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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

时间:2023-11-12 1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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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

第1篇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先后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等多份文件,并制定出了1个导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4个实施指南――《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4个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7号),明确提出:“……力争在2013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我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2010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闽安监矿山[2010]14号)提出:“……按照国家总体规划要求,标准化最低评定等级将逐步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011年以后新取证和延期换证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对到2013年底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所以,搞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应用是当前非煤矿山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安全标准化的原理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原理来源于“戴明环”,也叫PD-CA循环,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质量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按照PDCA循环,周而复始地运转的。

策划(Plan):包括方针和目标的确定,以及活动计划的制定。

执行(Do):执行人执行,按照计划去做,落实计划。

检查(Sfudy/Check):检查或学习执行人的执行情况,比如到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点”、“管理点”去收集信息,“计划执行的怎么样?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要求?”,找出问题。

效果(Act):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认可或否定。成功的经验要加以肯定,或者模式化或者标准化以适当推广;失败的教训要加以总结,以免重现;这一轮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

PDCA是标准化体系的运行的核心,涵盖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全过程。从每一个子要素的测评,到标准化的自评、外部考评、评定以及复评都属于这个运行体系,全面涵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通过全员推动,不断地对每一个要素、每一个作业流程进行不停的PDCA循环,不断地调整和修改,逐步发现和解决问题,最终实现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

三、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意义

对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对企业和全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预防事故的需要。综合各类矿山事故来看,大部分矿山事故起源于企业内部管理不严、违法操作规程、企业安全条件差及生产场所环境不良等原因。因此,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定各工作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安全标准,并狠抓贯彻、实施和落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从根本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强化源头管理、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有效措施。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措施。这些法定基本要求旨在督促企业的生产安全活动,在制度、设施、环境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助于促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求。因此,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保证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第三,推动安全标准化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发展。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从员工的工作岗位人手,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入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安全标准化工作,实际上是全体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整治、隐患排查、达标升级、持续改进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内部整治,是长期持久性的工作,是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发展。

第四,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它将引导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加大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力度,加大企业淘汰落后生产技术、设备特别是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流程

一般而言,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流程如下:

(一)企业的建设和自评

首先,明确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等级和期限,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其次,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召开涵盖主要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及基层员工的动员大会,确保人人参与到建设安全标准化的过程中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治理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做好日常检查记录、设备设施维护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内业资料。即从人、机、物、环四个方面保证生产安全。

再次,在标准化建设的试运行期内(一般为6个月),不断根据实际的情况调整和修正一些盲点,比如对工人的培训效果怎么样?矿区对危石、浮石监控措施是否合理?矿区的夜间照明是否足够?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的要求?从业人员为什么不戴安全帽?对矿区的粉尘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是否合理等。通过反思存在的问题,群策群力,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

最后要总结成功的经验,并继续发扬光大,对失败的教训要汲取,并坚决改正,最后形成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

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体系并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后,按照企业自评等级,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函》(闽安监矿山函[2010]218号)的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四、五级外部考评工作由设区市安监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负责,考评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非煤矿山注册工程师)并接受安全标准化建设培训的考评人员不少于3人。考评机构开展服务前应向矿山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目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定机构有省安科院,四、五级评定各设区市均不相同。

(三)安监部门评定

企业安全标准化经自评和外部考评后,可向负责评定的安监部门申请等级评定,一二级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评定,三级由省安监局评定,四、五级由设区市安监局或其委托的县级安监部门评定,评定合格的企业经公告后由安监部门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现状

目前大部分非煤矿山特别是小型采石场大多属于粗放型管理,未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安全管理的环境、内容、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和安全的矛盾,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素质低下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运行首先需要的是领导重视。而我省多数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还没有改变过来,对开展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透。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员多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流动性大:新来的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和经验都达不到要求,只经过短期培训即上岗。这种缺乏安全、技术、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员,难以发现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难以推动企业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而基层员工多是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且得不到足够的安全教育培训,容易酿成事故。

低下的安全意识和人员素质,影响了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进度和质量。

(二)部门之间协同不力、未做到全员参与

安全标准化的工作并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而是全企业的事情。很多企业在建设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部门唱戏、其他部门看戏的局面,各部门之间的扯皮打架对标准化的建设是十分不力的。

(三)安全投入不够

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和运行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然而,受经济效益和安全意识好坏的影响,有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开采工艺落后,设备达不到要求。比如某些矿山未采取中深孔爆破的开采方式、不采用液压锤破碎大块岩石而用二次破碎的方式,以及未给员工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等。这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认为安全标准化的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精力,影响利润,从而不愿意进行投入,导致安全标准化工作无法开展。

(四)现场管理要求不严

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素之一“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中,明确了对非煤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然而,部分企业现场管理要求不严,比如未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开采、采面顶部未超前剥离,对存在的危石、浮石未加清理、未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排水系统不完善、作业平台的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电器设备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未采取接地措施,配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矿区道路不符合规范、作业面及边界未设置围栏、爆破安全距离不够,灭火器过期后仍继续使用,配电室未做好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员工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甚至酒后就进入矿区,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等。

(五)标准化建设的内业资料不符合要求

内业资料作为标准化建设和考评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能如实反应非煤矿山安全活动的落实情况,为管理者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因此在安全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部分企业存在应付心理,未制定合格的软件台账.比如会议记录内容简单、签到表存在“一人代签”现象,设备设施维护情况未做好记录、隐患情况未确定责任人、整改情况未做好跟踪记录等。

(六)中介机构把关不严

部分中介机构责任心不强,考核不严,深入服务企业不够,出具的外部考评报告没有如实反映生产工艺流程或作业场所现状,评价结论不确切。

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对策

针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对非煤矿山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

宣贯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一环,有关各方要针对非煤矿山尤其是小型采石场开采方法落后、矿业秩序混乱、环境破坏严重的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渠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要让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到: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建设是矿山准入的前提条件,不按国家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

(二)要求企业招聘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员作为标准化执行专员

安全管理员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及责任心的强弱,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素质确保其行为符合科学规范,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感确保安全管理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非煤矿山作业的每个程序中得到发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2条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懂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除此之外,还应强化事业心、责任感,解决好“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要加强对自身领导能力的锻炼,提高其履职能力,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安全管理员作为标准化执行专员,并得到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时,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安全标准化的建设。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在企业内部,要抓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将其纳入非煤矿山企业的三级教育之中,使从业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他们按规范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做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坚持从岗位操作制度抓起,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真正把安全标准化要求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岗位操作、设备设施和现场管理的

各项工作中,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加强对矿山现场和内业资料的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开采,清理危石、浮石,设置防排水设施,在危险地段做好防护措施,规范作业现场用电管理,注意爆破安全,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在内业资料的管理上,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规程》、《导则》等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边坡监测记录、设备设施维护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设备设施管理记录等各项内业资料。

(五)严格行政准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执法准入,坚决按照《2010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闽安监矿山[2010]14号)的要求,督促2011年以后新取证和延期换证的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到2013年底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二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职业准则,遵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并为其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要确保对中介服务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真实性,并对中介技术结论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以及不合格的中介机构给予严厉处罚。

参考文献

[1]朴宇.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劳动保护,2010,5:32-33

[2]王云海.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劳动保护,2007,3:14-15

第2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等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六大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露天采矿场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监察,严格执法,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十二五”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

(三)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中央和省属在兰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露天采石场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等级。

(四)矿山班组长安全培训全面实施。到年底前,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所有生产作业班组长必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全面开展露天采矿场和移山造地、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区内重点项目的安全专项整治,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全面推行应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技术和装备。

(六)加强监察执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监督考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号文件精神为核心,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着力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住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投入“三个关键”,督促企业落实“十项重点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完善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合格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配备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健全完善技术图纸资料;四是切实加强企业安全专业管理,露天矿山要加强高陡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五是切实加强企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范围、频次、方法,制定现场检查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三违”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六是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排查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件确定的24项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报告,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七是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八是加强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九是强化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生产班组长100%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从业人员及新进矿人员100%经培训上岗。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目标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季)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奖惩。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1、营造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加强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开展班组长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要结合生产现场危险因素特性,以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班组管理、安全常识、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对所有班组长进行一次教育培训,提高班组长安全管理能力;二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现场急救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应急救援和操作技能水平;三要组织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三)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国务院安委办号文件确定的12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对矿业秩序混乱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确保打非治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项目建设周期管理和试生产(运行)期限。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以采代建违规组织生产。

3、加大露天采石场和移山造地、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的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露天采石场、移山造地、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采取“一面墙”无台阶开采,对“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严罚。凡是“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的露天采石场和移山造地、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对逾期未整改的露天采石场,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边整治边生产的露天采石场和其它建设项目,要报请区政府实施关闭和停止建设;因“一面墙”无台阶违法开采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区政府立即实施关闭。

4、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边坡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和危险级排土场治理情况等,严防边坡及排土场坍塌事故。

(四)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全面完成达标任务。

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全省和全市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各项执行文件和相关管理台帐,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让各级、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要确定创建时间表,按时进行自评和外评考核,及时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所有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等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时,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五级以上等级。

(五)强制淘汰落后工艺,推进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制度。

各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矿山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财务上有账可查,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足额按期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1、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的相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程序,抓好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严把源头关。

2、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制度。要严格按规定审查新申办或延期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企业及时上报。凡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按期进行申报延期的,不再按延期有关程序受理,企业应按照新办证程序和规定要求重新申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停产停业的或因技术改造、隐患整改而停产停业等情况除外。

3、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以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为重点,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之后死灰复燃、非法违法建设、瞒报事故、拒不停产整顿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行政处罚措施予以严惩,凡是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而组织建设的,一律以非法建设论处;凡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而组织生产的,一律以非法生产论处;凡是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是触犯法律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凡是提请关闭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一律会同公安、电力单位,依法采取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等措施,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到位。

第3篇

一、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区县安监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责任,健全责任体系,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为主线,研究探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加大创新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年内,市安监局分别选树1家铁矿、粘土矿、采石场作为安全管理典型企业,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样板效应,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县安监局也要分类培植选树各自的样板企业,要结合实际树立一个安全班组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全员安全教育等典型企业,在辖区内推广。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强技术管理,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强化人员、设备、技术和生产系统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自律,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决策、安全管理能力,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化班组和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今年要把深化安全班组建设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创新管理方式,培植建设亮点,提高建设质量和效果。全面推广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临淄金龙铁矿班组建设经验、做法,力争安全班组建设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有新突破。编制员工意识教育警示片和员工安全意识手册,开展员工警示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专题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能力。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程序,提高达标验收质量,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活动。加强对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巩固提升安全标准化达标成果,促进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年内,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达到80%。要把安全班组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促进安全班组建设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夯实安全基础。

三、突出重点岗位,加强调度室规范化建设。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调度室,足额配备熟悉矿山安全知识和满足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需要的人员,制定调度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逐级汇报、调度例会、交接班等制度,并建立各类台账、记录等档案。严格执行调度室“十项授权”规定,充分发挥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三大系统作用,科学调度、准确调度。加强调度室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调度室人员综合调度指挥能力。同时,将矿领导下井带班备案、公示、交接班、检查、考核奖惩、档案管理、举报等各项制度纳入调度管理内容,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到位。上半年,制定调度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调度室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年内所有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室全部达标。

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6个建设规范的行业标准,积极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高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市管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它企业也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积极推进,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区县安监局要把推进“六大系统”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早部署、早安排,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辖区地下矿山企业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今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对未包含“六大系统”内容或设计不符合建设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六大系统”未按照标准完成建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企业视频监测监控、人员定位、无线通讯联络系统,确保达到规范要求并加强应用管理。上半年,所有地下开采矿山企业的主提升机房、井底车场和调度中心(监控室)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移动公司网络,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联网联控。年内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尾矿库的数据化监测监控。积极推进地下矿山主排水泵房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地下矿山主排水泵房要安装远程控制信息系统,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控制的信息化管理。在采空区不能及时充填的铁矿企业,积极推广应用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实现对采空区的实时监测和科学分析,预防塌陷事故。

第4篇

1、控制死亡事故发生,减少受伤事故。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得到全面加强。

3、全面推进“三项监管”,非煤矿山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4、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工作要求。

2.按照县、乡(镇)两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明确并落实县级有关部门非煤矿山监管责任界线,消除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年内组织一次非煤矿山监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监管培训。

3.强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按照规定缴存风险抵押金和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强化生产技术和专业安全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党政领导、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建设。

1.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

2.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实现精准高效执法。

3.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方式,根据矿山风险等级制定执法计划,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推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公告制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4.完善非煤矿山技术服务建设,提升技术支撑水平。

5.完善微信助力监管方式,继续扩大微信发送对象覆盖面,强化微信回应互动和分类精准推送功能,发挥微信的预防预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预防性工作机制,逐级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

2.强化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方式监管,加强边坡、机械挖掘、铲装作业管理。

3.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管理,抓好复产复工矿山安全隐患治理和检查工作。

(四)着力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严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部分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加强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2.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搞好新训和复训工作,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不留死角。

3.积极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

4.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模式。矿山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实行全员全岗位培训教育,建立企业内部考评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档案。县、乡镇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评审机制,要确立标准化活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成立推进组织,组织开展标准化矿山现场会,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5.加强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服务。及时绘制反映矿山现状的实测图纸,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矿山技术基础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

2.组织非煤矿山专家对矿山企业进行会诊执法检查,重点对技术力量建设、开采方案的制定落实差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就加强铁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铁矿位于县、市、市交界部位,为采选联合企业,已探明地质储量2.5亿吨,建设分两期进行,总服务年限为45.5年。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全面推进,预计年年底试生产。该矿是我市规模最大、唯一进行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也是全市重点项目之一,地质构造复杂,入井作业人员较多。做好铁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铁矿主体企业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铁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铁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铁矿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和矿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矿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三)落实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责任。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要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技术规范,完善各项安全规程,企业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分析会议,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每年要对采掘、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评估。因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而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四)落实企业安全专业管理责任。要加强通风、提升、爆破、顶板、空区、地压、机电设备和探排水等专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要严格检查处置各系统、各部位、各作业地点存在的问题,严格查处“三违”和“三超”等行为。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整改到位。

(五)落实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六)落实对外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责任。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前要向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如使用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矿山工程爆破作业的,必须符合矿山采掘施工单位的条件,持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落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保障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等标准进行考核,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

(八)落实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责任。要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要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设立班组安全员,建立班组安全生产台账,开展经常性的班组安全活动,提高班组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九)落实企业安全投入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矿区水文地质勘查,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制定防治水方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水害综合治理措施。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安装使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完善采空区充填接顶工艺和技术措施,提高充填接顶效果,提高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保障矿山从业人员生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县(市)、乡(镇)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负责协调和管理。

(一)有关县(市)、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环境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把铁矿安全生产工作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环境,按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铁矿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三)对铁矿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四)监督检查铁矿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铁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消除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铁矿证照办理、技术改造、生产能力核定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对铁矿的电力、火工品供应、矿区稳定、周边环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协调。

(七)参与铁矿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铁矿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督促铁矿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铁矿执行生产建设规范和标准,依法规范和整顿企业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负责铁矿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对铁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依法查处铁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无证采矿、超层越界等非法采矿行为。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铁矿项目的稽察,研究提出改善铁矿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铁矿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跟踪分析铁矿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铁矿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市环保部门承担铁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铁矿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工作。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铁矿名称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作,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通知,依法暂扣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六)市公安部门负责对铁矿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购买、运输、使用及相应存储的安全监督管理,许可爆破作业人员,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对铁矿停工停产期间火工用品进行封存,收缴到位,负责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爆炸物品行为。

(七)市供电部门负责铁矿用电管理工作,保障其正常电力需要,负责按照当地政府或安委会的书面通知,对铁矿按规定实施用电管理。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规范铁矿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及时查处企业违法违规用工和损害矿工基本权益的行为。

(九)市监察部门负责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及上述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调查处理。

第6篇

[关键词]安全标准化 管理理念 精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科学系统的目标管理模式,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持续改进,控制生产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上看,是具有战略性系统整合能力的动态管理过程,是全面开发企业安全管理潜能,提高企业安全,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切实搞好企业资源整合

安全标准化科学系统的特点:体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当前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性高度。

1.安全管理理念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最终目标

战略性安全管理理念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最终目标,是站在健康和环境的高度,超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抛开了企业做为个体的角度,将企业个体放大到整体的层面上来谋化设计。实际上这个终极目标也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或者说得能长久生存的无上法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是以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为宗旨,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立足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风险管理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思想,充分体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与生产经营单位其他方面的基础管理有机结合。是长远性战略意义的安全管理理念,通过制定、传达、评审、修订、识别、提升、跟踪和沟通等方式,使组织战略逐步得以定位和实现。它要求企业以发挥协同效应为原则,梳理部门职能和关键岗位职责,设立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起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优势是资源整合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本质的差别在于战略的关系。传统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通常与组织战略、组织文化、管理者的承诺和支持等相脱离,但这些组织中的背景因素,对于成功地实施安全管理影响越来越大,安全管理必须能够衔接组织战略和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能够完成这一任务,并且能够将企业所有的资源整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齐心协力,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二、动态循环,推行全程沟通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由若干个元素组成,这些元素又划分为若干个子元素,是根据系统原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由若干个元素组成,这些元素又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是根据系统原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引用管理学中的一个通用模型PDCA循环进行动态的循环管理。动态循环管理的理念使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蕴涵着不竭的动力。

PDCA循环,可以使我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步骤更加条理化、系统化、图像化和科学化,是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既适用于整个工程项目,也适应整个企业及内部科室、工段、班组和个人。安全标准化各子元素按照策划、执行、符合、绩效四个方面,都有自己的PDCA循环,层层循环,形成大环套小环,小环又套更小的环。大环是小环的母体和依据,小环是大环的分解和保证。各子元素的小环都围绕着上层元素的要求朝着同一方向转动。通过循环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彼此协同和促进。

2.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一个全程沟通的管理系统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科学性体现在,它建立了一个高效的沟通平台,沟通贯穿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且形成闭环,出问题能够有条理、按程序地解决。该机制传达信息及时,有效落实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信息的及时传达和管理高效、通畅,使生产过程各种风险得到有效的掌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沟通系统能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员工们能主动参与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客观评价,发挥员工潜能

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评价为安全管理精细化提供了条件

安全标准化的全面评价功能,塑造了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质是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全面评价,含概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人员。该标准化作为评价体系,为全面、准确、真实的认识安全现状提供了有效方法,为发现和解决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改变了传统安全管理中模糊定性认识的评价方法,引入新的准确定量认识的评价方法,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安全现状,使安全管理工作尽快转移到,以危险预防、预控为中心的现代化安全管理轨道上来,实现对危险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企业在人、机、料、法等环节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企业安全管理精细化打下了基础。

2.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员工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通过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有效运行,开展全面的安全评价,职工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安全标准化体系对员工培训不生硬,员工不是填鸭式被动的接受,是人性化、自愿的接受,并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了提高。

四、全员参与,实现全面提升目标

安全标准化全员参与的要求,体现了该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员工素质提升是跨越式的,安全绩效是显著的。安全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在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长期不懈努力。从安全目标和方针的建立,到生产工艺环节;从高层管理到基层员工,都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在控对象。方针和目标的变化、生产工艺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制度的变化、规程的变化等,需要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能有效的检索出薄弱环节,发现问题,能及时修正,保证全体员工能力的有效提升。安全标准化的良好运行,能确保企业员工每天每人做好每一件事,能真正达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状态。

参考文献:

第7篇

一、矿产资源分布状况和工业企业发展现状

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境内绵延起伏的山脉,聚集了大量的矿产资源,全旗有各类矿床21处,其大型矿床1处,大型矿床5处,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13处,各类矿化点118处。按矿种分,现已探明的有8大类46个品种,各类矿产资源分布广、品质高、储量大,仅有色金属矿藏量就占全区的50%以上,占全市的80%以上。其中,铜金属量300万吨,锌金属量1000万吨,铅金属量200万吨,镍金属量7731吨,铁矿石1.4亿吨,硫3亿吨,铀292吨,油页岩300亿吨,石油储量1.5亿吨,等;非金属矿有玛瑙、萤石、石榴石、芒硝、大理石、石膏、云母、花岗岩等。

工业企业从70年代起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艰难发展历程。目前,旗境内建成投产的工矿企业共有51户,规模以上企业32户,产值超过30亿元的企业1户,超过10亿元的企业3户,超过1亿元的企业11户,全旗工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纳税超过1.5亿元的企业有4户,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有9户。各类企业分别以采选铅、锌、铜、硫、铁、镍、硅石等矿产资源为主,辅之以冶炼、建材加工、炸药、硫酸生产、铸件加工等。现已形成铅锌采选规模210万吨,铜采选规模190万吨,铁采选规模200万吨,镍采选规模10万吨;锌冶炼10万吨,铜冶炼10万吨,铅冶炼5万吨,硅电石冶炼15万吨,以及水泥生产50万吨,硫酸生产30万吨,混砂片石50万立方的生产能力。

二、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矿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大、责任大,任务重。近年来,我旗在抓好改革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但是,越是在形势稳定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年聘请专家对矿山企业综合性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看,仅8户重点企业就查出安全隐患137条。由此看来,全旗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当前,我认为,影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几大突出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贯彻不够深入,一些人的思想认识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上。二是综合治理、源头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影响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解决。三是矿山开采方式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的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四是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产能不断扩大,施工队压力增大,安全设施不配套,安全投入跟不上,有的甚至没有安全投入,致使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得不到更新,隐患得不到治理。五是个别企业开采设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粗放,没有很好履行“三同时”制度,埋下了安全隐患。六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一些行业企业用工人员,主要是外来人员、流动人员,这些人员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培训,素质较低,不懂安全知识,导致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低级事故发生。七是面对新形势下政府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安全监察队伍自身工作也存在一些不适应,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年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我们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围绕两个重点,采取六抓措施,实现一个目标”的总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严防死守,确保年不出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两个重点”,即: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抓措施”,即:一抓安全认识。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增强干部群众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特别是我们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我们的厂长(经理)和从事安监工作的人员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进一步确立查安全隐患,细节决定成败的工作理念,实现全旗干部群众对安全认识的高度统一,为全旗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今年三月下旬,对全旗的副处级干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国家安监局专家来讲课。二抓安全检查。要在矿山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凡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否则从严追究检查人和业主的责任。按照《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和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年对8户重点企业综合安全评价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中介评价机构对全旗重点矿山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彻底查清全旗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制度,充分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项有力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抓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适用严格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没有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高危行业。建立强制性业主、各类技术安监人员和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强制业主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健全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业主、安监人员全程带班跟班作业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切实抓好。要求矿山企业业主每月至少参加两次以上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矿山企业的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随时可能产生各种事故隐患和问题,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监、交警、消防等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强化综合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年在3个苏木镇建立基层安监站,明确职责,把安监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要落实好三个百分之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必须通过排查100%地发现,查出的隐患100%的限期整改,企业安监人员、技术员100%的全程跟班带班作业。与此同时,年上半年在全旗范围搞一次非煤矿山安全救灾抢险演练。五抓责任追究。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严防死守,严格监管和重罚,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3人以上较大事故。对发生伤亡事故的矿山企业,要从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从严追究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从严追究企业的赔付责任,要按照上限,足额赔付。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来源:文秘站 )1、提升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车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3、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巷道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严格加强防排水和用电安全管理。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整治重点

1、矿山企业有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厂内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3、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墙和伞檐违规开采行为。

4、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小于20米以下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行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5、推广机械挖掘、铲装作业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严禁高陡边坡和悬浮石下冒险作业。

6、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严格爆破物品管理,切实落实使用、运输、储存、领退制度。

7、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监测,对出现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组织生产,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8、确保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安全防护装置完备;重点部位、设施警示标志齐全明显。机械设备传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有效。

9、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所、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健全维护防洪沟渠,严防雨季泥石流的发生。

四、整治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

(二)企业自查和整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本企业的每一个生产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监部门督查和抽查。乡镇安监办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督查,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年底各乡镇安监办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既是改善企业安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级部门和矿山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把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将矿山数量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采取果断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年年在整治,天天在整改”的整改不落 实现象。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要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用法制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逐一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长期以整改名义行开采之实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止民爆物品供应乃至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的强硬措施。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和技能知识,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员,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针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的,矿山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安全平台不少于4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最大不得超过70度;我县除昌裕糖业公司回良采石场、谢光伟采石场外全部采石场必须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对2009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小型露天矿山,没有按要求进行开采设计,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对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矿山,必须及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进行技术改造且发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闭。

8、露天取土场(砖厂)要采用机械取土作业,原则上不采用爆破作业,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规定形成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二)地下矿山(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5、每个矿井都要建立专项台帐,详细记录每天风机运行情况和每次通风检测情况。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明祥(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立斋晋崇荣陈学才

(二)制定××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点是采石场、石膏厂、金矿、铅锌矿山,并在四月初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法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三)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上报时间为5月30日。

(四)县安监局要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监督企业进行整治。11月县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县安监局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突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对本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健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市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行政执法

1、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新建非煤矿山,要按照《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安监[2008]166号)要求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

2、用行政执法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凡是露天矿山应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而没有推行的,地下矿山没有实行机械通风的,顶板边帮管理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实行停产整顿、罚款或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六)加大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在去年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内对全县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一次培训,基本做到非煤矿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协调,强化执法。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