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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训目的

时间:2023-10-09 16:14:37

导语:在税法实训目的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税法实训目的

第1篇

一、高职院校税法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将进有一半的高职院校都开设了经济类、财会类专业,而税法课程又是这些专业的必修课程,承担者为社会培养优秀财会人才的大任。但是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深入,社会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调查资料表明,绝大部分学生步入社会之后的在税收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较低,一旦遇到实际的税收问题便手足无措,无法解决实质问题。学生虽然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以及税收计算方法有清楚的了解,但是学生的水平仍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社会实践脱节。究其原因,主要症结在于高职院校税法教学方法的脱离实际,过于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了实践教学。

据笔者观察,大部分院校税法课程的教学都采取传统的所谓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也就是让学生在一个固定的教室内听教师讲课,而教师往往以某一本教材为讲述内容。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所接触到的都是专业的理论知识,缺乏实践机会,很难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处理税收问题的技能。此外,这种教学方式还会导致课堂的枯燥与沉闷,被动接收知识的学生很难提起学习兴趣。此外,很多教师着重于税法本身的讲解,而忽视了税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其他知识的断裂导致学生在实际中只会孤立地处理问题,对办税流程以及税务处理程序都不了解。

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出具备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还要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而长期存在于税法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方法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社会需求,因此,进行税法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十分紧迫。

二、高职院校税法实践教学的方法

(1)践行情境教学,让学生置身于税收工作的典型环境中。

税法课程进行情境式教学就是由教师为学生设计与税收相关的开业登记、发票领购、防伪认证、申报纳税等具体的工作情境,学习相关理论之后,让学生身临其境,参与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达到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的工作的目的。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吸收者。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在工作情境下的表现,对学生实际技能有清晰的了解,发现问题便可以因材施教,还可以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以便其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2)加强校内的模拟实训教学,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实训教学首先要求学校要提供相应的实训设备和环境,财会院校需要在校内建设一个实训基地,提供手工模拟试验室以及电算化模拟试验室。教师可以安排专门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模拟实训,也可以鼓励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与实训。还可以通过举办竞赛的形式,让学生分成小组代表不同的企业,各自扮演企业经历、财务总监等角色,各司其职一起来完成某个与税收相关的某个项目,然后教师与其聘请的外部人员一起担当评委。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校外企业的合作,在企业内设置实训基地,组织学生进企业学习,这样更直接也更有效,学生可以学到切切实实的工作技能。

(3)创新课程考核方式,强化实践在考核中的比重。以往的税法教学中,期末考试往往成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主要标准,这种方式只会促使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知识。要真正地强化实践教学,需要调动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而创新成绩评定方式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教师可以将平时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表现、主动参与实训以及参加各种相关竞赛的成绩都算作成绩考核的一部分,这样可以给学生提供参与实践学习的动力。

第2篇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会计学专业;纳税筹划能力

应用型本科会计学专业,是以“应用”为主旨,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主要培养掌握会计基本理论、技能,具备会计手工核算能力、会计信息化应用操作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涉税业务处理及税收筹划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种财务会计实务以及涉税业务处理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收与人民生产、生活的关系日益紧密,企业税收筹划的欲望也在不断增强,企业更是迫切地需要精通税收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税务筹划的人才,以期通过科学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目的。所以,纳税筹划能力是应用型本科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实现无缝对接的必备技能。

一、会计学专业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需要具备准确确定不同税种计税依据、税率的能力

计税依据是计算税额的数量标准,从量上限定征税对象,它的大小决定应纳税额的多少,两者成正比例关系,它是从数量上确定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而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确定征多少的问题,它代表税收征收的深度。计税依据及税率的准确确定,直接关系到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更是培养纳税筹划能力的必备知识。

(二)需要具备准确计算不同税种应纳税额的能力

计税依据及税率的确定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基础,在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中,有很多税种如: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等都是直接计税依据与税率相乘得到应纳税额,但如增值税的计算,需要计算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值,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也不是计税依据与税率的简单计算,所以如何正确计算不同税种的应纳税额,是能否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三)需要具备准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能力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手段,对某些纳税义务人或者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减少或者免除全部或部分税款,从而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这也是税收筹划中最常见的方法。

(四)需要具备准确设置涉税会计科目的能力

涉税会计科目的使用,特别是二级或明细科目的准确设置,要考虑整个会计账户体系,必须同时满足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需要,这是财会人员必备的技能。

(五)需要具备准确及时填制纳税申报表的能力

纳税申报表的填制,需要纳税人运用前面所述各项能力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首先要培养学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判断需要申报的税种,选择具体的纳税申报表。再次,根据具体申报表的构成要素及结构,掌握其填制要求及技巧,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这是企业办税人员必备的能力之一。

(六)需要具备准确制定税收筹划方案的能力

在准确确定具体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之后,企业应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及本企业的特点,运用正确的税收筹划方法,设计税收筹划方案,企业的税务工作人员,不能只会计算税款,还要结合企业整体实际情况,选择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是培养税收筹划能力的核心部分。

二、会计学专业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现状分析

以广州工商学院为例,会计学是2015年刚刚升为本科的专业,其人才培养方案还不够成熟。涉税课程少,学分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由此造成的2015级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缺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税种的具体征税范围不能准确划分,计税依据不明确

2015级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的《税法》课程只有2个学分,比会计专业专科学生开设的3学分还要少,一般《税法》课程主要包含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其他税类及税收征收管理四大部分,2个学分,教师的授课时间根本不够,所以大部分教师在授课时,最多讲完前面两大部分的内容,学生更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区分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不能准确计算。

(二)不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2015级会计学专业的学生,由于涉税课程的减少,理论知识不扎实,所以造成大部分同学不能准确根据不同税种计算其应纳税额,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学生觉得最难的一个税种。从2015级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的期末考试情况看,很多学生只要涉及具体税种的计算,每个班失误率都非常高。从其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情况来看,《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中涉及的具体税种的计算,近年来已成为必考内容,在《基础会计》《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这三门课程中,《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的通过率是最低的,很多同学反映,不能准确计算具体税种的应纳税额是其没能通过考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无法填制纳税申报表

在涉税课程的讲授过程中,由于学时的不足,很多教师比较注重理论的讲解,主要集中在具体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等具体要素的讲解上,涉及到纳税申报的内容大多一带而过,甚至在整个涉税课程结束后,学生都未见过具体的纳税申报表,更无从谈起正确填制。

(四)不关心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其中在《税法》课程中每个税种基本概述里面,在学生学习了纳税人、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税率等这些基本的理论知识后,很多学生觉得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多又枯燥,往往忽视其重要性。

(五)无法制定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

税法理论知识的不扎实,造成了《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实训》课程在开设时的尴尬,在整个授课过程中,很多老师仍然是在讲解税法知识,税收筹划的内容只是浅显的了解。所以,当该课程授课结束后,很多学生都根本不会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三、提高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途径

(一)完善课程体系

学生涉税业务处理及税收筹划能力的提高,首先要从完善会计学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入手。

(二)优化教学内容

鉴于2015级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涉税课程的开设情况,存在授课内容重复的现象,可以根据表2中《税法》《税务会计》合并为一门课程,即合并为《税务会计》一门课,分成两个学期讲解,学分共设为6学分。第一个学期主要讲解流转税类、所得税类的计算及会计处理,第二学期主要讲解其他税类小税种的计算、会计处理及税收征管方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与其同时开设,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考核内容一起学习,与考证结合,提高学生学习的动力。《电子报税》在《税法》《税务会计》课程学完之后开设,它强化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及税额的计算。《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实训》在学生顶岗实习的前一个学期开设,主要介绍税收筹划方法及方案设计,同时结合之前所学的涉税知识,进行模拟实训,以期在学生实习或者毕业时与其实际工作岗位实现无缝对接。

(三)改革教学方法及手段

《税法》《税务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设置在多媒体教室授课,利用多媒体技术使学生更直观地通过案例掌握各个税种的计算过程,掌握涉税会计科目的使用及凭证的制作。《电子报税》课程需要设置在实训室或机房,利用网中网电子报税平台进行各个税种的模拟计算及申报,该实训软件购买之后还未使用,通过该课程的开设,既能提高学生纳税申报的能力,又能提高实验室实训软件的使用率。《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实训》课程目前已开设在实训室进行授课,在通过上述其他涉税课程的学习,该课程的授课重点主要是各个税种的具体税收筹划案例的讲解与分析,同时利用网中网税务会计实训平台,通过企业模拟案例进行综合实训。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学生能力培养的关键,而广州工商学院为民办高校,其教师流动性较大,青年教师多,实践经验少。针对这些问题,会计学本科专业的教师需要加强其涉税实践经验的培养及激励。结合学校顶岗实践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业中去进行实践锻炼,了解整个企业的涉税会计流程,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多利用业余时间对实训软件的使用进行培训,更新教师的涉税知识及教学手段,并保证运用到实践教学中。同时,完善学校的兼职教师队伍,多引进企业专家,给学生提供实训指导,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结合,从而提高学生纳税筹划的实践能力。

四、结语

会计学专业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体现“应用”,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无缝对接的必备技能。会计学专业可以通过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并结合自身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教、学、做三方面入手,提高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促进应用型本科实践环节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朱琦.浅析应用型本科高校会计学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改革思路[J].课程教育研究,2016,19:256.

[2]蒋媛,蓝相洁,张娜.财税本科专业《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探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6,03:137-140.

[3]侯丽平.会计类专业“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J].科教导刊(下旬),2016,03:116-117.

第3篇

一、税务会计教学现状

目前,在我校会计专业课程中,《税务会计》课程的课时量是120课时,属于核心课程,同时,税务会计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要求都比较强的课程。在教学实践中,税务会计课程多以理论教学为主,中职学生普遍理解能力较差,动手能力较强,不利于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应用型税务人才,形成了“企业急需税务人才,学生就业难”、供不应求的场面。

二、税务会计教学面临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滞后,较少针对中职阶段学生的专用教材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时常会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定期出台新的税收法规,以达到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税收法规处于不断变化当中,这就导致了税法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而目前税务会计教材内容赶不上国家税收法规的更新速度,而且市面上的税务会计教材普遍是面对高职生的,中职生学习起来会比较吃力,使得目前的的税务会计教材的选取成为教学的薄弱环节之一。

(二)中职学生素质日益下降

近几年高中阶段不断扩招,越来越多的父母更倾向自己的小孩人继续读高中,使得读中职的学生生源持续恶化。大多中职学生都是那些初中毕业成绩读不上高中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基础比较差,且没有一个很好的学习习惯。

(三)课程知识综合性强

税务会计课程是一门知识综合性比较强的课程,既要求学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计算税费,又要求学生要会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还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去税局交税等等,涉及的科目有税法、财务会计、经济法等多门学科,要让学生能够准确计算出案例里的税费及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有一定的难度。

(四)课程实践环节不够重视,未配备专门的模拟实训室

在中职教学中,税务会计课程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虽然现在课堂上都有配备多媒体等教具,但是现在社会上多数都是通过电脑用软件进行纳税申报,而中职学生的实践都是靠在课堂内纸上练习,实践教学效果不理想。

(五)实践教学停留在校内,没有与企业形成对接

一个企业的财务部门是属于机密部门,里面含有这个企业的所有资金流向,会计学生是很难进入该部门进行实习,这就导致了我们的实践教学停留在校内,无法和企业形成对接,更好地融入到企业当中。即便能够得到该部门实习的机会,也无法深入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

三、改进税务会计教学的建议

(一)紧跟国家税务政策改革,让学生接触到最新的知识

针对高职生教材较难,且跟不上国家的税改政策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采用教材的内容,并且参考初级会计师的教材和注册会计师等更新度较高教材,在网络上找相关的法规等方式更新教学内容,让学生能够在课堂上掌握到基本的税收法规,又能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

(二)引用社会上的有关税法的经济案件提高学生的积极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让学生对税法感兴趣了,才能更好地学习税法。我们可以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有关税法的经济案件,例如2003年宝洁公司的税案,美国ABC卫星公司案件、赖昌星远东走私案件,香港水客走私案件等作为税务会计课程的开端,让学生自己分组上网查阅相关案件的资料,通过了解并分析不同的案件,让学生对税法产生兴趣,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合理确定教学内容,理清与其他学科的关联

税务会计课程综合性比较高,是税法和财务会计的结合课程,这就要求我们在上课的时候要接入其他课程的知识,才能更好地让学生掌握知识,使他们学会把所学的知识相互连接,相互贯通。

(四)建设学校的实训场室,增强学生的实操能力

中职生的就业优势在于实操能力,只有多练习才能更好的掌握知识。在校园里建设一个专门的税务会计实训场室,安装企业涉税事项的各种软件,比如“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消费税申报实训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等,用专业的税务会计软件模拟企业纳税。通过对软件的学习和操作,学生才能掌握网上报税的整个流程和相关表格的编制,让学生在就业的时候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五)校企、校政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第4篇

《税法》是高职高专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它主要讲授税收的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现在,在财经类的院校中,往往只有会计专业注册会计专业把《税法》作为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很多专业会开设譬如《财政与金融》、《财税基础》这类课程来介绍税收的法律法规。

其实,《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在现代一系列的职业资格考试如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以及经济师考试中税法相关内容所占比重在逐年上升,在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中《税法》更是必考课程之一。与此同时,高职校正在逐步建设成“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而税法恰恰是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税法》也成为了会计专业基础技能课程之一,要想真正提高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真正走向以就业为导向,就必需对《税法》课程教学的模式加以重视和改进。

2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对税法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以我们学校为例,作为省财经类高职校,我们的会计专业开设的与税收有关的课程是《财税与金融》和《税法》,《财政与金融》周学时是4,总学时56,在这短短的56学时内,财政、税法、金融相关内容要面面俱讲,所以教师在教学时往往就会将税收作为一个章节内容来讲解,或者将税收相关知识省略,留给《税法》来讲授,而《税法》课程仅仅就56学时,对教师而言,为完成教材内容就会选择多以讲授一些税收的法律条文为主,没有充足的时间采用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税收实训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教学安排下,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近两年来,我校对税法教学进行了改革,要求《税法》课程中安排39%的实践学时,但是总学时56不变,以高职校学生的学习能力,要在56学时内将税法总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全部学完, 还要实现让学生掌握我国现行主要税种应纳税额的准确计算及涉税业务的处理的教学目标已经是勉为其难了,还要安排22学时的实践让学生掌握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具体业务的工作程序可谓难上加难,另外,我们都知道《税法》课程一般面对的是有一定知识基础的大二学生,但是在近一两年间,居然还出现将《税法》课程开设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现象,这更体现出了对这一课程安排的随意性。

2.2师资队伍经验缺乏

要想提高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实现工学结合,关键之一在于税法课程教师的素质。就现有的师资来看,还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师的培训上,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有极强的政策性、时效性,税法的内容经常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相关的会计知识也在不断变动,教师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教学的需要。但高职校由于经费的原因,忽视对教师的培训,很多税法教师是学法律和税收的,没有相关的会计资格证,有的甚至没有会计基础,更谈不上精通,所以即使教师自己再努力学习,还是难以跟上学科发展的步伐,对要求的涉税会计账务的处理还是无法适从。二是实践经验上,很多高职院校的税法课程教师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从书本到书本,在一线工作过有实践涉税经验的教师几乎没有,缺乏了实际工作的经验,教师在教学中就会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2.3教学手段太过单一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但长期以来都是以 “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即“粉笔+黑板+教案+教材+嘴巴”的手段。课堂上,教师从上课铃声响讲到下课铃声响,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加上学时紧,没有充足的时间给学生提供丰富的例题、案例,就连启发式教学和课堂讨论等教学方法也很少用上,使得原本抽象的税收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导致学生在自己计算应纳税额和涉税问题时就无从下手,更不要说培养出有税收从业技能、有现实分析处理能力的教学目标了。

3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3.1加强对税法课程的重视

3.1.1 以人为本,设置相应的课程

会计与税收是紧密相连的,税收是会计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从我们学院看会计专业是最大的一个专业,学生人数也比其他财经类专业多,但是税法的教学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这与重视程度是有关的。税法课程的设置应该与《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但是,往往在课程设置上是由会计专业的老师来安排税法课程,一方面会计老师在安排时会重会计课程而轻其他课程,这在实际安排中很明显可以看到会计课程的理论学时加实践学时要比其他经济类课程多的多,在我们学院03级、04级高职会计中《财政与金融》课程就安排了84学时,还单独开设了《税法》课程,但后来的年级慢慢将《财政与金融》缩减为56学时,直至这两年来取消了该课程,和税收相关的知识全部由《税法》课程来承担,而《税法》课程就必须由税收的基本理论开始讲授,在56学时里要讲完我国开设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税收稽查和税收筹划,直至现在不仅要在56学时里讲完理论课程还要安排22学时的课内实践,所以,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认清税法课程重要性,在安排课程时应更多地听取实际讲授课程的老师的意见,教师以纯理论讲授还是以“理论+实践”的方式讲授,可以适量安排不同的学时,而不是简单的削减理论学时来安排几次课内实训。否则教师没有了充分的时间安排理论教学,没有时间在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加强理解,学生也不能很好的学习理论知识,没有扎实的理论做后盾,学生怎么可能很好的完成课内实训项目。

3.1.2 以就业为导向,细化税法课程培养目标

《税法》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课程的培养目标就是通过课内外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税收发展的概况,明确现行税收政策和制度的主要规定及政策精神,掌握各种税收的基本知识,学会从事税收工作的基本技能,以加深学生对税收作用的认识,树立专业思想,适应工作的需要。也就是,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税收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税收征管的有关内容,弄清税务机关组织税款收入入库程序的知识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各种业务活动的应纳税款,运用已学过的税收学理论知识,分析现实中的一些经济问题的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自觉的纳税意识,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注重职业道德教育的思想道德目标,这样的目标只是泛泛的目标,没有针对性,也不能体现税法课程的重要性。会计专业下设有很多的子专业或是方向,有注册会计,有涉外会计,有会计电算化,也有税务会计等,不同的会计方向对税法内容的掌握程度和要求是有差异的,但共同的是这些专业在高职层次上培养的都是企业从事一线工作的财务人员,作为企业一名基本的财务人员,就必须要掌握并且熟知各种税收的法律法规,具备基本的为企业办理涉税业务的能力。所以我们在安排税法课程时首先就要以就业为导向,要以岗位能力为依据来确定教学内容,时刻牢记税法是为了让学生去适应其就业的企业,在企业财会部门能做好企业涉税处理,或是担当办税员业务岗位亦或税务岗位办税业务的需要,明确了这样的教学目标,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应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融合的方式,而税收理论就在于各种税种的法律规范中,如果一味地按照传统的先讲理论后讲实践的方式,等讲到实践学生就忘了理论,由于没有感性认识,学生也就很难深入理解理论。但如果先实践技能教学再讲理论,则学生在做实践项目时又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将相关实践教学的内容嵌入到各个理论教学的学习中,将理论知识穿插到企业各项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一方面能为学生日后考取相应资格证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在进入企业从事财会工作做好铺垫。

3.1.3 因材施教,加强教材的建设

一本好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税法课程的教学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主要税种,而对于这些税种除了要掌握其构成要素,包括税种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外还要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要进一步指导学生熟练掌握各个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并且还要培养学生能够处理相关的涉税事宜。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既要保证内容的最新最全面性,又要考虑到高职校学生的接受能力,还要兼顾课内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展,教材必须既要注重对税法理论的阐述,又要配有相关的案例、例题来加深学生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我院税法所采用的教材是王曙光编写的《税法》,与其配套的税法习题考虑到学时的安排问题和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征订,更谈不上让学生去练习,所以,我们要利用校内的资源,结合学院开设税法都是会计专业学生的现状,加强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每个学院学生的特点和课程设置是不一样的,适时的编写教材,以最新的条例为参考,由于学生毕业前都会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多数学生也都会进入各行各业从事财会工作,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所得税这些税种要有侧重,要注重企业经常性业务涉税的处理,把会计和税务工作结合起来,尤其是现有的教材理论性强而实践性弱,只能给教师提供政策法规的参考,教师应该针对本院学生课后的问题,有侧重地选择教学内容,更要加强对学生走入企业工作岗位最常遇到的实践性项目比如增值税发票的申领、增值税发票的填开、进出口退、减、免税等的编写。

3.2创新教学团队,建立“双师”队伍

要满足高职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构筑起一支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并举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一方面,可以多渠道地鼓励专业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到相关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或到税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社会和行业的现状,搜集各种原始数据和财会、税务资料,这样教师接受最新的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将理论更好地融入实践,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践水平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现今税法教学的教师很多是学经济出身,自己有相应的经济师证书,学院或者系部有时因为经费的原因认为经济师就可以了,但是从教学来看,这些教师在涉及到账簿的涉税稽查中往往会无所适从,所以应鼓励这些专业教师参加各种税务、会计执业资格的考试,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对获取证书的教师也应当予以适当奖励。还可以从社会引进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专任教师队伍中。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通常因为时间和待遇的问题很少能够找到,多数都是从企业一线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来担任兼职教师,让这些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传授学生,能够很明显地提高学生的办税技能。

3.3积极尝试多种教学手段

3.3.1 利用传统的“粉笔+黑板+教案+教科书+嘴巴”教学

传统的教学手段有它的长处,以讲授为主,尤其是一些基本的理论和条例。教师可以通过选择典型案例,配合教材中的相应内容,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先分析,再通过现场讲解,加深学生对条例的理解。在选择教学时和现实相联系,选择相应的案例,帮助充分感知教材中的条例的含义,这样会使得概念更加清楚,结论更加准确,记忆更加深刻,在课堂中既培养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又增强了学生主动分析案例的兴趣。

3.3.2 利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教学资源支持

税法课程知识更新的快,法律条例多,案例穿插的多,如果运用多媒体、实训室或者网络等这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就等于以鼠标来取代粉笔,学生在课堂上就可以获取更多的教学信息,这样能弥补税法课时不足的现状。同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还同时配有文本、图形、图表、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有利于增强课程的直观性、可视性和趣味性,能直观展现税收收缴过程、税法案件审理过程以及纳税申报等实际工作场景,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的积极性。

3.3.3 利用现有的场地,设置情境,模拟教学

在现有的教室、座椅、板凳和人员的条件下,可以结合课程的教学内容,设置一定的情境,分组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税款征纳的过程,模拟企业核算的过程,让学生有真实感。如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的过程发生以后,当月需要缴纳的税额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同时还发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此外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还要进行印花税的计算贴花等,这样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整体的企业税金的核算过程,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但是需要的学时也必然要增多。 3.3.4 建立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

高职学生从高中进入学校,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加上实践环节的薄弱,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往往都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和重新学习的过程,这与工学结合的教学要求及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极不适应,这就要求每一个高职院必须建立相应的校内、校外实践教学条件,在我们现有的实验实训室条件下,可以开发建设税收模拟实验室,让学生在税法模拟实验室中利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会计和税务资料等,进行办理各种税务登记流程的实际演练。学生还可以按照税收征管的流程模拟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实行轮岗制。通过校内模拟实验,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动手能力,顺利走上一线工作岗位。

另外,要实现真正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师不仅要传授课本上的知识,还要让知识有实际意义,最重要的是能解决社会生产、企业中的实际问题,学院、系部可以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一些企业达成校外实践协议,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这些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参观,经过几次参观,学生对企业经营的观念提高,知道税收对企业资金的影响,通过走访参观可以调查到企业实际缴纳各种税的情况和征纳税的现状,这样调动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学生深入企业了解之后,才会意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可以增强学习的信心。

第5篇

关键词:纳税实务;高职教育;任务驱动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作为技术应用型的职业教育,高职教育在教学上具有职业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我们欲使高职教育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现其“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就必须全课程面认识和把握高职教育的教学特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本文在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纳税实务课程职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基于会计岗位工作过程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1《纳税实务》与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对接

为贯彻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教学理念,确定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真实了解社会对会计专业的需求状况,我们通过问卷、座谈等多种方式调查了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历届毕业生,调查结果显示:会计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最重要的专业技能包括会计核算能力、成本计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会计软件应用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同时大家普遍认为会计最基本的技能是会计核算能力,而最欠缺的是税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能力。由此可见,纳税实务知识在企业会计岗位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企业财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2《纳税实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纳税实务是以操作为主的理论与实务一体化课程,是从事会计岗位工作的必备基础技能。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通过教学改革加强了课程建设,但效果不甚理想,主要表现在:

2.1理论教学内容多,不符合高职学生的特点。

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手段,必定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即时调整,相应的《纳税实务》课程就具有时效性强,知识更新快的特点。CPA的《税法》教材每年都进行重新修订,保证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的同步,是业内最贴近现行税法的教材,但教材本身偏重税法条文和公式,对高职学生而言,教材缺乏相关案例和实践环节的介绍,导致晦涩的理论越发枯燥,比较抽象,不好理解,学生缺乏学习兴趣。而且,税法内容本身具有一定难度,税收种类繁多,所涉及的行业业务范围很广,在做业务处理时,由于对税法的理论概念理解不够深刻,混淆概念,令很多学生觉得比较复杂,导致在税法的学习中困难重重。

2.2教学方法不够灵活,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教学内容越来越丰富,而且实践性很强,在教学计划学时有限的情况下,即使老师希望给学生练习、实践的机会,但为了完成教材内容,授课时也多以讲授为主,没有充足的时间采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税收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导致教学内容重理论而轻实践,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不理想。

2.3实践教学能力欠缺,未建立税收实践教学体系

《纳税实务》课程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实务。由于课程教师自身实践经验缺乏或实践教学设施不齐全,在教学中基本上是注重理论,诸如各知识点的讲解、各税种的计算,但是缺乏实际操作,结果是导致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异常薄弱,学生刚走上工作岗位时,对于实际问题无所适从,不知道以前学过的知识与技巧如何运用,缺乏最基本的职业判断能力,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3基于会计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思路

基于职业教育的实践要求,结合纳税实务课程的特点,将课程的设计理念定位于“以提高职业能力为目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因材施教”。具体表现在:

3.1基于会计岗位工作过程的“立体化”课程框架设计

纳税实务是一门与企业的财务办税人员业务岗位直接对应的课程,通过对企业办税员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分析,实现财务报税人员的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向纳税实务课程的模拟和移植。在教学结构上,基于企业办税员岗位的工作过程进行课程开发,贯彻以工作岗位为基础、工作任务为导向、工作过程为依托的“立体化”课程设计框架。将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有机结合,教师的教学过程就是指导学生完成办税员工作任务的过程,教学内容就是系统化、典型化的办税员的工作内容。通过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重新整合教学内容,实现实体税种与税收程序、申报实务与账务处理、法条解读与实务操作的有机统一。

3.2工作流程融于工作领域的教学内容设计

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原则,综合企业会计岗位职能需求,确定该课程从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出发,设计立体化的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既符合学习认知规律,又符合工作过程逻辑,做到工作过程系统化、工作任务典型化。本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与教学目标分解如图所示:

教学的主线是指导学生完成涉税业务工作流程的实践工作,并针对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引入相关理论知识,使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操作方法和技能,通过学习相关知识,加深对操作方法的理解,获得内化的职业能力。

同时,在实训教材的开发建设上,应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虚拟企业的全套业务资料和纳税原始业务凭证,根据企业真实的业务进行提炼,提供与企业真实业务相同的各类原始凭证,由学生对这些原始凭证进行职业判断。同时,实训教材要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实现实训与职业岗位的高度一致。

总之,基于会计工作岗位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必须围绕企业办税员岗位工作需要,以企业办税员岗位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联系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获取岗位所需的能力,但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对教学环境和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良好的课程改革监督机制,以保证教学改革的质量;建立一定的课程改革激励机制,以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陈小娟.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改革探索[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5)

第6篇

【关键词】纳税申报;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一、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必要性研究

开设《纳税申报》课程是为了培养既懂税费计算又会进行会计处理还能报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办税员,亦可称之为纳税申报岗位。纳税申报岗位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回答是否应该交税、应该由谁交税、交什么税种、交多少、怎样做账务处理和如何报税的问题。

而会计专业的学生由于对纳税申报没有职业体验,学习过程中较难获得感性认识,往往由于学习难度对课程失去信心,而且传统的教学模式下重视税费计算与会计处理、弱化报税,缺乏与纳税申报岗位的对接故而难以适应纳税申报岗位的实际要求,需要创新纳税申报的课程教学模式、在设计的教学模式框架下实施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课程内容分析

根据纳税申报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这门课程的重点是认识税、对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难点是报税,包括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报税流程、电子报税软件的使用。认识税是一个重点,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经济业务,经常涉及的有增值税等多个税种,而各税种的含义、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等,规定又不一样,内容多而且繁杂。同时,计算税也是重点。每个税种计算的方法不一样,扣除项目也不一样。譬如说同一家学校的两位老师,一位是中方教师,一位是外籍教师,月收入同为8000,中国老师的纳税扣除标准是3500,外国老师的纳税扣除标准是4800,那么同样的收入,中方教师就要多交个人所得税。

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也是重点。因为有些涉税业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不一样,对这些业务,税额的计算按税法规定,账务处理按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初学者来讲,很难判断和区分,常常混淆。

为什么报税是难点呢?因为每个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内容是按照税法规定设置的,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样,而学生习惯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进行处理。而且报税流程各不相同,学生又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

《纳税申报》课程在内容选取上可以按照纳税申报岗位工作的需要,以项目为导向,本着理论知识“必须+够用”的原则,以当前的主要税种为教学重点,设立纳税基础、增值税、消费税等项目。

三、课程创新教学模式研究

为了有效解决课程的重难点,并准确衔接纳税申报岗位实际要求,《纳税申报》课程创建“八・五” 教学模式。

“八・五”教学模式是指八个教学项目、五个教学环节。

(一)八个教学项目。八个教学项目是指按照目前的主要税种安排设立纳税基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八个项目,每个项目都与企业实际纳税额计算、纳税申报、会计处理相结合,按照认识税、计算税、报税、会计处理的工作过程进行教学设计,实现够用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操作零距离对接。

(二)五个教学环节。五个教学环节指教与学、做、演、讲、践。

根据学生的情况,我们基于工作过程,以工作任务为载体,采用教、学、做、演、讲、践一体化的教学环节解决课程的重难点与纳税申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问题。

1、教、学。认识税的教与学,采用启发式讲授法,运用学生熟悉的生活案例,通过向学生提问让学生认识各税种。举例来说,我们的学生都接触过上门推销货物的推销员,有的甚至自己还上门推销过,我们就问学生“这些销售行为要不要交税、交什么税”,通过这些生活中的案例,让学生对各税种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计算税的教与学,采用案例教学法,利用多媒体,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怎样去计算税。在案例的安排上,根据高职学生基础不平衡的特点,由易到难,满足螺旋式递进教学组织的需要。

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教与学,采用案例教学法和探讨法,利用多媒体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室,根据学生已有一定会计核算基础的特点,引导学生正确进行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报税的教与学,采用案例教学法和演示法,利用多媒体和纳税申报实训室,演示如何进行手工报税和电子报税,学生在分析案例、观看演示后动手演练。

2、做。在完成教与学之后,运用实训教材进行做的教学环节。

运用单项实训内容,在教学做一体化教室里分别完成对学生税款计算的训练、会计处理的训练、手工填制纳税申报表的训练,在纳税申报实训室里完成电子报税的训练。

3、演。完成教学做后,由学生演练。运用实训教材的综合案例,以团队的形式,做好课前准备,在纳税申报实训室里扮演办税员、税管员角色,并利用电子报税软件,分别以纳税人的身份报税、以税管员的身份核税,真实的模拟出企业、纳税现场、纳税项目等业务活动。

4.讲。在财产税和行为税的纳税申报项目中,学生以团队的形式,选定某一税种,按照认识税、计算税、处理税、申报税的工作流程,根据以前项目的教学做演的模式,讲授内容。

5.践。利用实地考察法,组织学生到合作企业、税务局的纳税大厅参观,观摩纳税申报岗位的工作场景,加深对职业岗位内涵的认识,并写出观后感。

第7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 会计 综合实训 课程 成本 税法 教学

“会计综合实训”课程以企业实际业务为实例,从会计实际工作的基本操作方法入手,训练学生的会计实务各岗位操作能力,并进行综合性业务的操作训练,以便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既动脑又动手,真正体验会计实务中的各个业务环节,做到毕业就能上岗就业、上岗就能动手做事。笔者根据自己受聘兼任硅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硅湖学院”)“会计综合实训”的教学过程中发现的情况,谈谈浅见。

一、教材问题

高职高专教材与本科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相比,其建设缺乏顶层设计与系统建构,出版准入门槛过低,精品教材数量和结构不合理,缺少教材有关的延伸服务。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作为高等教育一部分的高职高专学院,具有很大的教材选择权,但是至少必须做到:第一,保证教材的质量。因“会计综合实训”课程的教材是以案例讲解为主的,所以衡量教材的质量,就是要衡量教材中的案例是否能涵盖会计实务中几乎所有可能发生的业务类型,基本保证不重不漏,从而能让学生通过教材案例的学习来掌握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基本技能。第二,保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会计综合实训”课程是一门实务性、操作性、动手性很强的课程,不仅考察学生的接受能力与动手能力,更是对教师讲授能力的考验。现实中,很多的高校教师可能有很丰富的教学经验,但可能欠缺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而教材相对稳定,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师经验的欠缺。第三,正确对待教材中的错误或明显不足。

硅湖学院选用的实训教材是由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编会计综合实训》(第五版)(以下简称“教材”)。该教材中就有不少错误或不足之处。如该书中的“出售本厂报废的磨齿机”,系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例题。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销售收入÷(1+4%)×4%×50%,但教材中所给出的原始凭证,却犯了直接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错误。其他还有案例明细资料不齐全的问题,如教材中没有给出三大期间费用、固定资产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的明细资料,从而无法按规范的账簿格式对其设置明细账册。

对于这些错误或缺点,笔者认为在尊重教材编者并按配套答案进行授课的同时,应对学生作出说明,并告知其正确的处理方式。

二、课程次序的安排

“会计综合实训”课程不仅应传授常规的会计分录的编制,也可能更多涉及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归集与费用的分配和结转,以及购、销业务中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开始本课程的教学之前,应先完成成本会计及税法相关知识的教学工作。

笔者询问过学生,是否学习过成本会计及税法的相关内容,学生都摇头表示没学习过。果然,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们就不明白同样是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为什么教材中既有分别将其计入“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情况,又有计入“销售费用”的情况。对于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17%,而教材中支付暖气费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为13%,支付水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却又为6%了,等等。一些学生甚至写不出增值税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的公式。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不穿插讲解增值税方面的知识,以及生产成本的计算方法等等。

笔者认为,“会计综合实训”这门课程的学习最好能安排在大二年级的第二学期或大三年级的第一学期,在此之前先安排成本会计及税法的相关知识学习,这样,无论是老师讲课还是学生听课都将顺理有序。

三、课时量的安排

“会计综合实训”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如果安排不足,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教学效果。硅湖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课时数应不少于640课时,而笔者所兼任的两个班级的这门课程安排的有效课时数为每个班级48个课时,只占该学期所有课时数的7.5%,要按正常教学进度完成教材规定的实务操作程序,显然仓促了。

为了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有些老师虽将教材中各题业务所涉及的内容全部做成PPT,以省却黑板板书时间,但受课时限制,缺少答问互动,老师尚难了解学生掌握了多少。因此,一定要保证学生有较充足的时间来吸收、消化实务工作中的每一步操作环节。

四、实训用品的准备

既然是模拟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过程,就应该模拟完全真实的办公环境。在新学期开学之前,要提前备足、备好实训所需的记账凭证、各类账簿,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簿封面、会计凭证封面、包角纸等全套实际工作中所需的办公材料,以及凭证装订机和装订线;另外还可以由学校统一配备或通知学生自行准备好计算器、胶水、剪刀、铁夹子(至少两个),以及红色、蓝色中性水笔各一支。如果实训用品准备不充分,就像上战场的士兵在准备冲锋的时候突然没了子弹一样,是打不了胜仗的。

五、教师的选聘

“会计综合实训”课程最好由资深的、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或从企业聘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财务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当然由既有实践经验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是最好不过了。为此,不少学院偏向于从学校外的企业单位聘请资深人员任教。对此,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教师的稳定性关系着课程进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外聘教师尤其应该注意。在决定聘用教师时,先要对该教师在其所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近期是否有离职或跳槽的倾向,以及在今后至少半年内是否会发生岗位调整或职位变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免课程讲授到中途时因各种原因而不得不临时换人,这样不利于课程进度的连续性,对学生心理可能也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

2.教师的专业性关系着授课的效果性。在保证教师稳定性的基础上还必须保证教师的专业性,即对教师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实践经验、职业道德、人格魅力、行业内的知名度等进行了解。

3.教师的积极性决定着教师的稳定性和专业性。特别是民办学院的举办者,或直接投资创办有自己的企业或集团,或间接控股其他公司,这些企业、集团或公司都与学院形成或明或暗的关联关系。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人力资源,也为了让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学院的举办者会调用这些关联企业的资深专业管理人员到学院进行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这本是一个双赢的举措,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影响教师积极性的情况。

总之,教育的本质就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向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高职高专教育与课程设置及教师的聘用离不开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从教育本质角度来看,高职高专课程设置要遵循认知渐进、系统科学、全面发展、价值衡量、课程适应性等基本原则。

(作者为审计部高级会计师,CPA,CIA)

参考文献

[1] 任延冬,王龙.新编会计综合实训(第五版)[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2] 谭必翰,杨玉华.从教育本质浅谈高职高专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J].长沙: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118-119.

第8篇

[关键词] CDIO; 税法与税务会计; 课程构建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7. 060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7- 0111- 02

1 引 言

CDIO(Conceive,Design,Implement,Operate,构思,设计,实施,运行)教育模式是“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和“做中学”的集中概括和抽象表达。该教育模式提倡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以项目为载体,倡导“教—学—做”一体化,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近几年来,我国诸多高职学校引进了CDIO教育模式。

税法与税务会计是高职会计专业的必修课程。这门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税收理论和会计理论的基础上,可以进行涉税业务的实际纳税操作,是一门注重应用性和实践性的课程。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在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中,引入CDIO教育模式,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既有利于实践教学,又可巩固理论教学成果,从而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

2 以CDIO教育模式构建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构思

2.1 课程定位

高职教育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为:具有本专业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税收制度等相关的财税法规和会计政策,熟练掌握会计、税务、金融等基本知识和常用ERP软件使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会计实务中,税务会计与普通财务会计的差异越来越大。大中型企业一般会设立税务会计岗位来负责企业日常涉税业务的处理。税务会计岗位因此也成为企业财务岗位的核心岗位之一。基于这种需求,市场迫切需要既懂会计处理又懂税务操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税务会计人才。因此,在高职教育中,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作为会计专业的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既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社会对会计人才的要求。

2.2 课程建设思路

税法与税务会计综合了税法和税务会计的内容,该课程要求以我国现行税法为依据,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对发生的涉税业务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税款的计算、申报和缴纳等操作。学习该门课程前,学生必须对基础的会计知识有所掌握,其前修课程主要有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等。学习该门课程后,学生可以更深入地对涉税业务进行学习,该门课程的后续课程主要是纳税筹划等。

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既掌握会计专业理论又熟悉纳税实务操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课程教学应重点突出“一个核心,两个能力”。“一个核心”是指学生对涉税业务从凭证、账簿的填制到报表生成、税款计算和申报的全过程的掌握。“两个能力”是完成核心任务的必备条件,即会计核算能力和纳税操作能力。

该门课程的建设思路是:以项目为依托,学生能力培养为导向,构建一个多媒体网络综合教学平台(包括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突出项目任务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达到“做中学”;做到课程内容和实际需要相结合,考核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相一致。

3 以CDIO教育模式构建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设计

税法与税务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在课程设计中,强调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重点,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和技能性。课程以企业财务部门的税务会计岗位工作内容作为重点教学内容;以涉税业务的工作流程作为教学流程;利用多媒体、实验室等环境模拟仿真税务会计环境;以项目为依托,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课程与工作结合、教室与实验室相结合的CDIO教育模式。

4 以CDIO教育模式构建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实施

4.1 教学进程

以项目为导向进行教学,包括3个大项目:税法基础知识项目,6个课时;具体税种的专题项目,44个课时;综合项目,14个课时。课程总共安排64个课时,教学计划表如表1所示。

4.2 实践教学

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真正做到了“教—学—做”一体化。主要体现在3个大项目的实践环节:第一,在基础项目中,主要培养学生税收基本技能,通过案例学习,使学生对税收征管法中的纳税登记、纳税申报进行训练,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第二,在专题项目中,在学习过具体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理论后,通过具体项目,让学生练习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认识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资料,练习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第三,在综合项目中,以一个完整项目为媒介,使学生练习企业开业、变更等税务登记,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日常抄税和报税等一系列的涉税操作。通过学生对综合实务的练习,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4.3 考核评价

考核的指导思想是以能力锻炼为主,考试为辅。基于本课程应用性较强的特点,在考核中不进行试卷考试,而以学生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具体见表2。

5 以CDIO教育模式构建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运行

5.1 课程资源

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偏重技能性,需要双师型教师进行授课和指导。教学资源方面:第一,通过向学生推荐有关税务知识及制度的网站,培养学生积极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第二,教师将教学课件、教案、参考书的电子版,与实践教学相关的凭证、相关表格的电子版都上传到校园网上,供学生下载使用;第三,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可以图文并茂地直观讲解各种涉税凭证和相关案例;第四,运用财税实验室,指导学生进行仿真模拟实验,提高学生对涉税业务的实际认知能力;第五,到校外合作企业实习,让学生体验实际的税务工作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5.2 方法手段

在教学中体现“教—学—做”一体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项目为载体、能力为目标。具体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项目任务驱动法、学生小组讨论法、情境模拟法等。

6 结 语

CDIO教育模式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符合高职教育的宗旨。税法与税务会计作为会计专业的必修课程,运用CDIO模式来构建课程教学模式,有利于改革教育方式,优化教学手段,为社会培养出复合型、应用性的税务会计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 覃蔚. 以CDIO教育模式建造《外贸单证实务》新的课程架构[J]. 物流与采购研究,2009(7).

第9篇

关键词:教材改革;经济法;实训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214-02

经济法是法律类、财经类高职院校、专业学生必备的专业知识,在教学计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经济法体系不完善的特殊性,使得经济法教材水平良莠不齐,在高职院校,这一现象尤为突出,从一定程度上看,教材的质量已影响到了教学质量的提高。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面临经济法教材的改革。

一、《经济法教程》的建设与改革

高职经济法教材应包括理论教材和实践教材。理论教材主要用于课堂教学,或用做学生课外的重要参考书。理论教材既要注重理论性,又要结合高职院校的教学目标。目前,经济法教材的现状:使用本科类教材,选择讲授内容。法学本科教材反映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沿理论,但高职院校学时分配不能满足教学内容的要求。高职教材由于经济法的特殊性,极易走向极端:过分注重体系,对有关制度描述过于简单,不注重体系选取重点,制度又不能正确反映经济法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的学说纷纭,高职教材编者为避免庞杂的理论说教,一般是坚持一个学说,对其他的点到为止,不做过多的描述。但是教学中明显地感觉到,总论和分论脱节。受经济法学研究成果的局限,总论不能指导分论是教材的通病。编者在提高自身理论素养的同时,在总论的编写部分要对分论的内容进行疏理,使教材在系统上保持完整。其二,经济法分论。经济法分论含哪些章节目前没有统一的认识。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编入教材,浅讲讲不透,深讲学时不够,把这两章去掉也不会影响到对经济法其他章节的学习,可以考虑只保留这两章国家干预的内容,或者将这两章删掉。个税起征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直在提高,起征点在教材中不宜写出来。类似对经济比较敏感的内容不宜细化,比如二手房转让营业税的征收。经济法内容庞杂,在上课期间,任课教师都要事先确定本学期要学的重点章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广告法比较起来,统计法、计划法、会计法、审计法编写内容的多少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计划法没有单行法,似应简单一些,但这章对宏观调控法而言,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几章在教材中体现出来有的过于繁琐,有的过于简单。另外,由于没注意到前瞻性,使得有些内容在出版伊始就要修改或补充。编者在编写之前对已列入立法计划的经济法律、法规应有清醒的认识。

对《经济法教程》的建设与改革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教材应体现教学目的。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和任务是通过完整的教学环节,使学生不仅知法,而且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自己遇到的经济法律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逐步提高依法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掌握经济法这一管理手段,为毕业后在实际工作中做一个具有较强法律意识应用性法律人才奠定基础。每门课程都需要为整个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服务,教材作为课程教学最重要的支撑材料,必须有所体现。在教材的章节选取和内容的删减方面都应体现这一教学目的。

在经济法教学中,高职学生分为两类,专科类和五年制。这两类学生基础不同,对他们的培养目标应有所差别,教学目的也有所不同,目前的教材针对专科类学生而设。经济法教材的改革应考虑两个途径:一种是针对两类学生编两本教材,即专科类的《经济法教程》和五年制的《经济法教程》。一种是编一本教材,以专科类为主,同时考虑到五年制学生。五年制学生学习时侧重市场主体法和市场秩序维护法,所以这两编要尽可能地深入浅出,可以辅以生动的案例。目前来看第二种比较可行。

第二,精品教材是对精品课最直观的检验,理论教材建设不是单纯的内容更新,还是对编者整体水平的考验。经济法学是经济学与法学交叉学科,会计法、审计法和税法这几章要求有深厚的经济学背景才能讲好,编者应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自学、听课等多种方式,弥补经济学的不足。同时还要求编者有实际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编者至少应该有经济法课程三轮的教学经验,同时有多年的高校教学经验积累,而且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对教学、课程和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有独特的见解,能够用自己的语言按照教学的要求组织和叙述相关内容。只有在相应课程的教学与研究上长期钻研,掌握学科及其教育的精髓,才能编著经典教材。

第二,在内容选取上应重点突出。应充分注意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将经济法教学内容确定为四个部分: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经济秩序维护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比较符合经济法当前发展的趋势。围绕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应重点选取与学生就业紧密相联或与人们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在经济秩序维护法律制度中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广告法;在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中选环境资源保护法和税法。突出重点,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国家干预经济制度的一概摒弃。价格法、金融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在内容上也要有所取舍。

第三,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经济法课的学习需要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等相关法学知识基础,在教学计划中不宜开得过早,开在三年级的上学期,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学习起来相对容易。教材主要是为学生服务的,内容要深入浅出并尽量保持连贯。专用名词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给予解释,至少应给出其大体含义,以免成为学生往下看的障碍。语言顺畅,避免采用艰涩难懂的语言。

二、《经济法实训》教材的建设与改革

高职教育要求在教学设计中应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性内容应占有相当的比例。处理好基本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建立完整的实践教学环节。很多高职院校目前还没有《经济法实训》教材。该教材的缺失是经济法实践教学处于薄弱环节的一个重要原因。课程组人员中应有法律实务人员,在编写《经济法实训》教材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实践教学教师的积极性,听取有益的意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编出高质量的教材。

教材建设以实训项目为依托。首先,《经济法实训》教材的编写要紧跟实务的需要。实训教材,其研发思路不能建立在过去陈旧的教学思路、方式方法上,要紧跟用人单位步伐,力求富于创新,适应市场需求。因此,不能仅仅满足于习题集、案例分析的形式,每个实训项目应设定目标、过程和评价标准及档次。其次,经济法实训教材应当及时吸收贴近现代生活的真实案例,选取具有新颖性、代表性的题材内容,帮助学生缩短职业磨合期、实现角色调整。经济法实训教材结构模块应打破以往以传统的理论基础课程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强调以工作岗位所需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保证职业能力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经济法实训教材应该按照不同的项目导向相应的实训内容,让学生从不同的实训项目中达到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结合理论教材,《经济法实训》教材可如下构建:

第一编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经济法主体可以分为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在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中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应从融合的角度进行实践教学的设计。(1)与企业设立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2)企业合并、分立程序的训练。

第二编市场秩序维护法律制度:(1)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根据模拟设立的公司设计商标,进行专利、商标注册申请。识别专利、商标侵权方式及掌握专利、商标维权的方法。(2)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设计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场景,让学生在知悉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基础上,能为保护其他消费者权益提供帮助。(3)产品质量保护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识别产品安全标志,区分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4)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模拟开发住宅楼。(5)广告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自制广告,能够进行法律评价。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律制度:(1)环境资源保护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选取热点案例,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2)税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3)会计法、审计法相关的实务应用能力训练。会计责任能力实训。如何界定会计责任、审计责任与内部控制,界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与责任,评析会计职业道德,签发票据与行使票据权利。

与实践课的开展有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之分相一致,《经济法实训》教材结构,与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起来,包括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两大部分。课内实践教学方面:选取典型案例,便于教师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进行法律思考,可使得抽象的知识变得生动易解,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思维和应用能力。案例选取不局限于经济法内容,可注重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的结合。在产品质量法一章中的产品质量责任既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可选取民事侵权、行政处罚和生产、假冒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案例。课堂讨论法更注重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选取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话题、热点案例,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由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积极发言,最后由教师点评,不仅加深了学生对重点知识的理解,而且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留一些课外讨论的题目,通过练习加强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在练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课外实践方面还有模拟法庭教学、社会调查、旁听庭审和社区服务。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采取更多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课外实践。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Z].2008.

[2] 张和平.关于高职院校课程建设的思考[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