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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劳动力市场监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摘 要:受制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不利于推动城市化进程,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等措施来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 一体化 劳动力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积极推进安徽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对安徽城乡经济和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 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 。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 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 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 ;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 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 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参考文献:
人力资源市场是指人力资源供给方—劳动者与需求方—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相互交易,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总称,该市场化配置活动内容主要指人力资源供求主体的活动及相互关系,其外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等因素的活动以及管理、服务中的相互关系。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人力资源市场一词在我国首次提出时间是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其建设工作也从2008年开始逐步推进。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同全国一样,起步于1983年,最初主要由原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设立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二部分组成;90年展到20家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主要由旗县区、市本级原人事部门、劳动部门组建的1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3家国有机构陆续设立的行业服务公司3部分组成;2000年后,教育部门所属院校举办的校企合作招聘进入就业市场。2010年,按照就业促进法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进行初步整合。现已形成了多元化市场配置结构,即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市场、教育部门所属的校园就业市场、行业部门设立的专业招聘市场、民办人力资源中介市场及熟人推荐就业市场以及近年兴起的网络市场6部分。服务对象主要是有招聘人力资源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股份公司及民营企业,配置人员主要是高校毕业生、跳槽转岗人员、退伍军人、农民工及社会各类流动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是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笔者研究的重点。2015年,全国1500万就业人群中,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65万,加上30万归国留学人员,毕业生求职人数达到50%以上,占据市场求职人数的半壁江山。据不完全统计,呼和浩特人才市场2015年为4246家次企业提供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有2844家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在27.6万人次的各类求职人员中,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15.5万人次,占比为56%。提供的13.8万人次就业岗位中,需求毕业生人数达到8.21万人次,成功就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21万人次,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27%。网站点击量达到50万次,招聘岗位7200个,网上登记求职人员数量达到3万人次,对呼和浩特人才网求职人员4248人进行问卷调查,其中高校毕业生网上求职人数占到75.35%,成为网上求职主力军。通过电话回访、信息反馈,网上市场就业成功率达到29%,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受企业转型及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力度的加大以及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的增多影响,人力资源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相应出现了以下问题。2.1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失衡影响高校毕业生配置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则存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不到位,合力作用没有形成。且市场布局失衡,各社区毕业生就业平台作用没有发挥,区域分割现象严重,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不均衡,市场发展失衡,部分毕业生不能享受公共均等化服务。非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则存在“大市场、小摊状”运行状态,地域布局以市区为主,如正在运行的50家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仅有5家分布在武川县城内、黄河少镇、和林格尔县盛乐镇镇内,其他均分布在呼市市区内,部分区域、城郊结合处、村镇等处高校毕业生配置服务仍存在空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受到区域局限。2.2网络市场发展存在问题表现在线下与线上人力资源市场融合度、延伸度不够,线上市场发展历程短,网络技术支持度不够,网络建设滞后,且线下、线上脱节运行,相互之间互动性能不强,各项指标即时分析跟不上,网上、网下融合度不够深。信息方面存在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与个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能共享,各方之间需要的有效信息不能及时接收。多数网络机构只是简单的把招聘单位信息照搬在网上,信息的整理、过滤、筛选功能偏弱,且线下信息不能及时上传,线上信息时效性降低,成为影响市场发展的短板问题。售后服务方面存在市场跟踪服务与市场发展相脱节,线下、线上跟踪服务不到位,且缺少专业的售后人员,售后服务欠缺,市场服务链不完整。2.3毕业生市场配置中各项优惠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不够首先,表现在政府部门对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及各项优惠措施宣传力度不够,如市场主体对促进就业发、合同法、保险法、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毕业生缺乏社会保障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其次表现在各类人员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了解不多,如部分毕业生手提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用时才着急打听、咨询、寻找,常有丢失、损毁现象发生。同时,也表现在社会部分人员对市场双向选择认识不清,很多毕业生家长仍在搬门子、托关系、找熟人、花冤枉钱为毕业生找工作,放弃市场配置机会。2.4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供需双方主体权益,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手段,市场监管薄弱仍是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范围不够全面,专业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方式单一,尤其是网络市场监管方面,亟待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管理。且日常检查机制没有形成,私招滥聘、诈骗、黑中介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2.5市场配置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从业人员队伍文化水平存在差异,素质高低不一,缺少高级从业人才。对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社会保障等了解不深,不关心市场走向和环境变化,毕业生咨询的问题解释不清,人力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工作中创新动力不足,表现在政府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以完成公共就业目标任务为主,思想保守,墨守成规,创新动力不足;非政府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以有偿服务兼公益为主,人员流动性强,且从业人员业绩与薪酬挂钩,服务建立在业绩最大化基础上,只顾短期经济效益,创新动力受到影响。
3人力资源市场优化配置高校毕业生对策
3.1解决市场发展失衡问题新形势、新业态,要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最大化,满足供给侧改革的需求,从根本上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融合。打破区域分割、城乡分割、村镇分割的壁垒,延伸市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平台,在去库存中,对旧有闲置的房屋进行利用,设置城中村、村镇、社区人力资源配置平台,优化人力资源场所布局,强化社区、村镇服务功能,确保市场就近为毕业生提供配置服务,补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短板,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3.2加快网络发展步伐,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加快网络发展步伐,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线下线上融合力度,提高过滤、筛选等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政府与企业及个人、B2B(企业与企业)、B2C(企业与个人)、C2B(个人与企业)紧密结合,按照招聘信息与电脑终端、移动终端、数字电视、服务场所“四连通”要求进行布局,对线下、线上市场供需情况随时融合,即时分析、准时预测和,对偏缺人力资源岗位进行预警。增强线下、线上互动功能,实现线下、线上资源融和贯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短板问题。加强线上线下跟踪服务,增强售后服务功能,设置专业人员及时解决毕业生配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3.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宣传;对于固有的法规、政策及业务等宣传,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增加临时性的宣传办法进行宣传;同时要大力开展从业人员政策、法律、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宣传能力,解答毕业生配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3.4加快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按照“先照后证”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适合本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条例,建立线下线上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视和执法检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保障人力资源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在法治监督环境中正常运行。3.5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队伍整体素质,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强化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创新机制,提升市场观察力、研判力和创新力;鼓励走出去,多参加行业机构举办的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增强市场的分析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有效配置。
作者:赵久芳 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来有为,袁东明.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状况、问题及政策建议[J].生产力研究,2014,(2).
排在前十位的金融中心城市还有苏黎世、法兰克福、悉尼、芝加哥、东京和日内瓦。此次调查中,政策监管和税收环境成为衡量金融中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报告称,伦敦和纽约是真正的全球金融中心,为全球参与的交易提供了广泛服务。而两个城市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及监管方面尤其突出。
在谈到亚洲金融中心时,报告称该组织2005年发表的报告认为,亚洲各金融中心之间没有明显领先者,而此次最新的分析却显示香港不单超越新加坡,还遥遥领先包括东京在内的其它亚洲金融中心。
该报告以人力资源、商业环境、市场准入、基础设施和综合竞争力为评比指标,对全球46个城市作为金融中心所具备的竞争力加以比较和排名。
人力资源是指该城市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人才,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推动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教育环境。商业环境则侧重于监管、税收环境、腐败程度、经济自由度和商业环境是否宽松。而该调查将监管视为衡量一个市场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市场准入则指该金融中心的证券化程度,股票、债券的交易数量,以及城市中为金融领域服务的公司的数量。基础设施衡量的是该城市中建筑物租金和是否有足够的办公面积。综合竞争力则考量的是一个城市的生活条件。
据BBC报道,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由英国的Z/Yen调查公司为伦敦金融城统计制作,每两年公布一次,对全球46个城市作为金融中心所具备的竞争力加以比较和排名。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是根据对全球金融服务业决策层人士进行的网上问卷调查结果,结合47个有关竞争力的不同指数,综合计算分析得出。
排名目的
推出这个指数的日的是展示金融中心之间相对竞争力的变化,以助了解金融中心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从零开始建设一个世界主要金融中心(比如沙特的迪拜)是否可能;以及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增强,亚洲是否可能出现一个全球金融中心。
伦敦金融城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主席斯耐德说:“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凸显了两个亚洲金融中心――香港和新加坡――在竞争力上远远超过伦敦以外的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城市。”
伦敦金融城2005年的金融中心竞争力调查报告显示,当时亚洲几个金融市场之间没有明确的高低之分,而今年的调查则清楚表明,香港不单超越新加坡,还遥遥领先包括东京在内的其它亚洲金融中心。香港被认为正在成为世界金融中心,而东京仅排名第9。
根据这次调查的结果,受访者认为香港最有可能成为全球金融中心。报告认为,香港拥有严格的监管以及经验丰富的金融人才,而且已经成为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只要亚洲金融市场不再出现较大的波动,香港是成为另一个全球金融中心的最有力竞争者。报告称,由于在人才、市场监管及企业环境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作为中国经济“龙头”的上海,与排名第9位的东京,从各项指标来看,目前都无法跟香港比。
根据调查报告,成功的金融中心扮演了五个角色中至少一个:
全球金融中心,目前只有伦敦和纽约够这个资格;
国际金融中心,比如香港,承担了大量跨国交易活动;
特色金融中心,在某个领域独霸鳌头,比如苏黎世的私营银行业是世界第一:
全国金融中心,作为一个国家的主要金融服务中心,比如上海;
区域金融中心,承担了国内一个地区的主要金融业务,比如芝加哥既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又是一个地区金融中心。
伦敦和纽约扮演了全部五种角色,但伦敦在五项竞争力指标上都超过了纽约。
竞争力要素改变
今年的调查结果表明,金融界要人对构成金融中心竞争力的要素的看法跟两年前不同。2005年,在《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相对竞争力调查报告》中,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人才和技术是整体竞争力的首要因素,而这次的调查显示,人们的关注焦点已经转移到监管政策和税务环境。
计算指数中采纳的其他竞争力因素指数还包括人力(高质量劳动力供应、劳动力市场灵活程度、商业教育和人力资本开况)、商业环境(监管、税率、腐败程度、经济自由度和经商的难易程度)、市场状况和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居住生活条件等因素。
为确保我县服务新企用工计划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某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现将服务新企用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主动为新注册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积极帮助新注册企业防范用工风险,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二、服务对象
以新注册的用工密集型、用工形式多样化等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为主,重点面向有需求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三、服务内容
重点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在线咨询等服务,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提供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劳动用工文本的规范等指导,劳动保护、职业标准、职业培训等相关政策指导服务。
四、时间安排
1.建立台账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对2020年1月以来注册成立的企业进行摸底,建立新注册企业用工台账。
2.提供服务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组建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提供服务。
3.经验总结阶段(6月11日至14日)。对服务新注册企业的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总结。
五、主要措施
1.掌握新注册企业信息和用工情况。县工商业联合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与市场监管局衔接,对2020年1月以来注册成立的企业进行摸底,并及时与新成立企业对接,了解新成立企业用工情况,建立新注册企业用工台账。
2.建立服务团队,服务新注册企业。成立由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通过线上推送用工指导信息、免费发放用工指南、开展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为新注册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各单位要把服务新企用工计划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指派业务骨干,组建服务团队,精选服务内容,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参与服务工作。服务团队成员要紧密团结,相互配合,对新注册企业提供招工、培训、规范用工、参保指导、风险防范等事项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帮助新注册企业有工用、用好工。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服务内容书面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关键词:劳务人员;职业资格;资质审核;管理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持证上岗已成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建筑产品质量保障的前提条件,随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建设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进一步推进工作难度大,在现实的工程现场管理中显现出诸多弊端,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偏离,与建筑行业管理的制度脱节,影响和阻碍了国家有关制度的实施。作者从有效规范建筑业劳务人员管理的角度,提出我国建筑劳务企业管理的一些思路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借鉴性。
一、劳务企业的现状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西部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崛起,缩小了东西部就业环境的差异,农民工家乡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工的就业首选。伴随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构调整转型,一大批中小型施工企业逐步转型成为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但粗犷的行业发展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目前工程项目劳务企业和施工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组建劳务企业不规范。
在不少地区,劳务资质申报程序简单,资质条件门槛低,企业“凑人”申办资质的现象严重。申办资质的劳务人员多为企业经营管理层,具备一定的劳务技能,但实际中从不从事具体的技能操作,只是满足企业申报的条件中证书的需要;另一种情况是,有限的劳务人员与众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报需要结合起来,就造成了一支劳务队伍成为多家劳务企业的主力军,“一女多夫”现象普遍。
2、劳务人员素质偏低
首先反映在文化层次方面,近10年来,施工领域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在57—58%之间。其次是年龄结构,这主要是劳务市场供给形势的必然,新生代农民工有了较高的价值追求,不愿到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的建筑行业就业,造成目前的劳务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其三是农民工数量相对不足。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工外出就业愿望降低,形成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绝对数量急剧下降,也造成建筑业农民工相对数量的不足。这些因素是劳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形成技术和经验的断层的根本原因。这些也反映出政府在加强劳务人员引导、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资质监管等方面的不足。
3、劳务企业管理存在证书管理的误区
基于农民工素质偏低的原因,国家大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劳务分包二级市场管理制度,也确实引导和培育了一部分实力雄厚、有特色品牌的劳务企业,但由于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劳动力市场供给的趋紧,劳务企业资质管理中,随着个人职业资格制度的推广,使企业步入人员管理向证书管理的怪圈:一方面企业为应对资质复审,抱着证书不放。虽然与这些证书对应的人员早已不知去向;另一方面,由于持证上岗的行业要求,由企业或项目部组织农民工被动鉴定,使得同一人多次鉴定,但始终拿不到证书,严重阻碍了建设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
其次是我国自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未建立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能实现全行业的能力与收入的对应。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工作上,多年以来,重在证书的推广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年检和升级机制,这也是造成劳务企业资质管理变相为证书管理的主要原因。企业管理误区的存在,最直接的结果导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困难。
4、劳务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劳务企业资质“空挂”现象严重。一方面,由于施工总承包企业转型为管理型企业,加之项目建设异地化,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劳务企业承担,但劳务企业的市场管理中,存在劳务企业资质空挂现象严重。而当前众多的建设项目中,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甲乙双方合体(甲方和乙方实质是一家单位的两个资质)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也就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造成甲方指定劳务企业或管理部门分配“指定”劳务企业。这些施工队伍中,大多由一些包工头队伍临时组建而成,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给施工现场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二是劳务分包企业的确定带有地方照顾色彩。都是困难企业转型而成的劳务企业,一锅粥大家轮流分着吃,所以造成了劳务分包队伍确定的随意性。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缺乏对分包队伍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加之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社会背景复杂,统一调度难,管理阻力大,项目管理被动。
三是缺乏完善的分包合同管理。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但现实中许多施工企业对其却缺乏足够重视,往往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协议,没有严格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管理漏洞,弱化约束效果。一些劳务分包队伍利用合同管理的盲点,在工程结算时重复结算、过量结算,使施工企业损失严重却无法维权。
二、劳务企业施工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虽然有完整的建筑工程市场监管体系,但并不完善或深入。监管的手段停留在备案管理和市场巡查两个方面,受限于管理体制和经费等综合因素,市场巡查相对于劳务企业的监管成了一纸空文。同时,劳务企业管理的缺失,引发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诸多隐患,主要反映为以下几点:
1、对劳务分包再分包缺乏有效控制
虽然目前劳务二次分包为法律所不允许,但现实中劳务分包再分包现象仍然突出。通常施工企业首次选择的分包队伍实力较有保证,可以帮助企业防范企业风险。而今往往由于施工项目工期紧,施工企业组织社会零散队伍打“突击”现象普遍,造成了分包再分包现象的产生。这些队伍中就只有施工工人,无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支持,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再分包也造成施工企业和施工一线之间的管理跨度增大,增加管理层级,延缓指令传递,降低执行力,增加了企业的管理风险。
2、劳务分包队伍作业面缺乏科学分配
劳务分包队伍普遍倾向于选择体量较大,易于操作的作业面。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劳务队伍不服从施工企业统一部署,抢先占据有利作业面,只干大活,细部与高难度部位处理不及时,增加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难度。
3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粗放,缺乏过程控制,施工日志缺乏,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导致劳务分包大材小用,小材不用,材料浪费严重,经常会造成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缺陷,也对后期结算不利。
三、改进劳务企业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1、强化资质审批,实施动态监管。
一是要从严审核劳务资质条件。劳务企业的核心要件是劳务人员,资格证书是人员能力水平的证明文件,与之配套的是管理制度与工作规程等,资质审批作为企业申请成立的门槛条件,应重点审查组成劳务企业的人的组成,有效避免“证书一大堆,人员一半半”的空壳企业。
二是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劳动力市场流动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劳务人员作为首要条件的劳务企业资质的异动性,所以加强劳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就很有必要了。资质条件只能反映某一时间段的情况,资质审批完成后,应由市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劳务人员数据库,做好企业资质条件的动态监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人员和劳务分包的项目上,避免劳务资质成为资质出借中新一轮的“挂靠”点
2、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劳务市场分包管理机制,在实行严格的合同备案和人员备案的同时,要进一步以工程项目实际为基准,深化和细化劳务二级市场的技术条件投标管理。二是建立以市场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建立以劳务人员工作进度、工资发放、质量和安全体系建设的市场检查监督机制,以此规范劳务企业管理行为。
3、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充分利用协会、学校资源,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培训教育按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强制性培训: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二是自愿性培训: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培训工作按照分散进行、材、统一管理原则进行。
4、完善制度配套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
二、明确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四、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
(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统一领导,指定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劳动工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项涉及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要在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搞好劳动用工备案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备案、邮寄备案和网络备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实行网络备案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供有关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表格的下载服务,公布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
(三)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提前通告、跟踪催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主动性,对不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四)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摘要:建设我国公共财政,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只有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才能建设我国的公共财政。
关键词:公共财政 政府职能的转变 经济调节 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这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构建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核心内容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在我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只有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才能建设我国的公共财政。
一、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
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必须确定政府经济管理权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退出经济管理范围,交给市场去管理。政府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职能转变是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基本前提。而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着力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同时积极推进政资分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职能真正转变到以宏观调控为重心上来。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得到加强,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重要包括: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等公益性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的时候,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是通过规范与监管市场,去解决市场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来支撑本国经济向前发展国家要繁荣昌盛,必须有自己的民族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本国市场,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需求,尽量由市场来提供,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管理作用。 三、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由参与市场竞争转变为管理市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调节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的悬殊与矛盾,调节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缓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解决就业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只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市场才能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经济体制的这种转轨,本身就要求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必须保证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建设,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资金需要,加快市场经济发展。
关键词:经济危机;英国;就业;政策分析
1经济危机对英国的影响
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发展到什么程度或者继续发展会呈现什么样的格局,目前还不是非常清楚。在经济学上连续两个季度经济负增长被称为经济萧条,但对于经济危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全球经济状况已经远不是经济萧条能够形容的了。
同时,英国的就业环境随着经济危机的蔓延进一步恶化,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下降。由于人们对未来预期不乐观,消费计划缩水,使得国内市场疲软,又由于美国及欧盟其他国家的的经济状况不乐观,国外市场不景气,英国难避免经济危机的影响。英国经济去年已经明显下滑,2007年英国第二季经济增长季率为0.8%,今年同期放缓至0.2%,而分析师预计此值还会下降至0.1%。目前,英国经济正濒临20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的首次衰退。主要体现在:英镑贬值压力增大,英国在欧盟中的经济地位持续下滑;企业经营不景气,企业倒闭连连,裁员之风劲吹;经济疲软,就业率持续下降;人们消费信心降低等。
2经济危机中英国的就业现状
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最新的调查数据表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5月到10月,英国国内就业人数和就业率两项数字都在不断下降,失业人数和失业率两项数字却在不断上升。
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英国国内适龄人口的就业率为74.2%。比截止7月底的前3个月和年初下降了0.4个百分点。总雇用人数为2938万,比前三个月减少了11.5万,但相比全年增加了5.7万人。2008年9月,全国可提供3153万个劳动力岗位,同上个季度相比减少了13.4万个,与去年相比减少了7.1万个。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内,全国制造业提供岗位283万个,与去年相比减少7.3万个。
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英国国内失业率为6%,比截止7月底的前三个月上升了0.4个百分点,比全年平均上升了0.7个百分点。失业总人数达186万,比3个月前增加了13.7万,比年初增加了23.8万。
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适龄工作人口的经济活动率为20.9%,比截止7月底的前三个月上升了0.1个点,但是与全年相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十月底参与经济活动的适龄工作人口总数为790万,与截止7月底的前三个月增加了3.9万人,与全年相比下降了3.3万人,其中,男性有324万人,女性有466万人。
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空缺职位有56.2万个,与之前的三个月相比减少了4.9万个,与全年相比减少了11.8万个。每100个雇佣职位中就有2.2个职位空缺,与之前的三个月相比少了0.2个,与全年相比减少了0.5个。
截止10月底的前3个月,冗余人员达到18万人,比前三个月多了4.1万人,与全年相比增加了4.9万人。
3英国政府促进就业的措施
面对日益紧张的就业形势,英国政府为促进就业,采取了扶持小企业发展、加强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和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等一系列的综合配套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3.1扶持小企业发展
在继续加快落实优惠政策的同时,建立统一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机构,简化小企业申办、经营和破产方面的管理程序,同时鼓励发展为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和社会团体和民营组织机构,并建立以政府基层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为核心,以社会民营机构为基础的广泛的小企业服务网络,为小企业的大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以促其吸纳更多的就业。
3.2开展跟踪服务式的职业指导
英国加强了对各种劳动力尤其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重视。其职业指导主要包括两大系统。二是教育部门的职业指导系统。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负有对其学生进行职业指导的责任。二是工作和养老金部下属的职业指导系统。
3.3强化职业培训
为了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英国新设立了学习与技能委员会,其在全国有9个下属委员会。学习与技能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五项:(1)提高青少年参加学习和职业培训的比例以及学习培训效果;(2)提高成年人参加学习和职业培训的比例;(3)提高劳动者技能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投资效益;(4)提高学习、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的质量、效率和效益;(5)保证残疾人或其他特殊群体的学习和职业培训。学习与技能委员会不直接向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而是制定学习和职业培训目标及计划。与有关教育及职业培训机构签订学习和职业培训协议,由这些机构向有关人员提供学习和职业培训机会。
3.4建立促进就业与求职津贴的协调机制
英国十分重视促进就业与求职津贴制度的协调。其目标是通过完善领取求职津贴的条件、调整求职津贴的水平。以使失业人员既能保证基本生活,又具有求职意愿。其背景是,由于以往的求职津贴水平过高、申领条件太宽松,使得一部分失业人员不愿就业,造成了“养懒汉”的情况。为此,英国政府将求职津贴发放职能与职业介绍中心合并,以更好地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规定领取求职津贴者在一定期限届满后,如果不努力寻找工作或者不接受职业介绍中心推荐的工作的,则停发其本人的求职津贴(其家庭成员的补贴可以继续领取。具体数额根据人口的多少、住房费用等情况而定)。
3.5反就业歧视
经济危机期间,为了促进特殊群体的就业,也为了保护人权,英国政府十分重视反就业歧视。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口等实行就业歧视。该项工作由主管劳动力市场监管的贸易工业部负责,同时,英国还设立了平等机会委员会、反种族歧视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存在就业歧视,可以向劳动裁判所申诉。劳动裁判所裁定企业存在就业歧视的,可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劳动者赔偿。
(2005年5月7日)
2005年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工作,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
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25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122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190家,全市总计312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60%;
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2004年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14.1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379家,有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
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28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200家劳务分包企业。
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工作,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2005年6月低正式运营。
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28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379家,有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
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达90%。
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
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
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
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2004年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200多家。2005年计划在新增100家,再通过5年的发展,至2010年达到1000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2005年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政府专项拨款2000万元,对本地区8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
(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
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
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2005年7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20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
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1-2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
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2004年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2005年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
(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
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
(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10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