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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分析

时间:2023-10-12 09:45:51

导语:在环境保护分析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环境保护分析

第1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 污染发展

中图分类号:N945.11文献标识码:A

1.加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2.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分析

我国的环境状况可以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2.2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我国的水环境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七五”期间曾得到较好控制,但近几年又有所恶化。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例如:滇池是昆明最大的饮用水源,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54%,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

2.3植被破坏更加严峻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尽管建国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更为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和管理不善,造成了13 亿亩草原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3.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

3.1完善环境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察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及所管领域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

3.2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优良的环境正在成为新的竞争优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将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将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将环境管理作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从根本上减轻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3.3严肃法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环境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强化法制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3.1健全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

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做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现有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3.3.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决不允许违法排污的行为长期进行下去,决不允许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要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强制淘汰制度等。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3.3.3不断加强环保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监督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备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要研究解决环保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碰硬,做保护环境的忠诚卫士。

3.4依靠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

国家已把环境保护列入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要把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结合起来,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力争在环保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当前要优先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参考文献:

[1] 叶文虎.环境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6-42.

第2篇

[关键词]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困境分析

【中图分类号】 X-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7-084-1

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概述

公众参与的思想渊源于古希腊的民主传统。现代民主语境下的公众参与,是指有参与愿望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公民,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从而影响公共决策,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是民主行政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延伸。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任何个人、组织和团体都依法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环境质量进行监督和参与环境管理。

二、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

1989年《环境保护法》第6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是环境法对于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规定。这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得到显著成绩时,获得政府行政奖励的规定。这个条文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依据。

三、公民参与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环境基本法未对公民环境权明确规定

公民环境权是针对严峻的环境问题提出来的。但将公民环境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还未将其纳入法制范畴。公民环境权是人类在享有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有权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将其纳入法制范畴是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时展和国际社会的要求。

(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程序制度亟待完善

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了较为具体可行的公民参与环境决策制度,但是《环度影响评价法》中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没有规定在遇到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情形下,保障义务实现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环保公众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环境影响评价,覆盖范围相对比较狭窄。

(三)未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环境诉讼是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环境利益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还未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众只能对影响自身的环境权益提讼,而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公民个人不能提讼,这极大的限制了公众参与环保的司法路径。

(四)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监督滞后

《环境保护法》第6条、《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些条文仅仅规定了单位和个人检举和控告相关污染的权利,对于公众如何实施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则无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完善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的建议

(一)将公民环境权纳入环保基本法

将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纳入环保基本法,是环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潮流的需要。此问题在上文已做论述,不再赘述。

(二)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来保障公众的环境利益和环境诉求,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不仅能有效预防和制止侵害环境的行为,而且对于公众切身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就目前我国行政诉讼立法而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还不具可诉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至于如何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学界已经取得了突破性成果,本文就不再赘述。

(三)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序制度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序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具体方式。为了确保公众能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中来,并能够自由的表达自己的环境保护意愿,必须制定一套规范的环境保护立法参与程序,督促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使公众在参与环境保护时能够维护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实现环境诉求。

(四)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建立社区环境监督机制。社区环境监督机制就是社区管理者在发现社区存在环境问题时,及时向造成环境问题的责任人要求进行整改,并向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另一方面,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

五、结语

公民参与环境保护使得公众对公共环境政策由消极观望转向积极响应与合作,能够在最大限度上的减少政策执行中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保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各项环境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公众通过参与环境保护,一方面能使公民自身的环境权利和环境诉求益得到切实维护;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对环境问题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全面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3篇

从世界各国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经验来看,采取经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是目前为止最有效的也是最为长久的办法。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税费自然而然地被赋予重任,我国也不例外。然而,就目前而言,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我国主要是依靠环境保护收费,缺少专门针对排放污染物、破坏环境行为征收的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收费特别是1978年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环境保护收费与环境保护税相比,无论在规范性、强制性上,还是在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上,其都要弱于环境保护税。因此,针对我国环境保护税费制度中存在的缺陷,2013年11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是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2014年6月,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我国政府再次提出了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将目前实施的排污收费制度改为环境保护税制度,发挥税收在治理污染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综上所述,在我国环境保护费改税己是势不可挡。

.......

第二章环境保护税费的相关理论分析

第一节环境税费的理论基础

外部性理论是环境保护税费的理论基础,外部性是指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其他人产生的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的价格体现出来的影响。根据其产生影响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其中正外部性又称外部经济,是指个体的经济活动增加其他个体或社会的利益,而自己却得不到相应的利益补偿,即私人利益率小于社会利益率;负外部性又称外部不经济,是指个体的经济活动损害其他个体或社会的利益,而自己不用为此支付成本,即私人利益率大于社会利益率。负外部性理论是市场失灵产生的原因,同时也是环境税费的基础理论。环境负外部性表现在企业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企业不需要为此支付相关费用,即其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就会导致企业为了获取最大化的利润而选择在大于社会最优产量的产量下从事生产。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在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同时忽略了对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二节税费关系理论

收费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另一种形式,也是税收不能替代的。收费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其中,灵活性是表现在形式上、时间上、标准上的灵活,可以为某一特定事项的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过渡性的征收标准;不稳定性是指收费是针对特定的行为或特定的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如果该行为或对象发生变化或消失则收费也会变化或消失;非普遍性是指付费者是特定的,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享用该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者应当付出费用,而未享用的群体不需要付费。税收和收费都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将税收与收费相比较,税收具有收入的稳定性、征收的强制性、征收对象广泛等优点。但是,收费的存在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主要在于:一是收费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存在特殊的作用。私人物品的提供由市场价格所决定,纯公共物品的提供采取税收的方式,准公共物品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采取收费和收税的方式提供。二是收费有利于提高公共物品的配置效率。收费体现了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合情合理,也吸收了价格机制的优点,至少要支付相当于成本水平的使用费,显示了提供特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有利于避免公共物品的过度需求,提高公用物品的配置效率。

第三章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分析.......13

第一节我国环境保护收费制度的现状.....13

第四章江苏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的实践及启示..........23

第一节江苏省基本情况分析.......23

一、江苏省自然环境特点..........23

二、江苏省社会环境特点..........23

第二节江苏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的分析......24

第五章环境保护税费比较与选择........28

第六章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思路与制度设计

第一节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指导原则

我国环境保护费改税应当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实事求是。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税在我国的开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针对性较强,有利于环境保护,但是由于环境保护税要求的专业技术较强、征管难度较大,幵征新的税种势必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当循序渐进的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把对经济运行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针对我国目前的环境税费制度现状,可以先将较为成熟的排污收费项目实行“费改税”,并先进行试点,再逐步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全国征收。

第二节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总体思路

我国目前没有独立的专门针对环境保护的税种,只有在一些税种中涉及环境保护,如资源税、消费税等,在行政收费方面主要以征收排污费为主。通过前文分析,我国环境保护费改税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基础,对于具体的实施过程主要有两种改革方案:一是全面费改税。即把所有的环境保护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取消相应的环境保护收费。其优点在于改革彻底、一步到位、导向明确,将所有排污行为纳入到征税范围;其缺点在于需要磨合的时间比较长,应对的挑战比较多,如污染物种类众多,污染源相当分散,在排污征收方面要求的技术性较强释。二是分步费改税。即以全面的费改税为总体改革目标,但具体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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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食物里程;计算方式;内涵;价值;分析

中图分类号:R1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228-1

在国际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作用之下,如何实现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性成为了相关研究人员及社会大众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食物里程作为一种推进消费者自觉性购买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低碳产品的全新理念及方式,应当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本文试针对以上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食物里程的基本含义分析

传统意义上的食物里程可以简单理解为产品在中间运输过程当中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量化标准。食物里程指标的增加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就意味着相应产品生产空间的二次布局。系统研究可以分析:从狭义层面上来说,食物里程即指产品运输距离,而从广义层面上来说,食物里程不单单包含有产品在中间运输过程当中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指标,同时更需要关注受到产品中间运输而可能给整个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标准。在当前研究理念及研究方式的作用之下,食物里程已成为有关产品利用碳排放量标准以及能源应用的最关键衡量指标之一。

2 环境保护视角下食物里程的计算方式分析

2.1 EIO—LCA(投入产出—生命周期)计算方式分析

首先,EIO即投入产出法主要通过对MEIO模型的应用研究以家庭为单位的碳排放量指标,消费种类的划分包括健康、教育、娱乐、饮食以及交通等多个方面。以上诸多指标的当中,又以交通消费以及能源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极为显著。其次,LCA即生命周期法主要是通过对整个生产系统以及服务相对于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与分析,其所关注的产品的生命周期自生产至分配,自使用至消耗,最终到处理阶段。通过对此种计算方法的应用能够针对食物里程中的碳排放量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与研究。这两种评价方式的结合使得有关食物里程的计算更为全面,同时也结合了宏观与微观这两个层面的计算。

2.2 供应链中能源使用的计算方式分析

在针对食物里程进行计算的过程当中,还有一种计算方式相对而言比较简单的——即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中能源的使用进行计算,这一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能源类型包括电能消耗、水能消耗、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废弃物等在内。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现阶段可以通过对清洁及绿色能源的应用自源头上实现对能源消耗问题的有效控制,确保环境保护的有效性。

3 环境保护视角下的食物里程内涵分析

3.1 食物里程价值角度下的分析

在社会大众所进行的食品消费行为过程当中,人们对于食品运输里程的关注度可以说是只增不减的。食物里程已成为一种全新的饮食文化而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通过调查研究资料发现:消费者能够通过购买食物里程较短的产品实现对碳排放量的合理控制,进而达到环境保护的有效目的。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缩短是食物里程已成为环境保护的一种直接且有效的手段。在有关控制食物里程的饮食文化运动过程当中,有关研究学者明确指出:对食物里程的控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意味着整个食物供应体系需要结合该地区的特殊型生态环境来实现对消费者产品需求的有效满足。现阶段,通过农业有机化以及产品供应体系本地化的发展策略能够有效控制产品生产的食物里程以及外部性,从而通过对消费者的购物需求选取发挥对环境保护的深远意义。

3.2 食物里程消费者角度下的分析

包括消费者对食物里程的认知以及食物里程因素对消费者购买与需求行为的影响均是这一过程当中需要予以研究的内容。从相关调查研究资料的角度上来说,消费者在选择并决定购买与需求行为的过程当中基本能够意识到产品运输距离的长短同整个供应链体系的相关性关系,但并非全部的消费者都将食物里程考虑为决定需求与购买行为的关键因素。深入研究还可以发现:对于食物里程而言,社会大众所表现出的显示性偏好以及陈述性偏好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直接导致了社会大众在考量食物里程及决定实际性购买行为的过程当中并非完全一致的。只有当消费者自觉性的将食物里程较长的产品剔除购买行为的情况下,食物里程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发挥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性与持续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里程通过对产品生产至最终处理阶段之间的距离考察,实现对产品在以上各个阶段碳排放指标的有效量化,进而实现有关产品相对于环境的影响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与研究,以上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 帅传敏.吕婕.陈艳等.食物里程和碳标签对世界农产品贸易影响的初探[J].对外经贸实务,2011,(02):39-41.

[2] 杨颖育.谁动了我们的“食物”——当代美国生态文学中的食物书写与环境预警[J].当代文坛,2011,(02):113-116.

[3] 李文红.张京.徐翠华等.中国食物和环境氚数据库的建立[J].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06,26(06):605-606.

第5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财政政策

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初期并未对环境问题有着足够重视,以致生态环境长期处于恶性循环状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环境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突破环境的制约瓶颈、搞好环境保护至关重要。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进行,财政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深入研究环境保护的财政对策,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运用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从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中可以看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在资金的使用上是存在着一定矛盾的。我国在运用财政政策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财政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地区差异大。环境质量的改善需要很大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为依托。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表明,当治理生态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1%-1.5%时,可以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当比例达到2%-3%时,生态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目前,我国各级财政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投入,大体维持在1.2%左右,属于投入偏低的国家。

另一方面,财政用于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规模在地区差异上仍然很大。2000年,上海市环保投资占同期GNP的比例为2.4%,位居全国首位。这一比例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新疆和宁夏最低。为0.2%左右。西部的各省市平均水平为0.41%,属于中部的各省市平均水平为0.68%,属于东部的各个省市平均水平为1.24%,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环保投资规模的地区差异是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的反映。

(二)缺乏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我国长期以来对于环境问题一直处于一种先污染后治理的状态,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着显著的滞后性,当环境恶化以后才采取措施投入资金进行补救,这样不仅不利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相比于事前的预防,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发达国家政府在此方面的投入机制相比于我国则较为完善。日本政府2003年与循环经济相关的财政预算为35.1亿日元, 2004年为24.7亿日元。2004年美国根据《能源政策法》拨款3亿美元, 用于实施太阳能工程项目, 其目的是在2010年前在联邦机构的屋顶安装2万套太阳能系统。因此我国要想促进环境的改善,还需要积极建立和完善财政环保投入机制,采取事前预防与控制,而不是事后补救。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力度函待加强,税收手段未得到充分发挥。在过去几十年里, 欧盟国家更倾向于利用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手段来进行污染控制, 在欧盟国家中, 丹麦、芬兰、德国、荷兰和瑞典都进行了系统的绿色税收改革。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则更倾向于使用污染配额, 实施排放权交易:各个排污企业的实际排污量得到政府的承认, 并发给排污量许可证, 然后企业可以出售此排污权, 也可以从别的企业收购。

我国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这样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 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人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同时,现有的环保相关税收不够健全,尚未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相比起发达国家,我国在此方面仍有许多方面需要改善。

二、财政对策分析

(一)筹资方式多元化,扩大财政投入规模。为了改变我国在环保投入方面严重不足的局面,政府有必要扩大环境保护支出的规模,并且在此基础上保持一个稳定的增长速度,加大对“绿色”科技和“绿色”企业的支持,使环保政策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财力物力有限,国家尚处在发展期,要大幅提高环保的财政投入会面临许多现实的困难,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代替政府这一单一主体,在减轻了财政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二)建立绿色预算制度, 确保资金的稳定投入。建立公共预算项目, 在经常性预算中, 设立节能支出科目, 安排相应的节能支出预算用于节能科技的研究与开发、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及节能教育和培训。在建设性预算中,加大财政的节能投资力度。逐步提高节能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 更多的利用贷款贴息方式。选择一些特别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节能项目, 国家财政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设立中央对地方的节能专项拨款, 节能专项拨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合理利用税收手段,对环境污染进行控制。税收作为重要的调节手段,也应合理应用到环境保护中来。目前,大多数人的观点认为,要想落实环保政策,必须开征环境税。这一举措存在其优越性,它对人们的污染行为有着良好的约束作用,并且能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良好的成效。但同时,税收作为一种特殊的调控手段,也不可滥用,这必须经过周密的考虑和检验,以防止在税种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款项挪用或贪污,从而影响了环保政策的实施。

三、结论与启示

综观以上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分析,我国在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这种不足不仅体现在制度上的不完善,也体现在人们意识层面的薄弱性。财政政策的运用的确能够为环境保护带来良好的效应,但这种效应若是只体现在政府单方面的努力上,得不到公众的支持和响应,仍然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财政对于环境保护的支持,不仅要体现在以上所述的几个方面,作为环境受益者的我们,也必须提高环保意识,清楚认知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严重负外部性,积极响应政府的环保政策和举措。只有在这种双向的局面下,财政政策才能得到更加充分和有效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欣.环境政策研究[J].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7)

[2]李娅.发达国家循环经济财税激励政策实践及启示[J].地方财政研究,2006,(6)

第6篇

关键词:体育运动;环境保护;娱乐休闲;城市中的体育运动

由于人类的不合理活动使现在的自然环境受到了很大的危害,人们不得不把自然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内容抬上一个重要的台阶,也不得不去面对,所以,生态环境的保护成为了人类当下最为紧迫的需要解决的问题。环境作为人类生活、居住的地方,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在人类的不断发展下,越来越多的工业污染及人类不合理活动,使得自然环境越来越恶化,目前环境的恶化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所以现在对这种环境恶化的制止,成为了人们重中之重的问题。

1.自然灾害的形成

自然环境被破坏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人为破坏,比如说火山、地震、海啸这一类的自然灾害,这样的自然灾害属于大自然的自身的变化,也叫第一环境问题;一种是有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环境问题,比如说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类似这样的由人类造成的自然变化情况,也可以说是第二环境问题[1]。在体育活动中,以自然环境作为场地,这种引起的环境问题在研究中被称为体育活动作为加害者的环境问题,像这一类的环境问题,是学者及研究人员研究的重点对象,因为体育活动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环境危害是不可预估的,所以不能小看这个问题。

2.体育运动对自然环境造成危害

体育运动对自然环境造成危害主要包括(1)体育活动中对自然场地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破坏;(2)体育运动时,废弃物的丢弃造成对自然环境的危害;(3)还有因对自然的采集引起的破坏。现在用自然环境做运动场地越来越受到人们对喜爱,所以很多的体育运动都以自然环境作为活动场地,然而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对这种情况做一个限制,眼看着体育活动已经成为一种商业化的活动,更多的像高尔夫球场、足球场这些需要大型自然场地的活动涌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但这些场地的过度使用及开采,使自然环境收到了严重的破坏,让一些原本就勉强维持的生态系统受到破坏。

在这些需要大型场地的体育活动中,其实不同运动的参与者,对环境保护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有些更加商业化的体育运动,往往把“利”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自然环境的保护,造成更大的危害。但也有一些对保护环境持有积极态度的体育运动参与者,这种参与者在商业活动中往往是更倾向于自然的,他们对自然怀有更亲近的心态。

体育运动在当今社会备受人们的推崇,认为这是一种快乐积极的生活方式,可以让人们的身体更加健康,只是他们忽视了在体育运动过程中,他们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压力和危害,这样就只会让他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恶劣,从而更影响他们的健康,这样忽视自然保护的锻炼,反而是害了人类本身[2]。

3.体育运动与环境保护和谐相处的对策

现在的奥运会正是体现了体育运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相处及发展,在建立一个绿色运动的局面,保证体育运动在不破坏自然的前提下发展,这就需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高科技发展的支持,即是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支持。人类的生活与自然环境是密切相关的,要做到保护环境就必须增强人类体育运动的环境保护意识,这也是眼下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

结语

环境问题是人类造成的,那体育运动中的环境问题肯定也不例外。目前,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在对体育运动所引发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但这种研究始终不能总结出全部危害,所以研究人员们还必须持之以恒研究下去,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作者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未成年人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土壤、水源、气候等要素组成的生态圈。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就会制约农业的发展。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1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联系

1.1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

和工业、服务业相比,农业是直接将自然环境再生产与经济相结合,而其产品(即农作物)的生产与农业生态系统紧密相连,离开生态环境,其生产过程将无法进行下去。从农业的这一特性,能够看出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农产品的产量以及质量有着极大的益处。

1.2农业生产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农业生产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搭建了通道。换言之,农业的生产过程是生态环境不断循环的过程。合理的农业生产有助于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打造良好的小型生态圈。

1.3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目前,农业生态环境逐渐恶化。表现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导致盐碱地增加;滥砍滥伐以及不合理的耕种方式,导致耕地贫瘠、土地沙漠化以及荒漠化严重;同时,不科学的施肥、喷洒农药,导致农田出现化肥污染,并且土壤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量有毒物质等。这些因素严重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相违背。

2环境破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农业自然灾害增多,危害增大

人类不合理的开垦荒地、砍伐森林,导致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增大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首先,水土流失,使得土壤中的微量元素大量流失,导致土壤养分流失,土地变得贫瘠。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又使得耕地不断地被蚕食,可耕种土地面积减少;其次,全球变暖,导致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发。如果不能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农业受灾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2.2农业的产量以及质量遭到破坏

水土流失,致使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下降、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不合理的施肥方式,导致耕地发生大范围的板结,这些原因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大大降低。并且,胡乱喷洒农药以及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导致土壤污染,部分农作物可能携带微量有害物质,危害人类健康。

2.3农业生态链遭到破坏

农业生态环境是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就必须重视生物多样性。然而,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下降,使得生物多样性减少。

3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指过度施肥以及喷洒农药造成的土壤污染,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营养成分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等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等。

3.1预防环境污染

首先,应建立病虫害监测系统,对于病虫害及早预防,尽量减少使用农药的次数;积极开发容易分解、对人体危害小、对消除病虫害效果明显的农药,同时,采用喷雾技术,充分发挥农药防治病虫害的最大效用;最后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生态防治等措施,从根源减少农药污染。

3.2预防重金属污染

首先,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农田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重金属污染;其次,在重金属污染较重的农田,应选用恰当的农作物,如玉米吸收重金属的能力差,根茎类蔬菜对重金属的吸收残留较少,这些都可以有选择的种植。当然,还可以采用一些科学手段,引导重金属迁移或者发生化学反应,减少其危害。

3.3预防化肥污染

首先,应科学施肥,重视施肥的时间以及施肥量,采用正确的施肥方式如分层施肥等,减少肥料的扩散,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同时,增加有机肥的使用,保持土壤自身的肥力;最后,可以根据土壤养分搭配肥料,平衡土壤中的各种微量元素,从根源提高土壤的营养成分。

3.4预防碱以及无机盐污染

土壤中的碱以及无机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农业以及生活废水的肆意排放。因此,预防这一类污染,就必须规范人们的行为,将废水经过一定的处理之后,再排放。在农业灌溉过程中,不能用废水进行灌溉。

参考文献

[1]杨金发.立法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农民日报,2002

[2]孟凌声,吴东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正面临严重挑战.人民政协报,2000

[3]龙新.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农民日报,2005

第8篇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S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341-02

1 前言

干净、安全、放心的水,是人民群众所能享受的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水源地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存发展、人居环境和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水源地保护事关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国梦的实现。国家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些地方甚至差距相当严重。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水源地安全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2 影响水源地安全的不利因素

2.1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供需水矛盾加剧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相匹配,加之城镇化快速推进,供水范围扩大与城市供水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城市供水压力很大,在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又用水浪费现象严重,用水效率低下。部分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缺乏、保障程度不高,应对持续干旱和严重干旱的能力较低。

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量为2100m3,已接近中度缺水警戒线(人均1700m3),远低于世界人均7342m3的水平。随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提高,北方大多数河流开发利用超出了水资源承载能力。东部及南部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西南地区的水源工程建设相对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西北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水安全保障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作为“世界工厂”,各类出口商品携带着大量“虚拟水”输送到世界各地,潜在增加了我国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而且将相应污染物留在了国内。

2.2水污染违法成本太低,相关法律威慑力不足发达国家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过程中,对于违法者,不仅规定其应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更多以刑事责任和刑事制裁为最后的保障。美国对故意污染公共水系统或故意干扰公共水系统运转的人,“饮用水法”规定处以5年以下监禁或罚金,或二者并罚。对企图污染或破坏公共水系统的人,处以3年以下监禁或罚金,或二者并罚。德国水法规定,水污染危害他人生命或健康,造成重大损失,处以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未遂者也应受到惩处。由于过失造成危险或危害,处以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罚款。

我国相关法律对影响水源地保护的建设项目仅限于“停业或关闭”,没有更严格的法律责任。不足以防止水源污染。对于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仅规定限期治理、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且罚金远小于其造成的损害,违法成本太低。同时,对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者不实施刑事处罚,威慑作用不足。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制度大多仅限于各种禁止、限制性规定,鼓励性规定很少。此外,水源地保护立法体系和国外相比,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3 缺乏水源地保护专门技术标准

我国尚无专门针对水源地保护的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相关标准中。饮用水水源相关水质标准有5个,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其中1993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由于久未修订,已无法满足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实际上已不再被采用。2007年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但是适用范围是全国,忽略了各个水源地之间的差异性。相比而言,美国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职责在各州,各州可针对自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水源地划分方法,提高了标准的可行性。

2.4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

部分地方领导对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国仍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对于跨行政区的水源地,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衔接不够,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水源地应急处置能力不强。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做的不够,在国家层面未建立生态补偿责任机制,生态补偿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职责交叉,特别是流域上下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协商机制。水源地监管能力不足,全国具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09项检测指标要求的实验室还比较少,监测自动化程度低。

2.5水源地保护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水源地保护涉及每位公众切身利益,引入公众参与制度有利于在水源地保护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兼顾公众的利益,同时可以避免政府部门“精英式决策”对水源地城乡居民利益的忽视。在水源地保护与水源地城乡建设的各个阶段,公众参与都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传统经济政治体制及其惯性影响,加之公众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储备不足及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与国外相比,我国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程度不高。

3 水污染成因

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引起水体污染物及人体危害,也就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忽视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未能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1产业结构与布局不合理

我国经济近年来快速发展,但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占经济主导地位的第二产业仍以粗放型为主,工业结构中有许多为工艺落后、设备陈旧、高资源和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重污染的企业,没有重视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

3.2水环境污染负荷增长迅速,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虽然工业废水排放量经多年的治理有所减少,但是城市生活污水量快速增长,成为主要水污染来源。与此同时,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生活污水实际处理率很低。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进内水域,加上工业废水以及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和禽畜养殖业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污染,网箱养鱼使富营养化现象严重,水环境污染负荷增长迅速。

3.3统筹治水与治污的关系不当

在修建水库和闸坝的同时,改变了原有河道的基本形态和水流特性,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影响了流域的生态环境。过去在水电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考虑不够。

3.4流域上游与下游的责任划分不清

我国流域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发挥统一管理和协调作用,使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出现了许多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难以统一调度,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难以统一协调,对流域开发利用水资源缺乏有力监督,各有关利益方仅仅分享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权利,而没有共同承担起保护水环境的责任。

3.5地区水资源分布差异大,两极分化严重

部分流域水量充足,节约用水工作基本是空白的。用水普遍比较浪费,工业、农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自来水管网损耗率高;缺水地区对地下水的掠夺性开采使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破坏了含水层,水质优劣各异的含水层互相串通以使整体水质恶化。干旱洪涝等灾害的频繁发生加剧了污染的进程。

3.6水环境治理思路不清,前期规划工作不足

对于目前水污染严峻的形势,为急于改变现状,许多工程措施仓促上马,缺乏严密的论证工作,也缺乏从整体考虑的水资源保护规划,造成治理效果不明显。

3.7水环境保护工作缺乏有效机制,管理措施不到位

水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水污染防治措施未逐一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而且缺乏必要的考核汇报制度,有关部门的环保责任没有很好地落实。

4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策略

4.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对人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随着毒理研究和检测水平的提高,在供水系统鉴定出2000多种有机物,其中有的是致癌和可疑致癌的,要求供给高品质的生活用水已成为人民普遍关注的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体现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由分散治理为主转向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由末端治理为主转向全过程控制、清洁生产,由单一的浓度控制转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由区域管理为主转向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的转变,为我国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强化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发酵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了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不但有利于促进发酵工业的技术进步,还能够有效地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污染控制水平,便于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对环境进行保护管理。

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更需要加强执法。当前,在涉水法律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惩处力度,充分发挥环境民事和刑事诉讼作用,对领导干部采取环境责任追究制。

4.2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关于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很多地方都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机构,使该机构对饮用水水源环境进行科学的保护,并定期对水源地进行检测,解决水源污染问题。

4.3加强对水源的管理

我国在水源地的保护上与欧、美、日有很大差距,大部分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欧、美、日等对水源非常重视,水源不污染或轻污染。应在水源取水口上下游建立保护区,这样水源环境既优美又可保护水源,取水口建立自动水质监测站,净水厂的处理构筑物都在室内,净水厂环境卫生要非常干净。我国的一些净水厂清水库容量小(小于10%),与欧、美等国家容量20%还有差距。另外,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水大部分未处理,直排水体污染水源,这些也是要注意的。

4.4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

针对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能力不够,不能适应需要的现状,应该采取措施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首先必须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方式,这样才能及时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且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其次要构建不同级别的水质监测体系,引入先进的监测设备,并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应急监测和常规监测相结合的网络系统。

4.5加强常规处理管理,增加新的处理工艺

针对我国水源状况,许多单位对提高水质的处理技术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提出了新的见解,有的已付诸实施。在现有条件下,“加强常规处理”、“增加深度处理”是提高饮用水水质的有效方法。我国大多数地面水源水厂采用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当水源受到污染时,难以应付。但如果管理得当,仍可起到一定作用。笔者等在18个省(市)对47座地面水源水厂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从提高水质考虑,加强常规处理,加强科学管理仍有较大的挖潜余地。

污染水源中有毒有害物质多呈分子、离子状态。经自来水厂混凝、沉淀、过滤后,分子量大于1000的物质能够聚结,附着在其他微粒上去除,而水中的“三致物质”分子量大多在500以下,利用传统常规处理工艺不能去除,非常有必要增加一些深度处理的环节,有目的的去除水中的痕量有机污染物。

4.6采用防污染的供水设施和二次消毒措施,合理规划管网冲洗工作

水池(水箱)材料要严格采用防污染卫生材质,地下蓄水池宜采用水泥材料,水箱宜采用装配式。居住区内供水管道宜采用UPVC给水管或钢塑复合管或涂层钢管,对于一般住宅采用优质防污染管材,尽管每平方米一次性投资增加3~5元,但从长远和环境效益方面看还是经济合理的。二次消毒应遵循效果可靠,管理简单的原则。通过长期研究认为,紫外线消毒器应是首选的方法,其次是微电解消毒器,它们管理简单,对环境非常安全,宜使用在居民区内。

大量研究和调查表明在输配过程中,出厂水水质显著下降,尤其浑浊度、色发、铁、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等主要水质指标的检测值大幅度提高,严重降低管网系统进行冲洗工作。管网水质问题很多,冲洗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水质问题的发生或减轻水质问题带来的危害,因而应有计划地周期性进行。

第9篇

环境保护是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构成,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与旅游高速发展相对应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旅游经营者往往为了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忽视了旅游景区环境的保护,使得景区资源质量下降,反过来破坏了景区的整体形象。旅游业的发展对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尤其是观光旅游和生态旅游。造成旅游景区环境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的,但是人为地原因是不可忽视的。随着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外出旅游需求的人越来越多,同时人们对景区环境也会有所要求。在新的旅游热潮的情况之下,加强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才能更好的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2.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博弈模型

2.1一次博弈模型的建立

博弈论是研究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和它们的优化策略的方法论。在这类行为中,参加斗争或竟争的各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根据研究的问题是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我们可以抽象出此模型中四个主要因素构成:一、博弈的参与人或者局中人是旅游者A和旅游企业B。二、旅游者A有旅游和不旅游的选择,旅游企业B有保护环境和不保护环境的选择。三、在现实情况下我们可以知道旅游者选择旅游或者不旅游与旅游企业选择保护抑或不保护环境是同时进行的,她们并没有先后之分。四、博弈方的得益是指博弈方从自己选择的方案中所获得的收益。游客旅游的收益可以看做内心的满足感,把这一效用数值看做游客的收益S,同时游客旅游也需支付相应的成本C(包括住宿、交通、餐饮等);旅游企业的收益M可以看做其获得的门票收入以及其他可以量化的收益,旅游企业选择治理环境也需支付相应的成本Q。同时博弈中的各方都是理性的参与方,旅游者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旅游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一次博弈模型如下图(图1)所示:

如果我们把旅游者进入景区旅游和旅游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看做一次博弈的过程,将旅游看做是一次性的消费行为,那么在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就只进行一次博弈,单个旅游者A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所以在此模型中对此忽略不计。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旅游者旅游的时候,旅游企业保护环境的收益是M-Q,不保护环境的收益是M,显然M-Q〈M,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环境的策略.当旅游者不旅游的时候,旅游企业选择保护环境的收益为-Q,不保护环境的收益为0,显然0〉-Q,因此,旅游企业依然会选择不保护环境。旅游企业的占优策略是无论旅游者选择旅游还是不旅游都选择不治理环境。从旅游者的角度来说,当旅游者获得的效用S〉成本C的时候,旅游企业保护环境的时候,旅游者会选择旅游这一策略;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的时候,旅游者同样会选择旅游。所以这时存在占优策略均衡,即:旅游者旅游,旅游企业不治理环境。当旅游者获得收益S〈成本C的时候,旅游企业无论选择保护环境或是不保护环境,旅游者都会选择不旅游。这时候的占优策略是:旅游者不旅游,旅游企业不治理环境。

在一次博弈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旅游者选择旅游或是不旅游的策略,旅游企业都会选择不治理环境,这与现实中旅游企业不愿意选择保护环境是一致的,短期的旅游活动中旅游景区的环境破坏问题可以从以上得到部分解释。

2.2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的建立

重复博弈是动态博弈的一种特殊情况,一个结构相同的博弈被重复多次就是重复博弈。旅游者游览一个景区多次就可以看做是重复博弈的一个模型。在短期来看,旅游者游览一次景区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但是长期来看情况就不一样了,长期的旅游活动对旅游景区环境影响是存在的,最后反过来还会影响到参与者的得益情况。在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中,我们引入两个变量Y、N。当环境质量下降时,旅游者内心的满足感下降,其效用也随之下降Y。同时,旅游者的效用下降,旅游者的人数下降,旅游景区的门票等收益也随之下降N。旅游景区的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如下图2所示:

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旅游者选择旅游时,旅游企业选择保护环境的收益为M-Q,不保护环境的收益为M-N,当治理环境的成本Q〈旅游景区的下降的收益N时,M-Q>M-N,旅游企业会选择保护环境的策略;反之,当治理环境的成本Q>旅游景区下降的收益N,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环境。旅游者选择不旅游的时候,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环境。

旅游企业选择保护环境的时候,旅游者策略的选择取决于旅游者获得的效用S与相应的成本C之间的大小关系。当S>C时,旅游者会选择旅游,当S〈C时,旅游者会认为不值得来此旅游,所以会选择不旅游。当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环境的时候,旅游者策略的选择取决于剩余的收益S-Y与相应的成本C的大小,当S-Y>C时,旅游者会选择来此旅游,当S-Y〈C时,旅游者会选择不来此旅游。

综上所述,当S〈C时,此时有唯一的纳什均衡(0,0),即旅游者不去旅游,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因为当旅游者获得的效用S比其付出的相应的成本C低的时候,旅游者会觉得此次旅游不划算,故不来此旅游,当旅游者决定不旅游的时候,旅游企业保护环境的收益-Q〈不保护环境的收益0,所以旅游企业自然会选择不保护环境。在这种情况之下,要改善这种状况,就是要提高旅游景区的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使旅游者能得到的效用水平大于其支付的相应成本。

当S-Y>C,同时Q〈N时,此时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S-C,M-Q),即旅游者去旅游,旅游企业保护环境。当旅游者的剩余收益大于其支付的相应成本时,旅游者的最优策略就是来此景点旅游,同时在旅游者选择旅游的情况之下,环境保护的成本Q小于由于人数下降带来的降低的收益N,M-Q〈M-N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保护环境。在这种情况下达到了帕累托最优,在充分利用景点资源的情况之下也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当S-Y>C,同时Q>N时,此时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S-C-Y,M-N),即旅游者去旅游,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当旅游者的剩余收益大于其支付的相应成本时,旅游者的最优策略就是来此景点旅游,同时在旅游者选择旅游的情况之下,环境保护的成本Q大于由于人数下降带来的降低的收益N,M-Q〈M-N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知道旅游者旅游次数的增加必然导致环境的破坏,而旅游企业不会选择保护环境,长此以往,旅游者所获得的满足感S会不断降低,而其成本是不变的,条件就不能完全满足。所以此种纳什均衡在重复博弈模型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当S-Y〈C时,同时Q>N时,此时有唯一的纳什均衡(0,0),即旅游者不旅游,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环境保护的成本Q大于由于人数下降带来的降低的收益N,M-Q〈M-N所以旅游企业会选择不保护环境。而当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环境的时候,旅游者的剩余收益小于其成本,所以旅游者会选择不旅游。当然在此种情况下存在S>C,M>Q,此时相比较而言(0,0)并不是最优的策略组合,而应该是(S-C,M-Q),这是一种理想的情况。

当S-Y〈C时,同时Q〈N时,此时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分别是(S-C,M-Q),(0,0)。即旅游者旅游,旅游企业保护环境或者旅游者不旅游,旅游企业不治理环境。这两个纳什均衡均有可能会发生,但是两种均衡方式下的效率却不一样,显然第一种情况下,旅游者旅游,旅游企业保护环境,可以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到底选择哪种均衡,关键在于参与各方的优先选择策略。所以旅游企业若选择保护环境,或者旅游者选择旅游,那么最后的均衡就会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相反的,若旅游企业选择不保护环境或者旅游者选择不旅游,那么就会形成(0,0)的均衡。

3.博弈论视角下的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结论与讨论

在一次性博弈模型中,我们得出无论旅游者选择旅游还是不旅游的策略,旅游企业都会选择不保护环境。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旅游企业进行环境保护需要支付相应的成本,而且有时候成本还相当高昂,另一方面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并没有什么损失,基于此在短期的博弈过程中,要改善这种情况,就要施加外力,制约旅游企业的不环保行为,增加其不保护环境的成本。例如政府可以采取控制型规则,包括高频、全面的检查、罚款相结合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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