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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

时间:2023-11-27 1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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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

第1篇

[关键词]生命伦理学;中国难题;现代医疗技术

[中图分类号]B8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005-06

一、问题的提出

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与现代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不断展现的复杂而多变的“医疗实践”领域及其急速变革有关。进入20世纪以来,现代医疗技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凸现出日益尖锐的生命伦理难题,它们在不断地“书写”人类依靠技术治疗疾病、增进健康、强化生命的各种“传奇”的同时,也对人类的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医疗-技术”现象(或者“技术-医疗”现象)的医学进步和生命伦理实践,正在不断地将遗传学、神经科学(脑科学)、干细胞技术、基因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技术(例如影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带人医疗实践;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一项由现代科技进步带来的医学进步,都对旧有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医事法学带来咄咄逼人的挑战。生命伦理学面临如许众多的质询,例如:如果我们相信技术进步能够带来医学进步(这一点我们坚持一种朴素的信念),那么它如何才是一种道德的进步以及法律的进步?该问题使得现代医疗技术所开启的医疗技术行为,俨然成了从生命伦理学视野上影响现代技术挑战伦理及法律问题的“爆发地”!而每一次技术对伦理或法律的挑战(如器官移植技术、克隆技术、基因诊断技术、以神经科学为基础的脑服务技术等),都迫使科学家、医生、法学家、社会学者、政府、媒体和公众必须动员起来寻找应对的良方。各种各样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仍然如挥之不去的魅影,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实践如影随形。

于总体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以现代医疗技术为例,主要集结于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难题以及法律难题。从逻辑上看,它大致包括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三个方面。

其一,伦理难题。即使法律支持该技术,我们在伦理上仍然面临无法解决的难题,存在着诸“理”之冲突而每一种“理”都有理的情况。伦理难题的典型形式有三种:(1)伦理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即有两种伦理,一种是从个体自由出发的伦理(它主要关涉权利问题),一种是从总体责任出发的伦理(它以义务为首要原则),这两种伦理在特定的医疗技术境遇中,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2)一种伦理体系的内部存在着的道德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即医疗行为主体之间(医生与病人)可能存在道德理由或道德主张上的分殊和相互冲突的情况,从而在医生的权利与病人的权利之间产生尖锐的道德冲突。(3)在一种集团伦理或组织伦理的特定境遇中存在着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比如医院组织对个体有普遍性的伦理约束,而个体的道德原则又可能存在着与组织的伦理规约相冲突的情况,于是在特定的医疗技术行为中,出现了“道德的个人和不道德的组织”这样的伦理一道德悖论。

其二,法律难题。广义的法律难题必定是从伦理难题而来,然而在生命伦理学中存在着一类相对狭义的法律难题,它将伦理的讨论存而不论,在寻求一种“伦理中立”的法律解释和立法实践的过程中遇到了支持与反对都有法律依据的情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解释的难题,如两种解释都可能是正确的,但它们彼此相互冲突;一是立法依据的难题,在是否立法(比如针对安乐死或医自杀的药物和技术的应用问题)以及如何立法等问题上皆存在着相互抵牾的主张,且似乎各自都能自圆其说。

其三,伦理一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或者主要地由伦理难题而来,或者主要地由法律难题而来,它是内含着伦理和法律因素且在二者之相互关联问题上呈现的难题。代表性的伦理一法律难题有两大类:(1)现有伦理上的析理无法为法律上的适用提供依据,而现有法律规范或解释又无法体现伦理的价值、原则和道德理由,于是出现了伦理失灵和法律失灵的情况;(2)又或者,伦理上的支持和反对都符合法律解释原则,而法律上的支持和反对都有强有力的伦理上的支持。伦理分析、道德论争和推理是法律问题之求解的基础,许多法律难题的产生乃由于伦理难题尚得不到治理或澄清;同样,法律的解决方案往往又作为权宜之计不能真正地为伦理难题找到出路。

二、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与问题症候

近十年来,伴随着克隆的多利羊(1997年)的诞生以及人类胚胎干细胞被成功地分离(1998年),以及人类基因组图谱的绘制成功等一个又一个的技术进步及其在医疗实践中的运用,生命伦理学愈来愈聚焦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医疗技术实践所展现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以及伦理一法律难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亦受到医疗技术最新进展的影响:(1)在汉语语境下,现代医疗技术对伦理与法律的挑战,成为亟需从文化、社会、宗教、伦理、法律等人文价值世界领域进行治理的难题;(2)而一些似乎已经被解决的问题(如脑生或脑死的问题)又重新成为新的伦理一法律难题;(3)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临床研究和应用,前所未有地关涉到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和相关制度的公正问题,以及前所未有地标示出技术本身存在的大量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它必须获得伦理与法律的支持,且极大地依赖于伦理难题或法律问题的治理或解决。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各国政府被迫对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挑战作出回应,即从伦理治理与法律对策两个方面筹划或者设计一种有利环境,既促进现代医疗技术(尤其是高新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又尽量避免社会被高新技术所侵害。这使得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于总体上愈来愈面向“应用”,且愈来愈介入具体的社会决策或社会行动。例如:针对干细胞转化医学等高新生命技术的医疗实践及其产生的生命伦理难题,英国于2005年通过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理事会启动了“社会科学干细胞行动”,鼓励人文学者、伦理学家、法学家等介入这一领域;欧盟的BIO-NET项目,旨在希望中欧合作研究生物医学技术中的伦理治理问题。

中国卫生部于2009年3月2日出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这个文件可以视做我国从政策层面应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官方文件,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它对我国医疗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有指导性的作用。然而,这个“管理办法”并不是我们解决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的“灵丹妙药”,由于遇到的问题有些是非常棘手的伦理难题或法律难题,它甚至无法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中国生命伦理学亟需完成一种“语境梳理”,即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从更广泛深入的实践探索中,以及更多维交叉的跨学科视野的关注或研究中,尤其重要的是在与科学家或医疗领域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对话研究中,进一步探讨我国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治理和法律对策。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现代医疗技术在中国医疗实践领域的研发、传播和使用,除了造成普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之外,也正在形成“医疗技术的中国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明、应用及其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对中国人的传统哲学观、价值观、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冲击,让中国人产生越来越大的“隔离”感;第二,各种高新生命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也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具体生活,比如,医疗上的器官移植技术、基因诊断技术、试管婴儿技术,等等,这些技术的使用也正在考验中国人的伦理意愿,改变中国人的道德生活方式,同时也对现有的法律解释提出了挑战;第三,由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社会文化形态和生活思维方式,与主要是在西方文化传统上建构起来的现代性医疗技术体系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在西方语境中可以发挥作用的伦理或法律规范有可能在中国社会失效,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生命伦理学难题”。

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一般而言,源于现代社会对现代医疗技术中产生的与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有关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广泛而深刻的关注与激烈的论辩;特别地说,源自医疗技术在挑战伦理及法律的过程中,对中国医疗民生和中国医疗技术进步带来的重大影响。

从学说史的角度或者学术语境看,中国大陆学者对生命伦理的中国难题的研究和关注,是与生命伦理学这门新兴交叉学科在中国大陆的产生、发展和不断成长的历程密不可分的。一般认为,大陆生命伦理学开始于1979年,以美国肯尼迪研究所的学者访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为事件的标记。同年12月全国医学哲学的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著名的生命伦理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邱仁宗研究员介绍了英语国家有关辅助生殖技术,脑死亡和安乐死及其他生命伦理学问题的争议。1980年,《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邱仁宗研究员的开篇论文为“死亡和安乐死”。1987年,邱仁宗教授出版了《生命伦理学》一书,成为将美国和西方生命伦理学介绍到中国的开篇著作。1988年10月《中国医学伦理学》创刊。1988年7月全国“安乐死伦理、法律、社会问题”研讨会召开,1988年11月“人工授精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全国会议”召开。上述两本杂志的出版,两个会议的讨论,标志着大陆生命伦理学的正式开始。从1997年至今,大陆生命伦理学进入了“体制化”和“法规化”的新阶段。更多的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或医学伦理委员会建立了起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制订符合生命伦理的政策和法规上。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试图从中西方文化的传统资源中寻找生命伦理学中国化的启示,有所谓“儒家生命伦理学”、“道家生命伦理学”、“基督教生命伦理学”等学术探索和有益尝试。

然而,客观地分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有两大问题症候不可不察:一是缺少“对话”;二是不够“关心”。前者突出地表现为,伦理学家、法学家和科学家往往各自以一种自说白话的“自信”来应对或解决难题,但并未真实地面对问题;后者突出地表现为,中国生命伦理学热心于追踪生命伦理前沿问题,对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现状缺乏调查研究的热忱或者不够“关心”,对中国医疗民生难题缺少足够的关心,因而不能真正地立足于中国本土并面向中国问题。因此,在现代医疗技术对生命伦理及法律带来的严峻挑战中,中国生命伦理学面临的更为紧迫而重大的难题是:如何在强调“对话实践”和关注“中国问题”的基础上,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难题,分析我们进行医疗抉择的理由和治理方案,探索中国生命伦理面临的困境和体系构建的路径,并给出相关问题的国情调研或国情对策。这意味着,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亟需完成两大语境的梳理:

其一是生命伦理学作为“对话的伦理学”的理念的确立。“对话”理念的核心,是生命伦理学在跨学科的条件下,真实地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及法律问题,推进伦理学家、法学家、科学家、医生、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公众进入深层次对话与商谈的学术旨趣或良知抉择。因为,无法对话的、或者只是寻求独自的生命伦理学,习惯了将现有的道德理论或权利理论(如道义论、后果论和四项原则或者附加原则)应用到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分析或解决上,往往使得伦理学家和法学家无法真正地沟通或理解,他们与科学家或医疗(卫生)政策的制订者,亦存在着不利于对话或商谈的知识“偏好”或学科“阻隔”,这不利于相关难题的梳理与解决。生命伦理学中国难题要完成语境梳理,首先必须作为融合或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对话实践才是可行的;其“生命力”并不主要地在于探讨某些备选原则的应用问题,(当然这些原则的讨论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是力图在推进对话或商谈实践上有所作为,并在肃清问题或治理难题的基础上探讨我们如何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法律难题。

其二是生命伦理学的中国理念的确立和中国问题的应对。生命伦理学是在以问题或难题为取向的研究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视野上展开相关难题的分析与治理:一是与医疗民生相关;一是与医疗技术的最新进步相关。中国理念和中国问题,无疑是我国生命伦理学应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伦理与法律难题的基本立足点。它在现代医疗技术之总体进展中,确定了面向中国医疗民生难题和中国技术进步难题的价值旨归。因此,尽可能多地关注中国的医疗民生,以及尽可能多地针对中国问题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是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立身之本。

三、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构建方向

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伦理学是与生命科学和医疗技术相关联的应用伦理学。然而,在当代汉语语境或者在生命伦理学面临的中国难题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思考生命伦理学作为一种新型伦理形态(Ethictopology)的意义。一方面,中国语境将从一种伦理观的意义上揭示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作为涵盖生命科学、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生态文化系统的本质,及其对重整人类性或民族性的伦理生活形态的医疗实践运动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中国生命伦理的“形态”理念,将从总体上回应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实现一种立足于中国伦理现实和法律实践对现代医疗技术进入伦理和法律的路径辨识或探索,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从原则和理论、问题和难题、政策和实践三大向度建构伦理体系和法律解释框架。从这一意义上看,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路径,首先依赖于我们如何回到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乡土”,以一种科学的调查研究的审慎性、精确性和实证性,捕捉中国生命伦理的问题境域及其客观现实。我们过去关于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研究,或者主要地关注抽象的理论思辨而缺乏现实关怀,或者着眼于具体境遇中的具体因素而缺乏整体架构,缺乏对相关主体或利害相关人的主观伦理意愿的调查研究;而实际上,回归中国语境的最初步伐,必然是以当代中国人对医疗技术问题的伦理意愿为核心进行的实证调查,这是一项为生命伦理的中国形态奠基的工作。在此基础上,突破过去按照技术分类体系展开、以具体问题为直接对象、即时性的和碎片化的研究范式,建构一个将具体技术活动形态和历史背景、价值观念、道德意见、生活境遇、实践者意愿、社会责任、法律规范以及未来发展诉求整合在一起的分析模式。进而,通过理论和实践研究,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为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重大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治理和应对,以及道德文化建设、社会制度建设、立法与法治化建设,和未来发展总体战略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对策建议、理论论证和国情分析。

基于对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的一种理论预设和学术期待,我们多少能够展望一下中国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在其形态构建上亟待完善并着力建构的三大方向:

第一,宏观视野上的突破。生命伦理学是一个包含了生物学、医学、社会学、法学和伦理学等诸多学科,高度交叉与综合的创新性研究系统,是以伦理学为主轴贯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三大领域,围绕“现代医疗技术”、“生命的诊治或加强”、“社会、法律、文化”三大关键论题展开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综合型论题。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必须厘清这三大概念的区别、联系及其各自的问题范围。因此,宏观视野的研究,主要是运用伦理学案例分析和道德哲学反思的方法,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视野上基于对伦理难题与法律难题的领域界划或治理机制的探索,分析研究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现代性的医疗一技术现象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伦理是在“道德原理”和“道德规范”的论证、辩护、反思和批判的意义上为法律的应用或立法实践提供应然性之评判、正当性之理据和善的目标参照,它在“活的好”与“做的好”两个方面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问题,并将之融合到道德论辩和法理依据的分析之中,为法律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立法实践提供原理支持、原则辩护和价值引导;法律则是通过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包括立法、判例和针对具体问题的司法解释,体现伦理的价值、原理、原则和规范,它在强制性规范或判例的“适用”层面,以不容争辩的形式关涉权利、义务和责任,面向行为或应用层面解决有关难题。而“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人的“医疗技术行为”,将医疗技术变革与生命伦理突破以一种亘古未见的方式相互紧密关联起来了,它凸显了技术干预所进入的“从生到死”的生命之过程,以及“从身体到心灵”的生命之体系,从而在实践上给医疗抉择带来了各种各样棘手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这一研究进路,并不仅仅是为了描述或者讨论在技术发展、运用的具体过程中产生的具体的伦理和法律难题,而是将“现代医疗技术”视为一个动态演进的现代技术变革与人类医疗实践相互融合的过程的基础上,揭示技术活动与人类伦理生活和法律秩序之间的本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去审视由于现代医疗技术所引发的一般社会问题、生命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的产生根源、呈现形式和治理机制,为从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奠定逻辑和概念基础。

第二,中国生命伦理状况及法律问题的调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其本质上是对人类生存实践活动的直接关照,因此,通过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来发现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的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生命伦理学的中国形态及其构建路径,其真实的开端处或起点处,乃在于我们运用社会学调查方法,比如通过文献研究、深度访谈、问卷被试和现场考察等诸多路径,获取中国本土面临的医疗科技的伦理及法律问题的数据库和典型案例,以为进一步的综合研究提供调查分析之依据。比如说,我们可以根据现代医疗技术中人与人之间或者人与物(或者以技术为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四大主题,设定相关问卷,对其中产生的生命伦理及其法律问题进行社会伦理状况的调查,获得中国本土(通过多群体分类调查)看待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应用的主观意愿方面的第一手数据和案例。这将使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变得清晰、明确、有力,从而使得生命伦理学的语境梳理真正向中国的现状和国情靠拢,找出中国问题的特殊难题。以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和法律的中国难题为例,可能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普遍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在中国语境中的特殊表现,以及发源于中国现实的特殊问题。我们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区分并加以科学的描述,清理出造成这些区别的中国历史文化和现代社会生活条件,准确把握当代中国人的伦理、法律和医疗生活的真实状况,以及我们如何认识、理解和应对这一生存境遇及其中蕴含的生活体验和伦理意愿,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开启或者梳理中国语境的基本方式及其特有的学术品质。

第三,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研究。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关涉诸多复杂艰巨的问题域或问题系列。在现代医疗技术的范例中,核心的问题轴线是以“生命伦理”为基点或主轴,通过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力图辨析或澄清医疗技术行为中面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公正等方面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因此,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除了要在宏观理念研究的推进策略上根据伦理难题、法律难题、伦理一法律难题的问题轴线展开,还必须面对具体的重大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强调从“伦理观念变革”的意义上理解现代医疗技术以及在伦理一法律难题的具体问题境遇中展开道德辩护、伦理分析和法律分析。这表明,我们在问题域和研究对象的划分上,要通过综合医疗技术行为对生命过程或生命体系的干预,以及医疗技术发展演进的逻辑线索,对现代医疗技术中的生命伦理的语境进行梳理。比如说,我们可以从两大轴线上捕捉其中遭遇的重大应用难题或前沿问题:(1)在技术演进或变革的历史轴线上,梳理出“常规治疗技术”、“高新生命技术”和“涉及人类发展性需求的医疗技术”三大类;(2)在技术与人(医疗主体)相关的空间轴线上,梳理出与身体相关、与神经或心灵相关、与遗传和世代相关三大类。由此,形成了一个由“时空交织”的问题网络,并系统探讨其内在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的立体性的应用难题和前沿问题。现代医疗技术对人的生与死、身与心、遗传与世代等至为根本的生命之过程和生命之体系进行操作、干预或控制,对现有的(包括传统的)伦理观与法律规范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和冲击。

四、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与研究路径

当代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涵盖了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生命文化运动,生命伦理学及其原则(四原则)的讨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在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中,国际生命伦理学的研究不断地在道德论辩和法律解释两个维度对有“乔治顿咒语”(尊重、行善、无害和公平)之称的规范体系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和质疑,生命伦理学的众多研究成果都试图对原则进行重新审查或补充。因此,以生命伦理为主轴,将道德理由(辩护和论辩)和法律依据的探讨作为生命伦理体系的两翼,突破现有的生命伦理学的进路,是生命伦理学面向中国问题或中国语境进行医疗抉择和问题治理的必然选择。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有赖于这种理论与实践之良性互动的生命伦理运动之勃兴,以及我国生命伦理学理论研究在进入或梳理自身语境时贯通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证、哲学论辩与难题治理等区隔或阻滞所具备的实践智慧。

从这一意义上看,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择其要者而言,主要地是由一系列嵌入在当代中国医疗技术实践中的伦理难题、法律难题和伦理一法律难题构成的,它本身预设或者预期了一个与中国医疗民生和医疗技术实践密切关联的生命文化运动(或生命伦理运动)的可能。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展开及其研究范例的形成,从一种伦理形态的意义为中国生命伦理的道德前景指引着方向。它强调以中国生命伦理的理念,回应以生命科学技术和神经科学为主体的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世界性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强调在综合医疗科技行为带来的医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建构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体系。这意味着,一种着眼于生命伦理之道德前景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必须格外重视其对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之民生价值内涵的关注,所以既包括对实践问题进行理性反思的研究,也包含对具体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论证和理论指导,以及在社会政策、制度和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指导策略,和面对具体实践问题时所应采取的伦理和法律技术策略。因此,这是一个涵盖了基本理念、理论逻辑、政策和制度设计、法律规范体系和具体行动技术策略,并以促进和改善中国未来生命科学技术体系、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的系统工程。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在研究路径方面面临三大转型:

其一,以“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在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的应对方略上倡导一种“对话”和“商谈”的伦理学,用意乃在于:力图使得“以问题为取向”的生命伦理学在一种跨学科对话和跨文化商谈中,打破学科壁垒,打通人文价值世界和医疗技术世界的阻隔,以“对话伦理学”的交叉融合的视角,进行难题分析、现状调查、问题治理,并提供指导医疗抉择的对策建议,从而进一步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我们知道,对当代生命伦理学而言,现代医疗技术所产生的生命伦理和法律问题,已不再是单个学科的事情,而是一个关涉多个学科的集群性问题,没有多学科的共同介入和合作研究,人们无法真正回应这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以及由之产生的诸种理论问题甚至文化问题。在强调多学科的共同合作和研究的同时,运用对话和商谈的研究方法,力图打破原有的学科界限,在众多相关交叉研究视域中(比如医学伦理、医学社会学、医事法学、伦理社会学、法伦理等)进行问题分析和理论探析,这不但能改变以前各学科各自为伍、单兵作战的“独白叙事”的状况,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还能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形成一种跨学科的研究进路。

其二,以对“问题”或“难题”的充分关注,推进生命伦理学的跨文化研究。生命伦理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被界定为:运用种种伦理学方法,在跨学科的条件下,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维度,包括道德见解、决定、行动、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的学问。以问题为取向的研究路径,在生命伦理学和医事法学的研究进展中,在根本上颠覆原有的关于理论与实践、思想与世界的关系的传统认识,它使得生命伦理学总是在一种伦理突破的意义上,着意去介入、去发现或者重建一种生机勃勃的伦理生活及法律秩序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医疗技术的生命伦理学和法学的应用研究,既是世界伦理学形态整体变革之大潮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创建新的、顺应世界潮流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伦理文化运动的一个具体实践环节。虽然今天的生命伦理学理念主要是发端于西方文化传统之中,但由于生命伦理学问题往往对任何文化来说都是难题,生命伦理事件的全人类性和前沿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都不能独善其身,也无法仅仅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中提供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解决方案,故而取消了任何一种特殊文化的话语霸权。因此,以问题或难题为取向的生命伦理学研究,最有希望提供一个跨文化的伦理视野和论辩平台,使不同观点可以在生命伦理实践中更平等、更自由、更深刻地进行对话交流,在属于全人类的范畴内进行广泛的合作;在这些事件的启发下重新审视我们的整个道德体系,判断、描述并引导我们未来生活的应然。

第2篇

关键词:生命伦理;治理;

Abstract: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have brought a lot of serious ethical, social and legal Issues (ELSI)while it brings benefits for people. Because there are open discussions and hot debatea among stakeholders related to bioethical issues, governance is used to deal with the issues in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 paper expounds the main contents of ethical governance, and examines the progress and its problem in the field of Bioethics and biopolitics in China. Finally, the authors provide several recommendations on the bioethical governance capacity building concerning the of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research.

Key Words: Bioethics; governance.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下简称生命科学技术)是21世纪最重要的科技领域之一,它们的发展将会给医学、制药和农业等领域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为人们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生活质量做出巨大贡献。但同时,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会引起一些不确定性和风险、甚至是负面效应,带来一系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转基因技术、克隆技术、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生命科学技术前沿的研究引发的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使生命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控制和减少其负面效果,需要解决相关的种种伦理问题,并制定相应的伦理规则、政策和法规。自20世纪50年代生命伦理学诞生以来,国际上已形成了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各种理论、方法和机制。随着生命伦理问题重要性的日益显著,许多国家不仅制定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在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建立了相应的决策和咨询机制,例如,世界上约有50多个国家建立了国家政府一级的生命伦理委员会[1],并且形成了各种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生命伦理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相应的法规与准则也不断完善,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需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协调。由于生命伦理问题包含的领域广泛,影响面广,几乎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生命伦理问题已成为一个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议题,因此有必要从国家层面上把生命伦理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考察。本文在分析生命伦理问题本质的基础上,以伦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这一新概念为核心,分析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国伦理治理机制的若干建议。

一、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问题及其治理

(一)生命伦理问题的本质

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一系列非技术问题,包括伦理的、法律和社会的问题(ELSI),这些问题主要有: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问题;有关侵犯人的权利和尊严的问题;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家庭伦理问题;由基因歧视、商业机密泄漏和利益冲突等带来的社会问题;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问题;有关“扮演上帝”等议题的宗教问题;涉及到基因决定论、医学目的等的哲学问题;涉及到R&D资源分配、伦理审查制度的政策管理问题;涉及到生命科技立法和执法的法律问题;国与国之间的资源争夺与合作问题;生命科学研究和评价中的伦理学问题等。在这些问题中,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是相互十分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而不是简单的堆积,其中伦理问题处于核心地位。国际学术界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对伦理问题的认识及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其他社会和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解决。

所谓生命伦理问题是指生命科学的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医疗保健中的治疗和预防决策都涉及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的问题。[2] “应该做什么”或“该不该做”为实质性伦理问题,“该如何做”为程序伦理问题。其中,前者是生命伦理的根本问题,在生命科学研究和医疗实践所面临的道德难题中,追问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该不该做”。例如:是否应该开展生殖性克隆技术研究?是否允许人与动物的嵌合体?该不该为了达到增强后代的记忆力(或身高)的目的而干预生殖细胞系的基因呢?人类是否应该为了科学研究而在14天内毁掉一个胚胎呢?该不该为了民族和国家的利益而强行采集珍贵的人类遗传样本呢?对于这些实质性伦理问题认识和解决的好坏直接关乎到对程序伦理问题及其他社会和法律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应当如何做”是主要指技术和管理层面的措施,例如,在基因治疗中怎样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如何预防不良的事件,用于研究的人类胚胎干细胞应该通过什么样方式获得,伦理审查委员会应该如何权衡人体试验中的“风险”与“受益”,应该如何符合伦理地开展“治疗性克隆研究”。“该不该做”与“如何做”的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反对某项研究或治疗的实质性伦理成立时,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如何制定严格的措施来达到此目的;而当赞成某项研究或治疗的实质性伦理成立时,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在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上如何做好的问题。

生命伦理问题触及关于生命、人和社会之间的根本价值观念,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生命观、安全观和公平公正观。

1.生命观:生命科学技术使人干预和改变生物体与生命的自然本性,触及到生命观的核心。例如,人类胚胎干细胞实验提出的重要伦理问题是早期胚胎究竟是不是“生命”?“生命”是什么?一个人何时成为一个“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并不那么简单,不同宗教、文化价值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人类胚胎干细胞实验的反对者认为,胚胎干细胞来自早期胚胎,而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必定会损毁胚胎,胚胎就是生命,就是人。因此,研究胚胎干细胞就是“毁灭生命”,甚至无异于“杀人”。以布什政府为代表的美国保守派就是这样的观点。这样的观点立足于他们的生命观。在他们看来,卵子受精的一刹那,就是生命的开始。而赞成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人则认为,胚胎干细胞只是胚泡中的内细胞群,没有滋养层的支持,不可能独立发育成胎儿,所以它们并不是胚胎。与生命观紧密联系的是人的尊严问题。生命是神圣的,敬畏人的生命体现了对人的生命尊严的维护和尊重。例如,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天主教人士就认为,为了销毁人类胚胎而制造人类胚胎,这是对人类尊严的严重侵犯。

2.安全观:这是贯穿于生命伦理各个领域的一个问题,像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基因治疗、干细胞的安全性问题等。安全性是由于技术的不完善或可能的负面效果带来的,但它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该不该应用、如何应用技术还是一个伦理和社会问题。例如,对于转基因作物和食品,尽管转基因食品可能会与天然食品同样安全,但并不能排除它们的安全隐患,事实上现在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如何对待和使用转基因作物与食品,不同国家的态度和做法是不同的,如美国和欧洲国家,起作用的就是伦理态度。对于安全性问题,需要根据“不伤害”的伦理原则制定技术安全性标准、安全性规程。

3.公平和公正观:生命科学的发展对公平和公正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例如,在研究资源的分配、研究受益分享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带来了面向大众还是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等尖锐的问题以及各国怎样分享利益等复杂问题。

其他重要的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还包括对生物技术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问题、生物技术产品使用者的知情权问题,生物技术应用中的隐私和歧视问题、生物技术对专利权的挑战问题等。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做出伦理上的辩护,常常需要多学科的辩护,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法律。

(二)治理——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机制

现代生命伦理涉及的领域广泛(如人类基因组计划、基因治疗、人类干细胞研究、克隆技术、辅助生殖、转基因作物与食品等),而且每一个领域中,伦理问题与社会和法律问题缠绕在一起,影响面广,几乎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科学界、医疗界、学术界(哲学、法学等)、政府、私人团体、公司、公众等,各方在解决这些问题都有自己各自的立场和利益,这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随着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的深入发展,生命伦理问题成为一个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议题。

根据国际趋势,解决涉及不同意见和观点、影响到各个方面的重要议题,越来越多是采取治理(governance)的方式,即通过各种相关利益者参与的方式,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治理”一词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广泛的应用。英文中“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等同使用,主要是指政府的合法化的指挥和控制行为。90年代以来,学者们赋予了“治理”一词新的含义,与自上而下的“统治”一词明显不同。罗茨(R.Rhodes)在“新的治理”一文中指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不同于以前,或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3] 按照全球治理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1995年给出的权威定义:“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4]与统治相比,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但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治理的实质在于,它强调的是机制,强调的是不同社会角色为了共同目标的协调行为,而不只是自上而下的权威和制裁,强调非正式的合作、协调,同行的监督、公众参与等方式。

科学与治理议题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欧洲兴起[5],出现了一系列著作,[6][7][8]它指的是以各种方式或机制把有关不同利益者带到一起,以使科学技术为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幸福和安康服务为目的,管理科学技术带来的变化的所有决策过程。[9]

在治理的思想下,对于涉及不同意见和观点的生命伦理问题可以采取“伦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的解决方式[10],即以各种方式或机制把政府、科研机构、医院、伦理学家(包括法律专家,社会学家等)、民间团体和公众带到一起,发挥其各自的作用,相互合作,共同解决面临的生命伦理问题以及社会和法律问题。这种机制的核心是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的统一。

根据国际经验,从国家层面看,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治理机制包括:(1)通过全球对话,建立共同的伦理准则;(2)制定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3)加强决策服务的科学咨询;(4)设立伦理审查;(5)促进公众参与。

1.通过全球对话,建立共同的伦理准则

生命伦理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全球对话,使国际社会建立一些共同的认识基础和评价标准。事实上,国际上形成的一些伦理准则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准则。例如,1948年颁布的《纽伦堡法典》为“二战”后人体实验的开展提供了最重要的伦理指南。1963年由世界医学协会的《赫尔辛基宣言》更是将《纽伦堡法典》细则化,此后不断更新的《赫尔辛基宣言》反映了新时期国际社会对医学研究的伦理要求。1978年,由美国政府发表的《贝尔蒙报告》所倡导的“尊重”、“有利/不伤害”和“公正”原则被多数国家采纳。1993年世界医学理事会(CIOMS)和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制订的《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命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2002年修订)成为指导各国制定相关伦理审查办法的指南。虽然对一些复杂问题,各国并不能很快地达成一致意见,如2005年第59届联合国大会并没有就“治疗性克隆”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解决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各国对话和相互理解。

2.确定伦理准则和监管

通过制定具体的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1)明确科学家的责任,使生命科学界和医学界有章可循,保证负责任的科学研究,预防科学界的不端行为;(2)保证生命科技发展中的安全,降低研发中的风险;(3)保证研究参与者和公众的权益,促进公众对科学研究和应用的理解;(4)促进生命科技发展与国际规范接轨。

有了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行。发达国家在生命伦理领域都有严格的监管机制,主要的特点是:(1)在政府机构设立新的专门机构,或者明确、调整现有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例如,对于基因治疗,美国是由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OHRP)和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等3个联邦机构共同实施监管。NIH下属的重组DNA咨询委员会(RAC)和生物安全委员会(IBC)分别负责对基因治疗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政策咨询、风险评价和研究监控,FDA也负责对基因治疗的监督和审查,OHRP侧重于对受试者的保护;(2)在现有伦理准则或法律框架下出台针对基因治疗的实施细则。在基因治疗进入临床研究前的1985年,美国的RAC就针对体细胞基因治疗制订了指导准则——《考虑要点》(Points to Consider),并探讨审查此类研究方案的细则。

3.为决策服务的科学咨询

伦理规范、政策和法律法规是规范和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重要手段,而科学咨询是这些手段的重要基础。科学咨询是为决策提供科学证据,包括提供专业上的信息,解释重要科学数据、信息的意义和重要性,确保它们的质量等。科学咨询有助于保证科学上的可信性,澄清争论,促进政策的可接受性。坚实的科学咨询是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同时也有助于生命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

在一些发达国家,在国家层次上都设有专门的生命伦理咨询委员会,为国家相关决策提供咨询。例如,美国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当下涉及的生命伦理问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提出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估,并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行政当局,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1997年英国多莉羊诞生后,美国政府能够在短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就是依靠国家生命伦理顾问委员会提出的咨询建议。

4.伦理审查

为了把伦理指导原则和准则落在实处,把有效处理与解决生命科学技术和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和价值问题,有效地保护受试者,必须建立一种正式的伦理审查机制。国际上普遍上采用的机制就是建立生命伦理委员会。生命伦理委员会是设在政府、研究机构、医疗协会、医院的决策咨询组织。为政府服务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的功能主要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而其他类型伦理委员会依据公认的国际伦理准则和国家制定的伦理准则,从伦理学角度审查人体试验研究,保护受试者权益。

生命伦理委员会是一个民主的机制,它涉及不同的观点和学科,以便在科学研究自由、专业知识以及人权和公众利益直接之间做出调和。生命伦理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是来自多个学科的专家,例如生物学、医学、伦理学、法学、哲学、社会学、政府管理学等学科,在许多国家,通常还会有宗教学专家。另外,往往还会有一名非专业人士,如患者代表和社区代表等。生命伦理委员会可以给这些代表各种利益群体的人士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和协商的平台,运用各种知识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5.公众参与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公众参与相关的生命科学技术决策是沟通科学与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公众参与的意义不单单是从专家获得科学技术信息,而且科学家应该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形成真正的对话,这不仅可以充分反映民意,也可使相关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实施。

公众参与生命科学技术决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并发展出一系列新的方法,例如,社区为基础的研究(Community-based research),共识会议(Consensus Conference),情景研讨班(Scenario workshops)等。实践表明,各种形式的公共参与十分有效。

二、 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

我国的生命伦理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标志性的事件有两个:我国第一部《生命伦理学》专著的出版(邱仁宗,1987年),有关安乐死和生殖技术的伦理和社会问题的全国研讨会的召开(1988年)以及对汉中安乐死案件和上海人工授精案件的公开辩论(1988年)。20多年来,我国生命伦理学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的研究队伍和成果。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大学建立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开设了相关课程,培养了一批研究生,出版了教材和专著。不少生命伦理学方面的学者参与了科技部、卫生部等国家层面的伦理咨询和政策制定;(2)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卫生部,1998年,2007年),《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卫生部,1998年),《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科技部、卫生部,2003年12月);(3)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初见成效。1998年,卫生部设立了“卫生部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该组织在2000年改称“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其他类型伦理委员会也初见成效,包括医疗行业协会委员会(如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医疗/医院伦理委员会(如很多三甲医院都有医院伦理委员会)和研究伦理委员会(如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药品生产的机构的伦理审查委员会;(4)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重视与中国的交流与合作,标志性的事件是, 2006年8月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二)我国生命伦理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

1.宏观管理机制缺乏

生命科学伦理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行政部门。在我国,与生命伦理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卫生部、科技部等)分立,很难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的法规与管理办法,而在解决一些涉及范围广的生命伦理问题时,如基因资源的管理,需要建立一种全面的决策和咨询机构。

2.对政策法规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力度不够

近十多年来,我国在重要的生命科学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规范我国相关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力度不够。例如,卫生部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1993年)、原国家药监局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附录九:“人基因治疗申报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999年)和《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年),主要侧重于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在伦理规范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反对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但没有任何论证。

3. 伦理审查机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的伦理审查体系已经初建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一个为国家生命伦理议题提供全面咨询和审查的生命伦理委员会,如直接向国务院负责的生命伦理委员会。其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1)审查制度无法真正贯彻落实,有时只是走过场;(2)科学家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意识较差,保护受试者权益的防范措施有限;(3)对于医务人员以及科研人员在生命伦理方面的教育培训还不普及;(4)相当多的伦理委员会委员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伦理审查培训,水平参差不齐,对自己的定位不清,对国内外伦理准则和管理法规了解程度也不够;(5)相关人员对伦理审查活动职责缺乏基本的认识,对伦理审查时有较强的抵触情绪等。

4.伦理意识有待于提高

在我国,与生命伦理相关的领域,伦理意识还比较淡薄。例如,在基因治疗伦理审查方面,国内有两种观点:(1)只要不违反科学原理和相关法规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进行伦理审查;(2)既然西方已经充分讨论了相关的伦理问题,也有较成熟的伦理审查制度,直接“拿来”,或略加修改即可,没有必要在小题大做。

赛百诺公司“重组Ad-p53腺病毒注射液”(英文名为Gendicine)的问世让我们看到上述两种认识的片面性和严格监管的必要性。当国内媒体为之欢呼雀跃时,国际科学界却意见不一,一些科学家质疑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监管的严格性。[11]

5.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培训不够。

许多医院在医学伦理管理方面为保护患者的权益,把患者代表引进伦理管理委员会,但是多数情况并不成功,许多患者代表基本上不说话,基本不发挥作用。

三、 加强我国生命伦理治理机制建设的设想

中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一样,把生命科学技术作为国家的战略研究领域,大力推进,并利用其成果为国人造福。同样,我国也面临着解决生命科学技术前沿进展带来的伦理问题,应该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从“伦理治理”这一观念出发,建设和完善中国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机制。

“伦理治理”一词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颖的概念,它第一次由2006年启动的中欧合作项目BIONET引入中国生命伦理学界,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解释。此项目由欧盟第六框架计划资助,英文名为Ethical Governance of Biological and Biomedical Research: Chinese - European Co-operation,中方把这一项目的名称翻译为“生物学和生命医学的伦理管理:中欧合作”。中方专家与欧方专家在对governance一词的理解和解释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中方专家把governance解释为“管治”,认为好的管治应该有:好的管理条例,包括伦理上可以辩护的规范、条例的实施是可行的;条例的实施、贯彻,包括教育和培训;监督/督察;奖惩制度;管理机构;专项预算。欧方专家强调governance指的是非等级分层管理的术语,指相互合作、协调和商议,不仅仅在国家组织(例如政府部门、市政、法院等)之间,还包括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科学机构、医疗机构、律师、学术杂志、病人团体等),不仅包括写下来的规则,而且包括非正式的工作惯例、同行间相互监督等。[12]中欧双方专家对governance的不同理解,客观上反映了双方实际所处的伦理制度环境不同,相比于欧盟各国,我国在规范制定及管理上比较落后,且非政府组织参与不够。不过,也存在着认识问题。把governance解释为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治”或“管理”,没有充分地把握这一概念的意义。中国生命伦理问题的解决固然需要好的管治或管理,而且还应该加强,但同时应该包括更多的社会角色参与,并建立和发展更丰富的机制使不同参与者充分互动和合作,因此用崭新的“治理”或“协同治理”[13]更能表达governance含义。

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国家,作为一个在世界上负责任的大国,需要建立一种政府、科学团体、科学家、生命伦理学家、公众等各个角色共同参与的生命伦理治理机制,开展前瞻性的生命伦理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参与制定国际伦理准则,大力开展相关的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伦理审查制度和机制,主动、及时地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各种伦理难题。

(一)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咨询

1.建立国家生命科学研究伦理与政策的协调机制。

成立国家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委员会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其职责是为国家提供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技术应用方面的政策咨询,规范和统一国家各个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准则,制定地方及机构伦理委员会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指导具体工作,培训人员。委员会可以在原卫生部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扩大组成。

在一些重要的领域,建立和完善由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生命科学研究伦理与政策协调机制。

2.改进和完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改进和完善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生命伦理问题涉及不同的利益者,各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和利益不同,政策的制定应该尽可能地汲取不同利益者的意见,特别是公众的意见。

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新情况和问题会不断出现,因此,有必要在充分考察新发展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例如,对于2003年科技部和卫生部联合出台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原则》,我们认为应该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尤其是增加审查涉及到胚胎干细胞来源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大力倡导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沟通科学与公众

国家各种综合性和专业性科学团体应该发挥团结、统一科学界的凝聚作用,发挥沟通政府、科学家和公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制定科学家的研究伦理准则,以各种形式大力倡导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促进公众理解科学的各种活动,例如,就生命伦理的某些重点和热点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开展科学界与公众界的对话,并吸取各种媒体参与。

(三)加强伦理审查

伦理治理的核心是加强伦理审查,促进科技发展与伦理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除了上面所建议的成立国家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伦理审查:

1.发展和完善各级伦理委员会。建立省级医院伦理委员会、研究伦理委员会,并给下属医院及研究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提供指导、培训、咨询。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本机构内研究方案进行独立、公正、及时的伦理审查,而且要对研究进行后续伦理监督和评价。有条件的医院和研究机构,应该单独或联合建立伦理委员会,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可以通过已建立的单位进行审查。

2.明确并完善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职能:(1)制订严格的入选和排除标准,以保护受试者和保证人体试验顺利进行;(2)伦理审查委员会应独立地从伦理和科学技术上把关,对方案做出同意、否定或暂缓的决定;(3)组织专家开展对研究者、资助者、各级伦理委员会成员、媒体和其他相关团体及个人进行伦理学培训,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专题学术研讨会;(4)伦理委员会要建立网站,公布联系方式,广泛征求各界的反馈信息,并在网站上。

3.委员会成员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种的因素。委员会的成员在学科、年龄、性别方面的分布要合理,既要有生命科学、医学方面的专家,也应有法律、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既要有专业人员,也应有能代表社区利益和社会道德价值观的公众;既要有德高望重的老专家,也应多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者参加;同时男女委员比例要适当,还应该考虑委员的民族、地理分布等因素。委员们应能胜任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时间保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应避免有明显利益倾向的人参与,以保证委员会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加强生命伦理知识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与各类生命伦理机构(如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等)合作,对医护人员、机构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有争对性、有步骤的培训,并针对具体伦理案例举办讲座、讨论会等,在医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之间普及生命伦理学知识及相关规范。

(四)促进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加强对公众普及生命科学知识,促进公众参与决策。通过多种途径,使公众、尤其是广大患者及其家属获取相关科学前沿领域的知识:(1) 医学广告;(2)科普读物(如、报纸、网络,等);(3) 公开辩论(如口头交流、课堂教学、短期培训、民间论坛等;(4)专门的教育培训;(5) 政府公示(如法律法规、不良事件处理意见);(6) 专业期刊和学术交流。在拥有了必备的科学知识后,公众参与的生命科学和医学决策的程度和深度将会大大加强。

国家要确立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促进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参与重大科学决策。公众提出的问题、建议应通过适当的途径为科学决策者采用,公众能对重大科学决策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追踪监督和评价。

(五) 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

1. 加强中国生命伦理重大问题的研究。必须结合中国的情况深入研究一些重大的生命伦理学问题,为加强和完善相关的立法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对国外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消化吸收。消化吸收国际生命伦理学的最新成果,对我国制订生命科技前沿领域中的伦理规范或法律法规以及解决重要的生命伦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科学国际化的趋势增强,生命伦理在国际交流和合作中产生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国际生命伦理学界的交流有助于增加相互了解,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4.向公众传播相关的生命科学伦理知识。生命科学伦理学界应该担负起向公众传播生命伦理知识的责任,提高公众的认识,使他们正确地了解生命高新技术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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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J.Wilsdon. and J. Keeley. China: The next science superpower?[R]. Demos.6.

第3篇

教材系统地概括了临床肿瘤学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涵盖了肿瘤病因学、病理学、诊断和治疗学方面的内容。《肿瘤学概论》特色之处在于强调了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的结合,初步介绍了基础研究成果的临床转化,从宏观上较好地把握了现代肿瘤学的发展方向。我们将继续把成熟的肿瘤学基础和临床进展的内容修订进更新的版本中,使其更具科学性、临床实用性和前沿性,力求能够在国内推广。

贯彻循证医学理念循证医学将临床研究证据与临床实

践以及患者期望合理地结合起来,是当今临床实践的基础。循证医学模式与传统的经验医学有很大不同,其精髓是遵循最佳的研究证据,把最可靠和最有学术价值的医学研究成果在临床上推广,为诊治患者做出当前医疗条件下的最佳决策。临床肿瘤学教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贯彻循证医学理念,这是临床实践的要求,也是医学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循证的过程既是解决临床问题的过程,也是医学教学的过程,这种思想应贯穿在学生的职业生涯过程中。在教学时,要引导学生使用循证医学研究方法,避免偏离实际、妄加推断的“想象式”的工作习惯。例如,在肿瘤学临床实习阶段,可以从临床病例汇报开始建立循证理念,通过认真地采集病史和进行体格检查,完善患者的资料,在此基础上依靠本专业成熟的治疗指南进行分析,从错综复杂的线索中发现主要问题,做出合理的临床决策,这个过程即是以证据解决临床问题的体现。

恶性肿瘤是一种系统性疾病,临床上有多种治疗方法,如手术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内分泌治疗、介入治疗、中医中药和姑息治疗等,这就要求能合理地选择和使用最佳的手段以优化治疗结果,这个目标是建立在临床研究证据基础上的。高级别的临床试验、荟萃分析、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共识和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的治疗指南等为医生提供了这类证据。在临床肿瘤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学会如何依据研究证据来选择最佳的治疗。当然,也要结合患者的具体状况和我国肿瘤临床的实际情况。《NCCN指南》是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的各种恶性肿瘤临床实践的指南,每年都会根据循证医学数据进行更新,它不仅是美国肿瘤学科领域进行临床决策的标准,也成为了全球肿瘤临床实践的重要依据。该指南在中国也得到了肿瘤专科医生的认可,并被国内专家“汉化”。在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接触并初步领会该指南中的循证医学理念,为未来继续教育奠定基础。另外,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让学生参与科室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学习临床研究设计的基本方法,有利于学生加深理解循证医学理念。

扩展教学思路,突出肿瘤学特色

1提高教师自身素养,塑造学生优秀品格

提高教师自身素养是保证肿瘤学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由于临床肿瘤学涉及到多种基础和临床学科,客观上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系统性的知识结构。教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在不断更新肿瘤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才能相应地提升教学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简单地重复其它学科中教授过的肿瘤学内容,教师要将肿瘤学知识横向地融合起来,使学生认识到肿瘤学不是其他学科的配角,而是多学科有机的结合和深化,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独立学科。同时,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也非常重要,优秀的教师必然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产生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指导学生见习时,带教教师的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和人格魅力会自然而然地直接影响学生。教师的这种正面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重要,有利于提升学生未来的从医境界。

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除了要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外,还要重视塑造学生的职业道德。对肿瘤学专业医学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特别重要,包括引导他们如何做人、如何以医疗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等,以此来提高学生的修养,使其能真正理解和同情患者,从而做到对患者进行人文关怀。在这个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培训医患沟通技巧,尤其是可以结合医疗纠纷案例,向学生示范如何进行医患沟通,比如有计划地把医患沟通中经常使用的谈话技巧传授给学生,这些交流方法包括了解性谈话、启发性谈话、鼓励性谈话、解疑性谈话、预防性谈话和慰问性谈话等。在传授这些沟通方法时,教师要注意语言严谨,尊重患者隐私,这些细节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

2将基础学科与临床肿瘤学有机结合临床肿瘤学依赖很

多基础性学科的支撑。病理学、分子生物学和影像学等是临床肿瘤学的基础。就病理学而言,它是肿瘤诊断的金标准,也提供了肿瘤治疗的关键依据。病理学提供了组织学方面的信息,如肿瘤大小、组织学类型、浸润程度、肿瘤分级和区域淋巴结转移等,这些信息是肿瘤分期的依据,也是判断预后的根据。在临床部分的教学中,既要强调病理学诊断的重要性,还要将病理学和临床资料有机地结合起来,汇总所有的资料后进行科学地分析,以便作出正确诊断。更重要的是,随着分子生物学的飞速发展,人们对恶性肿瘤的认识也不仅仅停留在形态学上。

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的发现把肿瘤病理学推进到分子水平。一方面,将形态学、免疫学和基因诊断有机地结合成为肿瘤诊断的新趋势;另一方面,分子靶向药物能特异地杀伤肿瘤细胞,但分子靶向药物的使用在很多情况下依赖于分子病理学测定技术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肿瘤学教学提高到分子层面,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代临床肿瘤学的发展。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学科对临床肿瘤学也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求学生了解并掌握这些基础学科知识,并与临床实践合理地结合,才能培养出适应临床肿瘤学飞速发展要求的医学生。

3将肿瘤综合治疗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多学科综合治

疗是恶性肿瘤治疗的基本原则。根据恶性肿瘤的病理类型、临床分期和体力状态等因素,科学地制定治疗方案,有计划地使用多种治疗方法,才能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认为,恶性肿瘤是全身性疾病,发病机制及其复杂,临床治疗难度大,只有通过多学科密切协作,在合适的时间点上使用最佳治疗手段,才能达到相对满意的疗效。这就需要向医学生阐明,综合治疗不是几种治疗手段简单的相加,而是有机地使用不同的治疗手段,合理而规范地治疗肿瘤。建立恶性肿瘤多学科治疗的理念,将为学生进入临床后拓展治疗思路打下基础。与此同时,要强调恶性肿瘤的治疗不仅要重视疾病本身的治疗,也要充分考虑患者体力状态。没有脏器功能支持的抗肿瘤治疗患者无法耐受,反而可能降低生存期。

随着人类基因组学等高通量技术的发展,恶性肿瘤药物治疗由广谱的细胞毒药物治疗向特异性强的分子靶向治疗延伸,“量体裁衣”式的“个体化”治疗已经成为肿瘤临床治疗的发展趋势。根据恶性肿瘤特点和患者体力状况制订出的有的放矢的治疗方案,能选择最佳的治疗药物,避免无效或者过度治疗,使患者得到最大的生存期获益,同时也降低了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肿瘤学教学中,在强调肿瘤综合治疗的同时,要重视并依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来选择合理的治疗手段,将综合治疗和“个体化”治疗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正确的临床工作思路。

4注重临床实践医学生在成为临床医生之前,必须经历

从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的过程,即开始于医学院校课堂,循序渐进地进入见习和临床实习阶段,最后成为一名临床医生。培养一名合格的“专科型”肿瘤科医生,需要将扎实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临床实践结合起来,以理论指导临床实践,在临床实践中又能不断地学习并提高理论水平。因此,在临床肿瘤学教学时,教师要将临床工作的经验带到课堂的理论教学之中,通过生动形象的讲解、详实深入的临床资料、多彩动感的教学课件,引导学生主动地将理论知识放到临床实践的背景中,建立理论为临床服务的观念。临床实习阶段在整个肿瘤教学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临床带教教师要定期进行教学查房,根据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选择患者,进行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方面的示教工作,并通过具体病例展示如何进行实验室检查、如何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如何选择规范的治疗方案。在这个过程中,要培养学生诊疗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纠错,为以后更好地开展临床工作理清思路、打好基础。

与此同时,在培养学生临床技能和科学思维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们的自学能力。例如,每周开展一次典型病例讨论,鼓励学生以主角身份分析病情和参加讨论,以达到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的临床实战能力,促进了从理论到临床实践的转化。

5培养科学研究思路科学实验是促进临床肿瘤学不断进

步的重要方法。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指导和帮助学生设计科学实验来解决临床问题,对于培养学生未来的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代表性的实验研究,包括从选题、阅读文献、设计方案、具体实施到汇总和分析实验结果、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等过程,对于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科研思路,学会为解决临床问题而寻求实验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课学习阶段,可以鼓励学生组织科研小组,通过亲自参与设计一些经典的实验研究,加深领会理论知识。在临床实习阶段,教师应初步传授临床试验的思维和方法,把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研究目标,通过传授学生如何查阅文献、如何进行统计学分析、如何使用简单的观察研究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些训练为学生以后的继续教育奠定了基础。在这个阶段,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对一些常见病进行文献综述和分析,或以个案报告等形式,这种教学方法不仅能培养学生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接触到高级别临床试验,有利于建立循证医学的研究思路。另外,临床研究以患者为研究对象,不仅涉及到临床实践中的科学问题,还要考虑到伦理学的要求,进行临床研究时要把患者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以上这些教学方法在提高学生科研素质的同时,也培养了研究兴趣,客观上会提高学生的临床技能。

优化教学方法,发挥教学媒介优势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对于临床肿瘤学乃至整个医学

都是最重要的教学手段之一。作为临床医生培养对象的医学生,未来要面对形形的患者和疾病案例,需要处理各种复杂和疑难的临床问题。因此,选择有代表性的、经典的临床肿瘤学案例进行示教特别具有意义。这种直观形象的“实战”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特别能启发他们如何合理地运用医学知识有效地解决临床问题。教师在分析案例和制定治疗方案过程中,要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辩论,通过深入细致地解析来提高他们处理临床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以点带面,不但能梳理学生解决临床问题的思路,强化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能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比如,有些教师会通过提出“疑难问题”来训练学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有利于巩固学到的知识,并能拓展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这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进行引导”的带有互动性质的教学模式,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2多媒体教学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应该广泛使用多媒

体工具和课件。多媒体教学实现了文字、图像、图形、动画、声音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拓展了教学空间。传统的板书、挂图、胶片图像等教学方法,只能表现出静态的教学内容,而建立在多媒体手段下的现代教学方法,能直观、动态和立体地描述生物学现象,并有利于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掌握复杂的理论。另外,还可以在教学中增加临床工作的相关视频,例如医患沟通过程、教学查房、手术过程、多学科病例讨论等。这些教学方法不仅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果,也能激发学习兴趣,学生虽然身在课堂,却能身临其境般地走入临床实践。近10年来,我院临床肿瘤学教学已全部采用了多媒体教学,并已拓展到临床带教和见习阶段,这些教学手段有力地提升了临床肿瘤学教学的水平。然而,在多媒体教学时也要避免只进行僵化地灌输,弱化师生之间的言语交流。教师要不断提高制作多媒体的能力,既要考虑到教学形式,更要保证教学质量。

3使用网络资源在当今信息化时代里,网络已成为文献

第4篇

 

1选择合适的教材,建立循证医学理念选择合适的教材肿瘤科作为专科设置在我国只有30多年的历程,临床肿瘤学‘‘专科化”的教学则起步更晚。我国多数医学院校在早期没有独立的临床肿瘤学师资队伍和教材,教学基础非常薄弱,这部分内容多放在其他专科性质的教学中,教材的肿瘤学‘‘属性”不高,相关内容更新慢,这种状况已经无法适应当今临床肿瘤学快速发展和“专科化”教学的要求1。例如,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肿瘤发生机制穿插在基础学科的课程中,通过病理学、生化和分子生物学等教材学习相关知识点,而临床部分又放在各种系统性疾病的章节中。这种教学模式的系统性和专业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已经无法适应临床肿瘤学的发展和临床实践的要求。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把教学重点放在其他专业的非肿瘤学内容上,客观上忽视了肿瘤学的专业特色,有时也出现内容上的赘述或者脱节。可见,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培养出的学生很难胜任当今肿瘤学的临床工作。

 

要解决这些问题,合理地选择教材是首要环节。目前,国内有少数几个高等医学院校在参考发达国家肿瘤学教育的基础上,编写了适用于我国医科院校的临床肿瘤学教材。除了以导论和概论为主的综合类教材外,临床肿瘤学教材已经能系统地展示学科发展现状。在选取教材时,要依据教育部设定的培养目标和我国大学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教材的“经典性”和‘‘先进性”力求教材在体现出科学性的同时,特别能贴近临床实践。我院在总结多年来对临床肿瘤学选修课程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教学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使用的教材自行编写了《肿瘤学概论》,以此作为肿瘤学本科生教材。该教材在国内编写时起步较早,内容完善,基本上能满足本科生的教学需求。教材系统地概括了临床肿瘤学现状、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涵盖了肿瘤病因学、病理学、诊断和治疗学方面的内容。《肿瘤学概论》特色之处在于强调了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的结合,初步介绍了基础研究成果的临床转化,从宏观上较好地把握了现代肿瘤学的发展方向。我们将继续把成熟的肿瘤学基础和临床进展的内容修订进更新的版本中,使其更具科学性、临床实用性和前沿性,力求能够在国内推广。

 

1.2贯彻循证医学理念循证医学将临床研究证据与临床实践以及患者期望合理地结合起来,是当今临床实践的基础。循证医学模式与传统的经验医学有很大不同,其精髓是遵循最佳的研究证据,把最可靠和最有学术价值的医学研究成果在临床上推广,为诊治患者做出当前医疗条件下的最佳决策2。临床肿瘤学教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贯彻循证医学理念,这是临床实践的要求,也是医学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循证的过程既是解决临床问题的过程,也是医学教学的过程,这种思想应贯穿在学生的职业生涯过程中。在教学时,要引导学生使用循证医学研究方法,避免偏离实际、妄加推断的“想象式”的工作习惯。例如,在肿瘤学临床实习阶段,可以从临床病例汇报开始建立循证理念,通过认真地采集病史和进行体格检查,完善患者的资料,在此基础上依靠本专业成熟的治疗指南进行分析,从错综复杂的线索中发现主要问题,做出合理的临床决策,这个过程即是以证据解决临床问题的体现。

 

恶性肿瘤是一种系统性疾病,临床上有多种治疗方法,如手术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内分泌治疗、介入治疗、中医中药和姑息治疗等,这就要求能合理地选择和使用最佳的手段以优化治疗结果,这个目标是建立在临床研究证据基础上的。高级别的临床试验、荟萃分析、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共识和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的治疗指南等为医生提供了这类证据。在临床肿瘤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学会如何依据研究证据来选择最佳的治疗。当然,也要结合患者的具体状况和我国肿瘤临床的实际情况。《NCCN指南》是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的各种恶性肿瘤临床实践的指南,每年都会根据循证医学数据进行更新,它不仅是美国肿瘤学科领域进行临床决策的标准,也成为了全球肿瘤临床实践的重要依据3。该指南在中国也得到了肿瘤专科医生的认可,并被国内专家“汉化”。在教学中,教师可引导学生接触并初步领会该指南中的循证医学理念,为未来继续教育奠定基础。另外,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让学生参与科室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学习临床研究设计的基本方法,有利于学生加深理解循证医学理念。

 

2扩展教学思路,突出肿瘤学特色

 

2.1提高教师自身素养,塑造学生优秀品格提高教师自身素养是保证肿瘤学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由于临床肿瘤学涉及到多种基础和临床学科,客观上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系统性的知识结构。教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在不断更新肿瘤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才能相应地提升教学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简单地重复其它学科中教授过的肿瘤学内容,教师要将肿瘤学知识横向地融合起来,使学生认识到肿瘤学不是其他学科的配角,而是多学科有机的结合和深化,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独立学科。同时,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也非常重要,优秀的教师必然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产生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指导学生见习时,带教教师的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和人格魅力会自然而然地直接影响学生。教师的这种正面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重要,有利于提升学生未来的从医境界。

 

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除了要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外,还要重视塑造学生的职业道德。对肿瘤学专业医学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特别重要,包括引导他们如何做人、如何以医疗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等,以此来提高学生的修养,使其能真正理解和同情患者,从而做到对患者进行人文关怀。在这个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培训医患沟通技巧,尤其是可以结合医疗纠纷案例,向学生示范如何进行医患沟通,比如有计划地把医患沟通中经常使用的谈话技巧传授给学生,这些交流方法包括了解性谈话、启发性谈话、鼓励性谈话、解疑性谈话、预防性谈话和慰问性谈话等5。在传授这些沟通方法时,教师要注意语言严谨,尊重患者隐私,这些细节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

 

2.2将基础学科与临床肿瘤学有机结合临床肿瘤学依赖很多基础性学科的支撑。病理学、分子生物学和影像学等是临床肿瘤学的基础。就病理学而言,它是肿瘤诊断的金标准,也提供了肿瘤治疗的关键依据。病理学提供了组织学方面的信息,如肿瘤大小、组织学类型、浸润程度、肿瘤分级和区域淋巴结转移等,这些信息是肿瘤分期的依据,也是判断预后的根据。在临床部分的教学中,既要强调病理学诊断的重要性,还要将病理学和临床资料有机地结合起来,汇总所有的资料后进行科学地分析,以便作出正确诊断。更重要的是,随着分子生物学的飞速发展,人们对恶性肿瘤的认识也不仅仅停留在形态学上。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的发现把肿瘤病理学推进到分子水平。一方面,将形态学、免疫学和基因诊断有机地结合成为肿瘤诊断的新趋势;另_方面,分子靶向药物能特异地杀伤肿瘤细胞,但分子靶向药物的使用在很多情况下依赖于分子病理学测定技术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肿瘤学教学提高到分子层面,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代临床肿瘤学的发展6。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学科对临床肿瘤学也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求学生了解并掌握这些基础学科知识,并与临床实践合理地结合,才能培养出适应临床肿瘤学飞速发展要求的医学生。

 

2.3将肿瘤综合治疗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多学科综合治疗是恶性肿瘤治疗的基本原则。根据恶性肿瘤的病理类型、临床分期和体力状态等因素,科学地制定治疗方案,有计划地使用多种治疗方法,才能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7。目前认为,恶性肿瘤是全身性疾病,发病机制及其复杂,临床治疗难度大,只有通过多学科密切协作,在合适的时间点上使用最佳治疗手段,才能达到相对满意的疗效。这就需要向医学生阐明,综合治疗不是几种治疗手段简单的相加,而是有机地使用不同的治疗手段,合理而规范地治疗肿瘤。建立恶性肿瘤多学科治疗的理念,将为学生进入临床后拓展治疗思路打下基础。与此同时,要强调恶性肿瘤的治疗不仅要重视疾病本身的治疗,也要充分考虑患者体力状态。没有脏器功能支持的抗肿瘤治疗患者无法耐受,反而可能降低生存期。

 

随着人类基因组学等高通量技术的发展,恶性肿瘤药物治疗由广谱的细胞毒药物治疗向特异性强的分子靶向治疗延伸,“量体裁衣”式的“个体化”治疗已经成为肿瘤临床治疗的发展趋势8。根据恶性肿瘤特点和患者体力状况制订出的有的放矢的治疗方案,能选择最佳的治疗药物,避免无效或者过度治疗,使患者得到最大的生存期获益,同时也降低了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肿瘤学教学中,在强调肿瘤综合治疗的同时,要重视并依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来选择合理的治疗手段,将综合治疗和“个体化”治疗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正确的临床工作思路。

 

2.4注重临床实践医学生在成为临床医生之前,必须经历从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的过程,即开始于医学院校课堂,循序渐进地进入见习和临床实习阶段,最后成为一名临床医生。培养一名合格的“专科型”肿瘤科医生,需要将扎实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临床实践结合起来,以理论指导临床实践,在临床实践中又能不断地学习并提高理论水平。因此,在临床肿瘤学教学时,教师要将临床工作的经验带到课堂的理论教学之中,通过生动形象的讲解、详实深入的临床资料、多彩动感的教学课件,引导学生主动地将理论知识放到临床实践的背景中,建立理论为临床服务的观念。临床实习阶段在整个肿瘤教学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临床带教教师要定期进行教学查房,根据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选择患者,进行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方面的示教工作,并通过具体病例展示如何进行实验室检查、如何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如何选择规范的治疗方案9。在这个过程中,要培养学生诊疗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纠错,为以后更好地开展临床工作理清思路、打好基础。与此同时,在培养学生临床技能和科学思维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们的自学能力。例如,每周开展_次典型病例讨论,鼓励学生以主角身份分析病情和参加讨论,以达到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的临床实战能力,促进了从理论到临床实践的转化。

 

2.5培养科学研究思路科学实验是促进临床肿瘤学不断进步的重要方法。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指导和帮助学生设计科学实验来解决临床问题,对于培养学生未来的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代表性的实验研究,包括从选题、阅读文献、设计方案、具体实施到汇总和分析实验结果、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等过程,对于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科研思路,学会为解决临床问题而寻求实验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课学习阶段,可以鼓励学生组织科研小组,通过亲自参与设计一些经典的实验研究,加深领会理论知识。在临床实习阶段,教师应初步传授临床试验的思维和方法,把临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研究目标,通过传授学生如何查阅文献、如何进行统计学分析、如何使用简单的观察研究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些训练为学生以后的继续教育奠定了基础。在这个阶段,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对一些常见病进行文献综述和分析,或以个案报告等形式,这种教学方法不仅能培养学生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接触到高级别临床试验,有利于建立循证医学的研究思路。另外,临床研究以患者为研究对象,不仅涉及到临床实践中的科学问题,还要考虑到伦理学的要求,进行临床研究时要把患者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以上这些教学方法在提高学生科研素质的同时,也培养了研究兴趣,客观上会提高学生的临床技能。

 

3优化教学方法,发挥教学媒介优势

 

3.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对于临床肿瘤学乃至整个医学都是最重要的教学手段之一。作为临床医生培养对象的医学生,未来要面对形形的患者和疾病案例,需要处理各种复杂和疑难的临床问题。因此,选择有代表性的、经典的临床肿瘤学案例进行示教特别具有意义。这种直观形象的“实战”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特别能启发他们如何合理地运用医学知识有效地解决临床问题。教师在分析案例和制定治疗方案过程中,要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和辩论,通过深入细致地解析来提高他们处理临床问题的能力10。这种教学方法以点带面,不但能梳理学生解决临床问题的思路,强化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能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比如,有些教师会通过提出“疑难问题”来训练学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法有利于巩固学到的知识,并能拓展学生解决问题的思路。这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进行引导”的带有互动性质的教学模式[11],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3.2多媒体教学在临床肿瘤学教学中,应该广泛使用多媒体工具和课件。多媒体教学实现了文字、图像、图形、动画、声音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拓展了教学空间。传统的板书、挂图、胶片图像等教学方法,只能表现出静态的教学内容,而建立在多媒体手段下的现代教学方法,能直观、动态和立体地描述生物学现象,并有利于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掌握复杂的理论。另外,还可以在教学中增加临床工作的相关视频,例如医患沟通过程、教学查房、手术过程、多学科病例讨论等。这些教学方法不仅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果,也能激发学习兴趣,学生虽然身在课堂,却能身临其境般地走入临床实践。近10年来,我院临床肿瘤学教学已全部采用了多媒体教学,并已拓展到临床带教和见习阶段,这些教学手段有力地提升了临床肿瘤学教学的水平。然而,在多媒体教学时也要避免只进行僵化地灌输,弱化师生之间的言语交流。教师要不断提高制作多媒体的能力,既要考虑到教学形式,更要保证教学质量。

 

3.3使用网络资源在当今信息化时代里,网络已成为文献集成和技术推广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资源是一个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在临床肿瘤学教学过程中,应因势利导地帮助医学生学会利用网络上的医学信息资源,使学生懂得如何在知识的海洋中获取和鉴别自己所需的东西,以适应临床肿瘤学科的快速发展。网络远程教学是一种成熟的教学手段,这种教学方式拉近了教学平台之间的距离,其中的网络课程和网络医学讨论因为参与的便利性得到很多学生的青睐。网络教学不仅能扩展知识面,更重要的是教学过程中学生便于参与,能大幅提高教学效率。我们在选择临床肿瘤学精品课程时,使用了经过优化的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显著地提高了教学质量。另外,在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后,我们也在网上推荐优秀的参考书,以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我校建立的临床肿瘤学网络论坛,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发表见解的舞台和管道,他们在积极参与论坛活动过程中,不断进行着临床肿瘤学的继续教育。

第5篇

成都地区慢性肝病患者庚型肝炎病毒抗体的检测 吴佳玉,唐荣珍,邱火享功

山东省1993~1996年临床脊髓灰质炎病例分析 雷杰,李黎,徐爱强

1995~1997年中国部分地区麻疹病毒流行株基因型分析 孙英杰,Li Jin,葛力

庚型肝炎病毒在肝炎及肝癌患者中感染情况 窦亚玲,芮静安,李正谦

一株新轮状病毒引起河北省石家庄市成人腹泻爆发流行 杨红彦,陈淑芬,纪绍忠

细菌L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调查 管剑龙,孙玉安,全

山西省慢性病死亡监测分析 梁之斌

北京市东城区慢性病防治研究结果与策略 陈立泉,马立宪,崔玲玲

矿区人群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分析 王文绢,施侣元,董福霞

类白血病反应的肾综合征出血热临床流行病学分析 王瑞喜,智春玲,黄华

妊高征孕妇血清钙、磷代谢的观察和分析 高淑云,刘桂霞,李隆敏

献血者骨矿含量降低的调查与分析 李金星,公衍文,李金花

农村敬老院老人跌倒的危险因素探讨 林中珉,杨保江,刘永谊

国外精神分裂症的流行病学研究进展 刘秀芬,黄悦勤,李立明

普乐林致一过性血红蛋白尿一例 常景梅

中国糖尿病现状及初步分析 田凤华

加强急救中心建设 保障全市人民健康 陆琴芬

因特网在流行病学研究和教学中的应用 任爱国

肿瘤流行病学研究资料的统计分析 项永兵

用彩超和心电图检测在校或幼儿园儿童心脏异常的发生率 杜忠东,李竞,吴进

流行病学知识问答 宋文虎,吴尊友,曾光

乙型肝炎患者血清前S1、S2蛋白检测的临床意义 何浩明,姜秀云,孙贵

肺炎患儿肺炎衣原体感染及流行特征分析 高峻岭,陈吉祥,栾佐

妇科门诊病人生殖支原体感染状况的调查 袁晓璞,丁雁,李璐

浙江省1997年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分析 龚震宇,赵芝雅,翁景清

贵州省1997年局部地区百日咳爆发流行给人们的启示 陶沁,陈圣俊,王华刚

计划生育门诊病人宫颈沙眼衣原体感染流行病学调查 樊庆华,黄石全,李雅珍

乙型肝炎病毒宫内传播机制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徐德忠,闫永平,徐剑秋

沈阳地区不同人群HCV感染及HCV基因型分布研究 黄芬,董亚珞,王占英

山东省丁型肝炎病毒感染调查研究 陈宪锐,玄梅香,尹燕明

保守治疗异位妊娠49例 陈婉

高危行为人群5型病毒性肝炎感染因素研究 逄增昌,储全胜,徐玉珍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后慢性转化率的流行病学研究 倪进发,阚晓宏,毕鹏

孕妇沙眼衣原体感染危险因素的研究 张桂宁,王全意,戴笙

牙周病危险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 潘卫红,郑望苟,陈穗

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危险因素探讨 周跃平,樊乃驹,闫冀

急性菌痢治疗方案的卫生经济学研究 黄亚玲,李建新,向幼华

浙江省会城市儿童碘营养状况研究分析 王玉琴,屠兴国,黄学敏

北京城乡几种常见老年病流行病学调查 高芳坤,于普林,郑宏

北京市部分地区老年人消化性溃疡患病率及相关因素调查分析 张玫,汤哲,张泰昌

江西省医院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监测 唐音,程慧健

沈阳地区重型肝炎血清中庚型肝炎病毒核酸的检测 舒波,窦晓光,李颖

北京地区不同人群TT病毒感染研究 杜绍财,王奉水,季颖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周吉坤,于竞进,程峰,张荣珍,王若涛,王钊

云南省1989~1998年艾滋病流行与控制的研究 张家鹏,程何荷,贾曼红,张勇

胆石病环境病因的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谈永飞,杨松,喻荣彬,彭俊,周家仪,沈靖,姚才良

医院感染与控制 张艳红

流行病学知识问答 张经坤,吕繁,曾光

中药"软肝丹"治疗肝硬化、腹水121例临床效果观察 朱文,段凤瑞,金水高

湖北省宜昌市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剂监测分析 蒋宁,刘立屏,高文静

强氧化离子水进行复用透析器消毒的临床观察 缪洁萍,陈贵民,李丽霞,蔡红梅

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差异与消毒效果的观察 江永忠,岳木生,喻允华,陈顺兰

酸化电位水对微生物的杀灭效果 李景芹,丁津华,沈破

云南省大理州麻疹发病回升因素分析 陈白云,王素丹,黄黔云,杨雨强,李鸿钧

新生儿室护士手的污染和消毒方法探讨 罗晓黎,谭薇,李春林

快速金标免疫斑点法检测肾综合征出血热抗体 陈双峰,金红,刘桂莲

CYJ-1型臭氧消毒机消毒效果观察 黄新宇,孙利群,姜晓春

苯酚器械消毒液消毒效果的评价 赖燕菲,吴瑶,盛吉芳

医护人员手带菌情况的监测分析 田实,付军,姜小春

二氧化氯发生器对微生物杀灭效果的观察 康顺爱,林立鹤,孙利群

广州地区医院医护人员手的细菌污染与消毒 李秀珍,李锦光,张健,黄愈玲

医院使用中的消毒液细菌污染检测分析 王月云,龚仁珍,张方兰

市售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学评价 艾国学

中国免疫预防事业的成就与展望 王克安

广州地区医院空气细菌污染与控制 李锦光,李秀珍,徐义炳,黄愈玲

中国丝虫病防治成就 孙德建

中国的遗传流行病学研究 王建华

短小芽胞杆菌E601抗电离辐射性的研究 耿彦生,袁洽劻,李涛,张杏红

医院消毒剂使用中的污染调查 刘秀岩,宛悦,吴宪中

季铵盐消毒剂中检出一株洋葱假单胞菌 魏兰芬,林军明,申屠金胜,许激

过碳酸钠消毒性能的观察 杨云海,周艳霞,赵生友,姜晓春

氧化电位水对胃镜消毒效果的临床观察 高哲平,秦俊玲,张京,尹炜玲,杨雪梅

洁康手术消毒剂杀菌性能和毒性观察 胡国庆,赖燕菲,魏兰芬,林军明,张峰

对吉林省18所省管医院高压灭菌器灭菌效果调查 王雅鹃,孙利群,杨云海

不同厂家的生成机制备的酸化电位水对微生物杀灭效果的研究 李新武,孙守红,李涛,张流波,刘秀岩,袁洽劻

综合医院院内感染危险因素调查 付大仁

血浆置换患者TT病毒感染的观察 江元森,黄仰苏,姚集鲁,凌小强,李学俊,彭晓谋

一起猩红热暴发流行的调查 姜波,何伟,康殿财

国产与进口头孢哌酮的药物经济学研究 张信红,钟光林,裴保香,刘屏

Ⅱ型糖尿病家族聚集性的流行病学研究 郝超,姜维平,王亚龙,陈文宇,沈洪兵,徐耀初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区内紫外线灯使用现状及对策 李晓伟,刘泽远,王雪峰,于秀艳

关于混杂概念的讨论 胡永华,耿直

中国TORCH研究进展 崔君兆

一起流行性腮腺炎爆发的调查 高淑碧,湛美东,谭学筠

广西服务妇女有关健康风险干预效果研究 刘伟,周月姣,梁绍伶,何波,梁凤琴,农丽萍,闭素章,梁红,廖苏苏

安徽省O157∶H7大肠杆菌病原学调查的实验分析 陶涛,陆美娟,虞勇,郭仁荣,贾嘉,王建军,李群,岳伟

宁夏地区白血病流行病学调查 张永平,徐锦华,张晓春,李长玉,卞广波,梁丽俊

环境因素和谷胱甘肽转硫酶基因型与胃癌易患性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鞠振宇,姜又红,肖峰

河南省0~14岁儿童支气管哮喘流行病学调查 彭义利,汤兵祥,刘俊刚,甄新安,王翠花,王国斌

贵州省1996~1999年淋病流行特征 姚光海,何平,陶沁,潘家秀,聂伟

山西省1990~1999年疾病监测点老年人群死亡特征 黄清霄,梁之斌,马麟

天津市1989~1998年伤害死亡状况分析 董雪,杨文秀

山东省1990~1998年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特征及其变化趋势 康殿民,阮玉华,傅继华,张遵宝,张兴录,王克安

流行性感冒疫苗在小学生中临床效果及经济效益评估 王君,戴富强,刘敏

浙江省2000年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与防制 傅桂明,赵芝雅,朱智勇

山东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保偿情况分析 王志强,王宇露,赵玲

结肠癌和直肠癌危险因素的巢式病例对照研究 陈坤,蔡剑,刘希永,马新源,姚开颜,郑树

怀念钱宇平教授 不断开拓进取 詹思延

流行性感昌及其预防策略 张云,舒俭德

流行病学进展回顾 李立明

我国流行病学研究进展 俞顺章,郑锡文

传染病防治中的新问题及其对策 段广才

生物恐怖流行病学 曹务春

我国西部地区传染病流行状况与防制对策 王敦志,许军红,吴先萍,宋扬

广西壮族自治区传染病流行特征及防制策略 董柏青

关于肠道病毒感染的几个问题探讨 汪华

中国莱姆病的研究进展 万康林

云南省鼠疫现状及防治对策 董兴齐

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在疾病防治中的应用 姜庆五,林涛

现场流行病学及其特征 张顺祥

管理流行病学及其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梁万年

流行病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 王滨有

临床研究的类型和现状 王倩

药物流行病学研究中的新方法 詹思延

遗传流行病学 边建超

我国人群脑卒中发病率、死亡率的流行病学研究 赵冬

中国人群血脂异常的流行病学研究:潜在危险和防治现状 武阳丰

我国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研究及干预工作的现况与挑战 吴尊友

大力开展行为监测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吕繁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行为干预研究 刘民

流行性感冒疫苗组分的确定及其免疫预防策略 舒俭德,张云

老年人生活质量及其评价 于普林

21世纪老年医学发展趋势 何耀

进一步发展和丰富我国的伤害流行病学 王声湧

新世纪我国伤害流行病学的形势与任务 谭红专

道路交通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 庄勋

流行病学实验设计的延伸:单一被试实验研究 曲成毅

基于因果网络图控制混杂的条件 耿直,王学丽,何洋波

我国血吸虫病防治:机遇与挑战 袁鸿昌,姜庆五,赵根明,何纳

我国华东地区恙虫病流行病学研究概况 吴光华

弓形虫病研究简史及我国弓形虫流行病学调查 崔君兆

临床流行病学及教学实践 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