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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土地规划的作用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人类的发展和生存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一切发展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土地有不可再生性,因此我们要合理的利用土地。近些年来,我国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尽管这样,我国的土地利用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依旧严峻。我国的人口众多,土地的质量不是很好,此外后备资源也比较欠缺。城镇化化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速度在不断的加强,因此耕地面积在大幅度的下降。此外,城乡的建设用地在使用方面比较粗放,闲置的状况比较明显,浪费现象也比较严重,土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我国的经济又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建设项目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土地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可见,土地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利用和规划管理,才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达到优化组合。在过程中需要从当地的社会发展要求出发,结合该地的自然、经济以及社会条件这样就可以在时间和措施上实现优化组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土地的总体功能最大化的发挥出来。土地利用规划也是政府的一个重要的职能,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其任务主要是对耕地进行保护,将国家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政策落实到位。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土地的规划和管理非常的重要。利用规划,我们可以对土地的用途进行管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严格的控制,将土地的利用率增强。此外,还要增加土地产出率,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协调好,最终合理的使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2、我国在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规划的工作使用传统的手工方法完成,无论是前期的准备工作还是最后出的规划成果。在进行土地的利用和规划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数据和材料,这些数据和材料不仅繁多,而且比较复杂。因此,使用手工的方法是很难完成的,特别是进行定量化分析时。使用手工的方法不仅工作量大,此外难以保证客观性和准确性。(2)数据方面。由于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档案和图形资料,但是这些档案和资料往往是纸介质状态,因此对利用造成了很大的干扰。此外,这些数据比较孤立和分散,在查询和统计方面比较困难。(3)人工管理的模式依然存在。当下,许多单位在进行土地的利用和规划管理时依然采用人工的方式。由于审批的数据非常的多。因此审批的进程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也难以控制。此外,使用人工的方式对政府办公的透明度也会造成一定的干扰,此外也会影响领导的督察、督办工作。(4)传统的手工办理模式已经跟不上目前土地业务变化的要求。土地的利用状况在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此规划也在不断的调整中。土地的信息也在不断的更新之中,因此传统的手工办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一需求。
鉴于此,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应该科学化和规范化,利用信息系统才能将问题解决。
3、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中的运用
3.1 GIS技术简介。GIS技术在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近些年兴起的一项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通过对地理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储存、分析等过程,完成对数据的空间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包括操控人员、计算机的硬软件系统以及空间的数据。GIS的兴起和计算机技术的兴起密不可分,也和社会的需求度有着很大的关联。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为GIS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也使得其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地理信息系统将空间的逻辑延伸到了形象思维。目前世界上常用的GIS软件很多,高达400余种。这些软件大小不同,优点也不同,因此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多种需要。国外较著名的有ARC系列、Maplnfo等;国内著名的有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开发的MAPGIS、武汉大学开发的Geostar、中科院开发的SuperMap。尽管我国的地理信息系统产业起步晚,但发展快,应用领域广泛,比如:水利,教育、军事、石油和天然气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中的运用。本文主要探讨GIS在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方面的应用。GIS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有两个方面:(1)可以使用GIS技术中的信息化手段来对土地进行高效、科学的管理。(2)土地的管理离不开数据,而这些数据量非常庞大又很复杂,因此需要使用空间技术。目前,GIS在土地的利用调查、地籍管理、利用规划以及资源评价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具体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采集。我们可以使用GIS技术来对土地利用现状信息进行采集。在此过程中,需要从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特点出发,使用扫描图象对图形要素进行采集。对图形元素对应的属性数据要详细的录入,构建扫描坐标系以及大地坐标系的关系。图形采集使用点、线、面这3种方式就可以了。在此过程中,可以使用Microstation 95研发的1:1万成系统。②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子系统。该子系统的建立基础是:野外实地勘察之后形成的草图。然后使用地图配准的方法对变更图进行修改,这样土地利用现状的动态变更就可以实现。土地部门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土地信息。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子系统。该子系统的建立基础是现状图,此外还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对基本的农田区、园地区、工矿建设留用地以及规划铁路进行规划。可以使用计算机辅助来构建规划区图层。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子系统。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施方案出发,将以下的区域绘制出来:农田整理区、村庄整理区以及废弃开发的规划区。绘制出范围线后要加粗。之后以用户的要求为依据进行颜色的填写,将规划区面积的量算提供出来,从而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子系统的构建。⑤构建空间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的,需要一个区域的社会信息、经济信息、以及土地的利用状况等。此外,还包括地形和地貌。在GIS技术的支持下,可以使用数据来构建各种各样的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⑥对图形进行显示和编辑。使用该技术可以将数据、直观、有效的反应出来,此外还可以实施人机交互式的编辑和输出。因此,有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在该技术的辅助下完成规划工作。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图形上得到直观的查看,这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工作者来说非常的重要。⑦空间分析的功能。GIS具有多种的空间分析功能,可以将其和土地利用规划专业模型联合使用,效果更佳。
结束语:
地理信息系统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能迅速,准确的统计地理信息,互联网在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以及大气层地理数据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使用该技术可以完成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工作,因此一定要大力的推广,摒弃单纯依靠传统人工方式工作的模式。这样,土地的使用效率才会更高,才会满足社会和生产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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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稳定性;灵活性
我国的国土面积比较大,而且属于农业大国,但是耕地所占的比例却比较少,而且在发展经济时,占用了很多耕地面积,降低了耕地的人均占有率,使得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要。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时,容易忽视的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尤其的土地资源,这时土地规划工作就起到了重要的环保作用,通过协调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等工作,可以有效的保护土地资源,而且还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土地规划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的土地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历史遗留的问题,解决具有一定的难度。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分析了土地规划存在的几点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权威性与执行力
土地规划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主要是因为相关工作没有进行落实。我国很多地区制定土地规划比较被动,而且是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相关工作比较形式主义,而且相关制度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从表面上看这些土地规划方案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土地规划却缺乏一定的可行性。经过调查发现,很多省份制定的土地规划方案内容比较空洞,在对其进行验收与审核时,其大量的数据缺乏真实性,而且图片与实际不符,具有应付差事的嫌疑。这主要是因为土地规划缺乏权威性,有的人认为土地规划没有实际意义,甚至觉得土地规划会阻碍城市的发展。这些错误的想法使得土地规划缺乏执行力,而且有的地方没有对编制土地规划进行审批,使其缺乏法律效力。
2、土地规划缺乏稳定性
很多地方的土地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可行性,改动性比较大,缺乏稳定性。有的城市建设人员甚至把土地规划当做是一种形式,在发展城市经济时,对土地随意占用,不重视土地规划的规定,而且随着城市发展的不同要求,对土地规划的更改比较频繁,这种行为降低了规划工作的权威性,而且也没有做到对土地的保护,无法促进城市与土地资源的和谐发展。
3、土地规划缺乏灵活性
土地规划工作包含的内容很多,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与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对土地规划的调整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随意更改。在不同的时代,对土地规划有着不同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每隔五年会对土地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我国有的地区,对土地规划的调整缺乏灵活性,调整的方式缺乏科学性,只是做了表面功夫,也使得这项工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二、对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研究
经过研究发现,协调好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可以起到缓解土地资源紧缺的作用。土地规划可以保护耕地面积,土地规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且对国家的发展长远的意义,同时这项工作的展开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作用主要是: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其它规划的基础,具有法定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土地方针政策和法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在土地布局上的具体落实,是其它规划编制和实现的基础,其编制和修改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如《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下级土地利用具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2、稳定规划有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管理手段,要以“控制和保护”为核心,只有保证这一核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改变,在“控制和保护”的基础上,在保证了这一“稳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土地,才能稳定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在确保了土地规划的稳定性后,提高土地规划的地位,这样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划的时候,必然会更加认真,采用更为科学的方法,以保证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相适应。
3、加强灵活性有利于调动积极性,适应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规划编制后,如果单纯地强调稳定性,呆板僵化,不能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就很难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必然会对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只有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龙头地位。
三、协调土地规划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
目前,土地规划的法律保障主要来自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应及时制定《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大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2、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确保严格执行
要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就必须配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为土地规划的执行做好准备,如完善土地规划的审批制度,加强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规划的执行等。
3、稳定规划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城市规划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有效使用。城市规划不仅要对各种用地进行合理布局,而且要使建筑物功能得到相互配合和协调。稳定土地规划,加强其法定性,可以促使城市的管理者从内部挖潜,通过结构调整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而不再是通过城市外延的扩张来满足用地需求,随意的调整规划。
四、结语
土地规划既具有稳定性,也具有灵活性,协调好这两者的关系可以有效的促进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工作。我国很多地区对土地规划不够重视,而且没有认识到土地规划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城市建设部门认为土地规划阻碍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对土地随意占用,使得我国的耕地面积越来越少,这种行为既降低土地规划的权威性,也减少了我国的农业收入。土地规划必须具有稳定性,但是其内容并不是一沉不变,我国有关部门每隔五年会对土地规划进行调整,这样可以提高这项工作的先进性,而且使其更具灵活性,从而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主编.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2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山东 日照 276826)
【摘要】众所周知,土地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自然资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供给也逐渐变得更加紧张。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供给的紧张局面,土地规划便应运而生。主要针对土地规划的公众参与策略展开论述。首先,对公众参与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提出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具体方略。以期可以进一步丰富相关理论研究。
关键词 土地规划;公众参与;策略
相关研究表明:公众参与是保障土地合理规划的有效措施。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我们各方必须要积极吸取和采纳公众的意见,将公众的意见有效融入到相关的土地规划当中。唯有真正的做到公众参与,才能够让我们在具体的土地规划过程当中做得更加客观、务实,更能科学制定出合理的用地方式,进而用以满足发展的具体和长远需求。近年来,有关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方面的研究并不在少数,对于该问题笔者也有自己的几分思考。笔者认为,对于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研究并不能仅仅局限于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深对该问题的研究深度。
1公众参与的内涵
何谓公众参与呢?程琥(2012)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一文中写道:“公众参与主要是指公众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拥有知情权、话语权、行动权等参与性权利,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意见和建议,能合法地采取旨在维护个人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动。”王文玲、阚酉浔等人(2011)在其发表的《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研究综述》中认为:“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使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更易于被当地人民所接受,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也可以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和维护公众利益。”
2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具体策略
那么,在土地规划当中公众究竟如何真正实现有效参与呢?下面,笔者主要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2.1营造公众参与氛围
要想真正有效的营造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氛围,首先必须要做好如下几点:
2.1.1政府观念的转变
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环境的营造过程当中,政府的作用的非常重要的。在以往,我国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极少会考虑到公众参与这一要素,独断专行的情况并不鲜见。为了有效营造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氛围,政府必须要首先改变观念,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要尽可能的让公众有效参与进来。为了更好的实现公众参与,在对相关土地进行规划的时候,政府对于土地的规划情况必须要坚决做到公开透明,让公众对于相关土地的规划情况尽可能的了解,唯有公众有效了解了土地规划的具体情况,才可能真正参与进来。除此之外,政府还要积极的鼓励公众对土地规划进行监督。
2.1.2规划人员思想的转型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土地规划人员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公众的意愿,在他们的眼中土地规划仅仅只需要满足政府的意愿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太多的考虑公众的实际意愿。规划人员这种潜在思想的存在对于公众的有效参与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要想真正的实现公众的有效参与,我们的规划人员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公众的意愿,要将自身置身于公众的角度进行思考并进行相关的土地规划。做到了这一点,当公众真正参与进来的时候,他们才可能拥有更少的意见,才能对规划人员的土地规划方案表现出更多的满意。
2.1.3加强公众的主体观念
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只有公众真正的参与进来才能够真正的实现,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公众在土地规划方面的参与意愿并不是很强,这种情况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成效。基于此种情况,相关部门亦或是各社会组织应该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土地规划中来,进而行使公众的基本权利。为了让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显得更加尽然有序,公众也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组织,该组织主要负责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工作,在期间如若发现有人徇私枉法、不顾公众利益,必须要及时的将这种情况公诸于众,寻求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从而让土地规划更加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
2.2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体系
为了让公众更加有效的参与到土地规划当中,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参与的相关制度体系,主要如下:
2.2.1健立健全制度体系
我国政府必须要尽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相关配套设政策,有了相关的政策之后,公众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参与到土地规划当中。各地方政府也可以专门建立土地规划公众参与委员会,土地规划公众参与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接收和处理公众对于土地规划的相关意见,并有效对其进行处理,最终让参与的公众均能获得满意的土地规划结果。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建立健全与土地规划公众参与相关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必须要对土地规划过程当中所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现有人或部门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违法乱纪,必须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
2.2.2完善法律保障制度
除此之外,公众参与土地规划还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据了解,很多公众在参与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均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相关部门、组织的打击和报复。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影响了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积极性。为了让更多的公众敢于参与土地规划,我国必须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诸如:(1)对于打击报复参与土地规划公众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律处罚;(2)参与土地规划的公众可以随时寻求相关部门的保护,诸如派出所等;(3)公众在参与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如果受到任何打击报复,可以通过快捷通道向司法部门进行反映,司法部门必须要对此情况进行严肃的处理。有了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之后,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热情一定会变得更高。
3结语
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远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由于篇幅有限,笔者在本文当中所提出的土地规划中的公共参与策略并不是很多,也并不是非常全面。在今后的研究过程当中笔者一定会进一步加深对该问题的研究深度,希望能够给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程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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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理性思考
一、我国土地规划发展现状
( 一) 规划制定不完善
在土地规划制度逐步受到重视的今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现行的土地规划凸显出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土地规划的制定不完善,与贯彻执行脱节。通常,一个完整的土地规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编制,当规划取得进展后,往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障碍,执行过程中通常有很多现实的阻力影响预先编制好的规划,致使土地规划形同虚设,造成大量的浪费。这种情况出现有很多主、客观因素,主要包括规划制定不完善、政策整体性、连贯性差、土地规划权威性不高、公众参与度低等,这些都影响我国土地规划的进一步发展。
( 二) 规划方法单一
我国制定土地规划一直以来采取静态的定性研究法,而非动态的定量研究法,这种单一的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规划的局限性。定性研究法凭借规划者的经验判断,通过客观事物的观察为导向,进行综合测量判断,进一步制定出具体的规划指标,最后经过数据验算、推理达到综合平衡发展。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我国的土地规划越来越受重视,如果依然沿用这种定性的单一方法编制土地规划,势必会影响土地规划的准确性,难以建立严谨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难以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飞速、稳步发展。
( 三) 规划可操作性低
由于国情的需要,我国土地规划过分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忽视了我国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空间布局。通常,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某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创新,土地规划方案的执行力度不够,无法体现出土地规划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缺少创新能力,只是在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下执行实施的。而且,土地规划中重复问题严重,地方实施土地方针政策缺乏地方特色,甚至出现土地规划雷同的现象,这些我们都要引以为戒。
二、我国土地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土地用途不合理
当前,我国土地用途规划的不合理,往往由于领导权威过高、公众和专家参与度较低、现实与规划脱节、制定前期实地调研不到位或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恶化,在土地规划编制前,必须对规划范围及其周边用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调研,在合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政府、环境、当地实际等经济学、社会学角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二) 规划缺乏明确的目标
当前我国仍有许多土地规划未能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规划目标不科学,方法不得当,体现不出地方土地规划的特色,从而使得土地规划与市场经济发展背离。此外,有的土地规划制定的方案单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反复修改、调整,导致以前的规划作废,浪费人力、物力。
( 三) 规划缺乏动态性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单一,基本上采用静态的定性分析方法,从地方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再进行各种数据的分析、运算。然而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人文地理、生态环境和土地的自然属性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容易导致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造成其指标准确度的下降。另外,由于受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随时调整或者更改,使得之前的规划方案缺乏动态性,需要大幅度修改,造成了重复的劳动。这种缺乏动态性的规划使得土地规划成为一种僵化、固有的模式,导致了土地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的控制作用,与实际脱离。
三、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健全规划制度
为了尽可能避免土地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包括土地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土地规划的公示等,并对现有土地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另外,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台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逐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的严格管控,推动土地规划的全面执行。
(二) 完善土地规划编制方法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过于单一和局限,必须对土地规划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可以通过完善土地规划方法,采取将定性分析改为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改变传统单一的静态分析为动态分析。由于土地的利用开发属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仅仅凭静态的角度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很难作出合理、正确的预测和判断,为了达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同步这一目标,并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均达到最大化,必须采取动态的方法进行土地规划编制。
(三) 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为了将土地规划的基本宗旨充分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就必须不断加大对规划方案的改革力度。一是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让各级领导树立起规划管理的意识,明确土地规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二是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实施,必须深入改革规划体制,减少规划数量,加强规划的衔接力度,严格界定规划范围;三是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市场经济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四)完善土地规划机制
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机制,这也是我国进行土地规划的重要举措。土地规划机制的建设,需要以土地有形市场为中心,加强各个部门之间关于土地规划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出一系列的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从而建立起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的土地规划运行体系。关于我国土地出让与转让,往往是采用土地协议有偿出让的方式,一般流程是土地开发商看好一块土地之后,需要国家有关单位进行审批,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环节之后,100个工作日左右开发商便可以获得土地。土地交易中心的成立,使得这些繁琐的手续大大的减少,仅仅凭借合同,开发商便可以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领取各种审批手续,无论是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有关部门来讲,都可以达到省时省力省钱的目的。从这一角度来讲,土地交易中心的成立,大大的实现了市场土地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土地规划廉政建设。未来五十年内,我国土地将会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土地规划制度改革,实现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实现我国土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而建立服务周到、治理有方的土地规划模式。
(五)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
作为一门应用的科学,规划本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而得以发展。FAO的十步骤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包括:确定目标;组织规划工作;分析规划的难题;寻找解决的途经;自然适宜性评价;环境――经济――社会适宜性评价;选择最佳方案;撰写规划报告;规划实施;规划监测和修订。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环节。
(六)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进一步推动土地规划实施。相关土地规划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实时更新国土动态,通过部门间学习、省内学习、国内学习等途径,不断深化专业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的完善和提高。通过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土地规划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土地规划编制水平。
(七)做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
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善于在实际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并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规划的制定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就必须建立一个系统性和完整性较高的土地规划方案。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需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各类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我国土地规划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潘文章.关于我国当前土地规划的理性思考[J].江西建材,2014,04.
[2]竺豪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中国农业信息,2014,03.
【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宏观调控;土地制度
0、引言
我国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标志着土地规划政策开始参与到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当中来。之后学术界从可行性、必要性、局限性以及目标和手段等各个方面对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人们探讨。
1、当前城市土地规划宏观调控关系存在的问题
1.1 规划方法亟待创新
规划方法的合理科学是确保法律调控规划得以执行的技术保障。在当前土地规划的法律体系当中,对规划的设定方法主要是采用定性的方式,以经验判断作为基础对各种用地指标进行判断和划分,然后结合各种数据,对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做出总体的平衡。而人的认识与判断是有局限性的,在判断的过程中必将受到部分理性的限制作用,而土地规划工作则涉及到经济、自然和社会等隐私,单凭定性指标难以做到合理科学。从这个角度来看,规划方法亟待创新。
1.2 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乏力
从近些年来看,部分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了城市外延拓展过快,导致土地总体规划被突破,大量的农用地被占用的现象。而对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却对城市的这种不合理拓展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制约作用,导致城市土地的供给出现较大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其一,没有对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一致时,城市规划者有对土地规划修改的义务和效力,导致很多无效的城市规划依然在实际中得到了执行;其二,土地规划制度和法律对土地总体规划与城市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予以明确,即所谓的“衔接”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界定和分析,导致城市的建设用地与界定规模之间存在较大偏差。
1.3 针对土地利用分区规范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根据土地功能的不同,土地管理法可以将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未加利用地三个基本类型。因此,在进行土地用途分区的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来进行的。我国当前的土地用途分区主要目前依然局限在县级土地利用分区方面,且分区的方式也较为粗放与简约,不能够将土地分区精确的反映出来。在技术层面,当前县级规划图纸所采用的比例尺主要是0.002%,而乡镇规划图纸采用的则是0.01%,规划得到的土地类型接线在实地处难以得到有效的辨认,在进行土地用途管理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对应的产权纠纷。
2、加强土地规划参与到宏观调控关系的若干策略
2.1 优化土地供应模式,促进集约使用,减少土地突破压力
(1) 改变目前的土地出让模式,采取竞争单价的出让方式
例如,在对城市中的某一个工业用地区域,可以此阿勇竞价的方式,在各方面条件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由出价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限,其他用地也可以按照这种方式采用竞争性的竞价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在充分保证土地价格的基础上优化了土地的使用模式,体现出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2) 采取弹性出让期限
当前出让期限绝大部分都是按照最高的出让年限来进行的。在出让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来采用弹性的出让期限。例如,可以打破工业用地50年的最高出让年限,根据工业部门的各个不同类别将之分为10年、20年和30年的最高期限。同时,根据各个行业生命周期的不同,将工业用地的出让周期予以素偶氮。这样可以有效的缩短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加快工业用地的循环速度,减少对土地新增的需求。
2.2 对规划内容进行优化,理清与其他规划间的关系
土地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合理的对土地利用加以统筹规划,达到保护耕地,限制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所以,应该根据土地的总体需要来对土地进行总体规划及编制,通过精简的内容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与目的性。城市规划应该与土地规划衔接起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例如,可以减少土地利用分类,将土地进行明确的分类,减少土地的浪费。对于那些需要保护的耕地和林地则将之划分为非建设用地,提高用地的整体性,避免将土地规划确认为万能规划,包括所有的用地规划内容。
2.3完善土地利用,提高其可执行性
对于城市土地利用的年计划是执行土地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对其内容和协调性进行统一,加强利用计划对土地规划的支持作用。
(1) 统一两者的内容
土地的利用计划应该体现出土地规划当中的绝大部分指标,例如农用地的转用指标、耕地红线指标、土地开发与整理指标等各方面的内容,确保两者在计划方面一致。
(2) 弹性计划与刚性规划并行
土地的利用计划是以年度为期限进行管理和编制的,所以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其指令性,也就是说刚性不能过大,这将导致其执行难度下降。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拉动经济的增长,有时会触动一些指标,诸如占用耕地等。这时,增加土地利用计划的弹性也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可以通过预定年度计划来对本辖区中年度用地指标进行明确,然后将该指标与实际用地需求进行比较,并适度进行微调,维持5年内指标的基本平衡即可。
结语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城市发展规划来对城市用地进行积极的规划,这样才能在保证城市发展进程的过程中确保土地不会被浪费。
参考文献:
【关键字】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关系
在时代的发展下,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来说就显得更加的有必要,特别是在城市化的影响下,城市用地资源的紧张稀缺性越来越凸显,使得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两者间的矛盾不断的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1.城市规划实施的体系结构分析
从城市规划的地位来讲,它是属于一个相对独立且较为完整的体系,从它的管理主体来说它的管理主体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其所制定的规划方案中,规划的内容设置需要依据于实际的状况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在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后,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鉴定,确保它的实施是具有很高的实施价值的,可以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简单的来说,城乡规划的实施一定要依据于城市的具体实际来进行,不能脱离现实。
2.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2.1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它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主要表现在,对国有土地进行固化的过程中,实现在空间结构和经济结构范畴之内的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在土地规划管理的作用下,不仅可以维持现有的土地使用面积,而且还可以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是相一致的,一个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体系可以有效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对经济发展结构来说也是极为有利的。
2.2对土地资源的具体使用起到有效的管控
我国的地域面积辽阔,但是可以用来作为直接使用的面积却十分的有限,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土地规划管理体制下,可以实现有限的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对于土地的具体使用能够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区分,对不同的使用性质又适合的归类,并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使用策略。这样的分类可以给土地的使用提供一个明确的导向,使之更具有目的性,使不同的土地资源类型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并且随着现代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有了新的追求,因此,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也就更多的关注在建设、保护、环保三者的均衡点,起到多收益的效果。
2.3有利于土地规划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从大量的实践证明,土地规划管理是一项周期性的工作,具有较长的时间,它的规划效果是否高效是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提现出来的,因此,就需要在具体的规划实施前,做好规划的前期调查工作,对受到外界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根据这些因素的实际状况来保证规划方案的合理。还可以在大量的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实践经验,对规划进行合理的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这样可以给后续使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3.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
自古以来,土地的使用规范问题都是经济建设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管理者也对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各项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不断增大,造成土地资源的紧缺,国家针对这一状况,也出台了很多的指导性文件,有效的协调了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两者之间的关系。
3.1强化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从目前来说,我国的乡镇建设用地规划作为常用的模式是增减挂钩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对于推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可以使农村土地的利用更为高效,有利于农村居民向集中用地的方向发展,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进一步的调整城乡结构和布局,在耕地供给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使城乡发展矛盾缓和。
从政策的实施执行来看,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常常会出现于民意违背的现象,导致用地矛盾的紧张,要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就必须强化土地规划和管理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增减挂钩的政策效用,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的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目的的合理定位,尽可能的减少农田的占用面积,以确保其实施性的增强。
3.2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合理扩大
我国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很多的城市开始对旧的地区进行改造扩建,同时也在进行着新区的发展规划,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当前土地规划的模式,对于这两者模式需要进行合理化、协调化的引导发展,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程度的节省土地资源。具体的来说就是,在一些小城镇或者是新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借助于新区建设的方式来进行城乡规划,这些是较为适合于规模不大的城市,而对于规模基础相对较大的城市来说,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把新区的开发和旧城区的改造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协调,确保有序健康。
从实施的具体措施上来看,需要把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模式有:在对建设用地有良好的控制基础上进行当前城乡发展状况的全面详细的调查工作,并重点对规划方案中的经济结构和土地的使用布局进行合理的分析,然后在土地的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对用地的具体类型和侧重点进行合理的区分和应用,并积极的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多模式并用、产业集中等等实施方案的高效执行。
3.3加深土地规划的深度,采用先进的管理体系
上述提到,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对于城市的发展来说是极为有力的,因此,要确保城市规划实施效果的不断改善,就需要充分的发挥土地储备的调控作用和引导作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周期性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加强宏观层面的土地调控,对土地的规划进行严格的细化区分,确保其用途的明确,从而推动城市规划的实施性增强。另外,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城建呈现出信息化、网络化的特点,因此,在土地的规划中就需要规划人员及时的完善自身素质,加大对新的规划体系的引导作用,增强城乡规划的可执行性,从而起到降低投入成本的作用,进而使土地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更加的良好。
4.结 语
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城市用地建设不断的增多,这就需要管理者制定良好的、符合实际状况的土地规划方案,降低投入资金的额度,从而发挥出土地规划最大的作用价值,使两者的关系更加的合理科学,推动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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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维威.浅谈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经营管理者,2014,(25):309.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原因
前言
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为了能够良好地规划城市建设,就必须要能够对城乡规划中的土地管理中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和探讨,不断完善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能够有效满足实际土地中的管理环节需要。这样才能不断实现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良好发展,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核心矛盾与原因
我国《土地管理法》 对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管理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简言之,土地规划定规模,而城乡规划则定布局。近些年,在统筹城乡规划与规划战略思想影响下,土地规划与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尽管两者在管理上的思想内涵不断渗透,但是多个法律文献的颁布,又使规划在编制内容上出现了重复与交叉,当前,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已经成为了规划的核心矛盾。
1.土地规划的指标分配与城市规划的科学性
现阶段,在城市规划学术相关的交流活动中,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土地规划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从而弱化了城市土地规划的严谨性。受到中央对地方管制的严格束缚,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逐渐增大。同级政府对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组织编制,而且上报程序和部门协调的程序也基本相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两规却始终存在分歧,很多问题得不到统一。土地规划的核心内容体现了上级政府的分配意愿,而城市规划更多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发展意愿,这是两者易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另外,无论是新增用地的批复还是未来用地审批,地方政府都无自,要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控制与统一管理。由于城市土地规划的科学性遭到了质疑,因而近些年,我国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对土地总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集镇和村庄的规划管理做出了调整。对建设用地的指标进行分配,主要目的是对地方的圈地热现象进行控制,但是,由于在土地规划中,建设用地总量和中心城镇的建设用地在规模确定层面还受到严格的约束, 因而使得土地规划和城镇用地指标上存在一定冲突。每个城市的用地规划指标还深受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在土地规划分配工作中,反应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控制思想,看似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该管理方式还依然是一个有效手段。
2.建设用地布局的集中与分散之争
土地资源集约开发是土地规划的原则,而中心城镇与开发区极化发展则是集中布局的体现,但是分散化布局则是当前土地规划的真实反应。目前,土地规划编制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作为了基础,由于在土地规划过程中,未能对村镇建设用地的布局做出主动谋划,因而相关的调查结果还保留了分散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同时由于编制层级下移,导致土地规划图表达较为细碎。土地规划图是开展土地相关工作的重要执法依据,但是一些分散的布局,不符合土地空间集聚的要求,因而在编制土地规划图时,会受乡镇意愿因素的干扰。
二、土地管理手段是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村镇规划
虽然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在开展土地规划时,农村建设用地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之下,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却是利用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来实现居民点拆除和合并,并不断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点逐渐向城镇集中。目前,促使各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主要动力为: 下达到县级政府的新增用地计划无法满足实际用地需求,因此可将拆除、合并,农村的相应用地指标应用在城镇土地规划中。实际上,国土资源部门推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主要目的是对农村建设用地存量进行盘活,进而对城乡用地布局、结构进行统筹和优化,并在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条件下,进一步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状况。但是,部分地区增减挂钩在实践过程中却违背了相关政策的初衷,片面追求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最大化,不仅进一步加大了生活成本,更加无法让多数人享受由增减挂钩所带来的增值和收益。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农民被上楼”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在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农村不断融入城市,且农业现代化高速发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政策,在很多地区城乡统筹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很多即将被城镇化的广大农村地区,实施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时,本身就需要对村庄进行拆迁,并对还建点进行集中安排。因此,开展农用土地整理和规划成为迫切需要。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中包含免交耕地开垦费、同步审批建新区用地及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等项目,实际上均属于农村土地整改过程中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执行压力较小,但却能够给农民、当地政府带来较大实惠, 助于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并实现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共赢。
2.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序扩张
城市建设用地可分为两种模式: 一是旧城改造,主要应用在新增用地规划及存量土地改造中;二是新区扩张,适宜用在城市边缘开发区及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中。在基础设施良好的大中型城市中,旧城改造和新区扩张往往合并存在。若仅从相关部门权责上来看,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土地规划和管理。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国土和规划实行分设,通常城市规划重点在“城”,而土地规划则将工作重点放在“乡”上。实施土地管理,主要目的是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向外扩张,并通过相应管理控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量。土地总体规划作为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向上报批依据,加强对新增用地管理和规划,能够有效控制城镇土地无序扩张。传统用地管理方法无法对城市规划产生导向性作用,而是偏重数量上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新区建设用地不足状况,也使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出现滞后。
3.土地储备工作与城市规划的空间布局导向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增加了土地建设用地规模。但是,由于土地规划中存在的弊端,导致土地规划还不能对土地储备工作进行科学化指导,因而需要对土地规划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对空间布局做出合理规划,并以此为向导。要充分发挥土地储备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和城市规划方面。对于土地规划工作而言,土地储备规划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并无过多可以参考的资料。因而在开展土地储备规划工作时,要充分结合实际土地资源与城乡布局情况,对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工作做出严格控制,并要完善储备土地规划的工作体系,促进空间布局的科学性。
结语
总而言之,在城乡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关系的探讨,明确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使其协调发展,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工作顺利发展,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问题;对策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安邦立国之基。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匮乏。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与日益增长的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近年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集约节约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作为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经济活动综合平台的土地规划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保障土地规划的作用充分发挥。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国民经济计划、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土地利用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总体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基础。亦即以区域内全部的土地为对象,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等方面所做的统筹安排[1]。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存在问题
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不高
土地规划是政府进行土地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尊重。从规划的实施情况来看,各地规划指标被提前突破、先用地后规划、违反规划和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认为规划就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2]。这与一些地方领导规划意识薄弱,依法行政观念不强,轻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忽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法律的严肃性有一定关系。
2.2 公众参与意识薄弱
在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3]。究其原因,其一是政府没有像其他发达国家政府一样为公众提供充分的参与机会和条件,其二是公众对自身知识或者专业理念持有怀疑态度,从而导致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气氛不高涨。其三是公众误认为土地规划是国家或者政府层面上的事情,与自己毫不相干,因而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和心理,从而降低参与的积极性。
2.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关系不清,协调不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实际的操作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跟随城市规划走的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往往都是编制了城市规划之后,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再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关系理不顺、理不清。与此同时,各地都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势必会导致农用地的转换,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将屈从于地方政府的局部利益。致使建设与粮食难以保持平衡。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立法,严格执法
抓紧出台《土地规划法》,并将其作为一部与《民法》、《刑法》等具有相同威慑力的法律固定下来。及时研究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整个土地规划法律制度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5]。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现象毫不姑息,提高违法成本,进而形成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完整的反馈机制。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约束、引导、影响地方的土地利用及规划管理。
3.2 提高公众参与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只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它的执行也与每个老百姓息息相关。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完全效仿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公众参与制度也不大现实[6]。但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公平角度出发,我们需要民主的科学的进行土地利用,在制定、修改、实施土地规划的整个过程中提高公众参与度,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和环境,保证土地规划接地气,有人气,顺利实现规划目标。
3.3 理顺两规关系,加强两规之间的衔接,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整个区域的规划,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部分。从规划范围的角度来看,两者是面与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7]。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均服务于城市建设发展,只有做好两个规划的有机结合,才能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使两规协调一致,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立立体的土地利用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强调“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前提下,也要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解决吃饭问题需要保护耕地,但更需要通过经济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农业科技的发展来根本解决吃饭问题。因此,只有做好土地管理部门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使两规在指导思想、规划图件、基础数据等进行相互衔接,建立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结合、相互支持的联动机制,才能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和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8],从而形成互利共赢、互补协调的格局。
4 总结
通过分析可知,只有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真正将规划当成法律,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都按照法律进行。并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鼓励倡导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编制,为公众提供合适的渠道和机会,进而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规划的透明度。还要理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两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动,才能最终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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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茂.美国土地利用规划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国土资源情报,2009,3:38-42.
【关键词】土地规划;整理;技术
1.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2.1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2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2.3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3.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3.1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3.2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3.2.1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3.2.2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4.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4.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水平梯田原则上要求田块标准100m×17.5m,梯地田坎层差在1.5m。格田内部相对高差不超过±10cm。规划旱地为坡式梯田,每2m等高距布设一埂坎,埂坎顶宽30cm,高30-50cm,田块长150-200m,宽度依地形坡度而定等高沟埂采取挖沟筑埂,埂在上、沟在下形式。土地平整工程要在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下,保持水土、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还应该符合农作物耕种的要求,以及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
4.2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实际状况,规划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24.3mm),水旱田1日排干。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排灌渠系总体布局采用“沟2路2渠”模式依地势布设,排灌分家。灌溉输水工程实行自流灌溉,通过各级渠道将水引自田间。排水工程有截洪沟、排水沟及交叉建筑物。以天然沟道为承接系统,结合田面平整工程布局排水沟,实行自流排水。
4.3道路工程
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田间管理,设计田间道路工程。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4.4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4.5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总之,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