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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实施;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法治理念的建设,合同管理成为了建设施工项目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导致施工进程受到了影响。因此如何在在合同实施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成为了建设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就此进行讨论分析。
1 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述
在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中,涉及的合同类别众多,比如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总承包合同等。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对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对所有合同进行筹划的过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设计任务委托模式和施工任务承包模式、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一个建设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和管理任务,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物资供应、业主以及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各个参与单位工作目标不相同,相互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需要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管理来实现。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2 做好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总体思路
2.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为加强对业主方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依据我国相关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行和优化管理,应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来规范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合同适用的范围、合同谈判负责人员、合同签订参与人员、合同内容方面的要求、合同签订的工作程序、合同的档案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合同适用范围方面,必须明确公司哪些合同需要按照制度来执行。合同谈判负责人员方面,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类别,由不同部门专业负责人或者领导来负责谈判,并严格执行公司的监督监察程序。合同签订与参与人员方面,应结合公司实际,建立相应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对整个合同签订进行规范。在合同内容方面,应明确合同的主体及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合同的形式,合同标的,数量及质量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担保及违约责任等。在合同内容的审批审查方面,应结合公司实际,明确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律顾问、分管经理等各自的职责范围。合同签订的工作程序方面,明确合同签订应该按照什么流程办理,比如,由乙方先签字盖章,然后,交由合同经办人再办理本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流程。合同档案管理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合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主要责任人,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
2.2 建立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建设单位可能接触到的合同,相对其他单位来说更为广泛和全面,而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是合同的具体实施者,要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建立一支具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具体说来:(1)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应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公司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掌握各类合同的特点。
(2)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同谈判能力,具备一定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再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的精神。
(3)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需要储备优秀的人才,管理部门要做好招聘、培训、激励等各项工作,通过以上几方面工作的开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3 通过过程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合同相对较多,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如何从过程中做好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从合同签订过程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3.1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在众多的勘察、设计、施工、供货、咨询公司中,各个公司的实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标和谈判签订一份较为理想的合同,对于节约成本、控制工期、确保质量有着重要意义。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管理者及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从项目决策、招标开始,就要针对所招标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论证,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合同预审等相应的准备工作。通过预审来了解投标方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投标方的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获奖荣誉以及社会评价情况等。对于项目较多的建设单位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关资料的专门资料库和信息网,并注意补充与完善,将一些具备相应资质、实力雄厚的单位纳入建设单位的信息库。
3.2 做好合同签订后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作为合同的甲方应做好合同风险管理。合同签订前,做好相应的风险分析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计划,对合同风险种类及内容进行有效识别。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做好合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因此应建立和健全施工往来函件的签收、发放登记制度。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等,做好合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3 做好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作为建设单位,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一级控制一级,加之合同履约情况的不确定性,使工程的变更不可避免。因而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首先,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在采购合同方面,因为采购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仍存在原设计方案、材料、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发生工程合同变更,而工程变更又伴随着合同价格和工期的调整。这既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也是采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对建设单位来说,这带来了挑战,如果合同变更存在管理疏漏,极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使工期延误,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因而,对于建设单位来说,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尽可能防止变更,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合同管理,不但可以更好地平衡施工项目,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的成本,而且还可以协调各负责单位的关系,提高施工项目的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若干意见的通知》(〔1998〕130号文)精神,支持中央、省、市属在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单位(以下简称科教文卫单位)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利进一步改善在汉科教文卫单位职工的居住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教文卫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问题,采取优先安排计划,简化手续等有效措施,支持这些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其职工的住房条件。
二、科教文卫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其计划由市房地局会同市规划、土地局根据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总规模优先予以安排。
三、对科教文卫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应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执行下列政策:
(一)为本单位职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用的自用土地仍保留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申请用地变更登记,免收土地出让金;
(二)科教文卫单位建设经济适用房,应在符合本单位建设发展规划的条件下,在教学、科研等业务区外,避免占用绿化、活动场地,结合现有居住用地统筹规划建设,所建成的住房应全部用于解决本单位、本系统职工住房,不得对外销售;
(三)建设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须成立住宅合作社,按照住宅合作社模式实行规范化建设管理;
四、国有商业银行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持科教文卫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所需贷款。
五、对已经实行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的,其职工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安排。
从九十年代以来,工程建设参建全方面地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依此设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这分工合作、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参建多方的职责和任务也越来越明确。
关键词:
合同的管理;双方职责;时间限制
建筑市场危害仍在进一步增大,工程参建各方也越来越看中合同管理的项目。有用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完成目标实现的主要方式。
1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责
1.1建设单位的职责
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实施者,担负建设中征地、移民、补偿、协调多方联系,恰当组织各种建设条件,完成建设目标等职责,就项目建设向国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按项目建设的规模、标准及工期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地宏观控制与管理。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有关手续,组织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开展施工过程的节点控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等,协调参建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工程施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均为委托合同关系。
1.2监理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根据我国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合格的项目的建设文献、施工协议以及监理协议,对工程建设进行现场的治理。其重要责任是工程制定合同管理,依照合同实行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调解参建各方的深层工作联系。这样的状况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一种相互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建设单位的决策和意见应通过监理单位的贯彻执行。在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从事设计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中间的联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干系;当没有托付设计监理的时候,是各司其责的联系。在监理阶段中,监理单位需要适时根据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设计的改变,设计单位的相关通告、图纸、文案等必须要经过监理单位发送到施工机关。施工机关须要更改设计的同一时间,更要经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给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更动或修正。
1.3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的重要责任是依据建设单位的嘱托,承担工程最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给建设单位供给设计文件、图纸和别的的资料,派遣驻地的设计代表参与工程的施工建设,通过交底和图纸的会同审查,应快速签发工程的变更通知单,并且要做好设计服务,及时参与工程的验收等。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同一种工作关系。
1.4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组织的实施者。它主要的职责是通过投标来获得施工任务,依据国家以及行业的规范、规定、设计文件和施工的合同,编制施工方案,组织相应的治理与技术、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开始施工,按合同约定时间、质量需求来实现施工内容。在施工的过程中,主要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自控工作,工程竣工后的检验合格,同时要向建设单位转交工程和施工的材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状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它俩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他们二者之间的关联是依据施工合同来约定的,合同中准确的表明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与义务。监理单位按照国家、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实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施行施工合同的阶段中,需要自主遵守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为监理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效条件,按照有关的规定供给了完备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需要按着它施工合同和工程师的规定来工作。监理单位依着建设单位的委托职权范围,并在此权限范围内检测施工单位是否奉行了合同职责,是否按着合同要求的技术、进度及其投资的需求展开施工建设。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时时关注保全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更变等问题。
1.5质量监督单位的职责
质量监督与监理单位均是属于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它俩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监督。质量监督则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则是社会行为。两者的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并提出了在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循;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不能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的估价、索赔等。
2合同管理时间限制
2.1工程建设总体时间要求
一个新建、改建、以及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项目,从刚开始的立项阶段,到最后的试生产再到正式的投入运行,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小来判断,时间跨度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几年不等,但在建设的过程中的流程以及要求基本相似,即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有的办事流程基本是一样的,各地方细节性问题要求有时会不同,具体操作还要和当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2.2合同管理时间点要求
建设部门收到的备案材料当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招标人可公布招标公示或者下发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需要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明确中标人,招标人应该自觉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说明。从招标文件之日开始到投标人上交投标文件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评标委员会出示书面评标说明后,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认。承包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接收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没有约定)开始施工,工程师应该最少提前7天告知承包商开工时间。承包商做完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里需要报送的材料后,应提早21天将一个确定的时间告知工程师,说明在这一日后已经对需要进行竣工检验做好准备。
3结束语
我们可以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是有深远的意义的,所以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我们才能够进行好项目管理工作。
作者:刘晓玲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质量;投资;进度;合同;安全;信息;协调
1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质量控制
1.1坚决贯彻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明确参建各方职责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建设方、监理方、建设方、设计方和调查方的质量管理责任是首要任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难点,要求各参与单位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体系进行检查。设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至上”是主题。
1.2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首先,从原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在原材料的控制方面,根据合同控制主要物料和设备的采购路线。材料和设备进入现场后,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对于主要材料和设备,现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从源头上控制质量。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偏离设计的现象,质量不合格,现场施工方代表应根据监理规范要求监理管理。最后,重视每周监督会议。尽可能参加每周监理会议,讨论解决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
2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要始终加强合同支管理
实践证明,做好资本支付工作是保证参与者工作落实的基础。作为建筑投资者,为了获得各方的全力支持,合同协议必须严格执行,而不是故意拖延项目的付款。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缴纳进度费和各种服务费。必须尽可能避免欠款,并必须在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3建设单位的进度控制,做好项目工程进度控制使参建各方达到共赢
①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是工程成功的一半。施工前,现场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掌握总计划中关键施工程序和子项目的时间节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实现按合同期限顺利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总进度计划分为月计划和周计划。主管根据每周计划对完成的地点进行比较。如果存在滞后现象,分析产生滞后的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每月对现场竣工进度进行比较,以确保施工进度按照计划进行。
4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施工阶段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紧抓安全教育,加强事前控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要把握以小观大,全面把控。例如,通过对施工人员现场吸烟、不戴头盔、不戴安全绳等不安全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可以认识到自身管理水平的不足,进而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系统目标,使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稳步提高。(2)落实巡视制度,强化事中控制。在工程中,施工单位的现场代表应当每天检查现场,每周、每节假日组织施工方,参加联合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形成记录。如果存在严重的安全局势,就必须及时通报和处理。
5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管理程序
合同是各参建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最重要的依据,更是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协调各参建单位间工程项目问题沟通解决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对一个项目的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1)认真审查合同类别,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始至终,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很多,因此合同的类别也不一样,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法也就不同。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对于合同的实施控制管理也不同,因此,合同类别的审查是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的首要工作。(2)严格遵守合同管理程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计划开始到实施完成,建设单位需要签订很多合同,比如勘察设计合同,造价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检测合同等等。①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要对合同进行仔细认真的评审,对发现的问题和合同签订方进行商议解决;②进行合同签订;③监督和计划合同实施;④对合同实施进行过程控制;⑤项目完成后,进行合同的综合评价;⑥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6建设单位的信息管理,紧随时展步伐
现在是信息多元发展的时代,工程建设领域作为信息时展的载体,也强烈依靠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作为参建主体,应有效利用自身的能动性,主动将最先进的的信息技术应用于项目管理领域。如现阶段BIM技术的发展等。
7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协调能力的提升
建设单位代表要努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把工程管理知识融入施工现场管理实践,整合施工方的权威和精细化管理,体现建设方的意志,调动各方参与施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工程组织的实施中,必须加强沟通,形成各种有效的沟通机制。对建设方作为项目建设的发起人的片面理解,不能视为对项目建设的片面理解。五方的主体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有自己的利益。在某些方面,由于利益和责任的不同地位,可能会出现对立。如果发生对抗,为了争取双赢的结果,沟通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工程中应尽量采用广泛研究和制订的原则,在达成共识后,才会研究和讨论。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各方可以更愉快地合作。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通信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签订;风险;变更
Abstract: with the break-up of China telecom industry restructuring, increasing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the communicati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use and coordination of all resources, reduce operating costs,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has been introduced into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Contract to determine the price (cost)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quality targe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has two sides. Therefor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and then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the main points of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in detail, which focus 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is signed; Risk; change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通信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二)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通信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通信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通信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
(一)加强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对于工程中的风险,应从识别和防范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控制。
1、风险的识别方法
合同风险的识别要求列出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来源、产生条件。风险识别的方法一般包括:
(1)问询法
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账、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2)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3)测试表法
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测试表大体上可以设计以下几种:一是市场准人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合同签订双方队伍资质、市场准人情况、外部队伍考核情况和转包、分包情况。
二是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
风险的防范
通信施工企业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6)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案例分析
某干线传输网工程,在6个省内进行传输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建设单位(甲方)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设备厂商:A厂商提供40×10Gb/SDWDM设备,B厂商提供10Gb/SSDH设备。工程由两家施工单位C、D分别在三个省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测试工作,甲方指定施工单位C作为工程的施工、测试总协调单位。下面从施工单位的角度进行合同风险的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利用流程法、测试表法、现场观察法和合同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1)工程风险:
①技术风险:本项目所安装的主要设备是40×10Gb/SDWDM设备和10Gb/SSDH设备,本设备是高新产品,对这种设备的调测缺乏经验,可能会造成进度拖后,成本增加,质量不稳定。
②管理风险:可能有管理制度不完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C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协调工作,除负责自己段内工作外,还要实时掌握D单位的进度,并且要编制全程测试计划,指挥D单位进行系统测试工作。若管理不完善,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
③资源风险:10Gb/s传输设备测试仪表数量有限,存在不能按时提供的风险;本项目工作量大、工期长,造成人员长期出差,家庭原因造成人员离开;与厂家督导观念差异,无法合作。
④质量风险:材料质量不好,工具、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⑤环境风险:施工地点有正在运行的设备,在通信运行安全方面存在风险;粉尘对设备的危害。
(2)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到位,融资渠道不畅。
(3)外界环境风险:国家投资政策改变,银行利率调整等。
(二)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通信项目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变更数量多,同时变更往往牵涉到索赔,因此必须加强变更管理才能减少对方索赔的机会。
(三)规范合同签订的内容
签订通信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经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四)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通信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由于现阶段合同管理意识欠缺,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五)做好合同履行评价工作
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会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手机、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只有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具体工程实施计划进行比较,才能进行总结归纳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结语
综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的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通信工程中,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对减少造价,缩短工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晓燕.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宁夏机械,2009.2.
关键词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合同纠纷
Abstract: The best solution to avoid and reduce contract dispute is enhanced management of contrac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contract dispute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合同法》规定,建设施工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在30天内签订建设工程书面中标合同,同时要求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不能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虽然国家已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建设施工合同做出一系列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大量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并呈逐年上升之势。
关于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课题,不少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多次撰文进行深讨。下面结合实践,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问题及并由此产生纠纷的原因进行一些归纳梳理,与大家共同学习,以便在工作中可以尽量避免各种纠纷。
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诱因来分,可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分为:质量纠纷;施工进度纠纷;结算造价纠纷。
质量纠纷重要表现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返工费用,或工程交付仍存在质量问题,不返修或返修不及时。施工进度纠纷,主要表现为,分部分项工程完成的进度是否满足施工组织的计划要求,从而影响各分包专业的配合而产生矛盾或整个工程项目交付日期拖延而造成矛盾。工程结算造价纠纷表现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如:“工程量确认”、“定额套用”、“材料价格取定”、“施工签证理解分歧”、“索赔事件处理方式”等等。以上所罗列各种纠纷的形式,最终结果都会牵扯到“工程造价”这个经济核心。
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专业层面来看,可将其归纳为: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合同履行不严格,发生合同变更未能及时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施工变更签证不专业、不规范、用词不准;施工变更签证不及时而造成的漏签或拒签;发生工期延误事件责任未及时分清,并形成书面材料;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未按合同要求的程序形成材料等从而在结算时产生纠纷。
从以上纠纷的种类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是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有效途径。
合同管理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一、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谈判过程,大量建设施工合同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来实现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生效。即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结束。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发承包双方、招标机构应该认真吃透和深刻领会。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的理论方面讲,前期控制总是优于中期、中期优于后期。因此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水平尤为重要。目前,自《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总的情况还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从业水平较低现象,例如“某县一商住楼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开竣工日期,给定的工期为每个单项工程工期,分别为200天,180天,150天不等。投标人根据《全国统一建设安装工程期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第4款规定计算出一个总工期后并在投标函中注明正确工期。由于评委业务的不精通,评标时个别评委竟以超出工期为由,欲将其废标,后经招标办监管人员进行商讨后才予以纠正。这样招标文件所指导的施工合同签订,势必为工期纠纷埋下隐患,相关的费用索赔纠纷更是不可避免。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还出现让人匪夷所思的问题: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固定总价报价方式,而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工程竣工结算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竟注明以“2001年版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及其相关配套是否作为结算依据”,同时还另行约定了下浮点。明目张胆搞阴阳合同。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也存在失职行为,这样招标文件如何通过备案审查的呢?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2、合同前期管理内容有很多,表现在招标投标阶段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不准确;特征值描述不完整或漏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所包含的合同价款方式、风险约定范围及风险调整办法不明确等等。都将导致不必要合同纠纷。如“某住宅楼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为‘固定总价合同’,按施工图纸施工,除基础局部超深并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外,并无其它变更”。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竟以原招标的面积计算有误为由,要求建设单位就多出来建筑面积按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造价进行补偿,双方争执不下。此方面纠纷纯属施工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无知,误以为“固定价格合同等同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造价”。由于施工单位在专业造价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方面欠缺,从而导致合同纠纷已成高发势态。应引起行业管理部门重视。有的“二级施工企业”竟然无专职造价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岗,人员均为挂靠,有的即便有资格证书,也常年不做业务,纯属“名有实无”。
二、中期合同管理
建设施工合同的中期管理,实质上是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其间所涉及到工期、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变更签证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容,建设施工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然而施工合同双方并不能很好去遵守,从而导致合同纠纷。
中期合同管理常见的合同纠纷产生原因有: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这里有施工单位不按进度及时申报,还有建设单位不及时付款两种原因;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出现重大的合同变更而不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条款等。施工单位为节省合同管理人员工资实属“捡到了芝麻丢了西瓜”。应提高认识,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某医院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消防变更,其内容为:“因原图纸无吊顶,一至四层消防管道已安装完毕,现甲方要求将消防管道安装高度提高0.3米,以配合装潢吊顶需要,所有管道拆除重做”。甲方签署意见为“拆除的材料可利用率为90%”。针对上述变更,结算时发生了争议,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所反映是一至四层施工返工并非“所有管道”,对原图纸设计有吊顶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要求施工所造成过错,不应由建设单位全部承担。上述案例在争议焦点有两点:一点是,返工范围中,哪些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哪些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及监理在签署意见时若按合同要求注明图纸原设计有吊顶部分返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就不至于出现争议。二点是拆除材料利用率是否包括辅材问题属施工单位理解偏差,若注明“包括辅材”问题也就不存在争议了。类似这样不规范、不专业、用词不准确的施工签证,在审计时经常发现。
另外工期索赔发生后不能及时签证,明确责任,造成施工结算时取证困难,纠纷屡屡发生。出现重大合同变更也不及时签证,修正和补充,导致施工结算审核时纠纷不断。变更的事件确实发生,但结算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已由当初“蜜月期”转到“敌对期”。补充签证困难,审计单位又无签证依据,无法计算,造成结算久拖不决,直至走向诉讼。类似的相关问题在施工合同中均有明确规定,只是没有引起各方重视而已。
三、合同的后期管理
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结算审核、余款支付和发生保修事件的处理等方面。余款支付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的支付能力发生问题所导致的。发生保修事件处理不当所造成的纠纷主要由施工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双方在合同的后期管理中如能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有些纠纷也是可以避免的。
结算的审核是建设与施工双方关注的重点,这阶段所产生纠纷大都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和中期所遗留问题的处理,是以上两个阶段纠纷的延续,前面问题处理好,后面纠纷自然就少了。如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等、材料价格调整等等。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竣工结算审核人的约定和审核期限的约定相关内容。一般约定审核人为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审核期限一般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及复杂程度,工程较小的一般约定为28天,工程较大及程度较高可延长,具体可查阅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的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这一条款对故意拖延审计期限的,是一种法律威慑。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予以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整理和报送结算文件。同时还应办理报送交接手续。这样一来建设单位无形中就产生一种压力。从而促使合同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减少纠纷,降低成本。
针对上述分析,在合同管理方面建议如下:
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施工合同的签订质量,减少合同隐患。
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不仅要掌握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尤其应对《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及相关条例、标准要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协议书》和《专用条款》的签订尤为重要,特别是《专用条款》涉及到施工工程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等级、安全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及调整、材料设备供应、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内容,都应在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部分进行明确,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引用并遵守的内容,从而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因此,各方制定其条款内容要详细、认真、慎重,不能草率。
不考虑机构业务素质,单纯以低劣的“关系”和“低价”办理招投标工作,必然导致致严重合同纠纷,使招标人额外付出了很高“人为建设成本”,也有背于招投标初衷。
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周 文
(广东省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广东深圳 518036)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和综合性的工作,它
主要包括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这四个方面,
为全面实现目标,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建设单位必须参
与建设项目管理。本文主要围绕本人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经历,
希望可以与业内人士分享。
【关键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措施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关键是做好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
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性、使用性和效
益性,本文首先介绍建设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再分析当时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的措施。
1. 建设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业主质量管理
(1)选择资质等级、经验、信誉合格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
(2)做好对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3)做好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
材料质量供应及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4)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质量
管理。
1.2 业主进度管理
业主进度管理是对各分项工程的衔接顺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过程
规划、实施、检查、纠偏、整改落实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项
目进度管理首先要确定进度目标,根据目标制定各级进度计划;其
次通过多种举措跟踪和纠正偏差,直至按计划工期目标顺利竣工,
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项目投资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1.3 业主成本管理
业主成本管理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从投资到项目运营
所产生的各项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决策和成本控制等一系列
科学管理行为。业主方成本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项目
投资的收益,所以业主方的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中成本管理的
核心。
1.4 业主合同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事,而合同变更
往往会导致纠纷,这就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在这方面应主要做好:
第一、重视现场签证;第二、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有关
的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文件,对合同变更部
分进行审核与分析;第三、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
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第四,严
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及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2.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单位人员综合管理水平低,权责划分不明
建设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少聘用员工专业不对口,
存在人员泛滥而人才缺失的现象。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足,沟通协调能力不够。同时,建设单位对管
理人员权责划分不明,不同部门之间、项目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之
间存在重复、交叉管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信息传达不及时,部门
间相互推卸责任,甚至有时管理人员存在只有责没有权的现象,难
以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使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监管显得被动,不利
于项目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造价管理体系不完善
造价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目标,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
的经济效益,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单位由于造价管理
体系不完善,缺乏造价管理的专业型人才,对各个阶段概预算的编
制、工程变更等相应的审核及监督力度不够,易造成工程项目结算
价格太大,超出预算金额,严重的降低了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经济
性,使项目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2.3 招投标过程不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对创造公平、公正、公开、
诚实信用的工程建设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在实际招标
过程中,建设单位的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为了缩短工期等单方利
益,化整为单规避招标或假招标,对项目特点分析不深入,标段划
分不合理,增加后续工作实施难度,招标文件编制粗糙,无法真正
体现出招标择优性,标底的编制与审核不够严谨,影响招标结果的
科学性,致使工程实施难度增加。招投标过程与合同管理工作相脱
离,签约时利用有利地位让投标人放弃部分权力与利益,使投标人
利益受损,间接影响工程的实施。
3. 建设单位如何加强项目管理
3.1 质量管理
(1)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选好项目负责人,配好项目班子。建
立一个拥有精兵强将的管理班子,是每一个建设单位的项目能按期
投入使用并节约投资的基础。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
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控制。建筑材料品种繁杂,质量及档次
相差悬殊,在招标前就必须对所用材料定位,在施工单位材料进场
后,根据相关规范对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材
料方能使用。
(3)加强对施工技术的控制。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
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
和检测技术等。国家建设部要求“要树立建筑产品观念,各个环节
要重视建筑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改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
品和施工工艺的更新换代”。这句话阐明了新技术、新工艺和质量
的关系。
3.2 投资管理
3.2.1 以设计为重点全过程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应特别注重工程设计
阶段的控制。根据相关的统计分析,各个阶段对单位工程项目造价
影响差别也比较大。一般来说,可行性研究阶段占70%一95%,
勘察设计阶段的占25%~ 70%,施工阶段的占5%~ 25%,结算
阶段的占0%—5%。
3.2.2 经济与技术相结合手段
控制工程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
施。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与经济相脱
节是一种普遍现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往往只注
重对技术方案的论证,对经济因素考虑的较少,缺乏多方案比较和
技术经济分析,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
3.3 合同管理
3.3.1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单位内部
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备专业人员
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建
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3.2 严格把好合同订立关
在工程招标后,就进入合同谈判签约阶段,为避免合同条款的
疏漏和差错事后才被发现,杜绝无履约能力和违法合同的签订,全
面保证合同履约,应当把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列为必经程序,该项工
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综合评
审,逐条进行研究。
3.4 进度管理
(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包括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
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制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明确各层次进度控制
人员的任务和管理职责。
(2)合同措施。合同措施是以合同形式保证工期进度的实现。
一个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设者参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有一个
严密的合同体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从而避免相互的拆台、扯皮。
(3)信息管理措施。建立监测、分析、调整、反馈系统,通过
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提供进度比较信息,实现连续、
动态的全过程进度目标控制。
4. 总结语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应从法制化的角度
来规范管理,积极借鉴已有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
创新管理方式,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还要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其做好控制防范,
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 玉旭红,浅谈建筑工程中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J],城市
建设理论研究,2011(12)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主体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 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是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二、施工合同常见风险分析
1.来自建设单位资信方面的风险
(1)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单位(或招标)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资金来源、投资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资的落实情况。但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暗藏猫腻,仅说资金已落实。对此类招标工程,拟参加投标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并从多方打听、了解该招标工程投资是否已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有无按承发包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发生了设计变更,并实施后,建设单位( 业主) 为了节省投资,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总价承包合同中尤为突出,据称是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包干。总价承包合同分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和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在签订总价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分清是固定总价承包合同,还是可变总价承包合同,争取签订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就应该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第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造成项目成本不断增加,导致亏损。第二,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如调整税率或增加税种等,对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第三,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如洪水、台风、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确定等,造成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增加。
3.来自施工单位自身实力的风险。近几年,拟建的大中型项目较多,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以下简称“四新”) 也越来越多。一部分投标人承揽的工程任务与自身的实力不匹配,没有全面掌握“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再加上工期紧、环境的变化,新材料、新设备供应不及时,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来自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拟定好的。有些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让承包人履行责任的条款。这样就增加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有些业主还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便道、管道管线位置,地上覆着物等资料,均作为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若采用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应承担应用的责任。这无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风险。还有的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在某某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在±10%以内的,其风险也由承包人承担;在某某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线提高、调整税法和关税、国家增加新的税种等。所有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2.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3.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 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5.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比较高的素质,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素质,其次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另外还应该可以胜任谈判、拟稿等工作,对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对业主的一些不利条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将合同风险进行限制和转移,进而使风险能够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施工项目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施工建设合同本身也比较难以控制。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条款,来设定施工进程的所有规则。然而,施工合同管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从合同订立的根本宗旨出发,认真调查施工活动的可行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与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确立分析风险与防控风险的认识,预防纠纷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为后续施工指明方向,将合同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