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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王立胜著/人民出版社/2009おお
近日,有幸阅读到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者型官员”王立胜之新作《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以下简称为《社会基础》),一部试图把握和探索中国农村性质的中层理论之作,也是理解中国“三农”问题的一种尝试。在阅读之前,对这个忙于行政事务的市委书记的特殊身份,笔者曾想象这部书是否是一部带有意识形态话语下对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宏大叙述。直至看完该书的目录,对作者及本书有了大概的了解之后,才排除了自己的猜想。《社会基础》的立意从“社会基础”入手,作为核心概念贯穿其中,实在也是理解中国“三农”的一个关键性概念和视角,颇具启发和研究意义。
在多学科和历史性的比较视野下,作者得出一个判断,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体现于两个方面:在特定资源条件下,一是分散的小农与市场对接的成本太高,表现为小农与资本之间的关系紧张;二是分散的小农与市场的对接成本太高,表现为农民与国家的关系紧张”(P2)。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便是作者的努力方向。“一方面,在发展模式和路径上要实现与社会基础的契合,另一方面要再造社会基础以实现与总体目标之间的对接关系”(P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点正是当下许多国家政策在农村的实践效果欠佳的原因,即政策目标、制度实践与农村的社会基础的脱离,就是这个意义上,农村的社会基础研究是理解中国“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前提性的研究,进而实现上下、内外的契合。而“社会基础”概念的提出与操作化到分析框架的建立就是在于探寻实现这两种紧张关系甚至断裂的连接模式。
这种以“问题意识”为取向的研究,然后综合利用各种理论与方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对于把握复杂的经验事实是值得社会科学研究加以倡导的。制度化的社会科学分化对一些问题的探讨确实有着它的优势,但我们也发现社会科学的分工的制度化,各学科在把握现实问题时实为对问题或事物本身的不同面向进行切割,我们就只能在把握事物和问题上有着“片面的深刻”,而无法呈现其“整体的丰满”。因此沃勒斯坦等学者主张,社会科学要重建具有开放性的社会品格,也即“开放社会科学”,不仅要有社会科学之间的相互借鉴和融合,还要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融合,甚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融合。这样,我们就可以不囿于学科,或者以多学科为取向,避免了用单一学科去切割经验时仅仅揭示经验的单个面向而屏蔽了经验事实的复杂性,从而获得了更丰富的面相。对农村研究而言,也更能为农村的性质的整体性呈现与判断奠定一个扎实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开放社会科学”的一种实践性探索。而反观当前学科分化的研究现状,我们经常耳闻一些学者“这是经济学、政治学……的基本常识等等之类”的话语,这些“常识”的前边总是有着诸多界定,甚至以学科或者其他什么标准瓜分,那么,“常识”是否还是“常识”呢?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也许我们更应该持以严谨的研究态度,慎重地对待那些所谓他们眼里的“常识”,在对现实多面向没有充分把握的基础上慎言“常识”。如此或许才能让“常识”回归其本义,让对事物和问题的认识真正成为人尽皆知、共同认可的常识。而当前“三农”领域的声音嘈杂正是在于很多学者官员自以为从某个学科某个面向掌握了“什么是中国的‘三农’”这个常识,就顺着某个逻辑想当然地推演,以一种外生性的视角切入,进而在建议和制定政策时出现抽象的简单化、技术化,而忽略了中国的“三农”自身的非均衡性、复杂性和整体性。应该说,争论是学术推进、政策完善的有效手段,但是争论至少是在共识性基础上产生的偏差,而不是无前提的各自推延,那样就无所谓探讨,而是各说自话。
温铁军说,在激进的现代化大潮中,中国每天自然村落减少约八十个。所以,能多保住一个村落也是为历史做出了贡献。只有保住与自然物种多样性直接结合因而内生具有社会经济多样化的村庄,中国复兴生态文明才有希望。
能否保住村庄,最关键的是土地问题。当探讨土地问题时,不能简单地从经济视角仅仅考虑土地作为一个生产要素的收益最大化。
农村研究之外的理论界大都缺乏实地调查研究,往往关注的是土地的所谓公有制和私有制问题,目的是要证明西方舶来的主流意识形态给定的概念,但那是讲不清楚中国土地问题的。家庭承包制之后,村社所有制其实是村社范围内所有成员共有、对内共享的产权。历史上的成员权共有制就长期存在。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政权历来强调对小农经济的保护,皇帝和朝廷最怕的就是豪强大户占田地导致小农破产,流民四起,随后天下大乱。
温铁军说,农村土地制度为国家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集体化时期农民穷,是农村向城市做了大量贡献派生的结果,是把国家工业化的代价转移给乡村承载。大约二十年完成了内向型的国家工业化资本原始积累。全国都在贫困条件下艰苦奋斗,没有像西方那样通过向外殖民扩张获取外部资源和奴隶劳动剩余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就是试图拿工业收益反哺农业。2006年完成农业免税和2008年完成山林山地分到户之后,农村土地和山林等资源性资产的收益几乎全部由农民直接占有,使中国农村变成小有产者为主体的社会。
中国能够维持竞争力,中国的制造业之所以能够打败很多劳动力名义价格比我们低得多的国家,就是因为我们的民营公司不是真正西方意义的股份公司。农民能够忍受没有社保,工资拖欠,是因为他们本质上不是无产阶级。他们家里有地、有房,是小有产家庭派生的、追求短期现金收入以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的劳动者,因此不能用十九世纪欧洲阶级政治中所描述的工人阶级概念来定义中国农民打工者。
稳定的农业社会和乡村治理扮演重要角色,是承载危机软着陆的基础。但随着中国城市化政策越来越激进,产业资本集团迫使打工的农民变成了真正的无产者,即马克思说的掘墓人,但又达不到高度的自觉性,是不利于中国危机的软着陆的。
【关键词】乡村;社会关系;综述
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的快速转型时期,要理解当今社会的深刻变革,首当其冲应该考察乡村社会的变迁,而要研究乡村社会的变迁,乡村社会关系的嬗变无疑是最基本的视角。同时,为了实现乡村社会的井然有序和和谐发展,仅仅重视基础设施和物质层面的改善是不够的,还需要对乡村社会关系有深刻的认识,从这个角度说,考察研究乡村社会关系也是乡村社会治理、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前提。
一、社会关系的定义
在村民的日常实践活动中,个体所能涉及到的关系主要有三个层次:村民与村民之间交往所形成的关系;村民与组织(村委会、基层政权)之间互动所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村民个人所属群体与整个社会的关系。韦伯认为“社会关系”是“根据行为的意向内容,若干人之间相互调整并因此而相互指向的行为”;青井和夫将其定义为“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互动的模式相结合,形成一个功能性单位”;本文中“社会关系”的释义参照贺雪峰关于“村庄社会关联”的定义:“村庄社会结构的基础是内部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具体关系的性质、程度和广泛性就构成了村庄社会关联,它是村民在村庄社会内部结成的各种具体关系的总称”。
二、国外学者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
西方学者也曾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杜赞奇用“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对中国国家政权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读,认为村庄并非是封闭性的,总是以各种各样形式和外界发生联系;韦伯则认为中国的乡村是一个自治性很高和自我防伪能力较强的村庄联合体;黄宗智认为中国的传统乡村是一个关系紧密且封闭的关系共同体,因为乡村有着高度的自给自足性;施坚雅把目光聚焦于中国乡村的乡镇集市贸易,认为中国农民经济活动的中心并不在村庄,而在基层集市;詹姆斯,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框架内,认为村庄共同体中农民有着社会公正和伦理道德的观念意识,并会把集体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农民的道义经济学;塞缪尔,波普金则有着跟斯科特不一样的看法,他认为村庄并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村民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搁置集体利益,而奉行个人利益至上原则。这就是著名的“斯科特―波普金论题”,也即“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之争。对于中国村落共同体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日本学界有著名的“戒能―平野”之争。平野通过考察村落传统的祭祀仪式、集会情况和社会治安等活动认为,庙就是村落共同体的表征;戒能通过考察村落的土地所有权问题,认为村民和村民之间、村民和村落之间的关系非常疏散,从而否认村落共同体关系的存在。
以上国外学者对于中国乡村社会的若干研究,有一定的借鉴和可取之处,但是,要真正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和性质,不应该单纯的从“经济的”或是“政治的”视角,而应该以传统乡村的社会关系为核心,立足于“”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的本土社会,这样才会使研究结果更具精确性和适用性。
三、本土化的乡村社会关系研究
自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学界就开始重视对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探讨,因为了解乡村社会关系的概况和发展有利于学者更加深刻地理解我国乡村组织的运行和农民的行动逻辑。其中,对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视角:
(一)传统的文化和心理视角
传统的文化视角以中国儒家价值取向为基础,作为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关系的起源。有着浓重的中国传统文化心理倾向,因其深刻的解释力度一直为后人引用和修正,但分析过程缺少实证数据资料的支撑和动态意识,导致对当今乡村社会关系的解释力减弱。典型的代表就是的“差序格局”论、梁漱溟的“伦理关系本位”论、林耀华的“关系均衡”论等。特别是的“差序格局”概念是对乡村社会关系研究的开拓性概括,对后来的乡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孙立平就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实际上是一种对社会中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模式或格局,传统社会中血缘与地缘关系之所以占有重要地位就是因为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是以血缘与地缘为基础进行分配的,而建国后稀缺资源的配置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此也带来了‘差序格局’的变动;”黄光国的人情与面子模式;翟学伟的“缘、情、伦”三位一体的人际关系模式;陈俊杰、陈震提出的差序格局的“伦理、情感、利益”的三维建构等,都是对差序格局模式的补充。
(二)变迁中的结构视角
从结构视角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关系,把整个乡村社会内部看成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从分析的层次上看,它属于宏观或是中观层次,其中最能体现这个分析视角的是对中国家族和宗族组织的研究。宗族组织的研究假设是传统的“皇权不下乡”思想,认为整个农村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乡村共同体,村民们在这个共同体内可以得到情感、生产和生活上的全部满足。“乡绅阶层”是乡村社会关系的主要研究对象,传统农村“士绅阶层”不仅是乡村秩序的主要维护者,也是村民日常生活中关系的调节者,是农村社会和国家政权互动的缓冲地带,孔飞力的“士绅统治”和黄宗智的“第三领域”反映的就是中国传统农村士绅的力量。
自中国社会学重振以来,农村的家族或宗族组织就是社会学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宗族组织和宗族活动却没有随着现代因素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而式微,相反,许多学者在研究近年来的农村宗族问题时,却发现宗族组织和宗族活动在农村有复兴的趋势。王沪宁从功能主义视角深入地分析了当代中国的村落家族文化;杨善华、刘小京从变迁的视角详细解读了中国农村宗族在改革开放后的变化;贺雪峰、全志辉从社区记忆的层面分析了村庄中国家、村级政权和村民三层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肖唐镖则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探讨了家族的各项功能。自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乡村治理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社会界的研究热点,近年来,随着宗族的复兴,不少学者开始挖掘农村家族在乡村治理中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而对宗族的研究,正是探究乡村社会关系网的窗口。
(三)日渐流行的网络分析和社会资本视角
相对于文化和结构视角,运用网络分析和社会资本专门研究乡村社会的视角还比较新,研究成果也比较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集中在社会网络与地位获得、不同阶层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差异、公司企业等组织的网络和社会资本等。其中,专门对农村关系进行考察的有:张文宏对天津农村居民的社会支持网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天津农村居民的社会网是以高趋同性、低异质性、高紧密性为特征的。同传统中国农村相比,以血缘和婚姻联系起来的亲缘关系在社会网中的重要性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胡荣运用普特南共同体趋向的社会资本理论,测量了中国农村基层社区的社会资本状况,并据此探讨了社会资本与村民政治参与及村级选举的关系;林聚任从社会风气观、公共参与、处事之道、信任安全感和关系网络五个维度,调查了山东农村的社会资本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社会资本呈现出传统性、关系主义、家族主义、特殊性信任、社会参与性低的“明流”特点;也有学者研究了关系与信任在农村社会的地下“”蔓延中的运作逻辑,邓燕华通过对湖南某村长期的田野调查,发现了关系是地下“”蔓延的主要渠道,而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自己人”和“外人”的界限和不同的交易规则,关系信任是地下“”交易成功的根本保障。
四、结语
长久以来,学者都视中国乡村为一个村落共同体,在滕尼斯对共同体和社会所做的对比分析中,共同体内亲属、乡邻和朋友的交往原则是情感、认同和依恋;而社会中成员的交往原则则为理性、功利和弱认同。显然,村民的社会关系状况深受所处的共同体结构的影响,然而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村民之间的互动也在重塑和改变着乡村共同体的结构和内容。村民对原有乡村共同体的认同已经逐渐弱化,功利主义不断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亲密情感,因此不少学者预测乡村发展的终点将是城市化,乡村社会关系和乡村人际交往最终将成为城市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的特征在乡村的复制。然而乡村社会的某些特征,例如相近的邻里、共同的血缘和共同的集体利益都是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的,这些村庄特征仍然将日益个体化的村民联结在一起。村民仍然对乡村共同体有着最原始的认同,这可以解释,虽然村民间交往的功利性因素不断增强,但是交往中依然保有充满乡土气息的人情味。这种充满人情味人际关系的存在也就决定了村庄变革的未来绝不是简单的对城市的复制,而是带有自己独特之处的乡村秩序的重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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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青田和夫.社会学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然而,在主流话语的统治之下,我们还是听到了更为切合本土实际的“另类”的声音,虽然与主流相比,它显得那样的边缘、弱势和趋异:《新乡土中国》的作者贺雪峰在书中所发出的就是这种另类的声音。
作者呼吁:返回国情中来。人多地少的压力、城乡二元结构的加深等基本国情,应是理解、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制约性前提。然而,流行的大话语却无视这种基本国情。针对近来连续数年农民收入增幅下降以及某些地区农民收入不升反降的现象,流行的大话语是:因为国家政策或制度安排的问题,将农民本来可以很快增长的收入抑制了。针对这些流行的大理论、大话语,作者敏锐地指出:当前农民收入问题明显是结构问题而并非政策或制度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份额占国民经济总额的比重下降;另一方面,占总人口绝大比例的农民要大规模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是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可见,作为一个整体,农民收入增幅下降是由经济结构和人口城乡结构的极度不协调而决定的。所以,要拒绝大话语、大理论,要改掉制度、政策决定论和市场浪漫症的毛病;应该多进行社会调查,切实进入到中国实际和中国农村研究的实际。国家的某些具体政策可能不利于农民增收,某些具体制度可能对农民不公平,但相信一改政策就灵,一改制度就灵,就是无视国情的大理论和大话语。
作者还呼吁:返回常识中来。当前某些粗糙的大话语是极其违背常识的,如对时代的社会几乎全盘否定的观点。作者引用吴毅的观点,对此类大话语进行了批评。比如,流行的大话语认为,“大呼隆干活”式的磨洋工是一种制度性问题,是不好的强有力的证据。作者在反复地问过农民的亲身体验和常识性看法之后,认为恰恰是现在,农村的懒汉比更多。并且,比起来,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农民根本就无法组织起来,利用大量的休闲时间进行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等。正是时代建成的极其庞大的水利工程和相当完善的农田基本设施,为当前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保证。这些成绩足以让所有尚存常识的人感到骄傲。
作者再三强调:返回个案中来,在对个案的细致研究中进行不同类型的比较,在比较中予以分类。中国地域广大、情况复杂,所以没法用同一标准对农村进行普适性的理解。
作者进而提倡,农村研究应精细化。其实个案和分类研究就是精细化的一种努力,是精细化的基础和开始。经过精细化研究,作者得出了粗糙研究的学者不能企及的精辟观点。作者尤其在关于农村的治理上有精辟的见解。他一再强调,乡村治理其实就是让制度与惯例或乡村的既有资源不断试探、接触、融合,从而双赢,达到善治的过程。所以,善治不只与外来的、下乡的制度有关,更与当时当地既存的惯例、习俗、传统资源等社会基础有关。
作者不但提出了返回国情、常识和个案,提倡精细化研究,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贯彻其理念的视角,为走这条路的人指出了方向,并为身体力行破了题。作者认为村民小组会议是一个观察农民生活及公平感的窗口,是观察农村民主政治、乡村治理基础的窗口。作者在其他章节一再强调应该从民间基础的角度更为细致地考察村庄秩序,等等。总之,作者更为具体地开辟了对农村进行精细研究的新领域和新视角。
通观全书,作者所关注的重点、真正的兴趣在于真实的世界,在于如何解读复杂无比的、现实的“三农”。他多年在乡下搞调查,一直被农村世界里有待解释和说明的真实现象所充斥和激发,由此有了对农村研究的第一发言权。这样的治学之路是实事求是的路,是从现实到理论再到现实的路,是“本土式”的路。
这条研究农村问题,理解和把握农村社会的新路,必然涉及到学术价值观和学术关切的问题。凡是搞“三农”研究的,都知道进行农村的调查研究首先是个感情问题,然后才是个学术问题。因为一个没有农村经历和感情的人甚至都无法解决自己在农村的生存适应性问题,更遑论在农村长期调查中,在农民的生活场域中对农民进行常识的、个案的、实事求是的“投入理解”和“换位思考”!
从村庄层面探索农民综合合作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显然,中国改革开放之始的“分”——家庭承包制,对当时的设计者而言,其实只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本应是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进行“统”的制度创新,然而这方面的改革显然是忽略或滞后了。广大农村已形成“小农”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其特点表现为资金、土地、劳动力等方面的分散性、细碎化、兼业化,和与之相适应的急功近利、得过且过的小农文化心态。“小农”状态很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甚至与国家的关系也存在一定的危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紧张性对接,易引发种种乡村治理的问题。
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已出现逐渐“空洞化”的现象,即人员以“389961部队(妇女、老人、儿童)”为主;每台农机具耕作面积至多10余亩,大都处于过剩状态;村民的收入和经济状况也比较分化,大农、中农、小农等不同阶层分布其间。在信用社、供销社系统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自为营的大环境下,对于大多数普通村庄的发展前途而言,已经到了夯实村级层面农村基本制度“统合”功能的时候了,即亟需探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现实中得以完善和稳定的好办法。
“三位一体”的农民综合合作经验
我们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确实是个好政策。但是,面对新形势下村里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赚钱、老人妇女儿童“留守”勉强维持农业生产,规模资本下乡与民争利、村两委结构功能弱化、大多数村庄萧条破败等问题日趋复杂的局面,“自上而下”的好政策委实难长期生效。以河南省兰考县长达10余年的村庄建设试验为例,笔者认为,以村庄为单元通过群众路线把村民组织起来,建设“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将会是一个好方向。
“三位一体”,即是综合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这“三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的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以村两委为主导力量,从村庄资源实际和群众利益出发,动员村庄能人和积极分子,自觉带动村民做一些草根性的综合经济合作以及相关社会文化建设工作,再加上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的盘活作用,必会为村庄可持续建设与国家宏观政策的长效对接打好基础、接好茬口、找好抓手。
关于村级综合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村庄是中国农民生活的基本社区单元。村两委是集“体制优势和自治优势”于一体的、具有完备制度设计和组织农民优势的社区正规组织。欲突破小农困境,把小农合作成相对规模性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综合体,需要村两委主导。这一方面是基于以农村血缘地缘为边界的、内部化的“两级构造”(村集体和农户)、“两权分离”(村集体共有,使用权归农户)的土地产权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为村两委等村庄正式组织在后农业税时代、生态文明时代的功能转化提供一个契机。
与城中村或城郊村以卖地和工商业发展而迅速致富但社会冲突多发状况不同,绝大多数普通村庄,无论怎样下功夫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其产业也只能是多样化并存的“猪粮经工”型——在几亩责任田里种些粮食、搞点经济作物、在院子里养几头猪、农闲时打工赚点钱。这是任何制度探索推广实践的现实基础。在村两委的体制性和自治性支持下,以生态农副业多样化经营为基础、以联合购销为流通手段、以资金互助为核心的村级综合性生态农产品合作社,是新时期完善家庭承包制与集体所有制“统分结合”的有益探索。作为农村经济基础的一个组织载体,它具有以组织重构方式解决传统农区村民就业增收和村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大价值。
关于村庄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结合村庄留守群体实际状况,以老年人协会和文艺队的形式把多元的乡土社会文化重建起来,满足村民文化需求,既可以与生态型合作经济相辅相成、合和相生,又能够为生态文明扎根乡村提供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以文艺队为基础的乡村群众性文艺组织,是一种健康的、包容性的大众文化,既没有宗教所具有的排异性,也没有市民文化在乡村的脱根性。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精华,反映着农民对生命意义、生活过程的阐发,文艺队满足了生态型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文化需求,也助推了农民经济合作社的生长。在兰考,2005年仪封乡胡寨经济发展合作社和2008年仪封乡农民生产合作联社的13家专业合作社,都是在村级文艺队、乡级文艺队的基础上成立的。
此外,面对村庄留守老年人愈来愈多的现实,村两委动员和发挥“乡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和老模范们的群体力量,成立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以最低成本和最高热情成为村两委的工作助手,能够发挥很多高成本的体制内组织难以具有的社会作用。
关于党政主导下的群众路线。在传统农业地区,一盘散沙的小农很难自发地合作起来,根据多年从事乡村建设的经验,笔者将农民综合合作动员机制总结为“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这种在地方党政主导下,以组织起来的农民为主体力量,从农民合作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出发,坚持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一切为了农民合作,一切依靠农民合作,支持并鼓励社会上尤其是市民的参与性,就是党政主导下发动农民综合合作的群众路线。
先是党政主导。很多地方都有一些鲜活的经验,笔者总结出了党政主导的四大作用:一是对农民合作骨干分子进行政策法规、合作制度、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三是相关部门的资金扶持;四是监督管理。
再是农民主体。农民有合作的意愿和需求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多元力量的综合介入,是以自下而上的农民自主合作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的本质是民办、民管、民受益,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弱势群体。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农民,当他们在外力促发下内力渐长渐成之后,将以自我需要和发展为本,根据村庄现实的农业条件和内在发展阶段动力,与外部各种力量和资源,包括购销、信用和政府涉农部门合作,走上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之路,即“内引促外联”。
然后是“社会参与”,包括各种涉农企业、市民消费者团体、NGO组织和不同类型知识分子的多元外力支持和介入。
村庄综合合作所面临的挑战
村两委主导的综合农民合作,是国家从宏观上突破小农困境从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工程。当前的现实问题是:农业利益受自然条件和市场规律影响较大,农民经济合作成本尚缺乏一定的保障。此外,压力型体制、财政“包干”体制下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方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得不以地方工业化和“招商引资”为重,从而使得地方党政部门农村群众路线的持久性和深入性在普遍意义上难以真正实现。而社会参与阶层往往显得理念充足而实际经验和力量不足、作用弱小。城市和发达地区对乡村人才“离土”行为的“诱惑”也是基层农民综合合作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作者分别为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关键词: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治理制度
Abstract: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isthecoreofthedemocraticdecision-making、supervisionandmanagementinvillage’sgovernance.Bythestudyofthegeneralandexceptionalrelationshipsbetweenthevillager’srepresentativeandthevillagerandthevillagecadre,thispaperarguesthat,theefficiencyof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bearsnotonlyontheinstitutionofsystem,butalsoontheparticularelementsofvillage,whicharejustformedbytheabilityoftherepresentative;Onlybytheinstitutionofsystem,whichprovideswithahigherprofitthanthecostforthevillagerandthevillagecadre,can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gainahealthfuldevelopmentandahighefficiency.
Keywords: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Village’sGovernance;System
一、引论
1998年修定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较试行法的一个重要不同是增补了第21条:“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据民政部参与修定《村组法》的有关人员讲,增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内容是新《村组法》重要改进之一,可见实践部门认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于村民自治是十分重要的。在学术界,徐勇认为,“相对村民而言,村民代表一般素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在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普通较低的背景下,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自治中的实际影响和作用较大。”[1]张静将村民自治划分为代表性自治和权威性自治两种类型。她认为在当前农村存在行政“吸纳”政治的情况下,形成了乡村干部事实上的利益网络,而“如果选出来的乡村权威仍然依据原有的方式治理乡村,选举就只是增加了新权威的合法性,但并没有促进选举之后基层政权和村民权利关系的制度性改变,它产生的是权威性‘自治’”。权威性自治和乡村干部网络互为联系,阻挡了来自村民及国家两方面对基层干部配置的参与。它排斥了社会力量的制衡权利,使选举后的乡村治理问题仍然局限在少数人参与并控制的范围内。张静因此认为,村民自治仅仅选举是没有用处的,必须由权威性自治向代表性自治转化,不仅在村委会选举阶段,而且在整个村民自治的过程中,赋予村民代表会议足够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制度化[2]。郎友兴和何包钢也认为,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代表会议的实际影响力与作用比村民会议大,这不仅是因为村民代表在村中具有高的威望和素质,而且他们更易具有荣誉感、成就感和责任感[3]。
的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十分重要,它往往成为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核心部分。正因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如此重要,具体考察村民代表和村民的关系及村民代表与村干部的关系,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中,笔者希望以农村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关于村民代表的片段,来讨论村民代表这一中心词及其组成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效能的村庄基础,而不是抽象地讨论村民代表会议的功能。
二、村民代表与村民和村干部关系的一般图景
考察村民代表在村级治理中的作用,核心就是考察村民代表与村民的关系和村民代表与村干部的关系。从理论上讲,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一般都是村庄中声誉较高、素质较好的村民,村民理应信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具有在村民中的影响力和动员能力。从我们的调查和有关资料来看,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后,全国农村不仅普遍推选村民代表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而且推选村民代表的方式十分民主,大多采取10—15户村民共推一位村民代表的办法。因为村民之间相互熟悉,推选出来的代表大多是素质较好的村民。这是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不仅应该具有较高的素质,而且具有参与村务的能力。因此,在村务管理、村务决策和村务监督中,村民代表应该对村干部有着强大的约束能力,村民代表会议不仅成为决策村务的主要场合,而且成为与村干部形成对话的场合。高素质、重声誉,也懂得村务的村民代表,可以为村务决策和管理提供智慧。他们也可以判断村干部提出的村务财务报告中的疑点问题,从而判定村干部工作的好坏。村民代表因此成为村干部的智囊、监督者、合作者和评价人。
进一步说,因为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选举出来,受村民信任,素质较高且声誉较好的,村民代表自然会在村民中拥有影响力和动员能力,而村民代表因为具有参与村务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足够机会,而具有与村干部全力合作协商的机会,这就可能导致如下一种结果:对于一些于村民有益、于村庄秩序有益的重大村务,村干部可以通过与村民代表的协商,形成决议,然后将此决议由村民代表宣传动员到村民中去,从而办成办好仅仅凭借村干部难以办好的事情。换句话说,村民代表充分参与村务管理、监督和决策,将大大提高村民集体的一致行动能力。经济的协作因此容易达成,比如修路建桥;违反村规民约的行动将受到比过去更为严厉的村庄压力;外来的地痞和上级不合理的摊派更可能被村民集体拒之门外。通过村民代表和代表会议这一制度设施,村庄的合作能力提高了,村民的团结程度提高了,过去办不成的事情现在有了办成的希望。其实,这个推断正是过去实践部门和学术界共同拥有的信念,这种信念不仅来自于理论推断,也为大量的实践所证实[4]。这个关于村民代表会议效能的一般图景也为笔者的调查所证实。笔者的调查还证实,从某种意义上,甚至是不由村民选举而由村干部任命的村民代表所组成的村民议事会,也往往具有村民代表会议所具有的这种效能[5]。
但是,以上关于村民代表会议效能的一般图景往往受到一些例外因素的影响,而使其发生作用的能力蒙有一些阴影,并造成不是因为制度安排不到位,而是因为村庄基础不充分,所产生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效能的弱化。讨论这些构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效能例外情况的村庄基础,对于深化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认识、理解现实生活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施程度与效能的不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通过一些调查实例来作这种讨论。
三、村民代表与村民和村干部关系的片段
近年的农村调查中,笔者发现了大量关于村民代表与村民和村干部关系的有趣片段,本节试图通过描写这些片段,得到一个与学术界所理解的关于村民代表会议效能一般图景略有不同的实践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不是源自制度安排不到位,而是因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生作用的村庄基础不充分所致。
先讲二个关于村民代表与村民关系的片段。第一个片段是1999年7月的事情。1999年7月荆门市在孙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试点,笔者参加了这次试点。应该说,这次选举试点是严格依法进行的:在试点之初,按照每10户推选一个村民代表的办法推选了40多位村民代表。然后,以海选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因为获较多主任提名票的候选人对于能否竞争当上村委会主任实际情况的考虑,在依预选提名票确定两名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时,出现了主任预选得票居第2位至第4位者均不愿与最高得票者竞选,而退为村委会副主任或委员竞选的情况。这一点从选举程序上并没无问题,村民代表也参与过确定正式候选人的讨论,知道这样并无不妥。但问题在正式选举投票前一天发生了。一个村民小组的3个村民代表告诉参与选举试点的负责人说,他们村民小组的村民认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做了假,即不应让居主任候选人第5位者与第1位者竞选村委会主任,而应让第2高票与第1高票竞选。他们因此决定不参加选举,除非市里参与试点的领导当天晚上可以到组里解释清楚此事。我们问村民代表,为什么他们不向村民讲清楚此事?一个村民代表倍感委屈地说,你哪里讲得清?虽然我是他们选的代表,但他们根本不相信我们。前几天我被他们选为代表,参加村里召开的村民会议之后,顺便买了一个西瓜回去,就有村民说我这个西瓜是村里分给我们代表的,我一再解释,没有人相信。以前关系一直很好,被他们选为代表没几天,关系就变得怪怪的了。也因此,我们向他们解释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他们根本不听,说只相信市里的领导。第二天正式选举时,这个村民小组的一些村民仍然被动员参加了投票。选举后的第三天,我们去做个别访谈,村民相信我们的解释,但他们不相信镇村干部,也不相信村民代表。的确,问题的关键是村民并不相信他们刚刚选举出来的村民代表,没有人能够代表村民,村民不相信任何人。第二个关于村民代表与村民关系的片段发生在向村。2000年5月笔者到向村做关于村委会选举的补充调查,刚好向村3组和4组为山界发生纠纷,村干部决定调解这场纠纷。因此让3组长和4组长召集各自村民小组的代表进行现场处理。4组长去找1999年由村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结果,没有一个村民代表愿意为组里的事情耗费这个时间,4组长只好找了几个原来当过村干部的老党员参与与3组的山权谈判。山权谈判不成,但年轻的4组长因为全组竟没有一个代表愿意为组里的事情花费一点时间而气得不行,他要求村支书当天晚上到4组召开小组会议,现场改选村民代表。支书说,村民代表也是一选三年的,你怎么可以说改选就改选?再讲两个村民代表与村组干部的片段。第一个片段是关于村民选代表清理村民小组财务的事情。2000年夏粮征收时,童村8组村民要求清理本村民小组的帐目,否则就不交夏粮。童村8组村民一直怀疑本村民小组财务帐目有问题,多次向镇村两级提出清帐要求,一直未能成功。这次拒交夏粮让镇政府下决心彻底清理童村8组的财务,因此,一方面镇里抽调会计人员进驻童村8组,一方面让童村8组村民选若干村民代表会同清理人员一并清帐。在清理过程中,逐张核实开支条据,结果,参与清帐的村民代表因为或多或少得到过原村民小组的或请客或免提留或减积累的好处,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二个片段也是关于村民选代表清理财务的事情,这一次发生在村一级,地点是迪村。因为迪村复杂的权力斗争和村民普遍对村财务的怀疑,而在1995年形成了一个每年都由村民代表清理村财务一次,每次清理一个星期的制度。这个事情也颇有趣。清理财务的村民代表是由村民在各自村民小组选出的,他们既具备清理财务所必须的基本财会知识,又是本村民小组有一定影响的人。但这些代表在清理财务期间,很快便关心起自己花费一周时间清理村级财务的合理性来。村干部当然是敏锐的,他们与村民代表商议,干脆买一头猪来杀掉做生活,另外决定每个清帐代表每天补贴25元现金。这样,每年一次的村财务清理便形成了一个清帐一周杀猪一头,每顿饭都喝酒,且每个清帐代表可以有100多元补贴的惯例。当清帐代表是很合算了,他们当然也不可能再清理出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来[6]。
四、对以上片段的讨论
以上讲的四个片段,并非四个特例,在农村调查中,我们经常听到如此的颇为矛盾的故事。以下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些片段的讨论,理清支持它的村庄基础,从理论上构造关于村级治理中村民代表会议效能有别于一般图景的可能图景。
首先,关于村民代表与村民的关系,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是村民虽然选举了自己的代表,但并不信任自己的代表。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一是选举本身的不规范,村民对选举出来的代表不满意;二是选举代表的次数太少,村民还不习惯于选举及建立在选举基础上的委托关系。这是两种一般性解释。另外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村民之间的传统联系已经解体,现代民主理念又未建立起来,村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处于传统社会网络中的农民,又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是原子化的村民,因此,没有人可以代表其他的人,也没有人愿意代表其他的人。这样,按照现代民主理念选举出来的村民代表,只是在形式上具有代表选举自己的那些村民的权力,村民内心里却并未打算因为选举了自己的代表而将权力委托于代表,也并不因此就信任代表。而代表既然感受不到这种信任和权力,他便仍然只是代表着个人的利益,因此,作为代表的村民,其行为理性不是来自于委托—关系而是来自于实际好处。
若是后者而不是前两者构成了村民代表与村民之间的分裂关系,那就不仅需要从制度上寻找原因,而且需要从村庄基础上寻找原因。传统的关系网络通过塑造出来的村庄社会中的面子声望观和长期共处的信任关系,使得村庄社会分层及建立在这种分层基础上的事实上的代表能力强劲有力。在一些宗族势力较大的村庄,宗族代表人物具有对本族成员的权力,他可以代表宗族,宗族成员也信任他,他因此具有与其他人的谈判能力,达成的协议,他也有能力将之在本宗族范围落实。这种意义上,在传统乡土社会,代表从来都是存在的,如村社委员会的存在等等。但这些代表一般都不是选举产生而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自然中形成的。在现代公民社会中,选举代表的涵义则有着让每个人都清楚的权力授受关系。因此,选举者和被选者的权力义务边界清晰。但当前中国农村村民代表的选举,有些是在传统关系解体,现念未建立的情况下进行的,选举本身往往是培育村民公民意识和训练农民政治权力和义务感的一种办法。村民代表与村民之间的这种互不信任和互相不能代表的关系,与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之间的关系,相互形构和强化,进一步消减了村民代表可能发挥作用的空间。如前一节引叙的关于村民代表与村组干部关系的两个片段,村民代表显然不大认为当代表可以在精神上和面子上为自己带来多少满足,他们也缺乏一个公民应该具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义务感,因此,他们的行为充满了物质利益的考虑,甚至在他们的不当得利己引起村民的普遍不满之时,他们依然如此。村民代表过多考虑物质得利而全然不将村民的评价放在眼中时,村民对代表充满失望,而村干部恰恰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来收买这些一个一个的精英。得到物质利益的村民代表不愿意得罪自小就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相互熟识的村组干部。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很快便相互庇护起来。综合以上村民代表与村民和村干部关系的讨论,可以看到,相互形构和强化的村民与村民代表的关系和村民代表与村干部的关系,源自于村庄社会缺乏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又缺乏现代的政治责任感,原子化的村民无力给村民代表和村干部的正当行为以强有力的激励,也无力给他们的不良行为以强有力的约束,与当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所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与可能得到的物质好处相比,依照善行准则行事,成为一件颇不合算的事情。也就是说,在村民已经原子化或说村庄社会关联度较低的村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本身存有发挥效能的陷阱,这种陷阱造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效能对一般图景的偏离,这种偏离构成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的困境:村民不信任代表,代表缺乏说服村民的能力,村干部期望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来增加村庄资源动员能力、形成扬善抑恶决议的期待大多落空,而村干部的不良行为却可能在村民代表达成的某种默契得以蔓延。如此一来,村民对选举村民代表愈发丧失兴趣,对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愈发不放在眼里,村组干部愈发发现试图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来实现自己宏大抱负并无益处,而村民代表所具有的制度上的监督作用,愈发可能通过物质利诱和私人交往得以消解。村民代表也因此愈发失去对村务管理和监督的兴趣,而愈发专注于自己实际上可能得到的点滴好处。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因为村庄基础的不具备,而存有效能逐步衰减的可能。
一个具有效能的制度必须在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创造出收益,其中一些人或所有人可以从这个运作的制度中受益。当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一些村庄运作时,没有人可以从中受益,这一制度便很难真正有效地运作下去。从一般图景上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当前村级治理中最容易获得收益的制度安排,这种收益可以让村民、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三方受益,即让村庄利益和秩序得到好处。但是,在村民为原子化的状态时,没有人可以约束他人,也没有人有能力代表他人,这时候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安排能找到足够自己有效运作下去的受益者吗?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运作的成本和村庄受益者所得到的好处相比较能否降得足够低吗?这些显然是在实际的村级治理中需要进行考证的。真正原子化的村民是没有的,村民代表的有些行为只是农村特定场合的特殊行为。以上构造出一幅在原子化村民基础上可能的村民代表会议效能衰减的理论可能性,是希望提醒村级治理的研究者,必须考察村级治理制度的村庄基础。因为村民原子化程度的不同,或说村庄社会关联度的不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运作的效能不同,同一制度的实施成本也不同。明确了这种不同,有助于我们不是从个人的角度,而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评论一种治理制度的生长状况,进而来讨论一种治理制度在不同社会基础的不同运作条件,然后制定出有一定差别和弹性的制度来。
五、结语
村民代表的关键是代表能力的问题。一方面,村民代表必须有能力代表村民参与村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一方面,村民代表必须有能力将讨论通过的村务决定贯彻实施到他所代表的村民之中,让村民相信遵守这个决定对自己有好处。通过村民代表,每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所形成的民主化机制常规化了,村民多了监督村干部的渠道,村干部多了智囊和动员村民的能力。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所组成的村民代表会议,真是村级治理的福音。不仅如此,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因为与村民之间稳定可信的关系,而可以代表自己所在群体的村民与代表其他村民的代表们,协商关于维护村庄秩序和村民利益的诸种好事。村干部宏大的可能一时还无法为村民所接受的治村抱负,也可以通过他与具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的协商,而为村民代表所理解和接受,从而变成村民所可以接受的治村方案。不同群体村民在治村过程中,实现利益的多少、先后会有不同,具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们可以通过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达成妥协。村民的一致行动能力不因为一时半会的利益不一致而受到影响,那些对农民“善分不善合”的担心,真有些“杞人忧天”了。但正是在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上,不同的村庄具有相当不同的可能性。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不是指村民代表的个人能力,而是他是否具有代表村民的意愿及村民是否给他实现这个意愿的机会。构成村民代表代表村民意愿的因素,不仅是村民代表和选举产生他的那10—15户村民群体之间的制度结构相联系,而且与产生村民代表的这个村民内部的联系程度及充当代表的村民对利益的感受状况有关。村民代表或因为面子与声望,或因为经济上的好处,而愿意作为代表来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慧。他所产生的这个村民群体则因为传统的好的关系或代表本人负责任的友好言行,使村民愿意相信自己代表的代表行为。传统村庄中的人际关系,往往使村民愿意为代表村民的利益而耗费精力,村民小群体也愿意相信这个传统道义上一直可靠的邻里。在现代公民社会,村民代表与他所代表的村民之间规范的权利授受关系,也使得村民代表和他们所代表的村民,愿意相互遵照既有的权力义务边界行为。显然,构成村民代表代表能力的以上条件,在当前就业相当不充分、经济处境十分恶劣的处于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来讲,可能是有些苛刻了。本文前叙列举的一些调查片段,在那些传统的人际联系开始被割断,现代的稳定联系又未建立起来村庄,可以说是相当常见。这种情况下,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便大成问题,而理论上村民代表会议的诸多功效便因此大打折扣。在一些情况严重的地区,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太弱,以至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安排的成本太高,从村民代表会议中得到收益的群体却很少,而可能造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是因为制度措施不得力,而是村庄基础不具备所存在的形式化的问题。当然,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正如农民的民主能力一样,是一个只有通过实践才可以可靠得到的东西。在相同的村庄基础下,好的制度可以催熟那些不成熟的基础,在有了好的基础却没有好的制度安排的村庄,村级治理便会损失许多好的机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一件可以为村民带来利益,从而可以为自己找到动力的良好制度。只是在评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时,我们不应该因为它是好制度就忽视了它的村庄基础和它在实践中可能具有的不同表现。同时也不应该因为它在一些村庄效果不佳就对它失去信心。1]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郎友兴、何包钢:“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民主完善之尝试”,《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4]参见王振耀等:《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关键词: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科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013
杉树湾村地处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北大门,各类森林覆盖面积14700多亩,耕地2625亩。2014年人均月收入2500元。农业主产玉米、水稻,经济作物以早季榨菜和南瓜、西瓜盛名,素有瓜菜之乡的美称。第二产业以加工碎石为主,辖区内有年产百万吨的碎石加工厂3座。有年产1万吨的榨菜加工厂1家,6年制义务教育小学1所,有896家农户,共农业人口2979人,是一个南来北往的商贾之地。
1制约该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因素来源
1.1自然资源利用率不高、信息滞后
2011年,村政府引进一批核桃树苗和杜仲树,本村的土地资源较多,但只有少部分农民开展了植树造林,其他没有加入该项目的土地大部分是荒芜的,没有人去管理上千亩的土地,也没有人去承包这些土地。原因在于该村地形崎岖,种植物零散不成规模,又由于人们的教育水平低下,大家没有创新或者因地制宜的意识,导致很多农副产品没有形成标准化生产。
1.2乡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农民收入来源单一
2012年,该村进行坡改梯等改造,但仍有许多地方不尽人意。比如用于浇灌农作物的水池修建问题一直困扰着该村的农民,直到现在依然没有较好的规划建设。该村没有专业的农业专家进行指导,并且大棚建设还没有达到规模化、科学化、标准化,没有把其效益达到最大化,农民没有预防水灾、旱灾、蝗虫病等各种灾害的知识和设备,农民的最主要收入依然还是来自传统农作物,没有向香菇、西红柿等其他新兴经济作物靠近,收入单一。
1.3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改革创新难度较大
调查结果表明,该村农民的素质偏低。这可以说明农民的保守性比较强,接收新兴经济作物比较困难,想要改变这一现状难度比较大,该村政府人员需要做的工作量比较大,需要对该村农民集中召开多次会议,加大力度宣传农业改革的相关知识。
1.4社会基础建设发展过于缓慢
该村从2011年就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还是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在最近三年时间里,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农村交通不够健全,农业产业链依然没有成型,导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外来投资。同时,医疗设备欠缺,街道路灯和文化广场没有较好的规划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依然存在。
2政府扶持与“三农”政策走进该村的巨大变化
2.1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落后面貌
十报告专题阐述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了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该村委会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完善和强化各项“三农”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下是该村政府在这两年的工作成效。
2.1.1促进交通发展新常态
2013年5月,村政府响应上级指示,该村开通农运客车,这项工程旨在让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让部分农民有了就业机会。进一步拉近城镇与乡村的距离,方便当地百姓,刺激当地的消费,利用地处交通便利的优势,促进交通的长期发展。
2.1.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责任承包制
2013年,村政府开展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以及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搞活农村经济。同时,村政府还召集承包者集中辅导有关农业知识。他们把外出打工的荒废土地租借来大面积的种植榨菜、玉米、西瓜、南瓜等。一则避免了土地的沙漠化,二来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增加了经济收入。
2.1.3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该村建立6个养猪厂和两个蜜蜂厂,并且进行生猪品种改良,生产优质瘦肉型猪肉,适应市场需求,让农民真正做到养猪增收,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建立良种猪场,繁育大量的优质品种仔猪进行生猪品种改良。为此,政府做了规模化、科学化的详细计划方案。利用地理优势突出和饲料来源广、劳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为当地养殖户提供了较好的饲养方案。
2.2着力发展民营企业,强化经济发展增长点
2.2.1企业扩建,提供就业岗位
2014年,重庆市涪陵区鸿企采石场和六池塘采石场在政府的监管下做相应的改造,不仅使安全性大大提高,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建了一倍,提供大约100个就业岗位。带动餐饮业和服务业的经济发展。另外,坐落在该村重庆市涪陵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由于污水排放影响了当地的饮水资源,在当地政府的监管和企业改造之下,成功的解决了污水排放的问题,建立污水处理中心,使当地的环境得到了良好的改善。现在,涪陵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从原来的20人规模达到了近200人的规模,不仅解决了当地农民的就业难问题,还促进周边村民的部分就业。
2.2.2发挥地理优势,加大创新力度
该村利用地理优势,榨菜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我们走访了重庆市涪陵区国色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向我提供了该村7年的榨菜年产量和相应价格曲线图1。
从这个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有两个重要的因素决定着价格的变化:一是,产量的差值如果变化较大,会直接影响价格的波动,通常是产量达到了某一值时,价格会下降,形成了供过于求的局面。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逐步趋于平稳,在前几年的价格变化看来,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增长的。我们考虑市场供应量和产量之后,认为产量在10000吨左右较为合理,这个数据对于该村农民来说是一个极其关键的信息。
2.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民生工程
2.3.1教育方面
该村的杉树湾小学,在校人数约500人,开设幼儿园和小学。在校的学生大部分家长在外打工,留守儿童较多,教育的重任在很大程度上交给学校。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当地政府和校领导,通过地方政策,学校招进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并且学校为幼儿园引进一批教学工具,改造校园的建筑,使学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的得到完善,缩小城镇的小学的硬件差距。
2.3.2医疗方面
该村在前几年没有定点的诊所,只有一个私营药房,导致在以前看病难的问题十分突出。这几年在村政府的规划下,建立了两个定点医院,农民不仅可以在这里看病,还可以凭借医疗卡享受一定的优惠。另外,该村的乡村医生会每年去涪陵区培训中心进行免费培训,学习更多的医学知识,提高了村医生的就医水平。
2.3.3住房问题
近年来,村政府按照新农村的建设要求,2013年,该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国家给予了住房补贴,绝大多数农民住进新房,这项工程让农民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和国家惠民政策,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解决了农民住房难的问题。
3建议
3.1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环保工程建设
该村两个碎石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粉尘污染较严重。一方面,建议改进碎石场的机器设备,降低灰尘排放量。另一方面,建议在碎石厂周围种植树苗的同时,政府要坚持抓好环境监管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保护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恢复方案。
3.2保护水资源,修建水库
该村遇到旱灾的情况时,生活用水很紧张。如果修建一个较大的水库,利用地理条件,自然会蓄水。当然,现有的水资源要加强保护,坚决杜绝以污染水资源为代价的企业投产。
3.3加大引进投资力度,发展现代化农业
该村建立的大棚基地和畜牧场,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向外界宣传引资,使更多的投资商前来投资,并且建立健全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以农业促工业,以工业带农业的经济模式,促进该村的经济长足发展。
3.4提高该村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农民也对“三农”政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这就对政府对上级政策对接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政府要提高化解矛盾能力,把工作及时完成,遇到问题及时处理,要坚持依法行政,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农民更加放心满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4结论
针对现存的各种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数据处理分析,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建议。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的限制,导致调查不够全面,如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没有涉及。通过此次社会调查可以看出,预计今后5年的发展该村村民基本达到小康标准。不可忽略的是,环境污染问题和老龄化问题依然是影响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参考文献
[1]李克军.乡村视野:“三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23-28.
[2]翟帅龙.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假期社会调查报告[J].农村.农业.农民(B版)(三农中国),2005,(11):4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市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市经济的发展质量,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模式,和谐发展。创新适合农村特点和发展水平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在技术、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3、统筹规划,形成合力。要统一规划,集中各部门力量,统筹安排各项涉农资金和项目,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
4、重点突破,总体推进。引导和推进一批基础较好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村镇的标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总体推进。
5、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重点任务,项目的安排要先急后缓,分步推进,优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4项任务。
1、加强生态保护。(1)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的清洁能源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
2、强化污染治理。(1)综合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重点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污染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3)治理镇村工业污染。制定镇、区环境保护规划,对镇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镇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镇村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镇、区工业小区,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
3、开展创优活动。在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中心镇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中,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作要着眼于以环境优化县域经济的增长,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和提高自然环境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经济。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飞黄腾达优质安全农产品,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发展生态工业。积极开发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品,推进镇村工业生态化,提高镇村工业档次和效益。新建镇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4、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县级监测站和执法机构的硬件设施、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体系,加强镇、区专职、兼职人员配备。
三、重点工程
(一)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
水源镇功能分区布局合理,有良好的居住小区和基本完善的工业区,具有较好的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2006年被评为省级优美乡镇,这将为推动我市优美镇区创建工作起到引导示范作用。
2007年我市将继续推进优美镇村、生态村创建工作,本年争取创建1-2家优美镇村。到2010年达到10家,2015年达到20家。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
注重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水源地污染,并防止超采地下水而造成的饮用水水源水量不足,更要防止串采不良含水层的水,造成饮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
1、要成立*市饮用水源地调查小组,对我市饮用水源地普查,同时,对周边的工业及农业污染源调查并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评价。
2、要对超标排放或对水源地构成影响的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逾期责令关停。
3、要聘请评价单位对集中饮用水源地,做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4、要加强水流域整治,市水利局每年都要制定并完成当年水土流失整治计划。
(三)再生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
农村能源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1年到2006年底,我市共建设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381户;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4315铺;建设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房107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00平方米;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工程5处(青花村气化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南楼开发区圣水村、高望而却步村气化站,旗口镇后会村气化站,石佛镇丝瓜村气化站正在建设中,预计2007年6月底建成投入使用);畜禽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太阳能中、小学教学楼、办公楼、民宅等太阳能利用项目,到2005年末,累计达到62000平方米,年可节省标煤824吨,年可节约资金60多万元。
到2010年我市计划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1500户,“四位一体”“绿色”蔬菜生态园区1个,丰富人民的“菜蓝子”;计划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面积达25000平方米,把太阳能利用深入到每个家庭;计划建设秸秆气化站8个、计划建设大中型沼气池1个;到2015年末,我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计划在2010年的基础上加速增长,计划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2000户,“四位一体”“绿色”蔬菜生态园区1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面积达50000平方米,建设秸秆气化站10个,建设大中型沼气池1个,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
我市拟在沟沿镇赵家村、钢都管理区胜利村、旗口镇曹家村、建立蛋鸡养殖小区;水源镇黑英村建肉鸡养殖小区;虎庄镇东拉房、高坎镇董家村建蛋鸭养殖小区;博洛铺镇李大村、周家镇东金寺村建生猪养殖小区;南楼开发区西江村、永安镇东田村建奶牛养殖小区;汤池镇茨沟村建绒山羊养殖小区,变散养为集中养殖,粪便集中处理。
(五)乡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1、水环境综合整治
认真做好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工业、农业污染源的分布,污染物种类、数量、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的调查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措施,对可能造成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的各种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水库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立湿地、植物等生态防护隔离带,在财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应建设集中水污染处理设施,提倡处理后的污水回用。
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针对农村的环境现状和所反映出的具体问题,积极治理老污染源,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进行炉灶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
3、噪声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道路规划和改造,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建设林木隔声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同时加强对工业、商业、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控制工业和社会噪声,重点保护居住区学校、医院等。
4、固废物的综合整治
对工业有害废物、医疗垃圾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首先考虑用各种办法和措施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堆肥、生产沼气等途径加以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的不同情况,制定保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要求,提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及建设方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搞好天然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对重点资源开发活动制定强制性保护措施,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禁牧区等。制定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文物古迹等旅游的环境管理措施。
(六)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退化修复试点工程
西部水田污染治理工程。解放河流经*境内,是西部农民生产用水的唯一水源。自1995年以来,海城市感王镇十余家印染厂,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将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解放河,使解放河的水质受到污染,种植户使用该河水灌溉稻田,造成土地板结、产量低、米质差;淡水养殖户加入该河水,轻者鱼虾发病,重者出现大面积死亡;家禽饮用该河水,产蛋期缩短、产蛋量下降。现在整个解放河内鱼类等水生物已经绝迹。
针对上述情况我市将对西部稻田土壤和水域进行综合治理,改良土壤,恢复土壤及河水使用功能,提高水稻的质量和产量。恢复水产养殖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硼泥场地复垦工程,对我市现有的硼砂厂硼泥场地进行普查;对硼泥堆放场地服役期已满的企业限期客土覆盖恢复植被。
(七)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我市耕地面积82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52万亩、旱地面积30万亩。西部水稻种植区有“鱼米之乡”的美称,东部工业发展相对落后,污染源少,有着良好的自然资源条件。我市2005年被省农业生态研究所测评为环境达标市,有着优越的农业生态环境。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提供了优良的生态环境条件。
2007年计划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面积32272.6公顷,占我市农业生产总面积的48.5%,其中申报无公害水稻产地认定28966公顷,果品无公害认证、认定面积1746.6公顷,蔬菜面积60公顷,绿色食用菌生产面积620亩;认证“三品”数量31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6个,绿色食品标志5个;发展营口市源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市起凤农业园区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
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发展计划
计划2008年前在西部旗口镇建设有机水稻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在旗口后会村建设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500亩。2010年前在水源镇建设有机水稻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在博洛铺镇建设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2000亩,制定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一个。通过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效益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以基地建设带动周边生产,从而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各镇区加强专职、兼职人员配备,设专职环保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协调,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规划建设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动物卫生监管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环保局作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抓好方案的落实,各镇区政府予以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二)资金渠道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动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市级财政将设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涉农的各项专项资金,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镇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
(三)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建设,引导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四)科技支撑
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开发适合农村的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并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组织攻关,解决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重点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再利用技术。加强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量。
(五)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和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动员和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工作,通过树立和宣传典型,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
关键词: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 对策
马江镇位于湖南省株州市茶陵县西,2005年底,总人口727917人,共有长远、红旗、长联、末头、塘富、东冲、西冲、麻芫、毛家、井泉、小碧、月岭、麻石、玄武、皋芫、曾虎、等坪、浪滩、联湖19个村委会。198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以来,马江镇村务公开制度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走上了蓬勃发展、全面普及的道路,全镇19个村委会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制度。
一、马江镇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
当前马江镇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公开了一些村务,但公开的内容大部分是有选择的,在公开过程中避实就虚玩“迷藏”,弄那么几张纸,写了几项就贴了出去。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和群众关心的、意见大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意公开或少公开,只把一些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项目写进公开栏。在公布农民最关心的财务问题时,公布的数字很笼统,只公布收支几大项,具体把钱花到了哪里、怎么花的群众就不知道了。涉及农民负担、扶贫款发放和计划生育等群众敏感应该详细公开的内容,只公开一些“枝节”,对村干部不利的部分则抛之脑后,置之不理。有相当多的内容仍然没有公布,如村集体支付的请客送礼,吃喝招待费,个人消费公款报销等不正当开支。更有甚者,有的村根本就没有实行村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不真实
内容失真是指公布账目与实际不符,含有水分,可信度低。“明白墙”变成了村官们不廉洁的挡箭牌,成为弄虚作假的护身符。马江镇长远、红旗、长联、末头、塘富、东冲、西冲、麻芫、毛家等地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的较多,特别是涉及财务方面的内容,部分村民认为虚假的东西较多,属欺骗村民,应付上级检查。
(三)公开流于形式
村务公开工作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公开不及时,随意性大,不少村没有定期公开。公开方式单一,有的地方会议不讲、广播不响,仅有的一块“公开栏”也被各类广告所充斥。
第一,村干部一手定公开。在什么地方公开、由谁公开根本就不征求群众意见,对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完全由领导自己说了算,领导认为可以公开的就公开。手脚“不干净”的不敢公开也就不公开了。有的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没有发挥作用,个别领导干部一点头,就定了公开的内容,会计弄张纸往墙上一粘就完事。
第二,拖延公开的时间。对公开的时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的,甚至于一年一次的也有,时间长短由个人定。还有的公开不及时,把6月份应该公开的内容拖到了12月才公开,这里就失去了便于老百姓监督的作用。有的地方看着老百姓脸色来公开,老百姓要是不问,村里就像没事一样,一年也不公开一次,一拖再拖,日积月累,成了一本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
第三,公开栏形同虚设。上面部署的很多很细,可是具体指导监督的却很少,有些村的村务公开栏,样子做得挺好看,也花了不少钱,可是仔细看看里面公开的内容,却让人有些糊涂,在年末看公开栏,里面的内容竟然是年初的,还有的公开栏变成了“空白栏”,一年四季在这里都很难看到几个字,马江镇不好群众笑称是:“远看栏有样,近看字无踪”。还有的村就根本没有公开栏。
第四,审核不及时,账目不公开。有的村频繁更换财会人员,出现了“一茬干部一茬会计”,甚至“一茬干部几茬会计”的现象。且人换账不交,多数不进行账目核算和审计,对群众更是秘而不宣。乡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给一些干部违法乱纪留下可乘之机。
(四)监督不严格
有的不按程序要求进行,而是随心所欲,必然影响公开的质量;有的不敢大胆监督村务公开执行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展开经常、有效的监督流于形式;有的以种种借口,采取种种行为,阻挠公开、搞假公开的人,却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平安过关;有的对暴露出的经济问题不查处,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形象,使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心。
二、完善马江镇村务公开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的推动力度
只有在政府推动和外在压力下,才能催生高质量的村务公开。从村务公开的推行到对村务公开的监督,都离不开上级部门的重视。所以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同样有赖于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工作。对于公开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马江镇镇政府都必须下大功夫、花大力气给予解决,对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干群矛盾突出的村,可以采取派出工作组的办法,专门进行解决。同时,要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堵塞漏洞。
(二)努力提高村民的文化和政治素质
知识与文化水平决定着公民的民主能力,文化水平低使农民在掌握政治信息、利用参政渠道时遇到许多技术上的困难,难以把自己的利益要求转变为政策要求。一般说来,文化水平越高的公民,也就拥有越多的民主意识和精神,民主能力也就越高。只有现代的村民才能有现代的民主政治。文化素质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础,它的高低主要通过教育程度来衡量。目前在马江镇文盲半文盲仍占很大的比重,这种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民群众参与政治的能力,致使相当部分村民不可能形成正确的政治认知。在此种情况下,村务公开制度若没有外部强有力的推动,便会被农民传统的政治认知所扭曲,并可能造成村务公开的失范。同时,由于种种原因,马江镇村民的政治素质较低,缺乏作为民主政治主体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竞争意识,政治责任感不强。相反却存在崇官、怕官的“顺民”思想,总是寄希望于“清官”、“好官”,不敢或不愿为实现自己利益和意愿而主动行使民主权利,更不知道自己也有权力监督干部。虽然有时也萌生一些政治要求,却又不知是否应该表达和如何表达,这种顺民意识使得农民只是被动地接受村干部的命令,盲目听从村干部的安排,而不论村务处理是否得当。这些都无疑会影响村务公开制度的贯彻执行。
转贴于 (三)增强乡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
增强乡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是村务公开制度化的关键所在。乡村干部的行为和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乡村干部作为基层政权的执政者和农村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对解决农村各种矛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马江镇一些地方干群矛盾紧张,从干部方面来看,主要是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同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要想真正推行村务公开,就必须提高乡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注重加强马江镇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
(四)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我国村务公开已经初步建立起配套的制度体系,有了村务公开的规范,使工作有序,办事有据,为村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奠定了基础。当然.这一制度体系的建立还仅仅是一个开端,还有待于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健全与完善。
第一,村务公开责任制度。把村务公开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村务公开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干部、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评议、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相关村务的办事制度。建立村务公开方面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者具体实施制度,财务管理方面的民主理财、干部亲属回避、会计员凭证上岗、承包项目公开招标等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预算审批审核、集资管理、农民负担明白卡、专项审计、举报查处制度,宅基地审批方面的民主评议、群众监督、收费审核制度,计划生育方面的准生证报批发放、超生罚款审核、计生款返还账目审查制度,电费收缴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抄电表制度等。
第三,村民组织的办事制度。主要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民主议政日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以及村民委员会所属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五)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外部监督机制是村务公开制度化的必要条件。来自内部的群众监督,是村务公开制度化的基础或首要条件。但是,至少在现阶段,如果没有外部的监督机制,村务公开同样难以推行。因为村务公开的推行及其制度化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那些利用村务不公开而以权谋私的人,肯定会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一些地方之所以村务公开难以推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村庄外部缺乏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因而主观性较大,容易受人为因素所左右。另外,从长远来看,如果在“自治权”和“制衡权”之间没有建立对等的平衡关系,“自治权”就有可能无节制地膨胀,而难以健康地延续下去。
第一,加强外部监管。健全以马江镇人大、纪委为主的监督体系,每季度对各村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经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到各村进行检查督促,促使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
第二,强化舆论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搞得好的典型经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环境。对那些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搞得不好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
第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纪检、纠风、村务公开办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定期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责任追究贯穿于村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对无动于衷、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欺瞒群众、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并做出答复,要通报批评或责令其限期改正,半数以上的群众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于批评后仍不抓不管、不见起色的要追究纪律责任;对于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解决,由此引发群众屡次上访告状或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对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集体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做到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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