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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探究

时间:2023-10-13 16: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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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探究

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 探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b)-0203-02

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如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不少于两个的纳税方案时,通过运筹和设计,以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1]。”税收筹划简而言之就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的降低纳税风险。我国很多大型企业都设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岗位,通过研究税法、合理纳税,为公司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不断加深,税收筹划也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纳税人经常有多于一个的纳税方案。不同纳税方案的税务负担往往相差较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的理财工作重点。根据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高达72%,电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将对其降低成本有重要意义。

1 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概述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安排与筹划,从而尽可能地节约纳税额,为企业降低成本[2]。税收筹划有以下几点特征:(1)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很强的管理活动,属于企业管理计划的一种;(2)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寻求降低成本的一种方式;(3)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它以企业的涉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与企业的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分析都密不可分[3]。

税收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是国家职能的体现[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有多种纳税支出项目,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税收筹划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关系密切。当有多种纳税方案时,需同时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和税务的轻重。可通过税收筹划来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对企业的涉税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事先计划纳税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成本降低。

2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概述

2.1 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分析

随着我国“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电力企业的竞争意识逐渐加强。电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以及管理创新来提高效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进行税收筹划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方法,越来越得到电力企业的重视。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而进行调整。现今,电力企业逐渐形成了一套现行的电力市场税收体系。

在我国,电力企业的主要纳税种类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等。电力企业的纳税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电力公司与其子公司、电力转供企业、独立于国电的发电公司等。国电的各省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增值税以企业的进项税抵扣后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小规模纳税人的电力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他电力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均以增值税为税基,税率一般分别为7%和3%。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实现利润为税基,所得税的税率为25%。营业税以非注营业的业务所得的销售收入作为税基,税率为5%。房产税的税基是房产余值,税率一般是1.2%。在电力企业的税收结构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主要纳税项目。具体的税收结构如表1所示。

2.2 电力企业税收体系的问题

我国电力企业的税收随着实行着与其他行业相同的税率,但电力企业的实际税负明显高于其他企业。我国实现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投资性的支出不能用作进项税抵扣。电力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固定资产的比重高达70%,在投资性支出的重复纳税上看,电力企业的增值税高于工业平均水平40%以上。另外,我国的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处于主体地位,其原材料是煤炭,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率是13%的低税率,这使得电力企业的进项税抵扣率偏低。

我国的宏观政策支持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鼓励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但是在税负方面,国家的政策并没有为水力、风力发电的建设提供政策优势。我国目前的风电、水电的增值税征税率大大高于火电。大中型的风电、水电、火电的增值税率都是17%,但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却有很大差距。一般,火电纳税额占销售收入的10%,而风电高达16.8%,水电约为14%。这是由于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的投资成本远大于火力发电。除此之外,水电的隐性税负较大。水电工程从建设到运营都要为防洪、旅游、水产养殖等功能支付成本。风电与水电是有利于环境的清洁能源,一旦实现电价市场化改革,风电与水电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非常不利的地位。

2.3 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

电力企业的涉税种类众多,对于涉税金额较低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进行税收筹划的弹性较小。因此,我们将税收筹划的重点放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大数额税种上。针对电力企业近年来的降薪现状,该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提高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水平。

(1)充分利用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国家为鼓励电力企业的发展,给出了许多的电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是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的重要筹划空间。

(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电力企业的员工降薪将不利于员工激励,如何通过税收筹划来最低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利益损失,这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工作。

(3)并购中的税收筹划。自电力体制的改革方案出台后,上市电力企业的并购、重组事件频发。如何在合理筹划并购中的涉税问题,降低税收成本将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工作之一。

(4)针对固定资产的筹划。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偏大,而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理的各个阶段都涉及税收问题,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利润。

3 电力企业的涉税税种的筹划方案

3.1 电力企业增值税的筹划

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非常少,要降低电力企业的税负金额,需对其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筹划。

(1)扩大进项税额抵扣。电力行业的原材料由煤、油、气等构成,这些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相比于企业行业偏低。为了尽量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通常可采用如下几种方法:①购买原材料时,不仅要索要专用增值税发票,还要取得专用发票上所明确说明的增值税额;②价格相同时,购买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③委托加工货物或进口货物时,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④采用兼营的方式,降低不可抵扣的比例。

(2)充分利用国家对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发电企业主要以火力发电为主,对煤炭的依赖性高。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燃烧煤炭对环境的污染严重。国家在增值税方面提出许多优惠政策,鼓励发电企业采用其他的清洁能源。电力企业在进行建厂选址时,可考虑国家有关的增值税优惠办法,如《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等。电力企业可通过合理选择建厂地址,进而避免部分的税务成本。

(3)有关运输费用的税收筹划。企业的运输费进项税额根据现行的税收制度可抵扣7%。但如果客户一票结算,将运输费用并入价格而开具增值税发票,则无形中增加税负。对运输费用的筹划方法有:①将运费收入转化为代垫运费,但该方法要受销售对象的制约;②通过将自营的运费转化为外购运费,从而降低增值税的税负金额。

3.2 电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

我国在2007年3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法。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关键在于税率。统一后的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由于电力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占比较少,新税法的实施使得整个行业的实际纳税额有所下降。新企业所得税的颁布,在税率、税基、扣除办法、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电力企业均有较大的影响作用。面对新的企业所得税办法,电力企业可继续加大技术开发费的投入,以提升电力企业的创新水平;引进节能环保的设备来进行技术改造;适当地加大电力企业的品牌维护费用等。

针对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占比巨大,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电力企业的筹资方式的税收额由高到低的排序如下:企业的自我积累资产、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向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者是同业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企业的内部集资。在合理范围内,电力企业可尽可能选取较低纳税额的筹资方式。

3.3 电力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薪酬激励是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力行业的整体降薪趋势,可通过将薪酬激励与税收筹划相结合,以达到员工激励的作用。对电力企业的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非常必要。对于高管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管人员的董事费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缴纳其个人所得税。另外,可通过运用股权激励的办法来降低高管人员的个税税额。对电力企业的高管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年薪制、提高工资福利等方法。而电力企业的普通职工的工资一般由项目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对普通员工的激励包括职位的升迁、工资奖金、职业培训等方面。为了增强对普通员工的激励,一方面可以提高工资;另一方面可以采用非货币性的支付方式来为员工服务,如:交通费、购房支付、培训支出、购车支出等。通过从工资中扣除这些必要支出,来降低员工的个税缴纳税负。电力企业可以在费用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增加非货币性支出的比例,来降低员工的纳税成本,从而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企业常选择的非货币性支出方式有为员工提供住房、统一为员工提供旅游机会、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等。

4 结语

电力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合理地税收筹划能够为企业节约较多的成本,为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有重要的可借鉴价值。该文分析电力企业的税收体系,挖掘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空间,通过适当的筹划方法来降低企业的纳税税负,并详细分析了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筹划方案,对电力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

[2] 艾华.税收筹划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会计核算

在当前优胜劣汰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要想赢得一席之地,谋求长久发展,必须创新进行经营管理模式。基于目前经济资源的有限条件,为降低税收成本,企业一般采用纳税筹划的方法。所谓纳税筹划就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基础和前提下,在存在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科学合理的纳税而采取的规划。企业纳税时,通常以政府相关政策为依据,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交易活动,优化选择自身的纳税方案,本文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进行探析,具体探究内容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不管利润分配政策怎样,企业自主进行的净利润分配并不会增加或减少企业本身所得税负。由此看来,企业的纳税筹划最主要的就是要尽最大可能规避投资者分回利润的再纳税,换言之,就是减少股东分会利润的补缴税款,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其可以通过不直接分配股息的方式来促使股票的增值。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的避免在投资者获取分回利润时,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其还可以将税后所获得的大部分利润作为企业今后的发展资金,进而保证企业未来股价的不断攀升。从个人股东的角度来分析,通过提升股票价格,其股息所缺失的部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而且还不需要其缴纳属于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从法人股东的角度来看,其通过分回所获得的股息,也不需要按照投资方所得税的差额进行剩余税收的补充。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对低税地区被投资企业的利率,应当尽可能的保留其不被分配。与此同时,如果投资企业属于盈利企业的话,并且其所得税税率还要比被投资企业的税率高。那么,此时,作为盈利性的投资企业来说,就应当尽可能的使投资企业避免因分回所引起的利润补交所得税,或者是推迟分回利润所得税,或者是采取不向或推迟对投资者分配利润。另一方面,投资企业要想进一步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就可以采取对被投资企业追加控股的手段来进行。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具体应用

(一)企业纳税筹划成本费用分摊处理

成本费用核算纳税筹划的一种基本方法就是对于成本费用的低税作用进行研究。研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对费用支出过程所减轻的各种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对于企业来说,在其对纳税筹划成本费用进行分摊的过程中,在一定的限定条件范围内,企业的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具有一定程度的低税作用。相反,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则不具有低税作用。而对于成本费用低税作用的考察重点,则应放在税前的列支方式上。此外,低税作用最明显体现在可以一次性在税前列支的各种费用、成本以及损失项目。企业不允许在税前一次性列支各项费用和成本项目,必须按照分摊的方式或者是折旧的方式来对费用和成本进行计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其抵税的作用。

(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会计处理

在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筹划时,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是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结果是不一样的。这样,差异的结果就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成本法缴纳的所得税仅是针对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实际发放的利润,或者是红利、股息,采用成本法并不体现投资企业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而收益法恰恰相反,它能完全反映企业的投资收益。因此,成本法可以帮助企业将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这样投资企业既可以规避投资收益需缴纳的税款,另一方面也可以灵活运用这部分收益资金。

(三)利用亏损弥补进行会计处理

亏损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希望发生的,因为发生亏损会使企业的经营发展陷入很大的被动,虽然一方面政府可以为企业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在资金和运营方面会面临很大的亏损。若企业实际出现亏损,那没企业就开始在资本运营上合理选择相对安全的投资,减少投资成本以便降低今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从而使得企业所承受的亏损能在规定期限内尽早得到全部弥补。这就是利用亏损弥补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也是企业在面临风险遭到亏损时经常采用的弥补亏损的方式。

(四)企业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可以采用的会计折旧方法使平均年限法、产量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四种折算方法。对于这四种折算方法的适当选取,能够确保达到递延纳税的根本目的。通常情况,在确保其他一切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任何一种折旧方法对整体利润和税金不会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但是,从长久的实践和应用中来看,就能发现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不同年份的纳税金额造成一定量的影响,这主要是考虑到了对于使用年限内的提取折旧总金额固定的因素。另一方面,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于最终的税款贴现值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适当的选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的保证会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比如,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说,一但其涉及到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及其年限延长和缩短两方面时,就需要根据折旧方法,在保证折旧年限固定且对利润总金额不造成影响的前提条件下,做出恰当的选择来达成递延纳税的效果。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对折旧年限的变动进行分析,研究其变动对于纳税筹划会计处理的影响。通常来说,为了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在已经选择一种折旧方法的条件下,任何折旧年限都能很好的完成这种作用。但是,如果采用加速折旧年限的方法,就能更加快速的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

三、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要想真正的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高效性,就必须从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员自身着手,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对于我国来说,我国税收政策的出台是与我国经济 的发展历程相一致的,因此,企业要想实施纳税筹划工作,就需要不断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经济发展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此外,我国企业还必须时刻注视着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从而更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面对我国特有的税收政策形势,对于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来说,其所面对的挑战和要求都是极高的。对于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人员来说,不仅要求其具备坚实的基础专业理论,还要求起要有较高的纳税筹划业务操作能力,此外,还需要纳税筹划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实际从业经验。例如,有一些企业通过赠送礼物的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保留客户,对于企业来说,起就可以将这些费用作为企业的广告费用纳入企业的财务收支中。一旦企业本年的广告费用或者是业务宣传费用超过了企业本年营业或者销售所获得利润的15%,那么,如果是一个具有高素质的、高业务水平的纳税筹划人员,其就会将超过利润的开支纳入到以后年度从而通过结转来进行扣除。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必须高度重视对于自身企业纳税筹划人的培养。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税法知识等相关培训,不仅能够促进其自身专业知识的提升,还能够促使其更好的掌握与节税筹划技能相关的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筹划人员依法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同时还能提升其工作效率。企业只有提升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总结

简言之,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此外,会计准则所具备的灵活性又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这也是促使会计核算成为企业纳税筹划重要手段的主要原因。但是,对于我国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仍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提升会计核算在纳税筹划的中的效率。只有重视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重要性,才能保证我国企业的税收征管水平,减少税收征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最终,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新平,张英,吴力佳.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3)

[2]庞莹.浅谈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 2010(17)

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纳税最小化;理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的规定和许可的范围之内,通过对公司财务中涉及到税务方面的活动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和税法中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可以选择的条款,来减轻公司税收负担的行为,也被称为纳税筹划。

1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起源

目前在发达国家中税务筹划已经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记载,税务筹划的诞生追溯到19世纪的意大利,但是现代税务咨询成立于1959年的欧洲税务联合会,这是由从事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团体组成,其联合会成员遍及欧洲各地国家。欧洲税务联合会提出在联合会中的税务专家是以事务咨询为中心开展税务方面的服务,因此在税务方面真正形成了税务筹划的出现,从而不断地发展起来的。而在我们国家,税务筹划方面的发展较晚,其发展速度比较缓慢。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才在不断地担负起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人们收入分配的职能,也是税务筹划的概念在企业中运行,为企业的良好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发展现状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很少。这主要是由以下二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的经营自受到极大限制;同时,企业每年为国家所贡献的利税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企业没有税务筹划的压力和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对税务筹划存在错误认识,特别是税法详细地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却很少、甚至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这使很多人把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同起来,使纳税人从事税务筹划承担了过高的涉税风险,因此阻碍了税务筹划理论的研究及其实际应用的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受到了重视,企业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悄然兴起并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其研究的成果日渐增多。

我国税务筹划的相关文献基本上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渐出现的。《税收筹划》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专著,《避税与反避税全书》中谨慎地介绍了避税和反避税的一些技术。随后,关于税务筹划理论和实务的相关著作才大量出现。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现代企业的合理避税筹划》、《纳税筹划宝典》、《国际税收筹划》、《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原理与实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用到的每年的指定教材《税务实务》等等,这些著作主要从理论的角度谈论了关于税务筹划的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税种税务筹划等内容,个别著作还从企业的业务环节的角度对公司税务筹划进行了探讨。此外,《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也对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理税顾问》中采用分税种的结构,详细地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纳什么税,应该交多少税,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的途径,怎么样才能享受到那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才能申报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等内容。该书的目的是能够帮助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社会上的个人和家庭学习和掌握税法知识,正确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张美中(2005)的《最优纳税方案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从税收实务的角度分析,书中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到的主要税种为主线,依次介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以及其他税种纳税方案的选择;同时并在介绍每一种税的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给出了案例和对案。贺志东(2002)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中,主要从分税种的角度来介绍了税收要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在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纳税筹划的提议。文中对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其他税种的涉税环节进行了纳税方面的提议。梁云凤(2006)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中,通过介绍房地产行业中涉及到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房地产企业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税收筹划进行了一些探讨。

3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不足

从以上对税收筹划方面的研究现状的回顾我们可以知道,尽管国内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企业税务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全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方面也有所涉及。但我们也发现,现有的研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更多的是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对税务筹划进行探讨,而不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展开;首次,在税务筹划的制度基础方面,仅局限于对税收政策的介绍,没有从更深层次的、从法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可能使税务筹划的理论与方法得不到很好的理解;最后,现在的研究大多没有从企业战略或财务战略的层次来讨论企业的税务筹划,而仅仅从企业经营的层次来讨论税务筹划,这可能使企业税务筹划的效果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丘艾莉.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研究[D].广西大学,2004.

第4篇

关键词:新经济形势;印染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方向

一、印染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一)纳税主体转变

为了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出资结构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税法分别设定了不同的税率,通过这种福利优惠政策来扶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可以利用企业并购的形式,使企业从税率较高的纳税主体逐渐降低税率,转变成为税率较低的纳税主体,或是将之前的纳税主体逐渐转变为非纳税主体,以此来减少印染企业在进行运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二)计税依据改变

计税依据是企业在进行征税标过程中的数量化表现。因此,在税率保持稳定不变的情况下,印染企业可以利用并购的方式分解计税依据,使一部分计税依据从原本适用高税率的纳税状态转变成为适用低税率的纳税状态,还可以使一部分计税依据不需要承担纳税义务,这样做能有效减少印染企业在进行运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三)税率的选择

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便是税率,税率是企业依法纳税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计税依据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税率的高低变化会直接影响着印染企业的税额大小。对于不同地区登记的企业,我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印染企业可以利用企业并购的形式,将企业的注册地进行适当的改变,使企业在进行并购之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等,从原本适应高税率的状况变为适应低税率的状况,从而享受其中存在的税收优惠,减少印染企业在进行运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空间

企业在进行运营过程中,若交易的条件与类型不同,可能面对的税率及免税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印染企业利用并购的形式获取税收方面的利益,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管理阶层进行企业并购的重要因素。

(一)利用税收延递条款

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若企业在进行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亏损情况,该企业可以免交当年的所得税,甚至可以将之后的部分收益,用于补偿当年出现的利益亏损,亏损弥补之后,再将剩余的利益进行计算缴纳,所得额直到弥补完整应当缴纳的税收额度之后,便可正常进入运营之中。因此,一些出现了亏损情况但仍旧有足够的盈利潜力的企业往往会成为其他企业的并购对象,部分亏损企业还会同盈利企业进行商讨之后并购盈利企业,以此为基础发挥双方在税收筹划方面的优势,合理取得避税途径。

(二)利用财务杠杆效应

由于利息支出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企业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可适当抵消减少当期利润,能够有效减少税额的支出,从而降低企业运营过程中需要承担的税务负担。利用高财务杠杆效应能够为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收益与节税收益,如果并购目标企业的经营者始终保持着较低的债务比例,且未能进行税务扣除时,负责收购的企业便可以以此为基础利用举借新债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扣除,使用较低的价格收购并购目标企业。受到利率固定的影响,在通货膨胀的环境影响下,债务利息的支付不会随其而进行调整,因此物价上涨的同时,企业需要承担的实际债务不断下降。

(三)利用资产重估增值

企业资产税如果进行折旧的话,则可以从中提取折旧额作为资产税前扣除项目,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利润,使其纳税义务不断降低,尽可能减少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现金流动。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二次评估,对于部分固定资产低估或折旧率较低的企业来说,利用并购的方式能够获得固定资产提高审核计价的机会,使资产计税基础不断提升,以此为根本获得更高的税收扣除。

(四)利用支付方式

若企业在进行企业收购过程中,不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股东的股票,而是改换另一种方式,以换股比例获得并购目标企业股东的股票时,由于并购目标企业的股东并未收到相关的资金,而且双方企业的现金流量也不会产生任何变化。此种情况之下,这一交易的资本利益便可以免税,除非并购目标企业将换到手的股票进行转手变现,此时便需要缴纳相关税款。这种法律允许的延迟缴纳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本流动与转移,若并购目标企业股东选择购买收购企业的债券,对于收购企业方可以将债券转换过程中的利息列于税前列支,在将其转化为普通股份之前可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对于并购目标企业的股东来说,能够延迟缴纳资本利得税。

三、印染企业并购中税务筹划实务

(一)并购目标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选择并购目标时,首先需要了解并购目标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以及企业所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了解这些内容之后,便能够为并购的税收筹划提供一定操作空间,印染企业若已经表现出一定的并购意图,且当期存在较高的盈利额,为保证其纳税水平被改变可以在当期选择一家亏损额较大的企业作为主要的并购目标,利用盈利亏损互相抵消的方式,减免企业所得税,若企业在进行并购中出现了亏损情况,购买企业还可以此为基础递延亏损推迟纳税。目前,对于经济特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我国正在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企业若想要并购其他企业,可以选择这些优惠政策较为优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的主要对象,使企业本身的注册地发生改变,使并购后企业本身也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并购融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我国的相关税法内容规定,企业若发生负债情况,其产生的利息支出可直接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当期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因此企业在进行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企业并购这一资本经营活动的作用,在对企业资金进行融资规划的同时,结合其财务杠杆的强度选择适当的负债融资方式,筹集企业并购过程中应当需要的资金,提高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负债水平,以便于获得较为优越的利息抵税收益。根据笔者的了解可知,随着债务资本融资比例不断上升,尽管在利息扣除之后,税前利润存在一定下降情况,但受到所得税下降的影响以及权益资本的影响企业权益,净利率反而呈现出了一定的上升趋势。

(三)并购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以出资方式的差异为基础,可以分为现金购买、以现金购买股票、以股票换取资产、以股票换取股票这几种企业并购方式。正常情况下,我国的企业在进行并购合并过程中,接受合并的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转让并将其全部资产进行处置,对于资产计算转让过程中获得的相应资金,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除去接受合并企业股权之外的相关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资产,若剩余的价值不高于支付股权票面价值的1/5,企业可直接按所得税对其进行处理。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应当综合相关条件进行考虑,全面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为企业带来更高效益。

第5篇

关键词:企业并购;税收;政府

企业并购包括合并和收购两层含义,是现当代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运营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具体的并购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内容,如企业合并、收购、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并购中企业的权利主体会发生不断的变化,往往涉及到巨额的资金变动,所以必然会涉及到税收问题。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很容易将一些简单的税收问题复杂化,这样会给企业的并购活动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一、企业并购活动要点分析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首先要对并购中税收筹划方式进行合理选择。如果并购企业的利润较多,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考虑,为降低税负,减少税额,可以选择那些有累计亏损且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符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进行并购,通过并购活动,亏损的企业会成为并购企业合并纳税的一部分,其亏损的事实可以使企业少缴纳一定的税款。以降低企业的所得税整体税负。其次,要注意并购类型选择中的税收筹划。例如,如果企业可以选择纵向并购,那么企业并购的对象主要是其供应商和需求商,在并购活动中,并购企业和被并购对象之间存在着物料的上下游供应关系,在并购活动发生之后,企业之间物料的上下游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物料领用关系,此环节不需要缴税,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重复缴税,进而降低了企业并购后的纳税成本。

二、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分析

(一)企业并购中的所得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联合财政部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是行有效且对企业并购中所得税处理有较具体政策规定的重要税收文件,对企业重组业务(包括企业并购)中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作出规定,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中突出强调以“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和计税基础,如在企业合并中,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即对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清算所得或损失,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但在公允价值评估方面,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没有对企业并购活动中所应采取的公允价值评估方法予以明确。在企业并购中,针对同一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如所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前堤有所不同,会导致评估的结果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会直接导致合并双方在合并中税收成本的产生较大差别。

再者,在企业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并购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并购企业或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被确定,那么,最终会导致企业重复缴纳税费,进而给并购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二)企业并购中流转税问题

在并购活动中,针对动产转让过程中的增值税以及不动产转让过程中的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1分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和《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对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和营业税问题作出重大政策调整,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即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中,规定了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如果要转让企业产权,那么意味着企业的资产、债务和债权、劳动力等都需要转让,转让价格不仅只包含资产价值,还涵盖整个产权交易所包括的其他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价值,产权转让价格不应该被包括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内。相关税收政策对企业并购这一经济活动起到了引导和限制的作用,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必须考虑税收成本,在并购税收成本相对较低的前堤下取得最大的并购效益,以实现并购双方的共盈。

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和并购形式的多样化,企业的知识产权、营销网络、管理文化、品牌资源等无形资产会越来越多的在并购中被囊括并作为重要的价值组成部分体现在产权交易价格中,但现行的2011年第51号公告对于企业同时将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在执行中可能又会出现争议和分歧。

(三)税制格局不合理

针对统一行业,在不同的地区,其税收政策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如果发生跨区域企业并购,那么在缴纳税金方面会存在很多差异,很容易引发税负增长现象的出现,进而为企业避税制造了机会,最终引发国家税收资金流失。例如,针对企业并购活动的所得税,在某些重点扶植地区,国家政府会推出一些优惠政策,如果出现跨区并购,那么会出现高税率企业并购低税率企业的现象,进而将企业的利润移到低税率区,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这种不合理的税制格局,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的波动和不合理性,从宏观角度来说,也不利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完善我国企业并购中税收制度策略探究

(一)完善税收政策

为了有效应对我国企业并购出现的税收问题,国家政府首先应该完善税收政策,具体而言,应该对所得税、流转税等方面的规定和条例进行完善,例如,征收较为优惠的资本利得税, 完善所得税征收的程序,采取合适的反避税措施,确保国家的税收收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通过税收政策的完善,可以从宏观角度对我国企业并购活动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加强税收监管

企业并购是一种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应该从市场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来对这种交易活动进行正确引导,但是,政府部门并不可以过多地干扰这种市场交易活动,为了有效应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政府部门只能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监督和引导,确保企业的并购活动是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进行的,而且其纳税情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例如,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工作,可以对那些欺诈性、垄断性的并购行为进行制止。在税收方面,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一定的优惠,使其并购交易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这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意义重大。

(三)加强企业与法律间的协调

由于企业的会计准则和并购税收法律存在这一定的差异,所以,加强企业与法律之间的协调对已应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意义重大。由于企业的会计准则与我国税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具体而言,它们的主要服务对象不同,所以,其所强调的重点内容则会不同。为此,为了有效减轻企业财务部门的财务核算任务量和成本,必须对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相互协调,企业财务部门必须同税务部门加强交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使企业会计准则与国家税法相互协调,但是这种协调决不可对国家税收有太大的负面影响。

四、结论

企业并购活动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非常常见,在并购活动中,必然会涉及到税收问题,但是我国的企业并购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并购企业缴纳所得税设置不合理、税制格局不合理等,为此,国家政府在完善税收政策的同时,要加强税收监管,而且要注意和企业相互协调,在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同时,保障企业利益。

参考文献:

[1]汪云林,沈体雁,牛文元.新形势下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08).

第6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会计;税收筹划

一、前言

伴随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为我国宏观管理调控的核心手段,因此其价值作用越发凸显。企业管理经营中,税收为其外部成本内容,交纳额度会对企业经营发展,创设效益形成显著影响,建筑行业则逐步认识到做好税收筹划的科学必要性。该项工作的超前性需要企业单位打造优质的专业人才,依据行业发展现实特征,在满足税法标准的基础上,采用丰富有效方式,针对企业单位组织模式、财务工作等展开有效积极筹划,进而全面降低税收负担,提升总体收益,实现合法化的效益提升。

二、税收筹划科学内涵及特征

做好税收筹划,主要前提在于符合税法要求,抓住优惠策略,应用有效方式,对企业从事经济行为作出提前科学规划,进而降低负担税款,令发展战略、管理经营、税务工作以及财务管理关系实现良好的协调,进而实现合法、高效管理筹划。针对发展规模有限、资金不充足以及实力有待提升的建筑单位来讲,应由源头入手做好税收筹划,进而真正实现资源科学配置,弥补发展不足欠缺问题。由企业来讲,其属于盈利单位,经营发展核心目标在于创建丰富效益,这需要企业扩充收入的同时节约成本费用。税收为各类企业单位经营发展过程中必要的支出项目,对其持续发展发挥重要影响作用。因而,做好科学税收筹划,全面降低税收开支,获取高额利益,为企业应主力应对的重要问题。另外,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应创建完善会计工作体系,提升会计工作水平。

税收筹划工作显现出丰富特性,首要特征在于体现合法性,并凸显前瞻性以及综合整体性。即只有合法可靠的实施筹划,方能达到合理减税的目标,同时应具备明确目的性,企业单位对于经营发展以及从事投资管理应进行前期科学规划设计。基于经济活动阶段中,税收体现了一定滞后性,为此可令筹划前置可能性大大增加。由于不同税基作用影响较多,其中一类产生变更会对他类税基形成持续的连锁作用,为此,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应做到全面综合考量,判定整体税务工作的轻重缓急。

三、建筑企业实施税收工作特征

建筑单位同他类经营生产单位存在显著差异,由于工期任务较长,跨地域施工建设现象较多,且贷款利息较为庞大,业务流程相对简单,因此令其纳税事项涵盖营业税、房产印花税、土地税等较多种类。同时,呈现出营业税具有较大刚性、征收范畴广泛等特征。相关规定明确,建筑项目、维修任务以及装修工程纳税人,营业额均需要涵盖原材料以及物资等。基于一些建筑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管理欠缺力度、能力有限,同时评定管理标准较为混乱,因此令实践工作无法有利掌控,导致基层税务单位进行税费征收阶段中,为确保税源,因而更愿意采用对较多建筑单位履行核定征收的管理模式,进而令征收覆盖面更加广泛。

四、建筑企业实施会计税收筹划科学策略

1.明确企业收入,扣除无需计算赋税经费

建筑企业建设发展中,收入总量影响其需要交付的营业税、附加费以及城建税等,同时会对其利润总额形成作用,关系到企业缴纳所得税额度。基于税法要求,建筑单位可依据承担工作量以及项目进度实施收入明确。基于建筑工程建设阶段中具有较大时间跨度,因此不能在某一会计年度做完,为此,基于税法许可实践范畴,建筑单位可基于发展状况,有效令收入结算明确期限时间尽可能的延长,达到推迟目标,并可对无息交付税金科学应用。扣除相关经费可对建筑单位所得税形成影响。基于税法许可范畴中,企业应实施经费列支,就有可能对形成损失作出科学预计估算,缩减税基,降低企业所得税。对许可的列支经费,例如,福利待遇经费、折旧费用等应实施充分列支,进而降低账面企业利润,合法缩减支付税费。另外,应提前就有可能形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经费实施清晰计算以及综合记录。而后针对税法明确的有列支限额经费进行控制,令其至于标准要求范畴之中。

2.优化企业组织形式,明确合同规定

建筑企业实施会计税收筹划阶段中,可优化组织形式,通过组建集团公司,令税负得到合理平衡。该形式优势体现为,集团公司可针对下属单位形式、注册成立地点与财务管理工作模式实施全面调节。由企业整体入手,做好税收筹划,令母子公司税负关系得到良好的协调,进而降低税费交付总额,扩充税后利润效益。企业可面向高新技术单位方向发展,进而充分利用补助待遇以及优惠制度。通过引进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进行现代技术资源的合理整合,积极申报高新技术单位,在制度辅助下良好的缩减税负。

建筑企业还可对亏损单位进行兼并以及收购,进而利用盈亏抵补策略,降低税赋。收购以及兼并模式,可通过合并报表,在一定期限中,令亏损借助盈利单位实现抵消,完成税收弥补。因而,建筑企业可在做足充分准备、探究实际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形式更新。

建筑企业,尤其是施工单位,从事经济活动阶段中,需签署多种类经济合同。其内容包含的价格因素则会直接作用在纳税环节。为此,签署合同,应全面考量价格条款因素。例如总分包合同应明确相关价格,将施工以及材料经费进行合理区分。土地转让合同签署应关注具体的转让方式,细化研究有关合作建房、代建工程合同,预防漏洞导致不科学税负问题。

3.秉承科学原则,创设显著效益

建筑企业会计实施税收筹划应秉承科学原则,做到遵纪守法,与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全面割裂开来。建筑企业应严格遵循税收政策,针对违规行为履行举报管理制度。应创建契合建筑单位特征的科学财务工作制度,遵纪守法,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会计税收筹划过程中,依法纳税尤为必要,同时应关注盈利发展目标,为建筑企业持续发展备足经费资金,不应在不实施会计税收筹划的状况下,进行盲目的缴税,进而令建筑企业发展经营经受不良作用。建筑企业经营发展阶段中,效益以及风险始终并存,为此,实施会计税收筹划阶段中,应令实施节税面临的风险以及创建的利益有效集成,科学重视,进而在做好财务报账的同时实现安全发展,最大化创设经济利益。

建筑企业开展日常工作中,涉及到较多会计处理业务,通常会在应对名目繁多的费用中出现混淆问题,进而导致建筑单位势必面临更多的税负压力,无法对会计科目实施科学正确的应用。一般会令费用列支以及支出多于建筑单位所得税的税前减扣额度,令建筑单位自身所得税形成增加的状况。为有效的预防该类问题出现,在实施日常开支节约管理的基础上,应针对归属建筑单位会计科目实施有效调节,进而做到防患于未然。例如,税法管理中,全面明确了对各单位会议经费的支出,建筑单位只要提供真实可信、可靠有用的原始凭证资料,则便可在所得税前,令企业将该类会议费做整体扣除处理,进而提升效益,降低税负。

五、结语

总之,建筑单位实施会计税务筹划并非单纯的考量税收相关因素,而应是一类关乎建筑单位发展水平、全局利益以及战略发展的重要问题。针对建筑单位来讲,应全面细致的分析国家税收管理层面的有关法规制度,把握宏观政策导向,掌握税收管理特征,积极主动的纳税。并应基于自身特征,立足长远,树立可持续发展目标,应用丰富多样手段,遵循建筑单位实施税收筹划的科学原则,由组织形式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等多层面实施积极有效的会计税收筹划。由组织形式、会计工作、财务管理多层面制定科学筹划策略,尽可能实现建筑单位自身增收节税,方能真正推进建筑单位经济效益水平的可靠稳定增长,确保资金经费应用的优质良性循环,规避经营管理风险,明确合同规定,获取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方芳.论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策划[J].中国电子商务,2012(24):132.

[2]丁团声.浅谈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1(3):154-155.

第7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税收筹划;应用

税收筹划作为新兴的财务名词,正在逐渐被企业管理者、投资者所认识并应用发展。在财务管理活动中有效的利用税收筹划,能够更好的应对现代经济环境下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所提出的挑战,还可以很好的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策划管理,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与此同时税收筹划具有独特性,要求在全面、科学认识其内涵和原则特点的基础上,展开应用。

一、税收筹划的相关内涵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发展影响下,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不同,但是其具有最本质的内涵,即企业经营者在基于企业发展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式,对企业税收进行策划和安排,从而达到企业经营管理所缴税收的最低化,获得最高的税后利润。因而在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拥有全面的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和经营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总之,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财务管理行为,需要通过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来决定纳税的方式和税收筹划的方式,同时要求在税收筹划以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作为目标。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特点形式

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特点

第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第一原则在于合法性,即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在不触犯法律的基础上实现节税,保证企业的利益。第二,税收筹划具有较高的目的性,不是对于企业税收进行随意的筹划管理,而是要求能够最终实现企业财务总体目标,保证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第三,具有前瞻性特点,税收筹划是在专业的、科学的财务行为活动下,对法律政策进行主动的运用,展开一系列的策划工作、技术手段和财务管理方式,对后期的纳税活动进行有目的性的管理和规划,实现对收益进行有效分配和管理。因而说税收筹划具有前瞻性特点;第四,税收筹划具有整体风险性特点,由上文可知,税收筹划是一种前瞻性的策划活动,所以在税收政策和法律调整的基础上,税收筹划的行为就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而且税收筹划的规划行为是以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的目标的,因而筹划行为具有整体性,风险也同时成为整个财务管理的整体风险。总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的特点是由财务管理工作、税收筹划本质内涵所决定的,在应用过程中,应该充分遵循税收筹划的原则特点,采取一切可运用的手段,有效分配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形式类型,达到规避税收筹划风险,提高筹划效率,保证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形式

随着现代经济模式的改革创新发展,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也随之产生变化,由此也带动不同的企业生产拥有不同的税收筹划形式。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前提下,税收筹划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是节税筹划,经营者通过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采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来达到少缴税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于政府税收政策的有效利用,是政府宏观调控对于企业经营行动的一种鼓励方式;第二是避税筹划,这是对国家现行税法漏洞的有效利用,要求对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的巧妙利用,主要是实现规避税收或是减轻税收。这种形式的税收筹划对于财务人员的法律知识、会计财务知识的要求较高,而国家相关部门能够采取的措施就是通过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第三是税负转嫁筹划,主要是企业通过经济手段,提高经营管理手段,通过价格杠杆的方式,将税负转嫁到其他的企业中,如A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通过提高商品b的价格,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税负转嫁方式属于经济方式,取决于商品的供需弹性。这种税收筹划方式是在保证国家税负的总量下实现税负的再分配,因而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手段具有较高的需求。总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同的税收筹划方式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不同,而相应的在具体的应用中,要求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竞争力、当地的宏观经济条件等来实现。

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具体应用

通过上文可知,企业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与税收息息相关,税收筹划是可以实现全方位、宽领域来实现的。下文以具体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为例,在投资环节中的税收筹划应用方式展开论述,达到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其他环节的税收筹划应用提供参考和借鉴的目的。第一,投资方式的不同影响税收筹划的效率。现代企业经营活动中,投资活动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生产,通过资金的投放、生产链的扩大来实现,这种投资方式中产生的税收为财产税、所得税等多种税收因素。间接投资是通过将收益到的资金投放于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涉及到的税收种类主要只有股息和利息征收所得税两种。所以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投资形势中,税收筹划更适用于间接投资,其所要考虑的税收种类较少,筹划更简单直接。第二,投融资行为中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也是影响税收筹划应用的重大因素之一。接收投资行为的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形式,税收筹划在投资行为应用中,要求根据投资的资金来选择企业的组织规模行为。如当投资资金较少时,应该选择独资企业,因而这类企业的税负较轻,税收筹划行为较容易;第三通过投资方式来实现税收筹划要求考虑投资地点。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大经济环节、技术手段等都是所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的主要影响因素,也是投资行为产生税负大小的主要影响因素。因而在一定时限内具有较好的政策支持时,企业就具有较好的税收筹划空间和机会;第四是投资行业的选择也是税收筹划应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税收标准,对于某些行业的税收倾斜能够形成行业优惠,从而有利于节税筹划的应用。通常情况下,主要选择的投资行业为生产性的行业,如对于三废物品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内资企业国家实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倾斜。在未来,可以预测到的是,国家将逐渐减少地区之间的税收筹划应用和效果差异,逐渐加强行业之间的税收筹划差异,实现经济结构的有效规划调整,实现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因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应更加全面的认识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工作,提高企业的利润。

四、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税收筹划又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所以说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可忽视。同时,在风云变化的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影响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而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拥有较高的觉悟,与时俱进调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为企业发展争取利益最优化。

作者:张晓莉 单位: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

参考文献:

[1]仝书峰.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段磊.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22:236+238.

[3]张国柱.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问题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第8篇

【关键词】 企业并购 纳税筹划 税负

一、引言

企业的并购重组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能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优胜劣汰,同时企业的产权关系和结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影响企业的税负和未来的发展。由于企业间存在税收收益、金额及时间等税务因素的不同,对企业并购重组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并购方。因此,探寻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能为企业降低税负的纳税筹划方法,对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二、纳税筹划的方法

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及目的性,是指在不违反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经营、组织、理财投资、交易等企业行为活动进行筹划,实现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及税负的目标,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主要有下面几种。

1、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利用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国家规定某些地区、行业或者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享受少征或免征全部应纳税额这一优惠。当然能享受这样的优惠的机会比较少,但还有其他的几种方式:第一,在遵守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利用不同税种或相同税种的税率差异寻找纳税筹划的空间;第二,允许企业在应纳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降低应纳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通过年度亏损抵补法将年度的利润弥补前年的亏损来降低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第三,将可抵免的已纳税额从应纳税额种减去,也可以减少应纳税额;第四,退税优惠,国家通过出口退税来减轻企业出口的税负,通过投资退税鼓励外商投资,如果是从事净出口贸易或者接受外商投资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

2、以适当方式争取税收递延效应

税收递延是指企业在不违反税法会其他法律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延期或者分期上缴税款。取得税收递延一般有两种的方法,一种是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经营计划和进程,合理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另一种是适当将费用确认提前,这主要是利用企业的费用能够直接冲减企业当期利润的这一规定,减少企业应纳所得额。

3、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方式,企业一般都是采用价格调整法将税负转嫁他人,比如企业通过调高产品的价格,将部分应纳税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税收因素对企业并购重组的作用

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企业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都会出现很大的改变,通过并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会重新评估,这样,之前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也会被消除,从而增大了并购的利益空间。如果并购方盈利较多,而被并购方处于亏损状态,那么两者并购就会产生税收抵扣效应,从而使并购企业的应纳税额减少。尤其是企业并购的主动方,可以将多余的自由资金用于投资,避免由于这部分资金由于发放股利而产生的税收,既能扩大企业规模,又能降低纳税负担。

四、企业并购重组的纳税筹划方案探究

通过企业并购重组过程的纳税筹划,可以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从而使企业增加收益。根据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在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中纳税筹划主要有5个环节,这五个阶段的要点都不一样,需要灵活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在此对税收筹划的五个阶段做详细的分析并寻找适合的方案。

1、并购类型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首先就是要选择并购类型,选择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并购的对象是划分并购类型的主要依据,不同行业或者地区的企业在税收制度上存在差异,并购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形势也会对并购重组后的税负产生影响。企业并购的类型主要有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及混合并购三种。

横向并购是指企业在并购重组时选择那些经营的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横向并购的影响表现在,一方面消除了并购企业间的竞争,扩大了企业的国模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形成了规模效应;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因而对纳税的环节和纳税的税种影响不是很大,并且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小规模的纳税人会变成一般纳税人,中小企业可能会变成大企业,从而产生降低税负的效应。

纵向并购是指将供应商或者客户作为企业并购的目标,实现一体化的运营模式。这种并购方式,使得企业与供应商或者客户的交易变成了一种内部调拨分配的行为,这样就使得流转环节减少,相应的流转税也会减少,还可以延迟缴纳增值税。但是,纵向并购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也很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纳税环节,需要纳税的种类也相应增加。而税种增加,相应地改变了的纳税主体的属性,譬如一个钢铁企业如果并购了汽车公司,就增加了消费税这一纳税环节。企业并购后,可以延迟缴纳消费税的时间,因为消费税采取的是单环节征收的方式,一旦企业并购后,缴纳的时间久变得比较晚。另外,如果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供给自己进一步生产应纳消费税的产品的,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混合并购意味着并购的企业在经营业务上存在较大的差别,在我国,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17%,高于营业税率。企业增值税税负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而企业营业税税负是用企业营业收入乘以营业税率得来的。企业应纳的增值税额=M?鄢G?鄢T1,而应纳营业税额=M?鄢T2,式中M表示企业营业收入,G表示增值税,T1表示增值税税率,T2则表示营业税税率,只有当G?鄢T1=T2时,二者的税负相等。如果企业实际的增值率大于G时,说明企业的营业税税负低于增值税负,则更适合将企业的混合业务筹划为营业税业务;如果实际的增值率小于G时,说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低于营业税税负,则较适合筹划为增值税。

2、并购目标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并购目标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目标企业经营状况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如果企业的盈利水平比较高,这时可以选择一家盈利状况比较差,甚至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进行并购。并购后,并购方的盈利与被并购方的亏损则会互相抵消,可以免除一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并购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主要采用控股并购和吸收并购两种方式,原因在于为新设合并的结果是被并购企业的亏损经营核销,无法抵减并购企业的利润。第二,目标企业所在行业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优惠主要体现行业性上。国家实施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保节能项目、国家重点高新科技的企业,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的内资企业等等。从税收战略上考虑,企业在并购时可以选购这些享受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作为订购目标,这样在并购重组以后,也能够享受到那些优惠政策。

3、并购支付方式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并购重组的出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现金并购方式。所谓现金并购,是指企业并购方用现金支付了之前协商好的并购金额后,被并购方企业的股东就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现金并购的优点在于企业并购以后会进行资产的重新评估,尤其是固定资产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折旧,这样企业并购方能够取得新的资产重置价值,折旧额可用于递减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现金并购还不会产生稀释股权的后果。当然,现金并购也存在缺点,表现在,企业并购方在支付现金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税额比较多,包括有营业税、增值税、支付所得税及城建税等;被并购的企业在转让股权时要缴纳所得税,向股东分配红利时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被并购方处于亏损的状态,那么并购后将不能利用弥补亏损这项政策。采用现金支付无疑会增加企业资金压力。第二种,股票并购方式。如果采用股票交换的方式进行并购,那么并购双方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因为这是一种免税的并购方式。其优点在于,对被并购方来说,不需要立即确认股票交换的资本利得,只有在股票交换彻底完成后取得收入时,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被并购方处于亏损状态,纳双方并购后即成为一个企业,将得以继续享受弥补亏损这一优惠政策;如果并购方使用可转换债券来并购,在转换成股票前,还可以作为一种税收挡板。而股票并购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会稀释股权,还会出现股东交叉持股的现象。第三种,综合证券并购方式。企业在并购时不止利用一种支付方式,而是利用现金、股票或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并购。这种并购方式的优点在于,如果被并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则采用较低的非股份支付方式,可享受免税并购、弥补亏损等优惠政策;如果不存在亏损,则选择非股份支付额高的方式,可以重新评估资产,将折旧额抵税。

4、并购融资方式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主要通过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方式来筹集资金。债务融资主要是通过新增债务来筹资,包括向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采取股权融资方式,这要是增发新股或者配股,企业不为股东支付本金,只支付股利,因此不会导致并购方流出大量现金,但是会稀释股东股权或收益,所支付的股利不能再税前扣除,这就加重了税负。

5、并购后整合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方式有两种,一是将所并购的企业作为并购方的子公司,特点在于,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业务及经营核算方面具有独立性,这可以减少并购后的矛盾,而且,子公司还可以继续享受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母公司的负担;但是如果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话,母公司不能将亏损抵扣税前利润。二是将所并购的企业作为并购方的分公司,这样分公司就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的利润需要和母公司一起核算,如果经营出现亏损,可以用母公司的利润来弥补,这就存在一定的税收利益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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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税务管理

一、高校税务管理涉税的内容

高校税务管理是指高校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实务所实施的研究和分析、计划和筹划、处理和监控、协调和沟通、预测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行为。高校内部控制是指高校为有效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实现发展目标,实施学校业务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对法律法规的遵从而应对风险的过程。现阶段,高校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曾经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中,明确将高校、电力等高收入行业以及列入个人高收入的大学教师作为个税征管的重要对象,并且对于比较特殊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扣税标准、计税方法也作了明确规定,这就要求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高校要切实履行好纳税人的义务,如实、准确、及时地进行个税的申缴。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除了各类企业之外,还包括“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高校就包括在内。对于高校而言,企业所得税的征缴还没有明确的、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大多数都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而定,并且也只是套用企业的模式来申缴,与高校实际情况还存在一定偏差。增值税方面,近年来,随着横向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尤其是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行之后,增值税的纳税管理越来越成为关注的重点,如何合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将成为高校管控好增值税的一个重要措施。另外,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在高校的经济业务中也略有涉及,但还不是很突出,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不断拓展,在未来可能会成为高校税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随着高校综合改革不断深入、高校事业迅猛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高校税务管理迎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高校税务管理提出了更多、更高、更新的要求,对高校税务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显得尤为突出。

二、高校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一)高校税务管理意识淡薄

在新形势下,高校没有正确意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还滞留在以前的管理意识当中,认为高校除了个税便不用交税,也不涉税,更不会主动思索现行的税收政策。税务管理意识的淡薄使得对于相关涉税信息的关注度大大降低,从而导致了税法、税务知识的欠缺,继而使得纳税的敏感度大大降低,最后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一旦查获证实,将面临巨额的补缴税款及罚款风险。

(二)高校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与深入,对于高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综合能力等各方面要求将不断提高。目前,大多数高校财务人员日常会计业务的处理能力都比较全面,但是在涉税业务方面有所欠缺。随着高校经济业务复杂化、多样化的发展,现行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将难以适应。如果高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不合格,那将直接导致业务处理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有可能给高校带来巨大的、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高校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缺失

税务风险已经成为高校税务管理中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随着依法治国政策的不断深入与完善,税务管理岗位的缺失会使得高校面临非常大的税务风险。税务管理岗位的缺失或不明确将直接导致税款管理制度的松散、管理职能的分散、管理效率的低下,将严重影响高校的基础职能的实行,严重阻碍高校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进行。另外,现在大多数高校都是由财务部门代为管理税务工作。而事实上,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税务管理知识,一旦税务机关下达相关的税务自查事项,可能会使得高校陷入比较被动的状态,甚至因此而承担税务处罚的风险。

(四)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的缺失

我国高校税务信息化建设受到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首先,高校对于税务信息化的认识不够到位。近年来,国家税务信息化建设虽然卓有成效,但高校领导对内部税务信息化建设一直不重视,忽视了或意识不到税务信息化在高校日常运作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税务信息化的内涵认识不够到位。其次,高校对于自身税务信息的管理不够到位。高校自身必然涉及到许多税务方面的工作事项,但是没有一个集成的储存或交流平台供需要的人来获取,这就造成了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变相地增加了获取相关资源信息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最后,税务信息化建设需要专门的信息化人才来建设和维护。信息化人才的缺失必然阻碍高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与推进,高校涉税业务日益增加,税务管理内容日益复杂。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的缺失,将造成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机械性、重复性的事务当中,可能导致整个学校工作效率的低下。

(五)高校税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从高校目前的运行状况来看,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起税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建立税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仅仅停留在被动接受的阶段。制度是执行的先决条件,没有制度作为引导,执行将会走上歧路。税务管理同样需要制度来加以保驾护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税务管理的实施,有助于工作的开展和执行。缺乏制度的约束,将严重影响高校各方面的发展,甚至可能会涉及相关税务事项的纠纷。脱离了制度的管控,一切的执行行为都将面临巨大的风险,给管理带来巨大的阻力和难度。就高校领用的增值税税票来说,还只是停留在领用、使用、核销的阶段,并没有比较详细、明确的管理制度来加以控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

三、高校税务管理中存在风险的防控关键点

(一)加强税法政策宣传力度

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宣传税法政策,也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学校开展面对面的税法政策宣讲活动,从税务主管部门的角度剖析各项税法政策。高校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税法政策宣传,使教职工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家的各项税法政策。与此同时也让税务部门更加清晰地了解到高校的实际情况,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复杂化、多样化发展,高效财务工作的内容也日益多样化,高校财务人员在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时有可能会束手无策。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财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的业务员和业务骨干去高水平的院校学习、深造,加快其相关业务处理能力的提高;其次,可以聘请有关的专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业务技能;最后,可以通过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为财会队伍添加新鲜血液,注入新的活力。

(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

随着国家税法的日趋完善、日益健全,高校的税务管理工作也将日益繁重,高校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来满足新经济形势下的各种需求。高校的主要涉税事项有按月缴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申报相关的营业税、按季度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其他的一些临时性税务相关事项。面对越来越多的涉税事项,需要建立相对应的税务管理岗位来进行单独管理。只有设立了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才能对各种涉税事项做到完全统一的管理,才能保证各种涉税业务顺利、高效地完成。

(四)建立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和税务管理系统

在高校内部建立一个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不仅可以实时共享各种税务信息,还可以集思广益,共同提升对国家税收政策的解读能力。高校的各个部门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交流相关信息,采集所需数据,高效、便捷地完成各种税务事项。另外,可以聘请对高校财务有研发经验的软件开发公司,研发相关税务处理系统,例如个税计税系统,这样可以使得本来繁琐、复杂的个税计算程序简单化、效率化,还可以有效地保证每一个人个税计算的准确性。

(五)加强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制度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保证,只有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才能让高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高效化。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从制度上规避或减小涉税业务的风险,不断地对内部的流程、制度进行合理的控制、调整,才能为税务事项的完成奠定基础,更好地做好税务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好高校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到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在税务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得到充分的运用和实施,通过制度的建立以及对各个环节的把控,形成一个有效的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例如,在税务发票的管理上,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控制和管理。一个是发票的进出库流程,如图2;一个是发票的使用流程,如图3。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岗位分工,做到一事一管,一管一结,使得票据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效率化。例如,在个税的管理上,可以借助信息化的计税软件,合理分工,权责明确,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控制,如图4。并且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来完善和监督个税环节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最后通过汇总报告的形式,分析和总结个税管理中的各种情况,为决策者提供可供参考的准确数据。

四、结语

本文简要分析了高校税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风险:高校税务管理意识淡薄;高校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高校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缺失;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的缺失;高校税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并指出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税法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建立税务信息化交流平台和税务管理系统;加强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因此,高校在完善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当中,要坚持以税法为基石,积极沟通税务主管部门,加强税务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网络系统来强化税务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全面提高高校的税务管理水平,为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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