此可见,初步设计、定型阶段是所有的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环节的重中之重,其组织的施工设计、机械设备选型、施工队伍组织以及机电设备安装时按什么样的流程操作等方面的安排都会对机电安装工程造价产生较大的影响。
另外,一些大型项目在设计过程中过于重视工程高质量而疏忽了对工程成本的考虑,导致尽管提高了工程质量,却大大增加了完成工程所需的各方面成本,这也会对机电安装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
2.2 管理制度
至今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仍在一些企业中得以沿用,对整个项目监督管理的有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以标准定额管理为主,用行政的办法直接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特别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为了增加经济效益、向国家索取更多建设资金,随意改变设计单位文件,提高材料单价,更改施工方法,如此,使得工程造价一再提高到难以控制的局面。在对于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中,若不能实现用制度管权、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用钱这四个主要方针,项目的制度管理就形同虚设,对整个项目至关重要的机电安装造价的制度管理、监督更无从谈起。
2.3 法律法规
在绝大本部分的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的过程中,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时存在着无视法律法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尽管我国已经制订了建筑业的相关法规,但是因为在实际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一些不可控因素和项目的多变性,这些法律法规无法满足对工程的建造价格定价管理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不大,便形同虚设。由此看来,对于一系列需要管理的工程造价必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3 机电的安装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控措施与改进策略
3.1 在决策、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一般流程为:确定设计方案―录入背景资料―计算工程基本参数―复核―系统确定―设备选型―制图―校核―出图―会审。设计单位应以此流程为依据,严格按照流程来设计整个项目工程流程,在设计的同时掌握各个环节的成本,对于机电安装造价环节重点掌控、专人负责。对于重要设备的选型一旦确定不要轻易更改,以免给整个工程造价带来更大的负担。对于工程设计团队应同时加强工程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强调,设计团队应严格遵守标准化设计规程。最优方案的选择、最佳工程设备的安装,可以在工程的基本性能与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提高工程的质量,在保证机电工程部分的造价在科学、合理的数字范围内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在过程中的机电安装的稳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程的逐步推进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较多的变更。这就需要各方面部门及时沟通,沟通之后要先认真核对此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然后估算可能的工程变更价格,在工程签证变更付诸实施之前仔细核实计量,就能有效地做到对机电安装造价的合理管控,同时不影响整个工程的进行。
3.2 人员安排控制
人员安排是所有工程项目中的重点。合理、高效的人员安排不仅能使工程有序进行,也能使每个人发挥才干、人尽其能,给整个工程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主要工作:
一、以 “五五”普法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程
XX年年是“五五”普法重点推进之年,作为“五五”普法五个重点对象之一,我局以“五五”普法和构建“法治启东”为契机,针对青少年开展了详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年底开展对“法治学校”的评选表彰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必要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大力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并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积极调动并充分发挥关工委、团市委、妇联、街道社区以及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利用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以学校为依托,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征文比赛,开展法律咨询,为各学校开设法制讲座等,切实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主导作用
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我们紧紧抓住学校这个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战场,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校园法制教育。我们一方面督促帮助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演讲、法制教育巡回展等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法积极性和守法自觉性。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在多所中小学校举办了各种专题法律讲座,并指派律师担任某些学校的法律顾问,还向中小学生发放了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同时认真办理有关青少年学生维权案件,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各镇乡中小学校,开展以青少年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教育等为主题的法制报告会,受教育学生达万余人次。
下一步工作设想和措施:
一、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及时为青少年提供有效法律帮助
1、充分运用法律服务体系和网络,热情主动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让青少年在接受法律服务的同时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重点依托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办理人身伤害赔偿、交通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权、校园伤害投诉案、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等维权案件。
2、热情关心特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对那些父母是服刑人员或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学习上关心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现状,认知法律,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摆脱家长犯罪带来的阴影,自强自励,健康成长。
3、积极指导镇乡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他们,联合退休老干部、村民义务调解员、村警务室以及家长等共同对失足青少年采取各种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及时为失足青少年做好思想和法律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促进违法青少年努力改造,争取重新走向社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奠定基础。近年来,我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4、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扩大青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面。2011年,我局准备在全市24个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制讲座等形式,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社区、农村以及每个家庭。
二、掀起“学校法治建设”活动浪潮,树立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1、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制定“法制学校”创建标准,使学校法治建设做到具体化、全面化、深入化。
2、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并发放相关资料。
3、加强“送法进学校”次数,强化学生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法学习。
4、组织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
5、在学校组织一批普法义务工作者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对外进行小规模的普法宣传。通过海报、横幅等手段。
三、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1、结合“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确保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
在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周期较长、投资大、还必须经过项目立项、规划、招标、项目施工管理等数阶段,以及各种自然条件、市场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变化都对建筑工程造价工作造成了影响。其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审计失误。
1.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构混乱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由于受到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体制影响,造成了现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呈现多部门多层次的局面。目前而言,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有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造成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处于相对尴尬的环境之中。同时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不到位。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因施工、建设、监理、审计方面协调工作不到位,无法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不能很好的与审计人员沟通,施工期间审计不能发挥作用最终致使审计工作出现纰漏,严重降低了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质量。
1.2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未严格履行合同,造价缺乏控制力度
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文本评审时保证合同合法规范的关键点。一项工程经过资质较高的中介机构编标过后,按照法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标、评标以及定标。在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就是竣工结算价格。如果有所变更,就需要依据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结算。但是,有一些工程经招标、投标之后,在合同签订时,另外约定的结算则需按实结算。因此这就造成了招标、投标只起到了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无法有力控制资金预算。
1.3建筑工程项目本身具有高风险性
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大规模投资时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即可变性。由于存在复杂的影响因素环境,导致了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建筑项目本身的长期性也会导致建设成本的核算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是带给审计工作风险的主要因素。此外建筑项目施工环节的不确定性也为审计人员的造价审计工作带来了更多挑战,比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环节的不确定性,其他的人为因素或自然环境以及建筑材料随着市场波动、法律法规的变化等。
1.4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事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要求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从业素质低下,专业知识不到位,系统知识缺乏,很难分清审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科学发展。再加上一部分审计人员觉悟低下,审计公正意识淡薄,极不利于建设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2针对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方法策略的建议
2.1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认真做好造价审计工作的提前介入。在工程项目的进行中,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迅速的介入到建筑工程项目中去。比如在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环节及时介入,对招标、投标的文件作出精致细致的审查,目的是确保招标投标文件的组织严谨,达到有效的使合同双方内容约定具体化,可以科学的为施工的开展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确保标底的合理化,使标底核定的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2.2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设计队伍,是当务之急。首先要从从业人员的自身政治道德素质培养,提高其思想觉悟。其次是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养,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绩效考核。
2.3积极优化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外部环境,简历库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宏观引导规范市场的主体行为,有利于审计部门掌握到相对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减少审计工作被误导的可能性。同时加强相关联部门的内部沟通,争取其他部门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以此可以降低审计风险。在内部管理中也要加强质量检查的力度,着手建立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积极性。
2.4制定并完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实现建筑工程造价有法可依。就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审计来看,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后,造成了工程造价审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及时立法,有利于依法科学审计。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