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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

时间:2023-12-13 17: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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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资产;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039-01

1 引言

银行业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其主营业务,具有利息相关人涉及广泛和风险防范至关重要的特点。其广泛的宏观性、社会性和巨大的外部性导致银行业的倒闭将会导致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波及金融稳定与社会和谐。目前,我国正在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要求其严格履行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努力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

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后,银行业开始广泛执行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大大增加了银行业业绩的波动性,加大了对银行业金融监管的难度。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资源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价格。公允价值是当前市场价格的及时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银行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同时也削弱了银行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市场形势良好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可以反映银行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当前和未来的获利能力,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优化银行的财务状况。反之,当市场形势恶劣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将加剧银行业的财务困境。公允价值的“反馈性”和“顺周期性”加剧了银行业损益和资本的波动,使得金融监管面临挑战。

次贷危机发生后,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更加积极地探索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对银行业监管的方式和途径。巴塞尔委员会、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均已经要求银行在计算核心资本时,将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巴塞尔委员会还专门了《银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用公允价值方法的监管指引》,以加强对银行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管,维护金融稳定。

2 银行业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在银行业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上。据统计,银行金融资产占全部资产比重约为十分之一。银行业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公允价值计量后,金融资产的波动性将直接反映到银行的财务报表中去,使得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营业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并且,公允价值计量实行盯市制度。在市场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使得银行业绩趋于利好;在市场情况恶劣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使得银行业绩趋于恶化。由此而产生的“顺周期”效应对银行业影响颇大,这种现象在金融危机时期尤为明显。

(1) 扩大银行规模和业绩的波动性。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银行经营过程中交易的大部分衍生金融资产都被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类,按要求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银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各个资产负债表日也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对银行资产规模不会产生影响。而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公允价值采取的是盯市制度,只要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金融资产的成本就会随着变化,因此银行资产规模的波动性变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以公允价值变动随意的模式出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被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被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利润表的波动性也要比历史成本模式下大。

(2) 加大银行信贷顺周期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存在顺周期效应。当经济形式良好的时候,公允价值计量会提高金融资产的价值,产生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银行资产规模和营业利润都有向好的趋势。而当经济形式恶劣的时候,公允价值计量会降低金融资产的价值,产生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银行资产规模缩小,营业利润加速降低。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资产规模和业绩施加的同向强化作用导致银行的信贷业务也产生顺周期效应。经济形式利好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宽松,投资者收益预期良好,信贷投放力度偏大,信贷风险增加。经济形式利空时,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谨慎,导致潜在优质客户被排除在授信名单之外,不利于银行的长期发展。

(3) 加剧银行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困境。

银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银行间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会减弱。一是金融资产分类不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不同。例如,某银行支付20万元购买某项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购买后可以进行以下三种归类: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要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有赔有赚”;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要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不赔不赚”;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在资产负债表日要计算本会计期间因持有该项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可简括为“只赚不赔”。二是公允价值估值过程中涉及人为因素过多,不同估值方法产生的公允价值计量差异削弱了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公允价值的内涵有三个层次,一是按照活跃市场的价值计量,二是按照相似资产的市场价值计量,三是采取估值技术。在我国,由于各银行间金融资产差异甚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前面两个层次难以满足,所以通常要采用估值方法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这就导致人为因素在资产定价中占据很大比重,使得各银行间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可比性降低,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也随着降低。

3 金融监管视角下合理使用公允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尽管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但是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它能提供给投资者更具相关性的信息。修改或放弃公允价值计量只是特殊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加剧的权宜之计,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强化金融监管并适时校正监管规则乃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长久之策。基于考察如何在利用公允价值的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优化对银行业的金融监管,本文试图提出如下的建议。

(1) 改善银行监管体系,创新核心资本监管模式。

考虑到公允价值计量对银行资本产生的波动性影响,监管机构在核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要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核心资本变动的影响;适当调整核心资本的范围和权重,剔除公允价值的影响,建立监管机构和银行间监管资本和会计资本的联系;加强对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提高银行内部管理机构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视程度,对信贷风险的防范意识。

(2)加快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建立逆经济周期监管体系。

加快建立逆周期监管体系,推动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覆盖率、差别化流动性比率等方式都可以帮助银行防范公允价值顺周期效应,监管机构应该考虑将上述指标纳入对银行的监管体系中。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应指导银行建立货币信贷逆周期调整机制,避免银行在经济形势良好时过度放贷和在经济形式恶劣时过分紧缩银根,破坏金融稳定。

(3)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加强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

为解决银行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问题,各银行应该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加强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当银行相关资产或负债项目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时,公允价值计量必须依赖估值技术。同时,由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对严格的公允价值估值程序的运用,监管部门、银行自身和专家学者应该加强合作,尽快完善公允价值的估值标准,建立更加细致的公允价值披露制度,以提高银行间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参考文献

[1]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2]尹带平.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的运用现状和完善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5).

[3]王艳林,刘向伟.公允价值计量、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改革[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2).

第2篇

1.立足于理论与研究层面的分析

企业盈余在会计理论方面被划分为两部分,也就是暂时性盈余以及永久性盈余等,其中永久性盈余属于可持续的,而暂时性盈余则具有一次性的特点。相对于暂时性盈余而言,在估值当中,永久性盈余具有更重要的地位,而且其估值在理性市场当中也要高。通常来讲,营业利润属于永久性盈余,然而因为证券投资收益往往具有较大的不可持续性以及不稳定性,因此属于比较典型的暂时性盈余。立足于理论层面而言,相对于营业利润而言,证券收益的价值相关性往往比较低,也就是说,相对于营业利润而言,在估值模型中的价值乘数也要低。有学者认为永久性盈余除以资本成本就是所谓的股票价格,要是将会计盈余的乘数看做股票价格,也就是通过所谓的市盈率估值法,将资本成本的倒数作为永久性盈余的价值乘数。还有学者认为,只能够在当前会计年度体现暂时性盈余的持续性,也就是只能一次性的影响到股价,等于说每增加一元的暂时性盈余,在股价当中也会相应的增加一元,所以1就是其价值成熟。立足于与对完美资本市场的假定,才能够开展上述的分析,相对于完美资本市场的理论估值而言,盈余的反应系数在现实的资本市场当中会出现一定的区别,然而我们却能够对其进行合理的预期[1]。

2.理论研究假设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全面的引进了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当中,同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证券投资当中也得到了明确,而使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得以提升就是其主要的目的。相对于其他的金融工具而言,公允价值在证券投资当中具有最高的可靠性。这是由于“盯市会计”在证券投资当中的成功运用,也就是将现行市价看成是证券投资的计量属性。在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当中市价会得到优先的考虑。有学者表明,尽管在在这研究当中价值相关性是否与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然而这些研究当中与历史成本相对的增量价值相关性都能够在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当中得到体现。在新会计准则当中规定如果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下,可以在损益计入利润表中算入交易性金融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这样的情况下,证券投资收益就涵盖了两部分内容,其中一种是已实现的收益,而另外一种则是未实现的收益[2]。

既然会计盈余信息的相关性在证券投资的损益当中得以提升,那么相对于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而言,未实现证券投资收益也就具备了一定的增量价值相关性。活跃的金融市场是上市公司的证券投资所必须要面对的,以上市公司以前年度报告为根据,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就能够对证券投资的收益状况进行充分的估计,所以市场可能已经了解年报中的证券投资收益,而且股价当中也能够将证券投资收益信息反应出来,这样就会造成不及时的证券投资收益信息,所以股价在年报的信息区间内就很难出现有所变化的情况[3]。

如果在不具备及时的证券投资收益信息,而且证券投资收益信息与股价在年报信息区间内的变化情况不存在关系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上市公司由于在盈余管理方面具有比较多的方法,其不仅可以采用真实业务,同时也可以采用应计利润,企业的现金流量不会受到应计利润的影响,但是却会受到真实业务的影响。立足于理论层面,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划分金融资产来对应计利润产生影响,这就需要牵扯到未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中,上市公司能够对证券投资进行两种不同的划分,其中一种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另外一种则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润总额会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有较大的关系。上市公司可以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中内如大部分的金融资产,通过选择合适的出售时间,从而能够以盈余管理的方式针对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实施管理,然而却无法在对利润总额进行调节的时候采用交易性金融的公允价值损益来实现。这主要是因为在针对金融资产进行年初划分的时候,上市公司并没有对该金融资产可能带来的损益产生清晰的了解,同时也不会对当年度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产生了解。这样上市公司在实时盈余管理的时候采用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方式就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而且上市公司如果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当中纳入证券投资,就很难真正的自行控制其损益释放的时机[4]。

3.盈余管理模型与研究结果

在本次研究当中,在对证券投资收益盈余管理模型进行设计的时候是以盈余管理的动机作为根据的,采用不对称信息观、有效契约观以及机会主义观等作为理论针对盈余管理动机进行解释,采用不对称信息观和有效契约观的主要条件就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实施盈余管理的时候采用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采用机会主义观的主要条件就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实施盈余管理的时候采用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因为机会主义观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更加符合,所以机会主义行为观被很多学者看做是盈余管理的动机[5]。

经过研究,本文得出了下面的研究结果:①首先我国证券市场可以针对证券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利润进行区分,同时还可以以它们的重要性为根据对其实施不一样的估值;②证券投资收益虽然不具备及时性,但是却具有一定的价值相关性;③上市公司能够利用选择出售时机,从而采用盈余管理的方式针对已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实施管理;④通过对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益的运用,证券投资不仅能够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提升上去,同时还能够防止盈余管理,因此其属于一项具有非常大价值证券投资收益确认模式[6]。

我国新会计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针对证券投资进行计算,与以往的成本计量方式比较起来,这种方式具有较大的优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在资本公积当中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在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当中,不仅允许在损益当中纳入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同时还可以在权益当中纳入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因此在实际上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对该类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进行确认的时候还是选择历史成本模式。

第3篇

(一)金融资产减值概述 金融资产减值指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发生了减值,应遵循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金融资产减值是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的一种矫正。现行准则规定,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应当以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为依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准则列举了九条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准则对这些客观证据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指南,在很多问题的把握上需要人为的估计、判断,给一些企业管理当局利用金融资产减值进行创造性会计留下了空间。

(二)创造性会计的本质 创造性会计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及其会计机构和人员针对会计准则的漏洞或缺陷(包括会计准则未涉及的领域),出于自身需要或依据客观环境,创造性地发明、尝试或选择会计程序和方法,以达到某种目的的会计行为。创造性会计被理解为公司管理当局通过对会计准则的缺陷或可能带有歧义之处的充分利用,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误导性描述的过程。企业创造性会计行为的主要依据有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不同会计政策下的会计处理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也不一样;二是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如一些靠会计职业判断的事项,或是利用会计准则的漏洞、灰色地带来钻空子。故实务中的创造性会计是利用会计估计的变更、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交易事项的时点控制以及调节关联方交易等来修正财务报告,达到平滑利润以及稳定股价等目的,从而按管理当局理想的数字“反映”企业的经营目标和价值。创造性会计违背经济真实性原则,提供误导性的会计信息,是对会计准则的有意误用,目的是美化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准则制定的角度来看,它反映了准则尚不完善。

二、金融资产减值实施的创造性会计分析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变动是确定资产是否减值的首要因素,现行准则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两种模式,一是对于有市价或类似品种有市价的金融资产,通过市场价格确定;二是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通过估值确定。而估值技术在我国应用的环境还不成熟,因为我国的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市场价格或类似品种市场价格做比较,难以确定估值的准确性;估值还需要运用资金时间价值和现金流量进行大量复杂计算,在计算过程中的很多参数也都是评估人员凭职业判断估计出来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过程中的参数估计往往就成了一些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创造性会计的机会。

(二)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判断一项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应以是否具备减值的客观证据为依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列举了九条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准则还对上述客观证据的判断提出了注意事项。具体如何在实践中根据上述客观证据及注意事项判断金融资产减值,比如不能靠单独的证据来判断金融资产减值,要综合考虑相关证据的总体影响,总体影响程度是多大可判定为减值;在多大程度上违反合同需要做出减值认定;公允价值下跌多长时间才算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等,准则均未做出定性或定量的明确规定,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金融资产是否减值会得出不同的都不违背准则的结论。由于准对这些客观证据规定的不明晰,导致对金融资产减值客观证据进行判断的困难,以及对利润和股东资金可能的逆效应,使得金融资产减值成为创造性会计滋生的源头。按照审计程序,审计师应该执行金融资产减值测试,但是如果没有公司管理当局的配合,减值测试很难完成。

(三)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 现行准则要求,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时,应计算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确认、计量的最佳标准。而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三个关键因素: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预计使用寿命、折现率等相关数据不易取得。对于预计现金流的估算,现行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进行最佳估计,而对于基础预测数据的选定标准、预计增长率如何估算、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等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准则规定折现率应是企业投资或发生时所要求的报酬率,但市场利率可能会随时变化,如何修正处理,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得与金融资产有关的合理价值信息难以取得,也使得企业很难正确、合理地确认计量金融资产减值,结果会造成实务操作中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的随意性,为企业的创造性会计拓展了空间。

三、金融资产减值实施的建议

(一)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现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在理论上提高了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但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上述困难和问题,这需要尽快完善准则及技术层面规定,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和规定的清晰性,使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相同,减少稳健性原则在运用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增强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另外对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计价应采用更可靠的计量属性,在资产减值准备计量属性方面,公允价值和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是两个较为合理的选择,但由于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公允价值以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取得都有一定难度,许多资产无法在市场上取得公允价值或取得公允价值的成本很高,而未来现金流量的判断需要较专业的知识,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素质不能完全达到要求,因此在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应只对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减少利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会计职业判断进行创造性会计的可能。

(二)完善金融资产减值计量运用的支持环境 现行准则选取可收回金额作为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标准,而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国的价格市场相对不够完善透明,公允价值和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二是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财务人员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缺乏经验,现值计量困难重重。这样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降低了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因此,要保证我国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在实务中顺利实施,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证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统一提供公开、合理的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各种资产信息和价格信息,为企业的金融资产减值会计计量提供客观的依据,减少金融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主观性,增强金融资产减值信息的公允性和客观性。

(三)提高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在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中,由于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因素,需要进行各种估计和判断。这些估计和判断既受外部会计环境的制约,又与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关,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因此,这要求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一方面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培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自觉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综合地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判定和计量,从自身做起,抵制利用金融资产减值中的主观性进行创造性会计的行为。

(四)加强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审计监督 金融资产减值的判定过程往往依赖于企业会计人员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判断、估计,存在较大的创造性会计空间,可能被一些企业用于粉饰会计报告,调整经营业绩。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对企业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真实性进行鉴证,这对遏制企业滥用稳健性原则,利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非常重要。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金融资产减值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价被审计单位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此外,应专门针对金融资产减值制定具体审计程序,以最大限度地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减值进行创造性会计的行为。

[本文系2010年黑龙江省会计学会重点会计科研课题《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执行的经济后果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刘玉廷、戴德明、夏大慰:《资产减值会计》,大连出版社2005年版。

[3]黄世忠:《资产减值准则差异比较及政策建议》,《会计研究》2005年第1期。

第4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变动内容;影响;难点;建议

新会计准则体系从**年**月**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水平、信息化建设水平、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挑战。

一、金融业新旧会计准则主要的变动内容

对比旧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在理念、内容、准则体系和国际趋同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其中,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外币交易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变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工具的分类基础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长短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分类。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以期限为标准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以持有目的为主要标准,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持有目的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2、计量属性的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允许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的变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后续计量模式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计量未明确规定,一般而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实际金额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后续按实际成本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续计量分不同类别按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计量。

4、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不同

1)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进行账面价值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的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贷款减值测试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各金融机构减值测试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新会计准则明确了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规定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确认减值损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也可以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汇总进行减值测试。

5、确认各期利息收入的方法不同

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贷款结息日确认利息收人,贷款结息日往往在每季末月21日(或每月21日)。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予以确认。

2)确认方法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利息收人是按贷款合同本金和合同利息计算确认的。新准则规定“利息收人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即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人。由于摊余成本不等于合同本金、实际利率也不等于合同利率。因此,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是存在差异的。

3)贷款划分标准不同导致利息收入的确认不同。新准则没有划分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而以摊余成本为依据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人。对于一笔现行标准下的非应计贷款,原《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将不再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会计准则下,如该笔贷款的摊余价值不为零,仍需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银行业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损益实现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充价值的变化直接计入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然提高了财务报告与市价的相关性,反映了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这种计量方式下,随市价而波动将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产生较大影响,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前后期可比性不强。随着近年利率的降低、利差的缩小,银行业的很大一部分利润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

2、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对损益的影响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准备,定性的因素多,且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价值回升的,可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提供了空间。新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对当期的资产和利润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

3、计税基础不同对税收核算工作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未实现的损益,税法根据“实际发生”的原则,对于未实现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未实现的收益也不作为应纳税所得。

对于金融业涉及的营业税、所得税,由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税所得额的确认上存在差异,为了准确核算税额,需增加辅助核算,从而增加了税收核算的工作量。

4、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企业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均要通过企业的会计信息反映出来,金融工具所隐含的风险变得明显,这就要求企业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其风险管理能力,所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促使银行管理层以更加理性、科学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建立准确的风险管理模型。

三、新准则实施后的银行业核算的难点

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强调会计的反映功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新计量方法和新属性的引入提高了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和实施困难。

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分类的准确性有难度

由于大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无法明确其交易或持有的意图,即无法准确判断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还是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其它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核算有很大差异,并且新会计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在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要准确分类并进行相应核算是有难度的。

2、贷款核算的难点

新会计准则关于减值准备的要求较为谨慎,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

作为银行业重要会计政策的“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标准和“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分组方法在具体执行时需要职业判断,其标准高低及分组依据直接决定减值测试的复杂程度和结果,从而影响损益。如何明确单项金额重大及分组标准,什么样的标准是客观且符合实际的是操作中的难点。

2)新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贷款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确定减值金额,而目前监管部门仍然按五级分类考核贷款风险管理。因此如何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资产五级分类有机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难点。

3)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也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折现率的确定,这个很关键的指标,应由谁来确定,是否由人民银行定期公布,还是各企业自行决定。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由于职业判断、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别,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相近业务的重大判断差异,个别情况下导致企业报表数据的横向不可比,甚至可能出现利用其作为利润的调节器。

4)在新会计准则下,要求贷款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这与现行的核算方式相比变得更为复杂,基础工作如信息系统的建设等方面成为核算中的瓶颈。

3、公允价值使用时的难点

特别是银行业,新会计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更高的职业判断水平。另外,如果既不属于证券市场也不属于银行市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大量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不现实,同时并非所有的评估报告均可采用。:

四、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几点建议

1、高素质人才的配备是关键

要贯彻落实新准则,银行业财会人员的素质是关键。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很多新的概念和技术,涉及银行多个部门,会计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传统的簿记,需要高水平的会计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要学习现有银行的各项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相关业务,理解业务的流程和本质,从而准确定义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必须掌握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培养职业判断水平,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避免出现计量的价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高素质人才的配备也是实施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2、加大科技投入,改造信息系统

我国银行业改进风险管理最大的障碍,就是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企业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也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同时,银行是拥有数额庞大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没有系统工具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银行业的信息系统功能主要应能满足以下要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与确认。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摊余成本(含减值损失计算)。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估值)模型。

3、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技术

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运用量化模型有效识别、判断、计量和控制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4、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支持

建议监管方出台具体监管指引,如折现率如何确定,资产减值准备与五级分类工作如何有机结合进行指导,这样即加大了监管力度,又便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操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柯可,新会计准则对权行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5(6)

[3]田瑞锋、孙玉甫,实施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7)

第5篇

一、可靠性原则的体现

可靠性指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足以信赖。具体地说,对一个理性的、对会计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依据这些信息能够作出合理决策。该定义突出了两点:一是信息是否可靠,是对于理性的、对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而不是对所有的人;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须能使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期间以及处置时都应以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学术界和实务界通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所生成的财务信息,其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事实上在评价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的可靠性时不应一概而论。根据我国新会计准则和FASB于2006年9月颁布的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公允价值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对资产和负债的报价;第二层次是存在类似资产和负债可观察到的市价;第三层次是可以运用估值技术所确定的价值。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由于需要在估值模型中大量运用假设并对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其可操纵性明显高于历史成本,可靠性却逊色于历史成本。但第一和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其可靠性毫不逊色于历史成本,且比历史成本更不容易纵。只要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公允价值信息能够随时获取,以公允价值计量所生成的会计信息甚至比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在我国现实经济环境下,很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有时难以取得,或者不能可靠计量。因此,财政部在引入公允价值过程中十分审慎,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条件。新会计准则规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在行文中都明确说明不能获得公允价值信息的,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仍然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这种做法实际上将公允价值运用范围限定在第一和第二层次上。至于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不论采用何种估值模型,除非上市公司能够证明其可靠性,否则,其运用将受到严格限制。而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所以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必然要求选择那些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权证等金融工具。由此可见,新准则中规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可靠的。

二、相关性原则的体现

会计信息的披露应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规范信息披露的形式、数量和质量,也即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和要求息息相关。当会计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项或确认、更改其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会计信息就具有相关性。

随着加人WTO,我国正在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此次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从公允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完全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评估,突破了传统会计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只提供过去会计信息的局限性,对于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价值更具有决策相关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依靠价差来取得收益,其历史成本只能代表其取得时所付出的资产代价,并且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投资的金融工具短期在市场中价值变化较大,并不表明其现有的价值,当然更不能体现其获利能力。而公允价值计量具有更强的相关性,通过公允价值信息,使用者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评价企业的经营机会和风险,以及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业绩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从而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因此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相对于历史成本,我国准则中规定的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计价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需要。

三、重要性原则的体现

对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性的反映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事项都要相同程度地反映,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分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固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反之,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这一原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在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支付印花税、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对于这些交易费用在理论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将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成本;二是将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作为投资费用处理。前者体现的是资本化处理的原则,后者体现的是费用化处理的原则。资本化处理方法使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符合实际成本原则,但不符合按公允价值反映的基本思想;费用化处理方法使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能够按照公允价值反映。但由于交易费用在购买时直接作为投资费用以“投资收益”反映,因而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处置时不能准确反映其真实的投资收益。但在实际工作中,交易费用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数额极小,因此对交易费用采用费用化的处理是对重要性原则的体现,不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进行交易为目的而持有的,持有时间相对较短,其获取收益的主要来源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或者利息,而是其价格变化亦即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因此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前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及其带来的收益变化趋势,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益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很重要的影响,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及其带来的损益进行单独反映很好地体现了重要性原则。

四、明晰性原则的体现

为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要做到清晰完整、简明扼要,数据记录和文字说明应能一目了然地反映出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这就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应根据业务性质及特点分别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予以反映,使相关信息的反映更准确、清晰、有效。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对象可以是股票、债券、基金以及权证等,这些投资对象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有很大不同。为了清晰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品种,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判断相关会计信息,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总账科目下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对其账面价值中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变化也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反映。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前,对其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进行反映,并且不是合并到“投资收益”,而是作为当期损益单独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这样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分清投资已实现的损益和未实现的损益,进而判断企业资产规模、收益风险、财务风险及盈利前景等。对所有损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全部核算到“投资收益”中,可以判定该项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总收益,由于“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是损益类会计科目,因而对于已在以前期间反映过的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不会重复反映。

五、其他原则的体现

一是及时性原则的体现。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获取价差为目的,而在证券市场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开始持有到处置,其价值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其相关会计信息的时效性更强,为了及时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实价值、预计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其预计获得价差的能力,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必要按当日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第6篇

【关键词】 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退出价格; 可靠性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17-03

一、引言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公允价值计量》(SFAS 157),在此基础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11年5月了同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3),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这一新准则的颁布加快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降低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制定难度与实施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一些缺陷或不足带入我国,在降低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可操作性的同时,也使我国失去了为建立高标准国际会计准则作出贡献的机会。本文试图对这些缺陷或不足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退出价格与公允价值实际应用的逻辑矛盾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给公允价值下了一个与IFAS 13几乎相同的定义,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能收到的或者转让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显然,这一定义将公允价值定义为退出价格(Exit Price),如果仅从公允价值的主要用途――对企业现有资产和负债进行估价的角度讲,这一定义无可厚非,甚至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在公允价值的实际运用中,退出价格的定义与实际应用中广泛使用的进入价格(Entry Price)或现值(Present Value)有明显的逻辑矛盾。

(一)退出价格与初始计量中大量使用的进入价格的矛盾

在我国已的39项具体准则中,大部分准则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公允价值计量,但在后续计量中,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股份支付等少数几项资产、负债外,其他大多数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的使用都受到严格限制。也就是说,所谓公允价值概念的广泛使用一般仅限于资产负债项目的初始计量,而初始计量中使用的公允价值实际上都是进入价格,而非退出价格。IASB在其的征求意见稿(2009)中解释为什么进入价格可以用退出价格来表达时认为:“相同资产或负债在相同日期的相同市场上,当前退出价格和当前进入价格是相等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况下,退出价格与进入价格并不相同,如在股票交易中,股票进入价格往往是股票市场上同种股票出售方的最低出价,而股票退出价格则是购入方的最高出价;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主动收购一家企业时往往会导致被并企业抬高价格,而主动售出一家企业时则会导致购买企业压低价格,两种价格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对一项负债而言,形成一项负债的价格与在现实条件下将该项负债转让给愿意接受的第三方的价格会有明显的不同。IASB在其征求意见稿(2009)中曾提出这样的顾虑:“理事会考虑了IFRSs与GAAP关于公允价值定义的差异,IFRSs的‘交换金额’通常可理解为进入价格,而GAAP则将其界定为退出价格,由于在合并交易中大量涉及的是非金融资产或负债,因此,二者之间的差异将造成重大影响。”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供求关系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增加需求会导致价格上升,而增加供给则会导致价格下降,因此,在购入一项资产时,将自己扮演成一个出售者进而进行价格估计是不合理的,因为任何一项交易都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完成的,如果忽视二者之间的差异,将会造成重要估计错误。因此,用退出价格估计初始计量中的公允价值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将现实中广泛使用的进入价格用退出价格来描述在逻辑上也是相悖的。

(二)退出价格与估值技术中成本法的矛盾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第六章估值技术中,明确说明使用估值技术的目的,是为了估计在计量日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即所要确定的是计量单元以退出价格表现的公允价值,具体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并特别指明,成本法是反映现行重置成本的估值技术。无论是成本法还是重置成本法,都是从购买者的角度来观察交易价格的,也就是说,所确定的价格都是进入价格。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一方面宣称公允价值是一种退出价格,并且认为修订后的定义弥补了原有定义中并未明确主体是购买还是出售资产的缺陷;另一方面,又允许采用典型的进入价格――重置成本确定计量单元的公允价值,这种做法不仅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在实践中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在对一项在用固定资产估价时,其重置成本与其处置价格会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很可能会给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造成重大影响。

(三)退出价格与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判断的矛盾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最佳用途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非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一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最大化时该非金融资产的用途。一般而言,一项非金融资产用途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继续使用,二是对外售出。其中前者确定的是计量单元的在用价值,而后者确定的则是计量单元的退出价格,当二者皆可时,最佳用途就是两种方式中能带来最大经济利益的方式。在正常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通常都是对现有资产、负债项目的价值进行重新估计,也就是说,所确定的公允价值通常都是在用价值,而非退出价格,所使用的估值方法主要是计算计量单元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事实上,计量单元所创造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其退出价格之间同样存在着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说往往是重大的,如一项无形资产的最佳用途是继续使用,且其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相对较高,但若将其转让则会因市场有限等原因而致使其退出价格相对较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最佳用途的要求,其公允价值应选前者,而非退出价格,因此,单纯强调公允价值是一种退出价格是不恰当的。

三、回避可靠性概念使公允价值计量失去核心价值标准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其相关章节中,界定了“主要市场”、“市场参与者”、“最佳用途”、“有序交易”等概念,并提出了“可观察输入值”和“公允价值级次”等重要术语,这些概念和术语直接或间接地表明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要求,但却对在其他准则中广泛使用的核心概念――可靠性只字未提,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契合了国际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以“如实反映”代替“可靠性”的国际趋势,但却无助于人们把握隐藏于这些概念和术语之后的精神实质,从而影响了会计职业判断的效果。

可靠性是衡量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可靠性主要表现在客观性和主观性两方面。客观性是指会计信息应与其意欲反映的经济事实尽可能相符,主要表现为如实反映、可验证、中立性和完整性等具体要求;主观性则是决策者根据决策的性质和重要性对会计信息提出的程度要求,主要表现为对不同计量对象计量误差有不同的可容忍程度。一般而言,“如实反映”只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方面,内容相对单薄,而可靠性则全方面考虑了会计信息本身所应具备的全部特征。具体来说,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强调可靠性意义如下:

(一)可靠性是能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前提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虽然对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应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并特别说明“本准则适用于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情形”,但并未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在我国现有具体准则中,在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后续计量时,只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少数几个资产、负债项目能够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因是只有这几个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获得。也就是说,可靠性是能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事实上的评价标准和基本前提,只有计量单元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获得时,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不对此前提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就会给公允价值的实际应用带来困扰。

(二)可靠性是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相关概念的核心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所提出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主要市场”、“市场参与者”和“有序交易”等,实际上是可靠性要求的具体应用,如“主要市场”概念的提出,表明公允价值一定是来自于活跃市场上的可验证数据;对“市场参与者”的定义表明,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而不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对“有序交易”的界定,则使公允价值排除了关联方交易等有可能导致所确定的价格不公允的情况,这些规定都是确保公允价值可靠获取的基本要求。此外,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可靠性是会计确认的前提,也就是说,任何一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都必须以可靠性为前提。因此,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明确提及可靠性要求,有助于保持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与其他各项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

(三)对公允价值级次的规定是可靠性要求的直接体现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第一层次输入值是直接来自于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该输入值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最可靠的证据,应当优先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是相关或类似资产、负债的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为保证该输入值的可靠性,必须依据资产状况或所在位置对可观察或可验证的输入值进行适当调整。第三层次输入值,即在使用不可观测的输入值时,必须以可靠性为前提,并明确规定,企业在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时,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可以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即所有市场参与者可合理取得的信息中的最佳信息。可见,可靠性是公允价值级次的直接体现,若能在相关条文里直接提及可靠性要求,则会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从而极大地提高会计人员进行相关职业判断的能力。

(四)可靠性是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详尽程度的判断标准

为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程度,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定必须根据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及获取级次对其进行恰当披露。对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披露详尽程度的要求亦各不相同,如对于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只需披露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而对于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除需披露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外,还需披露估值流程,以及一些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获取情况、量化过程及其合理性。这些规定虽然隐含了可靠性要求的实质,但却由于没有明确将其作为确定披露范围和披露程度的判别标准,而降低了会计人员进行相应职业判断的能力及效果。

四、承继了I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缺乏系统性的缺点

系统性是指会计准则应具有的完整性、层次性、连续性和有序性等结构特征。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结构上较之IFRS 13虽有所改进,但在总体布局上却没有大的改观。具体表现在:(1)以总则代替了IFRS 13的目标和范围;(2)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和市场,以及市场参与者等章节代替了IFRS 13基本概念的界定;(3)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等章节代替了IFRS 13第三部分“计量”中相应条款;(4)以估值技术将IFRS 13中的估值技术与估值技术输入值予以合并;(5)公允价值级次和披露则与IFRS 13相应条款几乎完全相同。这一结构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各章节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

按照一般的思维习惯,会计准则应按以下顺序展开:(1)目标及适用范围;(2)术语界定及要求;(3)估值技术;(4)估值技术的具体应用,包括在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中的应用,以及特殊项目公允价值计量应注意的问题,如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价值计量等;(5)披露。然而,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并未遵循这一逻辑顺序,而是把方法如估值技术、公允价值级次等内容与具体应用如初始计量、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等交叉混杂在一起,从而使各章节之间失去了应有的逻辑联系。

(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范的内容不完整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特别强调了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而未提及对于公允价值来说更为重要的内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提到了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却未提及更为重要的后续计量中的公允价值应用。这些未提及的内容虽然在其他会计准则中有所体现,但却未在这样一个框架性准则中提出一个应用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三)不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展开模式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展开模式,一般为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和计量及披露五个部分。作为一项具体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理应按照这一模式展开,即第一部分确认,主要介绍公允价值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二部分规定公允价值的获取方法或估值技术;第三部分规定初始计量中的公允价值应用;第四部分介绍后续计量中的公允价值应用,最后对公允价值披露问题作出规定。显然,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展开方式并不符合这一基本模式。

五、结论及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及建议:

1.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界定为“交易价格”而非“退出价格”,以消除公允价值定义与其实际应用之间的逻辑矛盾,即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交换资产或负债的价格。这一定义与我国原有的公允价值定义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中的定义不谋而合,即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双方之间自愿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既然原有定义在之前并未给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困扰,在之后同样也不会给实际应用带来不便。

2.将第二章“相关资产或负债“调整为“基本要求”,并明确将“可靠性”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要求,即通过专门条款明确说明:(1)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是可靠性,如果计量单元的公允价值获取的可靠性得不到保证,则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2)可靠性是判别估值技术是否可用,以及不可观察的输入值是否可用的判别标准,如果某项技术不能保证所获得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或不能保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可靠性则不予采用。(3)可靠性是决定公允价值披露程度的重要依据,可靠程度不高的公允价值只能通过表外披露的形式对外报告;符合确认条件但可靠性略有不足的公允价值信息必须通过充分披露予以补充。

3.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结构按照目的与范围、概念及要求、获取方法、具体应用及披露的逻辑顺序来展开,即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准则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基本要求,明确提出公允价值获取、使用和披露的基本要求;第三章,概念界定,对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一些主要概念作出明确界定;第四章,估值技术,主要规范估值方法及输入值级次;第五章,初始计量,主要规范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中的应用问题;第六章,后续计量,主要规范公允价值在后续计量中的应用问题;第七章,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内容包括金融资产、负债,及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第八章,非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第九章,披露;第十章,附则。这样的公允价值体系既保持了各章节之间的逻辑一致性,又可以使该准则成为一个内容完整,可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准则。

【参考文献】

[1] FASB.SFAS NO.157:Fair Value Measurements[S].2006.

[2] IASB.Fair Value Measurement(Exposure Draft)[EB/OL].http:///,2009-05-28.

第7篇

始于的金融海啸波及世界,学者们纷纷探究其成因,公允价值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表述不完全一致。如iasc323号认为:“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fasbsfasno.157中则认为:“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金融危机下对公允价值的质疑

美国的一些银行家、金融业人士以及国会议员指责公允价值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认为金融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导致金融机构过分的对资产按市价减记,低估了金融资产的真实内在价值,且加速了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由于巨额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资产抛售力度,对加重金融危机推波助澜。

10月,60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sec,要求暂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照市值来给资产定价,金融危机就会慢慢消退。

三、公允价值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一)公允价值如实反映市场波动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当市场处于非理性繁荣状态时,金融机构手中持有的大量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价格也随之飙升,从而产生巨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之亦然。以a股市场为例,-,我国金融机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剧烈起伏(见表1),而公允价值在其经营业绩中又占较大比重,如,海通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当年度净利润之比为19.44%,中国平安达44.19%,中信证券和中国银行分别为24.74%和27.15%。因此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也随公允价值剧烈波动。

不能因此而断定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引起了金融机构业绩异常波动。客观地说,由于公允价值对利率、汇率、税率和资产价格的波动相当敏感,公允价值能够揭示市场变化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二)公允价值还可能缓和金融机构的业绩波动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变动必须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出售时再转为投资收益。因而出售时确认的损益对当期的影响将明显小于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影响。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而不是一次反映收益,缓和了经营业绩的波动。

(三)公允价值并非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sec应美国参众两院的救援法案要求,就公允价值对金融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研究,12月30日提交了题为《studyonmark-to-marketaccounting》的研究报告。明确认为公允价值并非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真正原因是信用衍生产品投资巨额损失、金融资产信用质量不透明以及贷款方市场信心严重缺失。该报告赞成会计界关于公允价值会计让投资者认识到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情况的观点。

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目前经济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一)公允价值的产生背景

20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一直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争论不休,从而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严重缺陷,进而怀疑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的概念。80年代末的美国储蓄及贷款危机促使fasb广泛推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90年代后,衍生金融工具产品的大量出现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公允价值成为其唯一被正式认可的计量属性。

9月,fasb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统一了公允价值的涵义和计量方法。接着又于2月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9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强制美国公司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特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二)公允价值的科学性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外部的利益关系人,会计信息应当对其决策有用。公允价值是现行交易中的估计价格,它立足于当前的交易价格,是最贴近资产和负债真实价值的价格信息。从本质上讲,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能够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主要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有以下优势:

1、能使相似的资产或负债项目产生相似的确认、计量结果,使不同的项目出现不同的结果,增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能如实反映现行条件下与资产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出。

3、既能如实地反映继续持有决策对业绩的影响,又能如实反映取得或处置决策对业绩的影响。

4、可以比较容易地反映大多数风险管理战略的影响,有助于风险识别与管理。

5、能够较好地满足资本保全尤其是实物资本保全的要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金融危机后公允价值的广泛引入仍是大势所趋

fasb于10月了一项解释公告,进一步阐明按市值定价的会计准则,该解释公告允许金融企业对部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以高于这些资产当前售价的水平进行定价,这并未像一些人所希望的那样取消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

11月11日,在由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公允价值不是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对于金融市场的信用至关重要的公允价值应该保留下来,并建议加强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sec副首席会计师stephanie hunsaker表示“sec最近完成了由国会委托的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该研究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应被暂停使用,但需要进一步改进。”

五、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难以体现其公允性

公允价值的应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的交易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

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就第一、第二层次而言,有时市场价格并非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而上下波动,据此确定的公允价值并不具有公允性,很难真实公允地体现产品的价值。而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认定,是建立在合理的主观判断和准确可靠的估值技术基础之上的,鉴于无法保证主观判断的可靠性,估值技术也存在误差,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同样未必公允。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公允价值的确定依赖于活跃的相关资本市场,然而当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市场交易价格会大幅波动,从而影响信息资源及时准确的获取。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则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但如果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信息都很缺乏,公允价值的判断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较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公允价值的弹性空间,增加了获取公允价值信息的难度,特别是许多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更不易确定,需要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来对公允价值进行估值。而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以及折现率的选择等也是不确定的,在计量操作上同样面临着很大难度。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的的顺周期效应,是指市场利好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产品在利润表上显示大量浮动收益,价值高估。诱使各大企业管理层滋生片面乐观的情绪,进而诱使股东增添超额利润的冲动;而一旦经济下滑,相关金融资产价值看低,价值低估,金融机构要提高减值准备,这势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六、规范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及披露方式

(一)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和确定标准

1、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而对于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准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防止价格操纵导致的公司利润管理、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失真,应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

2、规范公允价值确定的标准。对于已经存在活跃、公开的交易市场的,应由国家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明确其中符合公允价值确定标准的市场,其交易价格可以直接使用,形成相对统一、标准的公允价值信息;如需运用估值技术确定的,由相关部门指定研发机构,制定标准的估值模型系统,集中采集有效的市场数据,同时简化系统使用者所能调控的要素,以降低主观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二)完善公允价值披露模式

市场失灵时,公允价值计量会使资产价值偏离而不是公允。而历史成本有其优势,应该综合利用历史成本的更具可靠性与公允价值的更具相关性的特点,使两者有效结合,实施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并用的计量模式。

在现有财务报表结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报告金额的列数,针对每一具体财务报表项目,分别按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列示。为了增加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企业应该披露公允价值会计的更多细节,如计量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价技术及依据的假设,期初和期末公允价值余额的变化等,便于使用者分析判断。

第8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一)积极推进培育活跃、有序的市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市场价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基于市场的一种对资产或负债价值认定的综合计量属性,所以活跃的市场是公允价值得以合理运用的一个前提条件。活跃市场的培育,依赖于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房地产、生产资料等各类市场,防止行业垄断地发生,让交易双方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信息;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舞弊,积极营造一个充分交易、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开展企业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

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于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来说是他们的一个强项,长期的资产评估工作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和评估技术。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与资产评估的目标基本一致,为了有效提高公允价值估价的公允性和可靠性,企业应该借助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优势,尽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长期来看,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客观、公允的资产价值是二者合作的基础和目标。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正式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irValueMeasurements),FASB对该公告的原因做了如下阐述:“在本准则之前,公认会计原则中已有公允价值的不同定义以及应用这些定义的有限指南,但这些指南分散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公告中。指南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FASB决定在本准则中考虑这些问题。”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三个重大问题:公允价值的定义、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当前我国有关公允价值的规定情况与NO.157号前美国的情况基本类似,这三个问题也是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既然美国已经研究并很好地处理了该问题,那么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制定公允价值专项准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便务实地规范指导公允价值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2]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J].财经论坛,2005(9).

第9篇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9)04-060-04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最新修订情况

2008年,IASB已经对现行金融工具准则已完成了三项局部修订,还有一项修订正在进行中:于2月对特定金融工具(与普通股性质接近但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于7月对存在单边风险(one-sided risk)的套期项目和存在通货膨胀因素的金融套期项目如何适用套期会计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三是于10月对金融资产的重新分类予以适度放宽;四是于10月了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和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披露要求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后两项修订都是IASS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做出的。此外,作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措施,IASB还计划对资产负债表外工具的会计计量进行规范。

IASB正在进行的与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长期项目有三项:一是关于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Derecognltion of FinancialInstruments),其修订原因是IAS39中的要求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40号《金融资产转移和服务以及债务清偿》中有关规定差别较大,同时也是为了提高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可操作性;二是权益类金融工具,其修订的根本原因在于IAS32号中对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定义存在缺陷及难以应用,而直接原因是FASB于2007年11月的《权益性质金融工具》中考虑了资产负债类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区别;三是关于IAS29的替换(Replacement of IAS38),其修订原因在于该准则规定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和应用,很多IASB的受托人(Trustee)希望其能制定出以原则为基础的,更加简单的新准则。

二、当前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问题是过于复杂

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过于复杂的原因之一是在于其本身的复杂性。“金融工具”这一术语本身包括了范围广泛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复杂到即使提供了相关条款的全部信息也非常难以理解,金融工具本身包含的信用风险也使条款简单的金融工具变得难以分析。造成复杂性的另一个原因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包括了很多可选项,准则中规定的处理方式与各种例外情况使其依据的准则比较模糊。具体来讲,金融工具计量的多种形式、套期会计、金融工具准则的覆盖范围及金融工具的定义,金融工具的停止确认,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会计计量单位的调整等因素直接导致了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复杂性。

下面以金融工具计量的多种形式为例来说明其复杂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使用困难。

下表中列举了允许或要求使用的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进行计量的多种方法。其中一些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要求,一些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的要求,还有一些是两者共同要求的。此外,有的计量方法超越了IAS39和美国金融工具准则的范围。

上述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方法一些是尝试对价值的现行估计进行描述,另外一些描述了初始成本并加之以不同的调整。有的方法是现行价值与成本的简单混合,还有一些是只有通过较为复杂的计算才能得出结果,表格中的一些计量方法考虑了减值损失的影响,在IFRS和US GAAP中,同样允许多种减值损失的确认方式,应用也较为复杂。

对金融工具的不同计量方式以及对未实现损益的不同处理方式会使财务报表编制者、审计师、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银行监管者及报表使用者遇到以下困难判断金融工具必须或可以计量的方法有时非常复杂并难以应用,财务报告的编制者和审计师难以跟上这种变化并采取合适的方法;对有些金融工具缺乏清晰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必须选择如何对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不能在合适的时间做出选择或不能适当地记录选择都可能导致管理层不希望见到的情况发生,如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报表进行调整,四是不同的计量方法会导致不同的利润或损失;难以确定某一金融工具应采用何种方法或理解各种不同处理方法的含义,造成在不同企业间、相同企业不同会计期间、以及企业会计报表不同项目间难以比较,六是维系并解释大量的复杂要求对会计报表编制者、审计师及准则制定机构来讲都是困难与耗时的。

三、解决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方式

IASB认为,解决当前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的方式可包括以下三种:

(一)使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各种计量方法及相关规则的拼凑对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了伤害,且这种方法是不可持续的,长期的解决方法是各种金融工具使用统一的计量方法。使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可以解决当前的会计计量复杂的问题。

公允价值是现行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很多金融工具而言,其公允价值是指其现行的退出价值(current exit vaoue)。然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也允许使用现行的交割价值(currentsettlement valoue)或进入价值(entry value)。IASB还没有公允价值方面的会计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对公允价值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一般情况下指退出价值(脱手价)。2006年9月美国FASB的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SFAS157中,以脱手价为计量目标,即“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并建立了一套根据获取的信息不同分为三个等级的公允价值估值框架,解决了与金融工具相关的许多问题。

公允价值是对所有金融工具唯一适用的方法,与公允价值相对应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方法并不可行,因为其不能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有关信息。即历史成本有较强的可靠性,但缺乏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以公允价值方法在使用现金流量来评估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为例:它能够提供未来预期损失方面的信息,而不是只提供损失发生时的信息;它从金融资产取得开始就提供了信用风险增加的有关信息。2008年11月15日于华盛顿召开的20国

首脑会议上,IASB受托人委员会主席Gerrit Zalm在给美国总统布什的信中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更有利于市场的透明和风险的及时确认,并有助于增加市场纪律的约束性”;国际公司治理组织ICGN(0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认为,“投资人普遍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因为它能够揭示到底发生了什么,弃这种方法将摧毁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信心,美国财务分析师协会最近对其欧洲会员进行了一次调查,85%的被调查人(559名)认为暂停公允价值准则会降低人们对欧洲银行系统的信心。

使用统一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有助于简化金融工具的计量。如使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可从以下方面减少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复杂程度 对金融工具不需要再进行分类,不需要对减值的确认与计量出规定,不存在金融工具不同计量方法的转换问题;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中金融工具间的计量错配问题不复存在:对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分割也不再适用。

对金融工具采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公允价值变动对报告相关性的影响,如公允价值的剧烈变化难以管理,且使财务报告相关数字剧烈变动;会计报告使用者难以理解未实现的利润和损失对当前的损益造成影响;在缺乏相关市场信息时,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存在困难和不确定性,公允价值计量在发展中国家还难以广泛应用,如缺乏成熟的市场及掌握估值技术的专业人员。

虽然大多数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在现行财务报告准则下已被要求披露,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成为统一要求前,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关于列报,公允价值的变动结果如何在利润表中列报等;关于披露,需要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哪些信息等关于计量,公允价值如何定义及公允价值应如何计量等,关于范围,如何适当地定义金融工具以及哪些金融工具应被列于金融工具准则之外等(如权益性投资,租赁的权利与义务等)。

(二)对现有准则进行改良。

由于使用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IASB讨论稿还介绍了一些在现有基础上将有关标准改进和简化的方法,以求能够尽快简化有关会计处理。这种方式要达到预期效果,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应能给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多的相关、可比的信息;必须和长期的计量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即仍应以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为目标,逐步增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数量,不能增加会计处理的复杂性;一旦做出修订后,短期内不应再进行修改。然而,经验表明修改现有的计量要求往往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资源,效果并不明显。

修改现有的计量要求。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改良的第一种方式是修改现有的计量要求,如减少金融工具的计量种类(金融资产目前采用四分类的方法),或直接简化现有计量种类的要求和限制。修改现有计量要求的一种可能方式是减少“持有到期投资”这一项,这一分类中的很多工具将被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下。这一变化可以减少这两种分类间随意转入和转出的舞弊行为,也可以降低会计报表编报者因错误判断将金融工具重新分类的风险。然而,使用这个方法需要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给当期损益造成的影响进行重新划分与界定。另外一种可能的方式是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而将目前在此分类中的金融工具纳入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中进行计量。这种处理方式不需要对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但或将导致企业利润剧烈波动。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凡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现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变,其他的金融工具仍以现有的要求进行分类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附加例外可选项。对准则进行改良的第二种方式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附加例外可选项的方法代替现有的计量要求,如金融工具满足例外的标准,将可以使用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大量减少会计语言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合格的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取决于金融工具现金流的变化,有着高度可变未来现金流的金融工具(如衍生工具与权益性投资)可能被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而有着固定或变动轻微的现金流的金融工具(如市场升息债务工具)可以适用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方法。当固定收益的金融工具因为其信用风险较高现金流高度可变时,这些减值的金融工具也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

使用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与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长期目标一致并且是最有效率、效果最好的改良方式。缺点是包括的例外选项仍会导致财务表相关信息难于理解和比较。

(三)简化套期会计要求

讨论稿中涉及了公允价值套期以及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简化,但未考虑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简化。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异同。公允价值套期是设计用于消除或减少由于套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而被套期项目以其他方式计量所导致的计量的错配。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改变了被套期项目的计量方式以便和套期工具的计量更加匹配。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被用于抵消因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如果套期是高度有效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以抵消。如果所有的金融工具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很多因计量方法错配导致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套期会计的需求将不复存在。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不同,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并不影响金融工具的计量,而影响了套期工具的确认时间及其利得或损失的确认时间。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在会计中是个例外,它允许管理层子并非其发生的会计期间在损益中确认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由于这些未实现的现金流量直到发生时才能影响企业的损益,改变金融工具的计量要求对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没有影响。

改变现有的套期会计。一是由于套期会计并不能经常反映套期活动的经济结果,从而无法在财务报告中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有的财务报告使用者认为取消套期会计有助于解决当前金融工具财务报告中的一些问题二是替换现有的套期会计要求。如为被套期项目提供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选项;三是保留并多方面简化现有的套期会计要求。

虽然IAS39下一步如何修订还不明确。从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状况以及IASB的一贯态度而言,采取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仍是最终的目标。

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频率加快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频率加快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的趋同处于两难境地。由于美国会计准则在各方面已领先于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双向趋同事实上成为大多数情况下前者向后者的单向趋同。而这种趋同也意味着对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而言,其会计准则向美国会计准则的趋同。我国以国际会计准则为蓝本的新准则于2007年才开始生效,目前仍处于熟悉与适应阶段,有的规定还未得到广泛使用,各方为实施新会

计准则的实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中国如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重新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则由于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会计准则可能难以操作;如不进行修订,则会计趋同的目标会受到影响。对境外上市的商业银行来讲,这种影响更为直接,主要表现为 银行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增加:对银行内部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相关风险政策,程序和控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协调不同会计准则间的成本上升等。而对银行监管部门来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频繁修订也增加了银行监管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如要面对银行监管资本计算、资本充足率的评估和对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所带来的新的变化等问题。现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适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评价。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实施已有两年的时间(香港上市的企业于2005年开始适用国际会计准则),为进一步评估新会计准则对银行业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采用新会计准则特别是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情况进行评估,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积极与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沟通,以利于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反应。银行业监管部门应从行业监管角度出发,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银行业实施金融工具等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深入分析这些准则的实施对银行业及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积极参与并评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与修改。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透明度较高,每项准则制定或修订都要形成讨论稿征求各方面特别是财务报告使用者与编制者的意见,并将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反馈,历时时间较长,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我国境外上市的银行产生直接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与自身联系较为紧密的准则制定予以充分重视,从事后执行者转变为事中的参与者,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努力维护自身的权益。而银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对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予以关注,亦可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并对新准则对监管政策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调研,并适时对监管政策做出调整。

鼓励银行提升估值能力并加强监督检查。本次金融危机表明,那些较早投资开发有效估值方法和监控流程,以及估值方式和信息来源多样化的银行,在市场流动性缺失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应对估值的不确定性。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鼓励银行提升金融产品的估值能力,并建立健全相关的业务流程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银行估值方法,程序与相关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估值的可靠性,从而确保银行业绩的真实性并提高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增加信息披露要求。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相关境外债券投资产品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由于相关金融产品设计非常复杂,国内银行不具备对其独立进行估值的能力,有时只能通过向交易对手询价等方式进行估值,即以交易对手的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进行公允价值入账,但银行无法判断交易对手的估值模型是否正确。由于估值差异对当期损益造成的直接影响,为防止通过估值人为调控当期利润,确保其财务壮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监管部门应考虑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金融工具持有人对公允价值的估值部分做出更详细的披露,披露的重点是金融工具的估值的具体方法及其对当期利润和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