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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计的基础知识

时间:2023-10-09 16:14:41

导语:在房屋设计的基础知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房屋设计的基础知识

第1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第2篇

在建筑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结合整套教学知识进行教学设计,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模型构建,这对于学习建筑学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研究建筑学的基本特点,对建筑设计进行针对性探究,进而帮助学生进行建筑学方案设计,提升学生掌握知识的速度以及质量。基于此,探究建筑设计课程教学方式对于学习建筑设计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

建筑设计;教学方法;探讨

建筑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建筑构造设计》,这门课程基本都是以建筑结构为基本研究点。在建筑学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了解掌握建筑的基本组成以及构造特点和设计原则,来帮助学生学习建筑设计的方式,让学生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操作方式,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提出自己对建筑设计的观点,能设计出有自己思想观念的设计图。因此,对建筑设计课程教学方式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1结合建筑学教学体系理论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设计

1.1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设计方案进行绘图

因为建筑学的学生在刚入学或者学习过程中已经掌握一部分的公共见着基础知识,对于设计建筑方案也有自己的认识和见解,这时候学生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方案设计,对每一种新颖的想法进行创新设计,这样对于学生来讲也有效的防止了设计重复的现象,对于学习的理论知识也是很好的应用,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1.2根据教师的教学理论体系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在学习楼房设计的时候,学生可以按照教师的知道要求,在基础的设计图上进行进一步加工完善,这套设计理论是严格按照教学体系进行的。例如在设计基础、墙面部分的时候,是在完成第一节教学体系来时,进行大框架你构图设计,学生跟课堂上学习的基础知识进行基础方案设计,并对墙面的立体结构进行设计,在设计楼梯的时候就按照第二节学习的制图计算来准确计算,不但满足楼梯的基本设计要求,还需要对整个设计相符合,在楼梯框架与墙面立体框架设计完成以后,再进一步对楼梯的扶手以及护栏等部分进行局部的设计。这样的一节建筑学设计课自始至终都与课堂教学的理论体系相一致,学生在这样的设计课上不但完成了设计,还有效的学习到建筑学结构设计的基本要素与设计重点。有效实现教学目的。

2收集不同类型房屋设计图,课堂上让学生相互交流

对于建筑系列专业的学生来说,设计房屋建筑学课程,是迈入建筑领域的第一步。作为一名新手,切不可盲目设计,要善于借鉴前人的设计成果。搜集各种相关资料是课程设计的第一步。老师要帮助指导学生搜集资料,然后统一拿到课堂上共同学习。作者觉得先自己搜集资料,然后与老师同学共同交流会更有感触。对于一名新手来说,对建筑很陌生,有些人空间利用不合理,白白浪费了地方,还有些人考虑不到房屋的朝向和各种管气的接入,导致房屋住了人之后出现许多不便,如果老师带学生实地考察、对成品进行详解就会解决许多问题。

3让学生了解国内外的名胜古迹设计思想

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建筑领域也与高科技接轨,近几年,一栋栋参天大楼出现在人们眼中。时代进步,科技进步,楼房建筑变得更加美观、更加独特。经过一项访问研究,学生们很喜欢新奇的建筑设计,例如“比萨斜塔”、“悉尼歌剧院”,只不过学生毕竟知识有限、经历有限,只能看到“名筑”的外观漂亮,却不知道斜塔为什么不会倾倒?歌剧院的外观为什么那么高雅?而这些疑惑老师就应该来讲解,让学生们知道设计细节、设计理念等等,学习自己喜欢的知识,效率就会很高。

4参加实践,感受真实建筑设计

现在学生的书本很多都是彩印的,也有很多老师会采用幻灯片来讲课,提前从网上下载与课程有关的媒体软件、视频演示、设计图稿等,这些媒介都能帮助学生更明了的学习知识,但是,相片图片只能展现建筑物的一面,不能让学生们看到所有的边边角角,也不能让学生知道是怎么用砖砖瓦瓦垒出了一座大楼的,为了解决这些缺陷,就可以让学生参加实践,走进施工现场,参观建筑物,学习如何打造边边角角。为了达到有效的实践效果,老师需要提前为学生讲解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再去做相对应的实践活动,就能让学生们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要做到及时性,讲了新知识就带学生去实践,有着对新知识的好奇和疑惑,学习效果会比较好;在实践过程中,老师要引导学生思考,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不解和见解,并结合实地,进行分析和回答。实践活动结束以后,要求学生做一份实践报告,一来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记忆,二来,也能让老师更好的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5将建筑设计抽象问题具体化

要想在建筑方面有所造诣,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打开思维,大胆想象。因为学生都是刚步入建筑领域的,上课的时候,如果只靠手脚来比划来形容,学生是学不会什么知识的。所以老师应该结合一些道具、模拟房屋样品给学生讲解,让学生观察,将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才能让学生明白。

5.1鼓励学生边动脑边动手

老师可以要求学生动手实现自己的设计,用简单的材料做一些道具,在组装的过程中可以清楚细节设计、衔接设计;当拿到自己的设计成果后,学生心里就会产生一些小小的自豪感,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激情。

5.2在学校设立实验室

在实验室里陈列出建筑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构型,确保学生能够随时观摩构型的操作方法。还要有模拟的建筑工地,要从最基础的开始展示,不放过任何细节,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要给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让学生通过实验室将自己的设计作品模拟演示出来,让老师和其他学生进行建议指导,这样就能对自己设计的不足进行补充。

6完善建筑设计方案

现在人们买房子优先考虑的就是房子的质量和户型设计,在现念中,大多数家庭的选房标准就是房屋牢靠坚固,设计实用美观。之前灌输给学生们最多的就是安全问题,在设计中将安全排到第一位。只不多房屋设计理念会随时段发生变化,所以全面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是很有必要的,在生活中,任何建筑的设计都有预算,在节省支出的同时还要设计出性能良好的房屋。在设计建筑材料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材料预算,不能照着书本的比例来做实际生活中的预算,在进行施工时要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相应设计,不能照抄照搬书本上的理论,学透书本理论,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完美的设计。

7对建筑设计进行有效的评估总结

对于学生来讲任何一个成果得到教师的认可是非常重要的,在设计过程中学生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学生之间思维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设计方案,在完成设计之后,学生对设计结果进行展示,教师需要对学生的设计进行有效的评级阿和知道,对于不足的地方及时进行更正,在过程中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让学生在电脑荧屏上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老师和自己的同学,这时候也能调动学生表现的积极性,虽然学生的设计不完美,但都是每一位学生智慧的结晶,在学生讲述完成以后,教师对学生的设计进行点评指正,对于优秀的地方进行表扬,不足之处尽心指正,一次来提升学生建筑设计的能力,也能给学生的建筑设计思维增加更多新颖的观点。通过对学生建筑设计的有效评价,能使学生的建筑设计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总之,新世纪的人才,要求的是对其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建筑学设计这么课程中显示的尤为明显,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呆板,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采用有效的方式对建筑学设计课堂进行改善,能帮助学生提升创新能力,有效的完成各种类型的建筑设计。

作者:孙力杰 单位:延边大学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资料》编委会.建筑设计资料集(1-10)[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第3篇

作为一名刚接触专业知识的我,对于这个专业并不十分了解,现在终于有机会可以对这个专业有个较全面的认识,我感到十分开心。经过一个多月的实习,我们参观了施工现场、学校、xx国际机场和上了安全教育课,看了广州塔的建成过程及建筑的相关视频,通过旁站、近距离的看施工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和基础的知识。通过参观学习使我对建筑施工和结构有了初步认识,这对我将来的学习和实践起了引导的作用。

我从安全教育、参观施工现场、看视频和参观已建好的学校、机场四方面谈谈我的体会和反思,对自己一个多月的实习进行必要的总结。

一、安全教育

在参加工地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由于建筑行业是第二危险行业,每年都会因施工安全这方面做不好,导致人员伤亡、重伤,因此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所以每次在建筑工地上都能看到“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标语,由此可以看出在建筑施工当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过去由于企业不重视民工安全造成了很多工伤和死亡事故,这些事故给工人和企业带来了很大伤害!同时,为了确保施工能顺利进行和施工的安全,工地是要用砖墙围护起来的,只有施工的各种车辆和内部人员才可以出入,我们去工地参观也要经过他们的批准。听完后让我真正的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告诫我们在施工中不得拿生命去开玩笑,严肃对待,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可能不太在意这些事情,嘻嘻哈哈,但当我们真正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中遇到时,却感受到安全是无比重要的。因此,在今后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应时刻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珍惜生命,也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二、参观施工现场

我们最先参观的是施工现场,老师说工地正在做基础,我从外面望了一下也大概看出了它是筏板基础,众所周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因此基础才显得如此重要。为了使建筑物安全、正常的使用而不遭到破坏,这就要求基础在荷载作用下不能产生破坏。因此,在建立基础的时候要考虑基础和地基的容许荷载、地基无滑动的危险等多方面的因素。我们戴好安全帽进入工地后,在建筑工地监理员的引导下,参观小组同监理员一起走向了正在施工建造的工地。边走边讲,监理员一面向组员们介绍施工状况一面随时回答组员们提出的问题。走走停停,一组人的足迹踏遍了建筑工地的每个角落。参观过程中让我知道了在做地下室之前必须先打桩、排水等施工工序,保证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

在和监理员交流的过程中,知道了看图纸的重要性。即看图就是要你了解结构的柱距、柱的尺寸;柱和梁的断面、高度和跨度;板的厚度和结构标高等。明确柱子纵向钢筋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板的配筋要求,各层所用的混泥土强度等级以及要求。监理员还对我们说,图纸使用前需要进行审核,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图纸的矛盾对施工的影响。而我自己在看图纸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看不懂,产生对读图困难的担忧,生怕自己刚工作时很多不会看,无法胜任这份工作。所以,在接下来的专业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巩固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在参观完后我也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学习建筑差不多一年了,在学习房屋建筑学的时候也只是通过老师的幻灯片去了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中的环节,而这次实习提供了我们一次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机会。

记得第一天到施工现场参观的时候,也第一次目睹了工地上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可以说是我今后的工作环境。我很难相信他们在那样恶劣的工作环境坚持下去,甚至有些民工在那样潮湿的环境中能酣然入睡,而这些所见让我开始做好吃苦的准备。如果我们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很难在那种环境工作下去,而我这方面仍欠缺,就需要我现在培养这种精神,所以,我会坚持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有时在实习的途中与老师交流一些问题,感觉自己的知识储备离一位建筑人应有的基础相差实在太大了。在这段时间,我不仅仅学到了新奇的知识,如钢筋的绑扎,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每一跨度里钢筋的接头数只有25%,让我看到更多的是自身应掌握的一些常识。

三、看与建筑有关的视频

前几天通过现场参观,我们对建筑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但对施工的过程与一些细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危险的问题知道的比较少。为此,除了老师给我们看广州塔建造过程的视频外,我也专门找了一些与建筑有关的视频观看,从录像里看到了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的建造过程,也看到了比较先进的施工生产技术,如泵送混泥土的浇注方法和高效的支模技术等,这些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带来了很高的效率。我此时也感叹技术的先进带给我们的方便。

四、参观学校、机场

在参观完施工现场之后,紧接着参观已建好的建筑物——学校和xx国际机场。在参观学校的过程中,老师每走到学校的一角,就告诉我们它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如:踢脚是为了防止扫地时污染墙面,同时保护墙脚;台阶是为了室内和室外不同标高设置的供人们行走的阶梯;墙裙是为了保护墙体等等,而这些都是我在房屋建筑学课上都有学到。可是,在老师问我们它的名称时却说不出来,让我感到很惭愧,也反映了我的专业基础知识不牢固,需要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弥补。

第4篇

【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称售后公房,就是购买的公有住房

【单位产权房】单位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房屋,也称系统产权房、系统房。

【廉租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私房】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

【二手房】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期房】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而在成都市通常对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现房】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在成都市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外销房】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内销房】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准现房】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共同共有房产】共同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有房产】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尾房】尾房又称扫尾房。它是房地产业进入散户零售时代的产物,是空置房中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一般就进入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所销售的房产,一般称为尾房。开发商经过正常的销售后剩下了少量没有竞争力的房子,这些房子或朝向不好、采光不足,或是楼层不佳、位处两级,其中一层大多不带小花园且遮挡较严重。

【烂尾房】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或者错误判断供求形势,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投资,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甚至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房产推出销售的时候的,而是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一步步显现。

【城市居住区】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区】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组团】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配建设施】配建设施是指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公共活动中心】公共活动中心是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建筑小品】建筑小品是指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均价】均价是指将各单位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方米的均价。均价一般不是销售价,但也有例外,前段时期某高层物业推出的“不计楼层、朝向,以2800元/平方米统一价销售“,即以均价作销售价,也不失为引人瞩目的营销策略。

【基价】基价也叫基础价,是指经过核算而确定的每平方米商品房基本价格。商品房的销售价一般以基价为基数增减楼层,朝向差价后而得出。

【起价】起价也叫起步价,是指某物业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即是起价。多层住宅,不带花园的,一般以一楼或顶楼的销售价为起价;带花园的住宅,一般以二楼或五楼做为销售的起价。高层物业,以最低层的销售价为起步价。房产广告中:×××元/平方米起售“,以较低的起价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预售价】预售价也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专用术语;预售价不是正式价格,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按有批准权限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

【一次性买断价】一次性买断价是指买方与卖方商定的一次性定价。一次性买断价属房产销售合同中的专用价格术语,确定之后,买方或卖方必须按此履行付款或交房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

【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根据我国发法通则和《担保法》八十九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应该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但主要体现惩罚性。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且在主观上有过错,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

【建筑面积】住宅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如果计算多、高层住宅的建筑面积,则是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使用面积】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公用面积】住宅的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计算的建筑面积存在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

【公摊面积】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值,即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实用面积】它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

【居住面积】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有的水平面积。一般作为衡量居住水平的面积指标。

【计租面积】作为计算房租的面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作出统一规定,住宅用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包括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过道,楼梯,阳台,壁橱等。非住宅用房按建筑面积计算。

【销售面积】销售面积是指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将建筑物整栋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得房率】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建筑队面积之比。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队面积 +分摊得公用建筑队面积。

【实用率】实用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和住宅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即实用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容积率】容积率是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在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绿化率】绿化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对购房者而言,绿化率高为好。

【绿地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

【开间】住宅设计中,住宅的宽度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开间一般不超过3.0米--3.9米,砖混结构住宅开间一般不超过3.3米。规定较小的开间尺度,可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

开间5米以上,进深7米以上的大开间住宅可为住户提供一个40--50平方米甚至更大的居住空间,与同样建筑面积的小开间住宅相比,承重墙减少一半,使用面积增加2%,便于灵活隔断、装修改造。

【进深】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进深大的住宅可以有效地节约用地,但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可以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的进深在设计上有一定的要求,不宜过大。目前我国大量城镇住宅房间的进深一般要限定在5米左右,不能任意扩大。

【层高】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净高】净高是指层高减去楼板厚度的净剩值。

【标准层】标准层是指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平台】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走廊】走廊是指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半地下室】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玄关】玄关就是登堂入室第一步所在的位置,它是一个缓冲过渡的地段。居室是家庭的“领地“,讲究一定的私密性,大门一开,有玄关阻隔,外人对室内就不能一览无余。玄关一般与厅相连,由于功能不同,需调度装饰手段加以分割就是自己人回家,也要有一块放雨伞、挂雨衣、换鞋、搁包的地方。平时,玄关也是接受邮件、简单会客的场所。

【隔断】隔断是指专门作为分隔室内空间的不到顶的半截立面。

【过道】过道是指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实有房屋】是指已建成并达到入住或使用条件的、含自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

【实有住宅】是指已建成并达到入住及使用条件的、含自有住宅在内的住宅。

【住宅套数】是指按照设计要求已建成并达到入住、使用条件的成套住宅的套数。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住宅。

【房屋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发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创槽的日期为准。

【房屋竣工面积】是指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入住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

【竣工房屋价值】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及生活用品等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以及城市建设配套的投资。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居住人口】是指与住宅统计范围一致的居住人口。以公安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居住户数】是指与居住人口数相应的户数。“户“以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户口簿为准,一个户簿即一户。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人均住宅使用面积】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使用面积。计算公式: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住宅使用面积/居住人口

【户均住宅套数】是指按居住户数计算的平均每户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公式:户均住宅套数=住宅套数/居住户数

【住宅成套率】是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与实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住宅成套率= 成套住宅建筑面积/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00%

【住宅自有率】是指自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与实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住宅自有率)= 自有住宅建筑面积/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00%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用于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的实质是政府处理土地事务、协调土地关系的活动,即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

【地籍】是指反映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籍,也称土地的户籍。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分等定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措施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房屋用地】是指房屋以及按照规划要求的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包括房屋占用的土地和按照规划要求的配套设施占用的土地。

【房屋用地面积】

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

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住宅用地】是指供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场地等用地。

【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旅游业用地】是指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是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队、邮电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绿化用地】是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是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医卫等用地。

【文、体、娱用地】是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体等用地。

【机关、宣传用地】是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是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科研、设计用地。

【教育用地】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工读学校等用地。

【医卫用地】是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疗养院、救护站、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用地。

【交通用地】是指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其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是指铁路及场站、地铁出入口等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是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是指专供客、货运船停靠的场所用地。

【其他交通用地】是指车场、广场、公路、街、巷、小区内的道路等用地。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

住宅按套统计。两户合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统计;一户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按实际套数统计。

【非成套住宅】 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私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其中部分产权:指按照房改政策,职工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钢结构】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混合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房屋层数】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地下室】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

【假层】是指建房时建造的,一般比较低矮的楼层。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m,面积不足底层的二分之一的部分。附层是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阁楼】一般是房屋建成后,因各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

【低层住宅】 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 指四层至六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 指七层至九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 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住宅建筑面积】是指供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企事业、机关、团体等的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

【成套住宅建筑面积】 是指成套住宅的建筑面积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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