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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与保护

时间:2023-12-14 1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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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与保护

第1篇

关键词:地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9—0091—04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域的文化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形成了具有整体性的中华文化,构成了既有统一性又具有多样性的非物质文化形态。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人文价值与地理特征存在差异,传统文化在一致性的前提下,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因此,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充分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特征,因地制宜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地域文化之中,使其在传承发展中更具本土文化特色,形成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区域,保持其原始的土著文化特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特性

地域文化“是指生活在特定区域的人群在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人文心态、民族艺术、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的总和”①。地域文化是一种特色文化,是以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特征为标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文化。这种文化源远流长,这样一种传统地域文化的存在,非常明显地制约和影响着当地百姓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特定的地域环境之下,存在相似的地理条件与自然条件,当地的生产资源、经济发展、历史动因、天气状况、水土因素和自然环境都决定了该区域的文化发展特点。地域文化在古行政划分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我们目前认可的几种划分方式:“一是以地理相对方位为标准划分,如东方文化、西方文化、江南文化、岭南文化、西域文化、关东文化等;二是以地理环境特点为标准划分,如长江三角洲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岛文化、大陆文化、高原文化、草原文化、绿洲文化等;三是以行政区划或古国疆域为标准划分,如云贵文化、巴蜀文化,齐文化、鲁文化、秦文化、晋文化、楚文化等。”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融共生,共同发展,在相互依存的文化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方面,也使地域文化特征更为凸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与地域文化密切相关。

不同地区因其生存环境与生活习惯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特征,在中华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区域,也就产生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形态。每个地域因为地理因素的差异,出现了农耕、渔猎、游牧等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融合的文化发展态势。每个民族因为生存环境的不同,保持着自身的生产方式和审美品格,构成了多元化发展并且有独特民族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著名学者袁行霈在《中国地域文化通览》一书的绪论中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多源同归,“在这种自然环境中形成的中国文化,明显地呈现出地域的差异,这些差异乃是统一的中国内部的地域差异,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呈现了丰富多彩的面貌这是我们对中国地域文化的一个基本认识”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的文化多样性,地域性正是其多样性的一种表现。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出现与发展总是与某地区的传统人文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成为一种感情的纽带,密切传承者与地域文化的联系,使人们找到强烈的文化归属感;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独特的自然资源联系在一起,这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成为带动地方文化发展的重要渠道;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有的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其产生与发展都有独特的背景与条件,在自然环境制约下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地域、风土不仅决定着艺术的方向,而且更宽泛地决定着文化的方向。民间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之说,正是对这种文化地域差异的明解。”④

二、地域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域文化多样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文化最生动形象的呈现,它在民间以独特的方式存在,长期口耳相传,从而形成文化经典,体现着某个地域独特的文化特点。

(一)特定的地域环境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风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特定的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在自然环境制约下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格。著名史学家、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曾经谈道:“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穷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之区别,而影响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精神。人类文化由源头处看,大致不外三型:一游牧文化,二农耕文化,三商业文化。游牧文化发源在高塞的草原地带,农耕文化发源在河流灌溉的平原,商业文化发源在滨海地带以及近海之岛屿。”⑤由此可见,地理环境承载了不同的文化发展,孕育了不同的民族精神,形成不同的文化特色。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有着不同的地貌特征,不同地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风格与民族品质。各种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独特的地域特征。如:山决定了山歌的存在,江南水田决定了田歌的存在,黄河决定了黄河号子的出现,草原决定了内蒙长调的存在。陕西的信天游,“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有时人们在距离遥远的两山之间对话,需要扯开喉咙大声呼叫,因此常常把声音拉得很长,调子高昂,从而影响到信天游的旋律走向”⑥,形成了具有高亢之感、粗犷质朴的宽音域和跌宕起伏的旋律;而新疆由于地形原因,民歌主要由游牧生活中的牧歌演变而成,普遍带有呼唤性音调,民间音乐表演也多有载歌载舞的特征,具有很强的感召力,颇能体现新疆民歌中热情奔放的情绪。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音乐因地貌特征不同而形成各自特点,是与地域文化中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风情密切相关的。

(二)特定的自然条件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形态

不同地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的差异性也会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例如以材料选择为基础的民间雕塑艺术在各个地区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征,形成了丰富的民间雕塑文化——木雕、竹雕、石雕、玉雕、砖雕、桦皮雕、骨雕、陶塑、泥塑、面塑、酥油塑,等等,材质选择的不同也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差异,丰富了民间雕塑艺术的表现形式。不同地域自然资源的差异成为艺术表现不同的基础,也使同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具有不同的艺术特色和鲜明的地域特征。新疆盛产玉石,玉雕艺术历史悠久、题材广泛,基于不同的选材形成了独特的艺术特征。同样是玉雕艺术,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的玉雕与河南南阳的独山玉雕风格不同。即使选择相同的材质,同一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在不同地域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例如同为泥塑,河南浚县的泥咕咕造型质朴可爱,成型之后吹之呜呜作响,色彩绚丽颇有民间特质;同样地处中原的淮阳泥泥狗色彩均以黑漆为底,品红、品黄、白色、绿色彩绘于上,色彩未经调和,纯度较高,造型更为夸张;陕西凤翔泥塑装饰华美富繁,色彩艳丽喜庆,汲取古代石刻、年画、剪纸和刺绣中的纹饰自成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与自然资源的密切关联,在材质选择不同但艺术形态相同的雕塑和纤维艺术中表现最为明显。我们在探讨雕塑艺术的同一性过程中,更要关注其不同的地域特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更具特色。

(三)特定的地域风俗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发展

不同地区特定的生活风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体现,紧密地传承了一个地域人们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民俗风情。就剪纸艺术而言,不同地域文化背景下剪纸风格不尽相同,这与当地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民间艺人造型审美取向密切相关,在各地的地域传统风俗文化基础上形成了形态、风格各异的剪纸艺术:北方地区的剪纸艺术风格呈现粗犷有力、造型夸张的特点,具有北方民族的豪迈之风;南方地区的剪纸艺术风格则表现为玲珑秀美、优雅精致,一如南方隽秀的风物;西北地区的剪纸风格具有凝重之感,古朴浑厚、刚健有力,承袭了秦汉时期雄浑的艺术风格;关中平原地区的剪纸则体现了中原文化的包容与宽厚,形成淳朴中见秀丽、简练中见精巧的艺术特征。剪纸艺术的地域传统文化特点在题材方面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北京的剪纸多为风俗题材,表现岁时节令、婚丧嫁娶;河北蔚县剪纸以戏文人物和花鸟走兽居多;陕西剪纸根植于淳朴的农耕文化,意在祈福或吉祥,题材通常是抓髻娃娃、鱼戏莲、十二生肖或陕西十大怪等;宁夏剪纸艺术主要依托于伊斯兰文明,剪纸风格有着强烈的宗教内涵;内蒙古和林格尔剪纸依托于草原文化,审美取向中展现出草原文化的独特气质。

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沃土,在传统民俗风情基础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了地域性的特征,也成为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体现了不同种群与民族的创意和才智,包含着丰富的精神文化资源。每一个民族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反映着该民族的特色,呈现出鲜明的传统文化价值。不同地域在文化交流过程中,成就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也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融性与共同性原则。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本身有着很强的地域性,并且至今存活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其申报形式也往往立足地方,以独一无二的区域特色为标志。因此,非物质文化遗存恰恰为我们考察地域文化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视点。”⑦反观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文化属性也应成为我们研究该项遗产的重要着眼点。我们应在地域文化视角下,透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形成原因、口述历史及文化源流,多角度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三、地域文化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由于不同地域和民族的文化模式、文化形态、文化观念不同,导致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千姿百态、多种多样。就像生物的多样性是世界存在发展的前提一样,文化的多样性也是人类发展兴盛的重要前提。我们应在地域文化视阈下重新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多角度、多方位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一)积极保护具有特征的地域自然环境

地域自然环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温床,为了传承与保护具有地域性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注重对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开展基础性的保护工作,培养其生存土壤,构建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自然环境。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当地群众,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生态博物馆等,形成民间保护机制,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需的生存空间和原生环境,鼓励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坚持,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气候,营造原生态文化的小氛围,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持与发展。其次,以民间团体为单位,加强地域文化的研究。“诸如吴越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湖湘文化、闽文化、赣文化、蜀文化、中州文化、三秦文化、三晋文化等有代表性的地域文化,近年来在古籍整理和研究、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研究、文化艺术研究、民风民俗研究及地域文化综合性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为地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广泛采取了实物收藏、文字音像记录、保护和培养地方特色文化创造者和传承者等多种形式,保护有特色的地域文化,对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进行地毯式普查,对濒危文化实施抢救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⑧最后,积极引导非遗传承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专业培训或引导民间艺人拜师收徒培养传人,发扬传统的“师徒制”、“父子制”的民间传承方式,各级各类学校可将带领学生“走出去”和将民间艺人“请进来”的方式有机结合,促进区域文化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二)加大力度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

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逐步提高,人们对非遗资源开发的热情高涨,许多非遗资源被形成产业化的发展,对自然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要加大力度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在保护独特的自然资源过程中,首先要积极培养一方百姓的乡土文化观念,树立正确的态度对待本地的非遗资源,而非单纯地对经济价值的追求,实施全方位的立体保护,将视角放在技艺、技巧和人对人的传承之上,而非物质产品本身;其次在对本地资源的开采方面亦要注重对传统的传承,学习古法在特定季节手工开采,进行保护性的开采而非破坏性的损毁;最后,在培养百姓传统文化观念基础之上,政府要积极引导,并实施必要的监督,配合文化部门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切实投入专项经费开展非遗保护,避免非遗传承中的唯利是图现象。

(三)主动保留、恢复富有特色的民俗风情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破四旧”运动对传统文化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许多基于传统文化基础上的流传已久的风俗活动戛然而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当前,我们要积极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的精神环境,“恢复其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尊重当地历史上所形成的民俗,使其在自由的文化环境中自然地生长,而不是人为地横加干涉。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文化的眼光来看待民间习俗和艺术,而不是动不动就以封建和迷信来断定它们”⑨。首先,要进行民俗与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积极进行调查研究、采集整理,进一步挖掘传统的民俗文化,对各地域、各民族的节令民俗活动、婚嫁民俗活动、祭祀民俗活动等进行归纳整理与思想传承,营造积极的民俗文化氛围,对目前保存完好的传统文化风俗进行重点保护,对于一些民间工艺技巧以及民间演艺艺人要有目的、有目标地进行保护;其次,要进行民俗庆典活动的开展和推广,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在旅游文化推广基础之上进一步开发潜在的地域文化资源,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最后,要积极地培养民众的传统文化信仰,在民俗活动中培养年轻一代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豪感,推动民众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扬弃地继承民俗活动中的传统文化观念,肥沃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精神土壤。“要适当地进行文化的调试和重新建构,使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法在非遗中迸发出活力,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要让看得见的文化展示场景进入到看不见的文化的心态世界,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文化形态和文化心态的统一,这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暨民俗文化的发展策略应该开创的必由之路。”⑩

综上所述,只有在地域文化视阈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才能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属性,形成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立足于地域文化视角,共同承担,共同推动,逐步形成完善的保护机制,从而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第2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端鼓腔 保护 传承

1.微山湖端鼓腔保护与传承的必要性

淮河流域微山湖端鼓腔有着典型的湖区历史文化特征。端鼓腔以祭祀的礼仪方式、戏剧性的表演方式、曲艺式的说唱语言,表现出微山湖区人民生产生活的历程、社会风貌及风土人情。如初冬时节“敬大王”。“大王”指的是一种生活在水草里,黄色方形头并隐约有“王”字,身体能变幻成红色、绿色的小蛇,当地俗称“长虫”。渔民结伙在结冰的湖面上破冰捕鱼,又称“起草”。当收获颇丰且恰好见到“大王”时,草头就要恭恭敬敬地用水瓢或毡帽、棉帽把大王“请”进去,进行隆重的祭祀演唱活动。

端鼓腔同样有着浓厚的地域文化特征。端鼓腔作为一种由古老的民间祭祀活动发展演变而成的曲艺形式,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它大多是在逢会时演唱。一年之中几乎每月都有会,这与湖区渔民民俗生活、民间信仰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在长期的融汇磨合中复合而成,而且能在具体演出环境中因陋就简,随势而变,显示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和顽强的生存活力。它通过神灵文化展示出深沉的人文关怀、古朴豪放的表现形式以及鲜明的地域、民俗特征。

2.微山湖端鼓腔的主要价值

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价值。端鼓腔与古代的“乡人傩”有着共同的渊源。端鼓腔真实地再现了湖区人民自古以来的生活状况和生活历程,承载着湖区许多重大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发展轨迹,反映了微山湖区的社会风貌、风土人情,是微山湖区的历史文化见证和研究湖区发展变化的重要历史文化史料。

文化艺术价值。端鼓腔包含多种艺术表现形式,有民间音乐、戏剧、说唱、民间舞蹈、武术、杂技、剪纸、绘画等,是一种独特的综合性艺术。演员们表演时一般都边唱边跳,动作有“穿花”、“二龙出水”、“走八字”、“走灯”、“圆场”等,同时还有舞蹈、杂技、武术等表演;会场布置色彩鲜艳,外面神幡高挂,里面悬挂各种神像及神仙斩妖图,并装饰有剪纸图案;演员们会祭祀时还即兴表演舞蹈、杂技、武术等。整个表演活动洋溢着浓郁的远古文化气息,具有重要的文化艺术价值。

研究运河文化的价值。京杭大运河贯穿微山县,许多古运河段已淹没于微山湖中,微山湖区文化是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端鼓腔反映出了旧时微山湖渔民生产、生活状况及信仰风俗,作为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加强对端鼓腔的研究、保护和传承,不仅对研究淮河文化同样对弘扬运河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3.微山湖端鼓腔的发展现状及模式

微山湖端鼓腔的保护现状相对于其他民族民间艺术,端鼓腔的整理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口传心授”是端鼓腔传承的唯一方式,故而,至今未发现任何有关端鼓腔的专著或历史文献记载,它的起源也无从考证。一些戏曲词典或戏曲概论的论著中有对端鼓腔的一些介绍和论述。《微山县志》中把端鼓腔归为“社火”的范畴,对其的起源、形式、曲调等作了简单的概述。1993年由张海萍先生撰文记载的有关端鼓腔的谱例是一本较为完整、细致的谱例,为端鼓腔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微山县文化馆的陈炎先生根据端鼓戏的曲调和舞蹈劳动创作改编的表演唱《渔家乐》,参加山东省1958年的跃进歌舞会演,受到热烈欢迎。2006年,端鼓腔被审批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10年,被审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说起微山湖端鼓腔的传承模式,“传承”人是其核心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文化的“传承”,核心是传承文化的载体——人,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传承离不开传承人。端鼓腔的传承模式通常是家族传承,不同姓氏的学徒之间大都是亲戚关系,一般不会传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不会传给其他地区的人。而且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端鼓腔只传男不传女,很多仪式的环节还需要女子避开,以免冲撞了神灵。这就是端鼓腔在传承过程中的弊端,导致了这一民间艺术传承的断代。微山湖端鼓腔现存两个剧团,一个在微山县昭阳街道爱湖村,团长是传承人杨成兴;另一个在微山县昭阳街道新建村,团长是金中玉和沈加如。两个剧团的成员师出同门,如今关系却不是十分融洽,一味的顾及个人及本团的利益,而没有上升到顾全保护端鼓腔这个“大局”的高度,这也是影响端鼓腔传承与发展的一个因素。

4.微山湖端鼓腔的保护

“局内人”的努力。端鼓腔的传承人都是从几岁起就跟随师父学习,从剪纸、绘画、唱腔、鼓点、仪式流程等各个方面学习端鼓腔,要不停的跟随师父到各处去演出,因此端鼓腔演唱者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所以没有任何唱词的记录,所有的唱词都是靠头脑记住的。在口传心授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一旦错了,就会和原本的意思出现偏差。而靠大脑记忆唱词会出现忘词、漏词的情况,这样就不能更完整、准确的进行传承,因此十分有必要提高演唱者的文化水平。端鼓腔的爱好者也在为保护端鼓腔作出不懈的努力。不仅在微山湖区,在洪泽湖、高邮湖、东平湖等湖区有许多端鼓腔的爱好者,端鼓腔演出前一天需要搭起演出的大棚,棚内的地上会铺上一些稻草,一些年长的端鼓腔爱好者会把自家的被褥铺在稻草上三天三夜不离开。在整理资料的时候这些老人可以给学者提供许多素材,同时还可以在观看的时候给年轻的一代讲解故事的脉络,帮助听不懂的年轻人理解演唱者在表达什么,有助于扩大端鼓腔的受众群体,使很多的人投入到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也离不开教育界。遵循教育原则,就是要求向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以增进学生的传统民族文化和本土文化观念与认识。可以借助课外活动时间让学生观看端鼓腔的表演,或者把端鼓腔内容适量的引入中小学课堂等。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端鼓腔的保护欲传承中同样不容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并非立竿见影之事,关系到多方面的相互合作,为保障这个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发挥好政府的督导作用,加强对各地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督察,督促各地政府加大保护力度。政府一定要加大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的监督审查,监督必须贯穿资金分配的全过程。政府行为显现的是政策性与导向性,政府可以通过组织与协调机制,将各方面社会力量凝聚在一起;也可以通过出台具体政策等方式,使民间力量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

参考文献:

[1]李爱真,吴跃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4.

[2]山东省微山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曹瑞民、盛振玉主编。微山县志。[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0.

[3]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编。济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山东卷)。1996.

[4]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教程[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1

[5]项阳。当传统遭遇现代[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7.

[6]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4.

[7]李荣启。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A].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C].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第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154-02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些地方因保护理念错位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保护性”破坏,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它是一种无形的,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样式,其核心在于通过传承人世代相传。可以说,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传承者、创造者,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就是保护传承人。换言之,对传承人的保护就意味着对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忽视对传承人的保护,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失去了根基与价值。所以,弄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而对传承人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就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迫切而重要的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现代化、价值多元化、娱乐多样化的不断演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既迎来了机遇,也遭遇了挑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口耳相传的文化,其技艺的获得是一个长期习得的过程,传承人的成长需要时间的累积。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受其本身性质的局限,无法为人们带来直接客观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当今社会转型与经济变革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处境尴尬:一方面,许多年轻人更愿意到大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并不愿意跟随父辈在老家学习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困于传男不传女的旧习,使得愿学的女性却无法获得学习机会,这使得本来就愿学者寥寥的传承活动更是进退维艰,如此一来,许多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面临着无徒可授的状况,传承人正面临着断代的危险。不仅如此,一部分年富力强的传承人可能因为经济的贫乏与生活的困顿,为了生计不得不“改弦易辙”,这使得传承人又面临着流失的危险。在这种“断代”与“流失”的双重夹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处于青黄不接与后继乏人的境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环境改变的苦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其产生与发展依赖一定的文化环境与文化空间,脱离这种环境,其形态就面临改变或消亡的危险。一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一些传统非物质文化技艺失去依存的活动空间,逐渐式微,甚至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针指导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利用的辩证关系,没有做到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其赖以生存的活态环境遭到破坏,有的破坏甚至是不可逆的。这样一来,或者因为传承环境的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目全非,或者因为传承空间的改变使得原有的观赏对象流失,或者因为生活方式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存续,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保障不力的困境

不可否认,各级政府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中,都下了很大的功夫,然而现存的认定与保障制度却存在着保障不力的困境。比如,在对传承人保护过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然而恰恰就是这一基础性的工作,却存在制度的缺陷。现有的认定制度规定传承人只能从众多的艺人中挑选一个或者几个予以认定,这必然使得那些需要团结协作的链状结构的传统技艺会发生“掉链子”的情况。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技艺需不同的艺人承载不同工序,那些其他关键工序上未能被认定传承人的艺人可能会因经济利益和个人荣誉等原因与获选艺人之间产生矛盾,从而使得传统技艺非但未因认定传承人而获得更好的保护,反而适得其反。与此同时,在争夺有限的传承人指标中,有部分人或许因弄虚作假、迷惑专家而当选,有部分人却可能因交通信息闭塞而错失机会,无论是当选还是落选,都无疑会挫伤那些具有独特技艺却无缘获得传承人的真艺人的积极性。这种缺乏公平公正的认定,其结果往往与初衷相违背。此外,现有的制度在认定过后的保护中也存在各种保障不力的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经济保障不合理性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问题的成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的文化,其由传承人的传习展演、受众的观摩模仿以及传承空间与环境等要素构成,无论哪一个要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终会传导到传承人保护这个问题上来。就此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濒危主要有以下成因。

(一)从传承人的角度看,经收入菲薄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无心”传承

目前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各级政府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但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其中用于资助传承人的经费却少得可怜,完全不足以让传承人衣食无忧地专注于传承。多数传承人在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只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来,无法潜心从事传承活动以及培养传承人。此外,尽管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展示活动,但多半是利用多于保护,索取高过给予,对传承人缺少人文关怀,通常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并没有对他们进行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掌握精湛技艺的民间艺人既没有获得经济上的有力资助和支持,也没有获得精神上的荣誉和自豪,这使得不少传承人不但无法潜心从事非遗工作,有的甚至会产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绪。由于传承人地位弱化、经济贫乏、生活困顿,使年轻一代对成为传承人失去兴趣和信心,无法被吸引到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中来。

(二)从传承受众的角度看,生活方式改变与思想观念演化导致“无人”传承

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随着文化消费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当今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人们的观念意识、生活样式、审美精神和价值导向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刘锡诚先生所指出的:“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由发生和繁荣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土壤逐渐削弱和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1]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物质生活和现代精神文化生活,年青一代更热衷于现代的生活方式。在当代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介的冲击下,他们更热衷于运用现代科技产品消遣、娱乐、生活:如玩微博、微信、游戏、网购等,他们对民间传统技艺逐渐失去兴趣,既无心观赏更无心学习。当大多数年轻人被吸引到现代电子传媒上后,传统技艺展演的受众群体不断流失。传统文化在现代物质文明、商业文明及科技文明的裹挟中日渐被蚕食,甚至消亡。如此来看,缺少观赏对象、无人喝彩鼓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自然“曲高和寡”,难以为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然也难逃后继泛人的困境。

(三)从传承空间的视角看,现代文明制度与新型城镇建设导致“无法”传承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l一体化的逐渐推进,大批人口向城镇迁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也纷纷外出谋生,留守乡村的大多数是老幼病残,他们既无精力也无兴趣去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严重的问题是随着人口的迁徙流动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有的乡土生活体系遭遇侵袭甚至崩溃。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以社长、社首或是寨老、巫师等为代表的村落神事管理系统。这套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的神事活动,祭神、娱神、迎神、赛会等带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民俗活动[2]。随着农村社会的逐渐解体,原来很多依赖于传统农耕社会的传统技艺失去了存在的空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了“活态”传承的生活基础,不得不走向博物馆似的展演传承,这无疑会导致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走样与异化,可以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旦失去原有的传承空间就无法原汁原味地“活态”存续。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的对策建议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放在对“人”选定、保护、传承上,也就是说首先要保证能选出真正的代表性传承人,其次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安心传承,最后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在一定的空间中开展传承。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建议有如下几点。

(一)完善传承人保护制度

选人是用人的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首先要制定传承人的认定标准。要针对不同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制定可操作性标准,确保选出的传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其次要建立传承人的选拔制度。为了提高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要坚持民间推荐、政府把关的推荐、认定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世世代代生活在群众中间,要充分相信并利用广大群众特别是民间艺人们的推荐,政府所要做的是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综合考量,在候选人中认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决定性作用的优秀传承人为代表性传承人。再次,建立传承人的技艺档案库,对传承人的技艺进行完整录像归档并制作光盘以备传习之用。最后,要建立传承人的退出机制。这样既可以及时纠正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极个别滥竽充数的错误,还可以剔除已认定传承人中的个别不负责任、不尽义务的传承人,从而保证传承人队伍的纯洁与活力。

(二)保障传承人身份地位

选出优秀的传承人后,要使其安心于传承,还必须从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提高他们的身份地位,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社会上受认同。从物质角度看,要让传承人衣食无忧,这就需要对传承人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对技艺精湛或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应可享受相应的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效率,给予传承人特殊的“绩效津贴”。同时也要分考虑到其他未当选艺人的经济状况,形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团体的综合保障系统,以免艺人之间相互妒忌、内耗而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除了经济上保障外,还得从精神层面上对传承人进行鼓励,使其安心用心于传承。比如,每年定期组织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定期交流、技艺比赛等活动,让他们获得社会认同与肯定。每年定期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或参与支持非遗传承的其他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称号。大力推荐非遗传承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他们参政议政,为非遗保护代言发声。我们在给这些文化传承人以积极的社会地位肯定与社会声望评价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舆论导向,这样就会形成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氛围,自然也就更加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3]。

(三)保护传承人传习空间

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核心是传承人的保护,但是单一的以人为中心,并不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健康发展。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特征迫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注重保障传习场所、文化空间的完整性,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后续艺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地域性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其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让更多的人逐步了解传统技艺,喜欢传统文化。

总之,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传统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日益重视。但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社会发展不够平衡,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24-36.

第4篇

【关键词】莺歌柳书;非遗;传承与保护

莺歌柳书是2008年由山东省菏泽市申报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①口述史最先于20世纪出现在美国,作为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也被我国广泛应用于非遗及其他各人文学科领域中。莺歌柳书在发展过程中遗留资料较少,且目前是濒临消失的状态,好在传承者们的居住区域相对集中,故笔者以传承人口述史为视角阐述莺歌柳书的现状。本文口述史材料基于对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多次采访整理而成。

一、莺歌柳书发展历史

“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中国曲艺集成•山东卷》(下)中说:“莺歌柳书又名莺歌柳子,是由柳子戏曲牌【莺歌柳】演变而成的一种民间说唱形式,但从目前尚存曲目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②;李梦华老师也在《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一文中论述了莺歌柳书可能存在的五种流变,其一就是莺歌柳书是由明代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但从曲调唱腔对照来看,已难看出两者联系③;何丽丽在其博士论文《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④从伴奏乐器、节奏、旋律及旋法等多方面论证曲艺类莺歌柳书完全是柳子戏【莺歌柳】的简化版,两者的联系是紧密的且是显而易见的,了“已难看出两者的明显联系”说法。笔者翻阅大量专业书籍坚持莺歌柳书是柳子戏曲牌【莺歌柳】发展而成的观点。菏泽地区最早的莺歌柳书艺人是清末民初曹县仲提圈的张瞎子(1848--1928),其弟子为曹县张保亮和定陶曹志田;曹县张保亮的再传弟子为曹县郑庄郑玉昆(1904--1976);郑玉昆晚年又将莺歌柳书技艺传授给曹县郑文祥和菏泽的高志军、平。第二部分莺歌柳书的发展现状将以莺歌柳书传承人的口述史为主,并参考笔者的多次田野调研。田野调查和口述史的整理均为笔者在2020年9月至11月末完成。为叙述方便,口述史不以问答形式呈现。

二、莺歌柳书的现状

笔者于2020年11月30号至菏泽市曹县郑庄乡寻找藏匿在民间唱莺歌柳书的老艺术家——郑文祥老先生。寻找过程算是顺利,据资料显示郑文祥先生1946年或1950年生人;笔者找到年纪相对大的老乡询问,大家对郑文祥先生很是熟悉,大家都知道街上有个唱曲儿的先生。见到郑文祥老先生很是亲切,家里非常朴素,像大多数曹县农村家庭一样,不同的是先生家里摆放了几张很显眼的关于莺歌柳的证书和奖书。郑先生今年高龄73岁,由此看来网上资料不准确,应是1947年生人;老先生自谈有个乳名儿“刘根儿”,街上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喊。郑先生8岁开始学习莺歌柳书,其老师是曹县邵庄镇郭庄的郑玉昆先生(现已离世),在这期间也学习了山东琴书,且郑玉昆先生也只有郑文祥先生这样一个学生;郑文祥先生20多岁的时候,由于家庭和生活原因,就不经常学习和演唱曲儿了。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9年,2008年莺歌柳书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1月,菏泽市文化局命名郑文祥先生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6月山东省文化厅命名郑文祥先生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莺歌柳书代表性传承人。市政府和省政府层面开始对莺歌柳书重视起来,在莺歌柳书被评为国家级非遗后多次邀请郑文祥先生录制莺歌柳书,对即将消失的这一曲艺文化施行抢救性的保存;而且每年会给传承人六千多元的补助。老先生说08年09年那会儿孩子们正好也稳定下来开始自己的生活,他和老伴儿可以享受日子了。据郑先生描述,他的老伴是给他伴奏最多的,老伴拉曲,他唱曲;老伴刚开始不会拉弦,耳濡目染加上他的点拨,日子久了便无师自通了。郑先生说经常载着老伴到曹县的广场和公园里一晌一晌地唱,冬天冷了便唱得少,也有好多围观的人,但是大部分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他都会热情地向大家介绍;有时候唱莺歌柳书时间久了会随性改口唱段山东琴书,就这样反反复复唱,也不会心生厌倦,觉得让大家听到传统曲艺自己心里也特别开心。笔者总结:郑先生平时演出和休闲演唱的曲目都是传统留下来的,在这过程中没有创新,更没有关于莺歌柳书的创作班子;郑先生教学生也是倾囊相授,那么目前看来,莺歌柳书在没有创新的情况下,目前保存的算是“原汁原味”。郑先生中间收过很多个学生,但坚持下来并唱得地道的只有平老师一个人,其他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不会唱曲儿了。现在莺歌柳书的传承人只有两位,一位是73岁高龄的郑文祥先生,另一位是他的学生——54岁的平老师。两位传承人老师都在尽全力寻找下一代传承人,唯恐莺歌柳书在此出现断代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的梳理

(一)莺歌柳书濒临消失。莺歌柳书在2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曾辉煌过,也曾萧条过,目前已经接近消逝,主要体现在这一曲艺形式面临无人传承的状态,不禁引发思考,存在200年之久的莺歌柳书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濒临消失?(二)传承人严重缺乏。经笔者了解,菏泽当地高校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早在2014年便让学生学习并演出莺歌柳书,并在平老师和其他老师的指导下将《偷诗》搬上舞台,但此后并没有学生坚持下来。没有学生自愿长期学习这一曲艺形式,是目前莺歌柳书存在专业传承人较少的主要原因。(三)群众被隔离。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许多当地人对于莺歌柳书是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在很多人心中更是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但莺歌柳书目前少有社会参与,当地人对当地的宝贵文化没有熟悉的认知;也就是郑长铃老师所提出的“民众被隔离”。民众被隔离,没有社会的广泛参与,这种保护终究是无根之木,事实上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⑤民众参与进来,让更多青少年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学生们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熟知当地非遗文化是当前传承工作的重中之重。(四)精神财富不被重视。莺歌柳书这种文化表现形式已经与当代的社会生活有了隔阂与距离。隔阂越大,距离越远,消逝的速度便会越快。当代社会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曲艺形式似乎不再符合大众审美。莺歌柳书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由许许多多精神财富累积而成,莺歌柳书面临失传足以以小见大,当精神财富一点点被剥离出去,可想我国传统文化将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根魄,我们如何挽救历史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⑥中第七条有明确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笔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莺歌柳书存在的以上问题,总结出以下应对措施:分别从官方建设和艺人本身建设两个层面出发。(一)官方建设。1.相关文化宣传机构应加强对非遗文化的宣传工作。从官方层面让大众认识到非遗文化对我们的重要性。莺歌柳书已接近消逝,在此情况下应增加演出次数;增多演出场所;举办非遗文化的专场研讨会、展览会等等;让越来越多的人看见、听见并感受传统文化。让非遗文化越来越多地走进博物馆、让越来越多的民众走进博物馆,任何文化形式的保护与传承都脱离不了群众,只有让大众了解认知文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才得以更长久地存在。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虽然越来越多的文化被列入省级或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护单位之间分工不明确;被保护的文化被分层;文化遗产所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保护的认知发生偏差等。针对莺歌柳书的保护与传承,我们要认清一个实质问题,即我们要保护与传承的是莺歌柳书这一曲艺形式的技艺、唱腔、具体内容等多个方面;而不是片面地保护莺歌柳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名分。在实质性的保护工作上,不能让保护工作只是成为一个口号,不应把非遗名录项目从文化的整体性中抽离出来。目前莺歌柳书赖以生存的土壤是鲁西南菏泽地区,我们应把保护莺歌柳书所在地区的社区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注重起来,保护好生存环境,是非遗文化存续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保障非遗文化传承人的生活,只有传承人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才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文化的建设中。3.当地教育部门应适当地对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包含的文化形式。培养当地青少年、高校学生学习传统曲艺,使其了解非遗,了解文化遗产对于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教育部门可以提倡教师在音乐课堂和实践课堂中开展莺歌柳书的相关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同时学习传统曲艺,为传统文化注入更多年轻的血液。相关单位已将遗产名录不断地更新、确认、立档、研究、保存,我们当代人的任务就是如何在生活学习中做到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与振兴。(二)艺人建设。1.提高数字化。莺歌柳书发展到当前依旧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这种保存传承方式虽然可以将艺术经验更直观地传达下去,但是显然也存在许多弊端。在条件的允许下,传承人可适当做好对当下曲艺的资料记录、视频记录,提高传统曲艺的理论化、多媒体化,让大众接受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让传统文化跟上现代社会的步伐。2.增加市场化。面对莺歌柳书社会市场的急剧萎缩,艺人老师们应当在官方部门的帮扶下努力使这一曲艺形式走向市场,并开拓市场,让观众可以进入剧场欣赏莺歌柳书演出中所讲述的故事。3.推陈出新。历史留给我们的传统文化固然宝贵,但任何一种文化形式的留存少不了创新。在传统曲目的基础上,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做一些创新呢?我们应该创作出更多符合当下大众口味的作品,让越来越多的新一代人继续传播,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于历史,生存于当下,或存续于未来。保护与传承就是保护当下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在上迎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艺术文化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从保护的角度而言:面对莺歌柳书这一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该消除隔阂,拉近大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带着合适的方法融入到非遗文化世界,其实恰巧是这些宝贵的非遗文化遗产丰富地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

注释:

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山东卷》(下).第一版,北京:中国ISBN中心,1982年12月:第1281页。

③李梦华,《菏泽曲艺的“活化石”——莺歌柳书》,曲艺,2020.10。

④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9.04。

⑤郑长铃,《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安全问题》,贾磊磊等主编《建构文化江山——第二届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5年版。

第5篇

关键词: 非物质 文化遗产 传承 保护 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是当今全世界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个大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多年前就制定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与《世界非物质遗产名录》,采取各国申报制、经审议批准后正式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我国国家文化部也在近年出台了《国家级文化遗产名录》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市、自治区与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相配套的两个《名录》,采取层层申报、层层审议批准后列入名录的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地市级的两大文化遗产,予进保护。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从以下三大理论层面予以解读与把握――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传承保护的意义

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大概念,“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与设施。”①而用英国18世纪人类学家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则是:“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②20世纪美国文化学家克鲁伯与克拉克洪则认为:“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并传授,并构成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是历史上经过选择的价值体系;文化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的因素。”③

非物质文化,是文化中的一部分,指由人们口头传承的、没有物质载体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它也是整个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既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凝聚与精神的结晶,也是一个民族的智慧之光与智力之本。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厚,它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影响深远,是民族的瑰宝与国家的骄傲,既向世界显示其曾经的辉煌,也向世人昭示其现在的伟大。

文化的传承、演变、发展,有一个进化播化涵化的复杂过程。所谓“进化”,是指文化的发展过程是持续性的、有阶段性;所谓“播化”,是指文化现象是通过人们的交往与联系,如商业、战争、迁徙等途径传播开来;所谓“涵化”,是指外来文化的进入,引起本土文化的抵制,两种文化互相碰撞、交叉、磨合、渗透、融合。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具有口头传承性、不可再生性、民间性、罕见性、唯一性等特点,就亟待予以特别抢救和保护,以利更好地传承,否则就有灭绝之灾。这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意义之所在,它关系到民族文化的存亡。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一个争分夺秒的严峻的现实问题。我国传统的节目――端午节,作为节庆文化,是中华民族为纪念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而形成的民族传统文化,属于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但是令国人感到遗憾甚至耻辱的是,它已被韩国抢先“申遗”成功,列为该国《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按照谁申报谁拥有的国际惯例,这种做法既合法又合“理”。这就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不利与缺失,也从反面证明了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内容与措施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座丰富的艺术宝库,数量之多、价值之高,令世人瞩目,其中有许多项目已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例如昆曲等。也有许多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具体而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内容,可分为三个层面:

1.把握三个必备的条件

一个项目要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备三个必要的条件:历史价值性、完整性、真实性。对这三个必要的条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把握。

2.把握三个保护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三个阶段:

①学者保护。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学者发现、挖掘、鉴定,肯定其历史地位、作用、价值,并加以收集、整理、维修、保护、抢救等。

②政府保护。指在学者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基础上,以政府的名义加以保护,明令其不得损坏,并拨专款、设专人进行悠缮、抢救、补救等官方行为。

③世界保护。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按世界的通告保护规定予以保护。

3.把握保护项目的价值

我国有许多堪称世界之最的非物质文化价值,有的已成为绝艺,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表演艺术”中的河北沧州狮舞、湛江醒狮、浙江奉化布龙、山西翼城锣鼓、高台花鼓、浙江永康九狮图,以及变脸、耍牙、吐火、飞钹、蹦杆、流星、中幡、皮影、魔术、哑鬼戏、少林棍、钟馗戏蝠、打棍出箱等等,都享誉世界。又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造型艺术”中,也有细纹刻纸、泥塑(天津泥人张、无锡惠山泥人、嵊州宓风光吸塑、北京“免儿爷”、无锡“小花囡”、“大阿福”等)、瓷艺、鬃人、发雕、刻丝、吹画、拔花、吹糖人、捏油灯、火笔等等,也都成为国宝,令国际惊叹。又如仅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就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共十类总计多达225项,其中较著名的有传统戏剧的温州南戏、永康的醒感戏、金华的婺剧、绍兴的绍剧、金姚的姚剧、宁波的甬剧等;也有传统手工技艺的杭州张小泉剪刀、杭州西湖龙江荣采摘与制作工艺、湖州的湖笔、杭州萧山南宋官窑瓷制作技艺等;并有民俗中的永康庙会、绍兴市的大禹祭典等等。可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具体措施上,应以政府保护为主,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一经列入各级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即视为已经立项,在确定项目类别、名称、保护单位、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包括保护目标、保护措施、确定传承谱系与传承人、划拨保护经费等),落实保护计划等等。同时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跟踪督查制等,并定期信息交流会、经验交流会、奖惩会等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与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文物,不仅要发现、挖掘、收藏,而且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保护原貌的基础上发展。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成一个良性的动态过程、积极过程、主动过程、提升过程。在这方面,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1.明确项目的本体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以保护、继承为主,为此就要确定保护项目的本体特征,在创新发展中必须以这些本体特征为基础,不得失去原貌,也不能走样。这其实就是文化的“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文学艺术的一个不可动摇的根本性原则。革命导师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④列宁也指出:如果讲到现代人所承受的‘遗产’,那就要区别有两种遗产:一种遗产是一般启蒙者的遗产,是对改革前的一切东西采取绝对敌视态度的人们的遗产,是拥护欧洲理想和广大群众利益的人们的遗产。另一种遗产是民粹派的遗产。我们已经表明:把两种不同的东西混淆起来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过去和现在都有一些人保存了‘六十年代的传统’,并与民粹主义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⑤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本体特征。

2.全面继承项目的文化传统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口口相传的文化,以“家传”与“师传”两种主要方式代代传承下来。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就要花大气力、下大功夫,在全面继承项目的文化传统上作大文章、收大效果。要虚心拜师学艺,对保护项目的一招一式、一点一滴,都要真正学到手,成为项目名副其实的新传人。

3.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

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也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绝不是简单地“复古”或“守旧”。德国伟大的文学家歌德说:“人们老是老谈学习古人,但是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说,要面向现实世界,设法把它们表达出来,因为古人也正是写他们在其中生活的那个世界。”⑥法国文艺批评家圣・艾弗蒙也说:“……荷马的诗永远是杰作,但不能永远是模范。它们培养我们的判断力,而判断力是处理现时事物的准绳。”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要审慎与大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使之在不失本体特征的前提下,更趋完善、完整、完美,成为文化精品乃至文化品牌。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确是一项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做更多、更细、更好、更深的工作,我们一定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为民族文化事业的振兴做出应尽的努力与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①《辞海》缩印本第1858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

②[英]泰勒:《原始文化》,转引自《文化学辞典》第109页,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③[美]克鲁伯、克拉克洪:《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回顾》,转引自《文化学导论》第7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④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⑤列宁:《我们究竟拒绝什么遗产?》,《列宁选集》第1卷第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第6篇

关键词:路桥灰雕;吉祥纹样;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1-0131-03

一、路桥灰雕艺术形成的历史渊源

路桥是浙江台州温黄平原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这里钟灵毓秀,地灵人杰。路桥早在5000多年前就已经有人类繁衍生息的迹象,河流交互,商品经济发达,以河流为凭借,形成了河街一体的城市形态。灰雕集聚的路桥十里长街贯穿着城南镇北,南官河逶迤穿越而过,旧市古街,使这座城镇呈现出一中安详宁静、清丽婉约的江南水乡格调。悠久的历史积淀了丰富的而独特的人文景观,路桥灰雕就是路桥历史文化中一个典型的代表。

灰雕,从传统来讲,就是用蛎灰作为原材料进行加工而成的雕塑。其开始也最不为人知的作用是避雷,然后是辟邪,具有象征祈祷的意义。灰雕造型大部分呈上小下大的尖字形,矗立在空中,以此起到避雷的作用。灰雕的原材料蛎灰,它是人们将各种从海里捞起的蛎壳经高温加热过后,粉碎细筛制作而成,大多用在建筑上起装饰作用。宋代时期砖石建筑水平不断发展,石灰石被充当石缝、墙体建筑等地方的黏合剂,得到广泛应用。但江南沿海一带并不盛产石灰石,而蛎灰,与石灰石具有相同的性质,颜色灰白,黏稠度和韧度都非常理想,且路桥近海,当地贝壳类为主的原材料资源丰富,因地制宜,蛎灰就是在这个时期进一步被应用,成为重要的建筑辅助材料。

二、路桥灰雕工艺的艺术特色

(一)路桥灰雕中的传统吉祥纹样

在中国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文化沉淀中,传统吉祥图案因为与人们的生活最为密切,也就成为中国最大众化的艺术,它历经几千年,获得每个时代各个阶级的喜爱,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充分体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审美情趣。吉祥纹样的象征反映了中国人的艺术观,在路桥灰雕中,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类别:

1.动物类纹样特色

(1)龙纹: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几乎所有的灰雕艺人都做过龙纹作品。龙是古代人民想象出来的具有神秘色彩的动物形象,它最早是作为图腾崇拜而出现的,后来图腾的含义逐渐消逝,而作为神物的象征意义得到了延伸,并一直影响至今。在路桥灰雕中,龙的纹样常以委婉多姿的行龙造型出现,然而除了正常形态的行龙纹,出现频率较高且广受喜爱的还有 “鱼化龙”的艺术造型,这是民间常见的纹饰。“鱼化龙”题材在路桥灰雕中大量出现并不奇怪,龙主水,人们心想若有龙王庇佑,必能风调雨顺,可在当时封建阶级统治下,龙的形象是不能随便乱用的,于是人们便弱化龙的形象,“鲤鱼化龙”的形象应运而生,这样既满足了人们防火的精神需求,又避免了与权贵冲撞。

(2)鱼纹:“鱼”与“余”谐音,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艺术纹样,在西安半坡村出土的6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的彩陶中便已出现了大量鱼纹,由于当时人们的生殖崇拜,鱼因为繁殖力强大成为人们信仰之物,最早是作为图腾纹样存在。然而现在,也同样因为寓意富贵有余的吉祥之意,成为人们的描摹对象。路桥灰雕中鱼的形象大多以鲤鱼造型出现,“鲤”通“利”,对从事商业经济的人们来说象征着生意受益或盈利。又因鱼跃龙门的美誉,有着中举、升官、飞黄腾达的兆头,也比喻逆流前进、奋发向前的精神。

(3)蛙纹:蛙纹也是出现极早的一种动物纹样,在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的彩陶中就出现了生动而质朴的蛙形纹样,这个彩陶纹饰的母题能够延续如此之久,本身就说明它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一个民族的传统观念和信仰有关系。在民间,这种纹样常被作为表达母爱及“避邪”的象征性纹样。路桥灰雕中的蛙纹作为半立体雕塑存在,它是依附在屋檐下墙角上的,形态有点夸张变形,宽大的嘴巴,健硕的前肢,后半部分进行了弱化,无明显的后肢,还带有一点尾部的形状,是没有变态完全的蛙形。

2.植物类纹样特色

(1)缠枝纹:路桥灰雕中的缠枝纹纹样常以浮雕的形式出现,有时以缠枝纹为主组成一幅吉祥图案,有时与莲纹、菊纹或蝙蝠纹等结合,组成不同的纹饰,变化多端,婉转多姿,展现出流动的线条美。

(2)宝相花纹:宝相花,并非真实的花,是人们臆想创造出来的花朵图案,是我国传统花卉图案中最丰富、运用最广的一种花卉图案。其特征为:一是对称,二是用牡丹、、荷花等两三种花组合构成,三是花瓣造型层次多样,外形均为圆形,花形方向有正面、侧面的。

3.人物类纹样特色

福禄寿三星,是我国广为人知的幸福神灵,代表了人们的向往,寄托着人们生活中最终的愿望。福星以木星或天官为要,禄星掌握人间荣辱贵贱,民间常用财神赵公明来描绘他,寿星指南极老人星,常以高额老翁,慈祥和蔼的面目出现,手拄挂着葫芦的拐杖,另一手捧着象征长寿的仙桃。三位的形象流传千年,早已深入人心了。

4.抽象类纹样特色

(1)逍挝疲阂辔火纹,作为光明和火焰的象征,它的形式是三个小勾子形出现于一个圆圈中,它们从圆圈的边缘乡中心展开,三个勾子又联和为另一组纹样,例如三朵花、三只凤等。

(2)云雷纹:是以连续的回旋形线条构成的几何图形,有点像蜗牛壳的纹样。有的作圆形的连续构图成为云纹,如行云流水,绘画性十分鲜明,有的作方形的连续构图为雷纹。

列举的只是路桥灰雕中一小部分纹样,诸多美好的动植、物形象都被艺人们融合在灰雕艺术中,绽放光彩。

(二)路桥灰雕传统吉祥纹样的象征内涵

吉祥纹样通过象征、谐音、寓意、表号和文字变形等手法,再经过对称、夸张、组合等画面组织方式,往往让灰雕发挥更好的建筑装饰功能。灰雕也同样具有很好的绘画性,平面造型感强,利用变化万千的线条,对点、线、面的进行合理搭配,组成装饰感极强的平面图形。这样的纹样更注重轮廓线与线条的节奏和韵律,不再是呆板、拘谨的具象形态。西方的建筑多直线,中国的建筑多曲线,古建筑中上翘的飞檐,再加上独特的吉祥纹样,如鸟的翅膀一样向天空飞翔,期盼与天空融合,典型的“天人合一”的美学观念使然,被誉为“伸向天空的祈祷”。

灰雕吉祥纹样象征中也体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万物是平等的、密切的关系。在传统吉祥纹样的象征表现中,不仅反映了人们“象天法地”和“师造化”的创作观,也凸显了了人们天地含情、万物化生的自然观,把原本属于人独有的思想、情感、意志等赋予没有生命的世间万物,从而使得一切都被纳入吉祥纹样的象征意象都有了与人相似的生命感,并且有了灵性,肯定了世间万物具有的价值。

三、路桥灰雕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一)路桥灰雕工艺的困境与现状

路桥灰雕已有八百多年历史,因为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和年代久远自然损耗,有不少灰雕是后来为保证灰雕纹样完整性而重新加塑上去的,所以能保存下来的真正原汁原味的灰雕作品已经非常稀少。随着建筑材料和建筑风格的不断更新,灰雕这种造型艺术在市场上已得不到广泛应用,濒临消逝。建筑大家梁思成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东方老国的城市,在建筑上,如果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性,在文化表现及观瞻方面都是大可痛心的。因为这事实明显的代表着我们文化的衰落以至于消失的现象。”如今,灰雕文化在新世纪传承和发展的不利因素日渐突出,一些具有悠久历史、地道独特的老手艺也面临着传承困难的窘境。

庆幸的是,现在时展,人们对历史文化的觉醒,使得一些具有悠久历史、颇有价值的民间艺术在人们眼里得到了重视。路桥灰雕在政府的重视下,经过政府投资修复和翻新部分碉楼和民居上的灰雕,灰雕迎来了恢复性发展时期。在2007年,路桥灰雕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上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年过七旬的张崇生老人,为路桥灰雕拍摄的数百幅优秀作品在省图书馆及全省各地陆续展出,并且得到了有关学者专家的认可,使其在各地有了进一步的普及。路桥灰雕的存在既展示了路桥浓郁的地方特色,又体现了路桥独特的人文内涵,是一种技术性较强的民间传统艺术工艺。

然而,在有关部门进行的路桥灰雕相关调查显示,人们对灰雕的认识却并没有大的提升,路桥当地的人们对路桥灰雕也不是很了解。在接受调查的人中,了解的比例相对较低,听说过但不了解的比例与没有听说过的比例相近。只有少数老街居民和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人比较清楚灰雕艺术,不知道它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比例很重。不同年龄的人由于生活环境和社会经历的不同对灰雕的认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根据对不同年龄段的路桥居民(在路桥居住较长的人们,包括外来的人员)对灰雕的认识情况进行调查,具体见下图:

由表看出,18岁以下没听过灰雕的人占大多数,在所有听过但不了解的人中,18-30岁、31-45岁、46-60岁所占比例较大,且大致相同。尽管如此,在人们知道灰雕文化及现状后,普遍对传统文化现存状况表示忧虑,也有部分人积极地提出可行的意见,表达他们的关注。在大家的声音中,普遍认为灰雕传承缺乏有效的传承方式和保护机制,政府重视不够和未能过早重视是导致灰雕艺术濒临消逝的重要原因。灰雕师傅呈老龄化状态,且现在灰雕应用的市场狭小,收入微薄,灰雕技艺又需要一定时间磨练,加上灰雕常在户外作业,比较辛苦,难以吸引年轻一辈,缺少继承人,出现无法传承下去困难局面。灰雕虽然精美,但毕竟很多方面不适应于时代的发展,在选择面上也非过去能比,原汁原味的传统民间艺术文化,在现实环境中大面积的发展具有一定难度,会受到较多因素的限制。

(二)路桥灰雕工艺的保护与传承对策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关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和促进民间工艺美术的进一步发展。路桥区为了进一步拓展路桥灰雕技艺的传承与创新的空间,目前已采取了多项保护措施。传承与创新问题说明路桥灰雕的保护和发展,不仅要考虑现在的生存问题,更要考虑到将来的发展问题;既要积极地解决老艺人、老传统的流失问题,还要解决后继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及灰雕的创新发展问题;既要考虑到市场需求,又要培养好人文市场,还要通过宣传路桥灰雕文化,宣传路桥本土文化,增进新一代人对路桥灰雕的了解;路桥灰雕作为地方民间艺术存在,它的未来发展不仅仅是单方面影响,包括教育、文化、商业等多方面,综合整理出如下几点意见:

1. 加强政府的宣传作用,建立传承保护机制,开发多元旅游文化载体

灰雕纹样具有优美的造型和丰富的象征意义,在装饰的同时寄托着人们的信仰,通过有效的宣传途径增进大家对灰雕的了解。并合理规划存在灰雕的地区的保护,例如十里长街,做好古街商贸旅游的结合,整改临街店铺,引导有特色有发展前景的店铺入驻,围绕古街文化进行特色旅游推广等。整理和搜集灰雕的相关信息,制作精美的宣传海报、连环画等,以多样的方式呈现在民众眼中,也可以在学校或是社区开展艺术文化周,进行展览,对青少年和居民进行文化普及。不仅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同时拓宽了人们的知识面、了解自己当地的艺术文化,巩固自身的民族精神。

2.发展灰雕新模式,融入现代设计元素

一个优秀的传统民间艺术除了传承,能顺应时展不断更新才是长久之计,例如拓宽灰雕艺术的应用面,不仅仅应用在房屋屋檐上,亭台楼阁、现代园林建筑等都是很好的载体。也可以融入时代元素,增添当下新的题材,制作上进一步追求精致、美观,成为艺术品摆件,家居设计中的装饰品。或是将纹样图示设计制作成精美的灰雕明信片、节日卡片、纪念手札等,印刷在一些工作簿、写字本上做封面或插图,既可以做装饰又能为路桥灰雕做宣传,实现旅游文化发展的多元载体。这应是一种良性的设计思维和理念,而不是生搬硬套加进些新潮的设计元素却不经消化,反而会破坏原有的独特味道。传统建筑以其精美和各地域独特的风貌得以流传,然而现代的很多建筑却经不起时间的推敲而被人遗忘。

3.在人才培养方面

既然要传承和创新路桥灰雕,就需要培养新生力量,联合灰雕师傅开办正规的灰雕技艺培训班,有关部门可以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另外,可以联合教育部门,将有关路桥灰雕的内容编辑成文,在中小学美术书籍或民间艺术类型书籍中体现。亦可在学校开办灰雕工艺课程,成立灰雕艺术兴趣小组,组织灰雕师傅亲临不同学校演讲和实地展示。这样既能有效地普及路桥灰雕的传统工艺,使路桥工艺被更多年轻人熟悉并正确认识路桥灰雕的文化价值,自觉进行路桥灰雕的传承和保护。

4.在资金方面

资金短缺一直是传统工艺美术发展的一大绊脚石,路桥灰雕艺术也不例外。现在灰雕市场狭隘,利润不高,在开发灰雕普及灰雕方面,灰雕师傅显然力不从心。所以政府在制定保护法规的同时,应该成立相应的文化机构,如艺术保护基金来给予一定资金的资助。此外,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的研究中心或者组织,通过政府、企业、协会三方面合作,建立专项基金,保证路桥灰雕的基本设施和从事人员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一定的保障,以鼓励路桥灰雕工艺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路桥灰雕文化,孕育着几千年来传统艺术的审美情趣,其独特的造型和吉祥的寓意沿用至今。传统吉祥纹样从孕育到产生和发展,与人们的神灵观念或图腾崇拜等观念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吉祥纹样的艺术观,一方面是历史的作用――原始宗教意识下泛灵的生命观和自然观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实生存的企盼――避凶趋吉心理作用的驱使。但作为对建筑艺术而言,它作为装饰的存在不但揭示了该时期建筑的风格和类型特征及对人们的文化环境,也传递着特定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作为我们地方特色的珍贵的传统艺术文化,我们更应该了解它、保护它。

指导老师:陶忠胜

参考文献:

[1]古月.中国传统纹样图鉴[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

[2]钟福民.中国吉祥图案的象征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第7篇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3-0257-01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就以南靖县为例,它就有闽南芗剧、土楼客家山歌、竹马戏、四平锣鼓乐等十多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到人们的文化、生产、生活、手工艺等各个领域,包括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等等,具有独特的区域和地域特色。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有的越来越不被人们所认知。在新形势下,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和地域特色,认真探索做好保护与传承的新路子、新方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活态文化世代传承。

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展示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展示,是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增强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的有效方法。

(一)要广泛宣传。政府主管部门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宣传、开设宣传论坛、建立网站等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加深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全民参与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二是搞好节庆宣传。结合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民俗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三是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把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写入普及读物,让学生了解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保护知识,培养全民热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意识。

(二)要做好展示。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力度,通过图片、实物、多媒体视听艺术等新颖多样的展现形式,结合现场表演和观众参与互动等多种方式,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和内涵。如南靖县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在土楼旅游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区:集中展演闽南芗剧、土楼山歌等民间民俗节目,让游客能够一睹南靖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采,真实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效果十分明显。

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人而存在,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没有传承人,就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加强传承人的培养。就目前我国许多地方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龄偏大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传承人综合素质较低,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不能正确做好传承工作。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从事传统手工技艺和表演艺术的老艺人招收新的继承人,并赋予他们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使他们能自觉将所掌握的精湛技艺无私地传承下去。学校教育传承是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传承方式。可在当地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对一些热爱传统艺术技能的优秀学生,可作为艺术特长生招进学校加于培养,以解决目前个体传承所面临的危机和压力问题。

(二)做好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绝大部分信息都掌握在传承人身上。许多传承人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不可复制的,因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那些具有超高艺术技能和深刻文化内涵的传承人,使他们的工作、生活等方面得到必要的保障。对于生活困难的传承人,给予发放适当的补贴,使他们能专心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工作。

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记录与内涵挖掘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传承的特性,在历史变革与时代冲击下,比有形文物更加脆弱,更容易消逝。当前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记录和内涵挖掘,显得尤为急需和紧迫。

(一)做好科学记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生产力不发达的农村地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些农村地区也发生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这些变革加速了一些与时展“不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责任,采用多媒体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记录,真实的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让后人更加真切的了解遗产的全貌。

(二)深入挖掘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是深入挖掘其深刻内涵。由于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导致其档次不高,缺乏独特性、吸引力。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当地作家、民间文艺家、音乐家,深入民间,挖掘那些已濒临灭绝,又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民间工艺、技艺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所蕴含的精华。通过深入挖掘其内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与发展。

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全力、全面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让这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与社会的进步相得益彰,同步发展。

第8篇

【关键词】 景德镇陶瓷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文化创意

景德镇作为千年瓷都,陶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近些年来,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中存在一些问题,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虽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创意与创新。本文将分析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陶瓷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并从文化创意的视角,对景德镇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一、景德镇传统陶瓷文化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景德镇素有中国瓷都之称,陶瓷的制作技艺已经列入江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然而,近年来,景德镇陶瓷传统工艺文化从外观设计、知识商标和名人名作的仿制案件时有发生,这给景德镇陶瓷传统文化的保护带来了诸多难题。

例如海岩公司其制作的“青花瓷”系列陶瓷美术作品由于做工精美,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随着市场的拓展,仿冒青花瓷的现象也开始出现。2006年,在深圳举办的文化博览会上,会上展出的某些陶瓷作品居然与“青花瓷”极为相似,此后,在设法购买到部分展出品对比后,发现这些陶瓷作品均为仿冒甚至完全剽窃了法蓝瓷的外观设计。为什么陶瓷产品的外观设计很容易被仿冒,究其原因,在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下,通过高薪的诱惑和刺激,非常容易“挖走”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或从企业网站收集景德镇陶瓷照片和在展馆偷拍,而且专业人士只要偷拍展品或登录网站下载照片后,就能进行仿制。

具体来看,景德镇陶瓷文化遭到破坏可以分为四类:一是专利权常常受到侵犯。如江西省玉风瓷厂设计生产的“公仆杯”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后,曾被大肆仿冒,并以低廉的价格在本地和外地市场上销售。二是景德镇陶瓷产品的商标以及“景德镇”这一标识被盗用和滥用。如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持有的“龙珠阁”牌著名商标,经常被其他厂商盗用。更有甚者,一些外地的陶瓷厂商,贴上该商标的标识,以次充好,远销至国外,使得正宗景德镇陶瓷销售量逐年萎缩,这不仅损害了这些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造成了景德镇陶瓷文化名誉的损失。三是仿冒名人名作、侵犯著作权。如很多私营企业或个体户,为了谋取暴利,通过仿照等方式,来炒作所谓名人的作品,并且高价售出获得巨大的利润。张松茂的“春江花月夜”瓷板画,就曾被北京的一家工艺美术公司假冒,并高价出售。四是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景德镇陶瓷企业技术人员受到外部利益的诱惑而泄露传统陶瓷的制作工艺,有些陶瓷企业员工把技术卖给其他陶瓷竞争厂商,使得其他厂商也能够生产出相同或相近似的知名商品,使消费者误认误购,损害了企业生产者尤其是创造者的积极性,这对于景德镇陶瓷文化的不利影响是深远的。

二、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借国家政策支持的良好机遇,景德镇利用自身所积淀资源文化优势大力发展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打造世界陶瓷文化创意城市。数据显示,景德镇围绕陶瓷文化品牌,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通道,文化产值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该产业已成为景德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最主要的就业渠道。

1、景德镇陶瓷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1)景德镇市文化产业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景德镇市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将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列为全市战略型新兴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产业大小实体共有2900家左右,全市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年总产值约为6亿多元,解决近8000人就业。其中,初具规模的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实体约有30家,小型创意工作室2800家左右。全市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13个江西省著名商标,79个陶瓷注册商标。

(2)围绕陶瓷文化展开的旅游业迅速发展。近年来,景德镇市把陶瓷文化资源作为壮大旅游业的突破口,精心打造一批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的景点、景区,全市现已拥有国家A级以上景区10个,其中陶瓷文化博览区、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浮梁古县衙景区、得雨生态园景区、乐平洪岩仙境风景区、锦绣昌南·中国瓷园景区等6个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品牌优势日益凸显。古窑民俗博览区镇窑复烧成功,并成功申报吉尼斯记录。景德镇市雕塑瓷厂建成江西省唯一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景德镇法蓝瓷陶瓷实业公司和景德镇陶瓷股份公司也成功创建为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点。2009年共接待旅游人数1078万人次,增长18.7%,旅游总收入53亿元,增长21.22%。接待境外游客和创汇在全省名列前茅。

第9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31-02

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和累积下来的,充分体现了我国陕北民族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

体育活动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的体现,体育活动体现在各方面。历史悠久的体育文化更是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蕴含了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意识和精神价值。陕北的体育文化有着长远悠久的历史,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如何保护、传承、发展陕北体育文化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是时代的结晶,充分代表了当地民族的生活状态。但是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现代娱乐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也产生了历史性的变化,陕北传统体育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根据数据显示,有些非物质文化显然已经消亡或者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因此,我国党和政府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我国政府经讨论决定第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日,各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但是,如何切实有效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保护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亟待探讨。

(一)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

我国党和政府应该出台相应保护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政策,加强对传统体育的重视,清晰认识到传统体育的重要性,并且对破坏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处罚并进行深刻的教育。政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保护陕北体育文化,除了出台相关的政策之外,更应注重的是思想教育和引导,带领陕北当地群众如何更好地保护传统体育文化。毋庸置疑,开展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和传统体育的知识问答会是保护陕北体育的最好方法之一。这样既可以让当代青年深刻地认识到当地的体育文化,也可以起到保护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作用。

(二)树立正确的传统体育文化保护观念

陕北民族个人应该树立正确的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观念,形成“从我做起,从陕北民族做起”的风气,让体育非物质文化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来看,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了陕北地区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多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衰落与周边的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着密切的关系。很多人都推崇现代全球化发展的新兴事物,如网络游戏、奥运比赛等项目。陕北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已逐渐被忽略甚至被遗忘,所以,保护陕北传统体育文化,人民群众占据主体作用。特别是年轻一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多数年轻人的认识和心理倾向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发生根本的转变。现在的青年人几乎已经脱离对传统体育文化的学习与认识,作为老一辈的陕北人,也应当传授传统体育文化知识给后代,教育后代。

党、国家、人民群众不仅要保护好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更要做好传承和发展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工作。

二、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一)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陕北民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漫长的文化历史,显现了陕北民族体育文化艺术资源丰富。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由此观之,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加强公众的整体保护和认识能力是必须的。现阶段,还应该广泛宣传我国的非物质文化相关法律,促进陕北体育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弘扬。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支持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采访、报道;积极发动多项体育文化研究、表演;举办体育活动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陕北体育文化的传播,增强陕北地区人民甚至全社会保护和传承陕北体育文化的意识。

(二)加强对陕北体育文化传承的引导和指导性培训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无非就是年轻一代,开展体育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陕北体育文化传承的活动是一项重要措施。党和国家要增强体育文化传承工作,能够使年轻一代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保护和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义务;同时,应当赋予年轻一代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重任和发展传统体育文化的责任。作为陕北民族人民,应自觉将自身所掌握的体育文化传承下去,做到后继有人。对传统体育文化的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进一步推进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弘扬和推动陕北地区体育文化的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推由缁峋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年轻一代综合素质较低,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或是有的人追求片面性的东西和利益,导致不能正确传承发展。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陕北地区民族甚至全国人民进行引导、指导性培训,给他们明确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确引导他们向正规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对体育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应该有效地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如陕北地区的陕北秧歌、安塞腰鼓、靖边跑驴、边鼓等,广泛宣传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性。事实上有很多人认为,传统体育文化的意义不大,或者他们会带着一种疑问,时代是进步的,没有必要去传承古老的传统体育文化,也认为不能体现陕北民族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他们有着先入为主的思想,认为当代的体育活动才是最有意义的活动,才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一种时尚方式。无可厚非,这是一种不积极又不具时代性的想法。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是时展的结晶,能体现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华。

三、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

(一)陕北地区传统体育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生活、文化生活融合速度也不断在加快,其深度也在增加。另外一个外力因素就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给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带来极大挑战和冲击。而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限制,陕北传统体育文化大多数都是通过言传来继承和发展,存在“交流面”狭窄等问题。加上作为青少年传承的这一代,“崇洋”更加使陕北传统体育文化得不到更好的发展。

除此之外,个别陕北地区人们还坚持着“原封不动”的思想观念,保守观念根深蒂固。认为“传统”就是一成不变,就是要原封不动地去传承,而年轻一代的思维恰恰相反。所以造成意见的不统一,逐渐中断了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发展。再者,传统体育活动一般都是群众自发性的,缺乏有效传承和活动组织。可以说,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正面临着发展的困境,随着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审美水平的提升、艺术品位、表现形式等多种因素对陕北体育文化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

(二)陕北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建议

第一,将传统体育和现代体育相融合,更好地传承下去。我们重视传统体育发展,就要将传统体育继承和创新发展引入规范化、轨道化发展体系。除此之外,传统体育处于困境之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少传统体育文化人才,以及多数年轻一代对其缺乏认知和认同。只有适当地将传统体育文化列入到学校课程中,才能最有效、最直接地解决该问题。

第二,党和政府应该要起到主导作用,带领陕北地区人民群众努力开展各项传统体育活动,如陕北秧歌、安塞腰鼓等富有代表性的活动,这些体育活动是陕北地区民族经过长期劳动生产和社会实践形成的。因此,党和政府应该要加强对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和指导,确保传统体育项目可持续发展。

第三,构建多种平台,营造传统体育继承发展氛围,甚至带动全国人民发展陕北体育活动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否认,要想做好发展陕北体育文化这项工作,就必须要借助多重平台。无论是在陕北地区的传统节日,还是在人民群众的生活当中,应处处以“发展”的观念去看待传统体育文化。

第四,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本身也应该要顺应时展的潮流。市场和传统体育发展相结合,实现传统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想要壮大兴起陕北传统体育,就必须要重视传统体育的市场化,只有这样才能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政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将传统体育文化引入到市场之中,通过陕北传统体育的市场化,为传统体育经营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文通过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陕北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我们深刻地意识到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是经过漫长的时间而产生的一种非物质文化。体现出了当时陕北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娱乐方式,是陕北地区的文化结晶,更是生活的一种特殊反映。陕北传统体育文化也具有典型的民族特色,我们不但要保护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要赋予体育文化生命力。政府要制定相关机制进行调控,鼓励以文化艺术节的形式大力开展传统体育文化活动。

另外,把陕北传统体育置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野中,就必须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规律对其展开探讨。保护和发展是一把双刃剑,过于保护,可能会造成传统体育文化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保护和发展”应该是同时进行的,并不是“原汁原味”地保护,陕北传统体育文化也要发展,可以适当添加现代化元素,但又不失传统体育文化的味道。

四、结语

陕北地区民族传统体育申请非物质文化z产,可以从文化、民族和体育发展的整体中研究与保护,这不仅对国家和民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弘扬民族传统精神和传统文化,增强我国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陕北地区民族地区文化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陕北传统体育文化既要受到保护,又要发展,这永远值得我们去探讨。

参考文献:

[1] 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科技信息,2008,(24):5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