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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市政;公用设施;政府行为;市场化
1 政府行为尤其是规范的政府行为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必要性
传统体制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沿袭的政府"投资、建设、监督"的高度集权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由于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导致责任不明、监管不力、效益不高、人浮于事,不仅容易滋长腐败等问题,而且由于高度垄断容易出现浪费和投资成本较高等问题。
规范的政府行为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该是决策者和监督者,或者说,市政公用建设的决策者和监管者必须由政府担任。这是因为:
(1)商人的急功近利与市政公用设施的长使用周期所决定的超前意识需要政府的前瞻考虑。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期限短则数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因此设计时超前意识是否到位、是否周到非常关键,否则就会缩短使用周期、增加成本。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后,如果决策也听任商人,很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只顾局部利益不考虑整体利益。这种急功近利性和市政公用设施所需的超前考虑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出面平衡、考虑、制约。
(2)商人的唯利是图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便民、惠民"性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专家指出,由于公用事业有风险低、现金回流稳定的优势,一旦开放对企业的诱惑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城市公用事业投资巨大,依赖管线网络展开经营,与一般商品的供给方式截然不同,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在过去,公用事业的产品由政府垄断经营,统一确定一个比较低的价格,对公众而言价格具有福利性和强制性双重性质。引入民间资本后,公用事业很可能由国家垄断转为私人垄断。商人的本质是唯利是图,在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下难免导致价格失控。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出发点应是让市民享受到方便、快捷、实惠的好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需要政府宏观协调,做到既让商人有利可图,同时又能使百姓享受到实惠。
(3)商人的自私自利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多部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的全盘考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全局观念,每一个部门设计、施工时,都应有"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麻烦别人就是麻烦自己"的意识。比如城市道路的修筑,就涉及到地下管线(水、电、气)的铺设、地面绿化、线路、交通设施等,为长远计,当然也须预埋必要的过街线路等等。如果路政部门只考虑修路,或者只考虑眼前,其实也是给自己找麻烦。君不见,刚修好的马路立即被开膛破肚,为的是改装交通标识或埋设过街管线等等,虽然事后坑能填平,但留下的疤痕则是一直刺激着过往行人的眼球!随着市场化的到来,将会把许多建设任务分解承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公司,这些企业或公司和政府部门只是一种合同关系,一般说来,很难要求他们承担合同以外的义务和责任,他们能把份内的活干好就不错了,而与其他部门协调、为其它部门着想、作长远打算,一来耽误工期,二来增加开支,实在不是他们所情愿的,当然有些也不是他们能协调的了的;另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的大量不间断的连续信息牵涉到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既需要积累,也需要充实,但在市场经济下,承担具体建设的公司或企业因为是临时被雇佣的,项目竣工后即与有关部门解除合同,不会关注这些与自己无关的东西,这样很可能造成信息的流失,因此,政府的全盘考虑及出面协调,不但非常必要,而且须及时到位!
由此看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之后,政府不能一推了之,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该自己担当的决策和监督角色,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必须依法切实加强。但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由于一直由政府有关部门下属的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在所有行业中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最慢,问题重重,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而且作为公益性事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一直采取的是低价格高财政补贴的机制,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扩展,地方财政日益表现出力不从心的窘态;再加上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相关企业缺乏自和积极性,生产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所有这一切使得在许多地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出现了严重的滞后性。
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乃大势所趋
(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的特征和优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就是在打破垄断的前提下,较大程度上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和海外资本以及外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促进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因此,市场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具备如下一些特征:
①政府不再扮演具体建设者的角色,只是承担角色和监督职能。在传统体制下,政府对其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它既包括人事任命、组织机构设置、职工福利等非经营活动,也包括投资审批、服务对象确定、亏损补贴等经营活动,这种行政管理关系之密切,几乎可以将这些企事业单位等同于这个领域的代表;随着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政府虽然仍是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决策者以及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者,但与之无关的其它事物则完全放手。其中最主要的建设任务则由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企业、公司去完成,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具体的建设者,可以是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也可以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这样,政府和具体建设者之间实际成了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双方不再靠行政管理而是靠合同约束。在市场经济下,政府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提出者,通过合同的方式,与具体建设者建立起平等、自愿、互利的民事关系,这种合同付费对象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出资,具体建设者承包建设或经营的服务承包合同;另一类则是政府特许的由消费者有偿使用的特许经营合同。政府与具体的建设者既然通过合同构建成平等、合法的民事关系,因此双方都享有必要的权力,也须履行必要的义务:政府一方有权要求市政设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具体建设者则有权要求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或特许政策合法有效:一旦违反合同,双方都能要求对方合理补偿。对于出现的纠纷,即可以调节解决,也可以付诸司法途径。
②投资渠道多元化。市场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将是多元化的:既可以是国家出资,也可以是民间资本;既允许国内资本,也欢迎外资进入;既可以是当地资本,也可以是外地区资本。
③市政公用设施的具体建设者不能独此一家。因为只要独此一家,别无选择,必然会产生垄断,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成本、建设质量和周期。具体建设者多元化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以保证国家、投资者、市民的利益。具体建设者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它所有性质的公司;可以是独资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制、合作制公司;可以是当地企业,也欢迎外地公司竞争中选。当然,无论什么样的公司、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登记和良好的信誉。
(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一旦实行市场化,优势是非常明显的。
①可以拓展投资渠道,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随着城市的发展,一方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也水涨船高,正日益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之一,这既使政府力不从心,也使得市政建设严重滞后,反过来又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设施的后期维护负担也日渐沉重:人员、设备的增添也随之进一步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市场化之后,社会资金或外资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不足的矛盾,从而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引进先进的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由于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使原来"吃独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面临空前的压力。一旦这种压力变成动力,势必会促进自身的改革。
③有效的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南京、青岛、贵阳等市的公交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后,人与车由原来的16/1左右降到4/1左右,公交行业也扭亏为盈。
(3)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需要配套的政策推动。
长期以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由国有企业完全垄断,这种体制使某些单位成为这种"垄断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在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的过程中,究竟会带来多大的阻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因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市场化需要配套的政策推动。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公用事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在建设过程中既需要规范的政府行为,又需要市场化的有效推动。
关键词:因子分析;聚类分析;百强县;经济发展;市政建设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群众基本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富足的生活。目前,我国已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为了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经济发展运转良好的现在,我国开始逐渐加大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公共设施建设与市容建设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城市整体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是决定广大市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而县级市在行政区划分级上介于地级市与乡镇之间,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同时也承载着中国绝大部分的人口。因此,县级市的公共设施建设与市容建设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整体的人民生活质量。同时其也是缩小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程度差距的突破口。
中国百强县是为了客观衡量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状况,国家统计局连续多年根据全国2000多个县域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三个方面对县域的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进行测算,这就是每年一届的全国百强县评比。因此,百强县排名靠前的县市一般有着不俗的经济实力和公共设施完善度。而在每年的百强县排名中,又以长三角地区的入选数为最多。本文以《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1》为数据来源,选取了中国2011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统计表中长三角地域位列百强县的41个县级市进行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以期能对其当前的公共建设发展水平做出较为系统的比较分析。
1 指标的选取及分析方法
1.1 指标的选取
公共设施与市容水平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无法准确地用某个特定的指标来限定。且很多指标并非与经济挂钩,统计起来有很大难度。因此,本着科学、客观、可操作的原则,选取了13个有代表性的指标,分别为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公厕数(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吨)。
1.2 因子分析理论介绍
因子分析法是指从研究指标相关矩阵内部的依赖关系出发,把一些信息重叠、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不相关的综合因子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基本思想是:根据相关性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得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高,但不同组的变量不相关或相关性较低,每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即公共因子。因子分析的特点是因子变量的数量远少于原有的指标变量的数量,对因子变量的分析能够减少分析中的计算工作量。因子变量不是对原有变量的取舍,而是根据原始变量的信息进行重新组构,它能够反映原有变量大部分的信息。
因子分析的实现方式有很多,在本文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因子载荷矩阵,然后根据公因子的方差贡献大小顺序提取公因子,再对因子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然后用回归法估算因子得分,再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比对各因子进行加权,得出综合得分,进行评价。
1.3 聚类分析理论介绍
聚类分析又称群分析,是根据“物以类聚”的道理,对样品或指标进行分类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它们讨论的对象是大量的样品,要求能合理地按各自的特性来进行合理的分类,没有任何模式可供参考或依循,即是在没有先验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对象间的相关/相似程度进行类别的聚合。对于没有先验知识的分类任务,如果没有特定的标准或充分的经验,分类便会显得随意主观,缺乏说服力,这时如果采用聚类分析,便可得到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结果。此外,对于一些多变量决定的分类,聚类分析也有很好的效果。
根据分类对象的不同,可把聚类分析分为样品聚类和变量聚类,本文中使用样品聚类。使用因子分析中得到的综合因子得分作为聚类统计量,再通过系统聚类法,将关系密切的样品聚为一类,将关系不密切的样品进行区分。
2 数据处理与实证分析
2.1 因子分析过程
本文采用spss20.0软件作为数据分析工具。调用spss中的因子分析程序,首先进行Bartlett球度检验与KMO检验,以确定因子分析的适用性。分析得到,Bartlett球度检验值为642.053,对应的p值为0.000,小于0.05的显著性水平。此外,KMO统计量为0.699,根据KMO值的参考标准,说明本文所涉及的指标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数据较适合因子分析,分析得到的效果也较好(见表1)。变量共同度是反映因子分析效果的常用指标,通常用提取公因子之后的方差来表示。数据分析显示,本文涉及指标中除了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的共同度在70%以下,其余指标的共同度均在70%以上。这表明提取的公因子对指标有较强的解释能力(见表1)。
依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4个公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度达到了82.446%,可以有效反映原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见表2)。由于初始因子载荷矩阵区分度较小,各因子含义不突出,因此采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变化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旋转,使各指标在某一因子上产生较高载荷,同时减小其在其余因子上的载荷。经过5次迭代后旋转收敛,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3)。
因子1在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公厕数(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台)这六个指标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是反映一个县城公共环境整洁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可将因子1命名为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因子2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绿化水平,因此可将因子2命名为绿化程度因子(F2);因子3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吨/日)上载荷值较大,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因此可以将因子3命名为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因子4在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上载荷较大,这两个指标反映了一个县城的给排水能力,因此可将因子4命名为给排水能力因子(F4)。
利用回归法求出因子得分系数矩阵(见表4),然后将各指标对应标准化数据代入,可得到各百强县在各因子上的得分。然后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得到各百强县的综合得分F。其计算公式为:
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得到41个百强县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给排水能力因子(F4)与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得分,并各自进行排序(见表4)。
2.2 聚类分析过程
根据各百强县计算出的四项因子得分,采用离差平方和法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可得到我国长三角地区百强县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的聚类表(见表5)。
根据聚类表可知,我国长三角地区的41个百强县按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的不同发展水平可分为如下6类:
第一类是常熟、昆山、吴江、宜兴、太仓、江阴、绍兴、上虞、永康、张家港、平湖、如皋、温岭、东阳、临海、金坛、启东、奉化、丹阳、海宁、桐乡、兴华、溧阳、海门、邳州、靖江、诸暨、大丰、新沂、姜堰、句容、仪征、东台和泰兴,占总体数目的82.9%。此类城市在各项因子得分上的差距不大,在地域上均依靠发达地级市,拥有着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得分上,各城市的排名与百强县排名基本成正相关。因此,此类城市应坚持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采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经济规模,通过经济建设带动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
第二类是义乌,占总体数目的2.4%。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被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权威机构确定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在百强县排名中,义乌市排在第8位,属于经济相当发达的县级市。义乌是全国外商入驻最多的县级市,外商常驻机构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一。2011年,义乌市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第十个经济特区。也正因为义乌市的高贸易特性,其有着相当大的客流量,并间接引起了高度的卫生需求。义乌市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得分位列第一,达到了3.74,远远高于其他所有百强县的水平。但由于义乌市的崛起较晚,在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与给排水能力因子(F4)的得分上排名仍较为靠后,但因为其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突出表现,在综合建设水平因子(F)的排名上义乌市仍旧有着排名第三的不俗表现。
第三类是慈溪和余姚,占总体数目的4.8%。慈溪市和余姚市地域相邻,均位于宁绍平原,毗邻东海,水资源丰富,因此其在给排水能力因子(F4)的得分排名上均位列前茅。同时慈溪和余姚的公共环境也较为良好,余姚市为全国卫生城市,慈溪市则是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与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城市。因此,这两者在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上的得分也较高。
第四类是临安,占总体数目的2.4%。临安市的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与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排名均不在前列,但其在给排水能力因子(F4)上的得分排名位列第一。这是因为临安市于2011年8月曾在主城区的多条重要道路实施大规模低压水管改造工程,大面积更新了供排水管道,提高了管道的供水压,增强了管道的运水能力。
第五类是瑞安和富阳,占总体数目的4.8%。瑞安市与富阳市的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与给排水能力因子(F4)得分排名均比较靠前,富阳市的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更是排在第二位。但这两座城市与其他城市区别明显之处在于其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与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异常低下,其中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分别为-1.76与-3.24,远低于总体平均水平。这是因为瑞安市和富阳市境内多为山地地形,相较平原地形更难覆盖植被与种植树木。
第六类是乐清,占总体数目的2.4%。乐清市的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与排水能力因子(F4)排名均在前十之内,但绿化程度因子(F2)与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得分均相当低下,其绿化程度因子(F2)得分为-4.31,位列倒数第一。乐清市境内山脉众多,有西北部的北雁荡山山脉、中部横亘的白龙山山脉、西南部的白石山(中雁荡山)山脉,其中雁荡山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获“国家地质公园”称号。因此,乐清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人流量较多,所以政府在公共环境上投入较多。但基于与瑞安市和富阳市相同的原因,乐清市的地形也不适合覆盖植被与种植树木。
综上所述,我国长三角地区的41个百强县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大体上与经济水平挂钩,四项因子得分均衡的县市占到了总数的82.9%。因此可以看出,县级市的发展必须坚持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以经济带动公共设施与市容建设。如果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市政建设的效率必然达不到理想的标准。此外,部分城市由于自身发展原因,在市政建设的不同方面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对于这些城市,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弱势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到均衡发展。
3 总结
本文应用因子和聚类分析技术对我国2011年百强县排名中位于长三角地域的41个县市的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县级市的市政公用设施与市容建设水平主要受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和给排水能力因子(F4)这四个因子影响。其中公共环境整洁度因子(F1)对市政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最大,而绿化程度因子(F2)、垃圾处理能力因子(F3)和给排水能力因子(F4)对市政建设水平的反映程度则依次下降。将这四个因子作为聚类分析的指标,可以剔除传统聚类分析时指标间存在的信息重叠,提高聚类分析的准确度。从而使分析更为准确客观,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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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市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涵洞、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
(四)城市防洪设施:城区河道、堤防、护岸、防洪墙、排洪渠、涵闸、蓄洪池及其附属设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和公共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箱)、地上地下输电线、变压器、检查井、灯具、灯杆及其附属设施、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
(六)城市供水设施:城市公共供水的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公用水站、消火栓、检查井、专用输配电、通讯、自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七)城市燃气设施:煤制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其它燃气的储柜、管道、输气泵站,计量表具、阀门井、液化石油气换瓶站及其附属设施;
(八)城市供热设施:换热站、管道、泵站、机房、供热点、散热器、检查井、阀门井、阀门室、计量表具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区建设局是我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园林、城市供电、供水、燃气、暖通、排水、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公共交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在区建设局的统一协调下,共同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含城中村、城市扩展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区建设局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专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供电、供水、燃气、暖通、排水、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经区建设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新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需在项目立项前一个月内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不予通过的项目,区建设局将不予办理任何备案手续。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应取得立项、土地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申请,取得规划主管部门颁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区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配套建设,并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从事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及使用有影响的工程施工,必须经区建设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区建设局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按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城市供电、供水、燃气、暖通、排水、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公共交通等其他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与市政公用设施专业规划相协调,经区建设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任何所属单位产权的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在区建设局备案时,应提供施工图或电子档案。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在竣工后提供竣工图。
第十五条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区建设局的管理。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应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行无条件改迁。具备管线、杆线综合建设条件的,应当实施地下管线走廊或地下管线综合管沟。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和地上工程应同步进行,先挖后建。重要管线工程应结合道路、桥梁、隧道等新建、改建工程由各专业部门提出意见,统一规划、协同设计,避免出现重复开挖的拉链工程。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
第十八条需占用、开挖道路、人行道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占用申请书和占用地点设置平面图,向区建设局提出申请。准予占用的,区建设局应明确告知占用、开挖的面积、时间、恢复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和相应数额的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后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区建设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确需在城市道路上修建车辆出入道口的,应当持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规划红线图,向区建设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需要横向挖掘城市道路、铺设地下管线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方式施工,不能采取非开挖方式施工的,应当分段挖掘;设计单位对开挖路段设计时应当摸清道路地下管线管位及高程;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与地下设施发生冲突时,应当立即停工,并报区建设局及有关部门处理;交通繁忙路段的施工应当在22时后至次日5时前进行。
第二十二条城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新建、扩建、改建的雨污管线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区建设局对其管径流量、流速、高程等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所属单位内部原有的雨污合流排水设施,应当与城市排水设施改造同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所需费用由排水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毁坏排水井盖、井箅、阀门、管道;
(二)向排水、防洪设施内倾倒垃圾杂物和排放不符合标准的污水和其他有害物质;
(三)拦渠筑坝、设障阻水,堵塞排水、防洪管渠;
(四)在排水、防洪设施及其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破堤、填埋、堆物、垦植、打井和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连接、更改排水管线。
第二十四条毗连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排水、防洪设施不受损坏。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的,须经区建设局批准,迁移、改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防洪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经区建设局批准并发给《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坏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
(二)擅自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三)依附道路照明设施搭建构筑物、堆放物料、牵引作业或搭设通讯线路;
(四)擅自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悬挂物品、拉线接电。
第四章养护、维修
第二十七条区建设局及其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制度,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保障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区建设局组织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维修。单位、组织或个人投资修建的市政公用设施,除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维修的外,由投资人负责养护、维修。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九条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养护、维修质量,并接受区建设局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井盖及其它设施,应当符合市政设施技术规范要求。各产权(管理)单位应做好管线井盖日常维护管理。因管线井盖缺损可能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紧急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严格遵守《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公用设施须符合城市发展需要,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未经区建设局审核同意的,区建设局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城市占道许可证》。且不允许和城市主管网、主道路连接。
关键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评价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经济的发展带动我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极大发展,主要的建设需要时满足人们的公共生活需要,具有公益性,所以要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后评价,对项目的评价分析可以帮助政府提高决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
2 市政建设项目评价分析的内涵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为了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服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是由政府进行投资和管理的,主要是以服务为目的,因此并不产生直接的产品,所以就要在设施建成之后,对设施的服务状况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反馈信息。市政项目评价分析可以确定市政投资的目标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评价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合理性;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评价可以与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总结项目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项目主管单位,为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借鉴,对主要问题进行改进和预防,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的效益。
市政建设以实现社会服务为主要目的,意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除了要收费的公用项目之外,市政工程一般没有直接的财务收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价分析包括项目的效益评价、影响评价等,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看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发挥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主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市政建设过程后评价。对市政建设过程中的主要文件的执行结果和执行程度进行评价,主要是对资金申请、可行性报告、预算报告、合同、工程建议书、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的执行过程进行评价。
(2)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主要费用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市政项目建成之后,国家和市政项目所在地区的政府的投资部门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评价制度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主要费用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3)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价。某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要与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相适应,所以要在市政项目建成之后紧密关注项目的社会影响,看项目是否与整个地区的总体规划和地区建设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4)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持续性进行评价。政府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以长期使用为目的的项目,要有一定的使用寿命,能够确保连续使用,所以要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持续性评价。
3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评价的特点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价不同于一般项目的评价,它有自己的特点。
3.1市政评价注重鲜明的公益性
市政项目建设主要是为了方便居民的生产生活,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服务,因此,这个项目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是以提供服务为目的的,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公益性,所以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价,最主要的就是看该项目有没有实现预期的社会效应,有没有真正为人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3.2市政设施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
由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施工方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所以市政设施的评价人员与整个施工项目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这也就决定了专家和学者等人对市政项目的过程中行政领导的参与相对较少,使评价更加公正和科学,使评价结果更加具有参考价值。
3.3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评价标准不明确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评价标准并没有严格的界定,评价标准比较模糊,例如设施的社会效益是判断设施是否让人民满意,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而这一标准是难以量化的,虽然不少评价专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量化建议和经验,但是这些方法仍然是很模糊的,难以实现量化,评价的结果也就难以保证科学,这也是市政评价特点中的一个弱点。
4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内容、评价角度等的不同,市政评价有不同的方法。
4.1对比法
在公用项目建成之后,可以将建成之前与建成之后的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将项目建成之前的预测和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与建成后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看实际情况是否有所改善;可以进行假设对比,就是将项目建成后的情况与项目未建时的假设情况进行对比,通过对比法判断市政建设的投入和产出是否合理。
4.2效益分析法
利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折现法等方法,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施工费用进行评价,看项目费用和效益是否与预算相符,为无法量化的社会效益计算资金回报率。
4.3逻辑框架分析法
评价人员要搞清楚市政项目建设中各个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将其关系以矩阵图的形式显示出来,对逻辑关系进行定性评价分析。将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投入、指标、目的和效益编制在逻辑框架中,分析各个因素和层次之间的因果关系,通过关系的理清,寻找问题的所在,为解决措施的提出提供一定的依据。
4.4征询公众意见
征询社会公众对市政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对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进行记录,对其意见进行总结和分析,通过对社会各界意见的收集,保证评价依据的广泛和准确,确保评价的科学。
5 结语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价分析有利于提高市政项目的决策水平,对于规范项目主要参与方的行为、强化管理有重要作用。项目评价方法要不断进行改进,评价制度也要不断完善,以全面、科学的评价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完善。
参考文献:
[1]苑志杰.吴瑞丰李素芬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评价研究.《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3.
[2]郭锋,张玉萍.市政公路工程管理效果评价.《中外公路》,2007,2.
[3]魏杰.市政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讨及案例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6.
关键词:社会资本 参与 民政公共服务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规模需要进一步扩大,但是政府的财力毕竟有限,需要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完善各项基本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质量。而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路径和模式的选择,尽量优化资本利用形式,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一、国内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机遇与现状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其它基础建设项目一样,需要关注资金使用有效性,将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公共服务日益增大的需求,中央和地方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提升了对民间投资的重视程度。例如武汉江夏区采用政策倾斜引进民间资本,建成武汉最大的养老院,建设标准位于中高档次,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贵阳市白云区吸引社会资金1.5亿元,投资建设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设计床位1600张的中心敬老院项目去年5月已经破土动工;无论是从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环境看,还是从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这个角度分析,利用社会资本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全面发展正面临着最佳历史机遇期,正逢其时。
二、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一般模式及路径设计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通过独资、合作、联营、集资、参股、购买和租赁,以及特许经营、盘活存量资产、资本置换等多种途径。而在具体项目运作上,常见的有以下5种方式:
(一)BOT 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政府将需要建设的公共项目面对社会进行招标和融资,从而扩大资本来源,企业在获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还可以获得经营权,以此来达到企业自身的收益。这种形式可以简化为“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在协议期满以后政府将经营权收回。这种方式对具有融资成本较低、启动较快、合作双方利益易于协调的优点。
(二)TOT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的将经营权进行转移,将已经使用中的公共服务及其经营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移交给企业,政府获得相应的资本进行其他新型公共服务的建设。这种方式将可以避免工程建设中政府和企业的矛盾,但是对于这种方式的融资,不能完全解决政府财力紧张的难题,也不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BT模式
该种方式采用政府不对项目进行干预,在基本设施建设完成之后政府一次性进行接管的形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支持,该模式最大优点是适用于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利之处与TOT相似。
(四)PPP模式
即“公私合作制”,是指政府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内容,然后交由社会投资者融资建设,或由政府与社会投资者组成股份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并按补偿投资成本加合理盈利原则或股份大小,确定投资回报分成比例。
(五)独资模式
社会投资者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独自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政府主管部门只负有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该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政府完全不用出钱,而且还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取一笔不菲的收益,也不用参与项目后期的运营与管理,省心省力。缺点是投资者融资压力大、成本高,只适用于投资较小、档次较低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适用于投资较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细化政策配套。建议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台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充分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和运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其次,要慎选项目开发投资商。对政府而言,由于项目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投资者的融资、建设和管理能力,所以在选择投资者时政府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必须选择各方面实力均雄厚的项目投资者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才可能取得项目最终的成功。在实际运作中,可以委托专业投资顾问(或律师)对项目开发投资商资质进行尽职调查,谨防融资陷阱。
第三,要做好行业监管。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代表着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它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要以一定的社会效益为目标,这与社会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若政府监管职能缺位,则社会资本在趋利动机的驱使下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质量势必大打折扣,其公益性也难以发挥,必然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因此,要转变观念和角色意识,由过去单一的主导角色,变为与民间机构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购买者、管理者、监督者和衡量者。
第四,要加强学习调研。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起步较晚,政府部门和民政主管单位对其操作流程也不十分熟悉。因此,需要积极学习和借鉴海内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营化的成功经验,并使之本地化,为我所用,以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四、结束语
社会资本绝大多数都带有逐利的原始本性,只要有利可图,相信社会资本进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的脚步声将会很快纷至沓来。在新的一轮利用社会资本的热潮中,谁的观念转变得快,谁动手得早,谁就掌握了主动,谁就赢得发展的先机。
参考文献:
[1]瞿志远.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间关系[D].浙江大学,2012
关键词:非开挖技术;市政管道工程;应用
Abstract: As for many unfavorable factors excavation in underground pipeline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renchless technology and Trenchless Technology ‘s application in municipal engineering pipeline laying, replacement and repair, so as to promote non application technology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xcavation.
Keywords: trenchless technology; municipal pipeline engineer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同时由于地下管线越来越多、城市的交通日益繁忙,对城市市政配套管道设施建设中技术性、环保性、经济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施工过程中,非开挖施工技术以其不需开挖路面、不影响交通、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管道埋深范围较大等独特优点,在繁华大都市市政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1 非开挖施工技术的特点
1.1 非开挖技术施工的优点
(1)避免了干扰地面交通、断路堵车的弊病,对穿越公路、铁路及河道的工程其优势显著,不会产生对城市社会治安管理的障碍,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2)不必进行土方开挖,不会破坏地表结构,可以减少对路面、绿化、基础设施的破坏;不必拆迁地面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节约征地拆迁费用,工时少,工程造价低。(3)施工场地小,可以在交通繁忙、商业繁华地段施工,对周围景物损坏小,商业环境影响少,且施工过程中不会产生噪声、粉尘等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城市环境的保护和稳定。(4)非开挖技术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节省劳动力,全年可施工,施工速度快,工程周期短,能加快整体设计工程的施工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1.2 非开挖技术广泛应用面临的缺点
(1)施工直接观察性差;(2)施工有较高的技术要求;(3)缺少成熟的应用理论和力学模型;(4)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还有待于完善。
2 非开挖管道铺设技术
2.1 水平导向钻进法
水平导向钻进法是一种无需建造工作井,就能够快速铺设地下管线的钻进方法,是非开挖施工法中应用较广的一种。其施工过程是先设计好铺管路线,然后由钻机驱动装有楔形钻头的钻杆从地面钻入,按照设计的轨迹绕过地下障碍抵达目的地,再卸下钻头换装适当尺寸和特殊类型的回程扩孔器,使之能够在拉回钻杆的同时将钻孔扩大至所需直径,并将需要铺装的管线同时返程拖回至钻孔入口处,在扩孔的同时注入化学泥浆使钻孔不致坍塌。
水平导向钻进法根据土质条件的不同每次钻进的距离可达100~600m不等,能够铺装管线的最大直径可达1m左右。适用于铺装 PVC管、PE管、HDPE管、钢管、电缆、光缆等各种不同材质的工程管线。目前,这种方法已广泛用于通讯、电力化工、燃气、石油、给排水以及交通、市政等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地下管线安装工程。它的优势是可以灵活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地层复杂情况,不足的是对施工场地有一定要求,所铺设管道的两端都必须有足够长的空地,如果有一端靠近建筑物,没有开挖下管坑的场地,就不能单独运用定向钻进完成铺管。
2.2夯管法
夯管法就是采用低频、大冲击力的气动夯管锤将待铺设的钢管沿设计路线直接夯入地层。其施工过程是把夯管锤的冲击力直接作用在钢管的后端,通过钢管传递到前端的管靴上切削土体,并克服土层与管道之间的摩擦力使钢管不断进入地层。随着钢管的前进,被切削的土芯进入钢管内,在第一节钢管夯入地层后,后一节钢管与其焊接在一起,如此反复,直到夯入最后一节钢管,待钢管全部夯入后,可采用压缩空气、高压射流、螺旋钻杆、人工掏土等方法将管内的土体排出。
夯管法可以铺设直径在2m以内、长度100m以内的各种钢管。与水平导向钻进法相比,夯管法只要求一端有下管坑的场地既可;对于直径较大的钢管的铺设,工作效率更高。该项技术靠动荷载夯进,在施工时不需要靠背支撑,施工时不掏土,也不会发生局部沉降,其地层适应性广泛,施工周期短。不过,夯管法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遇到地层复杂情况,如较大块石、混凝土块等,导致夯管无法进行下去,夯进去的钢管又难拔出,易造成管材的损失。
2.3 顶管法
顶管法是按照设计开挖一定数量的小基坑作为工作井,利用主顶千斤顶及管道中继间千斤顶的推力,将管道从工作坑内穿过土层一直推到接收坑,同时,将紧随工具管或掘进机后的管道埋设在两坑之间,分为人工顶管、机械顶管、水射流顶管、挤压顶管四大类。
顶管施工适用于埋设直径在600~4000mm 之间的管道。过去,顶管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施工手段,一般不轻易采用,现在,顶管施工作为一种常规施工工艺已被广泛应用。顶管施工最早主要用在下水道施工,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运用到自来水管、煤气管、动力电缆、通信电缆等许多管道的施工中,且使用愈来愈普遍。顶管技术最主要的优势是在交通繁忙的城市道路下进行给排水管道施工时,可以在不切断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实现管道的铺设难题。
2.4微型隧道铺管法
微型隧道铺管是非开挖铺管领域中的一项高新技术,要求有较高的操作水平和严格的工艺规程。微型隧道铺管技术主要应用于铺设精度较高的非进人管道。微型隧道铺管是一种遥控的、可导向的顶管施工。整个系统由钻掘系统、激光导向系统、顶管系统、泥浆系统、出渣系统和操作控制系统6部分组成。排渣方式分为螺旋(干式)和冲洗循环(湿式)两种。该方法适应地层范围广,在软、硬岩中皆可使用,并可在水施工,可用于铺设混凝土、铸铁、强化树脂、钢、PVC等各种材质的管道,铺管直径为250~3000mm,铺管长度一般为90~200m,有时长达500m或更多。但由于其系统较复杂,设备和施工成本都比较高。
3 非开挖管道更换技术
3.1 爆管法
爆管法是使用爆管工具从进口坑进入到旧管管口,在动力作用下挤碎旧管,并用扩孔器将旧管的碎片挤入旧管周围的土层中,同时牵引等口径或更大口径的新管即时取代旧管的位置, 以达到去旧换新的目的。具体施工方法是将碎管设备放入旧管中,由卷扬机拉动,并沿旧管方向前进,由碎管设备将旧管破碎,在碎管设备后连着扩管头,扩管头的管径比原有旧管大,负责将破碎的旧管压入到周围的土壤中,紧跟着是内衬管线,一般为HDPE管材,管径小于扩管头,在卷扬机的拉动下拖入原有管道的管位。爆管法的优点主要有: 非开挖施工不影响地面交通和环境、破除旧管和完成新管一次完成等。爆管法的缺点是: 管埋深较浅或在不可压缩的地层中施工时可能引起地表的隆起以及不适合于弯管的更换等。
3.2 吃管法
吃管法是使用特殊的隧道掘进机,以旧管为导向, 将旧管连同周围的土层一起切削破碎,形成相同直径或更大直径的孔,同时将新管顶入,完成管线的更换。该技术能增大管道的过流能力,主要应用于深的污水管道的更换,主要用于更换埋深较大的非加筋污水管道。吃管法的优点: 对地表和土层无干扰、可在复杂的地层中施工, 尤其是含水层等。吃管法的缺点是: 需要开挖两个工作坑、地表需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4 非开挖管道修复技术
4.1 原位固化法
原位固化法可以修复不同大小,不同形状以及不同过渡区的地下管线。原位固化法在100~3000mm的管径范围内都可以安装使用,即现有的旧管内壁上衬一层液态的热固性树脂,通过加热(利用热水、蒸汽)使其固化,形成与旧管紧密配合的薄层管,而管道的过流端面损失很小,但流动性能则大大改善。使用这项技术修复的管道寿命可达30~60年。该技术可以修复弯曲,变直径管线以及重力和压力管线,连续修复的长度可达几千米。衬管和紧贴在旧管上的树脂材料完全可以满足市政污水管线的使用要求,同时在含有高温及高浓度化学物质的工业管道中也可正常使用。
4.2 内衬法
传统内衬法也称为插管法,将比原管道直径小或等径的塑料管插入原管道内,在新旧管道之间的环形间隙里灌浆,予以固结,这样形成一种管中管的管道结构,将塑料管道的防腐性能和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合二为一,改进管道的工作性能。传统的内衬法是使用得最早的一种非开挖地下管道修复方法,适用于各种地下管道的修复。新管可以是由聚乙烯管预先对焊而成的连续长管,也可以是一节一节的短塑料管等,在工作坑连接后分别送入旧管道内。该方法可用于旧管中无障碍、管道无明显变形的情况。当修复的管道对坡度有一定的要求时,如污水管道,则需要有塑料或钢制的定位器或间隔器。灌浆时,间隔器还可保证新管居于旧管的中间,形成均匀的环形间隙。传统内衬法适用于管径为60~250mm,长度为600m左右的各类管道的修复。
改进的内衬法通常也称紧密结合内衬法,它包括冷轧法、热拔法和变形法。利用PE或PVC管的性能,将管的直径在插入旧管之前暂时变小或改变形状,插入后新管膨胀,与旧管贴合在一起形成紧密连结,避免了传统内衬法在新旧管的环空内灌浆的需要。冷轧法和热拔法的暂时缩径,既可通过机械轧制(冷轧法),也可在一个已缩径的模具上拉拔得到(热拔法)。对变形法,管在挤压后很快变形和折叠,并缠绕在滚筒上,插入旧管内,在蒸汽的作用下膨胀而与旧管形成紧密结合。改进的内衬法适用于管径为75~1200mm、管道长度为1000m左右的各类管道的修复。
4.3 喷涂法
喷涂法可抗腐蚀,是把防腐和结构衬里应用到管道的很好尝试的技术。高速回转的喷头在绞车的牵引下穿过管道,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将衬里材料喷涂沉积到管道的整个内表面。水泥灰浆用于直径75 mm以上的自来水管衬里已有50多年历史了,它可防止管道结层、水变色和水力损失。最近,环氧树脂已被批准用于饮用水管道,其施工的管道直径已达600mm,由于设备和聚合物配方的发展,将结构喷涂内衬用于修复排水管道已成为一种新的方法。破损的排水管道可接纳一种高强度的速凝环氧树脂材料。施工操作可从地表进入,避免开挖道路从已有的人井中进行。这一方法适用于直径为150~600mm的管道的修复。
4.4 局部修复法
局部修复法是指在管道破损处进行树脂注浆或化学注浆。由于破裂或接头失效,可在比较完好的管道内产生局部破损。在直径100~600mm的管道内,可考虑采用遥控注浆(树脂)封堵局部破坏,修复法要求解决四个主要问题,使松散、分离的未加筋的旧管道具有类似于石拱的承载力;提供附加的结构性能,有助于受损坏的管道承受结构荷载;具有防修功能;能代替遗失的管段。采用脲酯或类似材料的化学注浆对排水管进行修复已经有多年历史了,尤其是在北美地区。采用遥控或人进入的方法对失效的接头和裂缝进行注浆,可防止管道的渗漏,避免管周形成空穴。
5 结 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不断繁荣,城市地下管线越来越复杂,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原有的开挖式地下管线施工方式将受到限制。实践证明,非开挖技术是一项技术先进、实用性强、适用面广、效益好的施工技术。非开挖技术的推广,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城市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美亮.非开挖技术在城市给排水管道施工中的应用[J].民营科技,2013(02):17-18.
第二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所有权属市人民政府。对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活动实施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在银行开设“城建资金财政专户”筹集和拨付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单位经市财政局批准。不得发生其他收支业务。
第四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由以下资金组成:
(一)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二)现有乡村用地有偿使用费的70%
(三)出租车经营权、路桥命名权及市政公用设施广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四)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收入;
(五)市直管公房房改资金的40%50%
(六)乡村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七)国家拨、贷款投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
(八)乡村道路新建、改建后道路两侧按规划控制的土地及建设项目出让收益中的80%
(九)从城维费中开支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府发[]242526号文件规定每年减少的资金;
(十)社会各界对乡村公益事业的各类捐款;
(十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资代劳的资金;
(十二)交通规费改为燃油税后用于乡村建设的资金;
(十三)发行乡村建设债券融取的资金;
(十四)乡村建设维护税、供电、邮电、供水、公交乡村建设附加;
(十五)乡村超计划用水加价收入;
(十六)乡村管道煤气初装费;
(十七)政府调节基金当年征收的10%15%
(十八)防洪保安资金留存地方局部的20%人防工程收费的50%
(十九)其他可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第五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方式:
(一)对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城建资金。
(二)行政性收费收入中用于城建的资金。每月按规定比例缴存“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三)市政公用设施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用于城建的资金直接存入“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四)国家拨、贷款的城建资金。
(五)社会各界对乡村公用事业捐款和以资代劳的资金由接受捐资或受资代劳单位直接存入“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六)乡村建设债券融取的资金由发行银行直接转入“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七)市直管公房房改资金按比例用于城建的由市财政局转入“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八)预算外收入征收政府调节基金按比例用于城建的由市财政局按存款进度转入“城建资金财政专户”
(九)其他可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第六条使用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第七条拨付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经市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后,市财政局再按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将城建资金拨入建设单位“城建资金使用专户”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城建项目竣工后。经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审查批复,并根据市财政局的批复,料理固定资产登记及移交手续。
第九条市财政局在审查城建项目竣工决算前。待决算审核批复后,按规定料理拨款手续。
第十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经营性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市财政局、建设局要密切配合,收回投资。
第十一条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已纳入每年还贷计划的由市建设局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提出还贷演讲。市财政局拨付。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必需按批准的资金计划、工程概(预、决)算、工程进度和用款顺序使用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未经市政府批准,建设单位不得任意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规范、扩大建设规模以及搞计划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必需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应根据工作需要。解城建项目建设情况,调阅有关基本建设计划、设计图纸、会计帐雹会计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对市财政局检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给予追缴、没收、罚款、扣减指标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纪律奖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将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不按规定使用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关键词:时间序列回归模型;ADF检验;工业增加值
一、引言
GDP是投资、消费、净出口这三种需求之和,因此经济学上常把投资、消费、出口比喻为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内需是经济的主要动力;投资是辅的扩大内需;出口通过本国企业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扩大自己的产品销路。本文从“投资、消费、净出口”这三个角度出发,对中国工业增加值进行分析。分别引入与“投资”有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净出口”相关的“进出口金额”、与“消费”相关的“中国总人口”作为自变量,同时引入虚拟变量Crisis来表明发生经济危机。由2000年至2014年中国三大产业以及工业在GDP中的构成比例可以看出,工业在GDP中的构成比例大,选取“工业增加值”作为因变量具有一定经济解释意义。
二、变量解释说明以及相关数据来源
对变量的解释如下:因变量:Y,全部工业增加值,差分后的符号:DY;自变量,X1,进出口金额差分后的符号:DX1;X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差分后的符号:DX2;X3,中国总人口,差分后的符号:DX3;CRISIS,经济危机,差分后的符号:CRISIS。本文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注:由于2014年X2的数据空白,根据该变量取值变化趋势进行赋值)。
三、数据拟合及检验
(一)ADF单位根检验:由于经济时间序列通常是非平稳的单整序列,为防止回归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伪回归现象,避免虚假回归现象的出现,在采用模型进行分析之前,第一步就要对模型中包含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因此,本文首先要检验X1、X2、X3、CRISIS、Y的平稳性。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进出口金额、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国总人口、中国工业增加值、虚拟变量经济危机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模型零假设为存在单位根。由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序列X1、序列X2、序列X3、序列CRISIS和序列Y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序列X1、序列X2、序列X3、一阶差分后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序列Y一阶差分后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因此,各变量一阶差分后均为平稳序列。
(二)拟合优度检验(R2检验):用统计量R2的值来说明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结果中给出的R2=0.899,相对比较而言,R2的值较高,由此可见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相关程度较高。
(三)变量显著性检验(t检验):通过t检验我们可以看出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如果某个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并不显著,应该将它从回归方程中剔除。由于各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分别为t1=9.57,t2=1.92,t3=,故拒绝系数为0的原假设,说明DX1、DX2、DX3对DY有显著性影响。虽然t4=1.51,但是t值并不是很低,说明Crisis对DY的影响近似有一定的显著性,可以接受。
(四)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用统计量F的值来说明总体上因变量与所有自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是否显著。结果中给出的F检验值为68.651,说明DX1、DX2、DX3、CRISIS与DY之间的回归效果非常显著。
(五)DW检验:由于多重共线性对多元线性归模型的合理性造成很大影响,应用DW检验判断各个自变量之间是杏存在多重共线性。DW的值接近于2,p的值趋近于0,即随机误差项间不相关。实际问题中,当DW统计量的值在2左右时,可判定回归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此时回归模型有效。结果分析中的DW的值为2.262,可判定回归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此时回归模型有效。
四、回归模型及相关分析
DY=8330.0+2.5DX1+1.2DX2C5.2DX3+2437.2CRISIS
(3.56) (9.57) (1.92) (―3.02) (1.51)
(注:回归模型下的括号内数值是对应估计参数的t值)
模型分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出口金额的变化率增加1%,全部工业增加值的变化率增加2.7%;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变化率增加1%,全部工业增加值的变化率增加1.6%;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中国总人口的变化率增加1%,全部工业增加值的变化率减少4.54%;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危机发生与否对因变量的影响为2392.61亿元。
五、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经济的后发优势逐渐显得不明显,如何进一步提升中国经济实力与国际竞争力日益成为中国发展所需解决的问题。通过结果可以看出,能够采用以下方法来提升中国的工业增加值。
1、促进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中国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各种财政政策来促进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例如调整关税政策,优化各种税收政策,加大进出口相关产业的财政支出力度。促进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从而带动中国相关工业产业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
2、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可以为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促进区域间商品流动、人才流动、物质流动,为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
3、适度调整中国的人口政策。新出台的“二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中国不太合理的人口结构,同时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消费”的动力,但是从回归模型可以看出,人口政策不能够太激进,过于快速的人口增加速度不利于中国工业增长。
4、通过模型可以看出,经济危机的发生提升工业增加,可以理解为国家采用宏观调控政策抵消了一部分的危机的影响;也可理解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不太同步降低了危机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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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于春海,常海龙.再论我国制造业增加值率下降的原因――基于WIOD数据的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5(02)
关键词:桥梁 预应力 安装及检验 安全措施
前言
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提高,各种科学技术也在飞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各大城对于市政桥梁工程广泛开展的今天,人们也逐渐重视起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技术以及施工材料的质量。做好预应力施工工作是确保市政桥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现如今,还有很多不利因素一直影响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如施工材料堆放不规范、供应无计划、管理欠佳等,这些都将会给市政工程造成十分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做好市政桥梁工程预应力施工的安全措施工作,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与检测,这是提升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
1 预应力施工材料的安装及检验
1.1 安装
1.1.1 SBG塑料波纹管:SBG塑料波纹管的连接:用和设计波纹管直径配套的OLG塑料连接管进行连接,并用封口胶缠死连接口,以防漏浆。SBG塑料波纹管的安装:在不影响波纹管就位的钢筋成型稳固的前提下,对波纹管进行固定,按照设计提供的坐标预点焊钢筋的水平固定支承架,点焊前要用有色铅笔进行标识,这样能够便于识别,当复测坐标没有任何问题后,方可安放波纹管。另外,为了防止砼施工时漏浆入管,波纹管定位后必须对接头处进行逐个检查,看是否密封以及定位筋施焊处有没有孔洞。
1.1.2 锚具的外观检查:在每批锚具中抽取出10%的锚具,而且要超过10套,并对其外观尺寸与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其中一套锚具的表面有裂纹出现或其尺寸超过产品标准设计图纸所规定的允许偏差,需另取双倍数量的锚具进行重新检查,若发现不合格零件,必须进行逐套检查,经检查合格的锚具方可使用。锚具的硬度检查:检查锚具的硬度,应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上规定的检测要求与频率送试验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的锚具方可使用。静载锚固性能试验:从相同一批锚具中随机抽取6套锚具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若其中一个试件和规定要求不符,需另取双倍数量的锚具进行重新试验,第二次试验如果还有试件与规定要求不符,则该批锚具被判为不合格品。
1.1.3 钢绞线的制作和安装:钢绞线下料的下料要用砂轮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之前,先用铁丝对切割口两侧的5厘米处进行绑扎,切割后立即用胶布进行扎牢,以防散头。钢绞线的编束方法为:将两组扎丝进行8字交叉编制,编成草席状然后扎牢卷成束。钢绞线的中部扎丝的间距编束为一米,在端头2米范围内的间距为0.5米,通过加密以防松散。钢绞线编束后,其两端涂上不同色的油漆,用以标识。
1.1.4 预埋件的安装:螺旋筋与锚垫板的安装角度与位置必须正确,而且焊接牢固。钢束设计断部与锚垫板必须垂直,确保孔道严格对中,严禁错位现象出现。灌浆孔要朝上,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之前,用同直径管丝堵头进行封堵。
1.2 检测 为了确保市政工程施工材料能够真正符合建筑施工要求,就需要对其进行仔细检测。由于施工材料的类型、规格的不同,其检测频率也不尽相同。对钢筋原材料进行检测,要以同炉号、同厂别、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同一交货状态为一验收批,一验收批的重量为六十吨,当钢筋原材料的重量不足六十吨时,也按一验收批进行检测。在对钢筋的化学成分与物理性能做各项试验时,如果发现其中一项没有达到钢筋技术要求,就需要取双倍试样进行重新检测(复检),复检后若发现还有一项或多项没有达到钢筋技术要求,那么该验收钢筋即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钢筋要做处理报告,严禁再次使用。对水泥进行检测,一般分为两种:即袋装水泥检测与散装水泥检测。在对散装水泥进行检测时,要以同一水泥厂、同一出场日期、同标号、同品种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一验收批水泥的重量要低于或等于五百吨,另外,还要确保使用的水泥在保质期内,如果水泥过期需要对其进行重新检测。对袋装水泥进行检测,要以同一水泥厂、同一进场日期、同一生产时间、同标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一验收批的水泥重量为二百吨,当水泥重量不足二百吨时,也按一验收批进行检测。在对砂、碎石进行检测时,要以同一规格、同一产地、同一进场时间为一验收批,一验收批的重量为六百吨或体积为四百立方米。当砂、碎石的体积不足四百立方米或质量不足六百吨时,也按一验收批进行检测。
2 预应力施工的准备及施加
2.1 准备工作 在市政桥梁工程进行预应力施工之前,要对设备进行标定检查。把压力表和千斤顶配套校验,进行压力表与千斤顶的配套校验工作的实验室必须有一定资质。压力表与千斤顶的配套使用必须按照标定,若互换需另作标定。然后开始检查构件,仔细检查锚端砼密实与否,如有疏散或空洞比规范要求大,应进行适当处理,处理部位的砼强度达90%才能进行张拉。另外也要注意对孔口锚下垫板的垂直度进行仔细检查。最后对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地听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所要求的张拉顺序做到熟练掌握,为了保证张拉能够同步进行,可以用对讲机联络。
2.2 预应力的施加 根据伸长量的不同可分为二次张拉与一次张拉。当单端伸长量超过20厘米时采用二次张拉,小于20厘米采用一次张拉。张拉是砼强度必须有达到设计强度的90%与砼浇筑5天的资料。不合格的认定:由锚具所引起的滑移量大于3mm;实测伸长值的两端之和超过计算伸长量的±6%;断丝量大于钢绞线总根数的1%,在一束内的断丝量超过1丝。锚具内夹片错牙在10毫米以上;锚具内夹片断裂在两片或两片以上;锚环裂纹损坏,在压浆或切割钢绞线时又发生滑丝。
2.3 预应力施工的退锚、灌浆及封锚 市政桥梁工程预应力施工的退锚注意事项:张拉发现滑丝、断束、断丝等现象,需对已经锚固的钢束进行卸锚(采用单孔卸锚器YC-20D千斤顶单束卸锚)。市政桥梁工程预应力施工的灌浆工作:①配合比:在压浆之前进行试配,采用等级为P.O42.5的普硅酸盐水泥进行压浆,水灰比在0.3~0.35之间。②灌浆:压浆压力在0.5~0.7MPa之间,压浆管长若超过30M时必须提高0.1~0.2 MPa。后上先下为压浆顺序,若发现串孔,必须同时压浆。当进浆速度、浓度与出浆相同时,可以用软木塞将出浆孔堵住或安装球阀来持续稳压。市政桥梁工程预应力施工的封锚要求:梁体和端砼强度采用同一合比砼进行。封端砼的保养条件必须较好,这样能够减少收缩,以防和梁体之间有裂纹出现。端砼最好一次灌注,采用B50振动棒一直插到梁体底部。
3 钢丝(筋)网水泥砂浆抗震加固技术
钢丝(筋)网水泥砂浆是以钢丝网或钢筋网和加筋为增强材料,水泥砂浆为基材组成的薄层结构,钢丝(筋)网也可以用其他合适的金属材料代替。与混凝土相比,钢丝(筋)网水泥砂浆的主要特点是配筋分散性好和骨料颗粒粒径小,因此,具有更好的抗裂、抗渗和韧性。
3.1 钢丝(筋)网水泥砂浆加固优势
其技术优势主要表现在:
(1)施工便捷,施工工效高,不需大型施工机具,无需现场固定设施,施工占用场地少。
(2)具有极佳的耐腐蚀性能及耐久性能。试验表明,钢丝(筋)网水泥砂浆加固修补混凝土结构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及耐久性,可以抗拒建筑物经常遇到的各种酸、碱、盐对结构物的腐蚀。
(3)适用面广。钢丝(筋)网水泥砂浆加固修补混凝土结构可广泛适用于多种结构类型、结构形状及多个结构部位的加固修补。
(4)施工质量易保证。由于钢丝(筋)网比较柔软,即使加固的结构表面不是非常平整,也基本可以保证有效粘贴率。
(5)对结构形状和外观影响不大。水泥砂浆是一薄层,一般只有15~25mm左右,基本不增加原结构质量及几何尺寸。
(6)经济效益好,价格便宜。每m2钢丝网价格是FRP的1/15~1/30。
(7)具有很好的耐火性与耐高温性能。钢丝(筋)网水泥砂浆是无机材料,解决了FRP加固因使用有机环氧化物而产生的问题。
3.2 预应力抗震加固技术。在桥梁和建筑物加固领域中,体外预应力加固法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它克服了采用其它方法加固材料中普遍存在的应力滞后的弱点,保证了新旧材料和结构的整体性与协同工作。工程实践表明采用预应力法加固桥梁和建筑物不仅能提高其承载力,还可以减小挠度和裂缝宽度,提高结构的弹性恢复力,并且具有施工方便,不占用空间等特点。
3.3 隔震加固技术。该方法是隔震技术在抗震加固领域中的应用,通过隔震层的设置将地震变形集中到隔震层上,以减小上部结构地震反应,从而保证建筑物内人员、设备的安全。目前已研究出的隔震方法有:橡胶垫隔震、滑移隔震、滚珠或滚轴隔震、摆动隔震、悬吊隔震、弹簧隔震等。目前较多的做法是将隔震层放在原结构基础上,即基础隔震。隔震加固法用于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在美国、日本等国已有成功的工程实例,如美国对盐湖城大厦、洛杉矶政府大楼等几十栋建筑就是采用此法进行了加固。日本对一些办公楼、机场等大型公共建筑也是采用此方法进行了加固,效果十分明显。
4 结束语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市政桥梁工程的经济效益与适应性有着直接影响,因此在对市政桥梁工程进行预应力施工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对施工材料进行认真检测与管理。对预应力施工材料进行质量监控,应采取目测与检测相结合,抽检与检验共同进行的方法。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合同治理,提高检测人员与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国家的试验标准与相应的规程进行校验,最终使施工材料符合市政桥梁工程建设的全部要求。
参考文献:
[1] 万墨林,韩继云.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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