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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依利加雷 性差异理论 西方文论
吕西•依利加雷是法国女性主义哲学家、精神分析家、语言学家、文学理论家。她以研究性差异理论而著称,其理论包括性差异伦理学、女性写作、女性谱系等内容。她的著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西方主体单一性的批判,第二阶段是建构女性主体间性,第三阶段是创造男女之间关系的新模式。依利加雷的理论具有厚重的西方哲学思想背景和鲜明的后现代色彩,她的著作和文章大都晦涩难懂,这可能是我国学者对她至今仍然没有较为系统介绍的原因。
像其他后现代女性主义者一样,依利加雷也受到精神分析理论和解构理论的影响,此外,她还受到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影响。不过,依利加雷不是照搬理论,而是既有吸收利用,也有批判和改造。
一、依利加雷与精神分析
根据玛丽•瓦尔什的理解,依利加雷试图“在哲学和精神分析学的学科边缘地带进行研究”,运用分裂和置换的策略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对精神分析进行精神分析”,将自身的方法作为一种可行的策略用于自身,使他者和他者的话语说话;二是“通过关注哲学自身中的沉默和间隙之处对哲学进行精神分析”。通过对哲学的精神分析,依利加雷看到哲学话语中只有一个主体,那就是男性主体,她在《他者女人的反射镜》中一个引人注目的观点是:“一切主体的理论总是被男性挪用。”对精神分析学进行分析后,依利加雷看到了精神分析学使用的话语是典型的哲学话语,对女人的定义都是以男人为参照的,因此精神分析学也只有一个主体。
如果说弗洛伊德的错误在于把女人定为“匮乏”或“缺失”,从生物解剖学上解释女人的命运,拉康的精神分析学似乎超出了生物决定论的范围。拉康认为无意识具有语言的结构,通过语言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同社会制度联系起来,这当然值得肯定。但是,在依利加雷看来,拉康的无意识理论也是有问题的。依利加雷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传统的精神分析学,最终与传统精神分析学分道扬镳。她的贡献在于,她发现了拉康的无意识理论正好便利了男人对女人的控制。如果说无意识是语言的一个性质,如果这里的语言指的是男人的语言,把无意识看成具有语言的结构就可能意味着将无意识整合到男人的语言体系中,意味着男人要向深处进发,去征服与其具有相反性质的“黑暗大陆”。所以,像弗洛伊德的理论一样,拉康的理论也是以男性为参照,它是超验主体强烈认识欲望的伸展。在男人的语言结构中,超验的主体成了男性说话主体,把“无意识具有语言的结构”这一点考虑进去后,无意识成了男人语言的一个特征;再将无意识与女人联系在一起,女人就成了男人语言的一个特征,或者更具体地说,女人成了男人的一个工具,从而便利了男人的自我再现。这里的关键在于,女人与无意识联系在一起不是说女人具有属于自己的无意识,不是作为主体“认识无意识、将它确认为是自己的无意识”,而是女人“对自我毫不知晓”,她只不过“用于各种形式标记的物质”,更形象地说,“她把无意识本身卖给了男性意识永远在场的计划和投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精神分析学对无意识的研究走向深入,最终的结果是男人的“意识”战胜女人的“无意识”;男人控制女人,包括控制她自己的那个不可穿透的黑暗领域。
依利加雷运用精神分析理论解读哲学经典文本时,她运用的是非传统的方法,目的是要揭示性差异在这些文本中怎样受到压抑。她不是列出明显的“男性特征”,而是找出哲学文本中矛盾之处或不稳定的因素,指出传统中被压抑和被隐藏的成分,让父权思想的症状显示出来。父权制的思想试图通过压抑性差异实现普遍性,依利加雷着眼于哲学文本,确定经典文本中存在的矛盾之处或不稳定因素,让父权制思想对性差异的忽视和排斥显露出来,激活文本中的异质成分,使父权制系统的同一性和稳定性受到威胁,并面临被解构的危险。依利加雷解读哲学文本的方式当然也适用于解读文学文本,找出文学文本的异质成分,也就是找出那些与男性再现模式格格不入的成分,或是女人被规定的角色以外的成分,这样的文本也就自动解构。
二、依利加雷与解构主义
依利加雷受到德里达解构思想的影响,但她的解构主义不是德里达理论的翻版,而是有自身的特点。首先,依利加雷的解构主义既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实践价值。虽然德里达的解构思想显得很激进,但它并不能直接用于女性主义政治实践,正如:卡勒在《论解构》中所说的那样,“解构分析……有其潜在的激进的体制性的涵义,但是,这些往往是远距离的无法计算的涵义,不能代替眼前的批评和政治行为,它们似乎只是间接地与这些行为有关。”其次,依利加雷虽然利用了德里达的差异概念,但依利加雷将差异用于两个性别,也就是一性与另一性之间的差异,利用差异为女人营造一个空间,使女人可以在这里用不同于定义男人自我同一的术语来描述自己。她的女性写作理论和女性谱系理论既有解构,也有建构,既考虑了了女人的发展空间,也考虑了女人和男人共享的空间。女人有了自己的空间,女人就有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从而在具有同等尊严的情况下与男人在共享的空间建立关系。
为了解构形而上学的二项对立,依利加雷在对立的两项之间加进了一个第三项,这个第三项叫做“间隔”(interval),三项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三组合”(trinity)。在男女两性之间,“欲望占据或指向间隔这个位置……欲望要求一种吸引感,要求在间隔中有变化,使主体或客体移动,产生或远或近的距离。”
依利加雷对弗洛伊德关于“欲望”的解释持批判的态度,指出“他的‘升华’不是指生殖性的升华,也不是指就女性而言的部分的升华,而是指女人的性的压抑。”女人不能在自身之内通过自己实现升华,原因在于女人总是没有实现向作为地点的自我的回归,而地点意味着某种积极的东西在那里可以得到详述。依利加雷运用现代物理学的术语解释说,“女人在原子中处在电子的一方,永恒地进行着圆周运动,始终没有一个‘合适的’位置……欲望是双重的,每一方可以向着对方运动,但又可以回归自我;正负两极形成一个交错配列(chiasmus)或双回路线圈(double loop)。”
依利加雷性差异理论中的解构模式可以概括为三个步骤,首先是钻进象征语言系统内部,接着是走出象征语言系统,再接着是再次进入象征语言系统。第一步类似于哑剧表演,让女人把在父权制中被规定的角色过火地表现出来,通过一种玩耍式的重复效果使人看到过去被认为是看不见的东西,使人看到在语言中被掩盖的一种可能的女性运行机制。第二步是对否定神学的模仿,通过对女人说“不是”使女人摆脱象征秩序中强加在女人身上的种种概念,并通过女性写作在象征秩序以外开辟女性言说地带,彰显女性的性差异。第三步是通过女性谱系的建构重新走进由女人和男人共同构成的世界,这时,女人不再是从前的女人,她拥有自己的身份,拥有自己的空间,拥有自己的神学;她不再是欲望的对象,而是另一个欲望的主体,两个欲望的主体由于具有差异既相互吸引,又彼此独立。
依利加雷的解构模式是依利加雷利用和修正当代西方解构主义理论和精神分析理论的结果,它丰富和发展了女性主义理论,并对广大妇女争取政治和法律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三、依利加雷与生态女性主义
依利加雷的一些论述接近生态女性主义观点。她在多部著作中(尤其是后期的作品)强调了对自然的尊重,描写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指出不尊重自然带来的后果。在《我爱向你》中,依利加雷认为自然是每个男人和每个女人的生命之源,摧毁自然是一种“罪恶的行径”(infamy)。在《性差异伦理学》中,依利加雷把自然看成是“再生之地”、“第二母亲”、“有性别的世界”;她还把自然放入男女关系中,将自然看成是“第三方”,其作用是“让我尊重他和我自己”,“也让我建构更有活力、更富有情感和更快乐的历史”。在父权制建立的“一”的逻辑中,性差异受到压抑,自然给人类的恩赐被否定,与之相伴随的是将母亲等同于自然,将女人等同于物质;在生育后代上,父亲起决定作用,母亲是生育的工具。所以,依利加雷对自然的尊重也是对母亲的尊重,对女人的尊重。
在一次采访中,依利加雷解释说她本打算写围绕水、空气、火和土四大元素写一个四部曲,将四大元素运用到近代哲学家身上,同时对我们的哲学传统提出疑问,尤其是从女性这一方提出。 她的四部曲只出现了三部,即:《海上恋人》、《本质的激情》和《忘记空气》。《忘记空气》是与海德格尔的对话,《海上恋人》是与尼采的对话,分别涉及“空气”和“水”;《本质的激情》是“土”文本,对话者没有明确。菲利帕•贝里认为,“《他者女人的反射镜》是那部失踪的‘关于火的书’, 此书既预示了四部曲,也完善了四部曲。”这可能是因为此书中“燃烧的镜子”具有明显的“火”的意象。这些作品以及后来的《二人行》等作品都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自然的内在活力。在以人为中心的社会里,男人要征服世界、征服自然,不单要占有土地、田园、房产、女人,而且要将一切物化。人类的功利主义和技术统治已经带来了对自然的粗暴,被当作自然来对待的女人也经常造到粗暴,如此下去,人类离毁灭就越来越近了。从这个角度上看,依利加雷将她的女性写作向生态女性主义靠近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如果将她的性差异伦理学、女性写作和女性谱系的特点考虑进去,我们就会看到她的生态女性主义包含有明显的解构和建构意图。
总之,依利加雷的性差异理论包含有西方文论的成分,这一理论对精神分析理论、解构主义的利用和改造以及对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的借鉴丰富和发展了女性主义理论。
参考文献:
[1] Walsh, Mary. Irigaray and Difference: Towards aCulture of Two Subjects[J]. Australian Feminist Studies, 2003, Volume 18, Issue 40.
[2]Irigaray, Luce. Speculum of the Other Woman[M].Trans. Gillian C. Gill.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
[3]Culler, Jonathan. On Deconstruction: Theory andCriticism after Structuralism[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4.
[4]Irigaray, Luce. An Ethics of Sexual Difference[M].Trans. Carolyn Burke and Gillian C. Gill.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5] ――. I Love to You: Sketch of a Possible Felicityin History[M]. Trans. Alison Martin.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关键词】古诺模型 差异化 成本优势
1838年法国经济学家古诺(Augustin Cournot)最早提出了一个双头垄断市场的数学模型,用以研究一个产业中两个厂商在相同条件下的均衡产量问题。该模型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即两个生产厂商所生产的商品是同质的、无差异的。将该模型推广到N个厂商时,该假设将保证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形成。事实证明,当存在无数家厂家进行同质产品的古诺竞争时,市场最终将趋于完全竞争。但是,完全竞争的条件过于苛刻,现实中,即便是竞争非常激烈的家电产业,由于存在着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差异,厂商也往往具备一定的定价能力,而不是价格的完全接受者。产品差异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强调两点:第一,产品的差异在市场过程的运行和价格决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第二,产品差异已被厂商视做一种主要的战略变量,借此尽量弱化由激烈的价格竞争所导致的不稳定和破坏作用。基于产品差异化理论,本文用替代因子这一变量刻画同一行业中两种产品之间的需求替代性,并同时考虑不同产品之间的成本差异,通过建立差异化古诺竞争模型,讨论影响两个厂商市场均衡结果的因素并将之推广到N个厂商。
一、模型建立
考虑两家厂商1和2,分别生产两种差异化产品,边际成本分别为c1、c2。根据前面的分析,产品1的价格p1不仅取决于自身的需求量q1,也取决于产品2的需求量q2。根据需求定律,p1
随着q1的增加而降低,而由于产品间的替代性,q2的增加将对产品1造成影响,间接地使p1有所下降。厂商1的逆需求曲线可以写成:p1=?琢1-?茁1q1-?琢2q2。其中:?琢1为产品1的最大保留价格;?茁1为产品1的需求量对价格的影响;?琢2为厂商2的产量变化对厂商1生产产品价格的影响,这里可以理解为产品2对产品1的替代程度,称为替代因子。同样可以写出厂商2的逆需求曲线(符号意义与上类似):p2=?琢2-?茁2q2-?琢1q1。为简化分析,这里取?琢1=?琢2=?茁1=?茁2=1,得到:p1=1-q1-?琢2q2;p2=1-q2-?琢1q1,厂商1的利润:?仔1=p1q1-c1q1=(1-q1-?琢2q2-c1)q1,为保证理论最大化,对q1求偏导,并令其为零: =1-2q1-?琢2q2-c1=0,得到厂商1的反应函数:q1= ,同样得到厂商2的反应函数:q2= ,两家厂商获得均衡解(q1,q2)。
上述推导说明,即使考虑了差异化变量,厂商1和厂商2在静态博弈时仍然存在纳什均衡解。根据纳什均衡的定义,(q1,q2)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所有厂商已经达到效益最大化,没有改变价格和产量的动机;二是所有厂商都已经考虑了对手的反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纳什均衡的条件很苛刻。厂商不可能获取完全的市场信息,同样厂商对于对手的反应往往有时滞或者不符合理性的反应。更为重要的是在网络经济时代,建立标准是获得正反馈的重要手段,往往导致赢家通吃,而拓展市场占有率是建立标准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厂商往往致力于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产量。以厂商1为例,为扩大产量,应该降低c1和?琢2。c1代表成本,意味着厂商为了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应该精简成本;?琢2代表厂商2的产品对于厂商1产品的替代性,降低?琢2意味着执行差异化战略,降低产品间的可替代性。
二、模型推广
下面考虑N个厂商时的古诺差异化模型。假设产业中存在N个企业,符合上述模型设定条件,将企业i的竞争对手的产出向量记为:q1={q1,q2,…,qi-1,…,qN}。企业i的利润函数为:?仔1=p(q1,q-i)q-i-Ci(qi),其边际收益函数为:MRi=P(qi,q-i)+ qi,当q-i给定时,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MR=MC,由此推导出: = qi,用Si= 代表企业i的市场份额,ε=-代表需求的价格弹性,则上式可表达为: = 。
设{q,q,…,q}代表古诺均衡时各个厂商的产量,Pc代表古诺均衡价格。上式可写为 = 。考察此表达式可知:第一,厂商市场力量受到需求价格弹性的限制,需求弹性越小,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部分越多。即差异化因子?琢-i越小,厂商获得收益越大。第二,边际成本和市场份额间存在内生关系,边际成本较低的企业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因此效率越高的企业规模越大。第三,竞争者越多,每个厂商的市场份额越小,市场力量也越小。显示了进入壁垒对于企业市场力量的重要性:如果进入壁垒越高,竞争者数量越少,企业市场力量就越强。
【参考文献】
[1] 罗仁会、黄茂萍:需求相关产业影响下双头垄断Cournot博弈分析[J].系统工程,2005(2).
一、合理性司法审查相关概念及现状分析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中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原则要求,行政合理性审查原则是行政复议中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审查原则之一,在行政诉讼中尚不是基本原则。在理论探讨之前有必要明确相关概念的具体定义。
(一)相关概念
1.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最早起源于普通法系的英国。在我国,学界公认行政合理性原则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2)行政合理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ness)也称行政适当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也就是说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3)
2.合理性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来源于英美法的概念,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在大陆法系称之为行政诉讼。在我国表现为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的请求,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所谓的合理性司法审查,就是在行政诉讼审判中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行政行为按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作出是否合理的司法审查判断。合理性审查原则,是拟完善的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审查原则,是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有益补充。
3.行政自由裁量
我国行政自由裁量的首次定义由1983年王珉灿先生在《行政法概要》提出,认为"凡是法律没有详细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件时,可以依照自己的的判断采取适当方法的,自由裁量的行政措施"。(4)目前,在我国行政法学界,主流意见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自行判断行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的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5)
(二)我国合理性司法审查的现状分析
1.相关法律规定
作为行政救济法律,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行的是"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6) 的制度。对合理性司法审查在以下法律进行了规定:
(1)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行政诉讼法只是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原则并未确定合理性审查原则。
(2)《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判决变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2.现状分析
(1)法律规定的特点分析。从上述规定看出我国合理性司法审查的现状表现为,第一,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权,但是并不是基本原则。第二,合理性审查的范围过窄,仅仅限定在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第三,法律规定中缺乏合理性审查的明确标准。此外,行政诉讼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2)制度缺陷。司法救济是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的最公正也是最后的途径,若司法权被限制,则其结果只能是公民权利的虚假、空洞和被任意的践踏。一方面,不被司法审查的不合理性行政行为,既与限制权力的法治理念不符,又提供了执法队伍腐败的温床。另一方面,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有权利而无救济,大量的官民纠纷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加剧我国特有的上访、成风现象,激化官民矛盾,造成社会隐患。同时,法院不能发挥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影响司法权威的构建。
二、行政诉讼中构建合理性审查原则的必要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源于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控制。根据宪法规定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及司法权谦抑原则,司法权最好只对行政案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其合理性。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原则性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扩张性,必然导致不合理的自由裁量行为的大量存在,进而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只有设立适当的审查机制,妥善解决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否合理的问题,才能保障行政机关不发生滥用权力,随意侵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现象。"(7)具体而言,构建和完善合理性司法审查有以下方面必要性:
(一)现有行政诉讼审查制度有缺陷
目前,如上所述,我国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存在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审查范围过窄,只存在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且标准过于抽象,在实践中很难操作等问题,使行政机关的执法在"合法"与"合理"之间游离,在合法的外壳下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合理"的行为,导致态意妄行,造成了行政诉讼中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落空,又无可操作的合理性审查标准适用,变相剥夺了相对人的诉权,导致执法部门行使自由裁量权常常以合法为名,行不合理之事实,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二)权力制衡的现实需求
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是现代法治的要求。行政权力有天然的扩张性,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部门、地方乃至行政官员个人的利益驱动下,过于放纵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势必造成国家、社会、行政相对人权利损害。事实也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限制不是太大了,而是太小了。所以对行政权力的审查既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同时又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基础上的合理性审查原则为补充。适当的合理性审查是制约行政权力、建设有限政府的法治需求。
(三)行政复议的合理性审查客观不足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但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难免产生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冲突,加上个别复议机关执法水平的低下或者部门保护等原因,不可避免地就会出现复议决定的违法或者不当。现实情况看来,其结果往往违背中立及不被信任,且现实中的行政救济格局却出现了"大,中诉讼,小复议"的状态,行政复议的优势完全不能体现出来。法院运用合理性审查原则来审查行政行为,衔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弥补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形式法治主义的不足,同时给予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行为合理性救济方式,且可对行政机关的肆意和等行为加以调控和矫正。
(四)法院职责及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
从法院自身的性质、地位以及司法的性质来看,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有必要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适当地适用合理性司法审查原则会促进和保证公正的实现。正如书记提出要让法院的每一件案件都让老百姓感觉到公平公正。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司法审查,同时使因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受到侵害的行政相对人得到司法救济,而不是选择上访、乃至闹访、缠访等过激行为,既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符合司法最终裁判原则,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三、明确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标准
所谓合理性审查的标准,是指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确定其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准则或尺度。以下,本文在借鉴前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拟建立的审查标准。
我国的合理性司法审查标准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学术观点纷纭,主要有"违背法定目的说"、"显失公正说"等,其中江必新教授认为,违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个弹性极大的概念,在各个国家以及一国内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对它作出过精确的描述。结合各国惯例和法治原则,可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内容概括为十种情形(8):不正当的目的,不善良的动机,不相关的考虑,不应有的疏忽,不正确的认定,不适当的迟延,不寻常的背离,不一致的解释,不合理的决定,不得体的方式。这是目前学界对行政合理性原则标准最详细的列举。
本文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准确体现法的精神和法的原则,其标准至少做到以下方面:
(一)行政行为符合立法目的
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需要及社会目的,如违背正当的动机及正当的考虑因素,则不符合法律的目的。如行政行为中行政处罚重过轻罚、轻过免罚或协商处罚等;或者、恶意报复等不符合法律目的的行政行为。虽然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在法律给予的幅度内表面上、形式上不构成违法,但因所实施的行为违反法定的目的,仍然构成了更深层次的"违法"、实质违法。
(二)行政行为符合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属于合理性原则的范畴,源于德国法相关规定(9),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来进行。比例原则强调行政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均衡关系,通常认为,比例原则中还包含有三个次级原则:第一,适当性原则。即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及方法应有助于行政目的之实现,否则即违反适当性原则。如某公司长期假冒他人专利产品,当地工商部门只定期收取罚款,而不禁止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工商部门采取的罚款方式实已沦为变相收费,无助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目的之实现。第二,必要性原则(亦称最小损害原则)。意指在有某种同样可达到行政目标之方法可供选择时,行政机关应当选择对相对人权益侵害最小者,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否则即违反必要性原则。如税务部门有权扣押欠税者财产,若其在扣押产品与扣押生产设备之间选择,则一般应选择前者,因为这对欠税者的损害相对较小。第三,相当性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方法对相对人权益造成的侵害不得与欲实现之目的显失均衡,两者之间应保持相对均衡的关系,否则即违反相当性原则。如警察鸣枪示警的目的在于制服犯人,若警察鸣枪示警后,犯人畏服,则行政目的已达到。此时,若警察仍向犯人射击致其伤亡,则该侵害与行政目的之间不存在均衡关系,从而违背相当性原则。(10)违反比例原则自由裁量行为,为不合理行政行为。
(三)行政行为符合公正原则
法律设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目的就在于使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人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象作出正确公正的选择和判断,从而更加准确地贯彻立法原委,而不是让行政机关在法律留给的空间内随心所欲。公正公平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是社会生活的普遍要求,它要求公正地行使权力。行政机关无论在制定法中,还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行使权力都必须符合公正这一法的一般原则。自由裁量行为的"不公正"、"过分"、"反复"、"恣意"等等,都是不符合合理性原则的要求的。有关学者认为,公正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1)(1)同等对等,即对于同样的情况平等地适用法律,对于同等的合法权益给予同等保护,对于需要给予处罚的同样行为应给予同等的处罚;(2)责罚相当,即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和相对人应受的对待应成比例,例如行政处罚要罚当其过等;(3)前后一致,即在同等情况下,先前所作的行政行为和以后所作的行政行为基本相等,情况未变化就不能朝令夕改;(4)遵守惯例,惯例是经过实践检验为正确的既定做法,通常情况下没有充分理由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总之,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公正理性的要求,而不应发生"任何认真考虑此问题的正常人都不会同意"的情况。
四、合理界定合理性司法审查的范围
合理性审查的范围是指法院对哪些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及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审查,反映了司法权对行政权 的制约及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范围、程度。合理性原则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对自由裁量行为进行任意的、无限度的司法审查,合理性审查在一定限度内发挥其制约性作用。总的来说,对其审查应当限制在适度的范围内,既能给行政机关以行政自由裁量权力行使范围的校正、指引,又不至于取而代之,降低行政效能。具体来说:
(一)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受案及审查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在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提讼。"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即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问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羁束行为还是行政裁量行为。因此,在未来的立法中,应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须将所有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包括不正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违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而不限于"行政处罚显失公平"。其次,根据法治理念中,有权利即有救济的原则,应将包括内部人事管理行为、部分行政终局行为纳入审查。再次,需将不适宜司法审查的行为,如外交行为,军事行为,政治问题等予以排除。
(二)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予以审查
将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是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司法审查实践做法。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各自为政、各谋其利,随意性,自由裁量权滥用等缺陷,需要司法审查对其进行监督,这也是学术界的共识。在中国现有制度框架下,人民法院在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上,适宜于在对自由裁量行为审查的基础上,采用间接附带审查方式;在审查范围上,仅仅审查规范性文件,而将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排除在外;
(三)引入实质违法概念
很多行政诉讼行为形式上看来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范畴,但是因为其明显违背合理性,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不当受损,如行政处罚的中的显失公平,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为,此时,应视为实质违法行为,行政行为不合法。因此,在树立合理性司法审查原则的同时,应该夸大对合法性审查中合法的范围界定,将严重不合理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视为不合法。
五、合理性审查原则具体应用
所谓合理性审查原则具体应用,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合理性审查后形成何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处理结果,也即是行政诉讼裁判的表现形式。
(一)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56、58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履行判决、确认判决、驳回判决。
(二)应用上存在的问题
1.判决形式不丰富,无法提供全面有效的救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四种行政诉讼判决形式,《若干解释》又增加了两种,但是六种判决形式仍然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很多情况下,法院没有合适的判决形式可适用,而只能尽量才用协调方式,无法尽到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职责。
2.适用范围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为保证司法公正,法律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较强的操作性。"但现行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相关规定条文太少,过于简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判决形式的条文只有一条,加上标点符号也仅215个字。且涉及概念多,概括、抽象、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不强。
3.设置不科学,导致资源浪费。在变更判决中,只有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才可以判决变更,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仅仅把变更判决局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会使法院对行政处罚以外的案子,无法作出直接变更,只能作出撤销判决,而行政机关很大可能上会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大同小异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得不再次求助于司法,法院也只能再次作出撤销判决。这就造成了司法和行政等资源的浪费。
(三)合理性司法审查结果应用的完善建议
1.取消维持判决,代之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法院的判决应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能够成立的,则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反之,则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世界各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判例中,也少见维持判决的形式。另外,由于维持判决一旦作出,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即使发现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错误,也不能轻易变更。这显然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救济,也不利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纠正。
2.赋予法院适度的司法变更权。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现行的变更判决只限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一种情形,客观上严重限制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因而,赋予法院适度的司法变更权:对凡是涉及公民基本人权的行政裁量结果显失公正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均可适用变更判决;对行政行为因明显计算错误而导致失当的,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权利及时救济的需要以及诉讼效益的考虑,也可以直接予以变更,无须再作出撤销判决;对行政裁量适用法律、法规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判决予以纠正;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显示公平等不合理情形的,予以变更判决。
3.完善撤销判决。针对行政机关面对法院撤销判决作出相关或相类似行政行为的现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时,应在文书中明示行政机关是否应当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作出怎样的行政行为提出原则性的意见。
4.建立督促纠错启动机制。建议构建因行政合理性问题而受到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必然启动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程序,可由法院报送判决书及司法建议书交由做出行政行为或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督促纠错,或由当事人直接凭判决书申请启动督促纠错,其上一级机关收到申请或建议书时启动纠错机制,督促纠错。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范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变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所有权等。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无形资产的界定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其中商誉仅指外购商誉,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从对无形资产定义的拥有目的来看,准则与条例有一定差异。会计准则表述为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确认标准为: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实施条例界定为“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企业拥有资产的目的有很多,有些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出于生产经营的目的,而有些则未必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所以企业所得税中允许税前扣除的支出,也是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为原则限制的。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所规定的无形资产,必须是基于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从对无形资产定义的范围来看,准则与条例有一定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实施条例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分别归属于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而是一律按照无形资产进行处理。会计上将商誉作为独立于无形资产之外的单独一类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但实施条例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来规定。
从对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来看,准则与条例有一定差异。共同点为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无形资产成本或计税基础。但不同的是会计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实施条例对于外购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规定,并无这方面的规定,不需要对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进行比较,直接将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入计税基础。由此会产生两项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一是由于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差异需调整;二是会计确认的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异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而税法并无此部分差异额,需调整。
从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来看,准则与条例有比较大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探销金额,即摊销期限应是其使用寿命期。摊销存在多种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探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寿命不确定的,则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而实施条例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即无形资产只能按直线法摊销进行税前扣除。(1)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即除了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也就是其摊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由此会出现以下几个“不同”的情况:一是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寿命期与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同;二是无形资产会计上选择了直线法以外的摊销方法与税法规定的直线法不同;三是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无摊销额或其计提的减值准备与税法计算的摊销额不同。这三个“不同”的情况都会使无形资产的摊销对损益和所得税的影响不同而产生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
从对商誉的处理来看,准则与条例有一定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确认,商誉作为独立于无形资产之外的单独一类资产,并且在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一会计年度年末,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能够转回。实施条例规定,无形资产中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即持有期间不能摊销进行税前扣除。由此会因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而产生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
关键词: 高中物理教学 性别差异 研究
1.引言
物理教学中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即男女生的物理学业成绩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特别是在进入高中阶段后,物理学习能力的差异表现明显。物理教师应该调查、分析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为以后的有效教学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教学建议,以提高教学质量,从而展开以学生为本的个性化物理教学活动。
2.男、女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的差异研究
2.1学习动机
在学习动机上男女生存在差异。在喜欢的科目中,选“我喜欢物理科目”的学生,男生占68%,女生占36%。“为丰富知识,提高能力而学”、“出于好奇心而学” “为长大进行物理研究而学”为主的内部学习动机,男生中人数高于女生。而以“为升学而学”、“由于是必学科目,不得不学”、“家长、老师都要求我学,我就得学”、“为得到别人尊重而学”、“ 为获得好成绩而学”的外部学习动机,女生中人数高于男生。这一现象与男女生对物理的兴趣差异有关。
2.2学习方法
运用科学的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科学的学习方法更是提高学习成绩的有力保证。研究过程发现男女学生在物理学习方法上存在着差异。在物理学习中,有30%的男生能制订自己的物理学习计划,女生占27%。有26%男生在上新课前能事先预习,女生只有18%。能有意识地改变物理学习方法的,男生占54%,女生占35%。不怎么考虑学习方法,只是按照学习习惯在学的,男生占46%,女生占53%。
2.3心理因素调查
男、女生心理方面的差异在物理科目的学习中也能表现出来。对学好物理充满信心的男生占68%,女生占51%。在物理成绩不理想时能自我鼓励、不泄气的男生占65%,女生占43%。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信心不足,受心理暗示作用,认为学习物理受性别因素影响的男生占23%,女生占45%。经常因情绪波动,而不能安心地学习物理,女生所占的比例也高于男生。
2.4对于综合思考题的调查
在平时考试中的综合运用题相对高考中的综合题来说比较简单,但是也要求学生要运用学过的知识解决遇到的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感觉做了不少习题,可到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还是不会做”的男生占49%,女生占84%,“对于老师讲的内容都能听懂,但是自己做题却不会” 的男生占74%,女生占96%;“能根据以前学过的物理知识,来理解新的物理知识” 的男生占72%,女生占47%。在平时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男生综合思考题的得分率高于女生。
3.教学建议
3.1加强心理辅导
调查中我们发现,女生的心理素质不如男生,她们在高中阶段心理波动很大,很小的不顺心的事情都会影响她们的心情、情绪,从而影响学习效率。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老师要注重对她们进行心理辅导,使他们树立自信心,客观认识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3.2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多关注女生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老师对男生的关注度比较高,尤其在理科教学中,很多老师都觉得男生聪明,反应快,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更关注男生,造成了女生更加自卑,不愿意主动学习,加重了她们的思想负担。
3.3加强对学习方法的指导
调查结果表明,男女生在学习方法上存在着差异。很多女生成绩不理想,不是她们不聪明、不刻苦,更多的是因为她们学习方法不科学、不合理。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对女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教会她们科学的学习方法。
4.结语
男女生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有些差异是可以平衡的,比如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心理因素等,在高中物理教学中,我们应加强对女生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的指导,发现她们身上的“闪光点”,做到客观地、科学地对待男女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因“性”施教,真正做到把性别差异当作教育资源来利用,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各尽其才,学有所用。
参考文献:
[1]刘加霞,辛涛.中学生学习动机、学习策略与学业成绩的关系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0,(9):56-61.
[2]靳世荣.性别差异与教育对策.现代中小学教育,1999.8.
【关键词】 中西医结合;慢性乙型肝炎;疗效
慢性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持续感染导致肝慢性炎症坏死性疾病。临床上常规的治疗方法大多以西医为主。由于乙型肝炎病毒会引起肝细胞受到损伤及肝组织出现炎症和坏死性疾病两种不同机制,针对两种机制,均对肝炎病毒而启动免疫过程。肝炎病毒可以在人体内复制,导致肝组织发生病变进而持续进行发展成慢性化。单纯的西医药物治疗已经不能彻底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所以在现有的抗肝炎病毒有效药物上需要开发新的治疗方法。我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经两年的临床观察,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使用,其疗效分析如下: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门诊收治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58例,经肝功能等一系列检查诊断为慢性乙型肝炎,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30例,对照组28例。观察组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对照组单纯采用西医进行治疗。观察组患者30例,其中男性19例,女性11例,对照组患者28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12例,两组患者在病例组成、性别、年龄、病程方面相比较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均给予相同西医药物治疗。具体方法[1]为两组患者均给予肌苷、维生素C,肝素乐各0.2g,用法为3次/天,口服。中西医结合方法的治疗组加中药汤剂,基本方子为,药用柴胡、大黄各10g,茵陈、半枝莲各20g.白花蛇舌草30g,板蓝根15g,车前子10g,丹参30g,赤芍、党参、鸡内金各1.5g,神曲、麦芽、谷芽各20g。用法为每天1剂,水煎服,两组经过12周的治疗。
1.3 治疗效果[2] 参照《病毒性肝炎中医疗效判定标准》对治疗效果进行评定,具体原则如下。显效:基本治愈:主要症状消失,肝脾胀大缩小,肝区无压痛及叩击痛,肝功能恢复正常功能,病毒复制指标消失。有效:主要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肝脾肿大稍缩小且无明显压痛及叩击痛,肝功检查正常或轻微异常,病毒复制标志水平降低。无效:未达以上标准。2 结 果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中西医结合法治疗方案治愈18例、有效9例、总有效率为90%,单纯采用西医药物治疗治愈15例、有效5例、总有效率为72.88%。P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肝功能变化比较
组别 显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观察组(n=30) 18 9 3 90
对照组(n=28) 15 5 8 72.88
3 讨 论
西药具有很强的消炎、同时保护肝脏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增加活血化瘀的药物,能够改善微循环障碍及结缔组织代谢,提高机体免疫力,保护肝脏细胞。中药汤剂中的各味药材有护肝、抵抗病毒,增强细胞免疫力作用。所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治疗,可加强改善肝脏功能、能够保护肝脏、抑制病毒复制,抗肝纤维化,提高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心脏 移植 套管技 大鼠
Abstract:Objective To develop a new method of rat cervical heterotopic heart transplantation model by using cuff technique, and to evaluate the procedure by studying the survival time and the histopathological changes of the transplanted heart.Methods The donor heart was dissected at low temperature, with the myocardium protected in a routine way. The recipient′s right common carotid artery and external jugular vein were isolated and connected to the donor′s innominate artery and pulmonary artery respectively by cuff technique. The grafted heart was examined daily through palpation and inspection for heart beat, and was removed for histopathological eximnation on days 1, 3, 5, 7, 9 and end point.Results A total of 136 rat cervical heterotopic heart transplantation models were produced, the 48 h survival rate was 92% (125/136), the survival time averaged (7.16±2.47) d , although the 136 rats′ rebeating rate was 100%. Mostly the heart arrest happened between d7and d9. Histopathological examination showed that the rejection process developed dynamically.Conclusion This new procedure of rat cervical heart heterotopic transplantation with cuff technique is simple and can be completed by a single surgeon. The length of the procedure and the warm ischemic time of donor heart are obviously shortened. Complications, such as anastomotic leakage, can be avoided. The new cervical heterotopic heart transplantation model contributes a simple and useful tool to the scientific work of organ transplantation.
Key words: heart; transplantation; cuff technique; rat
本研究采用套管技术建立大鼠颈部心脏移植模型,动态观察移植心脏存活及病理学特征,旨在为心脏移植研究提供可靠的动物模型。
1 材料和方法
1.1 动物及材料仪器 健康雄性Wistar及SD大白鼠,近交系,受体为Wistar大白鼠,体重200~250 g ,供体为SD大白鼠,体重150~200 g,由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和徐州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提供。显微手术器械包(上海医疗器械厂);自制鼠固定板2个;无影灯1台(上海医疗电子设备厂) ;1%戊巴比妥钠;体积分数为75%的乙醇;25×103 U/L肝素;2%罂粟碱;自制套管,由两部分组成,即套管体a和延长部b;颈总动脉套管,长1.6 mm,外径1.0 mm,内径0.6 mm;肺动脉套管,长1.8 mm,外径2.0 mm,内径1.4 mm。
1.2 实验动物模型制备 以1%戊巴比妥钠按40 mg/kg 腹腔内注射麻醉后,仰卧固定于固定板上,准备供体胸、腹部和受体颈部皮肤,常规1%活力碘消毒皮肤切口。
1.2.1 受体手术 皮下注射肝素2 mg/kg,自胸骨上缘至下颌骨下方做颈部正中切口,依次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显露右颈外静脉,结扎其属支,在颈外静脉第一个属支处套线暂不结扎颈外静脉主干,留牵引线备用。切除右侧颌下腺和胸锁乳突肌,为移植心脏准备足够的空间。游离右侧颈总动脉,尽量游离使之有足够的长度,罂粟碱浸泡后,小血管夹夹闭近端,距颈内、外动脉分叉处约0.5 cm结扎、切断颈总动脉,末端处用微型剪纵行剪开管壁1 mm,将动脉断端分成两部分,以供翻转时用。于颈总动脉末端缝一牵引线(8-0尼龙线),牵引颈总动脉通过套管,血管钳夹住套管的延长部分并固定,罂粟碱、肝素盐水冲洗显露颈总动脉末端管腔后,将颈总动脉断端翻转于套管之外,用5-0丝线结扎固定,备用。
1.2.2 供体手术 沿腹正中线切口进入腹腔,显露下腔静脉,注入肝素盐水 5 mg/kg ,全身肝素化,剪开部分下腔静脉壁放血,同时沿双侧腋前线开胸至锁骨,将整个胸前壁向上翻起,自膈下下腔静脉进针,针头越过膈肌后,快速注入5~6 ml冷停搏液,心脏停跳后,胸腔内置冰屑,分别游离左、右上腔静脉及下腔静脉,在其汇入心腔处用5-0丝线结扎并离断,切断左肺动脉和左支气管,结扎、离断左肺静脉。切断右侧支气管及右肺动脉,结扎切断右肺静脉,切断降主动脉,提起近端,沿降主动脉向上游离,分别切断左锁骨下动脉、左颈总动脉、右颈总动脉和右锁骨下动脉。摘取心脏,放入0~4℃盐水中修剪。剪开肺动脉末端的分叉,牵引肺动脉通过套管,将肺动脉末端翻转固定于套管外。剪开无名动脉末端的分叉,于无名动脉和左颈总动脉之间结扎主动脉弓,切除远端部分。至此,供心准备结束。
1.2.3 心脏移植 供心移植于受体的颈部。提起供心的无名动脉,将无名动脉套在备好的受体颈总动脉套管外,结扎固定。纵行剪开受体颈外静脉,切口的两侧及远端分别用小血管钳固定,将翻转好的供心肺动脉插入受体颈外静脉内,结扎固定(图1),分别剪除结扎远端的颈外静脉和套管的延长部分。开放动脉夹,移植心脏迅速充盈,在1 min内移植心脏自动复跳或由心室纤颤转为正常心律;移植心脏收缩后,膨胀的心脏迅速缩小,并由充盈时的紫红色转为正常颜色。
图1 连接完毕后的移植心脏
1.3 术后处理及观察 术后0.5~2 h大鼠清醒,能站立及饮水,单笼饲养,不用抗生素;术后1~2天喂2%糖盐水和酸化水,以后改为正常饲养。由于移植心脏仅位于右侧颈部皮下,通过视诊和触诊即可观察到移植心的搏动情况。按Abbott等[1]的标准:移植心脏术后早期心跳有力,心率150~250次/min,心脏有弹性且不硬胀,提示移植手术成功;心跳如果缓慢无力或心脏饱胀变硬或触不到心跳,则提示移植手术失败。随着时间延长,供心会因为排斥反应而逐步心跳乏力,直至停跳。为了便于观察移植心脏的功能变化,将移植心心功能分为5级[2]:4级,心率正常,节律规整;3级,心率和节律正常,但收缩力降低;2级,心率减慢或(和)节律不规整;1级,心脏收缩慢而弱;0级,无心肌收缩。
1.4 病理检查 分别于术后第1、3、5、7、9天及终末期等时间点各取4只供心,送病理学检查。观察淋巴细胞浸润情况,并同触诊、视诊比较,以判断排斥反应是否发生。
2 结 果
2.1 心脏移植情况 正式实验136例,术后移植心复跳率100%,术后移植心脏存活时间大于48 h者125例,存活率92%。失败原因主要是在分离主动脉和肺动脉间隔及动脉韧带时误伤肺动脉,或术中显微器械刺破血管、心脏复跳后出血;有时可能是右心回流不畅所致。手术平均时间为60 min,其中受体颈部手术时间为15 min,供心缺血时间20~30 min,吻合时间(热缺血)仅2~4 min。未经任何处理进行心脏移植的大鼠,供心存活时间为5~12天,平均存活(7.16±2.47)天,其停跳高峰在术后第7~9天。
2.2 病理学检查 病理大体解剖显示,移植心周围明显水肿和渗出,但没有脓液及明显的感染征象;供心与周围软组织有轻度粘连,心脏表面纤维化不明显。病理切片可清楚观察到排斥反应发生是动态变化的,其变化趋势表现为:①心肌水肿变性逐渐加重;②炎性细胞浸润由心外膜、心内膜、心肌顺序逐渐发展;③淋巴细胞,尤其是单核细胞浸润加重;④在术后第1、3天均未见明显心肌细胞坏死,自第5天开始,心肌细胞坏死增加,并逐渐加重。见图2~4。
转贴于 3 讨 论
当前,心脏移植研究模型存在两大问题:即长时间移植术中的缺血尤其是热缺血和移植后的持续功能存活时间。而前者直接对后者产生影响。这其中应用何种技术建立模型成为研究者所关注的热点。1964年,Abbott等[1] 设计了一种大鼠腹腔异位心脏移植模型,其循环途径为将供心主动脉、肺动脉与受体肾血管水平以下的腹主动脉、下腔静脉吻合;因受体大血管被横断,下肢及盆腔器官血供及功能受损较大,并发症多,死亡率高。1969年,Ono等[3]改端端吻合为端侧吻合, 使下肢缺血、截瘫等并发症得以避免;然而Ono模型将供体心脏移植入受体腹腔,其创伤大, 吻合技术的难度较大,失血多,手术时间长,术后粘连严重,局部炎性反应较强,从而严重影响其作为移植排斥反应模型的实用性和准确性。部分学者将不同实验室得出不同研究结论的原因归结于这种模型的炎性反应与排斥反应的互相干扰[4-5]。
本研究采用套管技术建立心脏移植模型,简化了手术过程,损伤轻,供心缺血时间短,避免了手术缝合所引起的并发症。 供心血液循环途径是:受体颈总动脉供心无名动脉供心升主动脉冠状动脉心肌冠状静脉右心房右心室肺动脉受体颈外静脉。供心有充分的血供。
本模型具有以下优点。①易于暴露:颈部异位移植,只需切开分离颈部皮肤及皮下组织,摘除舌下腺、一侧胸锁乳突肌即可有足够空间供手术。此时颈浅静脉已完全暴露,颈动脉也只需切断一侧胸锁乳突肌,分离血管鞘即可。②血管处理简单,吻合质量高:以前许多手术方法多是采用吻合技术[1,4],操作较为复杂,而该手术方式将心脏移植实验手术大大简化,该法不需要缝合,避免了吻合口出血、梗阻、狭窄等主要并发症,通畅率高达100%。③采用供、受体交替手术的顺序,进一步缩短了供心的缺血时间。因血管连接的简化,供心热缺血时间明显缩短,仅2~4 min。④血管相接处为光滑而完整的血管内膜,对血管损伤轻,避免了血管内皮损伤而引起的并发症。⑤术后观察方便。供心位于颈部皮下,一般情况下仅需视诊即可确定供心的功能情况。避免了反复刺激大鼠致内分泌的改变,保证了实验的稳定性。⑥手术损伤轻,失血少,术后恢复快。术中术后均不用抗生素,仅在术后2天内喂以酸化水和2%的糖盐水。⑦手术创伤小,有再次手术机会。整个手术在颈部一侧进行,手术视野3.0 cm×3.0 cm,不涉及大血管及大脏器,亦不会因蒸发而致血容量减少,即使供心不复跳,亦不会致受体死亡。⑧污染机会少:不进腹腔,操作时间短,大大减少了污染机会。
本组动态病理切片检查结果提示,供心局部出现以淋巴细胞浸润为主的病理变化,从第2天即有轻度淋巴细胞浸润,至第8天为高峰,整个过程中伴随出现心肌细胞水肿变性、外膜增生、内膜变厚,当排斥反应发生时, 炎性细胞浸润由心外膜、心内膜、心肌顺序逐渐发展,心肌细胞出现明显的坏死性改变,这与供心存活时间一致。说明本移植模型与Ono移植模型一样,具有相同的移植排斥反应以及排斥反应发生规律、高峰时期、病理特征等,可以作为移植排斥反应的动物模型。
【参考文献】
[1] Abbott CP, Lindsey ES, Creech O Jr, et al. A technique for heart transplantation in the rat [J]. Arch Surg,1964,89:645-652. [2] Mottram PL, Smith JA, Mason A, et al. Electrocardiographic monitoring of cardiac transplants in mice [J]. Cardiovasc Res,1988,22(5):315-321.
[3] Ono K, Lindsey ES. Improved technique of heart transplantation in rats [J]. J Thorac Cardiovasc Surg,1969,57(2):225-229.
【摘要】目的了解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为制定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措施提供切实可行的科学依据。方法选择2008年12月――2012年10月在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住院患者280例,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其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结果烧伤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率为146%。影响因素中,对医务人员信任度高,高、中收入人群,家属支持的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高,而经济是压力衣使用依从性的主要阻碍因素。结论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总体偏低,护理人员应加强在院期间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出院后坚持定期电话随访,定期组织来院随访,使烧伤出院患者压力衣使用依从性得到提高。
【关键词】烧伤;依从性;影响因素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9649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398-01
烧伤康复包含二个含义,即创面的修复和功能的修复,发达国家对于两者之间的投入是相等的。压力治疗是目前公认的防止瘢痕最有效的方法。压力治疗(Pressure Therapy,PT)也称加压疗法,是指通过对人体体表施加适当的压力,以预防或抑制皮肤瘢痕增生,防治肢体肿胀的治疗方法:[1]。1881年Unna首次将压力治疗应用于烧伤疤痕,压力衣(Pressure Garment,PG)便是其中一项通过制作压力服饰进行加压的方法。早期应用、确保合适的压力、坚持长期使用是保证压力治疗有效的三大“法宝”。早期应用患者在院期间能解决,然而后二者的实施需要患者出院后具有对压力治疗的高度依从性。本研究对可能影响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进行了相关调查,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选择我科2009年12月――2012年10月烧伤住院的患者。纳入标准:①年龄>12周岁:②TBSA>10%:③烧伤创面治愈时间>21天;(4)调查对象知情。
12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在查阅文献基础上结合临床实践自制问卷调查表考察患者压力衣使用依从性,包括:①您的压力衣总的使用时间(>1年=3分;>6月=2分;>3月=1分;随意脱卸=0分)②您的压力衣每日使用时间(>23小时/日=3分;>8小时/日=2分;>4小时/日=1分;随意脱卸=0分)③您的压力衣更换频度(
13统计学处理所得数据采用Epidata302建立数据库后,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技术资料采用百分位表示。
2结果
21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情况由护理人员以邮寄形式发放调查问卷,发放问卷280份,回收有效问卷268份,回收有效率957%。从3个条目的总分来看,268例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平均得分36分,最高9分,最低0分。其中得分在6-9分39例,3-5分为157例,0-2分为84例,以得6分为界,有39例患者依从性佳,依从率为146%。
22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个条目得分情况见表1。
3讨论
不成熟的增生性疤痕质韧、隆起、发红,由于疤痕区呈多血管状态,胶原蛋白合成增多,分解减少,排列极不规则,呈旋涡状和结节状。压力衣可对疤痕产生一个持续适度的压力,造成局部缺氧,降低了局部血供,造成受压区相对缺血,促使胶原纤维不过度生长,并以平整的条纹状平行重排,从而延缓疤痕增生,促进疤痕软化,变扁平,呈苍白色。因此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对烧伤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烧伤预后的效果。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268例烧伤患者出院后依从性评价为佳的只有39例,依从率146%,与朱茜等[2]报道的角膜移植术出院患者用药依从性673%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单因素分析仅能反映单个因素对依从性的影响,存在较多的混杂效应和偏倚。
31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低的影响因素烧伤后功能的康复和瘢痕的生长呈副相关;当前有相当一部分的患者从主观上不重视非药物治疗;其次,由于目前国内压力衣的支出未列入医保范围,且压力衣需每日更换、清洗,每个患者需配给2-3套,故制作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且压力衣的更换周期最长仅为3月,据文献报道一个月后,压力衣的压力会下降50%;压力衣的平均穿着时间为1-3年,故一疗程至少需更换8套,费用可想而知,这也是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低的原因之一;最后,压力衣的作用原理是对皮肤施以与毛细血管压力33kPa[3]相等或更大的压力,减少局部的血液供给和主机水分,使瘢痕相对缺血、胶原纤维重新排列,阻碍胶原的合成起到预防和治疗瘢痕;故患者在穿着压力衣后肢体可引起患者局部不适,导致皮肤损伤,还会出现水疱和局部溃烂,患者的舒适度下降,这也是影响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的重要因素。少数烧伤患者可能因织物透气不良、皮肤出汗等原因影响了压力衣穿着的依从性。
32提高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的护理措施
321在院期间的护理措施①科室公共区域开辟压力衣使用介绍专栏,给其视觉强化。建立压力衣使用自我管理信念,以“健康信念”和“自我效能”[4]理论模式为依据,使患者自觉接受压力治疗。②由责任护士为患者示范压力衣的穿着方法、洗涤方式、晾晒方法以及皮肤出现水泡时的处理方法,使其获得直接性经验。③病区内患者现身说法,利用榜样的影响让患者获得间接性经验。
322出院后的支持措施①出院后一周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询问压力衣穿着情况,有无不适反应。②出院一月后通知患者来院复诊,有专科人员应用Giele及Liddiard等人研究的直接测试压力衣产生的皮肤压力分方法获得压力数据,作为更换压力衣时间的参考,以保证患者在获得足够的压力同时,减少不适及限制运动等不良反应,以免压力衣使用依从性下降。③出院后三月后,电话通知患者再次复诊,更换压力衣或为其免费修改压力衣尺度,以获得适当的压迫力度,尽可能地减少患者的费用支出。
4小结
烧伤患者出院后压力衣使用依从性对于烧伤康复至关重要,这是我们烧伤专科护理人员必须深刻认识的问题。做好患者在院时的护理及出院后的健康宣教和回访是我们的必修课。真切地呼吁,压力衣的制作费用能列入国家医保范围,让烧伤康复跨入一个新时代。
参考文献
[1]唐丹作业疗法[M]广东:广东科技出版社,2009:124
[2]朱茜,周琦,王佳园角膜移植患者出院用药依从性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J]上海护理,2013,13(1):26-28
对深圳市宝安区的两所学校(宝安区第一外国语学校和宝安中学)的高一、高二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18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68份,问卷有效率为93.3%,其中男生79人,女生89人。该两所学校都是深圳市宝安区直属的重点学校,在深圳市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深圳市宝安区第一外国语学校,系直属公办全寄宿制重点高中,是宝安第一所公办直属的外国语学校,广东省首批最年轻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宝安中学是我国示范性高中学校,综合实力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其重点上线率达42.3%,在全区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是宝安区教育航母的领军学校。基于此,对该两所有代表性的学校进行高中地理学习性别差异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期对提高地理教学效益有所参考。
二、调查结果
1.地理学习成绩差异
抽调其中一所直属学校的高一、高二各两个班学生某次地理期末考试成绩,高一男生平均分是74.76分,女生平均分是65.64分,男生比女生高9分左右;高二男生平均分为77.45分,女生平均分为79.76分,女生略高于男生,基本相差不大。可以看出,自然地理部分男生学习成绩好于女生,人文地理部分女生成绩略好于男生。
2.地理学科目标认知
对“你认为学习地理的目的是什么?”进行调查,结果如图1。由此说明,高中女生学习地理之目的更多放在应付高考上,比例占63%,而男生则较多注重“与生活相关”,占54.4%,女生学习地理目的还有待纠正。
对“你学习地理有用吗?”调查结果如图2。认为“很有用”的男生占69.6%,女生占37.1%;认为“用处不大”的男生占26.6%,女生占57.3%,可见男生对地理学习目标认识正确性高于女生。
3.地理学习兴趣
“你对地理学科感兴趣的程度”,结果如图3。显示出男、女生对地理感兴趣的程度有明显差异,总体来说男生对地理感兴趣的程度较女生好些。选择“很感兴趣”和“感兴趣”的男生占59.5%,女生占46.1%。
4.学习地理难易程度及信心
学习地理难易程度方面如图4,认为“不难”的男生占34%,女生占15%;认为“难”的男生占51%,女生占67%;认为“很难”的男生占5%,女生占11%;觉得“一窍不通”的男生占10%,女生占7%,说明男生学习地理过程中不太吃力,女生较吃力。
通过对“学好地理是否充满信心”调查,66%的男生有信心,而51%的女生有信心。可见,高中女生学习地理的自信心较男生处于劣势。
三、原因及期望
1.家庭教育环境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师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美的效果,学校里的一切问题都会在家庭里折射出来,而学校复杂的教育过程产生困难的根源也都可以追溯到家庭。”由于家长各自的生活经历、文化素养、教育信念等各不相同。经调查,发现父母对孩子地理学习的重视程度都比较低,男生占30.1%,女生占41.4%。结合该区域特殊性进行分析,得知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深圳市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人们思想多元化,一部分家长从事生意活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他们的注意力专注于怎样赚钱,认为孩子读书就是为了将来多挣钱,更关注的是孩子是否有做生意的头脑,而非学习成绩。据统计,宝安区外来务工人数长期保持在500万左右,占宝安总人口人数的90%,积聚的密集程度和历史形成的久远,在全国独一无二,是名副其实的外来工大本营。该类人群来自不同地方,成分复杂,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没有意识管理孩子的学习,更没有时间重视。
基于此,家长应营造一种宽容和谐的家庭气氛,腾出空闲时间与孩子多相处,关心他们的学习状况,可实行适当的奖罚制度,增强其学习的动力;另外,家长应以身作则,多读书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同时杜绝铺张浪费,避免孩子对金钱的兴趣大于对学习的兴趣,以构建“学习型”、“节约型”家庭,促进孩子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2.社会环境影响
深圳市自1999—2009年实行“3+X”的高考考试方式,其中的“X”就是自选小科。从调查中可以看出,2007—2009年的高考“X”选地理的人数占总报考人数比例相当低。另一方面,对“你所学的各门功课中,把地理放第几位?”调查显示,女生把地理放在第一位的只占1.3%,男生占6.3%,而认为地理与其它学科一样比例都相当高,男生占58.2%,女生占65.2%,放在最后一位,男生占23.4%,女生占28.1%。可见,男女生把地理放在第一位的比例都很低,放在最后一位的占有一定比例进一步说明,整个社会对地理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尽管2010年以后就结束了这种高考方式,但是从该地区高考选择报考地理的人数占总报考人数的比例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地理重视程度太低,这就要求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地理教学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地理的认可度。
3.教师自身因素
调查学生对地理感兴趣程度,“有时候感兴趣”,男生占25%,女生占36%,相对来说,比例都比较大。因为,教师对每堂课处理方式不一样,同时每堂课结构也不一样,使得某几节课正好符合学生的兴趣,学生对该几节课的印象会更深一些,学习效率也会更高。另外,喜欢男教师的男生和女生都约占57%,通过访谈,对“地理感兴趣”的学生里,有74.3%选择喜欢男教师的讲课方式,据研究,大多数男教师充满自信、感染学生;独立自强,勇敢果断;大度豁达,富有幽默;兴趣广泛、思维灵活。女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秩序相对比较拘束,对细节要求比较严格。而男教师的这些特质更与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相契合。
4.学生个体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