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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务管理

时间:2024-01-12 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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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务管理

第1篇

关键词:营改增;上市服务业;服务公司

国务院在2011年10月26日提出从2012年开始,以上海市为服务业营改增第一个试点地区,采用“1+6”试点范围模式,在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服务业完成营改增,从原来适用税率5%分别改为6%税率,3%征收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改为17%税率,3%征收率。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推进营改增改革。

服务业实行增值税时,采用的事税款抵扣办法,结合产品或劳务销售所获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扣除产品或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增值税应纳税款为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增值部分,是对产品或劳务增值部分征收税款,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原则。营改增后,针对服务业上市公司征收税款是以营业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不考虑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影响。本文基于对营改增前后服务业上市公司适用税率和应纳税额的比较分析,探寻营改增对服务业上市公司的影响,结合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存在的难点,给出税收筹划建议,为营改增推广和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一、营改增对服务业上市公司影响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前服务业上市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照营业收入全额进行计算征收,购买设备、材料的发票不允许抵扣,面临税收征收的交叉计算,导致存在重复征税,给上市公司增加税收负担。营改增后,服务业外购的设备、材料、劳务承担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基础上,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扣减,避免与上游公司的重复征税,降低上市公司税收负担。这就需要明确“抵扣税额”这一变量,通过分析一般纳税人上市公司取得税收总收入、可抵扣收支比,假设营改增前后企业取得收入额不变,计算上市公司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应交税费,明确平衡点。经过对一般纳税人服务业上市公司营改增前后应交税费的计算,得出:可抵扣收支比为11.67%,营改增前后上市公司的税负是相同的;可抵扣收支比大于11.67%,营改增后给服务业上市公司带来明显的减税效应;可抵扣收支比小于11.67%,营改增后给服务业上市公司带来税负负担。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前小规模纳税人应交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营改增后则变为3%的税率进行计征增值税,经过计算后增值税应交税费为3.09%。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是最大的受益者。

二、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存在的难点

1.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可抵扣范围受限

在服务业上市公司中,员工福利成为部门支出的最大一部分,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员工薪资待遇和福利水平也得到很高的提升。但是,在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人工成本在改革后并没有纳入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内,对于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限制了公司可抵扣范围,也影响到公司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因此,服务业上市公司人工成本增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盈利来源,也是公司税收筹划一大难题。

2.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存量资产较多

在服务业上市公司中可确指资产为存量资产,加之服务业的特殊性,在营改增后,可抵扣项目多为桌椅、电脑仪器等长久耐用品,不再是传统意义的低值易耗品,所以对于服务业上市公司存量资产应缴纳税额可抵扣额度较少。另外,服务业上市公司为了提升公司影响力,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也有增加员工福利资金投入。但是,服务业上市公司存在不少存量资产,在营改增后很难抵扣相应款项,很难实现税收筹划效果。

3.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抵扣项目发票取得较困难

在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可以以一般纳税人身份,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公司应交增值税,为公司创造避免重复征税的契机。现在我国服务业发展较快,上市公司所平摊到的数额相对较大一些。上市公司购货渠道是固定的,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负,但是有时上游公司难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市公司在购货时,如果没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难进行抵扣,缺失抵扣凭证,不能进行销项抵扣,限制上市公司税收筹划。

三、营改增后上市服务业的税收筹划

1.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在我国税法中明确规定服务业上市公司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可见因上市公司采购渠道的差异,可折扣比例也不同,实际承担的税负也有所变化。一般纳税人采购渠道主要有两大途径: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货方,公司销售额大于500万元;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货方,公司销售额小于500万元。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服务业上市公司作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获得供货方所提供的应税产品或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标注增值税款就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从税法规定看,服务业上市公司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最大化利润,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为公司产品或劳务的供应方,增加上市公司进项税额抵扣,降低上市公司税负。

2.加速存量资产折旧更新资产

按照我国税法以及税收政策的规定,服务业上市公司在资产采购时,缴纳的增值税能够适当的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公司创立初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可以被抵扣。也就是说,服务业上市公司存量资产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增量资产也可以抵扣,因此上市公司可以加速存量资产折旧,促进公司资产更新,获得增量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额,减轻上市公司税负。

3.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普通营业税发票时公司以自身营业收入全额为开具依据的,所以公司在开具发票时,对外提供服务形式时开具独有的销项税额,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是有很大差距的,对公司日常采购、劳务经营等活动产生进项税额影响,对外劳务提供的销项税额影响,继而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增值税。我国税制营改增改革后,税务部门职能从营业收入全额扩展到公司成本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对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更复杂,如打印、开具、整理、报备等渠道的审查和管理更为复杂。服务业上市公司应制定严谨的税务管理制度,严格开立、审核、报销发票,并严格按照税务部门法律、政策操作管理。上市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营业税发票相比,将产品采购、制造、销售、消费各环节相连接,保持增值税税负连续性。上市公司所有环节的参与者都要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从增值税发票获得、开具、传递、管理、作废等各环节,高度重视增值税发票管理。

四、结论

营改增的到来与实施,给服务业上市公司带来很大影响,适用税率从原来的5%变为3%征率,应税款项也发生很大变化,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公司身份,审视营改增给服务业上市公司带来的税负效应和影响,继而指出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可抵扣范围受限、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存量资产较多、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抵扣项目发票取得较困难三大营改增后服务业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存在的难点,最后给出营改增后上市服务业的税收筹划途径,如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加速存量资产折旧更新资产、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可见,应正确认识营改增背景下给服务业上市公司带来环境的变化,从营改增视角让服务业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更完善,进一步落实营改增税制,促进服务业上市公司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江雨双.关于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影响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6,15:304-305.

第2篇

四维度建设

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诸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中央企业规范化的税务管理提出了很高要求,包括对于税法的遵从度、社会公众上市公司要接受的监督和检查、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内控制度等。

另一方面,中央企业的组织结构非常多元化,分子公司、三级四级的组织架构非常普遍,甚至中央企业规模更大的企业到了五六级,跨级次的结构对税务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同时,在面对市场经济和全球发展竞争中,中央企业出于自身跨领域经营发展的需求,也需要更加规范、更加合理地做好税务管理工作。

和税务打了二三十年交道的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材”)总会计师王丽静在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联合主办的“财智大讲堂:创新性税务管理”会议上分享其税务体会时表示,未来中央企业应该从四个方面考虑税务管理建设:第一,提高中央企业的形象和社会责任;第二,提高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三,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第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基于以上考虑,中航材从四个维度来实施税务管理实践:纳税遵从、税务安排、税务风险和税企关系。其中在税务安排这个层面,王丽静强调,中央企业在面对整合经济竞争时,首先必须考虑国际税收环境和税制改革。在她看来,如果不考虑各个国家的税收环境,那么在一开始的公司税务管控中,可能就会输在起跑线上。“中央企业的税收管理有其复杂性,国内和国际几乎所有的税种都会涉及。”王丽静强调。

在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体制建设方面,中航材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是加强企业领导层面对整个税务管理体制的建设,让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充分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负责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战略决策;第二,加强总会计师和税务总监的设置,负责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战术决策;第三,加强税务部门和税务经理的建设,使其在实际执行层面能够很好地开展工作;第四,在分子公司层面,加强项目公司税务专员设置,实施集团公司和项目公司双重矩阵管理,使各个层级、分子公司层级,集团本部层级,以及公司高管层级,都关注和考虑税务事项。

目前中航材设置总会计师,下面则设财务部总经理、税务经理。“未来我们会考虑设置税务总监模式。”王丽静称。

双维度治理

值得强调的是,税务风险和税务安排是中航材考虑税务管理的两个维度。据王丽静介绍,中航材从五个方面控制税务风险。

第一,重大交易和决策税务风险控制。税务经理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决策前税务规划及风险评估分析。

第二,经营过程及供应链税务风险控制。在这个方面,中航材一般会要求税务人员事前参与合同的洽谈或者合同的商议阶段。而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由税务经理提出审核合同,建立合同税务风险提示制度,同时出具专项的税务审核意见。“建立让税务人员审核合同这一制度非常重要,这个过程同样也非常漫长。”王丽静表示,业务人员在制度建立初始时不太接受,经过多次在税务事件中的交流和碰撞才使其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

第三,税务会计、税务风险的评估和财务报告反映,包括税负测算、纳税调整、递延税款和月度税务报告。事实上,在税收反映过程中加强月度税务报告的编制亦是税务管理一个重要的方面。“如果企业各级税务人员能够给出一个月度的税务报告,那么就可以在很大范围内让所有税务事项得到及时的反映,同时也让各级税务管理者及时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更让企业的总会计师能够看到、听到和了解到税收管理的方方面面。”王丽静介绍道。

第四,税务申报和缴纳的程序管理和风险控制,包括税务知识体系、文档编制及保管和申报缴纳信息化。

第五,税务争议和协商。外部咨询、技术分析和沟通与处置。在解决税务争议方面,王丽静认为中央企业应该及时做好理论研究,把会计事务和税务差距找好。“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应该及时改正,如果在认识上有差异要及时说明。”她称。

在税务工作安排上,中航材会从集团本部和分子公司两个层面着重考虑税收筹划事项。在集团本部层面,中航材重点考虑投资税务安排、筹资税务安排、转移定价、并购重组税务安排和重大税收优惠筹划、利润分配税收安排以及其他重大税务安排。而在分子公司层面则会重点考虑采购的税务安排、生产中的税务安排、销售中的税务安排和其他重大事项安排。

王丽静通过介绍跨境投资税务安排案例来比较两种税收安排的优劣。爱尔兰因其低税率,吸引了众多的跨国企业。某央企拟在爱尔兰投资,其利润在爱尔兰当地缴纳12.5%的企业所得税,此外利润分回时还需要扣缴5%的预提所得税。但无论如何,最终分回中国的利润要补税到25%,那么这时应该如何安排以节税?

“通过境外具有经济实质的实体公司投资,全部税负12.5%。”王丽静进一步解释道,“在大陆企业投资香港,香港跟爱尔兰有税收协定,这个税收协定没有异地所得税的,所以带异地所得税就可以省掉5%和10%。另外在爱尔兰分回投资的时候,香港和爱尔兰税收决定方面都不征收各方相关的税,所以回到香港的时候,也不交使用税。如果这样,作为中资企业如果能够控股香港的企业,税负上是12.5%。”

信息化待加强

第3篇

【关键词】 税收负担; 实际税率; 综合税负; 度量模型

【中图分类号】 F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2-0075-05

税收负担问题一直是财政、税收、经济等领域的传统研究课题,目前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敏感和尖锐的问题。宏观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相对成熟,由于统计数据的公开性和可得性,研究结论的获得相对容易;但微观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稍显不足,个人、部门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企业税收负担的问题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但研究结论还存在较大分歧,甚至同一问题出现相反的结论,尤其是实证研究结论尤为突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是企业税收负担的测度方法与计量模型存在偏差或不足。

一、主要文献综述

Siegfried以公司实际税率(Effective Tax Rate,ETR)为度量指标,研究计算了1963年美国采矿和生产行业的年度平均ETR[ 1 ]。此后的经验研究基本上采用了ETR指标来研究公司ETR与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并作了实证检验。王P采用实际税率法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收负担,研究发现处于不同地区及行业的上市公司其税负是存在差异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平均为16.07%,远低于当时的名义税率33%[ 2 ]。此后,王延明[ 3 ]、吴联生[ 4-5 ]、马化祥[ 6 ]、林丽花[ 7 ]等都采取实际税率法研究了企业税收负担与相关因素的关联关系。王韬、萧艳汾则采取增加值税负率度量模型,他们计算的企业税收负担率明显高于实际税率法的计算结果,并且行业差距巨大,同时结合主营业务利润率分析得出企业税收负担高低和轻重不能划等号[ 8 ]。实际税率和增加值税负率度量企业税收负担都存在一定偏颇。实际税率法仅考虑了所得税的负担问题,而忽略了其他税收的影响,可能低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增加值税负率没有很好地解决度量模型中分子项与分母项的匹配问题,可能高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另外考虑国内外税制结构的差异,朴姬善采用企业综合税负率测度模型,使用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款作为分子项,使用年度营业收入为分母项,研究了吉林省上市公司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9 ]。冯延超也采用相同的测度模型研究了中国民营企业政治关联与税收负担的关系[ 10 ]。其实,这些测度企业税收负担的度量模型都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将在后文中深入剖析。

实证研究大多从公司税收负担及其影响因素关系入手,但是,研究结论存在诸多分歧。Stickney和Mcgee研究表明,负债程度与平均ETR之间成正向关系,在资本密集型企业和自然资源行业较为明显[ 11 ]。Zimmerman研究结果表明,公司规模和ETR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在石油行业尤为显著,企业规模使用销售收入指标来代表[ 12 ]。Gupta和Newberry[ 13 ],Wilkie[ 14 ]也认为实际税率与公司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Porcano[ 15 ]l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Stickney和Mcgee没有发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王延明研究发现,1998年以后规模大的公司平均ETR水平高于规模小的公司,以总资产为解释变量时最为显著。吴联生的研究也证明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规模大的公司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因而其实际税率较高。另外,还有诸多学者研究了公司实际税率与财务杠杆、资产结构、投资机会与获利能力、国有股比例等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二、企业税收负担度量的多维度分析

全面深入掌握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情况,需从多个维度分析[ 16 ],同时,还必须掌握企业税收负担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一)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

宏观税负多用于宏观经济分析,通常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Tax-to-GDP Ratio)为指标度量评价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现在已经形成了大、中、小三种口径的度量模型,分别用政府收入、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计算。宏观税负不仅包含企业税收收入,还包含了非企业部门的税收收入。鉴于此,很难从宏观税负直接分析企业税收负担[ 17 ]。宏观税负的统计结果主要用于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总体设计和安排的评价,微观税负主要以研究企业税收负担为主,度量方法多样,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主要采取微观税负方面的统计数据及信息。

(二)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

名义税负通常以名义税率(Nominal Tax Rate)来反映,又称为法定税率(Statutory Tax Rate,STR)。名义税率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各种税法中以不同的计税依据征收税额的比例或者额度,反映的是征税的深度。名义税率概括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税收负担的大致状况,在跨地区税负的比较、吸引外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及税务筹划等方面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实际税负通常以实际税率来反映,对于负税人而言,如果税法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及特殊规定,从理论上讲,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各种税法通常都有优惠条款、减免措施或加重征收,纳税人也可以采取税负转嫁、税务筹划及避税等行为,使得其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并不完全一致,因而实际税率才能体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因此,名义税率只是研究企业税收负担优先使用的参考指标,实际税率才能够真正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个体差异,度量每个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是有一定困难的。

(三)直接税负与间接税负

狭义的企业税收成本仅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费)之和,广义的企业税收成本则应该包括企业支付的各种税款(费)以及与纳税相关的所有支出[ 18 ]。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款(费)产生的显性税收成本形成直接税收负担,企业因为纳税行为而间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或支出产生的隐性税收成本则形成间接税收负担。

1.直接税负

直接税收负担简称直接税负即显性税负。直接税负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照国家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款(费)的总额。依据目前的税收实体法体系,企业在所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缴纳的税款(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船舶吨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8 ]。

2.间接税负

间接税收负担简称间接税负即隐性税负。间接税负是指企业因为涉税事务而间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或支出,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成本、税收财务成本及税收服务成本。

姚爱科认为,税收风险成本主要是指企业有意或无意违反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遭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所发生的价值耗费,包括税收滞纳金、罚款或者罚金等。税收财务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缴纳各种税款(费)而使资金流出企业发生的利息损失、银行手续费以及缴纳税款(费)资金的机会成本等价值耗费。税收服务成本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完成纳税事宜而发生的办理费用和费用。相对于税收风险成本及税收服务成本,税收财务成本无法在账面上清晰地反映和核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经常被企业所忽视。因此,从完整性的角度出发,分析企业税收负担应该将间接税收负担纳入整体税收负担之中。

三、企业税收负担度量模型述评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税收负担度量模型主要有三种,即实际税率模型、增加值税负率模型及综合税负率模型。

(一)实际税率(ETR)模型

实际税率模型是目前研究企业税收负担及其影响因素被普遍采用的一种测度模型,可以以企业年度税费除以当年收益的比例为指标[ 19 ],更严格一点说,就是企业税收负担与税前经济收益的比值。但在实际应用中,分子项并不是企业全部的税收负担,而是以企业负担的所得税作为依据,分母项采用利润表中的税前利润或者息税前利润。基本模型为:

这两种模型属于实际税率测度模型中的基本模型,计算简单,应用便捷,需要的数据容易获得,尤其是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中都包括这些数据。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可知,利润表中反映的所得税费用并非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已有研究表明,多数企业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因此,以上述两种模型测度结果可能会高估企业实际税率。

对于模型ETR2,分母项使用息税前利润明显欠妥,因为企业的利息费用除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部分外,均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即利息费用并不承担所得税,模型ETR2可能会低估企业实际税率。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在收益及费用确认时间和确认标准上存在差异,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前会计利润并不一致,如果需要比较准确地计算实际税率,就需要对基本模型进行调整。因此,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出现了多种调整以后的实际税率模型,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二)增加值负率模型

无论实际税率模型如何调整,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将所得税负担视作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不管采取那种模型进行度量,其结果都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水平。

为了使企业税收负担的测度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王韬、萧艳汾将税收负担定义为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应纳税额占该企业同期增加值的比率,提出了增加值税负率模型,用公式表示为:

遗憾的是在他们的研究成果中只有计算结果,并没有说明度量模型中的增加值包括哪些内容。尽管增值税与增加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但其他流转税一般与销售收入具有相关性,所得税则与所得额(或税前利润)具有相关性,因此,这种度量结果高估了流转税税负而低估了所得税税负。另外,用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增加值的比重衡量增值税税负明显是不科学的,因为企业增值税税额中的绝大部分并不是企业自己承担的,前文已作分析不再赘述。但是,这个测度结果也基本反映了各行业税负的特点,例如烟草加工业76.92%的总体税负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负达到了52.37%,主要是烟草加工业较高的消费税税率造成的。

(三)综合税负率模型

冯延超认为一些西方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可以以所得税实际税率(ETR)来衡量公司的实际税负。而我国增值税等流转税是主体税种,企业缴纳的流转税、行为税等税款远高于所得税,仅用所得税的公司实际税率并不能充分、有效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税负。因此,采取公司综合税负率来度量税收负担的高低,测度模型为:

其中:年度实际缴纳税款数据来自年度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内“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去“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来获取,该项指标包括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等各项税收。

该模型的优势在于考虑了企业所有的直接税收负担而不是仅考虑所得税,但包含了不影响损益的增值税。另外,模型分母项不是采取税前会计利润而是年度营业收入,对直接税而言,与分子项是不匹配的,其计算结果很可能低估企业的综合税负率。

为了克服上述模型的部分缺陷,又有学者对其进行了修正和调整,调整模型为:

调整后的模型仍然没有完全克服分子项与分母项不相匹配的问题,也没有剔除不影响损益的增值税对计量结果产生的噪音。

四、企业税收负担度量的理论模型――基于税收负担完整性的理论模型

企业直接税收负担的测度是一项难度很大的课题,因为从税务会计实务来看,企业缴纳的间接税和直接税税额并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除了增值税税额之外,企业缴纳的绝大多数税款都计入了当期损益(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并且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从而产生抵税效应,但影响程度确实难以计量。所以,测度企业直接税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使用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费)总和数据,明显不合理,可能会高估企业税收负担比率;如果只选择企业所得税的数据,又不完整,可能会低估企业税收负担比率。

鉴于此,从税收负担完整性出发,本文将企业税收负担理论模型从内部管理及研究分析两个角度重新构建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的模型。

(一)基于内部管理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模型

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企业应该全面利用核算数据对整体的税收负担进行准确计量。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有比较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与纳税有关的所有数据从核算体系中都能够获得,不存在数据获取的障碍,因此,税收负担计量模型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就是全面衡量企业税收负担高低的关键因素。

为了构建计量模型,笔者借鉴西方税收分类标准,以流转税、资源税为主体将货物和劳务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额归入间接税,这些税额通常情况下以销售额、营业额或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在会计处理中一般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且税额具备转嫁条件;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将收益、财产或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额归入直接税,这些税额通常情况下以所得额、财产价值等作为计税依据,在会计处理中一般记入“所得税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且税额不容易转嫁。直接税和间接税税额构成企业直接税收负担,其他与纳税活动相关的所有支出构成企业间接税收负担。构建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TTB1)模型如下:

其中:间接税净额是指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间接税总额扣除税费返还后的差额。直接税税额包括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船舶吨税等。

由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一般情况下直接计入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车辆的购置成本中,烟叶税也计入收购烟叶的成本,这些税额并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在持有期间后续计量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得到了补偿。另外,在现行增值税法中规定一些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这些进项税额只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规定作转出处理,二是计入有关购置项目的成本。如果作转出处理,意味着既不增加增值税税额也不减少增值税税额;如果计入有关购置项目的成本,则通过折旧或摊销得到补偿。除此之外,从法理上讲,其他合法合规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全部转嫁给了下一环节,并不由企业自行负担,所以,要把增值税税额从间接税税额中剔除。

但是,TTB1模型还存在一个无法克服的问题,那就是企业缴纳的间接税中有多少作了转嫁以及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额对所得税的抵税对该模型的影响。由于企业可以采取前转、后转、混转、税收资本化等手段进行税负转嫁,但具体能够转嫁多少无法准确计量,也可能有些企业的定价政策受制于政府管制以及《反垄断法》的制约等原因,间接税无法转嫁,每个企业情况各异。因此,模型的前一部分存在高估分子项的可能。如前所述,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税额的抵税效应又会使企业减少所得税税额,即低估模型后一部分的分子项,所以,综合两个部分基本能够度量企业整体的综合税收负担比率。

(二)基于研究分析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模型

如果是基于研究分析的需要,TTB1模型的应用就要受到很大限制,最大的障碍是无法获取TTB1模型所要求的全部数据。作为外部的信息需求者,只能从企业公开的财务信息中获取自己研究分析所需要的数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税收负担方面的数据主要披露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对较为充分,已有研究成果基本上采用的是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而研究对象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获取相关数据则更加困难。

依据目前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税收负担方面的数据分布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中比较分散。另外,企业发生的间接税收负担隐藏在多个项目中,无法获得准确数据,现有研究文献一般都不将其考虑在内。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从披露的年报数据中也无法直接获得,因为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所有税款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内容下的“支付的各种税款”项目中,而当年已缴的增值税税额并不在利润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内容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尚未缴纳的各种税额。基于上述困境,将TTB1模型进行调整,构建用于研究分析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度量模型TTB2:

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利润表中列报的该项目金额,收到的税费返还即现金流量表中该项目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调整项目的金额来自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的附注,营业总收入、所得税费用、税前会计利润项目直接从利润表中获得。

企业缴纳的间接税基本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扣除收到的税费返还后,就是企业的间接税税额,同时,剔除了增值税的影响,再除以营业总收入就是模型TTB2第一部分计量的企业间接税负担率。模型TTB2的第二部分分子项实际上反映的是企业当期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分母项是税前会计利润,该部分计量企业的直接税负担率。不难看出,模型中直接税税额是不完整的,原因在于企业对其他直接税的核算基本上记录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在报表附注中对管理费用项目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无法完整地获取相关数据。直接税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的直接税金额不会太大,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影响程度很小,因此可以忽略。

使用模型TTB2可以^为全面完整地度量企业的综合税收负担情况,通过对比研究,可以分析企业税收负担在地区、行业、规模等方面的差异,从而为税收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等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所以,未来的研究方向就是利用模型TTB2,通过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⒖嘉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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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锦标赛激励;职位晋升; 收激进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2-0126-07

一、引言

2015年1月1日起,《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旨在改革国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待遇问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是公司与其他管理人员之间的合同,其目的是通过将管理人员薪酬建立在一个或多个衡量经营公司努力程度的指标之上,协调公司与管理人员的利益。大多数薪酬计划建立在衡量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两种指标之上――净收益和股票价格。也就是说,在一个特定年度里,净收益或股票价格所体现的业绩决定了管理人员奖金、股票、期权和其他薪金的发放数量,而且复合的努力程度衡量指标会提高合同的效率。

除了具有以业绩为导向的动机(股票期权计划与奖金计划)之外,首席财务官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面临锦标赛激励,也就是说晋升为最高管理层,诸如首席执行官(CEO)职位的晋升动机[1-3]。当晋升到更高职位时,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薪酬,拥有更多的特权,与更高的声望。因此,管理层有动机去投入更多的努力去实现晋升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也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产出[2]。

Lazear and Rosen(1981)[1]根据企业管理中的管理层级差异提出锦标赛晋升理论,他们研究以个人产出水平为基础的能够代替薪酬激励的其他方式,发现组织内部的员工在通过不断的竞争向上获得晋升机会时,其竞争格局就如同正在进行的“不间断的淘汰赛”。特定情况下,如果奖金计划的设定来自于组织内部职位的排序,那么员工会提高工作效率以期获得高概率的职位晋升。随着晋升奖励的规模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投入的努力也就越大[1]。以首席执行官(CEO)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来衡量锦标赛激励,已有文献表明,能够带来更好的业绩表现和公司价值的增加[2]。更进一步地,Kini and Williams (2012)[3]研究发现锦标赛激励越高会导致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承担程度更大,也就是说,高级管理人员为增加晋升到首席执行官(CEO)职位的可能性更愿意冒险。

首席财务官(CFO)更有可能直接参与和影响公司税收政策方面的决策并具体负责决策的执行。CFO是企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成员,以追求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为最高目标,具有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决策等职能。研究表明,税收激进是一种有风险的公司行为,利益与风险并存[4]。避税的边际收益包括税收负担的减少,因此会计盈余更高。而避税的风险则包括受到税务机关的怀疑而为避税所不得不支付的罚款与罚金。因此,首席财务官(CFO)须谨慎权衡不同的税收策略导致的收益与风险。鉴于此,本文主要分析首席财务官的锦标赛动机,基于锦标赛激励考察CFO晋升对企业所采取的税收策略的影响,是否会促使企业选用更加激进的税收策略。

Kini and Williams(2012)[3]指出,参加锦标赛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缺乏锦标赛激励状态下相比,愿意承担更大的项目风险并且选择能够与晋升相匹配的风险水平。因此,本文假设锦标赛激励越高,首席财务官(CFO)追求的税收政策会更加激进,由此导致更高的业绩表现且伴随有更大的晋升可能性。

我们以首席执行官(CEO)与首席财务官(CFO)的薪酬差距来度量以晋升为动机的锦标赛激励。正如Kini and Williams(2012)[3]研究中提到的,这种度量方法作为公司锦标赛激励的变量,首席财务官(CFO)如果获得晋升锦标赛激励将会获得其作为高管薪酬的晋升。用整体账面与实际税负差异来度量风险避税的程度。经验证据表明首席财务官(CFO)锦标赛激励越高,企业呈现出更高的税收激进程度。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1.锦标赛激励

高级管理团队由首席执行官(CEO)与若干低层级的管理者(如高级管理者)组成。CEO与其他高管人员享有基于公司产出或者业绩方面的激励,诸如股票期权和奖金计划等[1-2]。高级管理者同样面临另一种激励,也就是基于晋升的锦标赛激励[2]。在分级别对待的锦标赛中,业绩表现最好的高级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晋升到更高的职位上(比如CEO职位),相伴而来的是更高的薪酬、津贴、地位等[1-2]。输掉了比赛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屈居人后[2]。

Lazear and Rosen (1981)[1]研究表明高级管理人员的努力程度随着晋升奖励的规模增加而增加。因此,公司可以提高晋升奖励的规模,以此激励公司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比如,增大首席执行官(CEO)与其他高管人员的薪酬差距[3]。更进一步地,Kale et al. (2009)[2]通过度量首席执行官(CEO)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差距反映锦标赛激励,研究表明,锦标赛激励程度与公司业绩正相关。Kini and Williams (2012)[3]认为,锦标赛动机可以发挥类似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通过提供凸偿付增加管理层冒险的激励,CEO职位上的晋升近似于“实值期权”,具有期权特质的CEO职位晋升可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更大程度地冒险行为。

在研究高管的晋升激励机制时,国内学者多考察公司中作为政府官员的高管职位升降,杨瑞龙等(2013)主要研究影响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因素,刘青松和肖星(2013)主要考察公司业绩及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对高管变更的影响,张霖琳等(2015)主要考察国企高管职位晋升评价机制的执行效果。

2.公司税收激进

传统理论认为,企业的税收激进策略使得财富由政府转移到企业,公司税收激进是一种有风险的活动,收益与成本并存。收益主要表现在:管理层参与税收激进策略以此提高公司业绩[5-6],具体而言,税收激进性降低了公司的税负,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财务报告中体现出更高的财务会计盈余[6]。 Graham et al.(2014)[6]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上市公司愿意采用公司税收策略以此提高每股盈余。

公司税收激进行为也会导致一定的成本。首先,公司内部机构由于没有遵守税法的要求导致公司声誉的受损[6-7]。正如Bankman (2004)指出,参与避税的公司会被贴上“不合格的企业公民”的标签。支持此观点的Hanlon and Slemrod(2009)研究发现,公众对公司税收激进行为的评价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估。Graham et al.(2014)经过调查发现,公开上市的公司会将声誉顾虑作为他们不愿参与激进的税收策略的一个原因。其次,避税行为被税收征管部门发现所导致的货币性罚金的支付也会增加公司和管理层的成本。因此,企业的避税程度是成本和收益相权衡的结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基于委托理论研究企业的避税行为,Desai and Dharmapala(2006)研究发现,复杂的避税交易容易导致经理人采取盈余操纵、关联交易等C会主义行为。另外,税收激进活动容易导致一系列问题发生,伍利娜和李蕙伶(2007)认为,公司的税收激进程度使得盈余质量降低。刘行和叶康涛(2012)研究会计盈余与高管薪酬敏感性的关系,经验证据表明税收激进程度越高,高管薪酬的“粘性”越大。金鑫和雷光勇(2011)研究发现审计发挥的监督与治理功能可以有效地制约企业的税收激进活动。

(二)研究假设

Kini and Williams (2012)[3]认为,在晋升为CEO的锦标赛中,每一位管理层会承担风险更大的项目以此增加他晋升的可能性,相对于其他的竞争者,承担的项目风险更大的高级管理人员越容易获得更高的产出,因此被晋升的可能性也就更大[3]。综上,相对于没有锦标赛的激励,所有高级管理人员都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

基于此,本文假设锦标赛激励越高可能导致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增加。然而,有些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税收结果并未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本文中,我们主要关注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的锦标赛激励,CFO是代表所有者利益,全面负责对企业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层人员,显然影响着公司税收政策。在晋升激励的高度刺激下,首席财务官(CFO)可能会采取一些冒险的税收策略,据此产生明显正向的业绩结果,例如公司税收负担的降低、现金流的增加、公司报告期盈余的上升等。由此,我们得到了本文的第一个研究假说:

假说1:首席财务官(CFO)以晋升为基础的锦标赛激励与公司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

支付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可以激励高管,与业绩相联系的职工工资能激励职工努力工作(Lazear and Rosen,1981)。实际上,在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国企高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他们大多具有政府官员和职业经理人的双重身份,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作为政府官员身份的倾向性更为强烈。基于此,与作为职业经理人身份的高管不同,作为政府官员身份的高管具有追求政治上职位晋升的强烈动机。由于具有“准官员”性质的国企高管天然地拥有政治上职位晋升的强烈诉求,作为政治晋升中重要评判指标的业绩,自然也就成为国企高管普遍追求的目标。当前条件下,国有企业存在薪酬管制与股权激励流于形式,晋升锦标赛于是成为激励国企高管的有效制度安排(刘青松等,2015)。因此,所有参与锦标赛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对于没有锦标赛激励的情况下,他们都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在晋升激励的高度刺激下,国有企业首席财务官(CFO)可能会采取一些冒险的税收策略,刺激企业的税收激进活动。由此,我们得到了本文的第二个研究假说:

假说2: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CFO面临以晋升为基础的锦标赛激励时,公司税收激进程度更高。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我国2009-2015年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上市公司年末所得税率来自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在具体的样本选择过程中,我们按照如下程序筛选样本:(1)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因为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报表结构与其他行业存在较大差异;(2)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其所得税费用并不能反映避税行为,借鉴已有研究(吴联生,2009)的做法,我们剔除了税前利润为负的样本;(3)剔除了首席执行官(CEO)与首席财务官(CFO)薪酬差距为负的样本;(4)剔除了有关实证变量存在数据缺失的观测值。经过上述筛选,我们共获得了5 444个公司―年观测值。同时,为了降低数据极端值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我们对模型中的相关连续变量在1%和99%水平上进行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定义

1.税收激进程度

以往研究多使用有效税率来度量公司税收计划的有效性,通常用所得税支出与税前利润的比值来计算。更进一步地,Wilson(2008)使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来度量税收报告的激进性,Desai and Dharmapala(2006)分析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并以此度量税收激进程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有效税率(Effective Tax Rate,ETR)在数值上等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

(2)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Total Book-Tax Difference, BTD),即[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年末所得税率]/上一年资产总额。

(3)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iscretionary Total Book-Tax Difference, DD_BTD),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BTD即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TACC是公司当年应计项目总额占上一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即(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上年末资产总额;μi表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中不随时间变化的固定特征部分;εi,t 表示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中变动特征的部分;DD_BTD为μi与εi,t的二者之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越大,即BTD数值越大,表示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越大,即DD_BTD数值越大,表示公司税收政策越激进;然而,有效税率(ETR)越小,则表示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

本文的主要实证结果采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指标来衡量公司税收政策的激进程度,在对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测试中,再使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来检验。

2.锦标赛激励

与业绩挂钩的薪酬契约是企业用来缓解委托冲突、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重要手段之一(Jensen et al.,1976)。本文采用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的薪酬差距作为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正如Kini and Williams(2012)所解释的那样,薪酬差距作为公司锦标赛激励非常合理的替代变量,它简单明了地反映如果被提拔到首席执行官(CEO)职位上所带来的薪酬的增加。另外,本文所使用的薪酬数据均为货币薪酬。

3.其他变量

在控制变量上,借鉴已有研究(Rego and Wilson,2012;金鑫和雷光勇,2011),我们控制了以下因素的影响:公司规模SIZE;公司财务杠杆LEV;公司成长性TobinQ;使用修正的琼斯模型(modified Jones model)计算操控性应计的绝对值Absda_mj;总资产报酬率(ROA);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值PPE;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占总资产的比值INTANG。另外,加入年度哑变量与行业哑变量,来控制年度与行业固定效应。变量定义情况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计

本文从两个层面考察锦标赛激励如何影响公司税收激进程度:一是基于全部样本检测锦标赛激励越大,即 CFO与CEO之间的薪酬差距越大是否会导致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大;二是对样本按照最终控制人性质分类,重点关注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中薪酬差距对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影响。我们构建了如下两个基本计量模型:

两个基本模型的因变量都为TAX,作为税收激进程度的替代变量。基于稳健性的考虑,本文同时采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来度量公司税收政策的激进程度。为了弱化高管薪酬与公司税收政策之间内生性的影响,我们借鉴Kini and Williams (2012)的研究方法,使用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滞后一期的薪酬差距(PayGap)作为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

四、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示了本文中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两个税收激进度指标,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的差异(BTD)和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的均值分别为0074和0074,差别不大,说明作为度量公司税收政策激进性的替代变量二者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标准差分别为0064和0062,说明这两个指标在样本公司间并不存在较大差异。作为度量锦标赛激励的替代指标,PayGap的均值为12024,表明公司首席财务官(CFO)与首席执行官(CEO)的平均薪酬差距为12024万元。此外,大约33%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

(二)相关性分析

表3报告了主要变量的相关系数,左下角和右上角分别为Pearson与Spearman相关系数。两个度量税收激进程度指标的相关系数约为09,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这二者具有较好的一致性。锦标赛激励的替代变量薪酬差距PayGap与BTD及DD_BTD的相关系数均为正,且至少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时,CFO与CEO薪酬差距越大的公司税收激进程度越高,符合假说1的预期。

(三)回归分析

表4报告了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表4的第1列暂未放入交互变量,列示了薪酬差距对税收激进程度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PayGap的系数显著为正(0029,p

从控制变量上看,公司财务杠杆LEV的系数显著为正,因为有息负债具有税盾效应,财务杠杆越高,节税效应越明显,故LEV与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奖励计划将诱导出公司管理层采用增加盈余的会计政策,那么管理层将有动机通过诸如递延收入、加速资产减值等手段,来进一步降低利润,即所谓的“洗大澡”(take a big bath),这种策略将有助于提高来年的利润从而更容易达到给付奖金的约定水平。因此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动机越强,公司的税收政策越激进,Absda_mj的系数显著为正。公司的成长性越高,对资金需求越强烈,避税动机就越强,因此公司成L性与税收激进程度正相关,TobinQ的系数显著为正。无形资产比例越高,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越多,可以更好的避税,因此INTANG的系数显著为正。

综上,在控制其他因素后,薪酬差距与税收激进程度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随着锦标赛激励的提高,税收激进程度增加。假说1得到支持。

表4第2列加入了交互变量。回归结果显示,PayGap×STATE的系数显著为正(0030,p

五、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进行了如下检验:用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DD_BTD)作为度量税收激进程度的替代变量,重新检验本文假说。会计账面与实际税负当中操控性的差异越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企业避税行为越激进。我们对模型(1)和模型(2)采用新的税收激进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研究结论保持不变。

六、研究结论

如何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一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已有的经验证据表明锦标赛激励会促使管理层采取更加冒险的行为以最大的概率实现职位的晋升。本文检验了首席财务官(CFO)的晋升锦标赛激励与公司税收激进程度之间的关系,研究证据表明,CFO被给予的锦标赛激励越大,公司的税收激进程度越大。进一步地,本文对上市公司按照最终控制人性质分类,重点关注政府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中锦标赛激励对公司税收激进程度的影响,经验证据表明,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锦标赛激励越大对税收激进程度关联效应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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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FO Tournament Incentives and Corporate Tax Aggressiveness

MA Xiao-min, QI Huai-jin

(School of Accountancy,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 China)

第5篇

【关键词】 营改增; 税收遵从; 交通运输业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071-04

一、引言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将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将试点推广至全国。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31日,“营改增”已累计减税3 276亿元,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交通运输企业支出中人员工资、燃油费用、路桥通行费等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不降反增,客观上产生了税赋不公的现象。

税收遵从客观上是衡量国家税收是否公平的标准之一,由税赋不公导致税收不遵从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我国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营改增”前后各税种税负率入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考察其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为税收征管实践提供数据参考。

二、文献回顾

西方税收遵从的研究起源于经济学理论中的预期效用论,Allingham & Sandmo(1972)运用A-S模型研究所得税的逃税行为,并确立了税收遵从的学术理论研究地位,之后对税收遵从的研究逐渐分化为三个理论:震慑理论、契约理论和前景理论(刘华等,2009)。近年来,对税收遵从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研究逐渐兴起,如Haw等(2004)研究得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会降低企业内部盈余管理的水平。国内学者对税收遵从的研究同样起源于A-S模型,袁国良(1995)在西方学者的A-S模型上建立了个人所得税逃税模型,并根据模型提出了治理个人所得税逃税的对策建议;刘芳、陈平路(2004)通过分析A-S模型,运用成本―收益模型分析了税率、稽查率、惩罚率以及心理成本、社会成本对逃税的影响。近几年,针对税收遵从的实证研究日益兴起,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基于调查数据基础之上的实证研究,如刘振彪(2010)通过300份纳税企业的调查问卷,实证分析了税制、税率、信息非对称、税收征管及人们公平感觉等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陈金宝、陆坤(2010)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对北京市企业税收遵从意识进行了测算,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二是基于财务报表数据的实证研究,如戴德明(2006)从会计―税收差异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会计―税收差异与盈余管理水平有着明显的相关关系;米旭明、黄黎明(2012)在所得税征管改革的背景之下,通过会计―税收差异,研究了我国东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征管差异、税收遵从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关系。

从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可以发现:首先,对税收遵从的研究均始于经济学的预期效用模型,并逐步向实证研究方向发展;其次,我国学者对税收遵从的研究伴随着税制改革的身影,如2009年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以及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等;最后,我国流转税税制改革(营改增)与税收遵从相关关系没有得到研究。

三、研究设计

本文主要考察“营改增”与公司税收遵从之间的关系。“营改增”主要通过“营改增”实际月份数、增值税实际税率、营业税实际税率及所得税实际税率四个变量进行衡量,而税收遵从则通过公司避税程度进行衡量。

本文拟采取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考察上述关系:

TAXAV=?琢 + ?茁1Change + ?茁2Rvat + ?茁3Rbt + ?茁4?驻Rit +

?茁5Rota+?茁6InAsset+?茁7Dar+?茁8Naps+σ (1)

1.TAXAV为税收遵从,当公司避税程度较高时,税收遵从程度较低;当公司避税程度较低时,税收遵从程度高,主要通过公式(2)、(3)、(4)计算得出。

BTD=Ys-Yt (2)

BTDi=?琢+?茁TAi+?啄 (3)

TAXAVi=■ (4)

BTD为税会差异,表示税前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Ys为税前利润总额,通过利润表取得数据;Yt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Yt=■

数据均可以通过财务报表获取(适用所得税税率采用母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TAi为总应计利润,本文采用叶康涛(2007)的计算模型,通过资产负债表来计算总应计利润,具体公式如下:

TAi=?驻Asseti-?驻LIABi-?驻CASHi (5)

其中,?驻Asseti表示年度资产变化额,?驻LIABi表示年度负债变化额,?驻CASHi表示年度库存现金变化额,均由第t年资产负债表数据减去第t-1年数据计算得出。?驻TAXAVi为公司避税程度变量,通过公式(2)、(3)、(4)计算得出。Asseti为公司期初总资产,通过资产负债表获取数据。

2.Change为“营改增”月份数占比,主要考察“营改增”时间与税收遵从之间的关系。

3.Rvat为增值税实际税率,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得出,具体计算方法是:

[(■或■)-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营业收入(城市建设维护税有1%、3%、7%三档税率,当上市公司该税率出现两档或者三档时,则用教育费附加进行计算,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4.Rbt为营业税实际税率,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得出,具体计算方法是:■。

5.Rit为所得税实际税率,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得出,具体计算方法是:

此外,将总资产报酬率(Roat)、期末总资产的对数值(InAsset)、资产负债率(Dar)以及每股净资产(Naps)四个控制变量加入回归方程,主要是因为Wilson(2007)认为公司实际盈利情况与避税程度存在相关关系以及米旭明、黄黎明(2012)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的对数值可以控制可能的规模效应。具体变量名称、含义见表1。

四、样本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使用2010―2013年度沪深A股中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选取了道路运输业等5个二级科目上市公司数据进行研究。在样本选择上,为了使回归结果真实、有效,作如下技术处理:剔除了ST及*ST的公司;剔除了城建税与营业税明显不配比的公司;剔除了数据缺失的公司。若城建税出现多档税率,则通过教育费附加计算。同时,由于“营改增”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2013年8月1日在全国推广,部分税项数据仅在年报附注中体现,本文使用2010―2013年度年报数据为样本,最后选取了55个公司样本,220个年度样本。所选取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锐思数据库,使用SPSS19.0进行实证研究分析。

(二)描述性统计

由表2和表3可以直观看到,增值税实际税率与税收遵从存在正相关关系,2012年和2013年由于受到“营改增”的影响,营业税实际税率与增值税实际税率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所得税实际税率一直维持在6%左右,与上述三者并不存在相关关系。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回归结果

根据表4、表5和表6可得到可决系数R2、F统计值和p值。其中可决系数R2为0.772,说明所有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税收遵从77.2%的变动,该方程的解释能力较强;F统计值为93.86,说明方程整体上看线性关系显著;自变量所得税实际税率和资产负债率的t检验值低于临界值1.65,其余变量均通过了t统计检验,因此需要对上述两变量进一步分析。

(二)共线性分析

通过对自变量进行共线性检验,如表7可以看出,各自变量容差均小于1且VIF均大于1,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可以根据t检验结果,认定所得税实际税率和资产负债率两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税收遵从无相关关系,在回归方程中剔除。

最终可以得出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为:

TAXAV = 0.568Change +

0.15Rvat - 0.084Rbt + 0.086Rota + 0.448InAsset +0.078Naps

(三)结果分析

由上述回归方程可以看出,营业税实际税率与税收遵从呈负相关,主要原因是营业税重复征税所致;营改增实际月份数、增值税实际税率以及控制变量(剔除资产负债率后)均与税收遵从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营改增”的确使税收遵从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并且前后链条抵扣的方式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倒逼企业核算方式更加科学、透明,更加遵从税法与税收原则。同时,控制变量与税收遵从呈正相关也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解释:(1)总资产报酬率是评价运用全部资产的总体获利能力,是评价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说明获利能力越高的企业对于税收政策法规的遵从度越高;(2)期末总资产是指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衡量的是企业的规模,说明企业规模越大,财务核算越健全,税收遵从度也相对越高;(3)一般而言,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通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说明盈利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越强,税收遵从度也就越高。

六、对策建议

本文从2010―2013年度55家涉及“营改增”的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入手,考察了交通运输业的实际税负及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1)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流转税税负(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约为3.5%,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实际税负率并没有显著提高;(2)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负较高,达到了6%左右,受“营改增”的影响也不大;(3)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税收遵从与“营改增”、增值税税负、总资产报酬率、期末总资产、每股净资产呈正相关关系,与营业税税负呈负相关关系。

从实证结果来看,“营改增”、增值税税负和期末总资产对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税收遵从影响最大,当“营改增”、增值税税负和期末总资产对数值分别增加1%时,税收遵从相应增加0.568%、0.15%和0.448%,说明在现有条件下,大力推进“营改增”,释放更多财税体制改革的“红利”,是提高广大纳税人税收遵从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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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振彪.我国税收遵从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3):93-96.

[7] 戴德明,姚淑瑜.会计―税收差异及其制度因素分析――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06,32(5):48-59.

[8] 米旭明,黄黎明.企业所得税征管差异与税收遵从和公司价值研究――来自深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证券市场导报,2012(10):010.

第6篇

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对和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造成税款流失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控制。税收行业管理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制度、行业税收分析、行业评估模型等管理措施,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归类和分析,揭示同行业、同一税种税负的弹性区间和行业税收管理特征规律,以期达到控制行业税负,防止偷骗税行为发生,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因此,两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将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应用到实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可使税收管理目标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

公平理论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主要着眼于公平感,而不是绝对的公平。公平感由三维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分配公平指对资源结果的公平感受;程序公平则更强调分配资源时使用的程序、过程的公平性;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即包括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广大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骨干、重点企业,通常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程序、办税事项的流程、环节等希望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服务中更加公平、透明、高效。除税收制度上的公平透明对待外,纳税人要求的公平、透明还包括对税法采取不同态度的纳税人,如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操作性失误的企业、筹划性遵从的企业和恶意偷漏税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甄别,区划对待,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鼓励和纠正。这样更能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和纳税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互补性和协作性。

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同行业同税种税负弹性区间。两者的共性特征是整合分析纳税人各种涉税申报数据指标,包括各项销售收入指标,各项财务分析指标、投入产出指标、物耗、能耗指标等动态、静态指标,利用税务机关构建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一定的数理模型来计算、分析、预测和评价一个企业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或背离正常的指标体系,判断和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为纳税评估、检查、审计、反避税等提供案源和线索。为此,将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更能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监控管理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同时,也符合“两个减负”的根本要求和税源管理联动运行机制的根本宗旨。

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纳税人更具税法遵从性,纳税服务更具普惠性。

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一般可概括为自觉性遵从、筹划性遵从和对抗性遵从。从这几年的税收实际工作来看,广大纳税人随着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增强,考虑到自身的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以及税收风险带来的税收成本等因素,往往选择自觉性遵从和筹划性遵从的纳税人越来越多。但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还有一定的比例,偷、骗税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对于依法遵从度高的企业,授予a级信誉等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审批、发票增量扩版等方面,应给予更为便捷的鼓励和扶持。对于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则应给予强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但不管是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还是遵从度低的企业,纳税服务的普惠性原则必须坚持,政策引导和查漏纠错必须并举。在日管中,更应体现对存在税收风险的企业,通过及时预警提醒,下达管理建议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管理措施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法遵从度,规避征纳双方税收风险。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促使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对税法的遵从性,纳税服务的普惠性。

二、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市局到分局到科建立起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要求下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根据不同的税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监控和指导。基层税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走势,对同类型、同税种、同行业的企业的全面纳税情况、税负状况和税收风

传奇小法师绝世游戏篮球,风云再起的岁月高中篮球风云一剑惊仙重生之官道险隐患特征特性进行归类、剖析、评价、整改,探索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其次,要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上进行整合和创新。目前无锡市局在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流转税行业分析、所得税行业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制度管理基础和管理实践,要将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机整合再创新,形成符合无锡工作实际、基层工作实践的长效管理制度体系。第三,要将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筹安排,既能体现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成效,又能展示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引领工作方向。

2、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结合无锡国税现有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行业评估模型)、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逐步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可分三步走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充实、完善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符合无锡经济行业特点的预警监控指标和行业税负区间值,实施实时重点监控。第二步,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制的统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成一个管理系统平台,这样既有利于管理的统一性,又能为明年的汇缴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开展所得税行业管理铺平道路。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现有的跨国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归并整合,优势互补,建立既体现风险管理特征又展示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第三步,在实践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融入风险管理特征与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系统再进行大整合、大调整,全面形成对各税种、各行业、全方位、有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实例分析、应用推广。

其实,无锡市国税系统在这几年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应用实践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实例,如江阴三分局的毛纺化纤、纺织行业评估模型、宜兴局铸钢用废行业风险模型管理、无锡市局的涉外税务审计行业指南、市局稽查局的行业检查指南、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税源监控与风险管理模块以及流转税行业分析系统等,基层税务机关在应用这些模型、指南、系统过程中,则是各侧重点反映的效果和程度不同,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加强税源税基监控力度,减少和防范税收风险。因此,我们要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练实施风险管理与行业相结合的、形成管理合力和效应的实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上交流、演示剖析、点评讲解、推广应用,使整体税收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第7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角色转变;税收风险;应对方法

一、新形势下资产管理公司的角色转变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1999年至2000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收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次性下降近10 个百分点。截至2006年一季度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8663.4亿元,其中现金回收1805.6亿元。到2009年,10年的存续时间已经到期,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进行业务改革,对自己的角色进行转变,按照财政部的思路,AMC商业化转型将分几步走,首先是政策性不良资产与商业性不良资产的清分,然后是财务重组.股改.上市。按照财政部的思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已经完成股改,其他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从此,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政策性公司进入到市场的大潮中,按照商业化的模式进行独立经营。

二、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税收挑战

1、资产管理公司以往的税收模式

在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时,国有四大管理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处置相应银行的不良资产而设立,所以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执行的文件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主要内容为:

(1)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2)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

(4)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对涉及资产公司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有人变更的事项,免征印花税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各公司回收的房地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6)资产公司所属的投资咨询类公司,为本公司承接、收购、处置不良资产而提供资产、项目评估和审计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税收上出资政策性资产享受免税的优惠,同时,由于在处置资产时,一般均为亏损,所以一般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新形势下资产管理公司的税收模式转换

在资产管理公司存续10年中,其核心业务逐渐从处理对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即政策性业务转换到收购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对各个商业银行通过市场模式进行商业化操作收购,到现在,资产管理公司对成立初的政策性资产处理基本进行完毕,对商业化运作的模式一直在探讨中,同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2010年开始,逐渐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到现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制改革也在逐渐进行中,同时,四大管理公司在股改后的几年内酝酿上市,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管理公司从政策性资产运作到商业化资产运作过程中税收问题就会逐渐凸显出来,即从以前的免税模式下进入到全面按照中国现行税法缴纳相关税费。

3、资产管理公司在现阶段面临的税收风险分析

现阶段,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缺乏税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相关知识,对税收法规和税收相关法律不了解,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公司内部人员对税法知识模糊,纳税意识淡薄:由于长时间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员工对税收的政策法规知识不了解、不关注,使得公司员工对依法纳税的观念比较淡薄,从而在意识形态中形成少缴税、不交税的风险。

(2)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没有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由于没有很好的纳税意识,从而导致公司在日常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税收法律法规的影响,增加了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无意识的偷漏税风险。

(3)在日常会计处理工作中缺乏对税务事项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控制:长期以来,资产管理公司由于一直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使得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及相关文件中,缺乏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从而导致在财务处理上没有考虑或者不全面考虑相关的纳税事项,从而导致偷税、漏税的风险。

(4)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不能很好的符合税法规定:在日常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过程中,由于对税收法律的法规不明白、不知晓,从而导致在税收申报和税款缴纳过程中,没有很好的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少交税款、不交税款、延迟缴纳税款的问题,从而可能引起企业支付相应的税收罚款及滞纳金的风险。

(5)公司在日常的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不能很好的符合税法规定:按照税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应该对日常的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税务档案以及税务资料进行合理的准备和报备,但是由于公司的内在原因,不能对以上资料很好的管理,从而引起相应的税收风险。

(6)在公司的日常控制中,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税务控制,导致出现税务风险后不能很快的发现、识别,从而导致相应的税收风险。

三、资产管理公司在商业模式下的税收风险应对

鉴于资产管理公司在现阶段存在着以上诸多税收风险因素,所以资产管理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很好的应对、规避相应的税收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的经营目的。

1、在资产管理公司的税收风险应对过程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

资产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该组织应该具有以下机构:

(1)、在资产管理总部设立专门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隶属于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并对财务部总经理负责。在全国的分公司中设立税务风险管理岗位,并对该分公司的财务部负责。

(2)、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具有以下职责及功能: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对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进行税务风险分析,指导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组织税务培训,并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承担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企业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资产公司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

3、资产公司的税务风险控制活动

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结果,在成本效益原则的指导下,对税务风险建立合理的控制机制,全面的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在内部结构和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转变的时候,应该转变税务控制机制,必要时可以请外部专家及税务机关的帮助,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日常和重大业务的流程,从源头控制税务风险。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应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资产管理公司的税务信息与沟通。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确保与外部如中介机构及税务部门的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将税务申报纳入企业计算机控制系统,建立税收申报日历,确保在税收申报期内纳税申报各项税收,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申报系统应该及时提醒。

5、内部监督

企业应该定期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和完善,通过对整个业务流程的监管,从而达到将税务风险降低到企业可控的层面上来。

四、资产管理公司对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

企业有了很好的风险防控系统,但是没有很好的风险防控的方法工具也会产生重大的问题,常用的风险防控的主要工具有:

1、风险承担策略:主要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不重大或者未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风险承担。

2、风险规避策略:主要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识别出来的重大风险作出回避、停止和退出的策略,避免成为风险的所有人。

3、风险转移策略:主要是指资产管理公司将风险通过合同或者服务保证书或者风险证券化的方式将企业面临的风险转移给别人,从而来规避企业的风险。

4、风险对冲策略: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引入多个风险因素或者多个风险,使得这些风险能够相互对冲。例如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第8篇

案例

C公司系A公司旗下子公司之一,系一上市公司,该公司计划2008年度收购母公司持有的与其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其他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为达到这一目的,A公司根据券商及律师的建议,2007年对目标公司D公司、E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清理,以下是清理前后的股权结构:

清理前的股权结构:

在股权清理过程中,子公司F公司将其持有的对E公司的25%的股权以5 000万元的价格卖给母公司A公司,投资成本为2 500万元,股权转让时清点E公司的净资产金额1.8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盈余公积1 600万元,未分配利润6 400万元;子公司E公司将其持有的对D公司的20%的股权以3 300万元卖给母公司A公司,投资成本为2 000万元,股权转让时点D公司的净资产金额1.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亿元,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4 000万元。

清理后的股权结构:

税收筹划的考虑

对企业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正确地划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及其不同的计税方法。在相关的税法规定中,企业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扣除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而股权转让所得则是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不同的计税方法使股权转让行为有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概念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作税收筹划时F、E公司因股权转让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下(假定D、E、F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F公司:(5 000-2 500)×33%=825万元

E公司:(3 300-2 000)×33%=429万元

F、E公司扣除税收后的股权转让净收益分别1 675万元、871万元

由于D、E公司均属集团内的子公司,A公司完全可以决定D、E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在股权转让前对所有利润进行分配,股权转让价格以原转让价格扣除分配后的利润计算,则F、E公司因股权转让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下(假定D、E、F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F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为=5 000-6 400×25%=3 400万元

应缴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格-投资成本)×适用所得税税率=(3 400-2 500)×33%=297万元

E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为=3 300-4 000×20%=2 500

应缴所得税=(股权转让价格-投资成本)×适用所得税税率=(2 500-2 000)×33%=165万元

F、E公司扣除税收后的股权转让净收益与现金股利收益之和分别为2 203(现金股利1 600 +股权转让收益900-股权转让应缴所得税297)万元、1 135(现金股利800+股权转让收益500-股权转让应缴所得税165)万元

F、E公司税收筹划的利益分别为528(2 203-1 675)万元、264(1 135-871)万元。

第9篇

关键词:财务责权 筹划 分析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企业越来越重视财务工作,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财务工作在企业越来越占有核心价值地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务管理需要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时代要求财务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甚至决策的呼声日益高涨,而财务不能仅仅立足于事后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财务应更多立足于企业发展的未来,为企业献谋献策。

一、相关责权

公司领导权利:对财务部相关人员(包括财务部负责人)相关创新成果带来经济效益有最终嘉奖决定表决权。

人力资源部:对财务部相关人员(包括财务部负责人)相关创新成果带来的经济效益有审定的权利。

财务负责人:对自身或带领团队创新带来的经济效益有向人资申报及接受相关嘉奖的权利;对财务部内员工形成的创新成果有审核的权利,对合符要求并带来经济价值的创新成果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请求审定。

财务部员工:对自身或团队的创新成果有申报及接受相关嘉奖的权利。

二、财务价值创造

(一)税金筹划

1 增值税管理筹划

1)原则:为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业务经办人员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尽量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业务经办人员对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的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相关核算人员对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第一次未取得的可酌情进行报销,但累计超过两次(包括两次)对同类型业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的核算人员可不予以报销。对于2000元以下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财务部应根据情况酌情判断予以办理。

2)财务部税务人员应定期对相关增值税政策进行查询跟踪,对涉及公司有利的增值税政策应及时提出并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2 企业所得税管理筹划

1)财务部税务人员在企业所得税非免税期间应加强鉴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工作,尽量减少应纳税企业所得额,同时跟踪并争取相关减(抵)免税额政策,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降低公司成本开支。

2)财务部税务人员应定期跟踪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涉及公司有利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应及时提出并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3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管理、土地补偿款、移民款的筹划

1)公司移民部、计划供应部、财务部应加强公司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补偿款、移民款相关占用面积及税率的核定,对于税法规定的免税面积要及时向相关政府机构或相关经济责任人争取。

2) 公司工程部、计划供应部、财务部应加强公司资源税税目及数量的核定,及时跟踪国家相关法律文件,对部分减免资源税的法律文件应及时提出并实施,尽量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减少公司资源税的缴纳金额。

3)公司财务部应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相关房屋、厂房房产税的核定,跟踪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积极争取在合法的基础上降低相关房产税税费。具体包括:计征依据、扣除比例、计算起始日、申报时间限制等。

4 个人所得税管理筹划

1)公司人资部应保证年度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超过相关国家缴纳标准规定,财务部有义务审核相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合法、合规性。

2) 公司人资部应会同财务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员工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尽量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3) 公司财务部应每年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所得税税收返还。

5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争取

1)公司行业性质及地理位置决定,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政策及电力行业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公司财务部税务人员及其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跟踪了解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公司税负。

6 公司税负与公司经营相结合的筹划

公司税负与公司经营的结合主要指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本年净利润及资金安排的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影响当期及以后期间净利润的筹划。

2)公司固定资产、工程物资购进的所涉本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与本月电力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之差若为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部分金额的纳税申报是否影响近期资金需要量需要考虑。

3)公司所购大型固定资产及组合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本年净利润关系确认。

4)公司企业所得税影响公司净利润,进而影响上级公司下达给公司的全年利润目标。

5)公司大型资产或短期大量资产报废后处置的时间及金额对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而影响当期净利润。

6)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整体的经营形势,在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业务处理时,合理确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时间和金额,增加或减少当期净利润,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7)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影响当期及以后期间净利润的筹划。

(二)资金筹划

1 融资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经营形势向银团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银行贷款,把握国家金融形势,分公司经营形势好坏,外部融资形势好坏,为以下四种情况进行融资:

a.公司经营形势好,外部融资环境好。公司原则上无须向外部融资,但是公司有良好的投资项目及重大战略性工程可向外部融资,但须控制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b.公司经营形势好,外部融资环境不好。因外部融资环境差,融资成本高,公司无须向外部融资。

c.公司经营形势不好,外部融资环境好。为控制经营风险,防止资金链断裂,公司应更多的进行外部融资,并通过集团、大唐国际、重庆分公司总体协调效应及信誉,尽量和金融机构沟通增加公司在金融系统的评级,降低融资成本。

d.公司经营形势不好,外部融资环境不好。公司应更多的开源节流,自身减少成本费用开支,同时应积极向财务公司及外部金融机构争取贷款,同时尽公司最大力量降低融资成本。

2)为促进集团系统内效益最大化,公司融资原则上优选考虑中国大唐集团财务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3)公司应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经营战略、融资成本、净利润目标、预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公司贷款的归还,逐年降低贷款本金和利息,降低资产负债率。

4)财务部须按期归还公司本金和利息,防止银行逾期记录发生,特别防止逾期较长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有公司不良记录,这样会引起作为上市公司的大唐国际整体股价下跌风险,同时影响大唐国际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影响系统内整体的融资成本。

2 资金集中控制节约

1)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大唐国际及财务公司要求,每日、每周、每月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上划各个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保证财务公司对集团系统内所有资金统一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整体运作效率。

2)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系统内的金融工具(包括: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法人透资账户、银行债券、基金产品等),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比如:通过隔夜投资、购买短期票据、基金和理财工具,可以提高资金收益。

(三) 价值链分析

1 工程款价值链分析:工程部和计划供应部商讨报公司领导确定公司概算,计划供应部确定概算后进行招投标、集中采购、零星采购等并进行工程物资的购进,计划供应部办理完相关手续交予财务部入账并划款。由于每项工程款金额巨大,从确认概算、到采购、再到财务部付款,整个过程须相关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工程款项金额的核定,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公司减少工程支付成本。同时,在既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尽量延期支付公司工程款项,增加工程款项支付过程中的时间价值。

2 固定资产购进报废处理价值链分析:固定资产购进首先须相关业务部门向计划供应部提交申请,计划供应部同意后并经领导批准可进行固定资产购进工作,计划供应部购进固定资产后交予业务部门使用。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同样首先须相关业务部门向计划供应部提交报废申请,计划供应部同意后并经领导批准可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相关业务经办部门完成相关手续并交予财务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于跨年报废的固定资产财务部应考虑是否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然后决定是年前进行处理还是年后进行相关资产报废账务处理。在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处理过程中,计划供应部应尽量选择既不影响质量,又能达到使用要求,售后服务好的固定资产。货比三家,购进相对造价较低的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