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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私合营;养老模式;社会资本;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养老院“公私合营”运营模式的可行性探究――以上海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5月6日
我国现在正面临“未富先老”的尴尬局面,社会养老形势十分紧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亿。民办机构目前在获得少量资助的情况下自主运行、自负盈亏,即使是政府的补贴也不易拿到。还有在上海,养老机构几乎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性决定了养老院是个“不挣钱的行当”,而社会资本是以盈利为导向的,这就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养老事业。
我国敬老院的运行现状矛盾突出,亟待积极探索出新型的敬老院运行模式。公办难进门槛高,民办太贵养老负担重,这让社会养老的刚需群体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养老资源。公办敬老院虽然是福利性机构,但他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维持,在护理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的配备方面都将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民办敬老院更是问题重重,虽然它有着活跃广泛的资金来源,但国家在资金、政策上对民办养老院的扶持有所欠缺,这使得民办敬老院的养老条件参差不齐。
一、敬老院“公私合营”理论构想解释与条件分析
(一)“公私合营”的理论构想分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性质主要是以公办、私办和私办公助为主,但这远远不能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公私合营”的设想是基于对现有养老模式的整合,增加国家的养老专项投入,更多的让利给私有资本成分,让更多的社会私有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养老容量,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同时提高社会的养老质量。形成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私有资本增加投入,个人适量负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模式。“公私合营”的目的也就是在于国家让利,平衡私办敬老院的利益格局,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扩大社会养老容量,以达到国家减轻财政养老负担,私有资本合理盈利,养老人群享受更多更好养老资源的三赢格局。
“公私合营”就是在国家养老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有效调节资源的配置,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肩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公私合营”的实现还需要政府在政策设计上,法律保障方面以及税负上合理规划,平衡好各方利益。
(二)上海市实现“公私合营”的条件分析
1、上海市老龄化现状。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早和最严重的地区,在197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达到10.2%,65岁以上人口占7.15%,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在上海显得尤为突出。人口老龄化将对劳动力供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负担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就目前上海养老模式而言是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的,上海地方财政也负担不起这样沉重的养老压力。扩大上海的社会养老容量,改革社会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2、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的龙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较为充分,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经济发展活跃。上海同时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社会资本流通快速,有较好的融资环境。上海每10元GDP中,有6元是服务业创造的。上海市统计局将正式对外宣布,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60%的重要水平线,由此看出上海市的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可以有力地支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有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压力,但同时有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因素为上海的养老体制改革和养老模式选择提供了基础。
二、上海市敬老机构发展现状
(一)上海市老年人口规模。截至201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1,426.9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万人,占总人口的2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9.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67.03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占总人口的4.7%,100岁及以上老人1,251人,其中男性282人,女性969人。
(二)上海市养老机构的社会容量。全市的养老机构共计631家(据2012年统计数据),其中政府办301家,社会办330家。床位数共计105,215张(其中2012年新增5,891张),比上年增加3.3%,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9%。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全市共计313家,服务人数共计1.10万人,比上年增加22.2%。社区助老服务社全市共计231个,服务人数共计27.20万人,比上年增加3.8%;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为12.60万人,比上年减少5.3%。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全市共计492个,比上年增加42个,受益人数5.4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老年活动室全市共计6,093家,使用面积达171.89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028家。据数据来看,从绝对量上来说并不少,但相对于上海市人口基数以及有养老需求的老龄人口基数来说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分析。在全市的养老机构当中据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社办养老机构超过了公办机构,但这两类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甚至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到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资金配套、政策配套以及区域分布和区域整体差异等诸多方面。
就公办养老机构而言,整体水平相对较好,无论是在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还是资金、政策配套上,但公办的养老机构进入门槛较高,数量极其有限,同时政府负担较重。社办养老机构这几年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但社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差异却很大,特别是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同时在规模和区域分布及区域水平方面也极不均衡。据笔者在曹路镇政华敬老院(社办)、高行老年中心(公办)等5家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抽样调查以后,发现社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服务水平等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对振华敬老院负责人进行采访时,负责人说敬老院并不是一个赚钱的行当有一定的风险,在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上有很多现实的困难,据该负责人说,公办养老院和社办养老院收养的老人在自身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和个人社会阶层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社办收养的多是一些条件较弱的。这个敬老院主要靠投资人的附属产业支撑,国家在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够,这就让大量的社会资本不愿进入这个行当。然而,对于公办的养老院来说情况就要好很多,在设施、服务和国家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都明显好于社办养老机构。
三、上海市养老模式的选择因素分析
(一)目前的养老模式结构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作为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在社会伦理和老人意愿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是最优的选择,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能得到子女的及时照料,稳定的人际关系拓宽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内容。在传统意义上来讲,家庭养老无疑是老人们的第一选择。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一种老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主要靠社会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靠社会支持,例如老人的退休金,国家的社会保障,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生活护理主要依靠社会的养老机构,例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是一种集中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中许多传统的养老客观因素在发生着改变,社会养老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
3、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老人通常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或者国家组织服务机构包括生活、医疗、娱乐场所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特定时间或者短期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有效整合。
(二)三类主要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是一种最优的养老方式,老人在经济和生活以及精神慰藉上都能得到良好的保障,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还有中国人口的代际更替等问题,出现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421”家庭模式已成为普遍现象;再加之中国的经济发展地域不均衡问题,在东部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生活节奏较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大量的年轻劳动力东迁,无论是在东西部这些因素的出现,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空巢”老人现象,老人得不到及时的照料,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因此家庭养老的客观保障条件在渐渐缺失。
2、社会养老作为目前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在促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以上海市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资金投入不足,社会需求覆盖面较小;(2)养老机构养老成本较高,大部分老年人负担不起;(3)行业标准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4)缺少归属感和精神慰藉。
社会养老虽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但就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而言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无论是对个人、家庭和国家而言,这种养老方式要不断地发展,扩宽它的发展渠道。
3、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折中,是平衡各方利弊的一种养老方式。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理想的养老方式,但其中也有一些不现实的因素,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养老成本大大增加,特别是在人力成本上。一方面居家养老并没有减轻赡养老人者的负担,也没有减轻老人的养老支出;另一方面却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投入,就目前上海的人力成本而言一老一小的抚养成本是最高的,保姆的工资居高不下,养老护工特别是居家养老工资也较高。居家养老是一种双重成本的养老方式,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是不太现实的。
目前,三种主要的养老模式各有各的优缺点,但就国情和上海市的市情来看,家庭养老由于“421”的家庭现状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居家养老虽然能多方面照顾到,但大大增加了养老成本,对于个人、社区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所以,社会养老是一个结合国情和个体实际情况而言都要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但扩充社会养老的社会容量,提高社会养老的服务水平,改革养老体制是一个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院“公私合营”体制可行性分析
(一)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对于像上海这样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来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养老模式的选择就好比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关系;相对来说公交运输条件较差,但却是成本较低,容量最大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对解决一个城市的公共运输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社会养老对于上海市来说就好比公交车运输,需要大力的发展。上海市的家庭结构多以独生子女为主,家庭结构多是“421”,子女在资金、时间上来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有现实的困难,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甚至以后还会出现一定量的丁克家庭;居家养老的成本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因此社会养老虽然有诸多弊端,但是目前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上海市发展社会养老需要解决的问题
1、扩充社会养老机构的容量。
2、平衡好公办和私办养老机构的关系,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养老院的等级划分。
3、协调国家财政和社会私有资本在养老机构中的配比问题,增加社会私有资本在社会养老机构中的比例。
4、以政府为主导,配套好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软件;从制度、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以及法律保障等,让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有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
(三)养老院“公私合营”可行性总结。针对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在结合市情、本市老龄现状和养老现状,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投资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上海市在进行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上,有现实需要,具备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即政府不再大包大揽,承受较大的社会养老压力和财政压力,让利给社会资本,从财政税收上,财政专项支付上,养老制度和企业准入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让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最终形成国家减轻养老压力、个人适当承担、社会资本有利可图的三赢局面。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就是政府释放政策红利,只有政策才能办到,例如进行“公私合营”的有益政策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网站.2012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改革 分类征收 综合征收
一、分类征收制与综合征收制
(一)分类征收制的特点
分类征收制下,把纳税人定义为独立的“个人”或“自然人”,将每一位纳税人名下获得的各种来源及性质不同的所得进行分类,划分成十一类,然后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按不同的税率计算征税。
分类征收便于个税的征收管理,征管成本较低,且能够控制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但这种征收制度仅就纳税人个人的所得项目进行征税,不考虑纳税人家庭的实际负担。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房价飞涨,房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项“奢侈”的消费品,为了能有所居住或改善居住,住房贷款占据家庭支出大部分。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在这快速老龄化的20年间,养老的中间力量集中在了七十、八十年代出生的人,这两代人生活在典型的“四二一”的家庭模式之中,夫妻两个人需要面临赡养四位老人,养老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2015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解决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但生活成本日益上涨的今天,二孩的养育成本成为众多“观望者”踌躇不前的首要纠结问题。
(二)综合征收制的特点
综合征收制是以家庭为单位作为个税纳税单位的,将家庭各成员一年内的各项收入进行加总,再根据家庭情况适用费用减除进行计税的。这种制度是需要建立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上的,每个家庭的成员构成关系非常明确,各项收入来源能及时获得。世界上适用综合征收制的国家有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
综合征收制考虑了纳税人的综合负税能力,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负税能力,把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成本纳入到计税范围之中,使得税收政策彰显人性化,体现出税收的公平性。以家庭为单位纳税,也符合我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合理分配家庭成员的工作任务,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具备夫妻共有性质。”我国《婚姻法》也对此进行了定性。
综合征收制的实行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以家庭总收入为征税范围,如何能全面真实的掌握家庭的收入来源与支出情况,在我们国家,家庭的范畴很宽泛,可以是三口之家也可以是三代同堂甚至多代同堂,界定家庭成员及与之相应的生活成本是实际面临的问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综合征收制也会容易产生一些社会道理伦理问题,比如“假离婚”、未婚同居、“丁克家庭”等,借此逃避纳税义务。这要求国家要有配套的信用体系、完善的税收征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较高的征管水平,操作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
两种征收制度各有利弊,采用哪种征收制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每一种征收制度在实行时都需要相配套的机制来规范、引导其良性发展,并不断修正具体措施。我国“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个税逐步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过渡,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二、实行综合征收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家庭成员构成的确认
在我国,传统的家庭构成模式是一对夫妻加孩子的形式,当然也有因各种原因三代同居或多代同住的情况存在。这几种常见家庭模式在计税时,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与未成年孩子的生活成本需要考虑按标准扣除,即使年轻人与老人不同住,也应当把养老的成本考虑进来,在计税时,可以要求提供相关养老的证明材料,以证实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老人与子女除医疗、教育成本外,生活成本可参照上年该地区人均消费水平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一个家庭中如果存在成年子女,有劳动能力和机会,却长期没有收入来源,仅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生活,这种情形不应考虑费用扣除。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督促年轻人赡养关心老人,减少空巢老人生活窘迫问题,为两代人之间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媒介;对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一味啃老、存在不劳而获思想的子女施加压力,借助社会与家庭的力量促使他们积极劳动,早日自力更生。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家庭模式,比如:失独家庭、孤寡老人、残障家庭等,在征税时需要进一步酌情考虑,同时还需要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去帮助他们。
(二)纳入综合征收的所得项目确定
实行了近40年的分类征收制度和我国实际国情,决定了个税征收制度不会也不可能直接由分类征收转变为综合征收,我们需要在过去分类征收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分类与综合征收之间建立一个适合我们自己的个税征收制度。在这一征收制度下,可以考虑纳入综合征收的所得项目有哪些呢?
在确定综合征收项目时,结合我国家庭的普遍情况,可先将属于家庭的一些稳定性收入、劳务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纳入其中,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财产转让与租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这些所得是目前家庭收入中比较常见的,有些所得目前实行源泉扣缴,也为综合征收打下比较好的基础,确保税源不会流失。其他的所得项目可继续实行分类征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调整变化。
(三)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建立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个税体制,费用扣除标准要改变之前的分类扣除,应综合各项所得,将一个家庭年固定收入总额,按一定标准扣除年生活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费用扣除标准中要考虑这个家庭有无重大支出项,比如之前提出的养老、二孩、房贷等。特别是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个税征收不适合继续简单区分收入类别计税,应全面考查一个家庭的收支状况,合理平衡税负计税。费用扣除标准也应改变固定的扣除标准,以合理灵活的扣除比例来代替,按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扣除费用,物价指数的变动影响也应考虑进去,这样即可以体现费用扣除的公平性、合理性,也不会打击纳税人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薛耀洁.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D].兰州财经大学,2015
[2]何晶晶.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探讨[J].财税金融,2016
农村仍有向心力
据调查,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的主要原因是生活不习惯,没有亲友、熟人说话,生活费用过高等原因。而对于现在的生活,有接近八成的被调查老人表示满意。
出现这些状况的原因是什么昵?主要是农村的生活方式为大多数农村老人所习惯。首先,农村空气明显好于城市,虽然由于长期劳作,一些老年人患腰椎病、颈椎病,有的因为生活方式不科学,患高血压,但是这些疾病都不足以使老人迅速死亡,而且在农村也可以得到及时治疗,所以这些老人不愿意到城市来养老;其二,不少老人的子女都在城里,子女常寄钱给老人贴补生活。老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通过养老金和种地得到解决;其三是农村住宅宽敞,左邻右合熟悉,现在农村几乎村村通公路,到城里也方便,而先进的通信器材,更使老人与子女可以随时联系。除了上述因素外,传统的“热土难离”“落叶归根”观念也使农村老人不愿离开家乡,到城里与子女一起生活。
自然,由于子女大多数在城市打工,农村老人往往只能与第三代一起生活。这种由大家庭变成小家庭而不可避免产生的情趣不同与价值观的分歧,使农村老人与子孙的代沟很难弥合,所以他们常处于精神孤独与感情难以交流的状况。而由于不愿让打工的子女了解自己的真实心态,还不得不以“一切都好”来安慰子女的做法不仅是无奈,而且是心灵的受伤,所以农村老年人生活、心态的两重性使他们往往在何去何从中徘徊。
老年人面临新抉择
持有热土难离的心态,并不是农村老人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而是随年龄增加而产生的正常心态。因此在农村逐渐走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政府部门和农村老年人都需要注意协调和正确对待这种心态。
其实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尤其是北欧和日本都很注意在农村城市化进程发展中,调节农村老人心态。如北欧一些国家注重发展中小城市,而且在中小城市中尽量保护农村耕地和树木植被。即使在城市中也有意识地保护原有的森林和各种建筑物。一些社区则保留农耕时代的格局,让农村和城市老人都能勾起对过去生活的回忆。
由于注重中小城市的合理规划,使农村居民基本能做到离土不离家,老人也可以自由选择居家养老还是社会养老等形式。而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充分考虑到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在权衡大中型城市发展的利弊后,注意发展卫星城镇建设和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体系建设,所以日本老人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更重要的是城乡的差别越来越小,农业成为日本的重要产业支柱,所以一些年轻人并不向往到大城市就业,而是留在农村创业,这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照顾老人的问题。
熊掌与鱼
两者可以兼得
现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对不少老人来说面临着新的抉择。同样,政府也面临着如何使人口迁移居住更合理、更科学的问题。北欧、日本的一些经验,笔者以为是值得借鉴的。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阶段,这一现状使得社会需求结构整体发生改变,相应的居住住宅区的规划也应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因此,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变化以及目前养老模式的利弊,规划出适合老年人各方面需求的住宅区,就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住宅规划;社区规划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趋势
人口老龄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导致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长;二是指人口结构重心向老年人方向偏移,整个社会趋于老龄化。国际上,如果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就可以认为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 我国老年人的数量急剧增长,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19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为0.4亿,2000年末达到了1.3亿,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将近1.8亿,按照目前的情况推测,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增至4.5亿(如图1所示)。可见,人口老龄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因此,深入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变化,规划出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社区,妥善安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1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未来发展趋势
二、 老年人的行为变化特征分析
1. 生理机能方面的变化。
老年人由于机体的老化,思维敏捷度会逐渐降低,主要表现为行动迟缓,做事力不从心,严重的需要借助拐杖、扶手或者轮椅保持平衡;语言表达障碍,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完整、流利地表达给对方;自身协调性降低,容易磕碰或者跌倒等。以上这些生理上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以后老年人的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2.心理感知方面的变化。
人的心理活动是外界刺激通过感觉器官作用于大脑的结果,没有感知觉接受外界的各种刺激,心理活动就成了无源之水。可见,感知觉是比较初级的心理活动,却也是高级复杂心理活动的基础,老年人的心理变化也是从感知觉的渐变开始的。老年人到五六十岁之后,听觉、视觉、嗅觉以及味觉等感觉系统就开始衰退,感知能力下降,对外界刺激的反应的敏锐度减弱,从而影响了其对周围环境中信息的接收,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失落、孤独、疑虑、抑郁、恐惧等消极的情绪和情感。
3.行为特征的变化。
老年人退休后,生活的时间分配会有很大的改变,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大大增加,不再受到与工作相关的各种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活动的区域本应更大。但是,从老年人自身的角度分析,他们一方面渴望与外界有更多的交流,一方面又碍于自身生理、心理等方面的限制,不敢与人交流,因此,大多数时间他们都选择在住宅内或者社区公共活动区域度过。可见,良好的社区环境是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前提条件。
4.社会角色的变化。
退休给老年人带来的工作角色的丧失是一项极大地改变,许多老年人在刚退休时有很强烈的不适应感,这主要由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由于其公众角色发生了变化,即退居至社会公共活动的“二线”地位,一瞬间丧失了原来几十年形成了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倾注于原来那个角色的全部感情,因此许多老年人常常会感到生活单调乏味,内心空虚,茫茫然不知所措。其二是由于其家庭角色的变化,退休后的老人缺失了经济来源,在家中地位骤降,从原来的“决策者”变成“依赖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老年人自我价值感的丧失。
三、老年居住区规划的探讨
1.老年人居住现状的分析。
(1)家庭养老――家庭化模式。
家庭养老是我国自古以来就形成的传统养老模式。中国人“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对老年人来说,生活在自己原本的家庭会比较自由,不会有陌生环境的排斥感。另一方面,家庭养老在经济上也比较划算,不需要任何社会硬件设施。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养老占据了国内养老模式的主流地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养老模式的历史局限性就显现出来,特别是随着“421”家庭的增多,青年人家庭养老负担不断加重,家庭养老的弊端日益明显化。因此,家庭养老必将逐渐向社会型养老模式过渡。
(2)机构养老――社会化模式。
机构养老,即老年人自身或者家庭交纳一定的费用,由专门的养老机构(比如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将老人集中起来,由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服务人员对老人进行全方面的照顾。与家庭养老相比,机构养老更为专业化、系统化,并且能够避免家庭养老中存在的种种缺陷,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机构养老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是费用过高,中低收入水平的家庭负担不起,普及性不强;其次,养老机构属于第三产业,发展速度跟不上老龄化的步伐,造成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屡见不鲜。因此,机构养老也不能成为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
(3)社区居家养老――双赢模式。
不同于以上两种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兼顾家庭与社会的养老模式,即在老年人不出社区的前提下,由社区的相关服务人员为其提供相关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一方面体现了居家养老的中不改变老人生活环境、不割裂老人社会网络的优势,另一方面又兼具社会养老中的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节奏前提下,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显然,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最大优点是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满足年龄偏大、行动不便老人的需求,并且不改变老人的生活现状,使其在自己家中就可以享受到专业的养老服务。正因为如此,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渐渐受到更多老年人的青睐,成为最适合目前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的养老模式。
2.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
可见,建立系统性强、功能完善、服务面广的养老体系已经成为社区规划的重中之重。因此,为了确保老年人对自己的所去之处,都能够按照自身意愿毫无障碍的出入,老年居住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可及性。
可及性,即包括可感知性、可到达性以及可操作性三方面的含义,是老年居住区规划设计中的最基本原则。因此,在设计中应保证老年人可以到达尽可能多的地方和建筑物,并在没有辅助设施的前提可以无障碍的接近、出入和通过。
(2)安全性。
老年居住区的服务主体是老年人,安全性是设计过程中不容忽视的功能性元素。由于自身年龄、生理、疾病等方面的原因,老年人行动不便,对环境的感知力较低,对外界刺激的灵敏度不高,容易发生危险。因此,需要再规划设计中予以弥补,保证老年人的安全。
(3)安定性。
也即在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中力求保持老年人所熟悉的环境,在不破坏老年人空间归属感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避免使老年人产生对外界陌生环境的恐惧感与不适应感,保证老年人有一个安定的生活圈。
3.老年居住区的具体规划设计。
(1)内部环境(住宅)的规划设计。
① 内部空间结构设计。
对于多代人合居的大户型,为了保证老年人有自己的活动空间,可以采取“分而不离”的小套居模式,即将原来的大套型分为两个或者三个小套型,保留公共部分(比如厨房、阳台、大客厅等),使老人与子女之间既保留生活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又便于相互之间的感情交流与日常生活的照料。
② 楼层布局。
首先,老年人行动不便,楼层宜选择中低层,以方便老年人进出。另一方面,对于不跟子女住在一起的老年人,为了便于子女对他们日常起居的照料,两代人的住所适宜采取“上下型”、“邻居型”、“对门型”布局。
③ 细节设计。
细节设计,也即从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征出发,着眼于细部,确保老年人住宅的可及性、安全性以及安定性。比如出入口平台、台阶踏步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以防使用过程中由于地面凹凸不平等变化造成人身事故;老年人行走的通道两侧需要设置扶手和护墙板,以帮助各类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安全通过;内部装修应采用明亮和谐的色调,以弥补老年人视觉的减弱等。
(2)外部环境(社区)的规划设计。
① 外部交往空间设计。
根据不同活动的需要,目前在社区内一般布置以下两类外部交往空间:
动态开放式:也即老年人进行健身、娱乐、交流等休闲活动的空间,按照其所在位置以及服务范围又可以分为组团级、小区级以及居住区级三个等级,充分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的人口密度区域老年人户外活动的需求。
静态私密式:也即老年人寻求安静、零干扰的空间。目前主要有两种布置形式:首先是利用社区内的绿地、住宅出入口等空间,以周围的树木为遮挡物,并配备凉亭、阅报栏、桌椅等基础设施,共同组成一个安静、舒适、私密的小空间,供老年人休息、晒太阳、遛鸟等等。另一种布置形式是利用人工或者天然的景观,加上富有时代特色的雕塑等特色建筑,充分体现了地域与时代的紧密结合,以此营造出一种兼具时代感与回归感的休憩空间。
②交通环境。
随着我国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交通的发展,致使交通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在老年社区规划中,交通问题也逐渐成为重中之重。具体而言,应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公共交通环境的设计:这里的公共交通主要是指公交,就目前情况而言,公交状况对老年人仍有许多不便之处,在规划时应注意汽车台阶的高度要适宜,公交站点的布置应尽量在老年人居住区附近等等。
步行环境设计:老年人行动不便,活动范围有限,因此就决定了他们出行大多以步行方式为主。在具体的规划设计中,要避免漫长的路线,通过色彩对比、文字图案标示等手法强化空间的秩序感,以防老年人因方向感不强而迷路;路面应尽量平坦,避免较大的坡度,并且做相应的防滑处理;道路两旁设置长椅、扶手等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休息的场所。
③公共服务设施环境。
目前,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建设尚未纳入城市规划中,这就造成社区老年人设施不完善、数量分布不均、质量较低等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为了保证老年人有一个老有所养的生活空间,在具体的社区规划中,一方面应完善供养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娱乐设施以及教育设施四项硬件服务设施,与此同时,规划部门也应及时调整社区公建的配套指标,尽早使老年服务设施在城市规划中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街道管理部门的核心力量,动员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构建与维护中去,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后期持续使用。
④绿化设计。
从某个层面而言,社区也是一个内向型的生态系统,社区内的空气、水、植被、土壤等都是构成整个生态系统的元素。因此,为了维持整个社区生态系统的平衡,必须加强社区内的绿化设计。在具体的规划中,居住中心应保证不少于15%的集中绿地,住宅与绿地应交差布置,特别是老年社区规划中,绿化设计就显得更为重要,
四、结语
老龄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阶段,我们应及早着手,探索出与之相适应的老年人人居环境规划方案,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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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一、研究背景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城镇为4631万人,乡村为993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城镇为3102万人,乡村为666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1.69%,乡村为14.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为7.8%,乡村为10.0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城镇为1.35%,乡村为1.8%。这说明与城镇相比,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更高,高龄化程度更严重。
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前中国农村老龄化压力下养老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落后的乡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品质问题更加不容乐观。乡镇部门对于养老方式的选择,在为本地区老年人生活考虑的同时,也是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方向的综合考量。良好的养老惠及政策,既可以有效的保证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趋于平稳,又能够为当地的社会事业建设奠定安稳的后方。在此种情况下,我们习惯性的把目光投向老龄化压力下的老年人物质生活改善方面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容易被忽视。
文章正是基于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脱节现象严重。虽然现在外界对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度逐渐升高,但政府及各有关组织的实际措施依旧贫乏。因此,我们试图通过对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深入了解,总结得到老年人晚年精神生活需求聚焦所在,对其进行探究并提出对策方案,期望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参考资料。
二、关键概念说明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一般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较小的范围:“三无”老人等,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对此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精神文化生活
认为:“真正的人=思维着的精神”,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人的根本需求。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指提出,一个健康的、幸福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发展和支持。精神空虚为部分老年人的真实写照,尤其在农村地区,处于老年人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盲率偏高,进入老龄后,基本无事可做。尤其以农村空巢现象突出,精神生活更为匮乏,宗教迷信因之盛行开来。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亟需正确的引导,并帮助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性。老年人自身也应清醒认识到自身能力和不足,扬长避短,热情拥抱社会,化老龄压力为社会再发展的新动力。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访谈的20位老人年龄均在65岁以上,他们基本上在健康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高位病症的隐患,而且基本上都是以独居为主,十分缺乏子女的关怀和照顾。但即便这样,他们不愿意住进养老院中享受专业的照护。我们可以看到被访老人基本处于独立生活状态,在经济上也较为宽松,可以过上一个舒适的晚年,而且即便是有较多子女的家庭老人也已自己生活为主。而且老人本身健康状况都存在令人担忧的方面,需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人数较多。
(二)老年人自我生活评价
老人普遍表示虽然缺少了子女的陪伴,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他们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是可以达到衣食无忧的。所以,除了对于子女因工作忙碌而无法抽空回家看望老人略有微词外,老人对自己现今能过上的安稳生活,总体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
相比于另外长时间单独生活的老人所表现出的自我封闭和不愿交流,与子女同住的老人的健康状况也更为良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良好乐观的生活态度对于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质,尤其是精神心理状况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独居老人基本上都属于单身、失独或子女长时间未回过家甚至在较远地区打工,只留下老人在家中。再加上子女工作忙碌的原因,老人甚至会长达数月与子女间断联系。这种长期的寂寞环境与不被关心的失落感都造成了这些老人逐渐形成的自我消沉意识,缺乏融入周身环境的积极性。
(三)老年人内心向往和真实愿望
对于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文化生活项目措施以及对自我发展实现的要求方面进行问谈的时候,我们发现其实在镇政府的主引下,各村庄都相继建立起了与城镇相契合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配套的健身设施。硬件的发展实际达到了一个高度齐全的水平。各个老年活动中心作为村庄文化娱乐活动承载体,近年来也有计划举办了系列教育宣传娱乐活动。对外文化引进有力度又有效度。教育宣传类活动更是让老人们觉得自己没有被社会淘汰,有能力融入年轻人的生活。这带给了他们极大地鼓励,帮助提高了他们对于社会文化的汲取,保持了一个健康先进的思想观念。
四、存在问题
农村老年人往往局限于封建迷信思想,他们注重为儿女考虑,习惯于为家庭延续状况感到忧心。在他们的思想中,自我需求始终不是最重要的一端。近年来,虽然社会各界对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社会养老保障举措的施行力度日渐增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更为优质的保障,但是对于精神赡养这一方面,政府政策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社会组织为之付出的努力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的改善还存在着巨大的弥补空间。
在生活中能够实现的程度往往止步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精神文化的严重脱轨似乎已经成为了难以改变的现状。人力物力的贫乏,农村居民养老观念的一时难以转变,乡镇政府的实践经验累积不足等因素都使得一系列养老服务建设的滞后。在政府主导的社会养老背景下的社会组织力量很难自然的融入到养老体制建设中,甚至很多社会组织无处安放。这些都成为一整个体系共同作用影响着农村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发展,只有综合考量各方面利弊轻重,整合有效力量,共同推进农村老年人精神养老,才能真正活跃老龄社会力量,转变社会发展中的老龄化压力成为社会进步的再生能量。
五、对策与建议
前文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还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亟待调整与改善。老年人精神生活中的情感依赖显而易见,而造成这一现象最主要的方面则是老年人自我意识不够强烈,他们在晚年几乎更加轻怠慢自我的生活质量,一心为子女的想法长期影响他们的生活。这一因素不仅使政府工作开展缓慢,更使得各方面措施施行受阻,力量介入困难。而且,农村老年人尤其重视安居故乡,搬离农村与子女生活在城镇中并不是其诉求所在。因此,文章不想重提已经被论述过多次的政府举措、社会力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本文希望可以将本次调查后所得体悟,并参照日本养老方式,给出参考建议。
在日本,他们鼓励老年人以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入养老管理行列。积极投身完善法律政策,推动养老方式的渐进式改革,日本政府通过此种方式,逐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
文章借此提出如下建议:在着力推进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改善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同时,各有关组织部门亦可以适度的考虑启用老年人群众的行政组织能力者进入到养老管理体系的管理中。这不仅能够在实际中帮助老年人寻回社会价值和归属感,更好的保持与社会的并行发展状态,另一方面,社会的需要感也可以减轻其对子女的观念,在精神上找到依靠,促进老年生活的积极乐观向上。目前农村中的组织管理群体基本以中青年管理为主,老年人的组织参与少,活动的开展与举办,老年人也经常是盲目的被推着走,不能够从老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致使老人实际参与热度不高,自然其目的达成度也低。
同时志愿活动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活动都应该更好的统筹协调老年人生活实际,有针对性的发展服务计划目标。通过衡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情感关系,健康状况,能力水平等要素,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小而精的开展有关活动,更好的照顾到每一位老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不过分量求的实现,逐渐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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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伦理观,社会转型。伦理嬗变
《红梅花开》是一部军旅题材电视剧,全剧围绕着三代女军人,外婆冯淑珍、母亲宋红梅和女儿王曦的感情和理想,跌宕起伏地串起了一个又一个军人家庭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特别是将三者的结局极致地定格在悲情气氛中,让观众深切体会到传统家庭伦理嬗变中破旧立新的切肤之痛,同时也震撼于新型家庭伦理不可阻挡的变革之势。
一、冯淑珍的黄昏恋:白色挽歌
冯淑珍是位退休军人,与同为丧偶的离休干部周政委心中互生好感和默契。但是在部队干休所的环境中,两人始终怀揣军人的矜持,担心公开在一起被众人说闲话,因此总是躲躲闪闪。好事的老干部们为其设宴庆祝“喜结连理”,希望借此“逼迫”二人主动承认,没想到却让冯老太和周政委当众闹了个大红脸,宴席不欢而散,二人之间也变得更加尴尬和不自在。周政委在终日担忧中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冯老太的一段黄昏恋最终成了白色挽歌。
冯老太和周政委无果而终的黄昏恋反映了老年人再婚难的问题。老年人再婚问题在精神层面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但在实际生活中,父或母亲再婚重组带来的无疑是超过“添丁加口”的结果,还会引发双方子女家庭中诸如养老、遗产继承等争执。因此,老年人再婚承受着来自双方子女、社会舆论、经济等多方面的压力,常常因为权衡利弊得失而最终忍痛放弃追求自己情感的权利。有些子女为独身的老年人找来“陪床保姆”,既解决了独居父母的生理空虚问题,又巧妙地规避了再婚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陪床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老人的,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和独居老人构成了一种“非法同居”关系,有悖公序良俗,也容易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
二、宋红梅的婚外情:铿锵玫瑰
冯淑珍和去世的老伴最大的心愿是女儿宋红梅能挂上一颗金星,成为老宋家的将军。宋红梅顶着各种压力让干休所面貌改天换地,并最终选择回到基建部队,一年后被授予大校军衔。大结局中,身为少将的宋红梅向母亲敬了一个军礼――她完成了父母的夙愿。在中国千年儒家伦理文化中,“孝”的最高层次是“显名”,即以自己日后的突出成就、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来为父母显身扬名。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孝的追求,不再是低层次的“能养”(即能够赡养父母,满足其衣食住行需要)和“不辱”(即听从父母劝诫,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令其丢失脸面),而是把建工立业看作是孝的最高体现,将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了。这无疑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中新的生长点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一大动力。
然而宋红梅的家庭中却暗潮涌动。她本来是申请回干休所方便照顾丈夫,没想到干休所的烂摊子让她又投入巨大的精力,对丈夫的照看也就成为每天写在小黑板上叮嘱其康复训练的备忘录,甚至都腾不出一分钟时间来与丈夫对话。王振华越发感到自己是妻子的累赘,也察觉夫妻间的距离正不断拉大。在又一次摔伤后,他郑重地向宋红梅提出离婚。而王振华的同事赵霞,恰恰是一个与宋红梅个性和魅力迥异的女人。她体贴入微,善良真诚,在与王振华共事过程中互生好感并发生越界。赵霞和宋红梅一同看望病中的王振华,宋红梅才发现,自己对丈夫的生活习惯是那么陌生,而赵霞却了如指掌。最终,宋红梅平静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她知道,丈夫和赵霞的感情是真的,她应该放手。
王振华和赵霞的感情之初是婚外恋,最终却修成正果,它折射出了当今家庭伦理中最核心、最基础的要求一“爱”。在宋红梅眼中,丈夫王振华的存在是一种身份习惯:王曦的父亲、冯淑珍的女婿,而两人之间的感情就好比同志般的革命友谊一样。他们婚姻的30年,经历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转型,也在从传统的“生育共同体”婚姻向现代的“情感共同体”婚姻过渡。新的靠情感纽带来维系的婚姻,与以往多注重外在纽带来维系的“契约”婚姻相比,对婚姻质量的要求更高了。如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现代婚姻变数增多,稳定性下降,离婚率升高。宋红梅与王振华平静地协议离婚,也反映出现代家庭中夫妻能够理性看待婚姻,相互宽容谦让,在无法继续牵手时懂得适时放手,选择文明离婚,这不能不说是婚姻文化发展的一个进步。
三、王曦的真爱寻觅:雪山莲花
王曦从小就被工作狂的母亲宋红梅忽略,曾经因为无人照看,吃了一个星期的辣椒拌饭而将嗓子吃坏,因此她始终对宋红梅充满记恨。而母亲对她的管教则是强硬的家长式作风,干涉她的工作和恋爱,这让王曦形成了叛逆的性格,处处与母亲作对。王曦和恋人牛光强在恋爱和工作去留问题中始终存在着误会和分歧,却总是错过时机来解释。在与牛光强的反复吵闹中,王曦赌气与郭涛走在一起,甚至冲动地要以身相许,借此来发泄对牛光强的不满。直到牛光强因公牺牲在,母亲拼死抱住绝望跳崖的王曦,她才幡然醒悟自己错过了纯真的爱情,辜负了无私的亲情。
如果王曦小时候能够得到家庭中完整的爱,如果宋红梅能够与女儿建立起一种自由平等的交互式关系,关心她的个性发展和利益需要,王曦就不可能形成我行我素、主观臆断的性格特质。青年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往往受到自身家庭的潜移默化,而且具有复制性。因此,现代家庭伦理要建立在个体独立、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尽可能尊重和满足每个成员的需要和利益。一个家庭只有以爱为核心和前提,才能充分享受到家庭中感情的慰藉与依托、亲情与爱情的需要与满足,才能达到尊老爱幼、平等友善、相濡以沫的和谐。
[关键词] 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
当前的中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及农村特殊群体的基本利益,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但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在各地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商业保险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挥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因此探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由于商业保险是属于所谓的“高端”保障商品,并不适合收入不高的农民,商业保险在农村发挥作用不大,农村保障基本上只有依靠政府保障和农民自己。应当说,这种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由此断言商业保险难以有效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多只发挥很次要的补充作用,这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虽然世界银行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倡建立以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与商业保险为基础的“三支柱”社会保障模式,但在当前的中国农村,第一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和保障能力低下,由于缺乏像过去那样的集体经济的支持,第二层次的补充保险在全国多数地区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普及面窄,保障程度低,保障的有效性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主导能力、当地财力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有效性。与其相比,商业保险受到的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即使是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保障。由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具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其他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和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
其次,提及商业保险,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商业保险是“贵”的,是高档品,收入不高的农民买不起。无可否认,有一些保险产品,比如高额的养老保险等产品,一般农民确实难以承受,但仍然有不少保险产品是农民急需而又可以承受的。比如,农民及农民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两三万元的保额一年保费不过百元左右,青壮年农民担忧万一意外身故二老的养老问题,那么可以投保定期寿险,即使10万元保额每年也不过交二三百元保费,即使某些保费费率较高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营销,比如中国人寿河南林诸支公司一名营销员创造性地按半份向农民销售某终身寿险,半年就销售了152份。同时,由于地区之间以及农民内部收入的差异性,也有很多收入较高的农民对商业保险既有消费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因此商业保险并不是农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而是农民风险保障的“必需品”。
第三,商业保险的介入可以使得其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更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其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讲,农村社会保险等大多数保障项目是一种优效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虽然这类物品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或主导,但一般并不需要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主办,而是委托或者特许商业机构经营。事实上,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已经将一部分由政府统一承担的职能让渡给市场来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精算等方面具有政府管理经营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具有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先天条件,从当前的农村社保建设的经验看,那些纯粹由政府一手包办的项目,多数都存在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运营成本高,效率低下等制度障碍,而商业保险介入的多数制度运行效果相对较为良好。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
(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
1.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需求分析
从农民群体的制度需求看,随着中国农村的非农化、市场化、城镇化,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保障个人化和土地保障能力日益下降的今天,传统的“土地 家庭”这种保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新情况。由于农村第一、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的缺失或严重不足,各类农民群体对保险保障的潜在需求很高,大量的农村保障与保险调查报告都得出类似的结论。当然,要将名义保险需求转化为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受到诸多条件尤其是支付能力的限制,但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对促进商业保险在农村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从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大于变迁成本从而带来正的潜在利润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才会发生。而当前商业保险公司正面临着这样的机会。首先,随着经营商业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加,大中城市的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城镇市场的保险开发已经逐渐趋于阶段性的市场饱和状态,而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长期以来为多数公司所忽视,保险资源远未得到开发,潜在市场机会较大;其次,虽然从总体上看,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农民群体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东中部地区及收入较高的农民既有强烈的投保需求,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第三,一些特殊农民群体,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对一些特色保险有强烈需求,收入不高的农民也希望能购买一些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在农村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
2.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供给分析
在农村建立商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影响保险公司制度供给的因素主要是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障碍的约束和路径依赖。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程度低,这是潜在市场机会,但也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经营也面临着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前期的投入成本较高,包括设立农村营销部,宣传推广、设计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而且可能面临农民群体相对更高的赔付风险;其次,虽然传统的家庭式保障已经难以为继,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有灾难找政府”等观念仍在部分农民头脑中根深蒂固,而原有的“土地 家庭”模式虽然保障程度低,但风险小,成本也低,再加上注重眼前利益得失的农民厌恶风险,很多不愿以当前确定保费支出“损失”换取未来不确定的保障,再加上对保险的不了解以至偏见,农民宁愿固守那已经并不可靠的保障,这种对传统保障模式的路径依赖将严重制约新的商业保险制度供给。
综合而言,目前建立农村商业保险的制度安排,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制度需求都是较强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制于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从制度供给上看,主要受商业保险制度实施成本以及现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
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而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长期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在制度设计、费用测算、未来偿付能力评估等方面可以参与制定方案,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设计的成本,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供给。
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比如目前的农民工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实行城乡分割、区域统筹的政策,造成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与保险关系转接困难,导致不少地区的农民工无奈选择退保。据统计,农民工集聚地广东东莞市2005年有105万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当年就有高达40万农民工选择退保。上海市针对这种情况实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做法是政府负责征缴保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向一家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一揽子保险,一旦农民工离开,其养老保险等关系可转入户籍地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分支机构,这样就打通了现行社会保险保障区域分割、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比如重庆市政府主导建立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就是由政府主导,将部分补偿安置费加上政府补贴的部分保费委托保险公司统一建立保险基金,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技术、网点、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优势,由保险公司按照与政府的代办协议管理和发放养老金,政府不再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而主要进行制度监控,这样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优势,这种商业保险“代办型”模式的制度实施成本明显小于政府“主办型”的实施成本。
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
一般而言,农村商业保险制度安排主要应当侧重三个方面,一是针对东中部发达农村地区和农村中高收入群体;二是针对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设计销售一些他们急需的低保费基本保障产品,比如定期寿险、低额住院保险等产品;三是针对特殊农民群体需求开发和销售一些度身定做的保险产品,比如农民工意外伤害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产品。
(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
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
这种模式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政府也能减轻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制度实施的运作成本,而集中精力专门从事资金筹集、政策调研和业务监控等工作,实现政府从办农保向管农保的职能转变。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外部干扰,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对资金运作、保险金给付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挪用保障资金、虚假给付保险金等人为风险。而且保险公司较丰富的客户服务和理赔管理经验以及较多的网点也方便农民的费用报销与支付。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平台取得中介业务收益,而且经营风险不大。
但是,在该委托模式下,由于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风险,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又较强,政府可能难以有效监控保险公司行为。因此,有必要引入专业监管,对保险公司接受委托管理业务的信息披露、运营标准等作出强制要求,并按照常规保险业务实施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以减少和避免“委托—”关系中常见的道德风险;从保险公司角度,由于经营的连续性要求,最担心出现政府由于财政压力而无法及时足额拨付管理费用,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经营的不利情况,因此,有必要以书面协议形式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代办双方的责权利,降低单方“赖债”风险。目前,重庆市开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是采用该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相对各方而言,这是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较好方式。
(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
这种模式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之间责权利分明,政府与保险公司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关系,避免了保险代办型和保险合作型模式所出现的责任关联和不易区分而导致的双方发生纠纷的困境。由于投保农民群体风险相对特殊,通常缺乏准确的经验损失数据,双方都不易合理确定保费,如果保险公司为争取业务低价承保就极有可能造成该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赔付和赤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公司为减亏而将赔付标准控制过严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政府已经将保障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可能导致保险经营缺乏基层政府的支持,不利于农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2005年6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68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 36个,团体保险合同模式的有22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 10个。
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在政策管理和业务经营上的优势,由于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双方都有动力积极支持和协助对方,这对共同搞好农村社保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不像前两种模式那样双方责任明确,尤其是出现基金赤字的情况时,政府可能归咎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而保险公司则会归咎于政府拨付的保费过低,如果制度设计考虑不周,就很有可能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导致合作失败。
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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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士由.商业保险参与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调查分析[j].保险研究,2005,(9).
(一)农业生产
1.农业种植种地是生活的根本依靠,这一观念在农民中仍占有绝对地位。但是,种什么,如何种,意见不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壮劳力不再把种地作为唯一的收入来源,而选择种植省事粮食,同时外出打工挣钱。国家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种植模式是增加品种、规模经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这是一项农业种植的重大改革措施,是保证农民进一步富裕的有效途径。但是,许多农民从心理上还不能接受,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认为自己的地自己种比较好。这源于农民知识水平较低,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观念淡薄,对新技术的适应能力差,加上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不足,从事农业科研的条件有限,难于承担改进农产品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兴农攻关和指导农民双重任务[2]。但是,不管怎样,科学种田这一思想已深入人心,绝大多数农民认同农业专家的指导。利用科技化种田省工省时省力省支出,年收入很可观。据报道,湖北省阳新县荆头山农场的农工,通过机械化和科技化种田,一人种上100亩田是很平常的活路,效益也比传统种田每亩要高200-300元[3]。没有能够掌握和运用科学知识的农民,就没有科学种田和农业的现代化。为了把农业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必须通过农民再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2.副业生产饲养家禽、牲畜是农村较常见的副业生产。但是,每家每户自给自足的方式已逐渐从农业生产中退缩,取而代之的是规范化的养殖业。而且大多数农民也认为,很有必要在农村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饲养、养殖业。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养殖业投资大,风险大。农副产品加工在农村副业生产中也占有一定比例。目前,小作坊形式在农村仍比较常见,联合经营、入股分红的规模化经营也初见端倪。农业规模化经营是一国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4]。农业规模化经营生产专业化程度高,有利于农业经营者学习和应用农业科学技术,有利于农业机械的利用,也有利于农产品的运销。农民对于规模化联合经营是比较赞同的,但是对其中存在的风险也有恐惧。这些都需要通对农民进行再教育,使其深刻理解农业规模化经营,早日走上富裕之路。3.无税生产国家减免农业税以后,使农民直接得到了利益,但由于农资涨价而得利较少。甚至有人认为,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补贴赶不上农资价格的上涨,农民可能得不到任何收益。近年来,肥料、农药、饲料、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持续飙升。据统计,2008年柴油价格同比上涨超过12%,肥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32.0%-117.1%,大部分农药价格涨幅也在6%-15%。由于农资价格的不断上涨,一些农民为了降低农业生产的费用,在生产中减少了农业投资的使用量,或改用价格相对较低的低效的农资产品,其后果是影响了农业增产增收,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了农民应该得到的合理的收益,削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应该说,农业税取消后,对农业生产确实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农民对土地的耕种重新产生了兴趣。问题是,在无税的情况下,农民如何种田?政府如何引导农业生产?农业专家和科技人员如何教育农民种田?保护和提高农民的收益,除了增加对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以平衡生产成本,关键在于通过对农民再教育,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科学进行农业生产。
(二)农民生活
1.温饱问题绝大多数农民认为,已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而且,有相当部分农户已达到或接近生活宽裕的小康水平。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成绩的肯定。农民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也希望“穿得漂亮,吃得健康”。但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目前,仍有不少农民就因为缺乏穿着、饮食等方面的知识,影响到自身的健康,甚至因此失去了生命。据说有一位农民,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长时间地每早一餐3个鸡蛋用油、白糖炒着吃,结果导致心肌梗塞猝死。显然,需要通过有效途径教育引导农民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生活水平和质量。另外,也需要关注的是,在农村还有一些五保户、有肢体残疾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他们的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需要扶助。这些类人群虽然只是少数,可是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和政府可通过相应补贴、减免养老、合作医疗保险费用等进行安抚。同时,也需要通过对其进行再教育,引导其自食其力。2.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是国家对农村的一项重大扶持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然而,仍有不少农民对这一制度持怀疑态度。原因在于时期的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历次“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成功[5]。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自愿筹资机制,许多农民认为等于白扔钱,担心得病后政府不能及时给予合理的补偿以减少农村居民的经济损失。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手续较为烦琐。许多农民,特别是老一代农民对该政策不清楚。有些人交了钱,生病时不知道该怎么使用。相当一部分农民对现今的医疗设备、技术、手段和水平不了解。农民的“看病难”问题仍然存在。显然,国家和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宣传媒体和教育机制,加强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地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要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而不要简单地灌输医保知识。3.养老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已迈入老年型社会,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增速很快,特别是农村劳动力人口急剧老化。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有老年人口8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6]。相对于城镇来说,农村的社会保障措施不够健全,农民的平均收入增长速度比较缓慢,加之农村的青壮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村的养老问题就变得十分棘手。建立农村养老保险金制度,将是稳定农村社会的一项深远措施。但是,农民对这一措施的认知程度差异很大。据调查,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农民选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的意愿更高[7]。因此,有必要通过对农民再教育,加强宣传,增强农民对社会养老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以消除或减轻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不信任感。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应该意识到,农业发展、农村面貌、农民收入方面仍滞后于国家整体水平[8]。作为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二、农民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教育理念有偏差
农民教育的发展,在提高国家的农民综合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国外,政府十分重视农业教育,有专门培养农业技术工人和农业技术人才的培训机构。例如,法国政府规定农民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享受国家补贴和优惠贷款,获得经营农业的资格[9]。但是在我国,尽管国家也非常重视农民的再教育,并且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然而这项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的教育理念有偏差,而这源于我国社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认识的偏差。城市居民瞧不起农村,认为“农”意味着“脏、乱、差”。城市子女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或到农村工作。农民自身也认为农村生产和生活是低等的,是社会的底层,常以“考不上大学,就得回家种地”鞭策子女上学。就算是考不上大学,农村子女也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来摆脱农民的身份。
(二)农民接受再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一些农民认为接受教育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祖辈们没有接受什么教育,照样把地种得很好,认为农业生产不需要什么知识和技术,只要肯去干,就能有收获。这些陈旧的观念在农民群众中仍占有相当比例。再加上农民接受教育后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也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又返回农村从事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新农民来说,曾经的学习过程没有改变其脱离农村的命运,使他们对接受教育能够提高综合素质、改善生活质量表示怀疑,甚至产生反感。从2002年开始,我国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持续严峻[10]。这其中,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毕业生占有较大比例,他们的家庭背景使其在就业上相对困难。一大批从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无门的情况下,不得不返回农村,成为“新农民”。他们文化水平比较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但是在其农业生产、生活的基本知识很差的情况下,其抵触情绪影响了再教育的推广。
(三)农民再教育投入不足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制约其再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资金不足。世界银行发展报告调查资料显示,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是世界平均水平为3.6%,我国教育投入的水平长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到2000年,也只有2.87%[11]。而在这部分教育投入中,农民再教育投入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直接造成从事农民再教育的教师的工资长期拖欠,农民再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农村再教育投入方面,最近几年中央政府财政拨款所占比例有所增加,特别是在低水平和在长期欠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补偿性的投入。但是,必须认识到,这些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再教育的实际需求。尽管国家直接用于农民再教育的资金有所增加,随着物价消费上涨,农民再教育的费用相对而言不仅没有增加,有的还有所下降。更何况农村税费改革(“两取消”)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带来巨大的新的缺口,中央政府还远没有承担起其应尽的责任。
(四)农民再教育内容陈旧
目前,农民接受再教育的内容比较陈旧,教育模式过于单一化,与现实农业生产基本脱离。有些教材还停留在教农民识字认句的水平上,关于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知识很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农民再教育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农民接受再教育的积极性。根据我国农业劳动力结构的特点,农民再教育的重点是16-45岁的中青年。而这部分农民绝大部分就读于普通中学,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却又是“农盲”、“科盲”。他们需要的是学习农业新技术及经营管理,而不是基本的文化知识。
(五)农民再教育模式滞后
在农村,农民再教育方式仍以职业学校为主体。但是,这种以固定地点开展的农村职业教育大部分已面临尴尬境地。新进教师没有实践经验,老教师无法适应新知识。更重要的是,这类职业学校没有基本的农业生产实习基地。这对农民特别是新农民接受再教育没有吸引力。在许多地方,农民不能就地学习,无法及时掌握较新的、较实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国家提倡的“科技下乡”服务措施,缺乏长期的制度化管理,导致这种传播农业实用技术的手段流于形式。另外,农民工大军的出现,使得一大批农民的流动性增加。采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的传统农民再教育方法,很难再让这类农民接受。在农闲时,青壮年劳动力多出外打工,大批的妇女和老人留守农村,如何根据他们的现实条件实施再教育,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网络环境下农民再教育策略
网络信息容量大,更新快,有很强的娱乐性,容易吸引人的兴趣,特别是网络的交互性使得其成为四大传播媒体中最有效的传播方式[12]。网络媒体具有无法替代的实时交互功能,这让网络教育成为一种极富自身特色的崭新教育形式。根据农民再教育工作的需要和特点,将网络技术引入其范畴,用教育新内容、新方法占领农村网络阵地,开展贴近农业生活、贴近农村生活的网上农民再教育活动。这对于促进国农民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农民再教育的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的网络化教育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网上授课、网络精品课程等形式日趋完善。然而,中国的网络教育主要针对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专业技术方面,具体可分为幼儿网络教育、中小学网络教育、高等网络教育、企业网络教育、职业与认证培训网络教育等五个领域。但是,对于农民再教育,仍是一片空白。也有个别农民再教育培训机构在网上挂出农业知识网页,但也只是流于形式,谈不上体系。作为农民再教育的专职学校,应结合三农特色,利用微博、BBS等网络论坛,构建农民再教育的新阵地。构建农民再教育的网络体系,应涵盖所有以网络及其他电子通信手段提供的学习内容、运营服务、解决方案及实施咨询等领域。另外,要不断地完善这一体系,包括开辟新领域,采用新手段甚至引导优秀农民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农民参与进来,共同提高农民再教育网络体系的运行质量。
(二)开拓农民再教育的网络新途径
要充分发挥网络页面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农民再教育课堂进网络。将网络与农业知识理论课堂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将相关文字、数据、声像、图形、动画等形式的农民再教育信息放置在农村网页上,积极对农民进行教育、激励、引导,突破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的传统农民再教育方法的束缚。网络环境下的农民再教育不应当局限于网页的浏览方面,还可以通过QQ、飞信、MSN、BBS等途径。通过建立群、组。这样,方便专业教师、技术专家、政府部门与农民之间的及时交流与沟通。特别是对于一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上遇到的一些问题,可采用这些途径向国家和社会传递信息。对于一些农民在现实中不愿说、不敢说的意见,往往是做好农民再教育的非常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农民在网上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是农民真实思想的流露,国家和政府可以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研究这些网帖,从而找出对策,对农民进行及时、正确的教育引导。
(三)丰富农民再教育的网络内容
互联网的应用被称为“争夺眼球的战争”,如何吸引农民的“眼球”,满足农民的认知需求,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农民再教育体系必须要占领网络阵地,坚持以科学的理论、高尚的情操、具有感染力的网络活动教育、鼓舞、激励和引导农民,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向农民传授技术知识,帮助青年农民学习各种专业技术,制订生产计划,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要将农民切实地吸引到网络教育中,在网络环境中提高整体素质。关键在于增加农村实用知识的教学与内容,要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业生产,适应农民需要[13]。内容有时效性、可读性和生产指导性。农民再教育的网络内容包括基础课、人文科学和专业技术知识,具体内容有新农民的职业教育、农业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农业政策、农业经营管理、计算机技术、民主道德公民教育,以及农副产品的加工储藏销售知识[14]。比如:增加粮食新品种、新农药等,增加农业联合生产的管理知识、新型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技能、高附加值的养殖新技术等,增加农民比较关心的医保、养老等国家政策,增加用工信息,农民工合同、赔偿等事宜。充分发挥科教兴农在农民教育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
(四)完善农民再教育的网络管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极大地开阔了眼界,通过各种媒体使我们了解到其他国家育儿的理念和方法,感到有诸多的不同,耳目一新,而各个阶层、各个年龄段的人们对此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应该说是很正常的事,如能细细琢磨和比较,肯定会对我们提高育儿水平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1 美国人对中美育儿差异之见解
早在来中国之前,中国父母为孩子所作的牺牲就已经深深地震撼了我。我结识了一位中国女士,为了能给女儿提供更好的受教育的环境,她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移民加拿大,她的先生则留在中国。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于大部分美国人来说,是不可想像的。我有一位朋友曾离开妻儿到中国学习,可仅仅两周之后,他就决定打好行李回美国了。他不能忍受隔着整个太平洋来思念家人。等我来到中国之后,所见所闻更让我对中国父母的牺牲精神惊叹不已。有个朋友刚买了新房正在装修,我问他打算怎么处理旧房,他毫不犹豫地说:“留给儿子!”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那年仅3岁的小宝贝,心想:天哪,他什么时候才会用到啊!
美国的孩子年满18岁后就会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父母,对他们来说,离开父母单独居住是证明他已经独立的最重要的标志。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美国人的这个价值观始终不曾发生变化。
在中国,情况恰恰相反。有一段时间,我的一位同事兴奋得不同寻常,这不光因为他即将踏上红地毯,更因为他的父亲将为他的新房买单。据我所知,他的父亲并不是一位腰缠万贯的大富翁,新房对老人来说是一笔极大的开支。然而老人认为买了房,儿子就能娶到更好的妻子,拥有更美满的婚姻。不仅他们,中国的许多父母都是如此,他们省吃俭用,把所有的钱都存下来替儿女交学费、找工作、买房结婚、照顾孙子等等。实际上,年老的父母有权享受更好的生活。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他们更应该把钱用于健康和养老。
相比之下,美国的父母更懂得享受生活,而不是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一切。在我年满18岁可以挣钱支付学费后,我的父母就实现了他们的梦想,在山区买了一片土地,建了自己的小屋。我和哥哥姐姐都常常收到父母寄来的照片,和他们分享居住在山间的快乐。我结婚的时候,我和我的新娘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礼物除了30元钱,就只有一句关于婚姻的忠告:一对愿意向对方说“我爱你”、“对不起”和“请原谅”的夫妻将会白头偕老。我父母40年的婚姻证明,想要拥有一位好太太,房子并不是关键。
在中国父母作了这么多牺牲之后,他们以及他们的孩子真的开心吗?美国父母是否太过自私,只为自己考虑?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是更喜欢美国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他们尊重孩子的选择,他们对孩子的爱是始终不变的,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们享受自己的生活。
中国的孩子和美国也很不相同。美国孩子通常会在高中毕业后,自己挣钱交大学学费。而在我所教的一个留学培训班里,200名学生都是父母给钱来上课。不仅如此,他们当中只有70个人按时上课,其中只有20人在认真学习,其他人不过是拿着父母的钱找个地方打发时间。在美国,做任何事情都是要由自己买单,孩子的决定因此会慎重得多。
在我看来,中国父母这样做不仅浪费了金钱,也扼杀了孩子的梦想。
无论如何,我都对中国父母为孩子所作的一切表示万分尊敬,这样的美德在西方国家是极受敬重的。但我仍禁不住要想,如果孩子并不需要,那他们这么做是否值得呢?如果孩子将来与他们反目,他们又为自己留下了什么呢?
是什么让中国的父母能为孩子作出如此多的牺牲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让父母们认为必须为孩子奉献一切。
二、中国孩子成长过程中遭遇的竞争很激烈,父母希望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三、中国父母们经历了太多的动荡和不安,他们希望孩子能过上安稳的生活。
四、在中国,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很密切。
2 生活在美国的中国母亲的感想
孩子曾经对我说,妈妈,我每天洗碗,你能不能给我一点钱?对这个问题我曾多次拒绝过她。有一天她眼泪汪汪、非常委屈地对我说:“妈妈,我洗碗,你就给我一分钱行不行?甜甜(女儿的美国小朋友)一做家务活她妈妈就奖励给她一点钱。”我对孩子说:“妈妈明白你的意思,这一分钱是表示对你的鼓励,是妈妈感谢你的劳动,但是妈妈对你的感谢决不用钱来表示。”
“你是家里的一个成员,爸爸妈妈爱你,你也爱爸爸妈妈,我们共享这个家庭。你做的这点活就是你对这个家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你也有享受这个家的权利,因为权利和责任是共同的。”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不能向美国人学,把任何东西都变成物质来对孩子进行鼓励,这是美国这个商业化社会对孩子教育的一个缺陷。
当然,中国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也有缺陷。像我哥哥家,孩子的学习是天下第一重任,他没有别的目标,就是要让孩子的学习顶尖。我到了美国就发现,美国的孩子没有这么重的学习压力,但是孩子们的身心都特别的健康,你从他们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出来,特别单纯,绝不会愁眉不展,他们的天性没有受到压抑。这也不光是家长做得好,我觉得美国这个社会就培养了这种空气。在这个社会里竞争的机会是均等的,所以不需要那么大的压力。孩子该玩的时候玩,该学习的时候学习,不光是课本上的学习,还要到博物馆、图书馆,连玩带学习。
关于女儿的未来,我也很认真地思考过。我不太认同那种非得要求孩子读大学、念最高学位的做法。我女儿的智商很高,但她好动,学习不用功,头脑很开放,上大学不一定适合她。我还没有想好一个模式,要让她如何走,而且我觉得我也不能强加给她什么。如果孩子将来选择做个“在野派”,不做“学院派”,我想,只要她能够有发明有创造、身心愉悦,只要她能够做一个正直的人、讲信用的人、守住良心的人,只要她不做坏事,自己活得充实,那么不管她用一种什么方式来完成自己的人生,我都会支持她,只要她自己觉得幸福就行。
3 媒体对中美育儿差异的比较
中国婴儿一般采用朝天仰睡或侧仰睡的睡姿,这与几千年来包裹婴儿的方式不无关联,而在美国,婴儿是趴着睡的,医生认为这是最安全的睡姿——可以防止因溢奶而产生窒息。于是,有人把美国孩子的个性强、胆大、爱冒险,归功于自孩子出生即没有束缚,而中国人的个性受拘束,是因为一生下来时,就采用了包裹的方式。这究竟有多少理论根据,不好判断,因为,东西方思想文化差异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但我们知道,西方有好以个体为单位,顺应本性的观念,从婴幼儿的抚养教育上即可见一斑。
在美国家庭中,父母将婴儿从医院接回家的第一天起,就让孩子在特别布置的婴儿房里,开始孩子一生的“独立”生涯。父母宁可在夜里一次又一次地起身去查看睡在另一个房间里的宝宝,也不让孩子和大人一起睡。因为从小和大人一起睡的孩子,相对于独立睡眠的孩子而言会显得胆小,独立生活能力弱。基于此,美国家庭在孩子一旦具备了一定的劳动能力时,便会积极鼓励孩子帮助父母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而父母也给予一定的报酬,从而培养孩子及早独立、不依赖父母的意识。又比如在儿童吃手指、撕咬东西的问题上,西方家庭非但不会像中国家长那样阻止,反而为孩子创造条件,让他们充分享受。孩子的手指脏,父母会用婴儿药水、香皂为孩子洗手,而婴儿皮肤幼嫩,长时间浸泡在唾液里的手指皮肤会发白、受损,所以家长准备了宝宝油。至于幼儿的图书,更是由一页页画着故事内容的花而粘成的,撕不破、咬不坏。美国家长乐于给孩子提供撕咬的便利,恨不能给孩子一种能吃的书。在他们眼里,孩子的这些行为符合天性享受,无碍于他人,所以家长没有必要去阻止,不必说“No”。等孩子自己长大,认为不再有趣,自然会停止了。这也是他们这些为人父母的儿时的亲身经历。
西方家庭的孩子如果表现出“孔融让梨”的精神,才是父母最担忧的事情。他们不认同这种以他人为先的精神,在他们看来,随便将自己的利益拱手让人,无异于义务劳动不拿报酬,而这在处处讲求经济效益的西方社会是无法想像的。他们认为勇于表达自己需要的孩子才是聪明的孩子。比如德国一位女心理学者在她的著作中,为她5岁的女儿使用祈使句“给我一杯水”,而不是采用询问句“你能不能给我一杯水”而十分自豪。
东西方两种文化孰优孰劣要全面综合地看。西方社会的外向型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积极向上的社会形态,但是,人性的无拘束带来的以自我为中心、争斗心、老年父母和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冷漠也不容忽视。
4 我国教育工作者的思考
长期以来,中国孩子接受的是灌输教育,美国孩子则不同。一般说来,考试,中国孩子胜过美国孩子,但轮到动手或研究时往往就不如美国人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笔者发现,美国的孩子看上去是在无忧无虑中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功课很少,回家主要是以玩为主,到了该上大学之时,也不必像国内高中生那样必须走那道高考独木桥,美国孩子要想上大学只需凭学校的积累、老师的推荐以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就可申请大学。录不录取,全凭大学对人才的需要。孩子用不着为上大学而担心,因为这所大学不录取,那所大学也能录取,可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
虽然美国孩子的成长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笔者通过与当地美国人交流发现,美国父母在如何让孩子尽早具有独立性和智力的潜质开发方面独具匠心,下了很大的功夫。有人说中国孩子是抱大的,而美国孩子则是爬大的,这种说法一点也不为过。
美国的父母对与孩子的交流也十分重视。笔者一次乘机从纽约到明尼阿波利斯,途中整整5个小时,坐在后排的母亲一刻也没有停止与自己2岁和5岁的孩子进行交流,孩子有问必答,同时母亲也像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一样,与孩子促膝谈心,就像是兄弟姐妹那样,非常平等,尊重彼此,没有凌驾于孩子头上的架势。途中孩子问的问题十分有趣,如飞机为何在雪上飞?飞机在飞的时候怎么不动?飞机上的窗子为何不能打开等等?
我的一位美国朋友告诉我,美国父母十分注意与孩子的交流。当孩子呱呱落地时,做父母的就试着与呀呀学语的孩子交流,将父母的感情传给孩子。打开美国的报章,也有鼓励父母与孩子交流的文章,称美国的父母已达成共识,想要培育出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首先应学会从孩子一出生就开始和宝宝交流。父母不用担心这种交流会变成单方面的意愿,因为宝宝一出生就有了与人交往的能力,而且愿意和你们交往。
5 中西育儿差异的具体表现
1.国人对孩子更多横向激励,西方更重视孩子的纵向发展。
我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表扬与批评为惯用的教育手段,父母和教师喜欢采用横向比较法,如利用小红笔、小红旗、排名次表等方式鼓励孩子,看谁表现好。当纠正孩子不良行为时常常采取表扬其他孩子,以其他孩子做榜样的方式。西方父母教师则不同,一般对孩子不表扬也不批评,理由是:批评了这个孩子会刺激他,表扬了这个孩子会刺激其他的孩子,他们注重儿童自身的纵向发展而避免彼此进行相互比较。
2.我国强调个人服从集体,西方重视发展个体。
国人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体要与集体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则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西方人强调个性差异,父母和教师总是根据孩子不同的个性与能力安排活动。目的是为了使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别于他人的独特个体。
3.我国评价孩子时“稳重听话”是优点,西方人喜欢孩子活泼好动。
我国父母和教师在评价孩子的性情时,“稳重听话”是一大优点,“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已在国人中形成共识。学校教育强调秩序井然,用各种规章来约束孩子的行为。西方人喜欢孩子富有孩子气,小学和幼儿园的课堂上允许孩子随便说话,甚至相互打闹。
4.我国父母和教师强调自制,西方人注重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
我国父母和教师总是鼓励孩子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专门做好某一件事,以期培养孩子的恒心、耐心,多强调儿童自我意识的社会性发展,多引导儿童逐步学会适应和控制自己的情感。而西方人常常鼓励孩子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从事多项活动,以期培养孩子的灵活性、创造性,多注重儿童自我意识自然发展,多鼓励儿童自由且自然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
5.国人看重孩子成长的结果,西方人重视孩子成长的过程。
国人看重孩子成长的结果与技能的掌握,无论学习什么,为求学深学透,无论干什么,力求完美无缺。西方人重视孩子成长的过程与能力的增减,注重孩子的参与意识,孩子们自由选择的机会多,父母和教师还极力鼓励孩子自由发挥、自由创造,以培养孩子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概括地说,国人力图使孩子发现社会存在,创造环境使孩子学会怎样长大成人,孩子是被动的,富有可塑性的,重在成人的帮助指导下成长。西方人力图使孩子能真正作为孩子,儿童是主动的,富有创造的,自我实现是儿童自身的自然与发展,成人只需提供有利的条件即可。
中西育儿理念和方式的不同,反映了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我们希望我国的父母能够取中西育儿之精华,去其糟粕,以最好、最全面的方法来培养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6 生活在美国的中国母亲的育儿体会
由于身在美国,又初为人母,于是就特别关注美国人和中国人在看护宝宝问题上的不同,比如喂养、早期教育等等。希望女儿在今后漫长的生命里程中接受东、西方优良文化的熏陶,从而有一个更完美、更精彩的人生。
在美国,虽然从怀孕一开始,医生就一直鼓励和建议用母乳喂养,但是美国年轻的妈妈们实际母乳喂养率并不很高。在产后三天出院的时候,医院按照惯例要给当天出院的妈妈们上一堂课来具体讲解新生儿护理的常识。当时同我一起出院的有六个新妈妈,其中只有三个决定母乳喂养,而这三位妈妈都来自于亚洲的不同国家。
宝宝几乎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自己单独睡一个房间,这是美国人给孩子上的第一堂学习独立的课。大多数美国人家的宝宝不需要被爸爸妈妈抱在怀里哄着,宝宝从小就习惯了在安抚奶嘴的帮助下自己入睡。大多数中国妈妈都认为常用安抚奶嘴不好,容易形成习惯和依赖,长大后不容易戒断。我也同意这样的观点,所以很少给女儿用。但是身边的美国孩子却几乎从出生第一天就开始使用安抚奶嘴,并且一直到两三岁大。曾经看过一个非常有趣的美国儿童游戏,参加游戏的都是一岁左右的孩子。游戏内容很简单,就是让宝宝们比赛爬。一个个漂亮可爱的宝贝在父母亲的逗引下,或争先恐后,或三心二意,或左顾右盼地向终点爬去,小屁股可爱地扭呀扭,引来一片片笑声。可是再看宝宝们的小嘴巴,几乎无一例外地被花色漂亮的安抚奶嘴堵得严严实实。我忍不住替这些小宝贝们难过起来:周围这么多的小朋友,想要咿咿呀呀几句表示友好都做不到。
美国的宝宝从出生起时时刻刻都穿着纸尿布,一直到三四岁。各种品牌、各种尺码、各种形式的纸尿布在商场的儿童部占去好大一个柜台。美国人不讲究让孩子从小养成定时大便的习惯,他们要孩子顺其自然。
美国妈妈一般不亲自给宝宝调制新鲜可口的辅食,现成的罐头食品在商场里随处可以买到。在我看来,罐头食品虽然比较方便快捷,营养也很充足,但毕竟不如现做的新鲜,而且里面含有较多的淀粉成分。所以一有空闲,我还是会亲自给女儿做辅食吃。
在美国,宝宝从出生到五岁要接受很多次疫苗注射,一岁以前几乎每隔两个月就要检查一次身体,这些与在国内应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但是,美国儿科诊所的条件要比国内好得多,每个就诊的宝宝都有一间单独的诊室,互不影响、互不干扰,很卫生,也很安静。在这里,给宝宝打针都是注射在大腿肌肉上,女儿刚刚八个月大,两条小胖腿上就已经挨了十几针了。而且大夫轻易不给开药,尤其是抗菌素。只要孩子不是烧到39℃以上,或持续发烧、咳嗽三天以上,大夫不会给配药,更不要说输液了。在美国认识的朋友中,好像至今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孩子曾经生病输液,倒是听说过不少因为延误而使宝宝病情恶化的例子。所以,每次女儿生病,我的心就火烧火燎,生怕那种情况会发生在女儿的身上。
我曾经专门就补钙的问题去请教过儿科大夫。这里的大夫和国内的大夫在这个方面上观点不尽相同。他们觉得孩子虽然小,但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脆弱,并不会那么容易缺钙。如果孩子各方面发育都很正常,就不要多余地补充,因为孩子机体对各方面营养的要求是有限的,如果过分补充反而会画蛇添足,适得其反。他们好像是更信奉“药补不如食补”的原则。由于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女儿从小没有吃过任何补钙的药物,至今发育很正常,也很健康,看来美国大夫的道理也有其可取性的。
美国人从来不会把孩子捂得严严实实的,即便是在隆冬季节,孩子们的户外活动也很多,并且很少戴围巾和口罩,所以美国的孩子都非常耐寒,身体也相对比较好。多数美国人对孩子是不娇惯的,很少听说美国孩子成为家里的“小皇帝”,在商场里也很少看见美国孩子因为得不到喜欢的玩具而大声哭闹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