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6:08:39
导语:在社区治理研究现状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地方政府生态管理与绿色社区志愿者组织成长的互动关系研究”(编号:71173099);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编号:NCET-11-0228)
作者:梁莹,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 南京 210046
[摘 要]21世纪将是公民治理的时代,公民参与是公民治理的核心机制,在公民治理中处于主体和中心地位的公民,具备现代公民意识和健全的公民资格。本文基于对长三角地区三个城市的实证调查,对公民治理成长之基本现状进行解析,接着通过Multinomial Logistic回归分析深入剖析影响社区中公民治理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的分析本研究尝试探寻影响和制约社区中公民治理的真实图景及影响其发展的深层原因,期望可以为我国社区中公民治理与草根民主的成长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框架。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公民治理的实现必然是一个相当缓慢和漫长的过程,既需要公民治理模型和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更需要民主精神、民主观念和民主理念的培养,并使之深入人心。
[关键词]草根社区;公民治理;公民志愿精神;草根民主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4)02-0054-06
“公民治理”一词在提出之后,在公共管理领域迅速传播。虽然对其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但是多数学者都认为公民治理涉及选择与声音两个层面,选择即是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机会,而声音则重视地方主义与自我治理。[1]博克斯认为21世纪将是公民治理的时代,公民参与是公民治理的核心机制,在公民治理中处于主体和中心地位的公民,具备现代公民意识和健全的公民资格。然而我国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的实现必然是一个相当遥远和冗长的过程。期望本研究成果能够对目前我国城乡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的学术理论研究与草根民主的实践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和产生重要影响。
一、中国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研究背景与研究概况
(一)公民治理:公共参与及公民精神的强力复兴
未来社会的治理最终方向和目标就是公民治理,时下公民治理已然成为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流行词汇,许多学者都对公民治理的概念以及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但非常遗憾的是,当前学术界对于公民治理是什么这一概念并未达成根本性共识。一般认为公民治理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主要议题:第一是代表性(represent);第二是掌舵(steer)。对于这两个议题的不同回答将形成公民治理的多种不同阐释。[2]福克斯所倡导的公民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如今成为公民治理发展的经典蓝本,“福克斯从其个人作为政府管理者的丰富经验出发,又结合其对于民主过程与公共行政的研究,发展出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型,这种治理模型致力于服务公众,并且促进公共实务者的专业性发展。他承认自己所推崇的是一种地方政府管理的规范性设想,但是他坚持认为在全世界都逐渐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那就是公民越来越愿意参与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3]
在公民治理实践中,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角色是确保公共政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并且为公民提供建议与技术支持,从而使公民成为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成员之一。[4]在公民治理的过程中,普通公民不再是被动地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并且只是象征性地被公共部门咨询。相反,公民治理中的公民应该是一种直接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他们与政府享有同等重要的决策权力。[5]同时, 在公民治理过程中, 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 而是作为一种治理的协调者, 充分促进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 并且避免公共政策的破产。[6]
库珀等学者认为:“公共参与重新燃起学者们对于社会治理发展的希望,其已经超越地区、民族、国家与网络社区的限制,当下的公民参与在不同的层次呈现出不同的形式。而协商性与共同性的行为策略为达到公民为核心的公共管理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7]对于公民治理的实现,托克维尔曾对这种未来的治理发展提出过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公民自发形成的志愿组织网络能够整合社会利益、表明个人需求与偏好、促进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等。他将志愿组织视为公民身份与公共能力的训练场。[8]作为一种未来的社会治理模式,抑或为了公民参与的切实实现,抑或为了公民精神的强力复兴,我们都有理由坚信,公民治理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实践积累,也唯有不断的组织性、自发性的自愿公共参与,公民治理的发展才能实现。
(二)我国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正如博克斯――公民治理理论的倡导者所言,公民治理理论在基层社区层面上进行实践较为合适,原因在于其充分考虑了理论的现实可操作性。公民治理模型试图帮助我们创建真正的公民自治治理。公民治理理论受核心价值理念的深刻影响在当前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理论与实践领域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公民治理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与优势,与孕育与成长于目前我国城乡社区田野中的草根性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性民主的之间存在一定的契合与共性。社区治理理论随着公民治理的发展而小心翼翼地前行,其将公民治理传统价值的实现作为其最高责任,同时其也将公民参与和公民精神作为公民治理过程的重要部分。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看, 我国草根社区存在着公民治理的优势和实践空间, 但由于我国的悠久文化底蕴、政治传统和真实的草根社区治理模式同西方社会差异较大, 特别是在实现公民治理的主观基础方面(公民意识、公民能力、公民志愿精神等)和制度保障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因而我国草根社区实现真实的公民治理还面临诸多障碍和困境。本文即对中国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的真实民主图景进行深入考察和分析,并对深入影响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的深入主观因素进行深度剖析,挖掘和考量公民治理成长中重要的阻滞因素。
本研究以长三角地区的三城市实证调查为基础考察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现状。在我国,随着民主政治改革的深入,公民精神和公民意识得到了较大地提升,公民治理开始从理论逐渐走向实践,尤其是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长三角地区的诸多城市,如上海、杭州等,“公民治理”逐渐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治理模式。通过对这三个城市社区中真实草根民主现状以及影响因素的深度考察,可以对中国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成长的真实图景窥见一斑。
(三)研究概况与研究设计
当前国内很多学者较为关注中国特色的公民治理成长之路径与方向,而对公民治理孕育、成长与发展的真实场域和公共空间的深入研究则相对较少;更多是囿于抽象思辨和极为宏观的理论预设与分析,或者对中国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与草根民主成长历程之中的种种问题深表隐忧。对于在各方面都领先的长三角地区的这几个城市,在我们身边的民主意识、民主理念与草根民主建设是否就进行得彻底深入呢?当前我国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的成长现状距实现博克斯笔下理想的公民治理模型是否遥不可及?根据这两次延续性调查的数据和访谈资料,本文尝试对长三角地区三个城市社区中公民治理与草根民主成长之现状进行深入解析。
本研究的数据资料来源于2011年先后在长三角地区的南京、上海和杭州三个城市进行的实证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首先从被调查城市中抽取区(县),然后从区(县)中抽取街道(乡镇),接下来再从街道(乡镇)中抽取居(村)委会。接着,在居(村)委会中抽取被调查的居民户样本时则主要采用系统(等距)抽样法。最后,从居民户中抽被调查人,抽取生日距8月1号最近的那个人作为调查对象。整个调查过程共发放2000份问卷,回收1611份问卷,达80.5%的回收率;经过逻辑检查和幅度检查后,剔除46份废问卷,最后剩1565份有效问卷,达78.3%的有效回收率。 同时本文中少量的数据资料来自于2008年笔者在南京市进行的调查。2008年调查方法采用多阶段抽样法,抽样过程中结合采用分层简单随机抽样法、系统(等距)抽样法、间隔随机抽样与户内抽样法。总共发放1000份问卷,最后回收776份,达77.6%的回收率;在此基础剔除68份废问卷,最后剩708份有效问卷,达70.8%的有效回收率。
二、草根社区中真实的公民治理图景
在社区中,创建公民自主治理需要关注公民参与的动力问题。那些批判理论使我们认识到,当社区存在不同利益时,公众常常不能意识到公共政策过程以及该过程对他们生活的意涵,为了保证有关的政策议题决策的高质量,公民必须能够拥有获取信息的途径,并且参与审慎的、深思熟虑的决策,这个过程是公开的、公民是受欢迎的和充分知情的,在这里,每一个人的贡献都有价值,而不管其身份或地位如何。[9]公民治理的要素包括:公民协调委员会、公民理事会和帮助者。公民协调委员会即将民选管理局从“中心决策者”角色转变为“公民协调者”角色。重新界定管理当局的责任,从决定大多数政策议题到将政策议题委托给公民理事会,听取他们的建议,肯定或修正他们的工作,以适应社区发展的整体目标。[10]
在我国城乡社区中,与公民协调委员会和公民理事会这类自治组织比较接近的是居(村)委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然而,这些社区自治组织与公民治理模型中所描述的自治组织的角色仍然相差较远。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居(村)委会逐渐由建国之初的基层群众自我管理性质的自治组织向具有比较浓厚的行政化色彩的基层“行政组织”转变。在公民治理的实践中,对于社区居(村)委会选举和居民自治的制度完善和健康发展而言,保持和激励居民参与社区选举和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至关重要。本次调查中,对于“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一说法,37.8%与15.6%的被调查的社区居民认为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将近一半的社区公民选择“无所谓”、“很不同意”或“不太同意”。这类情形很像博克斯所描述的,“只有决策到了至关重要,至少是直接影响公众自身利益时,社区居民才会参加此类会议。”[11]
在博克斯描述的公民治理模型中,公民理事会是指建立公民咨询委员会,来协助地方政府执行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如警务、消防、公共设施、公共工作、公园、娱乐设施和社会服务。在大型管辖区内,将这些广泛的功能分解为多个分支领域,并在每一个分支领域建立相应的公民理事会。[12] 在我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又一新的组织形式。随着住宅的市场化和商品化,越来越多的居民不再是单位住房的租客,而是房屋物业的所有人,他们开始要求自主地决定社区的事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便应运而生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本次调查中,对于“如果社区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社区公共房产出租问题,我很愿意参加”这种说法,分别有6.8%和16.2%的居民表示“不太同意”与“很不同意”,23.6%的居民表示“无所谓”。这表明,近半数的社区居民对于参加社区召开的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意愿并不是很强,这与公民治理模型中的公民理事会所要求的积极公民治理精神似乎仍有较大差距。
博克斯指出,“提升政府对公民的责任性,迫切需要民众与代议者和职业者一道参与公共政策的整个过程:从讨论如何选择行动开始,到制定公共项目的政策,再到公共项目执行中的行政管理。最后在可见的绩效结果基础上进行改革。”[13]而社区中公民治理最为直接而具体的表征就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各类社会政策。当问到居民是否同意“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社会政策,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为社区尽一份力”这种说法时,居民表示“不太同意” 或“很不同意”占22.5%,选择“无所谓”的占19.1%,表示“非常同意” 与“比较同意”的分别是9.9%与48.5%。对于“我会主动关心社区的重大措施(如创建文明社区等)”这种说法,表示“很不同意”的居民有13.1%,表示“不太同意”有14.2%,表示“无所谓”的有16.2%。而对于“我必须多了解社区的各项社会政策,参与监督社区社会政策的执行”这一说法,选择“不太同意”与“很不同意” 的比例达3.8%和18.3%,表示“无所谓”的居民占33.2%。
公民治理模型中积极参与者关心社区的发展,希望自己在社区事务中发挥积极、持续的影响。而本次调查中对于“我对社区的民主改革提出的建议越多,对社区民主成长作用越大”这种说法,分别有16%和3.6%的居民表示“不太同意”与“很不同意”,22.6%的居民表示“无所谓”。对于“居民应积极参加社区政治活动,尤其应珍视自己的选举权”这个问题,居民表示“很不同意”的有4.9%,表示“不太同意”有31.2%,表示“无所谓”的有12.1%。而对于“经过社区共同决定的事,我虽然不喜欢,但也应该遵守”这个问题,分别有18%与6.4%的居民表示“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22.2%的居民表示“无所谓”。当问到居民对于“参与社区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就是最大限度地支持社区建设”这一问题,18.4%的社区居民与2.2%的社区居民选择“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20.5%的居民表示“无所谓”,表示“比较同意”与“非常同意”的居民分别有46.5%与12.3%。
King,Cheryl S.等学者指出,参与是公民个体成为人民一分子的必要机会,是对社会应尽义务的一部分。行政人员认识到参与的必要性,但未能找到使公众恰当地参与决策制定过程的有效方法。[14]这个调查的结果表明,对公民治理中的各项事务部分公民缺乏积极参与的热情。尽管当前我国社区草根民主正从动员型参与向自治型参与转变,然而部分社区公民的积极参与仍比较欠缺。就民主政治的本质而言,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公民参与被看做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民主参与的本质是自治,偏离了本质规定性的自治性,进而使得公民积极参与丧失了参与式民主的本性。20世纪以来,通过地方政府的制度建设与民主政治改革,长三角地区的这三个城市的地方治理逐步由动员型的政治参与向自治型治理转变,然而,以上的分析也同样显示,相当一部分社区居民仍然缺乏自治型参与意识,而且多数居民对于社区中的社会事务与社会政策的参与意识仍然十分缺乏,这种现实与公民治理的理论要求相差甚远。
三、公民志愿精神的孱弱:公民治理成长中重要的阻滞因素
国外学者的大量研究表明,在过去所谓公民文化消亡的时代,人们志愿的政治参与活动水平却没有下降。[15]一些研究甚至指出,每年有60%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公民治理与公民自治理念以及公民志愿精神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性,它寄期望于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更多地掌握自己的命运,在公共政策中更多地体现自己的作用。社群主义者将坚持追逐公共利益视为公民的一种美德,这种为公益而勇于奉献的精神就是公民志愿精神。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其自身所具备的政治责任和义务的自我认识程度较低,缺乏志愿参与治理的精神与自治意识,则难以充分运用和行使公民资格和公民治理所赋予的各种权利。
对于公民志愿精神与公民治理之间存在的极为密切的关联性,可以从Logistic回归分析中体现。通过Multinomial Logistic回归对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与“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行善助人,为他人带来好处”这两种说法的评价对公民对于“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种说法的看法的影响进行分析, Logistic回归的分析结果如下:表1 Multinomial Logistic回归模型
在以上的Logistic回归模型中,统计结果显示,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这种说法表示“很不同意或不太同意”与“无所谓”,则选择“很不同意或不太同意”而非“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 “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种说法的比率分别是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这种说法表示“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的 63.471倍(e4.151=63.471,P
而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这种说法表示“很不同意或不太同意”与“无所谓”,则选择“无所谓”而非“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 “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种说法的比率分别是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这种说法表示“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 的5.611倍(e1.725=5.611,P
以上的分析表明,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 “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行善助人,为他人带来好处”这两种说法的认同度越低,公民对于“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种说法的认同度也越低。相反,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行善助人,为他人带来好处”的认同度越高,则对于“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这种说法的认同度也越高。这表明公民对“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 “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行善助人,为他人带来好处”这两种说法的评价越高,公民治理的意愿与意识也越强,反之亦然。
“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可以行善助人,为他人带来好处”这两种说法都是对于公民利他性志愿精神的测量。由此可见,公民的志愿精神对于公民治理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2008年的调查中,对于 “ 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社会政策,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为社区尽一份力”、“我会毫不犹豫地为社区的一项公益活动捐助一些钱”等说法,超过半数的社区居民都认为同意。由此可见超过半数的社区居民对于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具有比较强的参与意愿,社区居民中的志愿精神正处于孕育和成长中,然而对于较大部分社区居民而言,在参与意识方面依然存在较强的被动性和依赖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缺乏足够的热情度。接着对实际过程中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现状进行解析,对于“您是否参与过社区志愿服务?”这一问题,公民选择 “没有参加过”的比例高达53.1%,社区居民选择“参加过”的比例为46.9%。从分析中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居民都没有参与过社区志愿服务,这表明尽管有一部分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意识与志愿精神正在成长之中,但是实际参与比例并不是很高,因此居民志愿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行为之间仍存在很大的现实差异。以上的分析表明,当前被调查居民的志愿精神与自治意识仍比较孱弱,而公民志愿精神与公民自治意识的淡薄又是公民治理及我国草根民主发育不成熟的最为深刻的原因。
四、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真实与遥远的草根民主
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角色”是什么一直是一个活跃的、持续发展的问题,人们对此不断地进行探询、实验、改革和争论。[16]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准许每个公民甚至弱势群体――虽然每位公民在教育程度、精神面貌、智力和秉性等方面各不相同,对于社区乡村的社会政策过程与公共事务都平等而自由地参与,并积极治理这些公共事务和政策。然而本文的深入调查研究与实证分析则表明,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依然在孕育成长之中,离真实的民主图景依然漫长而遥远。
(一)主要研究结论
本研究表明,在草根社区的公民治理实践中,社区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仍然缺乏自治型参与意识,而且多数居民对于社区中的社会事务与社会政策的参与意识仍然十分缺乏。对于 “我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社区社会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如果社区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社区公共房产出租问题,我很愿意参加” “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社会政策,每位社区居民都应积极参与为社区尽一份力”“对于社区的重大措施(如创建文明社区等)我会主动关心”等说法,相当一部分社区居民仍然表示不赞同或态度模糊。深层的解析可以发现,甚至有很多公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和社会的主体,并未将自身看作国家的主人,而是依然受延续千年的“臣民意识”影响,对于国家和社区中的各种事务缺乏参与和关心、缺乏足够的主动性、积极性,这也必然使许多公民普遍缺乏权利和参与意识,忽视了很多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以上分析表明我国草根社区中的公民治理现状与公民治理已有蓬勃发展的迹象,然而离真实与充分的公民治理民主图景依然相差较远。
进一步的Multinomial Logistic回归分析则表明,草根社区中公民的志愿精神对于公民治理的成长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从分析中可以看出,实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居民比例并不是很高,因此居民志愿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行为之间仍存在很大的现实差异。因而以上的分析表明,当前被调查居民的志愿精神与自治意识仍比较孱弱,而公民志愿精神与公民自治意识的淡薄又是公民治理及我国草根民主发育不成熟的最为深刻的原因。
(二)与国内相关研究的区别与研究贡献
国内关于公民治理的相关研究,笔者搜索中国知网相关的论文20余篇,较有代表性的如史云贵的《中国基层社会践行公民治理的障碍及可行性路径探析》、黄显中《双轨模式:共和行政的制度建构――公民治理模型再造》等,这些研究主要基于单纯理论和逻辑思辨层面对公民治理的现在与实践路径等进行探讨。当前国内对于公民治理成长与发展的真实图景的深入规范的实证调查研究的成果仍较少。
本研究通过长三角地区的三个具有特色和代表意义的城市即南京、上海和杭州的深入调查,从严格与规范的实证调查的角度对中国草根社区中真实的公民治理图景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影响草根社区中公民治理发展的因素进行剖析。这对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关于公民治理的实践研究,在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贡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公民治理在草根社区层面的规范实证研究,对于中国微观层面的真实公民治理实践的探索与研究具有开拓性的研究意义。
(三)相关讨论与研究展望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教育和培养公民意识与公共精神依然非常重视,将培养公民意识看作其意识形态的重要建设工程之一,以此加强巩固相应的社会制度,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本文Logistic回归分析也表明,公民的志愿精神对于公民治理有深远的影响。由此观之,对长三角地区这三个城市的政府来讲,需要在全市以及农村地区对志愿精神与志愿理念进行宣传和普及,加大“长三角地区社区志愿者培训基地”的培训设施建设,对社区志愿者在培训实践中自主掌握志愿服务的理念与技巧,提供体验、活动、训练的公共空间。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种非营利性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志愿者协会,通过建立治安巡逻队与业余培训学校以及业主委员会,举办健康、家庭生活、法律、青少年教育等知识讲座,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招募成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并吸纳社区居民中的专业人才,帮助社区弱势群体,充分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和价值,吸纳社会闲散资源到社区活动中来。此外,更加注重培育公民意识,尤其公民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选举意识、监督意识等。
在社会公共治理不断演进的今天,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传统的政府中心与市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复杂性公共事务治理的需要。[17]合作性的治理模式将担负起人类社会应对复杂性议题的重要责任。[18]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将会赋予公共社会新的生长空间,其中以合作治理为核心议题的现代治理模式正在成为当代世界治理模式变革的新趋势。[19]我们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志愿部门的合作。不同部门之间伙伴关系的重塑正在为人类社会的治理开启新的景象。[20]而在公共生活的集中地――社区,合作治理的轮廓正在变得更加清晰,社区治理不再将公众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咨询者,而是将公众看作真实的决策参与者, 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执行不再是政府的垄断性事务, 公民也将对公共问题的界定以及解决产生直接性的影响。 [21]社区田野之间的公民治理民主图景的走向将决定于公民治理自身的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民主价值。然而,公民治理的实现必然是一个相当缓慢和漫长的过程,既需要公民治理模型和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更需要民主精神、民主观念和民主理念的培养,并使之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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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al and Distant Grass-roots Democratic Landscape
Liang Ying
[Abstract]The 21st century will be the era of civic governance, and citizen participation is the core mechanisms of citizen governance. Citizens at the Centre status in civic governance, equipped with modern citizenship and sound citizenship.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 of the three cities o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area, to resolve the basic current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of civil governance, then analyzes in-depth the key factors that affect civic governance in community by the use of the Multinomial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From the above analysis the present study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real picture that impacts and restricts citizen governance in the community and underlying causes that affect its development, hoping for providing a basic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for civic governance and the growth of grass-roots democratic in our community. This study concluded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civil governance is bound to be a slow and lengthy process, needs continuous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both civil governance model and the system and, more in need of the spirit of democracy, democratic values and culture of democratic ideas, and make it pop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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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危机管理视角心理援助的国内研究述评
2014年度中国社会典型分析报告
邻避型社会稳定风险的政府决策模式构建——基于公众行为的解析
重大项目:从“社会影响评价”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妇女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与局限
移动互联时代的网络动员演化机制及对策
大学生的演化过程及治理
区隔式的融合:上海第二代农村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研究
网络公共危机管理:政府与数字服务业者之间的合作机制
依法治理宗教与去宗教极端化问题刍议——基于新疆地区的考察
“创收式监管”: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个分析逻辑
韩国公共冲突管理制度的经验借鉴
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社交媒体及其利用
2013年度中国社会典型分析报告
基于全面风险治理视角的我国事件处置分析
环境类的政策网络探析
医患纠纷暴力事件:问题形成与对策思考
风险型环境的生发机制及其治理策略
环境为何暴力化抗争——对三起环境的分析
公共治理视角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
综合式风险评估与管理:伦理学的视角
我国反恐政策体系优化研究——以恐怖活动决策过程为视角
社会排斥下的社会整合难局——对2011年伦敦骚乱的个案剖析
中国PX项目的出路——基于广东茂名PX事件的启示
公共危机的协同治理机制——基于两个案例的比较分析
抗争控制的中国式图景关于中国政府“维稳”策略的一个初步分析框架
“检验检疫”与口岸公共安全新挑战——基于非传统安全的分析
“微政务”发展的轨迹、挑战与趋势
与官民矛盾:死结还是活结——基于百度文库32个讲座课件的分析
公共安全视角下的社会组织类型及其风险防范
中国生态移民风险:关于类型、特征与治理的思考
中心工作与边缘性治理:中国城市摊贩监管的政策变迁研究
与模式化抗争——基于政治过程视角的分析
“以稳要挟”下的“人民币维稳”:基于F矿区的个案研究
大规模人口流动与高密度集聚下的开放式城市治理结构
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纠纷解决体系研究:基于四川省的调研
城市化中的自行车黑市的现状、困境与治理——以上海市为例
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的多维度视角:问题、理论以及趋势
政策类的危机应对与风险治理——基于重庆医改事件的案例分析
我国大型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治理悖论:现状、成因与对策
城市环境风险动员机制探析及政府治理启示
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个案研究——以湖州吴兴区为例
多元治理视角下邻避冲突的应对研究——以上海松江国轩电池厂争议事件为例
从“社会中心范式”到“国家中心范式”——评《治理基层中国》的理论创新
【关键词】社工;人才建设;现状;路径
社会工作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工人员”是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开展、落实的执行人,重要性不言而喻。积极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的社工队伍有益于提高社会工作质量,扩大我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以及挑战
1.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首先,从全局角度看来,现阶段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让人可喜的成绩,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制度不断完善,社工人才队伍已经初具规模。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起步时间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的评价、管理、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而这无疑会给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带来阻碍。其次,从社工人才年龄、性别、组成等角度看来,社工人员中女性数量居多,青年数量居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占70%左右,然而很少有社工清楚自身的岗位职责,而这无疑会影响社工工作的实际效果、影响社工能力的有效提升。
2.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挑战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社区治理问题不断暴露。由于社区服务质量未能契合人民群众的需求,以至于百姓对公共服务产品不满问题日益严重,百姓对于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视度有所下滑,而@无疑影响了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降低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对于新城街道而言,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挑战主要有三:第一,社区内人员结构不断复杂。拆迁征地以及新居民的不断涌入以及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使得社工服务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加,为保证服务质量,社工人才必须拥有更为全面的素质才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第二,社工服务的需求不断多样化。社会的不断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对公共服务事业的要求,尤其是居民养老、公益创投、环境治理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这恰巧是现阶段我国社区服务治理之中普遍匮乏的。第三,社区服务管理行政化发展问题严重。由于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发展不到位,行政化管理问题依旧严峻,居委会工作形式主义问题严重,硬性指派任务居多,却鲜有能够在服务社会群众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项目。
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具体落实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构建。对于新城街道而言,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可以从如下四点出发:
1.强化社工人才的培养力度
首先,充分考虑社工队伍的年龄、文化等情况,为之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如新城街道开设了“社区干部夜校”,此举不断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社工人员的素质。其次,努力构建学习型社工培养氛围,为社工提供深造的机会,鼓励社工深造提高自身学历、素质,如2015年推行的新城街道“三年社工行动计划”,鼓励45周岁以下社工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再次,善用高校教育资源培养优秀社工人才,在充分考虑街道、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资源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经验传授,开阔社工人员的眼界,丰富社工人员的经验。最后,充分发挥“社工互监”作用,帮助社工人员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在积极改正问题的同时有效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2.合理的安置社工人才岗位
首先,充分调查社工人员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尽可能为社工配置最适宜的岗位,在发挥社工优势的同时尽可能地调动社工服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社工服务质量以及社工服务的主动性。其次,构建科学的跨界训练机制,努力将社工人员培养成各项全能的综合型人才,以确保社工在进入社区之后能够快速的进入角色,快速的完成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最后,积极构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基点开展大面积的社会服务工作,在提高社会对社工服务认可度的同时,为社工事业发展、社工队伍壮大创造良好条件。
3.科学的评价社工人才素质
首先,完善人才晋升机制,拟颁布《新城街道社区设置专职专业社工岗位的实施方案》,为社工人员发展、晋升提供明确的制度指标,以鼓励社工人员进步,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建立科学的社工人员评价机制,结合街道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及公益项目创投比赛等,从社工服务工作质量、社工服务工作态度、社工服务技能等角度出发全面评价社工人员,帮助社工人员掌握自身的缺点与不足,进而针对性地提高自身素质。
4.构建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
首先,构建社工人才发展职业规划设计,引领社工准确认识自身的职务,进而能够在提高自身的同时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贡献绵薄之力。其次,大力推广“价值计酬”理念,完善制定了《新城街道社工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办法》,合理化社工的薪资待遇,构建良好的薪酬保障机制,从精神鼓励、经济鼓励两个层面出发帮助社工人员感知归属感,进而使之能够无后顾之忧的全身心投入社区服务。最后,在人才聘用方面,优先录取高学历、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社工专业人才,并为之提供丰厚的薪资待遇,以招聘录用为契机激励社工人员进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相关者不懈努力才能够实现的。在具体落实时,相关人员一定要充分的考虑社工人才队伍的现状,要善于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从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合理安置社工人才岗位、科学评价社工人才、构建良好的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出发,以全面提高社工人才素质、打造优质的社工人才队伍,进而为社工事业的良性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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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智慧社区;评价体系;模糊多属性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121
[中图分类号] C9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1- 0207- 04
0 引 言
智慧社区是社会管理的一种创新模式。2012年,提出了集约,绿色,智能和低碳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兼顾城乡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认真贯彻创新、绿色等五大发展理念,以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针对智慧社区的评价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2013年10月,青岛市被确定为国家智慧城市双试点城市。同年,《智慧青岛战略发展规划(2013-2020)》提出智慧青岛建设到2016年要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青岛市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全面建设智慧社区,使其覆盖率达到200万户以上。智慧社区是检验智慧青岛建设情况的重要指标。因此,针对青岛市智慧社区的评价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智慧社区已成为热点研究领域。国内学者如王京春分析智慧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张彭研究“互联网+”背景下智慧社区的搭建;郑从卓等分析智慧社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国外学者如Hall Margert认为可以把居民的幸福预测作为管理智慧社区的一种方法。但是,缺少系统的智慧社区评价指标体系。朱梅芸构建了智慧社区评价指标体系,应用AHP-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实证分析;杨昌辉设定四个维度采用平衡记分卡法对智慧社区进行绩效评价。
4 结 语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6.1%。2016年9月,青岛市共有157万老年人,其中“空巢”老人占七成以上。人口老龄化使养老成为重大民生问题。2016年青岛市的《青岛市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推进社区治理的智慧化,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2016年10月11日,强调要紧紧围绕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因此,智慧养老在指标体系中占有最大比重。考虑到老人的精神层面的需求,次准则层增加了精神慰藉。
有些地区只简单的以实现预期的数量来评价智慧社区建设情况的好坏。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明了,但是却忽忽略了很多方面,没有考虑居民满意度。并且,在结论中我们分析出某地区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而得不到更确切的信息。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智慧社区内涵丰富,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社区模式。在治理过程中要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做到一切为了人民。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京春,高斌,类延旭,等.浅析智慧社区的相关概念及其应用实践――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为例[J].理论导刊,2012(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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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从卓.我国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3(9):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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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学视角;滥用问题;社会良性运行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101-02
近年来,我国滥用人数增长迅速,滥用呈现加剧态势。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其中2014年新发现吸毒人员48万名。参照国际上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 400万。全国涉毒县市区增至3 048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9成以上,其中吸毒人员百人以下县市区754个、百人以上千人以下县市区1 545个、千人以上县市区749个。2015年,全国共查处有吸毒行为人员106.2万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3.1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0%和14.6%。同时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多发趋势明@。滥用不仅威胁人类健康,同时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社会风险。目前我国滥用问题的治理还远远不够,因此,不断加强和深入滥用问题的治理研究意义十分重大。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对我国滥用问题的研究热点进行概要式梳理。
一、对以往研究热点的综述
国内学者对滥用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从社会学视角对滥用问题开展实证调查研究,则是最近十余年才开始的。目前,我国学者对滥用问题的社会学研究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滥用人员群体特征的调查研究
国内学者对滥用人员群体特征研究多采用定量研究和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有对青少年吸毒人群和女性吸毒人群等的调查研究。唐斌通过分析青少年吸毒群体特征时发现,亚文化的传递是青少年吸毒群体的主要特征,同时他调查研究了亚文化如何是在群体中得以习得与传承及群体成员的相互认同[1]。随着女性滥用者的增加,学者们对女性吸毒群体的特征进行了研究。刘晖等从女性社会学视角出发研究了女性滥用的特征,并认为相对男性而言,女性吸毒更有“被动吸食”和带有男性吸毒助“性”的受害者特点[2]。万志红通过云南青少年吸毒群体的调查发现,边疆地区青少年吸毒群体存在与内地滥用者不同的特征,其中包括年龄更加低龄化、受教育程度更低、民族多样化等特点[3]。随着新型滥用加剧,一些学者研究了新型滥用人员的群体特征。沈康荣首次对我国吸食新型的滥用者的群体特征进行调查和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滥用人群凸显“三多”――男性众多,低学历人员多,无业人员多;滥用种类相同――主要是冰毒、和;滥用人数增长迅速[4]。
(二)滥用人员染毒成因及复吸归因的调查研究
段伟、祝小慧从社会心理动机理论研究青少年的染毒原因,认为青少年不良的个体心理如不加以正当引导,则可能会成为导致青少年染毒的重要内在心理因素[5]。廖龙辉在对青少年吸毒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青少年滥用行为的成因进行了“社会-心理”因素的综合[6]。夏国美在调查的基础上从更深的文化和制度层次分析了青少年吸毒问题背后的原因[7]。莫关耀等通过云南滥用严重的八个州市的调查和访问,分析了云南省新型滥用的朋辈群体因素,指出交友不慎成为35岁以下青少年滥用新型的主要外因[8]。杨玲等通过对吸毒者回归社会后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复吸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之后普遍缺乏亲密的人际交往和情感互动。不利的社会处境、社会支持的缺乏、归属感的缺乏等是导致复吸的重要原因[9]。
(三)滥用的社会危害的调查研究
国内研究者对滥用社会危害的研究主要从个人、家庭及社会等层面展开论述。秦和平的《西南民族地区的危害及其对策》一书是目前国内系统地认识西南民族地区的危害及禁毒对策的专门著作,从时间和空间两方面,系统分析了西南民族地区的毒害,并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积极的建议[10]。夏国美、杨秀石等人所著的《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一书,对新时期出现的新型滥用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新型吸食者与传统吸食者的人口学特征、滥用特征以及风险的对比研究后,发现新型存在传播快、心理成瘾性高、治理难度大等社会危害性[11]。
(四)滥用的防治措施及禁毒政策实证研究
这类研究有的从总体上探索吸毒行为的防治对策,而有的注重研究地方特色的防治策略。冯丽平经调查分析认为,戒毒人员复吸问题和后续生存教育问题是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她对如何降低复吸率,如何营造一个“洁净”的社会环境和完善社区戒毒管理模式来巩固戒毒成效等进行了研究[12]。钱宁借鉴了社会支持网络的概念,调查访问了昆明在戒毒帮教、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中所采取的一些举措,从社会工作层面研究社区戒毒方法――即“金碧模式”[13]。韩丹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江苏吸毒人群进行调查,提出“生理――心理――社会”为一体的社区戒毒综合模式,从生理、心理、社会三重维度构建了吸毒人群的社会支持体系,以此有效干预和治疗海洛因人群的成瘾问题[14]。陈曦、何咏梅研究了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禁毒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了探索具有民族化、本土化特色的禁毒教育的一些对策[15]。钟莹、梁国勋研究了如何运用个案管理方法在社区戒毒人员中开展工作,如何整合社区资源,提升社区禁毒的专业化服务水平[16]。刘爱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昆明强制戒毒所经验,提出了包括脱毒治疗、教育管理等九个第一的“昆明戒毒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戒毒工作的特色之路[17]。
二、研究现状评析及展望
近十余年来我国滥用问题的社会学研究已取得了不菲的成果。我国学者在借鉴国外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与访问,分析了滥用者的群体特征、吸食原因、滥用危害,提出了一些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干预政策。但目前国内相关研究还存在如下缺陷。
一是国内学者多采用“现状、特点与趋势分析成因分析影响分析应对策略与结论”这一研究路径,研究模式较为局限。二是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研究的严密性、客观性、价值中立等方面还存在欠缺。目前国内大部分的问题研究都以定量调查研究为主,滥用问题调查多采用简单问卷数据调查,在问卷的设计科学性与时效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吸毒人员的吸毒史、生命史进行深入持续性的参与观察、访问及行动研究等的质性研究还比较欠缺。三是我国学者的滥用问题研究缺乏对滥用问题进行社会学学理的探讨,应加强从社学学理的角度出发,加强社会文化层面分析解决滥用问题的研究,通过多视角、多层次对滥用群体进行深入研究,最终找到滥用行为的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从而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供有益的借鉴。四是研究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国内关于滥用问题的研究集中在吸毒人群现状、成因、滥用影响、防治干预措施等方面,例如吸毒人群的家庭研究、新型相关领域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滥用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信息技术的进步,滥用问题不断演化与变异。滥用问题涉及政策、经济、文化、社会、伦理等诸多方面,为进一步减少问题的社会代价,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应根据国内外毒情的变化,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利用社会学的学科在社会问题研究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滥用问题的专题实证研究,同时不断深化拓展滥用问题的研究视角,进行跨学科的整合性研究,逐渐深化符合地方特色且有可操作性的滥用问题治理的社会政策研究,逐步构建我国的滥用的防治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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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廖龙辉.当前青少年吸毒行为现状及其成因的社会学分析[J].青年探索,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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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韩丹.吸毒与艾滋病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以江苏吸毒人群为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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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同;社区;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5-0116-03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报提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创新社会治理”,即通过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要求我们做出积极的探索,把它落实到实处。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际关系和人自身思想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和谐。实现这个目标,其基本任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实施横向涉及多个部门和所有县(市、区),纵向到每一个公众。实现生态文明,需要新的治理形式。这种治理形式强调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以公共利益为最高诉求;强调多元参与、协商对话和共识。
一、协同治理对于社区生态文明建设有推动作用
协同治理就是在工业生产时代背景下,基于各社会治理主体对于公共权力追求的前提下,以协同学为理论指导,致力于推进各治理主体之间形成有机合作结构的一种机制。该理论对于当前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丰富,致力于通过协同有序的参与社会管理来实现对社区生态文明的建设。
和谐社区是全人类的理想追求,生态文明是人类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内在超越的价值学说具有自身的优势,可能在价值差异、多元的条件下达致价值共识,解决价值的“多”与“一”的难题。对于政府而言,在这样的背景下,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通过社区层面的参与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和资源,进行社区协同治理。在社区生态文明的实际建设中,强调社区生态治理理念的创新和激励社区公众的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最核心的要务是打破原有的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起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社会各部门、各群体参与,民众自我约束和管理的一种协同治理结构。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和社会团体、个人权利的和谐共生,从而促进社会整体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可协调发展。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打破原有的社会一元治理模式,打破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性唯一承担者的地位,广泛吸收社会群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各群体的积极潜能,使社会治理的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二、推进协同治理的障碍因素分析
在社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当前的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体制下,协同治理的实现仍然存在一些障碍性因素。
(一)政府层面
1.政府单中心的路径依赖导致推进协同治理缓慢
路径依赖的基本含义是指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进或制度变迁均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还是“坏”),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在诺斯看来,“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1]。长期以来,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乡镇及村委会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如城市社区当中,居委会70%-80%的精力在进行进行街道下派的各项行政任务。在社区生态环境的治理过程中,无论是“行政手段”或者“经济手段”,政府始终是执行的主体;驻区企业大多数是在政府的压力下进行环境治理,他们没有防止污染、治理环境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及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他们大多数是被动的参与政府号召的环境治理行动,而很多对于环境污染的抗议,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这种长期政府单中心的治理模式导致协同治理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制度化。
2.政绩考核体系不科学导致推进协同治理缓慢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成为政府的主要任务,一直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着力点。经济发展长期以来成了各地方政府工作的重心,地方政府都在思考如何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和财政收入的相对提高。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维护是一项公共服务,区域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大、见效慢。地方政府在以经济考核为主要政绩考核的体制下,大多倾向于发展短、平、快的项目,以取得业绩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在社区环境治理当中的投入往往短期内得不到回报,甚至有时还会给区域经济的发展造成损失,如很多环评不能过关的项目不得上马,会造成一些招商项目无法落实。在这种倾向于经济发展为考核的主要内容的政绩考核体系下,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动力去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甚至对一些生态污染的行为无视,导致生态文明的协同治理进程发展缓慢。
3.环境监管缺乏力度导致推协同治理缓慢
环境监管乏力表现为出现过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无法可依表现为:社区的环境规划没有统一的法规标准,无法评定社区环境的现状;环境常规管理的责任也无立法项目规定,无法确定相应责任承担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表现为:当出现破坏环境、造成污染、资源浪费的个人或者企业行为时,处罚不严;或因某些地方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对环境保护在这方面有“缺位”行为。
4.生态建设其他主体培育与支持的不足导致推进协同治理缓慢
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是生态社区建设的三个主要力量,只有三者合力,社区的生态建设才能得到保障。而现实情况看来,政府对社区组织的存在培育和支持很不足,要么社区组织直接隶属于政府城市管理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要么缺乏引导和管理,其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政府对待社区居民也停留在一般的行动号召,缺乏规范性、指导性和激励性。
(二)社区层面
1.生态文明价值观念缺乏,责任意识不强
生态文明是物态平衡、生态平衡和心态平衡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文明形态。在社区当中,生态文明体现为环境保护、社区公平合理,社会文明和谐等。当前经济发展仍然是地方政府工作重心以及公众的主要期待,加之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社区居民落后的文化观念、急于经济发展的迫切心态、不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不完善的制度环境等,都导致社区公众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念未能深入人心,阻挡了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2.成员缺乏社区归属感,参与冷漠
尽管目前社区成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环保意识也有所加强,但是大多数成员的行动还只是停留在个人家庭内的行为当中,只满足于对家庭内环境的维护,有“个人自扫门前雪”的味道。对于社区号召开展的大范围公益性的环保活动,参与率不高。即使参与,参与人员也大部分是“老弱闲散”人员,处于社会中坚力量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较高的“精英阶层”大多以“忙工作,没时间”为理由很少参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社区成员对社区归属感不强,只是将社区理解为居住的一个场所而已,没有认同为共同的“家园”;另一方面,对社区的信任感不高,很多人理解社区治理组织代表的是政府,做得都是“政府交待的事务”,而不是自治组织,缺乏认同感,因此对环保活动也参与热情不高。
3.消费至上主义,消费过度现象存在
当下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以物质追求为重心的状态,从而导致了高消费、过度消费、炫耀性消费等心理的出现,这些消费至上主义导致了生态产品的消费性浪费。如“天价月饼”的出现,是人们炫耀心理在作祟。社会成员在节约与消费方面的这种认知偏差,导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行为更出现偏差。
4.环境保护组织依附性强,无法独立发挥治理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发展非常不充分,独立性较差,对政府的依附和依赖性较强。中国的民间组织在社会公共事物治理中,并没有真正实现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合作或博弈,更谈不上平等地参与治理,它们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间组织,更象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准政府组织,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也不例外。近年来,中国环境保护民间组织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数量不断增多,生态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名目繁多,但是治理作用发挥并不充分。
(三)企业层面
1.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高
企业生存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根本,对生态文明建设缺乏动力。以江西省孔目江生态经济区的洞村、欧里、观巢等地为例,这些区域资源较丰富,有着较长的采掘洗矿业发展历史,面对当前正处在上行阶段的煤、铁矿产品价格,面对高铁及高铁新区建设形成的巨大石料需求,企业扩张产能的冲动比较强烈。在流域治污及产业转型过程中,一些企业虚以应付、拖延观望;一些洗矿厂宁愿出资建设简易的污水处理池,或是选择停产待机,却依然坚持不愿退出。有的村委一方面引导发展观光农业、大力宣传生态旅游,另一方面仍然保持较大规模的石灰石开采,其主导产业、企业构成并完成转换升级。
2.社区服务参与不足
一方面很多驻区企业对社区服务的参与意识不到位,认为参与社区服务与企业的发展不相关,缺乏参与精神。另一方面,即便进入社区开展活动,有些企业仅仅满足于眼前利益,活动目的更加侧重于在于如何推销企业产品和宣传企业,对于公益性的服务缺乏热情与投入。
三、结论和建议
(一)建立以共同利益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
传统意义认为,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而生态文明理论告诉我们,生态与经济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是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转化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寻求协同治理的重要基础是增进共容利益。共容利益使得地方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协同治理变得必然和可能。在奥尔森看来,如果某一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某个拥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的组织能够获得该社会所有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并且同时会因该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该个人或组织在此社会中便拥有一种共容利益。共容利益给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诱使或迫使他们关心全社会产出的长期稳定增长[2]。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寻求民众、驻区单位、社区组织等共同的支持与合作。
(二)构建社区生态文明发展评价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的目的,在于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执政导向,将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结合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为各级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内容和工作追求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参照国家环境部“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社区的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保障:强调通过政策支持生态文明各主体的行动,强调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和社会文明风尚的建立。(2)人居生态:利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工程优化的方法,规划社区内的居住环境。以体现环境优美、安全方便、保护传承文化传统特色为宜居目标。(3)环境生态:主要包括水、大气、噪声环境;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污染的控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资源的节约利用等方面。(4)生态伦理文化的塑造:强调通过社区教育所形成的社区公众的生态文明理念,主要包括生态知识普及率、绿色消费观人数比重、生态伦理观人数比重。通过具体调研与听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意见,本文测算设计了社区生态文明评价体系框架,以期对社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见表1:
(三)增加成员归属感与信任感,建立合理规范的治理参与机制
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增加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和信任度,逐步引导社区居民自治,建立可行的社区成员参与制度以及有效的社区参与制度。通过环保活动的开展增加社区成员之间的了解以及对社区治理组织的信任,让社区成员在环保行动中体会到互惠互利,如组织开展社区义务大扫除、旧物交换、垃圾定点投放、义务植树、志愿者清理“牛皮广告”等与切身利益联系紧密的活动;设立举报平台、曝光栏,对社区内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体居民互相监督机制,提高居民生态行为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126.
关键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综述
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旅游活动场所,以乡村特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风情等为旅游资源,以满足旅游者各种旅游需求的生态旅游形式。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就是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来,把全体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开发、管理、监督以及受益的主体。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近年来,学者们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呈明显上升趋势。从论文的研究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意义和内容研究、模式研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等方面。从研究方法上看,不断结合多学科进行研究,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不断多样化。
一.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研究内容
(一)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意义内容方面研究
郑群明、钟林生(2004)分析了参与式乡村旅游的经济学意义,认为社区全面参与旅游开发,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方文华,王力峰(2008)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不仅可以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质量,从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利,还可以有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和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2]。王琼英(2006)构建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型,提出以表演者、决策参与者、投资者、资源环境保护者身份参与乡村旅游[3]。于笑云(2007)阐述了乡村旅游对社区经济、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影响,指出乡村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范围应贯穿旅游发展全过程,包括规划与决策过程、利益分配、环境保护、文化维护和教育培训[4]。周丽洁(2009)认为社区参与是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能促进社区自身的良性发展,要让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规划与开发、经营与管理、利益分配和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体[5]。郭凌(2008)对社区参与的主体、方式和目的进行了解析并以 “决策”与“分享”两大基本因素为核心,以参与决策的充分性、文化延续的稳定性、环境资源保护的有效性和当地居民生活改善的明显性为支撑框架来构建有效社区参与体系[6]。向富华(2012)认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本质是维护社区居民权利,并依据社区居民的3项基本权利,提出9种参与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的支撑体系由政府、村委会、企业、社区居民等4方的行动体系构成[7]。
综上可见,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具有重大的意义,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延长农民的收益期;促进社区自身经济、文化、环境的良性发展;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社区居民应该参与乡村旅游的全过程,包括经营决策、环境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
(二)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研究
郑群明、钟林生(2004)在结合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四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开发模式:“公司+农户”模式、“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股份制模式、“农户+农户”模式和个体农庄模式[1]。廖珍杰,张丽娟(2009)按开发经营主体和利益相关者不同进行分类,认为目前国内乡村旅游存在的社区参与模式主要有个体农庄模式、“农户+ 农户”模式、“公司+ 农户”模式、“公司+ 社区+ 农户”的模式、“政府+ 公司+ 农户”模式、“政府+ 公司+ 农村旅游协会+ 旅行社”模式和股份制模式这七种模式[8]。邓阿岚、李庆雷、郭喜梅(2009)提出民族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分阶段模式,分为发展初期的打工式参与、发展中期的自主经营式参与和发展成熟期的监控式参与,强调社区参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9]。徐燕(2011)依据社区参与模式理论资料总结中国乡村的社区参与模式有居民自发型,动员型和互动合作型,认为总体的趋向是以居民为主导,政府合作、各种社会中介组织支持、各种利益相关者支持配合的方向发展[10]。王敏娴(2010)在常见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方式基础上提出“政府+农户+NPO”模式和“政府+农户+企业+NPO”模式,其中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意为非营利组织,例如乡村旅游协会,主要起到自律、管理、监督和协调的功能,前者模式适用于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依托城镇客源的乡村社区,后者模式适用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旅游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11]。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进行了研究,不乏一些创新的模式,但如何选择合适的社区参与模式,应当对当地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当地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标准。
(三)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社区参与问题逐渐显露,学者们渐渐把目光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过程所遇到的困境,以及如何走出困境的对策研究上。
黎平(2005)认为传统观念的抑制和相关组织与个人对其的漠视是山区居民参与旅游的障碍,并提出了几点解决思路,包括政府正确引导、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对居民进行教育培训[12]。彭敏,付华(2007)分析了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状况极不平衡和初级特征明显的现状,提出了加强认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必要性,并深刻挖掘其内涵,大力提倡社区参与.扩大专题交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加强社区居民的培训,在把握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这几点建议[13]。方文华,王力峰(2008)指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机制不健全、乡村旅游管理体制不畅,提出对居民进行相关旅游知识培训,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保护村民利益[2]。陈丽华、董恒年(2008)分析了贫困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必要性和主要障碍,并提出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思路,包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加强社区居民的培训以及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14]。李玉新(2008)在分析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主要障碍基础上提出了以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措施[15]。樊忠涛(2010)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存在参与渠道单一、参与层次低以及不规范参与等问题,并提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创新机制[16]。张文磊(2012)认为经济利益分配是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最主要和最敏感的问题,选取了3个较为成功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典型案例,对它们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比较,提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利益分配原则和架构[17]。
(四)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证研究
保继刚、孙九霞(2003)对阳朔遇龙河风景区规划的社区参与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要给居民提供参与旅游规划、旅游发展决策的机会、对居民进行教育培训等建议[18]。梁军、郑硕飞(2008)对井陉县于家村居民对乡村旅游意向进行调查分析,得出大多数村民对旅游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有较全面和客观认识,愿意为当地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调查基础上提出于家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环境系统维护措施[19]。何喜刚,高亚芳(2009)分析了甘肃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的可行性,并根据发展现状归纳出甘肃乡村旅游4大主要社区参与类型是城郊休憩型、新型城镇型、景区覆盖型、交通节点型[20]。明跃玲(2010)调查湘西德夯苗寨,了解到该地社区成员参与积极性高,参与程度低的现状,认为应通过更新传统观念、 发展民族教育、 挖掘民族文化的内涵等方式培养社区成员参与乡村旅游的主体意识[21]。周杰、陈志永(2012)对贵州出现的三类典型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朗德模式、天龙模式和西江模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提出民族村寨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需要村民从单方治理、参与管理过渡到共同治理角色[22]。焦慧元(2012)分析秦皇岛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23]。陈岚雪,唐雪琼(2012)阐述了咪依噜风情谷社区参与的主体、内容以及模式,并提出从引导机制、决策机制、利益保障机制以及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构建彝族社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24]。
二.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看,学者们不断引入相关理论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研究,采用定量分析工具调查研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方法不断创新。
汪芳、郝小斐(2008)以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雕窝村为例,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该地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情况进行了评价[25]。笪玲、张述林(2009)以重庆市近郊乡村的璧山县为例,运用PRS模型分析都市近郊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特点,并提出该类区域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策略[26]。代则光,洪名勇(2009)认为旅游者、开发商、社区居民、政府是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利益相关者,社区旅游的发展实际上是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平衡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通过交易、协调、利益让渡和责任分担而进行社会建制的过程,并运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社区居民与政府、开发商的博弈[27]。徐福英(2010)运用产权理论的相关原,对当前我国乡村旅游社区参与过程中存在的产权主体不明确、 产权边界模糊、 价值衡量不准确、 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分,并提出相应对策[28]。杜宗斌、苏勤(2011)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居民旅游影响感知和社区归属感的结构方程模型,得出社区参与对旅游感知、社区归属感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以浙江安吉――著名的乡村旅游地为例,运用Amos7.0软件对模型进行假设检验,探讨了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建议[29]。曹兴平(2012)将文化绘图工具应用于文化乡村旅游产品规划和管理及社区文化资源管理,认为文化绘图有利于组织整合嵌入乡村社区的文化资源,可有效解决社区参与中社区本位的缺失问题[30]。时少华(2012)从“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普通村民”3层权力结构分析工具出发,分析景区并购事件中主体权利运作策略,提出事件中矛盾冲突疏解的路径是经济分化程度与社区记忆的提升[31]。
三.结论与建议
国内学者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经历了从缺失到凸显的过程,并日渐成熟,最初研究大多集中在阐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意义,探讨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内容等理论问题,近几年来,学者们逐渐开始关注并研究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并出现了许多实证研究,引入相关理论和分析工具,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不断增多。但与国外相比,仍有不足,因此,仍应加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学术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促进方法和理论的进步,以科学地指导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践工作。
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明确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必要性,社区居民应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管理的全过程中,而在实践中,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并不高,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利益分配问题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关键影响因素及解决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郑群明,钟林生. 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J]. 旅游学刊,2004,(4).
[2]方文华,王力峰.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J]. 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0).
[3]王琼英. 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型及保障机制[J]. 农村经济,2006,(11).
[4]于笑云. 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问题的探讨[J]. 贵林林业科技,2007,(2).
[5]周丽洁.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探讨[J]. 生产力研究,2009,(21).
[6]郭凌.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概念辨析[J]. 新疆社会科学,2008,(4).
[7]向富华.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研究[J].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2,(7).
[8]廖珍杰,张丽娟.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J]. 学理论,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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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徐燕. 中国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社区参与模式研究[J]. 农业与技术,2011,(5).
[11]王敏娴.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10.
[12]黎平. 试论山区旅游的社区参与[J]. 林业经济问题(双月刊),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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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陈丽华,董恒年. 可持续旅游扶贫开发模式研究[J].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15]李玉新. 基于和谐发展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研究[J]. 社会科学家,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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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保继刚,孙九霞. 旅游规划的社区参与研究―以阳朔遇龙河风景旅游区为例[J]. 规划师论坛,2003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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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何喜刚,高亚芳.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甘肃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模式研究[J]. 开发研究,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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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焦慧元. 秦皇岛市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策略研究. 2012年秦皇岛市社科联课题(课题编号:201206219).
[24]陈岚雪,唐雪琼.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机制研究――以咪依噜风情谷为例[J]. 绿色科技,2012,(4).
[25]汪芳,郝小斐.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乡村旅游地社区参与状况评价――以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雕窝村为例[J]. 旅游学刊,2008,(8).
[26]笪玲,张述林. 都市近郊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策略研究――以重庆市璧山县为例[J]. 改革与战略,2009,(6).
[27]代则光,洪名勇.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分析[J]. 经济与管理,2009,(11).
[28]徐福英. 产权理论视角下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研究[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5).
[29]杜宗斌,苏勤. 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居民旅游影响感知与社区归属感的关系研究――以浙江安吉乡村旅游地为例[J]. 旅游学刊,2011,(11).
[30]曹兴平. 文化绘图: 文化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及实践的新途径[J]. 旅游学刊,2012,(12).
(三)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工作督查。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印发了《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XX年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哈社卫发〔XX〕2号)。按照《通知》要求,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分3个组深入到各区(市),对XX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力争机构建设三年达标
按照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哈尔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要求,从XX年起连续3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此项工作任务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惠民行动”项目,强力推进。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XX年“惠民行动项目”提出的年内完成4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建、改扩建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维修任务,完成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设备装备任务,局长慕莹和副局长李若奇多次深入到各区(市)卫生局进行调研论证和实地考察。在坚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前提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采取能转型的转型、能整合的整合与新建、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社区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各区已经拟定了XX年及XX-XX年建设计划,并通过了初审。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处配合计财处制定了《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哈卫基发[XX]79号)、《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治理指导意见》(哈卫计发[XX]91号)和《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及工程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卫联发[XX]29号)等配套文件,使建设项目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强力推进内涵建设,实行“十统一”规范化治理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治理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以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十统一”治理(试行)的通知》(哈社卫发[XX]3号),要求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布点规划、建设标准、标识标牌、基础装备、制度规范、信息治理、公示内容、医学文书、慢病防治模式和考核评估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十统一”治理。二是研究设计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牌匾、灯箱、科室标牌、形象板和各种展板的样式,并印发了《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统一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标牌的通知》(哈卫基发[XX]116号),要求各地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标识标牌更换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转发道里区社区卫生工作治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哈卫基发[XX]99号),要求各区(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学习借鉴,并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工作治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启动大医院支援社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为充分发挥全市大中型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援与指导作用,迅速提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按照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卫发[XX]390号)、《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的实施意见(试行)》(哈卫发[XX]389号)和《关于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哈卫医发[XX]33号)要求,我局适时启动了“大医院支援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对子”活动。
一是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推进会上重点部署了大医院支援社区工作。4月11日,道里区等8个城区卫生局局长、主管局长和市第一医院等部分市直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推进会。李若奇副局长要求大医院要确定支援社区的专家人选、出诊时间,并进行公示,方便社区居民选择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大医院选派的专家开展服务提供条件。慕莹局长传达了张显友副市长的指示。张市长要求市直大医院在支援社区方面要带个好头,根据社区居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要,选派优秀专家到社区工作,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专家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