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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监理目标施工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监理行业新的生机.监理行业成立于90年代,建设监理制度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措施,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是应当承认,目前能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因此为了使我国的建设建设工程监理实现预期效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发展.
一、监理机构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
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三、监理工程目标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建设工程的三大目标,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安全建成并投入使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同一的关系。因此不能奢望工程达到最好的效果,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工程建立目标时,不能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地分析和论证,更不能片面强调某一个目标而忽略其他两个目标的不利影响,必须将进度、投资、质量三大目标统筹考虑,反复协调和平衡,实现整个目标系统的最优。
四、现在安全监理是一个大趋势大主题,直接影响监理体系目标的建立,是监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监理的工作主体要比早先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更为重要,并跃居监理工程首位,安全是工程的重中之重,因此尤为关键,安全第一的理念已经开始灌输每一个监理人心中。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和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期望在未来的监理建设中,能够逐渐规范监理在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使监理行业能够步入更加健康的发展途径。
五、协调的对象和方式
建设监理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有: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①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②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③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④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1.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①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
②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③事先约定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④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⑤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
1.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①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
②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2与业主关系的协调
2.1监理工程师要理解建设工程的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
2.2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2.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
3、与承包商的协调
3.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
3.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
3.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①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②进度问题的协调
③质量问题的协调
④与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
⑤合同争议的协调
⑥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⑦处理好人际关系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4.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4.2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4.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5.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
①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
②生重大质量事故,敦促承包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
③工程合同应公证、并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
5.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一些大型工程建设能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好处,业主和监理应该把握机会,争取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六、监理费的收取
为了工程保障合理进行,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确立监理责任人,建设单位可以尝试监理费通过保证金的形式存放在国家监督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确认工程进度,监督单位进行巡查发放监理企业监理工程款;
七、监理待遇的提高
建设单位可以尝试激励机制,建设单位应给监理单位奖励,监理人员得到相应表彰; 监理工程师是项目行为主体,承担着质量和安全的风险,相应提高待遇;低收入、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监理行业的发展。
八、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目标体系的建立,是以上七点为发展方向,是保证工程优化的手段,是为工程争优创优的前提保障。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作为一名监理人我感到了压力和动力,但是我也看到希望和未来,我的几点建议能够给监理行业带来新的生机。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因为建筑工程涉及到众多的因素,具有技术复杂的特征,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出现很多的质量问题,需要政府的建筑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提高监督水平和对工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有些项目施工队伍在专业技能方面、施工管理、现场经验方面有所欠缺,承包一些自己能力范围外的工程或者盲目转包。竣工验收不严格,不依照建筑工程规范验收。有些项目开发单位、承建单位故意回避符合资质的竣工验收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并以自己验收形式代替第三方验收,在这个验收过程中,施工企业和项目开发企业是占据主导地位,监督机制并没有对其起到制约的作用,竣工验收也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2、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存在着只求速度不管质量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建筑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对工程质量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与监管,给一些没有建设资质的建筑单位留下了可乘之机。经过多次的转包等活动,使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呈现出混乱的局势。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是,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开始相互推诿、各自为政,最后无法明确具体责任,或者不了了之。如果一味地追求工程的施工进度而不顾工程的质量,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与稳定性。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中,有些监管人员仍然使用传统的监管制度进行管理,并没有适当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思想,也有些企业是随便安排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担任此职位,这些人明显是很难胜任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的。
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优化对策措施
1、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的展开要以施工主体为核心,设计、监理、建设、设备生产、材料和供应商以及审核检测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具体实现方法就是要将建筑工程主体验收、地基基础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等方面监督为重点,将所有工程施工中的主体所涉及的质量活动和行为等结果的检测都列入到监督范围中去。通过对施工过程中所有主题进行监督,以确保质量行为和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能实现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得到高效控制,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现场监督和周期性监督三个部分。并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等结构性部位的监督是重点环节。在工程施工现场,利用科学检测设备和仪器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准性,为政府工程质量检查及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提供保障。通过对工程质量的抽查,确保工程按照规范、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并贯彻强制性要求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建筑伍的安全问题。上述是加强对工程施工流程中的管理,同时也要重视技术方面的管理,即技术控制,一般采取评价标准的方法对技术进行控制。评价标准方法主要包含五点:检测并评价施工现场材料质量;实际测量工程实体尺寸误差;检查并评价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评价工程竣工成果;工程竣工后检查并评价工程宏观观感。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象还包括业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行为主体。质量监督部门或机构应该依法对工程行为主体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加强对其监管的相关机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提高行为主体自律性,并不断提升行业综合素质以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监理单位和社会监督的管理
很多工程的监理企业缺乏权威性,一味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因此,应该提高工程监理企业的权威性。同时,工程监理企业应该针对国家的法规和法律,以及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行使自身的责任,对工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因此,应该不断提高监理公司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还应该不断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不断加强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改善其人才结构,补充缺乏的人才,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的人才。在建造工程的过程中,社会舆论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使用二者不断推动建筑工程质量体系的诚信水平。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和信用意识得到提高,完善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3、深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改革
为了促进我国建筑监督机制的提升,必须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以及管理理论、相关机制的日趋完善,国内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政府监督职能发生彻底转变,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已在全国实施。从实际应用角度而言,新型的质量监督体制目前还处在转型和完善时期,还存在内部制约监督不力,工作方式不够科学,信息传递不畅、不够准确等问题。在今后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
4、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的技术型和管理型人才,所以,目前培养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型人才是工作重心。加强人才的培养,争取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部门储备更多的人才,不断培养并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确保日后建筑行业相关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对人才培养要更加重视,对质量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整体的素质水平。建设单位还可以建立科学的用人体系,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队伍中去。
5、现代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
优秀的质监措施是落实质监管控条例的关键前提。由于当前的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加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实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就必须充分体现管理手段现代化、法律法规国际化、监督行为法律化等特征,促进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结束语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我们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要严格执行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条件的规定,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建立健全用人机制,确保队伍基本素质。要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单位,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不平。要健全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强化责任追究,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确保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创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选精品工程战略,推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闫奎然,分析我国建筑市场的质量检测和管理的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J]科技之友,2011
[2]董涛,谈我国建筑市场质量管理的措施[J]建筑世界,2012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伴随着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运行质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而工程质量水平是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和内在质量。二十多年来,全国广大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者遵循 “公正、求实、 科学”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得受监工程质量覆盖面不断扩大,力度也逐步增强。一些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在行之有效的监理和监督管理下,工程质量有了非常显著的提高,近年来,全国已经涌现出一批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的优质样板工程,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工程监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还并不完善,因为有的地区监理公司刚刚建立,很多地区的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的还尚未制订地方性法规,有的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和监督基本还是一个空白。
1 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概念及内容
1.1 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和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监督方式及内容的设置应自始至终贯穿事前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查;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 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查。)事中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作业面的抽查;二是工程实体抽查。)、事后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主要分部验收的监督,二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的控制与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督相结合,以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把好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交验的监督关。
1.2 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从目前监理制度发展的过程和发展方向上看,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监理单位的性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为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其性质就是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工作是集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于一体的一门科学,它具有外在性、平等性 、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等基本特征;监督的主体是独立的,而不是依附和服从于被监督者的。因此,监督关系决不是以被临督者自愿为基础建立的,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愿意,监督机构与施工企业之问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机构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威,对施工企业有行政处罚权,对于建设单位、企业等与工程有关的各方面,质量临督是强制性的,不是委托监督关系,而是必须接受政府监督,因此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
建设监理单位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经营型监理企业,具有企业法人地位,是受建设单位 (业主)委托 ,或通过招标投标获得经营业务,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代表业主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依据经济合同建立的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现阶段 ,建设监理是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 ,遵循的原则是 “公正、独立 、 自主 ”,其性质是企业行为,监理单位可以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 ,任务明确 ,覆盖面广,对所在范围大小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文件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依法行政,监督工程质量 ,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 ,同时也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不仅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行政干预,而且可以根据政府授权行使行政处理和处罚权,对实施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违章行为提请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监督机构应负的责任,是依据行政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 。
建设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 (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企业,依据与业主所签合同进行监理活动。监理的任务是协助业主实现项目目标,监理的内容是 “三控一管一协调”。监理的深度和广度不尽相同,有对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等各阶段的监理,也有对其中某个阶段的监理 。当前,一般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尽管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属企业,但是,建设监理企业有其特殊地位,一方面是由于它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对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赋予了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不同的职责,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行使管理、监督、 检验和认可权,但并未改变其企业的属性,因而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又是平等的主体。建设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施工合同条款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 结论
通过以上简单的对比分析得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虽然它们从其内容、性质、职权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本质得区别,但是如果两者能够很好地相互协调、相互扶持、共同发展,全方位把好建设质量关,一定能将我国的建设事业推向新的高度,造福亿万人民!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务[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5
[2]刘迎.浅谈工程监理的发展状况[J]. 科技信息,2010,9
关键词:园林工程;监理工作;施工质量
近年来,我国的园林事业有了极大的发展,但园林工程监理却至今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现有的注册监理工程执业中对园林工程没有涉及;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园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及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不够;三是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的监理职责支持不够,认为园林工程只是“栽栽树、种种草”,可有可无;四是部分监理人员没经过专门的培训,现有的监理多对建筑工程方面较为熟悉,而对园林方面较为陌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的控制、监督、检查不力。如果这些问题不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将会给整个监理市场造成混乱,只有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才能促使园林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 园林监理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1.1监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概念
所谓监理,通常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
作为监理行业的一个方面,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不外乎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监督管理活动。
1.2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产生的背景
在计划经济时期,园林事业往往是园林单位的“家务事”,是一种政府的公益事业,由政府决策、政府投资,政府(园林局)下属单位施工,并列入政绩。如此一竿子到底,上下级关系,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当然无所谓园林工程监理的存在与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园林工程的投资主体已不再是单纯的政府部门,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纷纷介入园林工程的各个环节,虽未成燎原之势,但星星之火已经燎燃。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也有部分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但园林工程投资方与施工方各自独立的资本意志最终导致其利益各不相同,于是矛盾出现了,园林工程监理也就有存在的理由。
1.3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作用
在现实中,一项绿化工程没有监理的监督,某些不良施工单位利用投资者的信息弱势使用病残苗、小规格苗及相近品种的替代苗以次充好,通过缩小种植坑径、省略种植工序,加大种植间距等方法偷工减料,只管种不管养,已植绿地“一年绿,二年黄,三年见阎王”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耗费资源造成大量浪费,而且使我国园林绿化的不良现状得不到改善。但是,如果引入园林绿化监理制,就会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
2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特殊性
正是因为园林绿化工程的独有特点对其提出不同于一般土建工程的特定要求,所以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企业,要适应园林绿化事业的飞速发展,就必须加大力度,根据其特殊性不断研究新情况,并找出解决各种问题的新对策。针对目前的情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2.1做好与业主、施工企业的协调工作
由于绿化往往是在整个建筑、道路工程基本完成后才开始实施,前期工程的建设对绿化工程有着直接的影响,比如预留绿地内耕植土能否获得有效保护。
实际工作中业主和土建施工单位常将耕植土当一般填充物使用,预留绿地也成为了临时建筑工地,预留绿地上熟土没了,土壤结构遭受破坏,上面留下一片垃圾。待进行绿化施工时,就不得不再花钱清运垃圾、购买熟土回填,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如果绿化监理工程师能够积极地从工程建设之初就参与进来,及时与业主、施工企业沟通,不但能够避免这种重复浪费,更好地控制绿化工程造价,同时也能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开工前及时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对该项目的意图,以便日后监理工作的开展;此外,作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给业主提出一些对项目建设有益、合理、切实可行又便于实施的建议,例如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节约工程成本等。
2.2 深刻领会设计意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不能仅停留于一般的熟悉图纸,按图施工,还必须根据工程情况,了解与掌握在某些设计领域难以深化的部位,深刻领会设计意图,督促施工单位针对这一部位制订详细的施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认真监督把好艺术关,力求达到最好的环境艺术效果。此外,园林绿化工程不仅要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做好监理,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缺陷责任期内的跟踪监督工作。栽植苗木只完成全部工作量的一部分,最终能否达到设计效果,更关键的还要看接下来的养护管理。这就要求监理继续对工程进行督查、考核,直至最后竣工验收。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修剪、治虫、除草、浇水、松土、施肥、扶正等工作。 转贴于
3 监理工作中需要始终坚持的几个方面
3.1自始参与
绿化往往是在整个建筑工程基本完成后才开始实施,前期工程的建设对绿化工程有着直接的影响,比如预留绿地内耕植土能否获得有效保护。实际工作中业主和建筑施工单位经常将耕植土当一般填充物使用,预留绿地也成为了临时建筑工地。待绿化时,预留绿地上熟土没了,土壤结构遭受破坏,上面留下一片垃圾。为了栽种植物又不得不花钱清运垃圾、购买熟土回填。如果业主让绿化监理工程从工作建设之初就参与进来,不但能为自己控制绿化工程造价,同时也能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2栽植验收
栽植前的场地整理、种植穴的大小、种植的苗木以及栽植过程均需监理严格按招标文件和行业规范进行逐项验收,可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各省、市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签好质量验收合格单,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3.3工程变更
绿化工程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常发生工程变更。发生变更就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三方及时商定变更事宜,确定变更工程以及造价,填好变更通知书,三方签字盖章各留一份,最后核定工程造价以备日后核查。
3.4跟踪监督
绿化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是责任期限不同。建筑工程只限于施工阶段,而绿化工程不仅有施工前、施工中,同时还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栽植苗木只完成全部工作量的一部分,最终能否达到设计效果,更关键的还要看接下来的养护管理。这就要求监理继续对工程进行督查、考核,直至最后竣工验收。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修剪、治虫、除草、浇水、松土、施肥、扶正等工作,可依据各省、市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要求,采取百分考核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最终工程造价挂钩。
3.5工程决算
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即行竣工验收,依据为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各地相关的行业规定。乔灌木、草花按株计量,草坪按覆盖面积计量,宿根、球根、水生花卉要按覆盖面积或芽、球数计量。审定工程造价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依据工程竣工图、中标单价分析表、工程变更通知书、质量验收合格单等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核验的数量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工程造价。
4 结语
园林监理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监理业务水平,不断深化监理的服务内涵,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才能使园林监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才能促进园林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虞德平.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简明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9.1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工程项目80项,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工程7项,房产开发工程24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市场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抽查范围涵盖了目前在*市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阶段总包施工、监理活动的所有企业。
检查情况表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此次检查都比较重视,认真组织了节前安全生产自查,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改。绝大多数项目部建立了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普遍提高。
被查项目大部分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台账比较齐全和规范;大型起重设备都能及时检测和登记备案;使用冷拔加工处理箍筋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建筑节能的各项标准正逐步得到全面落实;检查期间未发现有明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被查项目都及时足额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多数监理项目部能根据工程特点及时制定工程监理规划和细则,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总体来讲,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对于检查发现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与隐患,检查组向相关责任主体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切实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签发《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67份,提出整改意见310余条;4项工程因市场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隐患严重被责令局部停工整改。
二、存在问题
1.市场行为方面。部分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位率较低,管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及时。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实际在岗人员与备案承诺的不相符,资料代签字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项目在二季度综合检查通报批评后,整改态度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到位。如:苏州市春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央花苑1#~7#商业楼、8#~12#住宅楼(50203平方米)工程。
2.工程质量方面。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节能施工方案或内容不齐全。砌块和砌砖、保温砂浆等原材料有先使用、后复试现象。标养、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标示、放置。一些工程的商品砼强度控制不到位,砌筑砂浆强度偏低。构造柱钢筋绑扎搭接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钢结构工程地脚螺栓出丝长度不足。
3.安全文明方面。部分施工现场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文明施工不重视。安全管理通病还存在,如模板支撑搭设不按方案实施,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卷扬机等临时用电方面安全隐患未彻底根治,工人宿舍仍然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4.监理管理方面。部分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设备较少;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对进场原材料及分包单位资质审核不严格,对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塔吊等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缺乏监督指导,对需回复的监理联系单、通知单缺乏核实情况说明。监理日志、旁站、平行、巡视记录内容不齐全,闭合性较差。20*年10月1日后开工项目未及时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工序报验滞后现象较普遍。
5.民工工资方面。工资单上墙公示的项目部不多,代领工资现象较普遍,民工工资自查自纠工作较多流于形式,项目部在用工管理、工资发放等环节数据不全,内容不清,台账不齐全,许多资料仅仅为了应付检查,这给建设主管部门摸底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和其它不良行为,我局将按照《*市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考核办法》、《*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信用考核办法》的规定,分别录入其行为主体的信用记录。
(二)对总体情况相对较好的1个工程施工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
*市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常青爱心帮困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徐雪红。
摘要: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一种科学的管理制度。由于水运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影响其质量的复杂性,所以水运工程监理有其自身特点,本文从实践出发,对水运工程监理的要点进行探讨,希望为同僚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具有理论支持和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水运工程;监理要点;监理实践
1.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重要意义
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一种科学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建设者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要求这些活动及其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在合理的期限内以合理的代价与合格的质量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而配套推行的一项建设管理的科学制度。它的推行,使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由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小生产管理模式,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
2.水运工程监理的内涵
2.1水运工程建设监理概念
按照水运部制定的《水运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运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水运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2.2工程建设监理的内涵
2.2.1针对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围绕着工程项目建设来展开的,离开了工程项目,就谈不上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代表项日法人的利益,依据法规、合同、科学技术、现代方法和手段,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程序化管理。
2.2.2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和其它技术服务活动的组织。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独立的第三方,只有监理单位才能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2.3需要项目法人委托和投权
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项目法人委托和授权,这是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建设监理制所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不是一种强制性的,而是一种委托性的,这种委托与政府对工程建设的强制性监督有很大区别。
3.水运工程监理要点
3.1监理职责
3.1.1工程监理制度
水运工作想要开工,之前的准备工作之中,必然要有与该工程特点相匹配的监理工程师责任制度,使得工程质量与其有紧密的关联。
在现场监理工作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程序就是工地会议制度,对于监理来讲,这是对工程的进展及质量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沟通最为重要的渠道。通过工地会议制度,对工程中出现的进度以及质量等方面的监督问题,进行良好解决,以保证水运工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在水运工程开工之前,还要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将工程试验相关的资料,以及相关承包人及业主这二者之间的资金、进度等方面的报表进行整理,通过分类及编号进行存档,使所有的信息与资料都能够完整、真实与系统。
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之中,监理组要在内部形成监理制度,通过内部会议将监理自身的职责范围予以规定,同时还要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以便得到基本的监理情况,安排接下来的工作。
3.2监理职责
监理人员要针对水运工程的特点,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划进行一一审查,与此同时还应当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使承包人能够按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5]对现场进行效验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以及相关的人员组织进行查验。对工程要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查,同时要进行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对于工程进度质量及问题每月要在监理月报中进行全面阐述,同时将月报上报于业主。
工程监理的工作通过实践可以表明,工程中因为监理工作的到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而这与上述制定的各项制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切实的将上述制度进行全面的落实。
4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
4.1 加强监理旁站抽检程序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工作中要加强现场旁站措施,同时对施工质量要在规范要求频率范围内,对工程进行独立抽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工序,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标准不允许进入下一步施工工序,以保证工程质量。
4.2 建立健全质量监理程序
在工程开始之初,要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由驻地的监理进行全面负责,对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组织和学习,对所制定的各程序及技术规范进行研习,使工程质量监理在工程中能够对工程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纳入到质量监控体系中,使全体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得到提升。
4.3 强调主动监理,事前、事中控制
在工程施工监理的过程之中,对每一项工程施工,首先要进行工艺试验,以便在事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其次在项目施工中也要随时进行工艺检测,以防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无法控制。
4.4 对工程施工方案中所存在的不合理措施,提出指令性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其施工方案如果存在问题,不能及时的改进,那么监理要坚决的使其进行措施落实,如果落实不到则不允许开盘。除此之外,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存在问题的指出,使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改进。与此同时还将施工方案的改进同设计单位及业主进行确认,同时进行有效保护措施的制定,这些方法在实践中取得取很好的收效。
4.5加强试验监理人员对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查、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最主要的手段和依据就是试验,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监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用数据来说话,其质量好坏都由试验为准。因此监理人员必然要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进行不断的试验来证明好坏,与此同时还要对成品加强抽检率,使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都能够保证质量。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对实验数据予以重视,对检测监督力度要加大。
4.6监理人员加大对承包人不规范施工行为的检查控制
因为水运工程的特殊性,在施工的过程中,必然要坚持严格监理的方针,对于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都要进行严格制止,同时还要限期进行整改与修正,只有完全达标才能继续工作。而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不规范行为,包括存在的安全问题,都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只有完全达标后,才能继续施工。
5 结论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的命脉,工程施工中监理的工作必不可少,它保证了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减少了事故率的发生。水运工程由于其施工难度和施工环境的因素,在工程质量的控制方面更具特殊性,本文结合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实践经验,对影响水运工程施工因素相对更复杂的特点,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注意事项。
本文对水运工程在施工阶段如何建设监理工作,以保证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做了相应介绍,为同僚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具有理论支持和参考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余海萍.提高水运工程监理方法初探[J]. 装备制造,2009,(05).
[2] 吴国恩.我国内陆河水运工程监理探讨[J]. 中国水运(下半月),2008,(12).
[3] 卢增润.探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理[J]. 中国-东盟博览,2012,(05).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监理制度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存在的问题
1.1监理单位体制存在问题
目前, 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 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 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 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 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 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
1.2 监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 我国监理从业人员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 从整体素质而言, 仍然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监理市场的需要。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 大部分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 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岗位转行而来的。监理从业人员学历相差悬殊, 总体文化水平偏低。我国监理队伍缺乏高素质、高水平、懂法律懂金融懂经济管理方面的人才, 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监理企业出于自身利益, 很难花本钱吸引人才, 培养人才。待遇偏低, 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 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1.3监理工作不到位, 导致工程项目的监理失控监理工作不到位, 导致工程项目的监理失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3.1监理企业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认为工程出了问题责任是施工单位的, 对项目的管理不到位, 单位利益最大化,为保企业资质挂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较多,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的人员较少,各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
1.3.2总监理工程师只挂名不出场, 空挂监理人员现象不少。有的施工现场只见监理其名不见监理其人, 监理责任没有得到具体落实。
1.3.3业主行为不规范。业主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将工程款提前拨付给施工单位。业主直接对施工单位下达指令,使得监理人员处境被动。业主超出合同额外增加工作量, 且资金不到位, 影响了工程进度的正常控制。
1.4 监理工作的性质与法律法规赋予的责、权、利不对等
监理工作的性质是服务,它既不参与工程的直接施工,也不是行业的主管部门,更不是执法者。监理工作是通过监理合同接受业主的授权委托提供服务并取得监理服务费,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来自业主方的影响因素很多,往往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独立自主开展监理工作,有些监理的主要权限直接被业主方剥夺了,如工程款支付和工程变更及签证等,监理的主要控制手段和措施无法应用,加大了监理工作的难度。相反有些人对监理责任无限扩大化,尤其是安全监理责任,而法律、法规对此可操作性的条文较少。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取费较低,虽然国家建设部于2007年3月30日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但现实多流于形式,业主方与监理单位签合同多数采用阴阳合同,中标后不按中标价而是按事先谈好的协议价签合同用于监理费结算,然后按国家收费规定再签一份合同用于招标备案,导致监理行业压价竞争,监理单位收费较低不得不采用偷梁换柱手法更换或减少监理人员,降低服务标准,达到减少投入成本目的,导致监理市场恶性循环。
2解决问题的对策
虽然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是我国建设体制改革和监理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建设监理的发展前景还是宽阔的。我们应抓住新一轮改革的机遇,勇敢迎接挑战。下文从政策法规、监理机构自身和监理机构人才培养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2.1 法规制度的完善
要想解决上文中所提高的各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加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控力度,规范参见各方的行为主体,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地方监理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对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监理水平、监理投入等进行考核,实施监理单位法人问责制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相应处罚,严重的强制退出监理行业。
2.2监理单位自身建设
应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提高强化监理工作人员准入制度,把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公开化、信息化、法制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必须提高,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应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 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他们主要提供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监理方案及规划、细则的制定,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调整解决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另一类型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虽然监理企业不可能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投标、采购、造价咨询、前期工程咨询等资质,但必须储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2.3 人员素质的培养
监理企业由于和各方人员进行工作接触,利益诱惑风险较大,所以对人员素质的培养是很重要的,其中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从提高道德素质方面来说,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净化监理行业的社会风气,做到既不能,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强调预控意识,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二是在监理单位成立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这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监理经历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开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资质水平常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对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相应监理业务的能力。三是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首先,在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四是强化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法律道德意识、对监理工作中接受有关方的行贿、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等过失的渎职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五是加强监理人员职业继续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提高监理服务的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真正把监理工作作为人生的事业来做。
关键词:安全监管;监理工作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Abstract:Current,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but the construction accidents do not fall high,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managemen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As management department, should closely around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core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regulations ) requirements,check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perform" Regulations" of the situation, as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enterprise indispensable one of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personnel distribution line, not only to expand and enrich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force, greatly improves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ntity bedding face is wide, safety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onitoring of major hazard source and inadequate situation and status.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work, will effectively build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econd line of defense.
Keywords:Safety supervision;Supervision work;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支庞大的监管队伍,无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还是安全管理都起到极大的监管作用。特别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人员分布到各施工现场一线,不仅壮大和充实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量,大大弥补和改善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不足,工程监管量大面广,安全监管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局面和状况。同时还应借助他们在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督查,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整改。现就如何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提高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转变安全监管理念
现在我国大部分工程建设已实施建设监理,但由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往往只注重了施工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这种现状,一方面与长期无监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因此,在施工安全环境上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声音作业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建筑工程中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和任务
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施工企业对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如必需的大型施工机械和材料等,确保其各项安全措施检验合格。
3.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4.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调查分析。
三、监理单位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安全监理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责任人落实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种特种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现场消防器材的准备及防火措施;(5)急救器材的准备及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制定的措施;(6)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是否合格;(7)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8)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以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为指导,认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和施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当前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协调作用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监理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就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而往往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事故隐患存在却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作为安全监督机构一定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安全监督单位普遍存在机构编制较少,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做的工作比较多,我们相信在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监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极大缓解我们监管工作的压力,开创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为我国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周玉选,周燕.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8,24(14).
[2]丁新国.步向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用手册,2009.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作用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解析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三、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宇. 浅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J]. 林业科技情报, 2007, (01)
[2] 钟小北. 浅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J]. 建材与装饰(中旬刊), 2008,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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