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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

时间:2023-10-24 11:00:12

导语: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1篇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此次事故是由于建筑工地违规施工而引发的火灾,暴露了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工作实践,通过日常工地安全监督检查以及对此次火灾事故的剖析,对建筑工地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浅析如下:

防火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管理不到位、应急预案形同虚设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在检查工地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工地的防火安全责任意识薄弱,工地防火安全责任制形同虚设;应急预案也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分包单位,对防火安全责任制认识淡漠,管理人员不到位,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无人管理。二、工人文化水平较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未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工人大多是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工地的管理人员也不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也给消防宣传教育增添难度。

安全措施不落实,建筑材料堆放杂乱,消防通道不畅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消防器材陈旧过期、坏损、数量不足的现象很普遍,工地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尤其是在装饰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上随处可见飘扬的易燃塑料包装,竹笆上也随意丢弃发泡剂等易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另外,施工人员为图方便,拆卸的模板、钢管乱丢乱放,经常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这次事故也存在着安全措施不落实,事故现场违规堆放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的问题,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

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部分工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私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特别是秋冬季,大功率的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更容易引发火灾。

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电气焊作业,在建筑工地,常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旁边无监护人员、无消防器材、焊渣自由散落,更有甚者,下方还有可燃物堆放。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施工前也无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五、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我们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要更加注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检查,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落实责任,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1)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组织工程技术和施工人员深入熟悉设计图纸,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设计要点和施工工艺标准,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谙熟施工过程中交叉并存的消防安全因素。编制保温材料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文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熟悉施工工艺方案,特别注重明确施工过程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防火措施。编制专项消防安全方案,对工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告知在施工现场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并制定以实战演练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以达到增强应急意识。

(2)做好施工组织准备工作

落实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保温节能施工的队伍,同时需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方能施工。对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期间接触和管理保温材料人员要进行易燃危险性及防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并填写相应记录存档备案,组织和培训相对稳定的项目消防队伍。

(3)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对保温材料存放、管理(使用、安装后)的专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平面布置图存放要求。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焊接、切割中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4)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工作

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和进场时间表。尽量合理调度易燃保温材料的进场时间, 尽量缩短易燃保温材料在工地的保管存储时间;做好各种易燃易爆材料进场的隔离、保护工作及堆放场地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要明确存放保管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并挂牌明示。监督检查保温材料管理部门对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要随用随进,临时存放周转的要按平面布置和指定区域妥善保管存放,并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填写相应记录存档备案。

(5)做好施工过程和成品保护工作

保温材料进入现场后,要远离可燃物及火源。存放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有标识;施工现场要为保温材料临时存放提供有效和足够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证完好;作业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如施工工艺允许,要及时做界面处理,以达到有效得阻燃效果。施工中要认真检查周围是否有火灾隐患,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与明火、电焊作业工种交叉作业;保温层夜间施工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暂停施工时,对其暴露的泡沫塑料芯材部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每阶段或部位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剩余材料应及时退回库房。下班前必须将零星保温材料、碎屑等清除干净;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6)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施工后保温材料的边角料和粉尘垃圾应该随时清理,一般也要求用编织袋装好,不能散放,保持现场清洁,避免因垃圾不处理发生安全伤害事故。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严格限制堆放时间,并及时清运出工地。

(7)做好动火审批和监护工作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级动火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批,动火要提前三天进行申报,明确动火作业人和负责人,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并在动火作业之前提供好集火盆和灭火器等防护器材。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若必须交叉作业要加强动火监护。

(8)做好施工用电及危险品管理工作

第2篇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火灾

1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在建筑施工管理中,首要的任务是保进度、保质量,其他的管理事项,如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往往处于次要地位,尤其是那些层层转包的项目,消防安全意识更是淡薄,平时处于“走过场”状态。在一些资质较低的施工单位,由于大量招收的农民工或临时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上岗前施工单位也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故导致施工现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章进行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2组织管理混乱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对施工现场没有合理划分。有些建筑施工现

场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通道;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概率增大。

②违章进行明火作业。部分电焊、气割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频繁使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且缺少防火措施。施工单位对于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用火用电管理不严,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磁炉、液化石油气、电热水器等生活用火用电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③忽视烟头等火源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多,易燃、可燃物多,如果在工地随便吸烟,极易引燃其他物品造成火灾。

④工地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临时性用电机械设备较多,但是施工机械设备安装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较严重,容易发生短路而引起火灾。

1.3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场地大小的限制,许多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职工宿舍、农民工宿舍、食堂、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有些农民工宿舍与危险品库房相互毗邻,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1.4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些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些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更改施工图纸和消防设施;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工程的耐火等级。有些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地面铺设材料、墙面、柱子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或者防火等级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有的在进行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下了火灾隐患。

1.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有些施工现场不能按照GB50720-2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水压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者已经失效。有些施工单位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1]。

2预防和消除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措施

2.1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①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③必须对农民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割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持证上岗。并且确保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2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

根据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加强督察。

2.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①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工程内部的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按照相关规范对各类建筑工程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

②建筑工程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③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④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4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①要针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个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并且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工人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正在建设工程内。

②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

③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m。同时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通道,更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作业。

2.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①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作业区域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②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2.6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①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且

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②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m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3结束语

消防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方面。建筑工程施工的消防管理在行业内已逐步形成一个特殊的专业,并要求由施工人员严格掌握,严格执行根据建筑工程需要制定出的合理、有效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通过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中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对策、措施,以提高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水平,防止火灾发生。

参考文献:

[1]孙睿.浅谈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管理[J].科协论坛,2011(1)(下):117-118.

[2]成朝晖.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防范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08(2):65-66.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我市“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部队的装备水平,增强抗御火灾和社会性抢险救灾能力,大力消除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控制一般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我镇的消防工作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排头兵”这一奋斗目标,以认真贯彻《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镇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为重点。经过不懈努力,达到领导有力,消防法制健全,监督治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意识增强,火灾隐患减少,防火水平提高,消防环境良好,技术装备优良,组织机构建设过硬的目标,果断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全镇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各村委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火灾预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列入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和解决本村、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责任书纳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从建章立制入手,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使其真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人在消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意识,改变过去消防工作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单打一的旧局面,努力建立和完善单位消防工作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自我治理,自我完善的消防工作新体制。

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果断杜绝各种违反消防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每年年终,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考评组,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消防工作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成绩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二)完善基层防火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村由村书记为主任、村主任为副主任,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义务消防组织的能动作用,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制度,杜绝恶意纵火行为。同时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可以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

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对火源、电源的治理力度。在夏秋收获季节安排专人深入农户家中、麦场等环境复杂的防火重点部位进行筛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用火用电治理制度。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使群众把握基本灭火方法以及火场逃生的自救常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农民群众自防自救的能力。在麦场四周配备必要的消防栓的消防设备,有条件的村应在防火重点区域修建水塔,提供消防取水的方便条件。教育农民群众不在麦场、堆垛等火灾易发区域吸烟,避免疏忽造成火灾的发生。同时避免农机设备在无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进入麦场等火灾易发区,有效杜绝由于过失造成的火灾事故。

(三)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较突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排队,加强监督检查,大力运用法律的、科学的、技术的和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建筑工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争取在三年内由主管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整改,使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加大各种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及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经责令不予改正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其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对因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政府将同时依《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村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的社会治安领导责任。

(四)积极推进镇区消防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新形势下消防立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认真贯彻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镇区消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我镇抵御火灾的整体功能,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镇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

镇区消防工作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加强镇区消防工作建设,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立足现有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治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有效实行群防群治。

消防工作的日常治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镇党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治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镇区消防安全工作。

对镇域内的消防工作,要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监督,公安消防部门指导,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路子。镇域内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要按“谁建设、谁使用、谁投资”的原则,对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进行建设和治理,并建立起我镇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消防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抓好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每个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履行职责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以《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活动。镇教委要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促成全镇大消防的良好局面。

三、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熟悉,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重视和做好消防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本《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在经费、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使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第4篇

关键词 建筑;消防;思考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5-0086-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管理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的建筑施工工地,更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工地上的建筑除了规划建筑外,其余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建筑皆为辅的临时建筑,且一般在主体建筑完成后将被拆除,大部分的建设单位为减少投资成本,基本上采用搭建临时建筑的方法解决。

(1)工地的临时工棚采用的大都是金属面聚氯乙烯泡沫夹层板,此类建筑材料的使用使得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建筑物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容易发生坍塌。由于此类材料遇明火易引起火灾,而建筑施工前期所需塑料蓬布安全网毛毡、木材壳子板竹排草毯油漆及施工人员工棚内被褥等多为易燃可燃物品,有些可燃物堆积在房屋边缘,紧邻周围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蔓延,造成大的火灾损失;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建筑工地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施工时未及时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对工地周边的池塘、湖泊、市政消火栓等天然水源的清理、维护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酿成大事故;

(3)用火用电违章作业,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严重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大部分临时建筑物内电器设备在采购、敷设、安装时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部分临时建筑内居住的工人为了用电方便,存在有擅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使用较大功率电器,同时,建筑工地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长时间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给临时建筑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容易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引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

2)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现象时有存在。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在建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许多分包施工队伍,因而在逐级消防管理中往往存在越级、脱节现象,在抓落实、抓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只顾施工进度和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留下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全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二是对特殊材料、周围环境、遗留火种的监管不力。三是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

3)施工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多为民工,人员组成复杂,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建筑工地的其特殊性,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除管理过程中脱节和漏洞,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必须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至上而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级负责,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总承包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要有制约机制,要克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单位应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火源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从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个方面着手。要从源头把关规范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消防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许可过程中,对临时建筑的搭建提出合理、适当的消防工作建议;

3)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可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水源。同时考虑到成本问题,消防水源可尽量选用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周围建筑或自身消防水池,实在无法解决的,再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4)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都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其次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分重要;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此外,在施工中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检,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在施工人员住宿区域,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情况的发生。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火灾的一般规律、特殊工种作业消防安全、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和报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孝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职业技术,2007(8).

第5篇

关键词:消防;管理;问题;对策;

一、转型时期我国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

一般体现在:其一,消防安全意识观念不强,匮乏相应的消防基础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在爆发火灾危险时,不知道如何去预防,或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初起火灾,没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当火灾发生时,通常都是仓皇惊慌,导致小火最终酿成大灾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其二,在日常的生活中,缺乏对火源、火种的有效管理,也很容易导致发生火灾;其三,城镇郊区的居民,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不规范,灭火器材没有配备,加上租客也没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一家人住在一块,吃在一起,一旦爆发火灾,则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劣后果。

(二)城市化进程加快,火灾发生率增大

历史经验表明,城市的发展规模,与火灾发生的频度成正比,也容易引发重特大火灾。自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急速提高,人们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但不容忽视的是,火灾频发的态势,也日趋于严重。目前,我国火灾呈现如下特点:其一,时有发生特大火灾。其二,在公众聚集的场所,灾患比较严重。如,医院学校、歌舞厅、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其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小型经营场所,发生火灾所占的比例,也比较大。其四,城乡居民的住宅区,火灾也呈现多发态势。

(三)城市救援机制有欠完善

从国内外防火救灾的经验,我们可以总结出,最为节约和有效的救援机制方式,是构建一支以消防队伍为主,应付多种灾害的紧急救援的队伍。这逐渐成为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的一种特征,也是各国的共同倾向。当前,国家与各城市,还没有构建成统一的救援指挥系统。现行的如110、119、120、122等指挥中心,也大多各自为战,缺乏集体的协调机制;各类紧急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救援部门,没有凝聚成一股合力;依照单一灾害设置的那些救援队,因为不是经常发生这一类灾害,在救灾是显得力量不足,也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总之,我国尚未形成这种多功能的救援机制。

(四)社区消防建设有待健全

作为社区建设的有效组成部分之一,社区的消防建设工作也很重要。做好了社区的消防工作,能提升全民的消防素质,能提升城市整体性的防灾的能力。当前,社区消防建设尚且还存在着如下缺憾:其一,缺少与之配套的法规政策,让城市社区的消防自治与管理,没有遵循的依据;其二,社区的活动资金没有稳定的来源,使得消防经费难以凑现,这是制约社区消防自治管理发展的因素;其三,社区居民,由于邻里关系冷漠,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没有形成社区整体性消防安全的观念。

二、转型时期我国消防管理改进的有效措施

(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从惨痛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消防工作管理的疏忽,这与消防安全的明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公安消防机关部门,依照《消防法》中,有关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制度规定,主动联系党委政府,参照部门的隶属关系与属地的管理原则,告知供电、供气、市政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与建委等部门,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职责,并把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构建岗位责任制与领导责任制。把责任一层一层地分解,并能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与具体的人员上。同时,消防机构要争取到全面的支持,把基层的消防机构健全,真正地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中,对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各机关单位,需建立消防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确保有专人来负责消防工作,形成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

(二)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其一,消防机构要有这么一种意识,要服务于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加强工作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密切配合相应的市政、规划等部门,在改造旧城,或建设新区中,充分发挥出职能优势,时常围绕消防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站点、安全布局等,实地研究调查究,并对消防建设的规划进行充实,呈报政府使之纳入到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真正做到城市建设与消防工作建设同步,全面扭转滞后的消防建设问题。

其二,消防工作需要从源头抓起,对建筑的防火审核工作,应全面强化。大力推行和落实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其每一个细微环节,都要明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这三方的责任。尤其那些在建的重点工程,消防机构则要自觉地介入,并全程监督,杜绝在施工过程中,有私自改变消防设计方案现象的出现。在工程的验收阶段,需坚持原则,参照标准,严格执行,保证工程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消防监督机制

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消防工作需重视。把刑侦、内保、治安等部门与消防充分结合起来,形成密切协作机制,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火灾事故处理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应工作。目前,要充分协调和发挥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给予派出所适当的消防管理职能,把消防安全管理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特别是那些乡镇与农村地区,承担街道或乡村消防安全检查的任务,派出所应积极履行。把日常的治安管理与群众工作做到实处,经常地对周边群众,实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教育,并组织群众不时地开展自防自救活动或演习,尽力控制或减少火灾事故的爆发。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

惨痛的火灾灾难给了我们警醒,消防宣传教育势在必行,而且是迫在眉睫。作为推进社会化消防管理前进的引导,属于基础性的工作。也只有普及消防教育,全民的消防意识才能更快地提高,国民安全素质才能得以提升。消防教育,同样也属于终身教育范畴,时刻不能忘记,时时刻刻需要警醒。

第6篇

摘 要:对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火灾隐患;施工现场;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267-01

1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建筑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经调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还有一部分施工工地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阻止火灾蔓延。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据调查,很多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据调查,少数建筑工程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大量选用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一些搭建的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这些建筑,一般为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每间宿舍内入住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据调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 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监管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要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安排部署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下列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灭火设施、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城市居民小区、社区、乡镇村庄、农户集中居住区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产品、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重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被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力争在年内整改销案。

三、方法步骤

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和大整改活动。

活动自12月3日起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3日至12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县区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张贴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消防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冬春防火安全常识、初起火灾扑救常识,火灾逃生常识,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逐级落实责任,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31日至明年3月15日)。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列入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非法从事油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私自进行液化石油气槽车分装,以及在公共餐饮营业场所使用液化气钢瓶等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发生。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种节庆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复查仍未整改的单位,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未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初安排部署的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将书面总结于3月1日前报*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落实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于2009年3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民政、教育、商贸、监察、城建、交通、农业、旅游、文化、卫生、工商、*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组织协调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往年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8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1.建筑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经调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还有一部分施工工地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阻止火灾蔓延。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据调查,很多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据调查,少数建筑工程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部门审批,但施工单位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大量选用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一些搭建的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这些建筑,一般为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每间宿舍内入住的人员很多,这些人员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5.几乎每个施工工地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首先,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许多临时线路价低质劣,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线路负荷小,有的甚至将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火灾;其次,施工、住宿人员在工地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但缺乏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措施;再次,由于施工现场外来人员、施工人员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动吸烟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对烟头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极易造成火灾。

6.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据调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 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监管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米。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另外对以下重点场所更要加强管理:(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3)民工宿舍。民工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要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第9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建筑防火;防火技术;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8-0029-02

2009年2月9日晚,北京央视新址北配楼火灾的发生,再次为现代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1995年颁布的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以下简称《高规》),经过10多年的实施经验,吸收了大量科技成果,如自动喷水灭火技术、正压送风机械排烟技术,以及新型防火材料、防火构件、防火配件的广泛应用,为满足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提供了可能。但是,在现代高层建筑的防火领域还存在诸多难题需要解决。

一、现代高层建筑的防火技术难题

1.现代高层建筑大多采用玻璃幕墙作外装修。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其中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原因在于玻璃幕墙虽然本身并不燃烧,但会因烟囱效应而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而且常常等不到人员疏散完毕,幕墙就已达到耐火极限而向下掉落,严重影响人群安全。因此,玻璃幕墙能否改进,是否需要限制使用,或者采用什么样的消防安全技术来保证防火安全,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消防安全的一个技术难题。

2.豪华装修导致防火安全隐患。一般而言,现代高层建筑在后期的室内装修阶段,建筑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性材料,建筑内部易燃物常常乱堆乱放,还分布着大量电线和电缆,这使得一个小火星都可能引发一场大火;而这些年建筑业内层层分包的恶习,让防火分区和防火部署难以落实,一旦起火就火烧连营。现在高层建筑往往采用中空的建筑结构,这就使火势更加容易快速扩散。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现代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名目繁多,一般建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有的还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判断灭火器是否过期都不懂,缺乏最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

4.从消防角度考虑,《高规》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飞机救助设施”。但由于建筑屋顶的造型和投资方面因素,一些超高层建筑未设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理由是有了防烟楼梯间就可以保证安全疏散。由于规范未作强制性规定,以致国内超过100m高的建筑,除少数外,多数未设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今后的超高层建筑是否都要设,哪些必要设,哪些可不设,是当前急待解决的防火安全技术问题之一。

5.《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设避难层理由是:避难层还能竖向分隔的作用,不设避难层无法实施竖向分隔。但不少人认为设置避难层影响建筑物立面造型,浪费工程投资,火灾时人们能否自动地到响应避难层去避难也是个问题,所以主张多设些避难间比集中设置避难层好。这是当前消防工作者普遍关心的又一个防火安全技术问题。

6.消防审核把关难。建筑防火审核,目的之一是为了在建筑做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于萌芽状态。但现在消防部门在建筑防火审核时仍会遇到种种难关。第一是三边工程。建设单位为节省工程投资,尽快见效益,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甚至擅自更改消防设施。第二是形象工程。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火灾登高设置等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第三就是边施工边报审。审核未通过,工程已经建了一大半,造成未按要求建设,存在先天隐患。第四是停缓建工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停缓建项目往往存在着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环行车道、无火灾登高面、疏散楼梯设置数量不足、设置形式不正确等诸多问题,而开发商往往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消防安全的“隐性投资”,这样的高层建筑物,建成一个就多一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现代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的几点对策

1.把好高层建筑设计源头关。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公安部明确规定,带自动消防工程系统的高层建筑等必须有消防专篇。因此,该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由设计院完成自检自审工作和签字盖章负责,同时有关法规应进一步强化谁设计,谁负责。确定设计人员对所设计工程的终身负责制,以督促设计与自查自审不流于形式。

2.严把消防审核关。公安部2005年对现有专(兼)职建审人员实行了建审岗位资格考试,说明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但目前消防队伍内建审人员良莠不齐 ,建议上级领导是否按建审人员实际水平高低,安排分工相应的审核项目和繁简程度,以有利于审核质量的提高。(1)提高主管领导的防火专业技术水平。建审工作必须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共同完成,特别是在基层消防部队,更是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两人负责。在提高建审经办人员素质的同时,分管领导专业技术水平也应相应提高。在审核把关时,有起到防微杜渐作用,防止一些审核失误.消防验收中,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等情况,建设方整改起来需要大量资金,因此,一些建设单位就会想方设法托关系,找人情,务求勉强过关.这必然找到消防部门分管领导头上,如有的领导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建审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抱无所谓态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随意指使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让建设单位蒙混过关,给建审工作带来不利因素。(2)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审核工作也应落实谁审核,谁负责,传统的建审办法是建设方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送来,消防部门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书,在出具意见书前必须先填写内部审批表,由具有岗位资格的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负责。笔者认为可以改变一下这个传统模式,尤其是在施工图送审时改动与强化这一过程。施工图审查是整个设计审查中的最重要环节,而从审核程度上来说,这应该已是一个设计相对完善化的阶段。因此,建议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消防施工图纸,须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

3.严抓后期管理。(1)加强对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监督检查。一是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二是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火器材完好有效;三是加大对已经经使用的消防产品的检查,确保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投入使用。(2)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因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该机构应由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拥有符合标准的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可行的检测规程,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运用科学手段,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对系统工作状态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建筑工程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搞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是确保消防系统长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持久有效地发挥其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作用的保证。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要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另外,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全部设施在内的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岗位责任制,从而保证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4)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目前,家有关消、法规明文提出的建筑管理中需要经正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工种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与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保卫干部.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这些人员的培训率仍不高,另一方面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仍普遍不高,针对这个现状,我们应发挥消防培训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