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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的要素

时间:2024-02-02 1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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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的要素

第1篇

关键词: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目标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5-0032-002

一、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比较

1.会计目标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企业会计的目标不再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成为企业会计目标的首要出发点,将投资者作为企业会计财务信息首要使用者,凸现了投资者的地位,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比较

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作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两大分支,它们遵循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较大共性,即都必须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及时性、重要性。但是由于二者核算主体和核算目的不同,它们又遵循自己特有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作为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服务的企业会计,准确核算企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自然是其首要任务,企业会计还遵循一个与确认利润有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预算会计还遵循两个与预算的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质量要求:统一性;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

企业会计的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中央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和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核算中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强调的是货币资金的实收实付,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因此,收付实现制既不记录非现金交易事项对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也不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所有非现金交易不作为收入、支出来进行核算,相应的债权、债务也没有合理的确认,这必然会导致预算会计信息不完整。而这些隐性负债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必然使得预算会计信息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无法有效分析政府资金运用效果,导致政府的财政决策和预算控制失去可靠的基础。

4.会计要素的比较

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主要有两点区别:第一,从数量上看企业会计有六个会计要素,而预算会计只有五个会计要素,不对“利润”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第二,从名称上看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与“净资产”会计要素。企业资产运行的增值归投资者所有,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配,故称所有者权益;预算会计不以盈利作为目的,称其为净资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而在预算会计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类科目应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企业会计侧重于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故有费用和利润分配两类会计要素;预算会计侧重于对分配及社会消费环节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其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其收入和支出是直线型的,收入转向支出即终结,没有收支循环的过程,无需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

5.会计信息披露的比较

第一,报表结构的比较。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设计的,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都是结转后的余额,是静态报表;预算会计年终转帐前的资产负债表是按“资产+支出 =负债+净资产+收入”的结构设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科目的“期末数”所反映的是期末余额,是静态资料,支出和收入两类科目的期末数是“本年累计发生额”,是动态资料。

第二,报告内容的比较。预算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企业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应披露的相关信息,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组成。而预算会计的财务报告是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编制的,披露的信息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也不够充分。

二、改进和完善预算会计的必要性

1.从政府职能的转变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政府职能转换主要体现了:一是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用人民的资金,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包括各项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应该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的监督;三是在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情况下,人民与政府之间应该构建起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政府负有公共受托责任;四是政府的职能逐步走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

2.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平、透明,要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效信息的需要,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也同样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3.从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看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逐步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预算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因此,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也需要相应的完善预算会计制度做保障。

三、改进预算会计制度的建议

1.明确预算会计的目标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起点应是确定会计目标,可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目标,以决策有用观为主体,结合受托责任观综合确定目标。如果将“全面受托责任”引入预算会计的目标则有助于完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内容,有利于提供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政府绩效,满足实际使用人和潜在使用人的需求,从而帮助政府有效履行其公共治理的职能。

2.逐步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推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方式应是逐步的,然后加大推行的力度和范围,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和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模式,结合预算会计的环境和实际情况,找到一条适合中国自己的道路。在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初期,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采用修订的收付实现制,即首先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实现收入和支出在各个期间的平衡,明确政府当期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但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应偿还的内外债务、政府间上解支出及补助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对欠发工资、养老保险金、需要分期摊销的大宗服务消耗或购买性支出等会计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3.拓宽预算会计要素

借鉴企业会计的成功经验,可将现行设置的五个会计要素变更为六大会计要素,相应增加“结余”要素,预算会计中的“结余”虽不同于利润,但也是收入支出配比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单位运用资金的成绩,它具有实质性含义,同时改变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的设计依据。确定预算会计要素时还可突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将“净资产”改为“基金”,这样,就可以弥补“净资产”不能表明事物本质以及会计报表等式与国际上的做法严重不相符的缺陷。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采用“基金、结余”要素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借鉴。

4.完善预算会计核算内容

预算会计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对目前核算内容的不全面应该根据财政体制的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步尽快完善。比如,按照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针对现行政府产权无法用财务数据表达的事实,尽快将政府产权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可以分别从存量和增量两部分进行核算,核算政府产权时,对涉及财政收支的事项,还要进行收支核算;针对现有的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相对独立的核算,收支进行配比,单独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信息,无论是缴存国库的还是缴存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都作为收入核算,拨出作支出核算,更应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当然社会保险基金经营机构的资金运行,仍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具体核算,财政部门不能代替。

5.健全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首先,科学设计报表体系。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可通过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等附表对外披露信息;行政单位会计可披露收支结余结转表、经费收支明细表、基建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事业单位会计应披露收支结余分配表、事业收支明细表、经营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等附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其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披露预算会计信息。预算会计的信息体系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报表,还应该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不仅要通过人大公布预算会计的预算和决算,还要通过网络、电视、平面媒体等传播途径公布预算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张月玲.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核算原则的比较研究[J]. 商业研究, 2002(1)

[2]邵积荣.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发面的差异[J].中国工会财会,2002(1)

[3]张川.“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中的区别[J].交通财会,2003(1)

[4]李恩,王玉德,李梅晨.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核算差异[J]. 财会月刊,2006(4)

[5]李定清.预算会计的目标[J].会计之友,2007(2)

[6]王丽洁,张玉周.中国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建设及与预算会计的协调[J].北京大学学报,2007

第2篇

1、会计对象不同预算会计以预算资金及其运动为对象,以预算年度为会计期间,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当年的预算收支及结果。现代政府会计以政府单位为会计主体,除了包括预算会计对象外,还包括整个预算资金的连续运动及累积结果,将国有资产及政府的债权、债务的价值运动也作为政府会计对象。

2、会计基础不同历史上,世界各国的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都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近年来,随着预算体制改革和对政府会计信息需求的不断扩大,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逐渐成为各国政府会计的主流和改革方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大部分国家已进行了政府会计基础改革,改革后采用的会计基础分为三种: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以及完全的权责发生制。Z的第34号准则公告则要求政府会计根据财务报告视角采用双重形式的会计基础:政府整体报告、企业基金使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政务基金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外,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对预算收支业务,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有其优点,但政府会计,由于其会计对象扩展、会计目标扩大,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财务活动及其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确认基础不应采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而应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即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对某些会计事项要采用权责发生制。

3、会计模式不同由于政府会计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在其使用上,往往要限定用途,即通过预算限定。因此,为更好地体现专款专用原则,现代政府会计应从传统的预算会计模式扩展为基金会计模式。我国应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会计模式。

4、会计要素不同我国预算会计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要素,这种划分体现了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但与Z规定的政府会计要素作进一步比较后,发现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以下差异:首先,资产定义方面不同:Z 对资产定义的内涵是一种财务资源,我国则将其定义为一种经济资源。其次,Z为了区分各年度的财务受托责任,将基金资产(负债)与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分开处理,我国并未进行区分。中美两国政府会计要素差异具体。

5、财务报告不同首先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不同,现将中美政府财务报告目标的区别进行比较(具体见表2)。传统预算会计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是为政府部门、各级人大服务的;现代政府会计提供政府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应全面反映政府财务业绩、与受托责任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其次是财务报告的组成和具体内容不同,政府财务报告要复杂得多。最后是政府财务报告由于其使用者的广泛,为证明其客观公允性,一般需要进行财务报告鉴定,而传统预算会计是不需要进行会计鉴定的。长期以来,我们强调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预算会计主要为加强预算管理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由于预算分期,预算管理的重心主要在于预算当期的财务收支,预算会计也就自然把核算的重点放在当期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方面。从另一个方面看,会计理论界也没有对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与联系作深入的研究。作者认为,应从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政府会计,预算会计应当作为预算执行会计融合在政府会计之中。

第3篇

关键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

随着2011年的“三公经费”及2015年10月“天价U盘”事件的曝出,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作为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信息系统应当如何既能反映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又能反映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政府会计改革的迫切要求,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基本准则》对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要素、政府会计记账基础以及政府会计报告等方面进行了科学地规范与统一,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政府会计既能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又能达到绩效管理的要求。下面笔者将从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这两条线出发,对《基本准则》的内容作简要解析。

一、预算管理要求下的《基本准则》

政府预算是政府在每一个财政年度的财政收支安排计划,而预算管理则是反映和监督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为了满足管理预算收支的要求,《基本准则》建立了一套包含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基础和会计报告等在内的预算会计理论体系。

(一)政府预算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设计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的核心,是建立政府会计规范体系的基点,是推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北京市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会计课题组》,2006)。因此,只有先明确政府会计目标,才能对政府的公共活动开展有效的会计工作。根据社会契约理论,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力的让渡,并且公民是国家财政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因此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即政府作为公民权利与资源的受托人,应当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公民作为政府财政资金的供给者,有权利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预算会计就是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

因此,《基本准则》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二)政府预算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般地,会计信息质量是评价会计目标实现程度的指标,所以,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根据政府会计目标加以确定,才能真实反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陈志斌,2012)。政府预算会计的目标是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披露以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由于政府掌握着预算信息披露的主动权,而公民在获取信息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政府提供的财务信息的质量很容易纵。当信息不对称时,公民对政府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保持怀疑,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政府披露的预算信息不能只流于形式,应当更加注重信息的真实可靠,才能够满足公民的信息需求,从而有效地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因此政府预算会计更加强调信息的可靠性。

(三)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政府会计要素是对政府会计报表内容的基本分类,也是实现政府会计目标的具体内容(陈志斌,2012)。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公民作为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有权利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满足公民需求,政府预算会计需对财政资金的收支进行科学的记录、计量和报告。政府预算的执行主要涉及现金的流动情况,最终形成的决算报告也是对各会计主体的实际现金收支信息的反映。所以预算会计要素的设置要体现各会计主体在运行过程中的实际现金流动情况,便于控制各会计主体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因此《基本准则》在第二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

(四)政府预算会计记账基础

记账基础是决定一项经济业务是否纳入核算体系,以及如何纳入的重要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其中收付实现制是将实际收到或支付的现金确认为本期的收入或支出,不区分该项收付款业务的实质归属期间。因为这项支出已经发生,并且占用了与购买该项资产同等的资金量。政府预算会计是对政府主体的实际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主要关注实际的现金流动情况,因而只有建立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上,才能达到预算管理目的。

因此《基本准则》在总则第三条中明确规定,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

(五)决算报告

政府会计报告是政府会计主体披露其会计信息的媒介,是利益相关者了解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窗口。政府决算报告是政府预算会计的最终产品,政府预算会计对政府经济活动的过程(预算收支)和结果(预算结余)信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在确保预算信息真实可靠的情况下进行记录和计量,最后将其以决算报表的形式呈现出来,全面反映了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将决算报告与政府预算进行比较,可以比较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差别,借此来评价预算管理的绩效,并为下一年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绩效管理要求下的《基本准则》

“财务”中的“财”指资产,既包括货币资金,又包括各种实物资产,而“物”是指管理、经营,即财务是对经济主体的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管理的结果进行评价,这就将绩效管理的概念引入政府会计系统中。为了满足绩效管理的要求,《基本准则》建立了一套包含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基础和会计报告等在内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

(一)政府财务会计目标

会计主体在管理和经营各项财产的过程中,需要对管理的结果进行绩效评价,从而发现管理的不足之处,以此提出改进措施。政府与公民之间、政府内部都存在委托关系,其中社会公众作为公共资源的主要提供者,需要借助政府披露的财务信息来评价政府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上级政府为了进行业绩考评,需要借下级政府披露的财务信息对其财务管理的效率作出判断;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的拨付机构,为了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资金利用状况,也需借助各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来做出分析和决策。因此,政府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决策有用观”,即提供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进行Q策的相关信息。

所以,《基本准则》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中明确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二)政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应当致力于为实现政府会计目标而服务,而不同信息使用者利用政府财务信息的目的不同,如公民使用政府财务报表是为了评价政府公共资源的使用与配置情况;上级政府希望借此来评价和考核下级政府的业绩;监督机构利用它是为了评价政府会计主体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因而政府财务会计应当满足他们的不同信息需求,提供与他们进行决策相关的信息。因此,政府财务会计在信息质量要求上更加强调相关性,使利益相关者据此做出有效决策。

(三)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绩效管理不仅对我国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资源进行监督,同时也对政府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进行控制。政府财务会计在对各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其资产负债的结构,从而更好地预防财政风险,又要关注其实际的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信息,从而更好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会计要素可以将政府财务信息进行清晰地分类,增强政府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为了有效反映以上各类信息,《基本准则》在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政府财务会计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为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奠定了基础,有利于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政府财务会计核算基础

绩效管理要求政府财务会计对政府的资源消耗进行全面合理的披露,只有将政府的运行成本进行完整地确认,才能科学地评价政府的管理效率。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下,政府财务会计以收入和费用在其权利和责任实际发生时为标志进行确认和计量,符合经济实质,也有利于保证资产和负债的准确性。另外,权责发生制要求对政府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既可以防止高估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价值,又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运行成本,使信息使用者对政府绩效作出准确评价。

因此,《基本准则》在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明确提出: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五)政府财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最终产品。为了达到绩效管理目的,政府财务会计加工和输出的信息应既能满足公民监督和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资产的配置效率)的需要,又能满足政府内部对财产使用效率(运行成本)进行评价的需要。

因此,《基本试颉诽岢稣府财务报表包括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结构的资产负债表、反映政府运行情况的收入费用表以及揭示政府会计主体现金流动情况的现金流量表等,另外将一些难以用财务数据表示,但是又与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相关的信息在附注中反映,从而为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结语

《基本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它建立了包括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更加全面的政府会计系统。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既适当分离又相互协调,两者在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报告方面适当分离,各有侧重点,政府预算会计是为预算管理而服务,政府财务会计是为绩效管理而服务。同时两者又相互协调,使得政府会计既能够提供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的信息,又能提供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运行成本和现金流动情况的信息,从而能够有效实现解除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和使用财务信息进行有效决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北京市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会计课题组》.关于建立中国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J].会计研究,2006.

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预算会计 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

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三)会计等式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属于净态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业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同时也表明了企业与所有者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该式为企业会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该式则属于动态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所以需对各项资金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柳生,因此,必须采用动态的等式,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是以该等式作为主要依据。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和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别,两者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和全面,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单、数量也相对较少;其次,两者在某些相同的会计业务核算事项上,其核算方法不同,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再次,在会计核算内容上,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营利性业务,必须实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结论: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得到了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差异会逐步缩小,但是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两者的本质差异性是无法消除的。

参考文献:

[1]崔秋霞.浅谈事业单位会计的地位[j].中国科技信息,2007(12).

[2]张淑霞.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6).

第5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行预算会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管理要求,在某些方面已经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会计不适应当前预算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收支2条线,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等相继出台,这些新举措有力的保障推动了预算改革,同时,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制度配套。但是由于现行收付实现制原则的局限,带来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不能全面反应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尤其地方政府负债问题越来越突出,以收付实现制原则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上只能反映实际现金支出的部分,尚未发生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财务报告没有反应。

(三)现行预算会计要素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新业务

我国政府财政部门已针对改革试点情况在制度中作了部分修改,并制定了相应的试点核算办法。但是,该办法仅适用于中心试点单位,不适用于地方财政和所属预算单位,对于在日常活动中出现的新业务也没有统一的要素核算,因此,还不能说明其普遍实用性。目前,我国各地区均在开展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试点,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由于存在区域因素,而试点办法没有兼顾地方做法,并不利于各地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二、完善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由于预算管理体系发生了改革,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等改革的要求。

(一)修订完善《预算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居民个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监督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节约,是否能谋求最大化的福利。政府财政活动是否真实客观。势必要求政府预算提供正确、及时、完整、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的财务报告。因此,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预算法,国家预算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流转程序,所以,将使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面临又一次改革。

(三)完善我国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国外的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活动,但不同的是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以及国家控股的营利组织。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会计同属于企业会计体系,跟政府会计是并列关系,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表现。由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依照非营利组织的核算原则。

(四)加强预算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

第6篇

关键词:政府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公共财政;公共管理;财政预算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1)04-0098-06

一、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目前的预算会计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现行预算会计在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方面存在不足,例如现金制、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会计科目不健全、会计核算方法不足、会计报表体系不科学等。

(一) 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一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具体如下。

(1)部分存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库存材料是大宗购入进入库存的并陆续耗用的物资。对于数量不大的办公用品,随买随用的,按购入价值直接列为支出。

(2)无形资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在历史成本模式下,软件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历史成本而无法计量。

(3)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面。主要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4)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存在的问题。

二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在现金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三是行政运行成本无法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政府部门核算的支出不能涵盖其全部的成本信息。在现金制下,资产按照取得时的费用作为支出,不能客观反映政府部门运转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成本。政府部门在现金制基础上确认支出,支出项目基本上只反映行政单位流动资产的耗费,对固定资产的耗费反映不足;只反映有偿取得实物的耗费。

(2)没有为专项资金设立支出类一级科目。专项资金支出目前是在拨出经费和经费支出的明细科目核算,导致明细核算相当复杂。

(3)缺乏行政运行成本科目,不能准确地计量机关运行成本。

四是政府的财务绩效无法确认、计量和报告。由于现金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

(1)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府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实际耗费与效率水平,不利于对政府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也不利于政府内部的效率改进。

(2)预算会计只反映国家财政预算的收支活动和收支情况,至于这些收入是否合理,有无遗漏流失,支出是否合规、是否有效益、效果等,则得不到反映。

(3)预算会计仅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对于基本建设投资以及来自这些投资所产生的权益等,则未包含在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对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基本建设投资的效果、经常性开支的成本效益等,也没从会计角度进行评价。

五是提供的预决算报告难以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求。

(1)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设计存在缺陷。从总体上看,财务报表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披露国有资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债务收支预算等会计信息,也没有提供反映政府绩效与成本的信息。从报表结构上看,财务报表项目设置不科学。例如,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项目既在收入支出表中列示,又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明显的缺陷。预算会计过分强调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忽视了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所应反映的必要信息,只侧重披露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对报告使用者范围适用过于狭窄,未能提供政府绩效和成本报告,对资产和负债报告也不充分。

(二) 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一是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三是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四是单位财务决算敞口以及部门决算对预算调整问题。由于诸多方面的局限,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审批与监督检查工作一直难以深入进行,绝大多数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长期敞口。重预算、轻决算,财政决算审批权限形同虚设,财政监管缺位。

二、目前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两种观点

针对现行预算会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将现行预算会计拆分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接受,但新的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究竟该如何结合存在不同看法。实务界主要赞同通过修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来提供两套信息,即方式一;理论界主要赞同新设统一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即方式二。

笔者认为方式一和方式二并不冲突,在某些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一,在其他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二。以方式二为主,以方式一为补充。具体而言,在会计制度设计上选择方式二,按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分别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两套制度:在报告环节选择方式二,分别提供政府预算会计报告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分别满足内外使用者的不同信息需求;在日常会计核算时选择方式一,通过设计一整套包括预算会计科目和财务会计科目的科目体系,一套人马,一套核算系统,一次录入数据,一次

编制分录,通过计算机实现两套账自动生成;在会计基础的上选择方式二,政府预算会计仍采用现金制,政府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应计制,以提供成本、绩效等信息。方式一和方式二的整合运用要求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要适度分离和整合(制度上分离,核算上融合,报告上分离),以最低的改革成本,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选择分设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选择维持目前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划分来设计新会计制度是为了不增加工作量和与行政管理体制相衔接。

三、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新思考

(一) 整体思路

笔者构建的政府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组成。

一是建立专门用于追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支持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防范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对预算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超支等道德风险行为,以强化财政支出过程对合规受托责任的履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建立应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明细账户的设置应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相匹配;在具有较大财务自的支出机构中,应根据部门预算的内容和预算执行的各环节,建立拥有一套自我平衡账户体系的机构预算会计。

二是建立独立于政府预算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关注和追踪政府活动的长期结果和影响,客观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情况,促进和完善政府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之上,适时建立政府成本会计,对政府履责所耗费的公共资源进行归集、分摊与核算,它不但能为成本管理与控制提供支持,而且能为外部绩效审计、评价以及绩效预算拨款等提供相关成本信息,最终促进政府绩效性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新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能够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受托业绩。构建满足这一要求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要解决会计模式选择、应计制会计基础引入、会计对象确定、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形式、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构建等问题。

(二) 具体措施

建立以预算收支为核心的政府预算会计和以政府及其单位的整个财务活动为核心的政府财务会计,从政府会计的组成体系、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要素和会计科目、财务报告体系等整个会计确认、计量、核算与报告方面进行规范。政府财务会计侧重反映政府及其部门一切财务活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分支,服务于财务管理。政府预算会计侧重核算和报告预算收支情况和结果,服务于预算管理。

1.重构政府财务会计

一是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财务会计应采用修正应计制,采用与企业会计相似的确认原则与计量方法,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业绩。应计制应逐步引入,先短期项目再长期项目,先会计、后财务报告、再预算,先修正应计制再完全应计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主要还是依赖现金制信息,至少是修正现金制信息,如何克服现金制的不足,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

(2)综合运用多种计量属性。例如固定资产计量引入重置成本,以衡量政府持有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较准确地反映维持资产再生产能力所需的物质补偿。无形资产计量引入可变现净值,以实物资本保持概念为基础,日常会计处理采用现行售价计量属性,能使计价在时间和方法上保证一致性,会计信息对各利益方更相关、更有利于财务决策。政府投资引入现值,侧重于计量未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充分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价值。自然资源和或有负债适度引入公允价值,有助于反应其真实价值。

(3)各会计要素确认的关注点各不相同。①政府资产的确认主要关注非金融资产。绝大部分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仅要求确认金融资产,以反映政府清偿负债或承诺、或者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的能力。但金融资产仅是政府受托管理国家资源中的极小部分,大量政府资产以非金融资产的形式存在。非金融资产源于各届政府项目的产出积累,以及祖先遗留或战争巾获取,对其合理披露是评价政府资源管理绩效和产出效率的前提。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并披露更广泛的政府资产,以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整体情况。需计提折旧的资产还须考虑折旧。②政府负债的确认主要关注推定义务。目前多数国家仅确认法定义务,如应付工资等。而社会福利引致的巨额未来支出承诺、政治承诺事项、环境负债等导致的推定义务,因其产生时尚未发生法定义务,往往未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确认为负债。推定义务的处理可以考虑披露成本和绩效评价的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在表内或表外确认或披露政府推定义务。③政府净资产主要关注政府履责能力的持续性。政府净资产为负表示政府现有资源无法履行当前和未来的义务与责任,需要通过征税等方式补充额外的经济资源。而净资产能否真实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持续能力,有赖于政府资产与负债确认的合理性与对称性。④政府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责资源耗费的补充,它表示能实际为政府带来的可支配经济资源。政府不能采用应计制确认收入,政府收入的可支配特性决定了政府只有在其有权动用该项资源时才能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取得收款权利就应确认收入。⑤政府费用应与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配比,其合理地确认与计量是正确评价政府履责成本、政府行为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为了全面反映政府资源的总耗费,应按照应计制的要求,将政府所有的付现成本和非付现成本都确认为费用。增设运营成本科目,反映成本核算情况。

二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改进。

(1)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会计核算应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专款专用、满足财务管理和全面性等一般原则。

(2)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应涵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和税务部门、承担政府资产负债的管理部门的经济业务活动,包括政府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预算,具体包括财政支出形成的资本金、政府债务的发生和偿还、政府债券的发生和收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和财务活动、与政府预算紧密相连的税收征缴、国库缴拨、政府代管性质的社会保障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是财务报告的改进。

(1)明确财务会计目标。财务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结果的总结,是进行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新的财务报告目标应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业务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加强部门财务管理。

(2)新设会计报表体系。目前会计报表体系基本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相关的明细表、附表和附

注组成,已不能适应政府部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需要,应新增一些内部会计报表,例如成本明细表、绩效相关报表、统计报表等。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披露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以及政府运营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编制部门财务报告,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各级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乃至国家主体政府财务报告。

2.重构政府预算会计

一是预算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分阶段选择会计基础。政府预算会计仍应以现金制或修正现金制为主,反映政府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应计制将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当预算系统处于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现金制或修正应计制,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

(2)预算的计量。预算会计旨在追踪拨款及其使用,即追踪和记录涉及财政拨款及其使用的营运事项,它覆盖拨款、拨款分配、拨款增减变动、承诺、核实服务交付阶段的支付义务,以及现金拨付。各国预算会计模式存在很大差异。多数发达国家通过预算会计对支出周期各个阶段的交易进行会计记录,至少在承诺和付款阶段有此记录,要么由支出机构,要么通过集中控制程序进行会计记录,这两种预算会计都是不充分的。

二是预算会计核算的改进。

(1)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新的预算会计系统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密切相关,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口径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当然,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也要考虑到会计技术和方法的内在规律。预算收支执行核算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2)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或事业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首先,要求预算会计的收支计划,必然根据综合预算的要求,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活动的完整情况,不能是有的收支反映,有的收支不反映。改进各个部门的支出预算按“两类三块”的支出结构编制方法,两类是指基本支出预算与项目支出预算,可以采用新的分类标准,例如经济分类。三块是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在一定的人员编制与工资性收入政策下,人员经费是固定成本与不可控成本,而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是可控成本。实际工作中应将内容完整作为规范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是规范部门预算的关键环节,核心是与日常公用经费相对应的工作任务的确定。大多数财政部门在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时,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定额本身,而对与定额所对应的日常工作任务的划分则重视不够,进而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相互混淆。

(3)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是规范预算会计的努力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是指公共支出项目决策时,必然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公共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由于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财力的矛盾的,项目的选择只能按先急后缓,优先安排急需的公共服务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项目绩效为目标,将分配财政资金与提高预算绩效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预算报告的改进。预算报告是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的实际与预算的比较财务报表。报告期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和该期间预算的比较时政府受托责任的组成部分。预算报告可按两种方式编制和提供:将法定年度预算的会计主体按预算基础编制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对外提供;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必要的补充信息对外提供。考虑到我国目前预算弱化、预算的核算和报告不充分等,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提供是一种更为可取的办法。预算执行情况主要通过预算与实际对比表实现。该表按照与预算相同的确认基础来确认实际收支,并与预算收支相比较。

3.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协调等。

一是会计基础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应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通常,预算会计以现金制为基础,财务会计以应计制为宜,两者的会计基础不一致。财务会计采用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可以采用承诺制+现金制,使用承诺制旨在对预算的执行加以控制,防止预算超支,而使用现金制旨在反映预算执行的完毕。事实上,如果采用现金制,财务会计将完全融入到预算会计之中;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现金制;财务会计采用修正应计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时,预算会计仍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因为预算资源主要是财务资源,而完全应计制对应经济资源流动观念,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的流量,不需要对实物资产加以确认和反映,因此,预算会计没必要采用完全应计制。为了降低改革成本,大部分会计账户可仍采用现金制,期末通过数据转换或调整方法编制部分事项应计制的财务报告;对部分会计事项,例如折旧,采用应计制核算。

二是会计要素的协调。由于政府财务会讨。和政府预算会计的基本原理不同,两者会计要素的设置也不同。原有预算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以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为目标,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而政府财务会计需要提供政府部门所有的公共财务资源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要素设置应有区别,它不但关注资源流量,更关注资源的存量及其状态,而政府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流量,对两者共同部分加以协调。

第7篇

关键词:绩效评价;政府财务报告;绩效报告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8-0122-07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预算会计的运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全球范围的广泛开展,绩效评价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和手段,正在或已经被引入到政府管理当中,成为各国改善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

实践证明,要有效推进政府绩效评价的实施与执行,除了需要有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外,还必须要有能测量和记录用于反映政府投入和产出的及时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显然,传统的把提供遵循预算合规性信息作为主要功能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已不能满足这种需要。于是一些西方国家开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对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进行改革,但对于如何改革则存在优化论和扩展论两种不同的观点:优化论认为应在保持政府财务报告本质属性的前提下优化其内容,提供可以提升绩效但不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其典型代表是英国和澳大利亚。这两个国家都致力于政府整体层面的财务报告建设,将与政府绩效相关的财务信息作为广泛的政府财务信息的一部分,并鼓励在基本报表之外的其他部分报告非财务信息,以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部门的运营绩效。扩展论则认为应扩展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提供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如芬兰要求编制一个专门的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的责任报告,瑞典则将绩效报告列为政府所属机构年度报告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同样在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和政府财务长官协会(GFOA)也为政府财务报告是否应该包括绩效报告展开一场特别冲突:GASB的明显意图是逐步扩展政府财务报告的边界并使其包含SEA信息,他们认为,如果在财务报告中省略SEA信息,将会使其没有足够的依据来判断政府的绩效;GFOA的主张是,SEA信息应当在政府的预算程序中使用,这样可以优化政府对内财务报告的内容,但不应该要求政府在它们的对外财务报告中报告SEA信息。

从西方国家以绩效评价为导向改进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来看,目前的争论从表面上看,好像在于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是应在保持其本质属性的前提下优化其内容,还是应该进行边界的扩展以提供专门的绩效报告,但其实质则是新环境下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功能的定位问题,是政府绩效评价信息披露系统中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这个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分工协作问题。为此,本文从系统论的视角对这个问题进行新的审视,并明确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优化与扩展的基本思路。

二、政府绩效评价与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两难抉择

(一)政府绩效评价的特点与信息披露要求

1 政府绩效评价的内涵

概括地说,政府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政府行为主体的工作及其成果做出的评价,它是提高政府绩效的有效机制。具体地说,它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政府绩效评价作为改革与完善公共部门内部管理的措施,体现了放松规制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1993年美国出台的政府文件《国家绩效评价》把政府绩效评价界定为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过程负责,其目的在于把公务员从繁文缛节和过度规制中解脱出来,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政府绩效评价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新公共管理强调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这就促成了政府绩效评价以顾客即公众满意为标准,体现了服务和顾客至上的市场化管理理念。

2 政府绩效评价主体及信息需求的多元化

随着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深入,其评价主体及其信息需求已经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特征。即由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价发展到由社会机构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有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并且不同主体的信息需求存在差异:

第一类是外部评价主体(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指普通公民,他们作为国家资源的最终所有者主要关心国家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

第二类是内部评价主体(内部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的行政首长,他们作为管理者主要关心特定项目或基金的资金实际使用符合预算和法律的情况。

第三类是准内部评价主体(准内部信息使用者),主要指立法机关。立法机关代表公民监督政府,需要了解政府行为的效率与效果以及与法律的符合程度等。

3 政府绩效评价中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

一般认为,应该从财务与非财务两个方面来评价一个部门的绩效。因此,为评价政府部门的绩效,至少需要以下几方面的信息:(1)政府部门守法和管理的信息。提供这方面信息以便评价政府是否按照法定预算、法律法规或合约(如拨款、财务限制条款)取得和使用资源,以及评价政府对资源的保护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情况。(2)政府财政状况的信息。包括收入来源和类型的信息、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信息、收人补偿日常业务成本足够程度的信息、预计现金流动的时间和金额以及预计未来现金和借款的需求信息、政府偿债能力的信息和政府整体财政状况的信息。(3)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努力程度、成本和业绩信息。

政府绩效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为政府预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的经济文件。而关于政府财务报告这种披露方式,国际会计师联合公共部门委员会在公布的研究报告第1号《中央政府财务报告》中明确指出:“政府财务报告是指满足外部使用者共同的信息需求而编制的通用财务报告,这些外部使用者依靠这些报告,将它们作为财务信息的重要来源,因为他们获取另外信息的权力、能力和途径是有限的”。这就是说,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绩效信息披露的重要方式之一,并成为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公共部门绩效及做出相应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优化还是扩展:绩效评价导向下政府财务报告系统面临的两难抉择

政府绩效评价所需要的绩效信息是不同类型的,而不同类型的绩效信息披露需要多种复杂且灵活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财政预算系统、社会经济统计系统、政府专项报告系统等)共同发挥作用,这些不同的信息系统就构成一个完整的绩效信息披露系统。那么作为其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在这个绩效信息披露系统中如何定位,是在保持其本质属性的前提下优化其功能,还是进行功能的扩展以满足政府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将面临两难抉择。

1 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目标:满足大众所需还是关注特定群体

从以上分析可知,政府绩效评价的不同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有的强调符合预算

与法律的要求,有的强调政策的公平性,有的强调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等。这种信息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任何一种通用信息源将难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也不例外。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在不改变通用目的模式的前提下,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关注特定信息使用者群体,为其提供优质信息,还是扩展现有财务报告的内容,增加其信息含量,以满足尽可能多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2 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是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以优化其核算基础,还是平行设置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以扩展其核算基础

与收付实现制相比较,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在反映和评价政府绩效和公共受托责任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社会整体是相互依赖的制度之间的稳固而连贯的整体性安排,权责发生制基础只有在与现存制度(包括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及制度的实施机制)相互支持和相互一致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系,如果与现存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耦合,即使以法令形式引入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这种制度关联性的存在使得政府财务报告的核算基础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以优化其核算基础,建立“单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还是平行设置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以扩展其核算基础,建立“双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前者虽可以满足政府绩效评价的相关信息需求,但长此以往,又会影响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因为预算执行与财政收支情况的披露要求关注政府的现金流转,而收付实现制在这方面又具有优势,而后者无疑又会对公共领域的制度基础、组织结构、人员技术等提出新的要求。

3 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是表外报告绩效信息还是扩展边界提供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

政府财务报告披露事项的确认有着严格的标准,但公共领域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着确认程序的实现。如政治承诺与服务开支可能因政府的更替或官员的更换而发生变化,那么在确认养老金负债的成本时,是在支付时确认还是在形成时确认,在计量服务的成本时,要不要考虑以前年度购买资产的成本(即折旧)等等,而所有这些其实都是评价政府绩效的重要信息。

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在报告绩效信息时面临两难选择:是保持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确认的严格标准,将那些不满足确认标准但关系到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绩效信息在财务报表以外报告;还是放宽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确认标准,将那些与政府绩效评价密切相关的绩效信息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内予以披露,提供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

三、绩效评价导向下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理性定位:一个系统论的研究视角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论就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它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系统论认为,整体性、目的性、动态性等是所有系统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有关政府绩效评价的绩效信息披露需要多种复杂且灵活的信息系统共同发挥作用,这些不同的信息系统就构成一个完整的绩效信息披露系统。在该综合系统中,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成为该综合系统的要素。这就需要政府会计改革的决策者按照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在合理确定绩效信息披露系统中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这个要素边界的基础上,优化其内容,以到顺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关系并与之形成合力。

(一)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上限:整体性原则的约束

系统的整体功能不等于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功能的总和,它具有各个组成部分在孤立状态中所没有的整体特性。系统设计的整体性原则,就是从系统的整体特性出发,研究系统中各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规律。它要求系统中各要素在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明确各自作用边界(即边际效益大于或等于边际成本的那个临界点)的基础上,相互协调,以达到整体的最优化。

这里假设某系统是由两个要素x和Y构成,如果x和Y的边界组合点在A点时,各自的边际效益大于或等于边际成本,则整个系统的功能是最大的。但如果实际的边界组合点不在A点,而是在B点或c点,则表示其中某要素的边界过度扩展,涵盖了一部分其他要素的功能,这样整个系统的功能不是最大的。

这意味着,一方面,绩效信息披露系统的各要素应该明确各自的作用边界,如果过度地扩展其中某一要素(如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可能会涵盖本应由其他要素实现的功能,造成要素间的边界重叠;另一方面,绩效信息披露系统的各要素应该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各自发挥其优势功能,这样整个系统的功能才有可能最大化。

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边界的上限应该是信息披露的边际效益大于或等于边际成本的临界点,超过该临界点过度地扩展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将是低效益且高成本的。具体来说,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应着重关注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主要提供可以货币化的定量绩效信息(这些功能对于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而言往往是高效益且低成本的),将满足内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提供非货币化绩效信息的任务(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劣势功能)交由擅长该功能的其他信息系统去完成。如可将向内部信息使用者披露与政府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有关的预算信息交由财政预算系统去完成,而将提供非货币的其他量化信息(女口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等)交由国民社会经济统计系统去实现。

(二)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下限:目的性原则的需要

系统是有总体目标的。系统设计的目的性原则是指,系统各要素在运转中,要不断地调节和控制各自的行为,发挥协同作用,以逐渐趋近系统的总体目标。这就要求系统中的各要素应明确系统的总体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去努力实现该目标。

绩效信息披露系统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政府绩效信息的全面披露。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要素就要服务于该总体目标的实现,应尽可能采取合适的手段为评价政府绩效提供定量信息的支持。因此,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下限应该是以满足政府绩效评价所需的定量信息为前提。这就要求在设计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时要进行内容的优化以满足这种评价需求。例如,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不能因为信息成本较高放弃使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而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因为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无法提供项目的产出成本、政府资源存量以及政府绩效等信息,不符合系统论目的性原则的要求(无法满足绩效信息披露系统的总体目标),低于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下限。

(三)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边界的可扩展性:动态性原则的结果

系统的动态性原则是指现实系统都是有序的、变化发展的,一般都由低级无序状态向高级有序状态发展,人们应当在动态中协调系统中各要素的关系,使系统达到最优化。这就意味着绩效信息披露系统是一个动态、不断发展的系统,各国政府的决策者可以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以及改革实施成本,决

定该国绩效信息披露系统各要素选择的范围。而随着各国公共治理的不断成熟,政府会计功能的不断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也可以不断扩展,甚至可以替代绩效信息披露系统中其他要素的部分功能。这就意味着,从长远来看,我们可以编制一个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显然,从系统论的视角分析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至少可以得到两个结论:(1)各国政府会计的决策者只有将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定位于特定范围内(即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应着重关注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提供可以货币化的定量绩效信息),才是低成本高效益的。并且在该范围内,应该进行一定的内容优化(如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以提供可以提升绩效但不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2)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边界应该是一个动态概念,各国政府会计的决策者可以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以及改革实施成本,决定该国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边界选择的范围。并且从长远来看,可以按照系统设计的动态性原则扩展政府财务报告的边界以增加其功能,提供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

就我国而言,目前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之上的预算会计报告,主要是为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当期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指导预算执行和下年度编制工作以及单位内部加强资金管理提供重要基础材料。这种把报告功能定位在较低层次的为政府内部管理提供服务,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评价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公众或其他信息需求者往往因缺少信息支持而无法有效督促政府履行广泛的绩效受托责任。因此,应当以绩效评价为导向进一步改进现行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但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改进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应当循序渐进,逐步进行。

(一)从近期来看,应该将公众和其他信息需求者纳入预算会计系统的视野,在保持预算会计报告本质属性的前提下优化其内容,提供可以提升绩效但不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

第一,将公众和其他信息需求者纳入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视野。前文已将绩效信息的使用者分为外部使用者和内部使用者,其中内部使用者在信息的获取上处于优势地位,他们的信息获取渠道众多,因此对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依赖程度较低。相比而言,公众和其他信息需求者因为高度分散,以及政府与公众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使得公众和其他信息需求者在信息的获取上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对政府财务报告系统的依赖程度较高。而政府财务报告成为他们能从公开途径获取的为数不多的廉价信息源之一。因此,我国现阶段应将公众和其他信息需求者纳入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视野,并着重考虑他们的信息需求。

第二,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提供可以提升绩效但不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为了最大限度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及营运成本,满足政府绩效评价的需要,近期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需要在政府资产、负债以及成本的披露等方面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以优化其内容,提供可以提升绩效但不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

(二)从长远来看,应该扩展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边界,提供包含专门绩效报告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

第一,整合并改造现有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在资产负债类账户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优化现行预算会计报告系统,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政府绩效评价的信息需要。但长此以往,又会影响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因此,从长远来看,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在将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改造为由预算会计(基于收付实现制基础)与政府财务会计(基于权责发生制基础)构成的“双基础”政府会计系统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的预算会计报告系统,将其改造成由预算会计报告(基于收付实现制基础)与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基于权责发生制基础)构成的“双基础”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这样,基于收付实现制的政府预算会计报告可以基本满足预算管理功能的需要,而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政府绩效评价的需要。

第8篇

关键词:政府财务会计;并存;协调

1998年实施的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内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规范了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会计核算,已经取代传统的指令性计划、所有权控制和行政管制,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主要工具(王雍君,2007)。由于其会计核算和预算高度一致,当时对于适应市场经济,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后由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逐步开始进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会计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形成的三套会计科目和相应的会计报表体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越来越不便于新历史阶段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这些会计信息不便于绩效考核,使得政府财政透明度不强,亟需改革。

为了使政府会计体系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全面性和相关性,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职能(公共管理)转换及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应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徐公伟,2007)。同时,政府财务会计应和政府预算会计共同构成政府会计体系,并定期、全面、连续、系统反映和监督政府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现金流量、公共财产受托责任履行、政府绩效考评等情况,提供满足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研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一、二者之间的并存性

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存在着共同的会计主体,即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包括履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而且就会计对象而言,都要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反映,二者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存,而且预算会计并不随之取代,而是应该加强。

(一)总的来说,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并存性

会计理论研究起点必须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不能割裂一方。在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客观的莫过于会计环境,而最主观的莫过于会计目标,所以,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结合起来才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杨月梅,1998)。而会计环境不同,会计目标也不同。会计环境的变迁是会计目标进步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牛清霞,2008)。从这个角度着手来考察这个问题,首先我国的会计环境正处于不断的变迁中,过去几十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经济高度集中,绝大部份的资源是由政府所拥有的,并且是由政府所指令而分配资源的,基本不受市场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漫长的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系只是初步建立,远未成熟,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不完善,各项交易也不够规范,会计还做不到如实反映的地步,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还远远达不到国际上所要求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水平。

这就决定了我国政府会计的目标不能仅仅用以前那种单一满足预算的想法来考虑,也不能盲目地抛弃从预算的角度来看政府会计的思路。政府会计的目标应定位为:既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需要,又要满足政府公共管理的需要,向政府、立法机构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也就是应将政府财务会计也纳入政府会计之中,实行以预算会计为主、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才符合中国政府会计目前的改革趋势。

(二)具体分析

具体而言,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使得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反映的侧面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这里分别加以说明。

1.会计环境不同,对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不同。中国政府外部环境的变化,决定了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而其他的外部使用者尚处在成长阶段,尚未构成信息使用的主导力量(王晨明,2007)。也就是说,政府财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包括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外部使用者,而政府预算会计的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我国的外部环境决定着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有着不同的信息需求对象。

2.政府财务会计反映的是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的全貌,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全面性,而政府预算会计则有着政府拨款(appropriation)、承诺(commitment)、核实(verification)和付款(payment),构成支出周期中此消彼长、相互继起的四个阶段(王雍君,2007),具有较强的计划性,目的性,专门反映政府预算方面的情况,也是政府会计不可或缺的部分。

3.政府财务会计能提供和反映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状况及成果等方面的全面信息,并可利用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可用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而政府预算会计专门针对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情况,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当年的预算收支及结果,以满足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之间以及立法机关等相关方面考核政府公共财产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必要考核。(三)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应当在相当长的时间并存

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宜考虑分几步走。

我国是一个政治稳定,经济持续正常发展的国家,在与国际接轨的今天,总的会计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此时既需要监控预算期内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又需要总的政府财务会计方面的信息,在此情况下,应以预算会计为主,财务会计为辅。目前正处于政府会计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预算会计非但不能削弱,在短期还应加强,以确保预算的落实和执行。随着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实现,应循序渐近地过渡到以财务会计为主,预算会计为辅的局面,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二、二者之间的协调性

在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并存的同时,也要正确地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协调的原因

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旨在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其特点。同时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作为政府会计的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沟通的纽带,也就是应该在某些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协调性,乃至一定程度的统一性。这样,才能更好地使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满足有效地进行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建立高效,高透明度的政府的需要。

(二)协调的主要内容

1.会计基础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应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一般而言,预算会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政府财务会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宜,这两者使用的会计基础不一致。

2.会计记账的协调。原有预算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基金(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这是以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为目标设置的,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而政府财务会计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所有的公共财务资源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要素设置上应有区别,当然作为由会计要素设置的会计科目应有所不同。

3.会计报告的协调。原有预算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主要是反映预算会计信息,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几项,而政府财务会计要求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较完整,有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它不仅要包括一系列具有一定层次构成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和反映资源流动的会计报表外,还要包括成本费用情况的分析、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有助于政府会计目标实现的补充信息等。

(三)协调的思路

1.采用基金会计。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政府会计的做法,按照不同业务的性质,将基金看作会计主体,反映每一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情况,形成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账户体系,再分别在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中应用,以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2.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相结合。最常见的应计制修正形式是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范围作出限制,对确认上存在技术难度、计量成本过高或对政府财务管理影响不大的资产和负债不予确认(荆新,高扬,2003)。政府财务会计为了全面,系统连续地反映政府经营及财务活动状况,目前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宜;而预算会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样一方面既能反映整个预算资金的连续运动及积累的结果,又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整个财务状况。至于二者之间的衔接,可暂时采用调整账户做过渡,其中必要时可采用计算机技术来编制软件进行协调。

三、结语

从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趋势来说,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之间既要并存,又要协调。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决定了二者必须并存,而政府会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二者又必须协调。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助于使我国政府会计迈向一个管理更规范化,制度更明晰化的新台阶。

【参考文献】

[1]荆新,高扬.政府会计基础模式:比较与选择[J].财务与会计,2003,(9).

[2]徐公伟.关于构建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体系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07,(68).

[3]王雍君.支出周期:构造政府预算会计框架的逻辑起点──兼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命题与战略次序[J].会计研究,2007,(5).

[4]杨月梅.论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J].会计研究,1998,(7).

第9篇

关键词:政府财务会计;并存;协调

1998年实施的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内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规范了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会计核算,已经取代传统的指令性计划、所有权控制和行政管制,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主要工具(王雍君,2007)。由于其会计核算和预算高度一致,当时对于适应市场经济,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后由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逐步开始进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会计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形成的三套会计科目和相应的会计报表体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越来越不便于新历史阶段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这些会计信息不便于绩效考核,使得政府财政透明度不强,亟需改革。

为了使政府会计体系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全面性和相关性,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职能(公共管理)转换及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应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徐公伟,2007)。同时,政府财务会计应和政府预算会计共同构成政府会计体系,并定期、全面、连续、系统反映和监督政府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现金流量、公共财产受托责任履行、政府绩效考评等情况,提供满足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研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一、二者之间的并存性

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存在着共同的会计主体,即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包括履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而且就会计对象而言,都要对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反映,二者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存,而且预算会计并不随之取代,而是应该加强。

(一)总的来说,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并存性

会计理论研究起点必须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不能割裂一方。在会计理论体系中最客观的莫过于会计环境,而最主观的莫过于会计目标,所以,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结合起来才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杨月梅,1998)。而会计环境不同,会计目标也不同。会计环境的变迁是会计目标进步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牛清霞,2008)。从这个角度着手来考察这个问题,首先我国的会计环境正处于不断的变迁中,过去几十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经济高度集中,绝大部份的资源是由政府所拥有的,并且是由政府所指令而分配资源的,基本不受市场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漫长的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系只是初步建立,远未成熟,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不完善,各项交易也不够规范,会计还做不到如实反映的地步,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还远远达不到国际上所要求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水平。

这就决定了我国政府会计的目标不能仅仅用以前那种单一满足预算的想法来考虑,也不能盲目地抛弃从预算的角度来看政府会计的思路。政府会计的目标应定位为:既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需要,又要满足政府公共管理的需要,向政府、立法机构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也就是应将政府财务会计也纳入政府会计之中,实行以预算会计为主、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才符合中国政府会计目前的改革趋势。

(二)具体分析

具体而言,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使得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反映的侧面不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这里分别加以说明。

1.会计环境不同,对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不同。中国政府外部环境的变化,决定了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而其他的外部使用者尚处在成长阶段,尚未构成信息使用的主导力量(王晨明,2007)。也就是说,政府财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包括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外部使用者,而政府预算会计的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立法机构和管理部门,我国的外部环境决定着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有着不同的信息需求对象。

2.政府财务会计反映的是政府整体财务运行状况的全貌,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全面性,而政府预算会计则有着政府拨款(appropriation)、承诺(commitment)、核实(verification)和付款(payment),构成支出周期中此消彼长、相互继起的四个阶段(王雍君,2007),具有较强的计划性,目的性,专门反映政府预算方面的情况,也是政府会计不可或缺的部分。

3.政府财务会计能提供和反映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状况及成果等方面的全面信息,并可利用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可用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而政府预算会计专门针对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情况,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当年的预算收支及结果,以满足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之间以及立法机关等相关方面考核政府公共财产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必要考核。(三)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应当在相当长的时间并存

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宜考虑分几步走。

我国是一个政治稳定,经济持续正常发展的国家,在与国际接轨的今天,总的会计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此时既需要监控预算期内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又需要总的政府财务会计方面的信息,在此情况下,应以预算会计为主,财务会计为辅。目前正处于政府会计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预算会计非但不能削弱,在短期还应加强,以确保预算的落实和执行。随着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实现,应循序渐近地过渡到以财务会计为主,预算会计为辅的局面,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二、二者之间的协调性

在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并存的同时,也要正确地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协调的原因

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旨在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其特点。同时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作为政府会计的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有沟通的纽带,也就是应该在某些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协调性,乃至一定程度的统一性。这样,才能更好地使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满足有效地进行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建立高效,高透明度的政府的需要。

(二)协调的主要内容

1.会计基础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应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一般而言,预算会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政府财务会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宜,这两者使用的会计基础不一致。

2.会计记账的协调。原有预算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基金(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这是以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为目标设置的,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而政府财务会计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所有的公共财务资源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要素设置上应有区别,当然作为由会计要素设置的会计科目应有所不同。

3.会计报告的协调。原有预算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主要是反映预算会计信息,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及附表、会计报表说明书几项,而政府财务会计要求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较完整,有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它不仅要包括一系列具有一定层次构成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和反映资源流动的会计报表外,还要包括成本费用情况的分析、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有助于政府会计目标实现的补充信息等。

(三)协调的思路

1.采用基金会计。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政府会计的做法,按照不同业务的性质,将基金看作会计主体,反映每一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情况,形成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账户体系,再分别在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中应用,以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2.政府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相结合。最常见的应计制修正形式是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范围作出限制,对确认上存在技术难度、计量成本过高或对政府财务管理影响不大的资产和负债不予确认(荆新,高扬,2003)。政府财务会计为了全面,系统连续地反映政府经营及财务活动状况,目前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宜;而预算会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样一方面既能反映整个预算资金的连续运动及积累的结果,又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整个财务状况。至于二者之间的衔接,可暂时采用调整账户做过渡,其中必要时可采用计算机技术来编制软件进行协调。

三、结语

从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趋势来说,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之间既要并存,又要协调。我国所处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目标决定了二者必须并存,而政府会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二者又必须协调。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助于使我国政府会计迈向一个管理更规范化,制度更明晰化的新台阶。

【参考文献】

[1]荆新,高扬.政府会计基础模式:比较与选择[J].财务与会计,2003,(9).

[2]徐公伟.关于构建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体系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07,(68).

[3]王雍君.支出周期:构造政府预算会计框架的逻辑起点──兼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命题与战略次序[J].会计研究,2007,(5).

[4]杨月梅.论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J].会计研究,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