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11: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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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即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技术,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正确决策的依据和为企业员工规范工程流程的管理平台。ERP系统是以MRP(物料需求计划)为依据而衍生出来一种新型的管理系统模式,它既集中了MRP的优点,能够对物料的供应链进行合理的管理,从供应链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出发,对企业的资源进行优化分配,对资源进行合理的管理和调配,能够尽可能为企业带来成本优势;还融入了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对企业上下各方面进行更深入的规范,对工作程序提供一系列的标准模式,规范工作,规范生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管理基础。总而言之,ERP系统对规范企业业务的流程工序、增添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获取企业成本优势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现今ERP的运用普遍出现的问题
(一)ERP的运行流程与旧式的财务管理制度相互抵触
ERP系统是规范企业的管理流程,规范财务活动的工作程序的某一固定流程程序的管理形式,较为机械化。而企业的管理模式通常是阶层控制,即上级控制命令下级的管理模式,较为人性化。因此,ERP系统和旧式的财务管理制度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企业如果不改变其本身以职位划分的阶级层次管理体系,而放弃使用ERP系统中的以固定流程为向导的网络组织管理体系,ERP体系的使用效果将得不到发挥,ERP体系带来的优越性也将无法得到展示,无法提高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水平。
(二)ERP相关软件的使用并没有达到企业财务工作的要求
某些ERP系统软件从外国引进,与中国国情相违背。某些集团公司在选择ERP系统软件的过程中,认为国外制作的软件比国产软件质量更有保证,喜欢选择国外软件。但是国外软件却是以国外的经济市场环境为基础进行设计和研发的,未必适合中国国情,甚至某些地方与中国财务政策相违背,ERP系统的设立不但不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还可能会导致财务人员在操作上的困难,从而降低其工作效率。
某些ERP系统软件操作技巧十分巧妙复杂。由于ERP系统是一种固定财务工作的流程的软件,其涉及的范畴十分广泛,包括了企业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业务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的财务数据,在ERP软件进行运算时还必须调动许许多多的数据资料。因此,ERP系统的操作十分巧妙复杂,这将造成财务人员的操作困难,从而降低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财务人员无法驾驭ERP系统,财务工作被架空
ERP系统中包含数据的庞大程度和操作难度等因素都影响着财务人员的工作。ERP系统的掌控难度让财务人员在ERP系统建设的初期不断的迎合ERP系统的难度进行理解,逐步理解ERP系统的概念和流程;财务人员在ERP系统建设完毕后被系统中繁琐复杂的操作所困扰,只能迎合ERP系统的自动操作流程,被动的输入系统中所需的各种财务数据,无法真正的掌控ERP系统,更加无法利用其达到其他目的,获取其他利益。
(四)ERP在大集团内部实现有一定困难
一些大集团在内部进行ERP系统的建设决策时,却没有与其旗下的子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议,直接忽略了子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严重打击了子公司进行ERP系统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只有少数子公司参与ERP建设,导致了集团公司层面单一的管理,工作流程不完整,子公司提供的各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从而大幅度的减弱了ERP系统的效果。
三、如何提高ERP系统的使用效果
(一)使ERP系统与财务管理相融合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是以企业内部的各种财务数据信息为依据,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合理预测的职能,它的重点在于对企业中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策划、监管和控制。促使ERP系统与财务管理相融合,不但能够降低库存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还能确保ERP中的固定工作流程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
(二)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ERP系统软件
企业在选择ERP系统软件的时候,不能单纯地选择功能强大的ERP系统,更不能单纯地选择最为昂贵的ERP系统,应该选择适应企业本身的发展状况和我国经济市场现状的ERP系统,并通过这个系统帮助企业增添其市场竞争力。只有适应该企业发展状况的系统,才能使财务人员更好的掌握其操作技巧,才能对该软件进行再次开发,为企业获取第一手资料。
(三)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ERP系统虽然强大,却无法代替财务人员的思考和判断。因此,财务人员必须要尽快的掌握ERP系统的概念和操作方式,不能被ERP系统带着走,只能被动的录入ERP系统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因此,集团公司必须要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培训,培训其使用ERP系统的能力,综合ERP系统的功能和自身的思考能力提高集团公司的财务监控水平,使ERP系统能够最有效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四、运用ERP管理手段,提高集团公司财务管控水平
(一)对企业库存进行有力的监控
在ERP系统运行的过程中,库存中一切的管理工作均系统化,可以确保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动向是相同的,库存数据是随着经办人在系统中录入的财务数据自动形成,并进行准确的自动的记账和付款。因此,企业能够精准的了解到库存状况,无形中对企业库存进行了有力的监控。
(二)统一财务业务账目
建立起ERP系统后,企业中的所有经济活动和业务以及财务数据将统一在ERP的管理系统中进行分析和计算,只需要对原始财务单据进行一次录入,该系统将对其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查,自动形成精准的会计凭证。这样不但在系统中实现了业务与财务的账目统一管理,还简化了财务数据录入的方式,解决了工作流程混乱的问题,确保财务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财务管理提供了系统保障,加大了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力度。
(三)强化企业资金监控力度
ERP系统的建设能够规范企业内部的各种工作流程和信息数据管理,因此能够把企业内部资料和资源进行整合,使企业的物流、信息流和现金流能够得到统一的管理,使企业能够及时的准确的掌握各种资源和资金的流向,清楚了解资金的动态,对资源和资本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再从中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四)加强企业成本控制
ERP系统建立后,企业实施的是按部门审核支出和按项目审核支出两种审核方式共存的成本监控机制,ERP系统能够以预算定额为限度对各部门或各项目的成本支出进行自动的监管,并能对成本费用的支出状况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了解,为企业实现成本降低提供依据。ERP系统还可以整合物料信息和采购信息等财务信息,在成本支出发生的过程中,系统能够根据物料单价和数量,自动形成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等会计凭证。企业可以根据 ERP系统提供的对企业发生成本时业务的分析评价,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了解,并实现成本的降低。
(五)加强企业盈利监控
ERP系统建设后能够统一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从企业内部提供的不同的数据信息中,从不同的角度体现出企业的经营盈利状况。通过ERP系统对财务数据的统一和分析,能够分析出企业中各个部门和各个经济项目中的获利能力,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和未来收益,并为企业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管理层思想与ERP系统的结合
ERP系统只是一种较为强大的系统管理模式,只具有普遍的同一性,而并不具有相对应某个集团公司而言的独特性。因此,企业管理层必须要深入分析和了解集团公司的现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再以此为根据,对ERP系统软件进行筛选,选择对集团公司有利的软件进行广泛使用,融合ERP系统的特点,把管理层的先进思想融入ERP系统的运行当中,利用ERP系统帮助企业达到其企业战略目标,做到系统为企业服务,而不是企业为系统服务。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风险 防范 控制
■一、前言
税务风险是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必然需要面对的,无论公司规模如何、从事何种行业,其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税务风险。而集团公司由于其规模较大,分支机构较多,有时候甚至跨多个地域和行业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其税务风险的来源就更为复杂。并且由于集团公司在财务体系上的联系性,一旦某一分支机构发生税务问题,就会波及整个集团,从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等。因此,做好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防控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本文将针对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现状展开分析,以期能够对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和控制工作有所裨益。
■二、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现状及成因
从风险的成因来看,税务风险大体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而内外部原因又是由多种要素综合构成的。
1、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内部原因
(1)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大型集团公司普遍缺乏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应涉及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问题,对于集团公司而言,由于其由多个分支机构组成,其各部分能否良好的运转,主要在于制度控制。可以说,企业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特别是有些上市公司在管理体系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普遍缺乏完整的税务风险防控系统。
(2)人员素质难以满足风险防控要求
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设置了风险控制岗,有些还设置了专人对涉税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但是,由于从体系上对税务风险的认知存在偏差,很多税务风险评估人员对税收和相关财务法规缺乏深入理解,在具体流程的操作上也缺乏规范性,很多工作都是做表面功夫,难以从根本上防控住税务风险。
2、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外部原因
(1)国家政策调整引发税务风险
由于我们目前尚处于经济转型期,在政策上相对缺乏稳定性,税收政策调整十分频繁。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总是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而税收政策的调整将给企业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税务人员没有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动情况,极易在运用中发生偏差,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冲突
我国目前有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税务执法主体,彼此之间在执法上存在很多重叠和冲突之处。如在收入确认上,税收、会计准则和合同法三者分别有不同的规定。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核算,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当期纳税金额等指标都会有所不同。企业一旦遇到这类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涉税业务调整,极易违反某一法规的规定,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三、集团公司税收风险防控对策和措施
1、提高集团公司税务风险评估水平
首先,要立足企业内外部环境,对各类影响要素进行准确细致的评估,以便有效的识别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企业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其次,企业在某些特殊经营区间内,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如企业在新领域进行发展的时候,应就该领域所处的经济环境和其所涉及的政策环境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明晰企业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并对这些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妥善的规避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再次,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多层次全方位的对风险要素进行评估。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从企业所处的政策税收环境、行业竞争情况等方面入手,提取宏观和战略层面上的税务风险影响要素。而企业基层负责人则应从具体的工作流程和业务方面来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通过这种多层次的风险评估和识别方法,能够使企业最大限度的获取相关风险信息,以便从整体上提高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2、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制度
对于集团公司而言,税务风险一旦转行为现实危机,往往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股价下跌等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在集团内部建立一整套风险预警制度。企业财务部门和各个分支机构的相关涉税部门应定期根据自身业务情况指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报告,以便集团公司能够全面掌握自身目前面临的税务风险,并从整体战略和决策上及时的规避和化解重大税务风险,以维护集团运营的稳定性。在预警报告的时间上,可以根据整体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予以区别,在政策变动较大的时期,可以一个月或者每季度出具相关的预警报告,而在政策和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时期,则可以每季度或半年出具一次预警报告。
3、完善税务风险应急措施
由于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无论如何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先进的控制手段也无法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集团公司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遭遇税务风险,最为需要的还是一些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因此,集团公司有必要针对税务风险的特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出一些具体的应急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时企业的商誉损失,保全其声誉和维持其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相对稳定。
4、借助专业机构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
由于集团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十分复杂,财务人员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实践中可以适当借助一些专业的税务筹划机构来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工作。专业税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不但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而且对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了解,借助他们来进行税务筹划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纳税筹划水平,减低企业所面临的税收风险。一方面,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能够作为外部监控人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另一方面,专业税收筹划机构能够行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部分职责,更有针对性的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监督,并在发现税务风险后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使企业在竞争立于不败之地,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越来越普遍。通过横向联合,组建企业集团,一方面可以使企业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保持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也正是企业集团相对于单独的企业所具有的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组建企业集团也具有税收收益,即从集团的全局出发,通过对集团整体的经营战略进行系统的筹划安排,减轻集团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税后利润。
集团公司的营销活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公司产品最终价值的实现,不同的销售策略会导致不同的税收负担,因此公司在选择销售策略时,必须考虑纳税因素,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一、营销渠道选择的筹划
集团公司的产品销售需要建立全国性的独立的营销网络。在设计营销网络的过程中,税务筹划先期介入,研究在外地设立分子公司的利弊。研究前提:在外地设立经贸公司属于公司的对外销售机构,盈利前景较好,但可能出现亏损。具体筹划如下:
(一)分子公司设立的法律政策分析
当一个集团公司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分、子公司存在很多不同点,如表1。
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体方案设计
方案1:当外设公司出现亏损时,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比较。
当外地公司发生亏损时,设立分公司比设立子公司整体纳税水平低。假设: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甲、乙两家公司,2005年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实现利润1000万元,其甲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乙公司亏损300万元。测算祥见表2。
如表2所示,甲、乙公司设立分、子公司。假设该集团母公司和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集团公司在2005年度应纳税额=(1000+200-300)×33%=297(万元)。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分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负就发生了变化。假设该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得税率仍为33%。集团公司母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33%=330(万元),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33%=66(万元),乙公司由于2005年度发生亏损,则该年度不应交纳企业所得税,那么,集团公司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30+66=396(万元),当外设机构出现亏损时,设立子公司比公司整体多负担税金99万元(396-297=99)。但如果总公司与子公司所得税适用率不同,则上述情况又会发生变化。
方案2:当外设公司盈利时,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比较。
假设: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甲、乙两家公司,2005年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实现利润1000万元,其甲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乙公司盈利实现利润3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80%汇回总公司,20%自己留用。测算祥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出,当外地经贸公司与集团母公司税率相同且盈利时,分子公司的税负相等。
方案3:当外设公司盈利时,税率与集团母公司有差异时,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比较。
假设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甲、乙两家公司,2005年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实现利润1000万元,其甲公司实现利润200万元,乙公司盈利,实现利润300万元,母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外地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80%汇回总公司,20%自己留用。测算祥见表4。
由表4可以看出,当外地设立甲、乙子公司,其中,集团母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分、子公司均为15%。2005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1000万元;甲、乙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80%汇回总公司,20%自己留用;则2005年度集团母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33%=330(万元),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
=30(万元),乙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子公司汇回总公司利润额=(200-30)×80%+(300-45)×80%
=340(万元),汇回利润母公司应交纳所得税=340×(33%-15%)=61.2(万元),集团母公司总体应纳税额=330+30+45+61.2=466.2(万元)。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集团公司整体应纳税额=(1000+200+300)×33%=495(万元)。那么,当外设机构盈利且税率不同时,设立子公司比公司整体节约税金28.8万元(495-466.2=28.8)。
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账上;而分公司和母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在进入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到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二、营销方式选择的筹划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销售产品的方法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要涉及税收问题。在比较各种方法后,为简便操作,满足用户需求,与用户形成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供需合作关系,公司制定了钢材定点定量的价格折扣优惠办法。
折扣销售的节税效应。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因为购货方信誉较好、购货数额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的销售形式。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的余额为计税金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无论企业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取这种方式销售时,可能会减少厂家的利润,但由于折扣销售可以节税,实际减少的利润比人们想象的要少。
案例:集团公司于市场出现低潮时,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在此期间对公司滞销商品的价格按原定价的95%计算。在折扣期间,集团公司取得2000万元销售额(含税)的销售业绩。集团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试分析折扣销售产生的节税效应对弥补集团公司让利损失的作用。分析:集团公司让利=2000/0.95×0.05=105(万元),不让利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105)/(1+17%)×17%=305(万元),折扣销售后应纳增值税额=2000/(1+17%)×17%=290(万元),折扣销售后共节约增值税=305-290=15(万元),折扣销售后共节约企业所得税=(2000+105)/(1+17%)-2000/(1+17%)×33%=30(万元),集团公司实际让利=105-15-30=60(万元),由此可见,集团公司的折扣销售,可以节约增值税15万元,节约企业所得税30万元,节约的税金可以减少集团公司折扣销售的利润损失。
综合以上分析,折扣销售商品,使得同样销售量的销售额下降,但同时流转税也会相应地减少,随着销售收入的减少,所得税也相应地减少。因此,折扣销售一方面会产生减少利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又会产生促销和节税的正面效应。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薄利多销效应,但是随着薄利多销效应的逐渐增强会逐渐抵消降低销售和折扣销售的节税效应。
三、营业收入确认的筹划
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既影响企业所得税也影响流转税。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期也要考虑提前确认的必要性。比如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正常的纳税期,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均匀计入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推迟税款的缴纳,以获得时间价值;如果在免税期,企业应该将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一次性计入当期所得,以避免递延到正常纳税期后为此缴纳税款。
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因此,企业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尽量推迟确认销售收入,从而推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营销费用的筹划
营销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应付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销售费用一部分为据实扣除项目,另一部分为按标准限额扣除项目。企业如果能合理地划分两部分扣除项目,用好限额扣除的政策,企业所得税后列支的销售费用就会转化为税前扣除;否则,税前列支项目可能成为税后列支项目。具体如表5。
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各项费用的性质。取得的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可据实扣除的费用尽可能单列,严格据实扣除,不过多占用按标准扣除项目的扣除限额。
一、战略视角下的集团财务管控概述
(一)战略及战略视角的概述
战略,多用在军事领域,是指军事将领指挥军队作战的谋略。在中国,战略一词历史较为悠久,“战”指战争,“略”指谋略。如今,战略的涵义应用企业的发展。企业的战略是指,关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一种模式,以及达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主要方针、政策及其计划;通过这种方式,其界定了企业现实从事何种业务,以及将要从事何种业务,以及企业现在是什么类型和将来会成为什么类型企业的问题。即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而制订的一系列经营、管理策略以及方法。战略视角是指从企业已制订的战略方针着眼、出发,从而发现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对其予以纠正。
(二)集团财务管控概述
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基于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所进行的,而财务管控是基于此对企业的资产使用进行控制。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的财务进行整体的管理及控制,以实现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目的,从而最大限度的通过财务管理、控制手段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的形式
(一)垂直管理型管控模式
垂直管理型管控模式,是指集团掌握子公司的全部决策权,基本上不放权给子公司。子公司财务相当于集团公司外派财务工作组,在财务制度的制订、日常财务工作决策、资金调度过程中完全由听命于集团财务的安排。这种管控模式的优点是集团可以完全监控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可以起到全局调度的作用。缺点是由于集团掌握决策权,不能完全了解子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日常业务的处理效率会有所降低,从而降低整个集团工作的效率。
(二)分散型管控模式
分散型管控模式是指集团仅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同时仅对子公司大的财务事项拥有决策权,除此之外其他的事项均由子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只是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审查子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散型管控模式的优点是,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子公司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会减轻集团的工作压力,使得集团可以有时间谋划大事,有利于整个集团公司不断的发展。缺点在于,子公司的财务权限很大,集团的管控有限,使得子公司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容易产生“小团体”意识,同时容易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三)混合型财务管控模式
此种财务管控模式介于垂直管理型与分散管控模式之间,母公司只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处理上对下属子公司拥有决定权,子公司对大多数日常业务拥有决策权。母公司对于子公司也设定了有限的审批权限,例如:费用核销的权限、款项支付额度的限定、合同签订金额的限定等。其优点是既可以保证集团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相应权力的限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避财务风险及税务风险,同时又最大限度的增加了子公司工作的积极性。
三、战略视角下建立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目的
(一)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需围绕着经营目标来制订相应的经营、发展战略政策。集团公司应该在战略视角下选择适合于企业自身特点的财务管控模式,以达到对外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对内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整个集团的成本、费用;提高整个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能力,保持供、产、销、储等环节的顺畅流转。从而使得集团公司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实现集团公司一定期间内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集团公司在制订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战略目标时,出于经营的谨慎性原则应该首先考虑公司的风险因素。而在诸多的风险中,财务风险及税务风险是两类不容忽视的风险。
1、财务风险的规避。企业建立适合于集团发展的财务管控模式,可以规避会计责任风险的产生。首先,合理的管控模式可以提高集团公司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其次,可以加强内部控制的力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可以起到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的作用。
2、税务风险的防范。合理的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可以使集团加强整个公司体系税务风险的顶层控制能力。集团公司适合于何种税收优惠政策,容易在哪一环节出现税务风险,如何化解出现的税务风险,如何节约纳税成本等问题,都需要一定的管控模式。集团公司税务风险的有效防范,有赖于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的合理建立。
(三)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资金对于企业的生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相当于企业的“血液”。因此,集团公司应该通过有效的财务管控模式,充分调动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良好的投、融资渠道,降低资金的占用。应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的运转率,促使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供、产、销环节相互配合,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然而,要使得集团的资金运转达到一个较好的运营状态,必须有一个建立在战略视角的高度且强有力的财务管控模式才能实现。
四、战略视角下集团财务管控模式建设的策略
集团公司实现其一定时期内的战略方针,就应该从其自身经营特点的角度出发,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规避运营过程中的财务及税务风险为目的,从财务管控的制度方面、集团内控部门的建设、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选择合适的财务管控形式等方面考虑,从而建立合适的集团财务管控模式。
(一)制订完善的财务管控体系
完善的财务管控体系包括制度的制订、部门的设立、相关人员的配置等几个方面构成。制度是保证企业执行财务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集团公司应该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财务管控制度,设置合理的财务部门、内控部门,同时配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以保证财务管控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部门
内控部门是财务管控体系的关键环节,内控部门起着监管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体系的运行情况,同时肩负着对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的内审工作。内控部门肩负着保证监督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任务。企业的决策层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想要掌握市场的主动权,就需要通过对会计数据进行正确的分析后,做出正确的决策。而财务管控过程中,也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为依据,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集团公司是至关重要的。内控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以起到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作用。
(三)混合型财务管控模式的优势
[关键词]纳税筹划;债务重组;关联方
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
一、合并、兼并收购亏损企业
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产业重组,也可以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如果合并方用现金支付,被合并公司股东收到现金时就要立即纳税;如果合并公司以某些其他资产(如股票)支付,则被合并公司收到合并方公司资产时就可以免税,待资产出售后才缴纳相应的税款。在合并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的20%,经税务机关认定,被合并企业可以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相关的所得弥补。所以利润高的企业通过合并有累计亏损的企业,可以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以冲抵亏损,使企业的税负降低。
二、集团内部盈亏企业间相互借款进行税收筹划
可以由集团公司内部高盈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向亏损企业借款,向亏损企业支付的利息可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相同。反之,如果有亏损企业向盈利企业借款,应尽量降低利率,甚至利率为O。就可以将高盈利企业的部分盈利转移到亏损企业,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转移的盈利也较大。转移的利息只要不超过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该企业就不会产生所得税纳税义务。从整个集团来看,集团的整体税前利润并未减少,但其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该纳税差异不仅仅是时间性差异,如果亏损企业连续多年亏损,则该纳税差异会成为要进行差异。
三、集团公司内部所得税税率不同的企业间相互借款进行税收筹划
在这种思想下,可以由集团公司内部所得税税率高的企业向所得税税率低的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可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相同。反之,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低的企业向税率高的企业借款,应尽量降低利率,甚至为O。集团公司的各个公司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地区,我国对特区、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制定了优惠税率,不同地区的所得税税率不同。高税率企业向低税率企业的利息支出实际形成了利润转移,降低了高税率企业的盈利,同时提高了低税率企业的盈利,从整体上降低了集团公司的税负。如果有低税率企业向高税率企业借款,采用低利率,甚至利率为0,可以避免整个集团公司的税负增加。
四、通过对子公司的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集团公司要进行这方面的税务筹划必须对整个集团的资金调动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集团企业投资新的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将投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股权投资;另一部分作债权投资,具体比例可以采用股权投资2/3,债权1/3,使全部债权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部分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母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低,子公司税率高,子公司的利息费用可成为母公司的利息收益,使集团实现一定程度的节税,即便双方所得税税率相同,采用这种方法也可以为以后转移利润,进行税务筹划奠定基础。特别是在子公司经营不景气时,母公司追加投资尤其要采用债权投资形式,此时税务筹划可能降为次级目标,公司应首先考虑的是资金的安全。债权投资可以及时收回,在企业破产时债权优于股权,债权投资形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母公司投入资金的安全性。随着我国公司对国外投资的增加,这种投资方式能够将部分利润转移到国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其意义不可低估。
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方,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法定定期减免、优惠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还原为税前收益,并入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交所得税。在母公司有盈利时,子公司可以考虑不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不用补交所得税,可减轻集团公司的税负。另外,母公司也可以向子公司增加股权投资,以增加其资金,然后向子公司借款,以利息形式实现利润的转移。其结果是增加了子公司的利润,降低了母公司的利润,使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降低。
参考文献
关键词:集团性企业 税务风险防控制度 控制税负
大型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税务风险已成为大型企业重要风险源,所以大型企业必须选择以风险为导向的税务管理模式,以适应发展需要。
一、建立税务风控体系的作用
企业集团建立税务风险体系旨在指导集团公司总部及其下属企业(含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以及因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税款,承担不必要税收负担;另外企业集团的年纳税额往往非常巨大,如何有效监控所属企业是否合理控制税负也成为企业建立风控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下文以某生产型集团为例简述风控系统在控制税负中发挥的作用。
作为大型企业集团,早在2003年该集团即设立了税政科,专门研究税收政策、指导所属企业正确进行税收核算及纳税申报,并定期对子公司、分公司税务管理人员进行税务政策培训。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该集团开始探索在整个集团推行税务风险防控制度建设。2011年完成制度建设,该制度主要包括: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以下分主要税种进行分析如何进行税务风险识别,进而控制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一)增值税的控制
从计税原理上说,在收入范围和税率法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就是确定的,那么只有进项充分抵扣才能有效降低税负。除了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保证购进的商品和劳务、应税服务取得合规的抵扣凭证并在有效抵扣期内认证或计算扣税,才能有效抵减应纳税款。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进行控制:
在集团层面下发了纲领性的《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制定更细化的制度,并明确对因进项税款无法抵扣造成的税收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经济责任考核。这样从制度层面杜绝了业务员因为发票金额小或因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图省事不到税局代开发票等不取得抵扣凭证的行为。
对增值税计税原理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选择了三个公式作为预警,销项进项比变动率、销项收入比(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收入)-13%(17%)、进项成本比(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业务成本)-13%(17%)、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分别设置了变动5%、0.5%、1%、1的预警值。集团税政科对这几项指标的变动进行实时监控,并结合指标综合考虑存货储备、新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营改增等因素的影响,对超过预警值的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异常的发出警示通知。
每年财务基础工作检查,针对发票是否取得有效凭证抵扣作为税务管理的一项内容进行抽查,这样督促各单位财务科在接收发票这个环节上进行有效控制。
(二)企业所得税的控制
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控制主要在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列支各种不合规发票、有支出比例限制的费用控制在限额内等。
1、从整体层面保证优惠政策的享受
在各单位申报税收优惠的基础上,集团资产财务部每年汇总审核整个集团所有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并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新增单位给予政策辅导,提示该单位办理税收优惠减免审批或备案手续。
对于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多口径进行数据比对,比如研发支出,各单位报送的享受税收优惠数据可以与科技发展部编制的当年研发支出预算与完成情况勾稽比对,确保优惠政策享受不发生疏漏。
2、不合规发票和跨期发票的监管
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由集团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并在集团内部实行统一的调整政策,通过每年两次的初审,给所属企业进行纳税健康检查,促使各所属单位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次年汇算结束后,对汇算中出现不合规发票和跨期发票的单位进行严厉考核,促使造成此类损失涉及单位的数量及金额逐年减少。
3、福利费超支的监管
每年的福利费由各单位控制在税收口径限额中统筹使用,集团资产部财务部年中对超标的单位进行提示,次年汇算结束后福利费超支的单位,除考核单位外,还要考核财务负责人,通过严格的考核引导所属单位将福利费控制在限额内列支。
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监管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报表中对税收有重大影响的研发费用相关指标,在预警模板中对每期的研究开发费用指标设置预警值,提示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和研发费比例是否符合税法要求,确保所属企业每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并顺利通过三年一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5、营业收入变动率、营业成本变动率、营业利润变动率的相关弹性分析
在营业收入变动的情况下,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也会相应变动,如若不然,即可能存在偷漏所得税等相关税务风险,因此我们设置了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弹性分析、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弹性分析、营业成本与营业利润弹性分析指标,对所属各单位指标进行监控。
(三)其他税种的控制
其他税种中比重较大的主要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日常工作程序是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将资产的变动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每年财务部门会安排进行不定期的税种自查,并在年底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账面数据,另外通过每年事务所的纳税申报准确性检查,多次交叉稽核,能够有效规避纳税申报产生的税务风险。比如对于集团内部房屋租赁,可以根据事务所提供的检查结果,与资产管理部部门数据进行核对,将集团内部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数据进行勾稽,从而避免重复纳税和税款计算错误。
(四)经济事项的控制
风控制度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主要是通过集团资产财务部发挥桥梁作用,保证各单位之间,集团公司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和集团公司与税务机关之间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并且做好以下沟通:
(1)单位财务人员与本单位税务会计保持有效的沟通
(2)各单位财务部与本单位管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
(3)各单位财务部与集团财务部保持有效的沟通
(4)集团资产财务部与集团董事会或授权机构(税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
(5)集团资产财务部与税务机关保持有效的沟通
(6)集团资产财务部与中介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
这些有效的沟通使得新的税法知识通过集团资产财务部以培训、下发公文、发送提醒消息等形式传递至所属单位财务部,各级财务部又传递至管理层,从而消除税收政策不清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对涉税经济事项在业务发生前即考虑税收方面的影响,从而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避免形成税收损失。
一、财务组织管理及职能划分
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分为三个层次:
1.总部财务职能部门。它通常由cfo或副总裁来领导,负责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职能。其主要目的为:在财务职能的范围内支持产品线和区域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收购及兼并活动;它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确保各公司的组织活动符合规定的程序以减少相应的风险;它控制财务运作活动并确保与总部建立的目标相一致。
2.产品线的财务职能部门。通常设财务总监和若干个分析员负责整个产品线的财务管理,其主要工作是制定产品线的财务管理政策,如转移定价、协同工作及利润分享、年度产品线的预算编制,月度和季度经营情况分析、资本支出控制等。
3.区域性的财务服务部门。主要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财务管理,如向区域内子公司派遣财务负责人员,研究地区性特定的经营环境,制定相应的融资服务及财政政策等,同时也对所管辖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比较常见的是把地区性的财务部门作为一种服务中心,向各子公司提供从会计记账、融资服务、外汇调剂、经营审计等全方位的财务及会计服务。
二、会计管理
会计管理的目的:①与外部审计师一起确定公司所使用的会计准则;②负责季度和半年的合并会计报表;③负责管理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④负责管理与制定会计准则的各种政府主体以及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⑤负责评估外部的重组、收购和兼并等活动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由于跨国公司多数在美国和欧洲上市,其会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多数为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我国自1993年进行会计改革以来,相继制定和了会计基本准则以及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所以中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差异不大,所以在中国的各跨国公司子公司多数采用调整的方法编制其呈报总部的会计报表。
三、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的主要目的为:①从财务角度负责组织与协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②建立及发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并进行标准比较活动(benchmarking);③监控各单位产品线的经营业绩,并与预算相比较,与相应的负责人共同分析原因并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④负责集团的资产管理,有效地降低营运资金,并跟踪在公司政策范围内的资源分配;⑤负责所有公司重组和投资活动的营利分析。
财务控制主要是通过预算的管理来实现的。预算管理通常分为损益预算、资本支出预算以及资金预算。所谓损益预算,主要指经营主体的收入及经营利润方面;资本支出预算主要指年度内的支出项目,如固定资产的增加、收购及兼并等;资金预算主要指根据年度内经营现金流量和投资支出的现金流量的需求,如何合理地确定资金的来源并有效地分配资金。
在预算的组织形式上,跨国公司主要是以各产品线进行管理的。每年的六七月份,根据总部的总体策略和要求的进程,各产品线将组织所管辖的子公司进行预算的编制。各子公司编制的预算先由所属的区域管理部门审阅,再送交产品线管理层进行审阅,各产品线汇总其产品线内的所有子公司的预算后送交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成本管理
1.采用标准成本体系和作业成本管理(activity based cosing)。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采用标准成本体系,有利于各子公司的横向比较及分析,推广某些子公司的先进经验,分享最佳实践。如耐克森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标准成本体系,同一产品种类采用同一种消耗标准,每月召开电视会议,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差异进行比较分析,这种用法有利于先进经验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
2.成立工业小组负责优化生产实践和成本降低项目。跨国公司通常在产品线内设立工业总监负责产品线范围内的技术及成本问题。各子公司也设立非正式的成本降低小组,每年确定工作的课题,在产品线工业总监的指导下工作。这些小组在全球范围内分享经验,通过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优化生产组合,使生产协作的整个产品生产线成本达到最低。
五、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的目的:
①在短期和长期内确保集团资产的流动性,为集团管理利率和货币风险提供必要的工具,同时永久地监控交易伙伴的风险;②现金流量管理;③通过资金蓄水池,集中管理公司在银行的资金;④作为集团各子公司的“虚拟”银行,保证各子公司的流动性、协助他们投资多余的资金,进行外汇交易以及控制他们与银行之间的关系;⑤协助各子公司管理投标过程中的外汇潜在风险;⑥协助各子公司建立他们的出口信贷;⑦通过收购与兼并职能的合作,监管在项目融资框架内的特殊融资;⑧监控与集团公司股票有关的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
跨国公司通常在总部设立单独的资金部门来负责全球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融资政策、选择及管理银行合作伙伴,通过利率管理、企业资金管理行使集团内部银行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的融资服务。同时资金部门还设立外汇交易室,集中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所需要的外汇进行交易及配对,并在必要时进行衍生工具交易如利率期权、外汇期权等。
在我国,由于外汇管理,不能自由兑换,且政府对外债实行逐笔登记制度,所以跨国公司的资金和外汇集中管理策略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跨国公司一般允许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在得到总部批准的情况下,可与当地银行发生建立信用关系,向其借入资金。或者成立一个公司作为载体,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六、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①确保经营活动遵循当地的税务法规,合理建立税务记录以及在公司面临税务审计时集团公司利益不受损失;②优化税务支出;③议定内部转移定价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集团内各单位提供税务咨询,分析各国之间税负的差异,通过议定内部转移的价格,合理降低集团税负,以使集团公司总体税负达到最优。
在我国,税务管理部门对跨国公司的税务管理集中在转让定价和关联交易方面。由于我国的税务法规在这个方面的规定并不十分具体,所以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使跨国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带有相当多的不确定性。同时远在国外的跨国公司税务部门也不十分了解我国的税务法则,在监控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由于在我国有着很多的税务优惠规定,所以一些跨国公司认识到这些地区性差异,则一般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税务专员负责税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争取税收优惠。
七、内部审计
【关键词】 走出去; 税务风险; 控制
我国改革开放30年,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为国家和企业积累了丰富的财富。但劳动密集型、高耗能产品不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企业要发展,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以往我国对外贸易主要是产品出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形势不断变化,我国企业应考虑“走出去”,利用其他国家的优势资源,在海外投资组建企业,实现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务输出,以多种方式争取国际市场。在我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扩大跨国经营的进程中,虽然不断地取得成功和进步,但也面临着国际化旅途中的种种风险和挫折,其中,世界各国的税收政策便是影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正在筹划走出国门投资的企业,需要熟悉目标投资国的税制和税收征管政策,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避税务风险。
一、企业“走出去”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处理涉税事项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而未纳税或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准确理解并遵循税法,没有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企业税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另一方面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
(一)企业所处宏观环境
税收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规范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强制手段。企业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在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跨国投资所适用的是目标投资国的法制环境和税制环境,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往往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海外的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税收执法环境等,再加上部分东道国税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税务机关税收检查和反避税调查不合理、不合法等,均会造成很大的跨国投资税务风险。
(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税务风险首先来自于经营者对税务规划和税务风险的态度。许多经营者习惯了国内的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环境,往往用国内的税法概念和方法处理国外经营涉税事项,不注重事前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的规避,作出决策后造成税务风险时已经于事无补了。其次,缺乏相关人才。许多企业第一次走出去,内部人员没有相关经验,派驻外国的人员在外语环境中熟悉外国的税法也有些困难,因此可能造成不能很好地遵循当地税法,该交的税没交或少交、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而多交税。投资海外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缺乏了解中外税务相关法律及其差异、了解当地语言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人才,往往造成很多税务风险。最后,不合理的国际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一把双刃剑,既可控制税务风险,又是税务风险的重要来源。我国企业的国际税务筹划方法往往利用避税地、利用转移定价、利用其他国的低税率等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但是,金融危机下各国财政困难加大了其反避税的力度,许多国家在其相关法律中都规定有反避税的专门条款;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也专设了特别纳税调整部分,明确了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地、受控外国企业、一般反避税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始建立比较完备的反避税法律体系,各国针对避税的手段不断完善反避税条款。所以,如果不是建立在全面理解和运用国内外相关税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造成很大的税务风险,使企业遭受反避税调查与惩罚。另外,国内外的税法变化也可能给税务筹划带来风险,筹划时设计的方法是合法的,执行时因税法的变化可能变得不合法了。
二、企业“走出去”税务风险控制
(一)企业“走出去”前涉税风险控制筹划
企业“走出去”前的涉税风险控制筹划将影响投资、经营过程和未来退出撤回资金所涉及到的许多涉税事项,对中外集团公司利益影响深远。所以,企业“走出去”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全面的税务筹划,制定好企业跨国投资的税收战略,从集团公司层面控制好税务风险。企业在“走出去”前的税务风险控制筹划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1.谨慎选择投资地点
在进行跨国投资时,对投资地的选择除了考虑原材料供应、基础设施、劳动力、市场、技术、金融等因素外,还需要考虑目标投资国(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国外投资而对投资人采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的做法,如优惠税率、税收减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再投资退税等等。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因为资本稀缺,为了吸引投资会采取直接且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优惠税率、直接减免等;而发达国家因为资本充裕,虽然也吸引外资,但税收优惠政策会少些,且往往采取间接的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
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与运营,很多时候都选择避税港,因为避税港的税收负担很轻,把利润保留在这些地方而无需交税,但要注意的是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是需要在避税港建立商业实质的,而且各地税务局会对这些“避税天堂”所能产生及保留的利润提出质疑,引起投资企业所在国税务局的反避税调查甚至罚款。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为了防止纳税人利用低税率的境外公司,累积海外利润,延迟缴纳中国税款,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中制定了受控外国企业条款。另外由于避税港往往与其他国家没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投资企业即使在避税港不需要交税,但在其他国家征收预提所得税之类的税收时都会用较高的税率,在这种情况下,利用避税港并没有达到节税的目的,还有可能增加税收成本。
在利用税收优惠地时,还应考虑目标投资国对企业利润汇出有无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利用税收减免来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对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实行限制以促使外商进行再投资。另外,在利用跨国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时,还应避免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投资中要注意优惠多、税率低的国家(地区)是否与投资母国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以实现对境外投资已缴税款扣除、抵免,对境外的税收优惠实现税收饶让。
2.合理搭建组织机构
企业“走出去”在国外投资新办企业,会面临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还是组建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税收待遇上会有很大区别。
分公司隶属总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只就流转税在当地缴纳,分公司的盈利合并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缴纳所得税,分公司在东道国所缴纳的所得税按分国不分项的原则在我国总公司缴纳所得税时予以抵免。但应注意的是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分公司发生亏损,按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定不得抵减其境内或其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按规定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所得弥补。设立分公司在经营和财务会计流程的设计与管理上要简单而且易于控制,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而不必负担额外税收。
组建子公司时一般选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考虑成立合伙企业,须全面研究东道国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的税收政策的差别。如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在东道国具备独立法人实体资格,只负有限责任,除就地缴交流转税外,子公司在东道国须独立计缴所得税,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如果该国与我国签订有双边税收协定,子公司可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
企业在海外投资,选用海外投资企业合理的组织形式时,还需要考虑海外投资所在地征收分红预提所得税和转让股权所得征收资本利得税的规定。被投资公司若被认定为非居民的海外投资公司,其向投资者发放股息时,有些国家免税,有些国家会征收分红预提所得税;对非居民的海外股东转让本国境内资产的股权等取得的资本利得,有些国家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有的国家则会视情况征收资本利得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所在国征收分红预提所得税或征收股权转让资本利得税时,则需要对海外投资组织架构进行合理设计,使日后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或从转让股权取得收益时相关资金流出东道国时总体税负得到降低。因为许多避税地及一些传统税收优惠国家对“过境”的分红免征预提所得税,所以在设计海外投资组织架构时,可以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及国际税收协定,建立两层或多层持股架构,在中国公司与直接持股公司之间插入一家低税收地区的中间公司,以达到不增加税负、增加日后重组或处置资产灵活性且可以经批准将分红等纯现金流暂时留在境外,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利于灵活利用资金形成高效的全球资金运营体系。
3.恰当选用注资方式
企业“走出去”在海外投资,不同的注资方式也会影响税负,常用的注资方式有股权注资、债权注资、混合证券注资等。
(1)股权注资。股权注资是直接向被投资公司转移资产以取得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是比较直接的注资方式,注入的资金可通过税后股息分红的方式收回并得到相应回报。但海外公司所在地可能对股息分红预提所得税,股本的注销或收回也可能受法律程序的约束,有些国家还会对转让股权所得征收资本利得税。公司向被投资公司转移的资产可以是现金,也可投入实物、专利技术或劳务。根据规定我国企业用自产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的,可按规定享受货物出口退税和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债权注资(股东贷款注资)。债权注资是向被投资公司提供资金并收取资金使用费即利息的行为。债权注资的主体不一定是直接的股东,可以是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这样可增加集团内现金流动的灵活性,其资金收回的方式比较直接,而且海外公司的利息费用可以在海外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海外公司所在地可能对利息的支出征收预提所得税,还要注意海外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中反避税条款的规定,特别要关注有关资本弱化税制的条款。
(3)混合证券注资。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赎回优先股等,这些注资方式为日后税务筹划提供了可选择的空间。
(二)企业“走出去”经营过程中涉税风险控制
企业“走出去”在海外设立公司后即着手经营管理。加强税务管理、控制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管理事务。税务管理既能保证遵守税法,控制税务风险,又能为企业经营提供好的节税建议,创造税务价值。企业要做好税务管理,控制税务风险,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企业税务管理机构
企业在供应、生产、销售及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环节都涉及税收问题,为降低税务风险,企业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职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由专业人才根据投资所在国及国际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从集团整体层面设计、构建税收框架体系,对经营过程中各个项目进行税收统筹和规划,并确定相关业务流程和业绩考评。公司管理层应支持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其工作获得其他部门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公司税务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更要熟悉海外投资公司所在地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国际税收协定,了解公司业务所涉及的各种税种、税率、税目、申报期限和纳税地点及如何申报纳税等,理解国内外税法的差异,对公司各项涉税事项进行合理的筹划,保证公司依法纳税并能充分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内部税务管理标准
内部税务管理标准是税务管理体系运行的指南针,包括税务管理手册、各涉税事项的流程标准、内部培训机制以及税务业绩考评制度等标准文件。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的各种涉税业务流程,如税务计划的制定,纳税申报的流程标准,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等的涉税事项处理流程等。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务管理组织与标准,通过计划、执行、控制、分析、评价等一整套内部税务管理体系,完善各环节涉税链条,加强税务工作的事前筹划和过程控制,实现企业税务价值的最大化。
3.建立税务风险汇报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公司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公司应该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汇报制度,明确重大涉税事项必须逐级汇报。重大事项的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如税务检查、税收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都是必须汇报的重大事项。税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不合规处理,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时,也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以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相关领导应及时与其他部门人员沟通,及时将税务风险降至最低。
4.慎用国际税务筹划方法
合理进行税务筹划会给企业带来税收收益,但是筹划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反避税调查和惩罚的损失。在税务筹划时,应注意全面理解国内外的相关税法及其差异,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全面统筹,合理规划,在合理保证公司税负最小化同时,还要争取集团公司经济收益最大化,避免运用不恰当的税务筹划方法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企业“走出去”投资收益和经营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投资退出的涉税风险控制
企业“走出去”投资收益包括被投资方经营成果(股息、红利)分配,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经营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投资退出主要涉及股权转让的财产转让收益。由于各国有其税务管辖权的规定,许多国家就来源于本国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预提所得税。我国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取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双重税收管辖权,对企业所得税实施的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双重原则,即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预提所得税。我国对外投资主体大多是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这样会因管辖权问题造成双重征税。所以,企业“走出去”投资收益和经营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投资退出的涉税风险控制重点在于避免重复征税问题的发生。
为了解决双重征税和国际逃税问题,我国已经与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式签订了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双边或多边国际税收协定。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进行了具体规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我国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协定与我国税法或有关规定不符的,按照国际惯例,在问题的处理上协定规定优先于国内税法,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所以企业“走出去”的税务管理应注意研究国内税法及相关规定的变动及我国与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协定的规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务损失。
(四)企业“走出去”投资遇到税务纠纷时要寻求有效的救援途径
企业在国外合法经营,如果遇到税务纠纷或税收不公正待遇,应寻求正确的救援途径。国内的母公司要常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服务。如遇税收不公正待遇,必要时可通过国内的主管税务机关,启动双边或多边税务协商程序。
【参考文献】
[1] 秦伟宏.海外投资中的税务架构设计[J].涉外税务,2009(10).
[2] 韩霖.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防范与税收应对 ――专访跨国税收管理专家詹清荣博士[J].涉外税务,2009(10).
一、实行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必要性
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对和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造成税款流失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控制。税收行业管理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制度、行业税收分析、行业评估模型等管理措施,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归类和分析,揭示同行业、同一税种税负的弹性区间和行业税收管理特征规律,以期达到控制行业税负,防止偷骗税行为发生,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因此,两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将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应用到实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可使税收管理目标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
公平理论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主要着眼于公平感,而不是绝对的公平。公平感由三维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分配公平指对资源结果的公平感受;程序公平则更强调分配资源时使用的程序、过程的公平性;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即包括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广大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骨干、重点企业,通常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程序、办税事项的流程、环节等希望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服务中更加公平、透明、高效。除税收制度上的公平透明对待外,纳税人要求的公平、透明还包括对税法采取不同态度的纳税人,如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操作性失误的企业、筹划性遵从的企业和恶意偷漏税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甄别,区划对待,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鼓励和纠正。这样更能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和纳税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互补性和协作性。
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同行业同税种税负弹性区间。两者的共性特征是整合分析纳税人各种涉税申报数据指标,包括各项销售收入指标,各项财务分析指标、投入产出指标、物耗、能耗指标等动态、静态指标,利用税务机关构建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一定的数理模型来计算、分析、预测和评价一个企业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或背离正常的指标体系,判断和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为纳税评估、检查、审计、反避税等提供案源和线索。为此,将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更能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监控管理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同时,也符合“两个减负”的根本要求和税源管理联动运行机制的根本宗旨。
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纳税人更具税法遵从性,纳税服务更具普惠性。
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一般可概括为自觉性遵从、筹划性遵从和对抗性遵从。从这几年的税收实际工作来看,广大纳税人随着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增强,考虑到自身的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以及税收风险带来的税收成本等因素,往往选择自觉性遵从和筹划性遵从的纳税人越来越多。但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还有一定的比例,偷、骗税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对于依法遵从度高的企业,授予a级信誉等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审批、发票增量扩版等方面,应给予更为便捷的鼓励和扶持。对于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则应给予强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但不管是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还是遵从度低的企业,纳税服务的普惠性原则必须坚持,政策引导和查漏纠错必须并举。在日管中,更应体现对存在税收风险的企业,通过及时预警提醒,下达管理建议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管理措施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法遵从度,规避征纳双方税收风险。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促使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对税法的遵从性,纳税服务的普惠性。
二、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市局到分局到科建立起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要求下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根据不同的税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监控和指导。基层税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走势,对同类型、同税种、同行业的企业的全面纳税情况、税负状况和税收风
传奇小法师 绝世游戏 篮球,风云再起的岁月 高中篮球风云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险隐患特征特性进行归类、剖析、评价、整改,探索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其次,要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上进行整合和创新。目前无锡市局在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流转税行业分析、所得税行业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制度管理基础和管理实践,要将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机整合再创新,形成符合无锡工作实际、基层工作实践的长效那* 穿越小说网 言情小说网 免费小说网管理制度体系。第三,要将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筹安排,既能体现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成效,又能展示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引领工作方向。
2、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结合无锡国税现有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行业评估模型)、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逐步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可分三步走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充实、完善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信
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符合无锡经济行业特点的预警监控指标和行业税负区间值,实施实时重点监控。第二步,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制的统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成一个管理系统平台,这样既有利于管理的统一性,又能为明年的汇缴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开展所得税行业管理铺平道路。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现有的跨国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归并整合,优势互补,建立既体现风险管理特征又展示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第三步,在实践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融入风险管理特征与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系统再进行大整合、大调整,全面形成对各税种、各行业、全方位、有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实例分析、应用推广。
其实,无锡市国税系统在这几年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应用实践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实例,如江阴三分局的毛纺化纤、纺织行业评估模型、宜兴局铸钢用废行业风险模型管理、无锡市局的涉外税务审计行业指南、市局稽查局的行业检查指南、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税源监控与风险管理模块以及流转税行业分析系统等,基层税务机关在应用这些模型、指南、系统过程中,则是各侧重点反映的效果和程度不同,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加强税源税基监控力度,减少和防范税收风险。因此,我们要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练实施风险管理与行业相结合的、形成管理合力和效应的实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上交流、演示剖析、点评讲解、推广应用,使整体税收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4、打造一支适应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