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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4-01-11 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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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第1篇

关键词:如何培育 保护森林资源 推动 生态 文明建设 林业局 经济建设 林区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a)-0243-01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的命根子。如何在生态建设中,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责任制建设为核心,狠抓落实,把森林管护的任务、目标、责任、资金四项指标逐级落实到山头、人头,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护网络,层层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杜绝了区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和乱砍滥伐现象,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大大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笔者所在的金河林业局森林管护面积517228 hm2,活立木蓄积3810.9万 m3,森林蓄积3609万 m3,森林覆盖率90%,比实施天保工程前,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同步增长,林业局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实现了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1)在实施天保工程中,健全森林资源管护体系。金河林业局完善局、管护所、管护员三级管理制度,落实森林管护人员1380人,签订管护责任书1260份,管护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管护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目前林业局现有远山管护责任区145个,188238 hm2;近山管护责任区85个,25604 hm2;设立远山管护站10个,管护面积302477 hm2。(2)加强管护站建设和人员培训。2013年在吉峰林场新建200 m2木刻愣管护站一处,对亚金沟林场18公里和金莫两个管护站进行了维修,举办了两期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培训班,培训人员1200名。(3)树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培育保护好生态功能区内的森林资源。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管护员坚持巡山护林,每月巡山25天以上,翻山越岭,爬山涉水;远山管护站人员吃住在深山老林中,保护好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管护员熟悉山情林情,面向群众,做到从源头上保护好、管理好森林资源。(4)加大公益林建设力度,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防护成效,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实施天保工程至今,金河林业局动植物种类明显增多,有脊椎动物296种,占脊椎动物总种数的65.3%,有野生植物546种,隶属于97科842属。2013年完成补植补造10000亩,病虫害防治90000亩,母树林经营13900亩,大棚育苗18亩,产苗量375万株。金河林业局精心绘就“十二五”林业发展蓝图,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将提升到92%。努力建设一个青山常在、碧水长流、清新宜人的绿色森工企业。

2 加强生态功能恢复

重视生态环境功能的恢复和自然修复。2009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以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契机,在全林区启动了生态宜居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对11285户居住在深山的居民实行生态移居扩大林区腹地无人区面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金河林业局按照森工集团的统一部署,根据林业局实际,决定对金林、嘎拉牙、达赖沟三个林场实施生态移居。2011年末林业局2074户林场职工住户全部搬迁到局址或牙克石定居,享受到了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1)生态移居完成后恢复植被4600亩,栽植杨树2500株,兴安落叶松容器苗190000株,种植樟子松5000株。2074户山场居民每年减少生产生活取暖用柴等森林资源蓄积消耗达1.6万 m3。同时,因没有人为活动,有效杜绝了滥砍盗伐林木和捕鱼狩猎现象的发。(2)大力恢复荒山秃岭植被。切实把荒山绿化列入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立地条件,摸索一套可行的荒山绿化技术要领,在种植模式、树种选择、整地标准、抚育技术要制定专门标准和规程要求,对挖穴、回填土、苗木栽植、抚育等环节做到按标准执行,确保提高造林质量和苗木成活率。

3 加强依法治林力度

(1)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为核心,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不断简化和完善审批程序,认真做好伐前实地踏查、伐中监督,伐后检查验收工作,强化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将采伐限额管到山头地块,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2)落实防火责任制,提高防控能力。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监督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火扑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3)加强监测能力,提高林业检疫执法能力。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强化措施,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防止以松材线虫为主的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入侵蔓延,并提高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和对突发疫情的应对能力。(4)健全完善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办案质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林政案件报告和督办制度,对发生林政案件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责令限期查处,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4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

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专项行动的成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抵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在积极做好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工作的同时,做到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的原则,多方联动,整体配合,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将保护森林资源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树立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

5 加强改善林区民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区职工生活水平

下大力气集中解决林区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增加就业岗位,组织引导职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搞好林下资源开发,通过特种动物养殖、黑木耳种植,迅速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加强森工企业局址基础建设,实现街道硬化、绿化、亮化,改善职工居住条件;通过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集中解决森工企业弱势群体贫困问题,使林区职工生活整体步入富裕小康水平。同时,注意引导林区群众改变传统的靠山吃山、不计资源成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最大限度地节约和利用森林资源,减少森林资源非正常消耗建设生态文明新林区。

参考文献

[1] 王进平.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提供生态保障[J].中国林业,2006(21).

第2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农村;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103-02

由于独特自然条件和国家政策鼓励的影响,海南农村经济在海南经济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海南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制约因素,这就导致了海南农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对于海南农村的生态发展有着非常恶劣的影响。为了坚持海南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动海南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

一、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是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比如农村经济结构上的问题等,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导致了能够直接开采的资源正在急速减少,并且生态环境也在不断的恶化。从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上来说,海南处于“南荒地带”,和大陆的长时间脱离,导致了其余大陆其他地区相比,生态环境系统更加的脆弱,经济发展也长期处于发展不快的情况。而且由于海南地理位置特殊,导致其文化传播和大陆其他省份有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了海南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方式不当,目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着乱开乱采的现象,也就致使海南部分农村的自然资源损耗严重,生态环境恶化速度较快。

第二,由于海南农村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也就导致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海南农村发展的脚步,同时也造成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缓慢。由于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所以道路、水利等设施都不达标,在台风和暴雨天气的侵袭之后,土路被冲毁,田地受到侵害。

第三,主人翁意识的缺失。在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当中,海南农村群众没有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角色。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着总人口约四分之三的比例,农村的群众是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直接的关系到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于海南来说,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其素质水平直接的关系到了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的进程。由于海南的独特地理环境,再加上城乡之间的差距,海南人口的教育水平较为低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就更加低了。

二、当前海南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分析

(一)缺乏农村环境立法理念

当前,我国的环境立法还是以城市为主,也就是说环境立法首先应该将目光聚焦在工业污染的治理上,而后再去考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所以城市和农村的立法存在着二元结构问题,因为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导致环境立法在农村中比较缺失。由于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主要将目光集中在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方面,所以没有体现城市和农村的平等重视,经常是在牺牲农村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来改善城市的环境问题,也导致了农村无法得到生态效益的有效补偿,最终使得农村环境更加恶化。在生态环境的相关立法当中,缺乏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对我国的农村环境改善不利,而且也影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于《环境保护法》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对农村环境保护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条令。在2007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之前,我国没有过任何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任何政策。在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当中,也有一些法律法规是缺乏原则和系统性的,也对农村的实践情况有所脱离,导致了法律法规没有可行性。例如在《环境保护法》的第三十三条中提到了保护农村环境,要推动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第五十五条当中虽然对各级政府安排资金对农村饮用水和污染防治等治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但是没有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定;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农村生活污染垃圾的防止具体方法有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但是海南省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在农业法的第八章当中对农村环境保护仅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没有进行具体的配套措施规定。可以说当前我国环境法大多都是针对城市制定的,缺乏专门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

(三)农村环境执法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前海南省的农村环境问题严峻,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海南省的环保部门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当前海南的环保部门设置只达到了县区级,而没有覆盖乡镇级,而县区级的环保部门重点是城市环境问题和工业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变成了环保工作的盲区。第二,当前我国实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统一管理和分部门合作的方式,除了环保部门,水利、农业等部门掌握了农村环境的执法权,由于执法主体多,导致了权责不明,权利分散的问题,这样就会使得环保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第三,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当前政府为了经济的发展,对一些环保评价不过关的项目进行批准,法律的执行不到位,尤其是一些环境污染严重、但是经济效益高的企业,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这样做的后果严重的损害了环境保护。

(四)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

2009年设立农村环保专项基金前,我国的环保投资几乎只用于城市环境和工业污染的治理过程,而且一般只作为环保专项资金的排污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在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当中,忽视了农村的治理,治理城市的过程是以牺牲农村为代价的。由于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农村环保设施落后,在海南,很多农村没有建立起排污系统,产生的污水何垃圾等没有经过处理就被排放到了环境中,严重的破坏了农村环境。

另外,由于农村的检测站设备落后,设施不完善,导致了农村环境的情况无法被真实的反应,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十分困难。

(五)农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当前收到了经济和生活习惯的限制,海南的农村群众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当前海南的农业技术并不发达,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落后生产行为会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此外,由于农村的法律教育比较落后,导致了农民的法律观念不强,维权意识也比较差,在环境污染行为的面前,鲜少有人会进行法律维权。在环保的过程当中,必须要认识到,农民才是环境保护的主人翁。对于农村环境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必须要提升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三、生态文明建设下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推动相关立法

要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支持,完善立法是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的必要条件。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只重视城市环境的保护,忽视了农村。就我国目前农村环境十分恶劣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农村环保立法,改变立法过程当中边缘化农村立法的现状。以《立法法》为基础,《环境保护法》应当是当前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立法的基础。《环境法》提出了以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在农村环保立法的过程当汇总,要以环境法确立的原则和理念为基础,摒弃立法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老旧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提升到城市环保立法的同等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很多条款和制度都是基于城市、工业环保的要求的,并不能够适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由于农村的环境保护油这独特的生活背景,因此,应当从立法的层面上给予农村特别的关注。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农村环保立法的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农村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吧农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染等问题作为重点的防范对象。并且将《农村环境保护法》提上日程,将其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基础,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壤污染十分严重,但是当前海南对于土壤污染的相关防治条例却稀缺。当前应当转进对土壤和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保护立法,才能够弥补空白。

(三)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农村环保执法,首先要建立起农村环保执法的机构。根据当前海南盛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笔者认为应当在乡镇设置环保局的派出机构,派遣专门的环保人员,依法对农村的环保行为进行管理。此外,在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在日常食物的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可以考虑给予这些组织一定的管理权限,协同管理。其次,要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明确在工作过程当中的分工。在环保的过程当汇总,应当以环保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管理的方式。同时,也要明确环保法执法的程序和责任,加大执法的力度。最后,要完善政府在环保过程当中的责任。由于环保法当中对于地方政府的责任规定的十分笼统,没有具体的规定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现阶段,海南的农村环保工作一定程度上,仍然以来政府的行政力量,因此,要对环保考核体系加以重视,早日建立起完善的环保考核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引导全体农民对于环保的重视。对于由于政府不作为导致的环保问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

海南是我国的“四季生态花园岛”,并且可以向世界亮出中国的生态名片。海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海南十分重要的使命。所以当前海南农村环保建设迫在眉睫,我们要不断的进行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建设,推动海南新农村的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的改善海南的生态环境,推动海南经济持续的增长。

参考文献:

〔1〕臧成.论生态文明建设下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109-114.

〔2〕刘昕蕾,刘悦.分析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旅游纵览月刊,2015,(4).

〔3〕夏青.绿色中国梦――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生态化路径研究[J].科学导报,2014,(6).

〔4〕赵凤琴,蒋欣阳,邢巧,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机制创新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4,(1):383-386.

〔5〕李知淘.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5.

第3篇

关键词:生态环保;社会发展;重要农业;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S7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170

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发展更加注重生态效益。现代农业能够有效的涵B水源、防止水土流失,进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环保观念应运而生,现代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因此,现代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逐渐被人们重视,现代林业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1 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1.1 现代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林业建设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众所周知,森林能够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可有效治理荒漠化。现代林业的建设,能够起到涵养水源,减少水分蒸发,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基础工作。

1.2 现代林业是生态产品的主要阵地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生态产品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大,但由于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生态产品数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生态产品供不应求。想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积极推进生态产品的生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植树造林,推进现代林业体系的建设,推动生态产品的开发,提升生态产品的产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2 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2.1 重视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随着人们对现代林业重视程度的增加,林业相关工作部门也加大了对林业的保护力度,林业保护措施逐渐完善,林木质量逐年提高,在有效促进林业发展的同时,也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在林业保护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在经济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对林业的造成的破坏,一些地区森林面积逐年递减的情况依然存在。为改善当前森林保护工作中的现状,必须充分认识森林对生态的重要作用,加大森林保护管理的力度。提出具体的保护方案,严厉打击非法毁林、占林的行为,严格遵守“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政府还要积极推进林地保护工作的考核工作的落实,切实将林地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纳入各部门和个人的考核标准之中,保证林业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

2.2 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投入

林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投资大与效益回报周期长的矛盾,政府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林业发展资金的充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政府要出台具体的林业保护制度,提高林业保护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保证发展资金的持续供应和稳步增长;政府要加大林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支持,做好林业基础工作,切实将林业苗木,防虫妨害,以及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的整体规划体系,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保证林业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过政策支持或是资金扶持等措施,促进公益林和防护林建设,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发展保护工作,为林业发展作出贡献[1]。

2.3 重视现代林业科学技术运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切实提高林业发展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要加强科学技术的运用,在林业生物能源、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等方面进行研究,攻克技术难关,为林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要提高科学技术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构建完善的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搭建林业技术推广平台,加快网络平台的建设,加强实验室、实验基地地建设[2]。

2.4 注重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

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森林环境质量的高低,也会影响森林的发展和保护,因此,要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尽量避免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等情况的发生;要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3]。

3 结语

林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是提高生态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必经之路,现代林业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必须通过促进现代林业的发展,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要重视林业资源的建设,加大林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的治理。通过以上措施,促进林业发展,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孙晶.现代林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6(1):196,199.

第4篇

发展现代林业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水土的保持及涵养水源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人们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对于生活环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尤其是生态文明。而现代林业的快速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建设,可以极大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为了更好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应该在重视环境保护的同时加强现代林业发展,达到美化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2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生态文明建设复杂性非常高,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较高的要求,要求社会发展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律,合理运用科技,将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统一,从而达到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不仅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而促进现代林业发展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第一,现在林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主体是林业,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治理、修复生态环境及治理荒漠化等一些方面,需要现代林业的支持。现代林业有利于实现空气的净化、风沙的固定及水源的涵养,有效的促进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创作了条件。第二,伴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破坏及环境污染问题的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生活水平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需要采取各种策略来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生态产品建设以有效推动现代林业体系的发展,达到美化环境,提高生态产品的建设力度,最终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3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

在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由于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采取有效策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增强生态文明建设。

3.1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现阶段,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保护力度的不断提升,我国森林面积正在逐年增加。森林的稳定性也在不断的增强,有效的促进了林业的发展,很好的增强了生态文明建设。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仍旧存在着很多的违法现象,导致一些森林被破坏。很多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产生严重破坏,对整个林地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充分了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针对施工项目涉及到的林地,必须要严格依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来看展,对用地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等问题。加强政府林地增长指标的考核工作,考核的内容还应该包括森林质量和数量的升降、管理效果的优劣等,将各种责任落实到部门,保证森林保护工作的高效落实。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现代林业发展和建设的核心,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1]。

3.2增加现代林业发展方面的投入

资金投入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关键,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要增加发展现代林业的资金投入,真正落实生态工程建设的相关资金,从而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展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述。第一,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逐渐提高在林业生态建设上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资金的预算,从而确保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进而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稳定快速进行。第二,提高一些有关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中包括道路、机械设备等。加强在森林防火、林木种苗、防治病虫害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证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第三,商品林补偿与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增强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向现代林业发展方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3]。

3.3加强科技在现代林业发展上的应用

重视科技在现代林业发展上的应用,促进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生态建设,加强林业生物能源和林业生物产业等技术的应用。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林业技术,通过聘请相关专家到林业建设上,从而保证林业建设的科学、合理的发展。此外,还应该提高对构建林业创新服务体系及科技服务品牌的重视,建立新品种测试基地、质检中心、林业实验室等,通过科技来有效推动现代林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4]。

3.4重视环境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保护是发展林业中非常关键的环节,减少环境污染及一些地质灾害的发展。针对一些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应该提高处理力度,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到其中存在的根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科学措施,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4总结

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充分认识并重视两者之间的联系,应该不断提高两者之间的联系力度。通过提高在林业建设的资金、科技及管理方面的投入力度,从而确保我国现代林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

作者:唐敏 单位: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阿勒泰分局

参考文献:

[1]张健榕.论现代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林业产业,2016,(05):39-40.

[2]孙晶.现代林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6,(01):196+199.

第5篇

关键词 水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改善

中图分类号 TV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363(2017)08-0013-01

水是国家战略资源之一,在改善国家整体自然环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党的十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归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希望借助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国的良性发展,为国家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各地区都应该保持对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希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1 水资源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

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进行解读,水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核心要素,加强水资源管理,对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效果,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水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定的基础性支撑和实现保证,只有全面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促进水资源管理作用的发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够逐步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离开水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必将最终流于形式。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水资源管理由此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出来,在促进完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同时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践中,为了促进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借助水资源管理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应该对生态文明建设与水资源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正确认识,明确水资源管理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也能够促进水资源管理现状的改善,有效推动我国水资源供需平衡,促使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在新时期也能够取得相应的发展成效。从这一角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新时期背景下应该全面加强完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制度体系为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期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2 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

由于水资源管理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在新时期背景下应该全面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并积极探索借助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措施,希望能够借助水资源管理工作逐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现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期背景下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2]。具体来说,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践中要想借助水资源管理的力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2.1 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

基于水资源管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新时期在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方面的重要内容,在提高水资源管理成效的同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状态。在具体操作方面,应该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完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的内容,将水资源制度建设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借助水资源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良好推进创造有利条件。此外,针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指导思想的基础上,也应该构建相应的管理体制,推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工作的开展,促进水资源管理制度作用的发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效[3]。

2.2 全面提高对水资源的调控和配置能力

基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的指导,在加强水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并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水资源利用三者之间的关系,借助科学的规划和利用实现三者之间的平衡发展,在促进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实现对水资源的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在工作实践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对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进行新的优化,因地制宜的加强对配置制度的构建,保证能够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唯有如此,水资源管理工作才能够真正发挥其辅助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化开展。

2.3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的修复

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生态的修复也是较为重要的内容,要想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还应该将水资源的节约和水生态的修复作为重点工作[4]。通过制定水资源强化论证措施、有偿使用措施以及水功能区管理措施等,增强对水资源的节约,促进水资源的循环使用,推动节能节水型社会的构建。在水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相关部门也应该保持高度重视,通过积极探索河流健康评估工作和河流环境修复工作等,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保证在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支撑下,生态文明建设效果能够得到进一步凸显,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2.4 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水生态文明创建思想的提出是贯彻落实十以来一系列会议精神的结果,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具体工作部署,在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要想保证水资源管理效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就应该深入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并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希望能够构建人与水环境、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水利体系,为生态环保工作的逐步推进提供有效支撑[5]。首先,基于全面统筹思想的指导和因地制宜原则的支持应该科学合理的建设湖水联通系统,促进现代湖水网体系的构建,争取在社会上形成完成的水生态体系,保证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其次,在水生态文明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注重对水生态文化的宣传,让社会大众和社会上的水利工程设计和建设组织能够认识到水生态环境维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相应的水生态环境维护措施,争取实现对水资源有效利用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双赢,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优化开展。

3 结论

综上所述,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国家建设过程中要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应的支持。而在此背景下水资源管理工作也日渐受到广泛关注,借助水资源管理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发展成为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所以新时期将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相应的理论参照。

⒖嘉南

[1]王芳.浅析水资源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J].农家科技:下旬刊,2015(6):293.

[2]吴美霖,李美臻,金辉,等.探究水资源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5).

[3]张建云,王小军.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思考[J].中国水利,2014(7):1-4.

第6篇

严格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永州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等取用水计量及监控体系,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干部问责及监督检查机制,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求,又要满足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基本需要;既要满足当代人对水的需求,又要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m3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2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0%;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居民饮用水达标率提高到100%。

二、把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

永州市位于湘江上游,素有“锦绣潇湘”之美誉,湘江、潇水及众多支流环绕城乡。近年,市委、市政府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当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湘江打造成“东方的莱茵河”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湘江流域治理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统筹湘江干流、主要支流沿岸产业布局、旅游开发、城镇发展、水利建设、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实行全流域、全方位、多功能综合整治,实施河道和流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防洪保安、生态景观区提质等工程,建设了一批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33亿多m3,全市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139万kW。2012年8月,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全市“锦绣潇湘”十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中心城区融城市防洪为一体的“湘江风光带”亦开工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全市水利灌溉和市民健身休闲条件,提高群众生产及文化生活水平。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水生态建设体系框架将基本形成,水生态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也已初步显现。地处潇湘源头的永州,对建设“美丽中国”、创建“两型社会”、打造“绿色湖南”意义重大。深入落实党的十精神,努力建设美丽永州,必须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全市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必须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提高保障和支撑能力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8个方面,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加强江河流域治理,把潇湘源头保护作为推进“生态永州”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切实提高流域水生态功能,保护好水资源和潇湘“母亲河”,当好“锦绣潇湘”和“东方莱茵河”的守护神。

三、把进一步强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全市在强化对水资源监测保护的同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总体布局和要求,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全力进行河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按程序开展采砂权有偿出让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同时进一步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及保护。编制实施潇湘流域治理规划,抓好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加大封山育林、种树植草力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理工程,加大流域内生态脆弱地区、易灾地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有效修复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近3年来全市共投入2000多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12km2,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永州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永州市水功能区划》,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实施入河湖排污总量动态监控。同时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疏浚、生物控制等措施,加强对重点生态区和水源地的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重点地区和河流水生态修复,下大力气抓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水电清洁能源,打造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水环境,建设美丽永州。

四、把加强生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7篇

第一,从国家战略高度和民族忧患意识的视角,来从事生态文明建设。这是青海建设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青海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实践中,逐步认识到青海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到青海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着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乃至全球的生态安全。这种紧迫感、危机感和民族忧患意识,对解决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透支未来”现象,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二,从实际出发,抓住本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矛盾,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既是观念变革和理论创新的过程,更是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生态保护战略目标并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表现。青海先后实施了三江源、青海湖等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不断加大对重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力度,使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江河径流量稳定性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状况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第三,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青海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出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积极构建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型工业体系、农业体系和服务业体系,发展物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既提高青海地区的现代经济竞争力,又避免走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老路。

第四,制度创新和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两大支柱。青海重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明确提出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从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国家公园制度和改革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的同时,明确树立生态文化和观念变革是保护生态的第一牵引力,认为处理好生态保护、区域发展、民生改善的相互关系是时代赋予青海的历史使命。青海的思考和探索说明,制度创新与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两大支柱。制度是硬的,文化是软的,软硬结合,双管齐下,既提高认识,又坚定行动,共同助推青海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

第8篇

关键词:青海林业;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作用;发展对策

1青海高原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1.1严重的荒漠化问题

青海省的荒漠面积较大,荒漠化严重影响了青海的生态环境,对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另外青海在地理位置上比较特殊,黄河、长江等大河的发源地都在此地,由于荒漠化的影响,大量泥沙进入河流,给河流下游地区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大的灾害。

1.2森林资源较少且种类单一

在青海省境内,其森林覆盖面积较小,森林种类稀少,资源少,在林业结构上来看也不够丰富。主要是因为青海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再加上人为因素的开发利用和破坏,进一步减少了森林资源。从整体上来看,天然林分布不均,林分质量较低,森林负载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植被种类稀少,自然防御功能较弱,生态系统比较脆弱,遭到破坏后,恢复很困难。

1.3水源涵养能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青海省内的水土流失情况也逐渐加剧,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应用。青海水源问题突出,本身涵养水源的能力不足,再加上干旱气候的影响,致使江河流量锐减,河流泥沙含量增加,严重威胁着用水安全。

2青海林业作用分析

2.1有助于发扬高原林业文化

青海省林业文化的突出特点是高寒、高旱,森林资源量少,种类单一,林地覆盖面积小[2]。在林业分布上,灌木林面积较大,主要集中在三江源头的峡谷地区,由于海拔对于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乔木的生长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在高旱、高寒的地区,灌木林得以生长,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发展青海林业,充分发扬了这中高旱、高寒的林业文化,对保护青海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系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2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青海自然条件较差,森林资源稀少,生态系统脆弱,已经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形成了经济、生态、社会的恶性循环发展状态。因此,加快推进青海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通过发展林业,森林覆盖率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对实现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作用非常大。

2.3有利于满足青海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

青海地理环境特殊,气候条件恶劣,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对其发展的限制性很大。再加上林业资源不够丰富,林业产品有限,非常不利于其长远发展[3]。通过对青海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当前的土地资源,加强林业发展,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林产品的产量和效益,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4有利于提高高原生物的保护作用

森林也是各个物种得以生存、繁衍、发展的庇护所。在青海的森林中存在着多种生物,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脆弱,地理条件的限制,森林结构单一,种类较少,覆盖率低,对多样性的物种发展非常不利。通过发展林业,扩大了物种栖息生存的范围,提高了物种保护的能力,为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庇护作用。

3推进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3.1加强防护林建设

在青海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根据当地的自然、人文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防护林建设方案,对其进行合理规划,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天然林防护等工程的发展[4]。根据当前的生态环境,林业发展问题,采取科学的治理办法,杜绝生态破坏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加森林覆盖面积。同时,制定严格的惩处机制,对森林破坏行为进行严惩,加强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促进防护林建设的进步,提高其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能力。

3.2创新生态治理模式

要打破传统的生态治理模式,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高生态治理的水平。首先,要强化造林工作,合理考察分析宜林面积,选择合理的造林项目,切实做好育林、造林工作;其次,采用先进造林技术,提高育林成活率,提高森林覆盖率;最后,采取合理造林模式,加快建设速生林,提高林业管理水平,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3对林业发展进行科学布局

结合青海的地理特点,生态特性,对林业发展工作进行科学布局[5]。充分考察三江源地区、黄河、长江源头地区、青海湖区域等特殊地域,结合当地的自然、人文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布局,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

3.4充分发扬地区的生态优势

要对生态优势地区进行更好地保护,发挥其优势作用,强力打造生态治理品牌,推进生态治理的快速发展。例如:对于祁连山、湟水流域和柴达木盆地等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生态项目建设。重点保护中华水塔,全面提高三江源、青海湖等区域的生态保护效应。此外还要加强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使青海民众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从整体上,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

3.5更新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理念

要与时俱进,结合生态环境发展的大环境,把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人文环境,不断更新林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理念。切实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的林业发展特点,生态环境特点,确定造林、治理、封山育林的具体思路,使林业发展,生态保护理念符合青海省生态发展的实际需要。以科学理念指引实际的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既要提高青海的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又要兼顾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生态、林业、经济、社会的协调、统一发展。

4结论

综上所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高原生态建设意义重大。以青海省为例,其林业发展对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生态环境复杂、生态系统比较脆弱。通过科学发展林业、改善其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保护的能力对于促进生态发展、经济发展、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董得红.青海林业在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发展对策[J].林业建设,2013(1):38-40

[2]董得红.青海林业在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发展对策[G]//探索创新求实———青海省“十一五”时期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汇编(下),2012:6

[3]汪生霞.青海林业在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发展对策[J].中国林业产业,2017(2):325

[4]谈重鳞.发展青海林业,推进高原生态文明建设[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6(6):153

第9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政府;责任;职能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51-02

党的十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建设发展体系,成为中国梦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之前“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具有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及缺失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既是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其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服务的体现。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责任缺失也不容回避,政府理应对造成环境问题的各种深层原因进行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政府主导和推动作用

生态环境作为公共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由政府主导调控,可以说,生态职能和生态责任是国家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倡导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政治、法律和经济手段,制定长期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利用各种政策和制度工具弥补市场的不足。对生态文明建设应投入足够的财力,通过税收手段调节企业生产和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能源的行为予以惩罚。在现实中,政府的主导与推动效应没有得以有效发挥。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宣传不到位,公众的生态文化意识淡薄,过度消费、高碳出行甚至破坏环境等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在政策引导和支持方面,政府也缺乏科学、有效的环境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发展活力不足,企业技术革新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二)政府的制度提供职能

政府要实现生态职能、承担生态责任,就必须为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制度。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地规范各社会主体的行为、规避不良现象。作为重要的制度保障,政府应在经济增长指标体系中加入对生态文明的考核,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和监督机制。制定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战略发展体系。当前我国政府的制度提供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低效率。生态环境投入和补偿制度不完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利益主体不明,支持资金严重不足、补偿标准低且缺乏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指标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比重仍然过大,以至于一些地方政府以GDP为主导的发展观未从根本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监管不力,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政府采取多种手段治理与公共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承担生态治理的职能和责任。政府运用制度手段和政策手段,可以调节约束企业和公民的行为,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许可制度、财税体制和奖惩机制。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可以在不适合行政权力干预的领域通过经济方式调整企业生产和公民的消费行为,引导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符合生态文明要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可以完善立法执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在多种手段治理与公共参与方面我国仍然欠缺,目前政府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唯一主体,治理方式单一,缺乏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其缺位导致了生态环境中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话语权缺失。政府与广大民间组织、企业的合作总量仍然较少,程度仍然较低,无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得作为市场资源的社会资本难以有效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亦无法进行生态环境投资与治理。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向政府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的全面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和树立绿色政绩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态建设,文化先行。在全社会建立起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价值基础。政府应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从而“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更应率先垂范,节约日常办公资源能源使用,低碳化办公,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建设绿色节约型机关,树立起负责任的政府形象。

建设生态文明更要求政府必须从唯GDP思想中跳出来,重树绿色政绩观,推进建立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激励制度,细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指标,推行切实有效的绿色GDP考评体系,将每一次考评结果纳入政府档案,作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缺位”或“越位”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务必做到依法问责。要全面建立起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在对领导干部离任升迁考察审计时,不仅考察经济增长情况,还要考察同时产生的资源减少、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破坏程度等要素,督促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其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二)健全环境制度建设和加强环境监管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建设。我国政府环境制度建设体现在纵横两个方向。在纵向上主要体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划分。应推进实行职责异构,划清责任边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管能力相应的环境事务,并建立协作机制;在地方政府内部不同层级间也要进行环境责任划分,克制环境治理边界的模糊性。在横向上主要体现在政府的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配置划分。针对我国的环境体制中普遍存在部门分散、管理权限不清,从而频繁出现“有利的事情有关部门争着管,无利的事情则没人管”的尴尬局面,应科学设定政府环境责任横向配置,加强完善现有的环境管理体制,如,集中环境管理权,把分散的环境管理权集中并趋向于单一中心,明确部门的环境责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还要建立强而有力的生态监管机制。在环境监管的过程中建立健全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各个重要环节,尤其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避免环境管制政策“前紧后松”,确保环境评价和节能措施贯彻项目实施的始终。要对政府的职能重新定位,使政府的环境保护权利、义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形成一个以生态环保部门为主体、媒体、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统一监管机制。

(三)推动市场化机制运行和扩大社会参与

过去我国政府对生态的管理过度依靠行政手段,带有明显的政府主观色彩,非常不符合市场化机制运行要求。在未来的生态治理中,应持续减少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避免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推动政府生态职能向依靠法律、经济和行政相结合的综合方式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形式有效降低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成本,化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例如,当企业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可通过建立资源占用权、污染排放权交易制度,允许企业购买一定的资源占用权和污染排放权,使整个社会的资源占用和污染排放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

理顺政府生态职能的转变还应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应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平台,从而有效发挥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力量协调保护生态环境的能量。同时要注重通过建立生态信息共享机制、公众参与会议制度、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等形式,保证公民对生态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效发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