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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治理设施

时间:2023-11-02 10:18:10

导语: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企业污染治理设施

第1篇

1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的现状

据调查,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较好的地区多为一线城市,一些经济欠发达区域在建设上还存在很多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社会管理能力薄弱,制约着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如下:

1.1存在“两种模式”的弊端所谓的两种模式。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存在困难,费用花费较大。二是,相关治理技术和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关,地区之间的治理和管理也具有双重标准,无法保证城市污染建设的正常运转。

1.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限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仅依靠单一的治理手段,无法保证环境治理的科学性,也不能发挥管理的效力。例如,我国南京在2012年治理水污染中,虽然运用了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治理对策,但是却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在实际管理中缺乏效用。

1.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但是从中国大环境上着眼,很多城市的认识还相对薄弱,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都有待提升。

2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该采取的有效方式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在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不足,我国相关单位一定要做好建设工作,根据污染设备建设的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对策,从多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实现城市的快速发展。

2.1加强社会城市环境污染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法律是规范行为的基准,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建设问题的核心,也是引导工作积极开展的重点,有助于规范运营单位的工作流程。因此,我国相关管理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鼓励城市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通过法律的制定明确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为城市环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必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例如,国家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城市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方法,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功效,为相关机构提供一定政策上的优惠。

2.3强化监督职能有效地监督监管是保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良好运转的保障,也是做好管理的有效环节,对此,环保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运营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保证管理运营朝着专业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4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环境污染治理要注重双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另外,治理机构还要确定合理的、科学的运营经费,这项经费的开支必须要低于排污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从而取得运营市场的最终认可,实现运营公司与排污企业的双赢。

3结语

第2篇

第一条为了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是指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处置的社会化有偿服务或者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他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实行运营资质许可制度。

第四条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第五条资质证书按照运营业务范围和污染物处理处置规模分为《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甲级资质证书)、《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乙级资质证书),甲、乙级资质证书各分为正式证书和临时证书两种。

甲级资质证书和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临时甲级资质证书和临时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

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生活垃圾、自动连续监测等专业类别。

资质证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统一编号、印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

第六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运营类别与级别;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第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资质证书实施管理。

第二章申请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专职运营人员;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三)具有一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运营的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

(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条件,但无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或者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少于一年的,可以申请临时资质证书。

第十条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三)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实验或者检验场所证明;

(五)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六)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

(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运营合同、用户意见、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出具的设施运行监测报告,但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除外;

(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应当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

(一)专职运营人员(环境保护工艺、环境保护机械、管理、化验等)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

(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三章审批

第十二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预审过程中,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申请单位及其运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收到预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同时将审批决定通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审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对申请单位和运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资质证书:

(一)需要增加新的运营专业类别的;

(二)临时资质证书需要转为正式资质证书;

(三)乙级资质证书需要升级为甲级资质证书;

(四)甲级资质证书或者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

申请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的,持证单位只需提供其300日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不得重新申请临时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0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变更的。

第十六条持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持证单位变更申请;

(二)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单位变更后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

(五)持证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七条持证单位撤消或不再从事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持证单位可以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类别和级别,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运营业务。

持证单位的运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要求。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

公众有权查阅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发现持证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持证单位在其单位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以外承接项目的,其运营活动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不得要求持证单位重复申领资质证书或者其他类似的运营许可资质。

第二十一条持证单位应当在与委托单位签署委托运营合同后30日内,向项目设施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填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

第二十二条持证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负责运营的项目不在本单位所在省的持证单位,应同时将该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抄报项目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和日常检查情况对持证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持证单位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和考核情况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资质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运营活动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三)对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获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责令改正,并可吊销已获得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持证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超标排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在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超标排放的,可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持证单位提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时弄虚作假的,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吊销资质证书。

第3篇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了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土地产出的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最大的。这两类污染在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巨大的威胁。

二、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基础设施的不管制的不健全,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严重的“脏乱差”: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并经济的而,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农村工业化上是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还污染危害直接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污染物率也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率。

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环境污染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小污”成“大害”,给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的负面。为此,应当如下措施:

1、环境立法,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环境保护职责权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考虑。

2、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着严重的不公平。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长期,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第4篇

关键词:水污染;政府职能;企业责任感

一、壶关县周边农村水污染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各类水污染治理现状

1.农村生活污染日益突出。

壶关县周边农村没有完整的垃圾处理系统和污水排放系统,没有正规的垃圾处理场,没有下水道。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废水直接排放,秸秆随意抛弃在河塘和低洼地,造成河道淤积,水体污染。

2.乡镇工业排放的废水逐年增加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乡镇企业也迅速发展,工业废水排放量也在增加,壶关县常平村、李掌村、坛上村、西庄村、土家河村有乡镇企业30多家,而污水处理达标率仅为23%。

3.农业生产产生的水污染

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和农药,每当下雨天,化肥和农药流的残留物质流进河塘,造成了河塘水体的富营养化,严重污染了当地水体,化肥、农药的流失使地下水中硝态氮含量超标,影响土壤的自净能力,从而破坏了地下水的水质。

4.禽畜养殖业粪便污染加剧

近年来规模化的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势头迅猛,规模性的养鸡场、养猪场等分布在壶关县周边的农村,无序零散的禽畜养殖,大量粪便露天排放,大量堆积在养殖场周围。每当大雨来临,粪便被冲到各处,造成了水污染。

(二) 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

1.人们对水污染治理关注度不够、积极性不高

大多数人不知道水体污染是如何分类的,人们对水污染方面的知识不了解、认识不足、不到位,没有深刻地意识到水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对水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低

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对水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水污染方面的知识不够了解以及对水污染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3.水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

66%的人认为水污染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而且污染程度严重,只有13%的人认为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可见壶关县周边农村水污染水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

二、壶关县周边农村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污染源分散,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

壶关县周边农村水污染的治理涉及到常平村、李掌村、坛上村、西庄村和土家河村,污染源分散、涉及面广且点源污染严重、污染浓度高,所以污染物控制、收集困难,很难集中起来进行处理。而且农村财力、技术缺乏,水污染治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有限,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大

在对生活污水的处理中,大多数农村居民直接排入河道或随意排出室外空地后渗入地下,少数铺设了排水管道的村镇,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雨量大时容易被垃圾堵塞,致使污水漫流。工业废水的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设备落后不进行后续投资,一些需要更换的材料无法及时更换,导致排污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现行污水处理技术尽管可以降解任何污水,然而成本高,运转费用大。

(三)污水治理程序复杂

通常污水的治理程序较复杂,从污水产生至预处理工艺、主导处理工艺,甚至是深度处理工艺及污泥的处理,使出水最终符合排放规范,所需的各种处理设施运转成本、药剂使用成本和动力维持成本等合计总额往往大于排污收费。

(四)政府监管职能缺位

对于水污染治理,政府监督部门监督工作缺位,执法力度不够,众多企业在废水排放之前的处置环节基础技术设施不完善,废水不能达到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居民环保意识薄弱

由于农民的总体受教育水平和素质普遍偏低,多数农民对环境危害的源头及危害水平认识不清,有时候职能看到某些好处,看不到水污染带来的危害。

三、壶关县周边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措施

(一)对各类水污染的初步整治分析

1.生活废水的防治

在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势头应得到控制,可以铺设排污管道以方便生活污水的排放,同时,在比较大的村庄可以建小型的污水处理厂。

2.对农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防治

面对农业污染,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集约型生态农业和环保农业。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运用合理的种植方式,减少肥料的流失,以减少化肥流失对水源的污染。

3.对农村工业污染的防治

对乡镇企业进行科学地规划和布局,建设工业园区;乡镇企业治污设备落后,可让具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对企业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政府要加大环保、资金和技术投入;优化产业结构,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治理水污染的具体措施

1.财政政策的调适

壶关县乡各级政府需要从本级预算中安排一些资金,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水质监测、农厕改造、粪便及垃圾处理、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健康危害控制等。

2.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居民采用清洁方式生产。对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保护水资源、积极防治水污染的农民要给予更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引导其更加努力地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

3.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水污染治理

多方配合建立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渠道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及农村聚居点的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成本。为专业的水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运作空间。

4.合理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

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优化工业布局,全力打造乡镇工业园区,加强企业间的联系、方便交流合作,方便集中治理水污染,降低成本。壶关县周边农村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的优势,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限制外来企业随意进入。严禁城镇地区向本地转移污染。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人们的生活水平也紧紧的跟上节奏,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工作也不能落下。面对水污染治理问题,壶关县及各级村镇政府在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乡镇企业布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加强宣传等措施进行水污染治理的同时,由于农村条件有限、水污染治理受各种因素影响,壶关县周边农村的水污染治理问题仍具有复杂性,还会产生企业缺乏责任感、政府职能缺位、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居民水污染治理意识薄弱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必须吸取以往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教训,积极借鉴成功和先进的治理思路;从壶关县周边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实现技术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种不利局面的恶化;让农村居民深入了解水污染、提高每个人对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才能更好的解决壶关县周边农村的水污染治理问题,做到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建设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马巍等.滇池水污染治理及防治对策研究[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

第5篇

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环境,如当前我国雾霾天气的增多影响了区域的工业、农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给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一直倡导要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绿色GDP增长,因此需要不断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变黑色发展、高耗发展为绿色发展,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区域经济;环境污染;治理

一、我国环境污染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限制分析

(一)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的严峻,环境破坏活动自人类产生起就没有停止,热带雨林的破坏、水土流失造成草原荒漠化、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等都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我国当前水土流失的速度在加快,而且土地沙漠化的速度也在加速,我国作为一个地域广阔的过度,我国囊括的生态系统类型是全球最为丰富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的推进,我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处于退化的状态。如我国青藏高原的土地的面积已经从上世纪的不到10%增加到如今的30%以上。我国的草原在不断的退化中,而且我国作为世界上红树林面积拥有大国,如今的红树林面积已经不足1.5万公顷。

(二)环境污染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约束与限制。我国是煤炭消耗大国,虽然我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早已经提及要发展可持续经济,而且要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但是我我国的煤炭消耗量依然是世界第一,2013年我国的煤炭消耗量达到36.1亿吨,占据世界煤炭消耗总量的一半以上,而石油的消耗量十分巨大,处于世界第二位。我国长期以来的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让环境资源无法承受,我国的环境污染现象难以有效的遏制,导致城市的发展出现环境恶化的现象。环境污染导致的恶劣天气已严重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我国出现的雾霾天气直接导致经济损失,而且如我国的四川盆地出现的酸雨,每年的酸雨直接让四川省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

二、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与区域经济的发展路径

(一)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建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环境污染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而且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协调的是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需要建立专门性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要通过制定区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工作流程,针对不同的环境污染类型制定整体的污染治理策略,建立综合治理的制度。环境污染的治理一定要树立全局工作观念,在专门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的带动下,建立综合的环境污染治理管理措施,并且要从区域环境污染的全局着手,了解环境污染的源头,而且影响因素,不能断章取义、孤立的进行环境污染治理。

(2)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区域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加强区域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采取统筹的方式,区域之间要加大协调的力度,环境污染治理各个区域都有责任,各个区域的财政也应当积极的投入,而不是等待其他区域治理环境污染,自己区域享受他人治理的成果。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及时的检查,特别是公共的环保设施投入要到位。

(3)加强企业的污染治理。环境污染的源头很大部分是来自企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未经过处理而排放,导致环境污染,如经常曝光一些区域的企业违法排放的行为导致周围的人们出现中毒的情况。因此要加强对企业污染的治理,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污染的企业坚决的关闭,如对于一些小煤窑,该关闭就要坚决关闭。通过加大对企业的污染治理,减少企业排放,有效的减少环境污染源。

(二)基于环境保护理念的区域经济发展路径。

(1)建立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环境污染制约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导致企业以及区域经济产生巨大的损失,因此要建立和谐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发展理念,通过树立绿色经济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为首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保护环境,不得污染环境。区域经济的发展应当建立绿色GDP计算体系,改变传统的GDP计算模式,要让管理者充分的认识到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而经济发展中有多大比例是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通过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在区域经济发展策略的制定上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对于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要综合的考量,而不是以GDP增长速度为标准盲目的引进项目。

(2)优化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环境污染治理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应当从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构上抓起,区域经济发展要调整产业发展的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要鼓励低碳经济产业的发展,对于清洁生产型企业要加大扶持的力度,而且在资金、税收与政策上都给予优惠。区域经济的发展应当不断地调整产业的结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三类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近10年来的全国的环境统计年报、农业部环境监测中心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资料及有关普查,可以将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污染问题总结为以下三类: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对太湖、杭州湾富营养化的成因分析表明,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农田的氮、磷流失。其中太湖面源污染物对TN的贡献率已超过1/3,对TP的贡献率接近1/3。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

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吨/平方公里,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随着中西部农业现代化的进展,这类污染也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普遍出现。

其次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例如,每年产生量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量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浙江省环保局2002年进行的调查表明,农村聚居点的环境质量除了大气污染指标外,其余已经显著劣于城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第三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2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居民消费能力强和农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而必须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使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快速发展。如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有80%分布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而整个西部地区仅占总量的1%左右,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因为这些地区可资利用的环境容量小(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的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受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中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中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步上升,从1988年的0.0952‰上升到2000年的0.1126%。对于基本排除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的农民,这是极大的威胁。

总之,在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对农村环境污染,如果没有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将严重阻碍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改善。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和成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明显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和相对非现代化的两种社会形态,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经济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现代化进程中污染问题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方式不当:过于注重经济目标,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生产、乡镇企业发展之初基本不考虑环境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社会未能协调发展: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而农村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以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为例,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天气等),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农药、化肥等)对水体的污染情况。三是不易监测性。这是指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等情况。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须注意到,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在农村聚居点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存在一种悖论:根据亚当·斯密的“市场大小决定分工”理论,可以推出“市场大小决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的最小规模”。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由于单体市场规模小,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因而必须依赖财政资金。而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连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更难以估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种悖论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并将继续严重。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第7篇

一、治理目标

1、2014年底渭河流域水质控制目标

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实现水质基本变清。

2、2014年底在上游水质达到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胭脂河按照新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区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把项目准入、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

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淘汰工艺落后、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对没有能力进行污染治理、达标无望的排污企业要实施关闭;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审批印染、造纸、果汁等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以及对水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化工企业。鼓励经营状况不佳、治污难度大的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关闭或转产。按照新颁布的《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

-2011)督促排污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2年6月前不达标的实施停产治理。年内完成省造纸厂关闭工作。

(二)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和管理

在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的同时,积极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华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升级改造工程,力争2012年8月底完成进行调试运行;对已完成污水升级改造工程的兴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市晁庄实业公司屠宰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2012年6月30号完成验收;对新建、扩建涉水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我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照《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

(三)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中水4万吨。2009年8月24日正式投运以来,运营良好。2011年对一期除磷、脱氮进行提标改造,已进入调试运行,2012年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为了解决我市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力争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3年底主体工程完工,2013年底建成投运。加大污水管网和中水处理能力建设,开工建设8.7公里的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投入运行,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利用率。

(四)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解决乡村垃圾污染问题;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发挥发酵床养猪技术的示范作用,降低养殖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和单位能耗。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重点解决畜禽粪便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加大市星光良种猪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的营运管理,2012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力争2013年5月开工建设市赵村桑园兴农奶牛养殖场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渭河治理综合决策机制

市政府设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环保局、考核办、发改局、工发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局、水利局、国土局、商务办、电力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杨文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部门协抓,共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责任考核,认真实施渭河治理奖惩机制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措施和项目负责到人。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从2012年起,全市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渭河治理向纵深发展

市发改局要做好重大污染治理项目的立项和国债资金的申报推进工作;市工发局要做好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市监察局要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市考核办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考核;市环保局是渭河污染治理的职能部门,要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污染源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做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要做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市水利局在重点做好渭河生态基流保障、水土保持控制河流输沙量和含沙量减少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入河口审批,按照三道控制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管理要求,健全渭河区界断面的水文监测管理体系,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源监控机水质监测,共同做好渭河污染物总量考核及生态补偿工作;市农林局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负责流域内植被恢复与保护;市工商局要及时吊销淘汰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企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机制。

第8篇

全面掌握镇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年月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镇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范围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①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②11个重污染行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③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污染源

一般污染源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村生活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农机、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和其他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普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厂)及危险废物处理厂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主要为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脱硫设施、核能辐射、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

五、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镇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宣传科负责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宣传活动;农经中心负责做好工业源,生活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所负责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环保所负责:工业源、居民生活源、危险废物处置厂、医院污染源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三产办负责第三产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普查及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农服中心负责对种植业、畜牧、渔业等农业源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卫生院负责本院名录资料;

各村、厂会计或环保负责人负责对本村及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9篇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废气;污染治理

石油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相关企业运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废气,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1,2]。因此,针对类似化工企业废气排放进行科学的治理,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环境工作者关注的焦点[3,4]。本文针对某石油化工企业废气污染治理与控制技术措施进行研究,探讨废气处理的有效方案,从而实现为类似企业的废气污染治理提供思路和依据。江苏某石油化工企业长期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碳四)加工企业的原料及下游产品的供应销售,现已形成年产9万吨异辛烷(烷基化油)产品生产规模。项目主要以异丁烷和丁烯(包括1-丁烯、异丁烯、反-2-丁烯、顺-2-丁烯)为原料,在浓硫酸的催化作用下,经烷基化反应等过程生成异辛烷(烷基化油)产品。其生产工艺包括水洗、脱水、脱轻烃、烷基化反应、闪蒸、产品精制(酸洗、碱洗、水洗)、异丁烷精馏、正丁烷精馏等流程。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主要含有丙烯、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二甲醚等多种挥发性有机气体。各车间虽已配备了废气治理相关设施,但仍难以满足现行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因此需要对企业废气排放进行进一步治理。

1企业废气处理现状

企业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异辛烷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区等区域。针对每个区域废气特点,采用不同的废气治理方案及措施。异辛烷生产车间主要废气为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包括丙烷、丙烯、异丁烷、正丁烷等)。针对不凝气的性质及其资源利用价值,对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及措施见图1:企业罐区主要由各种原料罐、中间产物罐、废水脱气罐、中和酸罐、中和碱罐、酸雾碱洗分液罐等组成。针对正常工况下各类储罐蒸发损耗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企业采取使用浮顶罐、安装呼吸阀挡板、高温时采取水喷淋以及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使罐区内物料蒸发的损耗降至最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当储罐发生故障,罐内的可燃气体通过风管输送至地面火炬焚烧处理。污水处理区在废水治理过程中,会有硫化氢等污染物产生,但企业目前对这部分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很差,存在没有加盖收集无组织废气、没有废气处理设施等问题。

2废气整治方案

通过对企业现有废气处理状况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对工艺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合理、处理设施完备,废气能得到有效处理。但对无组织废气,尤其是污水处理区产生的硫化氢等废气处理措施并不完善,需要加以改善。结合企业污水处理区内无组织废气的现状,采取的改造措施包括:(1)对污水处理区厌氧池池顶、气浮装置应该加盖收集无组织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量;(2)根据实际收集风量采用合适管径风管输送废气至处理装置中;(3)采用切实可行的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处理。由于污水处理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等废气,采用其他处理工艺如生物过滤等易受到温度、pH值、设备占地面积、调试时间等限制而不适合采用。因此,针对废气特点,结合企业实际,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具体措施为在污水处理站厌氧池顶、气浮设备加盖密闭,臭气通过引风机使加盖密封空间形成负压,把密封空间内挥发出的臭气(硫化氢等)通过主风管进入活性碳吸附塔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区废气改造项目所需的主体设备参数见表1。通过对污水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的改善,污水处理区无组织硫化氢废气的排放浓度从初始的0.625mg/m3下降到0.27mg/m3,去除率达到56.8%,达到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的改善了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

3结束语

经过上述废气治理工程改造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大大减少,处理后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变小。在后续的生产管理过程中,企业需重视废气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及时根据行业发展动向,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当有新的清洁生产工艺出现,及时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从源头控制污染废气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通过对企业生产流程废气污染治理和控制技术的改造,使得企业生产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工程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采用能够对类似石油化工企业的废气治理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具有较好的应用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芝林.某化工生产企业废气综合治理工程设计[D].浙江大学,2015.

[2]杨伟鹏.刍议工业废气污染治理问题[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0):166.

[3]马生柏,汪斌.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研究进展[J].环境与发展,2009,21(2):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