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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概论

时间:2023-12-19 11:19:52

导语:在资本市场概论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资本市场概论

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运营

绪论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 “安全阀”,是一项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的经济保障制度。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保障劳动者在离开劳动岗位以后,能获得国家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世界各国的重视,更是成为了经济学家高度关注的研究对象。自从德国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养老金制度以来,人们就从未停止过对养老制度的研究,在不断的改革和探索中。我们看到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养老负担沉重,国家实在无力完全承担,于是不得不大力着手改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建立了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期间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进行了多次修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照国务院1997年所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的,基本模式是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以社会统筹与个人统筹相结合的为特征的部分积累制,将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对其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该种模式的确定,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标准化,规范化,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特征。”

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核心的部分,而养老保险基金无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中之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关系着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影响着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一、现阶段中国养老基金运营出现的问题

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正在高速地发展,老百姓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其收入大幅提高,而且由于政府增加了对社会保障的补贴力度,参加养老保险人口的数量在逐渐增多。因而,养老金的余额自然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见表1):

从上页表1中可以看到,到2010年底,养老金累积金额达到15 000亿元。对于这样一笔庞大数目的养老金,如何妥善对待并使其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因为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现阶段中国养老金运营中的主要问题是:

1.投资渠道狭窄,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巨大。按照现行的筹资制度计算,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0%以及在职职工按个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下来,每年的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可以达到2 000多亿元人民币,并且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参保人数的增多,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因此,管理好养老保险基金,使它保值增值的任务非常艰巨。如果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有效地保值增值,不仅难以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也会降低个人账户对劳动者的吸引力。

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之初,其侧重点在于如何使养老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提高的问题,对于它的增值问题反而居于其次,但在事实上,养老保险金却面临着极大的贬值风险。其原因是出于对基金安全性的考虑,目前规定养老基金除了极少部分可以购买绩优股以外,绝大部分还是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

银行存款的特点是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但银行的存款利息却比较低,而且遇上通货膨胀率高的时期,别说增值,就是连保值也难以做到。因此,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将养老保险基金的全部用来存银行。而尽管国债利率要高于银行存款的利率,但由于缺乏完善的二手市场,反而不如银行存款有吸引力。同时,享受保值补贴的国债只能由个人购买,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被排除在外,在处于通胀时期时,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受益往往低于通胀率,处于不断缩水状态。因此,将大部分养老基金投向银行和国债难以达到增值的目标。

2.体制不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成本较高。无论是传统体制下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经过调整后形成的社会统筹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乃至今天正在采用的通胀结合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由政府部门来管理。在形式上,由国家统一管理,具体事务交由各个部门分管。在实行初期,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水平还不高,政府作为“全能”的代言人,对于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由原来的实施者向监督者角色转化,“政府守夜人的角色逐步确立,要求政府规范市场环境,解决市场失灵,矫正经济外部失灵。尽管应当是由政府来提供社会福利,但并不代表政府一定要是每个具体环节的操作者。尤其是目前,政府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普遍不是很高,与其将专业化的投资交给他们来运作,不如把这些项目交给更为专业的机构来运作,引入竞争机制,政府部门只作为监督者的角色出现,这样效果会更好,既提高了效率,又减少了成本。现阶段国家尽管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是各地区为了自己的利益,各行其是,很难将基金集中起来管理,据调查,中国几千个亿的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3 000多个县和8个行业中,如此分散的局面自然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难以发生规模效应。同时,养老基金管理成本非常高,据统计,各个地方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一般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2%~6%的管理费,平均管理成本超过了4%,如果将同样数目的基金交由基金公司来,那么成本仅为1/4上下。这样不仅降低了成本,还提高了运行的效率,加深了投资的专业化,何乐而不为?

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思考

(一)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性

据世界银行的预测,2030年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总额将达到18万亿美元,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显得日益突出。但现实中,资本市场和养老基金的分离影响了养老基金的运营和管理。由于养老金支付的长期性,按国际惯例,养老金的投资应当主要买中长期的债券、股票、不动产等,这样才能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而中国养老基金的绝大部分用于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这样显然收益不高,积累风险大。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产生与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和市场来支撑和促进,而制度、组织自身也要有独运行主体来推进其发展扩大。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要通过互动来达到双赢的目的。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获得收益来达到养老保险的目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也需要有养老保险基金这样雄厚实力的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后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表现为:首先,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能够解决基金投资渠道单一的情况。文章已经提到,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仅限于投资银行存款和国家债券,这种投资很难使得基金保值增值。而资本市场上可供投资的金融工具繁多,这为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多元化分散化投资,避免非系统风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其次,促进资本市场发育完善。 养老金收益是一种劳动力补偿的延迟支付,这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应当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并通过示范效应增强整个市场的投资理性,这无疑会强化资本市场的长期性投资,减少短户的短视行为,提高资本配置,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 \转贴于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得出结论: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应当入市,但入市的条件成熟了吗?笔者认为可以入市。原因有二:(1)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性、规模性,决定了养老基金能够进入资本市场去投资。中国现在实行的通胀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会越来越多,劳动者退休后从个人账户基金领取的退休标准是可以预测的,因而可以事先进行计划和控制,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留存基金的流动性相对较低,这就为基金的积累部分进入资本市场投资创造了条件。(2)资本市场日渐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这就为基金的入市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投资工具的多元化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有多种组合选择,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提供了市场空间。

(二)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比例

当前,全球出现金融危机,股票等高风险金融工具波动性较大,而经济全球化又使得中国的资本市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救命钱”的养老保险基金来说,此时如果大比例投入股票等高风险工具。结果难以预料。笔者认为,结合现阶段中国的国情,要想使得中国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增值,可以增加对中国不动产的投资比例,具体而言,可以拿出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来投资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

1.经济适用房的市场竞争优势。我们都知道,地产投资虽然是一种回收期长,而且资金需求量大的投资项目,但是从房地产地皮不可再生性的特点来看,房地产价格总体仍然是呈上升趋势的,而且即使在发生通货膨胀时,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抗通货膨胀能力,其价格会随物价上涨而上涨。笔者通过有关资料了解到武汉VK房地产公司2003年所建商品房的所有成本平均为1 500元/平方米,但售出价格确达到了2 500元~3 000元/平方米,利润空间巨大。那么,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业绩实际上还称不上是个问题。

2.人口和价格优势。从主动需求方面看,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的人口大国,而且据预计,未来二十年人口将达到16亿,毫无疑问,这对住房的要求市场巨大,而且据建设部最新的研究报告显示,到2020年,约有3亿~3.5亿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另外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将从2003年的23.8平方米增至35平方米。从被动需求方面来看,由于目前中国传统的福利分房体制已经被货币化购房体制所取代,同时由于城镇居民收入普遍不高,因而难以承受昂贵的商品房价格,所以无疑会选择经济适用房。故中国须建造大批的经济适用房,以满足如此众多的居民需求。

3.政策优越。出于平衡房地产公司和购房居民之间的利益,国家在土地使用权和税收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以降低经济适用房的造价成本。以武汉市所建商品房成本1 500元/平方米作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所有成本,即使按1 800元~2 000元/平方米出售,其投资回报率都还是相当可观,而且,由于出售价格远远低于商品房价格,所以作为大部分的城镇居民来说还是乐于接受的。

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中国现阶段的一项独有的国家政策,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历来是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件大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并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为中心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不仅可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而且可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也更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经济适用住房既然是作为一项政策而存在就不会朝令夕改,相反应该长期执行的一种措施,所以笔者有理由相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经济适用住房会一直存在。总之,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经济适用房建设,不论是解决中国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问题,还是对基金投资增值都是双赢的事情。

小结

人口老龄化对各国都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养老金支付的困难,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了改革。要想养老金保值增值,必须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笔者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应当增加在资本市场的投入,尤其是增加对经济实用房的投资比例来优化运营结构,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丁建定.社会政策概论[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3.

[2]中国保监会.养老保险国别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

[3]王方明.中级财务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

[4]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险基金模式的偏差及其矫正[J].经济研究,2009,(2):17-19.

第2篇

[关键词]传统投资组合;理论局限;下偏度投资组合效用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5-0056-02

1 资产投资组合理论概论

现资资产组合理论(MPT)是现代金融、投资的理论基础,对整个资本市场也起到了重大影响。狭义的资产组合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Markowitz提出的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证券对象的资产组合理论;而广义的资产组合理论还包括资本市场理论。

1.1 下偏度重大损失风险控制原理

收益和均值的差的三次方期望比上标准三次方所得到的阙值即为偏度,能够对收益率概率分布偏斜度和方向进行衡量,组合收益率偏度公式如式(1)所示。

skewness(r(i))=p(i)[r(i)-Ε(r)]3

(1)

式(1)中,r(i)表示贷款收益率,p(i)表示收益概率分布,E(r)代表的是r(i)的期望收益率。r(i)-E(r)3代表了各个可能值和期望收益率之间的偏离程度。当r(i)-E(r)3>0,则说明此项投资组合的实际收益率比期望收益率大,属于投资者期望的;当r(i)-E(r)3

我们假设投资者都是理性的、属于风险厌恶,则需要遵守追求最大投资回报率的基本原则。投资者基于风险厌恶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在收益最低的状况下,能够将投资风险最小化。

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呈现出“尖峰厚尾”的非对称分布性质,如果某一项资产组合的收益率分布有较长的“左尾”,则表明此项资产组合收益的下降可能性很大。所以金融市场存在方差风险,也存在偏度风险、峰度风险等高阶矩风险。

第3篇

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含义、成因与一般规律

(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含义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形式为媒介的资本在运行过程中实现的证券发行、证券投资以及证券流通的国际化。

从一国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际证券筹资,指外国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际性金融机构在本国的证券发行和本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在外国及国际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发行;二是国际证券投资,指外国投资者对本国的证券投资和本国投资者对外国的证券投资;三是证券业务国际化,指一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包括证券的发行者、投资者和中介机构)进出本国自由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经营者向国外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成因及影响因素

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发展。二战后,主要西方国家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收入和国内储蓄的不断增大,资本积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兴工业的崛起,都有力地推动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尤其是80年代以来,频频出现的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使许多国际银行的信用受到怀疑,产生了转移信用风险的必要,国际融资证券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国际银行货款呈下降趋势,而国际债券的发行额则不断增加。据统计,1981年国际债券总额仅占银团贷款总额的55.8%,到1984年已为2.58倍。

国际金融管制的放松。7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审时度势,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放宽对资本市场的管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买卖本国公司股票以及政府与公司债券,并取消了对外国投资者政策不同于本国投资者的双重标准。例如:1974年美国政府废除了实行达十年之久的、限制外国居民在美国发行证券的利息平衡税;1979年10月英国取消了外汇管制。

证券行业国际竞争的加剧。为了扩大交易量,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纷纷利用最新科技手段,简化证券发行手续和改善上市管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投资风险管理系统,改革结算交易程序,以此来吸引外国公司和政府发行股票与债券,并吸引外国投资者。

另外,下列因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投资组合机会和风险管理手段,不仅增加了交易量,还增加了市场流动性;现代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证券市场国际化提供了技术保证。电子交易系统的应用意味着:交易场地已通过远程终端扩展至整个世界;交易营业时间由8小时延长为24小时;世界统一市场与价格形成;节省交易成本,提高结算速度和准确性。

(三)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般规律

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其内有的规律,任何超越市场条件的活动终究要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证券市场国际化也不例外。总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经验,我们发现:首先,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及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占份额的增长和地位的加强对其证券市场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其次,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以一国国内市场一定的规模和一定的发展程度为基础,并与证券市场的规律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第三,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从利用证券市场筹集外资开始,然后逐步过渡到证券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第四,证券市场国际化过程是一国政府不断放松管制的结果。

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起步于80年代初,在至今不到20年时间里,相继发行了国际债券、B股、H股、红筹股、N股、ADR并对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及设立国家基金等多种筹资方式进行了尝试,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障碍:

1、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不高。由于我国股份制经济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宏观经济运行中缺乏真正的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我国的股份公司大都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前经改制设立的,而且改制之前这些公司都拥有大量的下属企业,有的是通过划拨兼并而来,有的则以集体所有制形式成立,有的还受到地方机构和部门的管理,这些都导致企业的产权和管理结构不清晰,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而且许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董事长总经理实际上仍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董事长总经理权责不清,信息披露极不规范。

2、金融管制较严,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我国目前仍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其中对证券市场的管制主要是对证券机构建立的限制、对证券上市规模的限制、对外国投资者投资证券活动的限制、对在华外国金融机构业务的限制等。其中,影响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主要障碍是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造成A、B股市场分割。这种资金不自由、货币不自由的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国际证券资本。虽然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把所得部分利润汇回本国,但这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没什么吸引力。

3、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迄今实行的是额度分配和审批制度。这种以行政手段分配资本市场资源的制度,排斥了企业以业绩和成长预期竞争进入资本市场的平等机会,为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给绩劣公司以“公关”和虚假包装等手段挤入上市公司行列开了后门,导致上市公司良莠不齐,增加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4、证券市场投机过度,风险过大。理论上说,证券市场应是一个投资场所,由于其收益高,故具有较高的风险是理所当然。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受多种利益机制的内在驱动,其中的风险被明显放大,从而使我国证券市场相对正常、成熟的市场有更大的风险:1政府缺乏管理经验和行为规范,对资本市场干预不及时、不果断或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造成市场震荡;2部分机构投资者人为地操纵市场,还有些投资者为谋取暴力,四处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争购或争售某种股票等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使广大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3证券中介机构自律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5、现行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与国际标准不相统一,资产评估缺乏合理性和权威性,不能公正、有效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这些都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所遇到的障碍并结合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笔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逐步谨慎地开放资本市场。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于开放国内证券市场及对国内投资者到境外进行证券投资的推进,都经历了一个逐步开放的过程,一般来说,发达国家步幅较大,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对较谨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股份制改革的不彻底以及人民币资本项目的不可兑换都要求我们必须逐步谨慎地进行证券市场国际化建设。

2、规范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首先,充分认识到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前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将规范股份公司作为规范证券市场的首要任务来抓;其次,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积极引导“三会”充分发挥对公司运作的监督作用,做到“三会”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第三,及时、严格检查公司股权变动、增资扩股、利润分配和资金的投向,适当提高配股的条件;第四,强化社会公众对股份公司的监督和约束、严格财务纪律和建立规范的披露制度。

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适当放宽金融管制,有步骤地实现利率市场化,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考虑到我国已经积累了巨额外汇储备而且宏观经济基本面良好,应适当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步伐,以更好地适应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外广泛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国际金融业务,按照国际惯例实行规范化管理并扩大、完善国内经营外币业务的国际业务部。通过商业银行的国际化为资本的引进和流入提供配套服务、提高资金的流动性,从而促进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

4、建立防止资本外逃的早期预警系统。总结90年代以来大量国际资本拥入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那些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资本外流的国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避免实际汇率长期升值;高的国内储蓄率;经常项目逆差较小;较少依赖于短期资本流入;大量投资于外贸部门,出口增长迅速。因此,为避免资本外流冲击,可以考虑从以上几个方面设计一套综合指标衡量我国金融状况,并通过关注以上预警信息,发现危机潜伏点,早日梳理,从而防患于未然。

5、加强对资产评估和证券评级机构的组织管理,要求资产评估和证券评级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脱离主管单位,以保证评估评级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建议引进境外资产评估机构和证券评级机构,或组建中外合资评估机构,提高评级的专业水平,避免国外投资者产生不必要的顾虑。

参考文献:

1、龚光和:《国际证券融资》,中国金融出版社

2、霍文文:《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上海证券期货学院出版社

3、陈彪如:《国际金融概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第4篇

关键词:艺术资本化;环境支撑;法律;征信体系

中图分类号:J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9-0246-02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繁荣,人们从未曾像今天这样关心文化、关注艺术。同时市场机制的不断发展,也使人们开始审视因市场而导致的文化产业,人们对于资本的认知和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化资本、艺术资本这样的词眼也不再陌生,也逐渐渗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探讨艺术价值时,除传统艺术品评准则之外,也加上了艺术资本价值。当代中国艺术的资本化,是中国艺术进入世界艺术生产形态的表现,当代中国艺术资本化发展进程是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进程密不可分的。资本使艺术获得了空前的价值增值,以至构成了必须通过严肃的书写来肯定的基本历史事实。虽当下我国的艺术品市场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但它毕竟是曲折前行的,我们应继承前人,任重道远,为建立更加健全的艺术品市场而努力,艺术资本化环境支撑体系的研究意义重大。

一、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现状

中国内地的当代艺术品市场起步于20世纪80年,是跟随改革开放的脚步发展起来的,时间很短,但发展的较为迅猛,尤其是在新世纪以后,2003年到2008年是其高速成长期,后又经2008年至2009年间的调整,目前整体呈相对平稳的方式发展,但其中的问题仍旧是很多的。随着资本的介入,艺术品市场也进入到了发展的转型期,但其礼品市场的主导形态还未得到根本的扭转,目前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呈现出“二元结构”,真正达到产权金融化的艺术品市场还需要一个长久的过程。

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发展到今天,资本已经拥有举足轻重的因素,资本的介入,同样标志着中国的艺术品市场从最初的礼尚往来的礼品市场向金融化市场过渡,逐渐从民间小打小闹的散市发展成为高端成熟的艺术品资本市场,并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之一。

当代中国艺术资本化已成为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主流,这也是艺术品市场逐步走向金融化、产权化、国际化的标志。对于国家经济而言,艺术的资本化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国内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模式;对艺术而言,艺术的资本化更有利于增加大众对艺术的重视和传承。而且由于艺术资本化的运行,艺术市场的法律法规问题也将得到更好的解决,这也意味着艺术逐渐有了法律的保障,中国的艺术有了更好的条件去发展自身文化背景的优势。

二、当代艺术品市场相关法律的完善与执行

政策是限制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瓶颈,政策上的支撑可以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扶持,使资本对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介入更有信心和力量。国家政府虽认识到了发展艺术品市场的重要性,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有关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的政策,但目前落实到实处的情况令人担忧,这样长期以往,国家决策最后的实施不能到位,又缺乏明确的政策与行动,那推动包括当代艺术在内的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就成为一句空话。其次,对于中国的传统,一直将艺术品等列为把玩之物,将其视为资本,并且成为除房地产、股票期货外第三大投资市场还存在疑惑,更是有不少人误认为中国的艺术品市场还很幼小,艺术资本化更是遥远,这种思想的蔓延,会从根本上妨碍国家政策、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发展当代艺术资本化,就必须改革中国艺术品市场,国家相关文化部门以及民间都应吸收和借鉴国际较成熟的艺术品市场经验,反思国内市场存在的问题,给予切中要害的政策帮助。目前,由于统计标准不一、数字缺乏、研究系统的不健全,导致了难以较为客观准确地把握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现状和确切问题所在。所以,国家政府等相关文化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带有很大的摸索性,而且大多以片、面为主,有“手抓一大把”之嫌,而且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对艺术资本化发展中的某些具体问题很难起到帮助,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中国的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氛围,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然而,在目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中,很多环节、很多问题都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局面,导致了整个市场操作混乱,大量问题无法解决,尤其是当艺术资本再进入到艺术市场之中,这些问题变得更加恶化、膨胀起来。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目前国内的艺术品市场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市场的发展不匹配,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而且相关部门在监管力度上也存在不足,这就使得艺术品交易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难及时得到解决。在中国艺术品已经成为继房地产和股票期货后又一热门投资方向的当下,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快法制建设,规范市场运作,使中国艺术品市场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突破法律体系的缺失而造成的障碍已成为促进艺术资本化进程的重中之重。

目前,关于艺术品产权和艺术品市场交易管理的法律大概《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5日)、《拍卖法》(1997年1月1日)和文化部的《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早已不适应如今的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很多具体的问题无法找到法律依据。国家在之后又相继颁布了《文物保护法》(2003年6月19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6月2日)和2006年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等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相关部门对艺术品市场法律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但由于市场的自由性和相关部门对其理论认识的不足,在很多问题上仍存在空白和缺失。

伴随艺术品市场的逐渐成熟,艺术资本化成为市场进化的趋势,尤其是面对当代艺术领域,保护艺术家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成为首要任务,这也是维护艺术价值的保障,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迫在眉睫。不过,目前国家在文化艺术上政策的大力倾斜是一个好的兆头,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就将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有望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这一举措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产生直接影响,书画等艺术收藏品作为隐形资产在财富配置中日益重要。这一系列的措施对于维护市场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艺术资本化合理科学的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建设

艺术品市场中出现的假拍、拍假、挟拍、拍杀以及保真鉴定等问题对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也会直接阻碍了艺术资本化的运作,那么建设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就尤为重要了。

对于建设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首先要加快征信立法。当代艺术品市场相关法律的完善与执行与征信体系的建设同属于当代中国艺术资本化运作策略实践中的环境问题,这是艺术资本化运作策略得以实施的基础环境。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不仅涉及艺术品市场,更是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缩影,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艺术品信息、买家卖家艺术家信息隐私、商业机密等问题都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保护,所以加快征信立法,完善征信细则,对于建设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2006年,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信用体系的见了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其次,除去国家政府的政策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仍旧需要市场经济的自我调控,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宏观调控中的杠杆作用,才能使征信行业健康有效的发展。艺术品市场的主体,一、二级市场在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建设中充当着关键的角色。画廊、拍卖行首先就要杜绝不诚信的情况发生,以确保自身的行业地位。在艺术资本化运作策略中,树立艺术文化品牌意识首先是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的。一个画廊、一个拍卖公司在可以保证没有赝品、没有假拍、没有不正当的私下交易等条件下,才会使其在业内站稳腿脚,也可获得更多艺术家、收藏者和投资者的青睐。

当然,在建设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过程中,不诚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针对失信问题,也应给予严厉惩戒,保障公平和效益。建立相关机制,比如说相关的仲裁机构等可以实施行政性惩处,对有失信行为的公司和个人进行处罚和警告,屡次不改者应设立诚信“黑名单”等,对于行为严重者,也可通过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而且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网络信息平台可以不断的完善征信体系的建设,信息的透明化、知识的共享,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市场,行家蒙骗新手的情况自然就会减少。

最后,建设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同样也是加快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遇到了缺乏专业性人才的瓶颈,专业管理人才、专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理论人才、艺术法律人才等的缺失也是导致艺术品市场道德问题出现的因素。强化人才培养会为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发展、壮大储备有生力量。

四、结语

马尔库塞和弗洛姆认为:人类追求幸福并非就是追求物质享受。在物质生活和财富达到一定程度之时,精神生活的提升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恰恰满足了人类追寻精神品质的需求。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资本和文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本与文化、艺术的碰撞和对接,将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

从我们的研究中可以发现,艺术资本有别于其他资本,更为重要的是它存在精神消费的审美资本,它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出现的,是在经济全球化、文化科技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是艺术产业发展到今天的显性体现。艺术资本化这个概念的提出,以及艺术品市场的资本化这一概念,也许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接受和发展,但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态势使我们不得不面临资本化现象的存在,这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的重要转型期,面临的困难性可想而知。

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资本化和金融化是目前艺术品市场发展的趋势,艺术信托、艺术基金、文交所等兴起和各类型投融资项目的实施无不见证着资本与艺术的融合。资本存在着天生的逐利性和扩张性,经过艺术的打磨与孕养,不仅为资本提供了共多的方向,也增添了艺术的维度,更有利于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如何更好的认识和运用资本在艺术品市场中的作用将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中国艺术品市场在艺术资本的推动下不断前行,并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吕澎.20世纪中国艺术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何鸿.艺术品市场管理与研究[M].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1.

[3]林日葵.艺术经济学[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6.

[4]西沐.中国艺术品市场政策概论[M].北京:中国书店,2011.

第5篇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正处于社会保障加速改革、逐步实现全面定型的关键时期。但部分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社保基金的缺口不断增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如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通过有效地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迫切需要。

1.基本概念

1.1 定义

1.1.1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用社会保障基金购买法律许可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在一定时期内获取适当预期收益的基金运营行为。一般情况下,国家往往会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在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投资区域、投资数额等方面做出特殊限制性规定。但在另一方面,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1]

1.1.2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是通过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使用以及投资运营进行全面规划、系统管理和监督,以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管理系统总称。[2]

1.2 来源

全国社保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其中,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和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是全国社保基金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

1.3 分类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数额最大,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三大类: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包括现收现付形成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和完全积累形成的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投资收益及股权资产所形成;企业年金则是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之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3]

1.4 主要投资工具

当前社保基金投资工具,大致可以分为现金、银行存款、证券和实物领域四大类,主要是: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定期存款、保值储蓄存款)、国债、企业债券、股票、基金、不动产以及国际资本市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外国公司债券等)。此外,还有一定比例的抵押贷款、基础建设投资、银行票据、股权投资等其他金融工具(见表1)。[4]

1.5 投资管理运作

2.发展现状

2.1 国外研究现状

近些年国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研究逐渐从宏观转向微观,从制度、体制的研究到具体的基金风险控制,社保基金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等。针对现收现付制度的改革,大部分学者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引入个人账户基金制度可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养老金待遇,减轻工薪税负。[5]

当前国外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研究已经很丰富。戴维斯(1995),对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的研究;帕拉西斯(2002),对国际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新发展及其特点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的研究;罗伯特·霍尔茨曼(2006)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困境和发展思路提出了新颖的分析视角;McKinnon(1973)指出发展中国家如果要促进经济发展,必须通过高实际利率排除金融体系的阻碍;Cull的实证分析得到,除金融体系比较完善并且国家监管到位外,长期国债对金融发展有不良影响;Becsi、Wang和Wynne(1998)认为,现的学术理论只强调金融市场及其他方面对于经济发展的显著影响,它忽略的重要的基础性及根本性的问题:经济发展决定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发展程度相同的国家,它们的金融市场结构和产品市场结构也有很大差异。他们建立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并通过研究发现,金融和产品竞争力的协同作用是决定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动态相互影响关系的关键。

2.2 国外发展现状

社会保障基金作为一种长期性后备基金,需要不断积累和增长。世界各国在社保基金建设上已有较为成熟的典范,下面概括叙述。

2.2.1 美国

美国政府通过先后建立老年、遗属保险信托基金(OASI)、伤残保险信托基金(DI)、医疗保险信托基金(HI)和补充医疗保险信托基金(SMI),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证到期支付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和管理费。同时,成立了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委员会,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状况的评估投资方向的宏观决策和管理等工作,并对各项信托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美国通过税务局依法征收社会保障税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在社会保障基金出现结余时,委员会可将这部分基金用于投资运营,除少部分是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财政债券外,绝大多数也是特别财政债券。[6]

美国政府的这种将社会保障基金单一的投资于政府债券的做法,利弊兼而有之。优点是盈余额日益增大,流动性好,投资相对可靠。但利率较低导致盈余能力弱不足以抵制通胀风险,同时间接鼓励了政府财政赤字,也存在明显弊端。

2.2.2 智利

智利是第一个实行私营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竞争型经营的管理模式的国家,引入竞争机制,各个基金管理公司在养老保险市场上充分竞争,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时,智利的AFP将管理的庞大的基金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以期获得较好的回报,使基金保值增值。政府通过监管间接化,不直接干预,通过实施严格的监管体系监控。[7]智利通过该方法,积累了巨额资本,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本来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内的资本需求,保证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效控制了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的降低。

但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盈利率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风险性。现行制度虽然减轻了雇主的负担,但转移到雇员身上,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在此仍未得到很好地解决。

2.2.3 德国

德国主要实习现收现付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贷记转移是以收定支,其实质是工作的一代人赡养退休的一代人,特点是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基金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承担的费用。在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中,政府实际上承担了巨大的社会保障债务。随着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现收现付制管理模式下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不断加大,对政府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很高的要求。同时,随着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的增长,政府在各种压力下被迫提高收费标准,反过来又进一步抑制了经济增长。[8]

2.2.4 其他国家[9]

马来西亚主要形式是公积金,即保险基金至少70%投资政府债券中;商业借贷、抵押、股票的投资并不多;国家规定公积金不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并且作为信托基金投资不纳税。政府还鼓励其他的一些保险基金投入运营,但只限于国内投资。

印度尼西亚政府对公积金中的长期基金的投资管理规定由财政部长的命令决定。它规定了人寿保险基金的投资类型:定期存款、房地产、抵押、政策性贷款、股票。并给与一定程度上的税收优惠。

英国五成以上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本国的股票市场,约二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海外股票市场的投资,从而使绝大部分的基金用于股票市场的投资。

2.3 国内发展现状

2.3.1 总额变化情况

我国的社保基金包括基本保险金,全国社保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基本保险金是最主要的社保基金,基金来源为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以及国家补贴。养老保险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截止至2008年末,我国基本保险金已突破1.5万亿元。2000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负责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工作。2006年以前基金增长率一直比较稳定,2007年借助股市的刺激大涨。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率回落。由于调整策略及时,2009年上半年基本摆脱颓势,基金资产总额己超过6600亿元,境内国有股实施转持后将超过7400亿元。2010年突破1万亿元。企业年金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还不太成熟,截至2008年末,也已累计结存190亿元。我国各类社保基金到2009年总和约为23687亿元。[10]

2.3.2 相关政策法规

2000年之前,我国对社保基金投资的规定非常严格,1991年至1999年的文件都规定社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是购买国债。2001年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社保基金中的一部分—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涉足资本市场,并且对各种投资工具的比例做了严格限制,是研究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重要参照。随后《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了社保基金投资的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社会性。指出任何投资行为都要考虑到的基本原则,投资应兼顾一定的社会效益,使其投资的项目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一致,投资效益应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这一点全国社保基金做的还不是很明显。之后还颁布了系列条例和办法,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办法》等,指导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有效安全运营。

2.3.3 投资运营情况

在全国社保基金建立的前几年,主要以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为主。2001-2004都占到基金总额的90%左右,平局收益率仅2.71%,除去通货膨胀率实际收益率仅1.5%。2006年股票投资翻倍后,收益率一跃至9.34%。2007年更是借助股市大涨升至38.9%。但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首次亏损,收益率为-6.79%。全国社保基金实业投资开始于2005年,2006年比例涨至13.69%,但2007年由于股市的火爆,社保基金集中资金投资股市,实业投资比例又下降回2005年水平。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09年上半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为9.99%,年均投资收益率为9.63%。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品种已扩大到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实业投资和现金等价物4大类13个品种,市场范围从国内拓展到境外。从股票投资的行业选择来看,主要是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性行业,如交通基础设施(高速公路)、钢铁、电力、交通运输仓储业(物流业)等。

2.3.4 模式变更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之初,仿造前苏联模式建立起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为了适应当时计划经济的需要,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由国家统一包办,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国家和企业,个人不需缴费,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模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计划经济时代的由国家统一包办的、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模式逐渐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于是,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现收现付与完全积累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采用完全积累的筹资方式,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巨大压力。随后,我国又不断发展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并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战略储备基金。[11]

3.研究意义

在全球经济情况疲软的背景下,研究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当前全国社保基金积累已初具规模,但投资效果不明显,面临着巨大的贬值压力。此外,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面临着支付压力的挑战。自2008年以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全国社保基金赖以增值的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发生巨大变化。面对新的投资形势,研究如何更好的投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弥补资金缺口及推动消费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思锋,温海红.社会保障概论[M].科学出版社,第88页.

[2]戴溥之,葛树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市场:兼具收益性的投资模式[J].社会科学论坛,2002(3):83-84.

[3]吴琼.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0.

[4]葛元.金融危机中社保基金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的投入产出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5]张红地.国外主要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营运模式[J].中国金融,2008(17):39-41.

[6]王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7]蔡兴扬,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J].金融研究,1997(12).

[8]王玉峰.金融危机背景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策略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0.

[9]齐海鹏,金双华,刘明慧.社会保障[M].东北财经出版社,第113页.

[10]数据来源:根据2002-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得出.

[11]吴琼.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0.

作者简介:

陈祥瑜(1991—),女,现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

杨彦婷(1991—),女,现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

第6篇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研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就不能不提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它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由理事会执行日常工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一个由一百多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构成的民间组织,它所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代表性,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集中了国际上许多权威会计职业团体的专家和来自国际证券交易联合会、国际商会、国际律师协会等组织的顾问,对每一项会计准则的制定都非常谨慎、客观,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和技术性无可非议。

但是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国家和制定过程看,它首先是一种政治、经济实力的较量。然后才是会计的技术方面问题、因为发达国家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着大部分的份额,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也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故国际会计准则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会计规范要求。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英语国家与非英语国家等方面的利益摩擦。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认识到会计准则的重要价值,开始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逐步迈开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步伐。

(一)跨国公司的要求

二战后,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成本和制度规定的差异,使得跨国经营有利可图。跨国公司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数量也越来越多,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强。跨国公司的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盈利、降低风险;必然利用会计信息评价、预计其经营状况,然而由于各国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得不同国家间相同项目的会计处理结果存在着差异,甚至相去甚远,很难实现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的目标。因此,跨国公司的经营者希望有一套能够消除国别差异的、为各国所认可的会计准则,以利于其经济活动的开展。近年来,世界500强企业几乎悉数落户我国且投资额不断攀升,作为跨国公司的代表,它们在会计准则国际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强,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

(二)跨国融资的要求

20世纪80年代后,西方各国开始采用浮动汇率制,国际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利用各种优惠条件进行跨国上市、跨国兼并,筹集资金的空间更大。可是,各企业的会计报表都必须按照资金所在国许可的会计准则重新编制。这一方面增加了融资企业的负担,提高了资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国会计准则对相同会计问题作不同处理,增加了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难度。因此,这些跨国融资者权力要求构建一套在不同国家资本市场都能使用的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企业原来一直立足国内,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后来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它们也开始走出国门,进行全球融资。而会计准则的不兼容让它们吃尽苦头。因此这些企业也就成为了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强力量。

(三)日益国际化的会计组织的要求

国际会计组织(尤其是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地。尽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强调本土化。但同时也注意树立统一的管理意识,即不论其分支机构处于哪个国家,都应遵守相同的或相似的职业标准,向客户提供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全球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的业务正在迅速发展,营业机构从代表处扩展为大量的合资事务所。我国作为腾飞中的经济大国,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因此它们也想方设法要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当今几大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四)区域性、全球性经济贸易组织的要求

我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贸易、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进程,现已加入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些组织因此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化方向迈进的重要因素。

(五)降低成本的要求

会计准则国际化是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避免资源浪费的需要。不同的会计准则所产生的财务资料是不同的。投资者的资金是有限的,而市场需要的资金是无限的,怎样把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这就需要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方便他们作出投资选择。如果会计准则不一样,不仅投资者无法比较判断作出正确决策,还会导致资源浪费。如国内一家大型企业在到海外上市之前,为了使其近3年的会计报表符合国际投资者的要求,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花费了约一年半时间去调账,整个审计工作共花了53万人时。因此,会计准则国际化能使企业会计部门节省开支,降低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成本。

总之,当我国从全球经济中的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中的闪亮之星,各种国际经济组织的力量得到长足发展的时候,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就只能前进而无后退之路了。

三、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正因为存在差异,才使得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无奇不有。“差异”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因为会计准则的差异是各国(甚至一国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长期的历史、法律、文化等背景不同造成的,所以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

(一)制定会计准则的环境差异

会计准则这样一个概论。首先是从西方国家引进来的,因此,判断一个国家会计发展水平的高低,不能简单地用技术标准衡量,还要看它是否与会计环境相适应。会计环境包括市场发育程度、会计监管体系、法律环境及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市场发育方面,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企业间的交易不十分规范,关联交易较多,市场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因而对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事项,我国没有选用国际上通用的公允价值记账,而是采用了较为谨慎的做法,按账面价值处理,并将由于债务重组获得的利益记入资本公积而不是作为收益人账,以免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会计监管方面,我国国家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等政府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都有待加强,企业的治理结构也有待改善。法律环境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生长背景与中国法律传统存在着矛盾。无论是从国际会计准则所依据的概念和假设来看,还是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形成过程看,国际会计准则是以英美国家的会计模式为蓝本的。比如,会计目标的界定,强调满足投资者和债权入的决策需要,而不是其他国家所侧重的考核管理责任,政府监管;在会计准则的实施上,更多地依赖于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而不是法律条文的对照和解释;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倾向于公允价值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测定、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从法律传统看,我们更接近于成文法,几乎没有依赖律师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传统。

由此看出,要将会计准则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一整套市场经济会计惯例与中国会计规范、会计实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需要很长的时间、要做出很多努力的。

(二)会计准则制定目标的差异

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即为谁服务,要达到什么目的。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其目的是唯一的,就是通过财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为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服务的。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公平竞争。这种竞争首先是资源的竞争,而最稀缺的资源是资本。投资者的资本是有限的,而市场的需求是无限的。为了把稀缺的资本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就需要会计准则为资本市场服务,即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以使他们作出更有效益的投资决策。这就是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目的。

中国搞市场经济时间不长,正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资本同样是稀缺资源。市场已经在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同时,资源配置还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不完全市场经济的特性决定了中国会计准则服务目标的多元化;政府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需要的是较笼统的统计数据、汇总数据;国家税收的需要与会计目标有很多区别,为应付税收而设计的会计体系是满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业管理当局需要的会计信息千差万别,主要是为内部考核服务;而投资者和债权人因投资、借贷的需要;要求会计信息应能揭示企业的投资价值和经营风险。根据前两类用户制定的会计体系明显有别于根据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的会计体系。

因此,服务目标的差异使我国会计准则在制定会计体系方面难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完全一致。

(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

现阶段中国会计准则实际上是准则与制度并存的规范模式。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会计制度则不同,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门、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一方面,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非上市企业在相当时期内仍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另一方面;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不同行业的企业执行各自行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口径不统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低。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职业团体制定并会计准则,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我国目前将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条件还相差甚远。随着会计科目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将来可能会形成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机构制定会计制度。但目前还不宜确认,因为准则和制度的差别在很多方面无法消除。准则和制度有可能会长期并存,从而成为中国特色会计的重要内容。

(四)业绩评价体系导向的差异

我国企业一直以来都对利润指标非常重视,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更注重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及配比,利润表导向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企业的业绩评价一直都突出利润指标,利润发展水平比现金流量变化更受重视。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配股、发行债券时,我国法规都对利润率有专门规定,更加凸显了利润指标的重要性。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重点是资产负债表,更加重视资产、负债的定义和反映,其提供的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我国现行的侧重于利润表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关注资产负债表是两种不同的观点,遵循的会计原则不同,因而我国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方面自然难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一致。

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所确认的会计准则,就其内容而言。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共性是指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会计准则都有相通之处,即会计技术方面的准则体现着会计准则的自然属性。特性是指反映特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只适用于特定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属性。不论国际还是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会存在。现在不是消灭差异(也消灭不了)的时候,而是应该认识会计准则的差异:“差”在何处,“异”有多大。从而在进行决策分析时,予以剔除或调整,以兔导致错误的决策。完全消灭差异是不现实的,我们只能努力缩小差异。不能说有差异就是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就是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差异一般不是会计差错,更不是会计造假,两者有质的区别。

四、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

就会计准则国际化步伐而言,目前争议颇多。一种观点主张拿来主义,认为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直接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的会计准则即可,没有必要另起炉灶,不用太多考虑中国特色,故埋怨目前国际化步伐太慢;另一种观点则与此相反,认为由于我国环境条件制约,国际化步伐不宜过快。不应该盲目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某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应该与时俱进,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适时地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使得会计准则在适应经济环境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那么,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步伐究竟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鄙人比较偏向于第二种观点。我们既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化又不能操之过急。

我们之所以积极推动中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基于为外资进入中国消除商业语言上的障碍,以促进中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考虑;之所以明确反对在会计标准国际化问题上操之过急,是基于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环境尚未成熟,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一旦失误将付出巨大代价。鄙人认为,在会计标准国际化问题上不应急功近利,但这并不是否认会计标准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内在要求,大势所趋。而是在坚信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未来会计标准发展方向的同时,又更深刻地认识到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各个国家会计标准之间的充分协调,任重而道远,而绝非朝夕之间。这说明,研究中国会计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否则就会南辕北辙,事倍功半。

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首先,必须对自己有全面的、系统的和清晰的认识。并不是先进的东西都适用于我国;在吸收借鉴先进的会计理论、方法时,在加速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中,还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和特色。任何会计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土壤成长起来的;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生搬硬套解决不了问题。中国的国情比西方国家更为独特,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会计发展不能一味地强调国际化而忽视本国的特色;但过分强调本国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又会阻碍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我们必须要认真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地位和处境很不相同。在发达国家尽享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好处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却饱受贫穷落后之苦。国际会计准则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在利益权衡下,必须作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在照顾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相协调。

再次,国际会计准则在内容上很难统一各国会计的固有差异,无法满足各国财务报告提供者及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因此,不会有任何一个国家不折不扣地执行国际会计准则,而更多的是采用实用主义态度。

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对的,按目前的情况看,它最多只能在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统一使用。由于各国会计环境差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试图以一套国际会计准则应用于世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还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最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代表了一种趋势并且将成为现实。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既要适应国际经济的发展,又要维护国家的利益,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实施会计准则国际化,并将其纳入国家会计法规体系。

第7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债权人;利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075-02

引言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份回购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演化。所谓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指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法律行为。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和企业经营策略,通过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可以达到调整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同时股份回购也是实施反收购、维持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武器[1]。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资产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但如果公司以资本或公积金作为财源有偿回购自己的股份,其结果无异于返还出资或违法分配,必然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进而危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在股份回购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股份回购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对策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中国企业将更直接地暴露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之下。为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股份回购将越来越成为一种市场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为了在大规模的股份回购中,不会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一)限制股份回购的财源与数量

股份公司中,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存续及运营的整个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也是债权人利益的最低财产担保。在股份回购中如果以资本或公积金作为财源,实质上会造成公司债务担保数额的减少。故而在公司股份中,必须对回购财源进行限制。多数国家对股份回购都有限制,尽管限制的程度因回购事由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除因减资及合并而回购股份外,取得财源限于可分配盈余或发行新股。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第71条规定:“只有当公司在不减少其基本资本或者根据法律或者章程设立的,不得用于支付给股东的储备金的情况下,能为自己的股票设立《商事法》第272条第4款规定的储备金时,这种购进才是允许的。”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股份回购的公司应该是现金流比较充裕的公司。股份回购的财源应当限定在公司供股东分配的税后利润、为回购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以发行新股所得支付回购价款。

尽管公司以资本或资本公积金以外的其他财产有偿回购自己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资本“空壳化”,但会使资产相应减少,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而且如果公司大量取得自己的股份,为防止股价下滑,往往在短期内不能或不敢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因而无法发挥这些股份的灵活调度功能,这对公司及债权人均属不利。更为严重的是,公司为达目的,通常多在高价位或以高于企业实际价值买入,公司财产已蒙受损失,若逢公司营运欠佳,股市行情下跌,股票不易脱手时,公司将受双重损失[2]。因此,在规定回购财源的同时也应该限制回购的比例,如《德国股份法》第71条第2款规定,除无偿取得,减资、继续取得以及购进股份的票面额总计不得超过基本资本的10%;《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自身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在中国,对股份回购比例的限制,参照各国规定,以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为宜。

(二)健全股份回购的债权人保护程序

程序正当是保证股份回购公平、高效的关键,同时只有健全股份回购的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股份回购时首先需要履行减资程序,中国《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债权人还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有关自己债权的处理,在债权人会议上,公司应当对股份回购的理由、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实施的债务安排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未经债权人会议多数人同意,公司不能进行股份回购。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回购很容易成为大股东的提款行为,实践中很多大股东先对公司负债,再借口无力还债,逼迫公司回购其股票,达到高价出卖其股票的目的,所以对于股份回购应该在程序上明确回购股票中价格的确定方式,股份回购必须以要约或公开交易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对债权人做出在股份回购中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债权人利益不受影响的保证,如果债权人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公司应该履行义务。

以上是债权人与公司达成一致时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所应遵守的程序。如果债权人未与公司达成一致,公司仍要进行股份回购,就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法国商事法》第63条规定,债权人可在法令规定的期限内,对减少资本提出异议,法院可裁定驳回异议,或责令偿还债务,或者,如公司未提供担保,或所提供的担保被认定未足够之时,责令设定担保,在提出异议期间,不得开始减少资本的活动,对于减资活动同样适用于股份回购。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可以建立禁止令制度,即当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公司所进行的股份回购难以或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禁止该股份回购。

(三)明确公司高管对债权人的责任

公司董事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确保公司事务得到适当管理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公司财产不会以牺牲债权人利益的方式和满足公司董事的个人利益的方式被耗散或被使用的义务[3]。公司绝对不仅仅是公司股东取得利益的组织方式,而是所有那些对公司享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实现他们各种利益的一种组织形式[4]。为了保护第三者免于遭受董事的不法侵害,不少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了管理人员和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依照这些国家的公司法,如果董事和管理人员因缺乏应有的谨慎注意而使第三者特别是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时,董事和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特定的责任。至于哪些董事承担责任以及何时承担责任,《英国1986年破产法》第76条这样规定:(1)若清算发生于用公司股东购买(赎回)股份后12个月内,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和责任;(2)对象是被购买(或赎回)股份的人及签署法定声明的董事。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47条第6项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而股份回购属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之一,股份回购的方案多数由董事会制定。但是实践中,董事会在制定有关股份回购的方案时,可能会出现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或者董事会在执行股东大会关于股份回购决议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例如披露的财务报表不真实)影响债权人对股份回购的判断的情况,或者可能出现不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不依法公告股份回购事项直接进行股份回购以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形,所以,中国《公司法》应明确规定,公司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负有注意义务、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董事应当以理性、谨慎的态度对待债权人,当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强化董事责任、保护公司、债权人和股东权益的必要措施。

(四)完善股份回购中对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措施

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中,不遵守回购程序、规避法律规定的股份回购行为大量存在,如在股份回购中,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章程,未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或者只对部分债权人发出、或未对回购事宜作出公告、或对债权人作出歧视性安排等。针对这些情况,应该赋予债权人以股份回购无效诉权。所谓股份回购无效诉权,是指债权人因特定事由而享有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股份回购行为归于无效的权利。该权利发生在减资行为完成且生效之后,属于事后补救措施,同时,为了维护资本交易的安全,回购股份无效诉权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日本商法》规定,债权人的除斥期间为6个月,逾期不行使,债权人将丧失其权利。此外,为避免债权人滥用此种诉权,危及公司运营秩序和交易安全,《日本商法》还规定,由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败诉,在其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公司应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在中国公司立法中也可以引进上述股份回购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措施。但股份回购无效诉权如行使不当,将危及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在立法中对其进行限制,可规定占债权总额半数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股份回购无效诉权。股份回购无效判决确定之后,公司有义务在法定期间内及时将判决结果通知全体股东和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股东应该将回购股款退回公司,公司将股票返还给股东,同时,公司亦应办理资本增加和变更登记。

二、小结

现代公司法不仅要关注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要对公司债权人法律地位表示强烈的关注,这是基于公司法利益平衡的思想。中国股份回购的法律规范仅有原则性规定且局限于回购理由和方式,欠缺具体的操作和规则,所以实践中很容易发生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多角度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成为当务之急。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动力来自于其规制对象的活跃,中国证券市场日益增多的股份回购案例,已需要我们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股份回购守则》等相关规范,这既是对金融创新的积极回应,也是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的前提。

参考文献:

[1]官以德.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透视[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216.

[2][日]秋田二郎.会社法概论;转引自柯菊,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缓和论之研究[J].台大法学论丛,1995,(5):416.

第8篇

一、铁路债券融资的优势

在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融资中,发行债券亦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由于股票融资成本比较高,并且会丧失部分控制权,债务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便成为一种积极的融资方式。具体来说,同银行市场和股票市场相比较,债券市场融资有其特点和优势。

1.债券融资的发行成本较低。

股票首次发行,支付给发行中介机构的费用占所筹资金的5%―8%,再次发行支付的费用也在3%―6%之间。而发行A级债券的费用仅占筹资额的0.7%―1.2%。

2.债券融资成本较低。

债券利息可从税前利润扣除,而股息则从税后利润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者双重课税的问题,因而债券融资成本要比股票融资成本低。

3.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加每股税后盈余。

对于融资者来说,采用债券融资的方法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别人的资金,获得更多的利益。

4.债券融资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可以利用发行债券所得的资金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

总的来说,相比较而言,对融资者来说,债券融资比银行资金的应用更加灵活,可以确定债券的期限,比股票融资的难度小,融资速度快;对投资者来说,债券投资的优势在于它比银行存款有更高的利率,比股票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二、铁路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

1.铁路债券发行市场化程度不高。

受传统体制、传统观念的惯性束缚和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前我国铁路建设债券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仍然采用高度行政化的审批制,铁路发债的条件由国家逐级审批,尽管有相当多的铁路企业有发债的愿望,但却没有融资渠道的选择权,使得很大一部分企业过于依赖上级拨款和银行贷款,没有真正开辟一条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同时,以铁道部的名义发行债券,筹资一步到位,使用却是按建设计划划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不能合理统一。这使得铁路企业不能真正走进市场,真正意义上的铁路企业债券不能在资本市场流通。只有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束缚,把铁路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铁路企业债券才能具备发展的原动力和基本条件。

2.铁路债券的发行主体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在企业债券市场上,以国家部委身份发行债券的只有铁道部一家,但铁道部由于其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其他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当前债券市场关于企业债券的管理办法中一些不适合铁道部的要求上,如发行主体的条件、税收问题、信息披露制度、债券投资人的限制等诸多问题,这些要求是规范证券市场的必然进程,但却限制了铁道部这样带有特殊性质的个体,故铁路债券发行主体的确定和债券性质的定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铁路债券的流动性有待提高。

在资本市场中债券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动性三个指标。铁路自身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铁路建设债券应以中、长期为主。对于长期债券来讲,投资人对于债券流动性的要求高于对债券收益率的要求。因此,铁路债券的流动性对其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但铁路债券的品种较单一、发行规模较小、发行技术不够完善,限制了铁路债券的流动性,减弱了铁路债券对投资人的吸引力,直接影响了债券的投资价值。

三、对完善铁路债券融资的建议

1.对铁路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正确定位。

目前铁路债券都是铁道部发行的,从本质上来看不属于企业债券,而是一种政府行为,只是其发行形式是一种企业行为,这显然是公益性和企业性混合不分、政企不分的行为。而且,以铁道部发行的债券作为企业债券,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来铁路企业的发债行为,这对加快政企分开、促进铁路市场化进程将产生不利影响,必须进行改革。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铁道部兼具铁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所有者)与经营者职能,以行政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直接干预,将政府行为投资主体行为和企业行为集于一身,使得铁路运输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种经济主体地位的虚化,严重地限制了铁路局发行债券的权利。在这种产权关系下,铁路债券所募集来的资金,铁道部作为发行人却不是直接使用者,铁路局作为直接使用者、受益人,却不直接承担偿还本息的压力,造成责、权、利相脱节,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了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发展,使铁路运输企业及早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我国必须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建立投资回报制度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铁路运输企业真正面向市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铁道部代表国家享有国有资产所有权,兼具铁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这种浓重的行政色彩和铁路作为国家基础行业的社会公益服务性质,决定铁道部发行债券应争取定位于准国债,其筹集的资金应主要用于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公益性项目,以及全国性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局作为经营者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独立的法人实体地位决定了铁路局发行债券应定位于企业债券,其筹集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回报率显著的盈利性项目。

2.加强债券筹资的全过程监管。

(1)重点审批筹资项目,保证项目真实可靠。按照债券市场规范的要求,严格地对项目进行事前审查,使之符合债券主管部门和投资人的要求。

(2)发行债券,资金划拨必须同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相配合。目前的情况是债券筹资一步到位,使用却是按建设计划进行。筹资与使用的脱节必然造成资金的浪费,目前要保证二者的统一尚有困难,但随着企业债券管理的规范,企业自行决定发行时间与发行额度必将成为现实。在保证资金划拨的同时对资金的使用要进行适当的监督,确保款项使用方向与审批相一致。

(3)做好债券偿还工作。目前债券额度不大,偿还不成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券额度的累积必然不断增大,还本付息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债券不同于银行贷款可以双方协商,不断展期,债券到期必须偿还。因此,在举债之前,应先作好偿还计划,有些盈利企业每年按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偿债基金,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办法。

3.丰富债券品种,提高铁路债券的流动性。

债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安全性、收益率、流动性三个相辅相成的指标。由于安全性方面企业债券低于国债,同时如果想要降低企业债券的收益率,即降低融资者的融资成本,则必须加强铁路债券的流动性。这就需要加大铁路债券的发行规模、丰富铁路债券的品种,同时还要争取到合适的交易工具,尽早使铁路建设债券的回购交易得到批准。要增强铁路债券的流动性,今后还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突破。

(1)加大债券发行规模。这是提高债券流动性的一个基础条件。铁路债券几次成功融资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利用债券筹集资金来支持铁路发展是可行的,今后债券融资应作为一种固定的经常性的融资工具发挥其直接融资的优势,把它提到和贷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这几次发债的成功是在额度债券融资较小、偿债压力不大的情况下达到的。没有一定的规模,就不可能为铁路债券创造一个较好的流动环境,所以必须争取扩大铁路债券发行规模,争取更多的发行额度,不断提高铁路债券的流动性。

(2)丰富债券品种。金融工具创新速度正在加快。自2002年《信托法》颁布以来,在债券市场出现了本息分离式债券、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发行人选择债券、优先债券等形式,使投资者更倾向于对收益固定、风险易识别的证券进行投资,从而出现可转换债券等附一带期权的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多元化将推动铁路企业的融资策略创新。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偏好不同,铁路债券要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人,必须丰富债券品种。铁路企业的经营收入、现金流稳定的特性可以在融资产品中通过创新设计预以体现,以满足不同市场和层次的投资需求。目前铁路债券发行品种过于单一,虽然铁路行业由于其独特的行政色彩,作为卖方市场,现时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优越性、稳定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铁路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真正走向市场。这种行政保护色彩将逐步褪去,铁路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实力,抵抗市场风险,吸引各方投资人。加强铁路国内债券的发行工作,丰富债券品种,争取发行境外铁路债券,争取发行铁路可转换债券和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参考文献:

[1]胡玉明.中国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制度性分析.经济评论,2001,(1).

[2]李慧丽.企业债务融资风险及控制决策.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5).

[3]游经元.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4,(10).

[4]钱仲侯.高速铁路概论.第三版.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

[5]肖翔.铁路投融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

[6]张梅青,刘天善.中国铁路投融资政策研究.铁道部课题,2004.

第9篇

一、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课程的定位

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课程定位关系到金融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向,对于金融学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改革目标的确定等具有指导性作用。金融学专业课程的定位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和教育界的争论很多,发展模式也不同。国外著名大学的金融学专业课程大致上存在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一是特别关注理论问题或宏观问题,其中货币金融理论正在成为经济学理论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因此金融学在国外著名大学经济学院中的地位迅速上升,货币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国际金融经济学等作为新的重要课程来开设,金融学正在与经济学融为一体,这便是“经济学院模式”;二是关注金融领域的实践问题或微观问题,尤其是关注金融市场上的各类金融活动。因此,在这一发展模式中,金融学正在成为管理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与公司管理相结合,资本市场、投资学、公司财务、金融工程、期权期货等课程成为管理学中的重要课程,这主要体现在国外著名大学的商学院中,被称为“商学院模式”。虽然在国外金融学的学科建设实践中,两种模式发展都很快,但就规模、影响和发展趋势而言,后者更具优势。其理由有三点:第一,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业发展也开始走向混业经营的格局。过去以商业银行为金融活动中心的格局发生了变化,金融活动正在以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定价和金融中介为重要内容。相应地,以公司财务和金融市场的实际操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活动成为金融业发展主流,市场更需要熟悉微观金融理论和金融市场理论的人才,因此,对更关注微观金融理论和市场实践问题的“商学院模式”培养出的金融人才需求量会很大。第二,独立学院自身的定位是应用型大学,其发展不同于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以“应用型”和“实践性”为培养目标,而研究型大学以“学术性”和“研究性”为培养目标。恰好在“商学院模式”下更能够体现出应用型大学的培养目标,更能培养出适合现代金融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第三,国外多年的金融学发展实践证明“商学院模式”的金融学教育顺应微观化和技术化的金融业发展趋势。从全世界范围来看,金融学专业最强的美国金融学排名靠前的10所大学,至少有7所是完全的“商学院模式”。由于“商学院模式”的成功,金融学教育呈现出“商学院模式”较“经济学模式”规模和影响更大的趋势。

二、独立学院金融学课程创新

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按照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指导思想,做到“三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结合,强调知识的应用;传承与创新结合,强调知识的创新;共性培养与个性发展结合,强调个性的发展。

(一)基础知识通识化

通专结合的课程设置,既是金融学专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国内外人才培养的主要趋势。大学一、二年级主要以公共课为主,其中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民法、经济法、商事法、管理数学、管理学、企业管理、营销管理、资料库管理、计算机概论等主要公共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大体掌握了思考问题的方法和分析问题的工具,很好地训练了学生的经济学直觉和管理思维,使学生从中学会融汇贯通新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为将来在金融、经济和工商管理等岗位上从事工作打下良好的知识基础。

(二)专业知识模块化

根据专业特点、学生个性特征及其个体强势能力,在专业群的框架平台上构建模块式的课程体系,即“平台-模块”课程设置模式。目前,独立院校的金融学专业课程大多也按照其母体学校一样分为“银行”、“证券”、“保险”和“国际金融”四个模块,以此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显然,这四个模块是以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作为分类标准的,这种分别针对不同金融部门、机构进行区别培养的专业课程设置体系是较为狭窄的。从金融微观层面上看,微观金融分析除了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外,还更多的包含金融市场分析和金融中介分析。因此,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应努力适应现代金融的变化需求,跳出现有的设置模块的框框,更多地关注资本市场这一模块的相关课程的建设。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适当开设一些如期货与选择权、抵押放款证券、资产证券化、证券投资分析、固定收益证券、公司融资管理、投资银行管理、不动产投资、不动产估价等课程。

(三)师资队伍多样化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独立学院的公共课、基础课主要借助于母体学校和社会上师资力量,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在专业教师队伍上。专业课一部分理论性较强,另一部分实践性较强或是操作型的课程。根据这一特点,在组建教师队伍时,改变了单纯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的做法,而把重点放到吸纳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作为专任教师上。保证每个专业有一名有丰富业界经历,又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为专业负责人。同时,通过不断联系,组建兼职教师队伍,这些兼职教师都是行业精英,他们中有经纪人、协会负责人、信用评估公司负责人和分析师、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期货公司的分析师、专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和分析师、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和分析师等。力求组建“ 一、二、三结构模式”的多样化专业教师队伍。即一个专业有1-2名从业界吸纳过来的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为专任教师;2-3名来自高校的博、硕士学历的教授、副教授教师;3-4名业内人士为兼职教师。通过建设这样一支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对他们实行不同分工,校内教师主要负责专业理论的讲授,校外兼职教师由金融单位的专业人士组成,为学生开展实务教学和案例教学,参与中高级技术课程的建设,或者举办各种专业讲座,使学生把握最新的金融发展动态与趋势。专业人士作为教师队伍中的有效补充力量,对拓展学生知识面、增强实践能力、帮助他们及早树立就业观都起到很大作用。

(四)课堂教学实践化

建设“课堂教学+校外实践”的教学环境, 培养应用型人才需要为学生创造学校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相结合的教学环境,实现产、学、研合作教育。独立学院应多方寻求合作单位,通过签订产、学、研合作教育协议,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校企联合,使实习基地成为学生实习实训的战场,以及学校科研和实践技术成果转化的平台,以实现教育教学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效果。这样,致力培养的应用型人才从平时的实习实训学习中对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能够更快地进入工作角色。

参考文献:

[1] 陈 雪. 独立院校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探讨[J].知识经济,2009,(02).

[2]蒋天虹. 关于应用型本科《金融学》教学改革的探索[J].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03).

[3]吴玉宇. 基于遗传算法的独立学院实验教师隐性知识转移行为分析[J].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