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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旅游是指以宗教景观、宗教生态环境、宗教活动以及宗教习俗资源为主要吸引物,以观赏、考察、学习为主要目的,旨在了解宗教彼岸世界,体验宗教活动带来的神秘气氛的一种旅游活动。宗教文化和旅游有着密切的关系,宗教文化为旅游提供了有深厚内涵的旅游资源,比如各种形式的宗教建筑、名胜古迹、节日习俗等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因此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宗教文化自身的传承和发扬。宗教旅游文化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世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的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和壁画艺术或庄严瑰丽、或髙低错落、或富丽堂皇、或朴素大方,给旅游者以完美的艺术享受。而宗教雕刻和壁画,同样也历史悠久,灿烂辉煌。因而,进一步开发宗教旅游资源,对发扬和继承宗教文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可以满足旅游者探索宗教文化的心理需求。旅游活动是一种精神满足和审美活动,而宗教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具有精神性、审美性与神秘性等特征。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审美欲望和猎奇心理上有着特殊的功用,宗教场所的设施、氛围,宗教活动乃至宗教人士的生活习俗、节日庆典,在普通大众心里都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宗教建筑、宗教雕塑、宗教绘画与书法、宗教音乐、宗教仪式以及宗教武术、宗教养生等,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髙的审美价值,这些都能够激发和满足人们探索宗教的心理需求。
二、我国宗教旅游资源在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对宗教场所监管过度。宗教场地作为法律允许的特殊的宗教信徒聚集地,国家法律规定应由宗教人员来管理,政府不能干涉宗教场所中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不顾政策法规,把宗教活动场所当作普通景点来管理,这些“越位”行为引起宗教界人士强烈不满。过度的行政千预会使宗教场所失去了原有的宗教特色和吸引力,也会导致宗教建筑在一定程度上的毁坏。
(二)宗教旅游活动场所商业化过度。宗教旅游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旅游,只有保持宗教场所应有的宗教和文化氛围,才能实现宗教旅游的真正意义。如果开发宗教旅游的着眼点错误,以拜金主义为导向,把宗教旅游景点作为一个“榨钱机”,便会导致旅游景点吸引力下降,严重者会导致宗教冲突和矛盾。
(三)宗教资源过度开发。“天下名山僧占尽”,为了清修方便,原始宗教场所大多选择在风景优美、人迹罕见的地方。在大力开发旅游的号召下,由于个别政府对旅游资源开发的观念错误,呈现出“资源过度开发与利用不足”的矛盾情况:一方面很多景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另一方面不少宗教旅游资源深度挖掘不够而逐渐荒废。
三、我国宗教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对策
(一)加强管理体制。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尊重宗教文化的精神本质,因此,必须加强对宗教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规范与管理,要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的程序,并严格落实。一方面要依法保护好旅游业中的优秀宗教文化,另一方面则要严厉清除那些愚昧的、反对科学的、借幵发宗教旅游资源为名出现的精神文化垃圾,通过科学管理来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注重开发特色宗教旅游项目。
1. 开发宗教体验旅游。目前传统的“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纯观光式宗教旅游形式已很难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人们更希望在寺庙亲身体验“禅修”、“静养”,感受博大精神的宗教文化,比如泰国非常流行的“出家”游,就是让那些对宗教有兴趣的旅游者到寺庙来“做几天和尚,撞几天钟”,亲身体验出家的滋味。“出家”期间,旅游者就如同正式出家人一样,一起进餐、劳动、诵经等。 *
2. 开发宗教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是一种文化旅游,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是其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的宗教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也极为丰富,如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雕塑、宗教音乐、宗教文学、宗教经义、宗教历史等。这呰宗教旅游资源内涵深厚,博大精深,单纯依靠观光、导游讲解、短时间的体验项目,是无法让旅游者了解宗教文化的深厚魅力的。所以可以考虑建立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展览、表演等。
(三)开发过程中注重对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
1. 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有关宗教的法规与政策。我国是一个宗教种类繁多的国家,既有土生土长的宗教,如道教。也有外来的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些宗教不但历史悠久,且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教的问题在我国也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因此,凡是涉及到宗教的问题都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加以对待,全面正确的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为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宗教的具体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发、利用宗教旅游资源,必须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宗教旅游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
2. 开发过程中注意保持生态平衡。开发和发展宗教旅游,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资源保护,不仅要对游客容量、环境的承受能力做出科学的预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还要注重保护宗教文化和宗教氛围,杜绝伪宗教、非法宗教、过度商业化对宗教场所的侵蚀,维持宗教旅游资源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心理学;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动机;旅游需要
一.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由满足自身的基本生存需求转变为追求精神享受与物质享受并存的状态。在物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更高的精神层面的诉求,旅游自然就成为了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最佳选择,如在忙碌的工作之闲,出外走走看看;专门抽出整段的空闲时间,环游世界;背起行李,做一个悠闲的背包客,走遍美景……这些都是人们热爱旅游的表现。在人们发起的旅游热潮的大市场中,旅游企业要想在旅游市场中立足并且做大做强,就必须紧紧把握住旅游者的旅游心理以及当今旅游发展态势。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在旅游已经成为大众化的活动,旅游业也成为世界公认的绿色产业和朝阳产业的同时,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就成为了旅游业开展成败的关键,旅游产品的打造也成为了市场竞争的焦点所在。当前,各旅游企业纷纷想出妙招,将普通的旅游资源附加上特有的文化因素、地域特色、特定群体等,打造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旅游产品来吸引游客,这些都体现了旅游组织者紧紧抓住旅游者的旅游心理。心理学研究与旅游业发展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旅游心理这一交叉学科的研究与发展使得旅游开发者能够准确分析旅游者的心理,把握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从而更好地开发旅游资源,创造符合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产品。在这种趋势下,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入手,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新思路进行了探讨与研究。
二.心理学在现代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
心理学是研究人和动物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活动规律的一门科学,其研究涉及认知、情绪、行为等许多领域,心理学与其他学科有极大的交叉性与包容性,将心理学应用到旅游业中,形成了旅游心理学。旅游心理学是从心理学角度研究旅游和旅游业的一门新型学科,是研究旅游活动中人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产生及发展规律的学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旅游者心理、旅游工作者心理、旅游服务心理、旅游管理心理、旅游地居民心理、旅游活动中的人际关系及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心理问题等等[1]。在现代旅游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研究旅游心理学有助于旅游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不同旅游者的心理需求,旅游心理学有助于提高旅游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领导的艺术,能为科学地开发旅游资源和安排旅游设施提供心理学依据,有助于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的竞争中获胜,开拓出更多的新颖、独特、能紧紧抓住旅游者的旅游产品。
现代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可持续提供的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尤为重要的。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旅游资源本身的特点、旅游市场的可拓展空间,还要充分的抓住旅游者的旅游消费心理倾向,把握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和旅游动机,从旅游者的角度充分地开发出独特的旅游产品,实现人性化与个性化的旅游服务。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者逐渐增多,游客的需求逐渐显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只有对旅游资源进行深层次、新角度、超越性的开发,才能不断满足旅游者的需要,确保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在竞争激烈的旅游市场中,充分发挥旅游资源的多种功能,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已经成为旅游业在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
在现今旅游心理学研究逐渐深入的大背景下,我们可以以心理学的原理为依据,从心理学的视角发现旅游资源开发的出发点和归宿,创设一种富有吸引力的可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新视角——心理学视角,来更好地认识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注重旅游资源开发的针对性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多层次性,找到新形势下旅游资源开发的突破口。
三.基于心理学视角的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分析
(一)现今的旅游资源开发依据
旅游资源开发是指以发展旅游业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发挥、改善和提高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为着力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旅游资源加以利用的经济技术系统工程[2]。目前所了解的旅游资源开发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区位论、经济学与市场学、特色发展、旅游者行为、增长极、点轴开发、网络开发、景观生态学和系统理论等。这些都是从经济的角度去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根据以上的理论基础,目前旅游资源开发的基本模式主要有根据地域分异规律,构建最鲜明的旅游特色;根据区位论,确定最佳的区域旅游开发模式;根据系统论,制定最优的开发结构体系;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形成旅游资源持续利用的发展模式等等[2]。作为旅游业的重要支撑体,旅游资源开发已经成为各地区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另外,依照资源类型对旅游开发模式进行探讨也是从功能角度的一种认识途径,根据资源类型进行分类的旅游开发模式主要包括,以知名景区为依托的开发模式、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开发模式、以便利交通为依托的开发模式等等[3]。
以上介绍的旅游开发模式都是对旅游资源本体价值的认识,是从旅游资源方面来进行分类。这些能够发挥旅游资源的价值和潜力,我们可以通过旅游地营销、公共媒体宣传、对旅游地进行舞台化建设等等,来促进一个地区的旅游发展。
但是鉴于旅游者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以及旅游者的旅游品位日益个性化和多样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经营者,不仅仅要从经济的角度去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更应当多多关注旅游者这个群体的变化,抓住其心理需求,从旅游者心理的角度去进行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以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从新的角度去开发旅游资源,找到与其他竞争者不同的创新之处,抓住顾客的需求心理,才能够在市场上迅速占有一定的席位,并争取更多的客源。
(二)基于心理学视角的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
旅游者作为旅游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动机对旅游活动的影响甚大。旅游者旅游动机的多样性、层次性、发展性、交叉性与周期性等对旅游者的旅游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对旅游活动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在旅游心理学研究逐渐深入的形势下,对旅游者行为的研究也逐渐增加。从一种创新的视角——旅游心理学的角度来对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分析讨论,来发现旅游资源开发的新思路,这一视角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方面拥有比其他旅游开发模式更大的优势。
1.从心理学的视角来分析旅游资源开发,能够充分的把握旅游者的旅游心理,为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全新的视角。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心理变化与行为走向都给旅游企业与旅游服务者以启示,把握住旅游者的旅游心理,能够从一个全新的视角为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依据,寻找旅游资源开发的新思路。
2.从心理学的视角来分析旅游资源开发,有助于旅游企业有针对性的展开旅游活动,增强旅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使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中立足。旅游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和买方市场的形成,使旅游企业间竞争的焦点集中到争夺旅游客源市场上。旅游心理学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运用心理学原理去分析旅游者的心理趋势,了解其需要和变化,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员,凝聚团队的力量。这些能够为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提供强大的基础和动力。旅游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求得生存,就必须拓展其市场,赢得客源,争取旅游者,满足旅游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需要。把握旅游者的旅游心理,旅游企业采取各种营销手段激发旅游者的心理反应,激发起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的实现。
3.从心理学的视角来分析旅游资源开发,能够为科学地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提供心理学依据,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规划应当以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为导向,为旅游者创造独特的经历和体验。安排旅游基础设施方面,要注重旅游设施建设的心理因素,考虑旅游者的心理活动规律,给旅游者提供方便、舒适的环境,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
4.从心理学的视角来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有助于创新旅游产品,为旅游者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体验。同大多数的产品相比较,旅游产品具有明显的特性,即无形性、季节性、不可储存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独特性等等,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看,旅游产品还具有心理性。研究旅游心理学有助于旅游业提供满足旅游者现实的和潜在需求的旅游产品,为旅游企业提供把握旅游需求的理论依据,给旅游企业打开旅游产品创新的思路。
5.基于心理学视角来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有助于提高游客满意度,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转变旅游服务观念。通过对旅游心理活动的分析研究,为了旅游工作透过现象深入地了解旅游者提供理论依据,基于心理学视角的旅游资源开发,能够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旅游工作者的服务心理也是旅游活动能够成功的关键。旅游心理学正是从旅游管理心理、员工心理的角度,引导员工培养良好的心态,与旅游者建立良好的关系[3]。
6.从心理学的视角来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有助于构建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开发商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和谐关系。旅游资源开发,必须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考虑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开发商和当地政府多方之间的关系。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心理会发生很大变化,旅游心理学对在这一过程中旅游地居民的心理变化进行关注、研究,找出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为政府制定旅游政策、旅游开发商的发展决策,以及旅游地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等提供理论依据[3]。
四.基于心理学视角的旅游资源开发的理论基础
(一)旅游者的旅游心理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结构的转变则显示了旅游成为了人们生活消费中的重要部分。旅游这一消费行为是人们在业余闲暇时间,在可自由支配的费用的前提下,在渴望外出活动(观光、游玩、休闲、度假等)的心理需求的支配之下所进行的活动。心理学及行为科学研究显示,人的行为的产生,其直接的心理动因是其动机,而对于产生动机尤其是旅游动机的原因,大部分研究认为是人们的需要[4]。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分析,从生理需求到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到自我实现的需求这几个方面来看,旅游者的旅游心理无外乎也就是根据这几个层次的需求层层递进,逐渐上升,由生理到精神各个方面。就目前我们所了解的旅游者的旅游需要,主要包括求健康心理、求知心理、交际心理、购物心理、业务往来心理、探险猎奇心理、研究考察心理及其他心理,这些都是由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所推动进而发生的。
旅游动机是推动人们旅游的动力,动机的产生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旅游需要(内部条件),二是目标刺激(外在条件)。其中以旅游需要主导的旅游动机成为心理类旅游动机,它对人们的旅游是一种推力;以旅游目标主导的旅游动机称为目标类旅游动机,它对人们的旅游是一种拉力[5]。由这两种动力的组合,激发了旅游者的旅游动机,进而构成了旅游者进行旅游行为。
在现今,人们旅游的要求越来越高,最初的简单的观光游览已经不能够满足多数旅游者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着重于在旅游过程中能获得身心全方位的放松,并倾向于休闲度假、体验、寻求惊险刺激、冒险求真等项目,对于旅游产品的个性化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给旅游企业带来极大的挑战。旅游企业要想在旅游市场上立足,就必须充分地开发旅游资源,满足游客需求。通过对旅游者的旅游心理的准确把握与深入分析,细分旅游市场,把握市场定位,开发出能够满足各类旅游者需求的旅游资源,努力提高旅游者的游览质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进而推动我国的旅游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二)旅游资源开发中旅游者的需要及动机分析
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就是发现人们的需求并契合人们需求的过程,旅游资源开发的出发点就是人们的旅游需求,旅游资源开发的最高标准和最终归宿也是人们的旅游需求[6]。开发旅游资源的最终目的就是生产出能够满足某类旅游者的需求的旅游产品,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扩大客源,充分地挖掘旅游资源的潜力,以吸引其他更多的旅游者,稳定并拓展客源市场。
1旅游动机和旅游需要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作用
随着旅游活动成为大众化的活动,旅游业也成为全世界公认的发展迅速的绿色产业和朝阳产业。近年来,在开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旅游企业日益注重对旅游者的调查与回馈总结,试图从旅游者活动的角度去开发旅游资源。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旅游者的活动不是简单的空间位移,而是以固定居住地为轴心向外延伸并未满足个人消费需要而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它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7]。由旅游者个体的需要产生旅游动机进而做出相应的旅游消费行为,这一关系链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研究在旅游资源开发中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和旅游动机是十分必要的,从旅游者消费行为理论出发探讨旅游者消费动机的差异性与旅游需求的多层次性所引起的旅游消费行为的不同,从而揭示对旅游者动机与消费行为匹配的新认识,从而确定目标旅游市场,开发相应的旅游资源。
人们通过旅游能够满足自己回归自然的需求,在大自然的清新环境中体会河流、山川、森林、海滨等的美丽景色,投入大自然的怀抱中,回归本性。通过旅游能够满足人们追求生活新鲜感的需求,帮助人们摆脱孤独感和压抑感,帮助人们充分展示自我。充分抓住现代人们通过旅游来满足自身求补偿的心理需求,根据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和旅游需要,能够帮助旅游企业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时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了解市场需求,开发出赋予特色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的眼球。
2旅游动机的多样性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多角度性
心理学认为,动机会直接产生行为,旅游动机是产生旅游行为的直接原因。目前关于旅游动机的定义是众说纷纭,较为有说服力的是1999年谢彦君对旅游动机下的定义,他认为旅游动机是旅游行动产生的心理原动力,是旅游行动的驱使力量,它由旅游需要催发,受社会观念和规范标准的影响,直接规定具体旅游行为的内在驱力[8]。由于旅游动机的原发性,影响旅游动机的最大因素就是旅游者本身的个性化特征,即旅游者自身的个性化因子,主要包括家庭、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性格、气质、文化背景、国籍、风俗习惯、交往人际圈等的影响、这些都与旅游动机直接相关,从而使得人们的旅游动机根据人的不同特点而具有多样性,并且根据现今社会人们的旅游需求的变化,对旅游产品要求的高级化,也使得人们的旅游动机越来越趋向不同。这些都给予旅游企业以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在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多角度考虑、全方位策划、从细节性出发,使得简单的旅游资源开发成为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以满足顾客需求。
3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层次性
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为旅游资源开发的层次性提供了理论基础。人们在旅游的过程中,呈现出一种对旅游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例如,有对基本的自然风光、山川河流美景的追求;有对在享受美景的同时参与休闲体验的更高层次的需求等等。由最普通的观光旅游到景点精品游,到体验游到最高层次的享受生活游,旅行社可以根据旅游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发出不同的旅游路线,满足顾客需求。因此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当充分的把握人们的需要层次,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开发出不同层次的旅游产品,满足人们的不同层次的旅游需求。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及时的把握住人们需要发展的脉搏,准确地定位消费者的需要层次,准确地预见消费者的发展内趋势,开发出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旅游资源,开发迎合人们需要发展趋势的旅游产品。
另外,需要平衡理论[6]告诉我们,旅游资源的开发者在开发某一种旅游资源的过程中,要深谙各种人群的生活工作状态和旅游消费需求,掌握不同类别的旅游者群体所具有的旅游心理,从而做到旅游资源开发的有针对性,在抓住游客的心理需求的同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
五.基于心理学视角的旅游资源开发的创新思路探讨
旅游资源开发,在当今旅游业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必须求新求异,转变传统开发思路,寻找新的着眼点开发出能吸引众多旅游者的旅游产品。这就要求,旅游资源开发者抓住旅游者动机与旅游需求,把握旅游者的旅游心理,设计能够刺激旅游者旅游欲望的旅游路线,开发更多优质的旅游产品,创造属于不同群体的旅游者的旅游主题。从分析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及设施建造的需求入手,研究旅游者的心理需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规划和旅游设施设计等问题可以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研究运用旅游心理学原理精心设计和安排旅游设施、创新开发旅游资源、合理组合旅游产品、可以使得旅游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1]。
1.充分发挥文化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作用
旅游者的旅游意向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文化水平和程度的限制,旅游者的这一心理需求给旅游企业在开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文化依据。文化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而旅游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极具这一特点,并且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旅游文化包罗了旅游心理学、旅游美学、旅游管理学等多项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旅游业发展方面,旅游文化能够提高旅游品位,将食、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六要素色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示出来;通过各种旅游环境的文化氛围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这也说明旅游组织者对旅游文化的重视程度和开发水平往往成为旅游活动的成败关键。
旅游者以追求精神享受为目的,更多的是文化消费者,因此,旅游业的核心产品也只能是文化产品,旅游资源的开发者不仅要了解旅游资源本身的特征和功能,还必须了解不同的旅游者对追求的文化特征,尽可能满足不同类别旅游者的精神世界的文化旅游需求。民族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属于社会人文资源,是旅游资源构成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民族历史文化资源质量的高低,对旅游产业的开发有着重要的影响。充分的发挥文化资源在旅游业中的作用,对旅游资源本身质量的高低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可以将开发地的文化与旅游资源相结合,赢得旅游地居民的认可,并吸引旅游者的兴趣和眼球。如传统的手工工艺品的利用与开发,在旅游资源开发中,既能够给旅游地居民带来经济收益,也能够满足前往旅游的游客对传统手工艺品的兴趣。
2.通过改变旅游者的态度来影响其旅游行为,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满足旅游心理需求
旅游者的动机行为受其旅游态度的影响。态度的改变包括方向的改变和强度的改变这两个方面。例如,一个旅游者对某一种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态度从消极的转变成积极的,这表现的就是方向的改变;对某一种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态度从犹豫不决变得坚定不移,这就是强度的改变。要使旅游者改变对某种旅游产品的态度,最简便的方法便是改变旅游产品本身,然后以某种方式确保旅游者发现这种改变。因此,在旅游资源开发中,旅游组织者必须考虑到这一方面,全面地考虑旅游产品或服务对旅游消费者的意义。
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中,对旅游景区的布局、旅游产品的设计、旅游服务的提供等方面都要充分地以旅游者的心理需求为前提来进行。开发有新意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并大力宣传,加强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吸引旅游者的注意,进而激发起旅游者的动机,在此前提下,提供适合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产品,引导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如,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地旅游景区选择的名称的与众不同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则远远大于普通名称的吸引力,这就体现在改变人们对旅游产品及其提供的服务的知觉,通过改变人们的知觉,来影响人们对旅游产品的态度,进而促使行为的改变。
3.根据旅游者的心理需求精心设计旅游产品、合理安排旅游设施
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是多样性的,在旅游资源开发中要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来满足不同类型旅游者的不同旅游需要。将旅游资源进行组合,开发组合旅游产品,实行组合旅游路线售出;根据旅游者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的特殊需求;旅游设施设备的建造与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旅游企业对旅游者的关注程度,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以为游客提供便利、舒适、满意的服务为基准,来具体安排旅游设施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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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系
中图分类号:G621 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7A-0115-02
当代高职大学生是具有较鲜明的个性特点的青年群体,由于在高中阶段及职业高中阶段懈怠,部分学生在日常行为上对自己的约束较少,对吸烟、喝酒、泡网吧等不良行为不以为然,虽然高职院校学生大都怀着成才的强烈愿望,发奋学习,努力实践。但是也有一些受价值观的影响,脱离实践,在无聊中空耗几年大学生活,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怎样培育和保护高职院校学生健康成才并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就成了高职教育应高度重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实践证明,高职大学生要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就必须提高自我控制和自我驾驭能力,就要注意加快完成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为此,就需要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法纪等方面的修养,按照公民道德等社会行为规范去立身处世,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因此研究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会产生积极影响。
1在高职院校中开展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融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高职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远大的目标。
众所周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少年强则国家强,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和守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是祖国未来发展强盛的根本保证。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今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体化方向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对高职院校学生实行法律基础的教育,也就势在必行。
进行法律教育是培育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当代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需求所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更要让学生爱法、守法,感到自己的生活离不开法,这样,法律学习才能成为学生发自内心的需要。我们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也应如此,只有满足学生内心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才能落到实处。使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具备相应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精神,只有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才能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杰出人才。
2法律教育在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2.1 法律教育是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的需要
由于当代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学习上面,致使接触法律知识较少,基本与社会隔绝,造成了许多大学生自治能力薄弱,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的法律是培养和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有力工具,它把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了法律上的义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保护合法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在无形中就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可见道德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因此,在法律教育中结合教学内容运用现实中的真人实例,剖析当事人的人生观,从而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 。更具有教育性、现实性,也更具有说服力,能收到良好效果。
2.2 法律教育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心和广泛关注。分析其原因,除了就业机制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各界应对就业压力的措施不够完善等外界因素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内在因素就是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但是,专业过硬、知识面广博的复合型人才在社会上仍然非常抢手。所以,社会上的人才不是过剩,而是时代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及对人才的更合理的利用。可见,加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优化其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提升其竞争力。
2.3 法律教育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需要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头脑中,偏差的法律观点异常顽固地起着作用,现实生活中已有不少大学生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甚至是人身伤害,但却浑然不知或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案例。当这些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以暴制暴”、“以侵害对侵害”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加。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因此,教育大学生正确处理纠纷,依法维权,关键是培养其法律精神,增强其法制观念。
3高职院校法律教学的现状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定位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而作为“高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教育,也应该从以往法律知识的传授向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转化,使法律教育更具有实效性。然而,在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实践中,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差强人意。
3.1 教学方式以封闭型为主
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因此,高职院校中普遍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也就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阵地。而这门课程的知识点多,内容庞杂。由于教学课时少,内容多,教师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教学方式,课堂讨论、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教师授课只是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堆砌、罗列知识点,缺乏对知识点的深度分析。结果是教师讲授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在指导自己行为上很少得以体现,可见封闭型的教学方法导致了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并未培养出良好的法律素质,淡化了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3.2 教学过程“轻权利,重义务”
在当前高职院校的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强调义务本位,注重的是义务和禁令的宣传教育,而不是权利本位的教育。在法律教育中,向学生灌输最多的是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法律意味着约束,意味着义务,忽视了法律作为权利“保护者”的作用。这种教育导致学生认为自己不过是义务主体而已,而非权利主体,其结果是学生消极守法,加强了“我不违法就可以不学法”的心理定势,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法律教育,学生不仅不会自觉接受,而且易形成逆反心理,法律教育自然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3.3 教学缺乏有效的实践环节
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很强,因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这也是提高高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但是从目前来看实践教学环节远远不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视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忽视学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其结果往往是学生为考试过关而学法律,致使学生法律素质并未有多大高,更未能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面对突发问题,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也不知如何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弊端,影响了法律教育的实效。
4高职院校实施法律教育的途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建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内在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
4.1 营造良好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精神需要建设良好的高校法制环境,因为高校作为一个承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人才的机构,在法制环境的建设方面有不同的要求,而由于法制建设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目标、内容、主体状态等的特殊作用,对于高校而言,营造良好的高校法制环境,更是责任重大。责无旁贷。
学校是学生受教育的主阵地,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的基础。用法制观念指导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便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便于保护学校各主体的合法权利。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推行以“依法治校”理念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教师也应在教学方法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大学生的心理特征,使法律知识的讲解系统化、鲜活化。教师讲授方式可以面对当代高职学生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使高职教育在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创新,加大法制教育。
4.2 增强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应当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高职院校在梳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时,应该把法律精神融入其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协调发展,更多的考虑到当代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培养他们的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等法律精神。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开展一系列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例如:组织学生举行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及法律咨询活动、开办相关网站、校广播站开办法律专栏节目、组织校内治安联防等活动,鼓励学生去“做”,去实践。通过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逐渐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自觉的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法律教育的实效。
4.3 完善社会、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的言谈举止,对孩子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俗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存在缺陷,不健全的家庭或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法律精神的形成。因此,作为家长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同时,学校应建立与家长的经常沟通机制,使家长能及时将了解到大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掌握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形成良性的交流,必要时也可邀请家长听取法制宣传讲座以及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等,使家长们了解到家庭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为大学生生活学习提供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
强调法律精神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依靠其来促进和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时期高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的重要标志和当前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与参与者,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没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就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就会被社会淘汰。因此,法律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课,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常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 科学教育家2008年8月第4期
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作者简介:李莉(1964-),女,江西南昌市人,南昌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3-0033-02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1]。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2]。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法律基础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公共课,对于高职院校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学会基本的法律常识,培养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具有重要意义。这门课程开设以来,也确实产生了很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不足。如何改善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形式,如何改善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一、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 法律基础课在高职院校里受到的重视不够。
对高职院校很多专业的学生来说,法律基础课程和他们的专业并不直接相关,因此他们对这门课程并不重视,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上这门课。这就导致学生对老师的授课不重视、不在意,严重影响了教师授课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同时,很多高职院校的相关教学单位将法律基础课设定为公共课(大课),教学班级越划越大,往往是几百人在一个大教室里上这门课。数量极少的教师面对人山人海的学生,在管理和维持秩序方面就要花费很多的心思,想要保持教学效果非常困难。在这样的特大教学班里,教师对学生的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都很难进行管理,因为不仅点名费力费时,而且班级太大也无法控制学生的迟到早退。而高职院校相关的教学单位对这门课程的定位也加剧了学生对它的轻视。在一些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不仅是公共课,而且更是一门接近于选修课的课程,而且考试的形式也被规定为开卷。这样一来,学生和老师更是对这门课程不重视,使知识的传授更加困难,教学效果更加无法保障。
(二) 教学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师们手上并不缺乏该课程的课件,而且在课堂上借助这样的课件进行讲解并不困难,更有甚者,一些授课老师手中并没有系统的授课教案,只是简单随意地进行讲解。由于法律课程的知识比较枯燥,相关的专业术语不易被理解和界定,所以传统的教学形式很难产生好的教学效果,照本宣科式的讲解并不能使学生很好地理解相关知识。这种教学形式迫切需要改变。
(三) 实践环节过于薄弱。
法律学科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这门学科的应用功能很强,但想要学好并不容易。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实践环节往往被忽视。像模拟法庭活动、法院庭审旁观、法律实践中心活动等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大部分学生往往很难接触到,也只有极少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多参与这类活动。于是,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解就成了很多学生接受法律知识的唯一途径。而这门学科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很多学生就根本没有机会体验到。这也阻碍着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提升。另外,很多高职院校虽然设有法律实践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中心,但这些中心的工作并不为很多学生所了解,一些感兴趣的学生即便对这类中心很感兴趣,也往往只看到那几间办公室门窗紧闭,这阻碍了学生们增长实践知识。
(四) 教材编写方面存在不足。
一些高职院校对法律基础课教材的编写不够重视,有的随意选用一本其它学校编写的教材,有的为了照顾本校教师的利益,就轻易地选择一本本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作为教科书,也不管这本教材是否适用。有时候这些本校教师编写的乡土教材未必不好,但只是视野稍嫌狭窄,不利于学生更好地长见识、学知识。而且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教材编写者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把握好教材编写的度,既不能编写得太深奥,也不能编写得太浅显,既不能编写得太泛,也不能编写得太窄,这需要花费很大的心血和精力,并不是一件可以轻易应付的事情。
(五) 教学课时过少,影响到教学效果。
由于对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定位存在偏差,大学相关教学单位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给这门课程的课时过少。这样一来,教师只好急匆匆地把所谓的重点知识介绍一下,很多教学计划都无法实施,只能匆忙地赶进度。这对教师安排教学进度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仍有一部分教师无法胜任这一要求,开展教学时一用起时间就显得捉襟见肘。
二、 解决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应当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以改善。要解决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要让高职院校的领导、教师和学生真正地重视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
(一)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重视程度。
首先高职院校对法律基础课的定位可以是公共课,但绝不能变成选修课,这种定位不能随意放水。对教学班级的设置要加以更改,缩小每个教学班级的规模,尽量不要出现那种超大班级,只有相对较小的教学班级才能更好地保证教学效果,也便于教师在课堂上更好地管理学生。这样一来就可以减少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同时要改变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的考察形式,尽量少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主要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考察学生。通过对课程定位的重视和对考试形式的重视,引导学生更加重视这门课程,从而使学生从根本上改变对这门课程的态度,不再简单应付,而是积极主动地学习。这对控制学生的迟到、早退现象也会大有帮助,从而提高教师的课堂管理水平。
(二)丰富教学形式,改善教学效果。
前面说到,法律课程中的专业术语较多,相关的概念也较多,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教学效果难以保障。因此,通过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通过鼓励学生围绕数个主题展开讨论,通过观看法制影片加深认识等等,都是值得采用的教学形式。可以考虑将模拟法庭引入课堂,模仿审案过程进行展示,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法律知识。
(三)重视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增强实践效果。
由于以往传授知识的渠道单一,教学方式单调,影响到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因此,很有必要带领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了解相关司法机关的日常工作和办案过程。更可以邀请部分法官和检察官走进课堂,向学生们具体介绍一些法律知识。同时要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学校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鼓励学生深入社区和基层进行法学调研和普法宣传,将课堂学到的知识带进社会、带进生活。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掌握所学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学技能。
(四) 提高法律基础课教材的编写质量,让好的教材更好地帮到师生。
在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方面,要想避免上述种种弊端,首先要破除地域本位观念,放弃那种以保护本校编写的教材为重的观念,多考察、多比较,尽量选用适用的教材。选好了教材,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
(五) 增加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课时,保障授课时间。
通过增加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的课时,使教师更从容地开展教学,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多学法律知识,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当课时有保障以后,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才有可能开展起来。
作为一门公共课,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保证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文章分析梳理了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并对应地提出了一些对策。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就能更好地得到保障,以往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有可能因此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1]缪彦珍.试论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
[2]贾培荣.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探索.中国电力教育,2004,(1).
[3]任志远.改革法律课程教学 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正德学院学报,2009,(1).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实效性”是指实践活动的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呈现的相关关系,表示了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是否实现,以及结果与目标二者之间的具体实现程度。如果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符合主体的预期目标,则实践活动是有效的,实效性较强;反之,实践活动的实际结果不符合主体的预期目标,则说明实践活动无效,实效性较差。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即是指对艺术院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结束之后,艺术院校学生的法律水平所达到原预期目标的程度,及法律教育结果的呈现程度。因此,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实效性所关注的重点便是,如何将艺术院校学生所学习的书面法律知识,内化成为其思想、信仰,从而指导他们的生活、行为。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实效性主要体现在学生日常法律教育横向及纵向的效果对比上,没有对比,就无所谓实效。当一个学生具有法律意识,会依法行事,那么其身上的法律教育实效性强;如果一个学生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更不能依法行事,那么可以说其身上的法律教育实效性差。
(二)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目标
目前,我国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首要目标,也是最基本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法律素质的艺术人才。艺术院校进行法律教育的对象是艺术专业各不相同的艺术生,因此学校无法用法律专业学生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对于艺术院校来说,法律教育基本能够实现的就是培养艺术类学生的法律常识;其次,艺术院校的法律教育还要在意识层面培养艺术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思维,知法、懂法是基本要求,具有法律意识和信仰是高级要求;最后,艺术院校法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能够守法、用法的艺术类学生,艺术生在职业生涯及艺术创作上遇到更多的侵权问题,正确使用法律武器,能保证艺术类学生艺术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知法、懂法的升华,达到了守法、用法的实用化阶段。
(三)艺术院校学生的特点
艺术院校学生由于本身艺术专业的特殊性,在其自身的学习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专业的学生都有所区别,具有自己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点:1.个性活波开朗,思维敏捷活跃具有创造性。艺术专业教育在教学方式和思维方式上强调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目的是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艺术人才,因此艺术学生必须思想活跃、个性开朗、表现力强,容易接受新事物;2.感性思维强于理性思维。由于艺术专业学科的自身要求,艺术学生更善于以独特的视角观察生活,更擅长对事物进行审美与判断,具有更为敏感的洞察力和批判思维,具有比较时尚前卫的开放性格和感性化的生活态度等人格特点;3.重视艺术专业课程,文化基础课程薄弱。由于艺术学生从小在专业课程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相较于其他非艺术专业学生来说,其对文化课相对不重视,无法扎实、牢固地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导致有些艺术学生知识面较窄,考虑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思维辩证性相对较弱;4.社交范围和程度较广。由于艺术学生接触社会活动较多,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较强,但更加容易接受到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对一些不良现象及不合理现象缺乏理性的思考和认识。
二、艺术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艺术院校法律教育内容和形式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艺术院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来实施的。如此一来,艺术院校粗暴地把法律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的灌输,忽略了法律能力与法律精神的教育,无法真正做到培养艺术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由于我国大部分艺术院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总课时安排过少,课本内容冗杂繁多,而且更加偏重于德育部分的教育,以至于真正的法律教育内容少之又少,学生的法律学习更加无处学起。由于法律课程课时安排过少,许多教师对法律教育内容只能简单地进行知识的罗列与堆积,而关于课程问题讨论、典型案例分析和社会现象探讨等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师生之间缺乏互动式的交流学习,教师难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授课效果弱化。因此,虽然大多数艺术学校开展了法律教育课程,但学生并不能学习到足够的法律知识,无法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那么这样的法律教育是失败的,有悖于法律教育的真实目的。
一、沈阳市分时度假的概述
所谓的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的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并且通过交换服务系统会员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权与其他会员异地客房使用权进行交换,以此实现低成本的到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
就分时度假的好处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分时度假相对于旅客而言价格便宜,消费者可以用分割的低廉价格来买到良好的房屋和酒店式的服务,完成一次性价比较高的旅游交易;其次,便于管理,度假酒店不需要自己装修和管理房屋,也没必要花钱雇人看管,管理公司会提供酒店式的物业管理服务;再次,居住方式比较灵活,在拥有一个分时度假时间段后,可以通过交换公司协助交换到其他时间和其他城市使用,获得更大的消费价值。
二、沈阳市旅游资源的现状
1.自然资源现状
最近几年,沈阳市落实了保护文化遗产的任务,着重加强了“一宫两陵”的修缮力度,试图还原其原有的历史风貌,这样的举措也使得文化遗产的申遗成为可能,主要项目包括:张氏帅府、“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四塔七寺”等历史遗迹。同时也大力完善了重点旅游园区,包括棋盘山旅游景区、紫烟薰衣草庄园、爱琴谷等著名景区。还开发了工业旅游产品,包括铸造博物馆、工人村生活馆、中顺汽车公司以及可口可乐公司等具有工业特色的旅游景点。
沈阳在每年4~10月都是旅游的黄金季节。春天可以在世博园欣赏名胜花会;夏天可以在世博园、冰川动物乐园、沈阳国家森林公园游园赏叶;秋天可以在仙子湖荡舟游玩;冬天可以在棋盘山滑雪场、棋盘山冰雪大世界精彩娱乐滑雪看冰灯。
2.人文资源现状
早在七千多年前,就有新乐人在沈阳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由此也开辟出了著名的辽河文化,形成了著名的新乐遗址。目前的新乐文化遗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北运河北岸黄土高台之上,在1977年被首次发掘。这是一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村落遗址,占地面积17.8万平方米,集居地约2.5万平方米,房址密集,每隔3-5米就有一处,其中最大的房址面积约100平方米,座落在诸房址中心,其布局与半坡文化很相似。其出土文物相当丰富,石器有磨制精细的石斧、石凿、磨盘、磨棒、刮削器等,陶器有之字纹深腹罐、高足钵、簸箕形器等。
沈阳市除了新乐遗址之外,还有故宫、福陵、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正规人文景观,随着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引来了大量的外地游客来沈参观。带动了沈阳的旅游业,也使得沈阳旅游经济飞速增长。
三、沈阳市分时度假的建议
1.健全分时度假体系
沈阳市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旅游消费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在分时度假方面的监管力度,完善分时度假体系,防止出现一些假日旅游公司假借“国际分时度假组织”之名,做出欺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还应该加强销售和开发过程中的信用理念,把部分旅游景点从人民心目中失去的诚信形象找回来,这就需要政府成立一些信用调查机构,不时的进行暗访,对违纪的旅行度假村进行严重处罚,以此来改变行业面貌。
2.注重自身品牌营销
分时度假想要做大做强离不开品牌的经营,要把自身的旅游品牌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去,增加旅客的安全信心。实现这一点,可以由具有强大实力的大品牌进行介入,发挥其强大的品牌优势,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顾虑,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分时度假的经营规模。这种方式也是今后分时度假的必要发展趋势,旅游区应该在这一步走在行业前列,让竞争对手具有危机意识,从而良性的盘活旅游品牌体系。
3.增加产品创新意识
旅游行业也需要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之下,固步自封无疑会时整个行业倒退。要通过对旅客的调查积极开发不同的分时度假执行办法,以此来满足更多数旅客的需求,可以从中加入其它产业,使分时度假玩法多样化。还应结合旅游自身的资源优势,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性价比最高的旅行方案,比如可以通过打折机票、连锁经营的权限交换以及康乐设施等多项优惠活动来调动起旅客的积极性,让旅客在众多的旅行选择中只选择优惠最多的一家以实现自身盈利。
关键词:任务驱动;旅游客源国;教学模式
据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未来几年内,全球旅游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世界旅游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空间,中国出入境旅游也迅猛发展,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在这种背景下,旅游专业的学生掌握丰富的国际旅游背景知识,理解中国国际旅游客源市场需求,就成为培养基本素养和行业工作基础的必须。因此,《旅游客源国》已经成为大多数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开设的主修课程之一。这门课程的重要特点是它具有广泛的知识量和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学习这门课程一方面要掌握旅游客源国的广泛知识,这些只是在学生从事国际旅游工作中非常实用,另一方面要学会通过客源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与我国的外交关系等因素分析我国海外客源市场的情况及其变化的规律。然而,当前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而且以客源国概况的讲授为主要内容,学生在学习中被动接受,又因这部分内容浅显易懂,无法引起学生的重视。学生在学完这门课程后,绝大部分同学对客源国概况只是略知一二,对客源国旅华市场的情况不会分析、判断,远远达不到课程目标。如何让学生能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学会分析实际问题,是笔者在《旅游客源国》这门课程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的目的所在。
一、传统《旅游客源国》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目标错位,缺乏旅游市场分析
《旅游客源国》的课程任务应该是为中国国际客源市场的开拓和可持续发展服务,教学内容体系是以国际主要客源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为基础,研究中国主要客源市场的发生、发展、变化、特点及分布进行规律性。因此,其教学目标应是通过教学让学生既掌握各旅游客源国的具体情况,又掌握国际旅游客源市场的一般规律,尤其是中国主要客源市场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律。但是很多教材的内容只系统介绍了客源国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政治经济、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等,缺乏对客源国旅游市场的分析,这就导致旅游客源国课程的教学实际上是对主要客源国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业等概况的介绍,以及客源市场一些基本旅游数据的罗列,有些甚至只有对客源国概况的介绍,而没有通过对这些因素或数据的分析,归纳出这些客源国市场尤其是旅华市场的特点及规律。
(二)教材内容陈旧,与不断变化的旅游市场脱节
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可以说每年在客源市场上由于经济、政治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客源国的旅游市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变化,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是每年都要增加新的内容或更新数据,否则就无法准确把握主要客源国出境旅游及旅华市场的情况。虽然近两年出版的教材已经使用最新的数据,但教材的更新显然还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特别是“旧版新印”现象直接导致了教材对客源国的政治、经济时事概况和旅游业现状发展概况阐述不详细,时效性较差,对客源国出境旅游市场及旅华市场的分析的滞后性体现得更为明显。
(三)教学过程偏重直接灌输,导致学生被动学习
《旅游客源国》课程涉及多方面的知识,与历史、地理、社会、政治、经济、民俗等密不可分,知识点多,信息量大,学生理解起来很容易,但是记忆相对困难,且有些国家的国情容易混淆。目前采取的直接灌输的教学方法往往导致学生被动学习,对简单的知识点不重视,不认真听讲,或者即使对有趣的内容认真听了,课后又忘记,最终教学效果不理想。同时,本课程的教学目标除了让学生掌握客源国的的概况外,还要使学生掌握客源国旅游市场的特点及规律,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培养学生通过政治、经济等因素分析旅游市场的能力。这一能力的培养仅仅靠直接灌输是难以实现的。
二、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及其特点
“任务驱动”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所谓任务驱动,就是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产生一种学习实践活动。任务驱动教学法最根本的特点就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以教定学的被动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通过实践发现“任务驱动”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及与他人协作的能力。
与传统的《旅游客源国》教学模式相比较,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将体现出以下优势:第一,由于教学目标被分解成为了不同的任务单元,学生对于这门课程应该学习或具备的能力非常清楚,学习目标和目的非常明确;第二,为了完成相应的任务,学生需要查阅相应的资料和最新数据,自然会把最新的内容引入到教学过程中,弥补了教材内容落后的缺点;第三,任务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前、课上都能够主动地学习、交流,教学气氛更活跃;第四,可以通过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不断指导任务的调整,以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三、《旅游客源国》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
下面以第三章东亚太地区主要客源国的第一节“日本”为例对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进行探讨。
(一)任务的设计与分配
1、确定任务
任务的设计要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日本”这一节的知识目标是掌握日本的地理称誉、传统文化的代表、民俗节日、礼仪、禁忌以及著名的城市和景点;能力目标是熟悉日本旅游市场的特征,学会根据日本的经济、人口特征、习俗、中日关系等因素分析日本旅华市场现状、特征及趋势,能够针对日本人的旅游需求特征提出针对性的市场开发建议。 根据教学目标,把任务设计为协作任务,学生分组后分工合作,集体完成具体任务,并制作ppt进行成果展示。
协作任务一:通过收集资料分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政治、经济、文化、风情与习俗、著名城市与景点7部分对日本进行介绍。
协作任务二:查询会影响到日本旅华市场的各方面因素,并分析这些因素对日本旅华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据此提出应对策略。
2、任务小组的成立及任务的分配
任务小组的形式可以对任务分解,避免任务过于繁重,小组成员相互合作和激励,通过对话、交流、协商甚至争论的方式完成学习目标,在这个过程建构起知识体系,可以培养学生的求异精神、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每一小组人数以4至6人为宜,每个小组确定负责人,负责合理分解任务;审查小组学习的系统性,保证任务完成的有效性;并对做任务过程进行记录,以作监督。
基于两大任务把小组平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小组承担任务一,另一部分小组承担任务二,各任务组完成任务后,通过小组间互相评价以及教师的指导,选出本任务组内较好的一组进行课堂展示。分配任务前,指导学生查阅资料的方法,主要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以及学术期刊,比如互联网上的客源国官方网站、地区的门户网站,《中国旅游报》、中国期刊网等。
(二)任务实施
任务的实施包括学生在课后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搜集资料、小组讨论、制作ppt,在任务组内推选进行课堂展示的代表小组,以及代表小组在课堂上展示他们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展示过程中可以采取讲解、讨论、表演、播放音像等方式,力求生动形象地完成任务。
任务实施过程中需要监督和指导。监督工作由小组长和教师共同完成,小组长负责记录任务分配、每个成员的任务进展情况以及其中的问题,随时与教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在进行代表小组推荐时教师查看任务记录,对各组的完成情况进行对比,给出指导、改进意见,并与各小组长共同确定课堂展示的代表小组。
(三)评价补充
承担不同任务的两个代表小组展示完后,学生根据展示情况进行评价和交流,教师根据各小组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充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任务完成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由各小组根据记录及学生参与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让小组每一个成员对完成每一次任务的情况都非常清楚,对下一次任务的获取和完成的信心就会更大。结果评价由承担同一任务的小组间互评、教师点评相结合的方式给出小组分,要表扬任务完成好的小组。总结包括任务中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并对学生没有涉及到重要知识点进行补充。
四、教学模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以实现任务为核心
传统的旅游客源国教学一般是教师按照教材讲授,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应通过任务的实现过程来组织相关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中,可先对日本的概况、日本旅游业的发展以及日本旅华市场做一个总的概括性的介绍,之后便可进行任务教学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概括的过程中,切忌展开讲的太多,应以满足任务目标的实现为主要标准。比如介绍日本旅华市场的现状,只需介绍其目前的人数、在我国客源国中的排名、可能的一些影响因素作为引子,不能把旅华市场的特征、影响因素等都展开来讲,否则任务就显得没有意义。
(二)增加任务完成情况的展示、讨论环节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特别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课后完成任务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在课堂上作以展示。这样一方面,不仅有小组内的交流使学生学会协作学习,小组间的讨论和对比更能使学生有一种团队精神,对完成任务更有动力。因此,建议每次课时教师讲解1/3的时间,有2/3作为学生展示和交流的时间,给学生以充分的锻炼机会。这种教学过程中学生除了掌握知识点,更能够主动思考、提问和相互交流学习经验。
(三)合理设计任务内容
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能否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任务的设计是关键。任务内容的设计要根据教学目标进行安排,同时也要考虑学生完成任务的能力。因此,在任务设计时不能设计太多的任务,根据重点教学的知识点设计一到两个难易适中的任务,通过小组成员的努力能够实现,又不至于太简单无法引起大家的重视。同时,任务还要在较短时间按内完成,以保持教学过程的连贯性。
综上所述,旅游客源国课程教学在开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因此有必要对旅游客源国教学进行改革,结合笔者前期的教学过程,本文提出了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实践证明,采用该教学模式进行旅游客源国教学改革,学生兴趣高,并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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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广健.任务驱动教学实践研究[j].高教探索.2010(4):78-82.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状
中图分类号:G718.5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现状
在高职学校层面,对《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于培养技能型人才,偏重对学生的技能的培养,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教育;在目前某些高职院校,出现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偏差办学指导思想。其次是高职院校在教育体制和道德考核上缺乏有效的机制,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师得不得适当的培训。同时,高职院校没有形成完整的《基础》评价体系,评价手段单一,滞后。这造成了《基础》课程的老师积极性不高,学生的兴趣不足,教学效果低下。
在高职学生层面,对《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不可否认的一个问题就是学生的基本素质较低,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来到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学得一门谋生的技术,他们大多对理论性较强,比较抽象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兴趣不高,或者说学习是应付式的为了考试,获得学分。其次,在目前社会转型和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认识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人们关心经济利益,对社会制度及道德水准的提高呈现出漠视的态势,另外,在网络时代,学生接受了大量的信息,有的信息可能会与《基础》课上的内容相矛盾。这就使得学生对《基础》课的兴趣不高,甚至是抵触的情绪。
在教师层面上,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考核的方式单一。教师是《基础》课程的教学主题之一,教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教学效果的提高。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大多采取大课教学的形式,几个专业的学生在一起上课,而教师的教学手段则是单调无味,大多采用PPT课件教学,缺乏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这就使得部分学生产生懒惰、无所谓的心理。在考核方式上,很多教师都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这样的考核手段没有起到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思索社会话题的效果,自然教学效果就一般了。
在教材层面上来说,目前《基础》课的教材显得理论性太多,实践性不足。目前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材虽说在几版的修订之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教育体系,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基本原则原理的表述太过于抽象,文字叙述上太过于教条和说教,缺乏生动的案例,没有感染力;过于强调理论上的说教,而忽略了高职学生的认可度,缺乏可行的社会实践目标,操作性不强。
二、《基础》课程改革的应对策略研究
通过分析高职院校《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从学校到教师到教材都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如何提高高职学生对《基础》课的学习兴趣是一个关键。
1、学校应该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服务
高职院校是大批学生成长、成才的地方,学校的职责就是要培养思想道德与职业技能并重,法律意识深厚的学生。首先,高职院校在指导思想上要有所转变,要坚持把"育人"放在重要的位置,职业院校不仅要培养职业技能过硬的学生,更要树立起培养技能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知识能力与法律意识全面发展的人才观。其次,高职院校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人文学科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提高。《基础》课教师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别具一格的人格魅力,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及高尚的道德水准为学生树立标杆。同时,学校还要严格要求《基础》课教师加强学习,积极运用各种新的技术、新的理念来增加《基础》课的吸引力。最后,高职院校要构建积极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接受和熏陶高尚的道德文化修养创造环境。比如,开展各种道德模范人物展、法律案例展等等。
2、教师要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把理论和实际连接起来,让学生在《基础》课程中学有所成
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其他专业课有所不同,《基础》课抽象、理论性强。因此,教师要采取积极活泼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之中去,构建一个生动、活泼、互动的课堂氛围,让学生在课堂说能够说出自己的观点。在这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的教学方法有案例分析式、互动讨论式、影片导入式等,比如在法律基础部分如果能够有详细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并引导学生适当的辩论,那么这样的课堂无疑是高效的。其次,教师要注意理论教学和社会实践的相结合。枯燥乏味的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填鸭式"的教学形式,这一教学形式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另外,高职学生良好道德修养及法律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学习到实践再到内化的过程,因此,没有实践的《基础》课学习是一个不完整的学习过程。因此,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可行有效的实践计划,比如开展社会调查、代表性案件旁听等。
3、《基础》课程的评价方式要多种多样,不要拘泥于学生考试成绩,而要注重学生个人修养的提高和内化
《基础》课程的考核方法不要总是停留在试卷考试的层面上,可以采用学生演讲、辩论的方式对当前的热点时事,社会话题进行讨论,这种开放式的考查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够使得学生的思想品质得到升华。另外,开卷考试这种评价方式单一,检验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取消。
4、《基础》课的教材及教学内容应具有时代性、易接受性
作为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程,其教学内容就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培养学生具有现代公民的文明意识及法律意识,具有社会主义人文精神的时代要求。在文字上的表述上务必能够结合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让学生乐学、易学。
总的来说《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是一个综合复杂的教学改革过程,没有固定的永久不变的教学方法和教材内容。因此,学校、老师要发挥作为教育主体的优势,为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及法治意识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高伟.浅论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J].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