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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市场

时间:2023-10-10 1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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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市场

第1篇

--××××劳务有限公司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纪实

××××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龙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三个围绕”(“围绕规划抓项目,围绕项目抓就业,围绕就业抓培训”)的指导思想,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组建起来的非盈利性劳务服务组织,其目的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创新龙潭辖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劳动力资源和项目资源的有机统一。

××公司集培训、就业、维权等为一体,以“为企业提供高素质员工,为员工提供规范化岗位,为政府破解就业难题,为社会提供人性化服务”为己任,是一家专门为失地农民开发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合格劳务产品和综合后勤服务的非赢利性机构,工作服务对象为龙潭辖区所有劳动力。

一、公司成立的背景

1、龙潭辖区劳动就业压力迫使必须创新就业新路

龙潭辖区幅员面积大,失地农民多,劳动力素质低,观念落后,缺乏技能,就业稳定性差等因素,迫使我们必须创新就业新路。龙潭街道幅员面积37.61平方公里,总人口53264人,农村居民44203人,农村劳动力27014人,其中1.8万人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尚有0.9万人未实现转移就业。2.7万劳动力中,80%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40岁以下劳动力占65%,41岁—60岁劳动力占35%。这种情况造成辖区农村居民小农意识强,生[本文转载自[活和工作半径小,思想观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龙潭辖区劳动力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造成就业路子狭窄,约40%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时断时续,变换不定。

2.随着土地的失去,村(居)委会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迫切需要一个具有法人地位和一定经济承担能力的后勤服务组织,将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劳动保障维权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协调、组织失地农民就业,并维护其合法利益。

二、公司性质。

公司是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且能够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非盈利性经济实体(有限责任公司),由龙潭街道、鹤林等农村社区等多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金为40万元。公司以岗位开发和提供合格的劳动力为基础,进行劳动政策咨询,劳动事务,劳务派遣,为企业提供后勤管理等服务。

三、公司内部运行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设立市场部、培训部和人力资源部三个主要业务部门和“劳务工会”。其下又设置有绿化、保安、保洁、餐饮、库管、包装等若干“班组”。

市场部主要职责是岗位开发,其业务员遍布龙潭辖区20个社区,辐射城市部分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通过加强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及时收集、了解企业、用工单位用工情况及需求,收集整理空岗和增岗信息,劳动力供求信息,协调企业和用工单位优先录用当地劳动力;负责接收培训合格的学员,并根据学员专业和用工单位需求推荐学员面试上岗。

培训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场部提供的辖区企业及用工单位用工需求,制定培训工作规划,协调培训单位,组织培训学员,协助办理有关职业技能资格证。学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及时移交市场部,由市场部负责管理并推荐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按项目和市场用工的要求,将具有就业条件的农村居民编制成档案,并根据其培训就业愿望分进不同的“班组”,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同时负责对已培训员工的派遣、对外输出和“在线”追踪,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

“劳务工会”其宗旨是通过人性化服务,为员工分忧解难,依法开展劳务维权行动,公司员工是否按劳取酬,是否享受了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都将得到保障。

四、公司机制创新

1.成建制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公司创新机制一)。

失地农民通过自愿申请并参加培训,成为公司的“员工”。公司根据“员工”的意愿将员工推荐或派遣到企业上班,见习期满合格后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社保。

一般情况下,许多单位愿意“对单位,不对个人”,即不愿意聘请个体农民工人,因为出了问题(如损坏了物品,农民不辞而别)企业很难追究其责任,在新的机制下,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了,有了问题企业可以直接与其上级单位××公司交涉、投诉。同时,农民以个人身份去找工作,企业很少给他们签合同、买社保,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地将其除名,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在新的体制下,这种现象得到了根本改观,××公司一方面为进入公司的“员工”(失地农民)办理了社保、大大缩短再就业的时间,另一方面可以督促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办事,使农民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2.演变成企业的“管家婆”(公司创新机制二)。

××公司“员工”由用工企业和××公司实施双重管理,即前者管业务,后者管人事。这种方式很适合于文化层次低、就业情况不稳定的失地农民,也为用工单位减少了人力成本——实际上××公司演变成了用人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例如某公司需要20名保洁人员、10名保安,如果用人企业自己去招聘保洁人员,则需要设置一个部门或委托1至2个专人来进行管理。另外如果这些招聘人员中有人突然请假或辞职,企业一时半会很难补充到位。在新的管理体制下,企业不需要自己去管理这些不稳定的人员,即使出现岗位空缺,××公司也能在半天内让新员工上岗,从根本上保证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这种作法,既解决了失地农村居民就业,也为企业节约了用工成本,因而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3.成为失地农民就业的“保险公司”(公司创新机制三)。

从长时间看,很大一部分农民员工总是存在“今天上岗、明天下岗”的情况,这样就存在上岗时有工资收入,有社保等福利,一下岗后工资和福利就断了,这样对农民正常生活和保持农村稳定都很不利。在新的机制下,只要不是好吃懒做、恶意逃工,××公司都为他们办理了社会保险,并发放一定的救济式的生活补助,并有专人来督办再上岗的问题。

五、公司目前取得的成效

1.采取经济形式有效地将零散的失地农民组织起来,打破村社行政界限,提供劳动保障所甚至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不能提供的劳动就业服务,按照企业管理的理念和要求来促进劳动就业。

2.将目前各区(市)县普遍使用的订单培训、学院培训、转岗培训、观念培训等培训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使培训针对性更强,使想就业的人得到应有的培训,并能够长期稳定就业,进一步提高“就业指数”,这样便能有效解决一般培训就业和维权方面的缺陷,提高上岗率。

3.按市场需求,打造高素质的“劳务产品”。

第2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分割;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120-02

《珠三角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是广东省今后重大发展任务之一。要“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其中“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必要条件。

一、新古典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新古典学派在劳动经济学领域一直是公认的主流学派。该学派有许多代表人物,但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理论框架:第一,强调市场机制以及市场要素在决定工资水平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而将其他影响因素如法律、制度、文化等作为事先给定的因素;第二,对人类行为模式的假设为:经济人、理性选择、偏好独立;第三,对劳动力市场本质的假设:劳动力市场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存在大量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双方都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在市场自由进入和退出,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研究方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大量运用边际决策原则,即在经济人假设前提下,只要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就是有利可图的。二是常常运用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假设条件少,能够推断出精美复杂的经济模型,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致命缺陷:一旦假设条件稍有偏差,模型和预测结果便可能被全部推翻。

根据上述对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简短回顾,可以看出,在其理论框架中,劳动力市场被当做是富有竞争性的、统一的整体,不存在地区、城乡等的隔离现象,这是分析个人和企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MS)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与新古典劳动经济学派的假设截然不同,认为新古典学派的竞争性假设无法解释劳动力市场的许多现实(如贫穷、歧视、与人力资本相悖的收入分配等),忽略了劳动力市场职业结构的性质和制度因素的作用。

该理论的特点是:劳动力市场不再被看做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而是被分割为几个不同的市场,各个市场有不同的特点,它们有不同的分配劳动和决定工资的方式;各个劳动力市场是相对封闭的,造成这种封闭的因素是集团因素的联合和制度因素的约束。该理论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第一,侧重从需求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均衡和工资的决定,而新古典学派侧重从供给的角度研究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第二,强调制度、组织、习俗包括社会歧视对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影响。

最早全面阐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是多林格和皮奥里,他们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有高度组织的正式劳动力市场,有详细的雇佣决策原则,市场力量基本不发挥作用。其需求方生产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工资分配遵循的并非新古典的边际原则,劳动者收入高,升迁机会较多。而次级劳动力市场的雇佣与工资分配则根据边际决策原则决定,市场力量工资和就业决定中发挥主要作用。其需求方为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小公司或行业,工资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缺乏培训与晋升的机会,一级市场与次级市场之间存在流动障碍。

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新古典学派从劳动力供给角度出发,认为人力资本是主要的决定因素。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从劳动力需求角度出发,认为分割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产业结构的影响,如果企业面对的是产品需求稳定的市场,则企业创造的是一级市场,反之,则创造二级市场。另一方面是制度和工会的影响。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并非能力低,而是因为歧视等制度性障碍,难以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

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夹杂了许多体制性、制度性因素,而且这种制度性分割与西方国家的制度分割存在很大的差别,最明显的表现是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三、发展经济学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

发展经济学是以二元经济结构为理论基础的,该理论揭示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以及一体化的趋势。最有代表性的是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

刘易斯模型的主要观点是:第一,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只能维持最低生存水平的、以传统方法进行生产的农业部门,在该部门中,工资不是由农民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而是取决于劳动者平均分享农业的产量;另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的城市工业部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较高;第二,传统部门存在大量过剩的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第三,由于两个部门在生产率和工资方面存在巨大差别,农村劳动力会向工业部门转移,由于农业部门人多地少,即使资本主义部门现行工资不变,农村劳动力供给也是无限的。第四,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生产率逐渐提高,农业劳动力生产将会出现拐点(刘易斯拐点),即农业部门工资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上升;第五,当两个部门的生产率接近一致时,工业部门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此时,农村劳动力不再向工业转移,二元经济结构就转变为一元经济结构。

刘易斯的这一模型,后来得到了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和拉尼斯的补充,故称为“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人口流动模型”。但是却受到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的批评与否定。托达罗认为刘易斯人口转移模型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他提出了自己的模型。其主要观点是:第一,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因素并不仅仅是城乡的实际收入差别,而是转移的预期收入。而影响他们的预期收入有两个因素:城乡实际工资差异以及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第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不能自动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化。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很可能造成城市大量的失业。第三,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有效转化途径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 应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上。

从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可以看出,两种模型隐含着一个共同的假设:城乡劳动力市场是处于分割状态的,各自具有不同的用工机制和劳动报酬决定机制。分割的原因在于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效率存在巨大差别。两种模型重要的区别在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不同。刘易斯认为,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会促进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这种城乡一体化会伴随资本主义部门的不断扩大和自给农业部门的逐渐萎缩,是农村完全融入城市的模式。其政策含义是加速城市工业部门的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却不注重农业部门的发展。托达罗认为,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条件是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倾向于发展农村经济,建议政府应当改变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战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主张实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此外,虽然两种模型都隐含着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假设,但是,都将分割归因于劳动力需求因素,没有考虑到劳动力供给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影响。

四、劳动力市场理论演进的启示

各学派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从最初的整体观,演变为分割观,进而演变为城乡分割观,表现为对劳动力市场的理论假设越来越接近社会现实。目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最突出的问题,劳动力市场要从分割走向一体化,关键要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以上理论也蕴涵着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不同路径和条件。新古典学派将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劳动力供给方的差异,其政策含义是通过发展教育培训,提高人力资本,减少劳动力的质量差异来增进劳动力市场的融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将劳动力市场分割归因于产业结构等需求方面的因素和制度因素,其政策含义是通过提高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和制度改进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刘易斯模型和托达罗模型侧重研究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将分割的原因归结为工业和农业两个生产部门存在劳动效率的巨大差别。其中刘易斯模型主张通过发展城市工业部门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托达罗模型主张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农业与非农业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因此,中国要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可从多个方面同时推进:第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不是以城带乡,也不是以乡带城,而是城乡的协调、同步发展,对于城市问题与农村问题、农业与工业的发展问题不能割裂处理,要有统一的规划和整体的布局。第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农村社区学院,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通过缩小城乡劳动力的质量差别来增进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融合。第三,提高各产业劳动生产率,在深化农业和工业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挥重要的吸纳作用。第四,加快相关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的自由流动,减少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比如,实行更灵活的土地政策,更宽松的人口流动政策以及建立统一、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蔡昉.中国劳动力市场转型与发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程贯平.劳动力市场分割文献述评[J].西华大学学报,2005,(6).

[3]郭丛斌.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在中国的验证[J].教育与经济,2004,(3).

[4]巨文辉.国外劳动力市场分割研究的方向及其特点[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6).

第3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流动;二元经济;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

中图分类号:F323.6

劳动力流动是劳动者以改变就业形式、改善收入状况等为导向的一种跨地域流动行为。在任何时期的任何国家,劳动力流动都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常态。根据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推算,2010年农村就业劳动力达到1.5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65万人,增长率为5.2%①。另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达到1.59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高达44.2%②;2012年进城农民工数量则高达1.63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达到44.0% 。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现象。我国流动人口特别是乡城流动人口规模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我国的人口流动已成为“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 ”③。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历史沿革

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的不同,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以前的严格限制流动阶段。在1978年之前,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阶段,对劳动力流动严格控制,对劳动力实行有计划的流动,不在计划之内的流动被称为“盲流”。在城乡严重分割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的途径很少,只能通过城镇企业有计划的招工、子女上大学、部队干部转业等途径来实现迁移。

第二阶段,1980年以后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进入允许迁移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乡镇企业流动。而且从1984年开始,国家允许农村居民自带口粮、自筹资金进城务工经商,这个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劳动力的流动,此时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时期。张晓建(1997)估计,1980年代末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达到了1500多万人④。

第三阶段,1990年代进入跨区域流动阶段。进入1990年代,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时期,主要是由农村地区流向城镇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跨区域流动频繁。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995年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人⑤。

第四阶段,2000年以后进入快速的大规模流动阶段。从2000年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迁移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不合理限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这些鼓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002年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就突破1亿人,达到1.05亿人,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高达42.3%⑥;此后一直到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一路攀升,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也一直维持在40%以上。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流动的过程。近年来,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流动引起了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我国目前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在和平时期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活动,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迁移流”③。仲小敏(2000)估计,全国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1995年为3600万,1996年为4000万,1997年达到4600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京、津、沪三地的流动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20%~25%,广州市甚至达到38%,这些流动人口50%以上是由农村迁移出来的。⑦《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1.4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492万人,增长率为3.5%⑧。另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0%上升到2010年的35.90%,2010年上海市该比重甚至达到39%⑨。

根据1983-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应年份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其它资料整理出了我国1983-2012年的进城农民工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数据,由于受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其中1984-1989年的数据缺失。为了更直观地描述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及其占城镇就业比例的变化趋势,图1给出了它们的变化曲线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1983-2012年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20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万人,同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为:1983-1994年处于快速上升时期,主要原因是从1980年开始国家开始允许劳动力的乡城迁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开始恢复,且到了1990年代劳动力跨区域流动频繁,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一个高涨时期;1995-1997年处于下降阶段,原因是这段时间进城农民工由于在城镇受到歧视等因素影响,部分劳动力开始回流到农村;1997年之后随着国家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的加强以及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意愿和动力增强,进城农民工数量处于稳步上升阶段。从图1也可以看出,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从1983年的1.7%提高到2012年的44.0%,其变化的趋势及阶段性特征与进城农民工数量相类似,即“上升——下降——上升”的变化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后进城农民工占城镇就业的比例出现了下降趋势并趋于稳定,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工回乡现象,但由于受国家实施的经济刺激和就业调整政策影响,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外出就业人口逐渐恢复常态;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就业人数的增长,进城农民工数量的增长量相对较小,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导致能够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减少。有学者估算表明,现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没有之前所想的那么大。蔡昉、王美艳(2007)利用反设事实法,通过估算农业中种植业和饲养业的劳动力需求数量,根据农村劳动力的不同转移规模,估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比例的三种不同情形,得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和比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且农村剩余劳动力50%左右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⑩。另据估算,我国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9000万人左右,与本世纪初相比大约减少了6000万人,而且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以剩余时间的形式存在的,绝对意义上的剩余人口并没有这么多!。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形式和特征

对我国来说,劳动力流动主要是指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城市工业部门以招工形式为主的有计划的转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管理的松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形式转变为以就地转移和跨区域转移为主的转移形式。所谓就地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本地县城的转移,即乡外县内的流动。这种转移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最为明显,主要原因是农村副业、乡镇企业以及城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所谓跨地区转移,顾名思义,是指农村劳动力的跨省流动;广义上的跨地区转移还包括跨县流动,即县外省内的流动。跨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虽然开始时间较短,但已经成为当前或许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形式。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的劳动力流动@达到26139万人,其中就地转移#达到3996万人,跨地区转移$达到22143万人,分别占农村劳动力流动总人口的17.27%和84.71%。与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就地转移人口和跨地区转移人口分别增长了71.37%%和82.89%⑨。另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11年农村外出就业人口中,跨省就业比重达到47.1%,比上一年提高8个百分点;县外省内就业比重为32.7%,比上一年上升了3.4个百分点;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2%,比上一年下降了9.6个百分点;2012年跨省就业比重为46.8%,县外省内就业比重33.2%,乡外县内就业比重为20%,增减趋势与2011年基本一致^。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占总劳动力流动的比重和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就地转移,已经成为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形式。本文所说的劳动力流动是指劳动力的乡城迁移,更准确地说是指劳动力跨地区的乡城流动。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特征有:

1.以男性为主

Zhao(1999)根据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的计算结果表明,男性占迁移人口的72%,而农村非迁移人口中男性只占49.6%,且作者使用Logistic模型研究发现,女性比男性劳动力迁移的概率低4.7%&。根据2006年《我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男性农民工占农民工总体的66.3%,而女性只占33.7%*。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中男性所占的比重为64.6%,比上一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流动以男性为主的特征一直延续到现在,2012年的最新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

2.以青壮年为主,且年龄有提高趋势

Zhao(1999)使用的调查数据显示,迁移人口的年龄比非迁移人口将近小10岁,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迁移的概率降低&。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在全国12个省份所做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流动人口比城镇人口年龄将近小6岁) 。2006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_平均年龄只有28.6岁,其中,16~20岁的农民工占18.3%,21~25岁占27.1%,26~30岁占15.9%,31~40岁占23.2%,40岁以上占15.5%+。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3.8岁,其中,16~20岁占6.5%,21~30岁占35.9%,31~40岁占23.5%,41~50岁占21.2%,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2.9%1。2012年最新数据表明: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7.3岁,其中,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有了提高(2006年为28.6岁,2010年为33.8岁,2012年为37.3岁),且青壮年(21~40岁)所占的比重也在下降(2006年为66.2%,2010为59.4%,2012年为54.4%),这意味着40岁以上的外出农民工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外出农民工收入增速下降(2012年外出农民工收入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下降了9.4个百分点^),且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2012年东、中、西部农民工月收入分别为2286元、2257元、2226元^),青壮年农民工由于其受教育程度较高,在自己家乡较容易找到一份相同性价比的工作,也就是说,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提高了,而且城市的工作有较高的替代性。

3.受教育程度高于农村非流动人口

Zhao(1999)使用1995年四川省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表明,迁移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迁移人口,为7.56年:6.24年,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迁移,但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最高的那部分人除外,这些人并不是选择外出务工,而是就地占据基层资源,比如担任村干部等职能岗位&。根据2006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4年外出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比重达到81.6%,比全国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平均水平高18.3个百分点2。2012年的数据也是如此:外出农民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5%,农村非流动人口只占10.9%^。

4.劳动力流动的区域间不平衡

Cai & Wang(2003)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发现,在2000年,东部地区有65%的跨省劳动力迁移是发生在地区内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有84%和68%的跨省劳动力迁移到东部地区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沿海发达省份的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在增加,而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常住人口所占的比重在下降4,这反映了我国的人口流动是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迁移过程。此外,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呈现出区域不平衡性。Raa & Pan(2005)根据1992年的分省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西部和中部地区流动到东部地区的是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本较高的人员,而东部地区流动到中部的是非技术人员,很少有流动到西部地区的5。另据《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2009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的62.5%,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占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分别为17%和20.2%⑧。2012年的调查数据也证实了这一区域不平衡现象: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占42.6%,中部地区占31.4%,西部地区占26.0%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外出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务工的2012年仍占42.6%,但与2009年(62.5%)相比该数据已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相反,在中西部务工的农民工比重有了较快的提高。原因不外乎是东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收入趋同,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增加了。

5.社保参保率低于城镇居民

由于农民工在城镇从事的大都是非正式职业,且有一半以上的未签订就业劳动合同6,从而导致外出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较低,且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参与水平。图2反映了2012年城镇居民和外出农民工社保参保率的差异。从图2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2年“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外出农民工比城镇居民参保率略高以外,其他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均比农民工高很多。至于外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为什么要比城镇居民高,原因显而易见,跟农民工从事的高风险行业密切相关。有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有60.7%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从事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也高达73.5%^。

(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

根据劳动力迁移的经典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的预期纯收入

农村居民在决定是否向城镇迁移时考虑的不仅是在城镇就业的预期收入,还要考虑城镇生活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所谓货币成本是指农村居民由农村迁移到城镇所花费的交通费用、找工作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等;心理成本是指远离亲人,适应陌生环境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等。如果预期收入与生活成本的净值大于零,则选择迁移,否则不迁移。

2.户籍制度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迁移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户籍制度,迁入地的户籍管理越松或户籍限制越少,劳动力流向该地的可能性越大。

3.迁移距离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迁移距离也是影响迁移的一个重要因素。迁移距离的远近直接影响迁移者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成本、回家乡往返交通成本、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心理成本。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呈现出就近区域上的聚集性。例如,安徽、江西等地的外出劳动力大多流向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大多流向广东,河南、河北大多流向北京等地。

4.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

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是影响我国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乡城流动的重要因素。例如,沿海发达地区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劳动力就较少;而内陆中、西部地区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较高,外出务工的可能性较小;而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外出务工的可能性就较大。

5.年龄因素

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以青壮年为主,这与外出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农村的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从事的是“3D(Dirty, Dangerous and Demeaning7)职业”,这些职业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且大多是建筑、制造等行业,年龄成为从事这些职业的必需条件。另外,年龄越轻的人,迁移的心理成本越小,而且迁移收益的回收期更长,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的现值也越大。我国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16~2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50%左右,16~35岁的劳动力占全部迁移人口的3/48。

6.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包括婚姻状况、子女上学、家庭赡养老人等问题,这些也是影响劳动力迁移的因素。Mincer(1978)的研究发现,未婚人员迁移的可能性更大,妻子的工作服从于家庭的迁移,家庭中存在学龄孩子会降低迁移的可能性9。另外,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迁移的潜在成本会成倍地增加。

7.受教育程度

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迁移的可能性越大。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力资本存量就越高,从迁移中获得的潜在收益也就越高。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对生活的追求越高,改变现状的动力和愿望也越大。

三、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的分析,我国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既受经济方面因素如农民工在城镇的预期收入等的影响,又受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因素如户籍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等的影响。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是我国在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现象和典型特征。要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既要增加农民工收入,又要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来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歧视和不平等,而农民工在城镇的收入水平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素质影响以外,很大程度上还受歧视性因素的影响(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要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两大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有学者的研究发现,本世纪初的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因为部分省市仅仅是统一了城乡户口称谓,城乡户口所携带的实际差别并没有消失0。因此,要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城乡歧视性政策和一系列隐利,统筹城乡居民的迁徙权-(陈光普,2013)。户籍上所附加的各种福利政策人为地加大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不公平和收入差距。要剥离与户籍捆绑的社会福利,关键在于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户籍观念。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离不开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建立可携带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城镇和农村地区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等。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盲目流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调动那些有能力转变为城镇“市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积极性;同时对于解决流动人口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有重要作用。

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而这些人的收入比城镇居民的收入要低很多。Deng(2007)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全国12个省份的城镇住户和暂住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小时工资只有城镇人口的61.67%),但比农村居民的收入高很多。虽然这些务工人员成为城镇居民会降低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但在边际上降低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幅度会更大,进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比原来的更大。因此,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大幅度提高成为城镇居民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丁守海(2006)通过测算认为,当前的农民工工资要提高1/3左右才是合理的=。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措施包括消除农民工在城镇所受到的就业、工资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歧视;增加他们再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增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等。

(二)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根据前文的分析,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重要影响,越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城乡一体化程度越高的劳动力市场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流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程度仍然很低。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不仅能矫正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扭曲,还能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促进劳动力流动就要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最主要表现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具有城市户籍的本地人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是指向外来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市场,这些就业岗位大多数是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根本原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其它城乡分割制度,如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这些制度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就业部门的自由转移。户籍制度一方面使得城镇劳动者优先获得就业机会,而农村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福利制度的机会。因此,要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由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的自由流动,首要的、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此外,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还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制度,包括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在就业工种方面所受到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对劳动者的身份歧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行农民工社会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相互衔接,以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衔接和转换。政府部门还应该把劳动力市场改革的重点从户籍制度改革向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转变,消除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所受到的各种政策、制度因素的限制,以此来促进和吸引农村劳动力从流动状态向城镇永久性居民转变。

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的培育还离不开劳动力市场制度、各种规制和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如加快劳动立法、加强工会作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等等。此外,政府职能要从以经济干预为主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保护劳动者权益、降低劳动者所承受的就业风险,加大政府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力度,同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建立、健全旨在保护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护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注释:

①来源于2010年12月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②来源于2011年和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③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④张小建:《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启示录》,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页。

⑤来源于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报。

⑥进城农民工数据来源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城镇就业数据来源于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⑦仲小敏:《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道路问题的探讨》,《科学经济社会》2000年第1期,第38~42页。

⑧参见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0年。

⑨来源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⑩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10期,第4~12页。

!蔡昉等:《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

@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指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计算得来的。

^来源于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Yaohui Zhao. “Labor Mobility and Earnings Difference: The Case of Rural Chin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47, 1999, p. 767~78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来源于2010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vol. 2, 2007, p.8~16.

_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

1来源于2010年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8~49页。

3Cai Fang and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 Working Paper Series No.26, February2003,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4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5Thijs ten Raa and Haoran Pan. “Competitive pressures on China: Income inequality and migration”, 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 vol. 35, 2005, p.671~699.

6根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2年外出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43.9%。

7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Beijing, 2006 August.

8蔡昉、都阳、王美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9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86, 1978, p.749~775.

0孙文凯、白重恩、谢沛初:《户籍制度改革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第35~40页。

-陈光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的动态计量分析》,《经济师》2013年第3期,第38页。

=丁守海:《农民工工资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一项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第56~62页。

参考文献:

[1]蔡昉,都阳,王美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2]蔡昉.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NO.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

[3]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J].中国农村经济,2007(10):4-12.

[4]蔡昉,等.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1.

[5]陈光普.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的动态计量分析[J].经济师,2013(3):38.

[6]丁守海.农民工工资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一项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6(4):56-62.

[7]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8]孙文凯,白重恩,谢沛初.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 (1):35-40.

[9]张小建.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启示录[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

[10]仲小敏.世纪之交中国城市化道路问题的探讨[J].科学经济社会,2000(1):38-42.

[11]Cai Fang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J].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2003, 3(2).

[12]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J].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2007 (2):8-16.

[13]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8 (86):749-775.

[14]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C].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2006.

第4篇

1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处于十分困难的时期,不但农业内部有困难,其他备业也面临着各自的实际困难,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视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领导者应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提炼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的新经验,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改变作风,不断开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局面。当前不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是:

1.1政策环境因素

(1)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必要保证,也是激励农村劳动力脱贫致富、充分就业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近几年来,国家采取了促进农民增收、缓和劳动力就业压力的农业产业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小城镇、西部大开发和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缓和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紧张局面。但是,还存在许多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和限制措施。因此,政府应通过税收政策调整、鼓励部分家庭成员贸在农村。例如,政府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人均收入为免税额和比例税制的基础,征收所得税,并减免抚养负担比较重的人的所得税。对于正在领取保险退休金仍在就业的,要采取征收征罚性所得税的办法,以腾出更多的就业岗位给更多的正需要就业的劳动人口。

(2)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的大容量密集载体。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拉动经济增长、安排就业最直接和有效的手段,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发行国债数千亿元,加大了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电网改造,改变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而且为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新的大容量载体。

(3)地方政府的封闭政策,导致农村劳动力难以进入城市正规就业。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阻碍主要来自各大、中城市对农民进城采取了各种歧视性政策。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相继出台了限定外地劳动力进城就业数量的政策,而且对进城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业也作出了规定。对本地劳动力采取保护“壁垒”。如长沙等一些中小城市也相继推出保护本地劳动力就业的政策,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就业进行限制性管理,不断增多就业的办证收费名目,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成本和求职风险。

1.2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环境

我国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国100家劳动力市场基本完成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试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果。主要表现在:现代信息网络初具规模,在就业服务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信息收集和工作全面加强,较好地满足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就业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初步建立了一支从中央到地方的劳动力市场法规体系,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所有这一切,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逐步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在编制完成的《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提出,我国将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在有条件的省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这极大地拓宽了农村劳动力就业获得信息的渠道,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有序的流动,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步伐。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完全形成还需要时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就业政策的不协调,不配套从而导致市场分割现象仍然严重,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为了给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指导,不至于盲目流动,由临时性向稳定性、由单个性向整体性发展,应主要解决的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开放问题,目前一切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入城乡就业的政策都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入世后更是如此。二是平等竞争问题。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相比较,农村劳动力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受到破坏,劳动力价格的低廉也破坏了等价交换原则。三是定位问题。政府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随便干预劳动力市场,政府应该积极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正常就业。

1.3中小企业环境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特点而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途径。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企业数量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二是中小企业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不高,适合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现状;三是中小企业就业制度灵活,适合农村农忙农闲的特点;四是中小企业分布广,城乡分布合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生活习惯。就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情况来看,7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中小企业就业。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将更多地进入到第三产业,因第三产业具有分散、规模小、劳动密集、资本就业弹性大等特点,对劳动力的吸收仍具有相当大的空间,估计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从事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还能容纳16000万劳动力。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进入的其他领域还包括为大中型企业配套的劳动密集的敏感的第二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从长远来看,第二产业仍然要吸纳大量劳动力。根据过去的情况预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第二产业还可以吸纳大约6000万劳动力。这样,由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含量提高,使得新增加的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能大量地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吸收,从而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小企业自身外部环境的窘境,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瓶颈。中小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很大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其自身的特点也就是它发展壮大中的缺点。点多面广、四处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能很好地抵御各种风险。随着中小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中小企业将逐步地被淘汰,一部分职工下岗和失业。在这种情况下,要进一步扩大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规模至少在目前不太现实。与此同时,城镇失业率也呈逐步上升的趋势。1991—1997年的7年间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352万、360万、420万、476万、520万、552万和570万。近几年来,城市就业形势严峻,1997年来企业下岗职业总数为1151万人,加上行政企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其数量达1200万人,1998年新增下岗职工2350万人,分流5O万机关干部,再考虑精简机构、青年就业、学生毕业分配等自然新增的1200多万劳动力,1998年城市劳动力供给总量达2907万人。这样,城市与农村双方劳动力供给都在增加,使得农村劳动力进入中小企业的空间就没有多大了,从而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一大障碍。

l。4国际劳务输出环境

我国已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由于国际社会经济交流的增多、双方贸易的增长、产业结构调整的升级,给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我国在2005年将完成入世的各项承诺,这将有利于对外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加工贸易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加,有望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按照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20一40测算,每年额外增加4—5个百分点的出口,就可以使国有经济多增长1个百分点。从而增加近万个就业机会,预计在今后十年,就业率比20世纪90年代平均提高50,达到0.15左右,即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总量增长0.15个百分点。由此推算,入世后比入世前每年平均增加200万一300万个就业机会。入世也会推动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并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可以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就业机会。

但是也要看到,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大量的失业人员。国际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竞争加剧,造成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国外转移困难。其主要原因:一是保护主义加强,限制措施增多,劳务价格越来越低;二是工程成交条件苛刻,标价普遍压得很低,对外工程项目只能达到保本水平,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三是普通劳动需求明显下降,技术劳务居于主要地位;四是非法移民的数量大大增加;五是随着劳务输入国产业结构调整,国际劳务市场对外籍劳务人员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使得我国大量的素质较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很难输出到国外。另外,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动力在国内各类市场的流动基本上是自由的,但对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各国都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措施以保护本国利益因此,把我国丰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向国际劳务市场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方式。

2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对策

2.1消除政策环境的障碍,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农村劳动力无论是外出还是在本地就业,无论是进入乡镇企业还是自我创业都需要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但是由于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流动人口收费制度以及地方政策制定的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因此,迫切需要给农村劳动力以宽松的环境。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农业改革政策。如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土地股份化,“四荒地”使用权租赁等。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农村非农化的产业政策。以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为重点,结合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工业化。通过制定政策,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回归创业。同时,注重培育农村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从多方面为创业人员构建安居乐业的环境。

2.2消除空间转移的障碍,拓宽劳动力就业空间

劳动力转移从空间地域上一般表现为省内、省外和国外。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劳动力一般向东南沿海和大中城市转移。由于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很快,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明显提高,致使其他地区素质不高的农村劳动力向该地区转移就比较困难。同时,近些年来,由于宏观经济紧缩,大中城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更深层次,国有企业自身状况的不理想,导致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城镇失业率上升,原本城市人口不愿干的脏、累、差的工作,愿意干的城里人增多起来,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日趋狭小。因此,拓宽劳动力就业的空间,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服务的网络化。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在劳动力输出人口密集地设立劳动力服务联系点,在外地设立劳动办事处,加强横向联系,开展劳动力信息交流。二是输出基地化。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要在政策、企业和劳动力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每年定期输送各类劳动力,形成若干个劳务基地。三是培训层次化。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劳动力进行培训。以适合不同层次的就业需要。既要有劳务输出的岗位培训,也要有农业劳动力的技能培训、素质培训,还要有出国人员培训等。四是组织多元化。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多是自发性的,由当地劳务部门有组织输出的比重不到10%,主要以亲帮亲、友帮友形式,以地缘与血缘关系为纽带。这种形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力量分散,转移空间有限。这样就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的联合,形成合力。为此,要建立劳务中介、职业介绍机构,形成由政府、学校、个人等多元化组织结构,保障在“有业可就”的前提下,扩大输出规模,推进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第5篇

新华网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就业论坛上表示,我国在去年取消一些不合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将彻底除掉阻碍农民工进城的规章制度,促进农民工权益保护。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约5.1亿,其中离乡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在9300万左右,农村还有富余劳动力1.5亿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很大。为此,我国将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

郑斯林表示,解决好农民的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增加农民收入,关系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因此,要消除政策障碍,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各地取消对用工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和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职业工种限制,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他还提到,要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优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环境。去年,经查明拖欠的民工工资达320亿元,经过努力,已有260亿元追还。今年第一季度,又有20亿元民工拖欠工资得以偿付。今年,政府将继续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和对用工企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提供就业服务。城市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向进城农民开放,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等服务;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调查、分析和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有序流动;鼓励输出地和输入地建立劳务基地等,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协作。

第6篇

第一,教育培训要适度超前,讲求供给与需求配合的适时性。目前,国际流行的解决办法是改“早期专业化”的定向培养为“职业教育基础化加短期强化培训”两步走,即第一步在较高起点的普通教育基础上,先进行对口不对岗的基础职业(专业)教育,这就是所谓的“职业教育基础化”。有了这种基础的职业预备队伍,就缩短了按市场需求岗位育人的培训周期。第二步是让具备良好基础素质和基础职业(专业)能力的人,面对社会近期需求的岗位,经过岗位技能适应性强化培训,就可以应聘就业上岗。这种“两步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蕴涵着适应社会需求的必要超前性,行之有效。

第二,教育培训要适需对路,讲求对就业门类需求的适应性。现代劳动力市场大多具有需求的“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知识更新与岗位多变的需求成为对从业者的客观需要。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也要适应这种要求。技能培训后的出路归根到底取决于市场需求,因此,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专业选择要认真做市场调研,对导向进行验证而决策。农村劳动力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应该充分利用社会上多种短期培训机构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灵活适应性和企业自身对劳动力需求的确定性,对其加以激励,使之开展适需对路的培训。

第三,教育培训要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和人才成长的规律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仅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且要符合教育和人才成长的规律性。农村劳动力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要从着重近期需要的“短、平、快”,逐步向“内涵式”高水平教育培训发展。以育人为本的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应该提高受培训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及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而且要符合职业教育基础化与强化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职教发展趋势,以育人的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

二、原则确定: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

第一,坚持灵活便民原则。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内容及语言要尽可能通俗易懂,培训方法上尽可能简便,便于农民接受;培训方式上尽量灵活,以短期培训为主,充分利用广播、现场示范等多种方式和农闲时间,最大可能的降低农民的参训成本;教学模式上可以分为课堂培训、学徒培训、现场示范教学、远程教育和函授培训等;资金补助上操作要尽可能简便,既要方便管理,又要方便农民,可以采取直接补贴、培训券等方式。第二,坚持适用效能原则。要强调适用性、突出技能性,以“零距离”教学确保“零距离”就业,紧密结合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解决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技术、技能问题,使培训后的农民能较快获取培训效益。第三,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一方面要坚持市场运作,不能政府包打天下,要充分运用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的优势,政府在培训中负责宏观管理职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考虑市场需求,实行按需培训,推行订单定向培训,由用工单位出“订单”、培训机构提“菜单”、政府部门帮“买单”。要搞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加强与劳务市场、用工单位的衔接,推行订单培训,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增强培训和就业的关联性。第四,坚持分类培训原则。鉴于当前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水平、就业意向等方面的差异,培训中应开展分类指导、定向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满足农村劳动力对培训的需要。要注意分析农村劳动力的组成结构和务工特点,针对农民个体差异和多样性安排组织培训。要区分新生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及转移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培训组织管理形式,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第五,坚持多管齐下原则。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各种性质的职业教育学校、社会各类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学校、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多管齐下,全方位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帮助受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学有所长,学以致用,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他们开拓创造的信心。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培训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他们积极组织培训为农民找出路,并根据企业用工需要,拓展培训项目,为企业培养输送大批技术工人。

三、机制创设: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

1、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投入机制。要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本身的投入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共同解决转移教育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问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的投入力度。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三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发投入参加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

2、建立规范化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要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拓展管理宽度和广度,把农村劳动力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一是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政府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职能分工和管理体制。三是把市场主导型培训纳入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体系。

3、建立制度化的培训绩效评价机制.要不断探索市场主导型培训绩效评价的有效方法,把政府主导型培训的绩效评价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使主导型转移教育培训绩效评价行为制度化。二是要探索建立市场主导型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的绩效评价机制。

4、建立市场化的教育培训运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在投入、培训、转移等各个环节,提高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效率。一是财政补贴运作市场化,尽量放大补贴资金的政策效应。以农民受益和不干涉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为原则,采取市场化的财政补贴方式。二是加强对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的引导及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转移教育培训的引导作用。

四、运作策略:成人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

1、实行政府主导下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与高职院校的有效联结。相对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来说,高职具有充分的教育教学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实施、试验实训、基地、技能鉴定等);因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理应发挥高职院校在其中的作用。第一,在政府主导下,从企业和市场收集有关的就业信息,包括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现实需求,行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技能的要求,以及通过预测对未来农村劳动力素质技能的标准的推定,来存储、分析,给出有效的培训情报信息;这些培训情报信息应该及时反馈到高职院校,这应该是高职院校制定框架教学计划的主要依据,当然,高职院校在制定框架教学计划还应该从农村劳动力这个培训对象去调查分析,寻找依据。第二,由于市场对就业的需求和对劳动技能的要求是一个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因而应该在组织和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工程的同时,注意控制环节,及时的进行调整、更新和整合。这就体现了就企业方面来讲有适应市场需要作出就业方向过滤的信息供给提供,高职院校有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就业导向作出教学内容安排的灵活性和执行力。第三,教学的形式、方法应该多样化。展开来讲就是理论或经验———课堂教学,一般知识性指导(包括就业常识、职业道德、制度纪律意识、维权意识、健康心理知识等);实践(基地、园区、企业)———在工作地点学习、在生产过程中学习、在现场学习、通过实际工作学习。第四,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从形式和内容上来应该是经济、管用、实效。即培训时间短;学的内容适用,贴近现实,更多体现可操作性,无须太多理论,主要以一般层次的为主;同时注重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的延伸,即考证培训、技能鉴定等形式,把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的短、中、长期不同阶段的培训结合起来。

2、实行“社区网络”服务。社区是社会、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协调发展的基本单位,建立社区教育培训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员、全程、全面、全方位的培训制度。在城乡,主要是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为依托,以行政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形成三级社区服务网络。

3、从法律上确立就业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劳动准入制度的综合运用。政府应在农村劳动力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领域内发挥主导作用,即对农村劳动力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带有某种制度上的强制性。为此,国家应尽快制定和出台这方面的制度和法规,从法律上确立劳动就业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劳动准入制度。

4、实行教育培训形式组合上的有机结合。即根据农村劳动力不同特点以及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灵活的教育培训。一是以短训为主,长短结合。短期培训具有短、平、快和实际、实用、实效的特点,培训讲究信息广、时间短、技术新、针对性强,劳动力市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同时针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差异,进行文化补习和学历提高的时间应当适当增长,做到长短结合。二是以集中为主,忙闲结合。因时因地制宜安排培训时间,对新生和尚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采取集中在职业教育学校、各类成人教育中转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系统的安排培训内容,对已经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则可以利用市民学校、夜校等形式集中的参加引导性培训或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同时,要合理把握时间,安排技能培训,做到忙时少学,闲时多学。三是以传统教育方式为主,理论实践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基本技术操作规程,采取传统教育教学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图书等现代媒体进行专题讲座,培养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技能,尽力使培训图文结合,增强直观性、生动性,达到易学性;同时要利用示范操作与个别辅导的传、帮、带型学习方式,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实践能力或实践机会,以扫除基础差、底子薄的非农化人员面对技术学习的茫然性,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切实让农民尝到甜头,从而不断增强技能培训工作对农民的吸引力、凝聚力。

第7篇

关键词:吉林省;剩余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一 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1 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带回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带回了城市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观念、思维方式,还带回了新的财路,必将使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为吉林省农村小康社会的到来创造条件。外流劳动力增加的收入,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而且把部分收入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同时,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为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

2 为农民素质的提高开拓了新的空间

出村打拼的农民在外面经过风雨,见过世面、见多识广、思维活跃等,都使他们的素质大大提高。通过他们,把现代物质文明带到广大农村的同时,更把现代精神文明的火种撒播到广阔的天地。

3 为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

近些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流入城市,填补了城市某些行业劳动力的短缺,支持了城市建设,没有打工者的参与,城市经济不可能以奇迹般的速度发展。

4 推进了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从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在第一产业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而在第一、二产业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各产业中的分配逐渐趋于稳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逐渐加速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两者存在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推动了农村的不断变革和社会进步。

二 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的分析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之一。吉林省现有农村人口1 440.1 万,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 55%,农村就业劳动力为 670.9 万,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 56%。

吉林省现有耕地 8300 万亩,按照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水平测算,大约需要 200 万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 30.5%。现有220万已初步实现转移就业,还有近24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滞留在农村。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所调查的数据,可看到吉林省劳动力流动具有以下特点:

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特点

1 吉林省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人员以男性及青壮年为主

吉林省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人员以男性及青壮年为主。男性占全部外出从业人员的68.3%,为女性的2倍。在外出人员中,15-20 岁年龄组所占比重为 13%,20-30 岁年龄组所占比重为 42.2%,30-40 岁年龄组所占比重为 24.3%,40-50 岁年龄组为 13.7%,50 岁以上为 6.8%。

2 劳动力外出从业地点在省内的占绝大多数,流动半径小

劳动力外出从业地点在省内的占绝大多数,流动半径小。劳动力流动到省内就业的占70.6%,到国外就业的仅占 5.8%,到其它省份的占 23.6%。

3 吉林省农村劳动力流向依然集中在四大传统行业

吉林省农村劳动力流向依然集中在四大传统行业。其中,建筑业占24%,住宿和餐饮业占18%,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占 15%,制造业12%。此外,其它行业为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邮电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合占31%。

(二)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政府一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从吉林省统计年鉴经过整理得到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到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仍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

1 流动速度慢、流动半径小

吉林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速度仍然较慢,总体水平和输出层次仍较低。以及受传统思想观念和对外省劳务用工信息不灵影响,大部分劳动力仍是在省内寻找就业机会,表现出流动半径小的明显特征。吉林省农村劳动力人口思想意识有待提高,急需打破“地域”观念和不愿意“背井离乡”的思想。

2 技术含量低,择业机会少

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吉林省农村劳动力以粮为本的观念根深蒂固。吉林省农村劳动力人口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劳动力基本以初中以下学历水平为主体,且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技能培训,即使能够“走出去”,却仍停留在第二产业的简单体能劳动层面上,不能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3 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转移存在盲目性和分散性

农村劳动力市场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以自发转移的方式进行。自发转移出去的农民工,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窄,他们的转移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分散性。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转移的组织性、组织构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4 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由于农民工外出比较分散缺乏组织,游离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吉林省还缺乏较为完善的输出地与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维权体系,还没有建立覆盖面广、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 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吉林省农村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影响了劳动力就地转移。劳动力就地转移应该是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之一。加快吉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根据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考虑到吉林省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针对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障碍因素等必须采取综合对策和措施。主要如下:

(一) 继续实施“就地转移”的政策

1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产品的劳动含量

从深度和广度上开发农业,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开发,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内部充分就业。加大科技含量和推广精耕细作,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产量、增加收入的潜力还很大[16],吉林省人均耕地面积多的优势就会成为吸纳劳动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2 鼓励和扶持农户发展二、三产业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拓展农业内部就业空间。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农产品供应总量较充足的有利时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确保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现农业生产由耕地密集型产品向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转变。

(二)加快实施“异地转移”战略

抓紧抓好劳务输出工作,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流动。加大政府的组织引导力度。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劳务输出机构,建立职业培训、劳动力供求信息传递网络,增加投入,提高劳动力供求信息传输自动化水平,从组织上保障劳务输出的及时性、有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而有组织的扩大向外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劳务输出机构,重在广泛协调联系,多方位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强化培训,全面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对农民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输出。

(三)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节的一种机制。坚持贯彻自由雇佣制度,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是从制度上保证劳动力市场有效运行的根本途径。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大市场,结合目前的新情况,应着重以下工作:

第8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加大,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人数也不断增加。据统计,2002年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人数为2806万,到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3550和3691万人,2006年年底已达到4747万人。不仅如此,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人数占转移总人数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2002年,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人数占总转移人数的29.89%,2004年达到34.6%,到2006年,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比例已达到36%。但我们仍应看到,虽然自2002年以来,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的人数和比例有所增加,但其转移规模仍然远远落后于男性劳动力,劳动力转移的主体仍然是农村男性劳动力,女性劳动力只占总人数的1/3。

二、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原因分析

(一)受教育程度低

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许多有女孩的父母,特别是农村父母认为,对女孩的教育或者技能培养是不明智的投资。在这些父母的认知中,女孩将来要嫁人,对女孩的投资是很少甚至是没有回报的,因此多数家庭很少对女孩进行教育方面的投资。很多农村女性劳动力没有受到足够的教育,而辍学之后大量不够就业年龄的农村女性劳动力过早地加入劳动力队伍,由此带来的短期经济利益又刺激更多的家庭放弃对女孩的教育,由此导致大多数农村女孩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素质整体落后于男性劳动力。因此,她们的视野不够开阔,外出就业的观念就比较淡薄,就算有外出务工的打算,可供她们选择的职业也会因为自身技能和素质有限而受到限制,进入城市从事的也大多是一些底层的职业。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中存在着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两种相互交织的过程,所以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自然灾害和市场失灵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保险和信贷体系,在农业生产遭遇自然灾害和市场失灵问题时,农村家庭无法从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帮助,所以很多家庭为分散风险,会安排部分家庭成员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也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是无法加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旦没有获得收入或者遇到挫折,则只能以家庭所获得的农业收入作为支撑。所以,农村家庭出于分散和规避风险的考虑,会安排部分家庭成员外出打工,部分家庭成员留守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家庭成员的性别和年龄不一样,技能和素质也不一样,应根据不同家庭成员的比较或相对优势将家庭内部资源分配到各种活动中。任何在市场上具有某种比较优势的家庭成员应该完全参与市场,而在家庭中具有比较优势的家庭成员则留在家中从事家务劳动。由于男性劳动力和女性劳动力生理上的差异,使得男性劳动力具有从事户外劳动的比较优势,而女性劳动力则具有从事以养育子女为主的家务劳动方面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家庭福利最大化角度出发,家庭中比较容易找到工作的农村男性劳动力会选择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而农村女性劳动力则选择留守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照顾老人和养育子女等工作。

(三)劳动力市场的歧视

首先,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不平衡,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 农村劳动力被排斥到了一个与城市居民不同的劳动力市场上, 只能进入那种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次属劳动力市场。

其次,在劳动力市场中,在某种程度上“重男轻女”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性导致的,社会观念和习俗的影响很少有企业能够超脱。比如,在对待两性劳动力的态度和评价方面,几乎所有企业都会认为男性劳动力的生产劳动率水平要高于女性劳动力,且女性劳动力在到达一定年龄之后就面临着结婚生子以及照顾家庭的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多数企业会选择直接倾向于男性劳动力。虽然两性劳动力的生理及心理差别影响了他们生产力水平的发挥程度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更加不可否认的是,重男轻女的观念甚至是性别歧视的行为在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

可想而知,作为女性与农民两个身份的叠加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更难获得就业机会。

三、推动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一) 努力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

首先,政府和社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别要注意的是要防止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女生辍学的现象,防止女性文盲的出现,全面提高农村女性劳动的受教育程度。

其次,在保证农村女性劳动力接受基础教育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职业技术教育。大部分农村女性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之所以存在就业难的现象是因为她们往往没有一技之长。因此,政府和社会应针对农村女性劳动力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通过开展各种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自身素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二)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免除进城农村劳动力的后顾之忧

在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是农村家庭的惟一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一日不解决,农村家庭与土地的紧密依存关系必然存在,导致农村劳动力不能实现整体的、彻底的转移,进而造成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转移难度加大。

(三)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受传统观念以及我国当前社会进步程度的影响,男尊女卑的腐朽观念依然残存在社会生活中。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伦理道德规范,通过开展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消除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偏见和歧视。建立健全保护女性劳动力权益的法律法规,保护女性劳动力的各种权利,在法律层面上消除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建立城乡统一、性别平等的劳动力市场。

参考文献:

[1]刘霞.城市化进程中的山东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问题[J].理论学刊,2009(9).

第9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36号文件、省政府冀政〔**〕1号文件、市政府邢政〔**〕3号文件精神,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有效地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将劳动力市场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现状及重要性

劳动力市场是整合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就业,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洽谈和培训,提高其技能的主要载体。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有劳动力市场的18个,没有劳动力市场的3个。在现有的18个劳动力市场中,有14个县(市、区)劳动力市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最小的仅有50平方米,而且狭小、简陋,无信息网络,设施陈旧落后,服务功能缺失,无法开展就业洽谈、培训等活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尤其是目前难以为大批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信息和就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为了尽快改变目前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状况,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工作需求,各级政府要加深对劳动力市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设好劳动力市场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培训和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加快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任务目标

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新三化的要求,实施规划和建设。各县(市、区)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又要坚持高标准,努力实现服务功能基本完善,达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一体化。

各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具体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21个县(市、区)新建和改建的劳动力市场面积分别达到500平方米左右;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中心联网;2008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基本达到“一点登陆”全程查询,全方位为城乡劳动力提供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重点抓好信息系统建设

各级政府在重点抓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增加对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的投入,拓宽再就业资金的筹集渠道,按照省财政厅、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8号)的规定和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可将结余部分适当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市政府将适当给予补贴,县(市、区)政府要列入重点,在政策上、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要列出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本着政府出一点,劳动部门筹一点,再就业资金挤一点的原则,拓宽筹资渠道,千方百计筹集到位。要加大“五保合一”数据整合和劳动力开发资源管理软件资金投入的力度,使县(市、区)劳动保障工作与市劳动保障中心对接,建设好数据库实现市区与县(市、区)协调一致共同发展,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达到为职工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

四、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

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的龙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和带动社会就业服务组织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为促进就业提供服务。发展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推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向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劳务派遣组织转型。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依法建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供适应不同群体特点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发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组织、职业咨询服务组织、劳动保障事务组织、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各级劳动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督促职业中介机构明示合法证照、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倡导诚信服务,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

五、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