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国家审计的职责

时间:2023-10-19 10:40:59

导语:在国家审计的职责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国家审计的职责

第1篇

1.评价指标的确定容易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

商业银行业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经济审计的对象也在不断增加,评价指标的选择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工作人员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量,大部分时间仅仅依靠个人的主观意愿来选择,导致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存在主观性和不科学性,最终得出的结果不能与银行的实际情况相符,增加了银行的运营风险。

2.评价指标缺乏典型性

商业银行的评价指标普遍存在重复性、落后性以及数量过多等特点,工作人员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导致评价指标的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典型性。评价指标应该随着地域、领导层次作出适当地调整,在审计评价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典型、有特点的评价语言,减少常见以及模糊性评价语言的出现,充足的准确性评价指标才能提高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评价的满意度,更好地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3.过分重视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以及非财务指标都会给商业银行的运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商业银行传统的评价指标只要存款上有增加的余额就表示获得了一定的利润,但是由于存款上的数字会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影响,过分重视存款上的数字很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审计工作最大的目的就是了解银行内的管理人才,在审计评价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根据财务指标确定最终的评价结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计评价才能得到最科学的答案。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重视商业银行指标体系的构建理念

(1)明确审计对象是基础

商业银行中同一机构内部不同层次负责人的职责也有所区别,不能仅仅利用一种指标体系对所有人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式过于片面性,无法真实反映各个层次负责人的实际情况,失去了评价指标体系原本的价值。构建具体的指标体系之前需要对商业银行内部的结构有清晰的认识,针对不同类型的负责人指定对应的评价指标。

(2)指标体系中要将关键绩效指标放在重要的位置

关键绩效指标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一切的活动都从内部的利益出发。这种绩效指标不仅是能够有效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以及业务活动,降低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能够对各层次负责人的行为进行准确的评价,负责人在实际的工作中是否遵循了客户至上的原则、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绩效指标在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加强对负责人管理的同时还实现了银行价值的最大化。

(3)综合评价银行的运行状况

单纯凭借银行内部的评价结果来判断经营现状存在片面性和不科学性,不能为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有用的信息。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长远发展,客户以及员工需要对银行的运营方式以及组织能力进行客观的评价,综合不同对象的评价才能得出最佳的评价结果,为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

2.将平衡计分卡作为评价指标构建框架的基础

平衡计分卡财务、客户、内部流程以及学习设定为不同的指标,将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根据被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来得出最终的分数,按照分数来划分级别。

(1)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中利润指标以及会计指标分别占据60%和40%,审计评价主要根据这两方面的内容来判断被审计机构的财务水平。经济利润简单地说就是机构在一段时间内获得的利益,经济的增长、资金的回报都直接反映了决定了经济利润在银行业绩中的评价地位;会计指标主要有净资产收益、资产利润以及公司的存款,通过基本信息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2)客户指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客户成为各个行业发展的关键,怎样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更多的客户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的商业银行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的发展理念,所有的发展计划都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只有保证客户的稳定才有动力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客户指标以客户满意度以及市场的占有率作为主要的内容。

(3)内部流程指标

商业银行与一般的企业存在很大的不同,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运营的过程中多种风险并存,信用风险、竞争风险以及信誉风险等等都会影响银行的经营流程,商业银行的内部流程指标一定要与一般的企业区分开来。

(4)学习发展指标

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增强竞争力,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推出了各种不同的业务,开始重视流程的再造问题。创新能力评价不仅能够给银行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还能引起员工的注意,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第2篇

【关键词】公共责任;政府审计;职责

公共责任(PublicAccountability),也称公共经济责任、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公共会计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各部门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责任。政府审计职责是得到法律确认的审计机关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也可以理解为得到法律确认的审计机关所拥有的事权。它包括审计事项范围、审计目标层次和审计报告要求三个方面的内容。

现代政府审计是适应监督公共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公共责任关系是现代政府审计存在的客观基础,因此,它对政府审计的影响就是全面的,当然它也深刻地影响着政府审计职责的确定。公共责任决定了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责就是对公共资产的管理、使用者所承担的公共责任进行监督和报告;界定政府审计职责范围的基本标准就是公共资产所涉及的领域。具体来说,公共责任对政府审计职责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责任的范围及其扩展决定着政府审计职责中的事项范围及其调整

政府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初期,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主要是各级政府官员,公共财产主要取自于公民的税捐,主要用于国家机器的运行,公共责任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收支事项,因此,早期政府审计职责的事项范围主要是政府财政收支事项,财政审计成了政府审计职责中最早的、基本的和“永恒的”审计事项。例如,英国于1866年6月28日颁布了著名的《国库与审计部门法》(ExchequerandAuditDepartmentAct),开创了近代政府审计成文法的先例,但对公共账目委员会的职责只规定了三项:对国库日常收支的控制、审查;对财政拨款账户的审计;对拨款账户之外的账户的审计(《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法规汇编》,第280—282页)。178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设立财政部决议,规定财政部设立审计官,负责审计政府各机构报送的会计账簿(魏礼江,199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参与国民经济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进入20世纪后,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开始直接创办一些公营企业,并向私营企业投资参股,甚至向一些非政府单位提供资助,公共资产的运用范围扩大了,承担公共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也扩大了,涉及公共责任的经济事项增加了。换句话说,需要接受政府审计的单位和事项增加了,审计职责的事项范围扩大了。

1921年英国修改的《国库与审计部门法》,将公共账目委员会的职责增加到五条:拨款账目的检查;税收收入账目的检查;其他现金账目的检查;证券和库存物资账目的检查;商业等行业账目的准备和检查。194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公司控制法》,要求审计总署聘请职业审计师,运用民间审计技术,对政府公营公司进行年度审计(魏礼江,1998)。

现在,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机关都已将政府审计的职责范围扩大到公营企业、由政府投资的私营企业和受政府资助的单位。

1983年英国又对《国库和审计部门法》的某些条款作了补充和删除,并颁布《国家审计法》,明确提出建立隶属议会下院的国家审计署(NationalAuditOffice,NAO),并把NAO的职责范围扩大到下列五个方面:其一,要求按照1866年《国库与审计部门法》规定准备拨款账目的任何政府部门;其二,要求按照《1977年国家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法》和《1978年国家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苏格兰)法》规定记账的任何团体;其三,因任何法律设定(包括本法通过以后的法律设定),其会计账目应被主计审计长检查或鉴证,或者愿意对主计审计长的检查开放的任何其他管理机构或团体;其四,任何不属于主要由公共基金支持的其他团体以外的单位与王国大臣之间达成的协议(本法通过之前或之后达成的协议);或者愿意接受主计审计长的检查的任何管理机构和团体,其会计账目应被主计审计长检查或鉴定;其五,主计审计长有理由相信在任何财政年度内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公共基金的任何管理机构或团体(《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法规汇编》,第280—282页)。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86年通过的《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提出:“在公营企业中,拥有大量的国家资金、政府投资和其他资源,须有充分的公共责任,此项责任只有经过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才能得到保证。最高审计机关应当确保将其职责范围扩展到对所有公营企业进行审计,它包括由企业创办的附属机构在内。”该组织1979年通过的《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中明确了最该审计机关有权对有政府投资的私营企业和受政府资助的单位进行审计(魏礼江,1998)。

到了20世纪80年代之后,美国的绩效审计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包括对“财政赤字、国防安全、信息资源的运用、人口老年化、海湾战争”等一系列财政政策进行评估(雷达,2004)。

二、公共责任的要求及其发展决定着政府审计职责中的目标层次及其提高

早期的公共责任主要是要求在经管公共资产中发生的保管、使用公共资产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相符,确保公共资产的安全、完整,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努力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益的重要性。与这种公共责任要求相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政府审计职责的审计目标层次也主要是审查公共资产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真实、合法性审计是这个阶段政府审计的目标。

随着公众效益意识的增强和公共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仅以保证公共资产为内容的公共责任已不能满足国家和公众对公共资产保管、使用者的期望和要求,要求公共资产保管、使用者努力提高公共资产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已成为应当而且可以达到的目标,公共责任的内容增加了,不但包括要求公共资产保管、使用者应当做到公共资产收支的真实、合法,而且要做到公共资产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随着公众民主和效益的不断增强,管理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保证公共资产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日益成为公共责任的主要内容。与公共责任内容的这种发展相适应,政府审计的目标也从单一的真实合法性审计,发展到真实合法性审计和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内容的绩效审计相结合的多目标审计,并逐步发展为以绩效审计为主的现代政府审计目标。

1945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公司控制法》,规定美国审计总署不仅审查联邦政府供应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应对其管理效率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效果进行评价。1972年美国审计总署颁布《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权的审计标准》,确立了政府审计不仅监督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而且监督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继美国之后,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许多国家在财务和发行目标的基础上,相继确立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目标,建立了现代政府审计目标体系。受此影响,1979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中将过去的真实合法性审计称为“传统审计”,并指出除了这种审计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称之为“绩效审计”。

例如,1983年英国颁布的《国家审计法》,明确提出NAO其主要职责有二:一是依据《国库及审计部门法》,对政府机关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与鉴证,即财务报表审计;二是依据《国家审计法》对政府机关使用公有财物及政府经费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即绩效审计(《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法规汇编》,第280—282页)。

20世纪末,随着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兴起,公众要求政府又开始要求政府不仅要保证公共资产的真实、合法、高效使用,而且要确保把公共资产都用于为民众的服务上,对国民要高度负责。因此,美国又率先发展政府审计的目标,开始对政府运用公共财产履行公共责任的尽责情况进行审查、评估。为此,美国于2004年将联邦审计总署易名为联邦政府责任评估署。

三、公共责任的民主性质决定着政府审计职责中的报告要求及其提高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君主是国家的化身,拥有管理国家的一切权力。国家的一切资源,连同全体民众都属于君主所有。因而,这些时期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资产和公共权力,也就没有真正的公共责任可言。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授予下属臣子管理君主资源的权力,臣子对君主个人负责,这种责任并非公共责任。只有在确立了在民的民主社会中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产和公共责任。在民主社会中,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通过选举代议机构任命公共财产的保管、使用者,按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诉求保管、使用公共财产,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公共权力;公共财产保管、使用者要接受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最终向人民大众负责,公共责任才据此产生。因此,公共责任是国家民主化的产物和表现,其本质是民主。

为了体现公共责任的民主性质,公共财产的保管、使用者必须按照人民或其选举的代表制定的法律,合法、有效、尽责地保管、使用好公共财产,并通过及时向人民及其代议机构报告公共资产的保管、使用情况及承担的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接受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确保公共财产的保管和使用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诉求。为了确保公共财产的保管、使用者向人民及其代议机构提供的公共财产保管、使用情况报告是真实、完整的,人民及其代议机构需要授权政府审计机关代表人民,对公共财产保管、使用者保管、使用公共财产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尽责性以及向人民及其代议机构提交的公共财产保管、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人民及其代议机构报告。因此,在民主社会中,审计政府审计机关承担着及时向人民及其代议机构提供审计公共责任履行情况的真实、完整的审计报告。社会的民主化程度越高,报告的范围应当越广泛,报告的内容应当越全面、细致,报告的时间应越及时。

英国1983年《国家审计法》规定,对于该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事项“主计审计长都可以向议会下院报告检查结果”。GAO每年向国会提交各类审计报告多达1300多份,除少数涉及国防机密的外,民众均可索取审计报告(戚啸艳等,2005)。

【参考文献】

[1]审计署.世界主要国家审计法规汇编[G].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魏礼江等.政府审计法律理论与实务[M].中国审计出版社,1998.

第3篇

(一)内部审计的定位、职责划定

内部审计是由各单位、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专设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相对独立地对本单位的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的行为。内部审计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内设机构。内部审计就其性质来看,它是一种管理权的延伸,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活动,是代表管理权的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是在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监督,其履行的职能主要有:

1.经济监督职能

内部审计源于“两权分离”的管理需求,即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其目的是对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出判断。经济监督是指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评价依据,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和其它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合理、有效,检查被审计对象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通过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财务收支审计涉及的内容有:检查会计资料及其有关经济信息的真实、正确、合规;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检查内部控制和会计控制的适用、有效与健全:检查经济业务、经济合同、财务收支的合法与合理。审计人员审查的重点是管理层和执行层在处理经济业务方面的真实性、完整性。

2.经济评价职能

经济评价是由经济监督派生出来的一种职能,在现代内部审计中,评价职能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履行评价职能为主。经济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考核职能

随着管理层次增多,内部管理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下,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选拔和任用的主要依据,以测评各层次的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内审工作的重要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主要内容有:评价被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管理目标的完成、财务收支、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等。审计人员审查的重点是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为实现目标付出的代价。

4.风险评估职能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根据单位及自身发展需要,目标逐步从传统的“查错纠弊”提升为“风险控制”,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单位治理结构。

(二)国家审计的定位、职责划定

国家审计又称为政府审计,是指由专门设立的政府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资金的运用状况进行的审计。国家审计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其目的是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国家审计是政府的一种行政职能,国家审计主要关注国家机关及国有单位的财务情况,防止非法占用挪用资金及逃脱税务等行为,国家审计的一般执行机构为审计署,财政部及相关财政机构,也会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一定的审计监督工作。在法治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审计的职责确定必须从“自我为中心”走出来,理清与政府、各级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之间的多元关系,经由责任的重构、重释、重建、重塑和重理,才能形成既顺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法治精神的国家审计职责体系.。国家审计不仅是“照妖镜”,更要做“显微镜”、“望远镜”,不仅是“财经卫士”,还要做“财经医生”;不仅要做“看门狗”,更要做“牧羊犬”,从上可以看出国家审计的职能不仅包括监督、评价、鉴证三大基本职能,还包括控制、监测、测评、甄别等职能。国家审计的内容包括: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国有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等;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的审计业务质量。

二、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的区别

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有密切的关系,内部审计要接受政府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政府审计内容也可以委托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工作方法和程序也基本相同,但两者在审计目的、代表的利益、审计结果的法律效力等都存在着差别,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其主要区别在于:

1.服务对象不同

内部审计是根据国家的要求和部门、单位内部的需要而设立的,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国家审计则是应国家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建立的,在行政上受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

2.独立性程度不同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单位、组织的内设机构,其独立性易受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影响;国家审计由于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其独立性较强。

3.审计范围不同

内部审计可以对本单位、系统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经常性、详细的审计;而政府审计可以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单位进行审计,但审计深入度及细致程度较逊色于内部审计。

4.审计的深度不同

内部审计人员较国家审计人员更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在审计中更容易深入发现问题和开展工作。

(二)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就是优化资源配置,对现有的资源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各项资源得到发展和完善,各要素之间相互调整并加以重新组合,达到协调统一,形成合力,获得整体效能达到“1+1>2”的结果。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的资源整合是现代审计的必要形式,为了能够促进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资源有效整合,应需准确把握两者的结合点,做到审计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1.建立协同审计机制,是节约审计资源的重要措施

内部审计机构应避免内部审计工作与国家审计工作重复,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充分考虑到国家审计因素,尽量避免工作重复,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资源。

2.审计人员资源整合

内部审计侧重于本单位全监管,国家审计侧重于审计的全覆盖,由此存在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审计过程中影响审计的效率。审计人员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明确审计目标和各项要求;统一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树立审计组成员整体观念,促使审计资源效能的最大化。

3.信息资源的整合

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发挥“金审工程”建设成果的作用,迅速推广新的审计方法、采用新的审计手段,开阔审计人员的视野,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统一审计对同一问题进行处理的口径,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强审计力量较弱的审计机构的力量,便于在较大的地域范围内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4.沟通和合作

内部和国家审计人员,相互交流审计经验、学习相关知识,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明确审计工作措施;加强在审计范围沟通、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论和管理建议、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沟通;及时发现的审计缺陷,以降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应在内部控制、揭示和防止舞弊、改进审计建议、审计评价结果等方面的沟通。

(三)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资源共享

建立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成果信息共享机制,改善审计成果信息在掌握上的对称性,提升审计成果透明度和信用度;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内部审计根据国家审计成果,更有效实施内部审计和监管。国家审计关于单位内部控制的评审结果,特别是薄弱环节,内部审计要跟踪调查核实;利用国家审计提供的问题,确定审计方向。内部审计要与国家审计及时沟通,做到资源共享,扩大审计影响。国家审计可以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内部审计关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结果

由于对内控制度的评审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之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和控制程序,其关于内控的评审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赖程度,国家审计可以在进行评价和审查之后加以利用。

2.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的结果

如果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下属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其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后利用其工作成果,减少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工作量。

3.利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线索,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

在阅读内部审计报告或其他工作资料时,可以发现内部审计已发现的问题,或是其他线索,审计人员可以利用这些线索进行深入的检查。

三、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关系的发展

第4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该制度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起源于震惊审计界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readwayCommission)就审计委员会问题发表了一份报告,较具体地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199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等组织新发起成立的蓝带委员会(BlueRibbonCommittee)起草了一份《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全面扩展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后,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独立性。我国的上市公司虽只有10余年的历史,但财务造假案却触目惊心,琼民源、郑百文、黎明股份、蓝田股份、银广厦等案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何功能,现阶段如何保障其发挥应有作用?本文拟对此作详细探讨。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功能

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哪些功能,自其产生之日至今,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一些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述如下:

(一)美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应熟悉、关注并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活动;(2)管理当局和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内部审计师适当地参加整个财务报告过程的审计,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协调;(3)应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权力来履行职责,包括进行调查和聘用外部专家的权力;(4)应就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相关因素进行评价,监督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5)审核拟聘请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计划;(6)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应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等。

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公共监督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年度财务报表;(2)与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度财务报表事宜;(3)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注册会计师应遵循的审计准则的信息;(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完整,是否与所了解的信息相一致;(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遵循了恰当的会计准则。

1999年,蓝带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监督财务报表,如复核年度已审财务报表、中期未审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报告;(2)保证审计质量,包括主持外部审计事务,领导与监督内部审计;(3)评价内部控制,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002年,萨班斯法案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为了保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萨班斯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应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除其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外,不可以接受公司的任何咨询费、顾问费或其他报酬,也不能是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关联人。

(二)加拿大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90年,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计划;(2)检查有关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判断;(3)讨论协商审计过程的重要问题;(4)检查年度财务报表,询问管理当局各年度间的重大差异;(5)检查从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处获取的管理当局声明及其对内部薄弱环节的反映和采取的对策;(6)复核所有的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布前已审计过的和未审计财务信息;(7)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依据;(8)检查CFO和其他主要财务官员的聘任。

(三)证监会国际组织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最近提出的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方面的职责是:(1)审计委员会应作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的首要代表机构;(2)评价注册会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是否足以完成出具审计意见所需的工作;(3)与注册会计师会谈其在审计过程中与管理当局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的处理最后是否让注册会计师满意;(4)选聘或续聘注册会计师时应由审计委员会认同其独立性;(5)监督注册会计师履行非审计业务的计划和程序;(6)向股东大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非审计服务合同的内容及收费情况。

(四)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功能的表述均不相同,但其基本功能都包括:监督财务报表,管理内部审计,负责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等。与审计委员会制度较发达的国家比,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还不够全面、具体,但考虑到我国审计委员会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如此规定基本合适。我们认为关键问题是在实务中怎样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二、如何保障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约为9.88人,独立董事应为3~4人。目前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现行独立董事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权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从而造成独立董事不够独立的现象;二是独立董事“不懂事”,很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过分看中其名望与社会地位,陷入“名人误区”,而不管该名人是否有空“光顾”公司。三是对独立董事没有明确的约束机制,如谁来监督独立董事的工作即不明确。四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多数上市公司只有2名独立董事。如果专门委员会由3人组成,这2名独立董事便是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3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召集人,若专门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则独立董事不可能占多数。

为此我们建议:(1)成立独立董事的职业组织,制定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任职标准,凡符合独立董事条件的财会、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界等专家人士经考试或考核加入行业协会,接受协会指导与监督。上市公司通过行业组织遴选任命独立董事。(2)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达到法定人数,确保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3)完善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应一方面接受行业组织监督,另一方面接受证监会的监督,行业组织应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工作时间,并考核其工作业绩。(4)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独立董事责任重大,单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职就有诸多职责,还要负责和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发表意见,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谁来当独立董事?必须给独立董事合适的待遇使其尽职尽责工作并有能力应对风险。

第5篇

【关键词】 澳大利亚政府绩效审计;绩效审计

一、澳大利亚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1.立法地位明确。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目的主要是为议会服务,检查和评估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质量,也可协助政府公共管理机构提升公共管理水平、确保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为了推进绩效审计,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积极借助议会的力量,寻求立法支持。1997年颁布实施的《审计长法》对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开展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做出了明确规定。

2.审计体制具有高度独立性。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独立于联邦政府,直接对议会负责。联邦与各州审计署之间在业务和行政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通过审计长联席会议制度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3.绩效审计分类细致、涉及范围广泛。根据一次审计中涉及单位的多少,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将绩效审计划分为两大类:特定对象绩效审计和跨部门绩效审计。特定对象绩效审计内容包括:政府机构运营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单位内部用以保证以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相关程序和措施是否充足;以及较之以前年度情况是否有所改进。跨部门绩效审计主要涉及安全领域审计和业务支持程序审计。安全领域审计重在检查涉及全社会的人身、信息以及实物安全的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合理性与效果性,后者则侧重检查基础性的行政管理程序是否满足财务管理的法律要求、是否能够保证联邦机构正常履行其职责。澳大利亚尤其重视后续审计。审计署向议会提交审计报告以后,通过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和落实审计建议的情况进行审查,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执行和落实审计建议,确保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并及时改进措施应对环境变化。

4.审计信息公布制度完备。依照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要求,国家审计署同其他所有政府部门一样,在每一财年末必须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审计长意见、审计署职责、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等,提交议会审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国家审计署网站审计报告、审计发展规划、审计准则等信息,为公众提供获取审计信息的良好渠道。

二、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启示及建议

1.绩效审计急需人大立法监督。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地将审计划分为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也没有对绩效审计的具体实施对象、范围、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立法先行是审计转型的法制保障。2001年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2010年3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绩效审计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北京也在考虑把绩效审计的内容纳入地方审计的立法中。进一步修订《审计法》,明确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是推行政府绩效审计必经之路。

2.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从政府绩效审计的角度,我国目前尚欠缺一套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澳大利亚制定了详细的绩效标准,包括工作绩效、生产率、使用率等标准。另一方面从政府绩效评估的角度,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进行的绩效审计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方式。绩效审计全面考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非仅仅关注经济效益。目前我国一些地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仍然唯GDP至上,在这种以经济效益为重点的政府绩效评价标准下,绩效审计难以切实发挥其监督促进政府管理活动的作用。引入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目标的权重,建立以“民生”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无疑也将有助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行。

3.绩效审计的监督成效急需公开、公平、透明。在当前政府主导模式的审计体制下,我国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审计监督的成效受到政府首长个人意志的左右,当然这也是政府首长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责的必然结果。然而在这种体制下,审计工作的安排同政府首长职责、政绩评价等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加快体制改革,使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和评价政府工作绩效,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让民众参与到监督审计机关和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中去。

4.加强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平绩效审计人员队伍。绩效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在通晓会计、审计、税收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具备管理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学科的知识,对审计人员的学识、经验、思维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要相应引进管理、统计、工程等方面专业人才充实审计队伍,优化审计人员结构。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职责

1.起草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计划或审计工作方案一下达,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就要着手起草审计通知书,并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还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

2.进行调查了解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内控制度、行业特点、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软件名称及版本、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等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对与本次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资料还应当组织参审人员学习。

3.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编制科学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完成好审计项目的根本。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调查后,就要及时收集并学习与本次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资料,根据审计项目的要求编制科学而又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审计工作要求等。

4.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单

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单是审计实施阶段的重要环节,审计证据是否具有充分性、适当性,直接影响着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作为审计组长要对审计人员收集的各种证据进行认真地审核。对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获取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审计组组长可以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审计取证单,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

5.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编写审计报告的直接依据,对控制审计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审计组组长审核工作底稿,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意见。审计人员收集的各种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审计组长要进行认真地复核。要检查审计工作底稿与取证材料是否一致,审计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有适用的法规依据,语言表述是否清楚。

(二)审计报告阶段的职责

编写并复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组的最终工作成果,也是审计结果的综合反映,是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当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长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编写初稿,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要听取每个审计成员的意见,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审计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定性准确、条理清楚、证据充分,文字精练。

(三)审计结束后的职责

1.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回访

要及时组织法制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巩固审计成果,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和审计执法的严肃性,要认真查看具体执行情况,必要时查看有关会计原始资料。

2.整理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审计档案整理工作,做到案结卷成。

3.审计成果运用

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向领导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要及时总结审计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推广,更好的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

二、审计组组长应具备的几种能力

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以及其他职业要求。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审计组长应具备以下四方面的能力。

(一)审计组长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素质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一名合格的审计组长,只有树立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念,实事求是地对待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合理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才能在复杂的审计环境中,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审计组长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

首先,一名合格的审计组长,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扎实的工作能力。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审计组长只有坚持学习,不断充电,掌握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切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才能在工作中得心应手,高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其次,审计组长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要凭借自己的职业敏感,善于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线索,甄别各种资料、信息的真伪性、有用性;同时运用综合判断能力,从分散的资料和线索中提炼出有用的审计信息,凭借自身业务技能,分析判断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再次,审计组长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随着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深入,以及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要想成为一名能够胜任职责的审计组长,必须掌握计算机审计技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

(三)审计组长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长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调动审计组成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必须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好内外关系,既要据实向派出审计机关反映工作情况,将审计机关领导的意图落实到审计人员中去,又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组织审计组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审计任务。审计组长做好了组织协调工作,就是完成了审计任务的一半。审计组长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协调能力,理顺关系,融洽氛围。要正确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处理好法律规定与把握客观事实的关系,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审计管理工作。

(四)审计组长应当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审计组的工作成果集中体现在审计报告中,一名审计组长不仅要会查账,还要有较强的总结提炼能力和文字处理水平,不然工作做的很好,审计成果也很突出,却提炼不出来,总结不到位,或者词不达意,就不会引起领导的重视,起不到好的效果。因此,草拟审计报告的审计组长应当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这样写出的审计报告才能层次感分明、条理清晰、定性准确,得到大家的认同。

第7篇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部门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一般负责企业内部的收支情况、制度管理、经营活动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效益方面的监督与审计工作,定期做好全面审计报告或专项的审计报告。事实上,内部审计部门在地位上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平等的,但是没有受到法律机构的认定,失去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审计的结果一般对公司决策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范围过于狭窄

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审计工作大多集中在已发生的经济活动方面,缺少对经营风险的事前预测、事中分析与事后处理,导致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无法实现全程监控,不利于做好风险预测与防范工作除外,企业的财务审计的周期大多以年为单位,导致资金非法挪用的现象频频出现,很多违规人员只需在年度审计之前将资金缺!!补上即川。因此审计工作范围过于狭窄,加上审计周期较长,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

3、经营管理与审计职责相混淆

很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与内部审计部门不相分离,无法真正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一般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职责在于企业的治理,而内部审计部门则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给予适时的评价与建议,预防管理中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但一者在企业中经常出现职责混淆的情况

(二)国有企业外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从国家审计局角度 现阶段,国家审计局主要由国务院、上级政府与本级政府构成,在对国用企业进行审计时都可进行指挥领导,导致审计缺乏独立性,其监督职能也无法真正实现。而且国家审计局的审计工作往往出现经费不足的现象,使审计工作得不到实质性的保障。国家审计局在法律法规方面也不够健全。很多国有企业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袒护,即使在审计中查出有不良的经营管理及资金运作问题,也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治。

2、从社会审计机构角度

尽管国家在审计方面已经做出相关规定,无论国家审计机关或社会审计机构都可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但真正能够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较少,而且涉及到的审计内容覆盖面较小。国有企业往往会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同时,也需接受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造成交叉审计的情况,无法发挥审计的监督功能,而且为国有企业带来更多的工作童与负担。此外,社会审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时,都实行对外封闭运作的方式,缺少相互交流与沟通,使审计信息也无法实现共享。

二、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的对策

(一)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

1、加强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分离,而且审计师应被赋予充分的话语权,对审计的结果能够及时通报企业经营情况合理的预判。同时要不断优化企业的审计制度,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得以实现,有效地将经营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

2、扩大审计业务范围,提高审计人员索质

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的市场风险与内部风险也越来越多。因此,内部审计需处理好事前、事中与事后预防与处理工作,淘汰年度审计的方式,可采取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和,使审计结果的质量有所提高。审计工作的内容不能仅在有形资产中进行,应将无形资产也纳人审计工作范畴之内,促进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要注意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针对不同的业务范围,能够以正确的方法进行审计处理或相关处罚工作。

3、国有企业董事制度的完善

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由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指导与管理,而且能够为内部审计部门发挥审计能力与监督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应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内部审计进行职责上的分离,促进国有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外部审计工作的完善

1,国家审计局相关制度的完善

关于国家审计局的审计责任、法律责任等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违规部门及违规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政府机构应减少对国家审计局,督促其他国家部门与国家审计工作的相互配合,保证审计工作更具公正性

2、社会审计机构方面的完善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会审计机构加强对国有企业审计的力度,尤其在财会信息方面,应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制度加以完善,使企业在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下健康运行。在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的审计中,社会审计机构也应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国有企业中的经济决策具有合法性。

第8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建议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经济活动由来已久,随着社会化在生产的开展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现代西方内部审计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单位的财务和会计问题,其工作范围已经延伸到经济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近年来,随着内部审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发展,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等一直处在演变之中,它推动了内部审计实务科学理性地向前发展。但在目前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内部审计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特别是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显得相对滞后,亟待我们寻找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的对策。

1 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审计规范体系不完善,事业单位现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立、改、废滞后于事业单位形势发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用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是内部审计业内追求的重要目标。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执行依据是国家审计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等,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有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应形成规章制度。另外,审计制度要有前瞻性、保持稳定性,但也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予以修订或补充,因其针对建设期间的项目管理带有局限性,已不适应现在及未来的工程相关审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此类审计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保留成功经验部分、去除不适用内容、增加审计管理新理念。及时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增补的工作应引起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视。

(2)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设置随意性较大,审计业务管理无统一规范。内部审计规范是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也是内部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事业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审计业务规范,并按照规范的规定标准评价和判断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实现审计目标;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从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来看,与国家法规的规定差距较大,内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也普遍不高,权威性不大,加上内审只有建议权,无处置权,在领导不是十分重视和支持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只能流于形式。

(3)内审机构隶属关系不明确。调查发现,在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上,大部分事业单位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是单位的法人或最高领导机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深度和客观性。按照《国际注册内部审计职责规范》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分别要从业务上职责权限、行政上职责权限分别隶属于不同委托主体。从委托理论角度分析,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作为独立办公部门,直接对事业单位法人负责。而目前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也相对不足,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发展。

2 规范及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促进内审规范化建设。内部审计机构在制定本单位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时,可以参照国家审计署所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为运用制度控制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做好基础工作。

(2)明确界定内部审计机构在事业中治理位置。确定纪委、监察处、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分配、工作隶属部门。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内审工作计划审批、审计业务范围、审计报告审核等具体审计工作事项;行政内容主要包括内审人员配备、内审人员选拔考核、内审人员后续教育等。业务、行政上职责分别由监察、纪委进行分管。通过将审计工作内容和审计人员自身利益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尽可能保证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保障了内审人员切身利益。

(3)内部审计要独立履行其职能,实现其目标,必须充分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持独立性是国际内部审计行业的一贯要求,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维护内部审计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审计的目标:一是查错纠弊;二是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增加价值和提高经济效率,实现经营目标。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通过监督和评价活动,在为经济单位增加价值和提高经济效率、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发挥着内部制约、防护、评价、参谋等建设性作用。内部审计要实现其目标和职能,发挥其作用,主要通过一系列的审计活动来体现。这就涉及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因此,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离不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4)运用自查互查质量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审计质量管理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为使审计过程、审计行为、审计结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计划、制约、检查、分析和反馈等措施以提高工作质量的活动。不论是全面质量管理,还是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考核、检查的都是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落实。内部审计小组可以运用自查法、互查法、质量法提高内审质量。自查法,就是审计人员分别根据自己所担负的审计任务,对自己所进行的审计工作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互查法,是指由审计组中担负不同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相互之间对审计业务过程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应努力避免使自查、互查审计质量的行为流于形式。特别需注意的是,在自查中审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复查,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可能使自查流于形式。互查法虽有助于克服上述局限,但也可能存在审计人员碍于情面,使复查难以深入;或因审计人员不熟悉情况,影响工作效率等弊端。

(5)实现审计现代化,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计算机辅助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查,以确定其处理和控制功能是否可行,该技术是实现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审计的主要手段。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既提高了审计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也使审计人员从冗长乏味的计算工作中解放出来,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使用可帮助审计人员扩展审计的范围,扩展至其他媒介;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具有相当大的机动灵活性。可见,计算机在一位审计人员的控制下就能对会计事项进行全面、迅速、经济、有效的分析。

参考文献:

第9篇

“土豪婚礼”、“土豪汽车”、“土豪大院”等等“土豪”称谓的流行,勾画出转型期典型的精神世相。聚焦“土豪”现象,无论旁人的羡慕,还是“土豪”自己的焦虑,体现着对精神生活更上一层的迷茫和向往。财富积累往往是第一选择,名利双收常常是终极目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事与愿违:没得到不开心,得到了不见得多快乐。

如果说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的脸面和躯体、治理水平是一个国家的内部生理系统,那么价值观、财富观、幸福观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内生的组织细胞,其本质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为审计干部来讲,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有正确的财富观,就要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在自己的岗位上,通过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实现国家良性治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不为名利。孟子说:“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说到底,现实社会生活中名和利是每个人生活的基本支撑点。作为审计干部,要正确对待名和利,不刻意追求,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在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同时,提高责任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顾全大局,淡化名利,不计个人得失,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力求工作创新、成果出新。

乐守清贫。佛教《遗教经》里说:知足之人,虽卧地上,就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乐。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是人,都不免会流于世俗,生活在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现实中,就可能会随时陷入现实的欲望而迷茫,纯粹杜绝欲望的人是不存在的。但是,一味地攀高比富,不能自拔,就会产生烦恼,其结果很可能得不偿失。为此,作为审计干部来讲,要经常自警、自省、自律,懂得知足,乐守清贫,保持知足常乐的良好心理状态,并把该心态转化为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动力。

甘当勇士。甘当勇士不是逞莽夫之勇,不是“纸上谈兵”,而需要有真本事,需要具备解决难事、化解难题的能力。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审计机关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不断加大了跟踪审计力度;对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予以了重点关注;对“三农”、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加强了审计。在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资金分配、管理方面问题,需要有人说“真话”、做“包公”。为此,作为审计干部来讲,履行的就是执法和监督职责,在履职中要敢当勇士,要敢于坚持原则,公正执法,做到问题面前不回避、压力面前不躲闪、困难面前不推脱、挑战面前不畏惧,不达目的不罢休;要敢于客观公正地揭示和反映在审计工作中查出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违规发放、隐瞒截留等方面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审计,促进资金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