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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改革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57-02
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作为对原有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在它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医疗服务市场的逐渐开放,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越来越显现出不足及局限性,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存在着对许多新生事物无法反映,出现的矛盾无法解决。很多时候找不到记账依据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制度的性质模糊不清。会计制度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企业会计制度(2007年1月1目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一种是预算会计制度。现行的医疗卫生机构既不像企业会计制度,也不像预算会计制度。一方面,医院会计采用的记账方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记账方法都是借贷记账法,而不是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资金收付记账法;另一方面,医院会计的会计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而不是企业会计的经营单位,反映的也不是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而是收支结余。
2.对资本性支出的会计处理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如购置设备、房屋、固定资产改良、大型设备维修等只能从修购基金和事业基金中列支,或者从医疗支出、药品支出中直接支出。在这个会计分录中,固定基金并不是从其它基金转化而来,会造成净资产的虚增,从而使净资产出现不实,这样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的净资产就不能充分体现出所有者权益,会影响该医疗卫生机构当期甚至更长时间的实际收益情况,也就不利于考核责任人的业绩和单位的经济信息。
3.资产分类不明确。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只设置“对外投资”一个科目核算,没有将属于流动资产的短期投资列出来。这有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2)对外投资采用期末计价成本法,没有遵守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3)对外投资收益没有单独设置“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将投资收益与其它收入混为一谈,不利于考核医疗卫生机构营业利润和对外投资效果。
4,核算方法分得过细过死,加大了会计人员工作量。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设置43个总账科目,与原来的制度相比,只是科目的级别有所调整,将原来的总账科目调整为大类,根据收入的性质和形式不同,划分出5个总账科目。支出类由一个业务支出划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四个一级科目。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和管理费用又所辖基本相同的约十多个二级科目。三条核算线和管理费用的划分,使得会计工作量成倍增加。专项资金类的一二级科目按收支两方分别设置,也大可不必。
二、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加快医院会计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步伐,必须在肯定和保留原制度科学成分的基础上,根据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精神,从根本上改革医院会计制度。
1.建立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把医院会计彻底从预算会计体系中分离出来,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资金运行规律,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特殊的服务行业会计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构成具有复合性,既有预算资金的投入和支出,也有经营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与单纯经营性的单位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相比,所不同的是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资金,一经结合就融为一体,几乎不能确定二者的分界点。另外,预算内资金在医院资金构成中的比例越来越小,特别是笔者所在的地区,财政大大降低了对各医院的财政补助,预算资金对医院经营活动的补偿和控制作用已经大幅度地降低。显然、预算资金占医院资金的份额和对医院总资金运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小。因此,医院资金运动已经完全转变为以经营资金为主体,会计核算对象也应该以经营资金为主体,用预算会计的方法来反映医疗卫生机构资金的运动显然是不恰当的,建立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刻不容缓。
2.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科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主要依靠自由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解决,而不是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人,再进行固定资产基金的核算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而实行提取修购基金的做法,也有明显的不妥。笔者建议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做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借记专用基金,贷记固定基金的分录。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人“事业基金”,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计人“累计折旧”科目。
3.增设“财务费用”和“投资收益”科目。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财务费用”中核算,存款利息则在“其他收入”科目总核算。为适应新形势下医院成本核算和负债经营的现状,规范核算借款(负债)的费用支出,合理反映借入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和合理评价资金(负债)的利用效益,建议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下“财务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 ”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规划到设立的“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医院对外投资的收益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不能单独反映在业务收支总表上,不利于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投资收益作出评价,也不利于对投资收益的监督。为了规范对外投资收入的核算,建议设立“投资收益”一级科目进行核算,对外投资时,借记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期末将“投资收益”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1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的现状
农村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作为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之一,以“简、便、廉”的方式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方便了农民“小病不出村”,是一支不可缺少的卫生服务力量。但就工作组了解到的44个村卫生室的现状来看,却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上不容乐观。
1.1基层村卫生室建设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现有人口9万人,47个村配置村卫生室44个,按照省里的四室一房(诊断、治疗、观察、信息室、药房)基本标准衡量,村卫生室90%不达标。在软件上,龙王镇44个村卫生室配置乡村医生97人,总体上年龄偏大,70岁以上2人,60~70岁以上18人,40~59岁39人,39岁以下38人;乡村医生的素质偏低,大都是20世纪70年代赤脚医生出身,初中学历56人,中专40人,大专1人,没有系统的医学知识学习经历;医生的待遇较差,村医人均年收入一般在8000元以下,大多在4000元,低于农民收入;村医养老保险不能保证,大家很担心。
1.2新农合政策的推行和落实农民在新农合政策中得到了实惠,村卫生室增加了一定的病源和收入,但有些村级卫生室存在着借机造假,个人获取利益的行为。
1.3留守人员(老、妇、幼)保健村医担当着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包括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幼儿预防接种等12项任务。其中,村级每年一次的妇检,由于区、镇、村协调落实工作有些不力,造成妇女不再相信,也不愿参与妇检,给妇女保健带来不良影响。
1.4健康教育普及村级健康教育的内容较为单调、形式单一,村医自己宣教意识不够强,宣教知识掌握的不够熟悉且更新得较慢,造成了健康教育普及率较低。
1.5村卫生室医生的接班人问题村医工作辛苦,风险大、收入低、待遇差,年轻的新鲜血液既不想,更不愿进来。
1.6村卫生室医生补贴每年一人是1200元,其条件是每村只确定1个名额,且必须具备医师资质。97名村医,能够享受补贴的不到一半;而且60岁以上不参加享受,村医认为不合理,希望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2村级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难点
2.1专项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按照国家新医改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小财政办大卫生”的理念,对镇级卫生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对村级卫生室的发展没有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主要是村卫生室基础建设资金上的扶持存在不足,龙王镇现有47个村仅有44个村建立了村卫生室,至今还有3个村没有卫生室。
2.2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低通过调研,工作组了解到整个襄州区的村卫生室建设普遍达标率低,龙王镇47个村44个村建立了村卫生室,达标率仅占10%。硬件跟不上,直接影响到软件的配套与卫生室医疗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2.3“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待完善龙王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学历低、年龄大、新知识掌握严重不足、后继无人的情况。44个村现有村医97人,大多是“赤脚医生”出身,学历基本上是初中学历,职称全都是初级。年龄60岁以上占到20.6%,40~59岁占到40.2%,39岁以下占到39.1%。其次,由于村医学历较低、年龄偏大,电脑知识掌握不了,给村卫生室推行数字化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不得已只能选择暂时放弃。其三,村医梯队建设后继无人。镇卫生院免费培养,报名参加人员廖廖无几,令人担忧村医队伍难以持久。
2.4村卫生室考核机制与待遇不配套近年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但每位村医每月享受到的100元补贴,与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相比,与现在物价上涨速度相比,村医感到职责与待遇不配套,极大地挫伤了村医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影响到国家医疗卫生政策的落实及卫生室服务质量。
3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3.1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对村级卫生室要加大资金投入,使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充分发挥“乡村一体化、院建院管”的作用,镇卫生院要加强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提高村医业务素质,健全完善以公共卫生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实施村医医疗技术培训,加快培养出一批村医队伍,努力改善村医的生活、工作环境等。
3.2强化村级卫生服务不可缺少意识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家经济薄弱,在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农村缺医少药,农民贫病交加的情况下,发表“6.26”指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于是“赤脚医生”应运而生.根据国务院[1981]24号文件精神,对赤脚医生考核发证,合格者成为“乡村医生”。几十年来,这支队伍响应政府号召,无偿地完成政府下达的各种大量的防保任务,以简单、方便、低廉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成为一支不在卫生系统编制却奋斗在卫生战线前沿的重要力量。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建立了农村三级(县、镇、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村卫生室、村医作为农村卫生工作三大支柱之一,不可缺少,要得到社会各方应有的尊重和支持。
关键词:文山州;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5-0037-02
引言
健康是人类最基本的诉求,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健康问题不仅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福祉,也影响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更是实现人类全面发展和进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1]。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不断进行着改革,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广度深度也在不断延伸,保证所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仍是重要议题。
文山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群众最关心的一项社会问题,关系到群众自身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对于推进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山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文山州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医疗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5年,文山州卫生计生机构总数达1 390个、病床总数达4 523张。不断增强医院的创等升级工作,2015年已经有8个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建立完善权责明细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得分级诊疗制度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加强了信息化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应用,使得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得以提升。加大了对医疗卫生设备的配置,目前全州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达22台。重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实施医院对口帮助指导工作,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强化重点专科建设,目前文山州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建成和在建的重点专科达16个,中医院重点专科达19个。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扶持,不断理顺医疗卫生的服务价格、加大了对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完善医疗卫生保障政策、出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人们日益增长的卫生医疗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文山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不足,政府政策资金不够
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文山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投入与发展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文山州共有卫生计生机构1 390个、病床总数4 523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4.02张,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城乡间的差距较大,虽然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费用都在增加,但两者增加幅度不同,城市明显高于农村,严重影响了基本医疗卫生均等化的发展进程。资金短缺使得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设备不足、设备老化等问题突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弱,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病人外流现象突出[2]。近年来,文山州的部分医院进行了整体迁建,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政策资金投入较少,医院的建设、设备的购置主要依靠医院业务收入和银行贷款,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逐年增加。目前,全州累计负债达57 718.16万元,由于负债较多,医院还要维持日常运转,导致医院负担过重、运行困难。
(二)医疗队伍建设滞后,技术人才相对匮乏
随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量的逐渐增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截至2015年,文山州卫生服务人员共15 761人,每千人拥有卫生计生人员4.13人,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的供给严重失衡,其中乡村医生仅有2 805人,由于工资待遇较低,工作压力大,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短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难度大。由于受地理条件、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众多因素影响,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不愿到边疆贫困地区工作,人才大量外流现象日益严重。实施新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医院的病员人数剧增,由于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不足,使得医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现象突出。医务人员总体学历水平偏低,特别是农村医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三)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虽然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医疗保障制度仍不够完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镇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要高于农村。城乡医疗报销比例差异较大,尤其是在大病医疗救助方面,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要大于农村。近期,文山州对城镇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整,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调整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与新农合起付线一致。城乡医疗补偿机制存在着差距,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城乡间医疗卫生均等化的发展进程。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当下新的致贫因素。
(四)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综合服务能力较弱
文山州境内中药资源丰富,但综合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政府虽然加强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但文山州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相对落后。目前,文山州8县(市)中仍有3个县(市)没有中医院,现有5所县中医院中,1所在建,其余中医院虽有一定发展,但基础差、底子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弱。目前全州仅有24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不能达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基本要求,基层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薄弱。没有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项目,中医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不能发挥中医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和推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优势[3]。
三、促进文山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向农村投入扶持的倾斜力度,不断增加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卫生支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均等化的进程。增加医疗卫生设备的配置,解决医疗设备老化、综合服务能力弱的问题,使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增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好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促进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财政对医院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解决文山州医院长期存在的历史债务问题,减轻医院债务负担,在保证医院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改善和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从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情况来看,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医务工作人员总量不足,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现象突出。对此应当加大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引进留学和省内外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加快重点学科发展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使得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得以提升。同时,应当改善医疗卫生事业的福利待遇和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稳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防止人才外流问题的产生[4]。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其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农村医疗队伍的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人才、妇幼保健人才、疾病预防人才等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量,不断协调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需人才问题,满足文山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对困难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扶持力度,帮助困难群体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把部分最贫困群体承担的个人缴费改由政府承担,适当提高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使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以保障,缩小城乡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的差距。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和地方病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的进程。
(四)加强中医药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药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保护和合理开发中药材资源。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建设,加快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民族药方的开发和新民族药的申报,为中医药的综合发展夯实基础。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建设,整合文山州中医药文化宣传资源,发挥中医药学会在中医药文化宣传中的作用,依托砚山县中医医院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推动文山州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中医院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室等中医药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汪丽娜,亢林贵,刘琼莲.拉近城乡医疗差距实现公平医保[J].邢台学院学报,2012,(2):28-32.
[2] 王晓春.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发展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关键词] 卫生机构;应急能力;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 R197.1[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4(b)-0189-03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医改的推进,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着为全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己被明确界定[1],其未来发展必将逐步趋于规范。但是,面对县乡级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展缓慢、处理能力薄弱的情况,作为承担公共卫生主要职能的相关部门,在深谙“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核心是认识加强”的同时,该如何从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增强素质、致力于卫生应急机构的规范或提升整个县乡级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上尤其值得研究和思考。
1 存在的问题
1.1 机构设置不健全、不规范
从现有卫生应急机构设置情况来看,2003年,随着SARS的危机和公共卫生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的市级卫生应急专业机构与同级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分别在国家和地方各省、市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卫生应急办。而部分县市(区)疾控机构由于自身体制原因至今仍挂靠于防疫科或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县乡医疗机构则仅有一名工作人员。由于受政府投入等因素的制约,各县其设置、人员、设备和技术等资源配置规模也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差异,且缺乏规范性和基础性支撑。县乡级医疗卫生应急职能机构所面临的“不统一”效应或处置乏力弊端制约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处置服务水平及其可持续发展。据湖北省卫生应急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县级卫生机构己设置独立的应急部门仅11家,占全省调查总数的11.11%(11/99);其中43家配有工作人员,平均每家仅有3.9人。
1.2 缺乏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公共卫生政策调整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全球基金项目”的支持,以及应对SARS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初步形成,我国省、市级以上疾控机构的总体建设逐渐加强、日趋完善。而惠及县级疾控机构的主要是重点项目工作的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的普遍更新与改善。但是,对于县乡级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来说,尚没有得到应有的倾斜和足够的关注[2]。据湖北省卫生应急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显示:2008~2009年三年间,99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平均每年仅有日常卫生应急工作经费4.6万元。
1.3 预案体系尚不完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县、乡镇之间的预案体系没有很好衔接,横向不能到边,纵向不能到底;个别乡镇预案编制工作甚至才刚刚启动;预案的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
1.4 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部分县、大多数乡镇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1.5 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预测预警能力不强
至今尚未建立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及可利用信息资料的数据库;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不严格,监测预警的敏感性、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还不高;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监测预警能力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有待完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传输基础设施、设备陈旧,应急检测支撑体系不完善。
1.6 应急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与实战需求存在差距
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专家等特殊人才相对缺乏;应急专业队伍能力建设不足;各类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机制不健全,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培训演练的数量和质量与实战要求还有距离,多局限在小范围低层次演练,功能性演练与综合演练较少;远程快速联动和不同专业应急队伍间的协同能力不强。
1.7 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模式,但装备严重不足,野外通讯、生存、快速检测、救治装备十分落后,缺乏系统的训练手段和条件,难以适应特大灾难灾害时的应急需要。
1.8 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紧急调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
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品种难以动态调整,没有形成应急物资的集约化、数字化管理。在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上缺乏地域和物资品种的统筹设计,没能做到物资调拨和配送的区域性优化;缺乏对各类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市场信息的掌控,没有建立相关的商业目录。
2 问题原因分析
2.1 投入不足
2.1.1 认识偏差由于认识上的原因以及政策上的失衡导致政府对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职能机构硬件建设滞后[5],日常支出受限。政府对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投入有限,不能确保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正常运转,无力应对重大疫情或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
2.1.2 “分税制”影响据了解,当前我国分税制尚不完善,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尚没有纳入分税制的体系中,地方政府无法有效利用地方税收的手段,筹措发展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所需的大量公共财政资金。特别是西部地区,用于卫生应急机制建设的资金更加匮乏[5]。
2.2 公共卫生人才匮乏
据湖北省卫生应急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显示:我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只占8.8%,中级以下职称者高达91.2%。造成高级公共卫生人才匮乏的根本原因,一是现有卫生体制下受中专学历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必需“破格”,而且破格条件高于“专科”毕业生,否则不能晋升副高职称的政策限制,使低学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定格于中级层面;二是从事疾控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与医务人员相比,社会和经济地位较低,对优秀人才缺乏吸引力;三是作为事业单位,对无专业特长的人员却不乏诱惑力,大量低学历无学历人员被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致使人力素质越来越低。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制约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瓶颈。
2.3 管理人才不足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不仪承担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措施、卫生应急预案等工作,还要承担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等工作。2009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通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独立编制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还不到20%,且存在着职责不分。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现有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经验,这些影响着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置。
2.4 应急队伍装备不足
卫生应急队伍涉及医疗救援、传染病、各类中毒、放射事故等。只有良好的装备,才能做到科学、及时、有效的处置。应急技术是制约应急能力的核心因素。应急队伍除装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外,还有装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的器械和快速监测检验等设备。目前基层只有简单的个人防护用品,无快速监测检验设备和试剂。
2.5 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不健全
卫生应急的具体任务在县、乡基层,基层不仅要抓好辖区内各项卫生应急工作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还要承担发现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道关口的职责,任务繁重、责仟重大、涉及面广、协调性强。但目前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县级虽成立了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卫生应急队伍,基本属于临肘组建。受专业水平限制,目前只能应付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很难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建议与对策
3.1 加强县乡级卫生机构应急职能体系建设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具有3~5人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疾控机构组建有3~5人组成的应急管理科室,统一装备专门设备、明确工作职责,行使上级赋予的工作职能。县乡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应急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合作、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卫生应急工作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4]。
3.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在县级疾控机构中建立一支有综合应急素质和能力的应急事件处置队伍,以适应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人员素质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主体,具体可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各占1/3的比例配备。同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技能培训,可采取分专业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医疗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案例讨论、分专业参加上级应急演练或汇演,适时组织实战或多专业协同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队伍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3.3 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是卫生应急工作的基础。要强纵向不能到底;个别乡镇预案编制工作甚至才刚刚启动;预案的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
3.4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落实卫生应急资源保障
认真落实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准备制度,完善县、乡二级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统一调度、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抗洪救灾、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救治、群体性伤亡事故等所需药品、器械的储备,增加应对新型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药械储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配送和监督的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度机制[3]。
3.5 加强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信息的收集体系,完成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核辐射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排查。乡镇卫生院应建立临床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机制、以及发热伴出疹、呼吸道、肠道疾病等症状哨点监测制度;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建立因病缺课、缺勤监测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机制。
3.6 注重信息交流,加强联防联控
获取消息和快速反应是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前提,加快信息网建设,实施网上沟通是交流经验共享有限资源的佳径。构筑疾控部门之间,与医疗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在相关部门之间设置统一快速联系方式方法,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的重要保证。同时,应加强与教育、农林、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互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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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设置和管理,发挥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中指导和监督作用,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管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控中心是指经市卫生局指定挂靠在特定医疗机构,承担全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市卫生局制定质控中心管理办法,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与管理,审定质控标准和程序,指导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质控中心。质控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或科室。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质控中心按不同专业分别设置,同一专业只设立一个质控中心。
第六条质控中心挂靠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机构,挂靠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且相关专业优势明显,综合实力较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
(三)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质控实践经验,有较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能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
第七条质控中心主要任务:
(一)负责组建本专业质控专家组,拟定本专业质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负责拟定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拟定本专业的质量管理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据《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机构涉及质控范畴的不良执业行进行记分管理,其考核评估结果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年度校验的重要内容之一,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质控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四)对本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特殊项目的开展以及相关技术、设备的引进和使用等工作进行科学论证和工作调研,为市卫生局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组织开展专业学术交流活动,介绍本专业的新理论,推广适宜新技术、新方法;
(六)负责拟定本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计划,开展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
(七)对发生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纠纷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八)建立本专业的信息资料和档案数据库;
(九)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对设置满4年的质控中心,重新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原则上重新确定组成成员。
第九条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成员4—10人,办公室主任1人。成员由挂靠医院和其他市级医院相关人员组成,以兼职为主,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质控中心主任一般应由挂靠单位相应的专业科室负责人担任,其他人员由主任提名,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市卫生局批准。
第十条质控中心主任每届任期4年,连续不得超过2届。
第十一条质控中心主任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不超过60岁,有参加本专业质控工作的时间保证;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业务知识,熟悉并能运用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质控中心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专业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本质控中心成员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常规和标准;
(三)组织质控人员制定本专业医疗质量评价(考核)指标和医疗质量信息体系,制定质控规划和实施计划;
(四)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质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医疗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和控制;
(二)了解并组织学习国内外本专业的适宜新技术、新方法;
(三)定期向市卫生局报告本专业质控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管理
第十四条质控中心于每年年初向市卫生局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和年终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质控中心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考核,科学、客观、公平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质控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医疗机构,同时抄报市卫生局。
第十六条市质控中心出具的质控结论可以作为本辖区辅助检查结果互认的依据。
第十七条市卫生局对质控中心及其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对检查和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暂停其质控资格,对其挂靠单位和成员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自觉接受质控中心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质控信息,认真对照质控中心反馈的信息分析,及时对出控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纠偏。
第十九条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积极支持质控中心的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经费支持。市卫生局将挂靠单位对质控中心的监督、管理与支持,及质控对象所在医院对质控工作的重视、监督与管理列入对医院综合考核内容,以推动质控中心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条市卫生局原则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质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质控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研究部署质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卫生局设立“市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科),具体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
(一)组织质控中心设置评估和主任人选提名(或更迭)初审;
(二)负责与质控中心的日常沟通、协调与服务;
(三)负责质控中心质控信息汇总分析与上报;
(四)审定与上报市卫生局批准质控对象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上报市卫生局批准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初步意见与建议;
(六)撰写与上报年度质控工作计划与总结;
(七)筹备年度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关服务;
(八)汇总上报质控经费计划和质控经费补助;
(九)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质控中心经费保障。
(一)质控经费列入市卫生局年度部门预算,具体使用时由各质控中心根据完成质控目标的要求向市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所需经费计划,市卫生局汇总全市质控经费计划,在预算额度内统筹安排,核准后予以实施。
(二)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质控督查、学术培训、技能操作训练和比武、质控会议、质控中心工作评比与奖励,以及与质控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三)经费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各质控中心根据计划开展的活动,按项目向市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补助申请,报呈市卫生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第二十三条考核与奖励。对质控中心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与评比,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对前三名的质控中心予以奖励,对后三名的质控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则
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亟待健全
尚红委员在其提案《关于健全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偿机制的建议》中指出,政府在赋予医疗机构大量的公共卫生任务的同时,没有建立和健全相关的补偿机制,导致医疗机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不能得到及时足额的补偿,对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继续承担任务的能力和工作积极性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非典”过后,党和政府给予了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极高的荣誉,但在经济补偿方面没有给予相应力度的支持。在抗震救灾后续工作中,国家对医疗机构救治伤病员和提供车辆、器械、药品等方面如何补偿,没有明确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事件”中,国家虽然明确财政给予补偿,但补偿数额与医疗机构垫付数额普遍相差较大。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各级财政只提供抗病毒药品和部分监测试剂,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则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目前,我国的卫生服务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在费用补偿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别。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部门来提供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而医疗服务的提供部门――医疗机构,则是采取差额拨款的方式。长期以来,国家对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制度的缺失,直接造成了补偿缺乏依据、流程不畅、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等问题。因为对医疗机构的投入不到位,医疗机构为求生存、谋发展,只好设法增加医疗收入。随着医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医疗机构收入的重要部分――药品加成收入将被去除,而相应投入仍未到位,势必大幅减少医疗机构的合理收入。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影响,势必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健康安全保障。
补偿机制不健全,使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越多,亏损就越大,运行就越困难,影响了自身发展和任务执行质量。补偿机制不健全,限制了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积极性的发挥,也使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建议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补偿机制
[关键词]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9-0047-04
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根据一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确保不同地区的居民享有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具有自由选择权的医疗卫生服务。
政府推进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途径有多种选择,如进行转移支付、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上缴财政收入政策、调整行政区划等。其中,转移支付的效果较为直接,且能体现并实现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是推进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还能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规范的转移支付需要按照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的程度进行,然而,我国目前缺乏关于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机制,这就需要我国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从现有研究看,侯宇翔、徐勇勇从关注重点、统计数据来源、反映性指标、有效性、公平性等方面探讨了中国与英美两国国家卫生系统绩效统计指标的区别与差距。[1]刘宝等从医疗卫生系统的概念框架出发,基于筹资、服务资源、服务提供以及服务结果的结构,重点关注服务结果。[2]练惠敏、胡正路以刘宝等提出的指标体系为依托,结合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估的背景、现状、存在的问题,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雏形后召开专题小组讨论会讨论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框架。[3]吴海峰等以重庆市为研究个案,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社会反应性为主要指标,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高质量的基础上,以较高的效率向人群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指标体系设计上,主观性指标即满意度指标被纳入评估范畴,具体包括居民满意度、组织满意度、员工满意度、政府工作人员满意度。[4]与现有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从衡量标准上看,本文综合考虑投入、产出、结果三个方面,以期全面反映某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状况,避免因重点关注结果标准而忽视投入、产出与结果之间的比例关系。第二,从指标选择上看,本文以《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为依据,全部使用客观性指标,避免因为选择主观指标而使对一个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衡量掺杂进主观因素,从而难以为各地方政府改善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明确的方向。
一、构建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一个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仅反映于投入,还反映于产出和结果中,因而需要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产出、结果进行综合考量。这表明,测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不均等,需要有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通常需要通过财政能力均等化来实现。这就决定了投入指标对于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人均医疗卫生服务支出是一个重要的标准,但并不全面。换言之,即使人均医疗卫生服务支出均等,也不能保证不同地区的居民享受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是因为,财政能力的均等与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不同。财政能力的均等是指政府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的均等,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是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结果均等化或达到某种一致的标准。[5]实际上,同样的财政投入未必能取得同样的公共服务水平。相比而言,财政能力的均等较易,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较难。而且,投入指标不能只包括财力投入,还应包括软件投入、硬件投入。进一步而言,仅仅有投入指标是不够的。较高的财力投入、软件投入、硬件投入并不能完全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整体水平,还需要有产出指标和结果指标。产出指标反映出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所做出的努力,主要体现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与产出比,有助于引导各级政府注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结果指标是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后得到的关键绩效结果,反映的是政府提供某项医疗卫生服务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构建包括投入、产出、结果的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才能全面衡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构建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去主观性”,即选择客观性的指标,形成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寻找相关的数据并进行科学的计算,避免因个人或群体的主观感受而影响到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判断。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必须是可量化的,这样才具有可比较性。
(三)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是指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所需要的原始数据应是可获取的。应从统计年鉴和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获取评价指标体系所需要的原始数据,根据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以客观地评价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水平。
(四)整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指衡量一个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时,主要考虑这一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个体性原则是指衡量一个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时,主要考虑这一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个体水平,即人均服务水平。整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原则,是指应区分整体性指标与个体性指标。个体性指标主要适用于投入和产出领域,应从人均的角度进行衡量,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均投入水平和人均产出水平。整体性指标主要适用于结果领域,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结果水平。这样,既有助于衡量地区之间人均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水平、产出水平,也能反映出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均投入水平、人均产出水平与整体结果水平的对应关系与协调状况。
二、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是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内,政府提供的能满足人类较低层次并且必不可少的、可以保障人人享有的、经济上公众具有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是保障和维持生命与健康的基本条件,在服务需求上基本医疗服务针对的是保障公众健康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服务供给上基本医疗服务要求具有经济、适宜的服务,在服务承担上基本医疗服务要求社会经济承担起能保障持续提供的服务。[6]公共卫生服务是指政府为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目的,通过公共卫生政策与规划的制定,动员社会力量,预防、监测、控制传染病及其它疾病的流行,监测公众健康,进行公共卫生研究和开发。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是卫生,强调以健康为中心。从字面含义上看,公共卫生服务的本质就是维护公众健康。从内容上看,它涵盖疾病预防、健康促进、提高生命质量等所有和公众健康有关的内容。[7]衡量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可以选择以下指标:
人均医疗卫生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总人数。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水平和支持力度。
人均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总人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中专业性人力资源的投入水平。
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医疗机构床位数/总人数。其中,医疗机构床位数是指年底固定实有床位。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中硬件的投入水平。
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医师人数/251。其中,诊疗人次数是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按照挂号数统计。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医师出门诊时的工作负荷。
卫生人员平均负担住院人数=住院人数/卫生人员数。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卫生人员为住院病人提供服务时的工作负荷。
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医师人数/365。其中,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是指每日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的总和。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医师提供住院服务时的工作负荷。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死率=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数/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100%。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传染病治疗水平。
婚前检查率=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人数/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查人数×100%。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水平。
设卫生室的村数占行政村数的比重=设卫生室的村数/行政村数×100%。其中,行政村数是指村民委员会数计算。这一指标反映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状况。(见表1)
三、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测量标准
(一)选取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测量标准:中等标准
关于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测量标准,可以做低、中、高三个角度的理解。一是最低标准,即国家制定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最低提供标准,通过各级政府分担经费的方式保证各地区有能力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以确保一个国家的居民不论居住在哪个地区,都有平等地享有最低标准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二是中等标准,即各地区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最高标准,即各地区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应达到全国各地区中较高的标准。实际上,三种测量标准各有利弊。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最低标准适合我国现阶段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而且,不会对财政投入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并未出台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最低标准,这种测量方法的操作性较差。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中等标准具有良好的数据支持,操作性较强,但对财政投入的要求较高。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最高标准,可以视为一种发展方向。而且,这种测量标准对财政投入的要求最高。
基于可操作性尤其是数据支持的考虑,建议选取的测量标准是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中等标准,即以各项医疗卫生服务的全国平均水平为均值,构建全国性的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二)测算一级指标对于上一级指标的权重:明确比例关系
在客观数据的支持下,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的平均水平为标准(100分),确定各地区三级指标中每一个指标的分值。经回归分析,测算对于二级指标X而言,三级指标X1、X2、X3的权重。测算对于二级指标Y而言,三级指标Y1、Y2、Y3的权重。测算对于二级指标Z而言,三级指标Z1、Z2、Z3的权重。在此基础上,根据二级指标的分值,测算对于一级指标而言,二级指标X、Y、Z的权重。
(三)比较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定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
根据三级指标的分值和权重,确定二级指标的分值,再根据二级指标的分值和权重,确定一级指标的分值。凡医疗卫生服务分值低于100分的地区,均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薄弱地区。在薄弱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各项指标中,凡分值低于100分的指标均属薄弱环节。在分值高于100分的非薄弱地区,凡分值低于100分的指标也属薄弱环节。
(四)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中薄弱环节:加强专项转移支付
按照国际惯例,转移支付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之间的差距、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另一种是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体现并实现上级政府的政策目标。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中薄弱环节,需要中央政府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薄弱环节的专项转移支付,并规范其分配方法。具体而言:第一,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薄弱环节接受专项转移支付所须具备的条件、应该达到的标准等,避免专项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第二,建立规范的资金分配机制,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资金分配方式。一般而言,应要求接受专项转移支付的地区财政提供部分配套资金。当然,由于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状况不同,配套资金也应有所差异:非薄弱地区的配套比重可稍大些,薄弱地区的配套比重可稍小些。第三,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避免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薄弱环节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未来发展的构想
(一)调整测量标准,建立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
建立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引导作用。没有国家标准,我们很难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行科学的测量,也很难在尽量减少财政投入要求的条件下为地方财政投入的侧重指明方向。实际上,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并不等于医疗卫生服务平均化,均等化的实质是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应有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换言之,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可以有一定的差距,但均等化的标准必须是统一的。这就需要建立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确定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可比较性。
建立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应以“标准人需求”为出发点。“标准人需求”是指一个标准化的公民(去除个体特征,反映整体公民特点)实际应当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数量,是从国家整体和全体公民特质的层面出发划定的用于计算实际医疗卫生需求总量的计量单位。[8]“标准人需求”与公民个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本质区别,它可能低于公民个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也可能高于公民个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国应以“标准人需求”为基准,衡量各地区人均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标准人需求”之间的关系。如果地方政府没有能力按照“标准人需求”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上级政府应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提高该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
(二)健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改革
缓解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既是各国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被各国视为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责任。目前,一方面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中国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差距不断扩大,正面临着多层次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以缩小我国地区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将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还面临着多方面的障碍。比如,考核理念上的障碍:偏重显性政绩,忽视隐性政绩;考核内容上的障碍:偏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发展;考核方式上的障碍:偏重复杂全面,忽视可操作性与可比较性。这就需要丰富考核理念,逐步加大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指标的权重;规范考核内容,协同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量化考核指标,便于比较各地区综合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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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为需求,以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布局,充分合理地利用区域内有限的医疗资源,建立合适的分级(分类)医疗和双向转诊体系,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加快建设卫生强省。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
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保证城乡居民,公平的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分级诊疗原则
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任务、规模,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体系。
(三)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局部要服从全局。
(四)公有制主导原则
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五)确保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特别要建设好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加强学科建设和内涵建设,并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三、布局要求
医疗机构的布局要以现行设置的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当地的实际医疗需求为依据,考虑其可及性,便于居民就诊、转诊,合理利用资源。
对到“十五”期末已超过或达到本控制标准的地区,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医疗机构,重点做好布局调整,资源优化。
四、床位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标准根据我省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卫生强省建设和“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十一五”期末,全省医院床位的设置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控制在:
每千人口床位数3.13张;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02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77人。
五、基本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不同,分别对一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医疗机构以及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出设置和发展规划,并按服务人口,控制规模大小。
(一)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公立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以迁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原则上在设区的市的市区范围内,不再新设25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院),在县(市)的城镇范围内,不再新设**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院)。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或捐资兴办各类医院。
省级医疗机构为**省先进医疗水平的代表,定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为主,有2家争创三级特等医院;设区的市级医院主要为三级乙等医院,少数可以为三级甲等医院,为本市的医、教、研中心;县级医院主要定位为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医院,部分有条件的可为三级乙等医院,为本区域的医疗中心,并作为双向转诊中的重要环节。
到20**年,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模与水平的医院为18—20所,分布为:杭州市(含省级医院)6所,宁波市、温州市(含省级医院)各2所,其余市各1所,剩余2所名额视各地医院发展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80%的县第一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包括区)。
(二)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1.传染病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按国务院批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城镇每万常住人口配置1张床,农村每万人配置0.5张床的标准,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病区建设。
依托国家传染病重点学科、卫生部传染病重点实验室,加快建成传染病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11个设区的市应建立独立的传染病医院(院区),达到具备收治各种烈性传染病的能力;各县(市)依托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在医院内设置单独或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病区的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加强和规范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建设。
传染病医院的建筑格局应符合各种传染病隔离要求,配备良好的抢救设备、实验条件和消毒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并预留土地以备应急时建造临时隔离医疗用房。
到20**年,中心卫生院设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形成由省级传染病学科、市传染病医院、县(市)感染性疾病病区、感染性疾病门诊组成的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
2.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省精神科总床位控制在**-12张/**万,其中城市控制在**—15张/**万人口、农村控制在6—8张/**万人口。到20**年,全省精神病医院总床位达到6000张,并应有一定比重的老年和心身病房床位。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设置精神卫生心理科(门诊)或心理卫生科(门诊),并发展与建立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机构,社区可设置精神病人工、农疗站等康复机构。
3.惠民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惠民医院主要是为“低保”、“低收入”等弱势群体,采取“免”或“减”等措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医疗机构。在2005年全省11个市各完成一所惠民医院建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也逐步设置惠民医院。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以及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各类慈善医疗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通过慈善活动筹措一部分,专款专用。对贫困特助人群采取“免”或“减”有实质性内容并落到实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4.其他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发展规划
专科医院的兴办以老年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口腔、眼科、骨(伤)科等专科医院为主,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情况自行确定。
专科医院的专科床位数不低于80%,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应具备鲜明的专科特色,在本区域内的专科发展水平处于先进水平。
(三)急救中心设置和发展规划
急救中心建设的重点是要加快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完善,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由省急救指挥中心、各市急救中心、各县(市)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组成。
各市应设置一所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县级急救中心一般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目前不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市,可成立急救指挥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单独设置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配置的救护车应服从市、县急救中心(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基本配置标准为城市人口每5—8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农村按每**—15万人口配置一辆救护车。各市配备1辆负压车,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和120急救电信接收台,设无线电指挥系统和足够的中继线,保证服务区域内无盲点。
(四)采供血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省会城市设血液中心,一个地级市只设一个中心血站,部分县(市、区)设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的分支机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所辖的区和分支机构所在的县(市、区)内严禁设置单采血浆站。
实现全省血液管理信息化,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用血安全。到20**年,省血液中心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市级采供血机构达到国内同类机构先进水平。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根据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以现有三级中医院为基础,在杭州、宁波、温州、浙中地区加快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重点中医院的建设步伐。8-**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其中1所中医医院争取达到三级特等水平,1—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国家级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12—15所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30—35家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鼓励兴办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保健院、保健康复中心等。
加强中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中医院。
(六)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妇幼保健机构分省、市、县三级设置,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政府举办独立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省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建设。力争6—8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其中1—2所妇女、儿童保健院争取达到三级特等水平;**—12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水平;25所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9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市应按照《**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产前诊断机构。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机构设置规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原则上政府按照3—5万人口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所辖范围办好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站的业务由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对市辖区的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和县(市)城区的城关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改造设立。对于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不足的中小城区、开发区或新建小区,政府应加以补充完善,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年,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0%,其中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全行业管理,严格机构人员准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医疗卫生资源,严格掌握机构数量、床位数、分布区域等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完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制定的规划要求,按程序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制订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评价,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制,推动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二)确保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履行政府职责急救医疗服务、精神病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传染病救治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应纳入公共卫生建设范畴,政府对其建设应全额拨款,以确保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三)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强评估考核
政府要对公立医院中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予以经费支持,同时加大对代表区域水平医疗机构的投入,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其资金使用、学科发展、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四)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改革的关键是要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化进程要求,加强对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对一些效益、服务水平低下的中小型公立医疗机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撤、并、迁、转,并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资源存量调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合理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同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全面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改革,建立合理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增强医院活力,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
1.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郑州 450000;2.郑州人民医院, 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 目的 了解和掌握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河南省各级医院不同程度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是促进医院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是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
[
关键词 ] 河南省;健康教育; 现况与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9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a)-0042-02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analysis of developing Henan Province health medicalhealth education
PENG Yao 1 SHI Jinglu 2
Provincial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f Henan 1 people´s Hospital of Zhengzhou 2 ZIP Code: 450000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the current status of health education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of Henan province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All levels of hospitals in Henan province to carry out health education to different extent,have made certain achievements in the work to carry out health education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ospital indispensable, policy support and financial support is the basic guarantee of health education.
[Key words] Henan province;Health education;Current situation and analysis
[作者简介] 彭尧(1982-),女,安徽人,本科,工艺美术师,研究方向:对卫生机构健康的研究。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按市、县、乡镇三级分层随机抽取河南省不同级别医院从事健康教育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现状调查。填写自制调查表,由调查人员现场收取调查表,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16份,收回有效问卷114份,问卷有效率98.3%。内容包括:医院基本概况、医院是否设置健康教育机构及具体情况、医院健康教育制度及落实现况、医院目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调查数据通过spss 19.0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用百分数表示。
1.1基本情况
随机抽取的河南省114所医院中三级医院49所,占43%;二级医院46所,占40%;一级医院19所,占17%。以上医院中专科医院占26所,综合医院占88所,分别占22.8%、77.2%。
1.2河南省各级医院健康教育机构的设置
114所医院中专设有健康教育科室的65所,占57%,没有设健康教育科室的49所,占43%,医院中有院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的86所,占75%,没有主管院领导的28所,占25%。
1.3河南省各级医院健康教育制度及落实情况
各级医院中有健康教育制度的79所,占69%,没有健康教育制度的35所,占31%;所有医院中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61所,占54%,没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53所,占46%;有考核制度的65所,占57%,没有考核制度的49所,占43%;有专项经费的40所,占35%,没有专项经费的74所,占65%。
1.4河南省各级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1.4.1对门诊及住院病人进行的系统化教育 大多数医院会定期在门诊运用于橱窗、宣传展板、发放各种健康教育丛书、循环播放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除此之外,住院病人还相应增加了住院教育、出院指导、专病讲座等宣传工作。
1.4.2深入社区、学校、部队、单位、农村基层等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针对不同团体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及有关展板,同时进行有关传染病的防治宣传工作,例如:肺结核、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禽流感病及乙型肝炎等。
1.4.3运用书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健康知识普及
1.5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该次调查发现各级医院中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的较好;总体来讲,医院从事健康教育人员比例相对较少;各级医院均对健康教育投入的专项资金不多,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与市级、县级相比差别较大。
2结果
见表1。
3讨论
健康教育是一种增进健康的有计划、有目的、有评价的教育活动[1]。它是以人为服务对象,通过一定的教育手段,使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自我保健能力。医院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活动前,首先要预计该项活动是否能起到预期作用,其次该次活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是否有组织、有系统的完成该项教育活动,最后评价该次的活动有无积极的社会意义。通过该次调查研究发现,由于河南省各级医院对健康教育工作投入的经费明显欠缺,各级医院从事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也相对较少,大部分医院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从而使健康教育工作滞后[2]。各级医院在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3.1健康教育应该注重效果
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健康教育宣传没有组织性及计划性;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之后,还应该针对本次活动进行相应的评价工作,如随访、电话回访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真实的反馈信息、分析活动后效果,以促使患者行为的改变[3]。
3.2增加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建议在必要时应适当增加临床护理工作人员,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护理文书书写,制定简单、快捷、高效的工作流程,真正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需要照顾的病人[4]。
3.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卫生行政部门在医院等级划分中应制定详细的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待健康教育工作应该像对待其它临床工作(如科研、医疗、教育等)工作一样有奖励机制,并且配备专门的健康教育经费,对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好的医院及个人应有相应的奖励机制,保证该项工作不流于形式。
健康教育是医院的一项重要责任,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观念的转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治疗疾病,而是正在向拥有健康的生活行为与方式转变。扎实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不仅增强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加紧密的将医患联系在一起,并且能让患者了解相关的医学常识及预防保健知识,也是大大降少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之一[5]。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是自我宣传,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医院不可推卸的责任。
[
参考文献]
[1] 张振陆.临床护理健康教育指南[S].广州:广州科技出版社,2002:10.
[2] 王贞.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在护理教学与实践中的现状调查研究[D].山东大学;2011.
[3] 左月燃.对护理专业开展健康教育的知识与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6):325-327.
[4] 马菊红,万国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作用及策略探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