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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国;税收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一、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
从硬件上看,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国内收入局就使用计算机处理税收业务。目前收入局系统现在硬件设备有150多台大型机,1620余台中型机,10万多台个人计算机,以及3万多台笔记本电脑。63个地方税务局和近700个基层税务单位应用计算机系统。可见,美国从中央覆盖到地方的网络及强大的硬件系统为美国税收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基础。
从软件系统来看,美国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在人员的培养上,美国也非常注重,通过加强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培养了大量信息技术人员。根据最近统计,收入局全部人员100229名,信息技术人员有7772名,信息技术人员占全体人数的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6.7%上升到2002年的7.75%。如果包括地区和基层税务机关,每天有70000名员工直接使用计算机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从管理上看,同时美国国内收入局在马丁斯伯格和底特律设立总部计算机中心,在费城。亚特兰大等十个城市设10个大区服务中心。美国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美国国内收入局总部的局领导班子中,有一名副局长专职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兼任首席信息官(CIO)。收入局设有两个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门,一个负责业务需求,另一个负责技术开发管理,都接受主管副局长兼首席信息官直接领导,相互协调、配合,统领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二、税收信息收化发展启示
美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同其本身的经济和信息系统的完善是密不可分的。中国毕竟在国情和税制税法上与美国不同,对于美国做法不能照搬,但我们可以研究其发展借鉴经验,同时在不断创新发展,完善我国税收信息化,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与纳税服务。
1.国家、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
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多家科技公司合作不断更新软件硬件系统,收入局为税收信息化设立专属机构都是信息化的保障。
2.强调税务系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养
注重工作人员税收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综合素质,美国还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
3.重视开发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美国在国家计算机中心和分布在全国的10个数据处理中心组成了税务管理系统,负责纳税申报、年终所得税的汇总清算、纳税资料的处理等。对于纳税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
4.对部门机构进行管理改革以配合税收信息化
专门设立信息技术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内部部门业务整合核心税收业务,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化发展方案。
5.美国收入局与外部各大科技公司合作
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6.加强信息资料的联网共享
不仅注重纳税人信息收集准确性和安全性,美国国内收入局还和有关政府部门实施信息共享。我国税源数据信息少,共享程度低,基本上只是来自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不利于发现纳税人偷逃税问题。利用外部涉税信息与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进而发现偷逃税线索,是今后税收信息化建设重点。
7.强化纳税服务
服务手段从手工向信息电子化发展,美国国内收入局网站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缴纳、网上税法宣网络纳税辅导等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大大提高了纳税服务。中国纳税服务目前主要是人工为主,电子远程申报业务覆盖面不广,网络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在利用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服务方面,还刚刚起步,网站涉及内容少,信息更新慢,网上办事和政务工作的功能有待抓紧开发应用。
8.美国对信息安全非常重视
除了用技术手段严密防范非法入侵外,还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税务局可以接收纳税人的电子邮件,但承诺不会给纳税人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信息交流,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官员不能查询及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更不能泄露纳税人的保密信息,否则会被。我国在信息管理上也应不仅重技术保护,还应改进管理。
9.美国后期注重软件和管理平台的整合
对于前期美国同十几家软件公司签订协议开发软件,导致软件层次不齐,没有统一的平台,不利于数据共享及管理。后期美国开始开发统一软件,注重整合与统一。中国在发展中也存在类似问题,今后技术开发重心也将是软件的整合及管理平台的统一。
三、总结
上文通过对中国税收信息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的总结,分析美国税收信息化经验,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同美国具有不同税制及国情,对于经验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必须结合中国现状加以利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美国在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也有许多不足,比如早期过于依赖外部司的技术力量导致管理不善和成本剧增等。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也必须避免这些错误。
参考文献:
国税制改革逐渐驶入深水区,一批提供税务软件和服务业务的企业也期待趁机能有更好的发展。然而,如何掉头?多元化是否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专注税务行业12年的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税友集团)也开始做调整。“税友集团服务方面的收入增幅不断提高。” 税友集团副总裁李华说。税友集团由起初只针对税务局和企业做些小软件,到立足税务,参与金税三期核心项目;从简单的纳税软件使用服务,到现在的服务立身,把软件业务和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在软件应用服务的基础上,税友集团正在试图由软件企业转型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专业化服务模式企业。
目前,云计算在各个领域呼声甚高,立足税务软件和服务业务的税友集团等企业又将如何迎接这波潮流?
立足税务
李强强:税制改革大背景给税友提供了哪些机遇和挑战?
李华:税友集团的业务始终还在税务领域,立足税务是税友集团做专、做精的根本策略。税友集团发展多年,没有跨出税务这个行业。
一方面面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产品,例如网络纳税申报、增值税发票认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等产品。网络申报纳税方面,原来纳税人需要跑到纳税大厅申报,现在通过网上操作就可以做到了;增值税发票认证方面:增值税发票有17%的抵扣,假如票是假的,就相当于假币,所以发票的真伪很重要。发票的真伪,原来要到纳税大厅验证,现在通过税友的软件,在网上就可以验证了。
目前税友集团已经将这些面向纳税人使用的基本纳税服务软件整合成一个产品——易税门户,通过易税门户,纳税人可以实现数据共通,避免多次登录等问题。
另一方面,税友集团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核心系统的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现在中国的税制正在进行改革,尤其是个税方面。原来采用分项税制,现在是分项税制和综合税制结合。以综合税制为方向的改革,基础是以自然人为基础的信息化建设。我们在金税三期做了一个项目:个人征收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实施后,建立一个庞大的自然人数据库,将为分项税制向综合税制改革提供最根本的基础信息。税友集团最近中标的一个项目就是有关数据分析方面的项目。
李强强:税友集团的发展是怎样的路径,背后是什么原因?
李华:整个信息化建设是螺旋形上升的,不是一蹴而就的。金税二期的信息化建设是局部完善的,各信息化系统会存在信息无法共通的问题。2008年到2009年金税三期提出时,是要建设一体化、统一的系统。近两年也是非常好的参与时机,税友集团也参与了一些项目。
中央把项目建设好后,一直延伸推广到地方,再推广到纳税人,需要一定周期。我们一方面参与到金税三期核心项目的建设,另外的主要业务是面向纳税人的服务,该部分业务处于信息化建设阶段的实施阶段。因此体现在税友集团的发展图谱中,可能就要晚一两年。
另外,一批企业对纳税服务软件已经应用的比较成熟了,操作也比较熟练。但这个过程中,他们却另外产生了新的需求,我们发现了这些需求。如新办的企业有办税方面的咨询需求,从哪里领卡,如何申报,这便产生了培训辅导咨询的空间。这就是由软件应用产生的增值服务需求。税友集团能做的不止这些,如个税税制的调整,每年的年终奖如何发放,这些已经包含税收咨询筹划的需求,这些都是税友集团需要不断发展的地方。
李强强:通过多年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应该有了大量的涉税数据,税务部门对数据的利用价值高吗?
李华:当然。信息化建设从数据的角度看,可以分为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处理、数据的分析利用几个环节。目前来看,税务局有关数据的分析利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很广阔的提升空间。
税友集团中标了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决策支持项目,该项目就是数据分析系统,其出发点是信息管税、税源的专业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纳税忠诚度。企业有成千上万家,但人的精力毕竟有限,纯人工进行管理和服务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数据分析系统开展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工作。如浙江等地都做领带、皮革、化工,我们可以就领带、皮革、化工行业做些宏观方面的分析数据。有些企业做得很大,但税率明显低于同行业,这就有些问题。依据该系统分析出来的基础数据,税务局可以做出一些判断,这个系统对税务局来说非常有价值。这套系统在河北、新疆、上海等地都在使用,取得的效果非常好。这是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手里的一把利器。
由软件到服务
李强强:税友集团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什么?
李华:税友集团提供的软件基本都是免费的。但我们有一些增值服务,如一些大的企业有安全方面的需求,衍生出对税收数据的安全考虑,于是有了税收数据安全方面的产品。有些企业有其他的信息化系统,例如:财务软件、ERP软件等等,这些系统如何与税务软件之间的数据进行互通?这就有了数据整合、接口开发的需求。有些会计有移动办税的需求,税友集团也提供移动办税的相关产品。
这些还是软件应用层面的需求,再往上还有一个层级,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要求,企业的新需求就凸显了,企业可能会因为不了解税收制度而非主观意愿的“偷税漏税”,因此需要有新的软件或服务来辅助他们。这就是咨询服务类的需求。
因为对财税、信息、政策法规的变化理解不够到位,中小型企业更需要这些服务。我们用信息化手段做一个平台,后面有知识库的支持,从而实现大量的专业化咨询服务。
李强强:现在,税友集团的业务中增值服务能占到多大比例?
李华:现在来看,增值服务的比重非常大。税友提供的基础软件,即标准化软件本身是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由此衍生的增值服务,完全市场化地由纳税人按需购买。
网上申报顾名思义即纳税人将有关纳税申报的电子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给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手续的工作。它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手段,使纳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网上申报是目前世界各国正积极推广的纳税申报方式之一,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纵观世界那些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早已实现了网络税务申报,告别了无纸化办公。我国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加管理”的工作要求,在优化服务、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对网上申报也已开始了摸索和尝试。各地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
税企的“动车族”――网上申报正在全国范围内开花结果。各地税务部门纷纷开展了一些多元化申报方式,其中网上申报以其方便、快捷、全天候的服务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青睐,正逐步成为纳税户的首选申报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税务申报业务。
回想昨天,每到月初税务申报时期,国地税大厅便人头攒动、人生鼎沸,人龙在窗口徘徊。经常是因为排队发生争执,窗口内外一片混乱,更有堪者惊动了110。为此各地税务局也没少想办法,如有的地方税务上了打号机,有的地方税务延长办公时间,有的地方税务加大了疏导力度。目的是为了防止纳税人申报时加塞的现象,但是又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如有的纳税人一次多打号,又造成了人为的重复减慢了申报进程,因为种种因素使纳税服务投诉的屡高不下。
为了解决纳税人办理税务申报这一难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全国各地税务局专门组织开发了网上报税软件,信息比对更加精细。如个人所得税软件的全面展开有效的控制了偷漏个税的不法之徒,增强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等。
今天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大连、深圳、上海等多个城市已全面展开了国地税的网上申报。做为纳税人的企业减少了往返税务局、银行的时间,工作效率成倍的提高。做为税务机关也提高了纳税服务效率,促进了纳税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减少了之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税企因此建立了较为和谐的征纳税系,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增长。在实行网络申报的地方,税务申报成为纳税人享受服务的过程。使纳税人摆脱了以往去税务局申报就像上考场,总是怕来不及,怕出错,怕跑冤枉路。现在税务局的网上服务是越来越好,纳税人办税再也不紧张了。
网络申报作为信息的“动车族”也从摸索和改进中不断地走向成熟。目前全国的网络申报各具特色,有先进的有落后的,有的地方在申报高峰期运行得不到保证,时有网络不通的现象,另外网络申报中税银连接问题也时常发生,网上申报数据的安全性问题也不容忽视。网上申报的规范化问题函待解决,有的地方网上申报的年检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立足我国国情,应该为我国网络申报设立一段较长的免税期,这样会更加有效地进行网络申报推广。制定统一、规范的网上申报程序刻不容缓。立法几近空白,立法进程相对滞后。
关键词: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 优化服务
一、 纳税服务的涵义和内容
(一) 纳税服务的涵义
纳税服务是在税收管理中,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税收权利的需要,为纳税人提供的各项涉税服务的总称。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进行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主要形式。税收的产生来自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需要,即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税收来自于纳税人的收入和所得,并用于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为纳税人提供优良的纳税服务也就成了国家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
(二) 纳税服务的内容
1. 税法宣传。
2. 纳税咨询、辅导。
3. 涉税事项办理。
4. 个性化服务。
5. 投诉处理和反馈。
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 纳税服务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必然选择。
2. 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关键所在。
3. 纳税服务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紧迫要求。
4. 纳税服务是提升地税事业整体水平的现实需要。
三、 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纳税服务理念落后
1. 税务干部服务理念落后。主要表现在:(1)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本位”意识,税务机关的服务举措是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管理的体系,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体系。(2)过多注重形式,肤浅地照搬了银行等窗口服务部门的做法,服务层次不深。(3)忽视了纳税人的需求,使得纳税服务“供求不对路”,纳税人需要的项目没有被列入服务重点。(4)纳税服务未能遵从纳税人自愿的原则,而以税务机关管理需要为出发点。
2. 纳税人理念落后。本身作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由于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对纳税人的权利缺乏了解,因此缺乏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完善的纳税服务的自觉意识,期望值不高。这种期望值的不高,直接导致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监督。
(二) 税务系统内部还未能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1. 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衔接不到位。缺少纳税服务组织机构,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联系不畅,征收岗位发现的纳税人服务需求不能及时传递到管理岗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环节的服务需求不能及时传递到征收、稽查环节。税务稽查只管查账,没有担负起相应的纳税服务职能,征、管、查未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纳税人服务。
2. 跨地域的税务机关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渠道。在现行的属地管辖的原则下,同一企业在不同地区的分公司所接受的税务管理机构不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缺乏必要的联系渠道,各管各的事。在办理纳税事宜上,本来税务机关相互联系就可以了解的税收信息,却由纳税人到一个税务机关取得信息资料,再送到另一税务机关,加大了纳税成本。
3.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缺乏畅通高效的沟通联系渠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没有固化、畅通、高效的联系渠道,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不能及时传递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也不能及时了解不同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不同需求。有的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信息的主动性差,重税收管理性信息,轻服务需求信息,没有建立长期、固定的模式,对纳税服务信息的了解片面、不完整。
(三) 信息化服务形式和渠道相对单一
1. 政府对税收信息化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缺少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目前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形成了联系各级税务机关、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政府缺少严密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各部门之间信息化发展很不平衡,有的部门才刚刚起步,形成了税务机关一枝独秀开展信息化服务的局面,总体服务效果不理想。
2. 信息管理部门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机关信息业务技术部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基本上仅仅能够负责系统内的网络建设和后台数据库的维护工作,不能对前台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操作监控;而前台操作人员由于计算机水平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采集数据的准确性不能完全达到要求,形成一些垃圾数据和失真数据,降低了信息数据的利用价值。同时,由于技术维护人员缺乏,对纳税人的技术支持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的应用。
(四) 缺少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
缺少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主要表现在:(1)目前的纳税服务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不重视成本――效益分析,从而不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2)税务机关内部不重视对征管工作质量的考核,没有把服务质量考核摆到相应的位置上。也没有建立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内部考核制度,且缺乏由纳税人广泛参与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五) 税务中介服务有待深化
我国税务中介服务的主要形式为税务服务,我国税务始于1998年,在维护纳税人权益、配合征管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当前运行情况看,有些地方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1)个别地方税务与当地税务机关未彻底脱钩,人员与税务机构工作人员交叉,服务内容上存在“越位”现象,服务方式上有行政命令的痕迹。(2)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亟待提高,服务内容的层次较低,服务质量较差。
(六) 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完善
虽然目前新的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做了原则性指导,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纳税服务的立法层次仍然较低,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反映纳税服务的法律法规。对纳税服务本质、范围等内容缺乏法律层面的界定,缺乏纳税服务统一标准,考核评价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过错追究机制,导致了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缺乏法律支持,纳税服务规范征收行为的作用难以发挥,纳税人权利的保障难以落到实处,这是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根本原因。
四、提升纳税服务的方法
1. 重新树立纳税服务观念。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要切实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2. 深化纳税服务。(1)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需要,从上到下高效能的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2)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3)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3.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在提高能力上下工夫,引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开阔服务视野,拓宽服务思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思想教育,岗位练兵和各类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 完善纳税服务机制。首先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使纳税服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其次,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议评价机制和服务质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将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主干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正处于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过程中,必须要由“管制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而纳税人需求的发展变化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方向和实践意义,应该从一定时期内大多数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出发,依托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调整和改进纳税服务,为市场经济下的中国构建一个普遍的无差别的纳税服务环境。
参考文献:
20*年组织收入*万元;
13年,组织收入翻了近13倍;每一分税费,都凝聚了*地税人的辛劳和汗水。
*年,时任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同志被
评为“省劳动模范”。
*年,县地方税务局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市文明单位”。
*年,县地方税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
20*、20*年,县地方税务局连续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的光荣称号。
20*、20*、20*年,县地方税务局连续三次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文明行业”的光荣称号。
20*年,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获得了市“五一”劳动奖章。同年,县地税局还获得了“20*-20*年度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殊荣。
13年,近百项荣誉牌挂满了县地税局的“荣誉墙”,从县级、市级、一直到省级,每一项荣誉都包含了*地税人辛勤的劳动、默默的耕耘和无私的奉献。
加强征管全力以赴组织税费收入
科学化、精细化治理是新时期对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县地税局积极推进社会化合作和团队合作,整合大征管流程,发挥资源的最大效应;加强基础数据治理,挖掘数据应用潜力,建立“一户式”理念下的征管相关数据存储应用系统;强化治理责任,构建税源即时型规范化治理系统;发展社会协税网络,实现税源精细化治理的外延扩张。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收入任务,实现了收入总量逐年攀升。到20*年共组织各类收入突破2亿元,与建局之初的1900万元相比,增长了近13倍,组织收入的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55%,为*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持。
依法治税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法治型税务是税务文化的主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县地税局认真实践“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ISO90*标准化治理为手段,搭建好执法监督平台,树立团队和个体的执法意识;推进专业化稽查的进程,实现稽查工作突破性发展。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源头控管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的税收执法体系。税收执法程序正确率达到95以上,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5以上,查补税款入库率达到90以上。
服务为先构建高效文明的“服务型”机关
公共服务型是政府职能的发展方向,服务型税务是税务文化的终端,县地税局适应这一要求,科学构建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的全新纳税服务体系。坚持“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以办税服务大厅为枢纽,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20*年全面导入ISO90*国际质量治理体系,提升税收服务层次,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高标准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在县地税局得到了确立,树立全新服务发展理念,构建创新服务平台;规范服务与特色服务相结合,实现服务功能的最优化;接受全立位的服务监督,将服务由被动滞后向主动迎前转型。实现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更加满足,社会随机调查满足率达到90以上,社会综合评价满足率达到100。
以人为本构筑事业和谐发展的中流砥柱
未来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满足自身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谁就占据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县地税局十分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人都是有用之才”的用人理念,以提升中层干部能力为龙头,以建设分类人才库为纽带,以富于活力的竞争机制为着力点,强化“七型”干部队伍(廉洁型、学习型、规范型、法制型、服务型、信息型、专业型)建设,强化目标建设力和目标执行力,构筑自主型的行政治理模式。以“学习型”税务为载体,积极构建优秀的税务文化体系,推进县地税局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推行能绩治理,用科学的激励机制促进团体和个人的不断发展;采取综合教育和分类施教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实施全过程的监察督办,使阳光工程体现在每一个细节;通过科学、高效、规范的行政治理,使县地税局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优秀团队。工作。坚持清正廉洁,自觉反腐倡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适应地税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洁从税教育,从严治队、严格治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果断克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加强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尚。县地税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勤俭节约的好风气,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治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六好”为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激励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实效。同时,县地税局勇担社会责任,仅在县委组织开展的“双促双联”活动中就募集资金58950元,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帮助联系户脱贫致富,充分展示了县地税局主动承载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科技兴税推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
收入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依照税收法规、税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而设计的。例如,有三个不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因为不同种类纳税人适用不同征收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并且,各地的硬件和软件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同税务服务中心和地区税务部门,可能获得不同产品,即使同样产品,使用方法也有所细微差别。另外,有许多特别的程序和系统,以适应税法特别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800多次因为税法修改而导致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建设规划
在收入局,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1998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收入局改组革新法案(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of1998),收入局经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策划,由分区域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改革成为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
目前,收入局下属的业务单位按照纳税人类型分为工资和投资收入司、小企业和自我经营企业司、大中型企业司、免税组织和政府实体司等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职能单位有犯罪调查司、复议司、纳税人辩护支持服务司等部门。服务单位有纳税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随着收入局组织结构改革,业务系统也在变革调整,因此必须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来适应这种变革更新。况且,信息技术系统已经严重落后,也需要更新和集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上述各系统中,电子申报系统是近期目标,其具体规划是在2003年前使所有的申报准备工作通过电子手段完成。1999年收入局局长CharlesO.Rossotti向国会财政委员会汇报时,称信息技术在推动收入局现代化和完成国会要求在2007年底前实现80%个人电子纳税的目标等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收入局需要解决资金、培训和技术问题。当年12月,国会批准从5.06亿美元信息技术资金账户支出3500万美元给美国国内收入局进行技术更新。之后,收入局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CSC)以及一组顶尖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签订了一个协议,来管理和协调对IRS核心业务系统的建立,实施税务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收入局设立了新的副局长职位,主管信息化建设,聘请有着信息技术背景的John Reece担任副局长兼任首席信息官,由于John Reece长期在企业工作,有业务和技术整合工作经验,所以被寄予厚望。
截至目前,收入局与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为首的八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提供核心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框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作,达到卡内基梅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三级资格水平;NorthropGrumman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负责更新图像识别处理系统,该系统从1993年开始已经处理了8.5亿份图像及表格,该公司还将负责以后的程序修改及技术更新。为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加强纳税人服务系统,收入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服务,在目前已经十分成功的网页上增加更多的内容,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例如提供近10年的税表、文献;提供在线表格,纳税人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提供纳税人经常性问题及回答,给纳税人指导;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较好的纳税服务,较大地促进了电子申报率的提高,由1998年的20%上升到2002年的35.8%。
建设经验和问题
从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及初步成效等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国会、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收入局信息化建设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中最大的项目,国会财政委员会亲自过问方案制定、资金预算及实施情况,并要求按期递交实施情况报告,听取有关汇报。
其次,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第三,强调利用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和其它业务部门的服务功能。收入局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有效管理、利用信息资源,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给其他税务部门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把其他业务部门当作自己客户对待。
第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与外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与其它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需求方案;二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实施方案;三是收入局与外部各大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前言
现行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多年的征管工作实践和积极探索,效能逐步显现。它促进了税收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如人意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目标。从改革目标可以看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构建这一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
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三、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十五”期间,河北省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夯实基础,理顺关系,步入规范,树立形象”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使队伍精神状态有了明显改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基础性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是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一中心,改变了“任务吃紧、虚收严重”的状况,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十五”之初,河北国税面临的收入形势十分严峻,不但任务压力大,还背着14亿元虚收的包袱。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治税,有税尽收,无税禁收”,在经过多方努力消化虚收的基础上,细化管理措施,加大稽查力度,大力清缴欠税。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国税收入持续大幅增长。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达到622.38亿元,是2000年的2.7 倍。“十五”期间累计组织收入2036亿元,是“九五”的2.16倍,年均增长22%,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稳步推进依法治税,改变了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较为随意的状况,使税收执法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十五”期间,我们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对内,共按照规定追究执法过错人员18899人次,从而使税务人员逐步养成了按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的良好习惯;对外,坚持不懈地开展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大力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共检查纳税人26.54万户,查补税款21.85亿元,使依法治税的外部环境也有了明显好转。
三是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改变了“数据不集中、资源不共享、重复开发建设”的状况,形成了向高层次、一体化、多功能发展的态势。“十五”期间,河北国税的信息化建设全系统共投资3.1 亿元,相当于“九五”期间的10倍;年年都有新项目,一年一个新台阶。五年前,省市局都没有像样的机房,现在都建成了高档次的数据处理中心。五年前,征管数据分散在县和所里,现在各种电子数据信息已实现省局集中存储、分级应用,使所有数据均得到充分的分析、处理和应用。五年前,征管软件功能仅仅能满足部分征管业务处理,现在的综合征管系统基本包容了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并实现了“一窗式”管理和“一户式”储存。五年前,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基本上以直接上门申报、现金缴税为主,现在基本实现了多元化电子报税、银行划款。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变了“消极悲观、情绪低落”的状况,使班子凝聚力和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意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3次排名第一。全系统国家级“文明单位”达到67个,省级“文明单位”达到8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达到92个。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在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加强廉政监督上下工夫,使税风税纪进一步好转。在全省行风评议中,连续三年名列榜首,并获得免评资格。
五是扎实推进基层建设,改变了“基础设施落后、管理不规范”的状况,形成了软硬件建设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过去,由于资金投入不当,基层基础设施落后的矛盾非常突出。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制定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大力压缩机关经费开支,并利用经费改革的机会提高人均经费水平,最大限度地把资金投入基层。五年全系统共投资8.89亿元,新建改建了47 个区县局的办公楼,200多个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并将1.13亿元的欠账全部还清。除此之外,还投入大量资金为基层征收单位配备了计算机和办公设备。不仅改善了基层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而且还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基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回首过去,艰苦奋斗铸辉煌;展望未来,励精图治谱新篇。“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国税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努力实现税收收入略快于经济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改进税收计划管理办法,使税收计划符合经济税源实际。加强税源分析和预测,及时进行收入调度,增强收入工作主动性。完善重点税源监管体系,及时掌握影响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
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学习税收相关法律,严格按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推进执法检查日常化,严格贯彻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整治。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税收征管体制,落实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明确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搞好协调配合。搞好申报征收工作,加大清缴欠税的力度。改进税收分析,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化纳税评估,搞好发票管理,实现对税源的严密监控。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税制改革,深入研究解决新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税管理。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建立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所的四级网络平台。分步推广应用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四个应用系统。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
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要求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行为,营造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外部环境;尊重纳税人的权益,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合理配置现有征管资源,最大限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规范征管制度和程序,符合国际惯例;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统一高效的税收网络和征管机制。以上要求折射出诸多税收征管深层次问题,表现为传统征管理念与现代征管理念之间、税收征管方式与税源管理的变化之间、信息获取应用水平与信息管税要求之间、机构职责设置与专业化要求之间、制度体系建设与税收征管改革发展要求的不相适应。
2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
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核心是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首要是纳税服务工作,并提出纳税服务的四化建设。
2.1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内容标准化服务,指纳税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同质化,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统一的服务标准、工作岗位和预定目标,向纳税人提供统一的,可追溯和可检验的重复服务,使服务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对照性。
2.2以专业化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量专业化服务,指按照现代税收管理需要,科学分类管理对象,合理分工管理职责,优化配置管理资源进,完善业务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进而提升纳税服务的质效。专业化服务是多方位的衡量体系,包括咨询、宣传、权益保护等。
2.3以信息化手段创新纳税服务工作方式信息化服务,指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改造税收管理,如电子定税、网上报税、电子划款、税银联网、12366热线和税务网站等,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以信息应用系统作支撑保障,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信息管税”,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
2.4以集约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能集约化服务,指集合人、物、财等要素,在统一配置过程中,通过服务流程的再造、投入要素的自身改造、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使纳税服务获得可持续发展。集约化服务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内涵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为纳税服务提供保障,整合服务资源。
3反思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
3.1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与现代征管体系不相适应的问题
3.1.1纳税服务理念还没有达到法定义务的层面《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但是长期偏重于管理执法而形成的角色定位,使服务理念没有纳入到法制化轨道。部分税务干部还没有真正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认为服务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甚至将纳税服务工作与税收执法完全对立、割裂开来。
3.1.2征纳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机制长期以来,征纳双方没有建立畅通和高效的联系渠道。没有建立有效、迅速、高效的纳税需求征集、分析、评估、反馈和响应等运行机制,导致纳税服务工作出现缺位现象。
3.1.3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标准较低突出表现一是形式各异。全国税务系统没有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形式,各地形式千差万别。二是忽视分类服务。没有在实行共基础上,根据不同纳税人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三是淡化服务质效。偏重服务表面形式,忽视纳税人迫切需要解决的业务流程方面的基础性问题。
3.1.4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当前税务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应用了大量的软件,但是还没有完全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想进行服务,而是主要通过成立纳税人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讲座、咨询等传统手段进行,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3.1.5纳税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和程序不够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能否有效推进不能凭空而谈,必须建立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但是目前纳税服务绩效考评一直处于探索阶段,整个考核还处在主观评价阶段。没有形成一套针对基层的、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反馈、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完整统一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3.2剖析纳税服务问题的成因当前纳税服务科学理论体系建设尚处探索阶段,理论框架、理论内涵等尚待确立与丰富,各地纳税服务自成格局,服务内容也不尽相同,实践缺乏理论指导,不明晰纳税服务是什么,甚至工作的基本准则发生偏颇。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但缺乏把征管各环节串联起来的、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度体系,并且没有从相应立法的高度加以确认。对纳税服务核心业务体系存在疑虑,认识不到位。表现在纳税服务岗责体系不够明晰,机构职能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不合理,有些工作交叉重叠,分工过细,降低了管理效能。平台体系发展不平衡,没有把平台资源整合利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理念转变、程序简化、手段丰富、业务提升等许多方面尚待改进;12366在及时、准确、权威、规范等层面满足纳税人咨询需求还有很大空间;税务网站作为税务部门宣传税收政策、方便纳税人便捷纳税的等作用有待落实。保障机制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保障应用于纳税服务的程度还比较低。当前应用软件过多、在信息的采集、管理、应用等方面没有适应信息管税的要求,数据信息采集缺乏统一标准,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仍存在问题,信息的分析利用深度不够。纳税服务考评体系缺乏统一标准,难以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当前,纳税服务工作还未形成完整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指标不够科学、有的也往往只针对某一具体服务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或制度,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停留在主观性评价阶段,导致责任界定不明确,不能起到考评应有的激励作用。
3.3纳税服务问题的不良效应(1)税法遵从度不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偷税面为50%,乡镇企业为60%,外资企业为60%,个人为90%①。偷逃税是税收流失的最主要方式,据推算,我国每年税收流失都在3000亿以上,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约占应纳税款的30%以上②,导致国家税收蒙受巨大损失。(2)纳税满意度不高。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省会城市(不含拉萨)和计划单列市的20700户纳税人和138个国税局、地税局的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城市只有两个。(3)征税成本不降反升。管理机构职能重复设置,人力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必然导致人、财、物资源的巨大浪费与耗损,造成征收成本的虚高。数据显示,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前,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3.12%,1996年上升至4.73%;现在达到5%至8%③。(4)执法风险增大。由于制度冲突、机制失调、管理缺位、监督滞后或者法制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实践中出现割裂执法与服务的现象,甚至谈服务不谈执法,偏离法律规定而过度服务,严重影响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质效,降低了执法的权威性,使的执法风险大增。
4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选择和思路
4.1定位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和强化服务理念,一是依法服务,以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二是科学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科技含量。三要主动服务,以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为导向,在设置管理流程、提供纳税方式时多多换位思考。四要差异服务。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特性,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四种理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依法服务是原则和依据,科学服务是手段和方法,主动服务是态度和意愿,差异服务是质量和效率。
4.2正确处理几个方面的关系
4.2.1共与个为纳税人提供标准化模式的共,是纳税服务的基本职能要求,是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基于分类为纳税人提供的个,是纳税服务工作的“次”。纳税服务工作应有主次之序,要在做好标准化模式下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服务的细分策略,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4.2.2部门服务与协同服务纳税服务工作不是纳税服务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纳税服务是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基础性工作。纳税服务从税前、税中、税后都与税收管理融为一体。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切协作,落实并完善良性互动机制。
4.2.3依法服务与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首先是依法服务,以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有利条件。不但要摒弃重管理、轻服务的错误理念,更要防止过度服务现象的产生。
4.2.4标准服务和规范服务纳税服务一定是在建章立制基础上开展的,要由随意服务向规范服务转变。编制程序规范、操作标准的纳税服务业务规程,依托信息支持,将纳税服务业务标准融入税收征管工作每个环节。同时,规范质量考评,制定科学可行考核办法,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4.3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1)突出公开、透明,优化政策信息服务,让纳税人交明白税。及时公开税收政策信息,开展有效税法宣传,准确解答纳税咨询,满足纳税人的信息需求。(2)突出简捷、高效,规范程序服务,让纳税人交便捷税。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税收管理中流程、环节繁杂的情况、降低纳税人的成本付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3)突出及时、准确,规范职能服务,让纳税人交满意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广泛收集、全面分析和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做好相应情况的反馈、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4)突出法治、公平,落实权益服务,让纳税人交诚信税。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规范执法,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以纳税信用风险管理为基础,针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4.4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路
4.4.1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专业化、深层次、高质量的服务(1)面向纳税人,再造工作流程。对纳税服务工作流程全面梳理、优化和整合,减少相互的跳转和交叉,进行合理的岗责、权限或环节简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流转,解决好前后台业务的衔接,确立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简化涉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规范文书统一受理和内部流转,推进办税服务标准化,提高办税效率。(2)面向纳税人,改革涉税审批。尽最大程度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将有关涉税事项先审核后审批调整为先审批后监督,实行前置服务,通过对征管流程重组,实现涉税审批“扁平化”。
4.4.2优化服务内容,实现共性化、多样化、个性化、规范化的服务(1)优化均等化服务,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其内容极其广泛,涉及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宗旨,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有效提供税法宣传与咨询,提供公正、快捷、规范、高效涉税事项办理以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等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基本的、均等化的共。(2)细化个,鉴于纳税主体的类型、规模、行业等日趋多样化,带来对纳税需求的多样化,要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按照分类结果进行个,让纳税人享受到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便捷服务,实现服务内容和形式上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