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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

时间:2023-10-11 10:17:18

导语:在土地整治规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土地整治规划

第1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对策建议;蚌埠市

中图分类号 F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2-03-0003-03

土地整治规划首要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其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以农田整治为重点,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 上轮规划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蚌埠市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1至2015年。规划范围为蚌埠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和固镇县,总面积为5 950.72km2。

1.1 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全市实际完成可用于占补平衡新增耕地2 555.93hm2,年均新增耕地511.18hm2。

1.2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8 320.0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1 100.00hm2,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0 989 372.56kg。

1.3 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全市累计完成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其中增加耕地3 140.93hm2。

2 上轮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2.1 经济效益

2.1.1 增加耕地面积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通过对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复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归并不合理和过于分散、碎化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块等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三是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增加耕地面积。

2.1.2 提高耕地质量 主要表现在通过排水和灌溉工程保证了农田的灌溉率;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增强了农田的防风抗旱能力;田间道路建设工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机械下田运作需求,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土地平整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使耕作层厚度适当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地产出率较整治前均有较大提升。蚌埠市土地综合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0.87。

2.1.3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根据农民的意愿将农民安置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或者就近的中心村、镇中居住,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布局凌乱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管理和统一规划。特别是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复垦和城镇土地开发建设,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在不多占用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城镇工矿发展的用地需求得以保障,缓解了土地资源的硬约束。

2.2 社会效益

2.2.1 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生产物资投入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生产力,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提升了农民增加收入的空间。

2.2.2 增加就业机会 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从而为农户提供新的劳动场所,为农村剩余诙力提供就业机会,减少了劳动力的闲置;并且土地整理工程本身也吸纳一定的社会劳动力,增加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2.2.3 增加耕地供养人数 土地整理增加了人均耕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意味着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程度得到提高。

2.3 生态效益

2.3.1 优化生态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农田土地整治通常以项目为载体,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发挥耕地的湿地、绿地等多种基础性自然生态功能,采用生物、工程等技术,提高土壤肥力,减轻水土流失,控制耕地石漠化、沙化、盐碱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耕地生态涵养能力,农业生态系统得到维护,项目区内的水资源、植被、农业小气候等环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3]。

2.3.2 改善人居环境,美化乡村景观 建设用地土地整治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采煤塌陷区的拆迁、复垦、整理活动,统一规划、建设独具当地特色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带来了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土地整治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和重要举措[4]。

3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3.1 补充了耕地数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011-2015年蚌埠市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32个,新增耕地2 555.93hm2;同时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重点项目93个,总规模118 320.00hm2,新增耕地1 100.00hm2,投资规模15.76亿元;通过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等,改良了土壤结构,提高了耕地质量;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综合产能。

3.2 优化了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工作,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2011―2015年,蚌埠市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优化了城乡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良性互动,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阶段。

3.3 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在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前提下,蚌埠市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强了农田道路、水利、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居民点安置用房、道路、给水、供电、清洁、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配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4 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的排水和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增强了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提高了田间道路通达率和森林覆盖率,控制局部地区的土地继续退化,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同时部分土地整治后的区域内的耕作方式也由此发生转变。通过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了矿区生态修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推动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出现2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大村和中心村(镇)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降低了对农田、农产品污染的范围和深度。

4 上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规划目标较为单一 规划目标侧重于补充耕地,忽略土地的综合整治和增产增效;为了片面追求新增耕地数量,没有经过适宜性评价,一些不适宜整治的未利用地也被过度开发,部分新增耕地由于缺乏水源,缺乏配套的农田水利设施等,导致新增耕地产能较低,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5]。

4.2 指标设定不合理 如全市实际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的234%;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641.56%等。

5 新一轮规划修编建议

5.1 科学设定规划目标 加大对土地整治规划目标设定的科学分析,根据全市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合理确定各类土地整治目标和控制指标:一是完善补充耕地目标;二是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三是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整治模式;四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5.2 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重点,积极开展“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工作,按照全域布局的工作思路,对符合条件进入储备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逐县逐年分解建设任务。怀远县是全市唯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应在资金和任务量上予以倾斜;同时设立1~3个生态高标准农田保护示范片或示范区,建立健全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发挥农田保护示范区典型示范作用[6]。

5.3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 按照蚌埠市制定的城(矿)乡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两型”城市的要求,推进老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好乡村”;加大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力度,落实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任务,建设和谐矿区。

5.4 落实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持续发挥土地整治机制创新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执行的考核工作;加大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力度,强化投入保障;积极引导基层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培养土地整治专业技术队伍等[7]。

参考文献

[1]韩姝娴.蚌埠市土地整治潜力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3,05.

[2]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Z].2012,03.

[3]徐炜.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3,10.

[4]张统生,李宏军.新时期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0,11.

[5] 潘凡等.关于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的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1,12.

第2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理论原则;内容;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导致经济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够规范经济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同时也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利用,对于土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和意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下,为实现农村土地与经济建设平衡发展采取的一项方法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大环境的作用影响,农村经济也得到的迅速的发展和提升,农村经济建设中土地需求以及开发利用现状也越来越突出,对于农业土地的利用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具有十分突出的必要性和重要的作用意义。

一、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现状分析

结合我国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开发利用浪费现象,并且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上也存在着很大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开发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我国在农村土地管理中通过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涉农、涉地资金进行整合管理基础上,以农、田、水、路、房等多方面的土地资源综合治理为手段,来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土地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农村土地整治效果。

首先,在农村土地整治开展中,结合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现状,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整治试点,进而实现土地整治的推广开展,在进行农房改造与统一规划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农村房屋建设的土地需求,同时通过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蔬菜、水果以及农田示范种植基地项目的建设,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升。另一方面,为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问题,还在农村土地整治中通过增加与扩大农村耕地面积,将农村经济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建设和发展。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理论分析

结合上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在实现农村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中,首先要对土地综合整治中规划设计的相关思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进而推动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提升土地整治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实施中,需要对于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基础进行了解,要明白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实施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规划设计实施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整治中规划设计的开展实施,是建立在对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对于土地利用情况的整体规划布置,才能够实现土地整治的规划。通常情况下,结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置情况,能够对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具体目标以及方法、指标等进行确定,进而结合土地规划整治区域的基本情况以及规划整治准备工作、土地资金、各项土地工程等,对于土地规划整治区域内的资源情况实现合理统筹和安排设置,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达到土地整治的相应目的。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来讲,在整治规划过程中需要结合农村土地资源的特殊性以及土地规划利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进行考虑,对于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以实现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保证土地开发利用以及整治、保护等各方面的综合效益。

其次,进行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还需要遵循以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原则。其一,在进行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中,注意结合土地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情况以及环境条件,采取因地制宜的整治规划原则,坚持科学合理以及实用的土地整治规划,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此外,在进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中,还应注意结合具体的整治规划项目,根据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现有资源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其二,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还应注意遵循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效益提升角度,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理念,在保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的同时,避免土地整治对于生态环境的不利作用和影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提升和发展。

三、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内容与具体实践分析

结合上述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以及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现状,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土地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土地整治规划中的资源环境条件以及土地整治规划目标,在实现整治规划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基础上,对于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区域内的土地平整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规划、农田防护林等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的目的,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发展提升。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土地平整规划设计中,其规划应注意对于地区的原有地形、地貌特征进行尊重,同时结合土地平整区域内的河流与道路进行具体平整规划,土地平整过程中注意进行耕地资源保护,尽量减少表土移动施工。其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应认识到农田水利的规划设计是整个土地整治规划中重点和关键内容,对于土地整治规划效益有着直接的作用和影响,进行农田水利规划需要在进行盐碱地综合治理基础上,通过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农田水利的布局设置,促进土地整治规划提升。再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道路与农田防护林工程规划设计,道路规划注意按照便利以及节约资金费用的原则,结合土地规划区地形分布进行规划设计;而农田防护林规划需要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区域的气象条件与变化特征,在进行防风林带的方向与种植树木类型等确定基础上,实现农田防护林工程的规划设计,以保证土地整治的整体规划设计目标。

我国某地区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下的农村土地规划整治中,通过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工作主线,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专项示范项目,并结合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的项目规划建设资料不齐全以及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民参与意识比较薄等问题与缺陷,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定以及整治规划的具体内容,从完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同时对于项目的规划实施以及项目资金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整治开展管理机制等,以促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以保证农村土地整治与规划的科学合理,促进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提升。

四、结束语

总之,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相关问题的分析,有利于提升其整治规划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 吴次芳,费罗成,叶艳妹. 土地整治发展的理论视野、理性范式和战略路径[J]. 经济地理. 2011, 31(10): 1718-1722.

第3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十三五;广东省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目标的下层级规划,对科学指导和统筹安排土地整治各项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区域、项目和资金,确保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存在规划定位不清、任务不明等问题,直接给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以及实施带来重大影响。研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问题,可为相广东省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基础和参考。

一、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面临的形势

(一)转型升级背景下要求提升稳定、持续的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土地制度作为后台支撑体系,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非常关键。制度导致的土地配置效率低下亟待破解,转型升级背景下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同时要求土地政策应具备支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对土地制度来说,提升稳定、持续的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是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的重要方式,其对新形势下保障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创新型、低成本、高收益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作用。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国土均衡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土地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化结果不仅加剧了城乡利益矛盾,也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城镇化模式。土地的粗放、无序利用加剧了土地的供需矛盾,但也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巨大空间。随着国家综合实力提升、技术进步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日益迫切,低效、闲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急需通过包括土地整治在内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内涵挖潜,促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进而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

(三)农业现代化要求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提高耕地质量建设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是长期发展战略。可见,土地整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保障粮食安全是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的核心,最根本的措施则是保护耕地。耕地的量与质是稳定粮食安全基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的根本和核心,而土地整治能够缓解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降低、生产力不断下降的现状,从而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同时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要素利用效率。排灌设施、沟渠道路等田间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功能退化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因此农业现代化对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生态安全水平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需要通过土地整治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格局,需要通过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明确不同地区土地整治工作定位、方向和措施,也要通过管控土地整治,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切实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此外,构建国土生态文明格局要求山水林田湖统一管护,土地整治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前提下,要降低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要在沙漠化等生态破坏严重地区,实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土地整治工作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应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治等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根据实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战略,在农业生产区域持续推进田、水、路、林、村(镇)综合整治,在城镇化建设区域积极推进“三旧”用地改造,并按照城乡统筹理念综合整体推进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整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五)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需要通过土地整治稳定耕地面积、提升耕地生产力

土地整治活动可以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条件,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维护粮食安全。土地整治工作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要加大废弃地等的复垦利用,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土地整治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生产力的重要内容。通过土地整治,可以实现保护耕地数量不减少、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土壤改良和土壤污染防治,配套和改造现有灌排设施;通过土地整治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实施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升耕地的产出能力;通过土地整治探索实施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不断建立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措施和相关制度,提高耕地、基本农田的生产力。

(六)多规合一要求土地整治支撑各类功能区土地利用差别化,提高土地保障经济发展能力

土地整治应与各类规划相协调,并落实规划提出的各类功能区的土地利用,实现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根本方式就是土地整治,对各类发展区实行差别化土地整治战略和方案是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核心。如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应把土地整治作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低效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优化,加强低效用地复垦和腾退,为经济发展腾挪空间;而农业地区应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行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并统一集中、集约布局,并通过土地整治活动着力进行农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并增,同时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有序退出,改善村庄环境;生态地区主要是通过土地整治修复生态,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是优化各类功能区土地利用的关键,也是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土地整治工作是支撑各类不同功能区开发、保护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手段,也是“多规合一”背景下,实现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关键。

二、广东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定位

(一)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研究

不同层级的土地整治规划均有土地整治方向和目标、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方案、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任务。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层级较高,土地整治调控较宏观,而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是最低层级,是指导区域土地整治各项活动的详细文件,因此县级规划应明确各类整治活动的分布以及整治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土地整治活动需分门别类确定,对应的土地整治布局应精确、清晰,其土地整治规划有针对性和控制性。因此,根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性质和要求,其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应有所区别和侧重。

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规划应成为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等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应充分考虑省内区域差异,明确重点区域,注重土地整治差别化,以农用地整治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旱改水计划”, 保障粮食安全;以建设用地整治为重点,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有效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土壤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为途径,坚持绿色发展,加大污染土地、退化土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废弃土地复垦,加强对生态文明的提倡与呼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的新型土地整治,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整体环境质量;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立足于田、水、路、林、村、城(镇)的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统筹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土地利用,明确全省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区域自然资源、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政策,科学指导不同功能区域和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应承上启下,注重分解下达指标、衔接好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内容、确定各县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则应注重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县域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合理安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活动和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尤其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确定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类型结构、规模时序和布局安排等。

(二)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研究

土地整治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现状矛盾的重要手段,其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有所不同。但是,土地整治的根本目标都是通过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条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是对省级全域范围土地整治进行指导的规划,属政策性、引导性的宏观规划,主要是为省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等提供方向和引导,是确定全省规划期间土地整治战略、分解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目标、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科学合理实施能够使后备土地资源适度开发、废弃土地充分复垦、污染土地合理整治等,从而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资源综合效应充分发挥,并稳固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市级规划属落实省级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中间层级,是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补充,是深化区域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市级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政策文件。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重点,属于具体落实性、实施性规划,是落实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确定区域土地整治活动安排的实施性文件,也是深化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补充,是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广东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研究

现行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存在规划指标单一、指标体系不完整,规划指标设置雷同,层次差异不强以及指标空间指导性不足、难以落地等问题,直接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

(一)指标体系构建依据

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目标和任务等是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构建的重要依据之一。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是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定量、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同目标、任务,应构建不同的指标体系和约束条件。同时,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因区域自然资源、基础地理和生态环境以及土地利用实际等影响,不同区域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应有所差别,如沿海地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应有防止土壤盐碱化等指标体现。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省级土地整治规划以预期性指标为主,主要是确定省域范围土地整治战略和土地整治任务目标,为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整治活动提供方向;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指标体系比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多,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主要是确定不同县域的土地整治任务和目标,解决相对具体的土地整治问题;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约束性指标为主,主要是指导具体土地整治活动和行为。根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定位,综合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控制体系。

四、结论

本文基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面临的形势,根据当前不同层级的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分析不同层级规划任务差异,明确其不同的规划定位。在此基础上,基于不同土地整治规划任务和内容,提出省级、市级、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对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设定不同的规划指标体系,可以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加大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也为全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研究基础和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郧文聚,地方土地整治规划探索[M].地质出版社,2014.

[2]张勇,等. 土地整治研究进展综述与展望[J].上海国土资源,2014(03).

[3]潘凡,等.关于土地整治规划定位的思考[J].探索研究,2015(21).

第4篇

兴安盟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包括全盟6个旗、县(市、区),土地总面积551.31万公顷(兴安盟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规划基期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展望到2020年,围绕全盟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针对全盟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本轮的规划目标如下:

1.农用地整治成效显著。到2015年,农用地整治规模达到24.73万公顷(370.9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达到11.30万公顷(169.50万亩),形成50处万亩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开展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建设,建设规模3.30万公顷(49.50万亩);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建设,建设规模2000公顷(370.90万亩),提高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质量,经整治的耕地平均提高1-2个等级。

2.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废弃居民点的复垦规划等措施,加强散乱、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使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得到优化,整治后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的整治规模达到2723.00公顷(4.08万亩)。

3.土地复垦明显加快。工矿废弃用地复垦取得重要进展,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到2015年,复垦土地4647.13公顷(6.97万亩),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4.限制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转变未利用土地的利用方式。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开发宜耕未利用地600公顷(0.90万亩);开展盐碱地、沙地治理的试点工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改变土地利用方式。

5.加大对牧区人工饲草料基地的建设,到2015年,建成优质人工牧草地1.47万公顷(22万亩)。

6.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规范更加完善,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公众参与更加充分,监督管理更加有效,为土地整治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一、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兴安盟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可能导致原生或次生天然植被减少和退化,为单一的人工植被所替代,降低了景观多样性,使病虫害发生的频次与强度增加,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空间受到影响;公路、铁路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导致兴安盟生态景观的破碎,并造成水土流失,天然植被破坏,使土壤理性结构发生不利变化,耕地复耕后地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恢复,影响作物生长;水利设施的建设改变了原来水文条件和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能源工程使当地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承载压力增加;矿产资源开发破坏地表景观,占用大量土地,地下矿产的开采还可能改变当地水文条件,并在选矿、冶炼中产生的“三废”对区域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内蒙古规划期内各项重大工程的实施,应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引,在统筹安排、优化布局、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强化项目环评工作。

二、减缓措施

由于任何规划方案都会带来环境影响,因此,作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一种表现形式的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最终落脚点就是提出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增加有利环境影响的措施。根据兴安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结果,提出以下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加强未利用地开发管理

重点未利用地开发,要以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为前提,开发利用荒草地,整理沟渠、农村道路及田坎等农用地中的非耕地来增加耕地面积,同时,要积极探索未利用地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和方法,避免在具体开发活动中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

(二)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为手段,强化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缩小非生态用地规模,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基础;积极推进以土地整治复垦和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探索建立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三)大力推进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积极开展废弃土地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注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将综合利用效益差的土地逐步纳入复垦范围。对依法需要复垦的土地,应当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依据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并采用先进复垦技术,能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加强工矿用地复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区内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保留城市间开敞的绿色空间,保护好水系、林网、自然保护区等用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规避生态灾害

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在进行城镇建设时,注重对城镇的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在广大农村则要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加大对田水路林村等规划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灾害的发生。

(五)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坚持节约用地,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解决土地供求矛盾,严格用地定额标准,工商业项目用地应明确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要大力推进土地利用集约化,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对用地集约化单位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在有关政策上给予优惠。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

第5篇

一、凡市政府明确“以地补路”的市政道路项目,需在市建委办理立项手续。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市建委报送前期拆迁补偿费用测算报告及有关资料,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土地局进行复测,核定其前期拆迁补偿费用总额;工程建设费用明确全部或部分以地补偿后,由市建委核完工程预算,再确定以地补偿的费用数额。

二、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土地局共同协商 确定复建补偿用地位置及数量后,由市建委下达复建补偿用地的立项批复;并由市建委与承建单位签订“以地补路”协议;若补偿用地数量难以一次核定,如有需要时,可先下达拆迁居民复建补偿用地,以确保居民复建房按期完成,前期费用和工程的补偿用地后续下达。

三、市规划局依据立项批复,核发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办理有关手续;市土地局依据立项批复和规划局核定的用地红线、用地性质、规划要求等文件,核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并办理免交手续(上交部份除外),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复建补偿用地手续,同时将免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文件副本转送市建委,以便结算时用。

四、复建补偿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经市规划局核准后,按核准的建筑面积,办理以下各项费用的核定及减免手续:(容积率超出2的部份减免另定)

1、免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免交50%人防工程建设费;

3、免交50%商业网点费;

4、免交教育附加费;

5、免交50%的自来水增容费;

6、免交50%的电力增容集资费(地方部分);

7、免交50%污水集中处理建设费。

以上各项费用减免数额及手续均要将副本转送市建委备案。

第6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自然环境;评价

中图分类号:S969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土地整治,其主要指的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用途等,采取一定的经济、法律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优化布局、综合整治的工作,以此来有效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利用以及产出率。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是以提高耕地的产出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根本目的,在很大的程度上更加偏重于对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不适宜的土地整治方式和技术,会严重影响到项目区的土壤性质,减少当地生物的多样性等。比如内蒙古草原盲目的将草地开发为耕地,使得土地沙化现象非常严重,甚至还包括有北京近年严重的沙尘暴现象。由此可见,土地整治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经济问题。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可知,由于人们对土地整治的认识比较晚,对于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己经造成了全球43%陆地植被生态系统受到影响。这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都在时刻的警示我们,应当在以后的工作中从更加全面的角度来对待土地整治。要注意将其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之上,尤为的注重土地整治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以此降低土地整治过程中对于生态系统的破坏。

2、土地整治对自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分析

我国对于土地整治规划的决策有着固定的程序,能够对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并且,我们在土地整治规划决策的过程中需要贯彻土地整治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活动,据此才能完成整个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所以我们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时一定要注意程序性的规范,只有程序规范了才能得到相对规范的结果,制定出来的土地整治规划才能够科学合理。规范的土地整治规划决策程序要求必须有明确的决策目标、考虑周全的可行性决策以及充足的备选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决策的过程中留有余地,能够进行充分合理的决策,并且能够对决策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合理的评价。

2.1、相关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大纲制定

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大纲的制定需要体现一定的层次性,包括从整体到局部都要进行充分地考虑,有层次地进行;土地整治环境规划需要有明确的目标以及规划的对象;土地整治环境规划还需要对规划涵盖的领域等有全面的考虑。其次,土地整治环境规划需要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在规划大纲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对规划范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实地调查。再次,需要考虑与本规划相关的规划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类比,取长补短。同时规划的内容需要与国家的政策相一致,不得同国家的政策等相抵触。最后,确定环境因素中最为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理清主次要矛盾的关系,重点关注主要影响因子,同时也不忽略次要影响因子。

2.2、土地整治对自然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实施

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需要在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基础上进行。首先,需要根据大纲的指导确定环境发展的目标、制定评价标准以及确定合适的调查方式等收集相关的环境资料。其次,在充分收集到的资料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这也是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中心部分,需要对土地整治之后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地预测,并且预留出补救空间等。最后,评价结论的给出。经过土地整治规划环境评价之后,如果认为可以接受,就施行这一规划,如果认为规划存在问题,就进行修改或者采取别的方案。

2.3、土地整治对自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结

土地整治规划坏境影响评价的总结主要依靠报告书来呈现,一份科学的报告书应该全面、客观、言简意赅地反应评价的全部内容。报告书的编制应该科学,需要在参考国外报告书编制模式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内的现有状况以及现实的环境影响实事求是地做出。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总结是评价活动的最后一个过程,也是对整个环境评价过程的总结,需要将优势和问题一并指出,给具体工作以实际的参考。

3、土地整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分析

不同类型的土地整治规划的环境影响不同。所以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土地整治的类型很多,对环境的影响很大,包括对处女地的开发、对原有用地类型的变更、对原居民点的撤点并居以及对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不合理的用地进行重新规划等方面。这些类型的土地整治都涉及到原有生态环境的改变,所以需要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充分深刻的认识,才能做到在维护环境的前提下对土地进行整治。

3.1、新土地开发

在土地整治的几种类型中,新土地也就是处女地的开发是对原有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一种。在大的自然环境之下,将要开发的处女地作为整个生态的系统的一部分以及跟原有生态系统融为一体,如果对处女地的开发不当,很有可能造成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我们在很多对处女地开放的例子中看到,很多时候在对处女地进行开发之后,造成了生物物种灭绝、气候变恶劣、土地沙化以及洪涝海洋灾害等各种不良后果。所以我们在对处女地进行开发时,一定要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充分评估。

3.2、农村撤点并居土地整治

农村撤点并居主要是通过将原来散居在山区或者其他居住情况下的农民集中迁移到生活比较便利,交通比较方便,配套设施比较健全的地方。同时可以对迁移后的土地进行大规模开发和集中化利用。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新集中点的建设以及旧点的重新利用。[4]所以新的居住点一定要考虑周全,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破坏,旧点的重新利用问题在于,即不能让过渡农耕伤害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又必须对其进行改造,避免土地闲置。

总而言之,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的影响意义重大,我们需要将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对新建的环境系统对整个环境的影响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以期达到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少,正面影响不断增加的效果。所以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在土地整治规划之前,一定要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充分地评估,并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将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使得土地整治规划能够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等的多赢局面。土地整治规划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手段正在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从业人员自主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科技手段的不断快速发展而快速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的运用,土地整治环境影响评价一定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鹏.土地整治对自然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3.

[2]黄威.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吉林大学,2013.

第7篇

一、充分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是改变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状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地位和作用,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复耕和节约集约用地两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把握土地综合整治基本要求和原则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建新与拆旧相对应的规定,合理确定拆旧复耕规模和建新区建设用地规模,做到等面积、一次性挂钩。严格按照批准的增减挂钩指标规模实施,确保建新用地不突破批准的规模和下达的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应优先保证搬迁农民的新居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确有节余的,可挂钩至城镇建设或工业区建设。

项目的编制与实施须遵循“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镇(街道)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统筹分析土地利用空间资源和资金保障等相关因素,科学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模与实施时序,确保土地综合整治依法有序进行。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土地综合整治要与同步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相配套。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定拆旧范围和安置方式,合理控制安置用地规模,从紧控制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城镇规划区内的安置点提倡以公寓式安置为主要形式,努力提升项目的节地率。

三、整合优化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保障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由各镇(街道)筹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与村庄整治、河道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工程等项目有机整合,提升资金的使用效应。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归镇(街道)自用,供地时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等规费,所得收益全额返还各镇(街道),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平衡。

市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根据节地率,按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量给予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下的,给予每亩20万元的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上的,给予每亩23万元的奖励。对整治中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后建成的标准农田给予每亩5000元的奖励,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在项目验收入库并报部备案后结算。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各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预支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的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40%。每年年底市政府组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先安排节余指标使用量和下年度以奖代补资金预拨额度,镇(街道)也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要求提前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可再次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

对2009年和2010年已批准立项的18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现状,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多的项目,可选用本政策,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少或没有节余的项目,资金补助政策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按复垦新增耕地面积每亩给予9.5万元补助,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时,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规费。

四、合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市政府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每季度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节余指标优先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奖励机制,根据复耕情况给予镇(街道)每亩1500元的奖励,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再追加每亩1500元,奖励主要用于嘉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有功人员。

第8篇

【关键词】 土地整治;两型社会;农村土地

一、前言

农村土地整治是我国现阶段的重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村容村貌、促进农业发展、集约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增收和节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农村土地整治还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推动“两型社会”的建设。

就农用地整治历史而言,国外农用地整治实践和理论的研究较早。德国最早出现土地整治的称谓。并于1250年在巴伐利亚州进行以地块合并为主的农地整理活动。其农地整治的目标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改变,从当初单纯零碎地块归并、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向追求生态、社会与环境效益转变。西欧国家的农地整治比较重视对农地整理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影响评估,以及整治决策中公众参与等内容[2]。我国出现“土地整理”一词于本世纪初,到50年代中末期,大陆曾使用过“土地整理”称谓,台湾地区则称之为土地重划。现行大陆有关法规文件与报刊杂志,包括土地科学专著,很少称谓土地整理,使用频繁与相对稳定的称谓有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治理、土地改良、土地保护与土地整治等[3]。

二、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意义及基本原则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可新增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可增加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集中经营,确保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特色[4]。

1、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原则

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依靠各级政府主导,统筹各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在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还需尊重农民的意愿,如在项目的申报、实施环节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提前知情和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要确保农民受益,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5]。

2、坚持国土搭台与规划先行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资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工作以编制村镇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田、水、路、林、村、房综合考虑,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科学合理布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管理,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编制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建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库,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镇村住宅小区[5]。

3、坚持整村推进与整合资源原则

在规划的基础上,土地整治项目要以村或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共同建设新居民点,严格控制零星建房,禁止“一户多宅”,不得突破法定的用地限额,建设新房必须将其所占用的旧宅基地退还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处置,居民点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建新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应少于原建设用地整理后的耕地面积[5]。

三、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基本做法

1、做好项目立项,加强组织协调

为了做好村庄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项目建议书,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明确项目内容,明确投资额、新增耕地面积、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的数量、分布和全市资金安排计划等,择优选择项目,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年度开工项目[6]。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将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在市(县)里组建一个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包括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对项目的计划申报工作和规划设计工作等。

2、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经费从市级补助资金、各县政府配套资金、农民自筹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其中市级补助资金包括从市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安排的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和市级支农整合的资金。由项目实施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有关规定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部门监督[7]。

3、新增指标分配,坚持“五个统一”

通过土地及宅基地整理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综合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用于城镇建设。为鼓励县(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项目指标分配方法可按资金投入适当提高分配比例。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来执行,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配建公共设施、统一整理宅基地、统一推进规模种植[8]。

4、实施“三个步骤”做好项目验收

土地综合整理要实行综合验收制,项目工程验收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验收。对于重大配套工程,可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县(市)、区工程验收合格后,申请市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技术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验收,核查两个指标情况,同时对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检查[9]。

四、农村土地整治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关系

1、农村土地整治推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进一步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10],有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2、用“两型社会”建设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整治

“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等重大历史机遇,为农村土地整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农村土地整治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在“两型社会”建设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农村土地的综合整理,统筹资源保障与保护、统筹促进发展与维护权益,努力推进农村的土地整治改革,“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节约集约用地,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理念;运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8-0109-02

开展土地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保障农业农村向前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党的十召开过程中提出了“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的战略性部署,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就必然要继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必然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开发的比例。可见,土地整治已成为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用地规模化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当前土地整治面临着严峻的工作形势,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需要不断的发展变化,需要提出更高的土地整治新要求。因此,需要对新形势下土地整治理念要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新形势下完善和创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要有着更加明确的方向。

一、新形势下土地整治新理念

在以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托,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期,需要不断丰富土地整治理念、创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推进土地整治系统化、科学化和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对耕地保护、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吸收和贯彻土地整治的新发展理念,超越单纯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宗旨,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综合需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全面调整土地整治思路和工作创新,新形势下的土地整治必然要有系统科学的新理念。因此,土地整治要具有生态保护理念、因地制宜理念、统筹协调发展理念、科学高效理念和产业化发展理念。

(一)生态保护理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会使生态环境遭遇严重破坏,最终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农业发展本身对生态环境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农作物的生长必须依靠适宜的光照、气候、温度、水及土壤中各种养分等。土地整治是通过采取工程、权属调整、生物等综合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将土地整治与农村生态建设有机结合,遵循生态循环规律,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促进农村生态平衡。

(二)因地制宜理念

土地整治要结合农村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土地整治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土地类型、水资源、位置、农业种植习惯等特点有所区别,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应当地农业产业化布局及结构调整的要求,发挥更大效益。

(三)统筹协调发展理念

土地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农村土地整治调节农村土地利用,不仅涉及农业生产,也涉及农村各项产业发展布局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涉及整个人地关系的调整,因此土地整治必须全面系统的考虑,统筹协调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土地整治工作应从更长远的、更系统的、更全面的角度,充分考虑农村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在与各级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和农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做好土地项目规划设计、权属调整等工作。同时分析土地整治给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

(四)科学高效理念

土地整治要充分发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作用,必须追求科学高效的理念。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管理和技术方面都不成熟,存在诸多不科学和效率低下的问题,需要加强探索和完善,积极引进新的管理经验和工程技术措施。一要强化项目实施科学性,土地整治要在追求长远的利益和综合效应前提下,做好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合理的安排整治计划,同时在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方案设计等方面要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二要强化项目管理效率,在项目选址、组织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决算评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作程序,提高实施效率。

(五)产业化发展理念

目前,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由政府投入资金和组织实施,投资、规模有限,发展效率低,不适应大规模、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实施土地整治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强化产业化发展的理念。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发展专业的土地整治社会中介机构,培育土地整治专业化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人才队伍,发展高技术的施工企业队伍,提高土地整治实施水平、效率,降低土地整治管理成本。

二、新形势下土地整治运作机制

土地整治发展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必须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必须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做到土地整治运作机制的改革创新。

(一)加强组织监管,提高管理能力

省级、市县土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土地整理中心的管理力量,明确责任,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二)强化监管,把关质量,推动验收

可通过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管理,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抓好资料整编及建档工作,加快推动项目验收。

(三)加强制度和管理程序建设,规范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工程监理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竣工决算评审管理等措施,促进土地整治工作更加健康发展。加快制定《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施工图设计标准》等规定或规范性文件,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从而确保土地整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避免项目选址冲突

省级、市县土地主管部门应制定长远的土地整治规划和详细的年度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市县政府、水利、农综等有关部门,同时加强与水利、农综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避免项目选址冲突和重复投资。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农民参与度

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到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允许当地农民参与工程建设(主要是投工),使农民能够直接受益。另外,在给予青苗补偿的同时,对占用农地修路、修渠的情况,单列出“土地占用补偿费”,从而更好的开展群众工作,减少阻力。

(六)加强土地整治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对土地整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市县土地整治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提高市县的管理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关于土地整治工程的专门业务技术培训。另外,推进土地整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整治机构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