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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时间:2023-10-12 09: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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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第1篇

摘要:仁怀是属贵州省20个经济强县(市)之一,也被认定为“中国酒都”之称。目前,仁怀市正在进行大规模、高速度的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以及水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问题,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本文阐述了仁怀市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了仁怀市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生态环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仁怀市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仁怀市 生态环境 存在问题 保护措施

仁怀位于贵州省西北部,赤水河中游,大娄山脉西段北侧,属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典型的山地地带,是黔北经济区与川南经济区的连接点,是驰名中外的国酒茅台酒的故乡。仁怀市幅员面积1788平方公里,总人口60万人,耕地27713.3公顷,平均海拔高度880米,年平均气温16.3℃,年日照时数1400小时,无霜期311天,年降雨量800—1000毫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9.4%。近年来,随着区域人口增加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加上仁怀地区工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水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问题,致仁怀市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生产污染叠加,水质污染与生态退化交织,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1 仁怀市生态环境现状

1.1土地资源

仁怀市总面积1788km2,山地约占86.7% ,其余部分为丘陵平地,分布着多种类型的土壤,共有5个土类,l4个亚类,64个土属,近165个土种,主要以石灰土和黄壤为主。根据仁怀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结构中林地面积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39%;其次耕地占总面积的30.2%。据统计分析仁怀市的土地利用程度比较高,利用率达到75.86%。但是土地退化比较严重现象,水土流失总比例已超过60%。

1.2 森林资源

仁怀市林业用地面积80757.51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面积73415.6公顷,占9O.9l%,商品林地面积7341.91公顷,占9.09%。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中,重点公益林47653.59公顷,占64.91%;一般公益林地面25762.O1公顷,占35.09%。仁怀市林业用地总的趋势是林业用地面积增加,有林地面积增加,疏林地面积减少,灌木林地面积增加,未成林面积增加,表明仁怀市采取扎实措施加强退耕还林(竹)、种草、封禁治理等工作仁怀林业资源在一定程度得到提高,但生态功能环境恶化趋势依然十分严峻。

1.3 水资源

赤水河河网发育,干流滩多水急,水资源较为丰富,但因山高水低,水资源利用较困难。由于赤水河属面源性河流,受降水影响,来水暴涨暴落、丰枯悬殊,水量季节性与年际变化较大。近年来由于大气降水和植被涵养功能等原因,产水量已有明显减少趋势。岩溶泉、碳酸盐类岩溶裂隙水一般涌水量较大、时空差异也较大,碎屑岩孔隙裂隙水明显受降水控制,时空差异小、水量也较少。但因埋藏较深、加之地形深切,大多利用较困难。

2 仁怀市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1 土壤流失与退化严重,森林覆盖率低

由于仁怀市自然条件较差,加之人为对森林的乱砍滥伐和对陡坡地的开垦,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总比例已超过60%。在1997年治理前水土流失面积为1028.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7.7%,其中耕地流失面积共55.78万亩,占流失面积的36.17%,占耕地面积的64.9%;非耕地流失面积98.44万亩,占流失面积63.8%,占非耕地面积的54%,长期掠夺式的经营,只用“不养”,使土壤中的有机物,矿物质含量明显减少。2008年森林覆盖率达39.4%,生态功能环境恶化趋势依然十分严峻。

2.2 水环境污染比较突出和水资源短缺

近年来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仁怀市地面水环境质量一般,部分河道水环境质量超标现象严重,水体呈有机污染状态,部分河段水质富营养化。由于财力的制约,城市下水管网仍未实现“雨污分流”,虽然生活污水有一部分经过了埋地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还有一部分经过栅格式化粪池处理,但由于这些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大量污染物污染了水体,严重影响了水环境质量。

2.3 工业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严重

随着“农村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化发展,城市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乡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逐年增加。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干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在引资过程中忽视了环境规划和治理,致使局部地区污染严重。尽管环保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业污染的行动,但由于乡镇企业生存的经济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限制,企业中的大多数设备相对落后,产品技术层次不高,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因而环境污染严重,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3 仁怀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及建议

3.1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产业

合理安排,点面结合,充分发挥生态功能保护区作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多元参与投入的机制,出台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政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要以茅台酒厂发展规划为核心,科学制定上游城镇的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工业发展的规模和数量,提高对环保要求的准入标准。重点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产业。

3.2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型农业

仁怀市应推行安全、无公害生产技术,控制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在仁怀市内发展有机红粮和小麦,为茅台酒厂生产高质量的原料,打造国酒第一生产车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可降解地膜,消除农业白色污染,使农业增长方式向低耗、少污、高效转变。

3.3 建立新型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要制定有力措施,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白酒工业等为代表的低污染、产业链长、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促进赤水河谷名酒工业积聚区建设,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要求,抓好白酒酒糟生物工程产业循环链建设,推进城镇清洁能源的使用。积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废旧资源的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农作物秸秆气化和固化技术的推广使用,加快开发太阳能、水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

参考文献:

[1]贵州省仁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保护,2006.2

[2]赤水河上游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贵州境内),贵州省环境保护局2006年10月

[3]吴晓军,祖廷勋.近年来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研究综述[J]甘肃社会科学,2001

第2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状况;治理意见

中图分类号:X17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1232026

1 基本概况

舟曲县位于甘肃省南部,长江二级支流白龙江的上游,介于N33°13′~34°01′、E103°51′~104°45′。东西长99.4km,南北宽88.8km,总面积3009.98km2。水土流失面积258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5.7%,全县现辖2个镇、210个村委会,总人口13.27万人,其中农业人11.26万人,占84.6%,海拔高度1173~4505m,相对高差达3331m,多年平均降水量400~800mm,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地貌极为复杂,水土流失十分严重。虽然通过“长治”等生态项目的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县域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有待进一步加强治理。

2 自然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森林资源开发早,消耗大,生态环境过早过快衰退

县域内由于森林开采早,时间长,森工企业过度采伐,加之随着人口日益增长,群众因建房生活等需要而大量取用林木,使得境内大多数地方,尤其是白龙江沿岸、拱坝河中下游等人口密集区的原有林木采伐利用过度,林相日益残败,林线不断后移,使森林资源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据林业区划统计数据,仅舟曲林业局所辖的沙滩、插岗、铁坝、憨班四个林场,自1958年建场以来,仅仅到1983年的25a间共计划内采伐274.46万m3天然木村,平均年消耗森林蓄积10.98万m3,尽管4个林场对采伐面积0.948万hm2的95%都进行了迹地更新,更新程度很高,但因林木生长周期长,森林生长量和生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消耗量和消耗速度,从而使得整个森林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处于失调状态,森林资源永远都难以再恢复到当初的状态,因此,过度采伐森林资源对舟曲县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2.2 超载过牧,导致草场严重退化,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在利益驱动下县域群众大量饲养放牧各类牲畜,导致天然草场严重超载放牧而日益退化。虽然从数据看草场面积大,但多为退化的劣等草场,实际载畜量极低,草蓄矛盾突出;现在,除少量位于海拔较高处的森林草原草场和高山草甸草场外,草畜矛盾越来越突出;还有因人口的增长,群众为了生计,长期不合理的采挖药材、开矿修路建电站等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植被保护,都使得境内大量原本有植被覆盖的林草地日益遭到严重破坏,土地大块大块,直接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人口环境容量不断下降。

2.3 生态基础差,自然灾害频发

舟曲县境内地质结构十分发育,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土地差异性大,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伴有一定量的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自然资源资源依赖利用过度,对生态自然环境做了过多地干预和影响,使得舟曲县的生态基础变得更加脆弱不堪。在县境内,无处不在地分布有大面积的坡耕地和植被覆盖度较极差的荒山荒坡,这类面源性水土流失类型数量广范围大,是水土流失的策源地;同时还广泛分布着以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为主要形式的点源性、线源性流失类型,分布范围遍及全县大部分乡村。据调查统计,全县境内有大小滑坡100余处,泥石流沟道250余条,灾害性较大的滑坡有32处,泥石流沟道有60多条,数量众多、分布极广的这些滑坡、泥石流灾害严重威胁着近80个村庄、2.12万人的生命和国家及群众财产以及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成为严重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3 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思路及构想

3.1 坡改建设依然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

舟曲山大沟深坡陡,坡耕地数量多,且坡度都较大,一遇降雨,无论强度大小都会因径流很快从地表汇集而产生细沟状侵蚀,接着变成切沟状侵蚀,最后形成深沟,导致坡耕地被冲蚀下切变得支离破碎,耕地被冲蚀Щ担且坡耕地是舟曲县最易发生水土流失,且流失程度较严重的地类。这使得耕地治理应在继续抓好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的同时,狠抓宜修梯田坡耕地的改梯工作,以改梯后提高的产量保障粮食生产的安全和有效解决退耕后耕地面积减少而造成的粮食减少问题,进一步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开展和成果的巩固。

3.2 不断加强林草措施建设

3.2.1 加强水保生态林建设

舟曲境内还有数量众多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四荒地,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也较为严重,因此,要对宜林荒山荒坡进行整地后,有选择性地栽植适应性强的速生水保林树种,并加强栽植后的管护工作,尽快让荒山先绿起来。

3.2.2 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力度

尽管舟曲县的退耕还林工作已开展了多年,但由于受退耕指标、群众观念、粮食压力等的影响,还有许多本应退下来的陡坡耕地还未完全退下来,把林造上去。因此,在巩固好现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同时继续加大这方面的项目投资,将那些应退尚未退下来的坡耕地进一步纳入治理,尤其是对陡坡地、田块过窄过小十分零散不便耕作的耕地、土地瘠薄生产水平低下的耕地、高山区阴湿地及低洼低产地这些耕种价值过低的土地全面进行退耕还林或还草,实现以林促农、农牧互补。

3.2.3 搞好经果林增收工程

要让群众接纳认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还需要在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做好文章。要充分利用气候温和,适宜多种林果生长的有利条件,将村旁、路旁、靠近水源处闲散地及光照充分的荒山荒坡和小块零星坡耕地,加以整地后栽种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的经济林果树,并加强后期抚育管护,促其早挂果,早见效,尽快切实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3.3 狠抓封禁管护工程

认真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强对现有植被较好的天然林、人工林及行道树、各类草地的管护,完善落实各项管护制度和措施,积极争取管护费用,落实管护人员报酬,强化管护人员工作职责,促使其切实负起保护现有植被的职责。对部分气候适宜有稀疏植被但具备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荒山荒坡在调查确认后结合适当补植补种加强封禁管护,减少人为干预影响,逐步实现自我更新,加快郁闭,增加植被。

3.4 加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治理工作

国土部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预报,完善各类地质灾害应急躲避防范预案,并经常性深入有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对广大村民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在乡政府村委会组织领导下,有针对性地组织村民进行防灾预案的演练,作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对于那些小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小的地质灾害点,通过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积极争取资金,尽早进行科学治理,全面消除隐患,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和损失。

4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的建议及保证措施

为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达到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民,促进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经济协调发展、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目标,应做到以下几点:

4.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届时县上应成立生态环境功能恢复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全面对项目进行总体管理,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实施区乡全面搞好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相应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农牧、水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相关工作。

4.2 制定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通过制定有关惠民政策,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如向群众发放有关粮食补贴,解决群众吃粮问题,则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药方能让群众乐意接受;如能通过向群众提供低价煤炭、低价生活用电、太阳能灶和修建沼气池等,发展替代能源,等有效解决群众生活能源问题,则大大降低群众对薪柴的需求,同时通过向群众提供补贴价建材,让群众建房不再单纯依靠木料,则可保护现有植被不被破坏,新栽树木正常生长,生态自我修复方可实施。

4.3 强项目及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作用

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杜绝与其他工程项目相交混;项目实施中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项目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下达资金;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违纪违规使用资金。

4.4 立奖惩机制,严格项目考核

对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严格考核,要由上至下,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向一级负责,全程量化考核,实行奖惩机制,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

4.5 强建后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三分建设,七分管护”,要使项目长久发挥应有的效益,除了要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工程质量外,还要制定有效的管护制度,安排相应的管护费用,落实人员、制度,切实把完工后各类工程的管理管护,特别是造林管护工作放在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严格有效周密管理。如果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将宜林荒山荒坡划包给农户经营,再由国家投资治理,让其通过项目实施得到相应实惠,将大大提高管护效果。

参考文献

[1]舟曲县水土保持局编.舟曲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R]. 2000.

[2]舟曲县统计局编.舟曲县统计年鉴[M].甘肃鑫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1-66.

第3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环境危机

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45-01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乎民族未来和人民福祉的长远大计。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同时,也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使得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是,由于近些年经济的发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一)森林植被逐渐消失,土壤剥蚀情况十分严重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令人担忧,虽然近些年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但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威胁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刻不容缓。据国内相关机构调查报道,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淡水资源受到威胁,土壤剥蚀情况十分严重。由于一些地区过度开发,导致森林植被逐渐消失,耕地的肥沃程度不断下降,一些地区在工业生产中不注重环保,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了水源,同时,有害气体及飘尘不仅污染了环境,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还严重破坏了土壤,妨碍了土壤的正常功能。有害气体随着大气进入空气中,产生酸雨腐蚀土壤,不仅影响原有的植物生长,会导致森林面积的锐减。城市防护林的减少,会导致空气污染、城市沙尘暴日益严重。一些地方还将一些没有进行处理的废弃物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不仅污染了土壤,还污染了农作物,降低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进而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另外,气候变化和能源浪费,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气温的升高以及温室效应都影响着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二)工业污染较为严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威胁

随着人口的增多以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自然区域变得越来越小,自然界中的许多物种失去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许多物种已经灭绝或者走入灭绝的边远,然而,伴随着一些物种的绝迹,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目前,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都在下降,多数大城市里的空气都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工厂生产带来的污染物,日益恶化的化学污染威胁着数千万市民的健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和可吸入颗粒存在于空气、土壤、水中,进而污染着植物,影响着动物的生存环境和人体的健康,那些有毒产品,有机化合物等,都集中存在于整个食物链中,导致土壤肥力减弱,威胁到人们的健康,严重者引起癌症。城镇化的无序扩大,是文明的新弊端,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会导致自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影响到生存和发展。不仅人类生存的土地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由于过度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恶破坏,近些年,由于过度捕捞,海产品、渔业资源大面积缩减。沿海地区生存环境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的构建

(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构建生态系统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机制,如: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生态恢复评估、生态脆弱区评估等,加大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建立生态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引导社会经济发展转到资源协调发展上来,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变为注重环境建设与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挂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等的利益补偿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科学研究,逐步完善生态系统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并对重点生态系统和敏感区开展时时监测,建立生态状况监控系统以及生态监测和预警网络,在此基础上,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监测能力。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在新的时期里,为了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我们要充分利用市场,不断拓展生态保护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不仅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及社会团体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保护生态效益,建立健全生态审计制度,实现生态治理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同时,还要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的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弘扬环境文化,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机制,奖罚问责机制。把住环境质量关,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企业,下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促进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顾华详.论哥本哈根协议的法律价值――兼论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法律措施的完善[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第4篇

1.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4确立公民环境权,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5篇

分析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和需求,为小城镇规划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依据。由于小城镇特殊的地位特殊的构成特殊的生态环境,在规划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生态环境问题。当前,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有几种情况

(1)小城镇生态环境配套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污染大。镇区道路、配套设施不完善,乡镇企业排污减废经费少手段差,街面脏、乱、差影响镇容镇貌,不少小城镇仍然处于农村集镇状态,环境污染相当严重。

(2)环境管理十分薄弱,大多数小城镇没有环境保护机构和意识,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忽视了小城镇自身的绿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环境检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以上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城镇发展速度。小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因此,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力资源、历史遗迹以及自然景观资源等等在被有效利用的同时需要加强保护。在美化山川河流、改造生态环境的同时,原生境保护不可忽视。需要在被保护资源长期演化或生长繁衍的生态环境下实施保护,避免因人为因素使其原有生态环境恶化,导致被保护资源遭到破坏。

2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发展

2.1加强小城镇环境规划工作各地方应根据当地的情况,做好小城镇环境规划,指导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制定相应的乡镇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农药和化肥安全施用与污染防治规划等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变小城镇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生态环境友好型发展,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加强法制管理,严格监管力度,实现小城镇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污染,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2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生态产业水平。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指的是人与自然资源以及科学技术在资源投入的全过程中,将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方式。当前,我国大部分小城镇的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发展规模,但是由于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造成了大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所以,必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要加大推广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科学使用化肥、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合理耕作,实行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从新技术着手,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废弃物的无害处理等几个方面来发展小城镇经济。

2.3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公路、河流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农业物秸秆等固体废物的处理;加大对地处大、中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区周边的小城镇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治理,注重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提高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加强农业和农村的污染治理。各个地方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的废物排放,认证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方案》,搞好重点区段秸秆禁烧任务的落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强化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引导乡镇工业适当集中,建立工业小区,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处理污染。对规模不经济的污染企业要严格处理限制其发展,对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治理无效果的,要予以停止。逐步在乡镇工业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加大对国家强制关停或淘汰的“15小”及国家产业政策命令淘汰的乡镇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其死灰复燃。严格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自然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要限期予以治理和恢复。

第6篇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意义

前言:在土地荒漠化、全球变暖的环境下,我国面临着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的严重的环境问题,社会近些年来愈发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林业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的保护必须要加大力度,发挥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内在价值,推动林业生态环境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进程,真正落实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人类生存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一、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维护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

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是维护人类最基本生存条件的重要路径,因为林业和人类的身份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良好的林业生态环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坚定的物质基础条件。人类在漫长的生存和发展进程始终与林业环境紧密关联,林业生态环境中,绿色森林植物经过光合作用,将人类呼吸排出的二氧化碳吸收和消化后释放出新鲜的氧气,为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没有森林就不可能存在人类,森林孕育着人类,因此人类要在林业生态环境下生存与发展,体现了森林生态环境保障人类生命和生存条件的功能。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是建设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环境的关键途径[1]。

(二)保证林业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功能,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林业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键。林业及其经营的对象是一个综合性的多功能体,其经营的主要对象就是森林,具有一定的生态功能,在人类生存中作为基础的自然条件,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在国民经济中作为关键的构成部分,是一项人类赖以生存的关键产业。林业生态环境同样具有社会政治功能,在生态经济功能作用下,体现了社会公益性,形成了对国家的政治影响,人们生活在生态经济环境中,组成了国家整体,林业生态环境的效益是不可忽视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通过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能够更好地将林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发挥出来,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林业社会效益形成了生态效益之后,逐渐反映出来,可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挥着保证林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积极作用[2]。

(三)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有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积极作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均需要遵循发展这一客观的规律,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关键的发展目标,发挥出生态环境的有力支持作用,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要通过对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尤其是在日益恶化的林业生态环境下,更是需要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提高林业生态环境的适应力,实现对森林植被的保护,防范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问题,为我国的生态环境提供切实的保护和支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明了可持续发展的探究方向,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森林和人类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密,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要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林无人亡是不可避免的规则。面临着这样的客观条件,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维护人类的生存,在保护和建设林业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能够避免发生林业生态环境严重恶化问题,防范灾害和资源经济危机对社会发展产生制约、对人类生存形成威胁。社会人们需要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形成正确的认知,加大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力度,才能够更好地推进人类社会的稳定发展[3]。

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以保护性为原则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始终坚持保护性的原则进行各项活动,因为我国的森林资源仍旧处于相对匮乏的状态,林业部门需要对森林资源加强重视,认识到生态林业建设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结合森林资源的积极作用价值,始终坚持保护性原则展开林业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全面保护,恢复森林生态的环境,创建起良好的条件,促进森林资源更好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区的林业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森林资源实际情况的经营管理策略和计划,例如在一些林区内,存在着严重的森林生态破坏问题,针对此类林区,需要采取封山育林的保护措施,短期内禁止进入林区进行森林资源的开发活动,加强营造林建设,在营造多树种混交造林、嵌合造林等方式下,促进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提升,强化水源涵养功能,保护森林生态系统,避免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所带来的破坏。在森林生态环境较为完善的林区内,允许企业、个人参与开发森林资源活动的同时,还要结合经营者与林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合同签订,明确林地经营者的义务权利范围,对迹地更新造林合同的内容要进行明确,保证林区森林资源不受破坏,提高对领取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始终坚持以保护性为原则,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4]。

(二)创新营林工作模式

营林工作在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中作为核心的内容之一,有必要紧跟时展的脚步,与时俱进,优化和创新引领工作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林木存活率和营林工作的综合水平,支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合现代化监控技术、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等,提高对林区森林资源的勘查水平,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问题的有力防控,预防森林火灾问题,分析生物多样性分布情况,监测林木生长情况,对于营造林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指导作用。对于林木后期的管理和抚育要加大投入,创建起良好的环境,促进林木更好的生长,对于选地、整地、挖穴、选种、播种、栽苗等各个环节均需要明确重点,实现精细化的植树造林活动。

(三)更新林业技术

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先进的信息技术、互联网等融入到了社会各行业领域中,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也不例外,在林业技术方面要加快更新的步伐,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技术支持体系。林业部门需要结合资金、人力资源等投入,加大对林业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实现林业技术的优化和创新,建立起完善林业技术体系和技术转化机制,对各地区林业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广泛收集,明确未来的林业技术研究方向和探索趋势,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推广新型的林业科学技术成果,将林业技术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提高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效率,为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5]。

结论:综上所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对于人类有着重要的意义,应结合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营林工作的创新。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引进先进的林业技术手段和理念,创建良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条件。

参考文献

[1]张云波.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策略研究[J].新农业,2021(02):68.

[2]赵涛,刘宏.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探析[J].现代园艺,2020,43(24):171-172.

[3]李小兵.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策略探究[J].南方农业,2020,14(36):51-52.

第7篇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党和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阿拉善盟委、行署把生态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把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全盟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作为事关阿拉善永续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来抓。

(一)对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我盟现有综合生态类、自然景观类和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个,旗级自然保护区1个。目前全盟保护区总面积3025258.8公顷,占全盟总面积的11.2%。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每年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小组掌握自然保护区现状及生态保护情况,并对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清理活动,尤其对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采活动加强执法检查;做好自然保护区基础资料调查工作。稳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二)生态监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生物多样性监测情况与评估工作。完成了“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项目阿拉善示范项目2009年计划”中的产出“3.2”。开展了多项生态环境地面监测与研究工作。自2002年以来,已开展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工作,有了大量地面监测原始数据。完成了额济纳绿洲和腰坝农田土壤监测工作、额济纳绿洲和贺兰山周边地区植被监测工作。开展了多项基于“3S”技术的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监测与研究工作。完成了“内蒙古阿拉善盟生态环境‘3S’定量动态分析”科研项目、阿拉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及近30年的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工作。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自国家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阿拉善盟共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7个。截止2012年底,建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护设施2套,经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对环境综合治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也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一份力量。

(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日常执法检查,与全盟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探索矿山生态保护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矿上生态治理取得实效。2013年对全盟煤矿开采、非煤矿山和煤田防灭火工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和整治。矿山开采项目普遍存在矿石、废石、废渣、表土、剥离物无序堆存,防尘抑尘措施没有实施或实施不到位,疏干水直接排放,道路扬尘严重等共性问题进行整治。

二、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不顺

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相互重叠,形成条块分离、多头管理的格局,管理目标的冲突和利益上的矛盾导致规划多样、多变,建设管理混乱。由于涉及多个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使得环保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

(二)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不健全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涉及环境保护、边坡稳定、植树造林、土地利用等多个领域,这项工作的开展牵涉到国土、环保、林业、水务、公安、安全生产等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各部门间联动机制尚不健全,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矿山企业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措施方面有所缺失。

(三)生态创建工作起步艰难

由于我盟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及恶劣气候条件,导致我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与东部盟市差距较大,加之对于西部地区来说,短时间达到国家生态创建标准较难,使得各旗(区)对生态创建工作缺乏信心。

(四)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欠缺

工作上与其他科室、二级单位之间信息互通意识较为欠缺,各自手头掌握的资料没有通过良好的整合而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些数据也没有及时更新,阻碍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关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制度建设

制度的建设是生态型和谐阿拉善基本保障。我国未来环保政策的主基调是“从严从紧、从硬从实”。十报告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规划制度、环评制度、环境标准、总量控制制度等,依靠严格的管理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环境污染的全过程防控、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二)进一步加大绿化财政支出,提高支出效率。

增加绿化财政支出,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物质保障。由于我盟一些特殊的情况,短时间达到国家生态创建标准比较难,加大资金的投入,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提高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的比重,特别是对大气、水及农村污染防治支持比重;研究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完善资金机制及相关政策,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三)加强各部门信息互通

各部门要保持紧密地联系,做好信息互通。环保局生态科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上,要注意与其他科室、二级单位之间信息互通,各部门掌握的资料相互整合而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些数据及时更新,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第8篇

关键词:生态背景;生态环境保护定位;流域空间划分

中图分类号:X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6-0-02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1]、《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79号)[2],《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6〕14号)[3]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根据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要求,结合现有和规划的空间布局,对流域进行空间划分。明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议题,是科学开展流域进行空间划分的基础,是充分发挥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空间开局、推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石。本文以韩江流域为例,开展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研究,为今后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定位确定进行了有益探索。

1韩江流域概况

韩江流域主要位于粤东、闽西南,地理位置在115°13′~117°09′E,23°17′~26°05′N之间,流域范围包括广东、福建、江西三省部分县市。梅江是韩江主流上游,发源于广东省紫金县和陆河县交界的七星岽,在大埔县三河坝与由福建省北来的汀江汇合后始称韩江。韩江流域总面积30112km2,其中梅江为13929km2(占46.3%),汀江为11802km2(占39.2%),韩江为3346km2(占11.1%),韩江三角洲(潮安站以下)为1035km2(占3.4%)。

2韩江流域生态背景分析

(1)流域植被丰富,但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物种多样性受到威胁。韩江流域的植被资源十分丰富,植被类型多,拥有针叶林、阔叶林、常绿阔叶林等天然植被类型,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丰富的植被和适宜的气候也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食物条件和栖息场所。

植被丰富及物种多样性的特点在韩江流域中上游地区尤为明显。同时,该区域红、黄壤为主的土壤敏感性较高,局部生境较为敏感,伴随农业、工业等开发活动的大量增加,其生态系统质量有所降低,水源涵养功能有所衰退,水土流失较严重,森林生态系统有所退化,物种多样性受到威胁。国家和广东省、福建省分别在韩江流域中上游地区划定了多个相关的生态功能区,包括“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广东南岭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区”和“广东中部山地丘陵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水土保持生态区”、福建“韩江流域中北部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永定——平和界山区域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和“福建长汀中部农业和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因此,为维护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韩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应加强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的保护,恢复和重建退化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2)水生生态环境受到不合理开发活动的不利影响。韩江流域的水生生态环境现状较好,鱼类资源较丰富,浮游动物种类多,浮游植物的生物多样性指数高。然而,在韩江流域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各种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导致了韩江流域水生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不合理采砂使得河道水文、水沙情势发生较大变化,从而改变了原有水生生态环境;强度捕捞和引入外来物种使得河道内水生物种的种群结构和群落结构都发生了改变;水电梯级开发使得河流的连通性降低,最终影响了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物种的种群和群落结构。

目前,韩江干流和汀江的已建梯级大部分未设有专门的过鱼通道。虽然梯级主体工程中的水闸、发电排水闸、船闸等通道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鱼类的洄游通道,但因为水位落差大、流速过快、发电机轮叶损伤、运营时间与洄游时间不重合等阻隔了鱼类的洄游。韩江干支流梯级建成后,鱼类的洄游路线被人为切断,以花鳗鲡为代表的洄游性鱼类数量逐年下降,而其他半洄游性鱼类的种群规模也受到影响。同时,梯级的建设使得局部河流生态系统向湖泊生态系统转变,浮游生物群落发生变化,还在一定程度上截断了各类物质从上游向下游的输送。

因此,韩江流域的各类不合理开发活动对流域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其水生生境异质性所有下降,生物多样性也有所降低,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受到一定破坏。对此,韩江流域应对开发活动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落实增殖放流、过鱼设施建设、生态流量保障等措施。

(3)流域水环境总体较好,但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目前,韩江流域大部分河段水质较好,但局部污染有恶化趋势,污染河段主要集中在韩江下游河网地区、韩江干流潮州段、汀江、寧江、黄潭河和石窟河。局部水污染主要是由于部分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和矿业不规范开发等造成。同时,汀江、石窟河和梅潭河等主要闽粤跨省界河流的省界断面水质时有超标。此外,韩江流域分布有多个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由于点源、面源污染物的直接入河,加之水源地保护力度不足,局部地区生活饮用水安全已受到威胁,其饮用水源水质时有超标,甚至出现水质型缺水的苗头。因此,针对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的现状,韩江流域需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控制入河排污量,提高水源地保护力度;针对跨省界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的现状,韩江流域需建立和完善跨省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及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针对流域内外用水需求导致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韩江流域需以水总量控制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制定流域水量统一调度方案,健全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

3韩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

(1)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及物种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韩江流域陆生生态环境总体较好,植被丰富,但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物种多样性受到威胁。根据全国、广东和福建省的相关生态功能区划,韩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区域的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了维护流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流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提出韩江流域尤其中上游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定位之一为: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及物种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

(2)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区域。韩江流域水生生态环境受到已有各类不合理开发活动的影响,河道连通性降低,水生生境异质性所有下降,生物多样性有所降低,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受到一定破坏。为了维护韩江流域河流健康,保障流域水生态安全,本次提出韩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之二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区域。

(3)珠江片独流入海河流水质、水量协调保护管理重点示范区。韓江直接汇入南海,是珠江流域片东南部流域面积最大的独立入海河流,其水质、水量自成一个体系。同时,韩江流域又与整个珠江流域片紧密相连,其水质、水量的保护管理是珠江流域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组成和支撑之一。针对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跨省水污染纠纷持续,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等水资源保护管理的不足,韩江流域亟需从自身流域特点出发,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省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及流域内外生态补偿机制和全流域水量统一调度方案等保障措施,从而促进珠江流域片整体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提出韩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之三为:珠江片独流入海河流水质、水量协调保护管理重点示范区。

4结语

本文以韩江流域为例,在充分论证分析韩江流域生态背景的基础上,提出了韩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位,为韩江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空间划分提供指导性建议,为今后开展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定奠定了技术基础。

参考文献

     [1]方冰.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

[2]郭建.强化林业资源保护打造良好生态环境[J].吉林农业,2019(05):86.

第9篇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经济;发展对策

林业资源是我国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在我国快速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只有加强林业资源建设,落实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提升林业经济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1林业资源的重要作用

1.1生态作用

林业产业是在我国森林资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重要产业,林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可以大致表现出我国林业资源的现状。众所周知,树木有净化空气的作用,可以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区域内的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提高空气中的含氧量。同时,还能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大面积的茂盛林木可以提高当地的气候弹性,使该区域应对恶劣气候变化的抗性更强。此外,森林还能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森林内部往往会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生态体系,各种生物以森林为依托,进行生存和繁衍。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林业资源的需求量也爆发式增长,森林遭到过度开发利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乱砍滥伐的现象,对我国的林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1]。

1.2经济作用

林业资源在经济层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直接经济作用和间接经济作用两个方面。直接经济作用通常指林木直接销售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这些林木充分应用于建筑、造纸、工艺品制作和木质设施研发等多个领域。林业的直接经济作用效果明显,是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目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林木的直接经济作用较大,出现严重的乱砍滥伐现象,这种情况若得不到改善,必然会对我国林业资源的健康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也极为不利。间接经济作用通常指林木的生态作用。比如,在林业资源开发形势较好的地区可以将森林发展成为景观,通过吸引游客观光的方法获得经济收益,一些发展良好的森林景观甚至能够有效吸引外来人口落户林区,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利用林业资源的间接经济作用,助力我国新农村建设也是当下的一项重要课题,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也符合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2]。

1.3社会作用

林业产业的开发和利用离不开社会活动的作用,没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林业产业不能获得良性的发展,这也体现了林业产业的社会作用。借助对林业资源开发状态的分析,可以得出社会发展中对于林业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评估影响情况,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此外,对林业资源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公益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植树造林、挽救濒危树种等公益活动,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2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策

2.1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归根结底要由全人类来共同执行。因此,要想对林业资源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使这些保护措施产生切实的效果,就要先从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入手,只有提高人们对于林业资源保护的意识,才能充分带动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开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建设,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林业资源受损不仅威胁着生态发展,也威胁着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林业产业的管理过程中,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态现状采取平衡生态发展的措施,对林业产业的发展进行监控和规划。

2.2加强部门间的联合管理

林业资源保护不仅是林业部门的责任,也是各个林业相关部门的责任。比如,在市、县(区)进行土地整改开发的过程中,就涉及到林业部门。只有林业部门积极参与,提供施工建议,并通过法律手段签订植被恢复协议等,才能保证因工程需要被破坏的林木得到恢复,确保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再比如,在和移动、联通公司合作建立基站时,要充分考虑基站建设对林业资源造成的影响。在城市基站覆盖较为全面的情况下,当前的基站建设往往向城市周边和乡村推进,必然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林业资源破坏。所以,相关部门需要与移动、联通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乱砍滥伐的现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当约束施工活动,确保施工完成后能够对林木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