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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的要求

时间:2023-10-13 16:08:20

导语:在法律顾问的要求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法律顾问的要求

第1篇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如2009年初宁兴集团应参股的宁波宁兴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请求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担保事项的决策、实施整个过程。当时,宁兴控股连续发生贸易项下的重大法律风险事件,资金周转极为困难。宁兴控股资产规模较大、业务种类较多,任何一笔负债不能到期偿还,均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经过充分讨论,法律顾问认为此项担保行为的风险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过加强监控、增加反担保等措施降低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后,经市政府、国资委协调与批准,2家国有股东为宁兴控股提供了总额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宁兴集团要求宁兴控股以未被抵押的全部国有资产作为反担保。法律顾问根据要求拟定了全部反担保法律文件,直接办理最主要的几项质押,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反担保措施。二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宁波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公司归还占用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药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鼎立公司及其关联方长期侵占药材公司资金,2008年1月工司曾发律师函要求归还占用资金,6月鼎力公司曾承诺归还。但2009年底经工司监察审计部审计,鼎力公司并未兑现承诺。公司法律顾问多次前往药材公司进行沟通,并数次向鼎力公司发律师函,明确告知下一步将采取诉讼、举报等措施。后鼎力公司迅速归还部分资金,并承诺下步归还方案。三是处理企业重大纠纷。如天一证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以城司胜诉结案,天一证券房产回购纠纷案件以开司胜诉结案、江北甬江街道甑隘村经济合作社诉宁波化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件以工司胜诉结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工作更为紧迫,但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亟待引起重视。如仍有少数企业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重视不够。有些资产规模相当大的企业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岗位),也未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遇到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疲于应付、临时“救火”,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处于低层次的被动应付状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队伍力量仍较薄弱。不少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少、外聘律师兼职法律顾问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仍未健全。还处在“讲起来重要,碰到风险时需要、时过境迁则忘了”的被动应付、消极防御状态。

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工作能力和素质仍需提高。由于不少国资企业开始涉足金融、创投等专业性极高的行业,而法律事务机构及企业法律顾问对于企业上市、创业投资、信托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处理、法律风险防范尚缺乏经验。

为确保全市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以开展“六五”普法为契机,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认真组织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全员参与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防范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依法合规进行、企业法律风险势必承担法律责任”等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继续推进分类配设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切实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力量。遵循“因企制宜,分类配设”的原则,建议分三类配设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第一类是企业资产规模超百亿元的企业应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专门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1名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外聘兼职法律顾问若干人;第二类是资产规模在百亿元以下、十亿元以上的企业应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企业法律顾问,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若干名;第三类是资产规模十亿元以下的企业(应设置法律事务岗位并配备至少1名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律工作人员),外聘兼职法律顾问若干人。

3.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用。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的职责、权限,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审核重要规章制度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合同签订等法律审核制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工作制度,定期对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接受有关法律指导和监督。

第2篇

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x

电话:xxx 传真:xxx

电子邮件:xxxx@163.com

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xxx__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务。甲方指定_______(先生/女士)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甲方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某项专业领域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委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乙方亦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该专业领域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所属分支机构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对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及专项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3、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及规章制度;

4、参与甲方重大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5、甲方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或行政处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三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以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现场服务方式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2、以书面方式就重大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服务时限

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的,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应当提前24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48个小时通知乙方;服务地点在山东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前72个小时通知乙方。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应当提前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托顾问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目的等;

2. 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3. 积极配合乙方为完成法律顾问事项应进行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4.及时答复乙方就提供法律顾问事项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5. 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积极、负责、及时地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法律顾问事项,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3. 为甲方提供其它法律顾问服务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其通报承办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情况。

4.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人。

第七条 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

1、法律顾问费每年 元,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当年度法律顾问费。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处罚、行政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为甲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办理其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现行律师收费标准的 %支付律师费。

3、乙方律师应甲方要求出差办理顾问事项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3篇

【关键词】法律顾问 重要作用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内容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

企业法律顾问指的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经由企业聘请,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任务。

1.从事企业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是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比如说对于重大经营决策与经济活动要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审核各类合同、审核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意见书,企业处理商标专利等相关的法律事务,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

2.依法维护企业的自身权益。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企业通过诉讼或是非诉讼的方式来妥善的处理和化解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或各种纠纷,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要坚持依法办事,保障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最基本的要求;

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要通过自身富有成效的工作来预防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主要是由企业的法律顾问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工作中重要性。

(一)参与起草、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合法经营。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关于劳资和股权转让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用工遵循《劳动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做到既不侵害劳动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减少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业务活动及时高效、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守法经营,避免民事纠纷和行政部门的处罚。

(二)规避企业运营潜在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参加企业的重要运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律方面的分析论证,可以保证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预防企业陷入法律危机。比如参与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重大项目的谈判,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法律方面的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建议书;再如参与企业招投标活动,参加对外重大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合法性。

(三)确保合同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契约经济,现代企业运营中,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以合同的形式确认下来,企业的经营利益也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是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一旦签定,双方当事就必须遵守。因此,合同的拟定、签定、管理工作,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合同中微小的错误就可以使一个企业陷入经济和法律困境,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同工作,是企业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避免法律纠纷的必然要求。

(四)对企业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还包括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可以开展相关培训、讲座,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法律咨询等,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按法律规定上岗执业操作,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事故和纠纷。企业工作人员在工作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开展工作,可以更好的预防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这样的事前预防比事后挽救更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五)提供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在企业与第三方发生劳资、债务、合同等法律纠纷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法律维权活动,顺序依次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必要时可以采取合法手段,利用律师身份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的经济、名誉、信誉方面的损失。可具体操作如下:接受企业委托,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企业民事、刑事、行政行政案件诉讼,企业出庭参加听证会,企业参加行政复议,企业申诉控告,企业上诉反诉,申请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等等。

三、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机制。

对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而言,工作机制是确保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这一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一是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参与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责任状,各司其责,认真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种方式明确了责任机制,可以确保每个法律顾问都能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流程,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有效运行,比如要按照层层把关的办理各项工作等,这是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沿着正确的工作流程工作,确保不出问题的有效方法。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给予企业法律顾问一定的职权,让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各项决策中去,调动他们为企业服务、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

业务水准的高低构成法律顾问工作的生命线。首先,企业法律顾问一定要熟悉与所在单位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司法解释等法律性文件,甚至对于其中重要的法律条文还应熟练记忆。唯有这样,在处理问题时才能做到胜人一筹。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应不断充实、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避免由于失效的法律条文导致贻笑大方。再次,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能只懂法律,应该尽量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三)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队伍建设。

队伍是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队伍建设的好就会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着促进作用。对此,企业要做到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广泛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利用优秀人才为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第二,要加大对企业内部法律顾问人员的培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同时企业还可以鼓励法律顾问人员积极学习科学知识。第三,要经常性的组织他们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活动,包括学习企业管理,知识、企业生产知识等,另外也可以组织法律顾问人员到其他企业、甚至到国外企业去参观学习,增长他们的见识,增强他们为企业法律服务的本领。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的参与到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的一项基本措施,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主要是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履行身为一名企业法律顾问所应尽的责任。不仅仅局限在对企业纠纷的解决,在企业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风险预防等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在企业今后的发展道路上,企业法律顾问一定会成为企业决策者真正的策划参谋,在企业法治化轨道上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第4篇

法律顾问是指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聘请的,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正法律事务文书,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调节、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下面小编和大家分享关于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提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制度一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法律顾问是指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聘请的,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正法律事务文书,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调节、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

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是为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水利决策机制,实现水利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法律顾问聘请条件

(一)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专业律师;

(三)熟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制度。

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草拟、修改、审核指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受我局委托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四)协助草拟、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五)协助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六)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的权利:

(一)对我局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列席机关全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政府文件、资料;

(四)参与我局行政决策、管理事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六、法律顾问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水利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二)及时准确的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履行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三)积极宣传水利法律法规。

七、法律顾问工作的原则

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顾问辅的原则,忠于事实和法律。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法律法律文书和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制度二

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所签定聘用合同。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才予以审阅签发;凡涉及单位重大的项目、机构改革政策等,单位领导班子都应专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律师提供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通常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事业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出席单位的内部会议并讨论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事业单位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根据事业单位要求,代表贵单位出席贵单位与第三方的与贵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谈、谈判;

4、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贵单位内部制度文件;

5、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贵单位与第三方签署的与贵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6、受事业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与贵单位有关的法律文件;

7、应事业单位要求,就贵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8、应事业单位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对单位内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

9、根据事业单位要求,协调处理贵单位内部的纠纷。

第5篇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1》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6篇

关键词:法律顾问;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张少一(1981-),男,河北蠡县人,国网廊坊供电公司,经济师。(河北 廊坊 0650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9-0236-02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自身经营未依据法律的规定履行企业义务,行使企业权利,或企业没有及时根据法律的变动调整经营理念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法律规定相悖的现象。企业如果对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实际上,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企业管理方面逐步规范起来,但是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不强,针对企业相关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依然存在,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企业因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在健全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就日益凸显出来,源于此,在企业中确立法律顾问的地位十分必要。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界定

企业法律顾问,依据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并且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①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运行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特征体现为:

第一,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中专门从事制定规章、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法律事务具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不仅需要掌握法律知识、熟悉司法流程,而且还需要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保障,这使得企业法律顾问还需要具有经济学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甚至是企业相关的生产技术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为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提出综合性的审查意见。因此,企业的法律顾问必须是知识全面的综合型法律人才。

第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强烈的专一性。他们作为企业的职工,其工作内容都是围绕本企业内部以及和本企业有关的法律事务,而不能独立处理其他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三,企业法律顾问会直接参与到企业运行活动的绝大部分环节中,是企业的内部法律服务专门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为企业建立规章和领导层的决策进行参谋

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企业领导层的智囊团成员之一,在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在法律方面甚至其他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其工作任务首先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法律顾问一般参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导监督部门的工作,以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以帮助企业领导者通过制度管理企业各层面的工作人员。其次是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为决策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最主要的工作。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机制,而企业的业务人员往往十分看重经营业绩,甚至一味地盲目追求经营业绩,导致忽视了经营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而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监督审核,既能够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最小化,又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法律顾问应该遵循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强化监督控制、事后努力补救的原则,为企业正常运行服务,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一旦发生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顾问需立即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权利争议,力求使经济损失最小化。

3.全面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事务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除了上述内容以外,还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每天都会发生。有时合同纠纷、劳动用工争议、知识产权维护、产权纠纷处理等诸多问题均可以以法律事务的形式反映出来。②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涵盖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当然也包括企业纠纷处理。另外,法律顾问需要作为人参与企业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合同是其经营运行并实现经营利益的重要活动。企业法律顾问要对企业风险全面监督负责,那么其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围绕着合同展开的。只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到招标、建设等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环节中,才能真正保证合同签订的合法有效,使企业能够主导合同,提高合同的履行比例和效率,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免于承担“莫须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需要增强与外部的联系,就必然需要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前期管理工作的自。如果合同处理得很好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如果处理不好或者监管不力就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做好各方面的前期审查工作,重点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信用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合理判断,将合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这是预防性法务的关键。

除了预防性法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还必须针对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而这一管理过程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作为法律顾问,为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依此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确定由企业法律顾问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并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③该方面大部分企业已经做到,设立了相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岗位。

其次,由法律顾问制定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尤其是某些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导致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合同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不注意,签订合同后也没有进行妥善的保管,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顾问的工作难度。因此,把合同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企业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才可以做好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再次,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任何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获得更需要合同及时、有效地履行。这就要求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以及反馈。企业法律顾问人员通过监督可以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各合同履行部门反馈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问题、弥补错误,促使合同高效履行,并能够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最后,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违约纠纷发生之后要做好补救措施。不论是企业方违约还是合同相对方违约,企业的法律顾问都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名誉及经济利益。

总之,企业法律风险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这样可以起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补救的积极作用,也是有效控制预防企业风险,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的重要保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最有效的举措,其建立和完善也是依法治企、企业依法经营的标志之一。笔者认为,一个企业要想长久并发扬光大,就必须确立法律顾问的核心地位,由企业法律顾问参与甚至主导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保证规范企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注释:

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S].2004.

②张艳丽.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2,(10).

③曹建峰.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J].北方经济,

2012,(7).

参考文献:

[1]张雅冰.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协同性[J].经济与法,

2011,(8):184.

[2]孙昌军.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导[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06-119.

[3]于传博,胡云侠.合同的审查与风险防范[J].北方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53-56.

[4]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第7篇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聘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外聘律师作用,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避免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外聘律师是指公司通过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公司外聘律师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一年以上合同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处理特定法律事项的执业律师。

第二章 外聘律师的管理

第四条 外聘律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本公司外聘律师管理。

第五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制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二)向公司领导推荐拟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

(三)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的选聘和谈判。

(四)审核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

(五)指定专人负责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六)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按照公司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七)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报告公司领导。

(八)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中的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并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二)根据省公司授权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三)由法务负责人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四)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要求其积极完成委托事项并反馈工作进展,报告工作结果(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五)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向分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汇报。

第七条 省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实行备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将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情况,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所聘律师简历。

(二)服务方案。

(三)收费标准。

(四)成功案例。

(五)所获荣誉。

第三章 外聘律师的聘用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聘用,应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律师事务所信誉及实力、指派律师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收费标准,择优聘用。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优先聘用全国、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第九条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综合性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也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特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条 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团队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收费标准在同业具有明显优势。

(二)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

(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四)已在与本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担任法律顾问者,不得聘用作为法律顾问。

优先入选条件:

(一)近三年曾被评选为全国或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先入选。

(二)熟悉广电行业特点,并有较为丰富的为国有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者优先。

第十一条 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的外聘律师应承担如下工作:

(一)解答公司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为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供与公司运营和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类法律信息。

(四)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五)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六)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七)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八)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人。

(九)对于公司竞争对手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上的任何诋毁、贬低公司的传播行为,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必要时通过起诉等方式挽回损失。

(十)每半年应向公司专题汇报一次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汇报有关诉讼或重大委托事项的情况。

(十一)根据公司要求,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一次在公司办公处所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十二)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外聘法律顾问选定后,公司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执业证号。

(二) 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 聘期起止时间。

(四) 提供服务或方式。

(五) 收费标准、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六) 双方权利、义务。

(七)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期限和责任。

(八) 工作成果的接收和考核。

(九)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十)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一)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 法律顾问费用应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第十四条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的原则。

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合同期满或终止前,双方如有意续聘,应及时就续聘条件进行磋商,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连续性。法律顾问合同因期满或法律服务事项完成而终止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外聘律师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其保密责任不因法律顾问聘请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第十七条 公司外聘律师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向律师事务所反映并可依法解除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在法律顾问合同有效期内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对方企业的人。

(二) 在公司与其受聘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时, 对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人。

(四)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反聘请合同的行为。

第十八条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期满或专项法律事务完成后,应对外聘法律顾问所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务部,评价结果将作为次年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逐步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将工作业绩优良、执业敬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列入律师数据库。列入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聘。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排名及评价意见、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的业绩、经验和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及其对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考核记录等因素,综合考量,制作并随时更新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名单。

第二十条 外聘律师不能胜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委托工作的,应及时要求外聘律师事务所更换律师。

外聘律师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严重失职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解除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合同直至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或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报告、备案,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之前已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可按原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聘用期满后,按本规定重新确定是否续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律师的业务的范围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第8篇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9篇

关键词:依法治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218-02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确立和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稳步实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成为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行之路,特别是当今世界金融危机日趋严重的时候,依法治企更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1 推行依法管理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国家明确提出了以“经济立法”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原则,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必须在经营活动中推行依法管理。

第一,推行依法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协调生产的有力手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定,市场主体已发展成为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元化格局。市场客体也发展为资本交易、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面对众多的、陌生的、多层次的市场关系,仅靠过去那种行政命令的手段已难完成新形势下的市场调控任务。因此,只有推行依法管理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在多重市场主体和复杂市场关系中的经济管理活动并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得心应手”。

第二,推进依法管理,能够正确引导和规范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法制具有普适性、客观性、预见性、规范性以及强制性等重要属性,可以确定企业的行为模式并规定其行为后果。从法律上引导企业经营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不仅具有保护合法经营的作用,而且具有指明经营道路的功能,有计划地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进行法制化、规范化,使企业始终沿着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道路健康发展。

第三,推行依法管理,保证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追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个别企业面对市场竞争,不是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改善经营管理,而是不顾其他企业甚至社会整体利益受损,采取不正当手段牟取非法利润,破坏了公平的竞争秩序。要创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必须依法调控,才能使企业经营有序进行、健康发展。企业只有自己做到依法经营管理,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推行依法管理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企业中推行依法管理,就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对企业行为实施控制和管理。具体地讲,就是赋予企业内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以“法”的概念,把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企业内部各环节管理的规范,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贯彻下来,从而形成管理上的统一,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一是解决管理决策的随意性。目前,企业的很多决策缺乏科学的程序,存在以个人意志为标准的现象,缺少法规制度的约束,往往给企业经营和效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企业管理中引入“法”的概念,是堵住管理漏洞、减少决策失误、实现重大经营决策法制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效益的有效手段。二是解决管理制度的不规范性。管理制度建设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企业管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建立起企业内部科学的、规范的、严肃的管理法规体系,是维系企业正常运作,指导企业经营实践,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三是解决执行层和作业层行为的不自觉性。推行依法管理,利用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及强制性,对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作业者的作业行为实行硬性约束,确保经营管理决策的贯彻执行和操作规范,势必对企业管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四是解决企业管理思想的不系统性。现代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3 推行依法管理是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标。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其基本依据就是《公司法》。要向现代企业迈进,必须推行依法管理。一方面,企业转制必须走法制的轨道。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企业经历了多次制度改革,但因为缺乏系统性,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因此,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也只有借助法律法规的系统性、科学性、强制性手段,启动企业内部深层次的改革因素,才能推动企业转制在法律的范围内完成。另一方面,依法管理能够推动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高素质的企业家,在企业中推行依法管理,以规范、科学的企业制度熏陶、培养、选拔企业领导,造就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可行的,也是必行的。

4 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渠道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加市场竞争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是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组织基础。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必然产物。据世界大企业联合会的调查,美国48%、英国29%、西欧发达国家21%以上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都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据考察,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大公司,如美国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IBM公司、微软公司,荷兰菲利普公司,英国BP(石油)公司等,都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需求,普遍设置了总法律顾问。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对公司总裁或董事长负责。如美国通用公司(GE)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作为董事长的法律顾问,对涉及公司的法律事务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提出法律意见,制定处理法律事务的原则和对策方案,提供给董事长决策。又如,美国联信公司的总法律顾问直接对公司董事局负责。国外大公司这样做,有利于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参与公司的高层决策,防止和化解经营别是重大决策上的法律风险。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制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关键是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一是直接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二是负责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三是协助企业主要经营者搞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本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四是主管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推荐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五是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