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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的途径

时间:2024-02-04 16: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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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的途径

第1篇

一、企业税务筹划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

企业税务筹划是对企业的各纳税项目进行事前的规划,以期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但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达不到减少税负的目的,反而有事会使企业承担莫大的损失,究其原因,是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而这些风险有些事来自企业内部,有些是来自企业外部。

(1)相关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问题

企业的税务筹划,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联系极为紧密,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方案的指定过程中牢牢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在现实的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人员对当前的税收政策、条件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这就使得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难免会与政策、法律的规定相违背,使得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是一种合法的减少税负的途径,但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不够,可能会将税务筹划变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使得合理合法的筹划行为变为不符合法规的行为,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反而会使企业承担相应的损失。再者,在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法律纠纷时,或是与征税者在某些方面的认定存在差异时,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达不到,很可能难以为企业争取到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也势必会对企业造成损失。

总之,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条件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而对这些政策的了解也睡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今,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法律、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的也不够全面,从而导致税务筹划的预期结果无法达到。

(2)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发展变化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不仅要考虑到企业内部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还应该时刻关注外部局势的发展变化,所谓的外部局势就是指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由于社会经济告诉发展,企业的运营规模也在不断的拓展,这就使得企业的纳税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税负也在不断增长。相应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势必会进行税务筹划,来达到减少税务的目的。但是,企业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某些情况下回与我国的现行税法、税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甚至会带来损失。由于与企业税务筹划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合法合规与否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伴随着风险的存在。一般来讲,这些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相关筹划人没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和把握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使得在利用合法途径进行税务筹划时产生的偏差;税务部门对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的调整,而企业没有针对其调整对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由于法律政策具备多层次的特点,相关条款的模糊性使得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难以把握其真正含义,造成理解出现错误,进而做出不合乎法规的税务筹划方案。

(3)征纳双方在纳税事宜上的认定差异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减少税负,其必然会站在企业的角度,从自身涉税和纳税方面来考虑相关税收条款的规定;然而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必然会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为目的,站在国家税收的立场。由于征纳双方的立场不同,必然会对相关的纳税条款的认识和解释存在区别,这也就形成了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讲,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与否取决于征税机关是否认同,倘若税务筹划方案被征税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的行为,那么企业不仅会面临着金钱上的损失,甚至会面临着刑事处罚。[ LunWenData.Com]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某些经营活动也在发生变化,如企业经营地点、投资对象、组织形式、合作伙伴等,由于这些活动的变化,企业可能会对之前所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而税务筹划方案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依托而制定的,当对其进行调整是一定要征得征税机关的认同,否则,就会使得企业丧失享有优惠税收政策的条件,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二、确保税务筹划方案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的措施

税务筹划的直接效果是企业税负的减少,支出的减少,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1)企业内部控制方面

首先,提高相关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相关税务筹划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筹划人员的准入条件,即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任职时选用那些业务素质较高的、具有相当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具备在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中准确找到能够增加税收收益的节点,并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运用,对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以确保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综合效益。再者,企业要不断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形成自身的专业化的税务筹划团队,从而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交给专业的税务筹划机构来进行的。这就要求相应的税务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各种制度,形成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税务机构要树立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避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2)加强外部环境的管理与控制

首先,要时刻关注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这些变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使税务筹划人员可以根据政策的变动对已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对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建立税务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全程监控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判断这些变化是否会对现有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影响,如果会,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方案始终会在合理合法的环境中实施。再者,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企业税务筹划者应该重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此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依据;当然,企业也应该主动将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如实进行反映,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案得到相关征税部门的认可,减少征纳双方在征税相关事宜上的认定差异,这样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

(3)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评估机制

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市场经济环境和相关是税收法规政策环境而进行相应的适当的调整。不管是税务筹划方案的指定还是调整都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评估机制,对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分析,并企业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所谓的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是指对若干个税务筹划方案中的预期成本和预期税务筹划收益进行比较,从而选出最佳的筹划方案。在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过程中,作为纳税人的企业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来达到获取更大收益的目的。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只考虑某个纳税项目的税负高低,而要关注整体税负的高低情况,结合企业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来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其在税务筹划的评判机制下,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2篇

关键词: 筹划 概念 原则 基本方法

从原则上说,税务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务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实际操作中,不仅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还要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也就是说,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将税务筹划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中,是实现收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本文将从纳税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出发,谈谈如何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环节——企业税务筹划。

1.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为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的研究与实践均起步较早。在我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务筹划已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接受,并已成为纳税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纳税人在法律规范之内所应取得的合法收益。

2.纳税筹划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税务筹划在现化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进行企业税务筹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即依法性原则、预先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目的性原则、风险性原则和专业性原则。

2.1依法性原则

依法性原则是税务筹划的首要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第二、企业税务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2.2预先原则

首先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其次是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2.3可操作性原则

筹划之前必须了解与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税率情况、行业特点等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和企业具体的经营实际,制定全面的筹划方案。纳税筹划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可操作性,而非纸上谈兵。

2.4目的性原则

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税负,减轻纳税负担。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税收成本,较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其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过一定的技巧,在资金运用方面做到提前收款、延缓支付。这将意味着企业可以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避免高边际税率或减少利息支出。

2.5风险性原则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税务筹划的成本和税务筹划的风险有关。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税收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比如聘请专业人员支出的费用,采用一种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种税收筹划方案所导致的机会成本。此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或操作不当,而在不自觉情况下采用了导致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方案,或者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设想。

2.6专业性原则

专业性原则不仅是指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且指面临社会化大生产、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业务日益频繁、经济规模越来越大、各国税制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国家税收作为一种强制性、无偿性、单向的现金流出,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

纳税筹划可以通过事先的筹划、按计划实施,既能使企业在税法的规定运行自己的经济行为,又可以使得企业的财务人员熟悉税法的规定和进行潜在的税务风险防范,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容易在税企纠纷中,在法理上、实践上占据有利的地位,从而进行有效的沟通,规避税务风险。

纳税筹划从另一个层面讲可及时发现税法中不成熟的地方,在利用税法纰漏谋取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提醒着税务机关要注意税法的缺陷,使得国家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应周全考虑,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3.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3.1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是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纳税人变为免税人,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从而免于某项税务或多项税务的纳税技术。运用免税技术是要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免税期越长,节减的税负就越大。同时应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免税待遇,争取尽可能多的免税项目与交纳的税务相比,免税越多,节减的税务也就越多,企业可以支配的税后利润也就越大。

3.2减税技术

减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务而直接节税的技术。使用减税技术时应把握两点:一是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因为减税时间越长,节减的税务越多,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就越多;二是尽量使减税项目最多化。减税项目越多,企业的收益越大。

3.3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是指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务的筹划技术。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差异节减税负,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运用税率差异技术时要注意两点:其一,尽可能寻找税率最低的地区、产业,使其适用税率最低化;其二,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使企业税率差异的时间最长化和稳定化。

3.4分离技术

分离技术是指企业所得和财产在两个或更多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使节减税款达到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技术。在应用分离技术时:一是分离要合理化,尽量使分离出去的部分往低税率上靠;二是节税最大化,通过合理的分离,使分离后的企业达到节税最大化。

3.5抵免技术

第3篇

关键词:增值税 税收筹划 应用

一、引言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又称节税,是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计金标,2004)。可见税务筹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是一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通,已成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税务筹划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纳税人管理水平较低,税务筹划虽有潜在市场,但专业人才尚很缺乏。因此,对税务筹划进行研究并加以应用,对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实现企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我国的税收总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很重要的比重,增值税不仅是企业税收支出中的重要部分,而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且对国家和企业而言是双赢的。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单方面转移,税款一旦交出去就不会再回来,对企业来讲,增值税税款的支付是企业现金的净流出,而且没有与之相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减少增值税税款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对企业而言,积极地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减少增值税税款支出是合理的,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本文着重对一般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探讨。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理论依据

(一)税务效应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中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的商品的购买量。收入效应的大小由企业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的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平均税率越高,税收负担越重,对企业的收入效应越大。经济学理论中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商品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替代效应的大小是由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税收的替代效应越大,反之越小。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国家开征增值税对企业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增值税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增值税课征超过一定限度时企业就会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一定限度的税负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企业产生收入效应,激励企业工作努力,当税负超过一定限度时,不仅不能产生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刺激企业逃避税收。所以,政府课征增值税必须兼顾财政收入和企业的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工作努力,尽量淡化增值税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激励和制约增值税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包括:第一,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也称为“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增值税的课征规模随经济的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宏观调控机制。如在经济衰退时期,企业交易行为减少,即使不改变税率,国家课征的税额也会自动下降,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随着交易行为的增加,国家税收相应自动增加,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第二,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地交替采用减税或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包括扩张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和紧缩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政策,可以相对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的措施,相应减少企业的可支配收入,抑制消费和投资需求,防止经济过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增值税政策的制定、增值税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企业的行为反应、适时调整增值税税收政策。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是深入企业的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企业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和组织实施税收政策,对所有的企业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理论及税收调控理论对纳税行为的影响依据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课征增值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合法权益的体现。增值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表明,政府课征增值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只有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维护企业依法缴税后的合法权益。(2)增值税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企业对课税的回应,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对税收的正向回应。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增值税课征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自于企业对征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增值税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的差别来引导企业的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要关注企业对该政策的回应。就企业而言,既然纳税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做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国家而言,运用税收调控经济旨在通过企业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务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务筹划就会对经济产生正面影响,税制不合理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税务筹划不仅对企业来说是必要的,对政府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目标来说同样也是必要的;税务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的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3)增值税政策调控的范围和手段划定了企业税务筹划的范围和途径。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企业负担的税负具有弹性。从纵向上看,不同经济时期政府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增值税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上看,政府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是通过弹性税负来引导企业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情况下,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可行。这也表明,根据现有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根本途径。(4)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决定了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其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增值税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企业一视同仁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企业,不同企业所面临的是同样的增值税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务筹划才能实现,而期望获得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可能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其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做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应及时随着税收政策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途径分析

(一)企业设立时增值税税务筹划 (1)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进行税务筹划。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那么哪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企业应如何选择呢?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础,一般来说增值率高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重,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以采取增值率判别法等方法加以选择。 根据税法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二者税负相等时的增值率就是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即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经计算,在不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下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如(表1)所示。这说明当某企业增值率等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举例说明:某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6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6.8万元(100×17%-60×17%)。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增值率=(100-60)/10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可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增值税1.8万元(60×3%)和1.2 万元(40×3%)。显然划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3.8(6.8-3)万元。 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比较法等方法加以分析选择。这样企业在设立时纳税人便可通过税务筹划,根据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水平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以减轻企业税负。(2)利用企业组织形式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对于企业内部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可通过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分设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以抵扣税款。如某生产企业,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捡破烂处收购。企业从个人处收购的废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依据现行财税政策,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而其实际税负也并不高。第二,分设企业,变全部应纳增值税为部分应纳增值税。如某生产企业,销售时一般由本企业提供运输工具,销售价格中包含较大比重的运输因素。按混合销售业务处理要求,运费也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将运输劳务独立出来,注册成立专门的运输企业,则运输企业仍然承担原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运输任务,则它便成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3%计较营业税,使税负降低。第三,联营企业,由本应纳增值税变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某公司拟进口一批优质手机,若自己经销,则缴纳增值税。若与电信局下属的“三产”企业联营成立专门的通信网络,电器公司以进口该批手机作为投资,“三产”企业以通讯网络作为投资,联营企业销售该批手机并提供网络服务。则联营企业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从而降低了税负。

(二)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增值税税务筹划(1)进货渠道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究竟多大的折让幅度才能弥补损失呢?这里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其计算公式如下: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当两式相等时,则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时,B=(1+3%)(1-17%×10%)/[(1+17%)×(1-3%×10%)]×A=A×86.8%。也就是说,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时,即价格折让幅度为86.8%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相等。同样原理可得出增值税税率为13%,由税务所代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为3%及取得普通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见(表2)。企业采购货物时,可根据以上价格临界点值,正确计算出临界点时的价格,从中选择采购方,从而取得较大的税后收益。(2)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一,联合定价销售。联合定价销售是指将所缴纳税种或者适用税率不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通过一定的定价方式结合起来,使其适用税负较轻的税种和税率的销售方式。举例说明: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促销期间购买该店售价2340元的A商品(成本1600元)一件,可获赠价值400元的B商品(成本300元)一件,购买价值60元的C产品(成本40元)一件,可再获赠C产品一件。整个活动期间共销售A商品400件,C商品3000件(不含赠品)。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作为赠品的400件B商品和3000件C商品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商店多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0000+180000)÷1.17×17%=49401.71元。若采用联合定价方式,本例中将A、B商品的价格都下调14.6%,使得A商品的价格为1998元,B商品的价格为342元,总价仍然为2340元,将两种商品统一销售,则可以少交B商品对应的增值税。第二,改买一赠一方式为商业折扣方式。联合定价方式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如上例C商品的销售,如果按统一定价的方式,将C产品的售价下降50%,即30元每件,而商品的成本是40元每件,在税务机关稽核时有可能被作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情形要求补交各项税费,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可以将C产品的销售由买一赠一方式改为商业折扣方式,按两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发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另一行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但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企业应注意一定要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3)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第一,委托代销方式的选择。委托代销包含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第二种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为代销方,在选定了代销方后还可以继续选择是选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还是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这样委托方总共有四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假设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销一批商品,若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规定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手续费为B。若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规定甲企业以A-B的价格收取货款,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则四种方案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两企业合计应纳的税额如(表3)(为了便于分析,不考虑甲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由(表3)可知,甲企业在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可以少缴税。企业在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也是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比较划算。但是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虽然对于甲企业来说可以少交销项税,对于甲乙两个企业整体来说也是有利的,但对于乙企业来说却要多缴税。因此,甲企业在选择这种方式时,还需事先就共同节省的税金与乙企业达成分配协议。此外,甲企业若选择视同买断方式后,究竟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要视增值率而定。当增值率大于17.65%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缴税;反之,当增值率小于17.65%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比较划算;当增值率等于17.65%,两者税负相同。第二,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是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但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收款日期。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分析税务筹划的风险是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务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性因素,并在税务筹划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对税务筹划的效益的影响,有些甚至使企业适用的税种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税收当局变动、修改税法所引起的纳税人适用税法的变化风险。(1)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经济风险。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失败。因为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对企业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约束.从而影响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如果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失去原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2)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税收政策本身的变动;二是来自征纳双方的博弈。第一,税收政策的变动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或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同一国家别区域的税收政策与一般区域的税收政策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各税种本身的税负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税收政策中对同一税种的每一个税制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的一定弹性进行选择。因此,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收政策的变动幅度、频率等有最直接的关系。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对于增值税这个税种当然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国增值税已经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企业必须随时关注与增值税有关的政策规定,随时更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同时也要关注与企业相关的其他税种的规定,使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落到实处。第二,税收征纳双方的博弈。增值税税务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即使是合法的增值税税务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务筹划方案在实务中行不通,或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被查处,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防范 由于税务筹划具有预期性的特点,使得税务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要对税务筹划的上述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同时采取一定措施加强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1)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税务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2)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由于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务筹划的企业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正确应用财会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因此,在制定了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方案后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争取税务部门的理解也是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环节。(3)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而企业自身实力往往达不到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计金标:《税收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杜2008年版。

[3]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高金平:《税收筹划谋略百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第4篇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税收对国家来说是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预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而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资金的净流出,节约税款支付等于增加纳税人的净收益。本文从税务筹划的必然性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两个方面谈一下自己对税务筹划的认识。

一、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我国是法治国家,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性履行纳税义务。而纳税必然减少纳税人的净利润,为了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达到节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纳税人必须进行税务筹划。即,环境是一定的,只有适应环境,才能改变自我。我们的环境是:来源于市场,适应于市场。而在市场运行中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适应、掌握并较好地运用这些市场规则,最终实现纳税额度最低,企业利润最大,市场份额占有率最高,进行税务筹划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1、企业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企业要生存、发展、获利,盈得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获得投资者最大额度的投资。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他的根本目标。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而税款就作为一项费用而存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2、税法的规定性、法律的严肃性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业务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对纳税事项进行安排,以达到最低纳税额度。而一旦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事项已发生,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这时再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成为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处罚。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筹划就象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企业遵纪守法;一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净利。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3、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经过税务筹划纳税义务会变得积极、主动、简捷而明了。

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矛盾。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则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权利。进行税务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即税务机关征多少,纳多少)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为了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额度,纳税人会进行一系列测算、规划、分析、对比,设计几套纳税方案,然后选择其中最优的使用。这里所指最优包括税额最低;操作最简便;使用最明了等等。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从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具体来说,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一)全局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覆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趋势,税务筹划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业、一个部门、一种产品基础上的单纯的筹划活动,而成为触动企业发展全局,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拥现,税务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企业组建过程中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公司制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则设立子公司,如果经常亏损有负债经营的好处则设立分公司。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投资涉及选择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类型。比如,在中、西部与东部投资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选择服务行业和生产行业会适用不同的税种;而选择了生产行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又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3、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筹资无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自有资金,一是借入资金。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所产生利润应承担税务额度是不同的。

4、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经营已结束,本会计期间的净利润已结出,现金流量数额已确定。面临的工作就是是否进行股利分配,怎样行股利分配?如何为投资者节税?采用何种方法分配股利才能为投资者谋得最大利益?这些都是在股利分配中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问题。

(二)程序性、法治性、前瞻性是税务筹划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

1、遵守企业业务流程,研究企业自身特点,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纳税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进行税务筹划的依据。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3、进行税务筹划,要考虑企业空间和时间经济效益的统一,前瞻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之一。税务筹划的主要目地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一个整体概念,从企业的建立至企业消失,从企业的总体负税到企业的个人负税。降低税收负担,要从横向、纵向、空间、时间上谋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目标对税务筹划提出的要求;

第5篇

摘要:本文根据现代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结合中石化下属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从税务筹划的组织机构和具体业务操作等多个方面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进行论述。

关键词:企业税务;筹划;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财政税收逐年提高,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成果实现,国家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先后出台了新的税收《征管法》及《税法实施条例》。企业越来越感到税收压力在不断加大,经营压力在不断增强,更深刻地体会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此外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是公民感到税法离自己个人生活是如此之近,那么企业能不能探索出一条“守法不违法、节税不偷税”的途径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要从纳税的源头上做起,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的基础核算工作,加强项目的投资管理,进而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运用税务筹划职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标。下面以我处为例谈几点税务筹划的体会。

一、加强税务筹划工作的领导,提高筹划实施效果

由于税务筹划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所以要成立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与财务部门、法律部门的协调,并调度相关部门,按照税务筹划的要求相互配合,做到各项基础资料口径一致.核算清晰,这样便于对各个外部施工项目进行综合性税务筹划监管,共同完成纳税筹划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既可以在财务科之外设立单独的税务部门,也可在财务科下设单独的税务管理岗负责处理企业的税务筹划、税务管理、具体的纳税事项,使整个税务管理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才能提高了实施的效果。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知识业务能力

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理财活动,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通晓各种财务知识,熟悉会计制度的规定,而且要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的规定,洞悉法律中需要完善之处,特别是当外部施工项目部(组)的劳务收人中既有增值税劳务,又有营业税劳务的时候,需要财务人员正确区分不同劳务所消耗的材、油料,通过区分不同税种下的会计核算,加强成本管理,才能正确计提税金,确保增值税(进项税)的正确转出,防止与营业税业务相互混淆,避免造成经营上的损失。因此针对目前财务人员素质低下的现状,就需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多渠道,有重点的培训,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做好政策的研究,强化对增值税业务的指导

我处是一个承揽油田井下施工作业的专业化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属增值税征税范畴,主营业务收入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用于主营业务收人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均可以抵扣。由于油田内部工作量的不足,需要对其他油田提供服务,在对外提供施工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若能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就能达到合理节税的效果。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筹划,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选择甲方资质,进行税务筹划

在外部市场承揽劳务时,首先要考察对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具有承(发)包工程的资质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在开拓、经营国内外市场过程中尽量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作。在与对方谈合同确定价格的时候,务必在合同中注明价格中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努力争取合同价格中不包含17%的增值税税金。

这样筹划的好处是:可以将施工中所消耗油、材料以及修理费和生产性劳务支出的增值税进项部分给予抵扣,减轻成本负担。

目前我处对外施工的项目,除技术服务项目外几乎都可以向对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今年主要是对陕北钻井项目、煤层气项目、胜利压裂项目进行税务指导,要求上述3个单位,积极与甲方商谈,改变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税发票的做法。

例1:

以上是这几个项目2010年税务筹划前后模拟的情况。

进行税务筹划以后,这三个项目所涉及到的进项税转出、销售税金及附加都将在成本中扣除,用筹划前利润数加上这两部分就得出筹划后的最终利润。

2.通过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用于国外项目施工所携带的油(材)料、工具、设备均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此部分货物应按照13%或17%的税率给予退税,退税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原件和海关验收证明。

具体的做法是:与物资供应处联系,开设单独的领料帐户和领料备案章,直接从物资供应处领料,增值税发票直接注明是涉外项目用料,并通过国际公司付款结算,就可以享受到优惠的税收减免政策。2010年税务筹划的重点是苏丹、埃塞项目,通过提供出口货物发票抵扣联,享受出口退税权利。预计本年两个项目从油田发运物资746万元,按此计算可以退税97万元。

3.不与中间商签订合同,进行税务筹划

近年来,我处为了加快开发市场的进度,有相当一部分的外部收人合同是与中间商签订的,与中间商签订合同需要提供的营业税发票,这样使得本来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人都变成了营业税项目收人,同时还要将此部分收人所发生的进项税全部转出:此外,中间商往往把价格压得很低,掠夺走了本应属于企业的利润;使本应盈利的项目变成亏损或者微盈。

今后要避免和中间商签订合同,要和最终甲方签订合同,但是对于中间商帮助承揽的业务可以按照合同金额给予其一定比例的中介费。

4.通过税负转移,进行税务筹划

税负转移就是将不能抵扣的税金通过提高合同价格,向接受劳务方转移的一种税务筹划模式。

第6篇

(一)能够推进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断深入与完善

非营利医疗机构进行税务筹划包括两种,一种是“迎法避税”,一种是“逆法避税”,所谓“迎法避税”就是其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案,将企业的税负尽可能地降到最低水平。所谓“逆法避税”,是建立在充分利用税法现存缺陷和漏洞的基础上来达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的,这其实是在打法律的球,是对我国税收法律体制的一种挑战。所以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税务筹划体现的是税收征纳双方之间的博弈。非营利医疗机构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利用税收法律的漏洞来达到筹划目的,可以促使税收法规的制定机构发现法律中存在的漏洞与缺陷,并及时地采取方法来修正、补充,使之更加的完善。每一个国家的税法其实都是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无时不刻存在的博弈中不断演进的,有关部门每发现一个“逆法避税”的新方法,就会对原有的税法进行一次修正与完善,所以本文认为非营利医疗机构进行税务筹划能够相应地促进该领域税法的完善。

(二)能够增强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合法申报及缴纳税款的意识,避免其承担涉税风险

税务筹划的基本目标除了要降低税负外,还有一个是要合法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保证纳税人在实施税务筹划之后,不能够出现多纳、漏纳的情况,多纳意味着给纳税人自身造成本来可以避免的收益损失,漏纳则意味着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一旦被发现要被处以惩罚,不仅无法免税,还要额外支付滞纳金等支出。这两种情况都会给纳税人带来利益的损失,同时还可能使其单位声誉受到损失。由此可见,非营利医疗机构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然会去全面地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与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以免最后筹划的结果与预期背道而驰,所以本文认为税务筹划能够增强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合法申报及缴纳税款的意识,避免其承担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三)能够保障非营利医疗机构合法的权益

税务筹划是非营利组织法人得以保护自身经济相关权益的有效方式。与我们的一般理解不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之间最大的区别不是看是否产生利润,而在于对它们各自所获得的利润的分配与利用情况。确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但是这不能保证其一定能获取利润,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却依然可以获得利润。对于这两种类型的医疗机构而言,获得利润都是它们能够存在下去的根本保障,而利润的高低则说明了其经营水平的高低。所以对于非营利医疗机构而言,在政府及其相关税收政策的支持下充分使用税务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收益,也是其生存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

(四)能够促使非营利医疗机构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财务目标的达成

一方面,非营利医疗机构在进行自身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税务筹划时,能够降低不必要的支出,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到投资收益较好的项目中去再创造价值,以此来促进更多经济收益的流入。另一方面,针对接受其他企业捐赠得到的资产,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若能够帮助捐赠方有效地减小税收负担,则可能可以获得更多的捐赠。所以我们说非营利医疗机构实行税务筹划能够促进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征税项目

我国税法规定对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征税项目包括各项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租赁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且税法还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如将取得的非医疗性质的服务收入直接拿来用于医院医疗环境的改善,则这部分改善的支出是可以直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的,只针对扣除后剩余的金额缴纳相应税款即可。另外,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其医院的药方中分离出了独立的零售企业来销售药品,则该独立的零售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要按照规定来征收各项税款。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免征税项目

我国税法规定对于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提供的服务,则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项目,即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自己生产的药剂或制剂,则不需要再移动使用的过程缴纳消费税。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不针对企业自用的车船、房屋、土地等资产征收相应的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前抵消项目为了促进我国公益类事业单位更好地发展,我国财政部的所得税补充规定中明确企事业单位在向规定的一些特定机构进行公益性的捐赠时,该捐赠额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之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非营利医疗机构也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由以上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看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在纳税申报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此来减轻税负。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盈余分配管理,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根据我们上文的规定,可以看到我国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收入是直接免税的,且取得的应税非医疗收入中可以在所得税缴纳之前扣除用于直接改善医院治疗环境的支出,该政策很明显地在引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更多的非医疗性收入分配使用到发展非营利医疗服务中去。所以这一规定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采取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干预纳税人进行盈余分配来实现的。也正是由于税收有关部门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有关的服务实行免税,只设定了价格上的要求,而没有对医疗收入的使用途径做出要求,所以这就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重新分配所获得的医疗收入时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对各项收入所获得的盈余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最关键的就是如何来合理地分配已经取得的各项收入中的盈余部分。根据上面的税后优惠政策,我们发现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需要发生改善医疗条件的支出时,应当尽可能地从获得的非医疗服务机构的收入中支出,因为该笔支出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产生抵税效应,比如常见的医疗器材的购置支出等等。而另外的一些与改善医疗环境没有关系的支出,则尽量将其列支在医疗服务收入的盈余中,这样就有更多的非医疗收入可以积累下来,用作以后期间改善医疗条件支出,产生延后的抵税效应。

2.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己生产的制剂来满足下一阶段生产的需求

由于税法规定,非营利医疗机构自己生产的制剂如果移动用于自己进一步生产的,可以不看成视同销售,也就是制剂的移送过程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将自己生产的一部分制剂,努力提高质量,作为自己的原材料来进一步利用,而不是去市场上购买其他制造商生产的制剂。另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分别核算医疗服务收入与非医疗服务收入,只有清晰地分开核算收入,医疗服务收入的这块才能够享受免税的优惠,非医疗收入这块也才能够在税前扣除用于改善医疗设施建设的支出。

三、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

经营机构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进行税务筹划构成中也会涉及到税务筹划风险。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由于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得税务筹划的结果在未来可能与预期希望达到的效果有所偏离的可能性。本文就如何控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务筹划风险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加强对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事前风险的控制

加强对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事前风险的控制主要指的是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务筹划活动的实施,离不开一群有素养的专业人才,由于企业内部的税务筹划专业人员对企业的日常情况都比较了解,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非营利性经营机构不应该经常使用外部的税务筹划人员,而是应该借机培养自己内部的税务筹划专业化人员,来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充分结合医疗机构内部的实际情况,更能够避免筹划风险的产生。为了提高内部的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必要开展一些培训课程,聘请税务筹划水平较高的专家来莅临指导与授课,从而使内部税务筹划专业人员能够获得更好的筹划业务能力。

(二)要做到依法筹划,同时将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起来

第7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税负转嫁

一、前言

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为纳税人的企业,税收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支出,企业想通过降低税负来增加自身财富也无可厚非。随着税收法治化推进,偷逃骗税的风险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采用纳税筹划这一正当途径减轻税负,试图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和手段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由此产生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纳税筹划认识和行为。

二、纳税筹划

(一)狭义税务筹划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仅指节税。持该观点的代表学者有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先生、国内唐腾翔、方卫平等。他们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指节税,即纳税人的筹划行为要在符合税法的规定内,并且要满足国家立法的意图。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大辞典将税务筹划称为节税,并指出纳税人应在税法的规定范围内,以税收负担最低为目的来进行有关财务、经营交易事项而制定的设计和运筹。

(二)广义纳税筹划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又包括避税和税负转嫁,包括一切利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有益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有美国W・B・梅格斯、张中秀、盖地等。他们认为广义税务筹划包括狭义税务筹划外,还包含不违反税法的其他筹划行为,这包括在形式、内容方面符合税法的行为,同时包括形式上符合但是实质上与国家立法意图相悖,甚至利用税法模棱两可的内容或者漏洞进行税务筹划。

(三)财务管理观

该观点认为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更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持该观点的学者有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沈肇章、蔡昌等。史林瓦斯在《公司税务筹划手册》中,将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组成部分;宋献中将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性研究作为主要内容在《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一书中进行阐述。

(四)税务筹划范畴观

有学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降低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利用非违法手段,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主要包括避税、节税、转嫁筹划及实现涉税零风险四个方面。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税务筹划包括站在纳税人及征税人两个角度的税务筹划,二者既相互矛盾又统一,并且密不可分。笔者认为以上两个研究是站在不同角度对税务筹划范畴进行的划分。

通过以上梳理,国内外学者对税务筹划的定义还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观点一致,只是表述不同,多数学者赞同税务筹划是纳税主体为了取得税收收益而进行事先安排的行为,并有如下特征:首先税务筹划有确定的主体,即筹划行为是纳税人的行为,其主体是纳税人,即具有纳税或潜在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二是筹划具有事前性,即纳税人为达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对涉税事项做出事前计划;三是合法性,即任何企业行为包括税务筹划只能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四是目的性,税务筹划有明确缴纳最少税款的目的,即尽可能降低税负从而获得最大税收收益,以此实现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税负转嫁

(一)税负转嫁筹划的原理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将应缴税金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承担,以减轻税负的经济行为,这是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的原因。税负转嫁筹划常常通过调整价格来实现,其操作原理是通过对价格的提高、降低、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决定税负转嫁筹划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是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

(二)税负转嫁筹划的方法

1.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经济交易时,通过对商品或劳务价格的提高,将其应负担的税款转移给产品或劳务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支付。

2.税负后转。指纳税人通过压低原材料或商品的进价,将应纳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供给者支付。如一个批发商纳税后,因为该商品市场价格下降,已纳税款很难通过税负前转转嫁,于是批发商与生产厂家协商退货或要求生产厂家支付全部或部分已纳税款,这就是税负逆转。

3.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通过分解自己的应纳税款,转嫁给多方负担,税负混转通常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前转,又不能完全后转时所采用。如纺织厂将自身税负分解为三部分进行转嫁,分别采用提价、压价、降低工资的办法将税负转嫁给后续的印染厂、原料供应纱厂和本厂职工。

有观点认为将税负转嫁看作是税收筹划有些勉强,因为税负转嫁并不改变纳税人本身的纳税义务。但本文认为税负转嫁是一种纳税筹划,由于通过提价销售或压价购进进行税负转嫁的决策与减轻或免除实际税收负担直接相关。税负转嫁只是税负在纳税人之间的再分配,不影响国家的税收总额,属于法律上无意义的行为,即广义的合法行为;但通过商品交易中的价格机制来实现的税负转嫁,能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给纳税人带来好处。所以,税负转嫁是纳税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主动合法行为,应该纳入税收筹划范畴。事实上,在流转税领域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最有效的手段是税负转嫁,在所得税领域更多地采用其他手段。

综上,本文认为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的交换中,纳税人通过价格浮动、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将税负在纳税人间分配的方法。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的事先安排,以达到企业税负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税负转嫁是不违反现行法律规范的,其又能减轻纳税人税负,所以税负转嫁是纳税筹划的一种方法。税收利益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利益,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企业进行运营决策时,要加强树立税务筹划意识,综合运用避税、节税、税负转嫁等纳税筹划的方法来降低税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使企业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其利得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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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对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就包括如何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这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企业经营筹划的重点。引入税务筹划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一、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总体分为“环境利用型税务筹划”和“结构利用型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对客观低税环境的利用,即企业在现有组织结构和经营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通过对投融资方式、成本核算方法、收入归属期限的选择和控制等来实现减轻税负、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广义扩展为企业通过运用兼并等方式,扩充其组织结构,充分利用税法对企业结构重组的有关税收优惠措施,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营运资金的目的。其具有合法性、筹划性、专业性、目的性、筹划过程的多维性等特点。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1.国家现行税制为企业纳税提供了筹划空间。(1)国家制定有不同的税收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税制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具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就是利用税收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进行有目的的引导,实现资源间的有效配置。因此国家对于不同地域、或同一地域的不同的经营者或经营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制定了不同的税收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国家现行的增值税制度,税率有17%、13%。征收政策既有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等激励性政策,也有高消费税、高关税等限制性政策、照顾性和维权性政策,这就造成企业间生产或销售同一产品而负担的增值税税负就有可能不同。再如课税制度中提有混合销售行为的概念,那么就会存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选择合理预计的空间。(2)所得税中递延纳税制度为会计人员通过职业判断实现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按照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可以在多个核算方法中做选择,选择原则一方面要适合企业实际运营状况,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若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在资产使用前期多分摊折旧,就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如果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增加投资,则推迟交纳的税款可以长期保持下去,起到隐性减税的作用。同时,由于在资产使用前期有较多的资金从固定资产上转移出来,形成企业的营运资金,因而有利于增加企业现金流量,从而能够加速资金周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2.国外纳税筹划已日趋成熟。在国外,税务筹划师已日益成为一种成熟、稳定的新兴行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实践证明了税务筹划对企业经营发展具有的重要性,因此,国外的大企业已形成了企业做大做强纳税现行的思维模式。

3.纳税筹划对税收、行业自律的影响。纳税筹划决不是偷税漏税,也不简单等同于合理避税。纳税筹划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对税收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国家税制的完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国外成熟的纳税筹划市场,其拥有的不仅是成熟的市场群体和筹划意识,更重要的是整个纳税筹划行业存在行业自律性组织进行自我监督;拥有众多专业报刊,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辅以一定的资格认定制度,为行业入门设置较高的“门槛”;多年经营形成了优胜劣汰机制,留下的都是具有较高商誉的事务所和从业人员。

三、企业如何实现纳税筹划

1.企业决策者的重视。一是要重视纳税筹划意识的培养;二是要重视单位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企业的领导者具有最高决策权,由于不同的角色定位,他们对会计、税法的了解有限,进行纳税筹划既缺乏能力,又没有太多的精力,而财会人员有时又难以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只有两者密切配合、精诚合作才能实现纳税筹划这一目标。

2.财务策划是实现税务筹划的保证。任何一项税务筹划的实践,都离不开财务策划手段的运用,通过财务策划,可以充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预测和成本认定。

3.专职税务会计的设置与培养。首先,在企业内部要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应改变财务会计兼任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岗位。其次,税务会计要具备较高的从业能力。税务会计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要求在会计、税法、管理能力方面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

第9篇

关键词:酒店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策略

缴纳税款是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的社会义务,国家通过向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实现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进而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但缴纳税款对于企业而言,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影响其正常的经营运转,特别是当企业需要缴纳较大数额的税款时,便会引起运营成本的增加,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经营业务较为广泛的酒店企业而言,更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采取有效、合理、科学的管理手段开展税务筹划,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同时也能够满足相关税法对企业纳税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酒店经营的内在实力,确保其经济效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促进酒店企业的稳定长效发展。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及原则

(一)概念

税务筹划是指相关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利用一定的方式或措施实现避税的举措,其主要目的是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同时,也包括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恰当运用,借助这些政策性的支持来达到税收减免的效果。

(二)原则

税务筹划工作的执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守法原则。即纳税人的所有税务筹划措施都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严禁违法行为的出现。二是自我保护原则。即纳税人应充分了解自己所经营业务的性质,以及掌握不同业务类型的不同税种标准,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合理运用税务筹划,切实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三是适时调整原则。我国的税务法律环境存在较大的变动性,这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对此,纳税人应根据环境变动情况,对税务筹划战略进行适当、适时、适度地调整与优化,以制定更加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经营效益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整体有效原则。纳税人在实施税务筹划工作时,应把握整体性管理视角,从整体出发对税务筹划的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尽最大可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保证其财务目标的实现。五是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即纳税企业应统筹考虑税务筹划中的各种风险问题,做好风险控制规划,以便及时解决风险问题,确保税务筹划目标、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酒店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酒店发展的根本目标之一就是实现自身经营的利润最大化、价值最大化,而这些目标的满足都离不开对税收环境的适应与把控,需要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综合考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去降低税收负担,从而满足当前酒店企业的发展需求。税务筹划便是降低税收负担的关键途径,酒店通过对企业经营、运行以及投资等资金税务活动的科学合理筹划,制定完善的纳税方案,则能够确保酒店财务分配可以维持在动态平衡的稳定状态,使得酒店的整体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行,进而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酒店财务管理目标。另外,企业所进行的税务筹划具有前瞻性,不仅关注企业现阶段的眼前利益,还重视其未来发展的长远利益,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其同样可以确保酒店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规避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工作是在法律法规要求下对酒店经营业务、资金活动等做出的合理税务规划,其需要由专门的部门以及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具有有效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特点。酒店在其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进而会致使企业面临更多的财务风险问题,税务风险就是其中之一,这是由于企业税务规划不合理的影响,致使酒店经营需要面对诸多风险,其不利于酒店的正常运营以及稳定发展。通过开展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够对企业的税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并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利于规避酒店的财务风险,达到税收零风险的最优效果。

(三)有利于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同时,也是提升酒店经营管理水平的关键。在财务管理中通常主要包括三个重点要素,即资金、成本与利润。开展、计划并落实税务筹划,能够确保企业资金活动的活跃性,保障企业的成本效益,也能够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化的利润,由此更能从中看到,税务筹划工作在酒店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价值。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十分重视其内部财务部门中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能力及水平,在招聘阶段也会侧重于此方面能力的选择。并且在对一个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财务管理水平进行评价时,税务筹划能力常常会作为其中的一项评价标准,因为税务筹划有利于提升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酒店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策略

(一)提高对税务筹划的重视

酒店管理层应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关注,更加充分、深入且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税收筹划,从而制定更适合酒店经营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执行税务筹划工作时,应确保其过程的标准化、合法性与合理性,严格遵守国家对税收提出的各项法律法规,以此完整掌握企业的缴税情况,并认识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另外,酒店管理人员也应了解税务筹划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其不仅对企业当前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还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从长远角度去看待和规划,切实发挥税务筹划的管理价值。

(二)加强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新时期市场激烈竞争背景下,酒店还应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为税务筹划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基础保障。一方面,酒店管理人员应积极调动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设置奖惩机制,给予优秀工作人员以奖励,同时,提供更加宽阔的职位晋升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竞争发展环境,从而促使工作人员能发挥最大的专业能力、投入更多的专业热情,进而提升税务筹划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酒店也应定期组织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讲解新的税务筹划技巧,让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筹划能力,进而确保税务筹划方案可以发挥最有效的作用,提升企业税务筹划的整体水平,确保税务筹划的目的得以实现,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合理避税的目的。

(三)实时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

我国的税法规定、规范与法律是约束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的基础,也是其税务筹划方案制定的关键因素,所有的税务筹划工作都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否则就会引发违法行为,为酒店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酒店管理层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应实时且完整地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最新的税法政策,认真解读其中的关键点。另外,对于国家所颁布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也应给予积极关注,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服务于本企业的税务活动,从而促使财务人员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的优化提供基础参考,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的出现。

(四)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

酒店属于服务性的企业,其中所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广,运营过程中需要许多的材料,如:酒店房间的基本用品、餐厅食物等,这就需要大量的成本资金给予支撑,因此,酒店要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特别是在当前税务环境中,酒店更应积极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保证其总体经营成本也能够降低。对于供应商的具体选择,应确保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资格,可以为进项税的抵扣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从而达到减少采购资金的目的,合理控制酒店的运营成本以及其税收数额,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同时,在确定材料供应商之后,也应加强对材料采购人员工作过程的监管,确保采购环节的有序性,防止问题的出现。

(五)合理扩大酒店业务的外包范围

除了服务资源占据大部分酒店成本之外,人工费也是其占比较大的部分之一。在当前营改增的税收环境下,酒店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资金的支出,常将人工部门进行外包,由其他机构或企业负责,这时便能够通过外包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实现对进项税额的抵扣,进而就可以有效降低酒店的运营成本,这是科学合理税务筹划的体现。对人力资源的外包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酒店的管理结构,减少了酒店的管理压力及管理工作量,对于其正常运营而言,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合理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可以通过合理扩大酒店业务外包范围的方式实现,将非重要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有利于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十分积极且重要的意义,其有利于实现酒店的财务管理目标,规避酒店的税务风险,同时,也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酒店应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观念,不断提升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税务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财务部门也应实时全面把握税务筹划的相关法律,恰当选择酒店服务资源的供应商,合理扩大酒店业务的外包范围,从而实现对酒店税收业务的合理统筹,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实现降低酒店税负的发展目的,进而保障酒店发展的最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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