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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概念

时间:2024-01-02 14:43:46

导语:在电子支付概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电子支付概念

第1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电子支付 支付系统 电子商务安全

一、引语

当今世界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Internet在全球迅速发展普及,使得商业具有不断的供货能力、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和不断增长的全球竞争三大特征。随着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和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Internet实现商务活动的国际化、信息化和无纸化,已成为各国商务发展的一大趋势。

电子商务正是为了适应这种以全球为市场的变化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机会、需求、规则和挑战,它代表了未来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已经并将继续对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网上支付系统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运营模式,并且这种运营模式具有投资少、方便、快速、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等优点,因此极大地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同传统支付相比,电子支付具有更独特的特征,因为任何支付行为都服从于商品交易,而电子支付服从于网上的电子商务活动,因此也为其本身的支付环节确定了如下基本特征:数字化特征、开放性和标准化特征、业务工具的高科技特征、支付流程的高效特征。电子支付改变了以往的贸易方式和中介角色的作用,降低了调研、谈判、捍卫贸易条款、支付和结算、强制履行合同和解决贸易纠纷等商品交换过程中的成本。因此在这种全球化的浪潮下,一个完整的支付系统就越发显得重要。

那么,我们首先来认识一下电子支付系统的概念模型,它是对现实世界中电子支付活动的形象描述,它由电子支付实体、电子市场、交易事务和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等基本要素构成。在电子支付概念模型中,电子支付实体是指能够从事电子支付活动的客观对象,它可以是企业、银行、商店、政府机构、科研教育机构和个人;电子市场是指电子支付实体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换的场所,它由各种各样的商务活动参与者,利用各种通信设施,通过网络连接成一个统一的经济运行环境;交易事务是指电子支付实体之间所从事的具体的商务活动的内容。并且,电子支付的任何一笔交易,都包含着物资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这三种基本“流”。

二、电子支付系统的组成、功能及分类

1.我国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

纵观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柜台业务电子化阶段,使用计算机联网技术实现银行部分业务实时联机处理阶段,以及目前正大力发展的计算机应用网络化、规范化、标准化阶段。自1996年以来,各商业银行相继实现了同城票据交换,对公业务通存通兑以及全国电子联行清算功能,并逐步建立了城市综合网络管理系统、资金清算系统、信用卡网络系统、总账传输系统。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集中建设为商业银行跨行支付的清算和结算服务系统,即现代化支付系统中的上层系统。

2.电子支付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电子商务是信息化社会的商务模式,是商务的未来,它不仅使传统商业变得更加快速、便捷,还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商业结构和运作模式。目前电子支付系统主要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1)持卡人:指由发卡银行所发行的支付卡的授权持有者。

(2)商家:指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机构。商家必须与收单银行建立业务联系,以接受支付卡这种付款方式。

(3)发卡银行:指向持卡人提供支付卡的金融机构。

(4)收单银行:指与商家建立业务联系的金融机构。

(5)支付网关:实现对支付信息从Internet到银行内部网络的转换,并对商家和持卡人进行认证。

(6)认证中心(CA):在基于SET协议的电子商务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为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签发X.509V3数字证书,让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网关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认证。CA同时要对证书进行管理。

3.电子支付系统的分类

要具体了解电子商务系统,我们还要将其做一个详实的分类。电子商务系统的分类可以从三方面来进行。

(1)根据在线交易金额划分:大额支付系统、脱机小额支付系统、联机小额支付系统和电子货币。

(2)根据在线传输数据的种类(加密、分发类型)划分:使用“受信任的第三方”――First Virtual,传统银行转账结算的扩充――CyberCash,各种数字现金、电子货币。

(3)根据支付手段划分:电子信用卡支付、Smart Card支付、电子现金支付、电子支票支付等。具体如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

三、制约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发展的瓶颈问题

虽然电子商务的发展早已是大势所趋,但依然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制约。无论是如何避免网上交易成为“逃税区的”税收问题,如何通过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电子货币发行人等的法律问题、如何正确制定电子商务的资费和标准问题,或是当前最迫切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无一不限制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前进。

而由于Internet的全球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Internet,特别是当前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新的威胁和脆弱点不断出现,从而对网络安全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支付系统的安全问题一跃成为首要的威胁。这些安全问题可分为四大类:

(1)信息的截获和窃取:如没有采取加密措施或加密强度不够,攻击者通过采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得用户机密的信息。

(2)信息的撰改:攻击者利用各种技术和手段对网络的信息进行中途修改,并发往目的地,从而破坏信息的完整性。这种破坏手段有三种:篡改、删除、插入。

(3)信息假冒:攻击者通过掌握网络信息数据规律或解密商务信息后,假冒合法用户或发送假冒信息来欺骗其用户。主要通过伪造电子邮件和假冒他人身份这两种方式。

(4)交易抵赖:指交易单方或双方否认曾进行的交易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制定、颁布了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美国的全国州法统一委员会早于1999年7月就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供各州在立法时采纳。2000年6月国会两院一致通过的电子签名法,表明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走上了联邦统一制订的轨道。而我国从2004年4月1日实行的《电子签名法》被誉为中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它的实施为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建立我国特色的电子支付系统

我国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建设总体上还较为落后。2000年之前,银行卡在我国很大程度上仍作为存折的替代品而存在,几乎不用于零售支付。当电子商务需求出现时,银联尚未成立,没有机会成为市场的组织者。因而,各商业银行成为互联网支付市场的主导,各自向商家提供在线支付接口,电子银行与B2C支付业务被共同作为差异化竞争的武器。但是我国沿海开放地区和一些大中城市经济发展较快,网络普及化程度较高。因此,我国有极大的潜力来发展电子商务及其支付系统。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在我国的建立相当复杂,需要得到政府、中央银行等各个方面的保证与支持。

首先,它必须得到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授权和支持。由于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故建立支付系统的风险很大,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由于我国金融业的现状是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清算要由中央银行管理,因此涉及到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清算也必须得到中央银行的许可和支持。当然,它也需要

得到各商业银行的支持与合作,但需要指出的是,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最终是一种市场行为,它与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的商业关系。

其次,必须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因此网络技术是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关键,而其核心是安全技术。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建立,有赖于与ISP企业的通力合作。

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和规范。因为其运营涉及到国际贸易、国家利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以及税收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最后,电子商务支

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还有赖于我国金融电子化、产业信息化和网络普及化程度的提高。其中,信息意识、人才培养,以及网络技术等环节是发展的关键。

总之,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在我个人看来是极为迫切的,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绝对拥有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而作为起平台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发展则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只有发展更安全、更严密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才能支撑我国电子商务腾飞的重担,才能紧随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制高点。

五、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将成为各国争先发展,各个产业部门最为关注的领域,,将对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虽然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着体制、技术、管理等诸多问题,但我们只要具备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眼光,抓住机会,勇于创新,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总而言之,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建立,是电子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并且能肯定的是,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而出现、发展并最终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1]万 军 曾 扬:《深圳金融》,2005年第6期

[2]安妮利尔:《网络的未来》中文版.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3]钱世德 蔡晓虎 徐迎晓:《电子商务入门》.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4]李 捷 刘录敬:《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发展进程及其对我国网上支付系统的启示》.华南金融电脑,2001年7月10日第7期

[5]徐 伟:《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保障问题》.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0年9月第10卷第3期

[6]彭 慧:《国内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4月第22卷第100期

[7]姚 忠:《电子贸易技术――EDI》.电子工业出版社,1998年版

[8]李永起:《Internet世界中的电子商贸》.微电脑世界,1996年版

第2篇

[关键词] 电子支付 现状 法律对策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以电子方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我国发展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电子支付概述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实现方式

(1)信用卡支付。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2)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载体。

(3)电子支票。电子支票是指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电子数据代替传统支票的全部信息。电子支票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电子数据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用电子支票支付,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银行还能通过网络银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此,电子支票日益成为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

二、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法律问题

1.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各方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普通用户。但一直以来,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都是网络银行、卖家、买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成为用户不选择电子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据iResearch2006年度电子支付报告书显示,66.1%的用户将交易不安全列为不选择电子支付的第一原因。

2.电子支付业的规范性问题

中国目前的网络银行体系基本上是属于实体银行在因特网上的延伸。但由于各个网络银行业务是由各银行独立开发、推销,开发模式、业务范围和发展规模有较大的差异,发展不均衡。如信用卡业务,各银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却不能达成内部的一致协议,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这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既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使得整个金融结算系统不能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要求。

3.电子支付业监管问题

网络银行作为传统银行补充产物的出现对同传统的银行监管手段提出了新问题,由于传统的资本管制手段对网络银行失去意义,而针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体制还未建立。监管当局必须研究网络银行监管中发生的新问题,如网络金融机构发行电子货币可能对国家货币政策产生的冲击、对资本市场的资金流产生的影响,使用电子货币进行网上支付还会引发比传统支付手段高得多的交易风险。

4.电子支付的法律支持问题

迄今为止,电子支付业务在我国已经开展8年之久了,然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还不完备,甚至可以说是很缺乏。目前为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两部法律法规。虽然,《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为我国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也使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可以对应。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和法律环境还远远没有解决。与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同时进行的《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拍卖法》等法律的修订,也未能体现与电子签名法的衔接。

5.电子支付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区分问题

我国现在关于电子支付的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完善,法律法规中对于电子支付中的银行、商户以及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确指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交易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很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关于产生纠纷后的解决方法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指导,纠纷更是难以及时解决。

三、实现电子支付发展的法律对策

中国的电子支付业才刚刚起步,发展的潜力还很大,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障碍,如何实现中国电子支付的发展应该是当前金融界以及法律界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可采取的主要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

对于电子支付业来说,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因此,无论是对商户、消费者、银行还是国家来说,都在尝试用各种可行的方法来尽可能的降低电子支付中的不安全因素。在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方面,网络银行应该是最首要的因素。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是保障网上支付安全性、可靠性的最重要的技术。为了保障电子支付的交易安全各银行应该注意对自己网络安全系统的维护,加强安全信息的保护,充分利用密码技术,并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获取商户的独立信息以便加以身份的确认。

2.统一电子支付的行业规范

电子支付的发展不仅给传统的支付方式带来了强有力地冲击,同时也给金融业带来了“重新洗牌”的极大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情况,我国的金融机构要加紧发展电子支付业务,吸收融合先进的国际规范与惯例,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的网上支付标准和规范,以减少支付标准不一样带来的风险,同时方便消费者。进一步消除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不利因素。

3.加强对电子支付的法律监管

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监督。一方面,要通过对其进入和退出金融市场进行审核,确保只有具有良好信用度和雄厚资金实力的机构进入电子支付系统,以防网络欺诈。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电子货币流通过程中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电子货币流通法规的制定、电子货币风险系统的控制的监管力度。

4.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合同法》里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肯定,这无疑大大的鼓励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我国关于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规范并不成体系,有待于完善。例如,修订或改订我国的《票据法》已经是当务之急。因为《票据法》的严格规定,已经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网上支付的进行,承认电子文本的效力,承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是必需明确的。

面对电子商务的浪潮,法律明显的表现出了滞后性,这从客观上制约了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开展。国家应组织力量进行相关的法律研究,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补空白点,修改与之冲突的旧法律条文以适应新情况。

5.明确电子支付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网络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是由客户利用自己的终端或移动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商,接拨网络银行业务提供商的主机或系统,通过通信系统或互联网传送到银行计算机系统,经过认证系统和网关后才能完成资金转移。应当明确的是,对于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事物,客户始终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其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薄弱,为了鼓励电子支付的发展,保护网络银行客户的利益,在法律责任的区分上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对格式合同的规定,对于客户在电子支付过程中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等等。同时,国家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三方的法律责任予以区分,使得纠纷发生时可以依法解决。

四、建议

电子商务作为金融电子化的产物,在21世纪发展迅猛,作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手段,电子支付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是否能够良好的运转,电子商务的优势能否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的发展,就应该加快我国的电子商务以及电子支付相关法律的建设,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建立起电子支付业的统一行业规范,加大对电子支付的法律监管力度,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明确电子支付中各方的法律责任,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广泛吸取各国相关立法经验与教训,加强国际立法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绵茂.电子商务的发展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其对策.北大法律信息省略

[2]马思萍: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及其规制[J].金融与经济, 2006(2)

[3]云剑:网络支付相关问题探讨[J].新选择,2006(8)

第3篇

[关键词]第三方电子支付 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7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1-0036-01

一、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

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即将推出的《2009-2010年中国网上支付行业发展报告》统计,2009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将达5766亿元人民币,相比2008年的2743亿元增长110.2%。网上支付交易额连续五年增速超100%。2005-2009年这五年间,交易规模增长了近30倍。2009年网上支付行业发展速度超艾瑞年前预期,体现出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艾瑞继续保持对行业的乐观预期,预测2012年行业交易规模将超2万亿元。按照0.5%的收益率(营收/交易额)估计,届时行业营收规模将超100亿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在我国有极高的增长潜力。

第三方电子支付是指基于互联网,提供线上(互联网)和线下(电话及手机)支付渠道,完成从用户到商户的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系列过程的一种支付交易方式。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是服务满足社会网上交易的需要,为买卖双方提供电子交易担保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价值链理论

1985年美国著名的战略家,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价值链”这一概念。价值链是一个组织特别是一个企业中那些能够增加其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的活动,这些活动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的,由此构成企业价值创造的活动链条,即价值链。这些价值活动,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类。基本活动是涉及产品的物质创造及其销售、转移给买方和售后服务的各种活动。辅助活动是辅助基本活动并通过提供外购投入、技术、人力资源以及各种公司范围的职能以相互支持的活动。从波特价值链的角度考察,企业就是一个研发、生产、销售、移交和辅助产品生产活动的集合体,在这个集合体里面的每一个活动过程都产生价值为顾客服务。价值是买方愿意为企业提供的产品所支付的价格,也代表着顾客需求满足的实现。价值活动是企业所从事的物质上和技术上的界限分明的各项活动。这些价值活动构成价值链。它们是企业制造对买方有价值的产品的基石。其基本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迈克•波特的价值链模型

三、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价值链分析

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是整个电子支付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纽带,一方面连接银行,处理资金结算、客户服务、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又连接着非常多的客户,其中包括企业、个人、政府部门等等,使客户的支付交易能顺利接入。它是现代高新技术企业,自己本身并不创造实体商品,以给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为赢利点。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借助网络平台与网络第三方认证机构(CA,certificate authority的简称)、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客户提供交易的各类B2B,B2C, G2B,G2C平台(如阿里巴巴,淘宝网,莎啦啦鲜花礼品网,各类游戏网站,政府的便民部门如纳税等机构的网站系统),以及辅助网店系统提供物流服务的平台、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各类网络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互利的关系。另外,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基本经营活动包括支付网关建设、网站内容设计、特色服务、基本客户服务等。其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价值链模型

图2中,辅助活动主要列出了与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各类机构。其中,第三方认证机构给参与网上支付的各银行、客户、商家提供身份认证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各类交易平台给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提供各类客户;物流服务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物理位置的转移等服务;网络服务接入商给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接入互联网提供主机托管等服务,其中移动网络接入服务是目前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基本活动主要列出了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获取利润的最大化必须为广大客户提供有特色的、让客户满意放心的服务,所以它的基本活动就在于给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与各机构的有利合作,以及内部服务的结合构成了它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取胜的企业价值链。

【参考文献】

[1]迈克•波特.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第4篇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世界贸易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然而伴随着网上支付欺诈率的不断攀升,作为电子商务核心环节的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从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等技术层面以及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等法律层面分析了网上支付的风险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以期提高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主要是加快《电子支付法》立法进程,应对网络犯罪、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加强对网络银行和认证机构的监管等。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立法

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总金额达到15.7亿,同期增长率高达130%以上,预计2007年将会达到88.8亿元人民币。在调查中有超过90%被访者愿意尝试网上购物,但是,高达80%的被访者对网上购物表示信心不足。我们不禁要问网上支付到底安不安全?如何保证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一、网上支付概述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商业信息业务流程、物流系统和支付结算体系的整合构成的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1]。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确保网络交易中的电子支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网上支付,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网上支付作为新的网络交易支付方式,它的应用和发展给传统支付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当我们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不难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网上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二)网上支付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的主体包括网络银行、客户和认证机构。网络银行指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资金转账、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银行[2]。在网上支付中,作为支付中介的网络银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支付的依据是银行与电子交易客户所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客户通常包括消费者和商家,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认证机构独立于认证用户(商家和消费者)和参与者(检验和使用证书的相关方),以第三方身份证明网上活动的合法有效性。认证机构与证书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认证服务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在线认证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当由协议来决定[3]。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那么我们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网上支付的完成呢?这也是划分法律关系主体风险转移责任承担的依据点。我认为以受益人银行决定接受贷记划拨时作为网上支付完成时间比较合理。

以上所述只是网上支付风险存在的宏观因素。从微观上看,电子商务的不安全隐患无非来源于三个层面:技术层面、人为因素和法律缺陷。

二、网上支付系统的技术风险

(一)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受到质疑

为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目前国内外出现了许多保障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安全的协议,然而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是否有足够的科技能力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完美的技术抵御来自全球各地对交易系统的可能入侵?是否有能力提供消费者难以伪造的身份认证?传统的书面交易不容易涂改,但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为了应对不法分子,目前,各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纷纷出台各种技术措施应对不安全因素。然而技术支持与保障不可能自然延伸到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难以有效地防止欺诈。支付第三方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欺诈的发生几率。这种模式最开始是由支付宝提出的,只是很遗憾支付宝更多的只是使用于B2C领域的小额资金支付,把这种模式照搬到B2B领域必然有排斥反应。而且我不禁要问:非金融机构性质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是否有从事电子货币支付清算业务的资格呢?如果有,是什么法律法规赋予它的权利,由哪个机构来监督管制?如果没有,它的合法性就受到质疑。

(二)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增加网上支付风险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安全认证机构,在金融界具有高度权威性和公正性。认证机构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认证所必须的正确相关信息,并随时检查用户使用证书的情况,证书机制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私密性和不可否认性,从而保证电子支付安全。然而,我国没有统一的权威立法来规制认证机构市场准入机制、运作的程序、相关责任人的义务等,缺少有效的监督。作为公正和权威象征的认证机构如果本身机制运作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话,怎么给广大消费者网上支付足够的信心?

三、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商业信用危机冲击网上支付安全,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是不可根除的隐患,信用机制严重缺乏制约了中国B2B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很多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采取站内买卖双方互评的方法反应信用程度,但这项指标只能作为一项辅助的参考,无法从根本上防止骗子互相作弊,无法保证交易过程中双方的信用。同时,法制的不健全助长网上支付风险,我国法律对网络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的网络立法主要停留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的层面上,有关电子商务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上的里程碑。我们必须在加强技术保障、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的同时,加强网络法制观念的培养和网络法制环境的建设,期待更专业化法规以及配套规范的出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建议

(一)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电子支付法》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还不够,我国没有专门的电子支付制定法,仅有一些行业规范效力等级不高,传统支付法律体系中关于现金与票据清算的规则并不能完全适应网上支付的出现与发展;在电子资金划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结算支付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005年6月公布的《电子支付指引》被看做是继《电子签名法》之后,政府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们应当趁着势头加快《电子支付法》等立法进程,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制度。

(二)提高危机意识,应对网络犯罪

网上支付出现后,为洗钱等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犯罪行为人利用各种先进的电脑技术来盗取信用卡信息、私人资料及金融财政内部资料,然后进行网上金融诈骗等犯罪。我国现行新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等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还不够,而随着国际网络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扩展,对突现的新型犯罪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相关立法来制裁此类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人的信用有着很高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来维护和保障信用制度体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应当承认我国还属于非诚信国家,信用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应当着手网上支付信用机制的建设,建立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网络交易采用实名制,普及CA认证,及时收集和反馈用户信息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用户建立网络信用。

第5篇

[关键词]电子支付安全技术分析

一、电子支付的概念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正在逐渐被引入成为商务的一种大发展趋势,网上金融服务也已经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网络金融服务包括人们的各种需求,如网上消费、家庭银行、个人理财、网上投资交易、网上保险等。这些金融服务的特点是通过电子货币进行网上电子支付与结算。“电子支付”,顾名思义是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电子支付”就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电子货币是利用银行的电子存款系统和各种电子清算系统记录和转移资金的。电子货币的优点是明显的,彻底地改变了银行传统的手工记帐、手工算帐、邮寄凭证等操作方式,使用和流通更方便,而且成本低,尤其是大笔的资金流动。同时,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也给普通消息费在购物、饮食、旅游和娱乐方面的付款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目前,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电子现金、电子零钱、安全零钱、电子信用卡、智能卡(IC卡)、在线货币、数字货币和网络货币等。其支付信息是通过安全的网络传送到网络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电子货币最大问题是安全问题,电子货币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完全凭借计算机里的记录。那么,一旦银行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或遭受恶意攻击就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篡改,产生严重的后果。

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电子支付手段的应用,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商品交易的营销宣传,扩大了贸易范围、增加了贸易伙伴参与、沟通和交易机会,使企业的经营范围扩大,商务效率和效益提高。但电子商务带来效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全新的商业风险,即存在交易,总会有风险存在。

二、电子支付不安全因素分析

从我国当前的电子支付实践来看,由于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支付业务时间短,结合具体国情在中国实施电子商务支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

1.社会信用度欠缺,制约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

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的特点,网上交易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易考察和验证,对社会信用有较高要求。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发展程度低,经济活动缺乏可靠的信誉基础,社会诚信观念有待加强。另外,企业和个人客户资信资料零散不全,海关、税务等部门与银行信息不能共享,银行对客户的资信情况不能完全了解,也制约了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发展。

2.经济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环境权威性欠佳

目前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对网上交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清晰,缺乏网络消费和服务权益保护管理规则,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网络银行的经营和使用。特别是在客户信息披露和隐私权保护方面,还缺乏比较成熟的经验,在出现争端时,责任的认定、划分、仲裁结果的执行等法律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难以解决。另外,我国网络银行的信息跟踪、检测、信息报告交流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则都未建立,在利用网络签订经济合同、提供金融服务和保护银行与客户双方权利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尚待改进之处。如网络提供商的侵权行为:(1)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的侵权行为:①ISP具有主观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直接侵害用户的隐私权。例:ISP把其客户的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客户邮件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②ISP对他人在网站上发表侵权信息应承担责任。(2)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的侵权行为。ICP是通过建立网站向广大用户提供信息,如果ICP发现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ICP构成侵害用户隐私权,应当承担过错责任。(3)由于电子现金可以实现跨国交易,税收和洗钱将成为潜在的问题。现在,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国交易时的国际税收问题已经发生,将来会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流通时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税务部门很难追查,所以即使将来调整了国际税收问题,由于不可跟踪性,电子现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所逃税。电子现金使洗钱变得很容易。因为利用电子现金可以将钱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迹,如果调查机关想要获取证据,需要检查网上所有的数据并破译所有的密码,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惟一的办法是对立一定的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获得私人的密钥,而这又会损害客户的隐私权,但作为预防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了这种做法。

3.银行内部决策机制不畅通,国际化程度低

国内网络银行决策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传统银行业务人员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另一种是由技术人员决定网络银行的发展方向。两种决策模式都需要业务、管理和技术的有机结合,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种模式中,不论是业务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基本都从事实务工作,成对当前自己着手的工作情况很了解,但对业务发展缺乏高瞻远瞩。

4.技术上存在许多问题,存在潜在的高风险

由于国内银行的关键部件依赖于国外公司,网络客户端到服务端的电脑又都储存着重要的信息,因此信息资料被修改和破坏的概率不可低估。国内银行重视硬件的采购和网络的构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够,基层银行普遍存在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缓慢的现象。国外网络银行对一些敏感的数据通常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而国内银行界目前缺乏机密信息的加密存储意识,部分银行没有建立交易业务数据的管理制度,无法对交易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致使出现商业组织的侵权行为和个人的侵权行为以及部分软硬件设备供应商的蓄意侵权行为。如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商业组织进行窥探业务,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利用他人隐私。大量网站为广告商滥发垃圾邮件。利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资料,建立用户信息资料库,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转让、出卖给其他公司以谋利,或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如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个人未经授权而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收集、获得信息或骚扰他人;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如某些软件和硬件生产商在自己销售的产品中做下手脚,专门从事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行为。例如,某公司就曾经在其生产的某代处理器内设置“安全序号”,每个使用该处理器的计算机能在网络中被识别,生产厂商可以轻易地收到用户接、发的信息,并跟踪计算机用户活动,大量复制、存储用户信息。网络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监视及窃听。对于局域网内的电脑使用者,某些网络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会通过网络中心监视使用者的活动,窃听个人信息,尤其是监控使用人的电子邮件,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三、针对电子支付不安全的对策研究

电子支付的信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完善,这些技术包括很多,其中有密码技术、鉴别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信息流控制技术、数据保护技术、软件保护技术、病毒检测及清除技术、内容分类识别和过滤技术、系统安全监测报警技术等等,针对这些技术上的问题,应该用技术和法制人制方面来解决,为此我提出如下解决方法:

1.对电子支付安全性的全面认识

通过因特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最核心的问题是安全问题,我们要解决安全问题,主要通过数据传输真实性主要用数字证书来解决,机密性主要用数据加密来解决,完整性主要用消息摘要来解决,不可否认性主要用数字签名和事件日志来解决。利用密码技术,并通过上边所述的解决方法,人们也制定了很多电子商务协议,用其来达到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包括电子支付)的目的。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解决安全性问题:(1)可以通过架设防火墙,它是近来发展的最重要的安全技术,它的主要功能是加强网络之间的访问控制,防止外部网络用户以非法手段通过外部网络进入内部网络。(2)还可以通过数据加密技术来。数据加密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形式,它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信息完整性的要求,是一种主动安全防范策略。数据加密原理是利用一定的加密算法,将明文转换成为无意义的密文,阻止非法用户理解原始数据,从而确保数据的保密性。(3)数字签名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是将摘要用发送者的私钥加密,与原文一起传送给接收者。接收者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密被加密的摘要。在电子商务安全保密系统中,数字签名技术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在电子商务安全服务中的源鉴别、完整、不可否认服务中都要用到数字签名技术。(4)数字时间戳技术。在电子商务交易的文件中,时间是十分重要的信息,是证明文件有效性的主要内容。在签名时加上一个时间标记,即有数字时间戳数字签名方案:验证签名的人或以确认签名是来自该小组,却不知道是小组中的哪一个人签署的。指定批准人签名的真实性,其他任何人除了得到该指定人或签名者本人的帮助,否则不能验证签名。(5)还可以通过设置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协议来进行。现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协议有多种,但是目前常用的只有SSL和SET两种。①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SocketsLayer,SSL),SSL是由NetscapeCommunication公司1994年设计开发的,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安全系数。SSL的整个概念可以被总结为:一个保证任何安装了安全套接层的客户和服务器之间事务安全的协议,该协议向基于TCP/IP的客户、服务器应用程序提供了客户端与服务的鉴别、数据完整性及信息机密性等安全措施。②安全电子交易公告(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s,SET)。SET是为在线交易设立的一个开放的、以电子货币为基础的电子付款系统规范。SET在保留对客户信用卡认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SET已成为全球网络的工业标准。③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S-HTTP)。依靠密钥的加密,保证Web站点间的交换信息传输的安全性。SHTTP对HTTP的安全性进行了扩充,增加了报文的安全性,是基于SSL技术上发展的。该协议向互联网的应用提供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抵赖性及机密性等安全措施。④安全交易技术协议(STT)。STT将认证与解密在浏览器中分离开,以提高安全控制能力。⑤UN/EDIFACT标准。UN/EDIFACT报文是唯一的国际通用的电子商务标准。(6)P2P技术与网络信息安全。P2P(Peer-to-Peer,即对等网络)是近年来广受IT业界关注的一个概念。P2P是一种分布式网络,最根本的思想,同时它与C/S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网络中的节点(peer)既可以获取其它节点的资源或服务,同时,又是资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即兼具Client和Server的双重身份。一般P2P网络中每一个节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包括通讯、服务和资源消费。隐私安全性:①目前的Internet通用协议不支持隐藏通信端地址的功能。攻击者可以监控用户的流量特征,获得IP地址。甚至可以使用一些跟踪软件直接从IP地址追踪到个人用户。SSL之类的加密机制能够防止其他人获得通信的内容,但是这些机制并不能隐藏是谁发送了这些信息。而在P2P中,系统要求每个匿名用户同时也是服务器,为其他用户提供匿名服务。由于信息的传输分散在各节点之间进行而无需经过某个集中环节,用户的隐私信息被窃听和泄漏的可能性大大缩小。P2P系统的另一个特点是攻击者不易找到明确的攻击目标,在一个大规模的环境中,任何一次通信都可能包含许多潜在的用户。②目前解决Internet隐私问题主要采用中继转发的技术方法,从而将通信的参与者隐藏在众多的网络实体之中。而在P2P中,所有参与者都可以提供中继转发的功能,因而大大提高了匿名通讯的灵活性和可靠性,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隐私保护。

2.建立可靠的电子支付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和信用服务都是发展很快的新兴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从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电子商务需要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也很可能最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因为电子商务对信用体系的需求最强,没有信用体系支持的电子商务风险极高;而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再加上电子签章,四者相互呼应交叉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于是,整合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或者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就成为一种需求、一种目标、一项任务。为了使诚信体系能在电子支付系统中使用,本人研究了P2P技术,为了使P2P技术能在更多的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必须考虑到网络节点之间的信任问题。实际上,对等诚信由于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并且不需要复杂的集中管理,可能是未来各种网络加强信任管理的必然选择。对等诚信的一个关键是量化节点的信誉度。或者说需要建立一个基于P2P的信誉度模型。信誉度模型通过预测网络的状态来提高分布式系统的可靠性。一个比较成功的信誉度应用例子是在线拍卖系统eBay。在eBay的信誉度模型中,买卖双方在每次交易以后可以相互提升信誉度,一名用户的总的信誉度为过去6个月中这些信誉度的总和。eBay依靠一个中心来管理和存储信誉度。同样,在一个分布式系统中,对等点也可以在每次交易以后相互提升信誉度,就象在eBay中一样。例如,对等点i每次从j下载文件时,它的信誉度就提升(+1)或降低(-1)。如果被下载的文件是不可信的,或是被篡改过的,或者下载被中断等,则对等点i会把本次交易的信誉度记为负值(-1)。就象在eBay中一样,我们可以把局部信誉度定义为对等点i从对等点j下载文件的所有交易的信誉度之和。每个对等点i可以存贮它自身与对等点j的满意的交易数,以及不满意的交易数,则可定义为:Sij=sat(i,j)-unsat(i,j)

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灵活且最有可能与电子商务本身实现良性互动的规范模式,它可以无处不在,同时,却能做到大相无形。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由于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无缝连接,这种无缝连接所带来的效率和便捷正是电子商务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们发现,要实现它们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连接还是十分困难的。

3.加强法制人制上的管理力度

(1)我国电子支付安全管理除现有的部门分工外,还需要建立建立合理的电子现金识别制度,发行统一的电子现金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建立合理的电子现金识别制度。

(2)限制电子现金的发行人。目前情况下,可以只允许银行发生电子现金。这样,许多现行的一些货币政策和法规可以应用于电子现金,而无须太大的改动。当电子商务环境成熟时,再扩展到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大公司和网络服务提供商。

(3)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储在银行,如果银行的网络遭到攻击,私人信息可能会泄露,若补救不及时时,很可能给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应从法律上和技术上共同防止黑客攻击。

(4)在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加强与国外的经验技术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安全防范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在较高层次上处于主动。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体系。

(5)结合我国实际,吸取和借鉴国外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先进经验,对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修改与补充,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国民经济要害部门的基础设施要通过建设一系列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来实现。为此,需要建立中国的公开密钥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评估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处理基础设施等。在网络建设与经营中,因为安全技术滞后、道德规范苍白、法律疲软等原因,往往会使电子商务陷于困境,这就必须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建议网络经营者可以在保险标的范围内允许标保的财产进行标保,并在出险后进行理赔。

(6)进行网络技术创新,重点研究关键芯片与内核编程技术和安全基础理论,以创新的思想,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体系。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把局部性的网络就进行互连、互通、互动。目前,国际上出现许多关于网络支付安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目的就是要在统一的网络环境中保证在电子支付中的个人隐私信息的绝对安全。我们应从这种趋势中得到启示,在同国际接轨的同时,拿出既符合国情又顺应国际潮流的技术规范。

参考文献:

[1]屈云波:电子商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9

[2]赵立平:电子商务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3]赵战生:我国信息安全及其技术研究[J].中国信息导报,1999,(8)

[4]曹亦萍:社会信息化与隐私权保护[J].政法论坛,1998,(1)

[5]林聪榕:世界主要国家信息安全的发展动向[J].中国信息导报,2001,(1)

[6]胡淑红:论电子商务中网络隐私安全的保护,,2007,3,14

第6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支付;SET;SSL;安全

1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系统概况

电子商务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内容:信息,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电子资金转帐。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一般可分为三步:第一步,交易各方在网上和寻找交易机会,比较价格和条件,选择交易对象;第二步,进行银行、运输、税务、海关等方面的电子数据交换,即EDI;第三步,将商品交付运输公司起运,银行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提供的单据进行支付。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的整个交易过程都涉及到支付问题,支付是电子商务的中心环节。

1.1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概念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的是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交换商品或服务,即把新型支付手段(包括电子现金(E-CASH)、信用卡(CREDIT CARD)、借记卡(DEBIT CARD)、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

1.2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发展情况

电子商务于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加拿大等国,但在近几年电子支付才被人们普遍接受。各厂商如IBM、惠普、微软、SUN等纷纷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产品和各自的解决方案。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法规也随之健全,德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国的许多州已经通过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法律。1996年下半年,美国财政部颁布有关《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已经完成模型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工作,为电子交易制订出统一通用的规则。另外,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和MASTER合作制订的安全电子交易(SET)协议定义了一种电子支付过程标准,其目的就是保护万维网上支付卡交易的每一个环节。SET是专为网上支付卡业务安全所制定的标准。

这几年来,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信息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的信息产业部门开始了电子商务相关的研究,并在1998开通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其他省市也纷纷开始建立电子商务系统。

2 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虽然国内网上购物方兴未艾,网上书店、网上商场频频亮相,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光碟、小家电等琳琅满目,然而实际采取行动的购买者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固然有人们对网络交易的疑虑及购买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但付款手续的复杂及其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难以体现网上购物便利优势,致使用户的热情大打折扣。

因此,解决电子支付问题成为国内网上银行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这其中包括网络银行本身业务系统的问题以及如何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完善服务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解决不好,将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最严重的瓶颈。

2.1 信用障碍

良好的信用机制是网络银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国在这方面差距很大。在美国,由于信用机制基础牢固,持卡人可以通过信用卡消费,风险小而且方便快捷。他们以银行为商品交易的核心,和买卖双方建立起一种三角形的稳定关系,以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形式,把交易建立在以信用、担保为基础的平台之上。

由于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可以互不见面,其信用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就目前而言,我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还未普遍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现金交易还占主导地位。买方担心付款后能否收到货物或能否收到满意的货物,卖方担心发货后能否按期如数收到货款。由此可见,信用问题对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多么重要。

2.2 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支付与认证标准有待统一

目前安全协议有两种:SET与SSL。SET(Secure E1ectronic Transaction,简称SET),即“安全电子交易”,是VISA、MASTER两大国际卡组织和多家科技机构共同制订的进行在线交易的安全标准。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是由网景(Netscape)公司推出的一种安全通信协议,它能够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提供较强的保护。SSL是对计算机之间整个会话过程进行加密的协议。在SSL中,采用了公开密匙和私有密匙两种方法。

SET协议比SSL协议复杂,在理论上安全性也更高,因为前者不仅加密两个端点间的单人会话,还可以加密和认定三方面的多个信息,而这是SSL协议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SET也有自己的缺陷,由于过于复杂,所以对消费者、商户和银行方面的要求都非常高,推行起来遇到的阻力也比较大。相比之下,SSL则以其便捷和可以满足现实要求的安全性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目前国际上对这两种网络安全协议到底哪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没有完全形成共识。转贴于

2.3 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上银行的发展。目前尚有如下问题需解决:

(1)电子支付的定义和特征。电子支付是通过网络实施的一种行为,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类似,它要引起涉及资金转移方面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2)电子支付权利。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有时还存在中介机构。各当事人在支付活动中的地位问题必须明确,进而确定各当事人的权利的取得和消灭。

(3)涉及电子支付的伪造、更改与涂销问题。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的破坏,支付数据的伪造、更改与涂销问题越来越突出,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

2.4 银行业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技术相比滞后

到目前为止,在我国的金融系统中还没有出现提供信用支付手段的信用卡公司。“手机银行”与“网络银行”实际上都不过是利用电子终端设备的金融工具,这两种利用高技术手段的工具并未在金融服务的功能方面提供实质意义的突破,而且这两种工具的安全性目前尚有缺陷。毫无疑问,我国应当加快新型金融工具的发展步伐。

2.5 支付的安全无法保证

网络的安全即便在电子商务发达的美国也是消费者十分担心的问题。世界各国发展电子商务也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3 促进我国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系统的建设,提高信息化普及率

政府应坚持建设“三金”工程和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持续加大对金融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成立专业的金融数据网络公司来经营管理数据通信网,为金融系统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经济的通信服务;全面推进我国的金融电子化,提高各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在银行硬件方面,银行应该投入足够的资金购买先进的电子设备,从储蓄所里的柜员机到大型计算机、从局域网到广域网,电子设备应深入到银行内部的各个领域,将电子化网点和营业网点电子化覆盖率逐步提高。同时,银行应加大软件开发力度,推出系列应用系统软件,主要包括全国性和全行性的网络系统。

3.2 健全社会整体信用制度,提升电子商务主体对在线支付安全的认知度

在线支付只有在广大客户的热情参与下,才有可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增强客户的信任,可通过提升网络安全技术、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密切与第三方合作等途径来实现。

首先,应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普及CA认证,以增大支付网络安全系数。网络安全技术问题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在线支付存在明显的漏洞,很容易受到外部的攻击,经常出现客户支付信息丢失或出错等情况,怎么能期望客户建立起对它的信任?网络信息的安全技术有很多,如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传输技术、身份鉴别技术、病毒防治技术等。然而,绝大多数客户对于具体的技术是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应使客户真正了解所受到的安全保护,从而打消对在线支付技术方面的顾虑。

其次,在线支付服务机构应发挥网络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了解客户的要求、抱怨和建议,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争取客户,保持市场份额,在线服务机构必须调整经营管理构架,实施自身业务再造,为客户提供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经纪和基金等多样化服务,体现“客户中心主义”理念。

最后,支付系统应借助于与第三方的合作,促进客户建立网络信任。据调查显示,在主页上标明与知名的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进行合作的在线支付系统更容易赢得客户的信任。这种有利于建立并维持客户网络信任的第三方合作还可以包括与银行的合作(包括支付渠道的通畅与安全),以及与信用度较高的网站建立联盟等,这样可以使在线支付获得更大发展。

3.3 实现在线支付经营主体银行的自身制度创新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在线支付的经营主体仍将是占据金融中枢地位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应以其传统的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优势介入到在线支付业务,对自身管理和业务体系重新构造。

首先应实行经营方式的转轨。在线支付业务的需求为传统银行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在线支付经营主体应将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相结合,走“多渠道并存”的道路,在开展传统业务的同时,不断开发出新的金融服务项目。银行应通过在线经营方向的调整,维持和增加客户资源,谋求自身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应重构金融业务体系。电子商务对在线支付经营主体提出了整合和协同的要求,各参与银行应加强合作,通过建立金融门户的形式共享资源,把网络作为银行与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企业合作的平台,走综合化、全能化业务发展道路,银行对结算业务的支持应从单纯的在网上为企业用户提供转帐结算服务,发展为介入企业的采购和分销系统,以提高经营效率,为客户提供“一体式”的全方位服务,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3.4 加强系统的风险防范,加快标准、法律等的制定

第7篇

三五年以后,那只在南方温润的气候里生长的“小企鹅”会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恐怕要由刘炽平来回答了。

这个2006年2月15日正式就任腾讯公司总裁的前腾讯首席战略投资官,肩负着使“小企鹅”变身的艰巨任务。

进军网上支付

2007年5月28日,刚刚从美国考察回来的刘炽平专程赶到广州,他代表腾讯公司,与南方航空公司达成了一项战略合作。此次合作涉及电子客票网上定购、财付通第三方支付、品牌联合等多个层面。双方合作后,用户登陆QQ后即可通过腾讯的财付通,直接订购南航各个航班的机票,航班折扣优惠信息更加及时、准确,用户可以自助选座位、打印登记牌。

财付通在南航上线的第一天就售出了几十张票,这让刘炽平一定程度上相信与南航合作战略的可行性。电子客票只是南航和腾讯战略合作的开端,在刘炽平看来,两者拥有强大的资源互补优势。随着航空电子商务的发展,双方将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展开更为丰富的合作。

这是腾讯正式进军网上支付后的又一个大动作。

目前,中国网上支付业务主要集中在航空客票、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等C2C和B2C领域,市场还远未达到饱和,未来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有待开发。此外,随着网上支付的快速发展,支付需求已不再局限于互联网行业,而是广泛地向传统行业渗透,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向电子商务迈进,比如教育行业、出版行业以及旅游行业。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网上交易的全力推动下,中国电子支付产业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据艾瑞市场咨询的《2006年中国网上支付研究报告》显示,从2007年开始,中国电子支付产业将进入爆炸性成长期,到2008年整个电子支付市场规模会突破1000亿元,而到2010年则能高达28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60%。

显然,如此庞大的市场预期,吊起了腾讯的胃口。

财付通是腾讯公司创办的在线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业务覆盖B2B、B2C和C2C各领域。针对个人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包括在线充值、提现、支付、交易管理等丰富功能;针对企业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极富特色的QQ营销资源支持。

2005年9月,腾讯财付通正式上线,2006年11月29日通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的安全认证,成为国内首家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电子支付平台。

洗牌者?

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占据了中国企业总数的99.8%,然而其使用电子商务的比率还不足3%。

“在中小企业实现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网站的建设已经不是问题,而专业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却成为门槛。”据业内人士介绍,电子支付的门槛存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整体接入的方案是否易用,另一个是采用电子支付服务产生的费用成本。通过降低支付门槛,帮助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成为支付厂商发展的重要机会,中小企业极有可能成为电子支付的下一个增长点。

除了通过QQ号码进行注册外,财付通还全面支持邮箱账户,用户可以通过邮箱注册财付通个人账户,享受其各项服务。这意味着财付通将不再仅仅面对QQ用户,而是转向更为广阔的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淡化对QQ的依赖而独立运作,是腾讯向电子支付行业发力的一个触点,这无疑将加剧已经风生水起的在线支付业的竞争,对其最终格局的形成将有着直接的影响。

艾瑞市场咨询最新的《2007年 中国网上支付第一季度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支付宝、财付通和中国银联三家。2007年第一季度这三家企业就占据了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近80%的市场份额。随着网上支付市场的逐渐规范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不断成熟,未来支付市场的重新洗牌在所难免,这种近似垄断的局面将会有所改变。

2007年1月,财付通推出了商户自助申请系统。此后,财付通又宣布将针对自助接入商户的一期优惠期限延长至年底,即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自助接入财付通的商户将享受完全免费的电子支付服务。对于众多中小企业而言,自助申请系统的开通无疑将降低用户接入的复杂程度,并进一步降低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为其降低成本。

除上述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外,骏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江民、中国平安等业界知名企业和团体,以及相聚在线、5073数字在线、哈哈在线、宝物酷等数万家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企业都将财付通作为了其支付通道。

“企鹅”凶猛

虽然腾讯的财付通成立较晚,但已经显示出了强劲的快速增长态势,这让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这才是腾讯与阿里巴巴游戏的开始。

就在腾讯拍拍网大肆扩充人马之即,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终于坐不住了,他放话称,淘宝已经占据了C2C市场75%的市场份额,马云的话很明显――作为淘宝的竞争对手,腾讯的拍拍网已经不足为虑。但马化腾却似乎并不以为然,他说:“目前拍拍还处于孵化和学习的过程,但我相信只要不断地提升,空间还会很大。”

阿里巴巴不过是腾讯众多强大的对手之一。MSN可谓是QQ的老对手了,MSN8.0版本具备了离线留言等新功能,这会再次抢夺腾讯的部分用户,对腾讯赖以起家的QQ即时通讯业务带来了不小压力。进军门户网络后,腾讯则又成为了老牌门户网新浪、搜狐和门户新秀网易、TOM在线的竞争对手。

企鹅虽小,雄心很大,一个单纯的沟通工具,正在演变成一个全方位的在线生活平台。这个小企鹅可谓树敌众多。那只无处不在的可爱的小企鹅,俨然要构建一个结构复杂的庞大帝国。

马化腾说:“其实并没有想把腾讯打造成一个什么样子,只是觉得用户需要什么,腾讯就应该提供什么。”此前,腾讯就已经提出了一个“在线生活”的概念,言下之意是,要使腾讯在网络生活中无处不在。

随着腾讯在诸多领域扩张,那只乖巧温顺的小企鹅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界最为凶猛的商业动物之一。但腾讯似乎对这种局面并不担心,刘炽平声称,腾讯是典型的以社区聚集用户,以内容满足用户,反过来以用户成就社区,即在线生活3C模式,是围绕已经形成的社区进行全面业务布局,为社区用户提供信息获取、沟通、娱乐、商务等全方位的互联网内容服务。

第8篇

第三方支付主要影响发展策略

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以城市化发展为背景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支付手段和信息交流的平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产物,是电子支付的一个分支。当前,第三方支付在学界内还未被权威定义,在个别团体中其定义的解释也多种多样。其中,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第三方支付定义为独立于电子商务商户和银行、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

第三方支付可以按不同方式被划分。从经营策略上看,可以分为互联网型第三方支付、金融企业型第三方支付两种类型;从运营模式上看,可以分为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电子交易平台支持的第三方支付、有电子交易平台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三种类型。从技术上看,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支付网关接口,可以打包连接不同银行,为商户和消费者的交易提供便利;从功能上看,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安全、可信的平台,解决了网上交易“囚徒困境”的现象。总得来说,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对解决电子商务中信用缺失和接口成本两大问题有显著效果,是顺应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受到影响

由于商业银行利差在经济发展中逐渐缩小,因此,中间业务收入特别是支付业务收入在银行盈利来源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在第三方支付出现之前,商业银行一直独占支付结算市场。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不断延伸业务领域,以较低甚至免费的价格、独特的交易担保功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应用银行卡划款的直接方式相比,第三方支付更受消费者欢迎。显然第三方支付削弱了银行卡的支付功能、挤压了银行卡的网上交易空间。

(二)商业银行潜在客户减少

最初,商业银行在支付方面具有两大核心优势:一是能抓到最终的客户;二是具备支付结算的网络和通道。但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对这两大优势有突出影响和冲击。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拥有的客户数量庞大,且客户黏性较强。随着第三方支付改变原先依附商业银行网关、只提供付款通道的做法,转向使用自己的虚拟网关、直接获得客户相关信息,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遭到第三方支付的瓜分。个人注册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数以亿计,企业客户也达到数十万户。

(三)对银行存贷款具有分流效应

从存款业务的总量来看,由于存在漏出效应,即使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部分资金会以各种形式回流到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的存款来源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以支付宝沉淀存款为例,目前日均余额仅在数十亿数量级,虽然尚未对商业银行形成冲击,但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高速发展,保险、基金等领域被拓展,预期还将对存款的“投资”功能形成分流和竞争,其潜在威胁不容忽视。同时第三方支付开始打造中小企业和商户的网络融资平台,以适应中小企业的“小”、“短”、“频”、“快”的需求特点,这些打造是随着产业链上下游交易行为和资信记录的全面掌握而制定的,为此产生不可低估的竞争力与成长性,因此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构成竞争态势。

(四)第三方支付使客户行为模式产生了新的变化

客户由于习惯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方便、快捷和人性化的服务,对商业银行服务质量会有更高的要求。降低一些行为和规定的容忍度,这对于经营风险为主的机构来说,风险控制文化已渗透到体制各个角落、用户体验方面的“先天不足”等现象,对银行业来说也是一个巨大挑战。

(五)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交易规模给银行系统承载量带来挑战

目前第三方支付资金都是通过银行渠道来流动,而银行系统的稳定性直接受到支付交易量的大小影响。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迅猛发展和规模愈来愈的大客户群,资金流动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变得日益重要。而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正常处理与银行系统顺利安全运行因第三方支付资金流动的“管道阀值”,同时也因银行系统承载量在一定时期内的不变留下隐患。

三、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策略

(一)加强金融创新力度,完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首先,商业银行应对网络银行与电子货币系统不断进行完善,提高电子商务流的运转效率,与市场需求结合,进一步丰富电子支付产品,加强手机支付、电话支付、在线分期付款等产品的创新实践,提升客户体验效果,增强客户黏性,巩固支付业务的主导地位;其次,加深研究不同行业的电子商务流程特点,向两端延伸现有标准化的支付产品的功能,为航空、铁路、旅游、保险、公共事业等不同的垂直行业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最后,可以在电子支付流程中提供资金监管、信用担保等中介服务,来确保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安全,促进提升电子商务产业链信用等级。

(二)介入电子支付链,向零售银行业务转型

为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强烈冲击,商业银行不应再作为网关模式下的支付公司连接银行和客户的支付链,而应不断完善本身的电子支付系统,通过拓展与客户直接相连的渠道,直接介入电子支付链,积极向零售银行业务转型。商业银行还应延伸和补充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服务触角,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和业务优势互补,进而提高电子商务服务水平。

(三)拓展备付金存管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央行为防范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规定: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并需要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而且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这扩展了商业银行备付金存管业务,加强了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诸多领域的合作,并带来了良好市场机遇。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够办理传统的存款和结算业务,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会选择银行作为资金托管行。所以,银行应通过利用第三方支付企业吸附资金的能力,积极争取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资金托管行身份,从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拓宽低成本负债来源。

参考文献:

第9篇

晚上七点――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半小时,关国光终于走进了位于西四附近的一家茶楼,这里是关与记者提前约定的采访地点。之所以约在这里,是因为在记者之前,关国光还要在茶楼对面的政协会堂参加中央电视台的一个节目录制。

这已经是一个星期内关国光行程安排的第二次翻版。事实上,在过去的半年里,关国光已经成为了媒体追捧的对象。

正在成为媒体眼中热门人物的关国光此前并不为大众所关注。随着中央加快了第三方电子支付的监管力度以及引发的业内莫衷一是的大讨论,作为行业领头羊之一的快钱清算支付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钱)也由此频见于报端。

牌照是利好

与近期所面对的大多数采访一样,关国光与记者的交谈也是从牌照说起。

去年12月30日,央行在其官网上低调了首批入围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17家企业,快钱赫然在列。

这其实早在关国光的预料之中:“快钱早就在做相关的工作,应该说准备了很长很长时间。”

名单的公布,让关国光和他领导下的快钱离最终获得电子支付牌照又近了一步。

“我们也希望快点有结果。”关国光告诉记者说,包括快钱在内的电子支付企业都是属于“先生孩子后上户口”。“没有户口的时候,你去上小学是很困难的,即便可以去上,成本也很高”,因此,改变“黑户”状态,也就成为了关的当务之急。

关国光很清楚,牌照是第三方电子支付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必须经历的阶段。与企业独立安装的收银台不同,第三方支付基本上等于是替人收款,而这必然涉及收款监管,因为它必须要防范风险。

如果是企业自己的电子支付系统出现了问题,受影响的只是企业本身,并不会影响到别的企业,而第三方电子系统出现问题,涉及面就会很广。可以想象,如果今天的支付宝或者快钱的电子支付系统出现故障,殃及个人和企业的必定非常之多。“很有可能就会成为明天各大报纸的头条。”关国光说。

“从这个角度上说,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公信力和财务安全性至关重要,正因为如此,电子支付作为一种类金融服务,也一定会被高度监管。”

由于一直没有一个公开明确的权威监管体系,客户在选择快钱与否上,除了快钱的解决方案能够切实解决客户的实际问题外,出于平衡风险的考虑,快钱的资质是否能够完善到让对方后顾无忧,也是一大关键。

关国光正因为如此,每涉及到一项合作,对方都会对快钱进行一次非常缜密的全面调查,包括团队成员、注册资金、盈利状况、运营安全体系等等快钱的方方面面,并以此来综合判定合作风险。以联邦快递为例,快钱光与之鉴定的审查文件就有一米多高。

对此,关国光虽然很无奈,但也理解。一旦合作达成,对方在快钱这个平台的流水可能都在几百、几千万,乃至几亿数十亿的规模,合作方显然需要足够的调查来证明快钱是一家正直而守信的企业。

一旦电子支付牌照发放,来自合作方的资信调查则很有可能会更精简。原因无他,牌照的发放,意味着快钱具备了从事规定的电子支付业务的资质。有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背书,快钱很有可能获得更多企业的信任。

牌照对电子支付行业的另一个促进在于从业务监管上明确了电子支付企业的行为准则和经营方向,及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用关国光的话说,等于是把红线划清楚了,明确了哪块业务可以做,哪块业务不能做。

“对我们做企业的来讲,你非常大的一个不确定性去掉了。”关国光告诉记者,以前不清楚的时候,在进行业务创新时,快钱其实会有各种各样的顾虑,“到底业务能做不能做,这里面到底有多大风险”,如此一来,无疑无谓消耗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成本。

“所以我说牌照发给你之后,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会翻倍。”关国光如是说。

行业空间更大

虽然同为电子支付行业的领头羊,但是与如日中天的支付宝相比,快钱此前似乎并不那么引人注目。关国光认为,这与快钱的定位相关,因为与支付宝主要面对个人不同,快钱的主要目标对象是企业。

至于为什么会定位在企业,关国光认为,从盈利模式上说,企业更容易为时间和效率付费,相比之下,面对个人消费者,想让他付费“那实在是太难了”。

对此,关国光深有体会。刚刚推出信用卡跨行还款业务之初,快钱的产品部门一度希望通过每月1~2元的包月收费模式推广。从理论上,信用卡用户都是相对高端的用户,网上跨行还款也确实做到了省时省力。为了谨慎起见,快钱还为此做了一次消费者调查,结果也符合预期。不过,等快钱真正推出这一收费业务之时,却发现使用者寥寥。

信用卡跨行还款业务中的这一“小插曲”让关国光明白,在免费模式大行其道的互联网,个人很少有意愿为效率买单。

企业则不一样。一旦资金的高效运转,它给企业带来的则是实实在在的效益,它意味着企业付出的成本会减少,意味着同样的钱可以干更多的事情。正因为如此,企业大多愿意为此付费。

任何一个企业,不论行业,不分大小,在资金使用问题上都是两个方向,一个是如何收回来自客户的款项,另一个则是向供应商付款。这就带来了两大难题:一个是如何提高资金运转效率,第二个则是如何减少资金占用。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传统业务模式下,由于账期的普遍存在,正是这两大难题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来。

这也就成为了快钱得以存在和发挥的空间。它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合作共同打造解决方案,极大压缩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帮助企业让来自其合作伙伴的资金能够实施到账,并以此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其原理也很简单,就是让银行实时垫付来自合作伙伴的应收账款,与此同时,企业需要为效率付费。

别小看了这事儿,在中国,这里大有潜力可挖。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我国的资金流转效率比美国同比低一倍。套用一个通俗的概念,这意味着如果开个工厂在中国需要100万的话,那么在美国可能只需要50万。如果能够把资金流转效率提升一倍,意味着同样的资金可以支撑企业上两个规模相同的业务,等于变相把企业的信贷额度翻了一倍。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用快钱的这一解决方案。资金的实时到位,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则落到了与之合作的商业银行头上。因此,涉及解决方案中所有链条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接受银行的资信调查。

这对银行而言,也是利好,它也无形中放大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而辨别客户的信用,则本来就是它们的专长所在。

正因为如此,快钱的客户也大多集中在大中型企业,比如中国东方航空。到目前为止,快钱的客户已经覆盖了零售、连锁、教育、保险、物流、制造业、互联网等行业。

“每一个行业都是有特定的解决方案。”关国光告诉记者。

不惧怕竞争

电子支付牌照的发放,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电子支付行业得到了更大层面的认同。关国光认为,这对行业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利好。

“你能想象未来五年这个市场会有多大吗?如果拿美国的数据对比的话,只能说太吓人了,以至于你可能会认为我现在是在忽悠你。”关国光激动地说。在美国,支付清算产业整体产业也就是我们所常说的中间业务收入带来的产值和美国所有商业银行的利差业务收入规模相等。

虽然中国的商业银行收入的80%~85%还是信贷形式产生的利差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的比重很低。不过,随着商业银行的积极调整,预计三年以后,金融业的收入模式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关国光相信不久的未来,中间业务所支持的加起来的产值,一定会跟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相当,“至少不相上下”。

不过,巨大的利好,也意味着电子支付行业将来可能有更多的资金进入,会有越来越多的竞争者。现在纷纷着力电子银行业务的各大商业银行有可能就是第一波的直接竞争者。

央行于去年年中开通的超级网银系统更给商业银行添加了无穷的想象力。关国光说,这种论调确实占了相当的市场。而且,据其了解,过去几年中不少商业银行确实也有取代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的想法。“你这个东西如果我来做,我就替代你了,你有什么优势?”关国光一度经常遭遇到来自银行家们的质疑。

每每这个时候,关国光都会讲述自己的一段亲身经历权当答复。

2000年前后,是互联网最为疯狂的时刻。由于新浪等门户网站的成功,让处于互联网产业链上游的电信公司也产生了做门户的想法。一时间,几乎所有的省级电信公司都成立了各自的信息港,做门户,做邮箱。此时关国光刚刚任职网易资深副总裁。

面对电信企业的集体疯狂,关国光曾经劝一些电信公司要克制:“我劝他们说你不要做了,你做也白做。为什么呢?第一个产业分工。第二个,你要支持我做。为什么呢?我增值业务做得越好,人家家里才会接入你的宽带。”

关国光说,其实商业银行的想法和过去电信公司们的想法差不多。不可否认,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肯定会提高,但是任何产业有一个共同规律:大了以后,一定会分工,会互相区分定位,最终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这就比如我在农村开一个饺子铺的时候,我就会自己养猪、种菜。但是我变成一个五星级酒店的时候,我就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自己干了,我也忙活不过来,也不值得这么忙活,于是就会有分工,会有专门的人给我送猪肉、送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