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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非运输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是企业走向市场,提高竞争力,应对国内、国际市场挑战,谋求经济效益的手段之一,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国家法律允许和鼓励,并通过合法方式达到筹划目标。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国家法律鼓励的企业合理合法行为,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涉税的日常经营活动、企业重组、资金筹措等进行事前筹划和事前安排,从而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随着税收法制的健全,铁路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涉税事项越来越多。特别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因为经营业务及产业的多样性,涉及的税种越来越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细微的成本差异都将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降低铁路非运输企业税负成本。同时,可以规避法定纳税义务之外的风险成本,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增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转变扫除了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思想障碍。计划经济体制下,纳税通常被认为是对国家的贡献,税收研究更多从国家角度出发,强调的是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强调的是国家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和主导性,不重视甚至于完全忽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应该享有并且是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多数企业长期在税务部门专管员辅导下或者指定下申报纳税,根本没有纳税筹划的理念,更加谈不上开展纳税筹划,有的企业甚至于把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从心里抵触纳税筹划。随着市场的全球化、信息化,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税收服务于国家同时服务于企业的思想转变,使得理论界开始从国家角度研究税收转向了从纳税主体角度研究税收,企业管理者也逐渐认识到纳税管理以及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甚至于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二)税收制度的完善给予了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制度保障。完善和稳定的税收制度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因为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如果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断,即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化而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2016年全面营改增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加快、税收相对稳定,这既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也为市场经济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也使铁路非运输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进行纳税筹划得到了制度保障。(三)税收差别待遇为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开拓了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在税收实体法中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不同程度的税收差别待遇,不同经济行为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差别,在税收程序法中对企业纳税筹划行为予以了肯定,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三、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
铁路非运输企业税收策划的根本目标是减轻税负,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实现“经济纳税”。(一)恰当履行纳税义务恰当履行纳税义务是铁路非运输企业税收策划的根本目标,根本目的在于规避纳税风险及法定纳税义务之外的任何不应发生的纳税成本。铁路非运输企业应做到在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同时积极依法纳税,努力实现涉税零风险。(二)纳税成本最低化纳税成本最低化是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基本目标。纳税成本的降低,带来的是企业利润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是税收收入的增加,同时由于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收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的,必然使得税务机关管理成本下降,因此将纳税成本最低化作为企业筹划的基本目标对于企业和税务机关来说是双赢的结果。(三)税收负担最低化税收负担最低化是纳税筹划的最高目标,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体现为企业在合法合规纳税基础上更为积极、主动的纳税管理。同时纳税筹划通过主动服务企业财务目标,从经济观点进行谋划和安排,着力于企业现金流量,通过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纳税人税收负担最低,税后所得最大。
四、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的方法。税收优惠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不但实现了企业税负降低的目的,也符合政府宏观调控实现国家社会经济目标的目的。在铁路非运输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准确掌握这些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因此,我们在选购固定资产时应尽可能选择符合目录要求的设备,这样不但符合企业生产、发展需要,同时也能实现了节税目的。以购置一项符合要求,价值100万元设备为例,按该设备投资额的10%计算,在购置设备当年就可以实现少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二)利用税率差异的方法。国家在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下,制定税率采取总体统一,但又适当有所差别的政策,例如城建税根据城市大小分为7%、5%、1%。因此,铁路非运输企业应尽可能利用存在的税率差,达到税负最低。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某铁路非运输企业20XX年,资产总额7000万,从业人员290名,应纳税所得额305万元,由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20XX年该非运输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5*25%=76.25万元。如果将该企业拆分为资产总额4000万、3000万,年利润分别为185、120万的两个法人企业,则拆分后的两个企业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拆分后企业所得税应缴总额为:2*100*25%*20%+(85+20)*50%*20%=10+10.5=20.5万元,相比未拆分前将少缴55.75万元。(三)利用扣除技术的方法。扣除技术要求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允许扣除的项目应尽量使用上限扣除,用足用活扣除政策。能够扣除的金额越大,税基越小,缴税越少,节税越多。铁路非运输企业应特别注意费用、呆账坏账、存货及不良资产损失的列支时间和金额,对已经发生的费用及时入账,已经发生的呆、坏账除及时入账外应积极做好税前扣除申报工作,对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查明原因,确实属于正常损耗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对一些不良资产,在搜集、掌握相关证据后要及时申报税前扣除,这样能有效降低当期的税负;对于税法规定有限额列支的费用,如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等,应争取在限额内足额列支。(四)利用缓税的方法。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将应交纳的税款向后推迟一段时间,相当于从政府手中拿到一笔无息贷款,不仅节省了利息支出,因通货膨胀的存在,还变相降低了应纳税额。铁路非运输企业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别是生产及销售型企业,在考虑经济订货批量的前提下,年初应尽可能多的购进货物,取得较多进项,使年初少缴增值税或不缴增值税,从而达到缓税的目的。
五、铁路非运输企业纳税筹划及风险控制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成本效益分析。铁路非运输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及权衡筹划成本及筹划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净收益,单纯降低纳税成本并不是铁路非运输企业的根本目标,而是要通过对纳税筹划成本的分析,剔除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成本,在达成相同筹划目标的前提下使纳税成本最低,因此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必须对成本全面客观的分析。(二)树立风险意识。铁路非运输企业必须加强风险意识,保持在涉税问题上的高度警惕,对纳税筹划中的涉税风险加予充分重视,积极主动地分析判断可能存在的风险,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范和控制。并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财务及涉税人员的培训,增强财务及相关人员在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政策方面的把握能力及相关策划技巧,降低主观性风险。(三)坚持依法筹划。合法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也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依法纳税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应尽的义务。铁路非运输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坚持筹划的合理和合法,筹划方案应做到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相符,防范因违反法律而导致的筹划损失风险和违法风险,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人业(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协助开展纳税筹划,有效规避筹划风险。(四)确保筹划目标准确合理。铁路非运输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企业财富最大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运用多种筹划方法,综合考虑各个税种之间的关系,不局限于对个别税种的筹划,也不局限于减少税款或短期收益的最大化,应从长远发展考虑,与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相结合,确保能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标。(五)保持适度灵活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变化,筹划方案缺乏弹性会产生较大的筹划风险。特别对于一些时间跨度大的筹划方案,更要注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使筹划方案能随着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以及未来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更新。(六)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铁路非运输企业应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工作,了解在实务中主管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了解和把握筹划方案是否违法的界线,以主动适应税务机关管理特点,使筹划方案能顺利得到税务机关认可。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及解决社会就业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但在我国当前的纳税环境下,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对纳税筹划有足够的重视,对纳税筹划的实际操作并不了解,再加上我国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存在不稳定性,因此中小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风险。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其大致的评定标准有以下三种:企业的雇佣人数、企业产值或营业额、企业资产总额。
(二)纳税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综合财务、税务专业知识,合法运用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多缴纳税款、重复缴纳税款,从而有效降低税收成本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三)纳税筹划的意义
对企业而言,纳税筹划可以让企业对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率的选择,通过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减少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让企业规避风险,因为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范围内操作,不会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提前安排,降低生产销售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纳税筹划有利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企业在税法的允许范围进行纳税筹划,符合国家制定税法的意图,是一种积极的经济现象。另外,进行纳税筹划不但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维持财政收支的均衡。由于国家通过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企业积极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经济原则,资源会向效率高的经济项目流动,促进了落后地区和产业的资源合理配置,创造出更多税源,因此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此外,纳税筹划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充分发挥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财富的良性流动,有利于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三、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处理上的可操作性
会计处理方法的适当选择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多样的手段。中小企业可以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例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等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的营业成本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可以将营业成本在合理的区间内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账上利润以实现纳税筹划。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如果想减少本期的利润以减少所得税额,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缩短固定资产的回收期,从而使企业本期的利润得以减少,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二)内部控制的可实现性
企业内部控制和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且它们都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在减少纳税负担的同时,也在规避违反税法的风险,而企业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极大的降低舞弊犯错的可能性,减少了违反税法的可能性。因此完善的内部控制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平台。
(三)税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21世纪以来,国家逐步实现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11年,我国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方案。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制改革如火如荼,我国的税收制度发展迅速,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而积极的环境,也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
(四)大量中介机构的存在提供了外部条件
相较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存在着在人员数量少和人才素质偏低的弱点,那么在纳税筹划上可能没有合适的人才或者能力来进行完善的纳税筹划。但在当前的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这些,都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外部条件。
四、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虽然建设脚步加快但并不完善,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政策也可能随时改变,由于政策的时效性改变可能会引发风险。
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很多,容易出现对政策条文规定模糊不清的状况,这样中小企业作为纳税方与政府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对条文的理解出现差异,也会引发风险。
(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再加上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可能导致税收筹划活动出现风险。
财务管理方面引起的风险: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财务工作,公司很可能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管理者的很多经营决策很可能是不科学的,没有经过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分析。
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他们对员工的管理往往还是以人管人而不是以制度管人,徇私舞弊现象严重,职权分工不明确,会出现会计核算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内部审计制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的业务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这些都会给纳税筹划带来风险。另外,会计人员觉得自己的责任是搞好记账和会计报表的工作,纳税或多或少由税务机关决定,至于多少纳税成本和相关的决策是老板自己的事,与会计人员无关,而老板的想法是税收事务应该由会计部门管,因此造成了企业税收筹划无人管理。
(三)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造成的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在中国起步较晚,人们对此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所以有一些误解:一是税收筹划是企业内部事务,与税务机关无关,因此没有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都是为了减少税收,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三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国家税收收入。
(四)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引起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直接目标是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少交税,这一点很容易认识到,但中小企业者往往忽视了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即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说到底,纳税筹划可以理解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果中小企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纳税筹划而纳税筹划,甚至因为过于追求少交税而干扰到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利益,最终导致企业出现更大的亏损风险,那么这种纳税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五)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引起风险
与偷税避税相比,纳税筹划在理论上是合法的,但是在现实中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但我国各地税务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因此,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也可能导致纳税筹划风险。税务机关可能认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就是不合法的恶意避税,这种风险也应该考虑。
五、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风险规避措施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者为了规避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当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明确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的区别,并了解纳税筹划的常见措施。政府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合理纳税筹划的普及力度,以推动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的实行。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纳税筹划存在的各种风险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利益,中小企业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防范于未然,将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低。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可能随时改变,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防止纳税筹划活动依据的法律条文过时而导致的损失。
(三)明确纳税筹划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应当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局限在当下的少交税,否则可能得不偿失。此外,纳税筹划应当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而不能仅仅局限在某一方面。
[关键词]企业集团 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由企业的投资、筹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纳税筹划所组成。本文通过探究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优途径,从而体现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使得企业在最大程度上能够减轻税务负担,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情况。
一、企业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1.有效控制所得税的纳税风险。企业的纳税成本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完全的现金性,另外一个就是收益变现程度的非对称性。对于企业本身而言,现金的调度有着一定的约束性,在纳税支出方面严重缺乏弹性。而一个大的集团是由很多个企业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纳税现金流量的安排与筹划方面,比单个的企业更具弹性,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纳税成本,并且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纳税的风险。
2.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集团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确保企业集团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行,能够充分体现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的协同作用与市场竞争优势,实现1+1>2的协同成果,以促进企业集团实现价值最大化。由于企业集团是由多个企业所组成,组织结构相对复杂,集团旗下的每个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活动,都会对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企业集团实行的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具有全局性和统筹性,要站在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角度,来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最大程度上起到降低纳税成本的效果。
3.综合考虑外界各种环境因素对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目标制定的影响。企业集团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所制定的目标必须具有可行性。同时,还必须考虑企业经营的相关成本与收益,以及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人的需要。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建立在企业投资收益成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之上。现代的企业通常会利用国家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以及税率差异等手段来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这样可以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对于企业集团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以及培养依法纳税的法律观念也有着很大的作用。总而言之,现代企业集团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经济纳税,即在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为企业争取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集团投资纳税筹划
一个企业要想不断地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进行有效的投资。投资是企业延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此期间,需要充分考虑各种税收因素对投资行为的影响。企业集团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或是建立新的企业之后,将项目投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结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投资融资的减税免税政策,以期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企业集团的投资纳税筹划。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成立初期,都会涉及到机构组织的形式选择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每一种组织形式都会有不同的税务负担。企业可以通过实行纳税筹划,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选择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以便企业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
2.对投资行业的选择。我国的税法对于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时,一定要多方考虑外界因素,来选择税收负担最轻的行业,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目前,我国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能够合理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为了更好的发展壮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多元化投资。并且通过有效利用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3.投资方式的选择。在企业的发展规划中,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现在的企业集团非常注重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进行货币交易,或是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来进行等价投资,以实现企业的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我国的税法明确规定,通过无形资产,或者是企业的不动产进行投资交易的,可以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同时也需要承担等价的投资经营风险。以该方式进行投资的企业,可以不对其征收营业税,但是一旦将所有股权进行了转让,就必须根据税法规定的要求,缴纳企业所得部分的营业税额。另外,如果投资方是以土地等有形资产投资入股,或者作为联营的资本条件,之后又将土地产权进行了转让,因为这种行为与出售房地产的行为有所不同,期间并没有获得转让土地产业所得的收入,是一种具有投资性质的经济行为。所以,这种行为按照我国的相关税法要求,可以暂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投资区域的选择。为了确保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我国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专门针对一些特殊地区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在我国的经济特区、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都实行了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着重研发高新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技术,全面促进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大大地提升我国的科技生产力水平。鉴于我国税法对于特殊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集团可以在核心企业所在地实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向该区域进行全面投资建设,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的税负减轻压力。
三、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对存货进行发货时,通过加权法、个别计价法等方式,计算出企业的运营实际成本,以期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存货股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形式与财务状况,有效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比如,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如果在物价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下,企业就应该选择加权法来进行成本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固定资产从生成到投入使用的过程中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转移,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应该把固定资产的折旧排除在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在一般情况下,在税率保持不变的时候,企业会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使得企业可以延期纳税。
3.企业经营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的经营收入不仅是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还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更是企业确认其他税额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来制定销售方案,并选择合适的经营收入确认方式,最大程度上延迟经营收入的确认,进而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4.选择合理的费用列支方式。在企业费用列支方式的选择上,首先要使得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得到最大程度上的补偿,其次要尽可能预计企业的损失情况和成本费用情况。
四、结语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要全面落实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首次必须找出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这是企业集团成功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性问题。通过研究和分析刘锦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找出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有效途径,并根据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行为、投资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实现效益最大化提供有利的保障,以期能够实现企业集团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杜永奎.企业集团纳税筹划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
论文提要:纳税筹划无论在微观还是宏观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企业来说,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轻纳税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增加运营资金总量。国家和政府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达到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目的。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纳税筹划的主体和目标,明确纳税筹划的深层空间,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引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纳税和征税分别成为企业和政府相当重视的一个层面,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国家、政府间税收协调博弈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从企业来讲,还是从国家和政府来说,纳税筹划都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成为国家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二、从微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及现金流量的最大化。
企业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如何来实施纳税筹划,还是要取决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其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减轻税务负担;获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企业越来越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情况下,从纳税筹划的主体角度来说,完全是站在减轻税负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来考虑的,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目标。
(一)直接减轻税务负担,减少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的盈利机会。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法规定范围迟延支付的税款进行投资,获取比资金时间价值更高的投资收益,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收益概念;对于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善于打“时间差”,合理调度应交未交税款,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目标服务于财务管理最终目标。
(三)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罚,即在税务方面没有任何风险。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引进了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比如减少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纳税人要充分考虑税务机关对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在既不影响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不损害本企业利益的双重目标下进行纳税筹划,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从宏观层面看纳税筹划目标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法律形式和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在农村和农业税收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实行低税、轻税政策,并且已经取消了农业税;
在关税方面,提高一些限制出口产品的税率;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税收政策等。国家和政府作为纳税筹划的主体,也就是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及各级主体间的博弈过程,也是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过程,包括国家政府与企业间、国与国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各种博弈。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无非是想少交税,而政府与其对立的是增加税收收入,想尽办法在企业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提高税收收入,同时进一步鼓励竞争,力求实现公平税负,优化税收机制。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对立的两端很难达到共赢,但是随着税收体制的改进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化,必定能达到更好的博弈结果。
(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国家通常是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国与国之间发生税收收入摩擦时,国家政府必然会为了本国的税收利益与另一国周旋,所以西方国家越来越多地开始反倾销,其目的除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外,很大层面上是为了维护其财政税收利益。
(三)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常常会为了争夺一些大型企业以增加税收收入产生分歧。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优惠税收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落户当地,增加其收入。例如,今年兴起的总部经济。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落户当地来增加税收。如果将总部所在地作为主要纳税地,则数量非常可观,这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大型企业总部迁出惊慌失措,从而极力挽留的主要原因。而总部汇集地,则明显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我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家以来,税收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提高其税收收入也就大大提高了其业绩。尽管为争夺资源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税收竞争是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动机,但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的税收竞争也有政治动因,主要表现在地方财税部门要面对来自中央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其他政府部门和企业会以其他地区企业的税负水平作为比较基准游说财税部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地方政府首脑也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心态。例如,由于出口退税政策采用国家地方75∶25的比率退税,在出口退税率较高的年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出口退税额,竟然采取限制出口的政策。
宏观上看,税收筹划的博弈将税收政策推入了一个更加艰难的层面,只有不断完善国家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反映和体现政府的公平、效率政策倾向,且是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之一。
四、政策性筹划的提出
近年来,出现了税收筹划新领域:政策性筹划。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其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政策性筹划是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的一种融合,是纳税筹划的一个崭新课题。政策性筹划刚刚起步,还有相当大的筹划空间,两大主体也有更多的可以改进和博弈的地方,相信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和政府间的融合会更进一步,纳税筹划目标会更加明确和和谐。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蔡昌,李梦娟.宏观视野下的税收筹划[j].税务纵横.2003,8.
【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筹划;财务目标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及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的立法精神和纳税人的权利,在对税法进行仔细分析研究后,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对多种纳税方案优化选择,以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财务管理,是在企业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筹资、投资、资金运营和利润分配等环节的管理,保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盈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可见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能够运用纳税筹划来帮助企业实现最优的财务管理进而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非常重要。
一、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帮助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有很多种,主要有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三种,共同的原则是“开源节流”,即以减小的费用并增大收益。纳税筹划作用在于“节流”。纳税筹划结合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调整,可以起到减少税负和延迟纳税,前者减少税收,获得税收利益,后者使企业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都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表。
2.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水平。纳税筹划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是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税收的可筹划性越发突出,并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纳税筹划的实现依据
1.企业管理者主观方面的依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土壤,市场经济给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要求企业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现代企业在理论上是以“理性人”为假设,所谓的“理性人"就是说,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自己的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对企业而言,“理性人”一般就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在管理者主观方面具有纳税筹划减少成本增加收益的需求。
2.企业规模客观方面的依据。一般来讲,企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组织结构越复杂、业务范围越广,缴纳的税种越多,纳税的金额越大,则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就越广阔,获取合理减轻税收负担利益的潜力也就越大。纳税人也只有具备一定的收入规模,才会有税收筹划的大量需求,形成税收筹划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
3.国家法律政策方面的依据。随着国家税收法制健全和透明度提高,在强调纳税人依法纳税义务,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也不断地强调赋予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不缴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的税收的权利,享有国家税收政策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属合法收益。
三、纳税筹划的实现环境及原则
1.纳税筹划的实现环境。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包括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纳税筹划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税收法规是法律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制约力。企业纳税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经济法律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有效地实施纳税筹划。企业内部环境则是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企业的发展规模。企业的具体环境是决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根本因素,纳税筹划必须符合企业内部的具体实际,才能采取适宜的方法,实现筹划目标。
2.纳税筹划的实施原则。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虽然财务活动中的环节不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也相应的有所不同,税收筹划时总的指导原则应该是贯穿于每个环节之中。只有严格遵循这些指导原则,才能避免纳税筹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四、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运用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根据资金渠道的不同,资金主要分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相应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权益筹资具有无需归还、无固定股利负担等特点,完全通过权益筹资是不明智,不能得到负债经营的好处。负债筹资所得资本要求的资本报酬率较低,当企业的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债权人资本报酬率(通常为年利息率)的情况下增加负债就可以增加权益资本收益率,资本成本可以作为企业成本在税前进行抵扣,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税后利润,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且企业每单位的股东权益可以获得的总资本越多,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使用财务杠杆来时企业可使用资金数额增大。财务杠杆=净负债/股东权益,企业通过使用财务杠杆通过负债筹资得到筹资、抵税、获益等好处。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为了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推进的战略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扶植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纳税筹划机会。投资者合理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对于企业节省税金支出和实现国家生产力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投资方向的选择。我国现行税制对投资方向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在设立公司时,要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现行税法中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高新技术企业、福利企业等。税法还实行产品税收优惠如: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等。
3.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业和企业,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间接投资时企业可买股票,国债或企业债券。
(三)资金运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在既定的税收制度这一法律框架内,从企业经营活动、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入手,对各项纳税事宜进行科学合理筹划,制订出多种可行的纳税方案并择优选用,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税后利润或增加企业现金净流量的一种理财活动。
一、纳税筹划的特征
1 合法性。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和本质特点。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构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非法行为。
2 预见性。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部分活动的事先规划和安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的,具有超前性。而偷税是应税行为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予以隐瞒、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
3 选择性。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4 综合性。企业纳税筹划应着眼于自身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轻重。这是因为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多缴,企业的整体税负不一定减轻。同时,纳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案不一定等于资本效益最大化。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除考虑税收这一主要因素外,还要考虑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其他因素,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的目的。
二、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业务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覆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趋势,纳税筹划主要通过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会计政策,实行税负转嫁等,进而达到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可以分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收益分配等多个领域的筹划。
1 经营活动与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选择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应选择有利的计价方法,将存货计价作为调节利润进而调节应纳所得税的工具。一般来说,在物价下降时期,应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成本为最近成本,其价值较低,而本期销售成本则较高,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也低,起到降低税负目的,若物价上下波动,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由此避免因各期利润波动而造成税负变动,使企业资金安排出现困难。
按照规定,企业一旦选定某一种计价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这就要求企业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谨慎处理。长短期利益兼顾。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中的纳税筹划
从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折旧具有抵税的效用。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采用直线法,各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额是均等的,企业备期的应税所得相对均衡;而采用加速折旧法,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随着固定资产每期账面净值的递减或各期折旧率的递减而呈递减趋势,从而使企业各期的应税所得呈现递增态势,企业因此在开始的年份可以少纳税,把较多的税收延迟到以后的年份缴纳,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的观念来说,无异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 筹资活动与纳税筹划
(1)资本结构的筹划
在筹资中运用纳税筹划,就是合理安排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的比例,形成最优资金结构。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等权益方式筹集自有资金,虽然风险小,但为此支付的股息、红利在税后利润中进行支付,不能起到抵减所得税的作用,企业资金成本高昂。倘若运用负债筹资,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支付的利息可在税前计入费用,从而抵减企业的税前利润,使企业获得节税利益。同时,负债筹资还会带来财务杠杆效应,当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企业就会获得税收利益j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比例。因此通过合理确定权益负债比例,实现杠杆作用的正效应,可帮助企业获得节税利益。
(2)租赁筹资中的纳税筹划
对所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将其当作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且支付的租金费用也允许在税前扣除,使企业计税基数减小,从而少交所得税。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改良支出也可作为递延资产,在不少于5年的时间内摊销。可见,融资租赁作为企业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税收抵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3 投资活动与纳税筹划
在投资过程中对企业的投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结构等进行合理规划,能享受税法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减轻税负,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
(1)投资组织形式选择中的纳税筹划
对于公司制企业,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要在作了相应扣除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向自然人投资者分配股利或红利,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即公司要负担企业所得税和投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而组建合伙制企业则一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仅就各合伙人分得的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相比而言,公司制企业总体税负高于合伙制企业。当然在具体进行税务筹划时,还必须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及筹资金额等因素,多方权衡后选择企业的最佳组织形式。
对于公司制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选择隶属关系时,又涉及到子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选择。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的利润,但作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可享受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财产,其经营活动所有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但其不能享受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通过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转换来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一般来说,企业初创时风险较大,亏损的可能性较大,这时选择设立分公司,可使分公司开业的亏损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款,减轻税负,而当公司经营活动开始盈利时,为保证充分享受其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再改设子公司。
(2)投资地点选择中的纳税筹划
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同步,为了促进经济的整体平衡,国家对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正是由于税收政策的地域性差
异,为企业选择投资地点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契机,企业可选择税率相对较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就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而言,国家宏观调控的重心为先沿海后内地,先东南后西北,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又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为配合宏观调控,税收制度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度假区等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企业应比较税收政策的地区性差异合理选择投资地点。
(3)投资行业选择中的纳税筹划
国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行业给予减免税优惠,而对于不符合国家总体经济发展规划,对社会生活有负面影响的行业则征收较高的税率,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还应对不同行业的税收政策进行测算比较,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向,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具体地说,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行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兴办的第三产业、农业及相关服务行业,利用“三废”物品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及其他特殊行业等,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配合产业规划方向,合理选择投资方向。
4 收益分配与纳税筹划
企业的税后利润可以当期分配也可以以后分配,可以分配现金也可以分配实物,可以分配现金股利也可以分配股票股利。虽然利润分配是在当期缴纳所得税后进行,但本期税后利润分配却会对将来的筹资,投资以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纳税筹划应考虑的问题
1 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和将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能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
2 尽量聘请专业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广泛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知识,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人才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最好聘请纳税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纳税筹划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确保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一、探讨新税法与旧税法的区别
1.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做了更加细化的划分。实行法人所得税制,采取与国际接轨的纳税人划分方法,将企业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只承担在我国境内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地”双重标准来判断纳税主体的居民和非居民身份。
2.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样旧放宽了企业税前费用扣除标准和范围。具体内容为:实行与外资企业相同的工资薪金税前全额扣除制度,保持税收内外的一致性,降低了内资企业的税负,更具合理性。因为对职工个人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对企业来说这部分薪金没有扣除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就重复征收了。为鼓励教育,新税法还规定对不超过薪金总额25%的部分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调整了原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超额累退限额扣除的方法,新税法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总额不得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0.5%。统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新税法改变原来的对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比列限制扣除方法,统一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部分扣除,超出不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 对税收税率的降低。新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较以前33%的征收度有所降低。同时对特殊区域外资企业实行24%、15%,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挡照顾税率。改变的以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税率差别大的情况。
4. 其他重要的区别。增加了股息。红利间接负担的间接抵免政策。对西部有关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投资股息收入,红利收入的免税政策。对纳入预算的财政拨款纳入不征税收入。对非盈利性组织的盈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改革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原来按税收比率减少“四残人员”安置企业的税收政策。现行企业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支出的2倍的成本加计扣除法。
二、新税法环境下,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些具体策略
1. 企业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⑴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降低纳税额。对于存货的核算方法,需要考虑企业外部环境的物价水平。企业存活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如果是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背景下,企业应当采取后进先出法对存活进行核算,这样就能够降低企业当期的营业收入,减小企业所得税税基。⑵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的筹划。对于销售收入时间筹划的原则就是保证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晚地确认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有分期收款销售、预收货款销售、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等方式。这几种方式在确认收入上有不同的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子企业可以根据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合理筹划,以达到推迟确认收入,延迟纳税的目的。⑶充分扣除成本费用,做到不遗漏。在合法的原则下为了减少当期纳税额的目的,应该将企业扣除的成本费用尽可能多地列出来。但是税法上有限额的招待费,广告费等不要超出限额。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要选择合理的期限,做最优的筹划。
2. 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筹划。企业以自有的闲余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在投资项目的形式选择上,投资地区的选择上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都有文章可作。首先,在地区的选择上,由于过渡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各地区在税收政策上仍存在着差异,可以选择低税率地区进行投资。企业在设立集团企业时应该考虑将总公司设立在税收优惠区。其次,在项目选择上,可以考虑新税法的优惠行业进行投资,进行纳税筹划。最后,在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上。对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我国企业税法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互相弥补亏损,这样企业由于扩大生产要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是,可以先设立分公司,当分公司运营顺利并且盈利后再改为子公司。在条件允许下,企业还可以将子公司分割成多个符合微型公司条件的企业,享受微型企业的低税率优惠。同时由于合伙方式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可以作为纳税筹划的选择方式之一。
3. 基于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企业出于战略发展考虑,可以兼并那些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利但是现时亏损的企业,这样不但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大好了基础同时也可以通过盈亏相抵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同时企业可以考虑兼并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如:高新科技企业,公共基础设施企业等,通过这些企业到达减小税率的目的。同时兼并有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的企业也是纳税筹划的选择。对于企业内部含有农林牧渔、环保节能等项目的下属企业,可以对这些优惠部门进行剥离的筹划,使这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总税收支出。
参考文献:
[1]翟继光.巾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法[.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2]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财务管理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1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2正确设计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其二则是相对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在税收筹划中往往采用第二层含义。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纳税人的当年应纳税款数额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说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第三,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实行纳税最小化、纳税最迟化、降低税收成本等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最小化不是逃税,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选择低税负方案,从而减轻税负。纳税最小化不能仅看个别税负的高低,它必须是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纳税最迟化不是欠税,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推迟缴纳税款。虽然这笔税款迟早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是可取的,税收筹划也才有存在的意义。
2.2中间目标是实现企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其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最低和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既然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有利于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目标。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单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下降和企业价值降低。
2.3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业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既包括通过减轻税负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又包括通过树立诚信品牌间接获得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机遇。只有两者兼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称得上达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以减少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利益为直接目标和手段,以此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动机,也是税务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税务筹划目的的全部。如何减少纳税负担实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市场需要和经营管理、长远规划等各方面综合平衡,在纳税风险最低、纳税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通过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所以说,最终目标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或长期目的,直接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动力,中间目标则是实现最终目标的直接路径目标;具体目标和中间目标必须以最终目标为前提,最终目标只有通过直接目标的选择和中间目标的运用方可得以实现。
3协调处理好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几个关系
3.1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企业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科学地提出筹划方案,在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3.2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筹划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等观念,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同时注意其他非税因素的影响。
3.3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是该市场发展的潜力,而不是税收筹划。例如当外商考虑是否到中国投资时,看重的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条件,但投资者有时为了开拓某个市场,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因为税收只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关系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时,税收筹划应该服务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否则会因为考虑短期的税收负担,而错失了企业发展的良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这样的税负最轻也就失去了价值,这样的筹划也就无存在的必要。
3.4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3.5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做的优点有两方面:一是便于筹划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条款,通过及时沟通可以修改筹划不妥之处。二是便于实施。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筹划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会失去其应有的收益。因此,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贺飞跃.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王兆高.浅论税收筹划的性质[J].经济师,2005(2)
1.1违背合法原则
税收筹划是我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但必须是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才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也只有合法的税收筹划才能获得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的认可与批准。目前有些企业混淆了税收筹划与逃税的本质区别,在税收筹划中频频出现触犯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而遭到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的依法惩罚,情况性质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1.2违反系统性原则
有些企业管理者虽然具备了较高的税收筹划意识,但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变得日益激烈,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量变得庞大复杂,为节约时间精力,管理者选择将系统的税收筹划工作简缩为单一的制定税收优化方案环节,交给财务部门来处理,而忽视了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资金和利润分配等相关工作环节进行及时关注,人为割裂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活动和纳税筹划工作之间的系统联动性。
1.3违反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进行各项经营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现在有些企业管理者认为税收越少对企业越有利,因此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以税收额度最少作为衡量筹划水平的重要标准。但一般而言,税收额度最小并不能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工作相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言,因其主观超前预测性而具有不确定的风险性。将税收最低而不是利益最大作为税收筹划的标准则更是违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提高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性。这一做法经很多企业实践证明是错误的。
1.4违反时效性原则
税收筹划是基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企业未来经营活动可能缴纳的各项税收种类及其税收水平做出的一种预测性统筹规划。从做出筹划到付诸实施最后取得预期效果,其中的时间间隔可能是一年、三年甚至是五年。很多企业管理者忽视了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我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在纳税者权益范围、纳税种类、纳税水平及其他重要相关条款上发生变动。这直接导致之前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避税效果上无法作到最优,方案细信合金融节无法继续实施,最终影响企业的综合收益水平。
2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问题的解决措施
2.1牢固树立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的态度观念
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法治国家,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法治社会,这要求未来的企业也应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首先应认真读懂、弄清我国新税法的基本立法精神,端正企业纳税的基本态度,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纳税者。其次,应对新税法中的各项条款细节进行认真分析解读,并与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业务种类进行一一对应,划定与企业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范围,明确蕴含在其中的有关纳税人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重点内容,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奠定法律基础。最后根据所收集到的法律规范的细节内容制定出系统完善的最优税收筹划方案,并确保该方案中明确体现了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2.2系统合理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三者是三位一体关系,同属于一个系统,为一个目标服务。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首先,应在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上应科学合理地投入人财物等必要资源,确保专人专项负责税收筹划工作,避免将税收筹划工作统统交给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处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引进熟练掌握经营管理知识和财务管理知识、具备全局观念的综合型人才。其次,应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可以兼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能够确保企业避免在生产经营目标转化为财务和税收筹划指标时出现偏差失误的情况,最终导致财务管理方案和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落地实施,或实施情况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最后,应注意在生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决策的具体细节中体现税收筹划的目标要求。由于税收筹划主要就企业的投融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活动等过程进行规划统筹,因此,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在遵照企业会计准则标准的同时,灵活可控地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筹划目标;针对投资活动应综合考虑不同国家地区在不同时期所施行的税收政策细节,选择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及其细节进行纳税筹划;针对融资活动,应以资金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为目标的资本数量、结构、风险、收益等因素进行纳税筹划;针对利润分配活动应适当延长年报经营期,或推迟开始获利年度,或将税前利润用作补偿以往的年度亏损。总之,要在各部门的决策细节上做到统筹兼顾。
2.3围绕企业整体利益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保证企业最终盈利实现最大化。其实现方法一方面是通过财务管理工作来估算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的成本收益关系,依据财务指标从经营项目和经营方法角度进行改革,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节税、避税,依据税收筹划指标来控制未来可能发生的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在具体制定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当税收筹划指标与财务管理指标发生冲突时,应对两项指标背后的风险作出合理预期,尤其不能将减少税收负担和增加资本总收益等同起来,而应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进行综合决策。应当明确,纳税筹划方案的最优标准并非企业税负水平最低,而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目标下实现最优纳税的方案。其意义不仅保证了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也在宏观上保证了国家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企业与国家的双赢局面。
2.4基于风险预防机制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要素在全球市场上自由流动,对国内市场内各类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或大或小的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风险也被随之放大,严重影响公司最终收益的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者一方面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预警机制;一方面要基于风险预防机制科学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方案和税收筹划方案,尤其要紧跟国家政策方向,对于政策中容易发生变动的条款部分进行实时的调查研究,灵活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中各类具体细节的时间间隔,将政策变动层面可能引发的财务风险和税收筹划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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