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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做好防汛工作,将损失减至最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县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统一领导新县城建筑工地和市政防汛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管理,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加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预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三)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四级风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风或暴雨时,一律停止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四)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临时设施位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国土、水务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六)加强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注意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听收看市县气象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工地防汛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施工单位的防汛职责
1.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较严重气象灾害时,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安全。
2.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加强建筑工地排水设施排查疏导工作,防御强降水引发建筑工地积涝;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二)监理、建设单位的防汛职责
1.监理单位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彻底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对施工现场防汛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组织施工单位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3.各建设单位要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并加强工地工人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防汛职责
1.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
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及时向各在建工地进行预警。
(四)房管所的防汛职责
1.立即对所属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对房屋结构安全和周边挡墙保坎和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2.在汛期期间要随时检查,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和上报。
(五)建管股的防汛职责
掌握一支专业队伍,在遇到险情时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抢险,确保市政排水设施的通畅。
(六)市政股的防汛职责
负责新县城在建市政工程防汛工作和对监理、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督查。
(七)办公室的防汛职责
负责防汛期间交通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
(八)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防汛职责
1.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2.建立应急抢险体系,做好应急抢险的组织准备和实施工作;当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五、预案实施
(一)防洪预案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防汛工作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
一般汛情
我局将及时了解掌握新老县城防洪排涝情况,对低洼排涝实施重点督查,必要时配合当地组织居民安全转移。
较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了解掌握新老县城重点灾情,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重点灾情及处理动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组织受灾居民安全转移。
重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部署新县城防洪排涝安全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抢险救灾服务。
特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修复市政损毁工程,尽快恢复城区功能。
六、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方式,在1小时内上报初步信息至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进一步核实情况。灾情发生进一步变化,2小时内上报,再由办公室按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和新县城的防汛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新县城5728616。成立防汛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负责全县建筑工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有力、预案明确、准备充分、救灾及时,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安全。
(二)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要亲临防汛救灾的第一线,靠前指挥,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第一章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坚持加强顶层设计与筑牢基层基础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全系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创建。
按照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把握“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的工作要求,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四项行动”:一是由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围绕“畅安舒美”要求,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批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三是由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创建行动,确保全省干线航道安全通畅,四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指导,强化条块协调,合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条线归口指导,依据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类别和达标时限等要求,及时印发组织推进工作方案措施,适时制定奖惩措施,督促加快企业达标实施运行进度。
运管处要牵头负责推进危货运输企业、港头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危货运输企业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考评;要在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等经营类别企业中选择其中管理基础较好的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各类企业分别有20%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确保所有石油化工港口码头企业在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提前谋划,认真调查摸清普货港口码头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选取重点普通货物港口码头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有20%的普货港口码头企业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
质监站要牵头负责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与“平安工地”创建相结合,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平安工地”创建,“平安工地”创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确保辖区内所有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
(三)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创新督查检查方式建立长效制度。要延续实行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好的做法,并固化为暗访暗查与突击检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定期开展检查,检查时可视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予以曝光。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暗访暗查或突击检查,检查面要覆盖全市。要重视第三方专家检查作用,建立第三方专家检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第三方专家检查,检查面要覆盖重点企业、重点车船、重点港站、重点在建工程。
健全完善安全工作点评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分解为具体考核指标,年终对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目标考核,并将考核与年度安全奖励发放挂钩。
(四)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厅推进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运用。加强各行业条线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信息资源利用,提升日常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应急处置服务能力。
(五)强化长效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通过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结合暗访暗查与突击检查制度、第三方专家检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形成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合力;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六)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行业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特点,货种的有害因素分析,作业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类型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现有应急救援机制和应急能力等情况开展调查,详细分析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研究奠定基础。
防御台风“黑格比”工作总结
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携风裹雨来袭,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台救灾,密切配合,及时预警、靠前指挥、上下联动,圆满完成了防台任务。5日上午9:00时我区已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4号台风防御工作。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褚银良就做好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有关防御工作做出专门批示。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兆波,常务副区长沃勇特也多次做出防台指示和要求。8月3日晚,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常务副区长沃勇特对重点防指部门进行点检,并了解台风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区防指办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的防台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绝大部分单位都落实了领导带班值班。
二是及早部署,主动防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区防指多次召集气象、水利、农业农村、区自然资源和规化分局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各地各部门坚持早部署,早检查,早防备,提前落实各项防台风措施、制订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并根据台风移动路径和影响情况,适时实施人员转移。全区共转移人员17人(工地),其中15人集中安置,2人分散安置(投亲靠友)。船只回港避险人员271人,全部分散安置。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岗双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住建系统防汛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在汛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汛期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目标任务
防汛抗洪重点监控对象:1、镇农村和场镇规划区内在建工程施工工地;2、镇(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房屋和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含新居聚居点);3、指导各村在建工程防汛抗洪工作;4、上级交办的其他防汛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和防汛抢险队伍,领导小组组长为张永明,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队到现场抢险,并对抢险车辆、资金进行统一调配,建管站、供电所、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各村(居)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管站,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抢险队”分为三个工作组,各尽其责。
(一)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级各单位、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防汛应急抢险工作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抢修设施。
(二)现场技术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调查有关事故原因,提出工作措施和处理意见。
(三)应急保障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援资金、设备的落实等后勤保障工作,胡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四、预防和处置
(一)预防
镇级各单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加强防汛避灾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备齐抢险救灾救援物资,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干部职工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处置
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各类建设工地市容环境管理,治理和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秩序,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市《关于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体流体废弃物法渣干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以及区《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城市管理瓶颈问题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事例管理资源,强化上下联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同,解决建筑工程车辆运输中污染环境的问题,实现开发区建筑工地规范有序,使开发区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新的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建设工地管理,治理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显见性、突出性违章现象,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执法查处严厉的全程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地管理,开发区成立建设工地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完善开发区建设工地和工程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标准,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分解下达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对开发区城管办、中队、环卫(润和物业公司)、社区城管服务站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组织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
2、中队。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依法加大处罚和管理力度;二是负责督促与工地建设单位、总包、分包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完善工地管理资料;三是督促运输车辆单位、个人严格自律行为,认真执行行业标准和要求;四是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协作、交流,加强信息交流,确保将工地市容环境工作做好、做扎实。
3、环卫(润和物业公司)。在加强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冲洗的基础上,就成立保洁队伍,对道路污染突发事件或根据中队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到随污染,随冲洗,确保道路整洁、干净。
4、社区城管服务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是实行定人定岗管理,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地的全面监督检查,强化各施工阶段的市容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车辆冲洗、工地周边环卫保洁等的严格管控,配合中队督促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二是成立相应的保洁应急队伍,并负责监督辖区环卫保洁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所属辖区工地周边道路整洁有序。三是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将运输车辆违章行为汇报给相关的责任单位或部门,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处置。
(三)检查考核
1、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工地市容环境管理考核机制,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工地及周边道路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监督整改情况。
2、重点监控。配合或联系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各方的工程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工地运输车辆管理规定运输,严禁车辆超载,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撒落、无污水滴漏。
3、奖励机制。按照区城管局的奖励机制,对成绩显著的各个职能单位并受到区城管局奖励的,开发区也将相应地给予同等的奖励。
四、要求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年初,根据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并结合行业部门监管实际,调整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了四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小组,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道路运输安全、项目建设施工安全、水上安全以及农村公路管理安全四个方面,做到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责任到部门、到岗位,真正做到安全责任上肩。
二、突出监管重点,完成低温冰雪恶劣天气的安全管控工作
今年来低温恶劣天气屡屡发生,局党组很重视辖区安全交通畅通工作。采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辖区交通运营客车和客渡都采取早6晚7带班制度,根据当天天气状况随时采取停班、停渡,每天上午9点和下午3点前向上级部门报送当天的交通管控信息。全体干职工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分周六周日上路扫雪除雪保畅通,确保了辖区无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一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及时采购并发放除雪消冻工业盐35吨,及时组织4台专用除雪车辆除冰保畅,区、乡、村上路交通劝导4560人次,大力加强道路运输、在建交通项目工地的安全管控,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二是针对运输企业和在建交通项目工地的安全生产,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春节期间的春运安全稳定。农路部门针对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加强“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17年10月份便启动了2018年137公里的安防建设任务招标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全年任务;运管部门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的上路检查,同时借助4G动态监控平台,加大驾驶员违法或危险驾驶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运输企业驾驶员3起事故问题严肃处理,对客运车辆安装4G进行了督办,投资近10万元建成了运输源头监控平台。
三是及时组织辖区运输企业、驾驶员、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等相关人员开展春季安全培训工作,参训人员达到110人次。
四是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提升交通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半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2次大型应急演练活动,并自行组织2次道路运输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极大地锻炼了应急抢险队伍,有效地检验了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行业系统的应急处置能力与水平。
三、完成春节前后公路安防应急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无事故
春节前后家通运输局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职工分组分片区,对辖区所有农村公路危险路段、事多发路段、邻水临崖处采取堆凸包、安防警示桩、拉放警示线等多种应急措施确保春运安全。运管部门上路执法,对春运车辆严把关,严检查,确保了春运无事故。
四、细化专项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半年来开展了12个活动,任务重。虽然各类活动报送材料多,报送材料密度大,报送资料周期上,收集资料不是很全面,导致向上报送信息不是很全面,但是都按照上级要求报送到位。我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制定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点军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以及《点军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系列专项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定期督办工作进度,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任务。
**年入汛以来,我市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引发了多起洪涝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址灾害。7月16日夜至17日,我市在次遭受了暴雨袭击,且据气象部门预测,此次强降水过程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远牧副市长在《每日值班综述》(〔**〕第197期)上作了“请市建委对暴雨环境下的施工安全进行专门部署和检查”的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防洪度汛责任制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把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洪防灾工作主体责任及行政责任,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周密安排,全面部署,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提高警惕,进一步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工作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对重要地段的重点工程以及灾害多发区的工程项目,要提高警惕,并落实专人实行全天候监测,必要时采取“一盯一、一防一”的监控方式,密切注意任何突况。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各种线索,要及时做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并进行有效处置。
三、精心组织,进一步抓好汛期建筑安全检查工作
各区县建委要结合前阶段开展的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工程专项检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防灾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地、移民迁建区以及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多发区段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对高边坡、高挡墙、深开挖、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极易发生事故的工程部位,及一些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公共建筑等工程,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部分可以不在汛期施工的工程,要求有关单位尽量不安排在汛期施工,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县、各单位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汛期停工的工程在复工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
四、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