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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影响因素
1.1社会生产力水平
城市经济增长受社会生产力影响严重,并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当城市经济不断的发展进步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受起影响也会得到明显的提升。城市在不断的发展扩大中能够吸引大量工作人员选择,投入到城市的发展建设中去,实现通过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升来促进成功是经济增长。社会生产能力包括对人力资源的容纳程度,各个企业的生产能力等,是综合评价经济支撑的有利基础,对于发展过程中的城市经济资源运用形式,也可以将社会生产力作为衡量标准,分析当前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内容,通过协调社会生产效率来为城市经济增长提供新的支撑,进而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丰富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体系,发展规划的风险抵御能力也会得到明显提升,从而实现通过城市生产力水平提升来促进经济增长转变目标的实现。
1.2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是城市产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也是关系到经济增长方法的重要因素之一,所开展的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计划中利用科学技术,能够帮助提升经济发展规划的稳定性,并促进经济发展计划能在其中得到更全面的落实。将科学技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体系,这种产业结构也更加的合理,符合当前的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也是十分大的,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也能帮助促进产业结构更加的科学化,从而进入到更理想发展状态下,经济发展的资源也能得到均衡利用,从而促进财政税收政策更加的完善。
1.3人口素质
人口素质是城市等级提升的体现,因此通过提升人口素质可以帮助促进城市经济增长转变计划更快速的落实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由传统方式向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进行,城市的群众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工作也能快速的完成,并且城市运营中群众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保护意识也会增强,这样有利于提升整体经济实力,在经济转型中也能得到基础保护。人口素质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是相互促进的,通过经济全面发展来促进人口素质整体提升,从而实现人口素质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配合进行。
2城市经济转型与财政税收的关联
城市经济转型是财政税收的基础,关系到经济转型是否能够高效的开展,对经济转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展开探讨,最终的转型下效果更符合城市发展建设需求。两者之间的关系为相互发展,共同促进,对于发展期间所能够遇到的问题,在制定经济转型计划过程中会重点的探讨研究,这种共同协调发展的关系还体现在经济体系规划层面。根据财政税收情况能够准确的判断经济收益情况,并从政策方面进行宏观调控,确保所开展的经济建设计划能够与城市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3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转型的作用方式
3.1深入发掘城市经济发展潜能城市经济发展具有无限的潜能,财政税收政策作为鼓励政策,能够帮助发现城市经济发展以及转型过程中的更大潜能,从而实现经济资源的全面开发利用。经济发展是一个长期性的战略性计划,所应用的各项经济开展体系需要与政策紧密的结合,使政策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撑,这样的经济体系在转型过程中才更稳定,能够抵御市场经济环境下所产生的风险因素,进而实现宏观调节控制目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需要一个控制体系,这样才能够帮助发现市场竞争模式下存在的风险因素,更好的利用政策资源帮助解决。城市经济体系发展转变中,也体现了出了市场环境下的经济发展模式稳定性,以及政府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由此可见制定合理财政税收政策的重要性,合理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市向更大规模发展的目标。
3.2优化财政税收政策
财政税收政策是要与经济发展模式相互结合的,想要在城市经济增长方法转变中发挥作用,首先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发展模式,对税收政策及时的优化更新,继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发现其中存在不合理的内容要及时整改。保障政策体系的服务性能,同时在此基础上帮助完善体系内需要优化的内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及时转变,更要建立起经济模式与收税体系之间的联系性,在转变过程中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法,发现问题技术的优化解决,为管理计划开展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模式,城市建设规划也能得到全面落实。要严格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确保财政税收的公平公正性。政府财政部分拥有稳定的税收来源,城市发展过程中也能进行合理的资金投入,从而确保经济发展能够更稳定的进行。
3.3改进税收政策税收政策
要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互结合,观察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税务,通过税收政策改变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支撑体系,这样市场风险才不会影响到最终的财务稳定性。加大对收税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不同企业在发展中均能够了解经济体系所带来的优化作用,并为管理计划开展打下基础。税收政策改进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实现企业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作用。改进后的收税政策,应用过程中要确保其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进而实现城市的全面改革发展。对于当前比较常见的政策不合理内容,改进后要进行一段试运行,对应用后的效果进行检验,观察是否适应,根据所得到的调查结果又针对性的改进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更稳定的进行。改进增值税。可以结合其他国家的实践,对外销产品免税,或者调整流转税金额。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通过高新计税设备,则对其实施减免,使其在国际市场更有性价比。最后,改善管理服务。对城市范围内符合产业化经营的企业、民企进行税收减免;注意对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各项税收优惠如营业税优惠。在政策改进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结束语
我国经济转型正处于最关键、最重要的时期,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深,应当发扬过去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经验,吸取教训,逐步改变经济转型中的各种问题,要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统筹力量,在实践层面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人口素质,为调整政府的经济提供参考和保障,以减少经济转型的负面影响,促进经济向集约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政策研究———基于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发展发展状况的调研[J].中国集体经济,2016(3):92-93.
[2]冼少强,陈庆雄,丁孝智,等.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的税收政策研究———基于广东省肇庆市的实践探索[J].肇庆学院学报,2016,37(6):16-21.
(1)初级经济师《人力》每日一练:工作满意度(2.11)
单选题:
关于工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度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活满意度是工作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B.工作满意度是生活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C.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D.两者都属于工作态度指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工作满意度。工作满意度是生活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员工工作之外的环境也会间接地影响他对工作的情感。
(2)初级经济师《工商》每日一练:生产经营单位责任(2.11)
单选题:
“5S”管理活动的核心是()
A.整理
B.整顿
C.清洁
D.素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5S”管理。在各项活动中,提高队伍素养这项活动是全部活动的核心和精髓。
(3)初级经济师《金融》每日一练:定期存款(2.11)
单选题:
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一般()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
A.高于
B.低于
C.等于
D.不高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CDs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不办理提前支取,不分段计息,不计逾期利息,是一种兼有活期存款流动性强和定期存款收益性高两方面优点的存款形式。
(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每日一练:财政收入(2.11)
单选题:
目前,()占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8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A.税收收入
B.非税收入
C.罚没收入
D.强制公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政收入结构。目前,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8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5)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日一练:财政的基本特征(2.11)
多选题:
财政具有的基本特征包括()
A.非市场营利性
B.弥补市场失效
C.提供公平服务
D.法治性
E.优化资源配置
【关键词】离岸服务外包 税收政策 演变 建议
一、重要意义
离岸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产业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相对可独立性的部分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并委托境外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对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离岸服务外包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离岸服务外包有利于合理分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离岸服务外包有利于发挥各国资源禀赋、技术能力不同所带来的国际比较分工优势,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离岸服务外包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相对于产品出口,服务出口更能够带动国内第三产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实现产业升级。三是离岸服务外包有利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服务资源、管理方法和技术能力通过市场的作用,在离岸服务外包相关各方自由流动,实现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四是离岸服务外包有利于国内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外需,不仅可以使服务型企业弥补内需不足带来的市场疲软,还可以通过对外经济交往分享更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
二、税收政策演变
(一)政策的提出――启动试点
2009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中,首次提出在包括本市在内的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009年4月24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函〔2009〕9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内容、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认定及管理等。其中:(1)政策内容是贯彻国办函〔2009〕9号文件的三项内容。(2)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三类。(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包括业务范围等六项,认定管理由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所在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通知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相关部委备案。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应按照通知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评审并予以认定。认定名单及时报相关部委备案。
(二)政策的第一次变化――按两税种各自发文并放宽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结合各地在贯彻执行财税〔2009〕63号文件过程中提出的建议,2010年下半年起,国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进行了修订和调整。
2010年7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示范城市离岸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对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业务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
2010年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0〕65号),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并将财税〔2009〕63号文自2010年7月1日起废止。
同财税〔2009〕63号文同时规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财税〔2010〕64号和财税〔2010〕65号文分别单独规定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20个扩大到21个,增加了厦门市。
财税〔2010〕64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2)取消了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必须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前置条件,对于职工学历结构、企业总收入结构等不再作要求。
财税〔2010〕65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将认定条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放宽为50%以上。(3)在认定条件中,取消了“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
总体上看,上述两个文件放宽了享受政策的条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使相关税收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
(三)政策的第二次变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营改税”试点率先在上海市开展。根据财税〔2011〕111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2013年7月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覆盖了财税〔2011〕111号文,明确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将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平潭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予以延续。
2013年12月12日,《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废止了财税〔2013〕37号文,将政策试点期限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范围扩大到全部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
首先和技术转让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相比,服务外包系列政策在内容上具有部分重合性,在力度上缺乏吸引力。因此建议:适当放宽政策门槛,如降低收入占比要求等,使政策效应更大化。其次,由于投资背景、关联关系等因素的存在,外资企业相对内资企业来说更容易获得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在扶持内外资背景的服务外包企业方面,政策条件不够差别化,鼓励缺乏针对性。因此建议:在扶持对象上考虑该种情况,在条件设置上适当调整,使政策在支持内资企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再次,虽然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离岸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但是从扶持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提高企业经济行为可预见性和稳定预期的角度出发,建议对离岸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期限尽快给予明确,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更高层级的税收法律法规文件中加以明确和固定。
(作者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经济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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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健全扶持服务外包产业的税收政策机制[J].中国财政,2009(5).
[3] 李涵.促进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南京:南京财经大学,2012.
关键词:财税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经济增长;经济结构;经济体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13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7-0266-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7.127
1 河北省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必然趋势,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基本确定改革思路并进行了高端的顶层设计,以此来进一步整合改革的方式、途径和手段。其中河北省的各项改革整合问题尤为突出。河北省对如下方面率先进行了积极探索:首先,对部门预算和中长期预算细化管理;其次,对政府间财政支出明确了责任划分;再次,改革实时监督,使其具备了旁站式特征;最后,改革县乡财政体制等,但是各级部门改革工作没有实现完全对接、改革进程,步骤和成效不一致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河北省财政厅为了梳理、整合,提高上述改革成果,提出了构建地方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举措。
2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遇到的瓶颈
2.1 缺乏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制度
支出预算约束的弱化,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过度强调收入任务,出现了丰年缓收、歉年重收的现象。预算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还体现在没有对预算资金尤其是超收收入的执行进行制度性约束,年末追加的情况频发,不利于依法治税和实时监督。河北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包括改革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项目预算、实现中长期滚动预算、开创全过程绩效管理相继推出。但是,河北省的系列改革缺乏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缺乏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零基预算方法应用不彻底、缺乏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和程序以及配套的预算法律制度等。
2.2 税收制度的功能发挥不全面
税收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也要通过税收这个工具来实行宏观调控并调整收入分配。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收收入占比较低,而流转税在政府财政收入中却占据主要地位,这就导致税收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能力较弱,难以发挥其自动稳定功能。
2.3 改革结构不合理
国家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的比重失衡,税收收入占比较低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导致非税收收入远远高于税收收入,而且即使是在税收收入内部,直接税收收入与间接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呈现失衡的状态。在税务改革中,部分税目定位不清晰、不明确,导致河北省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了重复征税的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3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职能与定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财政,优化配置资源、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也需要科学的财税金融体制来保障。国家首次开宗明义地对财政进行了重新定位,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的地位。
3.1 一个总体目标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通过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使之具有科学的管理模式、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平稳的运行程序、公正公开的政策、透明的工作流程、高效的宏观调控和健全的法律保障,以此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3.2 两条主线
首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进行了重大转变。深化财税改革决不能偏离市场机制这条主线,市场机制发挥程度是检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最终成效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其次,发挥省级和市县两个积极性。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市县利益紧密相连,市县政府高度关注,因此在维护市县利益的基础上改革省级层面的设计和推动改革,注意调动省级与市县共同的积极性。
3.3 三项主体内容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包括如下三项内容:首先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其次是税收制度的改革;最后是事权和支出责任高度匹配的制度建设。这一系列变革要以制度建设为目标,以制度措施为途径,改革作为关键环节。具体到市县,还要对市县政府债务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定位科学的现代转移支付制度,主要表现出基础性转移支付为主,辅之以O钭移支付,并通过横向转移支付予以补充的特征;努力构建现代地方税体系,做到“四个相对”,即相对完整的税种、相对独立的税权、相对协调的征管、相对健全的法制;完善市县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划分省与市县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3.4 四大联动改革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与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环境四大改革具有高度的关联性。成为其他系列改革的支撑和保障,并对社会、经济等领域变革的突破起到了关键作用。具体到地方,应着重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科学管控财政收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细化机关经费管控等。
4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途径与方法
4.1 提升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观能动性
4.1.1 优化理财观念。财政部门要以现代化理念为依托,打破传统的理财思维的局限,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与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科学的政治经济理念来持续提升财政的作用,并将之进一步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使之在社会保障、产业升级与收入分配等方面参与国家治理,进一步提高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的效率和效果。
4.1.2 制定超前的改革方案。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角色是省级及市县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平衡横向管理与纵向调控。基于横向管理层面,地方财政部门要规范财政来源,有效整合公共资源,进行科学的财力统筹,对部门预算进行制度化建设以及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等;基于纵向调控层面,在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系列转移支付制度,均衡辖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门要归集汇总各部门分散的财政性资金,专人专管,并结合资金的性质有效整合资金进行合理的安排预算。
4.2 规范预算管理制度
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应该具有“强公开,重支出,清挂钩”的特征,河北省要建设阳光、责任政府并进行依法行政需要建立起预算公开制度。因此,实现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完善预算公开机制,强化管理制度的监督,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平衡状态及赤字规模预算的审核重点转移并拓展至支出预算。支出挂钩在特定时期发挥出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推动作用,但是也使财政支出结构出现了失衡的态势,因此规范预算体制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就是挂钩事项的清理。
4.3 开放金融市场体系
扩大金融业的经营范围是开放金融市场体系的基本出发点,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层面的扩大开放。扩大开放范围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同时有利于持续服务于社会实体经济,保证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国家金融业应利用自身的国际化优势,快速全面地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社会发展背景,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国际化拓展进程。金融市场需求层次的细化和相关产品的多元化,要求对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内部改革,均衡直接融资与间接金融的比重,健全保险经济的补偿功能。
4.4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建立以国家社会信用部门为核心,并与各级社会信用部门密切联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共同推动信用体系的发展;其次,把推行示范点建设、相关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以此深化我国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再次,将政务、商务、社会以及司法诚信建设工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最后,建立健全信用立法,建设我国社会信用记录和服务机制,深化并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奖惩机制。
5 结语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收入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的发展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就成为了新形势下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分析改革中的不足和弊端,制定科学高效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实现财税金融体制的良好构建,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财政保障。
刘伟(北京大学副校长):2011年将是最有变化的一年,也是最有生机的一年。中国经济保增长历来问题不大,调结构问题很大。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结构矛盾沉淀得太深。我们简单概括一下,内需和外需结构严重失衡。再看投资领域,投资里面中国产业结构矛盾存在一系列的失衡。再看消费,消费结构里面存在一系列的矛盾。再进一步看,我们的收入分配,其实收入分配里面不仅是水平问题,GDP的增长速度快于居民的收入增长,城市快于农村,这里面真正的消费者是居民,显然内需不足。再说政府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大概超过50%,地方财政收入占收入总盘的45%。但是财政支出里,地方财政支出将近80%,中央是20%。这是严重的财政收入支出不匹配。
姚景源(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今年我们在整个宏观经济当中,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物价。这三者之间,显然经济增长速度是关键。如果说我们的经济增长速度过快过高,甚至偏热,那么我们就贻误了调整机遇。同时我们很难把物价调整到比较好的一个水平。所以我担心中国经济,不是担心它低于8%,而是担心它的速度偏快,甚至说是偏热。我们看过去30年,平均增长速度9.8%,所以我觉得中国经济8%到9%应当说是非常好的一个速度。
魏杰(清华大学教授):第一,2011年出口不可能有太多的增长。因为我们出口主要是美国和欧盟,占了出口总额的比例很高。美国在调整,欧盟也在调整。调整的目的实际上都是缩小市场需求。第二,新增投资还看不到,投资的拉动力也在减弱。第三就是消费。消费对增长贡献在1/3左右。但是我们消费的贡献里面,80%左右是三大核心消费:一个是房子,一个是汽车,一个是家电,这三大核心消费占到80%。而现在三大核心消费,一个是房子我们要调控,交易量要下降;一个是环境问题,交通问题,北京开始限制了;再加上家电已经经过两年的开发。所以今年增长速度保持在8%左右就不错了。
李稻葵(清华大学教授):我们几乎所有的经济问题的根源都是我们财政税收体制。现在的财政税收体制,要求地方政府,过多的把自己的财政税收跟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而不是当地的财政的支出跟当地的社会支出的需要相配合。所以,各个地方政府靠卖地提高GDP,卖了地投资。一定要改变这种现状,中央的钱要转给地方政府。这是改革的一个方向。第二个就是整个税收体制的改革。不能像现在大量的税收放在扭转体制上,大量的税收放在个人所得税上,这个方面需要新的改革。
2011年中国收入发展:
刘伟(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有可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这个危险。因为中国的GDP到去年年底达到了39万亿元人民币,大概5万8千多亿美元。这个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中等收入发展阶段,距离上中等和高收入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从挑战来说,可能面临一个长期停滞,难以均衡发展,一系列的经济失衡、滞胀问题、结构问题、社会发展的种种问题,和政治文化冲突交织在一起,使社会难以稳定成长和持续。原因主要是两个。一个是资源配置不是按照效率原则,而是按照腐败支出配置。这种制度不鼓励创新、进步。由于种种原因,技术创新水平差,所以实现不了转变。过去低收入增长优势逐渐失去,土地、劳动力工资、煤电运油开始涨价。这样形成了一系列不可持续。所以这两个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最终导致效益减慢,最后出现了所谓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我们达到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这个过程当中,应当说不同程度的都存在这个问题,有些方面可能还很严重,有些方面可能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所以我觉得,中国经济发展如果说是有什么危机或者风险的话,就是如何穿越中等陷阱。
姚景源(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目前调整结构存在的什么问题:一方面突破经济增长了,但是另外一方面,由于我们这种投资拉动经济的方式,导致我们民众不能更多的去享受经济增长给他们带来的福利和实惠。这样的话,一方面就会导致尽管经济增长,但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在增加。另外一方面,投资拉动经济消费萎缩。我们消费这辆马车拉动不了。十二五规划明确强调要努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的局面,我觉得这点很重要。这是在文字上,我们第一次把三辆马车的序列改了一下。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力量,显然得让消费者有钱,没有钱不能消费。所以还是要增加大家的收入。十二五规划,我觉得提出这两个同步非常重要。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要和国民经济增长同步。第二就是劳动报酬的提高,要和劳动生产力提高要同步。所以,今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应当是我们城乡经济收入有一个较好较快增长的一个阶段。
2011年房地产新变局:
冯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今年的这些调控措施,短期是恰当的,长期我们还要改。现在的投资需求,转向消费需求为主。预计这些措施实施以后,能让我们观察到结构上的变化。保障性住房的品种,应多一些租房,少建一点经济适用房。现在重新调整几个房地产市场结构,我认为等这个结构稳定下来以后,临时性的限购措施会取消,我们更多的要升华市场。只有市场化的手段,才能最后起到良好的作用。现在的政策我最担心的是在加强调控的时候,政府部门在自我加强,公权在增加,而市场化强调的是私权。我们要注意这个方向。我们用这个需求的空间,换出来时间加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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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大庆(万科集团副总裁):.我始终认为房地产这个行业在中国还有相当长的发展前景。这个行业需要自醒和自悟,过去的十几年,如果没有这个行业大胆的创新和发展,没有这个行业敢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态度,我想中国今天的城市化,我们老百姓的居住,我们的生存条件,我们的奥运会,我们的这些国际化城市的发展,也不会是这样。房地产行业如果再像前十五年那样发展,可能是短命的发展,可能会猝死。从现在的格局和发展来说,我想这个行业能从内分泌失调的状态回到和谐平衡的状态。因为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快速不规则的发展,要把它捋顺的话,需要加法跟减法并行。所谓加法就是不断的加强,我们今年所说的保障性的,和以保障性为特征的住房建设,也包括了大量的普通商品房。减法,我想政府需要快速的挤出那些不正常的资源配置态势,挤出所谓的投机跟投资性。
刘晓光(首创集团总裁):保障房的加大,肯定是一个带给老百姓温暖的举措。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得思考。这里面有一个中间地带。有一部分人,可能享受不到保障房的待遇,但是他买商品房能力又有限。这部分人如何解决住房问题是我们要思考解决的问题。从房地产角度讲,明年的这个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宏观调控非常有成效。房地产的销售量下降,价格也有所下降。一种情况是可能又出现了动荡。
陈淮(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第一.,调控城市结构。我们需要中国的二三线中小城市均衡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相对平衡,房价和老百姓购买力相对平衡。第二我们需要争取一段时间,让那些有改善需求,但是还不是太急的再等一等。我们先把供给满足那些最低端的、住房最困难的。第三,我们需要一段时间,缓解我们的土地、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国民经济各产业之间的均衡发展,不然的话,我们的能源、交通运输、基础原材料的供给,都会发生很大的断裂。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时间。最后我们还需要一段时间,通过收入增长,缩小房价和老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关系。这个差距,不仅仅是靠房价的降低,也靠老百姓收入群体性的提高。
2011年人民币国际化:
李庆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货币的话语权并不容易得到。我对国际化有一个理解,就是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人民币要国际化,它意味着中国在各个方面要加快改革,比如说在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汇率和利率的改革。第二是在微观层面上,我们市场的参与者,包括机构、各个企业以及自然人,他们在市场上往往是利益和风险不对称,想的大部分是利益,很难自己去面对风险。第三个是宏观方面,我们要想得到这个话语权,我们的货币政策,我们的财政政策以及各其它的政策都要受到束缚,也就是说,我们通过人民币国际化这个进程,来推动国内各个方面的改革。我觉得国内经济体制改革是滞后的,我们没有国际化的机遇来推动各方面的改革。把改革真正做好了,我们才能获得人民币的话语权,也才能对美元做出挑战。
杨再平(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人民币国际化的布局:第一步是话语权问题,要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在国际上有我们的话语权。一是要对后危机时代的货币战争说不,尤其是美国,一直要我们升值。二是对不负责任的,又是作为国际货币的美元说不。第二步是要从贸易结算做起。至于热钱问题,我觉得跟我们外汇的管理,尤其外汇储备等等有关,就当前来说,跟汇率有关。
曹彤(中信银行副行长):首先汇率的稳定比浮动要好,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因为稳定对经济参与的主体都是有好处的。汇率的自由浮动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最终成为储备货币。如果最终不能成立一个储备货币,像现在日本,反而让日元大幅波动,对国内的经济会有影响。当然中国有一个使命,就是要改变现有的国际货币形势,怎么样找到一个更合理的全球货币机制,扭转这三四十年复杂动荡的局面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2011年中国股市: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从理论框架说比较好说,经济基本面要好,大家预期好,但是具体到中国股市的表现,我观察以往若干年的表现,始终是好的机会非常短的表现一下,然后进入很长的震荡和低迷的状态。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来得很快,去得很快,这可能是造成很多投资者困惑的一个表现特征。现在在基本面支撑方面其实在趋向好转,因为我们已经告别了前面几年金融危机经济相对的低迷,我们已经进入后危机时代,按照经验大约三到五年的时间,不管是加息和收紧,这个动作的密度如何,不出大的意外,今后几年是加息通道比较快的几年。股市方面还在酝酿它的动能,另外还有一个相关的制度安排的判断,我觉得中国的股市这几年总体上是越来越健康了。
杨健(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巨大的财富在国家手里,财政政策才有效果。那么在中国财政如此强大的情况下,让它出现一个巨大的牛市,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在财富比较集中的情况下,让很多财富都向股市里流,这个可能性很小。如果让它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牛市的话,除非是资金充沛,除非中国把市场打开,向全世界打开,像美国一样吸引全球的财富,有相当持续的过程,否则我个人认为很困难。
滕泰(民生证券副总裁):我想用一句话来概括股市的特点,跟基本面相关的话,那大家跟GDP做股票就行了。实际上往往不那么简单,有可能是一种预期,比如说预期落差决定市场的走向,这是我今天提醒大家的一句话。
吕随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股票市盈率大约平均来看是10倍左右,可以说估值处于相对历史较低的水平,但这是一个总体的概括。从结构上来看,股票的市盈率也有可能仍然是偏高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这里面我想强调一点,2011年的股市为什么不要看得这么悲观,就像刚才滕先生所说的,我们做出悲观预期的所有前提,实际上都有被夸大的因素。那么从其它因素看,2011年影响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因素,可能是在于美国经济即全球经济的复苏,成为一个最主要的焦点。换句话说,我们是由于现在存在各种经济结构过热的问题,由于政策面偏紧才导致了悲观的预期,才导致了市场的不景气,但是这个很快会过去,所以2011年中国的股市,我判断它应该随着全球股市一起上涨,只不过我们的涨幅可能要小一些,我们的表现会相对弱一些。
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我觉得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可能是富含着金矿,但是谁能够真正淘金成功,这就是各位生产决策者的竞争了,不论是这里面说到的新能源还是新能源汽车。还有材料装备制造业、生物技术、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等七大新兴产业,在这里面各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投资者挑选的时候,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如果你更注意去了解一手情况,看到在政策不确定情况下种种具体的局部的影响,而在政策具有确定性的前提下,把政策导向看准的东西,跟你分析出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是不是可以促进积极的投资,我认为这是有可能的。从长远来看,资本市场走向成熟,越来越回归到基本面揭示的运行轨迹上去,如果大家认同政策给了它支持,而且这个支持在具体的框架出来以后,还要落实到可具体的操作上去,比如财政对于新能源支持2千亿,怎么样去操作,要有很多实施细则。
吕随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金融创新本身是一个双刃剑,那么一方面金融创新推动很多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机构在不断地实壮力大,从而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而对普通投资者来讲,这些工具又有很大的风险,少部分人如果利用这类的金融创新工具来操作市场,很有可能会导致流动性的匮乏,这样的话,我们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但是另一方面要注意金融创新的风险。
2011年企业尊严:
李稻葵(清华大学教授):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民营经济在经济比重中是有所上升的。我认为这是一个事实,不可否认。下一个阶段,展望十二五,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想方设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这里面一是用工难,二是用地难,三是融资难。还是要减税,减少民营企业在用工环节中的很多的税收。
黄桂田(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谈到民营企业尊严问题,我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发展到今天,通过他们自己的实力,对社会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尊严。但是这个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有自身的问题,也有税务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除了社会要给民营企业同等待遇,包括政府、行业准入、相关的融资政策,还有土地政策,和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之外,另外一个方面,民营企业要赢得和他们一样的待遇,赢得社会的尊重,赢得政府的信任,赢得国家的支持,那么我们民营企业自身,在十二五的关键时期,的的确确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姚景源(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我们还得从根本上正确地认识民营企业。我曾经讲过我们的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他们做了三大贡献。第一大贡献,为我们的民众提供了就业岗位和就业机遇。我们现在新增就业70%,这是在民营。第二,我们的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了产品和服务。我们现在消费的产品,相当的数量来自民营企业。第三,就是我们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向政府提供的财政税收。做这三大贡献的人,在今天应当是我们最要尊重的人。
2011年解读十二五:
黄桂田(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谈到要把中国从制造大国转变成创造大国,我认为中国处在一个特殊阶段,既要有强大的中国制造,也要扶持创新。这个不矛盾。从生产技术来讲,我觉得加强中国创造、技术创新,是关键,是前提。我要说的另外一个创新,就是制度模式和组织的创新。我认为在创新方面,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并重。
关键词:高校 税收优惠 科学分类
我国为鼓励高等教育的发展,在不同时期给予高校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高校享受的这些政策优惠的所属期间不同、批准文件下达的部门复杂、优惠条件各异。以往的研究仅按税种进行分类阐述,不符合实际工作的需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无法将所有税收优惠充分利用。因此,根据高校工作实际情况,将税收优惠按照与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与个人相关税收优惠、与行为相关的税收优惠分为三大类进行分析,更符合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需要。
一、 高校税收优惠研究的意义
(一) 消除税收认识误区
一直以来,高校对纳税有一个传统的认识误区,认为“税不进校”,高校不是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无需交纳税款。这种观点是片面的。高校收入分为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两部分。不征税收入专指高校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这部分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解释为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除此以外的各项收入均为应税收入,其中根据国家财政及税务部门的法律法规享有免税待遇,但区别于不征税收入,是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二)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高校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管好用好各项资金。高校资金主要由财政拨款组成,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外界环境的变化,为弥补教学科研经费以及基建资金的不足,多渠道筹集已经成为高校财务的重要研究内容。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轻了税费负担,同时避免了漏税引起的罚款,更重要的是维护了高校的声誉。
(三)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财政拨付资金不足以满足高校教学科研日常工作的需要,各种非行政事业性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口。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高效筹划,可以发挥这部分资金的作用,鼓励上缴单位的筹资热情,同时解决了高校对财政资金的依赖,促进了高校发展。
二、 高校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及分析
(一) 与高校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教材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高校间自身教学专业的区别,学生所需教程除公共课较统一外,其他专业课的课本由任课教师或高校指定。这类图书市场需求少,在来源及价格上具有垄断性,只能由高校统一代购。还有一部分自行印制的内部教材或参考资料由各高校自行定价、供应。高校财务部门普遍采取在新生入学时按统一标准预收教材费,由教材部门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多退少补,余额在学生毕业时进行清算的方法。对于这部分收入,所享受减免税政策是有条件的,即只有根据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开具财政局代收票据,全额代收,全额代付,没有利润才能全额享受营业税减免。对于存在的实洋、码洋间差额实际是利润,是不能享受税收减免的。
2.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由于其自身的教学资源优势,根据社会需要,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对于这部分收入物价部门按照经营收入批准,应开具经营性票据,同时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获取相关批文。培训费按照不同内容采取市场价,应在财务部门进行价格及办班计划备案,按培训人员分别开具,收入全额进入高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按照这种程序取得的进修费、培训费才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高校举办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采取以上管理模式的也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3.“四技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技收入”是指高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技术收入,自2011年我国启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后,部分试点地区对于该项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仍免征营业税。免税都应经过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后在税务部门备案,并不是所有“四技收入”都可享受减免政策,只有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可以免税,社会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其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要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开具在一张票据上才可享受免税政策。享受免税的主体必须是高校本身,如果成立了专门的独立于高校的科研公司,所形成的“四技收入”不享受此免税优惠。
4.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普遍是该地区拥有优质文化资源的单位,其拥有的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等设施当地政府提倡对公众开放,是高校回馈社会的一种良好方式。为补偿一部分成本及耗损,高校通常以成本价出售门票,取得门票收入,对于这部分收入免征营业税。
5.后勤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后勤部门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后勤保障,取得的收入在各项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这部分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政策,但仅限于以高校后勤部门或高校改制后的后勤实体为主体,向高校教师及本校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
6.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某些高校由于具有农业专业或进行农业科研需要,会进行农业试验性耕种,所得农业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税。
(二) 与个人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 教研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在享受个人所得税统一减免政策的同时,国家给予高校高级人才一定的特别个人所得税减免。如获得陈嘉庚科学奖、特聘教授奖金等。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从事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因工作需要延长离休、退休时间,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在减除3 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减除费用标准1 300元。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高校学生免征个人所得税。学生个人进行的教育储蓄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所获得的相应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获得的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等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等,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与特定行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进口教学科研设备资料免税。高校作为传播先进文化知识的主体,要与世界先进科技发展同步,随时更新自身教学科研水平所进口或接受境外捐赠的设备、资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受赠(无论是否进口)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享受免税的设备及资料确实是国内不能生产的且不在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内,不以盈利为目的,数量也在合理范围内。
2.土地和房屋的占有及使用免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用包括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在高校校区范围内实际存在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虽然还是以高校为主体进行经营,但均不属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高校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学校土地房屋的买、典、承受赠与或交换行为,免征契税。
3.使用车辆船舶免税。高校为满足日常运转,会购买一些自用车辆维持校内安全、绿化、办公等工作的进行,涉及航海专业的高校还会自有一些船舶。这些高校自用的车辆和船舶免征车船使用税。但如果高校将这些车辆、船舶对外出租,进行经营,则不享受该项减免。
三、高校享受减免政策的要素
(一) 享受政策主体是高校
国家给予高校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实质相当于国家将财政资金的使用让渡给高校,目的是支持我国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而高校成立的独立经济实体或与高校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因性质与目的和高校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相悖,不能享受上述税收减免。
(二) 收入全额上缴学校
高校享受优惠政策的另一项要素是应税收入全额上缴高校,在高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计入高校银行账户。各种校办经济实体,独立核算取得的收入没有上交学校是不能享受上述税收减免的。这主要也是对税收主体是否是高校的二次甄别。
(三) 减免收入分别核算
高校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前提是免税收入必须区别于不征税收入、应税收入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高校和税务部门准确区分各项免税收入,防止税务政策的滥用。高校财务部门可以在科研收入、其他收入和经营收入等征税收入会计科目下增设“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二级科目。同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税金”和“应免税金”核算相对应的应交税额和免税额,从而达到账务明晰、合理减税的目的。
四、结论
我国在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指导下,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了高校全面的支持。如何合理使用多渠道筹措的资金,提高资金在教学科研中的使用价值,减少不必要消耗是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新挑战。在遵守税法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给予高校的各项税收优惠,减少税费支出,是高校财务管理切实可行的方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增值税类型;转型;风险防范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次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一、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其根本区别是在征收增值税时税务处理不同: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做任何处理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按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价值逐年扣除的是收入型增值税,当年一次性扣除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有其自身的缺陷:
(一)重复纳税,抑制投资
因为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中所含的税金不予抵扣,这就造成了谁投资谁纳税,在生产产品时,固定资产价值随着折旧转移到产品中去,销售产品时又要交销项税,导致了重复征税。
(二)不利于产业机构升级
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是发展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都需要相当大的投资,而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就在此。单纯靠增加像劳动力、同样的固定资产等生产要素的方式来实现增长,这种投资国家不提倡;靠提高生产效率来实现增长,更强调技术进步、设备更新,这是国家所大力倡导的。生产型增值税不会对这两种方式区别,而消费型增值税会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技术进步,符合当前抵御金融风暴的形势。
(三)不利于与国际接轨,竞争力小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观念已经不容质疑,我国经济必然和世界经济紧密相连,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深受增值税的影响,固定资产的价款不予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就会加进产品成本,在国际贸易中,显然不利,而且出口退税额又不会全额退还,更加大了竞争的难度。
二 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可行性
(一)从国际形势来看消费型增值税可行
目前,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荷兰等国早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加快了进步的速度,确立了自己在世界中的地位,因为成就巨大,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消费型增值税适用票据抵扣,这就使得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使用,我国在2009年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
(二)从财政的承受能力来看消费型增值税可行
首先,经过多年经济高速发展,国家财政大大好转,国家税收保持高速的增长,到2007年国家税收收入近五万亿,而1994年的全国税收收入为5070.8亿元,增长额可见一斑。其次,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使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从而使折旧额减少,企业利润增加,其应纳的所得税自然也增加。消费型增值税鼓励投资,对市场长期利好,并且拉动经济增长,提高经济利益,带动了其他税种税收收入的增加。
(三)从经济能力来看消费型增值税可行
在当今经济不景气情况下,如何走出这次金融危机的困境是各国都要面对的现实,而消费型增值税具有刺激投资的作用,这种作用的直接结果就是企业投资力度的加大,减轻了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压力,这样国家就会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基础产业、高新产业和低耗能产业,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能力,有效的促进内需、加大低耗能产业更新改造和解决经济不景气的现象。
(四)从促进发展角度来看消费型增值税可行
近年来,我国实力飞速进步,但部分企业还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整体产业升级,为了保持高速发展,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为发展助一臂之力。首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降低产品的成本,企业的税负等也会大大减轻。其次,解决就业问题。在高新技术行业,不少企业为了在这次机会中崛起,就招收优质大学生来提高整体素质,而在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行业、中低档建筑业,由于投资的增加,必然会使这些行业再次振兴,只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持续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机会,经济和社会才能持续发展。
三 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转型所面临的财政风险
从长远看,增值税的转型可以有效地刺激投资,调动企业和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使国家的财政资金更多的投入到急需的行业和基础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拉动经济增长,但在转型政策实施的初期,企业购进和自制固定资产由不予抵扣改为按新增增值税进行抵扣,由于抵扣数量的扩大,税基的缩小,进而带来增值税收入的减少,直接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对于的财政意义巨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压力增大
我国全面展开增值税转型工作,允许抵扣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会增大,随之而来的是专用发票的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在转型中获得尽可能多地的实惠,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违法行为会更加猖獗,偷税、逃税、漏税行为进一步增加,势必会引起税收流失的风险进一步扩大。
(三)政策导向的风险
适时推行增值税转型政策,意义深远,从宏观角度来看,可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的发展,从微观角度来看,可以刺激企业投资,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税收作为国家政策的风向标,显现出刺激企业投资期望,以拉动内需,促使经济保持较平稳持续增长,但税收是把双刃剑,税收政策如果过度干预宏观经济的运行,就可能使市场经济运行出现问题。转型后的消费型增值税使得企业的成本大大降低,这有可能诱使企业盲目投资上项目,使货币供应紧张,形成新一轮的投资膨胀,为经济的发展带来隐患。
(四)纳税人税负不公
增值税转型政策允许纳税人当期购入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而这一政策的最大收益者是一般纳税人,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虽然有可能在购入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能抵扣,只能作为价款的一部分,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必然会导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把小规模纳税人排斥在外,使得我国各种企业在一个不平等的税收环境中竞争,如 果这种现象一直持续下去,将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降低我国综合竞争力,阻碍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税收征管水平面临风险
1994年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效率低下、监管不力是当时的典型特征,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以手工征收为主,几乎没有涉及监管系统。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的加强,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已习惯了生产型增值税征收管理的企业能否平稳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征管,确实令人担忧。
四 对增值税转型中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增值税转型所造成的财政收入减少可通过多方面弥补
首先,随着我国的财政政策由直接投资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国债应该承担因税收收入减少而产生的一部分支出缺口,这样以便使税制改革和发行国债相辅相成。其次,通过优化税制结构来弥补,以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这次全部交纳增值税,拓宽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保证了税收收入。
(二)控制偷逃税减轻专用发票压力
首先,升级技术手段。针对本次转型的需要,优化金税工程,使之适应消费型增值税的税收体制,全面提升系统认证、稽核、协查功能,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其次,在“以票管税”的前提下,将“管票”与“管账”有机结合,并配套完善对防伪税控企业的管理制度、数据审核制度,加大稽查执法力度。第三,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
(三)政策导向风险的防范
企业应将转型看成一次技术进步的政策鼓励,而不能将转型视为投机的机会,要密切关注国家宏观变化,随时做出政策的调整,在改革方向正确的前提下,也要保证改革途径的合理,关注短期利益时,也要看到长远发展,避免出现积重难返的情况,以便使增值税制改革的积极效果以最好的面目展现,更好地实现转型的目的。
(四)纳税人税负不公问题的建议
国家应该出台一些措施,使其享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的优惠政策,同时配套措施,帮助其完善会计制度建设。如降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为了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于可满足一些必要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升级,享受优惠,又如国家可以为小规模纳税人设立较高的起征点,降低税率。
(五)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
加强税收征管,尤其是加强对增值税等主税种的征管工作,由此征收的税收额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抵消因转型而减少的税额,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可以降低税收成本,因此在进行税制改革的同时,加强税务部门的改革,提高税务部门的行政效率,可以节省相当数量的财政资金。
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增值税转型实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不仅可解决税负不公的问题,也能减低企业的成本,解决内外资企业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扣除的区别对待问题,解决政策分歧。本文分析了增值税改革的可行性,面对改革的风险我们要积极地应对,从全局出发,全面考虑,把风险降到最低,实现增值税转型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 桂庆. 当前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研究[D].南京:南京林业大学经管系,2008.
[2] 张婷婷 杨娴. 浅论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0):140-141.
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终于在今年提速。
6月初,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试行,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方式,税率为5%。一个月之后,此项改革便得以推广。
在7月5日举行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中央明确表示,资源税改革将在褴个西部地区推行,税改范围由油气扩夫至煤炭,原油和天然气。
毋庸置疑,资源税改革将增加资源类企业的税负成本,但是,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启动的当下,要配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资源税改革显然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税负陡增
7月16日,记者致电山西省大同市一煤矿总经理刘峰,刘峰告诉记者:“目前,山西省资源税实行从鼍定额征收方式,对原煤按每吨3.2元计征资源税,如果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的话,我们企业的资源税成本将增加5倍以上。”
这对企业来说足一笔不小的负担,电话中的刘峰停顿了一会儿,补充道:“目前,焦煤按每吨8元计征资源税,今年熊煤价格估计在1500元左右,如果征5%的从价税,税负为75元/吨,是目前的9.4倍。税改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啊!”
“短期内,资源税改革对任何一个资源类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利空消息。”一位煤炭行业分析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仅是煤炭行业,资源税改革对原油、天然气企业的影响也不可小觑。多年研究国内财政税收制度的高级经济师盛立中提供给《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的一份资料显示,我国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目前为14~30元/吨,如果按3%~5%的税率从价计征,资源税税负将提高5~6.5倍。
瑞士信贷银行的一份研究数据称,如果对石油征收3%~5%资源从价税,每1%资源税的增幅,将使中海油和中石汕每股赢利减少1.6%,中石化减少1.4%;并税率定为5%,上述三家企业盈利将分别减少10%、11%和9%。
铅、锌,铜矿石资源类企业亦是如此,税改后企业承受的税负也将大大增加。
目前,铅锌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为10~20元/吨,铅锌矿石价格目前已经高达5100元/吨,按5000元计算,如果按3%~5%的从价税计征,税负应为450~500元/吨。
此外,15%含量铜矿石现价大约为1500~5500元/吨,按目前的税额每吨只需负担5.5元税收,如果按3%~5%的从价税计征,税负将提升到165~275元/吨。
面对来势汹汹的资源税改革,如何应对是摆在企业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对资源税改革,首先,企业要做的就是必须接受它,因为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没有后路可退。其次。企业要做好准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工艺水平,把方方面面的工作做好。这也是政府想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征收税本身就是要引导企业并迫使企业提高效益。”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除了对企业自身产生影响外,对整个行业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作用。简单而言,面对资源税改革带来的税负,资源类行业或将提高其产业集中度。
“以煤炭行业为例,如果有1000家煤炭企业,面对税负的增加,可能会使企业减少到50家。如果企业数量减少的话,我们在谈判桌上就更有定价权,这样就可以将税负的压力转嫁给下游产业。”煤炭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位资深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
他进一步解释,煤炭作为上游产业,煤炭企业可以通过控制产量,让煤炭供应处于紧缺状态。尤其是在用煤旺季,存煤不够可能导致供不应求,煤炭就会涨价,这样水涨船高,企业的整体收益也会增加,那时,税负对于企业来说也就是九牛一毛了。
不过也有人士持不同意见。在国内高级经济师盛立中看来,我国大部分资源都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因此不管资源税如何改革都会在国家的掌控之中,不同的只是企业的利润在国家的左右手中转换――对于企业的影响仅限于此。而最终,企业税负的增加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西部试点
6月初,酝酿多年的资源税改革终于有了破冰之举。财政部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新的资源税政策在新疆开始试行。一个月之后,国家便决定将资源税改扩至整个西部地区。
资源税改革试行为何选择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而不是经济相对发达的中东部地区,盛立中认为,在西部进行资源税改革貌似一种试点,但实际上不单单如此。其主要原因是西部地区集中了我国的绝大部分资源。
西部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资料显示,中国60%以上的矿产资源储量分布在西部地区,45种主要矿产资源工业储量的潜在价值接近全国的50%,以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以锡、镍、钒、钛、稀土为主的稀有战略性矿产,以铂族金属为主的贵金属等储量都占有较大的优势,如甘肃的镍矿储量占全国的70%,贵州的铝、磷、汞、锑、锰的储量居全国前五位。
西部能源资源的探明储量占全国的比重也接近57%,水,煤、油、气四者兼备。其中,西部水能丰富,蕴藏量占全国总量的85%以上,可开发量占全国的81%以上。
林伯强告诉记者:“西部是中国能源增量的一个重要地区,所以资源税改革借助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东风’才在西部地区全面推广。资源税改选择在西部进行试点就是要结合西部开发以及能源开发的多重机遇来展开。”他表示,西部资源丰富以及西部资源大规模开发刚刚启动,资源税改牵涉的影响面较小,是资源税选择在西部试点的重要因素。
林伯强指出,目前,中国主要的能源开采还在中东部,西部地区资源大规模开发刚刚启动,主要是因为西部资源利用和资源市场较弱,而且西部相对于东部的能源需求企业而言较为偏远,运输成本相对较高。一般情况下,能源开发总是从近的地方开始,然后再开发远处的资源。
业内分析人士也认为,西部是我国矿产资源的主要集中地,在西部进行资源税改革将使能源企业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而且西部的地方政府也能因资源税改革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有助于西部进行经济和能源结构的调整。
以新疆为例,新疆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新疆地税局预测,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每年将增长32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富强曾在一次会议中公开对媒体表示,资源税计征方式的改变,将会对新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产生深远影响。根据他们对区内原油、天然气的实际测算,实现由从量到从价计征后,新疆每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可增收45亿元左右,可以增加财政收入37亿元。
资源税全球“热涨”
实际上,不仅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上调
资源税也已是大势所趋。
今年5月2日,时任澳大利亚国库部长的韦恩-斯旺公布了一份“亨利评估”,此份报告的关键内容就是对澳大利亚的几大产业矿业、陆地天然气、煤层气行业政府债券6%收益以上的企业征收4%超额利润所得税。
所谓资源超额利润所得税是指对矿业企业的投资收益高于正常利润率的部分征税,超出的部分以40%的税率予以征收,超额利润所得税是对原有的资源税和特许权费体系的替代。
虽然该方案遭到了澳大利亚矿产商的强烈反对,但并未能改变上调矿业税的命运。不过,澳大利亚政府最终也放弃了原有40%的税收计划,改用另一套新税方案,即主要税率从原先打算的40%降至30%。
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财政都面临着因资源紧缺带来的压力,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与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澳大利亚政府一样不可避免。
“澳大利亚征收资源税主要还是保护本国资源,同时也为了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积累资金。”一位资深的能源行业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不仅是澳大利亚,巴西、智利,蒙古,赞比亚,秘鲁和厄瓜多尔等国家都有此考虑或已实施上调矿业税。
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复苏,资源的稀缺也显得尤为明显,由此国际矿产资源价格的上涨也助推了矿业税的上调。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政府面临越来越大的债务,也急需增加财政收入。在这种经济形势下,政府存在向资源类企业征收更多税收的压力。而全球多数资源类企业都有可观的收益。业内人士预测,全球预期税率都会有暂时或永久性的调升。税改预期
调升资源类企业税率的预期在中国同样也得到了有效的印证。从新疆最初的试点到整个西部地区实行的资源税改革,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手段,资源税改革的势头会越来越猛。
但是,在资源税改革由西部向东部的推广或许不会一帆风顺。
“资源税改革肯定会向全国推广,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具体以怎样的方式,怎样的税率比较合适,这是需要试点。”林伯强认为,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意义就在于,这样的税改方式、政策是否合适,在试行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需要怎样解决。这些都会为以后向全国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资源税改革要推广到全国范围,林伯强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中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西部地区的经验对于中东部地区不一定适用。资源税在中东部地区推广影响的面会比较广,因为目前我国的能源开采主要是在中东部地区,比如山西、内蒙古等地,西部能源开采相对较少。而且,西部与中东部地区在资源开采量上,企业数量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部存在很大的不同,“仅在西部做试点可能是不够的,中东部可能也需要在一两个省市进行试点。”
而对于资源税改革在全国的推广,盛立中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资源税改革搞不搞试点并不重要,可在全国范围一起推开。而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广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其对宏观经济的传导效应。
盛立中表示,资源税改革的阻力不是来自区域的问题,而是整个经济发展的大局。目前我国经济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仍然是保增长、保就业,而今年以来通胀预期苗头不减,中央于去年底就已释放出“管理通胀预期”信号,这是资源税改革步子迈不大的主要原因,也是进一步改革的难点。
资源税改革是一种改变企业行为的加税措施,税额上涨必然会导致资源性产品价格系统性反应,进而对全社会商品价格造成一定的上涨压力。换言之,由于资源需求刚性,作为资源供给的上端,提高的资源税负最终将通过税负转嫁、传导到整个经济链上。
当然,这个转嫁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水泥用的石灰石、砖瓦黏土、建筑用沙、其他建筑用石等资源税成本提高,终将会使房子的造价增加。
盛立中告诉记者:“我原本认为,原油从价计征的税率不会低于5‰但也不会高于8%,但此次新疆的实际有效税率为3.27%~4.96%(名义税率5%)。当然,资源税改革是我国打造绿色税收体系的一部分,下一步还要开征环境税甚至碳税,资源税税率不宜设定过高,反之,则压缩了其他‘绿税’改革的空间。”
林伯强也表示,资源税改革将增加企业的税负成本、推高能源价格。而被推高的能源价格将影响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对政府来说,现在的资源税改革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应对它可能进一步推高通货膨胀的问题,这是必须考虑的。”
随着资源税改革在整个西部地区的推广,何时将推向全国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此,盛立中表示,2011年应该是在全国全面推出资源税改革的时间窗口,改革不会再拖下去了,而且改革范围要比现在的要广。因为下一步还有环境税、碳税等要考虑。
“从理论上说,资源税改革的范围可以包括诸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乃至动植物等所有自然资源。包括煤炭、水等这些原本亟须解决的都没有涉及。”他说。
关键词 营业税 增值税 征收 思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配套试点相关规定,2012年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次改革是继货物劳务税收制度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又一次重大变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诸多方面值得学者及相关利益主体进行深入思考。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1994年税制改革后,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财税体制,这种体制下,营业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并存,对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以及加工、修配环节征收增值税,属中央地方共享税,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属地方税。限于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核算能力及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格局,这样的税制设计,基本满足了当时经济发展和财政分配的需要,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与民众税收负担过重的矛盾突出,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部分财税体制已经越发妨碍产业转型及企业技术进步,营业税与增值税两大税种关系的问题尤其显得突出,两税并存的弊端愈加凸显:
一是从理论层面讲,货物和劳务税制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存在缺陷,不符合最优税制要求。营业税会使得某行业上中下游间联合程度的松紧直接影响该行业整体流转税负担的高低,不利于税收中性,有损经济效率;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并存,使得税制更加复杂,营业税较增值税税率优惠与减免条款多,也不符合现代税制简化要求,有损征管效率;增值税涉及劳务项目不多,对具有营业税应税行业的劳动者不公,破坏税收的公平性。
二是从税收征管实践层面讲,两税并存增加政府征税成本与社会纳税成本。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基及兼营行为的税基难区分、定量,营业税发票主管权限集中在省级,较难纳入全国税控联网,相对于增值税的科技防伪能力差,对发票制假贩假、虚开代开的行为管理难度较大,皆造成政府征管成本增加;增值税纳税人不能从营业税纳税人处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营业税纳税人也无法抵扣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增加社会纳税成本。
三是从促进产业发展层面将,两税并存不利于我国三大产业均衡稳步发展。营业税固有的重复征税矛盾会加大第三产业的税负不公,导致服务业企业税负过高,阻碍专业化分工;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不利于第二产业企业的分工细化,还会挤压第三产业的生存空间;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制约我国产品和劳务的国际竞争力,限制了国内服务产业向国外市场的扩张。
二、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基础
1994年确立新税制体系以来,我国又历经了十余年的发展,从经济、社会、政治体制角度都具备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基础。
(一)经济发展快速稳定,财政收入逐年递增
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GDP连续保持快速增长,2010年我国GDP达到401202亿元,人均国民收入已达到2379美元,比2002年翻了近一番,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比2009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其中:中央本级收入42470亿元,地方本级收入40610亿元,而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也基本确定将突破10万亿,向好的宏观基本面与雄厚的财力为我国开展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营业税占税收比重相对上升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占全部税收比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营业税占比则呈比较平缓的增长趋势,在大多数年份,营业税的增速都高于增值税和税收总收入的增速。这一相对变化趋势(见下图),使营业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正如前文所述,营业税征收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诸多不利影响,结合其税收占比不断上升的形势,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变革越发急迫。
(三)社会对政府减赋要求呼声愈高
虽然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就国民收入而言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国民税负痛苦指数较高,政府越来越有钱,而民众生活改善有限,在这种前提下,社会上无论企业、百姓还是专家学者无不在大声呼吁给企业减赋,为民众轻税,力求藏富于民,方得国家之长治久安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恰恰迎合这种需求,一方面可以降低各个产业的税负水平,尤其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大增加就业,另一方面企业得之优惠,降低生产成本最终会惠及百姓。
(四)政府高度重视
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要求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促进产业转型及收入分配合理化皆有重大的意义。中央政府对“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今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一系列发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动向已十分明显,选择在我国的最大城市——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中央政府对这一税制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五)从微观角度将两税具备合并具可行性
营业税与增值税本就同属流转税,都是从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商品出发计算应纳税额的,具备合并的理论基础,改变服务业的征税方式,将其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统一征税,可以起到大力扶持服务业的作用。从实践角度讲,目前全球220个国家和地区中,开征增值税或类似性质税种的国家和地区有153个,其中对货物和劳务全面征收增值税的约90个,增值税已是一种成熟的税种,可见,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具备可行性。
三、推行试点工作的建议意见
在我国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变革过程中,以及在推进上海试点工作时,难以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问题可困难,本文就这些问题与困难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因此,在将营业税收入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及地税系统的职能变化问题,可以根据新的税制体系和改革要求,重新设计中央、地方的收入归属比例,规划国税、地税系统的职责分工。
二是服务业增值税的征管问题。服务业纳税人数量多、情况复杂,同时规模普遍较小,会计核算水平相对不完善、不规范。因此,对服务业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可以比照现行税制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以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作为根本标准,以营业额为辅助标准对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进行认定和管理,应当从严控制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数量和规模。我国大多数服务业纳税人规模较小,按照试点办法改征增值税,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类别实施管理,仍然不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制度,相当于换汤不换药,因此可以随着征管水平的提高和成熟,逐步放宽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三是税收机构改制面临困难。地方税的最大税种营业税一旦改征增值税,地税系统的人员和机构何去何从?目前的国税、地税分家的局面,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效率,增加了其纳税成本,也会造成两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建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了避免重重阻力,在增加资源税和房产税等地方税种的前提下,仍将原地税人员与职位保留,降低税制改革带来的冲击。
参考文献:
[1]刘明慧.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难点解析.税务研究.2010(11).
[2]杨全社.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变化趋势及改革路径.涉外税务.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