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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

时间:2023-11-10 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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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

第1篇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还不够重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内投资商对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按计划经济的模式相应成立一个具体实施项目的管理班子(即业主代表)。从政策处理到选择施工单位及工程施工时的质量、进度控制和资金支付管理统一自行负责,现在要转移给监理工程师来具体实行全方位管理,还不很放心,仅出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才使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实施,但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大部分业主认为对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是为了应付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有的采用内部监理)。他们把工程监理人员作为业主管理工作班子中下工地蹲点的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来看待,目的是为了加强业主方的技术管理力量。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监理工程师是独立、公正地按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工程技术标准、经济法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为依据行使监理职权开展工作的。由于业主对工程监理制度认识上的差异,给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2、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的体现方面,国家的有关部委所规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中虽然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还不够明确,除公路工程外大部分行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只提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洽谈监理合同时具体商订,也没有讲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要进入工程的施工合同。国内目前尚无统一的土木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有的省市各部门还另作规定,这方面的要求很少提及。例如国内的有些监理规定中讲到监理工程师有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的职权,但实际上在一般的工程监理合同中不可能出现。所以在大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体现监理工程师的应有职责权利,而有的就根本没有进入施工合同文件。这样就给实施职责时产生较模糊的概念,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工作很难开展,工地上碰到什么间题,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得随时向业主代表汇报。监理工程师也无法独立、公正地来处理施工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体现不了其应有的监理作用。

3、近几年来大部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是拼盘的,资金到位很困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领导整天忙于筹集资金,并千方百计动脑筋省钱,把不该省的监理费用也想省,招聘或委托监理工程师时也尽量压低监理费用,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业主代表的统一管理调度。有时工程的资金支付不出来,他们就请监理工程师出面想办法去应付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也出于无奈只能找工程施工上某项程序还不当等为理由而推迟签字,从而来达到推迟付款的目的。为了支持业主的工作和维护业主的威信,有些监理工程师也做了些违心的事,失去了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公正性。

4、行政领导的干预,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难以适应。特别是工程的工期变更。承包商按照合同工期安排了较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有些行政领导出于某种政治上的需要,很关心工程的进度,经常提出要提前完成。这样多次变更工期就打乱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使承包商的压力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包商的利益,而且还不能提出索赔,只有想办法全力以赴去抢进度。业主代表也为了抢进度想出办法搞劳动竞赛,以工程进度的快慢排名次来进行奖罚,这样就势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既无权阻止业主工作的随意性做法,也无权为承包商的利益着想提出其应有的索赔,同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也只好有所放松,否则就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而受影响,承包商和业主都不会满意。

5、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的应有职责和权利的体现。有些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工程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经验,同时还缺乏工程经济、财务、法律和金融贸易等相关知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在管理中碰到施工单位做的程序不当或工程设计上本身的问题,可自己却搞不清该如何去判断处理,提不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有个别人由于政治素质上的因素,工作责任性不够强,从而使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信任度的下降。

二、怎样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目前各行业的工程项目建设普遍要求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而且已从内部监理逐步规范到外部监理,政府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要真正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加强监理工程师的队伍建设,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等条款,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体现。

1、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加深和规范工程监理制度,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是进行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需要。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工程师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具有对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并应遵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履行工程监程的职责和义务,真正体现监理的公正性。用自己良的服务态度、熟练的岗位技能和丰富的知识、经验服务于工程建设,搞好监理工作,赢得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作的重视及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2、应把监理工作较规范详细地纳入工程施工的承包合同中,国际上通用把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明确了工程实施管理中有关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工程中的监理操作程序和有关事件的处理等。在国内公路工程和一些特大型工程项目中采用较多,但有些地方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中对业主有制约的条款基本上作了变更(包括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等)。象目前一般的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根本就没有采用这个国际通用合同条件,也没有按国家的有关工程监理规定来执行。我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明确”。今后凡采用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应该要按上述的规定来执行较妥,业主和承包商及承包商和分包单位所签订的各种合同也要监理工程师的参加和认可。

3、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并批准后介入比较合适,当然有些国际项目和特大型项目采用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跟踪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在项目开工前招聘监理工程师事实上已经迟了,因为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前要有一个全面了解的过程。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领会业主对该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及意图;了解和熟悉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了解参加投标及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主要是了解对该项目实施的资源投入等情况);了解业主拟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等。这样监理工程师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为以后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第2篇

关键字: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安全管控

引言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因此,工程监理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自觉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的认识,增强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及技术能力,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真正使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向着安全化方向发展。

1建立监理安全责任的必要性及法律的相关要求

1.1建立监理安全责任的必要性

这是基于我国当前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一直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设规模逐年加大,建设项目的科学技术含量不断加大,施工难度也越来越大。虽然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在施工过程中生产管理未能与工程质量管理同步提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自2000年以来,建筑业因高空坠落、土方塌落、脚手架倒塌、支架失稳、触电等导致的安全事故频频出现,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建筑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矿山,属第三位。因此,如何做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把安全责任纳入了监理制度,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2法律的相关要求

我国在199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规定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003年国务院通过并在2004年开始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各级部门和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有了更明确规定。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及有关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相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的基本含义及其承担的安全责任

2.1工程监理基本含义

监理,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监督和管理,是“监”与“理”的结合。完整的解释就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具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得这些具体行为符合行为准则的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那么建筑工程监理,是指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在工程中推行监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监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2.2监理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2004年2月1日起实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定义为建造工程实体的人,在建造工程实体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状态。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承担的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类。即:(1)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2)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3)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罚的后果。为避免出现上述几类问题,首先要求监理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其次是对监理方所承担职责的良好履行。

2.2.1严把“审查”关

监理人员需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和措施的符合性、可操作性,以及审查对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所在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2.2.2切实履行监理过程中需承担的基本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监理方对施工方“要求整改,直至停工”的权利。如果发现问题而隐瞒造成安全事故监理方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并非所有安全事故隐患都应当由监理方来负责发现并予以解决。因此监理方需要对自身业务非常熟悉,能够及时发现至少是自己应该发现的问题。而其他非监理方职责的安全隐患,则需监理方和相关人员进行协调共同解决。

以上就是对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相关分析。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要明白和清晰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与建筑工程中其他有关单位和组织相互合作,促进建筑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扩大化的安全责任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从法律上讲,业主与监理应该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和相互监督执行合同的关系。但实际上,很多业主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有推卸责任之嫌。近几年来各行各业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加之招投标不规范等因素,使有些监理公司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导致监理人的责任扩大化。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足时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最终使监理的权益受到损害。这是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和监理单位的利益密切相关,需有清醒地认识并发现解决之道。该类问题涉及到安全责任的界定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和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

3.2工程监理单位缺乏行使安全管理的渠道

由于监理方并不是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方,因此在发现安全隐患后,由于没有直接的监管权,往往也缺乏有效的手段在和途径参与到工程安全管理活动中。

4完善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建议

前文已述,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监理方实际上并不需要承担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但作为生产建设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需要监理方在科学界定其责任界线的前提下,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4.1建立安全意识,积极参与

监理人员应认识到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后,不论实际承担责任的是哪一方,该工程项目中的参与方都会受到该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监理人员除了做好自身职责之外,还应当充分重视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避免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4.2构建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安全协作机制

如上所述,当前监理工作的普遍问题是安全责任界定不清,监理方承担了过多的安全责任,而且在各方协作方面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因此监理单位首先应当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工程建设中明确界定自身应当完全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协助安全生产的责任。一项工程安全保质保量的完工需要各方的紧密协作,因此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需要监理的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为安全生产建设负责,建立其必要的安全协作机制非常必要。让各个环节都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将问题上报给管理层,使得安全隐患能够尽快解决。建议采用业主、监理工程师、总监之间的定期会晤机制,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及时交流,共同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进行。

结语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也已经取得了飞快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工程监理在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工程监理一定要就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安全管理,更好地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参考文献

[1]何万钟.施工安全机理分析、监理法律责任的规避及施工安全监管模式的探讨[J].建设监理.2004(05)

第3篇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电力工程中,监理制度与项目管理息息相关,并且他们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具体的工程项目实施中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实现对整个项目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对此,本文将对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的概念进行一些分析,并对电力工程的监理及项目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与此同时也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使得两者更好地结合。

关键词:

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现状对策

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1.1对于工程监理的一点拙见

电力工程中常常会提到工程监理,懂行的都不陌生,主要指的是工作人员在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监督工程的完成。每个工程都需要监理,在项目开始前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能,监督电力项目的始终,最终达到提高整体水平的效果。

1.2何为工程项目管理

前面我们介绍了工程监理,了解了监理相当于监督者,而工程项目管理则是调度管理每一项目的人力物力,使得相互协调。管辖范围比较大,它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和项目中各项紧急事项的管理,目标任务的设定和调整,资金的预算和实际的分配、各项人事间的调度、所需材料的打理、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等等一系列琐碎而又必须的工作,最终的目标是实现项目的合理化,顺利完成任务,体现的是对项目各个环节的细节化而又不忽视综合性的管理。甚至有权管理项目中的每一个人。

1.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

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工程监理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理在项目管理中所占比极很大地位也很突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了项目监理。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远远不是这么的简单,法律的认可度和要求就不一:工程监理有法可依且有法必依,而工程项目管理就没这么的正式,它只是一种平时工作中比较提倡且流行的管理方法而已,法律的约束力比较小。同时,在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二者也有差距,工程监理要求严,它的实施单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必须注册了相关程序并得到审批的一些企业才能实施。而工程项目管理在任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每个单位施工的时候都必须有的一个环节。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因为我国国情的需要,电力工程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许多独有的特点。因它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所以专业人员需求多、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对项目的安全要求也高、且需要许多相关单位来配合的同时还要考虑建设周期和场地选择的问题,这样的特殊情况就对工程监理提出了比其他行业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在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也许多的不足与缺陷。比如说按规定电力工程在开始之前就需要监理和相关工作的进行,但是往往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样的话就有可能造成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出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故只有重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行。一般的项目建设中都要经过投标招标、开工建设、项目总结等流程,按理说应该在开始前监理工作就做到位了,但事实却是在投招标阶段监理工作不到位,在施工阶段才介入。这样的话明显的问题便是只注重实践操作而忽视理论建设。还有监理工程师对于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未明确。在项目实施中监理工程只负责监督,但是因为他们需要相关的管理机构来执行且与项目的具体建设不交叉使得一些管理人员把管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度当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忽视本职工作,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进度的同时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合理开展。因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有责无权。最终许多工作无法正常的展开。而工程监理中若是有问题的话会对整个电力工程带来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的实地考察研究可知因素有很多,首先是我国尚未有完整成熟的相关法规,一切都在摸索建设中造成了执法依据的困难。还有整个的监理体制也未完善,相关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监理工程名不副实等等都是我们目前需要注意并改进的。

3电力工程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

因其特殊原因,电力行业具有垄断性,因此还保留了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没能做到与时俱进鸟换炮。该种模式影响下使得项目的法人没有把监理人需要负责的问题脱手,仍是一把抓,这就使得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职责大打折扣。因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没能实现无缝对接,管理工作没能得到很好地开展。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在建设之中,缺乏严格的要求造成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能达到有效的统一。分析完他们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之后我们就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二者紧密结合,共同的服务于现行的电力企业,使其发展的越来越好。

4如何更好的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改革现有的监理企业体制,走独立自主发展新路,紧跟时代潮流,借鉴外国经验,在人才管理与吸收、利待遇制定和业务拓展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培训原有的员工,促使整个公司学习进步,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且留的住人才。不仅如此,还要抓住大好趋势,趁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走出国门积极主动的多与外国资本合作。争取在国内的外资项目上与外国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合作进行项目管理。不断地借鉴学习外资公司比我们有优势的地方,不断地累积经验,最终达到走出去的效果。注意总结经验,管理好项目的全过程。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对于一项工程的意义重大,我们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未来的日子了不断地总结,发展,使得每个项目都取得成功,追赶世界潮流。

作者:额尔敦图雅 单位:赤峰蒙东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陆宗武.我国电力工程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选择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

[2]刘劲松.浅谈电力监理管理的方法和意义[J].中国电力教育,2010(07).

[3]赖庆隆.浅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18).

第4篇

【关键词】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变化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各种新型技术的不断应用,在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理时原来的规范由于不能满足现如今的需求已经发生了改变。为了刚好的进行工程监理我们需要对其变化进行学习。

二、工程监理的内容

工程监理的定位不能宥于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脱离客观实际,应本着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度前瞻性的观点。在充分总结和检讨工程监理16 年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给予准确定位。目前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部分工程监理拓展到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控制。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具体体现在:进场审查合同计划。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进场后必须首先向工程师递交合同执行计划即合同基线计划,报工程师审批。该计划经过工程师批准后就是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依据。施工过程修改计划。一般是在施工后3 个月左右,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出现的提前或延误,利用国际通用的P3 软件对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现场监督跟踪计划。工程师和承包商在现场都随时协商,落实当日的计划进度;每l~2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召开一次例会,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工程完成情况作相应的检查和记录,由承包商和工程师现场会签,再及时输入计算机内,建立数据库进行汇总分析;并对进度进行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计划的顺利执行。

2.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遵循的原则是:工程师严格施工程序,强化施工监理,严格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验-狠抓关键部位,确保重点质量;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确保缺陷处理质量。小浪底的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小浪底咨询公司是监理单位,根据业主的授权对承包商进场、车间图审查、施工措施、施工过程监控、原材料检验、工程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信息处理与分析是指导施工监理和处理合同索赔的必需资料。在信息搜集方面,有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共同签认的进场资源记录,材料检查、检验记录,现场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工程师指示,质量缺陷记录等;工程师方面的现场值班记录,工程师周报、月报等。

三、新、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变化

1.规范中增加了术语的数量,将术语从原来的19 个增加到24 个,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延期”、“工程延误”、“监理文件资料”等术语,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和“费用索赔”3 个常用术语,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给出了每一个术语的英文名称。此外,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中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增加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按照工程监理定位,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为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逻辑性,新修定的规范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包括9 章内容及附录,即: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监理文件资料整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以及附录A、B、C――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4.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

5.修改了一些不够协调一致的内容,例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并说明不能将监理日志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

四、工程监理企业的变化

1.行业管理模式变化。试行办法对企业采取部门、地方双重管理:新规定对企业采取属地管理,即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企业与政府部门彻底分离已成必然,以往的直属企业将不复存在,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所以新规定使行业管理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新企业等级变化。试行办法规定,新设立的监理企业两年内不核定资质等级,两年后申请核定等级;新规定要求,新设立的监理企业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显然,两年内不核定等级,使l临时级的企业可干各类工程,这样容易造成监理市场混乱,增加管理的难度。新规定要求企业从最低等级做起避免了上述问题,加强了管理的渐进性。

3.企业等级晋升时限变化。试行办法规定,企业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核定时可申请升级;新规定实行年检制度,企业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新规定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企业晋级的条件,缩短了企业晋级的时间。

4.企业人员要求变化。以甲级企业为例,试行办法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不少于50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新规定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者不少于25人,企业领导应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新规定注重对人员的注册和经历的要求,淡化对人员职称的要求。这一变化将进一步促进监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5.监理业务范围变化。试行办法把工程类别分为1 7类;新规定分为14类。新规定的工程分类保证了与设计、施工行业的分类基本一致。

6.资质审查内容变化。试行办法中主要审查企业的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监理业绩等;新规定不仅审查前述的硬指标,还增加了8条市场行为指标作为审查标准。新规定通过年审时对企业市场行为的检查,不仅加强了对企业的全面监督管理,而且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监理市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个变化,将促进一批“有公信力的名牌监理公司”早日诞生。

7.资质审查时限变化。试行办法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无明确的时间限制;新规定对资质审批、年检完成时间均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新规定不仅对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具体。从而保证了政府的管理行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8.资质年检结论变化。试行办法的年检结论分为符合、不符合;新规定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新规定增大了管理的弹性,使企业有了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9.资质审批责任变化。试行办法没有明确指出行政审批部门要承担审批责任;新规定明确指出行政审批要承担相关的审批责任。新规定提高了对管理部门工作质量的要求,强化了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责任。

10.违规处罚的变化。试行办法对违规处罚缺少定量的标准;新规定对违规处罚均有准确的定量标准。现行的不少规范、标准,由于缺少定量的违规处罚尺度,造成处罚困难,管理随意,市场无序。新规定中,明确了处罚尺度,从资质管理的角度,具体地解决了前述问题。

五、结语

总的来说,没有不变的事情,任何事物都在进行变化,只有适应变化才能够更好地生存。通过对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学习,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适应规范的变化,更好地进行生存。

参考文献

[1]吕君萍,于祥海,缪玉国 浅析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变化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5期-

第5篇

关键词:铁路 更新改造 工程监理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行。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铁路部门也逐步在建设工程中推行监理制度,尤其是随着大规模铁路基本建设的实施,铁路工程监理得到了普及和深化。在规范更新改造工程管理方面,落实工程监理制是必然要求,但铁路局管理的更新改造工程有其自身特点,在具体实施方面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铁路局小型更新改造工程投资规模小、工期短,由铁路局所属运输生产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的情况较为普遍,自建自用性质的设备改造工程较多。在近年来铁路局规范更新改造工程管理的工作实践中,发现了小型更新改造工程在实施监理制方面的一些问题,下面逐一分析、探讨:

1.自建自用的更新改造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的问题

铁路局更新改造工程存在大量站段自行施工的项目,即站段既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施工单位。设备管理站段按照更新改造计划对自管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如电务段改造信号设备,此类自建自用的项目是否需要委托监理也是一个问题。目前,对于自建自用的工程是否实施监理制和如何实施监理制没有十分明确的解释和规定,所以需要铁路局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在铁路局部分更新改造工程尚不能完全做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开的情况下,从委托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协调方面来说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2.监理费用相对不足的问题

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批复部门按照《铁路更新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铁计[2008]24号)等有关规定批复监理费,如第二~第九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在1000万及以内,其监理费率在1.6%至2.0%间。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规模小的项目其监理费用额度不大。考虑到成本及投入产出比,小额度的监理费用很难对监理公司形成吸引力;即使监理公司同意进行监理,其监理工作质量也很难保证。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2001]86号)中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做出了规定,其中有关规模标准的界限在3000万元以上,铁路局大部分更新改造工程并不在该范畴之列。所以,这部分工程如何实施监理,铁路局可以自己制定管理制度。

3.对监理作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相对零小,数量较多,大部分由基层站段作为建设单位。而基层站段主要业务是运输和生产管理职能,其工程管理水平及规范程度普遍不高,对工程监理制度认知程度不足,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完全理解、支持和配合监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现象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不能充分赋予监理单位应有的权力和地位,更没有加强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意识,导致监理人员工作消极,无法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所以,要落实好工程监理制必须加强对基层站段管理人员的宣传和培训,使其真正认识到工程监理制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4.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由于监理费用额度小和建设单位疏于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原因,部分监理单位对工作质量要求不高,监理工作不到位。如存在缺乏必要的监理资料、派驻的人员专业技术不精通、关键工序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现象。

部分建设单位段对工程监理的作用和职责等并不明晰,对监理的工作质量也不够关注。工程监理为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除以公正第三方身份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外,还有协调项目管理等其他职责,必须发挥好监理作用,杜绝监理工作疏于管理、流于形式的现象。由于小型更新改造项目监理费用额度较少,监理公司不可能像监理大中型项目一样,建立专门项目监理部,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设备,如何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也值得监理公司进行思考。

以上所述反映出了小型更新改造工程在实施工程监理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既有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自身的问题。在当前情况下,要在铁路局小型更新改造工程中实施好工程监理制,首先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以实现铁路局在小型更新改造工程中推行工程监理的目的。第二,要加强对工程监理制相关内容的宣传和贯彻,使建设单位理解工程监理的重要意义,对工程监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充分发挥好监理单位的作用。第三,加强对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推进小型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小型工程的监理工作不会像大中型工程一样复杂,但对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工序的工作一定要到位。第四,充分利用和发挥路局所属监理公司的作用。在当前形势下,监理公司应认真分析此部分工程监理的需求情况,监理质量和经营效益并重,整合内部资源,制定小型工程监理实施方案,做好铁路局小型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工作。

总之,工程监理制的实施情况和整体管理环境及其他工程管理制度是密切相关的,需要其他制度相互的匹配和支持才能发展。当前,唯有立足实际,并在不断推进铁路局工程整体管理体制现代化、科学化的基础上,才能做好铁路局小型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第6篇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2.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业主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3.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承担这些,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的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业主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业主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安全责任 探讨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其安全责任也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建设施工中所实施的微观监督管理,因此,为了研究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是否应该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问题,从监理的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对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全面分析。

一 如何理解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是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械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事故应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等。

工程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果情节严重的,工程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将施工情况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监理应上报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权利,并对建设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监理工程师错误指挥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负一定责任;如果将不合格的产品、材料和设备是为合格品,造成安全事故的负一定责任;如果监理人员为了自己的私利,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未按国家标准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发安全事故的,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都要根据情况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二 当前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来自于安全风险。如果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能及时被发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制止,这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也许会降低。以下就是从几个方面阐述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中的具体表现:

行为责任和工作技能风险的表现:

监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或者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失职行为。

监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对于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约行为没有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即不作为。

为了自己的私利与施工单位串通好,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由此,造成安全的安全责任事故无法转移,即违法行为。

有些监理人员因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哟经验不足,虽然按规定执行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最终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管理和职业风险的表现

(1)监理单位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处罚不严。

(2)工程监理内部管理不严,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操作性。

(3)工程监理内部各层次人员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沟通与交流,发现问题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一些监理人员不受职业约束,缺乏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控制过于放松,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能做到廉洁自律。

(5)市场竞争过于激烈,相互压价导致监理人员工资标准偏低,这样难以调动人员积极性,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3.社会环境风险

(1)对监理的片面理解。业主认为是自己不懂,花钱请来的,出了问题就要找监理;施工单位认为在施工过程中有监理在,是监理同意后我们才施工的,出了问题,都找监理。

(2)有些业主随意剥夺监理的权利,干预正常的安全监督工作,做出决定忘监理,只有出了问题才找监理。

(3)业主要求施工单位随意缩短工期,追求片面效益,只求速度不抓安全。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追求片面利益,各种安全防护不设置,使安全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样加重了监理的工作量。

(4)监理单位自身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安全事故及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重任。另外一些施工单位人员对安全意识认识不深入,造成整个施工队伍安全素质低下,出现违章和冒险施工作业。

综上所述,从各角度出发,监理企业必须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及监督中。

三 如何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不安全事故因素又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因此,控制质量就是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所以不能说工程监理只有控制质量的权利,却没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

其次,从现实中看,已经有业主和施工监理在委托监理的合同中,明确提出除了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之外的安全管理,只是监理的理论和法规滞后于形式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相关的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制定措施的依据。

最后,现实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监理作为国家的一员有职责和义务对施工进行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现实的需要就是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所追求的目标。

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如何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监理人员虽然在法律上不具有承担非正式工程的安全责任及义务,但是这不代表监理人员对非正式工程的安全漠不关心。因此,我们必须从严谨科学的职业道德出发:

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的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和规定,工程监理在工程开工之前,要严格审查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可行性;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工程监理不得下达开工命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要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隐患和质量安全,如有问题及时下达停工令并予以整改。

要加强工程监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只有保证质量,才能保证安全,才不会出现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相关资料及要求编写安全监理指导书、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办法等相关手册和文件,用来指导安全工程监理的工作。

监理单位应健全公司监理安全管理体制,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和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按照公司的明确分工,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理工作局面,每周必须开监理例会讲安全知识,加强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维权举证

要反映监理是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

反映监理工作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

反映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监督管理和处理问题是合理的,如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工作。

对于所追究的责任,要提出有力的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例如不合理缩短工期造成的安全事故。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要收集好安全资料和可信的证据,对维权举证等基础性工作做好防范。

结语 以上内容是对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相关分析,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认清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及安全管理,促进建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金玲. 建设工程监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第8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关系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onstruction market, project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discuss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the transition and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o project management and the significance.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承担这些,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的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建设单位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建设单位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四、结论

虽然建筑工程监理在当前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除此之外为了满足建设单位方获得最大效益,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监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张萌.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测量监理工作要点[J]. 中国招标,2010,38:45-47.

[2] 李辉.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监理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外资,2009,24:129-130.

第9篇

关键词:水暖安装 工程监理 常见问题 解决方案

水暖安装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主要依据是水暖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的主要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施工方与客户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来是要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行现代化的项目管理模式,但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项目的法人拥有很大权力,实际留给监理人的工作主要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水暖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现讨论如下。

1、水暖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及重要性

1.1 水暖施工工作的主要内容

城市中建筑的水暖施工从大体上可分为建筑物的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煤气工程等几个大的方面。几个方面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施工过程中要相辅相成,互相渗透,其中一个方面的施工会影响到其他工作的进行。

1.2 水暖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筑业近几年的飞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建筑条例和建筑体系。水暖工程也逐渐走向正轨。水暖施工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土建施工的关系十分的密切,水暖的施工与安装效果会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影响到建筑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节能的效果。

2、现阶段水暖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水暖施工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监理工作及日常生活中,发现在水暖施工中存在一些质量的通病,具体有以下几个问题:厨房水盆地下排水管缺少存水弯管;或者厨房水盆下存水弯安装在了楼板车下;卫生间的地漏安装不合格,水封的高度不达标;卫生间达到脸盆下与排水管的连接处并不密封;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通气管道直接接入在排风道;厨房及卫生间的排水管伸缩节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和要求;还有就是给水管道管卡间距过大而且不牢固。有些问题不仅仅违反了施工规范的规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2.2 工程监理人员地位低,缺少控制手段

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是建设项目工作中的重要组织者和负责人,他应有工程计量审核权、并负责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和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批的权力,对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业主及承包商利益,以及维护监理单位自身利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建筑市场还处于起步时期,管理有些混乱,工程监理师的地位低下,有责无实权,缺乏有力的控制手段。有些监理工作无法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如果真正按验评标准去衡量,还具有一定的差距。

2.3 水暖施工过程中的操作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有些进场材料没有及时报验,且合格证、检验报告不齐全,甚至有些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都不符合要求;有的材料与检验报告不符,存在偏差,但又在有些地区通用,难以控制。施工单位内业资料与工程不能同步,有些资料员根本不下工地,专业素质差,他们所做资料不符合规范和要求,致使水暖监理师的资料滞后,甚至不齐全。还有些工程的功能试验如通水、通球、冲洗等根本不做,没受到应有的重视,真正要求起来难度很大。以上问题虽不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但是监理人员也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3、加强水暖施工监理,解决水暖安装中的问题

3.1 工程监理员要树立安全施工的思想,避免事故的发生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工程监理员要把安全第一的理念作为工程施工的总原则,如出现不按照操作程序办的事情发生就要受到惩罚。同时要要加强防护的工作,对在危险源下工作的工作,要配备安全用品,并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安全用品的方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事故就要采取一切措施,将事故的损失率降到最低。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避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认真研究安装图纸

在接到水暖工程以后,工程监理人员应该聘用优秀的施工队伍。因为好的施工队伍可以使工程顺利地完成。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尽量选择有实战经验的队伍。在施工过程的中,要首先要求工人们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对于表现好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求施工者将设计图纸学习透彻,使其充分理解设计人员的思想和意图,弄清楚材料、设备的要求。到达施工现场之后将图纸与现场进行对比,如发现设计有不准确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尽量将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

3.3 监理员要认真完成每一道工序,做好施工进度计划

在施工中,现场的监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好每一道工序, 尽量在施工的现场巡视,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图纸和法律法规施工。从根源上严禁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确保此工序的顺序进行。此外监理员还要做好人员、材料和资金计划的安排,动态地控制好施工的进度。要根据图纸计算出需要的工人数、材料的数量及资金等信息,做好人员及材料的进场安排。施工开始后,每天要按照编制好的施工计划来检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找到原因后并及时整改。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施工计划进行不断地调整。

4、结语

总之,在建筑工程的水暖施工正处于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种或那种的问题。工程监理人员要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检测的规程来制定工程计划,同时也要不断的调整检测的计划,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